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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通用23篇)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通用23篇)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1

事故發生後,省領導作出批示,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編制和完善相應操作規範,切實加強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嚴防此類事故再次發生。為認真貫徹落實省領導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通用23篇)

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着力防範化解安全風險。

各地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切實擔當起政治責任,要以事故教訓為鑑,督促企業全面查漏補缺,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涉爆粉塵、使用煤氣(燃氣)、液氨等危險化學品的工礦商貿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復工復產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安全設施“三同時”、重大危險源、危險場所和重點部位、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管理等情況。堅持從源頭上防範化解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

二、開展專項整治,全面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各地及有關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指導督促有關生產經營企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行動:

一是開展一次專題教育培訓。各地要利用公眾號等網絡媒體廣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安全常識和科學施救知識。企業要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員、檢測人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二是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嚴格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和《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等規定要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台賬;規範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和外包隊伍管理制度。

三是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演練。督促企業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防護設施、檢測儀器、救援裝備。完善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加強演練,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

三、嚴格監督檢查,切實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針對部分企業存在的審批作業制度不落實、應急管理不到位等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各地要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的關係,以《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xx版)》為監督檢查重要依據,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不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三違”現象突出等問題,加大處理處罰力度。情節惡劣的企業,要列為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監管對象。各地安委會辦公室落實情況於5月31日前報省安委會辦公室。

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承諾單

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卡

三、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制度彙編

1範圍

本制度彙編規定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相關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本制度彙編適用於本公司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

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3.1主要負責人職責

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a)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b)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c)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d)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e)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f)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g)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2)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3)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後,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

3.2作業負責人職責

a)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b)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授權批准作業;

c)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3.3監護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能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

c)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e)應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和熟練使用配備的應急救護設備、設施、報警裝置等,並堅守崗位。

f)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g)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應攜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見附件1)並負責保管、記錄有關問題。

3.4作業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c)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嚴格按照“安全審批表”上籤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

e)作業前應檢查作業場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f)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

g)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報警聯絡方式。

3.5承包管理

a)委託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範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b)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c)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利於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對檢修、處理臨時設備故障時對安全防護措施等內容進行有效把關,對不合格事項在作業前能夠及時調整,從而保障作業人員安全。負責有限空間作業的相關部門應按制度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4.1《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

a)進入有限空間的作業負責人向有限空間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中的申請欄內容並簽字;

b)部門作業負責人接到申請後,與作業單位負責人共同對作業進行風險識別並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欄填寫有關內容(如果作業安全許可證中列出的綜合安全措施不能滿足時可增加補充措施)並確認後簽字。同時,安排有關人員落實安全措施,並對有限空間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

c)部門領導應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核對,確認無誤後,向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交底,並在審批欄內簽字,批准作業。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確認合格後,在安全措施落實欄內簽字;

d)該安全許可證至少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安全部門存檔,一份由施工人員保存作為有限空間作業的憑證以備檢查,另一份由主管部門兼職安全員保存,許可證不得塗改且要求存檔時間至少一年;

e)未經審批,任何人不得獨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2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時,應注意以下要點:

a)設施名稱:填寫詳細,應寫到具體設施、設備,任何人無權擴大或更改作業對象;

b)作業內容:指作業的具體內容,如對作業對象進行清理、檢修、電焊、塗刷防腐塗料等作業種類,任何人無權更改作業內容;

c)作業人員:指直接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人員姓名,有幾人就填寫幾人,進去幾人,出來幾人,要相互一致,必須本人簽名;

d)監護人員:

1)監護人員自始至終必須在作業現場,對作業前必須落實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然後簽字確認;

2)作業中密切注意作業安全狀況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和溝通;

3)作業後清點人員和器材,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4)按事故應急救援,攜帶好相應的救援器材,以備急用;

5)進行有限空間氣體檢測時必須詳細的填寫檢測時間、檢測地點、氣體名稱、檢測結果,並對檢測的氣體的代表性和準確性負責,然後簽字確認。

e)作業負責人:作業負責人應為現場作業負責人,對整個作業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自始至終在現場直接指揮、參與作業。現場作業負責人應對安全措施給予確認,有權補充完善。

5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1職責

5.1.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管理。

5.1.2化學供水組負責取樣分析及數據填報。

5.1.3作業現場所屬部門負責制定安全措施,填寫並審批《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5.2管理範圍

包括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

5.2.1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未辦理許可證,嚴禁作業。

5.2.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見《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5.2.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24小時。裝置全面停車檢修期間,經全面檢查合格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72小時。

5.2.4作業期間如果安全措施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後,方可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2.5在有限空間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有限空間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等工作。

5.2.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a)《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審批人應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業環境交底,內容應包括:

1)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及應急計劃;

2)必要的安全知識、救護方法;

3)便攜式檢測儀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b)對所進入的有限空間要切實做要工藝處理,所有與有限空間相連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質(含氮氣)系統,必須用盲板與有限空間隔絕,不得用關閉閥門替代,盲板應掛牌表示;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必須有可視的明顯斷開點,配電室電源開關應掛有“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並設有監護;

c)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分析。應保證有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含量不超過該介質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體積)。有毒有害物質含量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部門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氧氣濃度在19.5%—23.5%(體積)之間,容器內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複查一次(特殊情況下,根據實際確定檢測頻率),如有一項不合格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如不符合上述條件而必須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時,應由作業單位與有限空間所在部門共同制定作業方案,採取特殊防護措施,並在作業前組織模擬演練,確認安全可靠後,經公司分管生產領導批准方可作業。分析結果報出後,樣品至少保留8小時;

d)分析合格1小時後作業,應再次分析,確認合格後方可作業;

e)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電壓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用火應辦理“動火動焊許可證”,不得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代替;

f)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內作業,作業前要對放射源進行處理,保證人員作業時接觸劑量符合國家要求;

g)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應暢通無阻,不得有障礙物;

h)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捲揚機、吊出設備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單位安全部門批准;

i)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結束後應清點,以防遺留在作業現場。作業人員超過3人時,應對人員進行登記、清點;

j)有限空間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繩索等急救器材;

k)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和方法。作業時,應視作業條件實施安排人員輪換作業或休息;

l)為保證有限空間內空氣新鮮,可採用自然通風或強制通風等方法通風。必要時,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防護器具。佩戴長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要採取防止長管被擠壓的措施,吸氣口應置新鮮空氣的上風口處,並有人監護;

m)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進入有限空間,同時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報告工作。

5.2.7其它非生產區域的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6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6.1總則

6.1.1為加強和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防範傷亡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6.1.2所有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都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限空間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6.1.3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有限空間作業。

6.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6.2.1凡新調入有限空間作業班組職工或離崗三個月以上返崗等人員都必須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經閉卷考試80分以上,考核合格後才能參與有限空間作業。

6.2.2有限空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

b)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c)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d)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e)有關事故案例等。

6.2.3每年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將培訓教案、考勤、試卷、成績、評估等相關材料定期歸檔保存。

6.3有限空間安全教育常識

6.3.1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3.2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6.3.3有限空間分為三類:

a)一是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b)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c)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6.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4.1檢測

a)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

b)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範圍內),易燃/可燃

3氣體濃度(應<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0mg/m);

c)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d)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e)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於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6.4.2危害評估

a)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

b)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c)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6.4.3通風

a)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採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b)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6.4.4防護設備

a)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

b)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c)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6.4.5呼吸防護用品

a)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

b)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6配備應急救援裝備

a)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b)應急通訊報警器材;

c)現場快速檢測設備;

d)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

e)應急照明設備;

f)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7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

7.1應急組織機構

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總

副組長:安全部門負責人、生產技術部負責人

應急救援組名單:見附錄B

7.2職責

a)組長:

1)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

2)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每年組織演練;

3)對應急救護組員進行培訓;

4)指揮現場救護。

b)副組長:

1)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2)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c)組員:

1)參加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預案演練;

2)瞭解救援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3)禁止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4)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有限空間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7.3預防與預警

7.3.1危險源監控

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由各主管部門兼職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7.3.2信息報告與處理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信息報告,做好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處理。

7.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應急救援組長→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7.3.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瞭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7.3.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流程圖見附錄C。

7.4應急響應

7.4.1應急響應行動由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按照應急預案進行響應實施,同時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支援。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政府通知有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應急增援。

7.4.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7.4.3及時向公司及當地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7.4.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7.5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7.5.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後,項目部門配合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7.5.2醫療衞生救助: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衞生處置工作。

7.5.3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7.5.4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項目部門與工程所在地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

b)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序。(現場人員突發事故疏散路線圖)

7.5.5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工程項目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6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鑑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以後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7.7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後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後撤離。

7.8信息發佈

應急救援組長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社會進行公佈,向上級進行彙報。

7.9後期處置

7.9.1善後處置:

項目部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7.9.2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由安委會牽頭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措施如下:

a)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b)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髮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c)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d)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e)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f)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7.10應急物資

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

7.11培訓與演練

7.11.1培訓:

應急小組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b)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c)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d)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留存記錄,有參加人員的簽字確認。

7.11.2演練

根據有有限空間作業特點,應急救援小組長組織應急小組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及時進行總結經驗並對預案進行評估,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7.12獎勵與責任追究

7.1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依據法律、項目部及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a)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b)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c)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d)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1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處分:

a)屬於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由公司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b)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c)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8.1按照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凡要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事先測定其氧氣、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進入。在未準確測定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前,嚴禁進入該作業場所。

8.2確保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現場的空氣質量。氧氣含量應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氣體、可燃氣體、粉塵容許濃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要求。

8.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進行過程中,應加強通風換氣,在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危險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或連續檢測。

8.4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照明應使用安全礦燈或36伏以下的安全燈,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8.5發現可能存在有害氣體、可燃氣體時,檢測人員應同時使用有害氣體檢測儀表、可燃氣體測試儀等設備進行檢測。

8.6檢測人員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嚴禁使用氧氣呼吸器;

8.7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所有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等,必須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要求的防爆型產品。

8.8對由於防爆、防氧化不能採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並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8.9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前和離開時應準確清點人數。

8.10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事先規定明確的聯絡信號。

8.11如果作業場所的缺氧危險可能影響附近作業場所人員的安全時,應及時通知這些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

8.1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並應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誌。

8.1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搶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以便在非常情況下搶救作業人員。

8.14在密閉容器內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

8.15當作業人員在與輸送管道連接的密閉設備(如油罐、反應塔、儲罐、鍋爐等)內部作業時必須嚴密關閉閥門,裝好盲板,並在醒目處設立禁止啟動的標誌。

8.16當作業人員在密閉設備內作業時,一般打開出入口的門或蓋,如果設備與正在抽氣或已經處於負壓的管路相通時,嚴禁關閉出入口的門或蓋。

8.17在地下進行壓氣作業時,應防止缺氧空氣泄至作業場所,如與作業場所相通的設施中存在缺氧空氣,應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氣進入作業場所。

四、有限空間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五、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告知牌

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材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2

1.目的、範圍

1.1為了使作業人員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能夠更好的掌握相關操作規程及管理規定,熟悉現場安全作業條件,避免和預防作業人員發生觸電、燙傷、窒息、中毒、爆炸、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於獨山子區房屋建築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2.定義

2.1有限空間定義:是指進出口受限制但足夠容納人員進入並執行作業,或自然通風受限,空間狹小,不適於作業人員持續停留的空間。如進入或探入塔、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地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有毒氣體、可燃氣體有可能集聚的場所。

2.2非常規有限空間(或稱特殊有限空間):是指有限空間內的作業環境未達到或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能夠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觸電、爆炸等人身傷害的受限空間。

2.3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即為非常規有限空間作業(或特殊有限空間):

2.3.1氧氣濃度低於19%(V/V)或高於23%(V/V)的有限空間;

2.3.2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高於與空氣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間;

2.3.3CO濃度高於30mg/m3的有限空間;

2.3.4硫化氫濃度高於10mg/m3的有限空間;

2.3.5温度大於40℃的有限空間;

2.3.6從進入點計,距離超過20米的有限空間;

2.3.7當電氣設備採用超過24伏電壓的有限空間;

2.3.8夜間進行作業的有限空間;

2.3.9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新的危險有害因素或加劇原有危險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間,如塗裝、除鏽或清理尚有殘留物的反應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進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

3.職責

3.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開展工作危險性分析,制定並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措施,確定作業人員,指定監護人員現場監護,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證。

3.2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擬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人員、安全防護用品、工具、安全應急措施等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3.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4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工作危險性分析和有限空間作業票進行審批,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理。

3.5安全監理人員負責每天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上崗證進行確認,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動及相關記錄進行檢查,對作業許可證進行核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手續不全的,立即督促其辦理和整改。

3.6建設單位應當向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供供水、供氣、供電等地下管線和水文地質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並及時支付保證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督促其費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時,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未進行教育及嚴重安全隱患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間的潛在危險:

4.1.1有限空間內施工時採用或產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塵等危險。

4.1.2作業現場環境温度和作業時間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氧氣含量。

4.1.3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的用電設備和人員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線指示標識。

4.1.5其他作業可能給有限空間帶來的危險。

4.2進入有限空間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4.2.1有限空間作業共分為四級,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為一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為二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的為三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的為四級有限空間作業;其中一、二級有限空間作業為特殊有限空間作業。

4.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提前24小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證》。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24小時,特殊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8小時,如作業票已到期限,作業尚未完成,還必須重新申辦續票手續。

4.2.3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並根據現場作業存在的危險和所採取的措施負責對作業人員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2.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消除,無法排除的加強隔離、預防。

4.2.5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監護,監護人員還必須經過應急救援知識培訓,並有明顯標記。

4.2.6作業現場出入口處必須設置禁止或警示標誌和風險標識,將存在的危險告知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

4.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3.1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確保採取以下措施:

設備和工具應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進入密閉空間前必須進行適當地通風或增設換氣設備。

特殊空間必須隔離所有電氣和動力源。

有限空間內必須有充足的照明,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須採用電壓不超過24V的安全行燈。

進入有限空間前一小時內,對氧含量和潛在的有害空氣進行相關氣體檢測(氧氣百分比不低於19%,並且不高於23%)。連續作業4小時,應對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氣體再次進行檢測。

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救援預案,所有人員應熟悉救援預案的內容。

在作業場所適當的地方安裝安全警示牌和防護欄,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根據作業性質和環境變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必要時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必須穿戴合適的呼吸面具和設備。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必須接受過呼吸設備使用培訓,且考核合格。

動力電纜、焊接電纜、氧/乙炔氣的設置應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礙人員安全通行。

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攜帶呼吸設備,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無法通視時,必須定時保持聯絡。

現場至少應備用兩套合格的呼吸設備和救援設備。

4.3.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須採取的安全措施

作業人員應熟悉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和應急救援計劃,掌握報警及聯繫方式。

不見批准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作業。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任務、地點、時間與“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符不作業。

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勞動防護着裝和工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遇有違反規定強令作業的情況,或安全措施沒落實,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必須張貼經批准的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票。

監護人對“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停止作業。

監護人必須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以及運進有限空間所有設備和工具做好記錄,並在出入口處張貼相關信息。時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繫。

作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查找原因,如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救護措施同時報警。

4.4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

4.4.1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要同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和《動火作業票許可證》,實施工作危險性分析。

4.4.2作業開始前,施工單位必須檢測有限空間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氣體及氧氣含量。作業過程中至少保證4小時一次的檢測,必要時增加檢測頻次。有限空間內可燃氣體濃度超標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3制定通風方案,確定合適的排氣口用來排出動火區域的煙氣和有害散發物。並不間斷地提供持續的和足夠清潔的氣源。

4.4.4乙炔和氧氣瓶必須放置在有限空間外。當由於某種原因暫停工作時,必須將供氣軟管與氣瓶斷開或將工具帶出有限空間。

4.4.5有限空間內應始終保持整潔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須從有限空間內清除。

4.5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要求

4.5.1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內容:工程概況—安全保證體系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針對擬採用的機械設備管理情況—對各種擬採用材料有毒有害性進場檢查驗收方法—具體的施工方法及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防範措施—施工作業現場環境注意事項—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對上述工作在落實時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由該項目的技術負責人編制出該項工作的工作危險性分析報告並報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再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每個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明白該項工作有哪些危險性,自我防護的措施等。

5.附件:有限空間作業票許可證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3

根據邯鄲市教育局(邯教基第15號文件)《關於在中國小推行“效能作業”的通知》精神,為縱深推進市教育局“校本革命”號召,為提高作業效益,提升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解決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我校及時召開了校務會議,特制訂《邯鄲市第十中學“效能作業”管理與實施方案》。

一、充分認識“效能作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作業是課堂教學的延伸,是學生鞏固知識、形成技能、發展思維、提高解決問題能力的重要方式。“效能作業”就是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過自主設計,體現自身特色,適合學生學習需要,有效檢驗教與學的效果,有效提升學生知識綜合運用能力的作業。它是學生鞏固知識、培養獨立學習能力和習慣、促進終身發展的有效保障;是教師掌握學情,瞭解學生學習難點和弱點,不斷改進教育教學方法、內容的重要依據;是提高作業效益、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關鍵環節;是深入落實“課業革命”的具體體現;是“強力提升能、創建新課堂”的重要抓手。我們要充分認識“效能作業”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各個環節,確保“效能作業”的針對性、目的性和高效性。

二、“效能作業”編制的原則、方法

1、編制原則

“效能作業”要着眼於學生對知識的掌握、興趣的發展和綜合能力的提高,不斷增強學生的創新思維能力,不斷提高學生對所有知識的理解、鞏固、運用能力,以實踐精煉、高效為目標,精心設計具有針對性、目的性的作業,拒絕不經過設計的作業、懲罰性作業、低效作業,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編制“效能作業”要符合以下原則:科學性原則、系統性原則、多樣性原則、層次性原則和校本性原則。

——科學性原則:按照學科知識體系的要求,科學編制各學科、各年級作業。

——系統性原則:與學生的預習及課堂學習重點的鞏固、難點的突破相結合,統籌考慮,統一設計課前預習課堂練習題和課後作業題,引導學生在不斷探究中鞏固和提升。

——多樣性原則:作業可設置為知識型、活動型、信息型、口語型、實踐型等,突出對知識的'鞏固和創新思維的形式,突出學生學習興趣的培養和綜合能力的提升。

——層次性原則:根據不同基礎、不同能力、不同層次的學生狀況分為必做、選做、思考三個層次的作業,既要面向大多數學生,又要有利於學有餘力的學生和一時學習困難的學生,適應不同層次的學生需要。

——校本性原則:“效能作業”要結合我校的辦學目標、辦學特色等實際情況,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作業設計。

2、編制方法

一是形式:“效能作業”的形式可分為文字性作業和實踐性作業兩種。作業的呈現形式可以是作業本形式,也可以是網絡公佈作業題、手抄等形式。無論哪種形式,無論哪種形式,每一學科的“效能作業”都需上交學校(教務處)集印成冊,以作業本的形式供師生使用。

二是內容:“效能作業”的內容一般要體現課前預習題、課堂練習題和課後作業題。課後作業在一般性作業的同時,要有拓展性作業,滿足不同學生的學習需求。

三是總量:嚴格按照《河北省中國小管理規定》中對作業的時間要求,控制學生的作業量。

四是題庫:以學科為單位,通過廣泛蒐集、研究大量的題型,建立學科題庫,做好對習題、作業精選、精煉的工作,以教研組的集體備課方式制定基本題庫,集體編制本學科各年級的“效能作業”。

三、加強“效能作業”的使用與管理

1、建立“效能作業”編制管理機構和推進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劉俊海

領導成員:劉磊石翠霞喬莊劉國靜王志國

管理機構成員:語文:劉國靜劉會平張志坡

數學:李素林樑亞英付尚英

英語:石翠霞趙輝胡國華

理綜:喬莊王志國段愛華程影雪張學慶文綜:張士路賈麗平張忠清王立坡

計算機:甄玉潔

2、各部門“效能作業”分管任務:

(一)領導推進小組職責

(1)建立定期督導檢查機制,對“效能作業”階段性工作推進情況、運行情況、落實情況,以及教師對“效能作業”的運用、批改進行督導檢查。

(2)負責“效能作業”推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切實把推進“效能工作”作為提高辦學質量、加快均衡發展的有力抓手,親自部署,親自督導檢查,為“效能作業”的實施提供強有力的領導保障。

(3)設立專項經費,確保相關處室對“效能作業”工作的需要,幫助學校完善“效能作業”,增強作業的連續性、實用性、統一性和創新性。

(4)成立紀檢監察部門,對收費情況進行檢查,堅決制止藉機亂收費行為。

(二)師訓科研處職責:

(1)負責制定學校“效能作業”實施方案和使用管理的規章制度

(2)負責各學科“效能作業”編制工作的理念灌輸及工作部署。

(3)負責組織開展各學科“效能作業”實效性研究工作。

(4)負責組建各學科“效能作業”的集體備課檢查工作。

(5)負責組建各學科“效能作業”基本題庫的檢查工作。

(6)負責建立“效能作業”統一使用和完善提高的長效機制

(三)教務處職責:

(1)制定“效能作業”在使用中的具體職責、使用程序及獎勵辦法。

(2)明確專人負責對“效能作業”的監督工作,確保“效能作業”的正常使用。

(3)設立校長信箱、公示學生家庭作業等方式,接受社會、家長對學生作業管理的監督,提高作業使用的效率。

(4)負責收集各學科“效能作業”並組織監管人員進行檢查與驗收工作

(5)負責印發“效能作業”投入教學使用工作。

四、迅速啟動“效能作業”與嚴格獎懲措施

1、啟動工作

要加大宣傳力度,使每一名教師都充分認識“效能作業”的重要意義,全身心投入到這項工作中來。在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本學期結束前的“效能作業”編制工作,並進行運用。在今年暑假結束前完成下學期的“效能作業”編制,確保新學期正常使用。

2、嚴格獎罰

要建立獎懲機制,對“效能作業”編制和使用情況,邯鄲市教育局將每年進行評比表彰和培訓,並召開現場觀摩會,推廣先進經驗。表彰先進典型,營造濃厚氛圍,推進“效能作業”的深入實施。對“效能作業”工作開展情況,市教育局將組織專門人員定期進行督促檢查,對不落實、不實行“效能作業”,“效能作業”不規範、不能嚴格執行或批改作業不到位的將嚴肅處理。對校長、主管校長及相關中層人員的處理,實行第一次發現並核實的進行誡勉談話,第二次發現並核實的取消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第三次發現並核實的進行免職處理。教師在實施“效能作業”中的表現也要作為評先評優、職稱評聘、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的必要條件,實行第一次發現並核實的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發現並核實的取消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第三次發現並核實的實行待崗培訓。對推進“效能作業”不力的部門,在全市通報批評,並取消當年所有評優評先資格。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4

一、編制説明

1.1本方案為為保證池內防腐人員安全、確保工程順利按期、優質高效地完工,特編制此方案。

1.2該方案主要體現保證工程安全措施管理,在施工中作到優質、安全、快速、環保。

1.3在該工程施工中,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提高素質,堅持安全第一;深化管理,確保不斷改進;嚴肅法紀,認真執行規範和標準;恪守合同,為用户提供滿意的工程和服務”。

二、編制依據:

2.1、現場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方針。

2.2、業主及有關部門相關文件要求及安全管理制度。

2.3、施工圖紙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要求

三、編制原則:

嚴格貫徹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履行合同中關於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做到“以人為本,建立文明和諧工地”。

四、安全管理內容與要求

4.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必須對監護人員和作業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業環境交底,內容應包括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及消減風險措施和應急預案;必要的安全知識和緊急救護方法等。

4.2、有限空間內施工如需進行分析應由化驗室有資質的`分析人員進行。

4.3、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照明應符合安全電壓要求,同時遵守用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

4.4、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

4.5、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逃生方法,作業過程中適當安排人員輪換。

4.6、保證有限空間內空氣新鮮,可採用自然通風或強制通風的方法(30KW軸流風機通風),採取自然通風措施時人孔或洞口等腰掛“此處禁止堵塞”的警示牌,採取強制通風措施時電源按鈕與配電櫃要掛“禁止斷電”的警示牌。作業人員可佩帶防毒面具等防護器具;佩帶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吸氣口應避免堵塞,施工時必須有監護人員定時進入有限空間內部檢查佩帶情況。

4.7、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嚴禁攜帶任何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有限作業空間內部不得堆放雜物,施工材料要隨幹隨清理,禁止將施工材料及工具留在有限作業空間內部。

4.8、高處作業所使用的工具、材料、設備,應嚴格按規定固定,保證不發生墜落。並設定安全警戒線,嚴禁閒雜人員進入警戒區域。4.9、易燃易爆物品應集中存放,妥善保管,並做好放火、防爆、防曬措施,同時做好消防準備工作。

4.10、嚴禁在非工作範圍內自由行走,嚴禁觸摸與防腐工作無關的機械設備、電器等。

4.11、安全員及監護人員現場督察施工,發現違章及時糾正、制止。

4.12、出現有施工人員出現意外情況,現場施工人員及監護人員需將

現場施工人員緊急疏散,並將患者及時從有限空間內部轉移至室外通風良好的地方採取應急救護措施,必要時及時送至醫院就醫。

五、施工安全職責

針對本工程的特點,採取組織、技術、經濟等安全生產控制措施。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組織分工,特設立現場安全管理小組、監護組及應急救護小組,明確各組職責保證工程安全有序進行。

