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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精選25篇)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精選25篇)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

一、總體要求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精選25篇)

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加快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法規,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範圍。各區縣(自治縣)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以下統稱區縣)對本轄區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持續推進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學校周邊、勞動密集型企業周邊、醫院周邊、在建大項目周邊、鐵路道路兩側、城鄉結合部、城中村、三峽庫區移民安置點、工業園區、工礦區、景區、安置區、古鎮、老街、坡地建築羣、集貿市場、農家樂等區域,突出排查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各區縣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範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區縣要徹底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信息、審批手續、歷史改造情況、改變用途情況、違法建設情況、結構安全狀況等信息,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逐棟建立台賬。

3.排查方式。各區縣要組織產權人或使用人自查、鄉鎮(街道)排查、部門核查,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住房城鄉建設部《自建房結構安全排查技術要點(暫行)》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歸集排查信息。

力爭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工作。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區縣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重點聚焦用作學校和幼兒園、餐飲飯店、民宿、賓館、超市、農資店、棋牌室、浴室、診所、手工作坊、生產加工場所、倉儲物流、影院、娛樂、養老服務等具有公共建築屬性的經營性自建房,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儘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等級實施分類整治。要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處置工作要在20__年9月10日前完成。

(三)徹底整治隱患。各區縣要堅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分類處置”原則,對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必須立即採取針對性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同時要加強巡查監測,確保自建房整治過渡期間的安全。

1.建立整治台賬。各區縣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鑑定,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

2.制定整治方案。各區縣要落實屬地責任,督促有關部門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綜合制定“一棟一策”整治方案,落實整治責任和措施,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3.實施分類整治。按照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整治的原則,對不具備合法手續、存在違規加層揹包、擅自拆改主體結構等違規改擴建行為的經營性自建房,應責令產權人或使用人立即停止經營活動,並通過安全鑑定確認安全狀況,不滿足安全要求的應採取拆除或者加固處理等措施以消除隱患。對年代久遠的房屋,要通過安全鑑定確認安全狀況,如不滿足安全要求,應立即停止使用。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應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應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4.落實產權人或使用人主體責任。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產權人或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實整治措施的,應依法強制執行。對以暴力、威脅、恐嚇手段干擾排查整治工作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區縣政府及市級有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鄉鎮(街道)等屬地責任,發揮城市管理、村(社區)“兩委”、物業管理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擅自改建加層、擅自變動主體結構、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內容一經查實,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依託鄉鎮(街道)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進一步充實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監管力量,明確自建房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依託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從事房屋安全鑑定的專業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從事鑑定的機構應對出具鑑定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推動建立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使用制度,加快推進《重慶市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立法,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律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委,由市住房城鄉建委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各區縣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區縣級專項整治負責人名單報市安委會備案,並抄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區縣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專項整治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任務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和辦公住宿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負有行業安全監管職責的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教育部門及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喪葬、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規劃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農村建新房未拆舊房處置有關工作;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規劃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未經規劃許可擅自新建、改建、擴建的違法建設執法查處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遊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衞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衞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林業部門負責國有林場等職責範圍內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防救援部門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強技術支撐。各區縣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區縣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鑑定工作,同時要加強規範管理,對於出具虛假報告的專業機構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區縣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加強經費保障。市、區縣兩級財政要安排本級政府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經費,用於委託專業機構、開展安全鑑定、組織人員培訓等工作,保障整治工作紮實推進。

(五)強化督促指導。各區縣要加強對鄉鎮(街道)的督促指導,對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督查督辦,適時對各區縣“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對未能按時按要求完成專項整治任務的進行通報。

(六)做好宣傳引導。各區縣要利用網絡、電視、廣播、自媒體、鄉鎮(街道)政務公開欄、小區公示欄等進行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和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的必要性、緊迫性。要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要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營造廣大羣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做到全面覆蓋、不留盲區。嚴格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整治存量風險、嚴管變量風險、遏制增量風險。在20xx年完成的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排查基礎上,以經營性自建房為重點,全面徹查既有建築安全隱患。對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完善相關制度,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百日攻堅。到20xx年9月底,按照國家部署的“百日行動”要求,全面完成全市範圍內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在“行政村集體土地上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全省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基礎上,結合“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對前期排查整治工作查漏補缺,對其他既有建築進行“回頭看”排查。把新發現的建築隱患信息分別納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統”,先急後緩,有序分類實施整治。

(二)整治存量風險。到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同時結合我市實際,調整既有建築安全隱患三年整治計劃,針對原隱患清單內和新發現的用於經營用途的自建房,提前開展整治工作。另外,按照省政府統一要求,力爭到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行政村集體土地上有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整治工作,力爭到20xx年12月底完成全市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管變量風險。加大對在既有建築上擅自拆改主體結構、增設加層(夾層)、開挖地下空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及時制止,並依法進行嚴厲查處。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改造、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

(四)遏制增量風險。農村新建自建房原則上不得超過3層。改作經營用途的自建房、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改擴建工程(包括裝飾裝修工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建立防範和處置自建房安全隱患制度,確保新增自建房質量安全。

三、徹底排查風險隱患

(一)排查內容。各地要對本轄區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排查要逐户逐棟,包括農村自建房輔房及廊道等,突出城鄉接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的自建房。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包括房屋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改造、使用等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同時,其他既有建築按照省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併開展“回頭看”排查。

(二)排查重點

1.居住用途改造為生產經營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將一般住房改為飯店、民宿、農家樂、商鋪、棋牌室、浴室、私人影院、密室逃脱、劇本殺、電競館、家庭旅館、小作坊、簡易生產用房、承辦紅白喜事等房屋或者場所;

2.各類“住改商”的房屋(將建築物中某專有部分由居住性用房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房屋),尤其是臨街底層“破牆開店”的房屋建築;

3.改建加層、野蠻裝修、破壞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房屋建築(含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割羣租,以及經營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

4.頻繁轉售、轉租、轉包或頻繁裝修改造的賓館、酒店(飯店)、茶社、網吧等經營性場所;

5.學校、醫院周邊頻繁週轉的二手房、頻繁易手的學區房(門面房);

6.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尤其是10人以上人員密集場所;

7.位於小城鎮、城鄉接合部用於出租,尤其是羣租的自建房;

8.農村3層及以上、用作經營類(包括用於出租)、10人以上人員密集、改擴建的自建房;

9.1980年及以前建造仍在居住的老舊農房、村民自發經常性聚集議事、娛樂活動的農户房屋;

10.集中醫學觀察場所(包括政府、企業指定或者租用的房屋,工地臨時建設的板房等)、已開復工企業項目員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11.全省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以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風險的房屋建築。

(三)排查方式。各地要通過產權人自查、鎮(街道)排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部門監督核查,逐户逐棟採集信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對經營性自建房鼓勵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排查,以保證排查結果的真實性和科學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不得恢復經營。

四、徹底整治風險隱患

(一)確保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恢復營業前消險。對因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停業的經營性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恢復營業前必須完成隱患整治,並組織開展驗收,確認房屋結構安全、符合消防相關要求以及滿足營業前必須的許可條件等後,方可恢復經營。對排查發現結構存在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應當立即停用,疏散建築內和周邊的羣眾,迅速封閉處置,並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依法拆除。

(二)實現D級危房住人動態清零。房屋經鑑定為D級危房的,必須第一時間清人、停用、封房,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識、安全圍擋。要引導D級危房內的居民投親靠友或者租住、借住其他安全房屋。對確有困難的,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可以因地制宜使用安全的集體用房解決臨時居住問題。對已採取管理措施的D級農村空關房,督促儘快採取工程措施整治。

(三)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推動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整治。城市更新行動中,有隱患的地方先更新、先改造,要把“城中村”和成片C、D級危房的改造作為重點。突出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建築、老舊建築、羣租房等,根據風險等級、人員密集程度、產權關係等情況,科學分類確定整治方案。屬地政府要組織開展對隱患建築的分析、鑑定、整治和驗收工作,實現清單管理、動態銷號。

(四)結合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持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中,要優先及時改造有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已鑑定及新增鑑定為C、D級的自建房,各地應建立縣、鎮、村三級危險房屋台賬,督促產權人(使用人)落實主體責任,依據鑑定意見制定整治方案,結合實際採取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選址新建、拆除等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並及時完成驗收工作。

(五)清查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力度,對未依法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擅自改變用途等行為,要按照“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定期公開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例。

五、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一)加強住房經營性用途准入管理。加強對經營用途住房各類許可管理,產權人(使用人)利用住房從事經營的,應當在使用房屋或營業前,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在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時,應當提醒申請人進行房屋安全鑑定。建立完善准入經營通報機制,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將住房用作經營場所的市場主體相關信息,通過信息共享平台推送或者函告經營場所所在地鎮(街道),由其負責核查。經核查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鎮(街道)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設立警示標識,責令產權人(使用人)限期改正。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經營用途住房未依法取得消防驗收、備案抽查或者消防安全檢查手續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二)健全房屋隱患動態發現機制。產權人(使用人)發現房屋異常情況,應當第一時間組織人員撤離並主動報告,採取相應措施消險解危。發揮村(社區)網格員、災害信息員、物業人員、綜合執法人員的前哨作用,通過日常巡查以及建築裝修垃圾、施工噪音等線索,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裝修改造行為並向鎮(街道)報告。鎮(街道)應當建立建築改擴建、裝飾裝修項目綜合受理窗口,扎口管理、分類處置有關信息。屬於鎮(街道)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處置或者交辦,其他應當及時上報屬地政府所明確的主管部門或者授權單位。村(社區)網格員應定期對已清人的D級危房加強巡查,避免村民(居民)返回居住;加大極端天氣安全應對預警落實,切實做好防範應對工作的最後一米。各地應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經查實的,予以適當獎勵。

(三)加強房屋改擴建管理。各地應當健全改擴建和裝飾裝修活動管理制度,細化立項、規劃、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不動產(確權)登記等全過程管理要求。住房改造用於經營性用房的,必須符合《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及建築結構、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不得改變承重結構和降低消防、抗震條件。對於確需改變承重結構或者消防、抗震條件的其他房屋,必須按基本建設程序組織設計、施工、驗收,確保改造後符合安全標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四)加強自建房新建翻建管理。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要求,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各地要壓緊壓實農房建設管理責任,新建、翻建農房應當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舊”的要求,依法依規申請辦理宅基地用地手續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在城鎮規劃區的從其規定)。積極探索在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建築活動監督管理、宅基地審批等環節,將農房安全作為部門聯動管理重要因素。產權人可選擇使用政府部門提供的圖集或者委託專業人員(單位)進行設計,鼓勵委託具有資質的企業或者具有相應技能的鄉村建設工匠施工。產權人對農房質量安全負總責,承擔建設主體責任。農房設計、承建人、材料供應等單位或者個人分別承擔相應的質量和安全責任。鎮(街道)要加強對農房建設審批、竣工驗收的服務和指導,引導農民依法依規申請不動產登記、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五)加強房屋鑑定檢測管理。主管部門要加強鑑定、檢測機構從業行為的監督檢查,建立鑑定報告備案制度,開展鑑定報告的質量監管,監督指導鑑定、檢測機構落實主體責任,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鑑定報告的出具應嚴格執行三級審核制度,並由鑑定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按各自職責簽字,其中報告審定人應為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計算書加蓋簽字人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章。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對其出具的報告終身負責,嚴禁出具虛假報告。

(六)推動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消防救援、城管執法等部門要加強工作聯動、數據共享。各地政府應當建立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和流轉處置機制,實現房屋安全隱患線索及各類許可信息部門間共享共用,探索建立隱患建築公開制度,將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築信息向社會公佈。對於尚未完成整治的隱患建築,應在房屋交易合同網籤備案系統中予以載明,不動產統一登記時做好協同配合,在房屋出租、出售、抵押時保障利益相關人知情權。探索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

六、強化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各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參照市級建立相應組織架構和工作機制。

(二)壓實各方責任。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及時告知使用人房屋安全狀況。開展經營活動的產權人(使用人)承擔房屋安全使用主體責任。地方黨委、政府要落實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屬地管理責任,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協調、具體抓落實。各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管理好所屬產權和使用權房屋,歸口管理行業監管範圍內房屋。落實好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施閉環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各地要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鎮要明確鄉村建設(農民自建房)綜合管理機構,履行宅基地管理、農房規劃許可、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職責,切實強化農村房屋安全管理。要加強專項整治中的法律諮詢、司法調解、治安維穩等工作。要對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用於隱患排查、安全鑑定、技術服務等。

(四)強化督促指導。根據省委、省政府統一要求,將房屋安全列入對地方黨委、政府安全生產專項考核內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適時開展督導。對房屋日常使用人數大於10人的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安全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各地要加大對轄區內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督促、檢查、問責力度,對排查整治工作進度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幹部要嚴肅問責。

(五)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以及張貼宣傳海報、發放房屋安全使用手冊、社區普法、公益講堂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深入開展自建房選址安全、結構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以及“農村自建房安全常識”一張圖等安全常識科普教育,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3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有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單化、閉環式工作機制,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按照“一個全覆蓋、兩個一律、三個結合”(一個全覆蓋:對所有存在風險隱患的房屋排查整治全覆蓋;兩個一律:對自建房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一律檢查到位,對經營性自建房和公建房的業態、歷史沿革和結構變化一律查清楚;三個結合:排查工作隊伍做到領導幹部、村居工作人員、專業人員三結合)工作要求,對全市城鎮所有房屋建築及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特別要加強地下層打通隔牆形成大商業空間的房屋排查整治,結合燃氣安全、消防安全、防洪排澇、拆違治違等工作,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風險隱患。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範圍。各縣區、各園區要對轄區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拉網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確保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中村、老舊小區、工業園區、城鄉結合部、安置區、疫情隔離場所、學校醫院周邊、工地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2.排查內容。各縣區、各園區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縣區、各園區要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鎮(街)村(社)核查、縣級複核,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對縣區排查情況開展市級督導檢查。運用陝西省城鄉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逐一歸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__年7月底前完成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鎮(街)村(社)核查和信息採集,並錄入信息平台。20__年8月上旬完成縣級複核和市級督導。20__年12月底前對排查信息進行復查確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攻堅”行動。

