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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應急預案十篇

突發應急預案十篇

突發應急預案 篇1

一、完善防範機制,落實防範責任

突發應急預案十篇

學校建立以副校長為組長的處置突發治安事件工作小組,構建校園防範網絡,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二、事件預防

1、建立嚴格的門衞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2、學校聘請的保安應接受專門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加責任意識。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登記,執行好登記制度。

4、學校報警、監控設備應時刻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5、學生進校後一般不得中途離校,確有需要,應出具出門證明。

6、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校。

7、如發現不良分子襲擾,應立即制止、制服,並撥打“110”報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盡力穩住局勢,迅速疏散師生,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報案。

9、加強平時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救護演練。

三、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來人員強行闖入校園,學校門衞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並應盡力將其驅逐。對不聽勸拒者或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迅速與校領導取得聯繫並拉響警報鈴,同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學校領導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指揮護校隊立即趕到出事地點,應首先採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及時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察取證提供方便。同時,安全專幹組織教師安撫保護好學生,作好疏散撤離準備,並視實際情況將學生緊急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學校應及時向教育局報告情況。

3、總務處負責聯繫職工醫院,請求“120”支援。一名學校領導帶領總務後勤人員負責勸散圍觀羣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一名值日教師佩帶標誌,負責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車輛。

4、校醫老師對受傷師生及時緊急止血、初步救治、護理。

5、一名學校領導帶領政教處或教導處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處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限度地減少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畜牧產業安全和公共衞生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黑龍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黑龍江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畜牧獸醫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畜牧獸醫局、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衞生計生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哈爾濱鐵路局、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食品藥監局、市林業局、市司法局為成員單位的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治指揮部)。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畜牧獸醫局,市畜牧獸醫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或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縣政府做好轄區內突發較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成員單位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控制措施,並進行檢查、督導;按照程序報告省級獸醫主管部門確認疫情,依法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等建議;建立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疫苗、消毒藥、防護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並負責日常管理,緊急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評估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重大動物疫病知識、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對疫情應急處理和防疫知識的宣傳報道;負責及時澄清事實,公開相關信息,做好輿論導向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貯運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資金,並監督主管部門規範使用資金。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市商務局負責做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維護市場秩序。

市科技局負責緊急動物疫情應急控制技術儲備,安排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課題的研究。

市公安局負責協助做好疫區封鎖、疫點內染疫動物和同羣動物的捕殺、動物防疫和監督檢查等項工作,負責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維護疫區的社會秩序。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疫區受災羣眾的救濟工作,統一組織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社會捐助工作。

市衞生計生委負責疫區內人羣的疫情監測、預防和診療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哈爾濱鐵路局負責優先安排運送控制撲滅疫情的人員、防疫物資和檢測樣本的運輸,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做好疫區封鎖和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監局負責監管疫區內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和交易市場,打擊違法經營行為。

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控制疫區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境管理。

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司法局、林業局、農委、法制辦在市防治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下,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重大動物疫情處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省防治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

2.1.4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按照市防治指揮部要求,具體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並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要求落實各項防治措施。承擔市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

2.2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2.1現場指揮部組成

發生突發重大以上動物疫情時,成立由市防治指揮部副指揮長任總指揮的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動物疫情性質設立疫區封鎖組、撲殺處理組、消毒滅原組、疫情監測組、專家指導組、治安管理組、衞生監控組、工商管理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處置工作組。

2.2.2 現場指揮部職責

統一調度指揮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2.2.3 各工作組職責

疫區封鎖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進行隔離、封鎖,控制疫源流動。

撲殺處理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撲殺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消毒滅原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開展消毒滅原及車輛、人員的消毒工作。

疫情監測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區、受威脅區易感染動物的監測工作。

專家指導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情撲滅的技術指導和風險評估。

治安管理組由市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現場和疫區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衞工作。

衞生監控組由市衞生計生委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與疫情密切接觸人員的監控、預防和診療工作。

工商管理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農貿市場肉類管理和封鎖期間關閉畜禽交易市場工作。

物資保障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制定有關防控物資保障方案,並監督落實有關防控物資需求。

