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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十二篇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十二篇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十二篇

進一步普及安全常識,完善學校各種消防硬件設施的應急使用與操作規程,增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真正掌握在突發事件面前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活動時間

11月安全教育週期間

三、活動對象

營東國小全校師生

四、活動地點

營東國小校園

五、活動預案及職責分工

1、演習項目:緊急疏散

2、前期準備:

(1)逃生小常識宣傳。(大隊部、班主任、學生幹部負責)

(2)師生消防知識培訓。(大隊部)

(3)學校消防設施檢查。(總務處)

3、具體安排:

班級撤離路線

四年級1班至5班:從41、42的間的小門走,到運動場

5年級2班至6班:從一樓45對面的小門走,到前院

49,51從49對面的小門走,到前院

46從接近四年級語文辦公室的小門走,到運動場

47,48走中廳進運動場

57、58,64,穿過中廳到對面的平時上廁所的旁邊的樓梯下樓,下到一樓進運動場

61走東樓梯,下到一樓走接近四年級辦公室的小門到運動場

62、63走西樓梯,下到一樓走49對面的小門,到前院

65,66,走東樓梯,下到一樓走接近四年級辦公室的小門到運動場

67,68走西樓梯,下到一樓走49對面的小門,到前院

班主任、數學老師跟班

人員站位:

運動場指揮:王蕾、孫春靜、陳娟、劉建新

前院指揮:範莉、路欣、葉堂堂、呂少文

照相:韓軍、靳進

衞生急救:段振華

雙面樓:

一樓:41、42之間:李楠

45對面的門外面:肖寒

二樓:52對面的樓梯(1、2樓之間的拐角處)李晶

56旁邊的樓梯(1、2樓的拐角處)韋霞

三樓:東樓梯(2、3樓的拐角處)蔡巧芳

三樓中廳:張倩惠

四樓:東樓梯(3、4樓的拐角處)徐姿

四樓中廳:張善偉

41、42的小門的外面,站在亭子的位置:馬紅梅

單面樓:

一樓:中廳玻璃門盧士國

靠近四年級辦公室的小門:張前進

49對面的小門外面:齊利民

東樓梯(12樓的拐角處)王蘭

東樓梯(23樓的拐角處)郝新立

東樓梯(34樓的拐角處)孟雋

西樓梯(12樓的拐角處)張真真

西樓梯(23樓的拐角處)唐新榮

西樓梯(34樓的拐角處)侯杜偉

靠近四年級的小門外面接近水池的位置:楊淑剛

全體教師會議室的門對面正對的護欄處:張曉峯

特別注意:

1、請班主任老師看清楚班級消防演習的撤離路線,提前跟學生講清楚。

2、各樓層老師提前到位,演習中負責協調班級下樓的順序和速度,不出現擁擠的狀況,場地老師負責安排班級帶下樓後的站位和秩序,數學老師隨班主任跟班進行演習,確保學生安全。

3、如有事情不能參加演習者,需提前自行安排代替者(可以和數學老師調換),不得出現空崗以免發生安全事件。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我校為創建平安校園,確保師生安全,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所造成是危害,尤其是當各種安全緊急情況出現時能得到妥善有效的處理,特制訂本安全應急預案,以備不虞。

二、演練目的: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學校安全工作計劃,本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的思想,以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別是羣死羣傷惡性事故的發生為目標,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通過預防突發事件應急疏散演練,讓學生學到有關的安全防護知識,做到有事不慌、積極應對、自我保護的目的,確保學校一方平安。

三、本方案適應範圍:

(一)由於建築質量造成教學樓出現坍塌時;

(二)教學樓內發生火災時;

(三)地震、空襲、爆炸等災害發生時;

(四)其他不可預知預測的危及公共安全的突發事件等。

四、疏散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當發生緊急情況時,首先要以維護學生和教職工的生命安全為本,儘快安全有序地做好人員的.疏散工作。

(二)快速反應,減少損失的原則。當發生火災、地震等災害時,要迅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安全自救,儘可能減輕傷亡和減少國家財產損失;同時應及時向、消防以及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彙報有關情況;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生產自救。

五、預防突發事件緊急疏散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責任:

(一)學校成立由校長為組長,行政領導和相關人員參與的預防突發事件緊急疏散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落實應對緊急情況下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並根據情況分析制定適合本校情況的工作方案;同時負責安排、審查疏散的演練工作方案,協調學校各科室之間出現的問題;負責對緊急情況發生時的救助、聯繫、協調等工作。

組 長:x

副組長:x

成 員:各教研組長

(二)以預防突發事件緊急疏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為核心,成立相關的組織工作機構,分別負責制定和完善安全保衞、宣傳教育、組織管理、對外聯絡、緊急救治等工作機制,確保各工作機構能夠在緊急情況下正常運轉。

