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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精選4篇)

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精選4篇)

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篇1

一、崗位設置的實施範圍

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精選4篇)

1、市直各學校及局各事業單位均須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實施方案進行崗位設置,建立和完善崗位管理制度。

2、本《實施方案》所稱崗位是指市直各學校及局各事業單位根據其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設置的工作崗位,應具有明確的崗位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

3、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轉製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本實施方案。

二、崗位設置管理原則

4、要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進行崗位設置,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5、要按照“因事設崗、精簡高效、結構合理、羣體優化”的原則進行崗位設置。各單位應當根據人事部門核定下發的指導性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在核定的人員編制、崗位職數限額內,依據工作需要,科學合理地設置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崗位設置要有利於教育事業的發展,對崗位要實行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控制。

6、“分類管理”的原則。各單位要根據事業單位的業務類型、編制、人員構成以及本單位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和主、輔系列情況,科學合理地設置本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

三、崗位類別設置

7、教育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

8、管理崗位指在單位中擔負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從事社會公共事務或單位內部機構和人員組織、管理、協調等事務的工作崗位。管理崗位分單位領導崗位、內設機構領導崗位和普通管理崗位。管理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根據事業單位的規格、規模、人員編制和隸屬關係,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和權限確定。

9、專業技術崗位是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根據教育行業特點,專業技術崗位分為教師專業技術崗位和非教師專業技術崗位。以教師專業技術崗位為主體,並根據工作需要適當設置圖書、會計、統計等非教師專業技術崗位。

10、工勤技能崗位指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後勤保障、服務等職責的工作崗位。包括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工勤技能崗位設置要根據各單位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確定的教育行業特殊工種、通用工種和普通工種設置。按照事業單位改革方向,後勤服務等工作應逐步實現社會化,已經實現社會化服務的一般性勞務工作,不再設置相應的工勤技能崗位。

11、主要依靠專業技術和知識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佔主體,一般不低於單位崗位總量的70%,單位設置的主體崗位之外的其他兩類崗位,應保持相對合理的結構比例。

12、根據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經批准,事業單位可設置特設崗位,主要用於聘用急需的高層次人才。

四、崗位等級設置及結構比例

13、管理崗位分為10個等級。各單位具有領導職責的管理崗位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單位領導職數和內設機構領導職數設置,其他等級管理崗位根據編制員額和工作需要設置。全市教育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分為8個等級,初次設置按現有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三至十級職員崗位。

14、全市教師專業技術崗位分為高級、中級、初級三類13個等級,高級崗位(大學教授)對應一至四級,副高級崗位(大學副教授、中專高級講師、中學高級教師)對應五至七級,中級崗位(中專講師、中學一級教師、國小高級教師)對應八至十級,初級崗位(中學二級教師、中學三級教師、中專助理講師、國小一級教師、國小二級教師、國小三級教師)對應十一至十三級,其中中學三級教師、助理員級教師、國小二級教師、國小三級教師是員級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管理的規定和教師行業崗位結構比例指導標準,結合本單位的功能、規格和專業技術水平等因素確定。

15、根據國家規定的1:3:6的總體控制目標,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實行分級分類控制,各單位分級控制目標為:2:4:4。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之間的結構比例控制目標為:二級、三級、四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1:3:6;五級、六級、七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2:4:4;八級、九級、十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3:4:3;十一級、十二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5:5。

16、根據教育行業特點,各單位一般應確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為主系列。教師系列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量一般不低於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總量的80%。輔系列崗位的等級設置應低於主系列崗位的等級。

17、工勤技能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按照崗位等級規範、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確定。工勤技能崗位包括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其中技術工崗位分為5個等級,即一至五級,依次分別對應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普通工崗位不分等級。

