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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選24篇)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選24篇)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整治工作背景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選24篇)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着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着力加強耕地管控、建設、激勵多措並舉保護,採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強耕地佔補平衡規範管理,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構築堅實的資源基礎。

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們必須把關係十幾億人吃飯大事的耕地保護好,絕不能有閃失。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依法依規做好耕地佔補平衡,規範有序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

國家相繼開展了“大棚房”專項整治,違建別墅專項整治。

20xx年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六保”工作,“六保”之一就是保糧食能源安全。

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基礎。

二、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保護土地關乎國計民生,而耕地是糧食生產的重要基礎,保護耕地對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着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和人口的持續增長,土地資源尤其是耕地儲備資源日漸匱乏。目前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的事件不斷湧現,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導致耕地面積急劇減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的問題亟待嚴加處理。

1、耕地保護關係到國家的糧食安全,關係到農民的長久生計

國家一直在不斷強調着國家糧食安全和耕地保護,我國人口基數龐大,是世界上人口基數最大的國家,一旦發生戰爭或者重大事故,保障全國人民維持生計的吃飯問題成為了頭等大事,所以,保證國家糧食安全,最根本的是保護耕地。基於我國特殊的國情,實現耕地佔補平衡、防治亂佔耕地建房等問題成為了保障我國糧食安全的.首要任務。

2、耕地保護事關我國經濟發展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農業大國,人多地少,人均耕地數量少,耕地的後備資源不足,為了穩固農業基礎,必須切實保護耕地。土地作為一個不可再生資源,具有不可移動性、地域性、整體性、有限性等特點,在我國近年來經濟迅速發展的前提下,土地利用需做到可持續發展,則更需強化土地管理、對違法使用耕地等問題進行嚴格管控。

3、耕地保護事關社會矛盾穩定

20__年豬瘟在我國蔓延開來,導致了豬肉的稀缺,由此而引起的各類相關產品價格紛紛上漲,此情況對於農產品來説亦是同理,若耕地稀缺,農產品供給不足,導致物價大幅度上漲,與此同時我國人口持續增長,那麼,人口增長與耕地減少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糧食供給問題越來越大,保持糧食的供給平衡的任務十分艱鉅。

三、《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

1.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

根據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用途,農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為此,通知明確"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並將其擺在8類亂佔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以突出不準亂佔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房的總要求。

2.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

根據新規規定,超過批准的數量佔地建房,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強佔耕地建房行為未經合法審批,多佔耕地建房行為超出了合法批准的面積,均應明令禁止。

3.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國家實行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用於建房等非農業建設。以買賣、流轉耕地等方式建房,改變了耕地的農用地性質,應明令禁止。

4.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在《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中規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因此,《通知》明確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5.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

"鄉村振興"、"美麗鄉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扶貧、移民搬遷等涉及非農業建設的,均須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通知》針對這些情況作出禁止性的規定,旨在防止再出現以各種名義未經批准佔用耕地搞休閒、旅遊、養老等非農業產業。

6.不準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

在此次新規中明確了,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應明令禁止。

7.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

違法佔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於違法建築,相關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因此,應予以禁止。

8.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

農用地轉用手續等用地審批須由有權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作出。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地建房的,批准文件無效。

四、排查工作相關解釋

(一)如何認定亂佔耕地建房

按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規定,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國家方案中指出的亂佔耕地建房情形,僅是摸排的政策標準,下步如何分類處置,需待處置政策出台後按規定辦理。

(二)本次摸排的對象包括哪些

本次摸排對象包括四類:

一是住宅類,包括單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單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二是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於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閲覽室、禮堂及硬化了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衞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衞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三是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遊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四是無房屋的其他設施。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遊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築物。如公路、礦山採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

(三)什麼是建設主體

指出資建設房屋或建(構)築物的單位或者個人(合夥人)。

(四)關於個人幹部身份問題

幹部包括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羣眾自治組織和國有企業有編制和長期固定工作的人員,臨時聘用人員不按幹部填寫。村(居)支部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中經選舉產生的人員按幹部身份填寫。

(五)關於本村村民、外村村民、城鎮居民的判定

本村村民是指户籍在本村(居)的村民,判斷時以户籍登記為準,長期在本村生活但户籍不在本村的不屬於本村村民。外村村民是指户籍在其他村(居)的村民。城鎮居民通常指非農業人口,包括落户在鄉鎮集體户的人員。

(六)關於摸排時間問題

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七)關於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

耕地是指主要用於種植小麥、水稻、玉米、土豆、蔬菜等農作物並經常進行耕耘的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原國土資源部頒佈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的規定,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整理地、復墾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穫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塗。耕地中還包括溝、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為五種:(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於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的水旱輪作地;(2)望天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於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無灌溉設施的水旱輪作地;(3)水澆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4)旱地,指無灌溉設施,靠天然降水種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5)菜地,指常年種植蔬菜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永久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

區別:基本農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產優質的那部分耕地,並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永久基本農田。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劃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才視為永久基本農田。

本次摸排任務中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八)關於設施農業用地和臨時用地

設施農業用地包括農業生產中直接用於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其中,作物種植設施用地包括作物生產和為生產服務的看護房、農資農機具存放場所等,以及與生產直接關聯的烘乾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設施用地;畜禽水產養殖設施用地包括養殖生產及直接關聯的糞污處置、檢驗檢疫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類加工場所用地等。

臨時用地是指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並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九)關於一户一宅、一户多宅

1、一户一宅:“一户”根據公安機關户籍管理的户口來判定。也就是説,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記的是一家人,那麼該户口本所登記的家庭就屬於一户,一户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同時“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一户擁有一個獨立户口本,一個大家庭也可能是一户。一宅的標準是申請到的土地只有一塊。

2、“一户多宅”是指農村村民一户擁有兩處及以上宅基地。

(十)分户的條件是什麼

一是家庭成員中的子女年滿18週歲,有完全民事能力,生活能自理,可申請分户;二是結婚成家,可申請分户。

(十一)關於土地來源

1.承包地:承包地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承包的土地。

2.自留地:自留地是我國農業合作化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

3.集體自營:指集體經濟組織自己經營的土地。

4.租賃:指向集體經濟組織或他人按約定支付租金獲得使用權、經營權的土地,以租賃事實關係存在為認定標準。

5.購買:指一次性支付一定費用獲得長久使用權的土地。

6.土地流轉: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户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

(十二)房屋(項目)總佔地面積

村民建房,房屋面積指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其他房屋(項目)總佔地面積除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外,還包括與該房屋相關聯的庭院、停車場等佔地面積。

房屋面積如何確定?

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等成果的,按照該成果填報。沒有該成果的,可採取皮尺、紅外測距儀等方式測量。圖斑影像清楚的,也可採取圖上勾繪方式計算。省級下發圖斑時,會有相應圖斑總面積,圖斑範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

關於宅基地面積標準。

按照《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認定,各地屬於哪種限額標準,根據當地地形認定。

(十三)關於宅基地附屬設施

附屬設施是指村民主房外的其他設施,包括伙房(廚房)、廁所、院壩、畜禽圈舍等。為掌握農村村民住户附屬設施情況,為下步分類處置奠定基礎,此次摸排要求填寫附屬設施面積。

(十四)什麼是建築物、構築物?

簡單的識別方法為人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建築物,人不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構築物。通常建築物就指房屋,一般指供人們進行生產、生活或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房屋指由圍護結構組成的能夠遮風檔雨,供人們在其中居住、工作、生產生活、娛樂儲藏物品或進行其他活動的空間場所。如住宅、公寓、宿舍、辦公、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等。構築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造物,人們一般不在其中進行生產生活活動。如煙囱、水井、道路、橋樑、隧道、水壩等。通常情況下,所謂構築物就是不具備、不包含或不提供人類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

(十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將違法的界址範圍(或者界址座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套合比對、對照,將項目名稱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對照。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用地位於規劃城鄉建設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對照,用地位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交通廊道內、獨立工礦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進行對照,用地項目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清單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十六)佔用基本農田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佔用基本農田,應當將用地的界址範圍(或者界址座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對照所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範圍進行判定。用地位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範圍的,應當判定為佔用基本農田。

(十七)涉及保密房屋的如何上報

按照信息採集表(公共管理服務類)填寫相關信息,以紙質資料報送。

(十八)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如何填寫

將清理整治情況填入相應圖斑的備註欄中。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一、人員組織

縣政府辦公室20xx年8月26日印發《縣關於成立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縣委常委農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縣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縣農牧農村局局長常務副組長,縣委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紀委常委、縣自然資源局局長、縣法院副院長縣任副組長,23個縣級相關部門及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自然資源局,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和安排,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辦公室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同志兼任。

統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問題,指導督促各鄉(鎮)、相關部門做好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關於印發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宣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並開展“主題宣傳活動”、開展“專題討論學習會”並張貼整治宣傳標語。

二、建立工作專班

縣自然資源局抽調專業技術骨幹3人,縣農牧農村局抽調專業技術人員2人,匯同技術支撐單位總負責人1人,現場技術負責人員5人共同組建該項工作專班,全力開展該項工作技術支撐、內業建庫、外業核查、資料歸檔及相關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三、工作任務

摸清20xx年以來縣試點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一)摸排範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縣鄉村、鄉一村範圍內20xx年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根據省級下發基礎底圖,疊加20xx年高分辯遙感影像、最新影像、臨時用地、審批數據,建立“工作底圖”。

(二)外業核查

外業人員根據“工作底圖”到鄉村、鄉一村現場調繪房屋,確認房屋佔地大小、修建時間、所佔地類並填寫信息登記表。

四、鄉鎮責任要求

(一)壓實村級責任。摸排信息採取實地測繪工作,按照村級實測,包村督導,鄉鎮複核的工作思路,層層把關,做到數據真實可靠。

(二)各級簽字留檔。對摸排工作從村到鄉實行簽字責任制度,摸排户主對數據進行確認,村兩委對數據真實性簽字,包村幹部對數據審核簽字,鄉鎮主要領導對數據複核簽字。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標

為認真貫徹落實近期中央及部省和州委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堅決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批示和近期系列涉安涉交重要會議,千方百計加強交通運輸安全防範,堅決遏制羣死羣傷惡性事故發生,推動層層壓實安全責任、落細防範措施、逗硬問題整改,有效防範化解行業重大安全風險,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生產行為,堅決遏制各類羣死羣傷事故,確保全州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實施步驟安排

5月15日起至8月,分三個階段在全縣集中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第一階段切實開展自查自糾(5月15日-6月15日)。各地要瞄準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問題,逐項對照工作內容進行檢查,認真填報問題清單(附件1),針對自查出的問題認真歸納分析,切實提糾問題的整改措施切實進行整改。

第二階段強化逗硬督查督辦(6月16日-7月15日)。督查工作要採取“四不兩直”和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以進一線、到現場、找漏洞、查問題進而幫助基層改進提升安全工作為主。

第三階段狠抓整改落地落實(7月16日-8月15日)。對查擺出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問題台賬,明確責任主體、時限要求,實行逐個問題“掛號”、逐項內容“銷號”,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三、工作內容

(一)道路隱患方面。各地要強化“隱患就是事故”理念,迅速組織開展道路隱患大排查,確保國、省、縣、鄉、村道無死角、全覆蓋。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要按照“邊排查邊整改、立行立改”的原則,迅速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計劃,分步驟、分輕重緩急實施“清單式”治理。因客觀原因短期不能徹底整改到位的隱患,要加強安全警示,必要時安排專門力量值守管控。

責任單位:xx縣交通運輸局、xx縣公路養護事業發展中心、局安全股、局養護股、局工程股。

排查重點:

1、急彎陡坡、連續長下坡、隧道橋樑、地質災害易發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特別是臨水臨崖高差3米以上、農村地區臨近池塘、溝渠落差1.5米以上道路的安防設施是否健全。

2、農村車流量大的平交路口信號燈、減速、照明等安全設施是否健全,穿鄉過鎮路段是否存在“馬路市場”、開口過多等隱患。

3、道路標誌標牌設置是否規範、是否齊全,國省道、旅遊幹線等重點路段指示信息是否明晰、標誌是否完好完備。

4、事故多發路段的路側、中央隔離欄的防護能力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要求,交通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5、雨季汛期地質災害易發路段是否設置警示標牌,是否採取安全措施。

6、隧道是否存在排水不暢、照明、消防等應急、安全防護設施不全的隱患。

(二)道路運輸方面。各地要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督促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客貨車生產、銷售監管和營運車輛准入管理,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機制,督促運輸企業加強駕駛人聘用管理、培訓教育。

責任單位:xx縣交通運輸局、xx縣公路運輸服務發展中心、xx縣交通綜合執法大隊。

清理重點:

1、客貨運企業是否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是否嚴格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和動態監控,是否嚴把車輛運營掛靠關、企業是否定期排查所屬車況和營運狀況。

2、班線客車、旅遊包車使用性質和營運性質是否一致,有無非法從事道路運輸經營行為,從業人員是否督促提醒乘客全程正確系安全帶,影響車輛運行安全的制動、轉向等關鍵部件是否按規定檢查。

3、長途客運車輛是否規範接駁運輸,是否落實凌晨2至5時停止運行規定。

4、貨運源頭“四類企業”“四類場站”是否安裝出場計重設施,有無放任超限車輛出場站行為。

5、超限檢測站是否嚴格執行國家統一認定標準,是否嚴格執行聯合執法流程,是否嚴格落實“一超四罰”措施。

6、危險貨物運輸是否嚴格落實託運、承運、裝卸、運行全鏈條安全監管。

7、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是否具備從業資格,是否存在非法拼裝機動車等行為。

四、有關要求

系統各單位,局相關各股室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貫徹落實近期中央及部省關於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近期系列涉安涉交重要會議,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理念,認真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確保安排部署,拉排查,整改落實“三個到位”,千方百計加強交通運輸安全防範,切實加強當前交通運輸安全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局安全形勢穩定。系統各單位及局機關相關股室要依照“分級負責”等相關工作要求,加強行業指導和督促,勇於擔當,敢於負責,推進全州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為我州社會經濟發展交通保障。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4

按照《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紮實抓好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架構