1.安全保衞組。

人員:

由總務處負責落實、協調,組織相關人員參與。負責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通道的維護,進入校園人員的監督,食品、水、電、通信以及物資的供應等,並協助救援人員進行救助,維護現場秩序。

2.宣傳教育組。

人員: 各班主任

由大隊部負責落實,組織年級段長、班主任參與。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學會在緊急情況下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自救,在緊急情況下協同學校做好學生的疏散和安置工作。

3.組織管理組。

人員:、任課教師

由教務處協調,體育組負責落實,全體教師參與。任課教師負責及時組織學生按照疏散路線有序撤離危險區域,體育組做好安全區域內(集結場地)的人員管理、調動工作,並協助班主任統計人數,及時向領導小組成員彙報。

4.對外聯絡組。

人員:

由校長室牽頭,教導處協調,做好與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相關協作單位、教職工及學生家長等方面的聯繫與溝通,及時彙報學校突發事件處理的進程等。

5.醫療救助組。

人員:、校醫

由校長室、工會協調,醫務室負責在緊急情況下迅速成立醫療救助小組,及時救助受傷人員;同時做好急重患者的搶救工作、向當地醫療機構求助,做好重傷員的治療;負責對災後地區的疫情監控和消毒工作,防止傳染病發生。

六、緊急情況下疏散工作的實施預案:

(一)疏散的原則

進行疏散撤離時,要根據災害的具體情況本着“安全快速、就近撤離”的原則馬上撤離危險區域,到指定安全區域集結。在撤離過程中不可東張西望,不能再收拾物品。要做到:①遇事不慌,頭腦冷清。②判明情況,思考對策。③積極自救,互幫互助。④聽從指揮,有序疏散。

(二)疏散的路線與要求

當災害發生時以學生所在教室學生當時位置確定疏散路線。

根據班級位置和學生人數的實際情況確定疏散路線,製作疏散線路圖。

1.當時在教室上課的教師迅速組織學生排成兩路隊,帶領學生按出操次序下樓疏散。

2.兩位班主任老師立即趕到班級樓道口等待本班學生,正班主任在前,副班主任在後帶領本班學生迅速撤離到操場(若只有一位班主任老師則在後,前面由路隊長帶領),按升旗儀隊伍位置安排呈做操隊型集結隊伍。

3.上體育課的班級立即在操場集合,由上課的體育教師帶領學生到安全地帶集結。

4.在功能教師上課的班級,由上課老師組織從最近的路線撤離。

5.帶領本班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後,男教師則應立即根據指揮命令,參加救護組工作或組織滅火工作。

(三)集結的位置與要求

學生撤離教學樓後應迅速到操場指定位置集結(集結地點按照升旗儀式比賽所站的位置排列隊伍)。集結後班幹部要認真核對人數,檢查傷病情況,並及時將準確情況向現場指揮人員彙報。

(四)緊急疏散的啟動

1.為了提高疏散的熟練性,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學校安排演練時可啟動緊急疏散程序。

2.當災害發生或即將發生時由學校發出警報,啟動緊急疏散程序。

(五)重點部位相關責任人

重點位置

東邊樓梯

西邊樓梯

一層

二層

三層

四層

(六)疏散時相關人員的責任

1.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由學校大隊部通過廣播、電鈴、警鈴、哨音或其他方式發出警報,全體教職工應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到指定位置組織學生進行疏散。任課教師作為安全疏散的第一責任人,要及時停止授課並組織學生進行撤離,當學生全部離開教室後任課教師與學生同步撤離,並及時觀察、處理突發事件。

2.總務處要及時開啟安全通道的大門,保證通道暢通;並及時關閉電源等設備,組織人員進行搶險自救準備。

3.校長室、大隊部協助醫務室緊急成立救助站,設立明顯標誌,做好救護準備;並協助教導處做好人員的疏散指揮與集結調動等工作。

4.校長室、教導處要配合學校做好受傷人員的家屬接待與善後處理工作,並與相關部門開展聯絡工作。學校校長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學校情況。

5.體育組教師到各出口處指揮學生快速撤離,維護疏散秩序,控制、分流人員,確保學生不因擁擠造成傷害。

七、紀律要求:

在預防突發事件應急疏散演練過程中按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凡在執行本方案過程中,因瀆職、不服從指揮、不及時處理,從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

一、處理程序:

1、發生火災後,每一位教職員工均可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在報警電話中,要説明以下情況:起火單位、位置、着火物、火勢大小、火場內有無化學物品及類型、着火部位、報警人姓名等,並立即報告應急處理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並由主要負責人向教育局報告。

2、在向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園門外路口或臨近火災現場地,等待並引導消防車輛。