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及時報道突發重大動物疫情信息,宣傳科學防控知識。

2.3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諮詢專家庫,聘請專家、學者組建市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專家組。主要職責是:對相應級別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提出應對技術措施;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準備工作提出建議;參與有關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應急預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訂工作;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對有關獸醫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反應的終止、後期評估提出建議;市防治指揮部及其日常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區、縣(市)政府應當參照市級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成立本級防治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等相應的組織機構。

3監測、預警和報告

3.1監測

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動物疫情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會同出入境檢驗檢疫、農墾、林業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省實際,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工作。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按照國家和市監測計劃,按時完成監測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測數據。

鄉村動物防疫組織和獸醫服務組織按時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2預警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動物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信息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都應當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3.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從事動物隔離、疫情監測、疫病研究與診療、檢驗檢疫以及動物飼養屠宰加工、運輸、經營等活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

3.3.2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現可疑動物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縣(市、區)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接到報告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診斷,必要時可請省級、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派人協助進行診斷;初步認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在2小時內將疫情逐級報至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並同時報所在地畜牧獸醫部門。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診斷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後1小時內,分別向省畜牧獸醫局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所屬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省畜牧獸醫局應在疫情確認後1小時內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特別重大、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政府應在4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初步認為疑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立即按照要求採集病料樣品,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確診,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不能確診的,應當立即送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診。

3.3.3報告內容

(1)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

(2)染疫、疑似染疫動物種類和數量、發病數量、死亡數量、臨牀症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流行病學和疫源追蹤情況,是否有人員感染。

(4)已採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報告的單位、報告人及聯繫方式等。

在疫情報告期間,有關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應當立即採取臨時隔離控制措施。必要時,當地縣級以上政府可以採取封鎖決定並採取撲殺、銷燬等措施。

4重大動物疫情分級

4.1等級劃分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分級標準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Ⅰ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在1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周邊有4個以上省發生嚴重疫情,且疫區連片。

(3)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重大動物疫情(Ⅱ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20個以上的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毗鄰2個以上省發生疫情,且疫區連片發生;全省有2個以上相鄰市(地)的行政區域或者有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亞型出現併發生疫情。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0個以上。

(4)我國已消滅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又有發生,或者我國尚未發生的瘋牛病、非洲豬瘟、非洲馬瘟等疫病傳入我省或者發生。

(5)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暴發流行,波及3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並呈繼續擴散趨勢。

(6)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或者省畜牧獸醫局認定的其他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較大動物疫情(Ⅲ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個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5個以上。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有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10個以上。

(4)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在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並且暴發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丟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一般動物疫情(Ⅳ級):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

(2)豬瘟、新城疫、綿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3)二、三類動物疫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4)縣級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動物疫情。

省畜牧獸醫局可以結合本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實際情況、應對能力等,對較大和一般突發動物疫情的預警分級標準進行補充和調整,並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5應急響應和終止

5.1應急響應原則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事發地的各級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應急響應。並根據不同動物疫病的性質和特點以及疫情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

未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地區,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接到疫情通報後,要立即組織做好人員、物資等各項應急準備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防止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按照上級畜牧獸醫部門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5.2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分為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四級。

5.2.1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立即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根據《哈爾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政府報告。超出市政府處理能力的,必要時向政府、農業部請求支援。

5.2.2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市指揮系統投入運轉,並將疫情上報省畜牧獸醫局、政府。市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響應處置工作。對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或者政府認為有必要直接處置的,由省作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5.2.3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較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省防治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可向政府申請支援。省防治指揮部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指導疫情處置工作。

5.2.4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確認後,區、縣(市)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上級防治指揮部報告,市防治指揮部應組織專家對疫情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省防治指揮部根據需要提供技術支持。

5.3應急處置措施

(1)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2)按照規定發佈封鎖令,對疫區實施封鎖。

(3)設置臨時動物衞生監督檢查站,對進出疫區的人員、交通工具進行檢查和消毒。

(4)按照規定撲殺染疫和相關動物,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5)對疫點、疫區環境進行清潔和消毒。