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成員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衞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市城鄉辦、市消防救援總隊、市電影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各區政府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辦公室成員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組成。各成員單位抽調專人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集中辦公,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職責分工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制定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依託城鎮房屋全生命週期平台、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房屋定期體檢制度和房屋健康信息監管平台,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市規劃自然資源委負責提供全市違法建設圖斑,為各區排查提供基礎數據;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負責自建房違法建設查處、臨時建築治理工作;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災害風險排查。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負責組織自然災害評估工作。

市消防救援總隊負責制定自建房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並監督實施;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依法依規查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工作,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宅基地上違法建設查處有關工作。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

市城鄉辦負責加強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範圍內自建房建設管理和監督。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範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委統戰部、市民族宗教委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負責結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督促落實違法建設查處、臨時建築治理等工作。

市教委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開展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加強自建房消防檢查和消防安全宣傳,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移交相關部門,依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矛盾糾紛調解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對市級部門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督促指導各區對區級部門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

市商務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遊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衞生健康委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衞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體育局負責指導用作體育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電影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城市管理委負責統籌、規劃、指導本市自建房網格化管理工作。

市委網信辦負責依法查處非備案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網絡虛假宣傳行為。

三、工作機制

(一)協調調度機制。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日常工作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監督問責機制。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紀檢監察機關,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三)信息報送機制。各區要及時彙總專項整治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及典型經驗等方面情況,定期向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

(四)專家參與機制。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建專項整治專家團隊,對各區專項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同時請專家參與市級抽查,提出專業意見,做好技術支撐。

領導小組屬於階段性工作機制,不作為市政府常設議事協調機制,專項整治任務完成後自動撤銷。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一、總體要求

堅持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邊排查邊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壓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第一責任以及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依法依規徹查、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立查立改,防範化解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依法依規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增量,確保違法建設零增長,穩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排查範圍。各村(居)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重點圍繞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以及學校、醫院、集貿市場、工業園區、培訓機構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重點排查五類房屋:

(1)3層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

(2)用於教育培訓、醫療、養老、托幼等公共服務性房屋;

(3)用於休閒娛樂、飯店、旅館、商超、民宿、公寓、羣租房等經營性的房屋;

(4)違規改為經營用途及改擴建的房屋;

(5)磚木結構和磚混結構的房屋。

2.排查內容。重點排查以下情況:

(1)建築結構安全性。排查自建房地基基礎是否不均勻沉降;承重構件(樑、板、柱、承重牆)是否存在明顯開裂、變形;是否擅自改擴建(含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建築結構、加層、增設夾層等)情況。

(2)經營安全性。排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將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用作生產經營或提供給公共活動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業經營許可有關場地、場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鎮燃氣安全、消防安全有關規定,特別是用於餐飲經營的場所是否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

(3)建設合法合規性。排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存在違法佔地建設、未取得規劃許可或未按規劃許可進行建設等違法違規行為。

3.排查方式。採用分級排查方式,組織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各村(居)核查、區級抽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

(1)個人自查。由各村(居)組織村居“兩委”發動轄區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按要求進行自查,自建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履行第一責任和使用安全的責任,認真自查房屋結構和改擴建等情況,按要求填報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查排查表)並上報村居“兩委”,發現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消除。

(2)村(社區)審核。村居“兩委”對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況進行100%審核,建立台賬上報雁洋鎮規劃建設辦公室。

(3)鎮級複核。充分利用房屋建築承災體調查工作成果,對村居“兩委”提交的台賬逐一複核,對房屋建築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初步判定,並將排查數據錄入承災體調查系統(自建房安全排查),對存有建築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專門建立清單,實施動態管控。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工作。

(二)整治消除隱患

在自建房屋後續整治工作中,要堅持依法依規,實施分類整治,不搞“一刀切”,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切實消除建築安全隱患。

1.重大安全隱患:出現明顯結構性裂縫、牆體傾斜變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風險或跡象,經專業機構鑑定為D級危房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使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做好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經專業檢測機構鑑定不能通過技術手段消除安全隱患的,要依法依規進行拆除。

2.較大安全隱患:對存在違法違規擅自加建、擴建的自建房,要及時清退人員,並由綜合執法隊依法予以拆除加建、擴建部分。對擅自改變承重結構、改變使用功能、超設計增加荷載造成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要及時清退人員;經房屋安全結構鑑定可以採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隱患的`,由專業機構出具加固方案,依法依規進行加固,消除隱患;無法通過加固來消除隱患的,我鎮結合實際,分類研究,依法妥善處理。

3.一般安全隱患:涉及水電、燃氣、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以及裝飾裝修存在缺陷但不影響使用,且可以立即整治到位的自建房,要立行立改,及時更換、增設相應設施設備。

(三)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我鎮將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凡發現違法違規新建、改建、擴建的,要立即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確保違法建築零增量。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居“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以及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

(1)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深刻汲取近年來房屋倒塌事故教訓,特別是對擅自改擴建違法建設行為以及違法建築要從嚴整治查處。加強部門聯動,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許可即開展違法建設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嚴打鑑定違法行為。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指導行業協會組織專業檢測機構、從業人員開展自查自糾,推動行業自律。開展房屋鑑定機構抽查和延伸檢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偽造檢驗檢測證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實評估鑑定報告的,迅速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建立羣眾舉報機制。暢通羣眾監督和舉報渠道,鼓勵、發動羣眾舉報投訴違法建設和重大建築安全隱患問題,以及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虛假報告行為。

4.建立長效機制

(1)積極推動建章立制。加強自建房(含農村建房以及城鎮限額以下房屋)監管,建立健全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2)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鎮(街)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規劃建設辦、綜合行政執法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

(3)推行房屋全生命週期管理。積極建立政府監管責任和社會主體責任權責明晰的制度體系,落實房屋用地、規劃、設計、建設、經營、拆除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實現全過程全鏈條管理。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安全體檢、房屋質量安全保險等制度,通過市場化手段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4)研究出台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結合土地管理、城鄉規劃等法律法規要求,按照公共配套類、產業類、住宅類等類型,出台存量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

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內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網格化管理或用好現有網格化管理機制,組織村居“兩委”開展全覆蓋排查整治,確保一棟不漏、一户不落。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6月至8月對全區自建房開展全面摸排,準確摸清底數,建立清單台賬。其中7月底完成對經營性自建房屋全面摸排,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登記造冊,做到立行立改、邊查邊改、跟蹤落實、整治到位。

(二)整治落實階段。在立行立改的基礎上,對仍存在建築安全隱患的房屋開展集中整治,以各村(居)為主,壓緊壓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的主體責任,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落實整治主體責任和整治措施,確保對賬銷號、完成整治任務。對短期無法完成整治的,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管控安全風險。各村(居)於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自建房整治工作,其中9月底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鞏固提升階段。各村(居)及相關單位要健全自建房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政策供給,健全管理機構,加強隊伍建設,持續推進安全隱患房屋排查整治。對重大安全隱患問題,要加強動態跟蹤,實施閉環管理。至20xx年底,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雁洋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李新泉鎮長擔任組長,古志文副書記、楊青常務副鎮長、王良誠副鎮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鎮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各村支部書記、主任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雁洋鎮規劃建設辦,統籌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各項工作。各村(居)要結合地方實際,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資金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

(三)強化按章履職。各村(居)、相關部門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防治結合、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的原則主動履職。

(四)加強支撐保障。一是人財物保障。認真研究解決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必要的人財物保障問題,第三方鑑定評估、宣傳等各項工作經費保障。二是專業技術保障。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企業,以及行業協會專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信息共享,推動“房地一體”、房屋建築承災體調查等數據成果開放共享。三是培訓指導保障。抓好各村(居)排查人員、村居“兩委”幹部及村民、居民排查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提高基層排查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強化督促指導。鎮級領導小組將對各村(居)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聯合督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應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應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鎮村幹部,應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指導督促,推動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範圍。

(六)做好宣傳引導。廣泛進行宣傳教育,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主動落實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充分調動村居“兩委”、黨員、公職人員等關鍵少數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帶動羣眾自查、自報、自我排險。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讓廣大羣眾更加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6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xx10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

強化屬地責任,落實監管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控增量、消除存量,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依法依規徹查安全隱患。

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通過3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自建房長效管理體制機制。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範圍。各地要排查本行政區域範圍內所有自建房,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及老舊小區、疫情隔離場所、學校醫院周邊、工廠工地周邊、商貿農貿市場周邊等區域,突出用於商業娛樂、文化體育、賓館、酒店、民宿、餐館、網吧、酒吧、私人影院、教育培訓、醫療衞生、養老和社會福利、宗教場所等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特別是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聚集的出租經營、違規改建擴建等房屋。各市(州)可結合實際確定具體範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漏一棟。

2.排查內容。要全面排查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等內容。要重點查清是否私自改變使用用途功能,是否存在違法改造、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佈局、違法改擴建(含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割羣租等情形),是否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裝飾裝修,是否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是否違規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等。

3.排查方式。要充分運用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平台,開展全覆蓋、拉網式、起底式排查,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建立排查檔案。要按照業主自查、鎮村(居)排查、縣級複核、市級督導方式,動員各方力量逐棟逐户採集信息、排查安全隱患。要強化業主自查責任,原則上採用“政府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排查模式,組織動員本地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

(二)開展“百日行動”。

從6月開始,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通過百日攻堅,實現“自建房排查摸底基本完成、重大隱患基本管控到位”兩個目標,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各地要迅速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詳細計劃,將行動目標落實到任務清單、工作措施、時間節點,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取得明顯進展。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根據風險程度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對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台賬。對經排查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依據現行國家標準規範,及時組織房屋安全鑑定,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對經營性自建房,要聘請專業機構進行鑑定。各地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鑑定工作。產權人(使用人)也可以自行委託專業機構開展安全鑑定。

2.實施分類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整治主體責任。嚴守不發生倒房傷人安全責任事故底線,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要突出應急除險與徹底整治相結合,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鑑定為D級危房的建築,第一時間撤離全部人員,疏散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要“一户一策”“一棟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綜合運用管控、工程、法律等措施,該預警的要設置警示標誌和警戒線,該封房的堅決封房,該加固的堅決加固,該拆除的依法拆除,確保安全隱患及時整治處置。

3.實行閉環管理。建立隱患排查、鑑定、整治、驗收、銷號閉環管理工作體系,緊盯排查、鑑定、整治、驗收四個關鍵環節,實施清單化、台賬式閉環管理。對鑑定為危險房屋的,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確保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各地要嚴格新建自建房審批管理,細化管控措施,加強源頭把關。市縣城區一般不批准新建自建房。農村新建自建房原則上不得超過3層,要採用通用圖集或專業設計圖紙,聘請經過培訓的工匠或專業施工隊伍施工。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立即組織整改安全隱患。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統籌城管、社區、物業、村居力量,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查發現機制,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確保安全。

3.清查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繼續組織開展“兩違”(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清查,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典型違法案例要公開曝光。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對故意隱瞞房屋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縣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

(五)建立長效機制。

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市縣要明確和強化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堅決杜絕鑑定檢測報告造假行為,確保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各地要探索研究房屋定期體檢和質量保險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體制機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政府成立省長任組長、分管副省長任副組長、省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成立工作專班負責專項整治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明確專人和處室負責具體工作。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機制,落實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推進,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和工作專班,完善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方案,建立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聯動推進機制。各級要落實經費、人員、技術等各項保障,加強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高質量完成安全專項整治任務。

(二)壓實工作責任。

各地要壓實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的.房屋安全主體責任,明確部門行業分工和監管職責,着力消除安全責任盲區,做到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全覆蓋,形成事事明責、層層負責、人人擔責的工作體系。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負責本行業所屬自建房排查整治,切實擔負涉及本行業監管範疇的房屋安全專項整治責任。各級要暢通自建房安全舉報渠道,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受理羣眾反映問題,做好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三)加強工作指導。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設,編制排查、整治技術導則,調動行業及企業技術力量參與,強化技術保障。各地要充分運用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與“兩違”清查和亂佔耕地違規建房專項整治統籌結合,加強信息共享,提高排查效率。要細化政策措施,加強分類指導,依法依規,實事求是,不能簡單化、一刀切,不搞層層加碼,確保社會大局穩定。要注重工作方法,轉變工作作風,深入一線研究解決問題,切實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減輕基層負擔。

(四)跟蹤督導檢查。

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聯合督導檢查組,採取“四不兩直”方式抽查暗訪、督導檢查。市(州)要加強跟蹤督導,縣(市、區)要建立縣級領導包保鄉鎮(街道)責任落實及督辦機制,建立周調度月通報制度,加快工作進度。對專項整治工作履職不力、進展遲緩、推諉扯皮、排查整治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發生事故、失職失責的,要嚴肅追責問責。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調度、檢查督導,及時彙總各地各部門工作推進情況並報省委、省政府。

(五)做好宣傳引導。

要廣泛宣傳普及房屋使用安全常識,增強人民羣眾的安全意識,用心用情做細做實羣眾思想工作,爭取羣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強化風險預警和線上線下聯動,及時發佈權威信息,做好輿情宣傳引導。及時通報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各市、州、縣於20xx年6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每半月將工作進展情況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7

為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及時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防範羣死羣傷道路交通事故,根據《xx區道安辦關於印發xx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專項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安辦〔20xx〕7號)要求,結合園林中心道安工作職責,現制定排查整治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為指引,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牢固樹立“隱患不除、事故難防”的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綜合整治,按照xx區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專項行動實施的要求,認真落實政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安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和推進落實,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與園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實,主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業責任,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專項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確保我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向好,為建設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服務。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3月份):排查隱患、制定清單。迅速部署,廣泛發動,全面深入細緻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領域涉及城市園林綠化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問題,並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銷號清單,提出對策措施,倒排時間表,為整治工作打牢基礎。

第二階段(4月份至9月份):集中整治、化解風險。逐項對照清單、逐點梳理研判,落實防控力量和整改措施,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方位開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不放過任何漏洞、盲點、隱患,序時實施整改,及時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隱患窮盡、問題歸零”。