3、迅速切斷有關電源,開啟消防電源,打開應急照明設施和安全疏散標誌。

4、在場教職員工應當讓幼兒保持鎮定,組織幼兒有序快速遠離失火現場。

5、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滅火行動組應分秒必爭,迅速行動,找準着火點,果斷撲救,抓住時機,不等不靠,為繼續開展全面深入的撲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礎;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值班人員、應急事件處理工作成員為主,其餘人員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7、消防車到來之後,園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二、撲救方法:

1、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2、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3、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三、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先救人,後救物。

3、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彎腰沿牆邊依次下樓離開。

4、不組織幼兒參加滅火。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園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便於消防車輛駛入與正常使用。

6、如有人員受傷,立即撥打120進行救治,各班級班主任負責迅速告知其監護人;教工由應急機構負責人通知其家屬。

7、在做好搶救、救援工作的同時,園行政、相關班級的年級組長、班主任要做好幼兒幾家長的思想工作,儘快恢復幼兒園的正常教學秩序,保證治安秩序的穩定。

8、對園內消防安全措施作進一步的整改。

9、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依法處理。

10、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4

為防止校園欺凌傷害學生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據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大箕國小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實施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校園欺凌治理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範剛林

副組長:趙晉鵬

牛栓寶

成員:班級的班主任、教師

二、校園欺凌治理小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職責:發生欺凌時,及時通知防欺凌組組長和臨近教師趕赴現場。

現場防欺凌組職責:通知本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對施暴者勸告、強行阻止。

現場疏散組職責:通知本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根據實際情況以及領導要求,將學生迅速分開教育。

現場救護組職責:對受欺凌學生簡單心理健康諮詢。

接待、安撫、善後組職責:通知本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安排閲覽室為受欺凌學生安撫室,會議室為領導指揮中心,根據領導小組組長要求,做到安撫善後工作。

三、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操作程序:

1、發現者為學生,學生應立即報告臨近教師,臨近教師立即通知通訊聯絡組組長,並組織附近人員一起上前阻止欺凌者施暴,並勸解教育。

2、發現者是教師,立即報告通訊聯絡組組長,並組織附近人員一起上前阻止欺凌者施暴,並教育分開。

3、通訊聯絡組組長指揮本組成員,第一時間通知領導小組成員、應急小組組長、班主任趕赴現場、年級或教室。

4、領導小組成員接到通知後,迅速趕到現場,啟動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預案,先到人員先指揮(組長到後由組長)各應急小組按職責進行現場操作。

5、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作出終止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0__年5月20日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5

學校安全問題是關係到師生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大事,做好學校安全工作是學校應盡的責任。校園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於校園,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師生身體健康嚴重損害與生命安全的諸如意外暴力傷害、火災、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傳染性流行性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為防患於未然,為切實有效地控制突發事件帶來的危害,本着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防範原則,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坦然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件帶來的損失,保障全體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根據《福建省中國小幼兒園校園治安管理辦法》、《福建省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辦法》、《福建省中國小校衞生工作管理辦法》,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校園突發事件管理機構

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加強領導,預防和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城廂中心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林木田(校長)

副組長:黃松山

成 員:朱清寶 林朝慶

2、學校保衞處為加強平時校園安全的預防力度,快速有效地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城廂中心學校成立保衞處。保衞處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直接領導。主要職責是處理校園各種突發事件。具體名單如下:

主 任:林木田(校長)

副主任:黃松山

成 員:朱清寶 林朝慶

二、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暴力傷害事件應急預案

1、活動的組織者或當班值勤者為第一責任人。

2、實行突發事件首望制度,即暴力傷害事件一旦發生,首先看見突發事件的教師,應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並儘可能阻止暴力傷害行為繼續實施。

3、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一方面應通知保衞處和相關人員迅速趕往事發現場,竭全力阻止暴力傷害行為繼續實施,及時疏散學生,全力保護受害師生。另一方面應立即與當地公安部門和上級相關部門(鎮政府、縣教育局)取得聯繫,要求救援。

4、如發現學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馬上送醫院診治,並及時通知受傷害者的家長。

5、公安部門到達現場後,應聽從他們的指揮,積極配合救援工作。

6、事件平息後,協助保護好現場,並向公安部門和上級政府部門詳細彙報情況(口頭、書面),做好有關材料。

7、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對受傷學生及時慰問,穩定情緒,保證校園秩序穩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組織人員,接待受傷同學家屬並做好解釋工作。

(二)消防事故應急預案

1、配備好必備的防火安全設施、設備,及時檢查電器設備。

2、發生火災時,切斷電源,迅速搬離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先用滅火器滅火;火勢蔓延,急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並立即報告縣教育局。