各縣區、各園區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攻堅”行動,重點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堅”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儘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守住安全底線。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要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20__年8月15日前,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實質性成效。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台賬。各縣區、各園區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鑑定,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

2.實施分類整治。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一户一策”“一棟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鎮街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汛期、凍融等特殊時段加強巡查,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市縣設立投訴電話,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性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典型違法案例要公開曝光。

4.建立長效機制。各縣區、各園區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明確和強化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鎮街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鑑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成立漢中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市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住建局局長任副組長,市紀委監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衞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市信訪局、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供銷社、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單位為成員。各成員單位明確1名縣級領導參加工作專班,並選派1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人員集中辦公,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

各縣區、園區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明確責任人。要加強統籌協調,縣級“四套班子”要齊上陣、合力攻堅、分片包抓,推動專項整治落地落實。各縣區、各園區要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根據專項整治工作需要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做好協調、技術業務指導,組織開展聯合督導檢查等工作,及時彙總通報各縣區、各園區工作進展情況,管理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市紀委監委負責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全程監督檢查。市委宣傳部負責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指導職能部門和新聞媒體做好專項整治有關宣傳工作。市委網信辦負責全市自建房網上相關信息監測和報送,對相關職能部門確認的有害信息進行協調處置。市發改委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負責指導各縣區、各園區對在自建房內設立的教育培訓機構開展排查整治。市工信局負責全市工信系統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範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民宗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市公安局負責全市公安系統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市民政局負責全市民政系統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在自建房內開展養老和民政行業主管社會組織的經營活動進行排查整治,配合相關社團行業主管部門做好社會組織經營活動場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市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完善涉及城鄉房屋安全的規章和制度,對整治工作中具體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建議。市財政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負責地質災害易發區災害風險評估排查,指導各縣區、各園區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配合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做好違法建築清查整治工作。市城管局負責國有土地違法建築的清理整治工作,負責臨街建築物陽台、窗外等堆放、吊掛物體的管理,以及佔用城市公共空間設置户外廣告和牌匾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行業汽車站場及國省幹線公路收費站、超限檢測站、養護設施、服務區等交通運輸領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非國有土地違法建築的清理整治工作並制定相關整治措施,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市商務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文旅局負責全市文旅系統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在自建房內開展文化旅遊經營活動進行排查整治;負責指導相關文保單位做好自建房安全管理。市衞健委負責做好市直醫療衞生機構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指導縣區做好轄區醫療衞生機構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督促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行業企業生產經營場所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會同行政審批局推動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市體育局負責全市體育系統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在自建房內開展經營性體育活動進行排查整治。市信訪局負責做好涉及專項整治有關信訪處理。市智慧城市建設局負責配合做好信息平台建立和運維相關保障工作。市供銷社負責並指導全市各級供銷社做好機構內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落實行業監管責任,指導人員密集場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檢查相關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配齊消防設施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三)強化支撐保障。各縣區、各園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鑑定工作,同時加強規範管理,對於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嚴肅追責。要將信息平台建設運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省市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給予支持。

(四)建立“四清一責任”機制。要摸清底數,建立台賬,逐一明確整治責任、時限和預案。抓住“誰排查”“誰鑑定”“誰整治”“誰核驗”四個關鍵環節,建立完善房屋底數、排查鑑定、隱患整治、核查驗收四個“清單”,分級分部門簽字確認,建立“責任閉環”工作體系,實現自建房底數清、鑑定清、整治清、核驗清。

(五)強化督促指導。市領導小組定期調度各級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成立15個專項督導組包抓督促各縣區、園區,採取查閲資料、隨機抽查、暗查暗訪等形式,適時開展督導檢查評估,各縣區、各園區要加大對鎮街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力度。要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發現典型樹立標杆,充分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督促指導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範圍。

(六)做好宣傳引導。各縣區、各園區要廣泛開展宣傳,使社會各界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要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要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耐心做好解釋引導工作,使廣大羣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認真做好信訪維穩,強化風險預警和線上線下聯動,及時發佈權威信息,公開透明迴應羣眾關切,保持社會面總體穩定。

各縣區、各園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於20__年6月10日前,將各自實施方案報市工作專班,“百日攻堅”行動期間每週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百日攻堅”行動結束後每月報送。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4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時間把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到位。完善相關制度,堅決嚴控增量,逐步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範圍。本次專項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未進行專業設計、專業施工的房屋建築。各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要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核心區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市場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和消防設施合規性。

3.排查方式。通過產權人自查、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區級檢查、市級抽查,確保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產權人自查。明確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街道(鄉鎮)指導社區(村)組織產權人自查,如實填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

二是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街道(鄉鎮)在產權人自查的基礎上,委託房屋建築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進行全覆蓋核查,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進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顯著部位設置警示標識,並督促產權人立即進行鑑定、整治;發現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鑑定、整治。依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台,逐一歸集核查信息,核查結果須由參與核查的專業技術人員確認。街道(鄉鎮)應根據自建房用途,統籌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同核查。

三是區級檢查。各區將街道(鄉鎮)核查信息彙總形成台賬,結合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全市違法建設圖斑,制定檢查計劃,組織專業機構參與區級檢查。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要督促街道(鄉鎮)儘快組織開展整治。

四是市級抽查。市相關部門對各區自建房安全排查情況進行隨機抽查,並組織專業機構參與,隨時糾正發現的問題;組織專家團隊對各區反映的難點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二)開展“百日行動”(20__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以區為單位,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在20__年9月底前,確保全市經營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委託房屋建築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排查(核查)、檢查、抽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本部門“百日行動”台賬,實行銷賬管理。

(三)徹底整治隱患(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違。各區會同規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明確對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對不予保留的自建房開展聯合執法,按違法建設管控要求及時依法拆除。

2.依規鑑定。對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安全鑑定。產權人不按期鑑定的,區政府可依法依規指定有關單位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產權人承擔。

3.加強整治。產權人應根據自建房安全鑑定結論,採取修繕、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險的措施進行整治,並承擔相關費用。各區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加快進行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一時難以拆除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管控措施。

4.強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經濟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衞生健康、市場監管、體育等行業主管部門應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

1.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2.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研究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教委、市電影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3.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結合違法建設整治工作,在開展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的基礎上,依法查處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研究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落實街道(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社區(村)“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5.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

6.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推進北京市建築物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調研論證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週期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規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7.加強房屋安全鑑定管理。既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的管理,又加強鑑定從業人員的管理,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推進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市負總責、區抓落實的原則,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及各區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各成員單位抓好工作落實。市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區要成立本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本區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支撐保障。一是強化資金保障。各區要落實街道(鄉鎮)核查、區級檢查及相關工作保障經費,並建立專項整治應急資金,做好應急情況下資金保障。市財政局對市級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二是強化法律服務。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調解矛盾糾紛,依託12348平台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三是強化信息化支撐。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台基礎上,根據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統用户數和數據量做好硬件設施的動態增擴準備,做好數據備份和系統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督查督辦,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羣眾房屋使用安全意識,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羣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5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統籌抓好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生產。把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標準、最迅速的行動,壓緊壓實責任,全力開展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及時徹查消除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基本原則

1.明確主體,壓實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規定,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按照“三個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產權人、使用人嚴格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

2.全面動員,羣防羣治。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縱向要全面動員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橫向要全面宣傳動員到位。廣泛發動專業技術人員、居民羣眾等社會力量主動參與排查整治。

3.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過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部門街道鄉鎮核查和第三方機構專業評估鑑定相結合的方式,逐一入户,全面摸清自建房情況,從快從嚴處置隱患,加強監管,督導檢查,立查立改,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4.分類處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後緩、先大後小進行分類處置,依法依規開展整改。對存在結構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業停用,並疏散建築內和周邊的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二、工作目標

(一)目標任務。針對昆明市自建房粗放發展,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隱患較多、存在系統性安全風險的實際,全市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排查整治範圍。基於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關信息平台和數據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為重點對象,對農村自建房、城鎮自建房開展排查整治。

1.突出重點區域,聚焦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綜合交通樞紐周邊、旅遊景區、工業園區、集貿市場、鐵路國省道兩側、勞動密集型企業、在建大項目周邊、地勢低窪、靠山臨河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點場所,聚焦農家樂、賓館、飯店、民宿、教育培訓、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交通場站、電影院、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醫療衞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疫病集中隔離、社區辦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多種混合設置等人員聚集、多種風險交織疊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點房屋,聚焦昆明主城區城中村90年代前後建成的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於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違法違規改擴建和存在突出火災風險的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內容。重點圍繞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3個方面,全面摸清全市現有自建房基本情況。

1.審批程序方面。房屋建設無正式審批手續、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建築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擅自改動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變後,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類經營性自建房未經安全性審查、未經經營許可、證照不全,房屋安全鑑定報告虛假等情況。

2.實體安全方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建築面積,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受損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房屋主體結構及附屬構件(設施)有傾斜,承重牆體、樑柱等部位存在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明顯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建在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區域等情況。

3.消防安全方面。使用易燃可燃建築材料搭建、裝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規範要求;餐飲企業等未安裝燃氣泄漏截斷報警裝置;燃氣管網老化、建(構)築物佔壓燃氣管道;存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在室內(樓道、門廳)停放充電;液氨製冷劑的冷庫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合用;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實行防火分隔;未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實等情況。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依據專業評估鑑定結論,按照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進行分級分類、劃定安全區域、設立警示標識。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及時採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繕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隱患。

昆明主城區不得再新建自建房,農村自建房建設納入規範管理,加大對違法建設、違規經營及監管缺位、執法失嚴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功能結構佈局等違法行為;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遏制自建房安全隱患增量。

三、工作安排

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分為百日攻堅和鞏固提升兩個階段:20__年5月4日—8月15日為百日攻堅階段,8月16日—12月31日為鞏固提升階段。

(一)全面動員(20__年5月4日—10日)。各級黨委政府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慘痛教訓,以及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動員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成立專業技術專家組,細化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工作要求,開展業務培訓,全面啟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二)全面排查(20__年5月4日—6月20日)。按照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鎮排查—縣級複核的流程,街道(鄉鎮)倒排自建房排查計劃,動員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同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及志願者依據《雲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逐一入户調查,逐户逐棟建檔造冊,建立自建房排查數據庫,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隱患清單。市、縣(市)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聯動,充分利用網格化管理等機制手段,同步加大對自建房安全隱患線索的收集,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正在實施改擴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設,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佈局等違法違規行為。縣(市)區組織相關部門對自建房排查數據和安全隱患清單進行復核;對基層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家同步進行現場評估分類,掛牌標識警示,提出處理措施建議,明確整治內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報縣(市)區領導小組研判。

所有經營性自建房和經專家組現場評估認定為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及時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鑑定,依據鑑定結論和處置意見進一步完善檔案信息,並按鑑定機構處理建議立即進行分類處置,確保危房不住人、不營業。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6月20日前全覆蓋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應查盡查、應評估全評估、應鑑定全鑑定;依據排查評估鑑定結論,及時採取措施進行分類處置,做到隱患實時監控,確保重點房屋安全風險處於重點監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__年6月20日—8月15日)。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通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綜合施策,做好羣眾工作,動員引導產權人、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限時主動進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時,立即停業停用並開展整治,如產權人、使用人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進行強制整治。對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拆除危房;對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採取加固等措施;對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自建房,採取修繕等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並鑑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採取停止營業等管控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活動。整治工作要落實責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確保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治全覆蓋,形成閉環管理。

針對居民現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沒有其他居所的情況,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可統籌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房源,作為過渡性週轉住房。針對屬於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啟動拆遷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動員居民搬離,做好房屋調查和資料保全,拆除相應房屋,消除安全隱患,並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統一做好後續安置補償工作。

(四)鞏固提升(20__年8月16日—12月31日)。在全面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存量安全隱患全面清零,同時嚴控增量。規範自建房的管理,將3層以上、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遷安置區房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對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鑑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機制,發揮街道、城鎮、村、社區、物業企業作用,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強化施工隊伍監管,依法打擊無資質或借用資質違法違規承攬工程的行為。嚴格按照設計標準施工,加強對勞務派遣人員、鄉村建設工匠的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農村住宅宅基地的相關管理辦法,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規劃建設審批管理相關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質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於20__年10月1日前出台有關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將自建房安全列入各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內容。按照“市級統籌推動、縣級組織實施、鎮街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市、縣(市)區、街道(鄉鎮)三級建立專項整治領導機制,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保障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市級成立市長任組長的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需要組建工作專班和聯合督導組。

(二)強化部門聯動。銜接國家、省級工作機制,市、縣兩級由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三個部門牽頭,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教育體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自然資源規劃、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衞生健康、市場監管、網格化管理、消防等相關部門,建立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會商會辦機制,每週開展工作調度,指導下級部門開展工作,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責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責任。

(三)強化技術保障。根據《雲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等技術標準,市級層面統一全市技術標準,成立市級技術指導專家組,統籌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服務。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動員組織相關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全過程參與排查工作,組織有資質的機構參與安全鑑定。