第三階段(10月份至11月份):查漏補缺、嚴防固守。組織開展全方位、全覆蓋、不間斷的交通安全大檢查。採取“回頭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重點路段、重大路口、事故易發區域,檢查隱患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到位、風險隱患是否遺漏新生等,進一步鞏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階段(12月份):提煉、建章立制。對大排查大整治隱患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驗收,組織“回頭看”,對重大隱患落實整改後的安全生產情況逐一複查,持續鞏固和擴大排查整治行動成果;在全面風險隱患專項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查擺反思問題不足,牢固樹立長期作戰,積極構建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三、工作措施

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根據中心城區城市道路發展建設規劃,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綠化隔離欄的建設。

(一)強化道安工作組織。認真落實政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安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和推進落實,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與園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實,主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業責任。根據道安工作規則,細化職責分工,進一步壓實道安工作責任。

(二)強化源頭安全監管。一是加強園林作業車輛監管。做好自有車輛的保養工作,督促自有車輛及綠化養護企業的養護車輛遵守交規,文明作業。二是強化駕駛人教育培訓。推行園林工作車輛駕駛員職業教育與道路安全法規學習。三是配合強化路面秩序管控與警示。在園林路面作業、停車修剪、道路行道樹處理時,通過警戒線、警示牌等做好警示工作,保證道路交通安全。

(三)推進道路隱患治理。一是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根據中心城區城市道路發展建設規劃和今年“十位一體”城市精細化管理品質項目,在城市綠化品質提升項目建設中,將道路交通安全因素做為重要,納入規劃設計施工全過程中,確保交通安全這個保底工程。二是滾動排查治理道路隱患。加大對十字路口、轉彎口、分車帶的綠化安全隱患排查,排查出的遮擋標識牌、遮擋視線的`綠化危險隱患點段,推動隱患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四)加強防控體系建設。強化颱風等惡劣天氣情況的應急響應。制定完善颱風惡劣天氣時綠化應急救援預案。颱風來臨前,加強對枯死樹、危樹、易倒伏樹木的巡查,颱風來臨時,科學合理配強應急救援力量,及時清除倒伏樹木,保證道路暢通。

(五)營造深厚氛圍。一是充分宣傳發動。在公園景區LED平滾動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廣告,加大對專項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配合組建交通安全宣傳隊伍,落實單位交通安全宣傳責任。二是開展文明交通素質教育。配合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機關、進公共場所活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確目標責任,制定工作要點,加強組織部署,切實把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抓細抓實。各下屬公園景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親自管,定期研究,部署推進。

(二)強化協作配合。加強與道安成員單位的協作配合,互通情況、形成合力,共同分析研判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突出問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強化工作落實。按道安工作的目標要求,逐一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經驗和做法,改進完善不足之處,推動園林系統道路交通安全領域的工作不斷向上向好發展。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一、實施方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xx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xx)16號)和《四川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20xx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川辦函【20xx】110號)均把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列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部署了七個專項整治任務。為紮實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據《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20xx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食安辦(20xx)82號)要求,結合縣食安委辦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認真踐行科學發展觀,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點、屬地管理、聯合督導"的原則,努力形成"統一協調、責任明確、齊抓共管、運得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機制的要求,突出重點,帶動全面,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監管的科學化水平,使全縣食品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人民羣眾食品安全消費信心進一步增強。

二、工作任務

(一)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

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在畜禽水產品養殖環節濫用抗生素及禁用藥物、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化學藥物成分、在火鍋底料申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法行為,加大對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的治理力度。加強對食品從業人員規範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宣傳教育工作,堅決打擊惡意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二)重點品種專項整治。

對日常生活消費量大,影響範圍廣,行業共性問題較突出的乳製品、食用油、肉類、酒類、保健食品等重點品種進行專項整治。督促和指導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不斷提升自檢能力和水平,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督促相關部門加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監督抽查力度,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安全風險;嚴格行政許可制度,實施行業清理整頓,取締違法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繼續開展重點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加快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9

x年元旦、春節(以下簡稱"雙節")即將來臨,為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加強“兩節”期間食品安全監管,確保××區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保證全區人民過上一個祥和、歡樂、放心的節日。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現就x年元旦春節期間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專項整治時間

根據市局安排,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月xx日開展為期兩個半月的"雙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二、專項整治目標

x年的"雙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後的第一個元旦和春節,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雙節期間食品消費集中、消費量大,監管任務特別艱鉅。我們要結合轄區實際,採取企業自查、監管部門檢查、跟蹤督導和明查暗訪等形式,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認真履行職責,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狠抓食品安全法的落實,把各項監管措施落到實處。保障節日流通環節食品消費安全,切實為廣大人民羣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費環境。

三、全力開展食品專項整治,切實保障“雙節”消費安全

(一)強化重點食品品種監管。繼續加強與人民羣眾節日生活密切相關且消費量大的乳製品、生鮮肉、肉製品、水產品、蔬菜、小麥粉、散裝食用油、兒童食品、酒類、糖果、糕點和小食品等重點品種與飲料、水果、調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節令食品品種的監管力度,增大質量抽查監測的覆蓋面,加強快速檢測,從重從快,依法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違法行為,全面加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管。

(二)強化重點區域監管。農村及城鄉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鄉鎮村莊的食雜店等重點區域是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內容,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圍繞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隱患和問題,針對小規模、大羣體性質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銷售集中區域、農村及城鄉結合部各類食品及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和年貨市場等"兩節"期間食品主要消費場所,實行駐場制,突出流通環節源頭監管,加強日常監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發現的各類食品安全隱患。

(三)強化重點經營者監管。繼續督促食品銷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經營,加強對大型商場、超市、食品批發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監管;加強對隱患較多,容易出問題的小食雜店、小食品攤點的監管,大力督促食品銷售者嚴格履行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全面落實索證索票、進(銷)貨台賬、問題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覺維護食品質量安全,維護消費的合法權益。繼續按照省局確定的"以點帶面、逐批鞏固、循環推進、全面落實"的思路,採取教育與處罰並重的方法,根據不同食品銷售者的具體情況和特點,合理分類,科學設置巡查週期,適度增加檢查頻次,大力開展食品銷售者建立落實自律經營制度執法檢查。對拒不建立相關制度的,依法責令其停止銷售,直至依法吊銷許可證;對落實不到位的,加強督促指導和規範。使落實自律制度成為所有食品銷售者堅持經常的自覺行為,逐步實現建立落實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規範、由部分落實到全面鞏固的目標。

(四)繼續加大監測力度,打擊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的通知》和區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檢計劃,列出"雙節"整治期間抽檢任務,組織開展抽檢工作。一旦發現銷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五)繼續加大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整治力度。要認真貫徹衞生部、工商總局等九部門《關於開展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和總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發的實施方案,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依法嚴厲查處流通環節經營者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以及違法銷售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切實依法保護人民羣眾身體健康,促進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行業健康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節日市場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區局成立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的元旦春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監管執法科負責牽頭,按照職責分工,齊抓共管。認真分析研究本區域節日市場監管的工作形勢,全面梳理排查影響市場安全穩定的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逐一研究對策,認真做好應對各種情況的工作準備。

(二)密切協作配合。在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協作機制,互通信息,共享資源,加強案件協查和聯合執法,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時加強機關內部的協作配合,分工負責,建立協作和協調機制。

(三)加強督導檢查和宣傳工作。雙節食品專項整治期間,區局將組織聯合督查組進行督導檢查。"兩節"期間,要採取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水產品、食用油、兒童食品、糖果質量等食品安全宣傳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鼓勵人民羣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的監督,協助工商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四)充分發揮和一會兩站作用。充分發揮申訴舉報和“一會兩站”作用,及時解答、受理、分流和督辦“兩節”期間消費者的諮詢、申訴和舉報,切實做到“有訴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申訴舉報數據分析,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積極採取控制措施,堅決消除隱患,確保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

(五)做好應急事故處置工作。"兩節"期間要認真執行應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節日值班,搞好工作銜接,保證每天小時通訊聯絡暢通。做好應急工作準備,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性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果斷處置。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管委會和上級部門報告,確保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絕不允許瞞報、漏報、遲報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誤事故處理。

(六)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加強信息反饋,由監管執法科及時報告工作情況,xx月xx日前向市局上報本單位工作落實情況。自xx月xx日開始,每週五中午十二時前,要將本週雙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情況上報市局,每月x日前上報一次《“兩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統計表》,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上報。整治工作結束後,於x年x月x日前將書面總結和電子文檔一併報市局消保科文件夾。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排查誰負責、誰鑑定誰負責、誰整治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防範化解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依法依規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區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相關制度,嚴格控制增量,穩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範圍。各鎮街要在繼續推進城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重點圍繞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排查以下五類房屋:

(1)3層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

(2)用於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性和飯店、旅館、商超等經營性的房屋;

(3)違規改為經營用途及改擴建的房屋;

(4)疑似使用海砂建造的房屋;

(5)磚木結構和磚混結構的房屋。

2.排查內容。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以下三個方面:

(1)結構安全性。排查自建房設計、施工單位是否具有合法資質,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是否擅自改變樑、柱、承重牆等建築結構和佈局,是否存在違法改擴建(含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隔羣租、搭設構築物等情形)。

(2)經營安全性。排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將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用作生產經營或提供給公共活動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業經營許可有關場地、場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鎮燃氣安全、消防安全有關規定,特別是用於餐飲經營的場所是否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

(3)建設合法合規性。排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存在違法佔地建設、未取得規劃許可或未按規劃許可進行建設、未取得施工許可擅自施工、未經竣工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3.排查方式。組織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鎮街核查、區抽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1)基礎調查。一是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自報。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履行第一責任和使用安全的責任,全面自查房屋結構和改擴建等情況,按規定要求填寫上報信息,並及時上報村居“兩委”。二是村居“兩委”審核。村居“兩委”對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況進行100%審核,建立台賬、填寫彙總表並上報鎮街。三是鎮街複核。鎮街對村居“兩委”提交的台賬逐一複核,重點審核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中建設基本情況、改擴建情況、排查情況等內容是否符合實際情況。自查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屋,及時會同專業檢測機構對房屋建築安全風險進行判定,並將排查數據錄入全國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調查系統(自建房安全排查模塊)。對經判定確實存在建築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專門建立清單,實施動態管控。有條件的鎮街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工作。

(2)鎮、街抽查。以鎮街為單元,按不低於經營性自建房總數5%、不低於居住用自建房總數2.5%的比例進行抽查。抽查總量中有10%房屋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必須重新開展排查。

(3)區級抽查督查。在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承災體調查數據質檢的基礎上,以區為單元,按不低於經營性自建房總數1%、不低於居住用自建房總數0.5%的比例進行抽查。對各鎮街開展排查摸底工作進行督查指導,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二)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動”。

各鎮街要嚴格按照《源城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動方案》要求,層層壓實責任,迅速開展全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立即採取停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堅決遏制羣死羣傷事故發生。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台賬。各鎮街要組織專業檢測機構等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鑑定,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

2.實施分類整治。各鎮街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

(1)重大安全隱患。對出現明顯結構性裂縫、牆體傾斜變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風險或跡象,經專業機構鑑定為D級危房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使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做好封閉處置和現場排險;對危及相鄰建築和他人安全的房屋,經專業檢測機構鑑定不能通過技術手段消除安全隱患的,要依法依規予以拆除。

(2)較大安全隱患。對存在違法違規加層、改擴建、開挖地下室、分隔羣租,擅自改變承重結構,超設計增加荷載的自建房,要及時清退人員。經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鑑定認為可以採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隱患的,由專業機構出具加固方案,聘請有專業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整治。

(3)一般安全隱患。對涉及水電、燃氣、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以及裝飾裝修存在缺陷但不影響使用,且可以立即整治到位的自建房,要立行立改,及時更換、增設相應設施設備。

(4)地質災害隱患。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要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壓緊壓實鎮街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吹哨人”制度,充分發揮城管、村居“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依託數字城管、平安綜治等實行網格化管理,健全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以及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

(1)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加強部門聯動,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性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嚴厲打擊房屋安全鑑定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持續開展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監督檢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偽造檢驗檢測證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實評估鑑定報告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鼓勵、發動羣眾舉報投訴違法建設和重大建築安全隱患問題,以及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虛假報告行為,舉報一經查實,按照規定予以獎勵。

4.建立長效機制。

(1)積極推動建章立制。區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市級部門牽頭研究制定城鎮房屋安全管理辦法;區市場監管局配合市級部門研究制定自建房用作市場經營場所管理辦法,明確經營業態限制,容納人數控制等規定。各鎮街要結合實際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2)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各鎮街要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鎮街、自然資源、城市管理、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

(3)推行房屋全生命週期管理。各鎮街要積極建立政府監管責任和社會主體責任權責明晰的制度體系,落實房屋用地、規劃、設計、建設、經營、運維、拆除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實現全過程全鏈條管理。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安全體檢、房屋養老金和質量保險等制度,通過市場化手段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4)研究出台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各鎮街要結合土地管理、城鄉規劃等法律法規要求,按照公共配套類、產業類、住宅類等類型,出台存量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有序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5)加強信息化管理。依託省住建廳建立的城鎮、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掌握房屋底數,歸集房屋信息。積極結合城區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設,將房屋安全管理大數據貫穿城區管理運營各方面;積極探索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綠碼”制度,做好街路巷命名、門樓牌編制等基礎工作,依託標準地址門牌,賦予每棟房屋二維碼,動態關聯房屋安全狀況,推動非綠碼房屋落實定期鑑定及維修保養。

三、部門分工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區委宣傳部門負責配合、指導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將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範疇並正確引導輿論導向,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推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區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工業商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範圍內工業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統戰(宗教)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區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區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區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區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衞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衞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國有企業辦公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區城管綜合執法部門負責指導鎮街綜合執法部門對違法違規自建房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巡查整治及查處;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區消防部門負責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機關用房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區政府成立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各項工作。各鎮街要參照區的做法及時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做好綜合保障。一是人財物保障。各鎮街要認真研究解決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必要的人財物保障問題,給予房屋安全信息平台建設、門樓牌的編制和裝訂、數據摸查、整理和第三方鑑定評估、宣傳等各項工作經費保障。二是培訓指導保障。抓好鎮街排查人員、村居“兩委”幹部及村民、居民排查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提高基層排查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專業技術保障。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企業,以及行業協會專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信息共享,推動農村“房地一體”、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承災體調查和不動產登記等數據成果開放共享。四是解危服務保障。要按照“誰擁有(使用)、誰付費”的原則,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鼓勵、引導金融、保險等服務機構支持自建房安全鑑定工作;建立解危救助制度,對經鑑定為危險房屋需要解危的,爭取市級支持統籌鄉村振興等資金對低收入家庭危險房屋的安全鑑定、治理改造、應急處置等給予適當補助。