3、迅速開通全部安全通道,組織、指揮師生疏散,撤離至安全地帶。

4、阻止學生救火。

5、配合消防部門,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地保護好現場,做好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三)食物中毒事件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老師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腹瀉等症狀,各生活老師、班主任、值周教師等,誰先發現,誰就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2、迅速與醫院聯繫、診治,採取救護措施,並向教育局及衞生防疫部門報告(包括:時間、地點、中毒人數、主要臨牀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護現場,做好預留食品、蔬菜的取樣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於沖洗,以備衞生部門檢驗。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查詢他們的身體狀況。

5、根據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屬聯繫。

6、如實彙報有關情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工

(四)突發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應急預案

1、做好傳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預防和公共衞生工作,宣傳防治知識,防範突發事件的發生。

2、建立重大、緊急疫情信息報告制度,對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及時向衞生防疫部門和區教育局報告,聽取衞生防疫部門的處理意見。

3、對傳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師生交叉感染和擴散。

4、在校園、教室內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任課老師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准許來校上課。

6、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爭取共同配合預防和診治。學生病癒回校後,任課老師要做好補課輔導工作。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6

為構建校園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範化的軌道,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校園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並造成財產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廣泛影響的特點。

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危害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建築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壓踩踏、交通事故等)、公共衞生事件(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羣體性的事件(鬧事、遊行、非組織的政治活動等)、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災害事故(灌水、颱風、山體滑坡、破壞性地震)等。

(二)校園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個級別。

1.一般性突發事件。在校園發生,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由學校為主可以處置,按規定必須向縣教育局報告的突發事件。

2.重大突發事件。在校園發生,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危害,或出現人員傷亡,需由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共同參與處理,甚至需縣委、縣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處理,按規定必須向縣教體局報告的突發事件。

3.特大突發事件。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造成特別重大危害併產生惡劣影響,出現跨學校甚至向社會蔓延擴散的態勢,死亡3人以上,需由縣委、縣政府、縣教育局和其他部門共同參與協調處理,按規定必須向縣教育局報告的突發事件,或按有關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確定為特大級的緊急情況。

二、指導思想和組織領導

(一)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遵循中央和省、縣各級黨委、政府關於“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方針,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牢固樹立“穩定一切”的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紮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學校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教導主任)、(大隊輔導員)、(工會主席)

具體職責: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必要時向教育局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彙報,請求批示督促各有關部門按預防和處置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檢查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成員:

具體職責: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編制、修訂全校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門聯動機制,進行業務指導、協調專業培訓、組織管理及監督檢查;負責日常校園突發事件報告、信息溝通與組織協調工作;根據縣教育局領導小組的部署,承辦預防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專項工作。

設立全校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工作值班室,值班室平時設在學校保安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

三、實施與處置原則

(一)各部門、辦公室、各班級要建立健全校園重大突發情況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發生突發事件後,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報告情況,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彙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並迅速報教育局等主管部門,隨時與上級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或非法組織的政治活動期間,對突發緊急情況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以便及時、有效處理,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各部門、各班級在突發事件期間應指定專人

實行24小時值班及設立專用聯繫電話,確保處置信息上傳下達及時、準確。

本預案要求,校園突發事件知情者有義務在知情後的第一時間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小組或相關人員,不得隱瞞、緩報、謊報,防止漏報。任何人都有權向學校領導小組直至上級主管部門舉報學校及有關部門不處置突發事件的失職行為。

(二)校園突發事件的處置原則

(1)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指導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紮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工作上“誰主管、誰負責”、“內緊外鬆”的原則,對出現可能影響校園及社會穩定的言論、動向或事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可麻痺大意、掉以輕心,要做到早發現、早佈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特別在三個主要環節上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一是問題發生前,要立足防範,關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動;二是問題發生後,要迅速判明性質,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事件平息後,要做好善後工作,防止出現反覆。

(2)本預案的辦事程序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處置的原則,要求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各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必須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辦公室和校長室。對已經發生的重特大事故,嚴格按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的“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追究責任,以維護法制和紀律的嚴肅性,對國家和人民負責。

一般突發事件,學校要予以重視並採取相關措施妥善處理,嚴防事態擴大以避免造成嚴重影響和損失,並根據有關規定如實將處置情況在事故發生後的一日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生、處理的'詳細情況報告縣教育局。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學校要立即採取應急處置方案,必須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或傳真等將簡要情況迅速報告縣教體局,限2小時內報事故詳細情況。

特大突發事件的處置:死亡3人以上或按有關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確定為特大級的緊急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迅速用電話向縣教育局彙報,以便縣教育局能及時會同其他部門參與協調處理。

