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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選25篇)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選25篇)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背景和依據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選25篇)

4月29日,湖南長沙市一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全面做好落實工作,根據省安委會《安徽省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皖安〔20__〕10號)、市安委會《關於認真落實〈安徽省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壽縣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重點排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我局草擬了《固鎮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與縣安委會共同形成《壽縣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四、工作目標

對全縣城鄉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落實“四方責任”,即:房屋所有權人主體責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屬地政府管理責任,規範房屋改建改裝和合理使用,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範,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體系。

五、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隱患。自即日起,立即對本行政區域及本行業領域範圍內的所有自建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全覆蓋開展排查。按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各鄉鎮、園區、縣直有關單位要聚焦“四無”自建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違規用於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佈局的自建房屋(含破壞內部承重牆等情形)、違法改擴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頂部加高加層加載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或鄰近地下深度開挖的自建房屋、失修失養失管的老舊自建房屋、40年以上高房齡的自建房屋等。尤其是重點排查將自建房屋改建改用為餐飲飯店、民宿賓館、超市、農資店、棋牌室、浴室、民辦幼兒園、私人診所、手工作坊、生產加工場所、倉儲物流、影院、養老服務等人員聚集場所的安全隱患,逐一建檔造冊,實行台賬管理。加強危險房屋安全防範,對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拿出解危方案實施解危。在實施解危前,密切關注危房及疑似危房情況,有險情的必須立即騰空並掛牌警戒。

(二)組織鑑定機構認定。通過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自查、村街排查、鄉鎮和有關部門核查後上報的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縣組織鑑定機構進行鑑定,並建立危險房屋台賬。

(三)督促逐房整改。對鑑定為C、D類房屋,由屬地人民政府、園區、有關縣直單位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委託專業機構制定整改措施,限期進行銷號整改。整改中,堅持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即人員聚集場所、危險性較大的房屋先行整改。

(四)規範自建房屋改建改裝行為。自建房的新建、改建、擴建必須經過屬地政府批准。未經批准的新建、改建、擴建行為應立即停止。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要加大巡查、巡檢力度,及時制止、打擊違法違規建設行為。

(五)落實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主體安全責任。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應按設計用途使用房屋,嚴禁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主體結構。有關部門要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六)落實自建房屋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各鄉鎮、園區要落實自建房安全屬地管理責任。住建、房管、城管要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分別督促行業領域內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其中:教育體育部門負責督促學校、幼兒園、體育場館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督促民爆行業廠房等生產用房和酒店(賓館)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負責督促宗教活動場所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民政部門負責督促養老和福利機構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負責查處房屋使用人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確定的房屋用途的行為並督促整改;交通運輸、海事部門負責督促車站、碼頭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督促文化場館、文物保護區範圍內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衞生健康部門負責督促醫療衞生用房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公安部門負責督促特種行業許可證所涉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所涉房屋安全整治工作;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政府有關房屋建設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強化法治保障;應急部門要加大對非法違法建設行為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查處力度;消防部門要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城中村、“三合一”場所等消防安全檢查。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結合各自領域分別開展自建房專項排查整治。

六、創新舉措

縣直部門採取行業監管模式進行城鄉自建房屋專項整治,25個鄉鎮採取屬地監管模式,動用鎮、村力量進行城鄉自建房屋專項整治。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建立自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協調聯席會議制度,開展集中調度、聯合執法,確保專項行動有效推進。聯繫鄉鎮、園區的縣領導指導督促好所聯繫鄉鎮、園區的自建房屋摸排整治,縣分管領導負責做好分管領域內的自建房屋排查整治,縣房管中心負責壽春鎮區域內自建房屋安全監管,縣住建局負責其餘區域內自建房屋安全監管,縣住建局成立工作專班,全面排查,專項推進,並會同相關縣直有關部門指導各鄉鎮(園區)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時瞭解掌握並定期通報各鄉鎮(園區)工作進展,組織開展督查檢查,研究協調解決共性問題。縣城管局要將排查整治自建房違法違規改建以及用作經營等行為納入城鄉日常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巡檢力度,及時制止、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成災之前。各鄉鎮(園區)、縣直有關單位要加強對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和領導,黨政主要領導必須親自安排部署,明確一名分管負責人、組成工作專班專抓,任務要落實到村街社區,排查到户。

(二)藉助專業力量。各鄉鎮、園區、縣直有關單位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農村工匠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專項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為各自建房屋建築主體責任人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鑑定工作。縣住建局、房管中心要統籌協調專家技術力量,公佈專家、技術人員名庫,供各鄉鎮、園區、各部門對接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同時住建和房管部門要強化對鑑定機構的監管,確保鑑定結果真實、可靠、準確,保證房屋鑑定質量。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積極宣傳在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要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各單位要帶頭指導工作、解決問題,層層壓緊壓實責任,強化統籌協調。要明確工作事項具體完成時限,對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組織開展督導暗訪,對落實不力、行動遲緩、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的要嚴肅問責,確保完成各項既定目標任務。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對全縣所有城鄉自建房屋和城區老舊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落實“四方責任”,即:房屋所有權人主體責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屬地政府管理責任,規範房屋改建改裝和合理使用,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範,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體系,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整治任務

(一)城鄉自建房屋方面

1.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隱患。各鄉鎮(經濟開發區)要對轄區內自建房屋進行全面摸底研判,對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用於經營的自建房,鄉鎮政府駐地用作經營、人員密集的自建房,易發生羣死羣傷事故的其他自建房實行全覆蓋、拉網式、地毯式排查。聚焦“四無”自建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違規用於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佈局的自建房屋(含內部破壞承重牆等情形)、違法改擴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頂部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的自建房屋等,逐一建檔造冊,實行台賬管理。(縣住建局、縣應急局、縣城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嚴厲查處自建房屋違法違規行為。對已辦理用地手續,但違規建設或擅自改擴建的自建房,以及未辦理用地手續的自建房,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賬。對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損壞的,要組織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嚴厲打擊違法建設、違規改造、擅自改變建築用途等行為。(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城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規範自建房屋改建改裝行為。改造房屋用於經營的(含出租行為),以及既有建築物加裝電梯的井道、地基等結構,應當符合建築、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將閒置商業辦公用房、工房等非住宅改造為租貨住房的,應當依法依規制定相關政策,保障改造後的自建房屋符合安全標準。(縣住建局、縣城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4.構建自建房屋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要求,發揮村委會、社區、物業服務企業作用,推動管理重心下移,統籌建立本地區房屋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形成縣住建部門牽頭、行業管理部門協同、鄉鎮(經濟開發區)落實的齊抓共管局面。通過網格化管理體系,逐級細化管理片區,分類明確影響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的各類情形,壓實屬地安全管理責任,保證每個片區有專人巡查、專人負責,及時發現和處置自建房屋安全問題。(縣住建局、縣城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城區老舊房屋方面

1.有物業的小區。由縣住建局牽頭,督促各物業服務企業對2020__年底前建成的小區開展全方位排查,重點對小區危險建築情況、房屋使用安全、消防用電燃氣安全等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鑑定。

2.對無物業的小區。由縣住建局牽頭,指導靈城鎮、經濟開發區組織人員對轄區內的無物業服務小區及老樓危樓進行全方位排查。

三、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排查摸底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5月底)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20__年6月-12月底)

1.制定方案。縣住建局、各鄉鎮(經濟開發區)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集中整治方案,明確集中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對縣住建局、各鄉鎮(經濟開發區)上報的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由縣住建局組織有鑑定資質的第三方進行房屋安全性鑑定,所需費用由縣財政據實保障。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整治。

4.建立台賬。縣、鄉、村三級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處、銷號一處。

第三階段:鞏固提升階段。(20__年)

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及縣直有關部門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礎上,健全城鄉自建房屋和城區老舊房屋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相關政策,健全自建房屋和城區老舊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和隊伍,持續動態推動安全隱患房屋改造,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有序推動城市更新,建立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城鄉自建房屋和城區老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縣政府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縣應急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教體局、縣經信局、縣委統戰部、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交通局、縣文化和旅遊局、縣衞健委、縣農業農村局、縣公安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司法局、縣應急局、縣消防救援大隊以及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定期召開會議,深入研究、落實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推進等工作,及時瞭解掌握並定期通報各地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督查檢查,研究協調解決共性問題。

(二)落實“四方責任”。一是房屋所有權人作為房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負起自查自報以及隱患整治的主體責任。二是房屋使用人要落實使用安全責任,嚴格按設計用途使用房屋,嚴禁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主體結構。三是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各自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督促各領域內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四是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轄區內的城鄉自建房屋和城區老舊房屋進行全面排查整治,確保不漏一户、一層、一棟。

(三)加強督促指導。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相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對各鄉鎮(經濟開發區)工作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對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將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幹部,將嚴肅問責。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鄉鎮(經濟開發區)、縣直有關單位要廣泛宣傳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羣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3

為迎接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x週年大慶和中秋節到來,確保轄區兩個節日期間的食品安全,根據縣局要求,結合當前食品安全狀況,特制定國慶、中秋節期間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指導思想:

在當地政府的協調下,和各有關部門統一思想,加強溝通,密切配合,進一步提高對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從維護羣眾切身利益、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全力以赴抓好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重點抓好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生產環節、食品流通環節、餐飲消費環節、保健食品、食品包裝袋和塑料杯和餐具環節等七個方面的整頓,推動食品市場秩序持續好轉,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實做好,保證人民羣眾節日安全。

工作步驟:

一、成立“國慶”、“中秋”兩節市場食品安全專項檢查領導小組

範孝明所長:組長;

李汝生副所長:副組長;

楊金剛副所長、朱文迪為成員

二、國慶中秋節前聯繫由各當地政府組織一次食品市場聯合專項執法檢查

此次專項檢查“突出三個重點”:一是重點內容檢查;以月餅、食用油、蔬菜、豬肉、糧食、禽蛋、乳製品、糕點、兒童食品、保健食品、酒類、醬油、食醋、小食品等節日消費量大、消費者申訴舉報多以及與人民羣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為重點品種。二是重點區域的檢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節日市場聚集處、農村各類集市的檢查;三是重點規範經營行為檢查;強化食品經營户、小攤點、小賣店的管理,特別要嚴格檢查食品的保質期和食品質量,嚴防發生銷售過期黴變食品和“三無”食品、不合格食品違法行為,及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根據各鄉鎮政府安排檢查時間如下:

土橋鎮x年10月21日到x年10月24日;

濠頭鄉20xx年10月25日到20xx年10月26日;

永豐鄉20xx年10月28日到20xx年10月29日;

三、預防和日常巡查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食品市場檢測點和食品檢測體系的檢測作用,及時發現“國慶”、“中秋”兩節市場食品安全方面的苗頭性問題,有效控制有問題食品的流通。要廣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繼續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學習貫徹力度,要求各鄉鎮食品經營户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進銷台帳和散、裸裝食品標籤等各項食品安全制度,促進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切實把好食品質量准入關口。引導超市、集貿市場、經營户加強自律,嚴把食品安全質量關,對肉類、蔬菜等重點品種加強入市前自檢,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市場,與此同時紮實開展各項食品安全巡查,加大食品市場巡查力度。

四、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風險機制和預警機制,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的應急反應能力,發現重大食品安全問題及時上報。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4

為切實加強我縣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食品小作坊)的監管,進一步規範其生產經營行為,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食品小作坊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食品小作坊整治行動,通過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打假治劣與扶優扶強、失信懲戒與正面引導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全面整頓和規範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活動,努力提高我縣食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標

堅持“全面覆蓋、分類處置、堵疏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全面摸清我縣食品小作坊底數,規範食品小作坊生產行為,防範質量風險,突出解決小作坊“髒、亂、差”和無證生產經營等問題,做到監管覆蓋率100%。

三、組織領導

成立沅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所所長、局直屬機構和機關各相關股室負責人

辦公室設局評審中心,由張春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整治內容

根據《懷化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目錄(20xx版)》(以下簡稱目錄)的要求:

1、對生產加工目錄中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的食品小作坊,要堅決予以取締,對有意向或有意向進行合併申請SC證的食品小作坊要對其進行協調和幫扶,促使整合提高,達到申請SC證的條件。