(四)強化要素保障。各級黨委政府統籌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項要素保障。發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有效化解自建房安全整治中涉法涉訴問題。市、縣兩級財政部門對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發展改革、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經營許可等方面,建立完善自建房全鏈條監管體系,研究出台支持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和規範自建房建設管理有關政策措施,主動服務、優化審批、疏堵結合,提升行業管理水平。

(五)強化宣傳引導。新聞宣傳部門牽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重要性,普及自建房規劃、建設、安全、法律等方面有關常識,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的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縣(市)區、開發(度假)區組織志願者進社區(村組),向廣大居民羣眾宣傳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安排和有關要求,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發動羣眾開展房屋安全自查,積極舉報違規裝修改造、違法搭建等影響房屋安全使用的行為線索。

(六)強化跟蹤問效。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四級實行“掛圖”作戰,確定數據統計專員,每日彙總自建房排查整治統計數據,逐級上報至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建立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數據庫,按照安全隱患等級實行“色卡”管理和“銷號”管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每週通報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排查整治工作進度及排名情況,由市級聯合督導組及時提醒調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並根據需要深入一線督導檢查。針對工作推進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隱患消除不及時的情況,視問題嚴重程度,按規定及時約談提醒有關責任人。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在全鎮集中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方主體落實責任,規範房屋改建改裝,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範,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安全管理體系。

二、排查整治範圍及重點

對全轄區自建房安全進行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設合法性、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開展全面整治。

(一)排查整治的重點區域。有關單位、安置區、集貿市場周邊、學校周邊、醫院周邊、開發區、景區範圍內等周邊場所和鄉鎮自建房。

(二)排查整治的重點房屋。建設年限較長、兩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於經營性的自建房(含生產性自建房,下同),磚混結構、使用預製板、增加樓層、改變承重結構、超負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變功能佈局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消防安全隱患和屋頂違規鋼結構建設等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的業態重點。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如用於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以及用於生產、經營、租住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隱患等經營性自建房。

全鎮範圍內農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貴州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

三、時間安排

堅持“突出重點、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步分類”和“邊查邊改、立查立改、查改同步”的原則,有序推動排查整治工作開展,堅決守住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底線。本次專項整治分為“全面普查、集中篩查、分類整治、建立機制”四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普查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7月15日)。通過發動基層力量、組織技術力量、聘請第三方力量等方式,結合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房屋建築調查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對城鄉自建房進行全數摸底排查,建立“排查台賬”。

(二)集中篩查階段(20__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對排查出的用於經營性的、兩層以上的、超大面積的、居住10人以上等重點自建房,組織相關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對風險隱患開展集中篩查和核查,建立“問題台賬”、明確具體整改措施,並督促進行整改。

(三)分類整治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12月)。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原則,一棟一策,分步分類處置,並建立“整改台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__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__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實行閉環管理。

(四)建立機制階段(20__年12月至20__年12月)。根據排查出的自建房分佈特點、問題類型,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制定分區域監管、分行業治理的長效機制,消除隱患存量、嚴控問題增量。

四、工作措施

(一)持續開展“百日攻堅”。按照《龍裏縣自建房安全隱患百日攻堅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試行)》時間節點要求,以涉及公共安全、三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於經營的自建房為重點,持續開展重大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動員發揮基層幹部、行業監管部門的力量,採取“掃街”的方式,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地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要立即撤離、疏散人員、設立警戒,並開展整治,確保在8月底前全面消除本轄區重大安全隱患。

(二)開展自查、普查、核查、抽查、督查“五查”聯動。對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排查內容和標準,結合信息化手段,社區(居委會)逐棟逐户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各村(社區)組織人員逐棟逐户普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對經營性自建房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逐棟逐户核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機構對風險隱患進行抽查;同時做好迎檢省、州、縣級督查。通過“五查”,以村為單位逐棟逐户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建立台賬、穩控安全、跟蹤整治、整改銷號、閉環管理。

(三)加強行業督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市場監管分局、教育辦公室、衞生院、民政辦、文旅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民族宗教辦、派出所、煙草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同步開展行業核查,重點對摸排出的利用自建房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民辦學校、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等經營性場所,按照行業歸口,各自進行自建房安全性核查,對發現安全隱患的,督促房屋責任人整治消除,把好經營許可關。

(四)開展集中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進行集中整治,特別是重大隱患問題,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房屋設置警戒隔離措施,並按照《貴州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掛牌警示,發佈危險告知書等,防止人員回住。根據排 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集中整治方案,明確集中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督促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整治,確保排查出的問題整治完成。

(五)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鎮級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村(社區)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綜合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黨政同責、分級負責、行業專責的工作機制。鎮級成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領導幹部為副組長,城建辦工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城建辦,統籌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落責任,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推動,分管負責同志要統籌協調推進。縣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行業歸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建立經營許可准入機制。

(二)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要充分組織動員基層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與排查,適當配備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加大基層排查人員培訓,強化技術支持保障。發動廣大羣眾廣泛參與,鼓勵羣眾舉報、投訴等發現問題隱患。同時,可採取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鑑定等工作。鎮財政要安排排查工作經費,滿足必要的工作經費支出。

(三)強化執法打擊。嚴厲查處自建房違法違規行為,發改、自然資源、城建、市場監督、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嚴查自建房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及經營的相關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對違反規劃和基本建設程序,擅自改建、擴建、加層,改變結構佈局和用途,影響房屋安全性等行為,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嚴厲處理。認真貫徹執行《貴州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嚴格農村宅基地報批,落實一户一宅的農村住房建設要求。嚴格管控城市規劃區自建房建設,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巡檢力度,注重發揮村(社區)作用,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增量。

(四)強化督查調度。成立鎮聯合督導組,定期對排查整治情況開展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將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納入各有關部門高質量考核範圍和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建立周調度機制,各有關部門每週一前要將工作推進情況報告、報表(附件2、附件3)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聯繫人:楊秀磊;聯繫電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調度、通報、約談及問責制度,對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提請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幹部,依據有關規定按程序報請嚴肅追責問責。

(五)強化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通過媒體、廣播、宣講等多種形式,讓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羣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幹部羣眾參與和支持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7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集中專項整治,督促倉儲物流場所和商場市場從業單位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建立健全倉儲物流場所和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有效預防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整治範圍和工作措施

此次專項整治範圍為全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各類商場、市場。

(一)對依法經過消防審核、驗收或備案的倉儲物流場所和商場、市場,督促從業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二)對利用經過消防審核、驗收或備案的建築,擅自改變其使用性質用作倉儲、市場的,要責成業主重新申報,完善防火措施,並經消防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否則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

(三)對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或備案的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要責成業主按照消防技術規範完善消防設施,達到消防安全條件,並依法取得相關審批手續後,方可繼續使用,否則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

(四)對利用租賃用地建築、臨時建築用作倉儲場所和市場的,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責成從業單位按照消防技術規範有關要求完善消防設施、消防水源、防火隔離等防火措施,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滿足消防安全條件,否則依法予以取締。

三、工作職責

(一)各村(社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制定本轄區內的倉儲物流場所和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在原有摸底基礎上,再次組織人員重新核對並摸排,建立好基礎台賬,並全面逐一排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將排查整治情況以表格形式(詳見附件4)報送鎮安辦。

(二)鎮經環辦。負責組織對全鎮工業企業所屬倉儲物流場所開展全面清查,將排查出的.火災隱患以表格形式(詳見附件4)上報鎮安辦、縣公安消防大隊依法處理。

(三)鎮城建辦。負責組織對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建設用地進行清查,嚴格依法處理違法違規用地行為。負責組織對全鎮市場、商場及經營單位所屬倉儲物流場所進行全面清查,並逐個登記備案(詳見附件3);在清查中,要督促從業單位完善消防安全措施,並將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報鎮安辦。

(四)鎮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對全鎮違法建設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行為開展巡查執法,嚴格依法處理違法建設行為。

(五)鎮安辦。負責對全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的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依法實施安全檢查,對檢查發現存在超期未檢等安全隱患的特種設備,責令限期改正;負責對全鎮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和設置液氨儲罐的冷凍倉庫開展安全排查;加強對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和培訓,重點查處焊工、電工等特種崗位人員無證施工等違法違規行為;彙總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排查出的火災隱患交由縣公安消防大隊依法處理。

(六)鎮派出所。依法開展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排查檢查,嚴格依法處理專項整治工作中阻礙執法的行為,牽頭建立加強全縣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七)鎮紀委。負責對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開展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開展督查。

四、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一)制訂方案和摸底排查階段(從即日起至11月15日)。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結合本轄區和本部門實際,制定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組織對本轄區本行業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的消防安全現狀逐一進行摸底排查,真正摸清整治對象的數量、地址、業主單位、建築面積、消防安全狀況等基本情況,並建立基礎台賬。

(二)全面整治階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可參照《倉庫消防安全檢查要點》(詳見附件1)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對排查出的一般火災隱患責令限期整改,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對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拒不整改和整改後仍未達到消防安全條件的,及時上報縣公安消防大隊。鎮紀委將牽頭組織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村(社區)和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及時通報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6日至12月底)。各村(社區)和相關部門要認真查找和整改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此階段,市政府將組織市級有關部門對各區(市)縣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請各村(社區)和各相關部門引起高度重視,認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確保通過市上的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團結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辦,主要負責專項整治的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工作協調等工作。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確保本轄區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宣傳發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藉助宣傳橫幅、短信平台等多種形式,為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積極發動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業主及管理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切實提高消防安全素質;充分發揮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熱線作用,廣泛發動市民羣眾積極舉報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存在的火災隱患和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屬地管理職責和部門監管職責,鎮政府將對因整治工作走過場、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甚至失職、瀆職而引發火災事故的,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責任。

(四)強化信息報送

1.《團結鎮倉儲物流場所情況統計表》(詳見附件2)和《團結鎮市場、商場情況統計表》(詳見附件3),由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摸底彙總後,於11月13日前報鎮政府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2.《團結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商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情況週報表》(詳見附件4),請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從11月14日起每週四17時前,報送至鎮政府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3.《團結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情況彙總表》(詳見附件5),請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將專項工作開展以來的檢查情況填報至此表,紙質文檔加蓋公章於12月18日前報送至鎮政府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4.請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將紙質加蓋公章的專項整治方案、總結,於12月18日前報送至鎮政府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8

根據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縣暑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建設“放心暑期”為目標,深入開展暑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消除一批食品安全隱患,端掉一批食品加工黑窩點,全面淨化食品市場環境。

二、整治內容

重點排查食品企業規章制度建立落實、原輔料進貨驗收、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檢測、從業人員管理、食品添加劑使用報告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嚴厲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能確保必備生產條件,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非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等行為。加強對食品小作坊生產環境及衞生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其符合生產基本衞生條件要求,關停違法生產乳製品、酒類、罐頭、飲料、桶裝水等高風險食品的小作坊,嚴厲查處食品小作坊生產劣質、無標識和虛假標註產品等違法行為。

三、重點區域

縣城區以及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比較集中的鄉鎮村為重點區域。

四、時間步驟

本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時間為6月2日起至9月10日,共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2日起至6月8日)。制定方案,深入瞭解和掌握本轄區食品安全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9日至8月31日)。圍繞暑期整治行動的重點開展全面的監督檢查,嚴格規範食品生產秩序,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查處。

(三)鞏固總結階段(9月1日至9月10日)對隱患整改落實、制度建設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全面提高。

五、工作要求

成立縣暑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食品稽查隊隊長、各監管隊隊長、各分局局長為成員單位,分區包片、責任到人,切實做好我縣暑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9

作,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為目標,以解決影響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採取有效措施,着力解決農村客運車輛、麪包車非法載客、無牌無證違法違規等問題,使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條件明顯改善,為全鎮創造一個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實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人大主任任組長,廟中隊長任副組長,各行政村支部書記為小組成員。

三、工作措施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工作要求,全力落實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鎮人民政府是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責任主體,要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層機構,各行政村設立道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2—3名村幹部組成,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確保道農村道路安全。

(二)加強農村交通安全源頭監管。各行政村要積極配合交警隊、派出所、鎮安辦、鎮交管辦、鎮農機站,組織開展對“三車”(客運車、載客麪包車、兩、三輪摩托車)使用情況的清查,相關單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輸車輛,對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輸車輛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政策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三)加強農村安全道路建設。在新建鄉村道路的設計、建設中,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制度,嚴格把好設計審查關、工程質量關和竣工驗收關,確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隱患;大力整治道路隱患,各村要對轄區內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路段進行排查整治,查看各類標誌、標牌、標線設置情況,及時進行設置完善。

(四)開展農村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通過上安全課、觀看交通安全宣傳片、組織交通安全知識講座等形式,大力宣傳農村地區客運車、兩、三輪摩托車、非客運載客車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及危害、酒後駕駛、超速行駛、非客運車輛載客等交通違法典型案例進行深入剖析,落實警示教育,增強羣眾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四、工作要求

1、增強責任意識。增強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礎工作相對較弱,同時農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現的發多、反覆的地區。各村、各有關單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認識,要切實按照省、市、縣專題會議精神,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力投入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強組織領導。在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和協調下,各村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加強對轄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指導,進一步明確分工,分解任務,細化方案,制訂和落實工作計劃。在交通安全會議框架下,整體推進道路交通安全會議的建立和健全,規範交通安全會議的運作,履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合力抓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結合鎮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推進措施、進度安排,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協調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紮實做好工作。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凡是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嚴格進行責任倒查,依法依紀堅決追究失職瀆職的責任。

4、強化自身檢查,及時解決整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加強自身檢查,杜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及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強力落實各項管理工作,確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0