(三)強化督促指導。加強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範圍。區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組織成員單位對“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四)積極宣傳引導。要採取多種措施,耐心做好政策解讀、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各項工作,使廣大羣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和新媒體等,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增強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意識,自覺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調動村居幹部、黨員、公職人員等關鍵少數的積極性、主動性,帶動羣眾自查自報、自我排險。

各鎮街於20xx年7月20日前將本轄區實施方案及領導小組負責人名單報送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自7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1

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幫助學生從小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是關係到下一代能否健康成長的工程。為了強化學生交通法規和安全常識的意識,提高學生自我防護能力,我校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於3月x日開展了交通安全演練活動,增強了全體師生的安全觀念,牢固樹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現將活動如下:

一、重視,演練動員到位

為了確保演練活動落實到位,我校成立了由校長張清為組長的演練安全工作小組,並召開班主任安全工作專題會議部署演練工作。會議上學校要求全體教師從上要高度重視並認真學習《東西國小交通安全實施》,抓住這次演練機會,提高師生的安全知識、增強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二、周密部署,演練安全可行

在中就演練的實際、內容、地點、對象都做了具體的説明。對這次演練的具體操作程序、要求與注意事項作了一一講解。要求全體教師明確各自的職責,完成各自的任務。

三、廣泛宣傳、演練培訓重點突出

1、學校加大宣傳,進一步提高全校教師、學生的安全意識,明確開展演練的意義。我校地處省道附近,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更加重要,“交通安全教育系列”活動將作為學校德育特色活動,做到切實加強對學生交通法規教育,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2、各班班主任對交通安全演練進行指導,重點讓學生懂得養成走人行道、正確橫過馬路等交通知識。

四、齊抓共管,演練活動效果良好

此次演練呈現五大特點:一是時效性強,貼近實戰,體現了長期性和具體要求,從傳統的一小路隊風貌展示到路隊中途可能出現的各種狀況應該如何應對都有體現;二是目的明確,讓全體師生認識交通標誌,養成走人行道,文明行走,安全出行的習慣;三是重點突出,設置了滑板上路,自行車上路,摩的上路,十字路口,斑馬線等環節,針對性強,鍛鍊效果好;四是協調性強,演練是,各教師能堅守各自的崗位,認真做好各自的工作,顯示了良好的協同作戰能力;五是意義深遠,為建立健全我校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體系,切實提高師生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生活離不開交通,交通安全為幸福的生活保障。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2

一、總體要求

堅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查邊改、疏堵結合、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則

(一)屬地負責,部門指導。各村是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鎮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導、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點,先標先治。區分輕重緩急,重點排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確房屋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實現閉環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組、組不漏户、户不漏房的要求,對轄區內農村房屋安全情況進行拉網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區、死角,建立“一房一檔”,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乾淨徹底地消除隱患。

(四)完善機制,長效管理。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暴露的短板,有針對性地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補齊工作短板,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從根本、長遠上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實現標本兼治。

三、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全面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立即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對本村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有關信息錄入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點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組織對用作餐飲飯店、民宿、批發零售、休閒娛樂、學校、養老、醫療、倉儲等經營性(含生產性、公益性)的農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做出初步判斷。

2.全面排查。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結合實際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做出初步判斷。

(二)重點整治。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1.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根據重點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內容、工作措施、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房屋安全性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由村兩委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治工作。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對經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經營的,由產權人(使用人)自主聘請專業人員或機構在限期內進行整治方案設計並整治。

4.實行銷號管理。鎮、村兩級要建立重點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一户、驗收一户、銷户一户。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計劃。全面整治要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村要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是第一責任人,要狠抓落實,確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村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並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上報排查整治結果,報告需由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簽字,落實“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要求。鎮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監管指導、協調配合,特別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規劃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填報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三)強化應急保障。制定鎮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村要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第一時間有效處置各類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對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實、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導致嚴重後果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各村的督促指導,強化工作調度和現場督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村幹部嚴肅問責。堅持每月調度各村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組織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實地督導。

(五)強化宣傳發動。要利用多種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積極迴應社會關切,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羣眾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識,提高支持參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強化標本兼治。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對排查整治中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監控預警機制。加強農村房屋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3

為加強對全縣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切實排除餐飲服務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和隱患,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縣廣大師生飲食安全,依據國家、省市局的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集中力量開展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科學管理、明確責任、綜合治理”的原則。採取更加堅決有效的措施,進一步完善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保障措施,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提高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了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任永明

副組長:陳鋒

成員:欒景林、蘭景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監管股,辦公室聯繫電話:582,具體負責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三、整治範圍和重點內容

(一)整治範圍

全縣所有學校食堂、托幼機構食堂。

(二)整治重點內容

1.建立食品安全責任制。

全面落實學校校(園)長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要求,認真核查學校(含托幼機構)是否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管理,是否層層簽訂責任狀,是否配備專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建立健全了相應管理制度和規定。

2.落實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制度。

認真核查是否制定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明。

3.落實索證索票制度。

認真核查食堂採購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驗收;是否索證索票;是否認真填寫進貨台賬;庫存食品是否在保質期內;是否存在腐敗變質食品原料;貯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4.嚴格執行飯菜留樣制度。

重點檢查學校食堂食品留樣記錄是否登記完整;留樣食品是否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小時以上。

5.嚴格落實管理制度。

認真核查每個環節的管理制度及落實情況;重點核查廚師和工作人員的個人衞生是否達標,食品原料和刀案是否生熟分開,清洗水池是否葷素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存在違規制售冷葷涼菜(學校食堂不得製售涼菜)等。

6.嚴查環境衞生是否整潔。

認真核查食堂環境是否定期清潔並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的防護措施;是否具有足夠的通風和排煙裝置。

7.嚴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

認真核查食堂是否配備有效消毒設施;消毒人員是否掌握基本知識;餐具、飲具是否進行清洗、消毒,是否在專用保潔設備內備用。

8.嚴厲打擊無證經營。

認真核查是否持證經營,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否過期,是否存在超範圍、超能力經營問題。

9.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物質行為。

認真按衞生部公佈“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核查,如吊白塊、蘇丹紅、亞硝酸鹽等非食用物質。

10.嚴厲打擊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

認真核查食品添加劑採購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20__(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是否落實專人採購、專人保存、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櫃存放“五專”制度,重點加強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中乳製品和含乳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11.全面推進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

加大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實施細則》等制度,有序開展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等級評定工作。要切實加強指導,確保各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具備量化分級B級以上標準,要及時向社會公佈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評定等級,動員教師、學生和家長積極參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

12.學校食堂營養餐改善計劃保障。

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等有關部門與實施營養改善計劃供餐的學校食堂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明確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按照“分片包乾、責任到人”的要求,落實網格化監管責任,強化對實施營養改善計劃供餐的學校食堂的日常監督管理;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責令整改,及時複查驗收,及時通報縣教育行政部門;對整改達不到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停止其供餐資格;對違反法律規定,導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全面建立實施營養改善計劃供餐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記錄食品安全監管信用信息,並向社會公佈。

三、工作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時間從20xx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具體安排如下:

(一)宣傳發動階段(3月1日—5日)。

認真學習餐飲服務許可管理、監督管理辦法和安全操作規範,分析查找自已經營管理服務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為推進專項整治做好充分準備;因地制宜,採取組織講座培訓、張貼標語、懸掛條幅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的整治重點和意義所在,調動廣大師生共同參與,形成維護學校(含托幼機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合力。

(二)自查自改階段(3月6日—15日)。

各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要按照方案要求,從食堂管理、環境衞生、健康證明、採購驗收、加工製作、清洗消毒等方面進行全面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並立即整改。各學校(含托幼機構)務於3月16日前將自查情況彙總後報縣食藥監局餐飲服務監督股。

(三)督導整改階段(3月16日—5月31日)。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抽調精幹人員,組成執法小組,對本轄區內中國小、托幼機構的食堂進行督導和排查,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許可條件,對已辦證的單位進行檢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責令其立即整改,整改後仍不合格的,責令其停止經營,直至吊銷許可證。對無證經營的,按照疏堵結合的原則,並對食堂的經營情況進行全面排查評估,符合發證條件的,加強申報指導,由縣食藥監局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對不符合基本條件的,依法予以處罰並堅決予以取締。

(四)全面總結階段(6月1日—15日)。

對全縣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整頓工作中取得的好成績、好經驗和做法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總結,並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形成材料向縣政府和市局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強化領導責任和工作負責制,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確保此次專項整治不走過場。對因工作不力、不配合,出現較大工作失誤,給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較大損害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提高經營者的自律意識,增強師生的自我防範能力。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向社會公佈、曝光。扶優汰劣,引導廣大師生安全消費。

(三)強化監管,完善機制。

進一步強化對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鼓勵其採用先進的技術和手段,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機制;組織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開展“互走、互比、互看、互學”活動。對食品安全狀況好的學校食堂,實行流動加掛“食品安全示範單位”牌匾方式進行獎勵;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4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xx〕1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明電〔20xx〕13號)《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惠州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辦函〔20xx〕61號)和《博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博羅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博府辦函〔20xx〕7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壓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排查誰負責、誰鑑定誰負責、誰整治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自建房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

二、工作目標

在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查漏補缺,按照重點核查、分類處置、全面整改的原則,有序推進全縣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建築,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第一階段:20xx年7月底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核查工作,基本完成重點區域和重點場所經核查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的評估鑑定工作。

第二階段:20xx年9月底前,完成重點區域、重點場所經核查、評估鑑定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的整治工作,基本完成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工作。同時全面開展全鎮自建房核查以及查漏補缺排查工作。

第三階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的核查工作。

第四階段: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經核查、評估鑑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的整治工作。

三、工作安排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縣政府統籌組織下,負責做好本鎮行政區域內整治工作,並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資金保障等工作,組織村委(居委會)等基層力量,以問題為導向,按照拉網式、全覆蓋的要求,做好核查整治各項工作。

(一)核查重點

1.重點核查地域:對本鎮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核查,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核查城鄉接合部、拆遷安置區,工業園區以及學校、醫院、批發市場等周邊區域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2.重點核查場所:

(1)3層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

(2)用於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型和飯店、旅館、商超等經營性的房屋;

(3)違規改為經營用途及改擴建的房屋;

(4)疑似使用海砂建造的房屋;

(5)磚木結構和磚混結構的房屋。

(二)查漏補缺

與前期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範圍無縫對接,實現城鄉全覆蓋、無死角、無盲區,確保“不漏一房一户”

(三)核查內容

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核查以下三個方面:

1.結構安全性。核查房屋是否存在加層、開挖地下空間、搭建格子房等改擴建情況;是否存在違法建設情況;有無專業設計及專業施工資料;是否處於危險狀態;是否存在以及裝修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的情況;是否存在建築結構變形損傷等。

2.經營安全性。核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將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用作生產經營或提供給公共活動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業經營許可有關場地、場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鎮燃氣安全、消防安全有關規定,特別是用於餐飲經營的場所是否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

3.建設合法合規性。核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存在違法佔地建設、未取得規劃許可或未按規劃許可內容進行建設、未取得施工許可擅自施工、未經竣工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隱患分類:自建房建築隱患分為“一般”“較大”“嚴重”安全隱患。

1.一般安全隱患,即涉及水電、燃氣、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以及裝飾裝修存在缺陷但不影響使用安全,且可以立即整改到位的。

2.較大安全隱患,即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的;違法違規加層、改擴建、開挖地下室、搭建格子房的;擅自改變承重結構的;超設計增加荷載的;無專業設計、施工技術資料等存在隱性使用風險的。

3.重大安全隱患,即建構築物出現明顯結構性裂縫、牆體傾斜變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風險或跡象等房屋結構受損情況;經專業檢測機構鑑定為D級危房的。

(五)排查方式

1.組織核查。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規定,切實扛起屬地及本行業自建房安全監管責任,對轄區的自建房進行全面現場核實。一是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自報。督促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履行第一責任和使用安全責任,全面自查房屋結構和改擴建等情況,及時報村居“兩委”。二是村和社區“兩委”審核。村和社區“兩委”對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況進行100%核查,建立台賬並上報屬地鎮。三是鎮複核。鎮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充分利用前期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城鎮房屋建築安全風險排查整治行動、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承災體普查的成果,委託具備資質的專業機構,針對村(社區)“兩委”提交的台賬逐一現場複核,全面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核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公示了我市第一批10家鑑定機構供各地方參考,各村可結合實際情況,主動開展工作。

2.填報核查信息。鎮政府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及委託的專業機構組織開展自建房實地核查,根據核查信息按要求填寫《博羅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採集表》,並將核查數據錄入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和市政設施調查系統。參與核查的工作人員、村和社區“兩委”審核人員、填報信息的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需對填報信息進行核對確認,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3.建立台賬。對核查發現的問題,統一填寫《博羅縣自建房安全整治情況彙總表》和《博羅縣排查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整改工作台賬》,做到一房(户)一檔、一房(户)一責任人、一患一方案,確保“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六)質檢抽查。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承災體調查數據質檢的基礎上,及時組織專家力量加大自建房核查情況的監督抽查力度。以村(社區)為單元,按不低於經營性自建房總數5%、不低於非經營性自建房總數2.5%的比例進行抽查。抽查總量中有10%房屋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必須重新開展核查。

(七)安全性評估或鑑定。經核查存在較大以上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原則上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委託專業鑑定機構進行結構安全性鑑定;亦可統一委託專業鑑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鑑定,同時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根據鑑定機構的處理建議,落實修繕、加固、拆除、重建等相關整改措施。在安全隱患未消除前,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動態跟蹤監管,並視情況相應採取停工停業、撤離人員、圍蔽警戒等措施,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八)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

