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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通用20篇)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通用20篇)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1

為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立出能在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和應急機制,保證企業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影響和損失,根據本單位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通用20篇)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由於本工程施工有限空間作業僅限於井下作業,故本預案主要針對下井作業。

1、指導思想和目的

為了加強井下作業現場事故的應急搶險能力,提高井下作業事故應急處置反應速度,控制事態蔓延,降低損失程度,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2、應急處理的基本原則

(一)本預案井下作業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二)本預案在實施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以人為本、及時處置、損失最低的原則。

3、適用範圍

本預案內容適用本工程施工人員下井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井下作業是指進入封閉或半封閉的溝、池、管道、井坑等危險場所,可能發生硫化氫等有害氣體中毒和缺氧窒息的作業。在本公司具體包括涉及進水泵房、曝氣沉砂池、迴流泵房、所有閥門井及放空井等在內的作業環節。

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檢測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管理處應嚴格執行“先通風、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根據作業現場和周邊環境情況,檢測有限空間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

對隨時可能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井牆破除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每隔30分鐘進行分析如有一項不合格以及出現其他情況異常,立即停止作業並撤離作業人員;現場經處理檢測符合要求後,管理部重新進行審批並安排繼續作業。

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必須處於安全環境,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

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害氣體濃度值等檢測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採樣規範》(GBZ159)。

有限空間作業危害因素檢測時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附件1),相關人員簽字齊全;臨時作業或項目檢測設備達不到檢測條件時,必須聘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同樣須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附件1),由檢測單位負責人審核並簽字。

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管理部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其他技術措施進入密閉空間作業時,至少有兩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間只能容一人作業時,監護人須隨時與正在作業的人取得聯繫,做預防性防護。

5、應急處置機構設置及職責

公司設置井下作業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現場指揮:

組員:

負責組織井下作業事故的應急事故處理,在下井救援人員須身強體壯,不能酒後下井,必須佩戴安全繩及空氣呼吸機,並且井上至少仍有兩人以上的監護人員時,方能下井實施營救。

救援人員下井後,應迅速用安全繩拴住中毒人員,並通知井上監護人員及時拽出井底。

6、現場醫療救護

中毒人員拽出井底後,應急處置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將其轉移到陰涼通風的地方,並根據傷情采取適當的措施救護受傷人員。

中毒輕微者連續深呼吸數次;

呼吸停止的,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忌進行口對口呼吸,以壓胸法為宜,再立即送往附近醫院急救;

實施現場心肺復甦

1)首先用拳頭有節奏地用力叩擊其前胸左乳頭內側(心臟部位),連續叩擊2-3次。拳頭抬起時離胸部20-30釐米,以掌握叩擊的力量。叩擊後,心臟受到刺激,有時能恢復自主搏動;

2)若脈搏仍未恢復,則應立即連續做4次口對口人工呼吸,接着再做胸外心臟按壓;

3)一人施行心肺復甦時,每做15次心臟按壓後,再做2次人工呼吸;

4)心臟按壓以每秒鐘1次的速度進行,連做15次;人工呼吸的速度為每5秒鐘做1次,連做2次。如此交替持續進行;

5)兩人合作進行心肺復甦時,同樣先連做4次人工呼吸;

6)隨後,一人連續做5次心臟按壓後停下,另一人做一次人工呼吸。如此交替持續進行,不要兩人同時做。速度同上;

7)做人工呼吸的人,應時時注意檢查傷病員的頸動脈有無搏動或有無脈搏。若傷病員原先放大的瞳孔開始縮小,臉色好轉,出現脈搏,開始自主呼吸,説明搶救成功,可以暫時停止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但要密切觀察心臟搏動情況,隨時準備再次進行搶救。

醫療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後,工作人員應積極配合,服從專業人員安排搶救。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2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有分佈範圍廣、事故發生呈現季節性等特點,每年3月至10月為事故易發高發期,春夏兩季尤為突出。近年來,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時有發生,20xx年7月30日,中天會展城B區至南廣場地下污水管網清理淤泥發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充分暴露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存在盲區、死角,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屢禁不止,突發事件發生後盲目救援情況突出。為進一步深化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有效防範有限空間中毒窒息、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貴陽市貴安新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範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強化有限空間事故應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確保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

二、整治範圍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範圍

此次專項整治範圍為污水處理、市政工程、環保工程、城鎮燃氣、物業管理、農業(沼氣池、化糞池、青儲室)、電力、通信等行業以及工礦商貿企業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

(二)責任分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原則,切實履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職責,督促指導行業領域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房屋、燃氣、城市排污等網管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按職責分工對電力網管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負責對市政工程建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燃氣、電力、城市排污等網管、房屋、市政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2.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生產、維修、保養、使用、拆除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3.應急管理部門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4.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環衞、市政及城市園林綠化、所屬公園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5.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城市軌道交通、公路水路建設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6.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長輸油氣管道設施、電力設施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7.教育部門負責各類學校、幼兒園、教學培訓基地(機構)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8.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煤礦、民爆物品生產和經營、儲存、工業和工業園區、通信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9.民政部門負責殯葬、收養、救助服務、社會福利機構及其他社會養老場所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0.水務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水利設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污水處理廠建設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1.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業(沼氣池、化糞池、青儲室)生產、漁業生產、農藥使用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2.商務部門負責成品油等專業性能源及汽車加油站、加氣站、燃料加註站、商貿企業、各類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報廢汽車、二手車行業、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3.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文旅行業(包括旅行社、星級飯店、景區、文物保護單位、經營性文化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等)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4.衞生健康部門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各類醫療衞生機構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5.林業部門負責林場、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木材加工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6.人防部門負責人防設施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7.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涉及放射性物品、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8.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其監管範圍內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9.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貴安新區各鄉(鎮)、大學城街道籌建委員會。負責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轄區內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20.生產經營單位(社會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並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台帳;強化作業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嚴禁未經培訓合格上崗作業;配齊並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充分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嚴格執行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制度,強化全過程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

三、整治內容

(一)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台賬。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並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類型、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教育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應急管理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對外協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齊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速差自控器(防墜器)、三角架等防護設備。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等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一是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由單位技術負責人員審查通過後,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作業。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範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須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五)強化全過程安全管理。一是必須設置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繫,不得在作業期間離開現場。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採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作業點(處)空氣流通,禁止採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於或者氧含量濃度低於標準規定限值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

(六)做好作業後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後,作業人員必須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設備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後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七)強化和規範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後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20xx年9月底前)

1.再動員、再部署。當前正處於夏季和汛期,各地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認真落實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責任,在20__年貴陽市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基礎上,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動員一切實力量對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進行真查實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確保不漏一家。

2.進一步全面調查摸底。涉及有限空間的企業以深入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為契機,對有限空間重新開展一次系統辨識,確認風險並登記建檔,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台賬。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有限空間管理第一責任人。企業要對產生風險的各個因素進行精準辨識和評估分析,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制定專門管控方案和應急預案。

3.開展現場指導。各地、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計劃。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開展調查摸底的同時,組織人員開展現場指導,切實解決好安全監管最後“一公里”問題,確保企業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填寫《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安全管理台賬》(附件1),報各地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彙總後,報各地安委辦彙總填寫《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彙總情況表》(附件2),各地安委辦於20xx年9月30日前將附件1和附件2一併報市安委辦。20xx年9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信息台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台賬更新工作,以後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即日至20xx年9月30日)

1.對標自查自改。各企業對照專項整治重點內容,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責任和時限,組織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細緻排查隱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企業,要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制訂整改方案、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各企業將自查自改情況報所在地安委辦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業要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3.配齊安全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20xx年9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單位實際,按規定配齊快速檢測、強制通風、應急照明、應急通訊報警、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護等裝備、用品。

4.強化教育培訓。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簡便易行的作業手冊,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及應急救援知識、技能後,方可上崗作業。20xx年9月底前,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項培訓、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至少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培訓。

5.深化“雙控”體系運用。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其中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制定針對性強的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並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20xx年9月底前,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運用好“雙控”體系系統。