5.1、監護人的職責

5.1.1、監護人應熟悉設備的工藝及作業人員情況,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得急救知識。

5.1.2、監護人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完善時,有權提出停止施工作業。

5.1.3、監護人應掌握進入有限空間的作業人員數量,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信號,並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繫,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並立即採取救護措施,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5.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職責

5.2.1、作業人員應熟悉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和應急計劃,掌握報警及聯絡方式。

5.2.2、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5.2.3、不見批准的“有限空間作業票”有權不進入有限空間內部。

5.2.4、監護人不在現場不得作業。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5

一、演練組織單位:

鴻通電子EHS部

二、主辦單位:

惠州大亞灣鴻通電子有限公司

三、演練地點:

中水處理站旁

四、演練時間:

20xx年12月22日

五、演練內容: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

六、演練程序:

1、領導講話、學習受限空間作業基本防護知識

2、事故演練

3、演練總結

七、責任人員安排:

1、指揮員(組長):事故現場負責人或後續救援組織趕赴現場後的負責人員(各1人):

2、救援器材領取、發放各1人;

3、傷員搶救、救護人員2人;

4、負責疏散、警戒人員2人;

5、監護人員1人;

6、傷員1人

八、救援器材:

1、便攜式煤氣報警器、氧氣檢測儀各1台;

2、防毒面具2個;

3、警戒帶1卷

九、演練過程

以公司有限空間工傷事故為假想事故現場。

1、一名(或多人)人員在罐內因不明原因倒地被發現(現場),監護人員憑經驗初步判斷作業區域存在有毒氣體或缺氧,不敢貿然進入,立即向項目負責人撥打電話報告。

報告人:“,現場有人受傷,可能是煤氣中毒或缺氧窒息,內部原因不明不敢貿然進入,快來處理。”

項目負責人:“不能冒險進入,保證自身安全,現場監護,等人到來。”

2、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後,立即申請提供防毒、隔離防護器具並迅速趕至事故地點,迅速組織現場人員成立臨時救援小組,疏散現場閒雜人員,佈置警戒任務,瞭解事故大致情況,合理安排初期救援(包括現場安裝大功率通風設備)。同時,向公司領導、EHS部報告(講清事故地點、人員傷害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及初期救援等情況)並通知甲方安全管理部門。

項目負責人:“EHS部,施工現場發生人員中毒,受傷人員在中水站污泥池中,解救需用隔離式長管呼吸器,快安排人員送來,具體情況稍後彙報。”

“x、x、x、x你們4個人疏散閒雜人員,周邊拉上警戒帶。去工具房領取軸流風機按上。”

“彙報事故情況”

3、EHS部接到報告後,立即根據現場要求安排人員領取並運送防護器具,迅速成立應急救援小組領取相應器材趕赴現場,同時通知救援領導小組成立事故指揮部並簡介事故概況。根據事故嚴重程度、人員傷亡情況,由組長安排通知相應的醫療、消防及監察、管理部門。(EHS部接到報告後的組織安排、通知、彙報、聯繫等工作均作為假想,現場不再實施)

4、救援過程:

救援人員人戴上隔離式長管防毒面具、安全帶,連接救生索,佩戴檢測儀器、對講機,入池。入口處設專人監護並開啟大功率通風設備。及時彙報內部檢測數值(一氧化碳含量和氧含量)。將受傷人員用繩索綁紮,通知拉人並迅速將傷員轉移至通風空曠處,立即展開現場救護工作。

項目負責人:“下去救人,佩戴好防護器材,注意保護自身安全,時刻保持聯繫。抬人時注意別磕碰傷員造成二次傷害。”

“氧含量?、CO含量?”

5、人員救護及心肺復甦:

傷員仰卧,頭部儘量後仰。解開脖領處鈕釦,清除口腔雜物以保持氣道暢通。捏住傷員鼻子,深吸一口氣,盡力張大嘴,緊包住傷員口脣,盡力將氣體吹入傷員肺腔,鬆開鼻,大約3秒鐘再重複一次。胸外按壓定位:將食指與中指併攏,沿一側肋弓向內向上滑行至兩側肋弓交界向上兩橫指處。雙手掌根重疊,十指相扣,兩手臂伸直,垂直向下,均勻按壓。下壓深度為4~5cm,按壓頻率為100次/分鐘。胸外心臟按壓與人工呼吸之比為:30∶2,直至自主呼吸恢復或有人替換,應盡力堅持,直至醫療人員趕到。

本次演練以現場救護為重點,救護結束,實際演練即停止,其餘過程均在現場講解。演練應適用於鴻通公司有限空間的事故。所以,有限空間作業注意事項應讓參演職工充分領會到,深入瞭解、掌握有限空間作業中的防護技能,提高有限空間事故的應急能力。

十、演練總結

對此次演練進行分析總結,查找不足,提出意見和建議,修訂預案中不適合項,歸納總結演練效果,宣佈演練結束。

編制:葉主敏

審核: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6

一、 副總指應急救援的組成及職責

〈一〉組織

總指揮:白班;夜班:值班幹部

副總指揮:

組 員:

〈二〉職責

1、 總指揮:負責整次事故組織指揮全廠的應急救援;

2、 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 組員: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工作,各工段長在事故應急救援中的職責是:

1.鍊鋼工長:負責鍊鋼工段現場指揮工作;

3.連鑄工長:負責連鑄工段現場指揮工作;

4.機修工長:協助總指揮負責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

5.電修工長:協助總指揮負責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

6外圍工長:協助總指揮負責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

7.工程師:負責搶險搶修現場的技術指導;

二、 應急通訊:

在處理事故時,所有參與搶險搶修人員需保持通訊暢通。如果發現信號不穩定或中斷時,應立即運用廠內固定電話或手機及時與總指揮取得聯繫,並明確説明所處位置。

三、 事故處理預案:

1、 當發生停電事故時,水泵房主控工千萬不要慌張,要鎮定,南區安全水塔可以大約15分鐘的水源,在這期間內主控工完全可以送電後重新啟動水泵;

2、 北區在正常情況下,柴油機在停電後可以自動啟動,水泵房主控工只要到控制箱操作面板上按下結合離合器的按紐,然後按住升速按紐,直到在速度儀表上顯示的轉速不能再上升為止;

3、 如果柴油機沒有自動啟動,可先按一下復位按鈕。若再不行,就把轉換開關打在手動位置,這時只要手指按下啟動按鈕,柴油機就可啟動

4、 當成功啟動柴油泵以後,水泵房主控工應立即將情況彙報當班調度長,並通知轉爐主控室及連鑄主控室。

5、 轉爐主控室接到水泵房的報警電話後,應立即提槍停止冶煉,並立即將該情況通知當班調度,由當班調度長向上級進行彙報。

6、 連鑄主控室接到水泵房報警電話後,應密切關注二冷水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量將在澆鋼包內的鋼水拉完。

7、 水泵房主控工在柴油機啟動完畢後,可適當調節入口處的手動閥門來增加或減少水的壓力,以達到設備所需的安全用水。

四、 預防措施與考核

1、 水泵房主控工在平時的工作中要密切監視安全水塔的水位高度,如有情況要立即報告當班調度長,便於及時處理以消除隱患;

2、 安全水塔的出水管的手動閥門要隨時觀察、以防有人誤動;

3、 每班人員要巡視柴油機的操作箱面板的各開關、指示燈的指示情況。如:選擇開關要打在自動位置;電源的鑰匙開關要打開;浮充電指示燈是否亮,報警燈是否亮,如亮應及時復位。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7

1.目的、範圍

1.1為了使作業人員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能夠更好的掌握相關操作規程及管理規定,熟悉現場安全作業條件,避免和預防作業人員發生觸電、燙傷、窒息、中毒、爆炸、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於獨山子區房屋建築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2.定義

2.1有限空間定義:是指進出口受限制但足夠容納人員進入並執行作業,或自然通風受限,空間狹小,不適於作業人員持續停留的空間。如進入或探入塔、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地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有毒氣體、可燃氣體有可能集聚的場所。

2.2非常規有限空間(或稱特殊有限空間):是指有限空間內的作業環境未達到或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能夠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觸電、爆炸等人身傷害的受限空間。

2.3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即為非常規有限空間作業(或特殊有限空間):

2.3.1氧氣濃度低於19%(V/V)或高於23%(V/V)的有限空間;

2.3.2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高於與空氣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間;

2.3.3CO濃度高於30mg/m3的有限空間;

2.3.4硫化氫濃度高於10mg/m3的有限空間;

2.3.5温度大於40℃的有限空間;

2.3.6從進入點計,距離超過20米的有限空間;

2.3.7當電氣設備採用超過24伏電壓的有限空間;

2.3.8夜間進行作業的有限空間;

2.3.9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新的危險有害因素或加劇原有危險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間,如塗裝、除鏽或清理尚有殘留物的反應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進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

3.職責

3.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開展工作危險性分析,制定並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措施,確定作業人員,指定監護人員現場監護,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證。

3.2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擬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人員、安全防護用品、工具、安全應急措施等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3.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4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工作危險性分析和有限空間作業票進行審批,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理。

3.5安全監理人員負責每天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上崗證進行確認,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動及相關記錄進行檢查,對作業許可證進行核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手續不全的,立即督促其辦理和整改。

3.6建設單位應當向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供供水、供氣、供電等地下管線和水文地質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並及時支付保證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督促其費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時,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未進行教育及嚴重安全隱患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間的潛在危險:

4.1.1有限空間內施工時採用或產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塵等危險。

4.1.2作業現場環境温度和作業時間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氧氣含量。

4.1.3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的用電設備和人員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線指示標識。

4.1.5其他作業可能給有限空間帶來的危險。

4.2進入有限空間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4.2.1有限空間作業共分為四級,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為一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為二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的為三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的為四級有限空間作業;其中一、二級有限空間作業為特殊有限空間作業。

4.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提前24小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證》。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24小時,特殊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8小時,如作業票已到期限,作業尚未完成,還必須重新申辦續票手續。

4.2.3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並根據現場作業存在的危險和所採取的措施負責對作業人員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8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組織各類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和全面自查自改。進一步摸清有限空間底數,建立健全管理台賬;有限空間涉及的安全生產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和應急救援裝備及個人防護用品等全部配備到位;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安全生產製度和規程建立,並嚴格執行;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促進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

二、整治範圍

此次專項整治範圍為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行業,以及礦山、化工、市政工程、物業管理、地下管網、污水處理、電力、通信等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

三、整治內容

(一)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台賬。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並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類型、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教育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應急管理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對外協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齊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防護設備。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等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做到“三個必須”:一是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由相關技術人員審查通過後,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作業。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範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須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五)強化作業過程安全管理。做到“五個必須”:一是必須設置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繫,不得在作業期間離開現場。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採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採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氧含量濃度低於或者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於標準規定限值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

(六)做好作業後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後,作業人員必須應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設備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後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七)強化和規範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後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1月底前)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按照職責分工,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再排查再摸底,進一步完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信息台賬,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

以深入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為契機,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存在的有限空間進行認真、全面、精準辨識,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台賬。

20xx年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信息台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台賬更新工作,以後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2月至10月)。

1.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0xx年3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相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制定工作。

2.配齊安全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20xx年4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單位實際,按規定配齊快速檢測、強制通風、應急照明、應急通訊報警、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護等裝備、用品。

3.強化教育培訓。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簡便易行的作業手冊,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及應急救援知識、技能後,方可上崗作業。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項培訓、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培訓。

4.實施風險診斷。以縣級為主,統籌開展第三方危害評估或檢測,引導生產經營單位對各類有限空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種類以及濃度、數量等進行分析,掌握危險聚集規律,結合作業週期和作業要求,實施精準化管理。20xx年6月底前,各地要組織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完成評估檢測工作。

5.深化“雙控”機制建設。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其中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制定針對性強地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並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20xx年6月底前,相關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完成必須完成“雙控”機制建設;10月底前,相關中小微生產經營單位全面完成“雙控”機制建設。

6.加強應急管理。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20xx年9月底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三)驗收總結階段(20xx年11月至12月)。

1.嚴格組織驗收。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分級監管的要求,組織企業或者聘請專家開展整治驗收,逐一對納入整治範圍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填寫《有限空間驗收確認表》。市安委辦將對驗收情況進行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要完成對涉有限空間企業整治情況的驗收。