18、工勤技能崗位結構比例控制目標為:一級、二級崗位的總量一般佔工勤技能崗位總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崗位為主體的事業單位和科學研究、教學實驗、醫療衞生等領域對技能水平要求較高的專業技術輔助崗位上設置;一級、二級、三級崗位的總量佔工勤技能崗位的總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級崗位按不超過工勤技能崗位總量40%的比例設置。

19、經批准設置的特設崗位是非常設工作崗位,不受事業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務後,按管理權限予以核銷。特設崗位的等級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五、崗位基本條件

20、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基本條件,主要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確定。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是: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1、管理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級以上管理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級以上管理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級崗位還應具備以下基本任職條件:

(1)三級、五級管理崗位,須分別在四級、六級管理崗位上工作兩年以上;

(2)四級、六級管理崗位,須分別在五級、七級管理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級、八級管理崗位,須分別在八級、九級管理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2、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篇2

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進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局事業單位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交通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依法辦事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交通局所屬三個事業單位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包括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四、崗位類別、等級設置

1、事業單位崗位分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交通局所屬三個事業單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養路費徵收站,根據三個事業單位的職責任務,工作性質和人員結構特點等因素確定三類崗位總量的結構比例:設置崗位總量13個。其中管理崗位7個,專業技術崗位6個,以管理崗位為主體崗位,佔單位崗位總量的54%,專業技術崗位佔單位崗位總量的46%,專業技術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術系列。

2、我局事業單位是股級事業單位,因此管理崗位設置科員(九級職員)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分為中級崗位和初級崗位,共設置6個等級,中級崗位設八級、九級、十級;初級崗位設十一級、十二級、十三級。

五、崗位的具體任職條件

1、管理崗位的.基本條件:

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九級職員崗位,一般應在十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條件:

專業技術崗位的任職條件按照行業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規定執行。八級、九級、十級崗位必須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十一級、十二級、十三級崗位必須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工勤技能崗位的基本條件:

三級工勤技能崗位,應在本工種四級工勤崗位工作滿5年,並通過高級工技術等級考核;四級工勤技能崗位,應在本工種五級工勤崗位工作滿5年,並通過中級工技術等級考核;五級工勤技術崗位,應是就徒期滿已轉正定級或者是具有職高、技校、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在工勤技能崗位工作並通過初級工技術等級考核。

六、崗位聘用辦法

有關文件規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佈崗位

公佈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崗位及其崗位職責,聘用條件;

2、申請應聘

應聘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應聘申請,並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資格審核

單位崗位設置工作組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4、考察評議

單位崗位設置工作組對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競聘上崗或考核,從應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評分,確定可直接聘用的崗位人選,報單位領導班子研究決定;

5、研究決定

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聘用名單;

6、結果公示

聘用結果確定後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在公示期內有異議者,按程序進行復議,確屬不當者,將予以重新審核。

7、簽約上崗

單位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崗位聘用合同。

七、實施步驟及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這次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經局領導研究決定,成立交通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協調小組,組長:___(局長);副組長:___(紀檢組長);成員:______

(二)組織動員

召開事業單位全體幹部職工大會,學習宣傳本次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讓大家充分了解事業單位實施按需設崗,競聘上崗,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

(三)具體實施方法、步驟

1、制定崗位設置方案,根據現有人員的基本情況擬設置三類崗位,填寫《___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核准表》等有關表格。

2、召開職工大會公佈《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廣泛聽取羣眾的意見,確保公正、公開、透明。

3、《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經局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定稿。

4、編寫崗位説明書,主管部門審查後,同實施方案一併報縣勞動人事部門審核、備案。

5、按相關程序組織實施崗位聘用,採取競聘上崗或考核的辦法,擇優決定受聘人員名單。單位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完成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

6、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並簽訂聘用合同後,報縣勞動人事部門備案確認,經人事部門確認,對符合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按照人員新聘崗位等級,兑現相應的崗位工資待遇。