6.加強應急管理。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20xx年9月底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三)全面總結階段(20xx年10月至11月)。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專項督查和檢查,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市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於20xx年11月30日前報市安委辦。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紅線”意識,將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行政綜合執法、水務、農業農村、住建、工信、市場監管、應急管理、電力、通信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嚴格執法,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企業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列入隱患治理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有限空間安全宣傳教育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針對有限空間的管理特點和廣大作業人員文化低、流動性大、管理鬆散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同時,要加大新聞媒體曝光力度,及時將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並建立舉報渠道,鼓勵企業職工舉報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嚴厲問責,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安委辦將加大對各地、有關部門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明查暗訪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地區、部門,進行約談通報。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的企業,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厲處罰。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並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對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對外包單位疏於管理髮生事故的以及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的,要依法從重處理,並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3

一、作業概況作業時間:

受限空間作業由操作,主要作業容是:。

二、作業管理組織機構(部門)

為受限空間作業管理成立工作小組。

總負責人:負責對作業場所的安全工作負總責。

現場監督:負責對作業場所安全工作進行安全監督,對整個作業過程的安全進行監護,對現場作業過程的風險進行檢查和控制,並作好記錄。作業人員:組員負責對受限空間進行作業,並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應急救援人員:負責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狀況。

三、施工步驟

1、準備好工器具:安全帽、手電筒、安全帶、安全繩,空氣呼吸器、便攜式氣體檢測報警儀等;

2、對作業場所進行燃氣濃度檢測:

2.1氧含量19.5%-23%。

2.2有害氣體(高爐煤氣)濃度: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大於等於4%時,其被測濃度不大於0.5%(體積百分數);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小於4%時,其被測濃度不大於0.2%(體積百分數)。

3、在進入受限空間進行作業時必須將設備上所有與生產系統連通的管道、孔洞與外界有效隔離,將設備上與外界連接的電源有效切斷。

4、管道安全隔絕可採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進行隔絕,嚴禁使用水封或閥門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盲板的加裝及拆除應形成記錄。

5、受限空間帶有用電設備時的電源切斷可採用取下電源保險熔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後上鎖等措施,並加掛警示牌,在切斷電源時應按規定辦理斷電票證。

6、必須確保受限空間的通風

作業前應採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間空氣良好流通:

6.1打開設備上的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風門、煙門等與大氣相通的設施進行自然通風;必要時,可採取強制通風。

6.2採用管道空氣送風時,送風前必須對管道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同時禁止向受限空間充氧氣或富氧空氣。

7、必須定時監測

7.1作業前30min,必須對受限空間氣體採樣分析,分析合格後方能按程序辦理《有限空間安全作業證》後進入。

7.2要求採樣點必須有代表性,採樣過程中,容積較大的受限空間,應採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樣。

7.3所有分析數據必須以公司指定分析人員確認的設備分析數據為準。分析人員在《有限空間安全作業證》中確認簽字。

7.4作業中應加強定時監測,至少每2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作業中斷超過30min應重新進行監測分析,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經對現場處理,並取樣分析合格後方可恢復作業。

7.5採樣人員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間採樣時應採取四中規定的防護措施。

8、以上各項準備好後找安全員開具受限空間作業票,取得作業票後方可開始作業。

9、操作完畢後,人員離開受限空間;

10、填寫相關記錄作業;

11、受限空間作業完畢;

四、安全施工措施

(一)、安全管理措施:為了在作業時預防作業人員發生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作業安全進行,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所有受限空間作業人員在作業前必須由安全員進行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安全操作規程、受限空間作業規定的教育。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前由安全員辦理受限空間作業票,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籤辦手續。作業前,由安全員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作業,發現有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現場負責人,排除後經確認方可作業。

(二)、防護用具的使用:受限空間作業人員所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由安全員進行查驗。作業人員必須按照正確方法佩戴使用。應符合要求:

1、安全帽:凡進場人員都必須正確佩戴符合工種要求的安全帽。正確佩戴安全帽方法:戴安全帽高度為帽箍底邊至人頭頂端為80mm-90mm,安全帽抵抗衝擊的能力必須符合國標規定,要扣好帽帶,調整好帽襯間距。

2、安全帶:安全帶使用時要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繩子不能打結,鈎子要掛在連接環上,當發現有異常時要立即更換,換新繩時要加繩套,使用3m以上的繩要加緩衝器。在攀登和懸空等作業中,必須佩戴安全帶並有牢靠的掛鈎設施。

五、作業時的監護

1、確保施工人員必須戴好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繩等;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前檢查勞動防護用品是否合格,作業用具的檢驗合格證等。

2、對作業場所進行可燃氣濃度檢測:2.1氧含量19.5%-23%。

2.2高爐煤氣氣體濃度: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大於等於4%時,其被測濃度不大於0.5%(體積百分數);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小於4%時,其被測濃度不大於0.2%(體積百分數)。

3、檢查受限空間設備上所有與生產系統連通的管道、孔洞與外界有效隔離,將設備上與外界連接的電源有效切斷。

4、檢查受限空間如需加盲板時的盲板加裝的狀況,盲板的加裝及拆除應形成記錄。

5、檢查受限空間帶有用電設備時的電源切斷措施,警示牌懸掛情況,切斷電源時辦理的第二電氣作業票。

6、檢查作業場所通風情況

6.1檢查設備上的`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風門、煙門等與大氣相通的設施自然通風情況;必要時,可採取強制通風。

6.2採用管道空氣送風時,送風前必須對管道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同時禁止向受限空間充氧氣或富氧空氣。

7、檢查定時監測情況

7.1作業中應加強定時監測,至少每2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作業中斷超過30min應重新進行監測分析,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經對現場處理,並取樣分析合格後方可恢復作業。

7.2採樣人員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間採樣時應採取規定的防護措施。

8、現場確認,按要求完成了該作業。

9、清理作業現場。

六、風險識別

1.控制措施:確保安全繩牢固。戴好安全帽、安全繩。

應急措施:高處墜落現場處置方案;作業人員勞保着裝。機械傷害現場處,現場專人監護,並正確使用工置方案具。

2.作業前確保燃氣檢測:有毒有害氣,作業過程中佩戴空氣呼吸器。

3.受限空間作業時對受限空間進行通風。

4.作業前對受限空間的電器斷電觸電漏電現場。

七、受限空間安全作業技術要求

1、受限空間作業相關檢測

1.1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對作業場所進行可燃氣濃度檢測:

1.1.1氧含量19.5%-23%。

1.1.2高爐煤氣氣體濃度: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大於等於4%時,其被測濃度不大於0.5%(體積百分數);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小於4%時,其被測濃度不大於0.2%(體積百分數)。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

1.2必須定時監測

1.2.1作業前30min,必須對受限空間氣體採樣分析,分析合格後方能按程序辦理《作業證》後進入。

1.2.2要求採樣點必須有代表性,採樣過程中,容積較大的受限空間,應採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樣。

1.2.3所有分析數據必須以公司指定分析人員確認的設備分析數據為準。分析人員在《作業證》中確認簽字。

1.2.4作業中應加強定時監測,至少每2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作業中斷超過30min應重新進行監測分析,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經對現場處理,並取樣分析合格後方可恢復作業。

1.2.5採樣人員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間採樣時應採取四中規定的防護措施。等。

1.3必須確保受限空間的通風

作業前應採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間空氣良好流通:

1.3.1打開設備上的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風門、煙門等與大氣相通的設施進行自然通風;必要時,可採取強制通風。

1.3.2採用管道空氣送風時,送風前必須對管道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同時禁止向受限空間充氧氣或富氧空氣。

1.4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所有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等,必須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要求的防爆型產品。

1.5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受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誌。

2、危害評估

2.1實施受限空間作業前,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2.2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3、防護設備

3.1生產經營單位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當受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3.2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3.3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照明應使用安全礦燈或36伏以下的安全燈,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八、安全應急

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對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同時向車間主任報告,車間主任接到報告後立即向上彙報,並根據事故類別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九、應急預案

1、機械傷害現場處置方案

1.1發現有人受傷後,必須立即停止運轉的機械,向周圍人員呼救,同時撥打“120”等社會急救。報警時,應注意説明受傷者的受傷部位和受傷情況,發生事件的區域或場所,以便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的準備。

1.2值班人員隨時和綜合辦保持聯繫,並將此信息通報應急領導小組。必要時,應立即上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並請求支持和救援。

1.3進行現場包紮、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創傷出血者迅速包紮止血,送往醫院救治。