(6)關閉疫區、受威脅區畜禽交易市場,限制或者停止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

(7)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緊急免疫接種。

(8)宣傳引導羣眾提高動物疫情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4安全防護

5.4.1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處理人員應當配備防護用品、用具,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在處置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應急處理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採取疫苗接種、配備帶有生命支持系統或者呼吸保護裝置的特種防護服、定期進行血清學監測等特殊防護措施,確保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應急處理人員進出疫區的管理。應急處理人員進入疫區必須穿戴防護服,離開疫區前必須經過徹底消毒。

5.4.2疫區羣眾的安全防護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特別是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人羣間疫病的發生,對疫區羣眾的居住環境和動物飼養場所定期進行消毒,限制有關人員、物資的流動,必要時對疫區羣眾實施緊急免疫接種措施,指定專門醫院對患病羣眾進行救治;加強有關科普宣傳教育工作,使疫區羣眾儘快瞭解疫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預防常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5.5社會動員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區、縣(市)防治指揮部應當立即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封鎖疫區、撲殺動物、消毒和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項工作。

5.6新聞報道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新聞媒體,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宣傳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科普知識和表彰在應急工作中湧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5.7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自疫區內最後一隻動物及其同羣動物按照規定處理後,經過該疫病的一個最長潛伏期以上的監測,無新的病例出現,徹底消毒後,經上一級畜牧獸醫部門組織專家驗收合格。

特別重大動物疫情、重大動物疫情、較大動物疫情、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應由上級畜牧獸醫部門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確認後,由應急響應啟動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終止。

6善後處理

6.1後期評估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疫情基本情況和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的結果;疫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結論;疫情處理經過,採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及根據本次疫情的暴發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的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評估報告應當上報本級政府,並抄報省、市畜牧獸醫局。

6.2表彰

縣級以上政府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6.3責任

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4補償

因撲滅或者防止重大動物疫情受到經濟損失的,縣(市、區)防治指揮部應當在應急響應終止後,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單位和個人的物資、運輸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被徵集使用的,有關政府應當及時歸還並給予合理補償。

6.5撫卹和補助

縣級以上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加應急處理工作而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6.6恢復生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取消貿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據相應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範要求,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進動物,恢復生產。

6.7社會救助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採取措施,認真做好受到損害的動物飼養者、染疫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安撫工作,妥善安置封鎖隔離區的羣眾,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對疫區人員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為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社會各界向疫區提供的救援物資及資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應急保障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處理的應急保障工作。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將車載電台、對講機等通信工具納入緊急防疫物資儲備範疇,按照規定做好儲備保養工作。

7.2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

7.2.1應急隊伍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由畜牧獸醫、公安、衞生計生、市場監督、食品藥監、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及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組成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備隊伍。在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後,由各級防治指揮部統一調動使用,具體實施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疫情處理工作。

7.2.2交通運輸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緊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為政府批准的應急救災車輛提供免費通行服務。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實施交通管制,並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開設應急處置快速通道,保證應急處置運輸工具優先安排、優先放行。

7.2.3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計生部門負責開展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羣間監測,做好有關預防保障工作。畜牧獸醫部門在做好疫情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向衞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積極配合衞生計生部門開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武警部隊要協助做好疫區封鎖和強制撲殺工作,做好疫區安全保衞和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資保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按照計劃和本級政府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建立動態儲備機制,所需物資與廠家簽訂供貨合同,實行動態儲備。

緊急防疫物資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進行合理計劃。

緊急防疫物資主要包括:

(1)診斷試劑。

(2)藥品:疫苗、殺蟲劑、消毒藥品(過氧乙酸、氯製劑消毒藥品,複合酚製劑、火鹼、甲醛、高錳酸鉀等)。

(3)消毒設備:包括高壓消毒機、便攜消毒機器、消毒容器等。

(4)防護用品:包括進氣連體衣褲、重膠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風鏡等。

(5)運輸工具:封閉運輸車、現場診斷車。

(6)通信工具:移動電話、對講機、擴音器、傳真機、GPS定位儀、電腦等。

(7)封閉設施設備:帳篷、行軍牀、警戒帶、警示燈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電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強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經費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將由本級政府承擔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積極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