2、對生產加工目錄中允許生產加工食品的食品小作坊,一是持有有效證件的.,檢查是否亮證經營,是否存在超出許可範圍,是否建立原料、銷售台賬,索證索票是否齊全,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健康證明,是否存在非法添加、使用過期、回收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黴爛變質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原料輔料生產加工食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杜絕製假售假行為;二是無證的食品小作坊,通過有效幫扶,引導小作坊提升改善生產條件。採取教育培訓、上門指導、典型帶動等各種有效方式,積極幫助小作坊改進生產條件,提高管理水平,使小作坊儘快符合要求,取得《食品加工小作坊生產許可證》。

3、充分利用食品綜合監管優勢,嚴查食品消費終端,食品經營户若從小作坊進貨的,必須查驗小作滿分作文網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許可證》,倒逼小作坊全面提升。

4、對黑作坊、黑窩點要進行嚴厲打擊,堅持零容忍、出重拳,嚴懲違法犯罪,重點打擊行業“潛規則”和共性問題。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強化行刑銜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五、整治對象和實施步驟

整治對象為沅陵縣範圍內所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階段(5月8日至5月24日)

各鄉鎮監管所對轄區內食品作坊進行摸底調查和登記造冊,合理安排工作進度,確保專項整治有序開展。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5月27日至6月30日)

在摸排的基礎上,針對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重點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特別是對食品小作坊存在的髒、亂、差等現象,集中解決以下突出問題:

1、對目錄中允許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引導辦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生產許可證。

2、對目錄中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要堅決取締。

第三階段:總結提高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歸納、分析和研究,拿出整改措施,認真進行整改,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措施和制度,健全工作長效機制,鞏固整治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安排專人負責,保障工作經費,確保專項整治紮實推進。整合各鄉鎮監管所的力量,將各轄區內小作坊進行全面清查,工作不留死角,做到覆蓋率100%。

(二)強化宣傳教育。採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對非法生產的食品小作坊進行曝光,大力宣傳整治所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大力普及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及科學知識,組織媒體開展正面打擊取締行動的宣傳報道工作。

(三)嚴格執法查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製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黑窩點。嚴格責任追究,堅決防止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等行為的發生。通過專項整治工作,淘汰一批生產條件不達標的食品小作坊。整治中要注重向生產加工經營户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增強食品安全意識,落實市場經營户主體責任,提高知法守法能力。

(四)加強情況上報,重大問題及時反映。相關工作情況、統計報表及時上報,請各所於5月24日上報食品小作坊專項整治摸底排查花名冊、8月3日前將相關總結及報表報送至局評審中心。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5

學校本着對學生、對家長、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按照開發區教育工作辦公室要求,認真對市市教育局、衞生局文件的要求,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進行了詳細的檢查,現將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彙報如下:

一、成立領導機構,強化責任意識

為了加強對學生集體用餐、食品衞生的安全,確保師生身體健康,進一步加強管理意識、提高管理水平、明確管理責任。學校成立了食品衞生安全領導小組:校長為組長,老師專管,實行分工負責,層層落實。領導小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學校食堂食品衞生安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自查情況

在學校食堂用餐的:現有學生300餘人,教職工50餘人。學校本着勤儉節約,讓利學生的原則,做好食堂銷售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做為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並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一)、衞生制度:

a、食品衞生:

1、應採購新鮮、衞生、無污染的菜肉米麪等食品,不得采購和銷售腐敗、變質、過期食品以及不符合衞生標準的食品。

2、食品的防蠅、防鼠、防塵、防腐設施應正常使用。

3、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切生、熟食品的刀具及砧板分開使用。

4、加工前,菜必須洗淨,食物要煮熟,保證飯菜衞生、安全。

5、盛放食品的餐具洗淨,定期消毒,銷售熟食品必須使用食品夾,不得隨意用手取食。

b、個人衞生:

1、食堂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進行體檢,符合要求者才能上崗。

2、要講究個人衞生,工作時穿戴好清潔工作衣帽,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髮,勤洗、勤換工作衣帽。

c、環境衞生:

1、餐廳、廚房等室內外環境按包乾範圍必須每天打掃,保持清潔衞生,每週要大掃除,做到室內“六面光”,地面乾淨,牆壁、門窗、天花板無污痕、無塗畫、無灰塵、無蜘蛛網,室外無污物,水溝通暢,無臭味,無衞生死角。

2、鍋灶、水池、炊具、台板、砧板、食品櫥、冰櫃等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

3、食堂周圍水槽、水溝、剩飯菜池(桶)要經常清洗、清掃。

4、餐桌椅用後要擦乾淨。餐具和盛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洗淨、消毒。

5、食品及原料的貯存應符合衞生、安全、整潔的要求。

6、發現採購、銷售病、死、變質肉類(包括母豬肉)米麪等食品,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司務長負主要責任責任。

7、採購的食品應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大宗食品必須提供該食品的有效證照及發票。

8、事務長應加強市場行情的調查瞭解,儘量多想辦法,採購價廉物美的物品,儘量降低成本,減少支出。每餐儘可能多的,製作多個品種,力求每個學生都能吃到可口的飯菜。

9、對剩飯剩菜,嚴格按要求進行處理。

(二)、就餐制度

1、嚴格按學校規定的就餐時間準時開飯,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或推遲開飯時間。

2、要禮貌待人,不得使用粗暴語言。

3、開飯時及時檢查飯菜數量,及時補充,確保足額供應。

(三)、食品驗收制度

1、凡採購入食堂的食物,必須經驗收後方可使用。要驗質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質是否完好,有無污染變質,是否有齊全的生產廠家、商標、生產日期等標誌,是否過保質期,有無產品合格證等;驗數量。能稱重量的,必須過稱,以件計的,是否符合數量標準。

2、驗收合格後,由驗收人員在購貨發票上簽名,不合格的,及時向採購人員反饋,採購員必須與供貨商聯繫退貨,嚴禁不合格食物進入食堂。

3、未經驗收的食物嚴禁進入食堂,在驗收過程中,驗收人員必須嚴格認真。

4、食堂工作人員要根據季節變化和當地實際,努力提高操作水平,力求做到菜餚多樣化,配餐科學化。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製定價格,食堂不得擅自提價。

(四)、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業觀念,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門窗無人時要上鎖。食堂晚上實行值班制。

2、食堂操作場所和貯存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不準在廚房賣小食及點心。學校教職工及學生未經工作人員允許,不得進入食堂,更不準進入操作間、原料間。

3、發現從業人員有可疑傳染病者應立即向學校彙報採取相關措施。

5、保管員應及時做好食堂實物帳,如實填寫入庫單。物資出庫時保管員應填寫好出庫單,並要求領取人簽名。保管好食堂物資(含餐具、廚具、各種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6、上班時要全面檢查水、電、煤氣、爐具、消毒櫃、冰箱等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防發生安全事故。下班要關好水、電閘、油氣總閥門及門、窗等,做好防範工作。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全縣經營性自建房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範圍和重點

排查整治範圍為全縣行政區域內的所有自建房,重點是城區、鄉鎮區經營性自建房,開展拉網式、地毯式全覆蓋排查,做到一棟不漏、一户不落。主要突出以下六種情形:

1.存在建築質量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屋;

2.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屋;

3.老舊危房;

4.“住改商”的自建房屋;

5.人流密集的建築場所;

6.擅自加層、改擴建的自建房屋。重點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老舊小區、學校、鎮區(集鎮)三層及三層以上、用作經營等人員密集、擅自改擴建、擅自加層的自建房,對建築年限長、失養失修嚴重、破壞主體承重結構的房屋,以及擅自改變用途、違規用作經營(出租)的人員聚集場所進行排查整治。

二、排查整治原則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有序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徹底消除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

(一)全面摸底。堅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開展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使用用途、安全狀況等,各鄉鎮(園區)各行業部門同步建立台帳。

(二)重點整治。重點抓好以下類型建築的排查整治: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房屋(重點為預製板房);未按規定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和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擅自裝修、改擴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以及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房屋;農村三層及以上、用作經營(包括用於出租)、人員密集、擅自改擴建的自建房和輔房安全情況。整治到位前,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同時,徹底整治全面排查發現的其他安全隱患。

(三)有序推進。重點排查與全面排查統籌推進,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對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立行立改,及時採取措施,堅決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四)綜合治理。根據排查發現安全隱患情況,結合房屋狀況、使用功能等實際,綜合採取措施進行整治。落實產權人主體責任,強化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督促產權人對房屋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三、行動步驟

(一)迅速動員部署(5月10日前)。各鄉鎮(園區)、相關單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確具體任務、工作要求和職責分工,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全面摸底排查(6月30日前)。各鄉鎮(園區)、各相關單位、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全面開展摸底排查,完成自建房排查情況統計表和自建房排查台賬,確保不落一棟、不落一户,做到應查盡查;要重點核查無資質設計施工、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房屋,以及已排查出安全隱患但未整治到位的房屋;對於初步鑑定有安全隱患的房屋,由相關單位、鄉鎮統一組織,邀請有資質的機構進一步完成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的鑑定工作;行政審批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將房屋安全鑑定報告納入經營場所開業或營業手續的前置條件,缺少房屋安全性鑑定報告的自建房經營場所,將責令停業並吊銷營業執照。

(三)狠抓隱患整治(7月30日前)。各鄉鎮、各相關單位對排查發現問題的房屋,制定整改措施,並明確完成時限,該鑑定的立即鑑定,該加固的立即加固,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停業的`堅決停業,該拆除的堅決拆除,確保D級危房不得住用,採取即知即改堅決實行勸離、騰空和封閉措施;C級危房要加固維修觀察使用,確保隱患及時消除,堅決杜絕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發生。

(四)全面抽查驗收(8月10日前)。縣級將各單位、鄉鎮(園區)經營性自建房屋排查大整治行動進行督查驗收,各相關單位、鄉鎮級建立一户一檔,嚴格整治銷號、閉環管理,對整治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進行通報,並將抽查情況列入年度考核中。

四、責任分工

1.宣傳部:書店、影劇院等;

2.商務部門:大型商場和超市、成品油經營等;

3.市場監管局:個體經營超市、便利店、餐飲店、社會經營小飯桌、藥店等;

4.衞健局:醫療機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托幼機構、美容美髮、按摩店等;

5.教育局:學校、校外教育類培訓機構、小飯桌等;

6.人社局:財務類培訓機構、人事代理和勞務派遣機構等;

7.農業農村局:農副水產品、生鮮乳和農藥、獸藥、種子、化肥等門店;

8.科工局:通訊行業的城區網點等門店;

9.文廣體旅局:公共文體場館、遊藝廳(室)、KTV、圖書館、網吧等;

10.公安局:旅館、賓館、洗浴足療、文印刻章等門店;

11.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行業門店;

12.交通局:駕校培訓、汽車修理、汽車出租、道路旅客運輸、快遞行業門店等;

13.住建局:房產中介、商品房銷售等門店;

14.民政局:養老服務機構;

15.民宗局:宗教場所;

16.城管局:液化氣行業及其他沒有行業主管部門的經營性門店;

17.各鄉鎮(園區)負責轄區內經營性自建房;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園區、各單位要全面加強對既有建築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推進,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管三必須”要求,各部門主要領導、鄉鎮長為第一責任人,各村負責人為直接整治責任人,要確保排查到位、安全隱患整治到位。

(二)落實責任分工。實施既有建築安全網格化管理,各鄉鎮園區承擔屬地責任,建設部門承擔監管責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擔主體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住建局、自然資源、公安、消防、應急、市場監督、城管、農業農村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既有建築安全管理相關工作;教育、衞生健康、文化和旅遊、民政、民宗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督促學校、醫療衞生機構、文體場館賓館、飯店、集貿市場、養老機構、宗教活動場所等公共建築的安全使用責任人開展房屋安全檢查和維護,消除使用安全隱患。

(三)強化問題整改。充分認識既有建築安全的重要性,進一步強化問題意識、風險意識、憂患意識,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隱患,第一時間責令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時無法徹底整改的,嚴格落實防控措施,跟蹤督促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到位,確保萬無一失。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一、人員組織

縣政府辦公室20xx年8月26日印發《縣關於成立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縣委常委農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縣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縣農牧農村局局長常務副組長,縣委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紀委常委、縣自然資源局局長、縣法院副院長縣任副組長,23個縣級相關部門及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自然資源局,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和安排,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辦公室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同志兼任。

統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問題,指導督促各鄉(鎮)、相關部門做好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關於印發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宣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並開展“主題宣傳活動”、開展“專題討論學習會”並張貼整治宣傳標語。

二、建立工作專班

縣自然資源局抽調專業技術骨幹3人,縣農牧農村局抽調專業技術人員2人,匯同技術支撐單位總負責人1人,現場技術負責人員5人共同組建該項工作專班,全力開展該項工作技術支撐、內業建庫、外業核查、資料歸檔及相關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三、工作任務