1.4發生斷手、斷指等嚴重情況時,對傷者傷口要進行包紮止血、止痛、進行半握拳狀的功能固定。對斷手、斷指應用消毒或清潔敷料包好,忌將斷指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細胞變質。將包好的斷手、斷指放在無泄漏的塑料袋,紮緊好袋口,在袋周圍放在冰塊,或用冰棍代替,速隨傷者送醫院搶救。

1.5受傷人員出現呼吸、心跳停止症狀後,必須立即進行心臟按摩或人工呼吸。

1.6在做好事故緊急救助的同時,應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對相關信息和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2、中毒窒息現場處置方案

2.1發生事故後後勤保障組立即向上級報告並撥打119和110,以儘快得到消防隊員和急救專業人員的救助。

2.2應急救援分為:自救、無需進入救援、進入救援。如消防和急救人員不能及時到達事故現場而組織救援時:儘可能採用非進入救援;救援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救援;以下情況採取最高級別防護措施後方可進入救援:有限空間有害環境性質未知;缺氧或無法確定是否缺氧;空氣污染濃度未知、達到或超過IDLH濃度。

2.3自救:由於危害的緊急性與急迫性,並且進入人員最清楚其自身的狀況與反應,通過自救方式進行撤離比等待其他人員的救援更快、更有效,同時,有可避免其他人員的進入。因此,進入作業的過程中,如果作業人員發現缺氧或檢測儀器出現報警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迅速撤離。

2.4無需進入的救援:當作業人員失去直覺,上方作業人員通過系在進入作業人員身上的全身式安全帶和安全繩,將作業人員拉出作業場所,在地面採取有效心肺復術等措施進行救護。

2.5進入式救援:由於作業人員無法自行離開危險場所、無需進入救援失敗時,經現場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採取進入式救援。救援方法如下:向對作業環境不間斷送風,檢測人員持續監測有害氣體濃度,進入救援人員佩戴正壓式呼吸器、防暴照明燈、防暴通訊器材進入有限空間,隨時向地面負責人報告情況,將作業人員拖到井口,地面作業人員利用三腳架將受傷人員拉出有限空間,後勤保障急救人員對受傷人員採取心肺復術,直到專業救護人員到現場受傷人員接受專業救護後方可停止心肺復術。

3、應急救援措施:

當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現場救護人員應當迅速將觸電者脱離電源,可使用現場的乾燥物體或專用電工絕緣材料使觸電人員脱離帶電體,關鍵是要“快”。在未切斷電源之前,救護者切不可用手直接去接觸觸電者,也不得用金屬或潮濕的物體去挑、拉電線和觸電者。

3.1對於低壓觸電事故,可採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脱離電源。

3.1.1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插銷,可立即拉開電源開關或拔下電源插頭,以切斷電源。

3.1.2可用有絕緣手柄的電工鉗、乾燥木柄的斧頭、乾燥木把的鐵鍬等切斷電源線。也可採用乾燥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離電源。

3.1.3當電線搭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時,也可用乾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為工具,拉開提高或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脱離電源。

3.1.4如果是在潮濕的地方,必須切斷電源後方可實施急救。

3.2對於高壓觸電事故,可採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脱離電源3.2.1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

3.2.2帶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

3.2.3用高壓絕緣杆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3.3觸電者如果在高空作業時觸電,斷開電源時,要防止觸電者摔下來造成二次傷害

3.3.1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無力或者觸電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並對其嚴密觀察。

3.3.2如故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跳動和呼吸還存在,應將觸電者抬至空氣暢通處,解開衣服,讓觸電者平直仰卧,並用軟衣服墊在身下,使其頭部比肩稍低,以免妨礙呼吸,如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温,並迅速送往醫院。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發生痙攣,應立即準備對心臟停止跳動或者呼吸停止後的搶救。

3.3.3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呼吸停止或心臟跳動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並送往醫院。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不應停止搶救,許多觸電者就是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的。

3.3.4人觸電後會出現神經麻痺、呼吸中斷、心臟停止跳動、呈現昏迷不醒狀態,通常都是假死,萬萬不可當作“死人”草率從事。

3.3.5對於觸電者,特別高空墜落的觸電者,要特別注意搬運問題,很多觸電者,除電傷外還有摔傷,搬運不當,如折斷的肋骨扎入心臟等,可造成死亡。

3.3.6對於假死的觸電者,要迅速持久的進行搶救,有不少的觸電者,是經過四個小時甚至更長時間的搶救而搶救過來的。有經過六個小時的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擠壓法搶救而活過來的實例。只有經過醫生診斷確定死亡,才能夠決定停止搶救。

3.3.7脱離電源後,立即將觸電者仰卧在平地上或平板上,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或同時進行“體外心臟按壓”法來救護。心肺復搶救措施要堅持不斷的進行(包括送往醫院的途中)不能隨便放棄救護。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4

一、目的

為了使職工熟悉一旦發生基坑坍塌事故所應採取的人員救援措施和增加支護方法,提高職工應變能力。

二、演練步驟

1、根據項目部已建立的危險源辨識體系,使職工清楚發現危險源的突顯特徵;

2、讓職工明白出現危險源的突顯特徵後,應採取的行動;

3、進行模擬發生基坑坍塌事故的演練。

三、演練安排

1、採取模擬發生基坑坍塌事故的情景來進行演練。演練包括人員救援和增加支護兩部分

2、演練時間:選擇某天中午進行。

四、組織:

按照應急救援預案中各人員安排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演練。

參加演練人員應做到:

1、明確職責,負起責任。

2、要嚴肅,而不是當作遊戲。

3、及時糾正演練人員不恰當的動作。

4、當發生意外事故時,要及時作出處理。

五、實際演練:

從模擬發生基坑坍塌事故開始,項目部應首先組織人員對傷員進行搶救,由項目急救員對傷員進行包紮處理,項目部同時應及時疏散現場作業人員離開事故區域。項目施工負責人及時通知技術質量部和分公司,要詳細描述事故狀況。技術質量部負責通知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及相關部門。所有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成員立刻趕到現場。到達現場後由“指揮小組”成員討論,確定設置隔離區和增加支護等有效措施,並對參加搶險的人員進行書面交底,避免由事故造成二次傷害。

六、演練結束:

待整個事故現場處理完後,宣佈演練結束,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要及時經驗,提高演練的效果。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5

一、改革背景

長久以來,中國小生課業尤其是作業負擔重問題一直是家長及社會關注教育焦點問題之一,上到國家領導人,下到學生家長全部很重視和關注這個問題。在目前加強規範辦學行為全方面推進素質教育背景下,怎樣處理這個問題成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工作關鍵。我們必需從推進實施素質教育高度重新認識“作業”內涵,改變傳統作業觀,樹立“大作業”概念,將實踐性、探究性作業納入作業改革範圍和視野。

目前,中國小作業部署存在部分弊端,關鍵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重數量輕質量,單純以鞏固基礎知識為目標,普遍存在反覆謄錄和機械訓練弊端,學生負擔較重,影響了學習愛好,忽略了作業對學生綜合素質發展作用;二是重學科作業,輕實踐性、探究性作業,方法指導不夠,思維創新和動手能力不足;三是重作業部署,輕作業評價,尤其是過程評價缺失,作業部署和完成效率不高;四是忽略了分層設置。實施作業改革實屬當務之急。

《山東省一般中國小管理基礎規範(試行)》對學生家庭書面作業提出了總量控制和時間限制要求,同時“提倡部署探究性、實踐性家庭作業”。在家庭書面作業時間有限情況下,怎樣部署質量高效率高書面家庭作業?探究性、實踐性作業怎樣計劃、部署和實施?……一系列新問題需要認真研究、紮實推進作業改革。《昌樂縣規範辦學行為加強教育創新全方面推進素質教育實施意見》也對作業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

二、改革目標

1.學科作業部署兼顧基礎知識鞏固和學習方法及能力拓展,做到作業數量少、質量優、效率高。

2.實踐性作業、探究性作業常常化、系統化、科學化,學校能夠整體計劃,科學選題,加強指導,做到實踐有收穫,研究有創新。

3.作業評價科學高效,針對性強,能夠促進學生綜合素質可連續發展。

三、基礎標準

(一)統一計劃和自主選擇相結合 作業改革是項系統工程,學校要統一計劃和協調,制訂作業改革方案。作業部署要堅持層次性和多樣性,依據學生髮展不一樣情況,建立作業自主選擇機制,給學生選做各類作業權力。

