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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選24篇)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選24篇)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總體要求。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選24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訓,以鄉鎮社區網格化落實為主體,按照“地毯式、全方位、無死角”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推動實施分類整治,健全完善城鄉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為推動我縣高質量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組織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堅決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動實施分類整治,嚴控增量、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完善城鄉房屋管理平台信息,實現城鄉自建房數據化管理;健全完善城鄉自建房相關制度、標準規範,形成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對全縣所有城鄉自建房進行全面排查,要做好排查自建房基本情況、房屋安全情況、經營場所安全情況和房屋合法合規情況。重點排查自建房選址安全、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建築材料安全等內容。在縣城,重點排查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的經營性自建房。在農村,重點排查鄉鎮政府駐地村、鄉鎮範圍內的農村社區、企業周邊等區域的經營性自建房。

排查人員在網格內依照排查路徑,有序開展全面排查,逐房填寫信息採集表,建立“一户一檔”“一房一檔”,錄入國家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各鄉鎮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和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按照網格化排查、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對城鄉所有自建房全面開展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經營性自建房和違法建設、違規經營活動的核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二)開展“百日行動”

在5月份開展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集中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按照“百日行動”方案,壓實鄉鎮和部門責任,儘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安全鑑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相關部門要依據職責,規範利用自建房開展的各類經營活動,對經營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精準整治隱患

要加強對自建房安全隱患鑑定、整治、驗收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鄉鎮和社區要按照整治清單台賬,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強化自建房安全隱患管控,在增量管控方面由各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凡建必批、凡建必管、凡用必鑑”,嚴控增量風險。對既有房屋安全隱患,各相關部門要針對主管領域內的自建房,明確和強化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建立健全13項抓落實工作機制,形成全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抓落實網絡體系,紮實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四、責任落實。

縣政府成立工作專班,加強組織協調,推動工作落實。各相關單位對主管領域範圍內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程指導和服務。鄉鎮和社區履行網格化落實的責任,配齊規劃建設辦公室專職管理人員,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機制,組織對轄區內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鄉鎮和社區履行網格化落實的責任,配齊規劃建設辦公室專職管理人員,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機制,組織對轄區內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作為房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履行首要責任,並按要求完成整治。

五、時間安排。

1、重點排查20__年6月—9月中旬

2、重點鑑定20__年6月—12月

3、重點整治20__年6月—20__年5月

4、全面排查20__年9月下旬—20__年6月

5、全面整治20__年9月下旬—20__年5月。

六、保障措施。

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次專項整治要求,調整相關部門和人員,成立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協調、組織推動、工作保障和督促指導。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貫徹方案要求,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將自建房安全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疇,強化監管和指導。縣財政將城鄉自建房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保障排查人員培訓、房屋安全鑑定、技術服務、日常辦公等工作,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

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各鄉鎮“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問責力度,定期通報各鄉鎮工作推進情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與全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工作緊密銜接,做好信息互通和數據共享。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導羣眾不斷增強房屋安全意識。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

為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堅決防止同類事故發生,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湘辦發電〔20__〕35號)和《中共衡陽市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衡辦發電〔20__〕42號)和《中共衡陽縣委辦公室衡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全縣既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蒸辦發電〔20__〕19號)的文件精神,經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從5月20日至8月31日在全鎮範圍內開展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踐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全面實施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排查誰負責、誰鑑定誰負責、誰整治誰負責”,壓實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督責任,依法依規、科學精準、及時有效消除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目標任務

按照全國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20__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鎮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突出以下四類重點區域或類型,即經營性居民自建房;初步識別為違法佔地、違法建設情況的居民自建房;進行過改、擴建的居民自建房;位於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等重點區域的居民自建房。特別是三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經營、違規改建擴建的經營性居民自建房排查、鑑定和整治工作,堅決做到“人不進危房、危房不進人”,堅決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範圍和內容。全鎮所有居民自建房,不漏一户、不錯一棟,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房屋安全“四性”,即: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建築材料、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用火用電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

2、排查時限和要求。20__年6月30日前,完成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建立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區)普查、鄉鎮排查的排查工作機制。

第一步:在自查中,產權人(使用人)應主動提供房屋使用、

租賃經營及安全狀況的真實信息,並配合填報人員及時準確填報信息。

第二步:在普查中,要做到產權人(使用人)、村(社區)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三到位”,真實填報信息、核實信息、拍照並上報APP。

第三步:在排查中,鄉鎮會組織人員排查,對四類重點區域或類型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棟。對存在明顯錄入錯誤的,應及時督促村(社區)對信息進行修改;對數據存在疑問的,會立即赴現場進行排查。

第四步:在縣級複查中,經營性居民自建房資料複查率應達到100%,現場入户抽查比例不低於經營性居民自建房總户數的30%、不低於非經營性居民自建房總户數的10%,在現場入户抽查中兩項合格率低於95%的鄉鎮(界牌片區)應重新普查。

第五步:在市級抽核中,對縣市區列入整治庫的所有房屋應全覆蓋進行資料檢查,並開展現場入户抽查;對未列入整治庫的經營性居民自建房進行現場入户抽查,在現場入户抽查中兩項合格率低於95%的縣市區應重新複查。

第六步:在迎接省級考評中,省級出台排查技術規範和工作手冊,並對市州經營性居民自建房資料庫進行抽查、現場核查。各級各部門要積極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參與,提高排查工作和信息質量。依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普查信息系統,建立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數據庫、隱患庫、整治庫,實現與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不動產登記系統、市場監管以及消防驗收和備案系統互通互查,強化動態管理,及時核准、補錄和修正相關信息。

3、排查評估和鑑定。產權人(使用人)主動提供房屋使用、租賃經營及安全狀況的真實信息,屬經營性居民自建房的必須提供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自行負責鑑定費用;鄉鎮(界牌片區)完成信息複核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縣級組織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立即開展安全性評估或鑑定,特別對經營性居民自建房,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進行評估或鑑定,並將評估或鑑定結論作為開展整治的依據。堅持邊排查、邊鑑定、邊整治,堅決做到“人不進危房、危房不進人”。經評估或鑑定房屋有重大安全隱患的,必須依法立即停用,並做好相應的安全防範防護措施。

(二)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台賬。各村(社區)根據鑑定情況,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户、銷號一户。

2、分批分類整治。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按照“一户一策、一棟一策,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原則開展。對居民自建房凡屬於以下四類情形的,依法採取“改、停、封、拆”措施予以分類處置:

①對手續不齊全且屬於違法建設的“必改”,限期整改到位後才能投入使用;

②對不符合經營性安全要求的“必停”,在完善相關經營許可並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後才能投入經營;

③對合法合規但有重大安全隱患可能威脅公共安全的“必封”,在安全隱患徹底消除且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後才能投入使用;

④對有重大安全隱患且屬於違法建設的“必拆”。

(三)強化安全管理

1、嚴格控制增量風險。新建居民自建房必須嚴格依法依規辦

理規劃、用地、建設等相關手續,其中三層以上(含三層)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投資30萬元以上的居民自建房以及安置區內房屋要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

2、加強日常巡查和投訴舉報。各村(社區)要落實屬地責任,充分發揮村支“兩委”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查和問題發現機制。鼓勵居民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居民自建房進行舉報。

三、職責分工

(一)產權人(使用人)為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房屋隱患排查、委託鑑定、隱患整治(如加固、拆除)等的實施,每棟房屋形成隱患排查整治方案,包含排查基本情況和違法違規建設處理、違搭違建拆除、安全隱患處置、經營行為處理等整改措施。

(二)村(社區)負責各自轄區內自建房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農村房屋實行鎮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方式推進。

四、實施步驟

(一)全面動員攻堅(20__年5月27日前)

集中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動員工作,20__年5月27日全面完成全鎮村(社區)、普查人員技術培訓、動員工作。

(二)摸底排查攻堅(20__年6月30日前)

1、全面普查摸底。村(社區)要逐户發動業主自查,並依據技術規範和工作手冊開展普查。曲蘭鎮人民政府抽調幹部、

組織技術人員下沉,指導幫助村(社區)普查工作做到產權人(使用人)。6月30日前,完成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

2、嚴格評估鑑定。6月20日前,村(社區)動員產權人(使用人)提供房屋安全有關信息,有房屋安全鑑定報告的提供鑑定報告;全鎮要基本完成信息複核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6月30日前,完成疑似存在安全隱患房屋的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工作,為集中分類整治提供依據。

(三)集中整治攻堅(20__年8月31日前)

分類徹底整改。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原則,聚焦四類重點區域或類型,即經營性居民自建房;初步識別為違法佔地、違法建設情況的居民自建房;進行過改、擴建的居民自建房;位於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等重點區域的居民自建房。特別是三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經營、違規改建擴建的經營性居民自建房,依法分類採取“改、停、封、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1、成立曲蘭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政委: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各村(社區)設置兩名普查員、一名管理員、一名技術員,一名審核員、共5人。(其中審核員由各村村支部書記兼任,管理員由駐村第一支部書記兼任)

(二)落實各方責任。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突出主體責任,產權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主體,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息填報人員要如實填報情況,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核實簽字,技術人員要如實核實房屋安全,不應顧慮房屋後期因人為、自然災害以及房屋到達使用年限等因素出現安全隱患,要對房屋安全認真核查,專業判斷,敢於擔當。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3

為深刻汲取“4·29”湖南省長沙市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訓,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重要決策部署和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昆政辦〔20__〕22號)及《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修訂)》的要求,為全面開展富民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把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標準、最迅速的行動,壓緊壓實責任,全力開展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及時徹查消除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基本原則

1、安全第一,保障民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自建房安全隱患降到最低,切實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統籌抓好民生保障工作,妥善解決羣眾生產生活問題,防止政策簡單化,一刀切。

2、明確主體,壓實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規定,各鎮(街道)嚴格落實管理責任。全面壓實“政府牽頭、部門負責、行業指導”的工作機制,縣級部門、各鎮(街道)承擔本地區排查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做到責任到位、保障到位、監管到位,各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細化本地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組織好排查整治各項工作;按照“三個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各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嚴格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

3、全面動員,羣防羣治。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社區(村組)縱向要全面動員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橫向要全面宣傳動員到位。廣泛發動專業技術人員、居民羣眾等社會力量主動參與排查整治。

4、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過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自查,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核查和第三方機構專業評估鑑定相結合的方式,逐一入户,全面摸清自建房情況,從快從嚴處置隱患,加強監管,督導檢查,立查立改,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5、分類處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後緩、先大後小進行分類處置,依法依規開展整改。對存在結構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業停用,並疏散建築內和周邊的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6、加強聯動,形成合力。建立縣級工作協調統籌機制,形成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場地經營許可等全過程、全鏈條聯動監管。嚴格落實風險隱患管控治理措施,壓實縣級主體責任和鎮(街道)屬地責任,形成聯動機制。

(三)目標任務。

自20__年5月開始,啟動全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集中開展經營性自建房“百日攻堅”行動。20__年8月中旬前,取得明顯進展,對經營性自建房的重大風險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歸集排查信息。20__年6月底前,通過安全鑑定、分類整治,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並建立起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動員部署。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慘痛教訓,迅速傳達黨中央、國務院主要領導的批示要求,以及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動員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開展業務培訓,層層壓緊壓實責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實處。針對富民縣自建房粗放發展,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隱患較多、存在系統性安全風險的實際,全面開展排查整治,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百日攻堅。聚焦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立即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進行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專家評估。成立專家技術團隊,全程參與排查整治工作,提供評估、諮詢等技術服務。專家技術團隊以社區、村為單位實行責任包乾,按照《自建房結構安全排查技術要點》和《雲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對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評估分類,出具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並簽字確認。安全隱患評估分為3類:特別重大安全隱患,掛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掛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掛藍牌警示。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經縣人民政府審定後,作為開展整治工作的依據,並進行現場掛牌警示,專家技術團隊對自建房安全隱患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負責,做到應查盡查。對被掛牌警示的自建房,要組織力量開展安全鑑定。

(四)排查範圍。基於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關信息平台和數據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為重點對象,對農村自建房、城鎮自建房開展排查。

1、突出重點區域。聚焦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綜合交通樞紐周邊、旅遊景區、工業園區、集貿市場、勞動密集型企業、在建大項目周邊、地勢低窪、靠山臨河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點場所。聚焦農家樂、賓館、飯店、民宿、教育培訓、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交通場站、電影院、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醫療衞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疫病集中隔離、社區辦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多種混合設置等人員聚集、多種風險交織疊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點房屋。聚焦富民縣城中村90年代以前建成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於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違法違規改擴建和突出火災風險隱患的自建房。