摸清20xx年以來縣試點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一)摸排範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縣鄉村、鄉一村範圍內20xx年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根據省級下發基礎底圖,疊加20xx年高分辯遙感影像、最新影像、臨時用地、審批數據,建立“工作底圖”。

(二)外業核查

外業人員根據“工作底圖”到鄉村、鄉一村現場調繪房屋,確認房屋佔地大小、修建時間、所佔地類並填寫信息登記表。

四、鄉鎮責任要求

(一)壓實村級責任。摸排信息採取實地測繪工作,按照村級實測,包村督導,鄉鎮複核的工作思路,層層把關,做到數據真實可靠。

(二)各級簽字留檔。對摸排工作從村到鄉實行簽字責任制度,摸排户主對數據進行確認,村兩委對數據真實性簽字,包村幹部對數據審核簽字,鄉鎮主要領導對數據複核簽字。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8

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防範重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依據《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時間把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到位。完善相關制度,堅決嚴控增量,逐步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20xx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範圍。本次專項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未進行專業設計、專業施工的房屋建築。各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要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核心區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市場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和消防設施合規性。

3.排查方式。通過產權人自查、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區級檢查、市級抽查,確保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產權人自查。明確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街道(鄉鎮)指導社區(村)組織產權人自查,如實填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

二是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街道(鄉鎮)在產權人自查的基礎上,委託房屋建築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進行全覆蓋核查,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進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顯著部位設置警示標識,並督促產權人立即進行鑑定、整治;發現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鑑定、整治。依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台,逐一歸集核查信息,核查結果須由參與核查的專業技術人員確認。街道(鄉鎮)應根據自建房用途,統籌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同核查。

三是區級檢查。各區將街道(鄉鎮)核查信息彙總形成台賬,結合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全市違法建設圖斑,制定檢查計劃,組織專業機構參與區級檢查。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要督促街道(鄉鎮)儘快組織開展整治。

四是市級抽查。市相關部門對各區自建房安全排查情況進行隨機抽查,並組織專業機構參與,隨時糾正發現的問題;組織專家團隊對各區反映的難點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二)開展“百日行動”(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以區為單位,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在20xx年9月底前,確保全市經營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委託房屋建築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排查(核查)、檢查、抽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本部門“百日行動”台賬,實行銷賬管理。

(三)徹底整治隱患(20xx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違。各區會同規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明確對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對不予保留的自建房開展聯合執法,按違法建設管控要求及時依法拆除。

2.依規鑑定。對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安全鑑定。產權人不按期鑑定的,區政府可依法依規指定有關單位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產權人承擔。

3.加強整治。產權人應根據自建房安全鑑定結論,採取修繕、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險的措施進行整治,並承擔相關費用。各區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加快進行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一時難以拆除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管控措施。

4.強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經濟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衞生健康、市場監管、體育等行業主管部門應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

1.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2.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研究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教委、市電影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3.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結合違法建設整治工作,在開展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的基礎上,依法查處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研究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落實街道(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社區(村)“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5.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

6.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推進北京市建築物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調研論證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週期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規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7.加強房屋安全鑑定管理。既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的管理,又加強鑑定從業人員的管理,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推進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市負總責、區抓落實的原則,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及各區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各成員單位抓好工作落實。市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區要成立本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本區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支撐保障。一是強化資金保障。各區要落實街道(鄉鎮)核查、區級檢查及相關工作保障經費,並建立專項整治應急資金,做好應急情況下資金保障。市財政局對市級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二是強化法律服務。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調解矛盾糾紛,依託12348平台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三是強化信息化支撐。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台基礎上,根據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統用户數和數據量做好硬件設施的動態增擴準備,做好數據備份和系統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督查督辦,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羣眾房屋使用安全意識,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羣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9

為深入開展全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促進農村食品經營秩序持續好轉,切實保障人民羣眾飲食消費安全,根據省、市市場監管局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督促農村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規範經營行為,遏制“三無”、假冒偽劣、過期變質、“兩超一非”等不合格食品、問題食品在農村銷售,規範農村食品經營秩序,嚴控農村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切實提升農村食品安全總體水平。

二、整治時間

11月1日至11月31日。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品種:米麪製品、醃臘製品、散裝食品、散裝白酒、調味品、飲料、乳製品、蔬菜、水果、畜禽、禽蛋等食品及食用農產品。

(二)重點區域:農村中國小校周邊地區、城鄉結合部、農村旅遊景區景點等。

(三)重點對象:農貿市場、超市、小食品店、銷售類小攤販、食用農產品專營店等。

四、整治措施

(一)強化日常監管。各監管所要對轄區農村食品經營者的監管檔案進行規範整理,積極開展農村地區食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實行風險分級管理,以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校園周邊、城鄉結合部、農村超市、食雜店的經營活動等為重點,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索證索票、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規範經營行為,落實主體責任。各監管所要進一步完善網格化監管,充分引導發揮市場監管“四員”的作用。

(二)堅持問題導向。各監管所、食品股要針對農村食品經營者存在的一些重點問題,及時開展風險隱患排查。重點排查食品經營場所內環境衞生是否整潔;食品是否按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進行保存;是否存在“三無”、假冒偽劣、過期變質等不合格食品;銷售者是否定期對貯存食品進行自查,並如實做好自查記錄;是否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農村地區校園周邊食品銷售者是否售賣辣條等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等。

(三)加強監督抽檢。食品股要根據年度抽檢計劃,組織開展農村食品專項抽檢。以肉及肉製品、乳製品、面製品、糕點、大米等羣眾日常大宗消費食品,加大抽檢監測力度,及時公佈抽檢結果,對抽檢不合格的食品,要依法開展後處置工作,督促銷售者下架、停止銷售、退回或銷燬,控制食品安全風險。

(四)開展集中整治。各監管所,食品股要適時聯合開展集中整治工作,根據日常監管及投訴舉報情況,有針對性地對農村食品經營者進行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農村食品違法經營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五)加強示範創建。各監管所要根據日常監管及專項整治情況,對經營資質合法、經營環境達標、經營產品合格、產品陳列規範、索證索票齊全、無違規違法的農村食品經營者,擇優創建“農村食品安全示範店”,通過整治一批、規範一批、提升一批,促進農村食品市場規範健康發展。

(六)加大普法宣傳。通過宣傳欄、廣播電視、印發宣傳資料、普法進鄉村等方式,廣泛開展羣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提高農村食品經營者依法經營意識,維護農村消費者權益,提升消費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農村食品安全事關廣大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局,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各市場監管所,局機關各股室,執法大隊要堅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農村食品安全“整治月”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責任,有力有序推進專項整治行動的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

(三)加強信息報送。請各監管所於11月26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包括總體情況、經驗做法、典型案例等)、統計表及檢查表報至食品股。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踐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落實屬地責任,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控增量、消化存量,全面實施全鎮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依規、科學精準、及時有效消除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隱患

1、整治範圍和內容。本行政區域範圍內所有的經營性居民自建房,不漏一户、不錯一棟,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房屋安全“四性”,即: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建築材料、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用火用電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

2、整治要求。建立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居)普查、鎮級排查、縣級複查的排查工作機制。

第一步:在自查中,產權人(使用人)應主動提供房屋使用、租賃經營及安全狀況的真實信息,並配合填報人員及時準確填報信息。

第二步:在普查中,要做到產權人(使用人)、村(居)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三到位”,真實填報信息、核實信息、拍照並上傳信息系統。

第三步:在排查中,各村(居委會)應組織人員逐户排查,對重點地區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棟。

各村(居委會)要積極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參與,提高排查工作和信息質量。鎮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服務中心依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普查信息系統,建立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數據庫、隱患庫、整治庫,強化動態管理,及時核准、補錄和修正相關信息。

3、評估和鑑定。產權人(使用人)必須主動提供房屋使用、租賃經營及安全狀況的真實信息,屬經營性居民自建房的必須提供房屋安全鑑定報告;鎮級負責完成信息複核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報縣住建局評估或鑑定,並將評估或鑑定結論作為開展整治的依據。堅持邊排查、邊鑑定、邊整治,堅決做到“人不進危房、危房不進人”。經評估或鑑定房屋有重大安全隱患的,必須依法立即停用,並做好相應的安全防範防護措施。

(二)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台賬。

鎮村兩級應根據排查情況,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户、銷號一户。

2.分類整治。

按照“一户一策、一棟一策,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原則開展。在8月31日之前,實施完成經營性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對經營性居民自建房凡屬於以下四類情形的,依法採取“改、停、封、拆”措施予以分類處置:一是對手續不齊全且屬於違法建設的“必改”,限期整改到位後才能投入使用;二是對不符合經營性安全要求的“必停”,在完善相關經營許可並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後才能投入經營;三是對合法合規但有重大安全隱患可能威脅公共安全的“必封”,在安全隱患徹底消除且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後才能投入使用;四是對有重大安全隱患且屬於違法建設的“必拆”。

3.消防安全性整治。

(1)室外消防栓(每個三層及以上的樓層周邊150m內必須要有室外消防栓);

(2)滅火器(住宅以外所有場所,必須要有50平方米以內至少設立1個);

(3)防盜窗(要有1.0x0.8m的逃生口),否則有影響滅火救援隱患;

(4)疏散通道(四層及以上樓層都要有兩個疏散通道,樓上住宅部分人員不得通過一層門面出入);

(5)只有一個安全出口的門必須為平開門,安裝捲簾門的有影響滅火救援隱患;

(6)電動車不應在室內停放、充電;

(7)消防分隔不到位;如一樓有經營,又有住人的(包括簡易休息間)用木板隔開的;

(8)做餐飲的場所,放煤氣罐的`地方應跟客人用餐的地方要用不少於120mm厚的磚牆隔開;

(9)每個鎮的網吧ktv等歌舞娛樂放映場所請重點檢查。這些人員密集場所消防是重點,必須要有火宅報警裝置;

(10)七層及以上的自建房下面為門面,上面住宅的,樓道應有室內消火栓;

(11)兩棟樓挨在一起的,相鄰的牆有窗的,要保證兩棟樓間距大於6m。

4.改擴建整治

(1)擅自加層(含增設夾層);

(2)擅自增設隔牆;

(3)擅自在屋面增設輕鋼結構、玻璃屋等;

(4)擅自將原居住的自建房改變為人員聚集使用的經營性場所;

(5)擅自改變用途後危及安全的;

以上5種情形對有重大安全隱患且屬於違法建設的“必拆”。

(三)強化安全管理

1.嚴格控制增量風險。新建居民自建房必須嚴格依法依規辦理規劃、用地、建設等相關手續,其中三層以上(含三層)、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投資30萬元以上的居民自建房以及安置區內房屋要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

2.加強日常巡查。各村要落實屬地責任,充分發揮支、村“兩委”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查和問題發現機制。

3.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堅持“誰排查誰負責、誰鑑定誰負責、誰整治誰負責”原則,綜合執法大隊要嚴格依法查處居民自建房違規審批、違法建設、違規經營等行為,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自然資源所負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審批用地、規劃以及違法建設行為;農業辦配合有關部門負責依法查處集鎮規劃區範圍外違法違規審批農村宅基地的行為;市監所負責依法查處居民自建房登記註冊的違法行為;消防救援隊負責查處居民自建房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其他部門按照相應職責加強聯動協作,構建聯合執法和聯合懲戒工作機制。

(四)建立長效機制

1.強化制度建設。加快推動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研究建立居民自建房建設規劃、用地、設計、施工、經營、使用、改擴建、拆除等全過程管理制度。

2.強化統籌協作管理。注重統籌兼顧,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要與集鎮規劃、村莊規劃、“兩違”清查、消防專項整治等有機結合。

3.強化常態長效監管。堅持“誰審批誰監管,管合法必須管非法”原則,強化常態化監管。嚴格經營性居民自建房的准入標準,經營性居民自建房必須具有合法的土地、規劃、建設、竣工驗收等手續,產權人(使用人)必須提供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嚴格落實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和營業前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規定。

三、保障措施

(一)落實各方責任。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突出主體責任,產權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主體,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壓實屬地責任,村(居)委會要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積極履職盡責,加強工作指導。

(二)加強安全維穩。要依法依規推進排查整治工作,不得簡單粗暴“一刀切”。要嚴格落實安全管控措施,切實防範排查整治過程中可能發生次生災害的風險隱患。要強化宣傳引導,積極迴應羣眾利益訴求,耐心細緻做好羣眾工作,營造支持參與居民自建房專項整治的良好氛圍,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1