各級財政在保證防疫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的同時,要加強對防疫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7.3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建立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動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學、野生動物學、經濟、風險評估、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諮詢,參與防控技術方案的策劃、制定和執行。

7.4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動物防疫科普知識,指導羣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動物防疫應急知識、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對本系統重大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成員進行培訓,各級防治指揮部要對成員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開展系統內相關人員培訓工作。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知識,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個人防護知識,治安與環境保護,工作協調、配合等要求。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綜合性應急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機構及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發展規律出現重大變化的。

(4)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5)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重大變化的。

(7)市畜牧獸醫局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參照本預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制定本地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並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9名詞術語

重大動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突然發生重大疫病,且迅速傳播,發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給養殖業生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對人民羣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發:是指一定區域,短時間內發生波及範圍廣泛、出現大量患病動物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水平。

突發應急預案 篇3

為保證超市正常運營,提高超市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本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綜合辦公室

總指揮:店長

副指揮:值班課長

成員:班組長及超市員工

二、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事故人員、安排檢查現場、保護留樣食品、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

2、副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副指揮要每天組織人員巡場,監督並檢查各區域食品質量,如果發生食品質量事故立刻報告,對區域食品展開全面檢查,搶救事故人員解決善後工作。保護好現場和留樣食品,方便有關部門調查。

4、在班組長及員工每天不定時檢查食品保持期,對臨期及過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

1、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實行流通企業主要質量負責人應急管理制度。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總指揮迅速組織將遭遇事故人員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積極救治。

3、副指揮負責封存事故現場,馬上通知防損部迅速調取並保存相關視頻資料備查。

4、在班組長馬上聯繫銷售對象,實行食品召回;對召回食品實行就到封存,等待處理結果。

5、總指揮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事件的起因並採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員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6、對可凝食品進行封存,並收集相關證據資料,馬上聯繫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報告,對已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進行檢查。

7、積極配合工商人員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進一步追食品來源追查。

8、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發生。

突發應急預案 篇4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障學校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維護學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假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三)嚴格執行三級值班制度,不得出現漏崗現象。

(四)帶班領導、值班教師24小時開通通訊設備,確保聯繫暢通。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1、學校一旦出現火災,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報火警並及時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值班教師及時切斷學校所有電源,以免火災進一步蔓延。減少學校的財產損失。更夫負責召集學校附近居民組織及時救火。報警後帶班領導和值班教師立即搶救學校貴重物品及重要檔案、賬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儘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2、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竊、搶劫、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警(110)

(2)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3)迅速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學校領導和相關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開展搶救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三、報告與響應

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後,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縣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

突發應急預案 篇5

校(園)建築是教職工、學生聚集的場所,發生建築事故後易導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制定完善的建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可在發生建築安全事故後立即啟動預案,實施有效快速的搶救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我校的建築結構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突發建築事故應急預案。

預案的制訂依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中國小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全面消除和杜絕中國小危房的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下發的關於預防建築安全事故的文件要求。預案適合於校內突發的建築安全事故(如校舍建築倒塌事故、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實驗室傷害事故、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緊急疏散等)。

一、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校建築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應急處理工作預案,檢查、督導各部門工作的開展和實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修改應急預案,防患於未然。

2、領導、指揮應急處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務。

3、協調有關部門之間的合作配合,討論決定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上級彙報工作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制定系列建築安全規章制度:校舍安全責任制度、校舍設施管理使用制度、鍋爐房安全制度、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築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等。

二、預防為主,加強建築安全教育

“預防為主”是校建築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針,也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針。各學校要大力加強建築安全教育工作。

1、通過各種宣傳手段和方法普及校舍安全關知識,增強師生的建築安全意識,組織全校師生加強突發建築事故的逃生和自救行為演練。

2、學校保健教師定期對教職員工進行急救培訓,以做好事故發生後的救援工作。

3、宣傳常用電話號碼: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消防大隊119,醫療急救中心120。