四、運作職能

各部門、各班級應杜絕對隱患認識不足、長期忽視的麻痺思想,要居安思危,立足防患,盡一切努力將事故、災害可能帶來的損失減到最低程度,為校園打造安全屏障;防範關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機構一成立,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根據分工負責模擬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的長效機制,增強防範突發事件的意識和應對能力,做到有備無患。

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領導小組必須進入指揮狀態,迅速趕赴現場,並對當事人(或目擊者)詳細問話,儘早儘快將情況上報教育局;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蒐集有關事發(作案)的材料、人證物證進行認真分析,研究事發(作案)線索,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及保衞(防範)工作的漏洞,根據情況對案件進行定性;同時做好善後工作,防止出現反覆,並對案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以及對案件發生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進行書面總結,呈報教體局。

五、監測預警

“防患先於救治”,監測預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學校要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影響因素等進行有計劃、系統地長期觀察,細心積累第一手資料,認真研究隨時出現的新情況,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明確各類突發事件監測預警系統分工責任。

六、善後處理工作

(一)校園突發事件調查工作,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迅速組織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並限期結案。一般性突發事件,由學校組織調查,並上報調查結果;重、特大突發事件,學校上報教體局,由其組織調查,學校密切配合。

(二)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和各部門、各班級要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積極做好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工作,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三)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或有特殊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學校將表彰和獎勵。

(四)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於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學校或上報教育局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7

(1)報告程序

1.學生要先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報告校分管領導。

3.校分管領導報告校主要領導

4.由學校主要領導報告和衞生防疫部門。

5.如遇通訊不通和特殊情況,可越級上報,以利及時採取措施。

(2)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事故發生時管理教師(第一責任教師)應立即設法向校主要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3.由學校有關人員封存現有食物。

4.立即組織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防疫部門報告。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學校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8

為了建立校園預防欺凌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範化的軌道,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我校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和紮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為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育人環境。

二、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三、組織領導

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相應成立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校園重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必要時向縣教育局、公安及時彙報,檢查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一)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以一把手校長為組長、其他校領導和處室、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加強部門、人員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決定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決策和措施,確保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高效。

校園欺凌舉報電話:

組長:(校長)

副組長:、

組員:、班主任

(二)現場防暴組

發生暴力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帶領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對施暴者進行強行阻止,必要時可實行正當防衞行為。

組長:

組員:學校保衞科人員及德育處工作人員

(三)疏散引導組

(四)通訊聯絡組

發生欺凌事件時,組長迅速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瞭解情況,同時向“110”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傳達情況。

組長:

組員:辦公室人員等

(五)現場救護組

發生欺凌事件後,組長迅速組織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並立即與“120”聯繫。

組長:

組員:總務處人員

四、處置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紮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和諧校園的創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則。對參與重大聚集事件的學生,要堅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順不可激,以教育疏導為主,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或初始階段。對出現可能影響校園穩定的言論、動態或事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可麻痺大意、掉以輕心,要做到早發現、早佈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特別在三個主要環節上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一是問題發生前,要立足防範,超前工作,掌握主動;二是問題發生後,要迅速判明性質,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事件平息後,要做好善後工作,防止出現反覆。

3.本方案的辦事程序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處置的原則。校長對學校整體安全負責,學校各處室負責人對本處室安全負責,各年級長對本年段學生安全負責,各班級班主任對本班學生安全負責,欺凌事件一旦發生,必須第一時間逐漸上報。對已經發生的欺凌事件,嚴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追究責任,已維護法制和紀律的嚴肅性,對學生和社會負責。

五、平時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1.廣泛宣傳。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如電子屏、櫥窗、宣傳語、校園廣播站等,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核心價值觀關於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震懾力。邀請專家和公安人員來校進行專項講座,進行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校園欺凌的危害及後果,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友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的引導,建設優良校風、班風。

2.開展教育。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開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紀校規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行為規範和安全防範知識教育;召開教職工會議,組織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絕不允許教師成為校園欺凌的製造者;開展主題班會,通過班會,幫助學生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

3.明確責任。明確相關部門、相關人員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做到“誰值班誰負責”、“誰首見誰負責”,杜絕相互推諉現象,做好應急處置和彙報。如情況緊急,可直接向校長彙報,在校長指導下進行應急處置或報警;如情況失控,緊急聯繫校園保安人員,第一時間進行隔離、疏散,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如發生人員傷害,視情況可先報120並組織緊急救護,後彙報。

4.加強預防。加強摸底排查,要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的學生,要採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的方法開展幫扶工作,轉化他們的行為方式,必要時聯繫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加強心理干預,要充分發揮學校組織、心理諮詢室和心理輔導教師的作用,加強校園防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設,建立完善關於校園欺凌的各項制度,完善校園視頻監控設施。