為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堅決防止同類事故發生,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湘辦發電〔20__〕35號)和《中共衡陽市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衡辦發電〔20__〕42號)和《中共衡陽縣委辦公室衡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全縣既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蒸辦發電〔20__〕19號)的文件精神,經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從5月20日至8月31日在全鎮範圍內開展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踐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全面實施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排查誰負責、誰鑑定誰負責、誰整治誰負責”,壓實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督責任,依法依規、科學精準、及時有效消除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目標任務

按照全國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20__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鎮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突出以下四類重點區域或類型,即經營性居民自建房;初步識別為違法佔地、違法建設情況的居民自建房;進行過改、擴建的居民自建房;位於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等重點區域的居民自建房。特別是三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經營、違規改建擴建的經營性居民自建房排查、鑑定和整治工作,堅決做到“人不進危房、危房不進人”,堅決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範圍和內容。全鎮所有居民自建房,不漏一户、不錯一棟,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房屋安全“四性”,即: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建築材料、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用火用電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

2、排查時限和要求。20__年6月30日前,完成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建立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區)普查、鄉鎮排查的排查工作機制。

第一步:在自查中,產權人(使用人)應主動提供房屋使用、

租賃經營及安全狀況的真實信息,並配合填報人員及時準確填報信息。

第二步:在普查中,要做到產權人(使用人)、村(社區)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三到位”,真實填報信息、核實信息、拍照並上報APP。

第三步:在排查中,鄉鎮會組織人員排查,對四類重點區域或類型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棟。對存在明顯錄入錯誤的,應及時督促村(社區)對信息進行修改;對數據存在疑問的,會立即赴現場進行排查。

第四步:在縣級複查中,經營性居民自建房資料複查率應達到100%,現場入户抽查比例不低於經營性居民自建房總户數的30%、不低於非經營性居民自建房總户數的10%,在現場入户抽查中兩項合格率低於95%的鄉鎮(界牌片區)應重新普查。

第五步:在市級抽核中,對縣市區列入整治庫的所有房屋應全覆蓋進行資料檢查,並開展現場入户抽查;對未列入整治庫的經營性居民自建房進行現場入户抽查,在現場入户抽查中兩項合格率低於95%的縣市區應重新複查。

第六步:在迎接省級考評中,省級出台排查技術規範和工作手冊,並對市州經營性居民自建房資料庫進行抽查、現場核查。各級各部門要積極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參與,提高排查工作和信息質量。依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普查信息系統,建立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數據庫、隱患庫、整治庫,實現與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不動產登記系統、市場監管以及消防驗收和備案系統互通互查,強化動態管理,及時核准、補錄和修正相關信息。

3、排查評估和鑑定。產權人(使用人)主動提供房屋使用、租賃經營及安全狀況的真實信息,屬經營性居民自建房的必須提供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自行負責鑑定費用;鄉鎮(界牌片區)完成信息複核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縣級組織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立即開展安全性評估或鑑定,特別對經營性居民自建房,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進行評估或鑑定,並將評估或鑑定結論作為開展整治的依據。堅持邊排查、邊鑑定、邊整治,堅決做到“人不進危房、危房不進人”。經評估或鑑定房屋有重大安全隱患的,必須依法立即停用,並做好相應的安全防範防護措施。

(二)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台賬。各村(社區)根據鑑定情況,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户、銷號一户。

2、分批分類整治。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按照“一户一策、一棟一策,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原則開展。對居民自建房凡屬於以下四類情形的,依法採取“改、停、封、拆”措施予以分類處置:

①對手續不齊全且屬於違法建設的“必改”,限期整改到位後才能投入使用;

②對不符合經營性安全要求的“必停”,在完善相關經營許可並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後才能投入經營;

③對合法合規但有重大安全隱患可能威脅公共安全的“必封”,在安全隱患徹底消除且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後才能投入使用;

④對有重大安全隱患且屬於違法建設的“必拆”。

(三)強化安全管理

1、嚴格控制增量風險。新建居民自建房必須嚴格依法依規辦

理規劃、用地、建設等相關手續,其中三層以上(含三層)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投資30萬元以上的居民自建房以及安置區內房屋要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

2、加強日常巡查和投訴舉報。各村(社區)要落實屬地責任,充分發揮村支“兩委”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查和問題發現機制。鼓勵居民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居民自建房進行舉報。

三、職責分工

(一)產權人(使用人)為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房屋隱患排查、委託鑑定、隱患整治(如加固、拆除)等的實施,每棟房屋形成隱患排查整治方案,包含排查基本情況和違法違規建設處理、違搭違建拆除、安全隱患處置、經營行為處理等整改措施。

(二)村(社區)負責各自轄區內自建房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農村房屋實行鎮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方式推進。

四、實施步驟

(一)全面動員攻堅(20__年5月27日前)

集中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動員工作,20__年5月27日全面完成全鎮村(社區)、普查人員技術培訓、動員工作。

(二)摸底排查攻堅(20__年6月30日前)

1、全面普查摸底。村(社區)要逐户發動業主自查,並依據技術規範和工作手冊開展普查。曲蘭鎮人民政府抽調幹部、

組織技術人員下沉,指導幫助村(社區)普查工作做到產權人(使用人)。6月30日前,完成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

2、嚴格評估鑑定。6月20日前,村(社區)動員產權人(使用人)提供房屋安全有關信息,有房屋安全鑑定報告的提供鑑定報告;全鎮要基本完成信息複核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6月30日前,完成疑似存在安全隱患房屋的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工作,為集中分類整治提供依據。

(三)集中整治攻堅(20__年8月31日前)

分類徹底整改。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原則,聚焦四類重點區域或類型,即經營性居民自建房;初步識別為違法佔地、違法建設情況的居民自建房;進行過改、擴建的居民自建房;位於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等重點區域的居民自建房。特別是三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經營、違規改建擴建的經營性居民自建房,依法分類採取“改、停、封、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1、成立曲蘭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政委: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各村(社區)設置兩名普查員、一名管理員、一名技術員,一名審核員、共5人。(其中審核員由各村村支部書記兼任,管理員由駐村第一支部書記兼任)

(二)落實各方責任。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突出主體責任,產權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主體,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息填報人員要如實填報情況,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核實簽字,技術人員要如實核實房屋安全,不應顧慮房屋後期因人為、自然災害以及房屋到達使用年限等因素出現安全隱患,要對房屋安全認真核查,專業判斷,敢於擔當。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2

一、整治範圍

這次集中整治將對轄區範圍內所有沿街店鋪設置夾層消防安全大排查,摸清底數,查明並整改存在的火災隱患。主要排查六個重點:

(一)是否存在“三合一”現象(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合用);

(二)夾層樓板、柱、樑、隔牆、吊頂(耐火等級)是否符合要求;

(三)疏散樓梯(數量、寬度、疏散距離)是否符合要求;

(四)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是否配備且完整好用;

(五)用火用電管理是否符合規定;

(六)各種電器線路(安裝)敷設是否符合規定。

二、實施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從即日起至11月30日結束,按照動員動員部署、自查自改、集中整治、總結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8月10日)。各社區要按照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社區、網格人員和社會單位的.力量開展沿街店鋪設置夾層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二)自查自改階段(8月11日至9月20日)。各社區、各網格人員要進村入户,重點宣傳沿街店鋪設置夾層用於住宿和經營性活動的危害性和整治防範措施,提高店鋪出租人、承租人和社會對沿街店鋪設置夾層安全隱患的認識,自覺做好安全工作。各沿街店鋪承租人、出租人按照《沿街店鋪設置夾層的基本消防安全條件》要求,在9月20日前落實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集中整治階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各社區、各網格人員要對沿街店鋪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安全情況,對未按要求自查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到安全條件的,要逐家提出整改意見;對拒不整改,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聯合執法,責令督促停產停業。

(四)總結階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社區要對沿街店鋪設置夾層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情況進彙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整治成果。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3

大型綜合體集購物、娛樂、餐飲等功能於一身,功能複雜、業態多樣。為城市居民帶來了便捷,但也因其建築面積大、空間複雜、儲貨量多、人員密集等特點,成為了城市火災防控的“重中之重”,滅火救援的“難之又難”。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極易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給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損失。

10月份以來,xx市消防救援支隊各地深入轄區各城市商業綜合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清查行動,重點排查防火分隔、管井封堵、消防設施聯動等隱患問題。同時,對場所內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電氣線路是否正常等情況進行了細緻地排查,督促企業整改隱患,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如此複雜而又大體量的建築,該如何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呢?

一、瞭解消防安全風險

人員聚集空間複雜疏散救助困難

大型城市綜合體中人員成分複雜,且人員密度高、流動性大。據統計,一般大型城市綜合體每天的人流量可達20萬人次,營業高峯時每平方米可達5至6人,一旦發生火災,人員恐慌擁擠,秩序混亂,極易出現擁堵和踩踏。

多類型火災特性同一時間與空間顯現

賓館、商場、飯店、公寓、地下車庫等作為單個對象時,有其特有的火災特點,但當這些場所被相互連接在一個獨立式綜合建築體內時,這些火災的特點會在同一個空間內相互疊加和放大。

商品貨物等可燃物質多,火災荷載大,有毒煙霧及高温煙氣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為達到舒適豪華的要求,不少大型城市綜合體採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增大了火災荷載,一旦發生火災,不但燃燒猛烈,蔓延迅速,還會釋放大量有毒氣體。

豎向管井多、橫向通道多,火勢蔓延迅速

電梯井、電纜井、管道井、各種樓梯通道、玻璃幕牆縫隙等使得建築豎向貫通。中庭等共享空間使各樓層間相互連通,把上下空間連為一個整體,成為高温有毒煙氣流動的主要途徑,助推了火勢的快速發展與蔓延。

用火、用電設備多,火災發生的機率高

大型城市綜合體用電設備種類多、用電負荷大、電氣線路複雜;鍋爐房等固定的用火部位火災危險性大;維修施工時使用明火或進行電焊時違反操作規程等也易引發火災。

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大型城市綜合體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應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主持召開消防安全例會,每月不少於一次。

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問題。

應建立微型消防站。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對外招商時,嚴禁將商業綜合體的消防疏散通道、中庭及亞安全區等非營業性公共區域作為經營面積對外出租、使用。

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通知承租人及時辦理有關消防手續。

負責對商業綜合體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同時負責管理承租人對局部建築消防設施的改造施工。

承租人職責:

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手續。

員工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並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熟知承租區火災的危險性,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

嚴查私自搭建閣樓、物品庫房等。

三、日常消防管控

建立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按照國家標準配置防火門、防火捲簾、疏散指示標誌、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消防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人員檢驗、維修,確保其完好有效。

應在每層或各經營區域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圖示中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消防設施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説明。

常閉防火門上應標有警示文字和符號

營業期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佔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救援窗上安裝柵欄、隔斷等障礙物,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誌。公共疏散門不應鎖閉,宜設置推閂式外開門。

人員密集場所房間的'外窗不得設置影響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柵欄等障礙物

應建立建築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制度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內容。

加強對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其配置齊全、完整好用;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佔;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範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展品、商品、貨櫃、廣告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四、火情隱患積極整改

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

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火災隱患的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向當地消防部門申報復查。

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負責整改隱患的承租人應當採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對拒不整改的火災隱患,如果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向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措施依法將火災隱患場所停止使用。

五、相關單位要做到

1、開展消防安全自查

2、組織消防安全培訓

3、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

4、對電氣線路進行安全檢查

5、組織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演練

6、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一次清理

7、作出消防安全承諾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只有相關單位積極做好火情防控,做到了解風險、明確責任,日常管控、隱患及時整改,才能真正將火情危害降到最低。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4

元旦、春節臨近,為進一步強化監管,保障安全,按照要求,決定從即日起,在全街辦範圍內開展一次以“保兩節食品安全、促社會和諧穩定”為主題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增強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識,落實餐飲單位主體責任,完善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範原輔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採購、驗收、台帳登記及使用、加工製作和餐飲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為,消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隱患,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加大對餐飲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認真履行監管職能,保障兩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

二、整治時間:

xx年12月15日至xx年2月15日。

三、整治範圍及重點

整治範圍包括全街辦各類餐飲單位。重點為承接婚喪宴席、節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飯”的`餐飲服務單位,旅遊景點餐飲單位,各類宗教聚集活動用餐場所,農村家宴,奶吧、茶座、飲品店等五類餐飲服務場所。