(二)知識學習和生活實踐相結合 作為學生學習形式延伸,作業形式和內容應關注學以致用,關注知識和生活實踐親密結合,在實踐性、探究性作業中讓學生體會學習樂趣。讓學生在完成作業過程中學會學習、學會做事、學會生活,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

(三)獨立完成和小組合作相結合

基礎鞏固性作業能夠要求學生獨立完成,但對於實踐性、探究性作業要提倡小組合作,提升學生合作意識,讓學生學會博採她人之長,補己之短,增強學生自我發展、自我提升能力。

四、基礎內容

作業改革要關注作業部署、作業內容和作業評價三個層面,要和素質教育內涵發展緊密聯絡。

(一)作業部署改革

1.建立和完善作業部署管理系統。各中國小校要深入調查分析目前作業部署中存在問題,將學科作業、實踐性作業、探究性作業統一計劃部署時間、內容和數量,尤其要對雙休日、節假日實踐性、探究性作業進行選題計劃,要有具體明確指導性意見,要立即督查作業部署和落實情況。

2. 研製高效作業標準。各學校要組織骨幹老師研製高效作業標準,針對學生髮展中微弱步驟部署作業,降低作業量,提升作業效益。提倡學科作業部署和實踐性、探究性作業部署相結合進行。提倡部署不一樣層次作業適應不一樣層次學生需要,充足尊重和發揚學生個性專長。

3. 指導探究性、實踐性作業部署。學校要在年之初公佈活動項目和作業選題,每個選題全部要落實責任老師進行指導,並讓學生依據專長自主選擇,提前作好準備。實踐性、探究性作業部署要和綜合實踐課程開設、“五個一”工程、朝陽讀書計劃、學校社團建設、人生計劃和職業指導、學校小區共建、小課題研究、依靠傳統節日資源實施教育等推進素質教育關鍵項目結合起來進行。

4. 改革作業部署形式。不管是學科作業,還是實踐性、探究性作業部署要注意形式多樣,充足關注學生學習愛好和做作業質量和效率。設計不一樣形式作業本或作業紙,部署不一樣類型作業,激發學生做作業愛好。

5. 引入多元作業部署主體。改革傳統老師出題學生做方法,主動探索學生自主部署、相互部署、小組部署作業可行性。結合各項社會實踐活動開展,也能夠由家長、小區工作人員等作為作業部署主體,由學校和老師負責檢驗、批改。

(二)作業內容改革

1. 學科作業。提倡各學校、各學科老師要依據學科學習特點,着眼於學生學習能力和綜合素質教育提升,創新學科作業部署內容,提倡部署無紙化作業。

①基礎鞏固型作業。嚴格控制時間和數量,抓住知識關鍵點,關注能力提升,精選能夠舉一反三習題,重在糾錯勘誤,努力爭取事半功倍。

②方法探索型作業。提倡部署部分經過比較、歸類等發覺規律、把握問題處理方法作業,使作業變成學生處理問題“金鑰匙”。

③思維想象型作業。經過改革作業內容,使作業成為激盪學生思維導火索,使學生在深入瞭解知識系統基礎上實現思維創新。

④交流活動型作業。交流和合作能力是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之一,老師要重視部署交流活動型作業,在交流活動中完成對知識把握和了解。如語文學科可將排練書本劇等作為語文實踐性作業,由小組合作完成;將學習中問題作為研究課題部署給小組合作完成等。

⑤分析評價型作業。可將部分不夠完美習題案例交給學生去分析評價,經過讓學生髮覺問題並提出改善、完善提議,達成對學習內容深刻了解。

2. 實踐性、探究性作業。豐富多彩校園文化生活、小區生活、家庭生活也是實現學生髮展關鍵平台,作業部署內容要拓展到學生生活各個領域,尤其是要結合我縣實施素質教育關鍵項目標開展,指導學生高質量完成實踐性、探究性作業。

①小區服務型作業。在促進學校和小區共建過程中,主動組織學生開展小區服務活動,除學校統一組織大型活動之外,學校要科學設計小區服務型作業形式、內容,將小區服務以作業形式部署給學生去獨立完成,讓學生在服務中感受本身社會價值,形成自覺為社會服務意識。學校要採取對應檢驗和督促方法確保作業質量。

②社會實踐型作業。結合節假日、雙休日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安排及學校“義工”、“志願者”崗位設置,學校要主動指導學生參與社會實踐,小型實踐活動能夠作業形式部署,讓學生學會做事。針對寒假、暑假時間較長特點,學校激勵並幫助學生聯絡工、商、企、機關和羣團組織,落實適合學生參與實踐鍛鍊崗位,設計作業內容並提出對應要求。

③情感體驗型作業。結合中國小生“五個一”成長工程、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素質教育實施項目,部署情感體驗型作業,讓學生學會體驗和感悟生活,如能夠部署學生參與家務,感悟親情,表示感恩之心;能夠部署學生參與社會慈善,感悟社會友好和温暖等。學校要創新情感體驗型作業內容,豐富作業樣式。

④習慣養成型作業。結合全市教育教學重大問題研究項目“中國小生日常行為習慣養成深化推廣”、“親子共成長”等項目研究,設計和部署習慣養成型作業,從學習好習慣、做事好習慣、做人好習慣、生活好習慣等方面入手,強化家校合作,提升作業成效。

⑤合作探究型作業。結合科學素養教育和以小課題研究活動、學生社團建設,部署合作探究型作業,強化學生交流和合作意識。加強指導,讓學生學會經過實地調查、查閲資料、共同研討等方法開展探究活動,做好探究型作業。

⑥讀書拓展型作業。結合“朝陽讀書計劃”、“中國小語文專題學習試驗”、全縣“詩文誦讀”工程開放學校圖書館、閲覽室,計劃學生必讀書目和選讀書目,部署形式多樣讀書拓展型作業,並在完成作業基礎上組織讀書會、交流會等活動,使學生在作業中學會積累、學會欣賞、學會表示,從經典作品、經典人物品讀中取得人生感悟。

(三)作業評價

改革 作業評價關係到作業部署成效,要採取多樣作業評價方法和方法,對學生作業進行有效評價。

1. 評價方法。作業評價能夠採取老師評價、同學互評、學生自評、家長評價等多個方法,依據不一樣類型作業採取不一樣評價方法進行評價,也可採取多個方法進行評價。

2. 評價方法。作業評價不僅要關注作業完成結果,還要關注學生完成作業過程。各學校要針對作業尤其是實踐性和探究性作業內容和特點,設計對應評價工具如調查問卷、過程統計表、評價表等,瞭解和把握學生做作業過程,增強作業評價針對性和實效性。

3. 評價結果展現和反饋。評價結果展現不僅僅是分數或等級,還要立足於學生髮展,對學生作業中存在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提出改善和完善提議。評價結果反饋既要反饋作業質量等級,也要反饋發展提議;反饋形式依據作業特點,能夠書面反饋,也能夠口頭反饋。

五、工作進程

(一)調研和試點階段(1-2)。在全縣確定 12 處中、國小進行調研,聽取學校意見,實施作業改革試點。在研討和交流各試點校實施方案基礎上,提出全縣中國小作業改革實施方案。

(二)全方面探索階段(3-6)。召開全縣作業改革會議,交流試點校經驗做法,下發《昌樂縣中國小作業改革實施方案》,在面上推開改革。各學校要在全方面推進改革基礎上,選擇突破關鍵,做出自己特色。

(三)總結完善和深化(7-9)。對作業改革做法和效果進行全方面總結、完善。全縣各中國小校從 - 新年一開始就將作業改革相關要求轉化為作業部署常規,全方面落實到教育教學過程中去。

六、保障方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教育局將作業改革作為全方面推進素質教育重大舉措,全方面統籌,強力推進。定時召開工作調度會,開展研討交流,推廣成功做法。各中國小校也要成立領導小組,協調工作,抓好落實,同時組建作業改革研究團體,從深層次上推進作業改革發展。

(二)建立激勵機制。縣教育局對作業改革優異單位在全縣通報表彰,推廣其優異經驗做法,組織作業改革優異結果評選活動,和評優晉職掛鈎,提升老師主動參與作業改革主動性。各學校也要將作業改革納入老師評價體系,建立對應激勵機制。