六、欺凌事件的處置流程

1.一般欺凌,未造成顯著傷害的事件,由年段長負責調查處理,班主任進行協助,主要對受害人進行寬慰,疏導,告知家長等,對實施欺凌行為人進行排查,教育,告知家長,報學校進行紀律處分,結合其他欺凌事件,對學生進行主題教育,預防再次發生。

2.校外欺凌及校內嚴重欺凌,造成傷害的事件,由保衞科負責調查處置,年段長進行協助,首要是對受傷人進行醫治,告知家長,由心理老師進行心理疏導,對實施欺凌行為人,告知家長,嚴厲處分,直至開除學籍,涉及違法的事件要報x相關部門處理。

3.如欺凌事件正在發生或剛剛發生,造成嚴重傷害的事件,按照下列程序執行:

(1)通訊聯絡組立即撥打110和120,並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後書面。同時,根據情況通知相關學生家長,並做好接待解釋工作,穩定家長和家屬情緒。

(2)防暴組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進一步施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有必要時協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

(3)救護組採取相應措施進行緊急救治。

(4)疏散組馬上把學生疏散到安全地點,清點人員,穩定學生情緒。

七、校園欺凌事件處置的後續事宜和責任追究

(一)每個責任人,應對其管轄範圍內的學生和其他人員,要不斷的加強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隱患。

(二)每個責任人,應對其管轄範圍內的被欺凌人實施跟蹤關注,防止被報復、心理扭曲、自我放棄等行為的發生。

(三)全體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每個責任人在處置過程中的推諉、拈輕怕重、玩忽職守,不處置的工作人員將在評比、職稱晉升、績效考評等方面,依據學校的考核制度進行處理,對造成嚴重後果,涉嫌違法的交由紀檢和司法機關處理。

全體教職員工都要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教訓,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嚴防此類事故在我校發生。要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嚴防因管理不當而發生的意外。要採取措施,加強安全防範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壞與個人的評先評優、職稱評定和績效工資掛起鈎來,嚴格落實“一票否決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9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安全事故預處置程序

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到現場負責領導和指揮。首先做好人、財、物的搶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第三,按規定做好逐級上報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上報市教育局。3小時內上報省教育廳。

三、應急處置工作組

1、穩定處置組:

組長

成員

2、緊急求助組

組長

成員

3、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4、協調、接待組

組長

成員

四、突發事件處理的程序

(一)發生火災預案

1、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台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着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着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麼路口和明顯標誌。

(3)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繫。

(4)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牆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牀上牀下、牆角、櫥櫃、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瀰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後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脱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後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並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二)發生治安事件預案

1、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即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人身傷害發生,應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預案

1、預防措施

(1)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

(3)明確功能分區,嚴禁混用、混存。

(4)嚴格採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製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1)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2)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3)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衞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

(4)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燬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衞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衞生要求。

(四)發生地震或建築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安全工作領導組、相關職能部門消防、醫務。對受傷人員臨時搶救,進行止血,包紮傷口,送就近醫院搶救。

2、安全工作領導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以哨音、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為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五)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1、每天值日領導要嚴格按照值日製度,當課、當班教職員工要樹立安全意識,監控學生上下樓情況。

2、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規範停放,上鎖。禁止在校園內踢球、爬牆、爬樓門、坐欄杆。違者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

3、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就要有多晚。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文體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課、當班教職工負責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發現財產被盜預案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領導、值班保安,並電話報110,同時發出大聲制止作案人員。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衝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徵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員靠近學生,以避免作案人員拿學生當人質。

(七)交通安全事故預案

1、通知處置領導迅速到場;

2、將受傷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

3、報告交警、配合交警調查現場;

4、上報教育局,通知家長。

(八)學生間衝突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衝突安全預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員、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保衞科、班主任、值日教師或其他在場教師,同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3、通知家長到校並做安撫工作。

4、調查原因。

(九)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1、寢室輔導老師夜間值班:向全體學生公佈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日領導要求醫務人員、教師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

2、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寢室教師,寢室教師在詢問病情、瞭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繫班主任、家長或值日領導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就近送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寢管教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寢管教師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後寢室教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5、通知生病學生家長。

(十)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1)事先準備好礦燈、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領導組成員提前到崗到位,各班自備蠟燭等照明用具。

(3)如遇較長時間停電,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四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着照明用具四處走動。

(4)來電以後,由各班主任安排學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別是蠟燭如數熄滅以消除隱患。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礦燈、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品帶到寢室。教室、寢室樓道打開應急燈。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1)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佈置有關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總務處安排好膳食、備用電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處安排好教師到每樓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信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電力部門聯繫協調,取得他們支持,取動發電設備,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

(3)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

(4)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總務處、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採購衞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十一)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1、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牀、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員、寢室長或其他在場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由校醫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當地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師陪同。

2、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幫扶、補課等善後工作。

3、如遇較大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時説明安全事故的`原因、範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大致情況。