4、嚴查審批程序。房屋建設無正式審批手續、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建築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擅自改動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變後,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類經營性自建房未經安全性審查、未經經營許可、證照不全,房屋安全鑑定報告虛假等情況。

5、核查實體安全。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建築面積,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受損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房屋主體結構及附屬構件(設施)有傾斜,承重牆體、樑柱等部位存在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明顯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建在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區域等情況。

6、查實消防安全。使用易燃可燃建築材料搭建、裝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規範要求;餐飲企業等未安裝燃氣泄漏截斷報警裝置;燃氣管網老化、建(構)築物佔壓燃氣管道;存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在室內(樓道、門廳)停放充電;液氨製冷劑的冷庫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合用;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實行防火分隔;未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實等情況。

(五)分類整治。堅持依法整治,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原則,壓實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排查組排查責任、專家組技術責任、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房屋安全第一責任,重點圍繞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3個方面,全面開展整治。建立整治台賬,實行掛賬銷號管理,完成一户銷號一户,確保隱患處置及時、科學、合理。

1、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通過整體拆除、局部拆除、修繕加固等方式進行分類處置。重大安全隱患要實施掛牌督辦、限期完成,對短期內難以完成的,要堅決停止使用,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2、對地基基礎失穩、主體結構嚴重受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等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主體結構局部破壞、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私搭亂建等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要採取加固、改造、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結構輕微受損、佔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要採取修繕加固、增設防火分隔、清理疏散通道、強化日常管理等措施,立查立改,堅決防範重大房屋倒塌事故和火災事故。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3、對長期閒置不用的自建房,要根據鑑定結果,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防止發生次生災害。要針對洪澇、地質災害、地震等自然災害,對房屋開展動態應急安全評估,制定應急響應措施,確保危房不住人。

4、對居民現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沒有其他居所的情況,可統籌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房源,作為過渡性週轉住房。針對屬於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啟動拆遷改造的自建房,要立即動員居民搬離,做好房屋調查和資料保全,拆除相應房屋,消除安全隱患,並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統一做好後續安置補償工作。

5、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依據專業評估鑑定結論,按照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進行分級分類、劃定安全區域、設立警示標識。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及時採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繕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隱患。

6、加大對農村自建房建設的規範管理,加大對違法建設、違規經營及監管缺位、執法失嚴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功能結構佈局等違法行為;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遏制自建房安全隱患增量。

7、強化農村自建房建設的監管機制在全面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20__年9月底建立農村和城鎮自建房用地供應、規劃審批和建設監管等工作機制,自建房屋安全常態化管理體系,規範行業監管體系,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實現存量安全隱患全面清零,同時嚴控增量。規範自建房的管理,將3層以上、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遷安置區房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對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鑑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常態監管機制機制,發揮各鎮(街道)、村委會(社區)、村(組)、物業企業作用,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8、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鑑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探索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制定出台農村建房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政策。

三、工作安排

富民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分為百日攻堅和鞏固提升兩個階段:20__年5月4日—8月15日為百日攻堅階段,8月16日—12月31日為鞏固提升階段。

(一)動員部署(20__年5月4日—10日)

1、及時制定轄區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成立縣級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步驟、方式方法,工作責任、推進機制、完成時限,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開展業務培訓,層層壓實責任,組建工作專班,落實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抓緊組織推進。

2、縣級行業主管部門、各鎮(街道)充分利用“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昆明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調查信息平台”“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不動產登記系統”等多種行業部門的平台數據,以用作經營性、人員聚集性、存在各類重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以及低窪、臨河地段、學校、影劇院房屋和老舊房屋為重點,梳理排查範圍。

3、組織開展培訓學習。依託《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雲南省農村危房認定技術指南(修訂)》《雲南省經營性(聚集性)農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指引(試行)》等技術指南,對排查隊伍開展技術和業務培訓。

(二)全面排查(20__年5月4日—6月20日)

按照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鎮排查—縣級複核的流程,各鎮(街道)倒排自建房排查計劃,動員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自查,同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及志願者依據《雲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逐一入户調查,逐户逐棟建檔造冊,建立自建房排查數據庫,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隱患清單。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聯動,充分利用網格化管理等機制手段,同步加大對自建房安全隱患線索的收集,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正在實施改擴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設,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佈局等違法違規行為。縣級行業部門對自建房排查數據和安全隱患清單進行復核;對基層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家同步進行現場評估分類,掛牌標識警示,提出處理措施建議,明確整治內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報縣領導小組研判。

所有經營性自建房和經專家組現場評估認定為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各鎮(街道)督促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及時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鑑定,依據鑑定結論和處置意見進一步完善檔案信息並按鑑定機構處理建議立即進行分類處置,確保危房不住人、不營業。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6月20日前全覆蓋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應查盡查、應評估全評估、應鑑定全鑑定;依據排查評估鑑定結論,及時採取措施進行分類處置,做到隱患實時監控,確保重點房屋安全風險處於重點監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__年6月20日—8月15日)

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通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綜合施策,做好羣眾工作,動員引導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限時主動進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時,立即停業停用並開展整治,如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進行強制整治。對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拆除危房;對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採取加固等措施;對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自建房,採取修繕等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並鑑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採取停止營業等管控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活動。整治工作要落實責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確保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治全覆蓋,形成閉環管理。

加強執法處罰。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總要求,堅持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做到排查整改、執法查處、督促查辦貫穿全過程,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嚴格依法實施處罰。要嚴格執法監督,對違法佔有土地進行建設的,一律責令停止建設,依法處置;對違法建設且存在隱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對經營性場所存在建築安全和消防安全隱患的,責令產權人或使用人採取加固和改進措施,不能保證安全的,一律不得進行營業活動;對大型集會、慶典、比賽、展覽、展銷等人員聚集活動未經審批的,一律叫停;對導致發生事故的,一律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針對居民現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沒有其他居所的情況,可統籌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房源,作為過渡性週轉住房。針對屬於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啟動拆遷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動員居民搬離,做好房屋調查和資料保全,拆除相應房屋,消除安全隱患,並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統一做好後續安置補償工作。

(四)鞏固提升(20__年8月16日—12月31日)。

在全面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存量安全隱患全面清零,同時嚴控增量。規範自建房的管理,將3層以上、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遷安置區房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對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鑑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機制,發揮各鎮(街道)、村、社區、物業企業作用,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強化施工隊伍監管,依法打擊無資質或借用資質違法違規承攬工程的行為。嚴格按照設計標準施工,加強對勞務派遣人員、鄉村建設工匠的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富民縣農村住宅宅基地的相關管理辦法,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制定富民縣自建房規劃建設審批管理相關規定,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富民縣自建房質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於20__年10月1日前出台有關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副縣長任副組長,縣級各相關部門單位分管負責人和各鎮(街道)行政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富民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由縣政府辦副主任、縣住房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兼辦公室主任;縣應急管理局、縣教育體育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市管理局局長和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推進全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各成員單位一位副科級幹部擔任聯絡員。

各鎮(街道)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細化本地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組織好排查整治各項工作,紮實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強化部門聯動。由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三個部門牽頭,會同發改改革、科工信、教育體育、民宗、公安、民政、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文化旅遊、衞生健康、市場監管、消防等相關部門,建立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會商會辦機制,每週開展工作調度,指導各鎮(街道)開展工作。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責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責任。縣級行業部門根據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房屋建築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強化監督。具體分工詳見《富民縣自建房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及職責分工》(附件1)。

(三)強化技術保障。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縣級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專家組、技術團隊,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制定下發《雲南省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技術手冊》《雲南省房屋建築抗震鑑定技術導則》《雲南省房屋建築抗震加固導則》等配套技術文件,規範指導全縣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程參與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為排查整治提供技術指導服務。

(四)強化要素保障。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人力、財力、物力支持保障力度,組建工作專班、落實必要的經費保障。縣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認真研究,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經營許可等方面,建立健全自建房全鏈條監管體系,結合政策、措施,主導服務、優化審批、疏堵結合,提高行業管理水平。

(五)做好宣傳引導。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社會公共安全意識。積極宣傳各地在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要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及時瞭解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保障羣眾信息知情權,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建築安全科普教育,增強羣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做好信息報送。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嚴格落實信息報送制度,安排專人報送從即日起,工作進展情況實行週報制度,於每週五上午10:00前將前一週排查整治彙總情況(附件5)及整治落實工作情況報告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對信息報送不準確、不及時,特別是重大安全隱患遲報、錯報、漏報的單位部門,將進行通報批評,督促約談。

(七)強化督導、跟蹤問效。縣級領導小組建立縣級督查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對全縣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定期、不定期進行督查督辦,建立信息定期報送制度,及時通報、曝光、約談、督辦。對各鎮(街道)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過程督促指導。縣級行業部門強化督促檢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推進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給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幹部進行追責。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全縣經營性自建房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範圍和重點

排查整治範圍為全縣行政區域內的所有自建房,重點是城區、鄉鎮區經營性自建房,開展拉網式、地毯式全覆蓋排查,做到一棟不漏、一户不落。主要突出以下六種情形:

1.存在建築質量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屋;

2.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屋;

3.老舊危房;

4.“住改商”的自建房屋;

5.人流密集的建築場所;

6.擅自加層、改擴建的自建房屋。重點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老舊小區、學校、鎮區(集鎮)三層及三層以上、用作經營等人員密集、擅自改擴建、擅自加層的自建房,對建築年限長、失養失修嚴重、破壞主體承重結構的房屋,以及擅自改變用途、違規用作經營(出租)的人員聚集場所進行排查整治。

二、排查整治原則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有序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徹底消除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

(一)全面摸底。堅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開展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使用用途、安全狀況等,各鄉鎮(園區)各行業部門同步建立台帳。

(二)重點整治。重點抓好以下類型建築的排查整治: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房屋(重點為預製板房);未按規定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和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擅自裝修、改擴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以及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房屋;農村三層及以上、用作經營(包括用於出租)、人員密集、擅自改擴建的自建房和輔房安全情況。整治到位前,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同時,徹底整治全面排查發現的其他安全隱患。

(三)有序推進。重點排查與全面排查統籌推進,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對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立行立改,及時採取措施,堅決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四)綜合治理。根據排查發現安全隱患情況,結合房屋狀況、使用功能等實際,綜合採取措施進行整治。落實產權人主體責任,強化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督促產權人對房屋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三、行動步驟

(一)迅速動員部署(5月10日前)。各鄉鎮(園區)、相關單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確具體任務、工作要求和職責分工,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全面摸底排查(6月30日前)。各鄉鎮(園區)、各相關單位、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全面開展摸底排查,完成自建房排查情況統計表和自建房排查台賬,確保不落一棟、不落一户,做到應查盡查;要重點核查無資質設計施工、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房屋,以及已排查出安全隱患但未整治到位的房屋;對於初步鑑定有安全隱患的房屋,由相關單位、鄉鎮統一組織,邀請有資質的機構進一步完成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的鑑定工作;行政審批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將房屋安全鑑定報告納入經營場所開業或營業手續的前置條件,缺少房屋安全性鑑定報告的自建房經營場所,將責令停業並吊銷營業執照。

(三)狠抓隱患整治(7月30日前)。各鄉鎮、各相關單位對排查發現問題的房屋,制定整改措施,並明確完成時限,該鑑定的立即鑑定,該加固的立即加固,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停業的`堅決停業,該拆除的堅決拆除,確保D級危房不得住用,採取即知即改堅決實行勸離、騰空和封閉措施;C級危房要加固維修觀察使用,確保隱患及時消除,堅決杜絕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發生。

(四)全面抽查驗收(8月10日前)。縣級將各單位、鄉鎮(園區)經營性自建房屋排查大整治行動進行督查驗收,各相關單位、鄉鎮級建立一户一檔,嚴格整治銷號、閉環管理,對整治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進行通報,並將抽查情況列入年度考核中。

四、責任分工

1.宣傳部:書店、影劇院等;

2.商務部門:大型商場和超市、成品油經營等;

3.市場監管局:個體經營超市、便利店、餐飲店、社會經營小飯桌、藥店等;

4.衞健局:醫療機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托幼機構、美容美髮、按摩店等;

5.教育局:學校、校外教育類培訓機構、小飯桌等;

6.人社局:財務類培訓機構、人事代理和勞務派遣機構等;

7.農業農村局:農副水產品、生鮮乳和農藥、獸藥、種子、化肥等門店;

8.科工局:通訊行業的城區網點等門店;

9.文廣體旅局:公共文體場館、遊藝廳(室)、KTV、圖書館、網吧等;

10.公安局:旅館、賓館、洗浴足療、文印刻章等門店;