(三)加強督查和評定。縣教育局主管科室要深入基層學校,加強對作業改革調研、督查,指導和促進各單位作業改革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和重大突破。將各單位推進作業改革情況作為全縣推進素質教育實施關鍵內容納入年底教育督導評定。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6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行為,預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文件、標準、規範,結合我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軌道交通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適用於本規定。

第三條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受限但人員可以進入、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施工作業活動。

第四條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指導監督。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及其他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有限空間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範和規範性文件,依法承擔有限空間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

第六條各參建單位應充分應用《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事前風險識別,提前研判和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定級後,採取相應的有限空間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第七條施工現場的有限空間包括:(一)密閉設備:貯罐、槽罐、容器、管道、煙道、鍋爐、密閉艙室等;(二)房屋建築工程有限空間:人防工程、人工挖孔樁工程、消防水池、泵站、電梯井、通風井、採光井、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温室、料倉等;(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地下管廊、隧道、施工豎井、雨污水井、電力井、熱力井、電信井、燃氣井、集水井、污水池、沼氣池、化糞池等。

施工現場的有限空間危害物質包括:(一)建築材料類:混凝土添加劑、防水塗料、防腐保温材料、揮發性有機溶劑,以及含苯、甲苯、二甲苯、氨、聚氨酯等物質的其他施工材料;(二)施工環境中存在或者施工產生的有害物質:煤炭或汽柴油燃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氫、粉塵、瓦斯等。

施工現場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包括:防水施工、暗挖施工、頂管施工、盾構施工、拆模作業、電氣焊作業、油漆噴塗作業、防腐保温作業、冬季明火保温施工、人工挖孔樁作業;各類管井保養維修清理及升級改造作業、清淤作業、內燃機(水泵、汽柴油發電機等)作業等。

第八條根據有限空間事故統計和《指南》,施工現場有限空間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較大,後果嚴重,各參建單位應嚴格按照《指南》確定風險等級,根據風險等級確定相應的管控層級,管控措施主要從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應急措施等方面制定並實施,項目部負責具體措施的落實。

第九條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嚴格執行“先檢測、再通風、後作業”的原則,根據施工現場有限空間作業實際情況,對有限空間內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檢測,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

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針對作業環境可能發生變化的情況,施工單位應對作業場所實時檢測。

第十條氣體檢測應按照氧氣含量、可燃性氣體、有毒有害氣體順序進行,檢測內容至少應當包括氧氣、可燃氣、硫化氫、一氧化碳。有限空間氧氣含量低於19.5%或者超過23.5%,以及含有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易燃易爆氣體超過安全標準的,必須按照規定採取相應的措施。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可以自行檢測,也可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檢測,施工單位應當填寫《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xx)有限空間作業氣體監測記錄表(AQ-C6-4)。

第十二條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必須採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嚴禁使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第十三條有限空間內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工具電壓應不大於24伏,在積水、結露的有限空間和金屬容器中作業,手持電動工具及照明工具電壓應不大於12伏。存在爆炸危險的,應符合《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GB3836.1)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存在可燃性氣體的作業場所,嚴禁使用明火,必須使用防爆型安全防護設備和防靜電工作服;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有限空間,應符合《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5577)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應配置氣體檢測、通風、照明、通訊等安全防護設備,呼吸防護用品、安全警戒設施及應急救援設備,包括泵吸式氣體檢測報警儀、擴散式氣體檢測報警儀、強制送風設備、正壓式隔絕式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帶、速差式自控器、安全繩、三腳架等。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中列出有限空間風險源識別清單,要求施工單位在投標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間管控措施,及時撥付有限空間安全施工措施費,督促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履行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職責。

建設單位應將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工程發包給具備相應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安排專人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單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協調和管理。有限空間作業前,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單位履行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勘察設計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的勘察設計文件中,應充分考慮有限空間施工安全的需要,對建設項目存在的有限空間作業提出明確的指導意見,設計交底中要明確有限空間結構的用途和安全施工措施,不得設計無實際使用功能的有限空間結構。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應建立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有限空間安全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防護設備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根據有限空間的實際情況制定專項施工方案,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現場監督。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加強對專業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有限空間安全管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第十九條監理單位應將有限空間安全工作列入監理規劃並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對有限空間施工作業的專項方案進行審核,對未經審核擅自施工的,立即下發《工程暫停令》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項目監理人員應對施工現場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巡視檢查。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負責掌握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及作業過程符合有限空間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要求,應於作業開始前對實施作業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告知作業內容、作業方案、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作業安全要求及應急處置方案等,並履行簽字確認手續。

第二十一條作業人員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具備條件的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牢系安全繩,安全繩的'長度應當滿足施工需要,安全繩的一端與全身式安全帶繫牢,另外一端必須有效固定於有限空間外。

第二十二條監護人員應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有限空間特種作業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監護人員應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佩戴袖標並在有限空間外全程持續監護,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完成後,監護人員應登記確認作業人員數量。

第二十三條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驗收等工作,應當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專項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一)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標準、規範及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等;

(二)有限空間的概況:有限空間名稱、位置、設計參數;

(三)危險有害物質情況:有限空間內含有的硫化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氨等有毒有害氣體的名稱、濃度、預警值、報警值;

(四)風險評估等級及管控措施;

(五)通風檢測設備及使用方法;

(六)應急救援設備和使用方法,應急救援措施;

(七)施工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監護人員配備和分工。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在進行有限空間風險源辨識的基礎上,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台賬,並及時更新。有限空間管理台賬應包括有限空間位置、名稱、主要危險因素、可能事故後果、防護要求、審批責任人、現場責任人等基本情況。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應在有限空間作業前使用圍擋、錐筒、警戒線、護欄等有效設施封閉作業區域,並在作業區域顯著位置設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每年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至少進行一次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

施工單位項目部應根據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對項目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有限空間培訓教育。

第二十七條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的內容應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檢測通風設備、安全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備的正確使用等。施工單位項目部的有限空間培訓教育還應包括本項目有限空間的具體名稱和位置、危險有害因素、作業環境、作業內容、體驗式安全培訓教育等。

有限空間培訓教育應當做好培訓教育記錄,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根據有限空間事故特點,制定有限空間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組織體系、職責分工以及應急救援程序和措施,並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

第二十九條各相關單位未履行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職責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理。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京建施〔20xx〕521號)同時廢止。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7

一、比賽時間

20xx年8月23日早上9:00整。

二、比賽地點

南國西匯城市廣場

三、舉辦單位

沃爾瑪2041店

四、參賽人員

公司所屬義務消防隊成員

五、參賽隊伍

分為2只參賽隊(勝利隊、精英隊)口號: ,每隊7人,每個參賽隊需有1名女性隊員。

各分區(鮮食、食超、非食、後區、前台)安排(促銷員、員工共計30人)的啦啦隊,

六、消防比武活動組委會

裁判長:消防中隊隊長

裁 判:

工作人員:

總指揮:薛明、徐薇

主持人:毛鐳、李曉楓

場地指揮(發口令):負責發佈比賽“開始”口令。

張鵬負責

記 分:在裁判長給出分數後負責給記分牌翻分和統計分數。

肖鵬負責

點 火:負責點燃比賽火源。

周文翔負責

記 時:負責統計參賽隊員比賽用時。

劉瑩、宋羣鶴負責

比賽現場安全維護:負責比賽區域的安全,並及時的疏導來往人羣,確保比賽區域的安全。

尹會榮、吳建平、楊勇、費妮娜負責

安全救護:負責意外情況下的救護工作,備好1個醫藥箱。 夏萍負責

器材、燃火用具、桌椅的搬運:負責器材的搬出和搬回。

姚浪、周文翔、鄭繼鋒、胡前文、程帆、陳玉、文元晴、王清宏負責。

比賽現場佈置:橫幅的懸掛,評委台的佈置

促銷部同事協助完成

器材、燃火用具看護:負責器材安全,確保無丟失。王繼英

器材、燃火用具準備:徐黎負責

七、比賽規則及要求

1、器具:

(1)乾粉滅火器10瓶

(2)滅火毯2個

(3)水帶(6盤)

(4)槍頭2個

(5)點火棍2只,打火機2個。

(6)足夠的木材和汽油或柴油:(備註:汽油、柴油存放時一定要注意安全。)

(7)沙袋2包

2、每隊派7人(包括1名女隊員)參加比賽。每項比賽安排不同的隊員參加。

比賽項目:

1、單人50米乾粉滅火器滅火。

2、雙人二盤水帶連接滅火。

3、單人50米救援比賽。

4、雙人滅火毯滅火。

5、單人50米火場逃生。

比賽程序

第1項比賽:每隊安排1名隊員參賽在起跑線上,提起滅火器跑到10米處進行實戰滅火,火滅後提起空瓶滅火器返回起點。

第2項比賽:每隊安排2名隊員參賽,2名隊員站在起點,聽到“開始”口令後,1名隊員先甩開一盤水帶,將1個接口連接在分水器上,另1名隊員攜帶第二盤水帶在跑動中甩開第二盤水帶,連接好第一盤水帶的另一個接口,抓住第二盤水帶的另一個接口邊跑邊將槍接上,操作完畢後衝出終點喊“好”。

第3項比賽:每隊安排1名隊員參賽在起跑線上,聽到“開始”口令後,隊員將25公斤沙袋(模擬傷員)背起迅速衝到終點,並將沙袋(模擬傷員)放到指定存放處。

第4項比賽:每隊安排2名隊員參賽,2名隊員站在起點,聽到“開始”口令後,2名隊員迅速衝到火源處,2人配合將大火撲滅。

第5項比賽:每隊安排1名隊員參賽,參賽隊員站在起點,聽到“開始”口令後,首先用濕毛巾捂住口鼻並匍匐穿越一段障礙物後,起身彎腰並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衝出終點。

4、比賽規則

(1)在“開始”口令前參賽隊有一名隊員提前跑出者扣3分員,兩名隊員提前跑出者扣6分。

(3)滅火的部位,風向、距離不正確及使用過程中不規範每項扣2分;滅火未完全撲滅(返回後復燃)扣3分;

(4) 水帶、分水器接口脱口、卡口的計0分。

八、消防器材使用比賽注意事項

1、凡參加比賽的隊員統一着工作服,穿工鞋、聽從組委會統一指揮,服從裁判的裁決;

2、各領隊,必須組織身體健康的運動員參加比賽,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3、運動員在奔跑中,以防摔倒,提滅火器滅火時,要防止器材摔落傷人;

4、在滅火實戰中,要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注意滅火的距離、風向、滅火器噴口不能對人,以防傷人;

5、各參賽隊必須樹立:“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思想,在比賽過程中不要發生任何不利於團結的行為。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8

事故發生後,省領導作出批示,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編制和完善相應操作規範,切實加強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嚴防此類事故再次發生。為認真貫徹落實省領導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着力防範化解安全風險。

各地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切實擔當起政治責任,要以事故教訓為鑑,督促企業全面查漏補缺,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涉爆粉塵、使用煤氣(燃氣)、液氨等危險化學品的工礦商貿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復工復產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安全設施“三同時”、重大危險源、危險場所和重點部位、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管理等情況。堅持從源頭上防範化解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

二、開展專項整治,全面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各地及有關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指導督促有關生產經營企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行動:

一是開展一次專題教育培訓。各地要利用公眾號等網絡媒體廣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安全常識和科學施救知識。企業要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員、檢測人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二是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嚴格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和《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等規定要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台賬;規範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和外包隊伍管理制度。

三是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演練。督促企業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防護設施、檢測儀器、救援裝備。完善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加強演練,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

三、嚴格監督檢查,切實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針對部分企業存在的審批作業制度不落實、應急管理不到位等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各地要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的關係,以《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xx版)》為監督檢查重要依據,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不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三違”現象突出等問題,加大處理處罰力度。情節惡劣的企業,要列為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監管對象。各地安委會辦公室落實情況於5月31日前報省安委會辦公室。

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承諾單

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卡

三、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制度彙編

1範圍

本制度彙編規定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相關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本制度彙編適用於本公司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

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3.1主要負責人職責

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a)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b)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c)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d)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e)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f)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g)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2)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3)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後,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

3.2作業負責人職責

a)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b)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授權批准作業;

c)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3.3監護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能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

c)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e)應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和熟練使用配備的應急救護設備、設施、報警裝置等,並堅守崗位。

f)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g)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應攜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見附件1)並負責保管、記錄有關問題。

3.4作業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c)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嚴格按照“安全審批表”上籤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

e)作業前應檢查作業場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f)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

g)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報警聯絡方式。

3.5承包管理

a)委託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範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b)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c)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利於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對檢修、處理臨時設備故障時對安全防護措施等內容進行有效把關,對不合格事項在作業前能夠及時調整,從而保障作業人員安全。負責有限空間作業的相關部門應按制度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4.1《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

a)進入有限空間的作業負責人向有限空間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中的申請欄內容並簽字;

b)部門作業負責人接到申請後,與作業單位負責人共同對作業進行風險識別並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欄填寫有關內容(如果作業安全許可證中列出的綜合安全措施不能滿足時可增加補充措施)並確認後簽字。同時,安排有關人員落實安全措施,並對有限空間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

c)部門領導應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核對,確認無誤後,向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交底,並在審批欄內簽字,批准作業。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確認合格後,在安全措施落實欄內簽字;

d)該安全許可證至少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安全部門存檔,一份由施工人員保存作為有限空間作業的憑證以備檢查,另一份由主管部門兼職安全員保存,許可證不得塗改且要求存檔時間至少一年;

e)未經審批,任何人不得獨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2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時,應注意以下要點:

a)設施名稱:填寫詳細,應寫到具體設施、設備,任何人無權擴大或更改作業對象;

b)作業內容:指作業的具體內容,如對作業對象進行清理、檢修、電焊、塗刷防腐塗料等作業種類,任何人無權更改作業內容;

c)作業人員:指直接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人員姓名,有幾人就填寫幾人,進去幾人,出來幾人,要相互一致,必須本人簽名;

d)監護人員:

1)監護人員自始至終必須在作業現場,對作業前必須落實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然後簽字確認;

2)作業中密切注意作業安全狀況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和溝通;

3)作業後清點人員和器材,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4)按事故應急救援,攜帶好相應的救援器材,以備急用;

5)進行有限空間氣體檢測時必須詳細的填寫檢測時間、檢測地點、氣體名稱、檢測結果,並對檢測的氣體的代表性和準確性負責,然後簽字確認。

e)作業負責人:作業負責人應為現場作業負責人,對整個作業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自始至終在現場直接指揮、參與作業。現場作業負責人應對安全措施給予確認,有權補充完善。

5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1職責

5.1.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管理。

5.1.2化學供水組負責取樣分析及數據填報。

5.1.3作業現場所屬部門負責制定安全措施,填寫並審批《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5.2管理範圍

包括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

5.2.1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未辦理許可證,嚴禁作業。

5.2.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見《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5.2.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24小時。裝置全面停車檢修期間,經全面檢查合格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72小時。

5.2.4作業期間如果安全措施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後,方可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2.5在有限空間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有限空間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等工作。

5.2.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a)《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審批人應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業環境交底,內容應包括:

1)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及應急計劃;

2)必要的安全知識、救護方法;

3)便攜式檢測儀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b)對所進入的有限空間要切實做要工藝處理,所有與有限空間相連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質(含氮氣)系統,必須用盲板與有限空間隔絕,不得用關閉閥門替代,盲板應掛牌表示;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必須有可視的明顯斷開點,配電室電源開關應掛有“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並設有監護;

c)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分析。應保證有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含量不超過該介質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體積)。有毒有害物質含量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部門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氧氣濃度在19.5%—23.5%(體積)之間,容器內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複查一次(特殊情況下,根據實際確定檢測頻率),如有一項不合格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如不符合上述條件而必須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時,應由作業單位與有限空間所在部門共同制定作業方案,採取特殊防護措施,並在作業前組織模擬演練,確認安全可靠後,經公司分管生產領導批准方可作業。分析結果報出後,樣品至少保留8小時;

d)分析合格1小時後作業,應再次分析,確認合格後方可作業;

e)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電壓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用火應辦理“動火動焊許可證”,不得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代替;

f)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內作業,作業前要對放射源進行處理,保證人員作業時接觸劑量符合國家要求;

g)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應暢通無阻,不得有障礙物;

h)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捲揚機、吊出設備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單位安全部門批准;

i)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結束後應清點,以防遺留在作業現場。作業人員超過3人時,應對人員進行登記、清點;

j)有限空間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繩索等急救器材;

k)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和方法。作業時,應視作業條件實施安排人員輪換作業或休息;

l)為保證有限空間內空氣新鮮,可採用自然通風或強制通風等方法通風。必要時,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防護器具。佩戴長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要採取防止長管被擠壓的措施,吸氣口應置新鮮空氣的上風口處,並有人監護;

m)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進入有限空間,同時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報告工作。