由於最近持續低温嚴寒惡劣天氣的影響,施工現場進入火災事故高發期。根據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立即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觀住建通【20xx】02號)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工地的消防安全,提高抵禦火災的能力,項目特地制定本方案,全面的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將隱患消滅在萌芽階段。

一、現場主要施工面貌

1、本工程主要有15棟建築物組成,但由於現場拆遷問題,目前僅移交了42#、43#樓、35樓、36#樓及相應地下室的工作面,其餘11棟建築物均未移交工作面。

2、43#樓孔樁已經全部施工完成,目前進入底板、地樑鋼筋綁紮階段;42#樓及相應地下室進入基礎地樑開挖和基礎墊層施工。

3、35#、36#樓及相應地下室進入基礎地樑開挖及場地平整階段。

二、工作目標

1、通過此次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切實的提高管理人員和農民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全力排查現場存在的各類的消防安全隱患,提高有關人員火災的隱患排查、初期火災撲救、組織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能力。讓消防安全及應急處理的概念深入每個管理人員的心中。

2、制定詳細的消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實行全員管理、專人負責落實治理。將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隱患逐步排查、逐步

治理,並定期進行檢查落實情況。

3、通過每月的消防安全施工檢查將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隱患反覆檢查,並及時分析治理情況和治理效果。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融入到生產日常管理當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1、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根據文件要求及項目部的本身的管理要求,項目部成立了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為: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根據文件要求並結合項目部實際施工情況,制定出本工程的消防安全的整治實施方案並由專人負責整改落實,實行責任制落實,實行過程控制,全程監督。

(1)消防安全教育責任人:李仁

①、立即在現場內開展全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並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應急演練,要求不止是應急救援人員知道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如何處理,各司其責,同時也要使所有農民工看到當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如何自救,如何逃生。

②、所有參加培訓的人員要根據施工性質和工種組織考試,考試

合格後方可繼續上崗施工。

③、接受教育的人要求必須簽字,同時教育培訓過程和演練過程必須有影像資料,歸檔備查。

(2)、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負責人:王冠運

①、負責每月25日組織小組成員對項目的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工作,並制定相應的檢查管理制度,對不符合要求的負責督促整改落實和並負責具體獎懲制度的實施。

②、負責保證消防安全管理的資金投入及時到位,保證切實現場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BG50720-20__)的要求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

③、加強對各勞務班組的管理,與其簽訂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協議,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層層分解,落實到實處。

④、負責組織制定完善的關愛農民工的管理辦法,保證農民工能夠按時足額的領取工資,防止農民工挨餓受凍的現象發生。

⑤、負責在辦公區設置吸煙室和提供熱水,為農民工配置防寒棉服和防寒手套,防止工人凍傷。

(3)、現場消防安全隱患的檢查負責人:李仁

①、由李仁(聯繫電話:)作為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於每月20日定期對現場的所有辦公區、施工區、警衞室進行巡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範要求的部位及時通知現場管理人員及時整改。

②、每次的巡查要做好相應的巡查記錄,確定巡查路線,對存在的問題要規定時間、規定人員、確定整改措施,按時完成並進行復查。

③、所有巡查記錄要有影像資料,並全部整理歸檔備查。

④、每次的巡查路線為:辦公區——大門——配電房——42#、43#樓施工區——35#、36#樓施工區——商業中心施工區——別墅施工區——文化活動中心B館施工區——各警衞室

⑤、對警衞室及警衞宿舍要求必須使用36V以下的電壓,嚴禁使用電暖器、電磁爐、小煤爐等電器,吃飯統一由項目部安排在場外就餐。專職消防安全員在巡查過程中,一經發現,立即沒收,確保安全。

⑥、保證辦公區和現場臨時設施、道路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BG50720-20__)關於臨時消防設施的規定進行設置,施工區按照相關規定設置消防水系統或者滅火器,在辦公區設置專門的吸煙區。

(4)、本工程臨時用房由於在搭設之初,即嚴格的執行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BG50720-20__)的有關規定,全部採用了巖棉夾芯的活動板房,能夠滿足規定要求,故不存在更換的問題。

(5)、消防用水和臨時用電的安全檢查負責人:周喜昌

①、負責對現場消防水系統進行設置和維護,保證消防水系統能夠正常使用,嚴禁任何人或班組使用消防水代替施工用水。

②、加強對現場臨時用電的檢查,確保現場和辦公區用電不發生死拉亂接的現象發生,保證臨電的消防安全。

(6)、現場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①、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②、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③、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④、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⑤、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⑥、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我們將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BG50720-20__)的有關規定和當地建設局的要求,從思想上和行動上高度重視,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正常的安全管理中,增強責任感,並且建立相關的管理制度,定期排查現場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保證本項目不發生一例消防安全問題。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1

各村(居)委會:

元旦、春節臨近,為進一步強化監管,保障安全,按照要求,決定從即日起,在全街辦範圍內開展一次以“保兩節食品安全、促社會和諧穩定”為主題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增強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識,落實餐飲單位主體責任,完善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範原輔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採購、驗收、台帳登記及使用、加工製作和餐飲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為,消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隱患,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加大對餐飲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認真履行監管職能,保障兩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

二、整治時間:**年12月15日至**年2月15日。

三、整治範圍及重點

整治範圍包括全街辦各類餐飲單位。重點為承接婚喪宴席、節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飯”的餐飲服務單位,旅遊景點餐飲單位,各類宗教聚集活動用餐場所,農村家宴,奶吧、茶座、飲品店等五類餐飲服務場所。

四、整治內容

(一)強化許可管理,嚴查無證經營

認真貫徹落實《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依法規範行政許可,保證餐飲服務提供者符合法定條件經營。嚴格規範餐飲服務許可範圍,嚴厲查處無證經營、超期限經營和超範圍經營行為,嚴厲查處轉讓、塗改、出借、倒賣、出租餐飲服務許可證行為,嚴厲查處以不正當手段騙取餐飲服務許可證行為。

(二)落實索證索票,強化追蹤溯源

進一步落實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制度,重點檢查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包括進貨台賬、供貨商資質、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和證明文件等。加大對採購的畜禽及其製品、食用油等重點品種專項抽查,嚴肅查處採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製品,加大對餐廚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處理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使用劣質食用油和廢棄餐廚油脂、不合格調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加大對乳粉及乳製品採購使用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餐飲服務單位採購和使用劣質乳製品行為。

(三)突出整治重點,強化制度落實

重點檢查餐飲服務單位是否持續符合場所環境和佈局流程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並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硬件設備是否運行良好,涼菜配製等食品製作加工過程是否符合操作規範要求,餐飲具是否按照要求規範進行清洗、消毒和保潔,是否有消毒記錄,一次性餐飲具進貨渠道是否規範,嚴厲查處使用不合格餐飲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規範等問題。對咖啡館、酒吧、茶座的整治檢查要同時突出差異性重點,認真核查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貯存情況,對酒類、奶及奶制飲品、食用冰、果汁等衝兑用水和一次性餐具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包括涼菜、改刀水果、現榨飲料等製作有無專間或專用區域操作,有無餐飲具消毒設施;有無水淨化設施;食品添加劑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並公示;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徹底,粗加工是否達到要求,是否生熟分開、冷熱分開、葷素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果盤加工、餐飲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和專用冷藏設施等。

(四)發揮技術支撐,加大監督抽驗

加大對熟食滷味、盒飯、涼菜等高風險食品品種及重點風險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提出預防和降低風險的防控措施,指導餐飲服務單位全面加強食品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食物中毒。加大對餐飲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飲具監督抽驗頻次,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完善措施,確保餐飲具消毒效果。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調查和評價,對潛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治理。

(五)健全應急機制,強化應急處置

制定完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理機制,強化開展應急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應機制,確保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處置率達到100%。

五、整治時間安排與主要目標任務

(一)**年12月15日至**年12月25日為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

各村(居)委會要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啟動兩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根據方案排查自己轄區高風險場所和重大活動,確定工作重點,統籌安排部署,確保消除安全隱患,按時完成整治任務。

(二)**年12月26日至**年2月12日為整治檢查階段。

各村(居)委會對重點區域和重點餐飲單位開展全面、深入、細緻的監督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強化餐飲加工環節各項食品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加大對熟食滷味、涼菜、海鮮等高風險食品加工過程監管和食品原料進貨驗收、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管力度。

(三)**年2月13日至2月15日為總結階段。

各村(居)委會對本次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於2月10日前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以電子文本和紙質文件形式報送至街辦食藥所,由食藥所彙總上報縣局。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增強意識,加強領導

食品安全關係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社會和諧穩定。各村(居)委會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食品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針對“節日”期間食品消費集中、聚餐次數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發的特點,重在預防,科學監管,狠抓落實,做到早謀劃、早動員、早安排。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強化監管措施,強化溝通協調,切實抓好“節日”期間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確保“節日”期間食品安全。

(二)排查隱患,突出實效。

結合《**縣**年“四小”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及《**年元旦春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根據本地實際,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主義,不搞走過場,紮實開展專項整治。通過專項整治,着力排除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規範春節期間餐飲服務市場秩序,確保專項整治成果得到鞏固。

(三)恪盡職守,處理迅速

“節日”期間,各村(居)委會要嚴格值班紀律,健全值班制度,嚴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準備工作。村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立即上報相關部門和組織人員奔赴第一現場進行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及時妥善處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損失,努力減輕不良社會影響。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報告,嚴禁瞞報、漏報、遲報。要進一步暢通社會訴求渠道,認真對待和及時處理羣眾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

(四)大力宣傳,營造氛圍

各村(居)委會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加強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倡導健康消費觀念。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誠信的責任意識,提高廣大人民羣眾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倡導社會各方積極參與到食品藥、品安全的綜合整治當中,形成人人關注、共同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2

為加強全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按照國務院安委會《消防安全專項整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省、市、縣安委會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時間,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深入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點場所治理、突出風險整治、重點行業管理等工作,有效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推動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

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得到明顯整治。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層建築、大型商場、地下空間以及老舊場所、新材料新業態等場所領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20xx年底前,城鄉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明顯減少。

消防治理責任機制得到明顯加強。全面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規範化管理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行業集中約談、社會曝光警示機制更加完善,火災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全面落實,社會單位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火災風險防控體系得到明顯優化。建立健全風險研判、精準治理、源頭管控的火災風險防範化解機制,全面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信息化技術,依託智慧城市建設,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實時化、智能化評估消防安全風險。20xx年底前,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台基本建成,差異化精準監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得到明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全面實施,消防安全納入主要行業領域職業培訓內容,推動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重點人羣分級分類培訓全面落實。20xx年底前,實現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

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20xx年至20xx年,火災總量和亡人數量總體下降,較大火災事故有效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並保持總體穩定,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羣眾的安全感顯著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要以高層建築和大型商場、文博單位、賓館飯店、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及其周邊,居民住宅區及其周邊的消防車通道為整治重點。

1、單位和新建住宅小區按標準劃線管理。組織公共建築以及新建住宅小區的管理使用單位,按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逐一劃線、標名、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20xx年底前未完成的,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整改。

2、老舊小區實行“一區一策”治理。結合轄區老舊小區內建築的建成年代、建築高度、周邊環境、道路管網等方面情況,按照“先急後緩”原則,結合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20xx年,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消防車通道治理方案。20xx年年底前老舊高層住宅小區完成消防車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區利用三年時間分類分批督辦整改。

3、加強規劃建設提供基礎保障。政府將新建停車場列入“十四五”相關規劃重要工程推動建設,將城市停車場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要內容,列出三年工作計劃在城市推動新建一批公共停車設施。人防工程管理部門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間潛力,鼓勵和引導人防工程建設單位積極開發建設地下停車設施。新建人防工程和兼顧人防需要的地下空間平時用途以地下停車設施為主,對具備改造條件的已建人防設施,可以改造為地下停車設施,滿足停車需求。政府按照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的有關政策文件,嚴格落實建築物配建停車位有關標準要求。

4、優化停車資源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彈性停車、限時免費、潮汐停車、共享停車等政策機制,推行更加專業規範的停車管理。老舊住宅小區周邊的路內停車泊位或公共停車場,對老舊住宅小區居民實行優惠停車,合理設置門檻和限制條件要求,簡化辦理程序,壓縮辦理時間,可實行路內停車泊位夜間免費停車、公共停車場降低停車費用的政策,形成普惠效應。對於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積極引進專業停車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間規劃建設停車位,規範管理居民停車。

5、加強綜合執法和聯合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過程中,需要查詢機動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聯繫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門予以積極配合、及時提供。鄉鎮街道要將此項工作納入“社會治理一張網”和基層綜合執法隊伍建設。綜治部門要將打通生命通道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範疇推進落實。社會單位要結合“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工作,加強巡查檢查,及時消除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等隱患問題。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住宅區消防車通道日常巡查檢查,及時發現並制止亂停亂放行為。20xx年,各有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管理機制,暢通信息共享渠道。此項工作將納入年度縣區政府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內容予以考評。

6、建立政策長效機制。落實《黑龍江省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規範住宅物業管理,合理停放車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運行,優化居民消防安全環境。要健全完善消防車通道管理部門間會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聯合查處和徵信管理等長效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監管質效。要推動採取安裝攝像頭監控、設置違章停放電子提示屏等技防措施,推進消防車通道智能化管理。