11.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行業門店;

12.交通局:駕校培訓、汽車修理、汽車出租、道路旅客運輸、快遞行業門店等;

13.住建局:房產中介、商品房銷售等門店;

14.民政局:養老服務機構;

15.民宗局:宗教場所;

16.城管局:液化氣行業及其他沒有行業主管部門的經營性門店;

17.各鄉鎮(園區)負責轄區內經營性自建房;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園區、各單位要全面加強對既有建築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推進,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管三必須”要求,各部門主要領導、鄉鎮長為第一責任人,各村負責人為直接整治責任人,要確保排查到位、安全隱患整治到位。

(二)落實責任分工。實施既有建築安全網格化管理,各鄉鎮園區承擔屬地責任,建設部門承擔監管責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擔主體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住建局、自然資源、公安、消防、應急、市場監督、城管、農業農村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既有建築安全管理相關工作;教育、衞生健康、文化和旅遊、民政、民宗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督促學校、醫療衞生機構、文體場館賓館、飯店、集貿市場、養老機構、宗教活動場所等公共建築的安全使用責任人開展房屋安全檢查和維護,消除使用安全隱患。

(三)強化問題整改。充分認識既有建築安全的重要性,進一步強化問題意識、風險意識、憂患意識,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隱患,第一時間責令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時無法徹底整改的,嚴格落實防控措施,跟蹤督促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到位,確保萬無一失。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5

學校本着對學生、對家長、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按照開發區教育工作辦公室要求,認真對市市教育局、衞生局文件的要求,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進行了詳細的檢查,現將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彙報如下:

一、成立領導機構,強化責任意識

為了加強對學生集體用餐、食品衞生的安全,確保師生身體健康,進一步加強管理意識、提高管理水平、明確管理責任。學校成立了食品衞生安全領導小組:校長為組長,老師專管,實行分工負責,層層落實。領導小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學校食堂食品衞生安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自查情況

在學校食堂用餐的:現有學生300餘人,教職工50餘人。學校本着勤儉節約,讓利學生的原則,做好食堂銷售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做為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並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一)、衞生制度:

a、食品衞生:

1、應採購新鮮、衞生、無污染的菜肉米麪等食品,不得采購和銷售腐敗、變質、過期食品以及不符合衞生標準的食品。

2、食品的防蠅、防鼠、防塵、防腐設施應正常使用。

3、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切生、熟食品的刀具及砧板分開使用。

4、加工前,菜必須洗淨,食物要煮熟,保證飯菜衞生、安全。

5、盛放食品的餐具洗淨,定期消毒,銷售熟食品必須使用食品夾,不得隨意用手取食。

b、個人衞生:

1、食堂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進行體檢,符合要求者才能上崗。

2、要講究個人衞生,工作時穿戴好清潔工作衣帽,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髮,勤洗、勤換工作衣帽。

c、環境衞生:

1、餐廳、廚房等室內外環境按包乾範圍必須每天打掃,保持清潔衞生,每週要大掃除,做到室內“六面光”,地面乾淨,牆壁、門窗、天花板無污痕、無塗畫、無灰塵、無蜘蛛網,室外無污物,水溝通暢,無臭味,無衞生死角。

2、鍋灶、水池、炊具、台板、砧板、食品櫥、冰櫃等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

3、食堂周圍水槽、水溝、剩飯菜池(桶)要經常清洗、清掃。

4、餐桌椅用後要擦乾淨。餐具和盛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洗淨、消毒。

5、食品及原料的貯存應符合衞生、安全、整潔的要求。

6、發現採購、銷售病、死、變質肉類(包括母豬肉)米麪等食品,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司務長負主要責任責任。

7、採購的食品應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大宗食品必須提供該食品的有效證照及發票。

8、事務長應加強市場行情的調查瞭解,儘量多想辦法,採購價廉物美的物品,儘量降低成本,減少支出。每餐儘可能多的,製作多個品種,力求每個學生都能吃到可口的飯菜。

9、對剩飯剩菜,嚴格按要求進行處理。

(二)、就餐制度

1、嚴格按學校規定的就餐時間準時開飯,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或推遲開飯時間。

2、要禮貌待人,不得使用粗暴語言。

3、開飯時及時檢查飯菜數量,及時補充,確保足額供應。

(三)、食品驗收制度

1、凡採購入食堂的食物,必須經驗收後方可使用。要驗質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質是否完好,有無污染變質,是否有齊全的生產廠家、商標、生產日期等標誌,是否過保質期,有無產品合格證等;驗數量。能稱重量的,必須過稱,以件計的,是否符合數量標準。

2、驗收合格後,由驗收人員在購貨發票上簽名,不合格的,及時向採購人員反饋,採購員必須與供貨商聯繫退貨,嚴禁不合格食物進入食堂。

3、未經驗收的食物嚴禁進入食堂,在驗收過程中,驗收人員必須嚴格認真。

4、食堂工作人員要根據季節變化和當地實際,努力提高操作水平,力求做到菜餚多樣化,配餐科學化。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製定價格,食堂不得擅自提價。

(四)、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業觀念,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門窗無人時要上鎖。食堂晚上實行值班制。

2、食堂操作場所和貯存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不準在廚房賣小食及點心。學校教職工及學生未經工作人員允許,不得進入食堂,更不準進入操作間、原料間。

3、發現從業人員有可疑傳染病者應立即向學校彙報採取相關措施。

5、保管員應及時做好食堂實物帳,如實填寫入庫單。物資出庫時保管員應填寫好出庫單,並要求領取人簽名。保管好食堂物資(含餐具、廚具、各種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6、上班時要全面檢查水、電、煤氣、爐具、消毒櫃、冰箱等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防發生安全事故。下班要關好水、電閘、油氣總閥門及門、窗等,做好防範工作。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6

x年元旦、春節(以下簡稱"雙節")即將來臨,為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加強“兩節”期間食品安全監管,確保××區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保證全區人民過上一個祥和、歡樂、放心的節日。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現就x年元旦春節期間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專項整治時間

根據市局安排,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月xx日開展為期兩個半月的"雙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二、專項整治目標

x年的"雙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後的第一個元旦和春節,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雙節期間食品消費集中、消費量大,監管任務特別艱鉅。我們要結合轄區實際,採取企業自查、監管部門檢查、跟蹤督導和明查暗訪等形式,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認真履行職責,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狠抓食品安全法的落實,把各項監管措施落到實處。保障節日流通環節食品消費安全,切實為廣大人民羣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費環境。

三、全力開展食品專項整治,切實保障“雙節”消費安全

(一)強化重點食品品種監管。繼續加強與人民羣眾節日生活密切相關且消費量大的乳製品、生鮮肉、肉製品、水產品、蔬菜、小麥粉、散裝食用油、兒童食品、酒類、糖果、糕點和小食品等重點品種與飲料、水果、調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節令食品品種的監管力度,增大質量抽查監測的覆蓋面,加強快速檢測,從重從快,依法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違法行為,全面加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管。

(二)強化重點區域監管。農村及城鄉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鄉鎮村莊的食雜店等重點區域是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內容,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圍繞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隱患和問題,針對小規模、大羣體性質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銷售集中區域、農村及城鄉結合部各類食品及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和年貨市場等"兩節"期間食品主要消費場所,實行駐場制,突出流通環節源頭監管,加強日常監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發現的各類食品安全隱患。

(三)強化重點經營者監管。繼續督促食品銷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經營,加強對大型商場、超市、食品批發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監管;加強對隱患較多,容易出問題的小食雜店、小食品攤點的監管,大力督促食品銷售者嚴格履行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全面落實索證索票、進(銷)貨台賬、問題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覺維護食品質量安全,維護消費的合法權益。繼續按照省局確定的"以點帶面、逐批鞏固、循環推進、全面落實"的思路,採取教育與處罰並重的方法,根據不同食品銷售者的具體情況和特點,合理分類,科學設置巡查週期,適度增加檢查頻次,大力開展食品銷售者建立落實自律經營制度執法檢查。對拒不建立相關制度的,依法責令其停止銷售,直至依法吊銷許可證;對落實不到位的,加強督促指導和規範。使落實自律制度成為所有食品銷售者堅持經常的自覺行為,逐步實現建立落實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規範、由部分落實到全面鞏固的目標。

(四)繼續加大監測力度,打擊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的通知》和區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檢計劃,列出"雙節"整治期間抽檢任務,組織開展抽檢工作。一旦發現銷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五)繼續加大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整治力度。要認真貫徹衞生部、工商總局等九部門《關於開展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和總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發的實施方案,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依法嚴厲查處流通環節經營者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以及違法銷售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切實依法保護人民羣眾身體健康,促進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行業健康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節日市場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區局成立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的元旦春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監管執法科負責牽頭,按照職責分工,齊抓共管。認真分析研究本區域節日市場監管的工作形勢,全面梳理排查影響市場安全穩定的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逐一研究對策,認真做好應對各種情況的工作準備。

(二)密切協作配合。在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協作機制,互通信息,共享資源,加強案件協查和聯合執法,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時加強機關內部的協作配合,分工負責,建立協作和協調機制。

(三)加強督導檢查和宣傳工作。雙節食品專項整治期間,區局將組織聯合督查組進行督導檢查。"兩節"期間,要採取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水產品、食用油、兒童食品、糖果質量等食品安全宣傳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鼓勵人民羣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的監督,協助工商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四)充分發揮和一會兩站作用。充分發揮申訴舉報和“一會兩站”作用,及時解答、受理、分流和督辦“兩節”期間消費者的諮詢、申訴和舉報,切實做到“有訴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申訴舉報數據分析,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積極採取控制措施,堅決消除隱患,確保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

(五)做好應急事故處置工作。"兩節"期間要認真執行應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節日值班,搞好工作銜接,保證每天小時通訊聯絡暢通。做好應急工作準備,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性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果斷處置。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管委會和上級部門報告,確保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絕不允許瞞報、漏報、遲報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誤事故處理。

(六)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加強信息反饋,由監管執法科及時報告工作情況,xx月xx日前向市局上報本單位工作落實情況。自xx月xx日開始,每週五中午十二時前,要將本週雙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情況上報市局,每月x日前上報一次《“兩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統計表》,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上報。整治工作結束後,於x年x月x日前將書面總結和電子文檔一併報市局消保科文件夾。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7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xx學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神,進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保障學生健康成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上級會議精神,抓住火災關鍵環節,加大消防安全檢查力度,落實以防火安全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措施,轉變作風,紮實工作,加強消防基礎建設,加大整改火災隱患力度,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決依法消除各類火災隱患,為今後一個時期我校的穩定和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組長: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目標

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責任,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採取有效措施,繼續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以預防和遏制羣死羣傷惡性火災為中心,對我校學生宿舍、教學樓、實驗樓等教學設施採取有效措施,鞏固和擴大專項治理成果,不斷加大對消防安全的資金投入,徹底整改學校重大火災隱患,實行羣防羣治。有效改善我校的防火安全條件,保持全校消防形勢的持續穩定。

四、工作安排

我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傳達、部署階段。認真傳達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精神,從實際出發,研究制定具體的'操作性強的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周密部署,成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任務及責任,精心組織實施。

第二階段:為落實檢查階段。要根據實際,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組織開展好防火安全檢查,集中進行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每半個月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檢自查,確保消防安全。學校將組織相關單位對消防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第三階段:總結報告階段。做好總結工作,查找工作經驗和不足,及時報告學校。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按照學校統一部署和消防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迅速行動,紮紮實實地開展工作。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的專項整治,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制定消防保衞工作方案,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內部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災隱患。特別是存在重大火災隱患較多的地方要認真研究消防工作,提出切實有效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實。

(二)有針對性地廣泛深入地開展消防安全活動,對遺留的問題進行集中研究,徹底整治火災隱患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直到達到治理要求。

(1)各班要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要把檢查工作的重點放在各個寢室,並開展的防火檢查、巡查。做到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檢查工作要全面、深入、細緻、不留死角,確保消防安全。

(2)大力開展秋季消防宣傳工作。各班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傳活動融入到本班的具體工作中去,積極組織開展消防主題班會、演講、徵文等活動,增強法律意識,樹立防範觀念,達到人人關心防火,人人重視防火的輿論環境,全面提高我校廣大教職員工和青少年學生消防安全素質。

(3)要結合消防工作和個體情況,制訂滅火預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熟悉和演練,做到不打無準備之仗。隨時做到人員在崗,器材到位有效,做到堅決、快速、準確地消滅火災事故。