四、整治內容

(一)強化許可管理,嚴查無證經營

認真貫徹落實《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依法規範行政許可,保證餐飲服務提供者符合法定條件經營。嚴格規範餐飲服務許可範圍,嚴厲查處無證經營、超期限經營和超範圍經營行為,嚴厲查處轉讓、塗改、出借、倒賣、出租餐飲服務許可證行為,嚴厲查處以不正當手段騙取餐飲服務許可證行為。

(二)落實索證索票,強化追蹤溯源

進一步落實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制度,重點檢查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包括進貨台賬、供貨商資質、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和證明文件等。加大對採購的畜禽及其製品、食用油等重點品種專項抽查,嚴肅查處採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製品,加大對餐廚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處理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使用劣質食用油和廢棄餐廚油脂、不合格調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加大對乳粉及乳製品採購使用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餐飲服務單位採購和使用劣質乳製品行為。

(三)突出整治重點,強化制度落實

重點檢查餐飲服務單位是否持續符合場所環境和佈局流程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並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硬件設備是否運行良好,涼菜配製等食品製作加工過程是否符合操作規範要求,餐飲具是否按照要求規範進行清洗、消毒和保潔,是否有消毒記錄,一次性餐飲具進貨渠道是否規範,嚴厲查處使用不合格餐飲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規範等問題。對咖啡館、酒吧、茶座的整治檢查要同時突出差異性重點,認真核查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貯存情況,對酒類、奶及奶制飲品、食用冰、果汁等衝兑用水和一次性餐具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包括涼菜、改刀水果、現榨飲料等製作有無專間或專用區域操作,有無餐飲具消毒設施;有無水淨化設施;食品添加劑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並公示;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徹底,粗加工是否達到要求,是否生熟分開、冷熱分開、葷素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果盤加工、餐飲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和專用冷藏設施等。

(四)發揮技術支撐,加大監督抽驗

加大對熟食滷味、盒飯、涼菜等高風險食品品種及重點風險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提出預防和降低風險的防控措施,指導餐飲服務單位全面加強食品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食物中毒。加大對餐飲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飲具監督抽驗頻次,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完善措施,確保餐飲具消毒效果。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調查和評價,對潛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治理。

(五)健全應急機制,強化應急處置

制定完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理機制,強化開展應急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應機制,確保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處置率達到100%。

五、整治時間安排與主要目標任務

(一)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5日為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

各村(居)委會要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啟動兩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根據方案排查自己轄區高風險場所和重大活動,確定工作重點,統籌安排部署,確保消除安全隱患,按時完成整治任務。

(二)xx年12月26日至xx年2月12日為整治檢查階段。

各村(居)委會對重點區域和重點餐飲單位開展全面、深入、細緻的監督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強化餐飲加工環節各項食品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加大對熟食滷味、涼菜、海鮮等高風險食品加工過程監管和食品原料進貨驗收、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管力度。

(三)xx年2月13日至2月15日為總結階段。

各村(居)委會對本次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於2月10日前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以電子文本和紙質文件形式報送至街辦食藥所,由食藥所彙總上報縣局。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增強意識,加強領導

食品安全關係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社會和諧穩定。各村(居)委會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食品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針對“節日”期間食品消費集中、聚餐次數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發的特點,重在預防,科學監管,狠抓落實,做到早謀劃、早動員、早安排。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強化監管措施,強化溝通協調,切實抓好“節日”期間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確保“節日”期間食品安全。

(二)排查隱患,突出實效。

結合《xx縣xx年“四小”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及《xx年元旦春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根據本地實際,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主義,不搞走過場,紮實開展專項整治。通過專項整治,着力排除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規範春節期間餐飲服務市場秩序,確保專項整治成果得到鞏固。

(三)恪盡職守,處理迅速

“節日”期間,各村(居)委會要嚴格值班紀律,健全值班制度,嚴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準備工作。村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立即上報相關部門和組織人員奔赴第一現場進行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及時妥善處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損失,努力減輕不良社會影響。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報告,嚴禁瞞報、漏報、遲報。要進一步暢通社會訴求渠道,認真對待和及時處理羣眾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

(四)大力宣傳,營造氛圍

各村(居)委會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加強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倡導健康消費觀念。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誠信的責任意識,提高廣大人民羣眾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倡導社會各方積極參與到食品藥、品安全的綜合整治當中,形成人人關注、共同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5

進入春天,高温大風天氣增加,林區內乾燥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鎮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形勢非常嚴峻。各村、各部門應高度重視,正確認識當前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加強對兩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為了切實把握工作的研究制定了本實施方案。

一、加強領導,加強措施,落實責任,落實兩防嚴格管理期限保險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首先,我們必須加強領導。成立以鎮主要領導為領導、其他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為成員的兩防工作領導班子,嚴格執行主要領導班子制度,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及時組織人員進村調查和消除火災危險,抓住兩防嚴格管理期間各項工作的執行。

二要落實包保責任制,明確責任。建立主要領導包總,管理領導包村、鎮幹部(縣直部門合作部門幹部)包組,建立村幹部包户層負責制。全鎮分為8個責任片區,鎮幹部41人組成8個宣傳巡邏組,保證山頂、林地、50户以上自然村寨、社會成員實行保險責任制。

二、大力做好宣傳工作。通過懸掛標語、宣傳車流動宣傳、發行宣傳資料、學校教育、廣播宣傳等形式,大力宣傳以森林防火條例為中心的法律法規,特別是加強對老人、孩子、智力障礙者及其監護人的宣傳教育,教育大眾的風俗。

三、做好檢查和村寨、山林巡查。進入林區的交通要道口設置檢查卡,嚴格防止火源進入山區。進村入户和上山開展火災危險安全巡邏,及時發現危險,立即排除村寨內柴草亂堆,立即停止野外火災看煙就查,看火就滅。

四、做好緊急準備。一是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城鎮建立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應急隊伍,嚴格管理期間實施24小時待命制度,保障通信順利,保證緊急情況隨訪,同時各村建立民兵應急隊伍,實現一村一隊、一村一隊訓練、登記冊、不出席,人人使用滅火器二是充分調動各類救火資源,做好應急準備。

五切立加大執注力莊八安林業部門應加大執注力度迅速調查森林火災事件,依法嚴懲加害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機制。建立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管理的長期防範機制,包括鄉規民約、村規民約、鳴鑼喊寨制度等,實行家庭聯合防衞、初組聯合防衞、寨聯合防衞,形成綜合治理、綜合管理、綜合防範的工作結構。二要普遍建立村級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管理組織,每天監督村民安全用火、安全用電、大人和孩子玩火、低行為能力者用火情況等情況,實行早期注意晚期檢查和白天有人看護晚上巡邏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災救援聯防聯勤機制。與周邊鄉鎮建立森林防火

聯防機制,實現信息交流,發生森林火災時,應立即向對方報告火災信息,協助搞好森林火災救援工作。

八、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一是建立鎮監察組,加強鎮內兩防工作監察,監察工作中發現麻痺鬆懈,工作不能執行,忽職守,不能工作,工作不真實,離職或失職的人,該停職的停職,該停職的停職,該停職的停職,該移動司法機關的必須堅決移動。

二是對工作不力,發生森林火災的責任區域,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是講政治,講紀律。領導幹部應帶頭到達工作崗位,對離開工作崗位失控、火災頻發的,追究領導責任。

四是加強信息的提交。實行信息零報告制度,各村工作組明確信息提交人員,每天14點前向鎮森防衞辦公室報告,鎮森林防火辦公室每天15點前向縣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信息。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6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訓,以鄉鎮社區網格化落實為主體,按照“地毯式、全方位、無死角”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推動實施分類整治,健全完善城鄉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為推動我縣高質量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組織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堅決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動實施分類整治,嚴控增量、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完善城鄉房屋管理平台信息,實現城鄉自建房數據化管理;健全完善城鄉自建房相關制度、標準規範,形成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對全縣所有城鄉自建房進行全面排查,要做好排查自建房基本情況、房屋安全情況、經營場所安全情況和房屋合法合規情況。重點排查自建房選址安全、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建築材料安全等內容。在縣城,重點排查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的經營性自建房。在農村,重點排查鄉鎮政府駐地村、鄉鎮範圍內的農村社區、企業周邊等區域的經營性自建房。

排查人員在網格內依照排查路徑,有序開展全面排查,逐房填寫信息採集表,建立“一户一檔”“一房一檔”,錄入國家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各鄉鎮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和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按照網格化排查、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對城鄉所有自建房全面開展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經營性自建房和違法建設、違規經營活動的核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二)開展“百日行動”

在5月份開展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集中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按照“百日行動”方案,壓實鄉鎮和部門責任,儘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安全鑑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相關部門要依據職責,規範利用自建房開展的各類經營活動,對經營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精準整治隱患

要加強對自建房安全隱患鑑定、整治、驗收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鄉鎮和社區要按照整治清單台賬,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強化自建房安全隱患管控,在增量管控方面由各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凡建必批、凡建必管、凡用必鑑”,嚴控增量風險。對既有房屋安全隱患,各相關部門要針對主管領域內的自建房,明確和強化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建立健全13項抓落實工作機制,形成全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抓落實網絡體系,紮實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四、責任落實。

縣政府成立工作專班,加強組織協調,推動工作落實。各相關單位對主管領域範圍內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程指導和服務。鄉鎮和社區履行網格化落實的責任,配齊規劃建設辦公室專職管理人員,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機制,組織對轄區內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鄉鎮和社區履行網格化落實的責任,配齊規劃建設辦公室專職管理人員,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機制,組織對轄區內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作為房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履行首要責任,並按要求完成整治。

五、時間安排。

1、重點排查20__年6月—9月中旬

2、重點鑑定20__年6月—12月

3、重點整治20__年6月—20__年5月

4、全面排查20__年9月下旬—20__年6月

5、全面整治20__年9月下旬—20__年5月。

六、保障措施。

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次專項整治要求,調整相關部門和人員,成立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協調、組織推動、工作保障和督促指導。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貫徹方案要求,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將自建房安全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疇,強化監管和指導。縣財政將城鄉自建房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保障排查人員培訓、房屋安全鑑定、技術服務、日常辦公等工作,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

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各鄉鎮“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問責力度,定期通報各鄉鎮工作推進情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與全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工作緊密銜接,做好信息互通和數據共享。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導羣眾不斷增強房屋安全意識。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7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國辦發明電〔20xx〕10號)、省政府辦公廳《河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冀政辦字〔20xx〕75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邢台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邢政辦字〔20xx〕37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確保自建房安全作為忠誠捍衞“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現實檢驗,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擔當作為,全面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堅決整治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堅決做到“不貳過”,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對全縣城鄉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和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鄉(鎮)政府屬地責任,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範,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摸底排查。對縣城以及前期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未覆蓋的城鄉結合部、可能遺漏的鄉鎮政府駐地等區域的自建房,開展全覆蓋、拉網式、地毯式大排查,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房。對初判危險房屋,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具體按照《廣宗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二)開展百日攻堅。聚焦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突出重點區域,開展百日攻堅,全面排查、初判,嚴控隱患增量,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立即採取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具體按照《廣宗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執行。

同時,對城鎮自建房安全隱患大排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開展“回頭看”,進一步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排查信息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統一部署,歸集到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一旦發現漏排漏判的危房或存在經營安全風險的自建房,立即啟動應急管控措施,確保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實施分類整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按照先急後緩、先大後小的原則開展分類處置。

1.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開展安全鑑定,確定房屋是否為危房,並明確其危險等級和危險部位、存在的事故隱患等,納入台賬管理。對初判為危房的自建房,持續嚴格落實應急管控措施,明確專人每日巡查,嚴防人員倒流。

2.以專業鑑定結果為依據,一樓一策、科學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且違法行為確鑿的,堅決依法依規拆除;對長期閒置、已無維修保留價值且有合法用地手續的城鎮自建房危房,已納入棚户區(城中村)改造範圍的,可採取協議徵收、產權置換、異地安置等方式,依法儘快組織拆除;對存在一定缺陷但無倒塌風險、不影響公共安全的,可通過修繕加固方式恢復使用功能;對建設手續不全但房屋處於安全狀態的,督促產權人依法依規補辦相關手續;對存在違法行為但不影響安全使用,且局部拆除違法部分可能影響房屋整體結構安全的,可暫時不予拆除。

3.壓緊壓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第一責任人責任,督促其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將安全隱患徹底整治到位。相關部門加強對危房整治全過程的監管,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和次生風險。