5.2.7其它非生產區域的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6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6.1總則

6.1.1為加強和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防範傷亡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6.1.2所有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都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限空間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6.1.3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有限空間作業。

6.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6.2.1凡新調入有限空間作業班組職工或離崗三個月以上返崗等人員都必須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經閉卷考試80分以上,考核合格後才能參與有限空間作業。

6.2.2有限空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

b)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c)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d)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e)有關事故案例等。

6.2.3每年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將培訓教案、考勤、試卷、成績、評估等相關材料定期歸檔保存。

6.3有限空間安全教育常識

6.3.1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3.2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6.3.3有限空間分為三類:

a)一是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b)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c)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6.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4.1檢測

a)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

b)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範圍內),易燃/可燃

3氣體濃度(應<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0mg/m);

c)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d)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e)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於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6.4.2危害評估

a)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

b)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c)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6.4.3通風

a)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採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b)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6.4.4防護設備

a)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

b)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c)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6.4.5呼吸防護用品

a)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

b)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6配備應急救援裝備

a)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b)應急通訊報警器材;

c)現場快速檢測設備;

d)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

e)應急照明設備;

f)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7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

7.1應急組織機構

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總

副組長:安全部門負責人、生產技術部負責人

應急救援組名單:見附錄B

7.2職責

a)組長:

1)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

2)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每年組織演練;

3)對應急救護組員進行培訓;

4)指揮現場救護。

b)副組長:

1)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2)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c)組員:

1)參加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預案演練;

2)瞭解救援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3)禁止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4)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有限空間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7.3預防與預警

7.3.1危險源監控

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由各主管部門兼職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7.3.2信息報告與處理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信息報告,做好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處理。

7.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應急救援組長→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7.3.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瞭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7.3.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流程圖見附錄C。

7.4應急響應

7.4.1應急響應行動由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按照應急預案進行響應實施,同時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支援。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政府通知有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應急增援。

7.4.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7.4.3及時向公司及當地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7.4.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7.5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7.5.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後,項目部門配合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7.5.2醫療衞生救助: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衞生處置工作。

7.5.3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7.5.4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項目部門與工程所在地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

b)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序。(現場人員突發事故疏散路線圖)

7.5.5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工程項目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6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鑑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以後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7.7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後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後撤離。

7.8信息發佈

應急救援組長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社會進行公佈,向上級進行彙報。

7.9後期處置

7.9.1善後處置:

項目部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7.9.2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由安委會牽頭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措施如下:

a)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b)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髮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c)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d)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e)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f)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7.10應急物資

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

7.11培訓與演練

7.11.1培訓:

應急小組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b)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c)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d)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留存記錄,有參加人員的簽字確認。

7.11.2演練

根據有有限空間作業特點,應急救援小組長組織應急小組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及時進行總結經驗並對預案進行評估,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7.12獎勵與責任追究

7.1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依據法律、項目部及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a)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b)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c)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d)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1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處分:

a)屬於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由公司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b)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c)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8.1按照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凡要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事先測定其氧氣、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進入。在未準確測定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前,嚴禁進入該作業場所。

8.2確保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現場的空氣質量。氧氣含量應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氣體、可燃氣體、粉塵容許濃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要求。

8.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進行過程中,應加強通風換氣,在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危險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或連續檢測。

8.4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照明應使用安全礦燈或36伏以下的安全燈,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8.5發現可能存在有害氣體、可燃氣體時,檢測人員應同時使用有害氣體檢測儀表、可燃氣體測試儀等設備進行檢測。

8.6檢測人員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嚴禁使用氧氣呼吸器;

8.7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所有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等,必須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要求的防爆型產品。

8.8對由於防爆、防氧化不能採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並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8.9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前和離開時應準確清點人數。

8.10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事先規定明確的聯絡信號。

8.11如果作業場所的缺氧危險可能影響附近作業場所人員的安全時,應及時通知這些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

8.1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並應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誌。

8.1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搶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以便在非常情況下搶救作業人員。

8.14在密閉容器內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

8.15當作業人員在與輸送管道連接的密閉設備(如油罐、反應塔、儲罐、鍋爐等)內部作業時必須嚴密關閉閥門,裝好盲板,並在醒目處設立禁止啟動的標誌。

8.16當作業人員在密閉設備內作業時,一般打開出入口的門或蓋,如果設備與正在抽氣或已經處於負壓的管路相通時,嚴禁關閉出入口的門或蓋。

8.17在地下進行壓氣作業時,應防止缺氧空氣泄至作業場所,如與作業場所相通的設施中存在缺氧空氣,應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氣進入作業場所。

四、有限空間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五、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告知牌

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材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9

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隨着四季度生產旺季到來,全國各地接連發生多起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為預防類似事件發生,昨日市安委辦印發《佛山市深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稱“《方案》”),要求企業主體與相關職能部門切實做好各項隱患排查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得到保障。

市安委辦相關負責人表示,10月11日,陝西省安康市恆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發生一起6人中毒死亡事故。“雖然近年來我市持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複雜多變,辨識困難,整治效果容易反覆。”該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出台《方案》,規範我市有限空間安全生產工作。 《方案》明確指出,我市將針對有限空間辨識情況、涉及易燃易爆介質和有毒有害介質等有限空間作業,以及停復產、檢維修等特殊時段有限空間作業環節等六項工作開展重點整治,並進一步推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推動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有效防範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方案》要求,各區和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督促本地區、本系統負責監管企業再次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全面掌握有限空間數量、類型、危險程度,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台賬,並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基礎情況表》,逐級上報至所在區對口監管部門。

值得關注的是,《方案》強調,各有限空間作業企業作為本次專項整治主體,除了要依法配備合格的有限空間作業檢測、通風、應急救援等安全設施設備,在有限空間處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外,還需認真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培訓,作業前要進行安全交底和安全作業條件確認,確保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要求,遵守操作規程。下一階段,市安委辦將深入各區開展強化督導工作,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行為,預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文件、標準、規範,結合我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軌道交通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適用於本規定。

第三條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受限但人員可以進入、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施工作業活動。

第四條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指導監督。各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管理。第五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及其他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有限空間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範和規範性文件,依法承擔有限空間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

第六條各參建單位應充分應用《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事前風險識別,提前研判和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定級後,採取相應的有限空間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第七條施工現場的有限空間包括:(一)密閉設備:貯罐、槽罐、容器、管道、煙道、鍋爐、密閉艙室等;(二)房屋建築工程有限空間:人防工程、人工挖孔樁工程、消防水池、泵站、電梯井、通風井、採光井、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温室、料倉等;(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地下管廊、隧道、施工豎井、雨污水井、電力井、熱力井、電信井、燃氣井、集水井、污水池、沼氣池、化糞池等。施工現場的有限空間危害物質包括:(一)建築材料類:混凝土添加劑、防水塗料、防腐保温材料、揮發性有機溶劑,以及含苯、甲苯、二甲苯、氨、聚氨酯等物質的其他施工材料;(二)施工環境中存在或者施工產生的有害物質:煤炭或汽柴油燃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氫、粉塵、瓦斯等。

施工現場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包括:防水施工、暗挖施工、頂管施工、盾構施工、拆模作業、電氣焊作業、油漆噴塗作業、防腐保温作業、冬季明火保温施工、人工挖孔樁作業;各類管井保養維修清理及升級改造作業、清淤作業、內燃機(水泵、汽柴油發電機等)作業等。

第八條根據有限空間事故統計和《指南》,施工現場有限空間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較大,後果嚴重,各參建單位應嚴格按照《指南》確定風險等級,根據風險等級確定相應的管控層級,管控措施主要從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應急措施等方面制定並實施,項目部負責具體措施的落實。

第九條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嚴格執行“先檢測、再通風、後作業”的原則,根據施工現場有限空間作業實際情況,對有限空間內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檢測,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針對作業環境可能發生變化的情況,施工單位應對作業場所實時檢測。