(4)嚴格報告制度,做好消防工作總結。各班要嚴格制度,加強信息反饋工作。在本期期間各班要分別分四次向學校報告各階段的工作情況。

20xx年10月23日

登封中專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登封中專20xx年10月23日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8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關於在全市開展房屋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塔公鎮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查邊改、疏堵結合、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則

(一)屬地負責,部門指導。各村是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鎮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導、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點,先標先治。區分輕重緩急,重點排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確房屋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實現閉環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組、組不漏户、户不漏房的`要求,對轄區內農村房屋安全情況進行拉網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區、死角,建立“一房一檔”,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乾淨徹底地消除隱患。

(四)完善機制,長效管理。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暴露的短板,有針對性地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補齊工作短板,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從根本、長遠上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實現標本兼治。

三、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全面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立即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對本村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有關信息錄入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點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組織對用作餐飲飯店、民宿、批發零售、休閒娛樂、學校、養老、醫療、倉儲等經營性(含生產性、公益性)的農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做出初步判斷。

2.全面排查。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結合實際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做出初步判斷。

(二)重點整治。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1.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根據重點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內容、工作措施、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房屋安全性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由村兩委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治工作。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對經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經營的,由產權人(使用人)自主聘請專業人員或機構在限期內進行整治方案設計並整治。

4.實行銷號管理。鎮、村兩級要建立重點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一户、驗收一户、銷户一户。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計劃。全面整治要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村要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是第一責任人,要狠抓落實,確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村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並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上報排查整治結果,報告需由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簽字,落實“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要求。鎮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監管指導、協調配合,特別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規劃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填報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三)強化應急保障。制定鎮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村要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第一時間有效處置各類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對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實、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導致嚴重後果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各村的督促指導,強化工作調度和現場督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村幹部嚴肅問責。堅持每月調度各村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組織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實地督導。

(五)強化宣傳發動。要利用多種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積極迴應社會關切,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羣眾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識,提高支持參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強化標本兼治。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對排查整治中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監控預警機制。加強農村房屋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9

認真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全面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安全穩定形勢持續向好,根據關於在全市開展房屋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鎮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查邊改、疏堵結合、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則

(一)屬地負責,部門指導。各村是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鎮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導、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點,先查先治。區分輕重緩急,重點排查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確房屋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實現閉環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組、組不漏户、户不漏房的要求,對轄區內農村房屋安全情況進行拉網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區、死角,建立“一房一檔”,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乾淨徹底地消除隱患。

(四)完善機制,長效管理。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暴露的短板,有針對性地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補齊工作短板,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從根本、長遠上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實現標本兼治。

三、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全面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立即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對本村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區分居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有關信息錄入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點排查。對用作餐飲飯店、民宿、批發零售、休閒娛樂、學校、養老、醫療、倉儲等經營性(含生產性、公益性)的居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

2.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結合實際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力爭20__年6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整治。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__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1.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根據重點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內容、工作措施、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房屋安全性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由村兩委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治工作。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對經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居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經營的,由產權人(使用人)自主聘請專業人員或機構在限期內進行整治方案設計並整治。

4.實行銷號管理。鎮、村二級要建立重點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一户、驗收一户、銷户一户。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居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計劃。全面整治要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村要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是第一責任人,要狠抓落實,確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村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並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上報排查整治結果,報告需由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簽字,落實“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要求。重點整治台賬於20__年6月底前報送鎮規劃辦。鎮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監管指導、協調配合,特別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規劃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填報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三)強化應急保障。制定鎮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村要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第一時間有效處置各類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對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實、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導致嚴重後果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各村的督促指導,強化工作調度和現場督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村幹部嚴肅問責。從20__年3月起,堅持每月調度各村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組織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實地督導。

(五)強化宣傳發動。要利用多種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積極迴應社會關切,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羣眾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識,提高支持參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強化標本兼治。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對排查整治中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監控預警機制。加強農村房屋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食品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事關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進一步強化我區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工作,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貫徹宣傳《食品安全法》為契機,結合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整治,進一步明確分工、落實責任。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繼續嚴厲打擊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自律意識,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和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從而減少和控制集體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有效保障人民羣眾的飲食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環節:農(水)產品殘留檢測;畜禽屠宰;食品流通銷售、餐飲消費環節。

(二)重點區域:城鄉結合部。

(三)重點場所:食品加工小作坊;農(水)產品批發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學校集體食堂;餐飲店等。

(四)重點品種:食用油、肉食品、蔬菜、乳製品、豆製品、水產品、熟食滷味製品(涼拌菜)、酒類等高風險食品。

三、工作任務

(一)農(水)產品環節整治(由社區辦、獸醫站牽頭)

開展打擊違法使用甲胺磷等5種禁用高毒農藥的專項整治行動;查處在飼料原料、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和非法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過期獸藥產品的行為;加大對蔬菜農藥殘留、豬肉產品藥物殘留的監督檢查力度;查處在畜禽、水產養殖中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確保蔬菜農藥殘留檢測合格率穩定在97%以上,生豬“瘦肉精”殘留檢測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水產品違禁藥物檢測合格率達100%。

(二)生產加工環節整治(由經貿辦牽頭)

開展打擊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頓食品加工小作坊,年內關停一批達不到規定要求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嚴格執行質量問題追溯制度、贋品召回制度和市場退出制度;繼續推進食品集中生產加工場的建設;對獲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簽訂承諾書的食品生產小作坊檢查覆蓋率達100%;要求獲證食品生產企業100%實行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備案制度。

(三)流通環節整治(由工商分局牽頭)

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制度,清查食品經營主體的資質,確保100%持照經營;加大對集貿市場、超市經營食品行為的檢查力度,查處超範圍經營食品和製售假冒偽劣、過期變質等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繼續推廣應用“信譽通”食品備案信息系統,督促食品經營者嚴格執行進貨索證索票和建立購銷台賬制度,實現食品批發(含配送)單位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和進貨記錄制度,食品零售經營户90%以上能夠保留可追溯的進貨票據;年內基本完成在大型超市(商場)、食品批發部、食雜店安裝並運行“信譽通”的任務。

(四)餐飲消費環節整治(由教育辦、防疫組牽頭)

重點整頓企業、學校集體食堂和餐飲店,督促其落實原料採購索證索票、台賬記錄等制度;嚴厲查處採購、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及其產品、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加大對熟食滷味、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的監督抽檢力度,對超市(商場)、農貿市場的熟食攤檔進行監督抽檢。全面落實食品衞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量化分級率達95%以上,對餐飲單位衞生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實現100%的集體食堂和85%的餐飲單位落實原料採購索證索票和台賬記錄制度。

(五)畜禽屠宰環節和酒類整治(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心牽頭負責)

健全肉品安全信息化監管系統建設,實現對供莞生豬的全面、動態監管;加強和規範畜禽定點屠宰場的監管,確保出場畜禽肉品100%經檢驗、檢疫合格,嚴防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產品流入市場;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製售病害肉和注水肉的違法行為,確保市場上所銷售的豬肉均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全面推進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強化酒類商品經營購銷台帳的監督檢查,年內全市酒類批發環節、零售環節隨附單使用率應分別達到100%和90%以上。

(六)進出口環節整治(由外經辦牽頭)

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獲得衞生註冊登記資格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打擊食品非法進出口和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全區出口食品企業及原料基地100%建立質量保障體系,出口食品企業使用的原料100%來自備案基地,對使用添加劑進行備案或註冊;出口食品企業的有效資格率達100%。

(七)加大對無證照食品企業的.整治(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分局牽頭負責)

以“整治和規範相結合”為原則,一是嚴厲打擊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無食品衞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和餐飲服務等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有效遏制無證照生產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二是疏堵結合,引導和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流動攤販進行集中加工、經營,確保製售的食品衞生安全。

四、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5月)

各牽頭部門結合本部門職能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提出整治工作目標和明確責任分工,並於6月15日前,將工作方案報區食安辦備案。聯繫人:何學堯、黎惠芬,聯繫電話:

(二)實施階段(20xx年6月~12月)

各牽頭部門採取各項有效措施,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三)總結階段(20xx年1月)

將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考核內容。年終由市食安委組織檢查組,對各部門開展工作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部門要將食品安全綜合整治納入年度重點工作,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意識,周密部署、統籌調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區辦事處對本轄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統一指揮和協調好各相關部門監管工作,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分段監管”的原則,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實現無縫監管,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依法行政、加強執法。各部門要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一是規範執法行為,着力糾正執法監管中的不作為、不到位和亂作為。二是嚴格依法監督,加強各監管環節執法銜接,聯合開展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食品安全違法案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同時,各監管部門要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及時調查處理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做到舉報一起,查處一起,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完善管理、加強檢測。各部門要保障檢測經費、設備的投入,保證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要有針對性地加大對重點品種(特別是高風險食品)的抽驗力度,加大檢驗檢測頻次和覆蓋面,增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可預見性和主動性,同時要合理配置檢驗檢測資源,推進資源和信息共享,逐步實現檢驗檢測結果互認。

(四)加強檢查、保障信息。各部門要根據整治工作任務和進度,適時開展督促檢查,及時總結、推廣整治工作紮實、效果顯著的單位的經驗和做法,以推動全市綜合整治工作的開展。要加強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整治情況的信息收集、報送工作,做至日常整治工作信息隨時報送,每季度末月15日前報季度工作小結,12月底前報全年工作總結。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1

一、工作目標

在前期開展自建房等既有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礎上,迅速對全街道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開展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隱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違法違規行為即查即糾、嚴查嚴處,在“百日”之內取得明顯成效,堅決防範各類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工作重點

以當前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特別是3層及以上、人員10人及以上、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為重點,全面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重點聚焦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城鎮集貿、專業市場周邊、學校周邊、醫院周邊、景區周邊等人員密集、經營性自建房數量多、隱患大的`區域。

三、進度安排

按照“邊排查、邊整治,分類分步推進”的原則,迅速全面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房屋建築是否存在改變使用性質、牆體開裂、外觀變形、建築沉降、改變結構、擅自加層、違規搭建、違規改擴建等隱患情況及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對不滿足、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立即採取果斷措施,進行停業、停用,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實行一户一棟一策,突出重點、先急後緩、先大後小推進排查整治,於20xx年9月底前消除經營性自建房重大風險隱患,堅決遏止重特大事故發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立即行動。各村(社區)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進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到集中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的重要意義,認真謀劃,立即安排部署,迅速行動起來,確保在100天內完成所屬轄區、所屬行業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風險排查整治。

(二)壓實責任,全面整治。各村(社區)要切實履行屬地排查整治主體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加強工作統籌,快速形成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各村(社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為主誰負責、誰靠近誰負責”的原則,各負其責、履職盡責,積極聯動形成合力,對全街道經營性自建房開展拉網式、起底式排查,確保不漏一區一街、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底數台賬,落實整治銷號閉環管理,全面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整治。

(三)整合力量,穩步推進。各村(社區)要統籌組織好村(社區)力量,動員轄區內鄉村建設工匠和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參與,按照《貴州省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試行)》標準規範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熟練掌握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信息系統及功能操作,快速將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信息數據錄入、上傳;同時,相關部門要強化統籌專業技術力量,加強對所屬行業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導,全街道上下形成合力,穩步推進我街道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四)強化督導,確保成效。根據省、州、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將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納入督查範圍,對各村(社區)相關部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對工作滯緩、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較多的約談相關負責人,對失職失責,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嚴肅問責。

(五)加大統籌,強化調度。為加大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的工作統籌調度。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2

根據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廣東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廣東省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州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區方案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訓,紮實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邊排查邊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壓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第一責任以及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依法依規徹查、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立查立改,防範化解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依法依規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增量,確保違法建設零增長,穩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排查範圍。各村(居)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重點圍繞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以及學校、醫院、集貿市場、工業園區、培訓機構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重點排查五類房屋:

(1)3層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

(2)用於教育培訓、醫療、養老、托幼等公共服務性房屋;

(3)用於休閒娛樂、飯店、旅館、商超、民宿、公寓、羣租房等經營性的房屋;

(4)違規改為經營用途及改擴建的房屋;

(5)磚木結構和磚混結構的房屋。

2.排查內容。重點排查以下情況:

(1)建築結構安全性。排查自建房地基基礎是否不均勻沉降;承重構件(樑、板、柱、承重牆)是否存在明顯開裂、變形;是否擅自改擴建(含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建築結構、加層、增設夾層等)情況。

(2)經營安全性。排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將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用作生產經營或提供給公共活動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業經營許可有關場地、場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鎮燃氣安全、消防安全有關規定,特別是用於餐飲經營的場所是否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

(3)建設合法合規性。排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存在違法佔地建設、未取得規劃許可或未按規劃許可進行建設等違法違規行為。