(四)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出具房屋安全虛假證明的機構和人員,依法嚴懲。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不力、不作為亂作為的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依紀依規追責問責。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

(五)健全長效機制。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須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應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健全監管手段。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專業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專業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加快推進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四、時間安排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20日)。完成城鎮自建房全面排查和應急管控,開展農村自建房“回頭看”。

(二)百日攻堅(20xx年6月1日至8月20日)。完成全縣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開展大排查“回頭看”,查漏補缺。

(三)分類整治(20xx年8月21日至20xx年5月31日)。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根據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開展分類處置。

(四)鞏固提升(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和違法違規行為處置。在摸底排查、清理管控和分類整治基礎上,消除存量、嚴控隱患增量,不斷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統籌領導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廣宗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各鄉鎮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全面統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推進部門協同,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配置專業人員,開展集中調度、聯合執法,確保各環節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縣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發改局負責用作民爆企業、商貿企業經營場所及職責範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委統戰部(民宗局)負責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縣教育局負責用作學校、幼兒園、文化和旅遊設施、影院、體育活動經營場所及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民政局負責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縣財政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依法依規用地,地質災害風險排查有關工作;縣農業農村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縣衞健局負責用作醫療衞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市場監管局負責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縣行政審批局負責牽頭制定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提條件的審批監管機制;縣消防救援大隊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縣公安局負責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對阻礙妨礙妨害執行公務的行為,依法打擊處理,保障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和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立案查處,嚴厲打擊。

(三)強化支撐保障。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要委託專業機構開展安全鑑定,對於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嚴肅追責。同時,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組織做好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加強督導檢查。縣委、縣政府將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納入日常督查督辦範圍,加強對各鄉鎮及有關部門的督促指導,推動各項工作有效落實。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五)做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爭取羣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自20xx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8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項決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xx〕10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陝政辦函〔20xx〕63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社會發展和安全生產,落實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對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大排查、大整治。組織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嚴控增量,建立清單化、閉環式工作機制,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範圍。各縣(市、區)政府和各管委會要對本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拉網式、地毯式排查摸底,重點排查城中村、老舊小區、工業園區、城鄉結合部、安置區、疫情隔離場所、學校醫院周邊、工地周邊、火車站汽車站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落實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區(鎮村)核查、縣級複核、市級督導、專業技術力量參與工作機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要求,完成自建房安全隱患初步判定。運用陝西省城鄉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逐一歸集上報排查信息。

4.時間安排。20xx年7月底前完成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區(鎮村)核查和信息採集,並錄入信息平台;20xx年8月上旬完成縣級複核和市級督導;20xx年12月底前對排查信息進行復查確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實施“百日攻堅”行動。按照《延安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延政辦發〔20xx〕6號)安排部署,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攻堅”行動,重點排查三層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明確行動目標,逐級壓實責任,儘快見到實效,防止重特大自建房安全事故發生,堅決守住安全底線。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分類實施整治。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20xx年8月15日前,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實質性成效。

(三)分類徹底整治

1.建立整治台賬。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鑑定,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

2.分類實施整治。按照屬地管理和行業部門監管原則,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落實“一户一策”“一棟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風險增量。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及相關部門要嚴格經營性自建房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2.加大巡查力度。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和行業部門監管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前哨和探頭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汛期、凍融等特殊時段加強巡查,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嚴查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市級投訴電話設在市住建局,電話號碼為:,各縣(市、區)也要設立投訴電話,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線索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性場所導致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典型違法案例要公開曝光。

4.健全完善機制。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明確和強化相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設立鄉鎮(街辦)城鄉建設機構,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城管、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鑑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市級統籌,縣(市、區)、街道鄉鎮、村組社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在原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延政辦函〔20xx〕55號)的基礎上增加市委編辦為成員單位。市級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各縣(市、區)、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明確責任、具體到人。

(二)強化統籌協調。縣級“四套班子”要齊上陣、合力攻堅、分片包抓,推動專項整治落地落實。各縣(市、區)要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三)明確職責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宣傳部門負責用作演出、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專項整治有關宣傳工作;城管執法部門負責自建房日常巡查監管工作,對違法建設行為進行依法依規查處;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人員密集場所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負責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範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完善涉及城鄉房屋安全法規、規章和制度,對整治工作中具體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指導行業站場及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等交通運輸領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村宅基地安全管理有關工作;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遊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衞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衞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體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體場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指導文物保護單位自建房安全管理;信訪部門負責做好涉及專項整治有關信訪矛盾處理。同時,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本部門所屬自建房排查整治。

(四)突出技術支撐。各縣(市、區)政府和各管委會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鑑定工作,同時加強規範管理,對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嚴肅追責。

(五)建立“四清一責任”機制。要摸清底數,建立台賬,逐一明確整治責任、時限並制定相關預案。抓牢“誰排查”“誰鑑定”“誰整治”“誰核驗”四個關鍵環節,建立完善房屋底數、排查鑑定、隱患整治、核查驗收四個“清單”,分級分部門簽字確認,建立“責任閉環”工作體系,做到自建房底數清、鑑定清、整治清、核驗清。

(六)嚴格督導問責。市級領導小組定期調度各級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13個專項督導組包抓督促各縣(市、區)和管委會及市級部門單位,採取查閲資料、隨機抽查、暗查暗訪等形式,適時開展督導檢查評估。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發現典型樹立標杆,充分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範圍。

(七)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耐心做好解釋引導工作,努力贏得廣大羣眾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支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紮實做好信訪維穩,強化風險預警和線上線下聯動,及時發佈權威信息,公開透明迴應羣眾關切,保持社會面總體穩定。

各縣(市、區)、管委會及有關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於20xx年6月10日前,將本單位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報市級工作專班,“百日攻堅”行動期間每週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百日攻堅”行動結束後每月報送。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9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遏制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保證廣大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市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在全鎮範圍內集中開展煙花爆竹市場安全專項整治,根據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貫徹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精神,堅決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確保我鎮煙花爆竹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總體目標

通過集中開展煙花爆竹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規範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打擊煙花爆竹市場違法行為,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分依法監管,羣眾積極參與,社會公開監督”的安全工作格局和長期穩定的聯合執法機制,遏制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營造和諧安全的社會環境。

三、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由徐威鎮長任組長,鎮安監站、派出所、交管站、工商、行政執法中隊為成員組成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綜合協調、情況調度和指導監督工作。

四、責任分工

安監站: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經營行為,組織查處非法經營的違法行為,取締不具備法定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網點。

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查處非法運輸、貯存、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行為的,要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處罰,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組織銷燬處置廢舊和罰設的非法煙花爆竹。

交管站:負責煙花爆竹的道路運輸車輛管理,協助派出所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車輛及乘客非法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違法行為。

工商:負責核發煙花爆竹營業執照,依法查處超範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

行政執法中隊:負責加強臨時零售經營場所布點工作,網點距離不少於30米,與重點場所距離不少於50米,杜絕煙花爆竹銷售集市和煙花爆竹銷售一條街。

五、時間步驟

各有關部門要對各自監管範圍內的非法運輸、非法儲存、非法經營、非法燃放等行為進行全面排查,集中行動,堅決打擊。

零售網點:一是現場安全條件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是否嚴格按照許可範圍經營,庫房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距離、佈局是否超量存放,有無產品流向登記,是否採購和銷售非法經營和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

打擊重點: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加強煙花爆竹運輸管理,對非法販運煙花爆竹行為予以打擊,重點查處未經公安部門許可、不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私運、違反許可事項、超量運輸、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全鎮經營網點開展巡迴檢查,對繁華地段、集貿市場進行拉網式檢查,凡存在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從異地進貨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相關部門要認清當前煙花爆竹市場安全形勢,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艱鉅性和長期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落實責任,聯合執法。安監站、派出所、交通、工商、行政執法中隊,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調聯運,按照鎮政府統一安排、佈署,紮實開展集中整治聯合行動,對工作責任不落實、不到位造成事故,要追究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3、突出重點,認真排查,廣泛宣傳,羣防羣治。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把非法運輸、儲存、經營作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採取多種有效方式,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專項整治行動的良好氛圍。

4、長效監管,持之以恆。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提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實現煙花爆竹市場的安全穩定發展。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0

一、總體要求

堅持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邊排查邊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壓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第一責任以及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依法依規徹查、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立查立改,防範化解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依法依規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增量,確保違法建設零增長,穩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排查範圍。各村(居)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重點圍繞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以及學校、醫院、集貿市場、工業園區、培訓機構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重點排查五類房屋:

(1)3層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

(2)用於教育培訓、醫療、養老、托幼等公共服務性房屋;

(3)用於休閒娛樂、飯店、旅館、商超、民宿、公寓、羣租房等經營性的房屋;

(4)違規改為經營用途及改擴建的房屋;

(5)磚木結構和磚混結構的房屋。

2.排查內容。重點排查以下情況:

(1)建築結構安全性。排查自建房地基基礎是否不均勻沉降;承重構件(樑、板、柱、承重牆)是否存在明顯開裂、變形;是否擅自改擴建(含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建築結構、加層、增設夾層等)情況。

(2)經營安全性。排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將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用作生產經營或提供給公共活動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業經營許可有關場地、場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鎮燃氣安全、消防安全有關規定,特別是用於餐飲經營的場所是否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

(3)建設合法合規性。排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存在違法佔地建設、未取得規劃許可或未按規劃許可進行建設等違法違規行為。

3.排查方式。採用分級排查方式,組織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各村(居)核查、區級抽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

(1)個人自查。由各村(居)組織村居“兩委”發動轄區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按要求進行自查,自建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履行第一責任和使用安全的責任,認真自查房屋結構和改擴建等情況,按要求填報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查排查表)並上報村居“兩委”,發現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消除。

(2)村(社區)審核。村居“兩委”對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況進行100%審核,建立台賬上報雁洋鎮規劃建設辦公室。

(3)鎮級複核。充分利用房屋建築承災體調查工作成果,對村居“兩委”提交的台賬逐一複核,對房屋建築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初步判定,並將排查數據錄入承災體調查系統(自建房安全排查),對存有建築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專門建立清單,實施動態管控。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工作。

(二)整治消除隱患

在自建房屋後續整治工作中,要堅持依法依規,實施分類整治,不搞“一刀切”,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切實消除建築安全隱患。

1.重大安全隱患:出現明顯結構性裂縫、牆體傾斜變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風險或跡象,經專業機構鑑定為D級危房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使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做好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經專業檢測機構鑑定不能通過技術手段消除安全隱患的,要依法依規進行拆除。

2.較大安全隱患:對存在違法違規擅自加建、擴建的自建房,要及時清退人員,並由綜合執法隊依法予以拆除加建、擴建部分。對擅自改變承重結構、改變使用功能、超設計增加荷載造成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要及時清退人員;經房屋安全結構鑑定可以採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隱患的`,由專業機構出具加固方案,依法依規進行加固,消除隱患;無法通過加固來消除隱患的,我鎮結合實際,分類研究,依法妥善處理。

3.一般安全隱患:涉及水電、燃氣、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以及裝飾裝修存在缺陷但不影響使用,且可以立即整治到位的自建房,要立行立改,及時更換、增設相應設施設備。

(三)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我鎮將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凡發現違法違規新建、改建、擴建的,要立即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確保違法建築零增量。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居“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以及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

(1)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深刻汲取近年來房屋倒塌事故教訓,特別是對擅自改擴建違法建設行為以及違法建築要從嚴整治查處。加強部門聯動,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許可即開展違法建設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嚴打鑑定違法行為。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指導行業協會組織專業檢測機構、從業人員開展自查自糾,推動行業自律。開展房屋鑑定機構抽查和延伸檢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偽造檢驗檢測證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實評估鑑定報告的,迅速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建立羣眾舉報機制。暢通羣眾監督和舉報渠道,鼓勵、發動羣眾舉報投訴違法建設和重大建築安全隱患問題,以及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虛假報告行為。

4.建立長效機制

(1)積極推動建章立制。加強自建房(含農村建房以及城鎮限額以下房屋)監管,建立健全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2)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鎮(街)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規劃建設辦、綜合行政執法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

(3)推行房屋全生命週期管理。積極建立政府監管責任和社會主體責任權責明晰的制度體系,落實房屋用地、規劃、設計、建設、經營、拆除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實現全過程全鏈條管理。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安全體檢、房屋質量安全保險等制度,通過市場化手段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4)研究出台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結合土地管理、城鄉規劃等法律法規要求,按照公共配套類、產業類、住宅類等類型,出台存量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