1.對於“一般”隱患。限期落實整改,更換、增設相應設施設備,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對於“較大”隱患。一是對違法建設的自建房,由鎮政府會同有關執法部門組織依法查處。二是對可補辦手續的`自建房,經房屋安全結構鑑定後,滿足或經整改後滿足規範和安全使用要求的,依法依規補辦相關手續。三是對經營性自建房,在完成整改滿足規範和安全使用要求之前,要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整改完成後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整改後仍不能滿足經營安全需求的,應及時清退商户,對房屋依法予以處置。

3.對於“嚴重”隱患。對存在嚴重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自建房,應督促其立即停止使用、轉移人員、做好警戒,採取有效的解危措施排除安全隱患。經專業檢測機構鑑定不能通過技術手段消除安全隱患的,及時依法依規予以拆除。

4.對於地質災害隱患。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要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九)銷號管理。根據梳理彙總整治情況,按“一房(户)一檔”的形式,對核查存在安全隱患問題的自建房實行銷號管理。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核查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建築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下發《安全隱患整治告知書》,督促其委託或由政府委託專業鑑定機構進行結構安全性鑑定,並按照專業機構的處理意見,及時採取有效的措施,落實安全隱患閉環整改;對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拒不按照處理建議修繕治理,或存在阻礙行為的,由鎮政府會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對整治後的房屋逐一進行現場複核,完成一户、銷號一户,確保整治措施落實到位。

四、安全管理

(一)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標準。各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二)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壓緊壓實屬地責任,發揮規劃建設、綜合執法、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依託數據城管、平安綜治等實行網格化管理,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持續開展對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監督檢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偽造檢驗檢測證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實評估鑑定報告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鼓勵、發動羣眾舉報投訴違法建設和重大建築安全隱患問題,以及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虛假報告行為,舉報一經查實,按照規定予以獎勵。

(四)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儘快完善農村宅基地的審批管理、自建房規劃報建管理、自建房作為經營准入審批管理、存量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等政策文件,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依託全縣城鎮、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掌握房屋底數,歸集房屋信息。

五、部門分工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責及“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自建房全部納入監管,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責任,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切實形成有關監管合力。

鎮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規劃建設組):負責指導自建房建設,牽頭組織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組織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社會專業技術力量提供全程技術支撐;指導各排查員運用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承災體普查成果及相關軟件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核查工作;推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自建房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鎮黨建工作辦公室(宣傳建設組):負責配合、指導全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將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範疇並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統僑政協組):負責指導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及納入宗教部門管理的民間信仰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鎮應急管理辦(應急管理組):負責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具體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監管和“三管三必須”要求,強化本地區、分管行業領域內經營性自建房建築安全監管;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鎮公共服務辦(教育指導組):負責指導學校、幼兒園及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鎮經濟和建設辦(經濟發展組):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範圍內工業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負責指導督促商貿流通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楊村派出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

鎮公共服務辦(社會事務組):負責指導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鎮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指導居民自建房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人民調解工作,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居民自建房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

鎮財政管理所(政府財務組):負責將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城鄉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核查、評估鑑定、整治等相關工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的財政預算;將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設費用納入本級政府的財政預算。

楊村自然資源所:負責指導城鄉居民自建房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整治(不含農村削坡建房風險點排查整治);指導查處違建自建房涉及的違法佔地問題;根據工作需要提供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以及相關規劃審批許可信息;對可以補辦手續的,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手續和規劃許可手續;提供城鄉已取得產權登記的自建房基本信息數據。

鎮農業農村辦公室(鄉村振興辦):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鎮公共服務辦公室(文廣旅體組):負責指導飯店、旅遊景區、旅行社、網吧、歌舞娛樂場所、電子遊戲遊藝機室、高危體育項目等用作文化和旅遊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鎮公共服務辦公室(衞計健康組):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衞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楊村市場監督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提供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所需的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推動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

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指導和會同各部門對移交涉及職責範圍內違法建設的自建房依法進行查處。

鎮專職消防隊:負責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責,指導各鎮加強對轄區內“三合一”場所、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經營性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鎮政府成立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各項工作。結合實際,明確工作內容、工作步驟、責任分工,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工作推進到位。

(二)落實經費保障。鎮財政部門要合理安排核查、整治工作經費,非經營性自建房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鑑定經費,以及相關動員、培訓、宣傳和督導檢查工作經費,統籌落實必要的資金保障。一是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二是參照《廣東省既有房屋建築安全性鑑定收費指導價》標準,結合實際,落實必要的評估鑑定經費及其他工作經費,原則上縣級與鎮(街道)按照5:5的比例分攤全鎮城鄉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所需相關工作經費。

(三)加強綜合保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推動“房地一體”、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承災體普查等數據開放共享,避免重複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結合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承災體普查、公共場所建築安全隱患排查等工作,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具備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核查整治工作。鎮規劃建設部門及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村居“兩委”幹部等一線工作人員開展自建房安全核查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按照“誰擁有(使用)、誰付費”的原則,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鼓勵、引導金融、保險等服務機構支持自建房安全鑑定工作。要建立解危救助制度,對經鑑定為危險房屋需要解危的﹐安排專項資金對低收入家庭危險房屋的安全鑑定、治理改造、應急處置等給予適當補助。要加強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建立督查檢查工作機制,督促指導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各鎮以及各行業主管部門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

(五)強化宣傳引導。各村(社區)、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教育,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自建房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羣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特別要依法依規推進排查整治工作,不得簡單粗暴“一刀切”,強化房屋建築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主體責任(使用責任)意識。

(六)加強數據報送。自20xx年6月起,各項工作數據實行每日和每週報告制度,各村(社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台賬,於每日11時前報送有關報表和數據,每週五下午下班前將本週整治工作情況(排查情況、採取措施、取得成效、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下一步工作計劃等)書面向鎮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規劃建設組)報告,規劃建設組彙總數據並定期對排查情況進行排名通報,同時報送縣住建局。各村(社區)、各部門要紮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5

為認真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教育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國食藥監食【】160號、《關於深入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食【】193號)和河北省《關於開展春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冀食藥監食【20xx】51號),市藥監局及市教育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xx市20xx年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範圍

xx縣轄區內的所有職業學校、中、國小和托幼機構食堂(以下簡稱學校食堂)。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對我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進一步明確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識,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提高食品安全設施配置水平,規範食堂加工製作行為,從源頭上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使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顯著提高。

三、整治內容及措施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況。認真核查學校食堂組織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長(負責人)負責制,是否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中,學校對託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單位是否有準入制度,對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二)餐飲服務許可證持有情況。認真核查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否過期,是否存在超範圍、超能力經營問題;對新開辦的食堂,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許可,對設計佈局不合理、設施設備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不具備相應條件的學校食堂,一律不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對因許可條件發生變化,未及時辦理變更、延續、補發或註銷手續的,責令其及時辦理;對未經許可從事餐飲經營的,嚴格依法進行查處。

(三)食品原料採購索證索票情況。認真核查學校食堂採購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嚴格索證索票,貨證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進貨驗收台賬,食品倉儲是否符合要求,有無過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飲服務單位食用油管理規定》要求。大眾食品採購是否相對定點,有無採購協議。重點檢查有無來源不明的禽畜肉製品、火鍋底料、散裝調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學校食堂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重點檢查是否違規加工製作冷葷涼菜、違規加工製作豆角(四季豆);嚴禁各類學校食堂採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五)加工場所及過程衞生情況。認真核查學校食堂內外環境是否定期整潔,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孽生條件的防護措施;通風和排氣是否良好,食品加工過程能否做到標識明確,分開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場所各功能間是否齊全;食品加工過程能否燒熟煮透,學生餐菜譜設置能否避免風險菜,是否按規定留樣,是否具有留樣設備,留樣設備是否正常運轉,能否保持冷藏設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備有效消毒設施和保潔設施;衞生清掃工具是否有專用存放場所。

(六)從業人員個人衞生情況。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明;是否明白應知應會崗位衞生知識;工作時是否穿有潔淨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長指甲、戴首飾;是否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認真核查食品添加劑採購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是否達到“五專”(專店採購、專櫃存放、專人負責、專用工具、專用台賬)要求。

四、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從20xx年4月至6月底,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自查階段(4月—4月底)

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進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從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索證索票管理、加工製作衞生、健康證明、使用食品添加劑等六個方面進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並認真進行整改。

(二)整改階段(5月—5月底)

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對各類學校自查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監督整改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對存在發生過食品安全隱患的學校,要進行重點檢查。

(三)檢查階段(6月—6月底)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有關學校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教育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視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食堂自律與強化監管有機結合,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標本兼治、着力治本,將宣傳教育貫穿始終、完善制度貫穿始終、落實責任貫穿始終、檢查指導貫穿始終,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二)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效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各有關股室要密切配合,要根據本次整治的要求,全面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年底前全部完成學校食堂量化等級評定工作,使學校食堂從採購、加工、個人衞生到食品銷售提高到一個新台階。

(三)開展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加強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訓,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常識,督促學校切實落實餐飲服務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工作不留盲點、不留死角。

(四)加強檢查督導,嚴查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主管股室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學校食堂作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點,採取措施,排查隱患,積極指導學校不斷完善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高防控水平及應對能力。嚴厲查處食堂違法違規行為;對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案件,要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認真開展全面排查。各監督員要按照監管區域,組織對轄區各類學校食堂(尤其是農村學校食堂和承包食堂)進行全面排查,認真查找薄弱環節,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全面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確保整治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五)做好檢查總結,及時上報信息。各學校於4月底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報送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稽查股。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6

為切實加強我縣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食品小作坊)的監管,進一步規範其生產經營行為,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食品小作坊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食品小作坊整治行動,通過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打假治劣與扶優扶強、失信懲戒與正面引導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全面整頓和規範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活動,努力提高我縣食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標

堅持“全面覆蓋、分類處置、堵疏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全面摸清我縣食品小作坊底數,規範食品小作坊生產行為,防範質量風險,突出解決小作坊“髒、亂、差”和無證生產經營等問題,做到監管覆蓋率100%。

三、組織領導

成立沅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所所長、局直屬機構和機關各相關股室負責人

辦公室設局評審中心,由張春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整治內容

根據《懷化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目錄(20xx版)》(以下簡稱目錄)的要求:

1、對生產加工目錄中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的食品小作坊,要堅決予以取締,對有意向或有意向進行合併申請SC證的食品小作坊要對其進行協調和幫扶,促使整合提高,達到申請SC證的條件。

2、對生產加工目錄中允許生產加工食品的食品小作坊,一是持有有效證件的.,檢查是否亮證經營,是否存在超出許可範圍,是否建立原料、銷售台賬,索證索票是否齊全,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健康證明,是否存在非法添加、使用過期、回收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黴爛變質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原料輔料生產加工食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杜絕製假售假行為;二是無證的食品小作坊,通過有效幫扶,引導小作坊提升改善生產條件。採取教育培訓、上門指導、典型帶動等各種有效方式,積極幫助小作坊改進生產條件,提高管理水平,使小作坊儘快符合要求,取得《食品加工小作坊生產許可證》。

3、充分利用食品綜合監管優勢,嚴查食品消費終端,食品經營户若從小作坊進貨的,必須查驗小作滿分作文網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許可證》,倒逼小作坊全面提升。

4、對黑作坊、黑窩點要進行嚴厲打擊,堅持零容忍、出重拳,嚴懲違法犯罪,重點打擊行業“潛規則”和共性問題。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強化行刑銜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五、整治對象和實施步驟

整治對象為沅陵縣範圍內所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階段(5月8日至5月24日)

各鄉鎮監管所對轄區內食品作坊進行摸底調查和登記造冊,合理安排工作進度,確保專項整治有序開展。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5月27日至6月30日)

在摸排的基礎上,針對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重點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特別是對食品小作坊存在的髒、亂、差等現象,集中解決以下突出問題:

1、對目錄中允許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引導辦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生產許可證。

2、對目錄中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要堅決取締。

第三階段:總結提高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歸納、分析和研究,拿出整改措施,認真進行整改,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措施和制度,健全工作長效機制,鞏固整治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安排專人負責,保障工作經費,確保專項整治紮實推進。整合各鄉鎮監管所的力量,將各轄區內小作坊進行全面清查,工作不留死角,做到覆蓋率100%。

(二)強化宣傳教育。採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對非法生產的食品小作坊進行曝光,大力宣傳整治所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大力普及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及科學知識,組織媒體開展正面打擊取締行動的宣傳報道工作。

(三)嚴格執法查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製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黑窩點。嚴格責任追究,堅決防止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等行為的發生。通過專項整治工作,淘汰一批生產條件不達標的食品小作坊。整治中要注重向生產加工經營户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增強食品安全意識,落實市場經營户主體責任,提高知法守法能力。

(四)加強情況上報,重大問題及時反映。相關工作情況、統計報表及時上報,請各所於5月24日上報食品小作坊專項整治摸底排查花名冊、8月3日前將相關總結及報表報送至局評審中心。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7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國辦發明電〔20xx〕10號)、省政府辦公廳《河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冀政辦字〔20xx〕75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邢台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邢政辦字〔20xx〕37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確保自建房安全作為忠誠捍衞“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現實檢驗,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擔當作為,全面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堅決整治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堅決做到“不貳過”,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對全縣城鄉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和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鄉(鎮)政府屬地責任,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範,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摸底排查。對縣城以及前期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未覆蓋的城鄉結合部、可能遺漏的鄉鎮政府駐地等區域的自建房,開展全覆蓋、拉網式、地毯式大排查,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房。對初判危險房屋,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具體按照《廣宗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二)開展百日攻堅。聚焦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突出重點區域,開展百日攻堅,全面排查、初判,嚴控隱患增量,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立即採取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具體按照《廣宗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執行。

同時,對城鎮自建房安全隱患大排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開展“回頭看”,進一步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排查信息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統一部署,歸集到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一旦發現漏排漏判的危房或存在經營安全風險的自建房,立即啟動應急管控措施,確保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實施分類整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按照先急後緩、先大後小的原則開展分類處置。

1.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開展安全鑑定,確定房屋是否為危房,並明確其危險等級和危險部位、存在的事故隱患等,納入台賬管理。對初判為危房的自建房,持續嚴格落實應急管控措施,明確專人每日巡查,嚴防人員倒流。