(二)集中開展四類場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整治。一是嚴格落實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要求,建立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職承諾制度,繼續推行高層建築“樓長”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排查測試高層建築室內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立維護保養制度,鼓勵聘請消防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消防設施維保工作,消防控制室人員全部持證上崗;逐棟解決消火栓無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壓力不夠等問題;三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自查高層建築外保温防護層破損開裂、脱落以及電纜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嚴等問題,逐項登記整改修復;四是每棟高層公共建築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依託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願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隊伍,配齊配全消防器材,開展實戰演練;五是消防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應急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出台微型消防站隊員優撫優待、激勵保障等配套政策。20xx年,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制定高層建築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計劃,重點督辦整改一批高層建築存在消防設施癱瘓等嚴重問題;20xx年,高層建築外保温防護層破損開裂、脱落以及電纜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嚴、消防供水不足、壓力不夠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20xx年,打造示範引領單位,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場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嚴格落實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出台地方標準,對照標準組織開展達標創建活動,明確各管理部門、各類店鋪、崗位員工消防安全達標要求任務,作為績效考核、運營管理考核重要指標,優化落實各項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場內部以功能分類分區、以店鋪為單元推行網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責任清晰、高效運行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三是大型商場實行消防設施、餐飲場所、重點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檢查自我評估制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要組織整改檢查評估發現的問題;四是大型商場建立全員消防培訓制度,分區域建立應急處置快速響應機制,優化部署內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組織消防演練。20xx年,推動建立內部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評估。20xx年,開展大型商場消防安全管理達標創建活動,打造達標示範單位。

3、地下空間火災防控能力提升。一是落實地下空間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明確各管理部門監管職責,加強日常管理、檢查巡查、宣傳培訓等工作,參照《地下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標準)等相關技術標準,建立責任清晰、高效運行的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提升消防管理水平。二是提升隱患排查能力,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定期開展自我評估,根據整改難易程度及危害後果進行分析研判,落實整改方案和責任,跟進隱患整改。三是強化應急救援和疏散能力,加強微型消防站建設,開展技戰術研究,提高協同處置能力。四是加強疏散引導員崗位培訓,開展實戰演練,提升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20xx年優化完善各項消防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20xx年,開展地下空間消防安全管理達標創建活動,提升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達標率達到70%以上;20xx年,地下空間消防安全管理達標率實現100%。

(三)整治老舊場所及新材料新業態等突出風險。

1、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治理。針對老舊小區、家庭生產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接合部等突出風險,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實施、新型城鎮化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組織升級改造消防設施,推動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條件。20xx年起,每年將老舊場所消防風險治理列入實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辦整改一批老舊場所火災隱患問題。20xx年起,逐步解決高風險火災隱患,落實火災防控措施。20xx年,以街道鄉鎮為單位,老舊場所基本落實火災風險差異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業態突出風險治理。各行業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和科研單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業態的火災風險預估預判機制,優化落實本質安全措施。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開展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宣貫。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生產、銷售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以及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電池的行為,建立公佈曝光、聯合管理機制。組織在居民住宅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20xx年,居民住宅區全部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住建部門等有關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施工現場違規搭建、違規採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鋼板房開展專項檢查,每年依法組織整改一批、拆除一批。組織分析評估本地電子商務、物流業、新型商業等新業態消防安全風險,強化行業消防管理措施,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引導產業安全發展,提高安全設防等級。

3、抓好小單位小企業消防安全風險治理。對小單位小企業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鄉鎮和街道“社會治理一張網”,實現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與政府基層綜合網格無縫對接。公安機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協同調查火災事故工作制度,依法辦理涉嫌失火罪、消防責任事故等刑事案件。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規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重點對小賓館、快捷酒店、家庭旅館等住宿場所,小飯店、小火鍋店等餐飲場所,小網吧、小歌舞廳、小洗浴等休閒娛樂場所,敬老院、老年公寓、託兒所、幼兒園等弱勢羣體集中場所,“三合一”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銷售、儲存場所,進行徹底排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予以處罰,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督促單位進行整改。檢查任務要落實到人,做到逐街、逐個場所進行排查,堅決杜絕失控漏管行為的發生。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形成合力,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查找火災隱患和監管薄弱環節,20xx年,完成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鄉鎮和街道“社會治理一張網”。

(四)打牢鄉村地區火災防控基礎。

1、建立健全鄉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堅決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依法落實組織領導、規劃建設、資金投入、專職(志願)隊伍建設、網格化管理和羣防羣治責任,推動落實“下包一級”的分級包保機制,制定出台《加強鄉村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完善“七(十)户聯防”和“五級滅火響應機制”,在“村規民約”中推行移風易俗的生活理念,固化火源電源氣源定期檢查、特殊人羣用火用電監護、高火險等級天氣預警響應等工作機制。

2、加大鄉村火災隱患整治力度。相關鄉鎮加強對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小微企業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安全評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責任不落實、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培訓不到位等突出問題。結合鄉村房改、水改、電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計劃地改造防火間距不足、磚木結構建築集中連片的`村莊,加快鄉村電氣線路、爐灶等用火用電安全改造升級,有效降低火災風險。加強鄉村地區“老幼病殘”和貧困地區建檔立卡等特殊人羣居住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持續深化“一村一輔警”和扶貧工作隊的親民工作方式和輻射作用,開展隱患巡查、消防宣傳。20xx年,各級政府探索試行鄉村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保障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進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裝備、電氣防火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改造,整治突出火災隱患,防止因火災返貧。20xx年,打造鄉村消防安全管理標杆示範單位。20xx年,推廣典型經驗做法,推行標準化管理。

3、推進鄉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依託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實施,將鄉村消防工作納入村莊規劃,研究完善鄉村消防專項規劃,同步推進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發改、住建、交通運輸、電力等部門和鄉鎮政府,要結合“四好農村路”、村通硬化路、飲水安全工程和抵邊村寨電網升級改造等工程,充分考慮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進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裝備、電氣防火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改造。有管網供水條件和天然水源豐富的,要按標準建設消火栓、取水設施,缺水地區要採取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方式解決消防用水;新建、拓寬農村公路、鄉村道路要滿足消防車通行、轉彎和停靠等基本要求。針對不同地區自然環境、建築特點、生活習慣,配置適合鄉村地區使用的消防器材裝備,逐步解決鄉村電氣線路老化、敷設不規範等問題,明確鄉村消防基礎設施的管護責任,做到“建管一體”。20xx年,鄉村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

(五)加強重點行業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業消防安全問題。教育、民政、文化和旅遊、衞健、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從20xx年起,每年至少組織1次對學校及幼兒園、養老服務機構、文化娛樂場所、星級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旅遊景區、醫療衞生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文物建築和博物館等行業單位集中開展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將納入行業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力爭在三年內基本整改完畢。消防救援機構發揮綜合監管作用,加強工作檢查協調,提供消防技術服務。

2、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遊、衞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健全與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法,組織行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20xx年,分類別、分區域打造行業標杆示範單位;20xx年,全面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完善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20xx年,有效落實行業標準化管理。

(六)實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數據管理。結合電子政務、智慧城市建設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數據系統建設,結合監督管理、歷史火災等內部信息,共享匯聚融合相關行業數據資源。20xx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建成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台,實現對火災高風險場所、高風險區域的動態監測、風險評估、智能分析和精準治理。

2、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積極推廣應用物聯傳感、温度傳感、火災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控、視頻監控等感知設備,加強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預警監測,實現消防數據物聯感知、智能感知。20xx年,全縣建成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

3、加強基層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層綜治、社區、網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塊,將消防工作有機融入基層綜合治理體系,整合基層部門管理服務資源,綜合運用社會治理“人、地、事、物”等關聯數據信息,構建網絡化、社會化、信息化的基層消防管理體系。20xx年,消防工作納入基層網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消防安全素質教育。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羣眾性精神文明建設內容;縣黨校將消防知識納入相關班次培訓內容;司法行政機關加強消防普法宣傳的指導協調和督促落實;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中國小、幼兒園教育內容和高中新生軍訓課程;各級黨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有關公務員培訓、職業培訓內容。

2、加強重點人羣分級分類培訓。全縣推廣使用全民消防學習雲平台,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鄉鎮、街道、社區書記、行業部門業務科室負責人、社區民警、物業服務企業員工、村居委工作人員、網格員、安保人員、管理單位人員、重點單位員工、小企業主等重點人羣開展消防教育培訓,20xx年底實現全覆蓋培訓。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3、開展消防安全宣傳體驗教育。按照《應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設標準》要求,財政部門要加大保障力度,依託各類安全宣傳教育資源,深入推進消防主題公園、消防文化街或廣場建設,建成縣級應急消防科普教育場館,20xx年建立覆蓋全縣的應急消防科普教育體系。

(八)加強火災調查結果運用。

對亡人和有影響的火災事故,逐起開展延伸調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礎上,對火災發生的誘因、災害成因以及防火滅火技術等相關因素開展深入調查,分析查找火災風險、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及薄弱環節,研究火災事故暴露出的深層次問題,提出針對性的改進意見和措施,指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

1、加強鄉村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要求,因地制宜推動建設鄉鎮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配置必要的消防裝備器材,充分利用農用抽水泵、農用車輛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滅火裝備物資,跟進加強業務指導,推動建立定期培訓演練的常態機制,提高初起火災撲救能力,提升鄉村抗禦火災水平。

2、各鄉鎮應將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納入城鄉發展建設整體規劃,推進政府專職消防隊單獨編隊執勤,推進訂立勞動合同、長期固定,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提高人員薪酬待遇,提高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水平,應急救援戰鬥力明顯提升。按照《黑龍江省公安廳等單位關於規範和加強企業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全面加強企業專職消防隊伍建設,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3、加強對森工專職消防隊伍業務指導,明確管轄邊界、滅火救援責任劃分,建立屬地消防救援隊伍統一接警調派機制,並納入《滅火救援補償計算標準》保障範圍。將森工和糧庫等專職消防隊伍及有資質的社會救援力量納入蘿北縣調度指揮體系,聯勤聯戰,形成合力。按照《專職消防隊伍工作評價標準》,定期對專職消防隊伍進行考核評價,促進隊伍正規化建設。探索志願消防員登記註冊制度,吸納消防志願者、退伍老兵、熱心消防公益人士參與執勤。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3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佈署要求和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示精神,切實解決我鎮各級各類學校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校園消防安全隱患,徹底整改學校既有建築消防安全存在問題,提高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實解決校園消防安全問題,確保全鎮校園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整治工作內容

(一)對沒有依法履行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或手續不齊全的工程項目,按照建設時的政策處理處罰後,依法補辦相關手續或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二)對沒有依法履行消防設計審查程序的工程項目,如消防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時已經審查合格,按圖審時的標準驗收;如施工圖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按竣工時的標準由縣人民政府組織消防安全評估,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三)對未按消防、抗震設計和標準規範施工的工程項目,按原消防和抗震設計或竣工時標準規範整改;無法整改的,採取強化防範措施,由縣人民政府組織消防和防震安全評估,評估合格後,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四)對工程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圖紙等申報資料缺失的工程項目,由縣人民政府委託工程質量安全鑑定機構進行檢測,經消防安全評估合格後,以評估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五)對未經消防驗收投入使用的建築物,按建造時的標準重新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並限期落實,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停止使用。

(六)對未提高抗震設防標準的學校,縣政府將督促開展抗震設計驗算。對驗算達不到相應要求的`,進行抗震鑑定。對不能滿足抗震設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並明確整改時限。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9月上旬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排查階段(20xx年9月10日前)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9月7日前,開展全方位的動員部署,成立專班,制定方案,明確職責。9月10日前,切實摸清本區域校園消防安全狀況,填寫《校園消防安全排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10日至11月30日)

按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園消防安全問題,督促學校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動解決學校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和重大風險。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針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落實具體工作責任,合力推進整治工作。

(三)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12月31日前)

鎮專班將派出督導組,對各地校園消防安全問題整治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建立健全校園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校園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提高對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鉅性的認識。要將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納入政府工作內容,及時動員部署,統籌制定整治計劃,確保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時間精力到位、組織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鎮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專班抽調專門力量集中辦公,加強工作統籌和整體推進,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實施,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此次專項整治工作。

(三)強化責任追究。要明晰每一所學校的整治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對思想不重視、行動遲緩、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並啟動問責機制。

各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收集彙總,定期分析研判,及時反饋進展情況。20xx年9月10日前,報送《校園消防安全問題排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20xx年11月30日前,報送《校園消防安全問題整改責任表》(附件3);20xx年12月15日前,要形成工作總結報鎮整治工作專班綜合協調組。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4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建築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提高建築施工人員素質,預防和減少建築安全事故,保證建築安全生產平穩有序。

二、組織領導

項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為: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項目“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與環境管理部。

三、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項目部樹立“安全生產,預防為主;人民生命至上,火災隱患必除”的指導思想,充分認識到做好火災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學習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有關規定和相關專業知識,提高管理水平,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積極性。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項目部根據局及公司相關文件要求切實落實責任,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做好宣傳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通過抓好冬季取暖措施的落實,有效防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發生。

3、掌握信息,及時上報。施工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後,項目部及時如實上報,將事故情況報本公司,並迅速組織開展救援。

四、排查整治的範圍、重點、措施

(一)排查整治的範圍: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倉庫、加工區、食堂等。

(二)整治重點

1、設施方面:消防水源是否可用,消防設施是否缺少、損壞,冬季保温措施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消防設施是否全覆蓋。

2、場地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道等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通道是否通暢。

3、住宿方面:用電設備佈局是否合理、規範,電線、管線是否老化,人員用電是否規範。在宿舍內是否使用電暖氣、電磁爐、小煤爐、大功率加熱器等。

4、食堂方面:用電是否規範,煤氣罐、輸氣管是否符合防火要求,食堂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場所設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5、施工現場方面: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經過崗前培訓;動火作業是否執行動火審批制度,是否採取接火措施、施焊地點與可燃、易燃物保持安全距離;臨電使用是否規範,外電是否採取保護措施,臨電電路是否安全,漏電保護器是否匹配、靈敏,閘具、熔斷器是否匹配,安裝材質是否合格等。