2.全面進行總結。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市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於20xx年12月15日前報市安委辦。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紅線”意識,將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應急管理、住建、工信、市場監管、城管、電力、通信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並要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嚴格執法,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企業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市有關部門要對直屬企業進行全面檢查,並對各縣工作落實情況及企業進行抽查執法;各縣要對轄區內高危行業企業和其他規模以上企業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其他企業抽查不少於30%。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自查自糾,對排查出的隱患,列入隱患治理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有限空間宣傳教育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針對有限空間的`管理特點和廣大作業人員文化低、流動性大、管理鬆散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同時,要加大新聞媒體曝光力度,及時將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並建立舉報渠道,鼓勵企業職工舉報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嚴厲問責,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安委辦將加大對各地、有關部門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明查暗訪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地區、部門,進行約談通報。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以及驗收不合格的企業,相關的標準化創建、“雙控”機制、誠信等級評定等一律不得通過,並依據省政府2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嚴厲處罰。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並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9

隨着四季度生產旺季到來,全國各地接連發生多起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為預防類似事件發生,昨日市安委辦印發《佛山市深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稱“《方案》”),要求企業主體與相關職能部門切實做好各項隱患排查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得到保障。

市安委辦相關負責人表示,10月11日,陝西省安康市恆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發生一起6人中毒死亡事故。“雖然近年來我市持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複雜多變,辨識困難,整治效果容易反覆。”該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出台《方案》,規範我市有限空間安全生產工作。

《方案》明確指出,我市將針對有限空間辨識情況、涉及易燃易爆介質和有毒有害介質等有限空間作業,以及停復產、檢維修等特殊時段有限空間作業環節等六項工作開展重點整治,並進一步推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推動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有效防範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方案》要求,各區和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督促本地區、本系統負責監管企業再次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全面掌握有限空間數量、類型、危險程度,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台賬,並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基礎情況表》,逐級上報至所在區對口監管部門。

值得關注的是,《方案》強調,各有限空間作業企業作為本次專項整治主體,除了要依法配備合格的有限空間作業檢測、通風、應急救援等安全設施設備,在有限空間處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外,還需認真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培訓,作業前要進行安全交底和安全作業條件確認,確保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要求,遵守操作規程。

下一階段,市安委辦將深入各區開展強化督導工作,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10

1範圍

本制度彙編規定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相關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本制度彙編適用於本公司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8958-20__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

GBZ2.1-20__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T18664-20__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3.1主要負責人職責

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a)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b)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c)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d)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e)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f)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g)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2)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3)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後,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

3.2作業負責人職責

a)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b)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授權批准作業;

c)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3.3監護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能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

c)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e)應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和熟練使用配備的應急救護設備、設施、報警裝置等,並堅守崗位。

f)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g)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應攜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見附件1)並負責保管、記錄有關問題。

3.4作業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c)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嚴格按照“安全審批表”上籤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

e)作業前應檢查作業場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f)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

g)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報警聯絡方式。

3.5承包管理

a)委託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範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b)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c)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利於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對檢修、處理臨時設備故障時對安全防護措施等內容進行有效把關,對不合格事項在作業前能夠及時調整,從而保障作業人員安全。負責有限空間作業的相關部門應按制度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4.1《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

a)進入有限空間的作業負責人向有限空間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中的申請欄內容並簽字;

b)部門作業負責人接到申請後,與作業單位負責人共同對作業進行風險識別並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欄填寫有關內容(如果作業安全許可證中列出的綜合安全措施不能滿足時可增加補充措施)並確認後簽字。同時,安排有關人員落實安全措施,並對有限空間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

c)部門領導應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核對,確認無誤後,向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交底,並在審批欄內簽字,批准作業。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確認合格後,在安全措施落實欄內簽字;

d)該安全許可證至少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安全部門存檔,一份由施工人員保存作為有限空間作業的憑證以備檢查,另一份由主管部門兼職安全員保存,許可證不得塗改且要求存檔時間至少一年;

e)未經審批,任何人不得獨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2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時,應注意以下要點:

a)設施名稱:填寫詳細,應寫到具體設施、設備,任何人無權擴大或更改作業對象;

b)作業內容:指作業的具體內容,如對作業對象進行清理、檢修、電焊、塗刷防腐塗料等作業種類,任何人無權更改作業內容;

c)作業人員:指直接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人員姓名,有幾人就填寫幾人,進去幾人,出來幾人,要相互一致,必須本人簽名;

d)監護人員:

1)監護人員自始至終必須在作業現場,對作業前必須落實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然後簽字確認;

2)作業中密切注意作業安全狀況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和溝通;

3)作業後清點人員和器材,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4)按事故應急救援,攜帶好相應的救援器材,以備急用;

5)進行有限空間氣體檢測時必須詳細的填寫檢測時間、檢測地點、氣體名稱、檢測結果,並對檢測的氣體的代表性和準確性負責,然後簽字確認。

e)作業負責人:作業負責人應為現場作業負責人,對整個作業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自始至終在現場直接指揮、參與作業。現場作業負責人應對安全措施給予確認,有權補充完善。

5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1職責

5.1.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管理。

5.1.2化學供水組負責取樣分析及數據填報。

5.1.3作業現場所屬部門負責制定安全措施,填寫並審批《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5.2管理範圍

包括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

5.2.1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未辦理許可證,嚴禁作業。

5.2.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見《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5.2.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24小時。裝置全面停車檢修期間,經全面檢查合格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72小時。

5.2.4作業期間如果安全措施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後,方可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2.5在有限空間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有限空間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等工作。

5.2.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a)《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審批人應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業環境交底,內容應包括:

1)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及應急計劃;

2)必要的安全知識、救護方法;

3)便攜式檢測儀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b)對所進入的有限空間要切實做要工藝處理,所有與有限空間相連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質(含氮氣)系統,必須用盲板與有限空間隔絕,不得用關閉閥門替代,盲板應掛牌表示;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必須有可視的明顯斷開點,配電室電源開關應掛有“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並設有監護;

c)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分析。應保證有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含量不超過該介質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體積)。有毒有害物質含量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部門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氧氣濃度在19.5%—23.5%(體積)之間,容器內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複查一次(特殊情況下,根據實際確定檢測頻率),如有一項不合格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如不符合上述條件而必須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時,應由作業單位與有限空間所在部門共同制定作業方案,採取特殊防護措施,並在作業前組織模擬演練,確認安全可靠後,經公司分管生產領導批准方可作業。分析結果報出後,樣品至少保留8小時;

d)分析合格1小時後作業,應再次分析,確認合格後方可作業;

e)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電壓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用火應辦理“動火動焊許可證”,不得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代替;

f)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內作業,作業前要對放射源進行處理,保證人員作業時接觸劑量符合國家要求;

g)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應暢通無阻,不得有障礙物;

h)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捲揚機、吊出設備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單位安全部門批准;

i)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結束後應清點,以防遺留在作業現場。作業人員超過3人時,應對人員進行登記、清點;

j)有限空間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繩索等急救器材;

k)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和方法。作業時,應視作業條件實施安排人員輪換作業或休息;

l)為保證有限空間內空氣新鮮,可採用自然通風或強制通風等方法通風。必要時,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防護器具。佩戴長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要採取防止長管被擠壓的措施,吸氣口應置新鮮空氣的上風口處,並有人監護;

m)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進入有限空間,同時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報告工作。

5.2.7其它非生產區域的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6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6.1總則

6.1.1為加強和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防範傷亡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6.1.2所有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都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限空間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6.1.3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有限空間作業。

6.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6.2.1凡新調入有限空間作業班組職工或離崗三個月以上返崗等人員都必須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經閉卷考試80分以上,考核合格後才能參與有限空間作業。

6.2.2有限空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

b)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c)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d)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e)有關事故案例等。

6.2.3每年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將培訓教案、考勤、試卷、成績、評估等相關材料定期歸檔保存。

6.3有限空間安全教育常識

6.3.1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3.2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6.3.3有限空間分為三類:

a)一是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b)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c)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6.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4.1檢測

a)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

b)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範圍內),易燃/可燃

3氣體濃度(應<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0mg/m);

c)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d)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e)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於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6.4.2危害評估

a)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

b)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c)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20__《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20__《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6.4.3通風

a)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採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b)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6.4.4防護設備

a)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

b)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c)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6.4.5呼吸防護用品

a)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20__《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

b)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20__《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6配備應急救援裝備

a)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b)應急通訊報警器材;

c)現場快速檢測設備;

d)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

e)應急照明設備;

f)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7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

7.1應急組織機構

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總

副組長:安全部門負責人、生產技術部負責人

應急救援組名單:見附錄B

7.2職責

a)組長:

1)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

2)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每年組織演練;

3)對應急救護組員進行培訓;

4)指揮現場救護。

b)副組長:

1)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2)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c)組員:

1)參加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預案演練;

2)瞭解救援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3)禁止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4)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有限空間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7.3預防與預警

7.3.1危險源監控

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由各主管部門兼職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7.3.2信息報告與處理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信息報告,做好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處理。

7.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應急救援組長→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7.3.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瞭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7.3.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流程圖見附錄C。

7.4應急響應

7.4.1應急響應行動由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按照應急預案進行響應實施,同時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支援。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政府通知有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應急增援。

7.4.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7.4.3及時向公司及當地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7.4.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7.5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7.5.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後,項目部門配合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7.5.2醫療衞生救助: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衞生處置工作。

7.5.3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7.5.4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項目部門與工程所在地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

b)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序。(現場人員突發事故疏散路線圖)

7.5.5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工程項目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6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鑑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以後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7.7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後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後撤離。

7.8信息發佈

應急救援組長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社會進行公佈,向上級進行彙報。

7.9後期處置

7.9.1善後處置:

項目部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7.9.2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由安委會牽頭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措施如下:

a)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b)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髮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c)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d)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e)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f)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7.10應急物資

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

7.11培訓與演練

7.11.1培訓:

應急小組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b)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c)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d)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留存記錄,有參加人員的簽字確認。

7.11.2演練

根據有有限空間作業特點,應急救援小組長組織應急小組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及時進行總結經驗並對預案進行評估,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7.12獎勵與責任追究

7.1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依據法律、項目部及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a)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b)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c)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d)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1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處分:

a)屬於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由公司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b)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c)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8.1按照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凡要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事先測定其氧氣、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進入。在未準確測定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前,嚴禁進入該作業場所。

8.2確保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現場的空氣質量。氧氣含量應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氣體、可燃氣體、粉塵容許濃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要求。

8.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進行過程中,應加強通風換氣,在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危險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或連續檢測。

8.4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照明應使用安全礦燈或36伏以下的安全燈,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8.5發現可能存在有害氣體、可燃氣體時,檢測人員應同時使用有害氣體檢測儀表、可燃氣體測試儀等設備進行檢測。

8.6檢測人員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嚴禁使用氧氣呼吸器;

8.7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所有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等,必須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要求的防爆型產品。

8.8對由於防爆、防氧化不能採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並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8.9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前和離開時應準確清點人數。

8.10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事先規定明確的聯絡信號。

8.11如果作業場所的缺氧危險可能影響附近作業場所人員的安全時,應及時通知這些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

8.1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並應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誌。

8.1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搶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以便在非常情況下搶救作業人員。

8.14在密閉容器內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

8.15當作業人員在與輸送管道連接的密閉設備(如油罐、反應塔、儲罐、鍋爐等)內部作業時必須嚴密關閉閥門,裝好盲板,並在醒目處設立禁止啟動的標誌。

8.16當作業人員在密閉設備內作業時,一般打開出入口的門或蓋,如果設備與正在抽氣或已經處於負壓的管路相通時,嚴禁關閉出入口的門或蓋。

8.17在地下進行壓氣作業時,應防止缺氧空氣泄至作業場所,如與作業場所相通的設施中存在缺氧空氣,應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氣進入作業場所。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11

全縣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階段(8月20日前)

各鎮街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完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信息台賬,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要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存在的有限空間進行認真、全面、精準辨識,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台賬。8月20日前,各鎮街區和各有關部門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信息台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台賬更新工作,以後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集中整治階段(10月8日前)

1.深化機制建設。各鎮街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制定針對性強地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並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8月底前,各生產經營單位完成必須完成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應急預案和風險告知等工作。

2.加強應急管理。各鎮街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按規定配備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定期進行檢驗、維護,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9月15日前,要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3.開展執法檢查。各鎮街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控制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對轄區內、系統內、行業領域內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

4.強化宣傳教育。各鎮街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針對有限空間管理要求和實施有限空間作業的特殊羣體,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要針對廣大一線作業人員流動性大、管理鬆散、思想麻痺大意、違章作業的實際情況,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9月15日前,各鎮街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組織一次本轄區、本系統、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專項培訓。

(三)驗收總結階段(10月15日前)

各鎮街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組織企業或者聘請專家按照標準,逐項對有限空間台賬更新、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警示標識等開展現場驗收。縣安委會辦公室將對各單位驗收情況進行督查問效。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12

一、指導思想

根據市縣教育局有關作業改革的文件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循學生成長規律,遵循學科教學規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減輕中國小生過重學業負擔,提升教學效能,促進中國小生身心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了作業改革領導小組