三、建立校舍安全預警

學校要堅持不懈地執行中國小校定期排查鑑定制度,做到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如果發現存在建築安全隱患,要立即採取處置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及時解決處理。學校安排專人常年維修維護,局部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時排除不掉的校舍,應及時封閉並停止使用,同時嚴禁師生靠近。

四、應急反應

校(園)突發建築安全事故後,立即啟動應急程序

(一)各有關人員接到事故處理後,做好搶救工作的準備,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向主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危害程度及救援請求等。

(二)學校應急指揮中心應視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醫療急救中心、交通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三)應急小組成員要嚴格聽從現場指揮,樹立全局觀念,提高救援工作效率,同時搶救人員要保證自身安全,以免擴大傷亡。

(四)應急啟動要點

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原因而定迅速控制局面,維持秩序,救治傷員。

如遇到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立即通過廣播(或手提喇叭):

1、命令事故現場人員立於原地不動,如外走廊或樓梯扶欄已損壞,應儘可能朝裏站。

2、樓面上的人員有秩序的向後移動,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

3、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後退(上樓),為營救創造條件。

4、救護人員全力搶救傷員,並打120救援。

5、在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避免擁護和混亂。

突發應急預案 篇6

㈠預防措施

1、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宿舍管理組織機構,指派專人負責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2、選擇思想品質好、身心健康、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管理宿舍,並保證管理人員24小時在崗。女生宿舍聘用女性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

3、宿舍管理人員應當做好住宿學生的建檔工作,做到定室、定牀管理;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學生私自調換寢室和牀位,嚴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員。

4、宿舍樓門應當按時開關,管理人員每天晚上應當按時查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上報。

5、建立嚴格的住宿學生請假制度。住宿學生請假須經家長核實及學校相關部門批准登記後方能離校。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發生宿舍安全事故時必須迅速報告校醫,並向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彙報。

2、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根據現場情況,由通訊組及時向119、110、120報警請求援助。

3、如發生火災,宿舍管理人員應敞開所有安全通道、安全門,沉着、冷靜,立即組織學生沿安全通道疏散到操場集中。

4、如發生意外事故,宿舍管理人員應立即予以制止並採取基本的救治措施。同時,立即報告學校安全處,情況嚴重者,撥打“120”急救電話,並委派班主任與家長進行聯繫。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根據事件發生的信息,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領導彙報,學校領導應在迅速判斷、正確處置的同時,向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彙報,並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繫。

2、救護組迅速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搶救組對現場進行保護,確保學生財產安全。如有物品丟失應迅速報告班主任老師並提供線索,以便查找。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1、對學生在宿舍區域內追跑打鬧,打架鬥毆,喝酒,娛樂、攜帶管制刀具的,嚴肅處理。

2、在宿舍發現有可疑人員或有撬門、砸鎖、有偷竊行為的人,立即向學校安全處報告,並將其帶至警務室進行詢問、備案、登記,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

3、發現問題或出現意外情況,採取妥善措施進行處理,並及時彙報。

4、採取有效措施,班主任做好受傷學生家長思想工作。同時迅速將事故信息報縣教育局,並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 篇7

一、 目的

為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及其實施細則和省、 市政 府的有關規定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二、 適用範圍

本工作規程用於購物中心商業廣場管理處火災撲救工作。

三、消防組織結構

四、 職責:

1、 總指揮主要職責

1) 統一協調管理處各部門應急救援工作;

2) 組織制定並實施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方案;

3) 統一調配救援設備、人員、物資、器材;

4) 適時批准啟動救援預案和終止緊急狀態;

5) 組織落實主管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2、 副總指揮主要職責

1) 如總指揮不在,行駛總指揮職責;

2) 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3) 負責施救人員、物資、器材的調配;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3、 滅火組組長主要職責

1) 負責在火警發生後要迅速趕赴現場指揮滅火;

2) 負責報告火災的撲救情況;

3) 負責火災撲滅後,保護火災現場等待調查;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4、 疏散組組長主要職責

1) 負責有計劃、有步驟的將易燃易爆物品、受火災威脅的人員、重要文件及時疏散到安全 地方;

2) 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的人員;