6、倉庫:倉庫的.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設置專用倉庫,並分類存放,倉庫內用電是否規範,有無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用電設備及取暖設備;倉庫內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7、資料方面:進場人員是否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是否有教育及交底記錄。臨電巡檢記錄、消防日檢記錄、消防驗收記錄、臨電驗收記錄是否齊全、屬實。

五、工作措施

1、編制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活動方案及完善消防應急預案,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建立消防組織機構。

2、組織召開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活動專題會,進行工作部署,明確要求及標準。

3、進行全面的消防專項隱患排查,並對所查出問題定責任人、定時間、定措施,編制銷項清單逐條逐項的進行嚴密排查整改,務求不留死角,不留隱患,指派專人進行消防日常管理和每日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認真填寫檢查紀錄。

4、開展消防專項培訓活動並加大消防安全宣傳力度,採取在施工現場懸掛橫幅和標語,張貼安全宣傳貼圖、設置安全宣傳專欄、發放安全教育材料等多種形式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安全宣傳教育,力求加強工人消防安全意識,從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5、分區域對項目各分包工人組織消防演練,講解應對措施、滅火方法,及火場逃生常識切實提高一線作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應急救援能力。

6、針對消防安全整治專項活動階段所作工作進行歸納總結,並形成書面報告。

六、具體工作安排

20xx年12月4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

1、工作準備階段(20xx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項目部結合現場實際根據本方案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張貼宣傳標語或圖畫,完善施工現場消防物資配備,開展動員部署工作。

2、工作實施階段(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12月11日)。

項目部由項目經理帶頭組織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隱患的自查自糾工作,落實整改責任人,開展火災防控的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演練及緊急救護措施的宣傳教育。

3、總結上報階段(12月12日至12月15日)。

認真總結火災防控工作經驗,查找不足,及時整改,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保證工程安全生產。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5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關於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精神,深刻汲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進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攻堅行動,切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動方案(20__—20__年)》和市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區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決定從即日起至20__年2月底,在紅旗地區內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着力排查大風險,除大隱患,防大事故。通過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明顯消除紅旗地區重點交通安全隱患,減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確保轄區內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隱患。各社區要持續對轄區內車輛通行主街道、主支巷道進行排查,每月至少排查兩次,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路段,臨水臨崖和易結冰易塌方路段,交通標誌線和交通安全設施嚴重缺乏的路段,並根據排查結果填寫《紅旗地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統計表》,及時將統計表上報辦事處安監站。安監站要彙總各社區上報的《紅旗地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統計表》,積極向區級相關單位上報排查處的安全隱患。

(二)大力營造排查整治工作氛圍。各社區要充分利用轄區內資源,通過電子屏、微信公眾平台及入户宣傳等方式開展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主題宣傳活動,廣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內容和措施,引導社會單位和廣大羣眾,認識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營造濃厚的交通安全宣傳氛圍。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紅旗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力實施,取得實效,紅旗辦成立由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辦事處副主任為副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辦安監站辦公室,街道辦安監站站長關正宏同志負責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要清醒認識當前道路交通安全的嚴峻形勢,認真開展宣傳、排查和上報工作,落實工作責任,克服麻痺思想,全力做好當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預防工作,做到“工作實,情況明,資料全”。

(二)強化督導,落實責任。按照省、市、區相關部門部署要求,街道將不定期組織人員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各社區要深入一線,做好工作落實和資料留存。

(三)加強值班,靈通信息。各社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加強領導帶班,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一有事情,能夠第一時間上報,杜絕瞞報、漏報,確保紅旗地區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6

一、組織領導

成立20120年絳縣建築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藥監局食品科

二、整治內容

(一)嚴查餐飲服務許可證情況。認真核查建築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證是否過期,是否存在超範圍、超能力經營問題。對新開辦的工地食堂,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許可,對設計佈局不合理、設施設備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對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嚴格依法進行查處。

(二)嚴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狀況。認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證明,健康證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嚴查食堂環境衞生狀況。認真核查食堂環境是否定期清潔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的防護措施,是否具有足夠的通風和排煙裝置。食堂是否配備有效消毒設施,消毒池是否與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員是否掌握基本知識,餐飲具消毒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四)嚴查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認真核查食堂採購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驗收,是否具有進貨台賬,是否在保質期內,原料貯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點檢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存在國家禁止使用或來源不明的情況,嚴查食用鹽、食用油脂、散裝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進貨渠道和索證索票情況。

(五)嚴查加工製作等相關管理制度情況。認真核查食品添加劑採購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製作等相關制度的制定及落實情況。包括食品添加劑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徹底,粗加工是否達到要求,是否生熟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和專用冷藏設施等。

三、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從20xx年1月至6月底,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自查階段(1月1日至1月15日)

本縣建築企業進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從餐飲服務許可證、環境衞生、健康證明、索證索票管理、加工製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劑等方面進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並進行整改。

(二)檢查階段(1月15日至6月1日)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建築企業自查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整改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對發生過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築企業,要進行重點檢查。

(三)總結階段(6月1日至至6月30日)

對我縣建築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建築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自律與強化監管、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有機結合,把建築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紮實開展專項整治,確保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深入開展教育培訓。要督促工地食堂開展食品安全培訓,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

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督促建築企業切實承擔起建築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並狠抓落實。

(三)全面開展風險隱患排查。要組織對各類建築工地食堂進行全面排查,督促企業認真查找薄弱環節,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築企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應對能力。

(四)嚴查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嚴厲查處食堂違法違規行為,對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要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五)切實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報送。每個月向辦公室書面報告集中整治進展動態情況,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於20xx年6月25日前,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7

一、工作要求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點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節點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實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轄區內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調查登記檔案並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

1、重點排查。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人員聚集使用的農村公共房屋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鄉鎮通過實地調查取證,按照要求,利用原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信息完成複核、補充、上傳。非自建房的農村公共建築,由有關部門組織排查鑑定並指導鄉鎮工作人員按照要求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有關部門再按照實施方案排查職責分工對本行業、領域的農村公共建築進行核實後上傳,力爭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開展安全鑑定。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於重點排查的用作生產經營農村自建房和農村公共房屋,需經房屋安全鑑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從事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或者出租。鑑定確認的農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於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活動,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或者登記、備案手續。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根據《條例》規定和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應當督促農房產權人(使用人)在一個月內委託具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房屋鑑定機構開展房屋安全鑑定,危房鑑定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建村函〔20xx〕200號)執行,鑑定結果為C、D級的房屋,確認為農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階段,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在浙江省現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農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礎上,依託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逐户對原有農村自建房檔案進行復核,並需重新拍攝房屋正面照片上傳。對於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築,由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實地採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按照排查職責分工核實後上傳。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立即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確保人員安全。

(二)整治改造。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新建、改建、擴建行為,非法宗教集聚點和未經批准的幼托、培訓教育、養老機構等非法經營場所,要立即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鑑定確認的農村危房,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常態化治理改造”模塊,實行信息化監管,要在7日內製定“一户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該拆除的及時拆除,該維修加固及時啟動維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重點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時有序推進全面整治工作,確保農村危房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治理改造,實行“銷號”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農房安全隱患全面整治。

(三)長效管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常態化發現機制、改造機制,做到發現一户、及時鑑定和治理改造一户;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房建設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鄉鎮農房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提高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四)進度跟蹤。自20xx年12月起,農村房屋排查整治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每週報送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強綜合保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管、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鑑於工作時間緊迫,技術性強,各鄉鎮可以村(社區)為單位直接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深入排查,排查錄入經費標準不超過30元/户,最終數量以農房信息系統為準。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農民羣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8

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要求,為切實加強全市高層建築火災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水平,現決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物業按規履責、業主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三年持續整治,進一步摸清全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切實解決一批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強和提升防範化解全市高層建築重大消防安全風險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較大以上及有影響的高層建築火災事故,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

二、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範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築(建築高度大於27米的住宅建築以及建築高度大於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築)。

四、整治重點

(一)建築外牆外保温材料

1、高層建築違規採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層建築外牆外保温防護層破損開裂、脱落。

(二)建築消防設施

1、建築消防設施故障、損壞或癱瘓,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設備故障,控制功能及聯動運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影響防火防煙功能;

3、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和樓層指示標識等不符合標準;

4、避難間(層)堆放雜物或擅自改變用途。

(四)滅火救援場地

1、消防車通道被封堵或被雜物、汽車、隔離樁、綠化景觀等佔用,影響消防車通行;

2、架空電力設施、空中的管線、綠化景觀、户外廣告牌等佔用消防登高場地,舉高消防車無法停靠作業,影響救援行動。

(五)管道井

1、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獨立設置,井壁耐火極限達不到1、00h、管井檢查門未採用丙級防火門,電纜井、管道井未在每層樓板處進行嚴密封堵,電纜橋架等未在防火分隔處採用有效措施進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內堆放雜物或佔用,管井井壁、檢查門破損,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

(六)電氣燃氣管理

1、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範;

2、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

公共建築使用燃氣部位未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

3、對電氣、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

4、用火、用電、用氣不規範。動用明火作業時,未落實現場監護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實雙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員未取得初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值班人員不掌握消防控制室應急處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設備等問題;

2、消防設施未處於自動狀態,自動滅火系統管道閥門未常開、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櫃未處於自動狀態等;

3、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棟高層公共建築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未依託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願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組織微型消防站隊員開展針對性消防訓練,未熟練掌握消防設施、器材裝備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實工作時間段和非工作時間段“定崗、定人、定責”的要求,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4、未按照“行業相近、位置相鄰”原則,建立微型消防站聯防機制。

(九)電動車火災防範

1、違規在居民住宅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車庫等區域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為;

2、集中設置的電動自行車停車棚推廣配置火災報警、滅火器(簡易噴淋)等消防設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確,高層公共建築產權單位、委託管理單位以及經營主體、使用單位未簽訂協議,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分擔消防設施維修、更新和改造等費用;

2、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設立或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重點崗位人、特殊工種人員和員工逐級崗位責任不落實。未落實消防安全“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制度(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隱患、自主消除隱患、在單位場所醒目位置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聯繫方式,承諾本單位場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風險或已落實整改);

3、未按照規定定期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或建築消防設施日常維保制度不落實;

4、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不落實,不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建築外牆門窗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6、單位未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五、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全面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一)各片區管委會、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要加強對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部門、科室的具體工作職責,強化工作統籌,分轄區、分行業組織開展排查治理。

2、要對轄區中的老舊高層民用建築和無業主委員會、無物業管理、無產權單位的高層民用建築存在的隱患問題,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納入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安排專項經費,強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災隱患。

3、要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發動基層網格力量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確保疏散通道暢通;

清理消防車通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的私家車,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要督促指導鎮辦加強對高層建築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管理,引導其支持消防設施改造和安全基礎提升。

4、鎮、街道負責組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對未委託物業管理的高層建築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督促指導業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組織,加強日常消防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部門責任

1、公安局。公安機關加強對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監管職責的指導、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強對監管職責範圍內的高層建築的監管,督促、指導高層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逐個小區開展排查,發揮片區民警轄區管理優勢,指導督促高層民用住宅物業管理企業提示中小單位、小場所業主做好火災預防工作,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識。

2、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嚴格新建、改建、擴建高層建築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強化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源頭管控。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高層建築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質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設、樓長制度建設)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範疇,加強高層建築中使用外牆保温材料的監管,推動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指導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高層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導燃氣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築燃氣管道敷設、燃氣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檢查。加強對向高層建築供水的市政管網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市政管網供水壓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門依法加強對高層建築户外廣告牌、招牌的監督管理,糾正並制止各類廣告牌、招牌遮擋建築門窗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行為;

依法查處高層建築中的違法建設以及擅自改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使用功能的問題。

3、消防救援支隊。負責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情況彙總等工作,將高層公共建築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監管範圍,加大抽查頻次。制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開展針對性技、戰術研究,組織實戰演練,承擔高層建築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

4、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消防救援機構通報的高層建築消防產品質量問題,依法處理相關生產、銷售企業。

5、應急管理局。加強對高層建築中違規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行為的監管。

6、氣象局。負責高層建築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防止因雷擊引起的火災。

7、發展改革和統計局。督促、指導電網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築輸配電設施和線路安全的檢查,加強高層建築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宣傳。

8、教體、民政、衞健、交通、工信、財政、文廣旅、農業農村等職能部門履行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高層建築的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三)社會單位主體責任

高層建築使用單位或管理單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要委託具備從業條件的消防設施維保檢測機構對建築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全面檢測,定期組織防火巡查,定期開展消防培訓和疏散演練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經理人(樓長),落實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職責。要逐一劃定高層建築消防救援場地區域,設立明顯標誌,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要按規定建立集防火、滅火、宣傳於一體的微型消防站,配齊人員和必要的裝備器材。

六、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改階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單位廣泛動員部署,明確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細化工作職責,組織本轄區、本系統、本行業的高層建築對照自查、檢查要點和整治重點內容,深入開展“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隱患問題,並填寫《高層建築管理(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諾書》(見附件2)。

(二)集中排查階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單位按照職責任務分工,分行業、分領域對高層建築逐棟開展排查“回頭看”,逐棟填寫《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清單》(見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況,為後期精準整治提供依據和基礎。排查期間,各單位要同步開展高層建築的隱患整治,做到邊排查邊整治,逐項消除隱患,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和亡人火災事故。

(三)持續整治階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單位對照“兩個清單”,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緊盯隱患不放,跟蹤督促整改,確保隱患清零。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和典型違法行為的高層建築,要集中組織掛牌一批、公佈一批、曝光一批、處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賬隱患整改任務;