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內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網格化管理或用好現有網格化管理機制,組織村居“兩委”開展全覆蓋排查整治,確保一棟不漏、一户不落。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6月至8月對全區自建房開展全面摸排,準確摸清底數,建立清單台賬。其中7月底完成對經營性自建房屋全面摸排,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登記造冊,做到立行立改、邊查邊改、跟蹤落實、整治到位。

(二)整治落實階段。在立行立改的基礎上,對仍存在建築安全隱患的房屋開展集中整治,以各村(居)為主,壓緊壓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的主體責任,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落實整治主體責任和整治措施,確保對賬銷號、完成整治任務。對短期無法完成整治的,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管控安全風險。各村(居)於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自建房整治工作,其中9月底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鞏固提升階段。各村(居)及相關單位要健全自建房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政策供給,健全管理機構,加強隊伍建設,持續推進安全隱患房屋排查整治。對重大安全隱患問題,要加強動態跟蹤,實施閉環管理。至20xx年底,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雁洋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李新泉鎮長擔任組長,古志文副書記、楊青常務副鎮長、王良誠副鎮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鎮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各村支部書記、主任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雁洋鎮規劃建設辦,統籌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各項工作。各村(居)要結合地方實際,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資金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

(三)強化按章履職。各村(居)、相關部門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防治結合、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的原則主動履職。

(四)加強支撐保障。一是人財物保障。認真研究解決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必要的人財物保障問題,第三方鑑定評估、宣傳等各項工作經費保障。二是專業技術保障。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企業,以及行業協會專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信息共享,推動“房地一體”、房屋建築承災體調查等數據成果開放共享。三是培訓指導保障。抓好各村(居)排查人員、村居“兩委”幹部及村民、居民排查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提高基層排查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強化督促指導。鎮級領導小組將對各村(居)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聯合督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應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應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鎮村幹部,應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指導督促,推動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範圍。

(六)做好宣傳引導。廣泛進行宣傳教育,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主動落實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充分調動村居“兩委”、黨員、公職人員等關鍵少數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帶動羣眾自查、自報、自我排險。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讓廣大羣眾更加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1

一、工作目標

為認真貫徹落實近期中央及部省和州委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堅決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批示和近期系列涉安涉交重要會議,千方百計加強交通運輸安全防範,堅決遏制羣死羣傷惡性事故發生,推動層層壓實安全責任、落細防範措施、逗硬問題整改,有效防範化解行業重大安全風險,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生產行為,堅決遏制各類羣死羣傷事故,確保全州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實施步驟安排

5月15日起至8月,分三個階段在全縣集中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第一階段切實開展自查自糾(5月15日-6月15日)。各地要瞄準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問題,逐項對照工作內容進行檢查,認真填報問題清單(附件1),針對自查出的問題認真歸納分析,切實提糾問題的整改措施切實進行整改。

第二階段強化逗硬督查督辦(6月16日-7月15日)。督查工作要採取“四不兩直”和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以進一線、到現場、找漏洞、查問題進而幫助基層改進提升安全工作為主。

第三階段狠抓整改落地落實(7月16日-8月15日)。對查擺出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問題台賬,明確責任主體、時限要求,實行逐個問題“掛號”、逐項內容“銷號”,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三、工作內容

(一)道路隱患方面。各地要強化“隱患就是事故”理念,迅速組織開展道路隱患大排查,確保國、省、縣、鄉、村道無死角、全覆蓋。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要按照“邊排查邊整改、立行立改”的原則,迅速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計劃,分步驟、分輕重緩急實施“清單式”治理。因客觀原因短期不能徹底整改到位的隱患,要加強安全警示,必要時安排專門力量值守管控。

責任單位:xx縣交通運輸局、xx縣公路養護事業發展中心、局安全股、局養護股、局工程股。

排查重點:

1、急彎陡坡、連續長下坡、隧道橋樑、地質災害易發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特別是臨水臨崖高差3米以上、農村地區臨近池塘、溝渠落差1.5米以上道路的安防設施是否健全。

2、農村車流量大的平交路口信號燈、減速、照明等安全設施是否健全,穿鄉過鎮路段是否存在“馬路市場”、開口過多等隱患。

3、道路標誌標牌設置是否規範、是否齊全,國省道、旅遊幹線等重點路段指示信息是否明晰、標誌是否完好完備。

4、事故多發路段的路側、中央隔離欄的防護能力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要求,交通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5、雨季汛期地質災害易發路段是否設置警示標牌,是否採取安全措施。

6、隧道是否存在排水不暢、照明、消防等應急、安全防護設施不全的隱患。

(二)道路運輸方面。各地要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督促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客貨車生產、銷售監管和營運車輛准入管理,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機制,督促運輸企業加強駕駛人聘用管理、培訓教育。

責任單位:xx縣交通運輸局、xx縣公路運輸服務發展中心、xx縣交通綜合執法大隊。

清理重點:

1、客貨運企業是否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是否嚴格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和動態監控,是否嚴把車輛運營掛靠關、企業是否定期排查所屬車況和營運狀況。

2、班線客車、旅遊包車使用性質和營運性質是否一致,有無非法從事道路運輸經營行為,從業人員是否督促提醒乘客全程正確系安全帶,影響車輛運行安全的制動、轉向等關鍵部件是否按規定檢查。

3、長途客運車輛是否規範接駁運輸,是否落實凌晨2至5時停止運行規定。

4、貨運源頭“四類企業”“四類場站”是否安裝出場計重設施,有無放任超限車輛出場站行為。

5、超限檢測站是否嚴格執行國家統一認定標準,是否嚴格執行聯合執法流程,是否嚴格落實“一超四罰”措施。

6、危險貨物運輸是否嚴格落實託運、承運、裝卸、運行全鏈條安全監管。

7、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是否具備從業資格,是否存在非法拼裝機動車等行為。

四、有關要求

系統各單位,局相關各股室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貫徹落實近期中央及部省關於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近期系列涉安涉交重要會議,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理念,認真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確保安排部署,拉排查,整改落實“三個到位”,千方百計加強交通運輸安全防範,切實加強當前交通運輸安全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局安全形勢穩定。系統各單位及局機關相關股室要依照“分級負責”等相關工作要求,加強行業指導和督促,勇於擔當,敢於負責,推進全州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為我州社會經濟發展交通保障。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2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xx10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

強化屬地責任,落實監管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控增量、消除存量,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依法依規徹查安全隱患。

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通過3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自建房長效管理體制機制。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範圍。各地要排查本行政區域範圍內所有自建房,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及老舊小區、疫情隔離場所、學校醫院周邊、工廠工地周邊、商貿農貿市場周邊等區域,突出用於商業娛樂、文化體育、賓館、酒店、民宿、餐館、網吧、酒吧、私人影院、教育培訓、醫療衞生、養老和社會福利、宗教場所等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特別是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聚集的出租經營、違規改建擴建等房屋。各市(州)可結合實際確定具體範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漏一棟。

2.排查內容。要全面排查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等內容。要重點查清是否私自改變使用用途功能,是否存在違法改造、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佈局、違法改擴建(含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割羣租等情形),是否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裝飾裝修,是否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是否違規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等。

3.排查方式。要充分運用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平台,開展全覆蓋、拉網式、起底式排查,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建立排查檔案。要按照業主自查、鎮村(居)排查、縣級複核、市級督導方式,動員各方力量逐棟逐户採集信息、排查安全隱患。要強化業主自查責任,原則上採用“政府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排查模式,組織動員本地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

(二)開展“百日行動”。

從6月開始,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通過百日攻堅,實現“自建房排查摸底基本完成、重大隱患基本管控到位”兩個目標,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各地要迅速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詳細計劃,將行動目標落實到任務清單、工作措施、時間節點,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取得明顯進展。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根據風險程度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對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台賬。對經排查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依據現行國家標準規範,及時組織房屋安全鑑定,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對經營性自建房,要聘請專業機構進行鑑定。各地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鑑定工作。產權人(使用人)也可以自行委託專業機構開展安全鑑定。

2.實施分類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整治主體責任。嚴守不發生倒房傷人安全責任事故底線,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要突出應急除險與徹底整治相結合,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鑑定為D級危房的建築,第一時間撤離全部人員,疏散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要“一户一策”“一棟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綜合運用管控、工程、法律等措施,該預警的要設置警示標誌和警戒線,該封房的堅決封房,該加固的堅決加固,該拆除的依法拆除,確保安全隱患及時整治處置。

3.實行閉環管理。建立隱患排查、鑑定、整治、驗收、銷號閉環管理工作體系,緊盯排查、鑑定、整治、驗收四個關鍵環節,實施清單化、台賬式閉環管理。對鑑定為危險房屋的,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確保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各地要嚴格新建自建房審批管理,細化管控措施,加強源頭把關。市縣城區一般不批准新建自建房。農村新建自建房原則上不得超過3層,要採用通用圖集或專業設計圖紙,聘請經過培訓的工匠或專業施工隊伍施工。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立即組織整改安全隱患。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統籌城管、社區、物業、村居力量,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查發現機制,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確保安全。

3.清查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繼續組織開展“兩違”(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清查,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典型違法案例要公開曝光。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對故意隱瞞房屋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縣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

(五)建立長效機制。

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市縣要明確和強化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堅決杜絕鑑定檢測報告造假行為,確保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各地要探索研究房屋定期體檢和質量保險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體制機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政府成立省長任組長、分管副省長任副組長、省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成立工作專班負責專項整治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明確專人和處室負責具體工作。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機制,落實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推進,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和工作專班,完善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方案,建立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聯動推進機制。各級要落實經費、人員、技術等各項保障,加強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高質量完成安全專項整治任務。

(二)壓實工作責任。

各地要壓實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的.房屋安全主體責任,明確部門行業分工和監管職責,着力消除安全責任盲區,做到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全覆蓋,形成事事明責、層層負責、人人擔責的工作體系。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負責本行業所屬自建房排查整治,切實擔負涉及本行業監管範疇的房屋安全專項整治責任。各級要暢通自建房安全舉報渠道,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受理羣眾反映問題,做好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三)加強工作指導。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設,編制排查、整治技術導則,調動行業及企業技術力量參與,強化技術保障。各地要充分運用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與“兩違”清查和亂佔耕地違規建房專項整治統籌結合,加強信息共享,提高排查效率。要細化政策措施,加強分類指導,依法依規,實事求是,不能簡單化、一刀切,不搞層層加碼,確保社會大局穩定。要注重工作方法,轉變工作作風,深入一線研究解決問題,切實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減輕基層負擔。

(四)跟蹤督導檢查。

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聯合督導檢查組,採取“四不兩直”方式抽查暗訪、督導檢查。市(州)要加強跟蹤督導,縣(市、區)要建立縣級領導包保鄉鎮(街道)責任落實及督辦機制,建立周調度月通報制度,加快工作進度。對專項整治工作履職不力、進展遲緩、推諉扯皮、排查整治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發生事故、失職失責的,要嚴肅追責問責。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調度、檢查督導,及時彙總各地各部門工作推進情況並報省委、省政府。

(五)做好宣傳引導。

要廣泛宣傳普及房屋使用安全常識,增強人民羣眾的安全意識,用心用情做細做實羣眾思想工作,爭取羣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強化風險預警和線上線下聯動,及時發佈權威信息,做好輿情宣傳引導。及時通報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各市、州、縣於20xx年6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每半月將工作進展情況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3

一、整治工作背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着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着力加強耕地管控、建設、激勵多措並舉保護,採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強耕地佔補平衡規範管理,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構築堅實的資源基礎。

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們必須把關係十幾億人吃飯大事的耕地保護好,絕不能有閃失。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依法依規做好耕地佔補平衡,規範有序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

國家相繼開展了“大棚房”專項整治,違建別墅專項整治。

20xx年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六保”工作,“六保”之一就是保糧食能源安全。

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基礎。

二、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保護土地關乎國計民生,而耕地是糧食生產的重要基礎,保護耕地對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着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和人口的持續增長,土地資源尤其是耕地儲備資源日漸匱乏。目前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的事件不斷湧現,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導致耕地面積急劇減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的問題亟待嚴加處理。

1、耕地保護關係到國家的糧食安全,關係到農民的長久生計

國家一直在不斷強調着國家糧食安全和耕地保護,我國人口基數龐大,是世界上人口基數最大的國家,一旦發生戰爭或者重大事故,保障全國人民維持生計的吃飯問題成為了頭等大事,所以,保證國家糧食安全,最根本的是保護耕地。基於我國特殊的國情,實現耕地佔補平衡、防治亂佔耕地建房等問題成為了保障我國糧食安全的.首要任務。