3.排查方式。採用分級排查方式,組織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各村(居)核查、區級抽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

(1)個人自查。由各村(居)組織村居“兩委”發動轄區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按要求進行自查,自建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履行第一責任和使用安全的責任,認真自查房屋結構和改擴建等情況,按要求填報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查排查表(見附件)並上報村居“兩委”,發現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消除。

(2)村(社區)審核。村居“兩委”對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況進行100%審核,建立台賬上報雁洋鎮規劃建設辦公室。

(3)鎮級複核。充分利用房屋建築承災體調查工作成果,對村居“兩委”提交的台賬逐一複核,對房屋建築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初步判定,並將排查數據錄入承災體調查系統(自建房安全排查),對存有建築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專門建立清單,實施動態管控。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工作。

(二)整治消除隱患

在自建房屋後續整治工作中,要堅持依法依規,實施分類整治,不搞“一刀切”,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切實消除建築安全隱患。

1.重大安全隱患:出現明顯結構性裂縫、牆體傾斜變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風險或跡象,經專業機構鑑定為D級危房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使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做好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經專業檢測機構鑑定不能通過技術手段消除安全隱患的,要依法依規進行拆除。

2.較大安全隱患:對存在違法違規擅自加建、擴建的自建房,要及時清退人員,並由綜合執法隊依法予以拆除加建、擴建部分。對擅自改變承重結構、改變使用功能、超設計增加荷載造成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要及時清退人員;經房屋安全結構鑑定可以採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隱患的,由專業機構出具加固方案,依法依規進行加固,消除隱患;無法通過加固來消除隱患的,我鎮結合實際,分類研究,依法妥善處理。

3.一般安全隱患:涉及水電、燃氣、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以及裝飾裝修存在缺陷但不影響使用,且可以立即整治到位的自建房,要立行立改,及時更換、增設相應設施設備。

(三)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我鎮將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凡發現違法違規新建、改建、擴建的,要立即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確保違法建築零增量。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居“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以及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

(1)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深刻汲取近年來房屋倒塌事故教訓,特別是對擅自改擴建違法建設行為以及違法建築要從嚴整治查處。加強部門聯動,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許可即開展違法建設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嚴打鑑定違法行為。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指導行業協會組織專業檢測機構、從業人員開展自查自糾,推動行業自律。開展房屋鑑定機構抽查和延伸檢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偽造檢驗檢測證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實評估鑑定報告的,迅速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建立羣眾舉報機制。暢通羣眾監督和舉報渠道,鼓勵、發動羣眾舉報投訴違法建設和重大建築安全隱患問題,以及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虛假報告行為。

4.建立長效機制

(1)積極推動建章立制。加強自建房(含農村建房以及城鎮限額以下房屋)監管,建立健全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2)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鎮(街)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規劃建設辦、綜合行政執法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

(3)推行房屋全生命週期管理。積極建立政府監管責任和社會主體責任權責明晰的制度體系,落實房屋用地、規劃、設計、建設、經營、拆除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實現全過程全鏈條管理。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安全體檢、房屋質量安全保險等制度,通過市場化手段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4)研究出台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結合土地管理、城鄉規劃等法律法規要求,按照公共配套類、產業類、住宅類等類型,出台存量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

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內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網格化管理或用好現有網格化管理機制,組織村居“兩委”開展全覆蓋排查整治,確保一棟不漏、一户不落。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6月至8月對全區自建房開展全面摸排,準確摸清底數,建立清單台賬。其中7月底完成對經營性自建房屋全面摸排,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登記造冊,做到立行立改、邊查邊改、跟蹤落實、整治到位。

(二)整治落實階段。在立行立改的基礎上,對仍存在建築安全隱患的房屋開展集中整治,以各村(居)為主,壓緊壓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的主體責任,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落實整治主體責任和整治措施,確保對賬銷號、完成整治任務。對短期無法完成整治的,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管控安全風險。各村(居)於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自建房整治工作,其中9月底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鞏固提升階段。各村(居)及相關單位要健全自建房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政策供給,健全管理機構,加強隊伍建設,持續推進安全隱患房屋排查整治。對重大安全隱患問題,要加強動態跟蹤,實施閉環管理。至20xx年底,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雁洋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李新泉鎮長擔任組長,古志文副書記、楊青常務副鎮長、王良誠副鎮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鎮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各村支部書記、主任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雁洋鎮規劃建設辦,統籌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各項工作。各村(居)要結合地方實際,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資金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

(三)強化按章履職。各村(居)、相關部門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防治結合、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的原則主動履職。

(四)加強支撐保障。一是人財物保障。認真研究解決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必要的人財物保障問題,第三方鑑定評估、宣傳等各項工作經費保障。二是專業技術保障。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企業,以及行業協會專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信息共享,推動“房地一體”、房屋建築承災體調查等數據成果開放共享。三是培訓指導保障。抓好各村(居)排查人員、村居“兩委”幹部及村民、居民排查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提高基層排查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強化督促指導。鎮級領導小組將對各村(居)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聯合督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應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應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鎮村幹部,應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指導督促,推動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範圍。

(六)做好宣傳引導。廣泛進行宣傳教育,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主動落實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充分調動村居“兩委”、黨員、公職人員等關鍵少數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帶動羣眾自查、自報、自我排險。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讓廣大羣眾更加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3

進入春天,高温大風天氣增加,林區內乾燥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鎮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形勢非常嚴峻。各村、各部門應高度重視,正確認識當前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加強對兩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為了切實把握工作的研究制定了本實施方案。

一、加強領導,加強措施,落實責任,落實兩防嚴格管理期限保險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首先,我們必須加強領導。成立以鎮主要領導為領導、其他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為成員的兩防工作領導班子,嚴格執行主要領導班子制度,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及時組織人員進村調查和消除火災危險,抓住兩防嚴格管理期間各項工作的執行。

二要落實包保責任制,明確責任。建立主要領導包總,管理領導包村、鎮幹部(縣直部門合作部門幹部)包組,建立村幹部包户層負責制。全鎮分為8個責任片區,鎮幹部41人組成8個宣傳巡邏組,保證山頂、林地、50户以上自然村寨、社會成員實行保險責任制。

二、大力做好宣傳工作。通過懸掛標語、宣傳車流動宣傳、發行宣傳資料、學校教育、廣播宣傳等形式,大力宣傳以森林防火條例為中心的法律法規,特別是加強對老人、孩子、智力障礙者及其監護人的宣傳教育,教育大眾的風俗。

三、做好檢查和村寨、山林巡查。進入林區的交通要道口設置檢查卡,嚴格防止火源進入山區。進村入户和上山開展火災危險安全巡邏,及時發現危險,立即排除村寨內柴草亂堆,立即停止野外火災看煙就查,看火就滅。

四、做好緊急準備。一是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城鎮建立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應急隊伍,嚴格管理期間實施24小時待命制度,保障通信順利,保證緊急情況隨訪,同時各村建立民兵應急隊伍,實現一村一隊、一村一隊訓練、登記冊、不出席,人人使用滅火器二是充分調動各類救火資源,做好應急準備。

五切立加大執注力莊八安林業部門應加大執注力度迅速調查森林火災事件,依法嚴懲加害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機制。建立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管理的長期防範機制,包括鄉規民約、村規民約、鳴鑼喊寨制度等,實行家庭聯合防衞、初組聯合防衞、寨聯合防衞,形成綜合治理、綜合管理、綜合防範的工作結構。二要普遍建立村級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管理組織,每天監督村民安全用火、安全用電、大人和孩子玩火、低行為能力者用火情況等情況,實行早期注意晚期檢查和白天有人看護晚上巡邏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災救援聯防聯勤機制。與周邊鄉鎮建立森林防火

聯防機制,實現信息交流,發生森林火災時,應立即向對方報告火災信息,協助搞好森林火災救援工作。

八、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一是建立鎮監察組,加強鎮內兩防工作監察,監察工作中發現麻痺鬆懈,工作不能執行,忽職守,不能工作,工作不真實,離職或失職的人,該停職的停職,該停職的停職,該停職的停職,該移動司法機關的必須堅決移動。

二是對工作不力,發生森林火災的責任區域,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是講政治,講紀律。領導幹部應帶頭到達工作崗位,對離開工作崗位失控、火災頻發的,追究領導責任。

四是加強信息的提交。實行信息零報告制度,各村工作組明確信息提交人員,每天14點前向鎮森防衞辦公室報告,鎮森林防火辦公室每天15點前向縣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信息。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4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xx〕1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明電〔20xx〕13號)《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惠州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辦函〔20xx〕61號)和《博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博羅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博府辦函〔20xx〕7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壓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排查誰負責、誰鑑定誰負責、誰整治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自建房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

二、工作目標

在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查漏補缺,按照重點核查、分類處置、全面整改的原則,有序推進全縣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建築,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第一階段:20xx年7月底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核查工作,基本完成重點區域和重點場所經核查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的評估鑑定工作。

第二階段:20xx年9月底前,完成重點區域、重點場所經核查、評估鑑定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的整治工作,基本完成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工作。同時全面開展全鎮自建房核查以及查漏補缺排查工作。

第三階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的核查工作。

第四階段: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經核查、評估鑑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的整治工作。

三、工作安排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縣政府統籌組織下,負責做好本鎮行政區域內整治工作,並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資金保障等工作,組織村委(居委會)等基層力量,以問題為導向,按照拉網式、全覆蓋的要求,做好核查整治各項工作。

(一)核查重點

1.重點核查地域:對本鎮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核查,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核查城鄉接合部、拆遷安置區,工業園區以及學校、醫院、批發市場等周邊區域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2.重點核查場所:

(1)3層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

(2)用於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型和飯店、旅館、商超等經營性的房屋;

(3)違規改為經營用途及改擴建的房屋;

(4)疑似使用海砂建造的房屋;

(5)磚木結構和磚混結構的房屋。

(二)查漏補缺

與前期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範圍無縫對接,實現城鄉全覆蓋、無死角、無盲區,確保“不漏一房一户”

(三)核查內容

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核查以下三個方面:

1.結構安全性。核查房屋是否存在加層、開挖地下空間、搭建格子房等改擴建情況;是否存在違法建設情況;有無專業設計及專業施工資料;是否處於危險狀態;是否存在以及裝修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的情況;是否存在建築結構變形損傷等。

2.經營安全性。核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將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用作生產經營或提供給公共活動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業經營許可有關場地、場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鎮燃氣安全、消防安全有關規定,特別是用於餐飲經營的場所是否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

3.建設合法合規性。核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存在違法佔地建設、未取得規劃許可或未按規劃許可內容進行建設、未取得施工許可擅自施工、未經竣工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隱患分類:自建房建築隱患分為“一般”“較大”“嚴重”安全隱患。

1.一般安全隱患,即涉及水電、燃氣、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以及裝飾裝修存在缺陷但不影響使用安全,且可以立即整改到位的。

2.較大安全隱患,即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的;違法違規加層、改擴建、開挖地下室、搭建格子房的;擅自改變承重結構的;超設計增加荷載的;無專業設計、施工技術資料等存在隱性使用風險的。

3.重大安全隱患,即建構築物出現明顯結構性裂縫、牆體傾斜變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風險或跡象等房屋結構受損情況;經專業檢測機構鑑定為D級危房的。

(五)排查方式

1.組織核查。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規定,切實扛起屬地及本行業自建房安全監管責任,對轄區的自建房進行全面現場核實。一是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自報。督促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履行第一責任和使用安全責任,全面自查房屋結構和改擴建等情況,及時報村居“兩委”。二是村和社區“兩委”審核。村和社區“兩委”對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況進行100%核查,建立台賬並上報屬地鎮。三是鎮複核。鎮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充分利用前期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城鎮房屋建築安全風險排查整治行動、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承災體普查的成果,委託具備資質的專業機構,針對村(社區)“兩委”提交的台賬逐一現場複核,全面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核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公示了我市第一批10家鑑定機構供各地方參考,各村可結合實際情況,主動開展工作。

2.填報核查信息。鎮政府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及委託的專業機構組織開展自建房實地核查,根據核查信息按要求填寫《博羅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採集表》,並將核查數據錄入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和市政設施調查系統。參與核查的工作人員、村和社區“兩委”審核人員、填報信息的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需對填報信息進行核對確認,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3.建立台賬。對核查發現的問題,統一填寫《博羅縣自建房安全整治情況彙總表》和《博羅縣排查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整改工作台賬》,做到一房(户)一檔、一房(户)一責任人、一患一方案,確保“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六)質檢抽查。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承災體調查數據質檢的基礎上,及時組織專家力量加大自建房核查情況的監督抽查力度。以村(社區)為單元,按不低於經營性自建房總數5%、不低於非經營性自建房總數2.5%的比例進行抽查。抽查總量中有10%房屋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必須重新開展核查。