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築全部完成整改,確實不能整改的,屬地政府要書面説明情況並報防火委辦公室備案,同時,納入屬地政府督察督辦重要事項,持續跟蹤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賬隱患整改任務;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賬隱患整改任務。期間,各單位要同步開展隱患排查,將新增隱患問題納入“兩個清單”,持續實施整治。

(四)總結驗收階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組織進行專項驗收,對各單位的整治驗收情況納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內容。同時,要認真總結、固化經驗,健全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火災防範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將高層建築專項整治作為重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高層建築火災隱患治理力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有關部門、科室的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落實整改措施,堅決整改突出風險隱患。要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滅火和自救知識,加強消防安全從業人員培訓,嚴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專項整治期間,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形成整治高壓態勢。

(二)強化協作,形成合力。各單位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定期會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全面提升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消防救援機構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和專業優勢,加強業務指導,提升工作質效。

(三)跟蹤問效,落實責任。市防火委、各單位要將高層建築整治情況納入督查檢查內容,對未按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單位,將進行通報。專項整治期間,凡在高層建築領域發生亡人和有影響火災事故的,將逐起實施“火災事故延伸調查”,嚴肅追責問責。

八、材料收集和報送

1、各單位請於x年1月10日前報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和動員部暑情況;

2、xx年12月1日前報送階段工作小結,xx年12月1日前報送工作總結,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3、各有關部門工作經驗做法(信息、簡報)可隨時報送。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9

為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預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將聯合開展以落實運輸企業主體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安監局、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印發開展以落實運輸企業主體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安監管字[20xx]180號)的要求,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預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減少一般交通事故為目標,以落實運輸企業主體責任為主線,以強化企業對營運客車動態監控為重點,堅持源頭管理與路面監管並重,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做好預防交通事故各項工作,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公司特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呂一夥

副組長:吳元林

成員;徐時軍、鄒金林、程金花、劉曉梅、高晨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徐時軍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整治工作。

二、強化措施

1、加強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組織機構,配備專職安全工作人員,保證安全必要的生產投入,加強對安全工作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2、嚴格駕駛員的聘用和管理。定期組織駕駛員參加安全學習和培訓,及時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及時對違法駕駛員進行教育和處理。

3、加強對公司所屬車輛技術管理。建立和完善車輛日常安全檢查、維護制度,落實專人負責車輛安全工作,對車輛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二級維護,並記入車輛技術檔案。

三、全面排查整頓客運車輛

1、所有客運車輛必須要進行車輛例檢工作,杜絕有安全隱患的車輛,以及營運證件不全,車況不好,不具備合法手續的營運車輛。

2、凡是車輛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非法加裝座位一律禁止營運,公安交警和運管部門要對其扣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按交通安全法和新道條進行處罰。

3、所有車輛必須實行户籍化管理,其中包括車輛號碼,車輛型號、行駛年限、駕駛員姓名以及電話號碼、登記在冊,完善一車一檔。

4、堅決杜絕超載、超速和疲勞駕駛的現象發生。

5、強化落實車輛安全檢測制度,對發班前的轉向、制動、行駛、照明信號做好檢查。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上車。

四、提高運輸服務質量

大力加強駕乘人員的精神文明建設,大力倡導文明服務,禮貌待客,要保持車容車貌和候車場所的乾淨整潔,為旅客提高良好的服務環境,嚴禁發生亂漲價,亂收費,甩客的發生。各位駕乘人員認真落實方案各項條款、自覺遵守,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責任感,杜絕一切大小行車事故發生。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實施辦法》、《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和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本着“依法規範、疏堵結合、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綜合治理”原則,依法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為人民羣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對象

(一)非法生產、組裝、改裝、銷售三輪車的企業和個人。

(二)無號牌、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保險憑證上路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在禁行路段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以及亂停亂放、闖紅燈、逆行、超載的三輪車。

(四)未經交通部門審批,沒有營運手續,非法運營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組織領導

成立xx鎮電動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專項整治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聯合執法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中隊長兼任,負責“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各村電動自行車的註冊登記和路面管控工作實施督導檢查。

四、方法步驟

“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結束。分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數,要認真清理排查本轄區未註冊登記電動自行車的數量;二是積極宣傳註冊登記時間和流程,確保廣大羣眾能順利註冊登記。

(二)實施階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的日常監督,督促銷售企業建立並切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核查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參數,確保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三)檢查整治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嚴肅查處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無牌無證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四)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總結,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以對人民羣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完成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任務,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得成效。

(三)強化監督,確保成效。各級各部門要定期對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取得成效。

(四)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級各部門要研究制定加強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長效機制,聯合執法,統一行動,加強巡查,常抓不懈,為人民羣眾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和道路運輸秩序,建設平安東昇,建設和諧社會。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1

1、編制目的

為防止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出現火災情況下做出快速、正確的反應,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內有效地撲滅火災、搶救傷員、疏散傷員和物資,把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2、消防設施配置

公司現有消防栓4個、乾粉滅火器45個,按規定定期檢測檢修。

辦公樓:消防栓2個、乾粉滅火器4個

宿舍樓:消防栓2個、乾粉滅火器4個

車間:滅火器30個

倉庫:滅火器7個

3、危險性分析

電池行業人員密集,電器線路複雜,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出現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災早成羣死羣傷。

電池廠庫房內的電池的原料可燃易爆且數量多,各種電池的燃燒速度要比普通材料燃燒速度快得多。同時,由於電池短路有可能發生火災和爆炸。車間生產線員工必須對電池要有充分的認識和了解。

火災因素識別:電器開關、用電線路;電池短路;白電油的使用。

4、應急組織機構及與職責

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通信聯絡組、火災撲救組、人員搶救組、物資疏散組、後勤保障組、警戒組。

(1)現場指揮組:

組長:

現場指揮:

主要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對企業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識;對消防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於有效使用狀態;當接到火災報警後,迅速通知各組負責人,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施救;組織全體職工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2)通信聯絡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在指揮組領導下,負責與消防、醫院、公安等有關部門的聯繫,確保通信暢通、派專人在路口迎接消防等車輛。

(3)人員搶救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對火場內被困人員實施解救或送至醫院,聽從指揮人員調動,不得擅自進入火區。

(4)火災撲救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在指揮組的統一領導下,利用單位內所有的滅火設施滅火。

(5)物資疏散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對火災現場或有可能受到火災威脅的火災現場周圍的危險品、價值較高的貴重物品進行搶救疏散。

(6)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有關滅火、搶救物資的保障,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接待,以及滅火相關工作,如保護現場,接等有關人員,協助火災前期調查等。

(7)警戒組:

主要職責:負責在火災發生第一時間迅速指示無關人員撤出火災現場。

注:公司安全通道有兩個,車間後門一個、和前台前門。

5、應急響應

(1)第一發現火情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報119和迅速組織滅火讓火災消滅於萌芽狀態之中。

報警要求:説明失火的具體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單位名稱、失火物品名稱、火勢大小、火災現場有無危險品、報警人姓名、報警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2)現場值班員或負責人將火情通知指揮組總指揮(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聽從統一安排部署。

(3)各組成員由本組負責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開行動。

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到現場。在應急搶險過程中,本着“救人先於救火”的原則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着,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2

為全面加強元旦、春節、元宵節和“兩會”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等違法違規行為,嚴防各類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決定在全省開展為期3個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行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層層壓實各地屬地管理、各有關部門監管責任、相關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全面排查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和產品質量各環節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通過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規範生產經營等環節安全行為,消除風險隱患,確保全省元旦、春節、元宵節、“兩會”期間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經營形勢持續穩定。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三、整治範圍

1.全省範圍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零售店(點);

2.全省範圍內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整治重點

(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1.企業對標自查和“一企一策”改造提升工作落實情況;

2.“三庫四防”(藥物總庫、成品總庫、危險品中轉庫和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達標情況;

3.“三超一改”(超範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4.安全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落實情況;

5.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和產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6.化工原料存儲安全管理情況;

7.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健全完善及執行情況。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1.經營(批發)超標違禁煙花爆竹的;

2.在許可範圍以外地點存儲、銷售煙花爆竹的;

3.配送煙花爆竹車輛不符合相關標準的;

4.超量向零售店(點)配送煙花爆竹成品的;

5.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倉庫安全設施、“四防”安全管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以及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情況等。

(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1.零售場所安全條件達標情況;

2.“下店上宅”、超量儲存等問題整治情況;

3.將煙花爆竹產品存放在經營許可範圍外的場所;

4.超規格、超範圍經營和超量儲存;

5.銷售來歷不明或不合格產品。

(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1.未經公安部門許可、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或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和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的;

2.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

3.無證經營、零售和超範圍經營零售煙花爆竹的;

4.生產、經營、零售“假大空”產品和假冒商標、假冒產地的煙花爆竹產品。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即日起—1月31日)。重點抓好四個方面:一是加強輿論引導,利用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台,廣泛宣傳煙花爆竹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二是抓好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風險排查治理,從業人員教育培訓。三是加強零售經營店(點)佈局規劃和許可管控。四是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採取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制販煙花爆竹的行為。

第二階段(2月1日—2月28日)。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的安全監管: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環節的安全檢查抽查,持續深化打擊非法制販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第三階段(3月1日—3月31日)。重點加強專項整治“回頭看”,以及零售經營店(點)煙花爆竹產品回收和儲存安全等方面的監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行動措施,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各項管控措施落到實處。要切實壓實縣、鄉(鎮)兩級政府“打非”責任,形成“打非”的強大合力,組織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應急管理部門及鎮安辦、村委會開展“拉網式”大檢查,以“打非”推動專項整治的.深入開展。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各地、有關部門要突出煙花爆竹領域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認真排查整治風險隱患,把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一線操作崗位。

各生產經營企業要強化風險防範措施,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上做到查嚴、查深、查細、查實,不留死角,不漏盲區,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問題,要明確責任、明晰措施、明確時限,確保隱患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大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督執法力度,對執法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特別是重大隱患,督促企業按期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依法吊銷企業許可證照,並給予經濟處罰。各級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部門要切實強化責任擔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廣泛宣傳,羣防羣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台,採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及時曝光一批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格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羣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羣防羣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請市(州)安委辦迅速將此方案傳達到本轄區縣(市、區)相關部門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於20xx年4月5日前,將本地區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省應急管理廳危化品安全監管處。聯繫人及電話:,,電子郵箱:@。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3

根據市道安辦《關於掛牌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問題的通知》(梅道安辦[20xx]50號)精神,我縣涉摩電交通事故較為突出,經市道安辦請示市政府同意,從20xx年9月18日,對我縣摩電交通安全問題開展為期12個月的掛牌整治。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管理,有效遏制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事故高發勢頭,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源頭管理,建立健全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開展摩托車、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清理整頓,嚴禁生產銷售未經許可或未取得產品認證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使涉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全面提升駕駛人的安全守法意識。通過掛牌整治,實現“一降、一升、一個不發生”的工作目標,即:摩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0%以上,現場查處摩托車無牌無證、未佩戴安全頭盔、超員載人,摩電逆行、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等五類違法行為同比20xx年上升10%以上,不發生摩電駕駛人負同等以上責任或存在摩電超員違法情形的較大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巫旭明同志兼任,成員:吳桂,負責日常工作的對接與協調。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源頭管理,完善便民服務措施。一是要進一步加強户籍化管理。要組織派出所、各村(居)委等管理力量,開展入户清理調查工作,摸清轄區摩托車數量和駕駛人底數,建立健全源頭管理工作台賬,實施有效的户籍化管理。要摸清本地即時配送行業企業、快遞網點及其保有車輛情況,確定聯繫人,建立穩定的溝通聯繫渠道;農村地區要依託“兩站兩員”開展入村入户,重點核查無牌摩托車使用和無證駕駛人分佈情況,登記聯繫方式,提醒無牌無證駕駛的法律責任,告知註冊登記、領取駕駛證的方式渠道。二是要進一步簡化註冊登記程序。在摩托車銷售比較集中的地方增設機動車登記服務點,開展預登記及代辦服務,方便羣眾就近辦理註冊登記業務。協調税務部門和保險公司加強合作,簡化辦事流程,針對摩托車推出網上辦理車輛購置税、網上繳納交強險服務,實現保險、税務線上線下一站式辦理。三是要積極開展摩托車“帶牌銷售”試點工作。實行摩托車售前或者配貨前集中查驗,預先製作懸掛號牌。羣眾購車時由摩托車銷售企業代理完善註冊登記手續,實現購車一併辦結登記業務。四是要強化駕駛人管理。車管部門和登記服務站辦理摩托車註冊登記時,可以審核車主是否持有相應資質摩托車類駕駛證。為無相應資質摩托車類駕駛證的人辦理摩托車註冊登記的,應盡告知義務,明確告知車主駕駛摩托車應當持有相應資質駕駛證。五是要推進駕考、審驗“下鄉進村”。要充分利用鄉鎮政務服務網點和農村勸導站,結合車管所下鄉活動和“警保合作”工作,深入農村地區開展上門服務,辦理摩托車註冊登記,核發檢驗合格標誌,補換領駕駛證、機動車牌證等業務。要大力參與、支持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機構開展摩托車駕駛人培訓業務;要在農村地區派出所、交警中隊開通辦理車駕管業務、規劃建設鄉鎮摩托車駕駛人考場、優化摩托車駕駛證報考等措施,便利農村羣眾就近考領摩托車駕駛證。(責任單位:鎮政府、派出所)