3) 保證消防車輛能自由進出,保持商場內外各通道暢通;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5、 警戒組組長主要職責

1) 組織工程部人員維護事故發生區域治安、交通秩序;

2)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6、 後援支持組組長主要職責

1) 統一指揮施救隊伍;

2) 籌措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

3) 負責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

4) 迅速組建搶險和現場救治醫療隊伍;

5) 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工作;

6)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 篇8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規規定,結合園區實際情況,編制目的是有效預防和控制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提高防範事故風險能力和應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物應急救援體系,最大限度減少或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園區健康穩定、安全發展。本預案適用於轄區內的四級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應急救援範圍為:發生在園區境內,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一次重傷2人及以上,雖無人員傷亡但其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及以上,化學及食品急性中毒10人及以上,其它性質嚴重、危險及影響重大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原則

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遵循原則有:預防為主、轄區為主、分級管理、緊急處置原則;政府統一領導指揮,部門各自分工負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緊急搶救、安全搶救,以及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三、應急基礎準備

包括領導、機構、隊伍、設備、物資、通訊、資料、應急方案及演練等方面的準備。

四、應急反應及預案啟動程序

重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啟動預案實施救援的`同時,向園區安委會、縣應急指揮中心及主管部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向就近醫院和縣急救中心120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園區安委會接到報告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查明情況、實施救援,並及時向縣應急指揮中心和主管部門報告。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地點,時間,企業名稱,事故類型,周邊情況,需要支持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繫人姓名等。

五、組織領導及職責

園區管委會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園區管委會主任付玉榜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黨委委員、副主任劉曉榮同志擔任,成員由黨政班子成員及安委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綜治安全辦,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制定修訂應急預案;落實領導及組織系統,明確職責任務;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加強應急宣傳教育;制定防範措施;落實各項準備工作。

發生重特大事故,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為基礎,成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擔任總指揮,副組長任副總指揮。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按序替補行使總指揮職權職責。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並指定現場總指揮。

現場救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擔任,成員由辦公室及相關部門人員及抽調人員等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專家及技術人員討論、研究制定應急救援措施方案,報經指揮部審定後立即送達搶險救援小組實施;掌握事故應急救援情況,蒐集整理事故信息材料,報經總指揮審定後報告和發佈;預測事故發展變化趨勢,研究制定對策措施;綜合協調、安排和處理各組之間、上下之間、部門之間或區域之間的有關工作事項;實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通信聯絡和指令傳達。

六、現場救援指揮部下設專業小組

(一)搶險救護組:由星光派出所、事故單位應急救援隊、瀉巴衞生院醫生等人員組成,由分管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實施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查找、分析和處理危險目標,清查、搜尋和搶救傷害失蹤人員,控制和穩定事故現場。

(二)技術專家組:按其事故類別,由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組成,指定一名專家負責,綜治安全辦負責人任組長。主要職責:調查、分析和確定設備、設施、物品及工藝技術主面的原因,預測事態趨向,制定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對策。

(三)警戒保衞組(或秩序維護組):由派出所幹警和事故單位安保人員組成,星光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現場及周邊交通、治安秩序,疏散轉移羣眾,保護事故現場、設備、物資,提取採集證據樣本,監控有關責任人。

(四)後勤保障組:由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事故單位抽調人員組成,管委會副主任何小波同志任組長。主要職責:及時組織、調度和供應救災設備和物資,保證水電、通信、交通暢通,組織救災資金,安排食宿接待及所需生活用品,提供氣象服務資料。

(五)善後處理組:由園區社會事務股、星光派出所、保險機構、勞動和社會保障、安全信訪辦抽調人員組成,黨委副主任張保平同志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葬、傷員救治,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及相關人員安撫、安置、撫卹、補償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六)事故調查組:按照調查處理權限規定,由其調查處理資格主體牽頭負責。主要職責:組織事故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及責任,提交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可細分技術鑑定組、管理調查組和綜合分析組。