2.以專業鑑定結果為依據,一樓一策、科學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且違法行為確鑿的,堅決依法依規拆除;對長期閒置、已無維修保留價值且有合法用地手續的城鎮自建房危房,已納入棚户區(城中村)改造範圍的,可採取協議徵收、產權置換、異地安置等方式,依法儘快組織拆除;對存在一定缺陷但無倒塌風險、不影響公共安全的,可通過修繕加固方式恢復使用功能;對建設手續不全但房屋處於安全狀態的,督促產權人依法依規補辦相關手續;對存在違法行為但不影響安全使用,且局部拆除違法部分可能影響房屋整體結構安全的,可暫時不予拆除。

3.壓緊壓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第一責任人責任,督促其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將安全隱患徹底整治到位。相關部門加強對危房整治全過程的監管,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和次生風險。

(四)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出具房屋安全虛假證明的機構和人員,依法嚴懲。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不力、不作為亂作為的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依紀依規追責問責。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

(五)健全長效機制。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須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應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健全監管手段。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專業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專業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加快推進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四、時間安排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20日)。完成城鎮自建房全面排查和應急管控,開展農村自建房“回頭看”。

(二)百日攻堅(20xx年6月1日至8月20日)。完成全縣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開展大排查“回頭看”,查漏補缺。

(三)分類整治(20xx年8月21日至20xx年5月31日)。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根據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開展分類處置。

(四)鞏固提升(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和違法違規行為處置。在摸底排查、清理管控和分類整治基礎上,消除存量、嚴控隱患增量,不斷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統籌領導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廣宗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各鄉鎮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全面統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推進部門協同,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配置專業人員,開展集中調度、聯合執法,確保各環節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縣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發改局負責用作民爆企業、商貿企業經營場所及職責範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委統戰部(民宗局)負責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縣教育局負責用作學校、幼兒園、文化和旅遊設施、影院、體育活動經營場所及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民政局負責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縣財政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依法依規用地,地質災害風險排查有關工作;縣農業農村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縣衞健局負責用作醫療衞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市場監管局負責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縣行政審批局負責牽頭制定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提條件的審批監管機制;縣消防救援大隊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縣公安局負責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對阻礙妨礙妨害執行公務的行為,依法打擊處理,保障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和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立案查處,嚴厲打擊。

(三)強化支撐保障。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要委託專業機構開展安全鑑定,對於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嚴肅追責。同時,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組織做好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加強督導檢查。縣委、縣政府將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納入日常督查督辦範圍,加強對各鄉鎮及有關部門的督促指導,推動各項工作有效落實。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五)做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爭取羣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自20xx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8

為迎接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x週年大慶和中秋節到來,確保轄區兩個節日期間的食品安全,根據縣局要求,結合當前食品安全狀況,特制定國慶、中秋節期間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指導思想:

在當地政府的協調下,和各有關部門統一思想,加強溝通,密切配合,進一步提高對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從維護羣眾切身利益、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全力以赴抓好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重點抓好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生產環節、食品流通環節、餐飲消費環節、保健食品、食品包裝袋和塑料杯和餐具環節等七個方面的整頓,推動食品市場秩序持續好轉,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實做好,保證人民羣眾節日安全。

工作步驟:

一、成立“國慶”、“中秋”兩節市場食品安全專項檢查領導小組

範孝明所長:組長;

李汝生副所長:副組長;

楊金剛副所長、朱文迪為成員

二、國慶中秋節前聯繫由各當地政府組織一次食品市場聯合專項執法檢查

此次專項檢查“突出三個重點”:一是重點內容檢查;以月餅、食用油、蔬菜、豬肉、糧食、禽蛋、乳製品、糕點、兒童食品、保健食品、酒類、醬油、食醋、小食品等節日消費量大、消費者申訴舉報多以及與人民羣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為重點品種。二是重點區域的檢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節日市場聚集處、農村各類集市的檢查;三是重點規範經營行為檢查;強化食品經營户、小攤點、小賣店的管理,特別要嚴格檢查食品的保質期和食品質量,嚴防發生銷售過期黴變食品和“三無”食品、不合格食品違法行為,及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根據各鄉鎮政府安排檢查時間如下:

土橋鎮x年10月21日到x年10月24日;

濠頭鄉20xx年10月25日到20xx年10月26日;

永豐鄉20xx年10月28日到20xx年10月29日;

三、預防和日常巡查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食品市場檢測點和食品檢測體系的檢測作用,及時發現“國慶”、“中秋”兩節市場食品安全方面的苗頭性問題,有效控制有問題食品的流通。要廣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繼續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學習貫徹力度,要求各鄉鎮食品經營户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進銷台帳和散、裸裝食品標籤等各項食品安全制度,促進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切實把好食品質量准入關口。引導超市、集貿市場、經營户加強自律,嚴把食品安全質量關,對肉類、蔬菜等重點品種加強入市前自檢,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市場,與此同時紮實開展各項食品安全巡查,加大食品市場巡查力度。

四、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風險機制和預警機制,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的應急反應能力,發現重大食品安全問題及時上報。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9

大型綜合體集購物、娛樂、餐飲等功能於一身,功能複雜、業態多樣。為城市居民帶來了便捷,但也因其建築面積大、空間複雜、儲貨量多、人員密集等特點,成為了城市火災防控的“重中之重”,滅火救援的“難之又難”。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極易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給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損失。

10月份以來,xx市消防救援支隊各地深入轄區各城市商業綜合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清查行動,重點排查防火分隔、管井封堵、消防設施聯動等隱患問題。同時,對場所內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電氣線路是否正常等情況進行了細緻地排查,督促企業整改隱患,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如此複雜而又大體量的建築,該如何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呢?

一、瞭解消防安全風險

人員聚集空間複雜疏散救助困難

大型城市綜合體中人員成分複雜,且人員密度高、流動性大。據統計,一般大型城市綜合體每天的人流量可達20萬人次,營業高峯時每平方米可達5至6人,一旦發生火災,人員恐慌擁擠,秩序混亂,極易出現擁堵和踩踏。

多類型火災特性同一時間與空間顯現

賓館、商場、飯店、公寓、地下車庫等作為單個對象時,有其特有的火災特點,但當這些場所被相互連接在一個獨立式綜合建築體內時,這些火災的特點會在同一個空間內相互疊加和放大。

商品貨物等可燃物質多,火災荷載大,有毒煙霧及高温煙氣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為達到舒適豪華的要求,不少大型城市綜合體採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增大了火災荷載,一旦發生火災,不但燃燒猛烈,蔓延迅速,還會釋放大量有毒氣體。

豎向管井多、橫向通道多,火勢蔓延迅速

電梯井、電纜井、管道井、各種樓梯通道、玻璃幕牆縫隙等使得建築豎向貫通。中庭等共享空間使各樓層間相互連通,把上下空間連為一個整體,成為高温有毒煙氣流動的主要途徑,助推了火勢的快速發展與蔓延。

用火、用電設備多,火災發生的機率高

大型城市綜合體用電設備種類多、用電負荷大、電氣線路複雜;鍋爐房等固定的用火部位火災危險性大;維修施工時使用明火或進行電焊時違反操作規程等也易引發火災。

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大型城市綜合體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應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主持召開消防安全例會,每月不少於一次。

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問題。

應建立微型消防站。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對外招商時,嚴禁將商業綜合體的消防疏散通道、中庭及亞安全區等非營業性公共區域作為經營面積對外出租、使用。

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通知承租人及時辦理有關消防手續。

負責對商業綜合體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同時負責管理承租人對局部建築消防設施的改造施工。

承租人職責:

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手續。

員工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並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熟知承租區火災的危險性,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

嚴查私自搭建閣樓、物品庫房等。

三、日常消防管控

建立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按照國家標準配置防火門、防火捲簾、疏散指示標誌、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消防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人員檢驗、維修,確保其完好有效。

應在每層或各經營區域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圖示中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消防設施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説明。

常閉防火門上應標有警示文字和符號

營業期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佔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救援窗上安裝柵欄、隔斷等障礙物,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誌。公共疏散門不應鎖閉,宜設置推閂式外開門。

人員密集場所房間的'外窗不得設置影響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柵欄等障礙物

應建立建築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制度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內容。

加強對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其配置齊全、完整好用;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佔;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範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展品、商品、貨櫃、廣告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四、火情隱患積極整改

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

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火災隱患的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向當地消防部門申報復查。

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負責整改隱患的承租人應當採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對拒不整改的火災隱患,如果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向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措施依法將火災隱患場所停止使用。

五、相關單位要做到

1、開展消防安全自查

2、組織消防安全培訓

3、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

4、對電氣線路進行安全檢查

5、組織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演練

6、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一次清理

7、作出消防安全承諾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只有相關單位積極做好火情防控,做到了解風險、明確責任,日常管控、隱患及時整改,才能真正將火情危害降到最低。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0

元旦、春節臨近,為進一步強化監管,保障安全,按照要求,決定從即日起,在全街辦範圍內開展一次以“保兩節食品安全、促社會和諧穩定”為主題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增強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識,落實餐飲單位主體責任,完善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範原輔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採購、驗收、台帳登記及使用、加工製作和餐飲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為,消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隱患,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加大對餐飲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認真履行監管職能,保障兩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

二、整治時間:

xx年12月15日至xx年2月15日。

三、整治範圍及重點

整治範圍包括全街辦各類餐飲單位。重點為承接婚喪宴席、節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飯”的`餐飲服務單位,旅遊景點餐飲單位,各類宗教聚集活動用餐場所,農村家宴,奶吧、茶座、飲品店等五類餐飲服務場所。

四、整治內容

(一)強化許可管理,嚴查無證經營

認真貫徹落實《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依法規範行政許可,保證餐飲服務提供者符合法定條件經營。嚴格規範餐飲服務許可範圍,嚴厲查處無證經營、超期限經營和超範圍經營行為,嚴厲查處轉讓、塗改、出借、倒賣、出租餐飲服務許可證行為,嚴厲查處以不正當手段騙取餐飲服務許可證行為。

(二)落實索證索票,強化追蹤溯源

進一步落實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制度,重點檢查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包括進貨台賬、供貨商資質、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和證明文件等。加大對採購的畜禽及其製品、食用油等重點品種專項抽查,嚴肅查處採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製品,加大對餐廚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處理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使用劣質食用油和廢棄餐廚油脂、不合格調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加大對乳粉及乳製品採購使用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餐飲服務單位採購和使用劣質乳製品行為。

(三)突出整治重點,強化制度落實

重點檢查餐飲服務單位是否持續符合場所環境和佈局流程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並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硬件設備是否運行良好,涼菜配製等食品製作加工過程是否符合操作規範要求,餐飲具是否按照要求規範進行清洗、消毒和保潔,是否有消毒記錄,一次性餐飲具進貨渠道是否規範,嚴厲查處使用不合格餐飲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規範等問題。對咖啡館、酒吧、茶座的整治檢查要同時突出差異性重點,認真核查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貯存情況,對酒類、奶及奶制飲品、食用冰、果汁等衝兑用水和一次性餐具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包括涼菜、改刀水果、現榨飲料等製作有無專間或專用區域操作,有無餐飲具消毒設施;有無水淨化設施;食品添加劑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並公示;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徹底,粗加工是否達到要求,是否生熟分開、冷熱分開、葷素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果盤加工、餐飲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和專用冷藏設施等。

(四)發揮技術支撐,加大監督抽驗

加大對熟食滷味、盒飯、涼菜等高風險食品品種及重點風險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提出預防和降低風險的防控措施,指導餐飲服務單位全面加強食品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食物中毒。加大對餐飲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飲具監督抽驗頻次,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完善措施,確保餐飲具消毒效果。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調查和評價,對潛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治理。

(五)健全應急機制,強化應急處置

制定完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理機制,強化開展應急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應機制,確保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處置率達到100%。

五、整治時間安排與主要目標任務

(一)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5日為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

各村(居)委會要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啟動兩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根據方案排查自己轄區高風險場所和重大活動,確定工作重點,統籌安排部署,確保消除安全隱患,按時完成整治任務。

(二)xx年12月26日至xx年2月12日為整治檢查階段。

各村(居)委會對重點區域和重點餐飲單位開展全面、深入、細緻的監督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強化餐飲加工環節各項食品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加大對熟食滷味、涼菜、海鮮等高風險食品加工過程監管和食品原料進貨驗收、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管力度。

(三)xx年2月13日至2月15日為總結階段。

各村(居)委會對本次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於2月10日前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以電子文本和紙質文件形式報送至街辦食藥所,由食藥所彙總上報縣局。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增強意識,加強領導

食品安全關係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社會和諧穩定。各村(居)委會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食品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針對“節日”期間食品消費集中、聚餐次數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發的特點,重在預防,科學監管,狠抓落實,做到早謀劃、早動員、早安排。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強化監管措施,強化溝通協調,切實抓好“節日”期間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確保“節日”期間食品安全。

(二)排查隱患,突出實效。

結合《xx縣xx年“四小”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及《xx年元旦春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根據本地實際,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主義,不搞走過場,紮實開展專項整治。通過專項整治,着力排除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規範春節期間餐飲服務市場秩序,確保專項整治成果得到鞏固。

(三)恪盡職守,處理迅速

“節日”期間,各村(居)委會要嚴格值班紀律,健全值班制度,嚴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準備工作。村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立即上報相關部門和組織人員奔赴第一現場進行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及時妥善處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損失,努力減輕不良社會影響。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報告,嚴禁瞞報、漏報、遲報。要進一步暢通社會訴求渠道,認真對待和及時處理羣眾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

(四)大力宣傳,營造氛圍

各村(居)委會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加強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倡導健康消費觀念。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誠信的責任意識,提高廣大人民羣眾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倡導社會各方積極參與到食品藥、品安全的綜合整治當中,形成人人關注、共同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1

為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堅決防止同類事故發生,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湘辦發電〔20__〕35號)和《中共衡陽市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衡辦發電〔20__〕42號)和《中共衡陽縣委辦公室衡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全縣既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蒸辦發電〔20__〕19號)的文件精神,經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從5月20日至8月31日在全鎮範圍內開展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踐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全面實施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排查誰負責、誰鑑定誰負責、誰整治誰負責”,壓實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督責任,依法依規、科學精準、及時有效消除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目標任務