(七)安全性評估或鑑定。經核查存在較大以上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原則上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委託專業鑑定機構進行結構安全性鑑定;亦可統一委託專業鑑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鑑定,同時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根據鑑定機構的處理建議,落實修繕、加固、拆除、重建等相關整改措施。在安全隱患未消除前,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動態跟蹤監管,並視情況相應採取停工停業、撤離人員、圍蔽警戒等措施,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八)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

1.對於“一般”隱患。限期落實整改,更換、增設相應設施設備,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對於“較大”隱患。一是對違法建設的自建房,由鎮政府會同有關執法部門組織依法查處。二是對可補辦手續的`自建房,經房屋安全結構鑑定後,滿足或經整改後滿足規範和安全使用要求的,依法依規補辦相關手續。三是對經營性自建房,在完成整改滿足規範和安全使用要求之前,要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整改完成後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整改後仍不能滿足經營安全需求的,應及時清退商户,對房屋依法予以處置。

3.對於“嚴重”隱患。對存在嚴重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自建房,應督促其立即停止使用、轉移人員、做好警戒,採取有效的解危措施排除安全隱患。經專業檢測機構鑑定不能通過技術手段消除安全隱患的,及時依法依規予以拆除。

4.對於地質災害隱患。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要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九)銷號管理。根據梳理彙總整治情況,按“一房(户)一檔”的形式,對核查存在安全隱患問題的自建房實行銷號管理。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核查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建築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下發《安全隱患整治告知書》,督促其委託或由政府委託專業鑑定機構進行結構安全性鑑定,並按照專業機構的處理意見,及時採取有效的措施,落實安全隱患閉環整改;對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拒不按照處理建議修繕治理,或存在阻礙行為的,由鎮政府會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對整治後的房屋逐一進行現場複核,完成一户、銷號一户,確保整治措施落實到位。

四、安全管理

(一)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標準。各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二)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壓緊壓實屬地責任,發揮規劃建設、綜合執法、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依託數據城管、平安綜治等實行網格化管理,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持續開展對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監督檢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偽造檢驗檢測證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實評估鑑定報告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鼓勵、發動羣眾舉報投訴違法建設和重大建築安全隱患問題,以及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虛假報告行為,舉報一經查實,按照規定予以獎勵。

(四)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儘快完善農村宅基地的審批管理、自建房規劃報建管理、自建房作為經營准入審批管理、存量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等政策文件,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依託全縣城鎮、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掌握房屋底數,歸集房屋信息。

五、部門分工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責及“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自建房全部納入監管,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責任,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切實形成有關監管合力。

鎮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規劃建設組):負責指導自建房建設,牽頭組織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組織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社會專業技術力量提供全程技術支撐;指導各排查員運用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承災體普查成果及相關軟件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核查工作;推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自建房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鎮黨建工作辦公室(宣傳建設組):負責配合、指導全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將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範疇並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統僑政協組):負責指導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及納入宗教部門管理的民間信仰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鎮應急管理辦(應急管理組):負責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具體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監管和“三管三必須”要求,強化本地區、分管行業領域內經營性自建房建築安全監管;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鎮公共服務辦(教育指導組):負責指導學校、幼兒園及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鎮經濟和建設辦(經濟發展組):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範圍內工業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負責指導督促商貿流通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楊村派出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

鎮公共服務辦(社會事務組):負責指導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鎮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指導居民自建房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人民調解工作,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居民自建房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

鎮財政管理所(政府財務組):負責將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城鄉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核查、評估鑑定、整治等相關工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的財政預算;將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設費用納入本級政府的財政預算。

楊村自然資源所:負責指導城鄉居民自建房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整治(不含農村削坡建房風險點排查整治);指導查處違建自建房涉及的違法佔地問題;根據工作需要提供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以及相關規劃審批許可信息;對可以補辦手續的,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手續和規劃許可手續;提供城鄉已取得產權登記的自建房基本信息數據。

鎮農業農村辦公室(鄉村振興辦):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鎮公共服務辦公室(文廣旅體組):負責指導飯店、旅遊景區、旅行社、網吧、歌舞娛樂場所、電子遊戲遊藝機室、高危體育項目等用作文化和旅遊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鎮公共服務辦公室(衞計健康組):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衞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楊村市場監督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提供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所需的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推動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

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指導和會同各部門對移交涉及職責範圍內違法建設的自建房依法進行查處。

鎮專職消防隊:負責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責,指導各鎮加強對轄區內“三合一”場所、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經營性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鎮政府成立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各項工作。結合實際,明確工作內容、工作步驟、責任分工,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工作推進到位。

(二)落實經費保障。鎮財政部門要合理安排核查、整治工作經費,非經營性自建房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鑑定經費,以及相關動員、培訓、宣傳和督導檢查工作經費,統籌落實必要的資金保障。一是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二是參照《廣東省既有房屋建築安全性鑑定收費指導價》標準,結合實際,落實必要的評估鑑定經費及其他工作經費,原則上縣級與鎮(街道)按照5:5的比例分攤全鎮城鄉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所需相關工作經費。

(三)加強綜合保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推動“房地一體”、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承災體普查等數據開放共享,避免重複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結合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承災體普查、公共場所建築安全隱患排查等工作,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具備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核查整治工作。鎮規劃建設部門及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村居“兩委”幹部等一線工作人員開展自建房安全核查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按照“誰擁有(使用)、誰付費”的原則,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鼓勵、引導金融、保險等服務機構支持自建房安全鑑定工作。要建立解危救助制度,對經鑑定為危險房屋需要解危的﹐安排專項資金對低收入家庭危險房屋的安全鑑定、治理改造、應急處置等給予適當補助。要加強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建立督查檢查工作機制,督促指導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各鎮以及各行業主管部門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

(五)強化宣傳引導。各村(社區)、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教育,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自建房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羣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特別要依法依規推進排查整治工作,不得簡單粗暴“一刀切”,強化房屋建築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主體責任(使用責任)意識。

(六)加強數據報送。自20xx年6月起,各項工作數據實行每日和每週報告制度,各村(社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台賬,於每日11時前報送有關報表和數據,每週五下午下班前將本週整治工作情況(排查情況、採取措施、取得成效、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下一步工作計劃等)書面向鎮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規劃建設組)報告,規劃建設組彙總數據並定期對排查情況進行排名通報,同時報送縣住建局。各村(社區)、各部門要紮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5

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防範重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依據《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時間把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到位。完善相關制度,堅決嚴控增量,逐步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20xx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範圍。本次專項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未進行專業設計、專業施工的房屋建築。各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要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核心區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市場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和消防設施合規性。

3.排查方式。通過產權人自查、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區級檢查、市級抽查,確保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產權人自查。明確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街道(鄉鎮)指導社區(村)組織產權人自查,如實填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

二是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街道(鄉鎮)在產權人自查的基礎上,委託房屋建築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進行全覆蓋核查,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進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顯著部位設置警示標識,並督促產權人立即進行鑑定、整治;發現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鑑定、整治。依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台,逐一歸集核查信息,核查結果須由參與核查的專業技術人員確認。街道(鄉鎮)應根據自建房用途,統籌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同核查。

三是區級檢查。各區將街道(鄉鎮)核查信息彙總形成台賬,結合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全市違法建設圖斑,制定檢查計劃,組織專業機構參與區級檢查。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要督促街道(鄉鎮)儘快組織開展整治。

四是市級抽查。市相關部門對各區自建房安全排查情況進行隨機抽查,並組織專業機構參與,隨時糾正發現的問題;組織專家團隊對各區反映的難點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二)開展“百日行動”(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以區為單位,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在20xx年9月底前,確保全市經營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委託房屋建築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排查(核查)、檢查、抽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本部門“百日行動”台賬,實行銷賬管理。

(三)徹底整治隱患(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違。各區會同規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明確對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對不予保留的自建房開展聯合執法,按違法建設管控要求及時依法拆除。

2.依規鑑定。對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安全鑑定。產權人不按期鑑定的,區政府可依法依規指定有關單位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產權人承擔。

3.加強整治。產權人應根據自建房安全鑑定結論,採取修繕、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險的措施進行整治,並承擔相關費用。各區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加快進行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一時難以拆除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管控措施。

4.強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經濟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衞生健康、市場監管、體育等行業主管部門應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

1.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2.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研究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教委、市電影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3.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結合違法建設整治工作,在開展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的基礎上,依法查處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研究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落實街道(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社區(村)“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5.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

6.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推進北京市建築物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調研論證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週期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規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7.加強房屋安全鑑定管理。既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的管理,又加強鑑定從業人員的管理,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推進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市負總責、區抓落實的原則,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及各區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各成員單位抓好工作落實。市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區要成立本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本區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支撐保障。一是強化資金保障。各區要落實街道(鄉鎮)核查、區級檢查及相關工作保障經費,並建立專項整治應急資金,做好應急情況下資金保障。市財政局對市級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二是強化法律服務。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調解矛盾糾紛,依託12348平台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三是強化信息化支撐。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台基礎上,根據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統用户數和數據量做好硬件設施的動態增擴準備,做好數據備份和系統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督查督辦,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羣眾房屋使用安全意識,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羣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6

為深刻吸取湖南長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嚴防類似事故發生,根據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全鎮範圍內組織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在全鎮集中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方主體落實責任,規範房屋改建改裝,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範,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安全管理體系。

二、排查整治範圍及重點

對全轄區自建房安全進行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設合法性、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開展全面整治。

(一)排查整治的重點區域。有關單位、安置區、集貿市場周邊、學校周邊、醫院周邊、開發區、景區範圍內等周邊場所和鄉鎮自建房。

(二)排查整治的重點房屋。建設年限較長、兩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於經營性的自建房(含生產性自建房,下同),磚混結構、使用預製板、增加樓層、改變承重結構、超負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變功能佈局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消防安全隱患和屋頂違規鋼結構建設等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的業態重點。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如用於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以及用於生產、經營、租住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隱患等經營性自建房。

全鎮範圍內農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貴州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

三、時間安排

堅持“突出重點、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步分類”和“邊查邊改、立查立改、查改同步”的原則,有序推動排查整治工作開展,堅決守住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底線。本次專項整治分為“全面普查、集中篩查、分類整治、建立機制”四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普查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通過發動基層力量、組織技術力量、聘請第三方力量等方式,結合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房屋建築調查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對城鄉自建房進行全數摸底排查,建立“排查台賬”。

(二)集中篩查階段(20xx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對排查出的用於經營性的、兩層以上的、超大面積的、居住10人以上等重點自建房,組織相關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對風險隱患開展集中篩查和核查,建立“問題台賬”、明確具體整改措施,並督促進行整改。

(三)分類整治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原則,一棟一策,分步分類處置,並建立“整改台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實行閉環管理。

(四)建立機制階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根據排查出的自建房分佈特點、問題類型,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制定分區域監管、分行業治理的長效機制,消除隱患存量、嚴控問題增量。

四、工作措施

(一)持續開展“百日攻堅”。按照《龍裏縣自建房安全隱患百日攻堅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試行)》時間節點要求,以涉及公共安全、三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於經營的自建房為重點,持續開展重大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動員發揮基層幹部、行業監管部門的力量,採取“掃街”的方式,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地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要立即撤離、疏散人員、設立警戒,並開展整治,確保在8月底前全面消除本轄區重大安全隱患。

(二)開展自查、普查、核查、抽查、督查“五查”聯動。對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排查內容和標準,結合信息化手段,社區(居委會)逐棟逐户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各村(社區)組織人員逐棟逐户普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對經營性自建房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逐棟逐户核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機構對風險隱患進行抽查;同時做好迎檢省、州、縣級督查。通過“五查”,以村為單位逐棟逐户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建立台賬、穩控安全、跟蹤整治、整改銷號、閉環管理。

(三)加強行業督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市場監管分局、教育辦公室、衞生院、民政辦、文旅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民族宗教辦、派出所、煙草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同步開展行業核查,重點對摸排出的'利用自建房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民辦學校、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等經營性場所,按照行業歸口,各自進行自建房安全性核查,對發現安全隱患的,督促房屋責任人整治消除,把好經營許可關。

(四)開展集中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進行集中整治,特別是重大隱患問題,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房屋設置警戒隔離措施,並按照《貴州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掛牌警示,發佈危險告知書等,防止人員回住。根據排 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集中整治方案,明確集中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督促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整治,確保排查出的問題整治完成。