(七)宣傳報道組:由黨政辦公室主任苟江華同志負責,按照審定程序,統一口徑如實宣傳報道事故救援及相關情況。

(八)環境監測組:發生影響環境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重特大火災事故後,由環保、水利、氣象、林業、衞生、畜牧、防疫等部門及事故單位組成,對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影響進行監測、控制,確定危險區域、範圍和危險物質的成份、濃度,正確評估影響程度,為指揮人員提供排除處理危險物質的安全技術措施。

七、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一)綜治安全辦:組織重特大危險源普查,為應急救援提供詳細情況;組織供應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用具,協助提供救援搶險的物資、材料,調集有關設備、器材、人員等,組織專家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組織事故後現場的保護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二)財務股:負責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三)社會事務股:負責傷亡人員的撫卹、救濟發放,迅速啟動突發災害應急救援機制。

(四)星光派出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人員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員營救、火災撲救、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的事故現場,事故得到控制後負責工作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維護。

(五)瀉巴衞生院:負責制定重大危險目標存在的物質對人體傷害的搶救預案,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和藥品,搶救受傷人員,保障藥品供應和醫療設備的使用,評定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指導現場救護工作。

(六)水電部門:保障應急供水供電。

八、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搶險應急救援所需費用由事故單位承擔,下差部份由園區財務股、社會事務股等股室籌集墊支,事故結束後按有關規定辦理。

九、應急預案演練

生產經營單位結合實際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每年定期組織1次以上的專項及綜合演練,檢驗應急準備、設備器材、應急方案、組織指揮、應急反應等應急系統的可行性。園區安委會每年組織1—2次演練。

十、其他有關事項

(一)本預案從公佈之日起實施,本預案每年修改一次。生產經營單位每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修訂,使之不斷充實和完善。

(二)應急救援人員應按時限、地點、穿帶及準備要求,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參與救援。

(三)應急救援人員必須忠於職守,高度負責,未經同意不得離崗,否則以違紀論處。

(四)應急救援所需車輛、設備、物資及人員,相關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中心統一調配,不得設卡刁難、阻攔拒絕、抬高價格、各行其是。專業救援及其他社會救援組織必須服從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

突發應急預案 篇9

一、處置事故的組織

學校幹部,值周教師,班主任,安全員。

二、報告程序

1、學校校長。

2、上級公安消防部門。

3、四川傳媒學院。

三、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學校教職工要對電源開關位置有準確的把握,第一時間由離電源最近的教師及時拉斷電源。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由值周教師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四川傳媒學院蒲江校區,地點鶴山鎮影視路139號,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在向校領導彙報的同時,值周教師要通知門衞要到校門口等待消防人員。

四、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人員到來之前以全體教師為主,其餘人員(學生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人員到來之後,所有在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學校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用擴音機宣傳自救辦法和安慰被困人員。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水龍頭,以便於消防人員滅火。

五、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六、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5、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應立即報告四川傳媒學院。

6、搶先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7、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突發應急預案 篇10

一、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定義

1.根據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的發生原因、性質和機理,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三類:攻擊類事件:指網絡與信息系統因計算機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造成校園網網站主頁被惡意篡改、交互式欄目裏發表不良信息;應用服務器(如辦公系統、財務系統等)被非法入侵,應用服務器上的數據被非法拷貝、修改、刪除;在網站上發佈的內容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侵犯知識版權並已造成嚴重後果等,由此導致的業務中斷、系統宕機、網絡癱瘓等情況。

2.故障類事件:指網絡與信息系統因計算機軟硬件故障、人為誤操作等導致業務中斷、系統死機、網絡癱瘓等情況。

3.災害類事件:指因洪水、火災、雷擊、地震、颱風等外力因素導致網絡與信息系統損毀,造成業務中斷、系統死機、網絡癱瘓等情況。

學校成立校園網網絡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及時,快速地協調,處理各種事件或者事故;及時響應,處置市、縣教育信息網管中心的預警和問題通報,每天工作時間安排專職人員值班,如遇特殊時期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處置小組由學校校長,分管校長和網管員組成,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網管員為組員,同時在每個年級設立信息聯絡員。