按照全國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20__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鎮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突出以下四類重點區域或類型,即經營性居民自建房;初步識別為違法佔地、違法建設情況的居民自建房;進行過改、擴建的居民自建房;位於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等重點區域的居民自建房。特別是三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經營、違規改建擴建的經營性居民自建房排查、鑑定和整治工作,堅決做到“人不進危房、危房不進人”,堅決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範圍和內容。全鎮所有居民自建房,不漏一户、不錯一棟,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房屋安全“四性”,即: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建築材料、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用火用電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

2、排查時限和要求。20__年6月30日前,完成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建立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區)普查、鄉鎮排查的排查工作機制。

第一步:在自查中,產權人(使用人)應主動提供房屋使用、

租賃經營及安全狀況的真實信息,並配合填報人員及時準確填報信息。

第二步:在普查中,要做到產權人(使用人)、村(社區)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三到位”,真實填報信息、核實信息、拍照並上報APP。

第三步:在排查中,鄉鎮會組織人員排查,對四類重點區域或類型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棟。對存在明顯錄入錯誤的,應及時督促村(社區)對信息進行修改;對數據存在疑問的,會立即赴現場進行排查。

第四步:在縣級複查中,經營性居民自建房資料複查率應達到100%,現場入户抽查比例不低於經營性居民自建房總户數的30%、不低於非經營性居民自建房總户數的10%,在現場入户抽查中兩項合格率低於95%的鄉鎮(界牌片區)應重新普查。

第五步:在市級抽核中,對縣市區列入整治庫的所有房屋應全覆蓋進行資料檢查,並開展現場入户抽查;對未列入整治庫的經營性居民自建房進行現場入户抽查,在現場入户抽查中兩項合格率低於95%的縣市區應重新複查。

第六步:在迎接省級考評中,省級出台排查技術規範和工作手冊,並對市州經營性居民自建房資料庫進行抽查、現場核查。各級各部門要積極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參與,提高排查工作和信息質量。依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普查信息系統,建立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數據庫、隱患庫、整治庫,實現與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不動產登記系統、市場監管以及消防驗收和備案系統互通互查,強化動態管理,及時核准、補錄和修正相關信息。

3、排查評估和鑑定。產權人(使用人)主動提供房屋使用、租賃經營及安全狀況的真實信息,屬經營性居民自建房的必須提供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自行負責鑑定費用;鄉鎮(界牌片區)完成信息複核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縣級組織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立即開展安全性評估或鑑定,特別對經營性居民自建房,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進行評估或鑑定,並將評估或鑑定結論作為開展整治的依據。堅持邊排查、邊鑑定、邊整治,堅決做到“人不進危房、危房不進人”。經評估或鑑定房屋有重大安全隱患的,必須依法立即停用,並做好相應的安全防範防護措施。

(二)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台賬。各村(社區)根據鑑定情況,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户、銷號一户。

2、分批分類整治。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按照“一户一策、一棟一策,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原則開展。對居民自建房凡屬於以下四類情形的,依法採取“改、停、封、拆”措施予以分類處置:

①對手續不齊全且屬於違法建設的“必改”,限期整改到位後才能投入使用;

②對不符合經營性安全要求的“必停”,在完善相關經營許可並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後才能投入經營;

③對合法合規但有重大安全隱患可能威脅公共安全的“必封”,在安全隱患徹底消除且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後才能投入使用;

④對有重大安全隱患且屬於違法建設的“必拆”。

(三)強化安全管理

1、嚴格控制增量風險。新建居民自建房必須嚴格依法依規辦

理規劃、用地、建設等相關手續,其中三層以上(含三層)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投資30萬元以上的居民自建房以及安置區內房屋要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

2、加強日常巡查和投訴舉報。各村(社區)要落實屬地責任,充分發揮村支“兩委”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查和問題發現機制。鼓勵居民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居民自建房進行舉報。

三、職責分工

(一)產權人(使用人)為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房屋隱患排查、委託鑑定、隱患整治(如加固、拆除)等的實施,每棟房屋形成隱患排查整治方案,包含排查基本情況和違法違規建設處理、違搭違建拆除、安全隱患處置、經營行為處理等整改措施。

(二)村(社區)負責各自轄區內自建房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農村房屋實行鎮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方式推進。

四、實施步驟

(一)全面動員攻堅(20__年5月27日前)

集中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動員工作,20__年5月27日全面完成全鎮村(社區)、普查人員技術培訓、動員工作。

(二)摸底排查攻堅(20__年6月30日前)

1、全面普查摸底。村(社區)要逐户發動業主自查,並依據技術規範和工作手冊開展普查。曲蘭鎮人民政府抽調幹部、

組織技術人員下沉,指導幫助村(社區)普查工作做到產權人(使用人)。6月30日前,完成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

2、嚴格評估鑑定。6月20日前,村(社區)動員產權人(使用人)提供房屋安全有關信息,有房屋安全鑑定報告的提供鑑定報告;全鎮要基本完成信息複核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6月30日前,完成疑似存在安全隱患房屋的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工作,為集中分類整治提供依據。

(三)集中整治攻堅(20__年8月31日前)

分類徹底整改。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原則,聚焦四類重點區域或類型,即經營性居民自建房;初步識別為違法佔地、違法建設情況的居民自建房;進行過改、擴建的居民自建房;位於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等重點區域的居民自建房。特別是三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經營、違規改建擴建的經營性居民自建房,依法分類採取“改、停、封、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1、成立曲蘭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政委: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各村(社區)設置兩名普查員、一名管理員、一名技術員,一名審核員、共5人。(其中審核員由各村村支部書記兼任,管理員由駐村第一支部書記兼任)

(二)落實各方責任。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突出主體責任,產權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主體,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息填報人員要如實填報情況,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核實簽字,技術人員要如實核實房屋安全,不應顧慮房屋後期因人為、自然災害以及房屋到達使用年限等因素出現安全隱患,要對房屋安全認真核查,專業判斷,敢於擔當。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2

為深刻吸取湖南長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嚴防類似事故發生,根據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全鎮範圍內組織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在全鎮集中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方主體落實責任,規範房屋改建改裝,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範,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安全管理體系。

二、排查整治範圍及重點

對全轄區自建房安全進行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設合法性、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開展全面整治。

(一)排查整治的重點區域。有關單位、安置區、集貿市場周邊、學校周邊、醫院周邊、開發區、景區範圍內等周邊場所和鄉鎮自建房。

(二)排查整治的重點房屋。建設年限較長、兩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於經營性的自建房(含生產性自建房,下同),磚混結構、使用預製板、增加樓層、改變承重結構、超負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變功能佈局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消防安全隱患和屋頂違規鋼結構建設等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的業態重點。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如用於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以及用於生產、經營、租住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隱患等經營性自建房。

全鎮範圍內農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貴州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

三、時間安排

堅持“突出重點、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步分類”和“邊查邊改、立查立改、查改同步”的原則,有序推動排查整治工作開展,堅決守住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底線。本次專項整治分為“全面普查、集中篩查、分類整治、建立機制”四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普查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通過發動基層力量、組織技術力量、聘請第三方力量等方式,結合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房屋建築調查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對城鄉自建房進行全數摸底排查,建立“排查台賬”。

(二)集中篩查階段(20xx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對排查出的用於經營性的、兩層以上的、超大面積的、居住10人以上等重點自建房,組織相關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對風險隱患開展集中篩查和核查,建立“問題台賬”、明確具體整改措施,並督促進行整改。

(三)分類整治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原則,一棟一策,分步分類處置,並建立“整改台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實行閉環管理。

(四)建立機制階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根據排查出的自建房分佈特點、問題類型,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制定分區域監管、分行業治理的長效機制,消除隱患存量、嚴控問題增量。

四、工作措施

(一)持續開展“百日攻堅”。按照《龍裏縣自建房安全隱患百日攻堅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試行)》時間節點要求,以涉及公共安全、三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於經營的自建房為重點,持續開展重大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動員發揮基層幹部、行業監管部門的力量,採取“掃街”的方式,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地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要立即撤離、疏散人員、設立警戒,並開展整治,確保在8月底前全面消除本轄區重大安全隱患。

(二)開展自查、普查、核查、抽查、督查“五查”聯動。對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排查內容和標準,結合信息化手段,社區(居委會)逐棟逐户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各村(社區)組織人員逐棟逐户普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對經營性自建房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逐棟逐户核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機構對風險隱患進行抽查;同時做好迎檢省、州、縣級督查。通過“五查”,以村為單位逐棟逐户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建立台賬、穩控安全、跟蹤整治、整改銷號、閉環管理。

(三)加強行業督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市場監管分局、教育辦公室、衞生院、民政辦、文旅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民族宗教辦、派出所、煙草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同步開展行業核查,重點對摸排出的'利用自建房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民辦學校、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等經營性場所,按照行業歸口,各自進行自建房安全性核查,對發現安全隱患的,督促房屋責任人整治消除,把好經營許可關。

(四)開展集中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進行集中整治,特別是重大隱患問題,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房屋設置警戒隔離措施,並按照《貴州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掛牌警示,發佈危險告知書等,防止人員回住。根據排 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集中整治方案,明確集中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督促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整治,確保排查出的問題整治完成。

(五)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鎮級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村(社區)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綜合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黨政同責、分級負責、行業專責的工作機制。鎮級成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領導幹部為副組長,城建辦工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城建辦,統籌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落責任,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推動,分管負責同志要統籌協調推進。縣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行業歸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建立經營許可准入機制。

(二)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要充分組織動員基層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與排查,適當配備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加大基層排查人員培訓,強化技術支持保障。發動廣大羣眾廣泛參與,鼓勵羣眾舉報、投訴等發現問題隱患。同時,可採取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鑑定等工作。鎮財政要安排排查工作經費,滿足必要的工作經費支出。

(三)強化執法打擊。嚴厲查處自建房違法違規行為,發改、自然資源、城建、市場監督、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嚴查自建房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及經營的相關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對違反規劃和基本建設程序,擅自改建、擴建、加層,改變結構佈局和用途,影響房屋安全性等行為,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嚴厲處理。認真貫徹執行《貴州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嚴格農村宅基地報批,落實一户一宅的農村住房建設要求。嚴格管控城市規劃區自建房建設,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巡檢力度,注重發揮村(社區)作用,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增量。

(四)強化督查調度。成立鎮聯合督導組,定期對排查整治情況開展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將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納入各有關部門高質量考核範圍和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建立周調度機制,各有關部門每週一前要將工作推進情況報告、報表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聯繫人:楊秀磊;聯繫電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調度、通報、約談及問責制度,對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提請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幹部,依據有關規定按程序報請嚴肅追責問責。

(五)強化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通過媒體、廣播、宣講等多種形式,讓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及時瞭解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羣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幹部羣眾參與和支持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3

為深刻汲取“4·29”湖南省長沙市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訓,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重要決策部署和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昆政辦〔20__〕22號)及《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修訂)》的要求,為全面開展富民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把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標準、最迅速的行動,壓緊壓實責任,全力開展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及時徹查消除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基本原則

1、安全第一,保障民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自建房安全隱患降到最低,切實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統籌抓好民生保障工作,妥善解決羣眾生產生活問題,防止政策簡單化,一刀切。

2、明確主體,壓實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規定,各鎮(街道)嚴格落實管理責任。全面壓實“政府牽頭、部門負責、行業指導”的工作機制,縣級部門、各鎮(街道)承擔本地區排查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做到責任到位、保障到位、監管到位,各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細化本地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組織好排查整治各項工作;按照“三個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各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嚴格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

3、全面動員,羣防羣治。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社區(村組)縱向要全面動員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橫向要全面宣傳動員到位。廣泛發動專業技術人員、居民羣眾等社會力量主動參與排查整治。

4、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過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自查,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核查和第三方機構專業評估鑑定相結合的方式,逐一入户,全面摸清自建房情況,從快從嚴處置隱患,加強監管,督導檢查,立查立改,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5、分類處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後緩、先大後小進行分類處置,依法依規開展整改。對存在結構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業停用,並疏散建築內和周邊的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6、加強聯動,形成合力。建立縣級工作協調統籌機制,形成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場地經營許可等全過程、全鏈條聯動監管。嚴格落實風險隱患管控治理措施,壓實縣級主體責任和鎮(街道)屬地責任,形成聯動機制。

(三)目標任務。

自20__年5月開始,啟動全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集中開展經營性自建房“百日攻堅”行動。20__年8月中旬前,取得明顯進展,對經營性自建房的重大風險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歸集排查信息。20__年6月底前,通過安全鑑定、分類整治,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並建立起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動員部署。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慘痛教訓,迅速傳達黨中央、國務院主要領導的批示要求,以及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動員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開展業務培訓,層層壓緊壓實責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實處。針對富民縣自建房粗放發展,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隱患較多、存在系統性安全風險的實際,全面開展排查整治,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百日攻堅。聚焦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立即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進行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專家評估。成立專家技術團隊,全程參與排查整治工作,提供評估、諮詢等技術服務。專家技術團隊以社區、村為單位實行責任包乾,按照《自建房結構安全排查技術要點》和《雲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對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評估分類,出具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並簽字確認。安全隱患評估分為3類:特別重大安全隱患,掛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掛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掛藍牌警示。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經縣人民政府審定後,作為開展整治工作的依據,並進行現場掛牌警示,專家技術團隊對自建房安全隱患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負責,做到應查盡查。對被掛牌警示的自建房,要組織力量開展安全鑑定。

(四)排查範圍。基於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關信息平台和數據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為重點對象,對農村自建房、城鎮自建房開展排查。

1、突出重點區域。聚焦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綜合交通樞紐周邊、旅遊景區、工業園區、集貿市場、勞動密集型企業、在建大項目周邊、地勢低窪、靠山臨河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點場所。聚焦農家樂、賓館、飯店、民宿、教育培訓、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交通場站、電影院、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醫療衞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疫病集中隔離、社區辦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多種混合設置等人員聚集、多種風險交織疊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點房屋。聚焦富民縣城中村90年代以前建成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於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違法違規改擴建和突出火災風險隱患的自建房。