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篇3

為加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辦事效率,促進林業經濟發展,根據市、縣有關改革精神,結合林業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精神和市、縣有關改革要求,以有利於政府職能轉變,提高辦事效率,保護森林資源,優化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有利於增強林產業的活力,促進林業產業經濟發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農收入,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建立適應當前發展需要的,高效的林業行政事業管理,服務機構,促進林業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

一、事業機構現狀

__縣林業局下屬有縣林業技術推廣中心、動植物管理中心、林業調查設計隊、木材檢查站等事業單位。按照20__年8月29日寧政辦發的文件給林業局事業單位定編35人,現實有33人。

二、實施範圍

__縣林業局事業單位在冊人員均納入此次崗位設置。

三、崗位類別設置

根據事業單位的社會職能、職責任務、工作性質和人員結構特點等因素,綜合確定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管理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總量的結構比例。

__縣林業局是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按照《__縣事業崗位管理實施方案》要求,__縣林業局事業單位共設置崗位35個,其中專業技術崗位28個,工勤技能崗位7個。

(一)崗位名稱及崗位人數

1、專業技術崗位28個,其中:高級崗位3個,中級崗位11個,初級崗位14個;

2、工勤崗7個,其中:二級1個、三級1個、四級5個;

(二)崗位等級設置

各崗位等級設置參照《__縣事業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方案》中等級設置。

(三)崗位職責設置説明書。

(四)崗位聘任

崗位設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後,按照《__縣事業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方案》中規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篇4

為深化教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育事業單位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範圍和對象

我縣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及其它教育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分別納入相應的崗位設置管理。

二、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轉變,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設崗,宏觀控制的原則;

2.堅持優化結構,精幹高效的原則;

3.堅持按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則;

4.堅持平穩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5.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崗位類別設置

(一)全縣教育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

1.管理崗位指擔負領導職責或者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

2.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長的規律和特點,適應教育事業發展與提高專業水平的需要。專業技術崗位分為教師專業技術崗位和其它專業技術崗位。其中,教師崗位是專業技術主體崗位。

教師崗位指具有教育教學工作職責和相應教師資格與教育教學能力水平要求的專業技術崗位,其它專業技術崗位主要指學科實驗、圖書管理、財務會計、電化教育、衞生保健等具有教學輔助工作職責的專業技術崗位。

3.工勤技能崗位指承擔技能操作維護、後勤保障服務等職責的工作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的設置要適應提高操作維護技能、提升服務水平的要求,滿足單位工作的實際需要。

(二)崗位設置的確定應考慮教職工編制總量、在冊正式工作人員特點等因素,根據事業發展,實行動態管理。崗位設置要優先滿足教育教學,實習實訓等工作的需要,嚴格控制非教學崗位。

四、崗位等級設置

崗位設置實行總量控制,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控制。

(一)管理崗位設置

1.全縣教育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分六個等級,即五至十級崗位。首次設崗按現有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四個等級確定依次分為七至十級職員崗位。

2.管理崗位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根據事業單位規格、規模、人員編制和隸屬關係,按照幹部管理有關規定和權限確定。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最高等級職員崗位設置,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機構規格確定,承擔領導職責的職員崗位設置,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單位領導職數確定。其它擔負管理任務的職員崗位數量和結構比例,按照機構編制和政府人事組織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

(二)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

1.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制度,中學教師崗位共劃分為9個等級。其中,高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分別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等級五級、六級、七級;中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分別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八級、九級、十級;初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分別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等級的十一級、十二級、十三級。其中,十三級是員級崗位。

國小、幼兒園教師崗位暫按6個等級劃分。現行國小高級教師職務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八級、九級、十級;國小一級教師職務對應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十一級、十二級;國小二級、三級教師職務對應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十三級。國小、幼兒園中評聘了中學高級教師職務的,暫按現行規定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七級。

2.全縣教育事業單位高級、中級、初級崗位的總的控制比例為1:3:6;其中五、六、七級之間的比例為2:4:4;八、九、十級之間的比例為3:4:3;十一、十二級之間的比例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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