組長:劉俊民

副組長:李成銀 張金華

組員:董燕 田家英 王明芳 霍玲玲

三、改革目標

1.通過學習與研究、實踐與反思、總結與提煉,逐步形成校本化的作業設計、佈置、批改、評價、輔導和檢查等體系。

2.學科作業佈置兼顧基礎知識鞏固和學習方法及能力的拓展,做到作業數量少、質量優、效率高。

3.實踐性作業、探究性作業經常化、系統化、科學化,學校能夠整體規劃,科學選題,加強指導,做到實踐有收穫,研究有創新。

4.作業評價科學高效,針對性強,能夠促進學生綜合素質可持續發展。

四、基本原則

1.統一規劃與自主選擇相結合

作業佈置要堅持層次性和多樣性,根據學生髮展的不同情況,建立作業的自主選擇機制,給予學生選做各類作業的權力。

2.知識學習與生活實踐相結合

作為學生學習形式的延伸,作業的形式和內容應關注學以致用,關注知識與生活實踐的密切結合,在實踐性、探究性作業中讓學生體會學習的樂趣。讓學生在完成作業的過程中學會學習、學會做事、學會生活,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

3.獨立完成與小組合作相結合

基礎鞏固性作業可以要求學生獨立完成,但對於實踐性、探究性作業要倡導小組合作,提高學生合作意識,讓學生學會博採他人之長,補己之短,增強學生自我發展、自我提高的能力。

五、基本內容

(一)作業改革涉及的學科

作業改革主要涉及語文、數學和英語,其它學科不留書面作業,可以根據學科特點佈置口語性、活動性和實踐性作業。

(二)作業量及作業時間調控

低年級(一、二年級不留書面作業),中、高年級(三至六年級)除語文、數學和英語外一般不留書面家庭作業,語文、數學和英語書面家庭作業應保證絕大部分學生每天不超過1小時。

(三)作業設計的改革

作業是以教師的設計為前提,是學生再學習、再實踐,反思知識、探究問題的學習活動。要提高作業的有效性,前者必須精謀,才有後者的巧練,所以教師必須精心設計每一次作業,應做到以下幾點:

1.設計活動性作業,讓學生做學習的探索者

活動性作業是指通過學生的實際操作(如試驗、測量、製作等)根據學生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得到的實物現象、數據等進行分析、推理、判斷,以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的作業。這種作業能徹底改變作業簡單重複的弊端,使作業由以往的單調、枯燥變得生動、活潑有效。

2.設計分層作業,讓學生做學習的成功者

針對學生的個體差異設計有層次的作業,讓全體學生都有練習的機會,都能得到提高。在作業的提供上,可以為學生提供作業“套餐”,允許學生自主選擇,減少統一性,增加選擇性與彈性。根據每天的教學情況,給不同層次的學生布置不同等級的作業,讓每一個學生都有收穫。

3.設計合作性作業,讓學生做學習的協作者

合作性作業是指需要通過與他人合作才能完成的課內外作業。其主要目的是培養學生的合作、交流、表達等能力。它是面向全體學生而設計的。

學生與家長合作,一來讓學生有向父母展示的機會,同時也加強了父母對孩子的監督作用。生生合作,為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培養學生的合作精神與實踐能力,我們定期佈置學生合作性作業,讓學生以學習小組為單位合作完成。 通過這樣的合作性作業,學生在探究數學知識的同時,也獲得了探究事物之間聯繫的基本方法,增強了主人翁意識。

4.設計開放性作業,讓學生做學習的創新者

開放性作業是指條件開放、問題開放、解題策略開放的作業。其主要目的是培養學生思維的開放性、靈活性等。它是為了面向全體學生而設計的,不同基礎的學生可以提出難易程度不同的`條件、問題和策略,這樣便於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幫助學生樹立信心。

解題方法開放,培養學生思維的靈活性和獨創性。

題目答案開放,對同一道題目有多種方案的可能性,這樣的問題有利於加深學生對新知識的理解,拓寬思路,避免思維過程的片面性,單一性,能較好地培養學生思維的廣闊性。

5.設計自主性作業,讓學生做知識的建構者

由學生自編自做作業。指導學生自編作業,既可合作編寫,也可獨立編寫,然後讓學生完成作業。根據教學內容的特點和學生的實際,放手讓學生自己設計、編寫作業題,使學生學會思考,學會提出問題。學生在編作業過程中學會了知識運用、歸類和整理,編題後的自做,又鞏固了知識。

6.設計探究性作業,讓學生做學習的研究者

探究性作業是指學生在一定的知識原理的啟發下,歸納、推理、探究出事物的規律。目的是培養學生的探究意識和掌握初步的探究方法,提升學生的綜合素養。蘇霍姆林斯基説過:“在人的內心深處都有一種根深蒂固的需要,這就是希望感到自己是一個發現者,實踐者,探索者,而在兒童的精神世界上,這種需要特別強烈。針對學生的這種心理,設計探究性作業。它是面向有探究興趣的學生而設計的。

讓學生在自己探索研究的過程中,提出解決現實問題的方法及策略,在鞏固知識的同時,還讓學生逐步學會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

7.設計童趣性作業,讓學生做學習的愛好者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作業設計時,我們應從學生的年齡特徵和生活經驗出發,設計具有童趣性和親近性的各科作業,趣味性的作業設計,有助於學生的求知興趣持續發展,以至於延伸課堂空間,使學生研究、探討知識的潛力在課後得以充分發掘,成為一個學習的愛好者和主動者。特別是對於國小生而言,趣味性的作業更是使他們的學習過程成為了一個生動活潑的、主動的學習過程。

(四)作業佈置的改革

要使精心設計的作業,收到較好的效果,教師在佈置作業時要注意方式,講究技巧。

1.以第一人稱佈置作業

方法:用第一人稱來佈置作業,如:將“抄詞語4遍”改成“我要抄詞語遍”,這樣就會讓學生在做作業前考慮一下:我抄幾遍可以掌握詞語?優點:可以激發學生這樣一種主體意識:學習是我的任務,我要學會,我能學好。這樣佈置作業,不僅調動了學生學習的主動性,還能增強他們學習的自信心。

2.分層佈置作業

方法:把過去同樣內容、同樣標準、同樣模式、同樣分量的作業,改為三種不同難度的作業,由教師指定不同層次的學生做不同的作業。優點:讓不同層次的學生都能完成作業,體驗學習成功的快樂。

3.讓學生自選作業

方法:老師按教學內容提供適量的作業,只佈置一個完成作業的最低量,讓學生自由選擇完成。特點:學生自由選擇,可改善作業效果,讓學生享受做作業主人的快樂。

4.由學生自編自做作業

方法:指導學生自編作業,既可合作編寫,也可獨立編寫,然後讓學生完成作業。特點:學生在編作業過程中學會了知識運用、歸類和整理,編題後的自做,又鞏固了知識。

(五)作業批改的改革

1.注重作業的兩次批改

一次批改即學生上交作業的第一次批改,二次批改指一次批改後教師將作業反饋給學生,學生對錯誤進行自我矯正然後上交,老師對學生的矯正進行再次批改,若還存在問題的則進行面批,直到學生解決這個問題。

2.符號批改與文字評價相結合

教師在批改學生作文時都寫上評語,其實所有學科在平時作業本上加點評語也能收到很不錯的效果。如,對於基礎較差的學生,加些鼓勵性評語:“你雖做錯了,但字寫得有進步”、“你的表現真讓我驚喜”等。這些評語對學生有一定的感召力,能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堅定學生的學習信心。又如在在做得好的地方加一個笑臉等等。這樣的評價可讓學生把做作業當成一種樂趣,教師的一個鈎,一個評語,一個圖標都成為學生體驗成功的源泉。

3.建立作業批改記錄冊

教師要研究性地批閲學生的作業,不能只是判斷對與錯,更要善於發現學生練習中的優點和思維中的亮點,善於研究學生髮生差錯的原因,建立作業批改記錄冊,就是在每次批閲作業時簡要記錄下典型的優點、存在的問題,以及自己的感想,以加強作業評價和後續教學的針對性。

(六)作業評價的改革

作業評價關係到作業佈置的成效,要採取多樣的作業評價方式和方法,對學生的作業進行有效評價。我校的作業評價工作從教師的作業設計、佈置和學生的作業質量兩個方面進行評價,評價採用ABCD四個等級。評價檢查被評為後兩個等級的教師和學生,學校將對其提出批評,並要求其立即整改。

1.評價方式

作業評價可以採取教師評價、同學互評、學生自評、家長評價等多種方式,根據不同類型的作業採取不同的評價方式進行評價,也可採取多種方式進行評價。

2.評價方法

作業評價不僅要關注作業完成的結果,還要關注學生完成作業的過程。各學校要針對作業特別是實踐性和探究性作業的內容和特點,設計相應的評價工具如調查問卷、過程記錄表、評價表等,瞭解和把握學生做作業過程,增強作業評價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3.評價結果呈現與反饋

評價結果的採用等級呈現,對學生作業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提出改革與完善的建議。評價結果的反饋既要反饋作業質量等級,也要反饋發展建議;反饋的形式根據作業的特點,可以書面反饋,也可以口頭反饋。

六、激勵機制

學校制定作業評價辦法,每學期兩次對作業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學期末組織作業改革優秀成果評選活動,對優秀教師進行表彰獎勵,提高教師積極參與作業改革的積極性。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13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與監督,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在醫院範圍內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和具有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的部門和崗位適用。

3.定義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4.有限空間作業責任制

4.1科室負責人、管理人員、班組負責人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責。

4.2職責

4.2.1科室負責人職責:科室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對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全面負責。為有限空間作業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2.2科室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檢查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措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4.2.3班組負責人職責:

(1)在安排有限空間作業前,認真研究佈置操作方案,如對操作方案有疑問必須立即反映暫停作業,不得有誤。

(2)對凡是進入有限空間檢修、清理、作業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嚴禁其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標識,並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全過程掌握作業期間情況,保證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向科室負責人、管理人員報告,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授權的人員進入。

4.2.4作業人員安全職責: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符合要求後,進入作業;並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5.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5.1通風

5.1.1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應當採取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採用純氧通風換氣。

5.1.2發現通風設備故障停止運轉,必須立即停止有限空間作業,清點作業人員,撤離作業現場。

5.1.3作業中斷超過30分鐘,作業人員再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重新通風后方可進入。

5.2照明

相應部門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燃性粉塵時,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

5.3勞動防護用品

根據有限空間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教育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佩戴與使用。

6.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6.1對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科室管理人員、班組負責人在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

6.2按照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

6.3有限空間作業前,將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和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業人員。現場負責人應當監督作業人員按照方案進行作業準備。

6.4有限空間作業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和警示説明;作業前清點作業人員和工器具;作業人員與外部有可靠的通訊聯絡;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繫;存在交叉作業時,採取避免互相傷害的措施。

6.5有限空間作業結束後,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應當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撤離作業人員。

7.有限空間作業外包管理要求

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其他單位施工作業的,應當發包給具備國家規定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承包方,並與承包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14

1事故風險分析

1.1作業現場風險

有限空間是指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和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有限空間的空氣中的氧氣濃度低於 18%或者存在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時,可能造成中毒事故、缺氧窒息事故。

1.2事故徵兆

1.作業人員缺少個體防護用品。

2.作業前未採取送風設備對有限空間送風。

3.雖送風但未檢測有限空間氧氣含量而進入作業。

4.監護人員與作業人員未約定或缺少聯絡方式。

5.未配戴防護用具搶救。

1.3地點或裝置名稱

在生產、管理和維修的過程中,由於有限空間本身具有進出口受限制、密閉狹窄、通風不良、潮濕等特點,其作業環境易出現缺氧和有毒有害物質造成中毒,在有限空間環境下作業是危險的。可能發於前處理清洗池、污水池、消防水池、電梯井道、隧道烤爐;化糞池委外清理,同時不允許下池作業,故不列入。

2應急工作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本現場處置方案的應急自救組織機構設置如下:成立現場應急小組,由現場負責人、班組長和工作人員組成,由部門負責人或現場負責人任現場應急小組組長,班組長任副組長。現場負責人不在現場時,班組長為現場應急小組組長。

2.2工作職責

(1)工作人員職責

①發現有限空間事故發生,應立即高聲呼叫求救;

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停止設備設施運行;

③立即執行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④報告班組長或現場負責人;

⑤接受並執行本應急小組的指令。

(2)班組長職責

①接到工作人員報告後,應立即到現場進行確認;

②組織本班組員工,按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進行應急救援;

③立即上報現場負責人;

④接受並執行本應急小組組長的指令。

(3)應急小組組長職責

①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本應急小組成員;

②組織本應急小組成員,按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進行應急救援;

③如果傷者傷情嚴重需送醫院治療時應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④接受並執行應急指揮部的指令。