二、預防措施

1.對校園網絡現有信息系統和今後新建設的信息系統,參照國家有關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要求,按照最終確定的保護等級採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2.建設安全事件預警預報體系和校園網絡安全工作值班制度,加強對學校網站和應用服務器的監測、監控,加強安全管理,對可能引發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的有關信息,要認真收集、分析判斷,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及時處理並逐級報告。

3.一旦發生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事件危害程度,並立即將情況向有關領導報告,在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屬於重大事件或存在非法犯罪行為的,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4.特殊時期,可根據學校的統一要求和部署,由網絡管理中心進行統一安排,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網絡和信息數據採取加強保護措施,對網絡進行不間斷的監控。

三、處置程序

1. 預案啟動

在發生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後,網絡管理中心應盡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關信息,鑑別事件性質,確定事件來源,以確定事件範圍和評估事件帶來的影響和損害,確認為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後,對事件進行處置和上報。

2.應急處置

初步確定應急處置方式,根據事件引發原因分為災害類、故障或攻擊類兩種情況,區別對待。

災害類:根據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數據安全,然後是設備安全。具體方法包括:硬盤的拔出與保存,設備的斷電與拆卸、搬遷等。

故障或攻擊類:判斷故障或攻擊的來源與性質,斷開影響安全與穩定的信息網絡設備,斷開信息系統與攻擊來源的網絡物理連接,跟蹤並鎖定攻擊來源的IP或其它網絡用户信息,修復被破壞的信息,恢復信息系統。網絡管理中心應對服務器重要信息定時做好備份,提高信息存儲安全應急響應能力。並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做好設備維護記錄,保證設備高效穩定的運行。按照事件發生的性質分別採用以下方案:

(1)病毒傳播:要求所有接入校園網的計算機都要安裝殺毒軟件,並及時升級打系統補丁,確保能夠清除病毒。一旦發現有病毒大面積傳播應及時尋找並斷開傳播源,判斷病毒的類型、性質、可能的危害範圍。為避免產生更大的損失,保護健康的計算機,必要時可關閉相應的端口,甚至相應樓層的接入層交換機。

(2)外部入侵:判斷入侵的來源,區分外網與內網,評價入侵可能或已經造成的危害。對入侵不成功、未造成損害的,且評價威脅很小的外網入侵,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時關閉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的IP地址的訪問。對於已經造成危害的,應立即採用斷開網絡連接的方法,避免造成更大損失和帶來惡劣影響。

(3)內部入侵:通過上網安全認證系統查清入侵來源,如IP地址、MAC地址、使用人、所在辦公室等信息,同時斷開對應的交換機端口並及時通報相關科室負責人。

(4)網絡故障:管理員對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做好設備維護記錄,保證設備高效穩定的運行。一旦主服務出現硬件設備故障,管理員將在第一時間啟用備份服務器,保證網絡的正常運行,並對原服務器進行及時的檢修,在修復後將替換備份服務器繼續運行,以保證網絡的正常運行。 必要時向計算機網絡公司求助技術援助,並優先保證主要應用系統的運轉。

(5)其它沒有列出的不確定因素造成的事件,可根據總的安全原則,結合具體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

3.應急處置後續處理

(1)在進行最初的應急處置以後,應及時採取行動,抑制安全事件影響的進一步擴大,限制潛在的損失與破壞,同時要確保應急處置措施對涉及的相關業務影響最小。在發生網絡故障時,優先保證關鍵部門的網絡暢通。

(2)在事件被抑制之後,通過對有關事件或行為的分析結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確相應的補救措施並徹底清除。

(3)在確保安全事件解決後,要及時清理系統、恢復數據、程序、服務,恢復工作應避免出現誤操作導致的數據丟失。

4.記錄和上報

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發生時,應及時向校領導彙報,並在事件處置工作中作好完整的過程記錄,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保存各相關係統日誌,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5.結束響應

系統恢復運行後,網絡管理中心對事件造成的損失、事件處理流程和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對響應流程、預案提出修改意見,總結事件處理經驗和教訓,撰寫事件處理報告,同時確定是否需要上報該事件及其處理過程,需要上報的應及時準備相關材料;根據情況需要上報公安部門的由辦公室協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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