4、嚴查審批程序。房屋建設無正式審批手續、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建築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擅自改動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變後,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類經營性自建房未經安全性審查、未經經營許可、證照不全,房屋安全鑑定報告虛假等情況。

5、核查實體安全。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建築面積,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受損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房屋主體結構及附屬構件(設施)有傾斜,承重牆體、樑柱等部位存在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明顯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建在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區域等情況。

6、查實消防安全。使用易燃可燃建築材料搭建、裝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規範要求;餐飲企業等未安裝燃氣泄漏截斷報警裝置;燃氣管網老化、建(構)築物佔壓燃氣管道;存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在室內(樓道、門廳)停放充電;液氨製冷劑的冷庫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合用;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實行防火分隔;未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實等情況。

(五)分類整治。堅持依法整治,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原則,壓實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排查組排查責任、專家組技術責任、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房屋安全第一責任,重點圍繞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3個方面,全面開展整治。建立整治台賬,實行掛賬銷號管理,完成一户銷號一户,確保隱患處置及時、科學、合理。

1、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通過整體拆除、局部拆除、修繕加固等方式進行分類處置。重大安全隱患要實施掛牌督辦、限期完成,對短期內難以完成的,要堅決停止使用,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2、對地基基礎失穩、主體結構嚴重受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等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主體結構局部破壞、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私搭亂建等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要採取加固、改造、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結構輕微受損、佔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要採取修繕加固、增設防火分隔、清理疏散通道、強化日常管理等措施,立查立改,堅決防範重大房屋倒塌事故和火災事故。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3、對長期閒置不用的自建房,要根據鑑定結果,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防止發生次生災害。要針對洪澇、地質災害、地震等自然災害,對房屋開展動態應急安全評估,制定應急響應措施,確保危房不住人。

4、對居民現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沒有其他居所的情況,可統籌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房源,作為過渡性週轉住房。針對屬於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啟動拆遷改造的自建房,要立即動員居民搬離,做好房屋調查和資料保全,拆除相應房屋,消除安全隱患,並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統一做好後續安置補償工作。

5、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依據專業評估鑑定結論,按照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進行分級分類、劃定安全區域、設立警示標識。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及時採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繕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隱患。

6、加大對農村自建房建設的規範管理,加大對違法建設、違規經營及監管缺位、執法失嚴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功能結構佈局等違法行為;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遏制自建房安全隱患增量。

7、強化農村自建房建設的監管機制在全面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20__年9月底建立農村和城鎮自建房用地供應、規劃審批和建設監管等工作機制,自建房屋安全常態化管理體系,規範行業監管體系,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實現存量安全隱患全面清零,同時嚴控增量。規範自建房的管理,將3層以上、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遷安置區房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對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鑑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常態監管機制機制,發揮各鎮(街道)、村委會(社區)、村(組)、物業企業作用,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8、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鑑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探索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制定出台農村建房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政策。

三、工作安排

富民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分為百日攻堅和鞏固提升兩個階段:20__年5月4日—8月15日為百日攻堅階段,8月16日—12月31日為鞏固提升階段。

(一)動員部署(20__年5月4日—10日)

1、及時制定轄區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成立縣級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步驟、方式方法,工作責任、推進機制、完成時限,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開展業務培訓,層層壓實責任,組建工作專班,落實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抓緊組織推進。

2、縣級行業主管部門、各鎮(街道)充分利用“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昆明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調查信息平台”“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不動產登記系統”等多種行業部門的平台數據,以用作經營性、人員聚集性、存在各類重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以及低窪、臨河地段、學校、影劇院房屋和老舊房屋為重點,梳理排查範圍。

3、組織開展培訓學習。依託《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雲南省農村危房認定技術指南(修訂)》《雲南省經營性(聚集性)農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指引(試行)》等技術指南,對排查隊伍開展技術和業務培訓。

(二)全面排查(20__年5月4日—6月20日)

按照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鎮排查—縣級複核的流程,各鎮(街道)倒排自建房排查計劃,動員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自查,同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及志願者依據《雲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逐一入户調查,逐户逐棟建檔造冊,建立自建房排查數據庫,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隱患清單。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聯動,充分利用網格化管理等機制手段,同步加大對自建房安全隱患線索的收集,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正在實施改擴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設,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佈局等違法違規行為。縣級行業部門對自建房排查數據和安全隱患清單進行復核;對基層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家同步進行現場評估分類,掛牌標識警示,提出處理措施建議,明確整治內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報縣領導小組研判。

所有經營性自建房和經專家組現場評估認定為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各鎮(街道)督促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及時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鑑定,依據鑑定結論和處置意見進一步完善檔案信息並按鑑定機構處理建議立即進行分類處置,確保危房不住人、不營業。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6月20日前全覆蓋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應查盡查、應評估全評估、應鑑定全鑑定;依據排查評估鑑定結論,及時採取措施進行分類處置,做到隱患實時監控,確保重點房屋安全風險處於重點監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__年6月20日—8月15日)

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通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綜合施策,做好羣眾工作,動員引導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限時主動進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時,立即停業停用並開展整治,如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進行強制整治。對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拆除危房;對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採取加固等措施;對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自建房,採取修繕等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並鑑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採取停止營業等管控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活動。整治工作要落實責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確保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治全覆蓋,形成閉環管理。

加強執法處罰。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總要求,堅持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做到排查整改、執法查處、督促查辦貫穿全過程,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嚴格依法實施處罰。要嚴格執法監督,對違法佔有土地進行建設的,一律責令停止建設,依法處置;對違法建設且存在隱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對經營性場所存在建築安全和消防安全隱患的,責令產權人或使用人採取加固和改進措施,不能保證安全的,一律不得進行營業活動;對大型集會、慶典、比賽、展覽、展銷等人員聚集活動未經審批的,一律叫停;對導致發生事故的,一律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針對居民現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沒有其他居所的情況,可統籌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房源,作為過渡性週轉住房。針對屬於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啟動拆遷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動員居民搬離,做好房屋調查和資料保全,拆除相應房屋,消除安全隱患,並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統一做好後續安置補償工作。

(四)鞏固提升(20__年8月16日—12月31日)。

在全面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存量安全隱患全面清零,同時嚴控增量。規範自建房的管理,將3層以上、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遷安置區房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對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鑑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機制,發揮各鎮(街道)、村、社區、物業企業作用,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強化施工隊伍監管,依法打擊無資質或借用資質違法違規承攬工程的行為。嚴格按照設計標準施工,加強對勞務派遣人員、鄉村建設工匠的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富民縣農村住宅宅基地的相關管理辦法,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制定富民縣自建房規劃建設審批管理相關規定,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富民縣自建房質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於20__年10月1日前出台有關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副縣長任副組長,縣級各相關部門單位分管負責人和各鎮(街道)行政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富民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由縣政府辦副主任、縣住房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兼辦公室主任;縣應急管理局、縣教育體育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市管理局局長和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推進全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各成員單位一位副科級幹部擔任聯絡員。

各鎮(街道)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細化本地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組織好排查整治各項工作,紮實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強化部門聯動。由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三個部門牽頭,會同發改改革、科工信、教育體育、民宗、公安、民政、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文化旅遊、衞生健康、市場監管、消防等相關部門,建立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會商會辦機制,每週開展工作調度,指導各鎮(街道)開展工作。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責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責任。縣級行業部門根據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房屋建築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強化監督。具體分工詳見《富民縣自建房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及職責分工》(附件1)。

(三)強化技術保障。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縣級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專家組、技術團隊,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制定下發《雲南省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技術手冊》《雲南省房屋建築抗震鑑定技術導則》《雲南省房屋建築抗震加固導則》等配套技術文件,規範指導全縣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程參與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為排查整治提供技術指導服務。

(四)強化要素保障。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人力、財力、物力支持保障力度,組建工作專班、落實必要的經費保障。縣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認真研究,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經營許可等方面,建立健全自建房全鏈條監管體系,結合政策、措施,主導服務、優化審批、疏堵結合,提高行業管理水平。

(五)做好宣傳引導。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社會公共安全意識。積極宣傳各地在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要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及時瞭解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保障羣眾信息知情權,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建築安全科普教育,增強羣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做好信息報送。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嚴格落實信息報送制度,安排專人報送從即日起,工作進展情況實行週報制度,於每週五上午10:00前將前一週排查整治彙總情況(附件5)及整治落實工作情況報告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對信息報送不準確、不及時,特別是重大安全隱患遲報、錯報、漏報的單位部門,將進行通報批評,督促約談。

(七)強化督導、跟蹤問效。縣級領導小組建立縣級督查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對全縣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定期、不定期進行督查督辦,建立信息定期報送制度,及時通報、曝光、約談、督辦。對各鎮(街道)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過程督促指導。縣級行業部門強化督促檢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推進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給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幹部進行追責。

農村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4

食品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事關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進一步強化我區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工作,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貫徹宣傳《食品安全法》為契機,結合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整治,進一步明確分工、落實責任。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繼續嚴厲打擊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自律意識,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和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從而減少和控制集體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有效保障人民羣眾的飲食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環節:農(水)產品殘留檢測;畜禽屠宰;食品流通銷售、餐飲消費環節。

(二)重點區域:城鄉結合部。

(三)重點場所:食品加工小作坊;農(水)產品批發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學校集體食堂;餐飲店等。

(四)重點品種:食用油、肉食品、蔬菜、乳製品、豆製品、水產品、熟食滷味製品(涼拌菜)、酒類等高風險食品。

三、工作任務

(一)農(水)產品環節整治(由社區辦、獸醫站牽頭)

開展打擊違法使用甲胺磷等5種禁用高毒農藥的專項整治行動;查處在飼料原料、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和非法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過期獸藥產品的行為;加大對蔬菜農藥殘留、豬肉產品藥物殘留的監督檢查力度;查處在畜禽、水產養殖中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確保蔬菜農藥殘留檢測合格率穩定在97%以上,生豬“瘦肉精”殘留檢測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水產品違禁藥物檢測合格率達100%。

(二)生產加工環節整治(由經貿辦牽頭)

開展打擊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頓食品加工小作坊,年內關停一批達不到規定要求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嚴格執行質量問題追溯制度、贋品召回制度和市場退出制度;繼續推進食品集中生產加工場的建設;對獲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簽訂承諾書的食品生產小作坊檢查覆蓋率達100%;要求獲證食品生產企業100%實行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備案制度。

(三)流通環節整治(由工商分局牽頭)

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制度,清查食品經營主體的資質,確保100%持照經營;加大對集貿市場、超市經營食品行為的檢查力度,查處超範圍經營食品和製售假冒偽劣、過期變質等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繼續推廣應用“信譽通”食品備案信息系統,督促食品經營者嚴格執行進貨索證索票和建立購銷台賬制度,實現食品批發(含配送)單位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和進貨記錄制度,食品零售經營户90%以上能夠保留可追溯的進貨票據;年內基本完成在大型超市(商場)、食品批發部、食雜店安裝並運行“信譽通”的任務。

(四)餐飲消費環節整治(由教育辦、防疫組牽頭)

重點整頓企業、學校集體食堂和餐飲店,督促其落實原料採購索證索票、台賬記錄等制度;嚴厲查處採購、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及其產品、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加大對熟食滷味、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的監督抽檢力度,對超市(商場)、農貿市場的熟食攤檔進行監督抽檢。全面落實食品衞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量化分級率達95%以上,對餐飲單位衞生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實現100%的集體食堂和85%的餐飲單位落實原料採購索證索票和台賬記錄制度。

(五)畜禽屠宰環節和酒類整治(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心牽頭負責)

健全肉品安全信息化監管系統建設,實現對供莞生豬的全面、動態監管;加強和規範畜禽定點屠宰場的監管,確保出場畜禽肉品100%經檢驗、檢疫合格,嚴防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產品流入市場;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製售病害肉和注水肉的違法行為,確保市場上所銷售的豬肉均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全面推進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強化酒類商品經營購銷台帳的監督檢查,年內全市酒類批發環節、零售環節隨附單使用率應分別達到100%和90%以上。

(六)進出口環節整治(由外經辦牽頭)

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獲得衞生註冊登記資格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打擊食品非法進出口和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全區出口食品企業及原料基地100%建立質量保障體系,出口食品企業使用的原料100%來自備案基地,對使用添加劑進行備案或註冊;出口食品企業的有效資格率達100%。

(七)加大對無證照食品企業的.整治(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分局牽頭負責)

以“整治和規範相結合”為原則,一是嚴厲打擊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無食品衞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和餐飲服務等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有效遏制無證照生產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二是疏堵結合,引導和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流動攤販進行集中加工、經營,確保製售的食品衞生安全。

四、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5月)

各牽頭部門結合本部門職能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提出整治工作目標和明確責任分工,並於6月15日前,將工作方案報區食安辦備案。聯繫人:何學堯、黎惠芬,聯繫電話:

(二)實施階段(20xx年6月~12月)

各牽頭部門採取各項有效措施,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三)總結階段(20xx年1月)

將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考核內容。年終由市食安委組織檢查組,對各部門開展工作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部門要將食品安全綜合整治納入年度重點工作,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意識,周密部署、統籌調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區辦事處對本轄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統一指揮和協調好各相關部門監管工作,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分段監管”的原則,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實現無縫監管,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依法行政、加強執法。各部門要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一是規範執法行為,着力糾正執法監管中的不作為、不到位和亂作為。二是嚴格依法監督,加強各監管環節執法銜接,聯合開展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食品安全違法案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同時,各監管部門要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及時調查處理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做到舉報一起,查處一起,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完善管理、加強檢測。各部門要保障檢測經費、設備的投入,保證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要有針對性地加大對重點品種(特別是高風險食品)的抽驗力度,加大檢驗檢測頻次和覆蓋面,增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可預見性和主動性,同時要合理配置檢驗檢測資源,推進資源和信息共享,逐步實現檢驗檢測結果互認。

(四)加強檢查、保障信息。各部門要根據整治工作任務和進度,適時開展督促檢查,及時總結、推廣整治工作紮實、效果顯著的單位的經驗和做法,以推動全市綜合整治工作的開展。要加強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整治情況的信息收集、報送工作,做至日常整治工作信息隨時報送,每季度末月15日前報季度工作小結,12月底前報全年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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