3應急處置

3.1應急程序

1)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後,第一發現人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嚮應急救援指揮部彙報,應急處置人員到現場救援。

2)有限空間作業事故一旦產生,該方案即啟動。

3)有限空間作業事故進一步擴大時由現場指揮員或理級主管宣佈啟動應急響應升級

3.2應急處置措施

(1)搶險救援:

1)現場應急指揮員和應急人員首先對事故情況進行初始評估。根據觀察到的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範圍和擴展的潛在可能性。

2)搶險人員要穿戴好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正壓式或長管或空氣呼吸器、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工作鞋、安全繩等),繫好安全帶,以防止搶險救援人員受到傷害。

3)使用檢測儀器對有限空間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和氧氣的含量進行檢測;也可採用動物(如白鴿、小雞、鴨子等)試驗方法或其他簡易快速檢測方法作輔助檢測。

4)加強通風換氣等相應的措施,確保整個救援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5)發現有限空間有傷害人員,用安全帶繫好被搶救者兩腿根部及上體妥善

提升使患者脱離危險區域,避免影響其呼吸部位。

6)搶險過程中,有限空間內搶險人員與外面監護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暢通並確定好聯絡信號,在搶險人員撤離前,監護人員不得離開監護崗位。

(2)傷員現場救護:

中毒急救

1)呼吸道中毒時,應迅速離開現場,到新鮮空氣流通的地方。

2)經皮膚吸中毒者,必須用大量清潔自來水洗滌。

3)眼、耳、鼻、咽喉粘損害,引起各種刺激症狀者,須分別輕重,先用清水沖洗,然後由醫生處理。

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離現場,將窒息者移到通風處新鮮空氣。

2)視情況對窒息者供氧,或進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時嚴重者速送醫院處理。(打 120 電話)

4注意事項

1.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適時,迅速撤離現場,呼吸新鮮空氣,同時檢查呼吸器問題及時更換合格呼吸器。

2.充分自用救援器材,不得冒險蠻幹。

3.對所有中毒、窒息事故休克者,不管情況如何,都必須從發現開始持續進行心肺復甦

搶救。

4.作業過程保持連續監測,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時,立即撤離所有作業人員。

5.進行心肺復甦救治時,必須注意中毒、窒息者姿勢的正確性,操作時不能用力過大或頻率過快。

6.進行人工呼吸前,施救者應注意首先清除中毒、窒息者口中的異物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15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落實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主體責任,規範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着力解決我縣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基礎薄弱、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政策法規知識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現場危險辨識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實不力、應急處置演練不夠、審批制度執行不堅決以及各項防護裝備不足等問題。以三項制度為抓手,建立全員參與、持續改進、層層落實的有限空間作業機制,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基礎得到明顯改善,安全水平得到顯著提升,堅決杜絕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二、整治範圍和場所

(一)整治行業: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四大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單位。

(二)整治場所:企業涉及作業人員進入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不能長期在內工作、自然通風條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間。區分為:一是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清理漿池、沉澱池、發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庫、糧倉、料倉等。涉及有限空間內容見《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

三、工作重點

(一)健全安全管理

1.企業要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安全審批管理。

2.企業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場所進行充分辨識,全面掌握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對有限空間風險和有害因素的類別、數量和狀況登記建檔,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基礎台賬,並及時更新完善。

3.企業應建立完善培訓制度,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員、檢測人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安全操作規程、檢測儀器和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等,並有完整的培訓記錄。

4.企業應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保證作業和施救人員掌握相關應急預案內容和救援技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二)規範作業現場

1.企業應在有限空間出入口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保持出入口暢通,並告知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2.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至少有一名監護人員。

3.企業應按規定保證安全投入,根據有限空間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通風設備、呼吸器、通訊設備、安全繩索等應急裝備和器材,並定期檢測維護。

4.委託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應當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管理制度,嚴格審查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要進行安全交底,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對作業安全負主體責任。

(三)落實條件確認

1.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原則,履行審批手續。

2.作業前必須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並將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應急措施告知作業人員。

3.必須對有限空間的氧濃度、有毒有害氣體(如一氧化碳、硫化氫等)濃度等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合格後,方可作業。

4.作業過程中應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繫。

四、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3月—4月)。各企業要建立專項整治工作制度,做好安排部署工作,要通過會議、發佈公告、媒體宣傳等形式,使企業瞭解和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政策措施、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要摸清有限空間作業企業的基本情況,建立“一企一檔”,明確分級分類監管職責。確保每一家企業、每一個有限空間均納入監管範圍。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5月—7月)。企業要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檢查(自查)表》(見附件2)內容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查出的問題應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明確責任人,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並及時將本企業執行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情況和存在問題及整改計劃落實情況整理彙總備查。

第三階段,檢查督查階段(8月—10月)。各科室按照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對企業自行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特別對涉及冶金煤氣管道、水泥窯爐、紙漿池、釀酒池、醃漬池、污水池、電解槽等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及時瞭解掌握整改情況。認真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檢查(自查)表》、《工貿企業附屬污水處理系統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表》(見附件3),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採取有效措施,督促相關企業限期整改,各科室和於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5日前將《冶金等工貿行業重點監管工作(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季度統計表》及時上報經信委安全辦。

第四階段,總結驗收階段(11月-12月)。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並分別於6月18日前、11月18日前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報縣安監局安全監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整治工作,我委成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形成職責明確,分工協作、責任到人的監管機制,明確檢查範圍、實施步驟和工作重點,落實工作措施,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的有序推進。

經信委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監督、指導,督促系統工業企業開展工作。

(二)加大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傳媒作用,通過事故現場會、培訓班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危險性及有關規定的宣傳力度,提高企業職工防範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爆炸事故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消除因施救不當、盲目施救導致傷亡擴大或引發次生事故。

(三)堅持統籌兼顧。各企業要把有限空間作業違規、違章行為作為“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點之一,要抓住企業有限空間事故易發、多發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突出重點部位、場所和重點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治,要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建立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創新安全監管體制機制。

(四)嚴格責任追究。通過檢查、暗訪抽查等方式,加大對有限空間作業的檢查力度,將有限空間作為日常監管的重點,對不認真開展專項治理的,要公開予以通報;對存在違法行為整改不力的,要依法從嚴處罰;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嚴肅追究企業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16

一、目標

所有高空作業做到無人員傷亡並減少損失。

二、指標

人員傷亡為零

三、控制措施

1、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取得合格證後方準上崗,其他人員應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在高於3米的作業時,必須系安全繩,必須戴安全帽;

3、在高陡斜坡、冰凍及泥濘的地方作業,應注意防滑,嚴禁在同一根安全樁上系幾根繩和在一根安全繩上拴幾個人。

4、在高空作業時,應配帶安全帶,設有防護網,防護欄等必要的防範用具。

5、禁止野蠻施工,對違反操作規程的指揮,實施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6、機械在高空作業時,必須遵守安全技術交底規範,應熟知機械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做到安全使用,安全施工。

7、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着裝整齊,嚴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

8、高處作業人員嚴禁相互打鬧,以免失足發生墜落危險。

9、在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用具結構必須牢固可靠,使用必須正確。

10、各類手持機具使用前應檢查,確保安全可靠,洞口臨邊作業應防止物件墜落。

11、施工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嚴禁在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行走。

12、高處作業時,所有物料應該堆放平穩,不可放置在臨邊或洞口附近,並不可妨礙通行。

13、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築垃圾都要及時清理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保持作業走道暢通。

14、高處作業時,不得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5、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應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業要在設有禁區、有人監管的條件下進行。

四、應急措施

1、成立應急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配備急救車輛一輛,麪包車兩輛。

3、與當地醫院建立協作關係,保證“綠色通道”暢通,聯繫電話:民和醫院120。

4、成立臨時急救組配備急救箱及所需急救藥品。

5、加強崗前和運行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使高空作業人員認識到高空作業的危險性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6、負責高空作業的'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做到勤檢查、早發現、早治理、早整改,把事故消滅於萌芽狀態。

五、應急響應

1、如發生突然事件,立即向上級領導彙報,同時採取搶救措施。24小時值班電話()。

2、領導組應馬上組織人員搶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

3、搶救人員立刻送往醫院搶治,不能拖延時間。

4、查明事故原因,對事故進行認真的調查、分析、總結、評估和處理。

六、資金投入

1、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工作服、手套、防護用品等),金額元。

2、消防器材3000元。

3、培訓考核特殊工種人員3000元。

4、急救設施(救護箱、氧氣袋、藥物等)1000元。

5、其它(體檢等),金額3000元。

總計投入金額元。

七、職責與權限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建應急救援隊,並組織實施。

3、項目經理:張和平負責預案資金的監督、實施。

4、財務部長:趙嚴徵負責搶險物資資金到位。

5、材料部楊鈞負責各類物資的購進,嚴把質量關。

6、安全員:董國才負責組織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

八、實施階段

整個項目工程始末、從起始到工地轉移。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二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辦理程序為:

(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二)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

(三)指派監護人員,監護人員與作業部門共同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後簽字認可;

(四)安全管理負責人在對上述內容全面複查無誤後,報廠生產辦審批後,方可進入作業。

第三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一)作業前,應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作業空間的結構和相關介質等方面的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處理、救護方法等;

(二)切實做好作業空間的工藝處理,所有與作業點相連的管道、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並對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不得以關閉閥門或水封來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三)進入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電源的有效切斷可採取取下電源保險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後上鎖等措施,並加警示牌,設專人監護;

(四)進入有限空間前30分鐘應取樣,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標範圍內,分析合格後才允許進入設備內作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GBZ1—20xx工業企業設計衞生標準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氧含量應為18%—22%。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五)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

(六)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能代替上述各作業票,所涉及的其他作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有限空間作業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八)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捲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生產辦批准;

(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於36V。在潮濕或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於12V,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十)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十一)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和掌握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有限空間內人員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十二)有限空間作業可採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採取強制通風的方法(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或富氧空氣);

(十三)對隨時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作業的場所應採取可靠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護面具,由安全人員親自監護,並進行定時監測;

(十四)發生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時,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進入作業空間,並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十五)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並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十六)作業完工後,經檢修人、監護人與車間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後,方可封閉設備孔。

第四條進入有限空間前應做一次全面檢查,凡是取樣分析不合格、無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實和工具行燈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不準進入內部作業。

第五條進入有限空間內進行檢修作業,應打開設備的所有手孔、人孔、風門、煙門,保持設備內空氣流通,必要時可向設備內通風;對於通風不良、容積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要進行間歇作業,不準強行連續作業。

第六條進入罐、容器、塔、井內作業時,應按作業點的高度或深度搭設安全梯或配備救護繩索為應急救離使用,在作業中嚴禁向外投擲材料,以保證作業安全。

第七條進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有限空間內作業時,要按要求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第八條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的人員應清理衣兜,禁止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所帶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須登記清楚,作業結束後應一一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部。

第九條在清理設備容器內的可燃物料殘渣、沉澱物時,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鐵器敲擊碰撞且不準穿戴化纖織物。

第十條作業中斷時間在150分鐘以上或作業條件發生改變,需繼續進入內部作業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作業者要嚴格按照作業票規定的時間進入內部作業。

第十一條作業完成後,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員必須共同對設備容器內外進行檢查,雙方確認無問題,且均在作業票上簽字後,方可封閉人孔。

第三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18

(一)提高思想認識。有限空間作業涉及的領域廣、行業部門多,從業人員大都是體力勞動者,文化素質低、安全知識貧乏、安全意識差,極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且施救不當極易造成事故後果擴大。今年下半年我省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多發,給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嚴格履行監管責任,將有限空間作業作為安全生產檢查必查項目和風險防控重要方面,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防範有限空間事故發生。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鎮街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堅持把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為專項整治的核心,採取多種措施,調動其積極性和主動性。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三)堅持統籌實施。各鎮街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通過教育培訓和應急管理,切實提升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與標準化作業能力,特別是提升應急處置能力,避免盲區施救發生。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存在問題隱患的,要立即下達整改指令,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堅決予以關閉。

(四)嚴格責任落實。專項行動開展期間,各鎮街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於每週四下午17:00前將本週工作開展情況報縣安委會辦公室,縣安委會辦公室將持續加大有限空間專項整治明查暗訪力度,對發現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單位,將及時按照縣紀委監委《安全生產線索雙向移交制度》要求,將有關責任人、責任單位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問責。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19

為認真汲取以往受限空間造成安全事故頻發的教訓,全面落實受限空間作業審批流程,真正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在實處。針對受限空間事故發生暴露出的問題,各戰區以安全生產月為契機,以發現問題,檢驗預案,鍛鍊隊伍,提高全員應急處置能力和突發事件現場各部門協同能力為目標,開展由戰區總經理親自參加受限空間作業和演練活動。截至到今日,暫未出現受限空間傷亡事故。