(五)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鎮級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村(社區)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綜合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黨政同責、分級負責、行業專責的工作機制。鎮級成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領導幹部為副組長,城建辦工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城建辦,統籌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落責任,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推動,分管負責同志要統籌協調推進。縣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行業歸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建立經營許可准入機制。

(二)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要充分組織動員基層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與排查,適當配備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加大基層排查人員培訓,強化技術支持保障。發動廣大羣眾廣泛參與,鼓勵羣眾舉報、投訴等發現問題隱患。同時,可採取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鑑定等工作。鎮財政要安排排查工作經費,滿足必要的工作經費支出。

(三)強化執法打擊。嚴厲查處自建房違法違規行為,發改、自然資源、城建、市場監督、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嚴查自建房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及經營的相關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對違反規劃和基本建設程序,擅自改建、擴建、加層,改變結構佈局和用途,影響房屋安全性等行為,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嚴厲處理。認真貫徹執行《貴州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嚴格農村宅基地報批,落實一户一宅的農村住房建設要求。嚴格管控城市規劃區自建房建設,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巡檢力度,注重發揮村(社區)作用,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增量。

(四)強化督查調度。成立鎮聯合督導組,定期對排查整治情況開展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將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納入各有關部門高質量考核範圍和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建立周調度機制,各有關部門每週一前要將工作推進情況報告、報表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聯繫人:楊秀磊;聯繫電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調度、通報、約談及問責制度,對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提請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幹部,依據有關規定按程序報請嚴肅追責問責。

(五)強化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通過媒體、廣播、宣講等多種形式,讓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羣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幹部羣眾參與和支持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7

一、實施方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xx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xx)16號)和《四川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20xx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川辦函【20xx】110號)均把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列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部署了七個專項整治任務。為紮實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據《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20xx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食安辦(20xx)82號)要求,結合縣食安委辦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認真踐行科學發展觀,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點、屬地管理、聯合督導"的原則,努力形成"統一協調、責任明確、齊抓共管、運得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機制的要求,突出重點,帶動全面,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監管的科學化水平,使全縣食品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人民羣眾食品安全消費信心進一步增強。

二、工作任務

(一)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

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在畜禽水產品養殖環節濫用抗生素及禁用藥物、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化學藥物成分、在火鍋底料申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法行為,加大對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的治理力度。加強對食品從業人員規範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宣傳教育工作,堅決打擊惡意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二)重點品種專項整治。

對日常生活消費量大,影響範圍廣,行業共性問題較突出的乳製品、食用油、肉類、酒類、保健食品等重點品種進行專項整治。督促和指導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不斷提升自檢能力和水平,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督促相關部門加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監督抽查力度,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安全風險;嚴格行政許可制度,實施行業清理整頓,取締違法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繼續開展重點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加快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8

為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及時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防範羣死羣傷道路交通事故,根據《xx區道安辦關於印發xx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專項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安辦〔20xx〕7號)要求,結合園林中心道安工作職責,現制定排查整治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為指引,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牢固樹立“隱患不除、事故難防”的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綜合整治,按照xx區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專項行動實施的要求,認真落實政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安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和推進落實,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與園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實,主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業責任,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專項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確保我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向好,為建設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服務。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3月份):排查隱患、制定清單。迅速部署,廣泛發動,全面深入細緻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領域涉及城市園林綠化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問題,並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銷號清單,提出對策措施,倒排時間表,為整治工作打牢基礎。

第二階段(4月份至9月份):集中整治、化解風險。逐項對照清單、逐點梳理研判,落實防控力量和整改措施,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方位開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不放過任何漏洞、盲點、隱患,序時實施整改,及時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隱患窮盡、問題歸零”。

第三階段(10月份至11月份):查漏補缺、嚴防固守。組織開展全方位、全覆蓋、不間斷的交通安全大檢查。採取“回頭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重點路段、重大路口、事故易發區域,檢查隱患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到位、風險隱患是否遺漏新生等,進一步鞏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階段(12月份):提煉、建章立制。對大排查大整治隱患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驗收,組織“回頭看”,對重大隱患落實整改後的安全生產情況逐一複查,持續鞏固和擴大排查整治行動成果;在全面風險隱患專項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查擺反思問題不足,牢固樹立長期作戰,積極構建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三、工作措施

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根據中心城區城市道路發展建設規劃,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綠化隔離欄的建設。

(一)強化道安工作組織。認真落實政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安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和推進落實,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與園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實,主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業責任。根據道安工作規則,細化職責分工,進一步壓實道安工作責任。

(二)強化源頭安全監管。一是加強園林作業車輛監管。做好自有車輛的保養工作,督促自有車輛及綠化養護企業的養護車輛遵守交規,文明作業。二是強化駕駛人教育培訓。推行園林工作車輛駕駛員職業教育與道路安全法規學習。三是配合強化路面秩序管控與警示。在園林路面作業、停車修剪、道路行道樹處理時,通過警戒線、警示牌等做好警示工作,保證道路交通安全。

(三)推進道路隱患治理。一是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根據中心城區城市道路發展建設規劃和今年“十位一體”城市精細化管理品質項目,在城市綠化品質提升項目建設中,將道路交通安全因素做為重要,納入規劃設計施工全過程中,確保交通安全這個保底工程。二是滾動排查治理道路隱患。加大對十字路口、轉彎口、分車帶的綠化安全隱患排查,排查出的遮擋標識牌、遮擋視線的`綠化危險隱患點段,推動隱患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四)加強防控體系建設。強化颱風等惡劣天氣情況的應急響應。制定完善颱風惡劣天氣時綠化應急救援預案。颱風來臨前,加強對枯死樹、危樹、易倒伏樹木的巡查,颱風來臨時,科學合理配強應急救援力量,及時清除倒伏樹木,保證道路暢通。

(五)營造深厚氛圍。一是充分宣傳發動。在公園景區LED平滾動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廣告,加大對專項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配合組建交通安全宣傳隊伍,落實單位交通安全宣傳責任。二是開展文明交通素質教育。配合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機關、進公共場所活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確目標責任,制定工作要點,加強組織部署,切實把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抓細抓實。各下屬公園景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親自管,定期研究,部署推進。

(二)強化協作配合。加強與道安成員單位的協作配合,互通情況、形成合力,共同分析研判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突出問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強化工作落實。按道安工作的目標要求,逐一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經驗和做法,改進完善不足之處,推動園林系統道路交通安全領域的工作不斷向上向好發展。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9

一、總體要求

堅持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邊排查邊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壓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第一責任以及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依法依規徹查、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立查立改,防範化解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依法依規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增量,確保違法建設零增長,穩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排查範圍。各村(居)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重點圍繞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以及學校、醫院、集貿市場、工業園區、培訓機構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重點排查五類房屋:

(1)3層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

(2)用於教育培訓、醫療、養老、托幼等公共服務性房屋;

(3)用於休閒娛樂、飯店、旅館、商超、民宿、公寓、羣租房等經營性的房屋;

(4)違規改為經營用途及改擴建的房屋;

(5)磚木結構和磚混結構的房屋。

2.排查內容。重點排查以下情況:

(1)建築結構安全性。排查自建房地基基礎是否不均勻沉降;承重構件(樑、板、柱、承重牆)是否存在明顯開裂、變形;是否擅自改擴建(含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建築結構、加層、增設夾層等)情況。

(2)經營安全性。排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將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用作生產經營或提供給公共活動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業經營許可有關場地、場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鎮燃氣安全、消防安全有關規定,特別是用於餐飲經營的場所是否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

(3)建設合法合規性。排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存在違法佔地建設、未取得規劃許可或未按規劃許可進行建設等違法違規行為。

3.排查方式。採用分級排查方式,組織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各村(居)核查、區級抽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

(1)個人自查。由各村(居)組織村居“兩委”發動轄區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按要求進行自查,自建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履行第一責任和使用安全的責任,認真自查房屋結構和改擴建等情況,按要求填報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查排查表)並上報村居“兩委”,發現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消除。

(2)村(社區)審核。村居“兩委”對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況進行100%審核,建立台賬上報雁洋鎮規劃建設辦公室。

(3)鎮級複核。充分利用房屋建築承災體調查工作成果,對村居“兩委”提交的台賬逐一複核,對房屋建築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初步判定,並將排查數據錄入承災體調查系統(自建房安全排查),對存有建築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專門建立清單,實施動態管控。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工作。

(二)整治消除隱患

在自建房屋後續整治工作中,要堅持依法依規,實施分類整治,不搞“一刀切”,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切實消除建築安全隱患。

1.重大安全隱患:出現明顯結構性裂縫、牆體傾斜變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風險或跡象,經專業機構鑑定為D級危房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使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做好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經專業檢測機構鑑定不能通過技術手段消除安全隱患的,要依法依規進行拆除。

2.較大安全隱患:對存在違法違規擅自加建、擴建的自建房,要及時清退人員,並由綜合執法隊依法予以拆除加建、擴建部分。對擅自改變承重結構、改變使用功能、超設計增加荷載造成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要及時清退人員;經房屋安全結構鑑定可以採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隱患的`,由專業機構出具加固方案,依法依規進行加固,消除隱患;無法通過加固來消除隱患的,我鎮結合實際,分類研究,依法妥善處理。

3.一般安全隱患:涉及水電、燃氣、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以及裝飾裝修存在缺陷但不影響使用,且可以立即整治到位的自建房,要立行立改,及時更換、增設相應設施設備。

(三)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我鎮將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凡發現違法違規新建、改建、擴建的,要立即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確保違法建築零增量。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居“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以及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

(1)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深刻汲取近年來房屋倒塌事故教訓,特別是對擅自改擴建違法建設行為以及違法建築要從嚴整治查處。加強部門聯動,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許可即開展違法建設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嚴打鑑定違法行為。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指導行業協會組織專業檢測機構、從業人員開展自查自糾,推動行業自律。開展房屋鑑定機構抽查和延伸檢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偽造檢驗檢測證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實評估鑑定報告的,迅速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建立羣眾舉報機制。暢通羣眾監督和舉報渠道,鼓勵、發動羣眾舉報投訴違法建設和重大建築安全隱患問題,以及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虛假報告行為。

4.建立長效機制

(1)積極推動建章立制。加強自建房(含農村建房以及城鎮限額以下房屋)監管,建立健全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2)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鎮(街)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規劃建設辦、綜合行政執法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

(3)推行房屋全生命週期管理。積極建立政府監管責任和社會主體責任權責明晰的制度體系,落實房屋用地、規劃、設計、建設、經營、拆除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實現全過程全鏈條管理。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安全體檢、房屋質量安全保險等制度,通過市場化手段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4)研究出台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結合土地管理、城鄉規劃等法律法規要求,按照公共配套類、產業類、住宅類等類型,出台存量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

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內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網格化管理或用好現有網格化管理機制,組織村居“兩委”開展全覆蓋排查整治,確保一棟不漏、一户不落。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6月至8月對全區自建房開展全面摸排,準確摸清底數,建立清單台賬。其中7月底完成對經營性自建房屋全面摸排,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登記造冊,做到立行立改、邊查邊改、跟蹤落實、整治到位。

(二)整治落實階段。在立行立改的基礎上,對仍存在建築安全隱患的房屋開展集中整治,以各村(居)為主,壓緊壓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的主體責任,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落實整治主體責任和整治措施,確保對賬銷號、完成整治任務。對短期無法完成整治的,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管控安全風險。各村(居)於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自建房整治工作,其中9月底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鞏固提升階段。各村(居)及相關單位要健全自建房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政策供給,健全管理機構,加強隊伍建設,持續推進安全隱患房屋排查整治。對重大安全隱患問題,要加強動態跟蹤,實施閉環管理。至20xx年底,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雁洋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李新泉鎮長擔任組長,古志文副書記、楊青常務副鎮長、王良誠副鎮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鎮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各村支部書記、主任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雁洋鎮規劃建設辦,統籌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各項工作。各村(居)要結合地方實際,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資金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

(三)強化按章履職。各村(居)、相關部門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防治結合、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的原則主動履職。

(四)加強支撐保障。一是人財物保障。認真研究解決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必要的人財物保障問題,第三方鑑定評估、宣傳等各項工作經費保障。二是專業技術保障。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企業,以及行業協會專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信息共享,推動“房地一體”、房屋建築承災體調查等數據成果開放共享。三是培訓指導保障。抓好各村(居)排查人員、村居“兩委”幹部及村民、居民排查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提高基層排查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強化督促指導。鎮級領導小組將對各村(居)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聯合督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應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應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鎮村幹部,應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指導督促,推動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範圍。