(二)強化專項整治,規範行車秩序。以無牌無證、超員載客和不戴頭盔三類多發易發、安全危害大的違法行為為目標,集中精力開展掛牌專項整治。一是要組織集中統一行動,形成嚴查嚴管氛圍。深入研判分析轄區堵點、亂點、事故多發點交通形勢,定期開展路面執法,集中優勢警力、組織精幹執法小分隊,精準發力、精心組織轄區涉摩電交通違法行為集中統一清查行動。農村派出所積極參與摩托車集中整治行動,及時發現、查處轄區內涉摩違法行為。二是要入村入户開展勸導和靜態執法。農村勸導站全面落實實體化運作,加強對摩托車不戴頭盔、無牌無證、超員載客等顯性違法行為的勸導力度,每個勸導員每日勸導不少於5起違法行為。三是要建立違法抄告制度。派出所、教育、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與學校、物流配送企業等單位合作,暢通溝通渠道,建立行業人員違法行為定期抄告制度。對日常執勤執法中發現的學生羣體涉及摩托車違法的,抄告所在學校並通知監護人,責令加強監管;對物流配送行業從業人員涉及違法的,一律抄告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和所在企業,責令嚴肅懲處,加強監管。四是要自覺抵制駕乘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覺做到“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自覺檢查糾正進出入單位及駐地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責任單位:鎮政府、派出所、各村(居)委)

(三)強化部門職責,形成合力。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組織開展由政府牽頭,部門、區域、社會聯動,協同共治處理的聯合整治行動;督促相關部門制定落實相關惠民便民措施;加強專項行動工作的督查、成效評估、考核,建立健全摩托車、電動車管理的長效機制。宣傳部門:負責輿論引導,組織新聞媒體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引導摩托車駕駛人做到“有牌證、靠右行、戴頭盔、限二人”,營造整治行動的輿論氛圍。派出所:依法辦理摩托車、電動車牌證、登記註冊,開展無牌無證、超員超速、不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向行駛、亂停亂放、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涉摩電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和查處。交通運輸部門:對涉摩托車客運業主的經營行為依法進行規範;負責提升城市交通運輸能力,聯合交警部門對非法營運摩托車(含三輪摩托車)開展專項整治。市場監督所:負責打擊違法違規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摩托車、電動車行為;嚴厲查處超範圍經營業主;查處製售無出廠檢驗合格證、非法組裝摩托車、電動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黨政綜合辦:聯合交警部門對亂停亂放共享電動自行車進行整治、加強對進入政府大院亂停亂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中、國小:加強在校學生涉摩電交通安全的教育,督促、引導學生家長駕駛摩托車做到“有牌證、靠右行、戴頭盔、限二人”。(責任部門: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傳部門,派出所,中、國小、黨政綜合辦公室、市場監督所、交通運輸部門)

(四)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整治氛圍。一是要開展涉摩電點對點宣傳教育。準確把握各類摩托車駕乘人員特徵,針對農民、上班族和學生三類重點羣體開展差異化的宣傳教育。各鎮政府要發動農村“兩站兩員”、村委會對摩托車車主逐村逐户登門拜訪,開展點對點入户教育。二是要通過事故案例開展警示教育。每月選取1起因不戴頭盔、超員載客等違法行為導致死傷的典型涉摩事故,作為警示教育案例,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向社會公佈,強化對交通參與者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要進一步提升宣傳關注度和認可度。對各類輕微交通違法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開展現場學習、做志願者放行等羣眾喜聞樂見的教育方式,吸引交通參與者關注。引導摩托車生產銷售企業、保險公司和其他各類企業積極參與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開展贈送頭盔、贈送交通安全福袋等豐富多樣的路面宣傳和勸導活動,進一步增強羣眾認可度。(責任單位:宣傳部門、交通運輸部門)

四、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11月18日)。通過大力宣傳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引導羣眾自覺抵制、積極舉報各種非法經營行為,教育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11月19日至20xx年12月18日)。通過摸底調查,準確掌握摩托車、燃油助力車、超標電動車、電動自行車等產品的生產、銷售企業和商鋪信息,準確掌握無牌無證摩托車、電動車基數並建立相應台賬,為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提供基礎依據。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9月18日)。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整治行動,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車輛的銷售企業和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從嚴整治,進一步規範摩托車、電動車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和預防事故發生。

(四)常態長效管理(20xx年9月19日以後)。整治行動結束後,要及時總結經驗,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由相關部門嚴格按照管理職權,依法實施長效管理,鞏固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是貫徹落實省、市、縣相關工作部署,是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的迫切要求,各部門、各村(居)委要統一思想,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為我鎮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各部門要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強化聯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確保行動取得良好實效。

(三)對查處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和使用人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處理到位,該罰款的一律罰款,該拘留的一律拘留,該追究刑事責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督查,嚴格問責。縣道安辦將牽頭組織對此次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導,對工作措施不力、行動拖拉、推諉扯皮的予以通報,並追究工作責任。

(五)加強信息上報。各部門、各村(居)委要注重信息收集,在整治期間好的做法、先進典型材料及時上報。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4

根據縣安委會的部署及《桂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__年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為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集中攻堅工作,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重點,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堅目標

1.堅決杜絕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防範一般交通事故.

2.交通安全責任落實到位,管控效能明顯提升,安全意識明顯增強,通行秩序明顯好轉,安全隱患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

二、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道路交通全生產專項整治集中攻堅領導小組,由大隊長歐陽文林任組長,其他大隊領導任副組長,隊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杜桐仁副大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梅逢德(兼聯絡員)、侯識萬任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調度和情況收集報送等。

三、攻堅任務

(一)攻堅風險隱患治理

1.認真排查以下安全隱患路段:近3年發生翻墜事故的急彎陡坡、臨水臨崖、長下坡等重大隱患路段;近3年發生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雙向四車道路段;近3年發生5起以上傷亡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數超過3人的平交路口。(責任領導:譚小彬;牽頭單位:事故處理中隊;責任人:成家林)

2.凡新、改、擴建道路,必須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未經交工驗收嚴禁通車。(責任領導:杜桐仁;牽頭單位:交管中隊;責任人:朱峻峯)

3.認真排查以下安全隱患路段:國省道路、城市道路1公里以上長下坡重大隱患路段;道路設計與施工缺陷路段;國省道路與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隱患,落實“五小工程”建設(減速帶、警示牌、凸面鏡、道口標柱和爆閃燈)。(責任領導:譚小彬、杜桐仁;責任單位:交管中隊、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科技管理中隊;責任:朱峻峯、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付相武)

4.配合交通運輸、城管等部門嚴厲整治交通橋樑、隧道安全隱患,加強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智能化監控設施建設,全面提升橋樑、隧道安全風險防控能力。(責任領導:杜桐仁;責任單位: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科技管理中隊,責任人: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付相武)

(二)攻堅超限超載整治

5.嚴格落實“路警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強化站點與流動治超,超限超載違法車輛信息一律錄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台布控查緝,普通公路超限超載率控制在0.5%以內。(責任領導:杜桐仁;責任單位: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派駐治超組;責任人: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雷鳴)

6.嚴格落實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加大不停車超限檢測系統建設力度,嚴厲打擊貨運車輛以跨道、壓線、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車超限檢測的行為,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機制進一步完善。(責任領導:譚小彬;牽頭單位:科技管理中隊;責任人:付相武)

7.嚴格落實“一超四究”制度,依法嚴厲追究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駕駛人法律責任,追究率達100%。(責任領導:杜桐仁;責任單位: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派駐治超組;責任人: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雷鳴)

(三)攻堅重點車輛整治

8.配合工信等部門嚴厲打擊生產企業未按《道路機動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生產電動機動車產品的行為,對借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許可,或借用非公路用旅遊觀光車生產許可名義超範圍生產低速電動車產品的企業,一律責令停止生產違規產品;嚴格落實貨車產品生產質量檢查,嚴厲打擊“大噸小標”“大罐小標”、變型拖拉機等非法非標車輛生產、改裝、維修企業和“黑窩點”。(責任領導:張俊;牽頭單位:車管所;責任人:曹社軍)

9.配合市場監管等部門嚴厲打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自卸貨車、半掛車、輕型載貨汽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替檢、未實車檢驗或以篡改檢測數據等方式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任領導:張俊;牽頭單位:車管所;責任人:曹社軍)

10.嚴厲打擊“大噸小標”“大罐小標”以及非法改(拼)裝車輛;嚴厲查處低速三、四輪電動車;以上車輛發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啟動深度調查,嚴肅追責問責。(責任領導:譚小彬、杜桐仁;責任單位: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事故處理中隊;責任人: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成家林)

11.嚴格管控卧鋪客車、800公里以上長途班線客車、57座以上大客車。卧鋪客車、800公里以上長途客運班線20__年底前全部退出市場;57座以上大客車經營期限到期的,一律退出市場。(責任領導:雷衍爛;牽頭單位:交管中隊;責任人:朱峻峯)

12.嚴把“營轉非”大客車過户關,對強制報廢期限不足1年及未註銷道路運輸證的大客車,一律不予辦理“營轉非”業務,嚴禁營運大客車過户給個人;“營轉非”車輛一律清除車輛外觀營運標識,粘貼和噴塗統一的專用標識。(責任領導:張俊;牽頭單位:車管所;責任人:曹社軍)

13.嚴格落實省農業農村廳等4部門《關於加快變型拖拉機報廢淘汰的指導意見》(湘農聯〔20__〕75號),加速淘汰變型拖拉機;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變型拖拉機上道路行駛的,一律收繳、強制報廢。(責任領導:張俊、譚小彬、雷衍爛、杜桐仁、李小生;責任單位:交管中隊、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事故處理中隊;責任人:朱峻峯、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成家林)

(四)攻堅重點違法整治

14.嚴厲整治公交車、出租車、工程運輸車闖紅燈、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野蠻駕駛”行為。(責任領導:杜桐仁;責任單位:交管中隊、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責任人:朱峻峯、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

15.嚴厲整治行人闖紅燈、橫穿馬路及翻越護欄等違法行為。(責任領導:李小生;責任單位:城區中隊;責任人:吳軍)

16.嚴厲整治“三超一疲勞”,機動車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等違法行為。(責任領導:杜桐仁;責任單位:交管中隊、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科技管理中隊;責任人:朱峻峯、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付相武)

17.嚴厲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車輛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違法行為,摩托車駕駛人、電動自行車騎行人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95%以上,汽車駕駛人、乘車人安全帶使用率分別達到95%以上、85%以上。嚴厲打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載人行為。嚴厲查處逾期未年檢、報廢拖拉機、摩托車違規上路行駛違法行為。(責任領導:杜桐仁;責任單位:交管中隊、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科技管理中隊;責任人:朱峻峯、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付相武)

18.嚴格落實《郴州市關於嚴厲打擊交通違法行為“十個一律”的.通告》,嚴厲打擊酒駕、醉駕、毒駕、非法營運以及摩托車、電動車違法違規加裝“遮陽傘”“雨棚”等易致禍致害交通違法行為。(責任領導:杜桐仁;責任單位:交管中隊、城區中隊、各農村中隊、科技管理中隊;責任人:朱峻峯、吳軍、劉柏文、李升、張亞明、付相武)

(五)攻堅重點人員整治

19.對駕駛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一律依法註銷並收回機動車駕駛證。(責任領導:張俊;牽頭單位:車管所;責任人:曹社軍)

四、實施步驟

(一)20__年2月、3月。認真評估20__年整治成效,梳理未徹底整治問題;對照整治任務、難點、重點,採取大數據分析、第三方機構評估等方式進行研判摸底,建立風險清單台賬,並同步啟動專項整治集中攻堅。

(二)20__年4月—10月。強化全過程、全鏈條、全時空監管,深入推進源頭隱患、風險領域、風險路段、風險企業、重點車輛及駕駛人等重點難點問題攻堅整治,嚴防風險隱患反彈,切實鞏固整治成效,全面提升交通本質安全水平。

(三)20__年11月—12月。對整治工作進行總結提煉、整章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綜合管理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層層壓實責任。要強化責任擔當,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大隊領導分片包乾,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各單位要對標對錶將整治任務和指標分解到具體部門、單位和個人,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二)保持嚴管態勢。要依法依規嚴厲打擊交通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探索涉交案件辦理新機制,集中查辦一批涉交刑事案件,形成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要破除部門間信息壁壘,深化“兩客”智能監管平台、“道安監管雲”、治超信息平台、校車動態監管平台等信息平台建設和運用,整合共享“天網”工程、“雪亮”工程等各類信息資源,切實提升宏觀決策、監測分析和精準打擊能力。

(三)強化清單管理。要按照集中整治清單,對標對錶、掛圖作戰,全面實行網格化管理,落實落細整治舉措,逐項解決、逐個突破。要信息互通互用,建立完善各類工作信息數據台賬,堅持邊整改邊規範,整治一項,規範一項,鞏固一項,防止反彈。對20__年取得階段性成果的整治項目,要實行常態化監管,嚴防反彈。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中隊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工作,每月、每季最後一週的第一個工作日報送工作小結,12月12日前報送年度工作總結。

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5

近年來,我省發生多起因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引發的亡人火災事故,今年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給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根據《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平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辦〔20xx〕40號)的要求,為切實加強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既着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市安辦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鬍大寶、副教導員姚利民任組長,市應急局副局長張宜端、市消防救援大隊十級助理工程師賀軍濤任副組長,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市人防辦分管領導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大隊,承擔日常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隊十級助理工程師賀軍濤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户內。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門根據市安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並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範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範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羣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築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羣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並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户外視頻、公交移動電視、樓宇視頻系統、社區報欄等平台,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羣眾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社區、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市安辦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市安辦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強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將予以通報批評。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台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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