一、成果主要內容

此次應急演練真實地演示了污水區、集糞蛟龍池、豬舍地溝等受限空間作業標準流程、事故應急響應流程、應急處置流程及救援過程,同時展示了各戰區內部救援與社會外部救援有效結合流程,整個演練,預案充分,部署周密,環節緊扣,有序開展。面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反應迅速、各部門團結一致,各司其職,分工合作,協同作戰,現場井然有序,取得預期效果。使全員進一步牢固樹立了“安全生產警鐘長鳴”的`理念,提高了對安全隱患排查“零容忍、全覆蓋”和超前防控重要性的認識,為新形勢下有效防範受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提高突發事件應對能力,提升各級人員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夯實安全責任,護航安全發展。

二、分工明確,準備充分,方案完善

各戰區對此次活動高度重視,各戰區成立應急演練專項工作小組,明確職責。安全管理人員在戰區總經理的指揮下,按照“零容忍、全覆蓋”的原則全面排查潛在風險點,並制定防控措施。逐細節反覆推敲、多方論證的基礎上,科學制定《受限空間作業應急演練方案》。戰區安全經理和安全管理人員積極履職,認真做好應急演練現場佈置、進行演練籌備等工作。將預案印發各參與部門和參與人員,明確各自在預案中的角色和職責。

三、各戰區演練完成情況

目前12個戰區總經理已參加受限空間作業或演練,其中海外戰區由於戰區總考察推進菲律賓項目並未開展,本月將會完成此項活動。

於此同時,各分子公司總經理也積極參與其中,已有41位戰區總經理參加受限空間作業或演練,剩餘分子公司將按時間節點開展此項活動。

四、亮點及推進計劃

1、通過本次活動,所有參與人員對受限作業空間安全防範意識有所增強,對作業時提高了如何自我保護的意識和組織急救能力,對抗擊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有所提高,在模擬救援現場能做到“忙而不亂、緊張、有序”並做到按照程序進行。

2、各戰區間相互支持,資源共享,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做出指導:包含配置標準,培訓頻次,培訓資料,經驗教訓總結分享以及巡檢時的現場指導,各戰區充實了相關安健環管理知識庫。各戰區分享大量受限空間實際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經驗,小到如何使用氨氣檢測儀、四合一氣體檢測儀等故障排除,如何佩戴檢測儀器更方便高效等大量的科學總結和經驗分享,為年度復產洗消受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無事故零傷亡順利完成提供了寶貴的技術“財富”。

3、持續開展受限空間應急救援演練活動。一是進一步促進分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促進直接作業環節管控,促進全員安全意識提升。二是要強化應急演練,做到常態化,提高自救能力,配備足夠應急資物;三是樹立綜合應急救援意識,完善應急預案。

五、發現問題

1、現場應急物資配備不足;

2、演練現場勞動防護物品穿戴不規範,如未佩戴安全帽等;

3、持續使用高壓水槍對地溝進行沖洗,面罩/護目鏡存在濺上污水或內部生成水汽,影響人員作業視線;

4、模擬對中毒昏迷人員進行心肺復甦,部分員工未掌握正確方法;

5、方案學習不到位。演練過程中部分人員對應急救援演練方案不熟悉,不清晰掌握自身職責,行動遲緩、自身工作任務不清楚;

6、臨場緊張,當事故發生時不夠冷靜、鎮定,主要表現在向上級彙報或者報警時表述不清、要素不全面或條理不清晰。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20

一、總體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工貿行業領域和建築施工、市政工程、電力、水利建設等行業領域重大生產安全隱患,規範有限空間作業行為,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避免盲目施救,促進我市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堅決防範此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5月20日至12月15日。

三、整治範圍

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工貿行業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建築施工、市政工程建設、垃圾餘熱發電、燃氣、熱力、排水、環保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

四、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內容

(一)整治有限空間辨識和條件確認不到位的問題。針對企業有限空間場所辨識不到位,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識別不充分,有限空間安全警示標識未設置或設置不符合要求的問題,一是要按照“全覆蓋、無遺漏”的要求認真開展有限空間企業再排查摸底工作,認真開展有限空間再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務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企業、單位的真實數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失控、漏管。二是對於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納入有限空間監管台賬,建立“一企一檔”。三是對於辨識出來的有限空間場所,要納入企業有限空間管理台帳,要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出入口醒目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樹立危險告知牌。

(二)整治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的問題。針對沒有組織過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培訓,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四類人員(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意識嚴重不足、作業程序不清楚,監護人員監護救援知識和能力缺乏的問題。一是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對企業、單位進行督查、檢查時,重點要對企業三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一線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測試來檢驗企業安全培訓效果,對於培訓不到位達不到培訓目的的企業、單位要責令整改,務必做到培訓測評合格方可上崗作業。二是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縣區級及行業領域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定培訓計劃,聘請專家授課,參與人員要覆蓋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四類人員,有效提升安全教育培訓效果。

(三)整治有限空間企業檢測設施設備和應急救援器材配備不到位的問題。針對未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呼吸防護用具不符合要求,檢測設施未按規定校驗等問題。一是摸清各轄區、各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情況;二是要求企業配備長管呼吸器,配備防墜落用具(安全帶、安全繩、自鎖器,緩衝器、三腳架等),安全器具(通風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安全梯等),其他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三是嚴格要求作業人員規範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問題。企業是否制定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現場管理制度等,是否存在與本企業、單位實際不符、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未按規定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有限空間安全作業證內容不全、填寫不規範,作業票要素記錄不全、防範措施不切實際、氣體檢測記錄不規範等問題。一是嚴格要求企業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二是指導轄區、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充分利用好省應急廳印發的《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手冊》,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三是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實施。

(五)整治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企業是否存在未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的有限空間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是否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未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或演練走過場,造成有限空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一是進一步強化對所屬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制定的督促檢查,着重查看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編制情況以及應急演練開展情況;二是大力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教育;三是督導所屬企業、單位樹牢杜絕盲目施救的應急處置理念,提升科學施救能力。

(六)整治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落實不力的問題。目前我市有限空間監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部分縣區、行業主管部門對轄區、行業有限空間監管工作還不夠重視,對相關制度規定和安全知識技能宣貫培訓工作還不到位,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督落實不力、認識模糊、監管台帳底數不清,安全監管“最後一公里”仍沒有打通,監督檢查和執法處罰失之於寬、失之於軟。一是指導企業充分利用好省廳印發的《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手冊》,規範企業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做到有限空間辨識全面、管理台賬標準規範、作業審批制度嚴格執行、警示標識和危險告知牌風險提示到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齊全;二是加大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問題突出的企業、單位要進行通報、曝光,加大處罰力度,提高涉事企業、單位違法違規的社會和經濟成本,形成監管執法威懾力,推動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管控有限空間作業風險。

五、實施步驟

(一)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5月20日-5月31日)

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對監管範圍內的企業和單位進行全覆蓋排查,掌握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底數,建立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單位信息表(見附件3)。(5月31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上報整治方案和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單位信息表)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1日—11月30日)

企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開展隱患自查自改,建立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見附件4)、管理台賬(見附件5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基本情況表)、隱患整改台賬。各縣(區)應急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全面執法檢查,填寫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表(見附件2),有限空間作業執法檢查表(見附件6),對企業、單位排查的隱患跟蹤指導,集中整治。(7月30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報第一輪企業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管理台賬、隱患整改台賬、專項檢查表、執法檢查表;11月30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報第二輪企業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管理台賬、隱患整改台賬、專項檢查表、執法檢查表。)

(三)互查、督查階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5日,11月15日至30日)

市安委辦組織各縣區開展交叉互查,併成立督查組,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12月1至12月15日)

各縣區、各有關單位於12月1日前向市安委辦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市安委辦總結通報全市專項整治情況,研究分析重點突出問題,建立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內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教訓,充分認識有限空間作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守住安全生產這個基本盤,聚焦主業主責,認真查擺問題、查找不足、補齊短板,拿出過硬措施,研究制定本轄區、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工作方案,穩紮實幹,推動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市安委辦統籌指導、督查專項整治工作,各牽頭部門具體組織落實本行業領域的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工貿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住建部門負責建築施工、市政工程建設、排水、燃氣等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發改(能源)部門負責垃圾餘熱發電、熱力、油氣管道等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環保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其他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內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

(三)強化主體責任。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深入開展安全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範、處置、責任“六項機制”建設,加強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各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外委外包作業安全管控。

(四)強化安全監管。要督促企業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檔,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範和應急措施。要加大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安全管理鬆弛、隱患突出、基礎較差的企業開展精準檢查,發現問題的要責令整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要依法查處。今後凡是發生此類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級調查,造成人員死亡的由市級以上調查,對發生事故的企業、單位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專項整治階段,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縣區和行業主管部門從嚴追責。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21

1範圍

本制度彙編規定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相關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本制度彙編適用於本公司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

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3.1主要負責人職責

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a)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b)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c)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d)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e)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f)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g)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2)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3)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後,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

3.2作業負責人職責

a)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b)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授權批准作業;

c)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3.3監護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能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

c)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e)應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和熟練使用配備的應急救護設備、設施、報警裝置等,並堅守崗位。

f)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g)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應攜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見附件1)並負責保管、記錄有關問題。

3.4作業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c)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嚴格按照“安全審批表”上籤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

e)作業前應檢查作業場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f)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

g)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報警聯絡方式。

3.5承包管理

a)委託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範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b)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c)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利於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對檢修、處理臨時設備故障時對安全防護措施等內容進行有效把關,對不合格事項在作業前能夠及時調整,從而保障作業人員安全。負責有限空間作業的相關部門應按制度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4.1《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

a)進入有限空間的作業負責人向有限空間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中的申請欄內容並簽字;

b)部門作業負責人接到申請後,與作業單位負責人共同對作業進行風險識別並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欄填寫有關內容(如果作業安全許可證中列出的綜合安全措施不能滿足時可增加補充措施)並確認後簽字。同時,安排有關人員落實安全措施,並對有限空間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

c)部門領導應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核對,確認無誤後,向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交底,並在審批欄內簽字,批准作業。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確認合格後,在安全措施落實欄內簽字;

d)該安全許可證至少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安全部門存檔,一份由施工人員保存作為有限空間作業的憑證以備檢查,另一份由主管部門兼職安全員保存,許可證不得塗改且要求存檔時間至少一年;

e)未經審批,任何人不得獨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2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時,應注意以下要點:

a)設施名稱:填寫詳細,應寫到具體設施、設備,任何人無權擴大或更改作業對象;

b)作業內容:指作業的具體內容,如對作業對象進行清理、檢修、電焊、塗刷防腐塗料等作業種類,任何人無權更改作業內容;

c)作業人員:指直接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人員姓名,有幾人就填寫幾人,進去幾人,出來幾人,要相互一致,必須本人簽名;

d)監護人員:

1)監護人員自始至終必須在作業現場,對作業前必須落實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然後簽字確認;

2)作業中密切注意作業安全狀況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和溝通;

3)作業後清點人員和器材,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4)按事故應急救援,攜帶好相應的救援器材,以備急用;

5)進行有限空間氣體檢測時必須詳細的填寫檢測時間、檢測地點、氣體名稱、檢測結果,並對檢測的氣體的代表性和準確性負責,然後簽字確認。

e)作業負責人:作業負責人應為現場作業負責人,對整個作業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自始至終在現場直接指揮、參與作業。現場作業負責人應對安全措施給予確認,有權補充完善。

5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1職責

5.1.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管理。

5.1.2化學供水組負責取樣分析及數據填報。

5.1.3作業現場所屬部門負責制定安全措施,填寫並審批《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5.2管理範圍

包括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

5.2.1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未辦理許可證,嚴禁作業。

5.2.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見《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5.2.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24小時。裝置全面停車檢修期間,經全面檢查合格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72小時。

5.2.4作業期間如果安全措施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後,方可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2.5在有限空間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有限空間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等工作。

5.2.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a)《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審批人應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業環境交底,內容應包括:

1)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及應急計劃;

2)必要的安全知識、救護方法;