4、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公安部門、醫療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彙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

5、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6、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地處理有關善後工作。

(十二)發生人員觸電預案

1、應立即切斷觸電者身體與電流的接觸,如用乾的木棒、竹竿、橡膠圈等撥開電線,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個部位,將他從電流上拖開。記住:不管你用什麼東西都應該是乾的和不導電的,而且要站在乾的地方,然後採取其他的措施。

2、若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應讓傷者就地平卧,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3、傷者喪失意識時要立即叫救護車,並嘗試喚醒傷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鬆衣釦,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發生實驗室事故預案

1、生物實驗中如發生割傷,一般使用止血藥包紮後都能解決。嚴重割傷時,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錶、手鍊等佩帶物,然後抬起手臂,使其高於心臟,然後直接壓迫傷口。如在腿上,除壓迫傷口外,還要壓迫大腿上部的動脈。通知醫生或就近送往醫院,千萬慎用止血帶,因為止血帶會切斷受傷部位所有血液供應,從而可能導致永久性損傷。

2、化學實驗中如發生燙傷,應立即把燙傷部位浸入潔淨的冷水中。燙傷後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於-6℃。用冷水浸泡時間一般應持續半個小時以上。這樣經及時散熱可減輕疼痛或燙傷程度。燙傷不嚴重(指燙傷表皮發紅並未起泡的1度燙傷),一般可先做處理。用冷開水(或淡鹽水)沖洗清潔創面。對發生在四肢和軀幹上的創面,可塗上紫草油或燙傷藥膏,外用紗布包敷即可。燙傷病人最好是去醫院處理為佳。

3、化學實驗中如發生輕度燒傷,可在傷區先倒上一些冰水,後敷上濕潤的紗布。深度燒傷處是非常危險的,應先在燒傷處蓋上乾淨的敷料,然後迅速送往醫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衝,用布抹,這樣會使燒傷區嚴重感染,後果嚴重。

4、物理實驗中如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啟動觸電和火災安全預案。

五、應急預案車輛和聯絡電話

1、車輛:

2、值班聯繫電話:(辦公室) (德育處) (保衞科)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認真紮實做好20xx年會考招生考試工作,提高我校考試工作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我校會考組織工作萬無一失,保障社會的安全與穩定,我校決定建立“20xx年會考工作應急處置預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會考工作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對本考場的各項備考工作與考試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檢查、督促與指導,對本考場考試工作負責。

二、突發事件處理細則

報告程序

突發事件

考場主考

光明新區教育體育科

深圳市招考辦

1、試卷運送

學校必須準備三輛車,兩輛為運送試卷專用車(其中一輛為警車),一部作為機動車輛,運送試卷的車輛及保密員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好試卷領取手續,直達指定的保密室,中途不得搭載無關人員。

運送試卷車輛如遇交通事故或車輛堵塞,應立即報告主考,並向上級招生考試部門彙報,並立即調動備用機動車輛到出事點接應試卷。試卷運送途中發生失竊、泄密,保密人員立即報告主考,並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如隱瞞不報的追究保密人員責任。每天考試結束後,保密人員負責把當天試卷安全送回新區保密室,並辦理好試卷移交手續。

2、周密部署好考試安全保密工作

試卷的保存及取送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及要求進行。

(1)保密室必須做到“二鎖(櫃鎖、門鎖)、三鐵(鐵門、鐵櫃、鐵窗)、四防(防盜、防火、防水、防潮)”。

(2)試卷進入保密室後應做好移交手續及登記。試卷在保密室期間,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同時保證至少有兩名保密員現場監視。

(3)考試期間,保密室鑰匙必須分開由兩名保密員掌管,不得單人掌管或移交給他人,如有違反追究保密員責任。

(4)保密員做好試卷、答題卡的交接工作,試卷交接必須做好登記、檢查、辦理移交手續。交接時,檢查試卷密封是否正常。如有異常,須迅速查明原因,並上報主考和市招辦。

(5)開考前30分鐘(語文、英語開考前40分鐘),兩名保密員押送試卷到考務辦公室,做好試題的的分發工作,同時按規定辦理手續,並做好登記。

(6)每天考試結束後,把所有試卷、答題卡全部安全送回新區保密室,並辦理移交手續。

(7)如發生泄密行為或試卷遺失現象,應立即報告主考,並保護現場,防止擴散,同時第一時間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

3、保持交通暢通,防止由於交通原因引發考生大面積遲到。

(1)考前40分鐘聯繫考生學校領隊。

(2)如考生大面積遲到:

①報告主考。

②通知所在學校。

③迅速聯繫交通部門。

4、做好氣候突變的應急措施。

如遇大風雨,保衞人員應指揮送考生的車輛進入校內;考生在離教學樓較近的地點下車,儘量避免被雨淋;總務處要準備10把雨傘,10條毛巾、5套衣服,提供給有需要的考生;由於惡劣天氣,造成一樓候考學生過多,則可讓考生提前上樓候考,但不得進入試室。

5、保證供電正常

考試期間電工在辦公室待命。如遇停電:

①立即聯繫供電部門啟動發電車發電。

②如遇聽力考試,則立即啟用備用直流電源為廣播系統繼續供電。

③報告市招辦,請求延時。

6、食堂保證食品安全

①發現部分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學校校醫室進行初診,對於病情嚴重的患者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②迅速向新區教育體育科及衞生防疫部門報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衞生部門檢驗。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⑤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⑥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7、安全保衞人員加強考場巡查,防止學生之間出現糾紛。

安全保衞人員在候考期間、考試結束之後應加強考場巡查,避免學生之間出現吵架、鬥毆等影響考生情緒或造成身體傷害的糾紛。發現吵架、打架現象,考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制止,並通知負責考場安全保衞的幹警和學生所屬學校的帶隊老師,並查明原因,妥善處理,避免糾紛進一步惡化。

8、考務突發事件處理。

考場中的考務突發事件,嚴格按照《20xx年深圳市會考考務偶發事件處理預案》(附後頁)中的處理辦法進行。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切實維護學生的切身利益,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對在校學生髮生意外傷害或疾病等突發事件,積極主動地採取應對措施,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突發事件係指學生在校(或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因各種原因突然造成身體傷害或突發急重病,需緊急處理或送醫院救治的事件。

二、全校師生員工都要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有效的防範意識,積極主動地預防一切可以預防的傷害。對本可預防,但因教職工玩忽職守而造成的學生身體傷害或延誤學生疾病的救治,都要追究責任,並給予相應處罰。

三、積極、主動、及時、妥當處理學生的傷病突發事件。

(一)學生傷病突發事件發生時,所有在現場的教職工和學生都應積極主動地參與事件的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校領導、總務處、值班中層領導、班主任。

2、在第一時間送到校醫室或請校醫到現場緊急救治。

3、在第一時間由學校總務處派車(校醫、班主任、任課教師),將危重傷病學生送醫院,確保傷病學生得到及時有效治療。

4、相關人員(班主任、校醫、德育主任(副主任)或其他中層以上幹部),在第一時間通知傷病學生家長,要求學生家長及時到學校或醫院參與處理。

(二)負責送傷病學生去醫院的教職工和學生,只有在學生家長到現場並全面接管辦理學生治療的相關事項後,方可離開。

(三)在事發現場的教職工和學生,要積極、主動、全面、真實地向學校彙報事發經過,協助學校瞭解事件的真實過程,以便及時公正地作出處理。

四、對於因傷病突發住院的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要經常與家長聯繫,瞭解學生治療情況,並向德育處和校領導彙報。向校醫通報,並與校醫、報帳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五、對傷病嚴重的學生,校領導、德育處應安排人員前去探望,關心學生治療和學生的身心健康。

六、對於人為因素的學生傷害事件,德育處和相關處室要及時迅速地瞭解情況,記錄事件經過,分清事件責任,依照學校規章制度協調學生家長意見,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校領導或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七、對突發事件中積極參與救治,不顧個人安危、樂於助人,表現出高尚的道德情操的師生員工,將予以表揚和獎勵。

八、對突發事件中袖手旁觀,漠不關心,推託逃避者,將予以批評,並追究其責任,對造成嚴重後果者,由上級部門決定追究其責任包括法律責任。

九、本條例的解釋權在校長室。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1)報警程序

1.發現人及時報告學校負責人。

2.學校負責人訊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卦現場進行撲救

3.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同時向主要領導報告情況。

4.如遇通訊障礙,發現人可直接報告或消防中心。

(2)組織實施

1.火災發生後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徵得領導的指示。在場教師,同時利用一切辦法通報起火點、火情、風向等,及時報告疏散方向。

2.參加人員:立即組織學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方,教師最後撤離,領導小組成員組織師生撤離,要最後撤離保證損傷降到最低。為受傷教師要做好傷員的救護工作,保證傷亡在最低限度。在消防車到來之前,校後勤人員,學校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在場教師立即切斷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進行滅火,搶救國家財產,儘可能使國家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鍬、水浸的棉被等,各級領導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組織好滅火工作,未成年人遠離火場以免造成二次傷害。對校園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進行仔細的調查,記錄在案,寫出書面報告向區彙報。

5.做好災後處理工作。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2.火災發生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

4.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因火災發生的緊急救助

平時抓緊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防火自救技能,防患於未燃。教室的前、後門窗要隨時能夠開啟,以利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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