2、耕地保護事關我國經濟發展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農業大國,人多地少,人均耕地數量少,耕地的後備資源不足,為了穩固農業基礎,必須切實保護耕地。土地作為一個不可再生資源,具有不可移動性、地域性、整體性、有限性等特點,在我國近年來經濟迅速發展的前提下,土地利用需做到可持續發展,則更需強化土地管理、對違法使用耕地等問題進行嚴格管控。

3、耕地保護事關社會矛盾穩定

20__年豬瘟在我國蔓延開來,導致了豬肉的稀缺,由此而引起的各類相關產品價格紛紛上漲,此情況對於農產品來説亦是同理,若耕地稀缺,農產品供給不足,導致物價大幅度上漲,與此同時我國人口持續增長,那麼,人口增長與耕地減少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糧食供給問題越來越大,保持糧食的供給平衡的任務十分艱鉅。

三、《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

1.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

根據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用途,農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為此,通知明確"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並將其擺在8類亂佔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以突出不準亂佔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房的總要求。

2.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

根據新規規定,超過批准的數量佔地建房,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強佔耕地建房行為未經合法審批,多佔耕地建房行為超出了合法批准的面積,均應明令禁止。

3.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國家實行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用於建房等非農業建設。以買賣、流轉耕地等方式建房,改變了耕地的農用地性質,應明令禁止。

4.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在《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中規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因此,《通知》明確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5.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

"鄉村振興"、"美麗鄉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扶貧、移民搬遷等涉及非農業建設的,均須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通知》針對這些情況作出禁止性的規定,旨在防止再出現以各種名義未經批准佔用耕地搞休閒、旅遊、養老等非農業產業。

6.不準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

在此次新規中明確了,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應明令禁止。

7.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

違法佔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於違法建築,相關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因此,應予以禁止。

8.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

農用地轉用手續等用地審批須由有權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作出。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地建房的,批准文件無效。

四、排查工作相關解釋

(一)如何認定亂佔耕地建房

按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規定,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國家方案中指出的亂佔耕地建房情形,僅是摸排的政策標準,下步如何分類處置,需待處置政策出台後按規定辦理。

(二)本次摸排的對象包括哪些

本次摸排對象包括四類:

一是住宅類,包括單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單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二是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於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閲覽室、禮堂及硬化了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衞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衞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三是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遊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四是無房屋的其他設施。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遊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築物。如公路、礦山採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

(三)什麼是建設主體

指出資建設房屋或建(構)築物的單位或者個人(合夥人)。

(四)關於個人幹部身份問題

幹部包括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羣眾自治組織和國有企業有編制和長期固定工作的人員,臨時聘用人員不按幹部填寫。村(居)支部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中經選舉產生的人員按幹部身份填寫。

(五)關於本村村民、外村村民、城鎮居民的判定

本村村民是指户籍在本村(居)的村民,判斷時以户籍登記為準,長期在本村生活但户籍不在本村的不屬於本村村民。外村村民是指户籍在其他村(居)的村民。城鎮居民通常指非農業人口,包括落户在鄉鎮集體户的人員。

(六)關於摸排時間問題

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七)關於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

耕地是指主要用於種植小麥、水稻、玉米、土豆、蔬菜等農作物並經常進行耕耘的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原國土資源部頒佈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的規定,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整理地、復墾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穫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塗。耕地中還包括溝、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為五種:(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於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的水旱輪作地;(2)望天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於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無灌溉設施的水旱輪作地;(3)水澆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4)旱地,指無灌溉設施,靠天然降水種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5)菜地,指常年種植蔬菜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永久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

區別:基本農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產優質的那部分耕地,並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永久基本農田。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劃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才視為永久基本農田。

本次摸排任務中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八)關於設施農業用地和臨時用地

設施農業用地包括農業生產中直接用於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其中,作物種植設施用地包括作物生產和為生產服務的看護房、農資農機具存放場所等,以及與生產直接關聯的烘乾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設施用地;畜禽水產養殖設施用地包括養殖生產及直接關聯的糞污處置、檢驗檢疫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類加工場所用地等。

臨時用地是指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並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九)關於一户一宅、一户多宅

1、一户一宅:“一户”根據公安機關户籍管理的户口來判定。也就是説,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記的是一家人,那麼該户口本所登記的家庭就屬於一户,一户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同時“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一户擁有一個獨立户口本,一個大家庭也可能是一户。一宅的標準是申請到的土地只有一塊。

2、“一户多宅”是指農村村民一户擁有兩處及以上宅基地。

(十)分户的條件是什麼

一是家庭成員中的子女年滿18週歲,有完全民事能力,生活能自理,可申請分户;二是結婚成家,可申請分户。

(十一)關於土地來源

1.承包地:承包地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承包的土地。

2.自留地:自留地是我國農業合作化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

3.集體自營:指集體經濟組織自己經營的土地。

4.租賃:指向集體經濟組織或他人按約定支付租金獲得使用權、經營權的土地,以租賃事實關係存在為認定標準。

5.購買:指一次性支付一定費用獲得長久使用權的土地。

6.土地流轉: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户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

(十二)房屋(項目)總佔地面積

村民建房,房屋面積指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其他房屋(項目)總佔地面積除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外,還包括與該房屋相關聯的庭院、停車場等佔地面積。

房屋面積如何確定?

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等成果的,按照該成果填報。沒有該成果的,可採取皮尺、紅外測距儀等方式測量。圖斑影像清楚的,也可採取圖上勾繪方式計算。省級下發圖斑時,會有相應圖斑總面積,圖斑範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

關於宅基地面積標準。

按照《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認定,各地屬於哪種限額標準,根據當地地形認定。

(十三)關於宅基地附屬設施

附屬設施是指村民主房外的其他設施,包括伙房(廚房)、廁所、院壩、畜禽圈舍等。為掌握農村村民住户附屬設施情況,為下步分類處置奠定基礎,此次摸排要求填寫附屬設施面積。

(十四)什麼是建築物、構築物?

簡單的識別方法為人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建築物,人不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構築物。通常建築物就指房屋,一般指供人們進行生產、生活或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房屋指由圍護結構組成的能夠遮風檔雨,供人們在其中居住、工作、生產生活、娛樂儲藏物品或進行其他活動的空間場所。如住宅、公寓、宿舍、辦公、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等。構築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造物,人們一般不在其中進行生產生活活動。如煙囱、水井、道路、橋樑、隧道、水壩等。通常情況下,所謂構築物就是不具備、不包含或不提供人類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

(十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將違法的界址範圍(或者界址座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套合比對、對照,將項目名稱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對照。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用地位於規劃城鄉建設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對照,用地位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交通廊道內、獨立工礦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進行對照,用地項目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清單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十六)佔用基本農田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佔用基本農田,應當將用地的界址範圍(或者界址座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對照所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範圍進行判定。用地位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範圍的,應當判定為佔用基本農田。

(十七)涉及保密房屋的如何上報

按照信息採集表(公共管理服務類)填寫相關信息,以紙質資料報送。

(十八)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如何填寫

將清理整治情況填入相應圖斑的備註欄中。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4

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防範重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依據《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時間把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到位。完善相關制度,堅決嚴控增量,逐步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20xx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範圍。本次專項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未進行專業設計、專業施工的房屋建築。各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要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核心區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市場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和消防設施合規性。

3.排查方式。通過產權人自查、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區級檢查、市級抽查,確保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產權人自查。明確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街道(鄉鎮)指導社區(村)組織產權人自查,如實填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

二是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街道(鄉鎮)在產權人自查的基礎上,委託房屋建築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進行全覆蓋核查,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進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顯著部位設置警示標識,並督促產權人立即進行鑑定、整治;發現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鑑定、整治。依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台,逐一歸集核查信息,核查結果須由參與核查的專業技術人員確認。街道(鄉鎮)應根據自建房用途,統籌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同核查。

三是區級檢查。各區將街道(鄉鎮)核查信息彙總形成台賬,結合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全市違法建設圖斑,制定檢查計劃,組織專業機構參與區級檢查。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要督促街道(鄉鎮)儘快組織開展整治。

四是市級抽查。市相關部門對各區自建房安全排查情況進行隨機抽查,並組織專業機構參與,隨時糾正發現的問題;組織專家團隊對各區反映的難點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二)開展“百日行動”(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以區為單位,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在20xx年9月底前,確保全市經營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委託房屋建築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排查(核查)、檢查、抽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本部門“百日行動”台賬,實行銷賬管理。

(三)徹底整治隱患(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違。各區會同規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明確對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對不予保留的自建房開展聯合執法,按違法建設管控要求及時依法拆除。

2.依規鑑定。對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安全鑑定。產權人不按期鑑定的,區政府可依法依規指定有關單位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產權人承擔。

3.加強整治。產權人應根據自建房安全鑑定結論,採取修繕、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險的措施進行整治,並承擔相關費用。各區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加快進行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一時難以拆除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管控措施。

4.強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經濟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衞生健康、市場監管、體育等行業主管部門應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

1.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2.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研究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教委、市電影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3.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結合違法建設整治工作,在開展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的基礎上,依法查處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研究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落實街道(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社區(村)“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5.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

6.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推進北京市建築物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調研論證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週期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規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7.加強房屋安全鑑定管理。既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的管理,又加強鑑定從業人員的管理,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推進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市負總責、區抓落實的原則,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及各區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各成員單位抓好工作落實。市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區要成立本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本區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支撐保障。一是強化資金保障。各區要落實街道(鄉鎮)核查、區級檢查及相關工作保障經費,並建立專項整治應急資金,做好應急情況下資金保障。市財政局對市級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二是強化法律服務。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調解矛盾糾紛,依託12348平台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三是強化信息化支撐。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台基礎上,根據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統用户數和數據量做好硬件設施的動態增擴準備,做好數據備份和系統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督查督辦,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羣眾房屋使用安全意識,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羣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5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xx學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神,進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保障學生健康成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上級會議精神,抓住火災關鍵環節,加大消防安全檢查力度,落實以防火安全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措施,轉變作風,紮實工作,加強消防基礎建設,加大整改火災隱患力度,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決依法消除各類火災隱患,為今後一個時期我校的穩定和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組長: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目標

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責任,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採取有效措施,繼續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以預防和遏制羣死羣傷惡性火災為中心,對我校學生宿舍、教學樓、實驗樓等教學設施採取有效措施,鞏固和擴大專項治理成果,不斷加大對消防安全的資金投入,徹底整改學校重大火災隱患,實行羣防羣治。有效改善我校的防火安全條件,保持全校消防形勢的持續穩定。

四、工作安排

我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傳達、部署階段。認真傳達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精神,從實際出發,研究制定具體的'操作性強的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周密部署,成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任務及責任,精心組織實施。

第二階段:為落實檢查階段。要根據實際,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組織開展好防火安全檢查,集中進行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每半個月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檢自查,確保消防安全。學校將組織相關單位對消防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第三階段:總結報告階段。做好總結工作,查找工作經驗和不足,及時報告學校。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按照學校統一部署和消防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迅速行動,紮紮實實地開展工作。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的專項整治,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制定消防保衞工作方案,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內部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災隱患。特別是存在重大火災隱患較多的地方要認真研究消防工作,提出切實有效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實。

(二)有針對性地廣泛深入地開展消防安全活動,對遺留的問題進行集中研究,徹底整治火災隱患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直到達到治理要求。

(1)各班要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要把檢查工作的重點放在各個寢室,並開展的防火檢查、巡查。做到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檢查工作要全面、深入、細緻、不留死角,確保消防安全。

(2)大力開展秋季消防宣傳工作。各班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傳活動融入到本班的具體工作中去,積極組織開展消防主題班會、演講、徵文等活動,增強法律意識,樹立防範觀念,達到人人關心防火,人人重視防火的輿論環境,全面提高我校廣大教職員工和青少年學生消防安全素質。

(3)要結合消防工作和個體情況,制訂滅火預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熟悉和演練,做到不打無準備之仗。隨時做到人員在崗,器材到位有效,做到堅決、快速、準確地消滅火災事故。

(4)嚴格報告制度,做好消防工作總結。各班要嚴格制度,加強信息反饋工作。在本期期間各班要分別分四次向學校報告各階段的工作情況。

20xx年10月23日

登封中專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登封中專20xx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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