(六)做好宣傳引導。廣泛進行宣傳教育,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主動落實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充分調動村居“兩委”、黨員、公職人員等關鍵少數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帶動羣眾自查、自報、自我排險。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讓廣大羣眾更加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0

一、人員組織

縣政府辦公室20xx年8月26日印發《縣關於成立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縣委常委農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縣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縣農牧農村局局長常務副組長,縣委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紀委常委、縣自然資源局局長、縣法院副院長縣任副組長,23個縣級相關部門及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自然資源局,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和安排,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辦公室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同志兼任。

統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問題,指導督促各鄉(鎮)、相關部門做好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關於印發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宣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並開展“主題宣傳活動”、開展“專題討論學習會”並張貼整治宣傳標語。

二、建立工作專班

縣自然資源局抽調專業技術骨幹3人,縣農牧農村局抽調專業技術人員2人,匯同技術支撐單位總負責人1人,現場技術負責人員5人共同組建該項工作專班,全力開展該項工作技術支撐、內業建庫、外業核查、資料歸檔及相關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三、工作任務

摸清20xx年以來縣試點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一)摸排範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縣鄉村、鄉一村範圍內20xx年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根據省級下發基礎底圖,疊加20xx年高分辯遙感影像、最新影像、臨時用地、審批數據,建立“工作底圖”。

(二)外業核查

外業人員根據“工作底圖”到鄉村、鄉一村現場調繪房屋,確認房屋佔地大小、修建時間、所佔地類並填寫信息登記表。

四、鄉鎮責任要求

(一)壓實村級責任。摸排信息採取實地測繪工作,按照村級實測,包村督導,鄉鎮複核的工作思路,層層把關,做到數據真實可靠。

(二)各級簽字留檔。對摸排工作從村到鄉實行簽字責任制度,摸排户主對數據進行確認,村兩委對數據真實性簽字,包村幹部對數據審核簽字,鄉鎮主要領導對數據複核簽字。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1

一、整治範圍

這次集中整治將對轄區範圍內所有沿街店鋪設置夾層消防安全大排查,摸清底數,查明並整改存在的火災隱患。主要排查六個重點:

(一)是否存在“三合一”現象(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合用);

(二)夾層樓板、柱、樑、隔牆、吊頂(耐火等級)是否符合要求;

(三)疏散樓梯(數量、寬度、疏散距離)是否符合要求;

(四)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是否配備且完整好用;

(五)用火用電管理是否符合規定;

(六)各種電器線路(安裝)敷設是否符合規定。

二、實施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從即日起至11月30日結束,按照動員動員部署、自查自改、集中整治、總結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8月10日)。各社區要按照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社區、網格人員和社會單位的.力量開展沿街店鋪設置夾層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二)自查自改階段(8月11日至9月20日)。各社區、各網格人員要進村入户,重點宣傳沿街店鋪設置夾層用於住宿和經營性活動的危害性和整治防範措施,提高店鋪出租人、承租人和社會對沿街店鋪設置夾層安全隱患的認識,自覺做好安全工作。各沿街店鋪承租人、出租人按照《沿街店鋪設置夾層的基本消防安全條件》要求,在9月20日前落實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集中整治階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各社區、各網格人員要對沿街店鋪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安全情況,對未按要求自查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到安全條件的,要逐家提出整改意見;對拒不整改,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聯合執法,責令督促停產停業。

(四)總結階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社區要對沿街店鋪設置夾層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情況進彙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整治成果。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2

按照《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紮實抓好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架構

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成員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衞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市城鄉辦、市消防救援總隊、市電影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各區政府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辦公室成員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組成。各成員單位抽調專人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集中辦公,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職責分工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制定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依託城鎮房屋全生命週期平台、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房屋定期體檢制度和房屋健康信息監管平台,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市規劃自然資源委負責提供全市違法建設圖斑,為各區排查提供基礎數據;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負責自建房違法建設查處、臨時建築治理工作;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災害風險排查。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負責組織自然災害評估工作。

市消防救援總隊負責制定自建房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並監督實施;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依法依規查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工作,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宅基地上違法建設查處有關工作。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

市城鄉辦負責加強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範圍內自建房建設管理和監督。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範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委統戰部、市民族宗教委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負責結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督促落實違法建設查處、臨時建築治理等工作。

市教委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開展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加強自建房消防檢查和消防安全宣傳,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移交相關部門,依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矛盾糾紛調解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對市級部門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督促指導各區對區級部門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

市商務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遊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衞生健康委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衞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體育局負責指導用作體育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電影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城市管理委負責統籌、規劃、指導本市自建房網格化管理工作。

市委網信辦負責依法查處非備案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網絡虛假宣傳行為。

三、工作機制

(一)協調調度機制。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日常工作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監督問責機制。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紀檢監察機關,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三)信息報送機制。各區要及時彙總專項整治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及典型經驗等方面情況,定期向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

(四)專家參與機制。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建專項整治專家團隊,對各區專項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同時請專家參與市級抽查,提出專業意見,做好技術支撐。

領導小組屬於階段性工作機制,不作為市政府常設議事協調機制,專項整治任務完成後自動撤銷。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3

為認真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教育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國食藥監食【】160號、《關於深入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食【】193號)和河北省《關於開展春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冀食藥監食【20xx】51號),市藥監局及市教育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xx市20xx年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範圍

xx縣轄區內的所有職業學校、中、國小和托幼機構食堂(以下簡稱學校食堂)。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對我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進一步明確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識,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提高食品安全設施配置水平,規範食堂加工製作行為,從源頭上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使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顯著提高。

三、整治內容及措施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況。認真核查學校食堂組織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長(負責人)負責制,是否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中,學校對託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單位是否有準入制度,對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二)餐飲服務許可證持有情況。認真核查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否過期,是否存在超範圍、超能力經營問題;對新開辦的食堂,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許可,對設計佈局不合理、設施設備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不具備相應條件的學校食堂,一律不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對因許可條件發生變化,未及時辦理變更、延續、補發或註銷手續的,責令其及時辦理;對未經許可從事餐飲經營的,嚴格依法進行查處。

(三)食品原料採購索證索票情況。認真核查學校食堂採購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嚴格索證索票,貨證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進貨驗收台賬,食品倉儲是否符合要求,有無過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飲服務單位食用油管理規定》要求。大眾食品採購是否相對定點,有無採購協議。重點檢查有無來源不明的禽畜肉製品、火鍋底料、散裝調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學校食堂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重點檢查是否違規加工製作冷葷涼菜、違規加工製作豆角(四季豆);嚴禁各類學校食堂採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五)加工場所及過程衞生情況。認真核查學校食堂內外環境是否定期整潔,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孽生條件的防護措施;通風和排氣是否良好,食品加工過程能否做到標識明確,分開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場所各功能間是否齊全;食品加工過程能否燒熟煮透,學生餐菜譜設置能否避免風險菜,是否按規定留樣,是否具有留樣設備,留樣設備是否正常運轉,能否保持冷藏設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備有效消毒設施和保潔設施;衞生清掃工具是否有專用存放場所。

(六)從業人員個人衞生情況。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明;是否明白應知應會崗位衞生知識;工作時是否穿有潔淨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長指甲、戴首飾;是否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認真核查食品添加劑採購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是否達到“五專”(專店採購、專櫃存放、專人負責、專用工具、專用台賬)要求。

四、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從20xx年4月至6月底,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自查階段(4月—4月底)

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進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從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索證索票管理、加工製作衞生、健康證明、使用食品添加劑等六個方面進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並認真進行整改。

(二)整改階段(5月—5月底)

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對各類學校自查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監督整改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對存在發生過食品安全隱患的學校,要進行重點檢查。

(三)檢查階段(6月—6月底)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有關學校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教育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視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食堂自律與強化監管有機結合,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標本兼治、着力治本,將宣傳教育貫穿始終、完善制度貫穿始終、落實責任貫穿始終、檢查指導貫穿始終,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二)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效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各有關股室要密切配合,要根據本次整治的要求,全面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年底前全部完成學校食堂量化等級評定工作,使學校食堂從採購、加工、個人衞生到食品銷售提高到一個新台階。

(三)開展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加強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訓,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常識,督促學校切實落實餐飲服務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工作不留盲點、不留死角。

(四)加強檢查督導,嚴查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主管股室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學校食堂作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點,採取措施,排查隱患,積極指導學校不斷完善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高防控水平及應對能力。嚴厲查處食堂違法違規行為;對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案件,要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認真開展全面排查。各監督員要按照監管區域,組織對轄區各類學校食堂(尤其是農村學校食堂和承包食堂)進行全面排查,認真查找薄弱環節,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全面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確保整治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五)做好檢查總結,及時上報信息。各學校於4月底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報送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稽查股。

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4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項決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xx〕10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陝政辦函〔20xx〕63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社會發展和安全生產,落實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對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大排查、大整治。組織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嚴控增量,建立清單化、閉環式工作機制,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範圍。各縣(市、區)政府和各管委會要對本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拉網式、地毯式排查摸底,重點排查城中村、老舊小區、工業園區、城鄉結合部、安置區、疫情隔離場所、學校醫院周邊、工地周邊、火車站汽車站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落實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區(鎮村)核查、縣級複核、市級督導、專業技術力量參與工作機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要求,完成自建房安全隱患初步判定。運用陝西省城鄉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逐一歸集上報排查信息。

4.時間安排。20xx年7月底前完成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區(鎮村)核查和信息採集,並錄入信息平台;20xx年8月上旬完成縣級複核和市級督導;20xx年12月底前對排查信息進行復查確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實施“百日攻堅”行動。按照《延安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延政辦發〔20xx〕6號)安排部署,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攻堅”行動,重點排查三層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明確行動目標,逐級壓實責任,儘快見到實效,防止重特大自建房安全事故發生,堅決守住安全底線。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分類實施整治。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20xx年8月15日前,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實質性成效。

(三)分類徹底整治

1.建立整治台賬。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鑑定,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

2.分類實施整治。按照屬地管理和行業部門監管原則,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落實“一户一策”“一棟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風險增量。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及相關部門要嚴格經營性自建房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2.加大巡查力度。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和行業部門監管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前哨和探頭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汛期、凍融等特殊時段加強巡查,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嚴查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市級投訴電話設在市住建局,電話號碼為:,各縣(市、區)也要設立投訴電話,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線索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性場所導致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典型違法案例要公開曝光。

4.健全完善機制。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明確和強化相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設立鄉鎮(街辦)城鄉建設機構,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城管、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鑑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市級統籌,縣(市、區)、街道鄉鎮、村組社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在原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延政辦函〔20xx〕55號)的基礎上增加市委編辦為成員單位。市級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各縣(市、區)、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明確責任、具體到人。

(二)強化統籌協調。縣級“四套班子”要齊上陣、合力攻堅、分片包抓,推動專項整治落地落實。各縣(市、區)要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三)明確職責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宣傳部門負責用作演出、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專項整治有關宣傳工作;城管執法部門負責自建房日常巡查監管工作,對違法建設行為進行依法依規查處;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人員密集場所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負責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範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完善涉及城鄉房屋安全法規、規章和制度,對整治工作中具體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指導行業站場及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等交通運輸領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村宅基地安全管理有關工作;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遊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衞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衞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體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體場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指導文物保護單位自建房安全管理;信訪部門負責做好涉及專項整治有關信訪矛盾處理。同時,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本部門所屬自建房排查整治。

(四)突出技術支撐。各縣(市、區)政府和各管委會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鑑定工作,同時加強規範管理,對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嚴肅追責。

(五)建立“四清一責任”機制。要摸清底數,建立台賬,逐一明確整治責任、時限並制定相關預案。抓牢“誰排查”“誰鑑定”“誰整治”“誰核驗”四個關鍵環節,建立完善房屋底數、排查鑑定、隱患整治、核查驗收四個“清單”,分級分部門簽字確認,建立“責任閉環”工作體系,做到自建房底數清、鑑定清、整治清、核驗清。

(六)嚴格督導問責。市級領導小組定期調度各級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13個專項督導組包抓督促各縣(市、區)和管委會及市級部門單位,採取查閲資料、隨機抽查、暗查暗訪等形式,適時開展督導檢查評估。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發現典型樹立標杆,充分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範圍。

(七)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耐心做好解釋引導工作,努力贏得廣大羣眾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支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紮實做好信訪維穩,強化風險預警和線上線下聯動,及時發佈權威信息,公開透明迴應羣眾關切,保持社會面總體穩定。

各縣(市、區)、管委會及有關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於20xx年6月10日前,將本單位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報市級工作專班,“百日攻堅”行動期間每週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百日攻堅”行動結束後每月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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