3)便攜式檢測儀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b)對所進入的有限空間要切實做要工藝處理,所有與有限空間相連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質(含氮氣)系統,必須用盲板與有限空間隔絕,不得用關閉閥門替代,盲板應掛牌表示;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必須有可視的明顯斷開點,配電室電源開關應掛有“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並設有監護;

c)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分析。應保證有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含量不超過該介質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體積)。有毒有害物質含量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部門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氧氣濃度在19.5%—23.5%(體積)之間,容器內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複查一次(特殊情況下,根據實際確定檢測頻率),如有一項不合格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如不符合上述條件而必須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時,應由作業單位與有限空間所在部門共同制定作業方案,採取特殊防護措施,並在作業前組織模擬演練,確認安全可靠後,經公司分管生產領導批准方可作業。分析結果報出後,樣品至少保留8小時;

d)分析合格1小時後作業,應再次分析,確認合格後方可作業;

e)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電壓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用火應辦理“動火動焊許可證”,不得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代替;

f)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內作業,作業前要對放射源進行處理,保證人員作業時接觸劑量符合國家要求;

g)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應暢通無阻,不得有障礙物;

h)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捲揚機、吊出設備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單位安全部門批准;

i)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結束後應清點,以防遺留在作業現場。作業人員超過3人時,應對人員進行登記、清點;

j)有限空間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繩索等急救器材;

k)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和方法。作業時,應視作業條件實施安排人員輪換作業或休息;

l)為保證有限空間內空氣新鮮,可採用自然通風或強制通風等方法通風。必要時,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防護器具。佩戴長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要採取防止長管被擠壓的措施,吸氣口應置新鮮空氣的上風口處,並有人監護;

m)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進入有限空間,同時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報告工作。

5.2.7其它非生產區域的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6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6.1總則

6.1.1為加強和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防範傷亡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6.1.2所有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都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限空間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6.1.3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有限空間作業。

6.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6.2.1凡新調入有限空間作業班組職工或離崗三個月以上返崗等人員都必須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經閉卷考試80分以上,考核合格後才能參與有限空間作業。

6.2.2有限空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

b)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c)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d)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e)有關事故案例等。

6.2.3每年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將培訓教案、考勤、試卷、成績、評估等相關材料定期歸檔保存。

6.3有限空間安全教育常識

6.3.1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3.2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6.3.3有限空間分為三類:

a)一是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b)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c)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6.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4.1檢測

a)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

b)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範圍內),易燃/可燃

3氣體濃度(應<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0mg/m);

c)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d)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e)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於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6.4.2危害評估

a)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

b)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c)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6.4.3通風

a)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採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b)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6.4.4防護設備

a)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

b)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c)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6.4.5呼吸防護用品

a)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

b)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6配備應急救援裝備

a)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b)應急通訊報警器材;

c)現場快速檢測設備;

d)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

e)應急照明設備;

f)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7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

7.1應急組織機構

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總

副組長:安全部門負責人、生產技術部負責人

應急救援組名單:見附錄B

7.2職責

a)組長:

1)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

2)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每年組織演練;

3)對應急救護組員進行培訓;

4)指揮現場救護。

b)副組長:

1)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2)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c)組員:

1)參加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預案演練;

2)瞭解救援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3)禁止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4)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有限空間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7.3預防與預警

7.3.1危險源監控

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由各主管部門兼職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7.3.2信息報告與處理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信息報告,做好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處理。

7.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應急救援組長→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7.3.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瞭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7.3.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流程圖見附錄C。

7.4應急響應

7.4.1應急響應行動由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按照應急預案進行響應實施,同時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支援。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政府通知有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應急增援。

7.4.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7.4.3及時向公司及當地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7.4.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7.5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7.5.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後,項目部門配合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7.5.2醫療衞生救助: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衞生處置工作。

7.5.3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7.5.4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項目部門與工程所在地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

b)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序。(現場人員突發事故疏散路線圖)

7.5.5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工程項目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6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鑑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以後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7.7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後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後撤離。

7.8信息發佈

應急救援組長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社會進行公佈,向上級進行彙報。

7.9後期處置

7.9.1善後處置:

項目部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7.9.2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由安委會牽頭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措施如下:

a)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b)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髮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c)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d)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e)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f)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7.10應急物資

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

7.11培訓與演練

7.11.1培訓:

應急小組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b)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c)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d)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留存記錄,有參加人員的簽字確認。

7.11.2演練

根據有有限空間作業特點,應急救援小組長組織應急小組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及時進行總結經驗並對預案進行評估,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7.12獎勵與責任追究

7.1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依據法律、項目部及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a)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b)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c)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d)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1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處分:

a)屬於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由公司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b)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c)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8.1按照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凡要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事先測定其氧氣、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進入。在未準確測定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前,嚴禁進入該作業場所。

8.2確保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現場的空氣質量。氧氣含量應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氣體、可燃氣體、粉塵容許濃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要求。

8.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進行過程中,應加強通風換氣,在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危險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或連續檢測。

8.4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照明應使用安全礦燈或36伏以下的安全燈,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8.5發現可能存在有害氣體、可燃氣體時,檢測人員應同時使用有害氣體檢測儀表、可燃氣體測試儀等設備進行檢測。

8.6檢測人員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嚴禁使用氧氣呼吸器;

8.7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所有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等,必須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要求的防爆型產品。

8.8對由於防爆、防氧化不能採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並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8.9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前和離開時應準確清點人數。

8.10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事先規定明確的聯絡信號。

8.11如果作業場所的缺氧危險可能影響附近作業場所人員的安全時,應及時通知這些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

8.1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並應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誌。

8.1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搶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以便在非常情況下搶救作業人員。

8.14在密閉容器內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

8.15當作業人員在與輸送管道連接的密閉設備(如油罐、反應塔、儲罐、鍋爐等)內部作業時必須嚴密關閉閥門,裝好盲板,並在醒目處設立禁止啟動的標誌。

8.16當作業人員在密閉設備內作業時,一般打開出入口的門或蓋,如果設備與正在抽氣或已經處於負壓的管路相通時,嚴禁關閉出入口的門或蓋。

8.17在地下進行壓氣作業時,應防止缺氧空氣泄至作業場所,如與作業場所相通的設施中存在缺氧空氣,應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氣進入作業場所。

四、有限空間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五、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告知牌

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材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22

一、演練的目的

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演練是為了檢驗、和保持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能力及有效性。

二、演練的作用

1、可在事故真正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

2、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人力和設備等);

3、改善各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溝通與協調;

4、增強員工應對突發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救援意識;

5、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崗位與職責。

三、演練時間和地點

結合工作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演練時間和地點。

四、演練類型

全面演練:針對運輸科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部分應急響應功能,檢驗、運輸科應急組織的應急能力。

五、演練範圍

1、對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2、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3、吊裝設備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 )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六、演練參與人員

1、參演人員:在應急組織中承擔具體任務,並在演練過程中儘可能對演練情景或模擬事件作出真實情景下可能採取的響應行動的義務消防員。

人員組成名單:

任務:救助傷員

2、控制人員:根據演練情景,控制演練時間進程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救援組長(副組長)

3、模擬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扮演、代替某些應急組織和服務部的人員或模擬緊急事件、事態發展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救援成員(扮演受傷人員和扮演外部的救助部門的人員)。

4、人員:負責觀察演練進程情況並予以記錄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救援組長(副組長)

5、觀摩人員:來自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有關人員以及觀看演練過程的員工。

上述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應佩帶有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誌。

七、演練過程

1、準備階段

A、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配備救援器材。

B、演練人員明確、熟悉各自在演練過程中的任務、職責。

C、演練參與人員佩戴識別標誌。

2、實施階段

A、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B、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C、吊裝設備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八、演練結果的

應急演練結束後,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演練記錄進行,詳細説明在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不符合項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醫院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集合 篇23

為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有效防範有限空間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有效遏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促進全省(河北省,下同)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範圍

針對近年來頻繁發生有限空間中毒窒息、燃爆火災事故,確定此次整治重點是輕工行業:包括造紙、食品及食品添加劑加工、油脂加工、調味品發酵製品製造、酒類製造、紡織印染、皮革鞣製等涉及有機廢料處理的企業;其它行業包括焦化企業、高爐工藝鑄造企業以及市政工程、污水管網、污水處理企業。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摸清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災風險的有限空間底數,建立健全安全監管台帳;有限空間涉及的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災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裝備等全部按要求落實到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全省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燃爆、火災事故及死亡人數大幅下降,有效遏制較大以上事故。

三、重點內容

(一)提升風險管控等級。納入整治範圍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必須按照《河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對有限空間重新開展一次系統辨識,確認風險並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基本信息。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有限空間管理第一責任人。企業要對產生風險的各個因素進行精準辨識,進行評估分析,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制定專門管控方案和應急預案。

(二)實施風險要素監測。企業自行組織或聘請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對本單位原料、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廠區佈局等進行認真分析研究,特別是結合污水處理工藝與設備,得到各類有限空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種類以及濃度、數量等參數,並依據量化指標,制定完善相關制度規程,實施精準化管理。同時,要將檢測評估結果、精準化管理措施等內容,及時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便於一線職工獲取和使用。

(三)強化風險管控措施。對日常處於完全封閉狀態的污水處理池等有限空間,必須加裝強制通風裝置,必須在內部適當位置加裝監測報警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並將監測參數和監控視頻聯接至操作室或休息室內,進一步加強動態管理。有限空間內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通風、監測、照明、監控等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要嚴格門禁管理,嚴禁擅自進入或者檢測不合格進入封閉式有限空間。(四)規範現場作業管理。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災風險的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建立嚴格的審批、審查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必須經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經企業相關技術人員審查通過後方可實施。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企業,必須聘請第三方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實施作業必須落實監護和應急措施,組織作業前培訓,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範和應急措施,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規定,對有限空間氧含量、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質濃度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作業。作業過程中,必須採取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並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

(五)嚴禁盲目實施救援。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後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同時,企業必須深刻汲取由於盲目救援造成事故擴大的慘痛教訓,要把事故案例作為安全警示教育學習資料,宣貫到每一名員工,讓每一名員工都知曉盲目救援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事故的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堅決杜絕盲目施救事故的發生。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為20xx年8月至20xx年3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調查摸底(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

1.召開動員大會。各市、縣(市、區)要按照分級監管的要求,組織召開企業主要負責人蔘加的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動員大會,將整治內容及要求傳達到納入整治範圍的每家企業,聘請專家開展專題培訓講解。各市安委辦要派人蔘加所屬縣(市、區)的動員大會,彙總召開動員大會情況形成書面材料,於8月31日前報省安委辦。

2.全面調查摸底。各地及各有關部門要對照整治範圍,按照職責分工,對相關企業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確保不漏一家,組織企業認真全面辨識本單位有限空間並建立台賬,對企業上報的台帳進行復核後,填寫《有限空間彙總表》(附件1),於9月30日前報省安委辦。

3.開展現場指導。各市、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計劃。各縣(市、區)要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開展調查摸底的同時,由監管執法人員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開展現場指導,切實解決好安全監管最後“一公里”問題,確保企業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工作。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1.對標自查自改。各企業對照專項整治重點內容,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責任和時限,組織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細緻排查隱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企業,要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制訂整改方案、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20xx年11月底前,各企業將自查自改情況報屬地監管部門備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業要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3.開展裝備普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於20xx年11至12月期間,對本行業領域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開展通風、檢測、照明、通訊、應急救援裝備及個體防護用品為重點的安全裝備普查,對未按規定配備相應安全裝備的企業,要責令其限期配備並按相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期滿未按要求配備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三)驗收考核,全面總結(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認真組織驗收。各地按照分級監管的要求,組織企業或者聘請專家開展整治驗收,逐一對納入整治範圍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填寫《有限空間驗收確認表》(附件2)。省安委辦將對各地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2.嚴格工作考核。將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列為對各市和有關省直部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採取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執法檢查和督導,通過查企業倒查各地各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並將日常督查、執法以及事故情況作為考核重要依據。

3.全面進行總結。各市以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省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於20xx年3月底前報省安委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相關協調機制,組織應急管理、住建(含市政、城管等)、工信、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負責人具體抓,並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企業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納入整治範圍的企業,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整治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落實主體責任。提升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堅持把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為專項整治的核心。各級各有關部門必須將整治方案和工作部署要求傳達到每家企業,採取多種措施,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各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事故的企業,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並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三)堅持統籌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專項整治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督促企業完善相關制度規定,改進安全設備設施,細化崗位操作規範,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作為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重要內容,促進標準化運行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質量提升。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以及驗收不合格的企業,相關的標準化創建、“雙控”機制、誠信等級評定等一律不得通過,並依據省政府2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嚴厲處罰。

(四)加大執法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等,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檢查中,發現企業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同時,按規定將有關執法信息及時予以公示,將典型案例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

(五)強化宣傳培訓。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有限空間宣傳教育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要深入調查研究,針對有限空間的管理要求和實施有限空間作業的特殊羣體,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全面系統開展教育培訓。要根據有限空間的管理特點,特別是針對廣大作業人員文化低、流動性大、管理鬆散的實際情況,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安全作業手冊,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要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具體負責有限空間管理的負責人為安全教育第一責任人,涉及到的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經過嚴格教育培訓,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後方可上崗作業。要保證所有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實施作業前再進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崗前培訓。企業未開展教育培訓或者相關管理人員、作業人員不具備有限空間管理知識的,必須責令企業停產整頓,依據省政府2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以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實實施高限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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