第十條氣體檢測應按照氧氣含量、可燃性氣體、有毒有害氣體順序進行,檢測內容至少應當包括氧氣、可燃氣、硫化氫、一氧化碳。有限空間氧氣含量低於19.5%或者超過23.5%,以及含有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易燃易爆氣體超過安全標準的,必須按照規定採取相應的措施。第十一條施工單位可以自行檢測,也可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檢測,施工單位應當填寫《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xx)有限空間作業氣體監測記錄表(AQ-C6-4)。

第十二條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必須採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嚴禁使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第十三條有限空間內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工具電壓應不大於24伏,在積水、結露的有限空間和金屬容器中作業,手持電動工具及照明工具電壓應不大於12伏。存在爆炸危險的,應符合《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GB3836.1)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存在可燃性氣體的作業場所,嚴禁使用明火,必須使用防爆型安全防護設備和防靜電工作服;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有限空間,應符合《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5577)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應配置氣體檢測、通風、照明、通訊等安全防護設備,呼吸防護用品、安全警戒設施及應急救援設備,包括泵吸式氣體檢測報警儀、擴散式氣體檢測報警儀、強制送風設備、正壓式隔絕式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帶、速差式自控器、安全繩、三腳架等。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中列出有限空間風險源識別清單,要求施工單位在投標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間管控措施,及時撥付有限空間安全施工措施費,督促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履行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職責。建設單位應將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工程發包給具備相應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安排專人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單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協調和管理。有限空間作業前,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單位履行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勘察設計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的勘察設計文件中,應充分考慮有限空間施工安全的需要,對建設項目存在的有限空間作業提出明確的指導意見,設計交底中要明確有限空間結構的用途和安全施工措施,不得設計無實際使用功能的有限空間結構。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應建立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有限空間安全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防護設備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根據有限空間的實際情況制定專項施工方案,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現場監督。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加強對專業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有限空間安全管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第十九條監理單位應將有限空間安全工作列入監理規劃並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對有限空間施工作業的專項方案進行審核,對未經審核擅自施工的,立即下發《工程暫停令》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項目監理人員應對施工現場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巡視檢查。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負責掌握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及作業過程符合有限空間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要求,應於作業開始前對實施作業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告知作業內容、作業方案、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作業安全要求及應急處置方案等,並履行簽字確認手續。

第二十一條作業人員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具備條件的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牢系安全繩,安全繩的長度應當滿足施工需要,安全繩的一端與全身式安全帶繫牢,另外一端必須有效固定於有限空間外。

第二十二條監護人員應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有限空間特種作業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監護人員應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佩戴袖標並在有限空間外全程持續監護,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完成後,監護人員應登記確認作業人員數量。

第二十三條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驗收等工作,應當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專項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一)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標準、規範及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等;(二)有限空間的概況:有限空間名稱、位置、設計參數;(三)危險有害物質情況:有限空間內含有的硫化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氨等有毒有害氣體的名稱、濃度、預警值、報警值;

(四)風險評估等級及管控措施;(五)通風檢測設備及使用方法;

(六)應急救援設備和使用方法,應急救援措施;(七)施工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監護人員配備和分工。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在進行有限空間風險源辨識的基礎上,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台賬,並及時更新。有限空間管理台賬應包括有限空間位置、名稱、主要危險因素、可能事故後果、防護要求、審批責任人、現場責任人等基本情況。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應在有限空間作業前使用圍擋、錐筒、警戒線、護欄等有效設施封閉作業區域,並在作業區域顯著位置設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每年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至少進行一次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

施工單位項目部應根據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對項目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有限空間培訓教育。

第二十七條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的內容應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檢測通風設備、安全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備的正確使用等。施工單位項目部的有限空間培訓教育還應包括本項目有限空間的具體名稱和位置、危險有害因素、作業環境、作業內容、體驗式安全培訓教育等。有限空間培訓教育應當做好培訓教育記錄,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根據有限空間事故特點,制定有限空間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組織體系、職責分工以及應急救援程序和措施,並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

第二十九條各相關單位未履行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職責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理。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京建施〔20xx〕521號)同時廢止。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10

根據《常山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20xx年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通報的通知》(常安辦[20xx]8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轄區內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有效防範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工作目標

通過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整治工作,落實工貿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規範企業有限空間作業行為,避免盲目施救,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紮實開展好此次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確保轄區企業生產安全,特成立開發區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楊春柳

副組長:孔德壯、林志勝、徐鳴華、嚴建華、方世豐

成 員:各科室(分局)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社會綜治科。

三、整治內容

(一)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1.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2.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3.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5.建立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

6.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二)安全教育培訓

1.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3.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4.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

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原則,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任何人員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檢測的時間不得早於作業開始前30分鐘,作業中斷超過30分鐘,作業人員再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重新通風、檢測合格後方可進入。

1.需有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審核批准並經氣體檢測合格後,方可進行作業;

2.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

3.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和警示説明;

4.作業前清點作業人員和工器具;

5.作業人員與外部有可靠的通訊聯絡;

6.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繫;

7.存在交叉作業時,採取避免互相傷害的`措施;

8.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嚴禁盲目施救,避免事故升級。

四、工作步驟

(一)工作部署和企業自查階段(20xx年3月-4月)對轄區內工貿有限空間作業點進行梳理,完善和更新企業信息台賬,督促企業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和警示説明,保證企業信息的準確性。

企業要加強自查自糾,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教育培訓,尤其是調崗員工和新入廠員工,更要加強教育培訓並建立培訓檔案備查。要結合本企業生產工藝特點,對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查找和辨識風險點,與正在開展的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相結合,利用安全風險控制和隱患治理信息系統認真開展自查自改。

(二)重點跟蹤督查、督辦階段(20xx年5月-9月)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加強督促檢查。重點檢查事故隱患是否整改到位,檢查非法違法行為是否有效打擊。以實效檢驗、強化效果為主線,督促各相關企業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開展全方位、全覆蓋、不間斷的安全巡查。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嚴格的企業,採取斷然措施。增加監督檢查的頻次,進一步查漏補缺,確保各類事故隱患整改和非法違法行為打擊到位。督促企業對檢查出的問題隱患整改到位,並對整改情況安排人員驗收,提升企業的本質安全

(三)工作總結階段(20xx年10月)鞏固工作成效,總結經驗教訓,使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認真總結分析各階段工作情況,總結經驗和教訓,反思問題不足,形成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企業負責人是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負責人。企業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組織,親自參與,結合企業實際,精心部署,狠抓落實,紮實做好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宣傳教育。隨着氣温回升,特別是夏季高温有毒有害氣體易產生揮發的特點,不能掉以輕心,要利用短信、微信、釘釘等各種媒體載體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強化一線作業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基本安全知識,掌握應急情況下自救知識,杜絕盲目施救,使有限空間作業規範化、程序化。

(三)強化應急值守。各企業要切實加強應急值守工作,完善應急值守制度,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充實救援力量,配備救援設備、器材和物資。要認真落實安全值班制度,領導帶班值班,實行零報告制度。嚴格執行事故專報制度,堅決防止遲報、漏報、瞞報事故的行為。

(四)加強信息報送。轄區內各企業要加強有關情況及數據的收集整理,認真總結分析,形成書面彙報材料,於20xx年10月15日前報至開發區管委會社會綜治科。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11

事故發生後,省領導作出批示,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編制和完善相應操作規範,切實加強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嚴防此類事故再次發生。為認真貫徹落實省領導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着力防範化解安全風險。

各地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切實擔當起政治責任,要以事故教訓為鑑,督促企業全面查漏補缺,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涉爆粉塵、使用煤氣(燃氣)、液氨等危險化學品的工礦商貿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復工復產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安全設施“三同時”、重大危險源、危險場所和重點部位、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管理等情況。堅持從源頭上防範化解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

二、開展專項整治,全面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各地及有關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指導督促有關生產經營企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行動:

一是開展一次專題教育培訓。各地要利用公眾號等網絡媒體廣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安全常識和科學施救知識。企業要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員、檢測人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二是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嚴格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和《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等規定要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台賬;規範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和外包隊伍管理制度。

三是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演練。督促企業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防護設施、檢測儀器、救援裝備。完善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加強演練,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

三、嚴格監督檢查,切實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針對部分企業存在的審批作業制度不落實、應急管理不到位等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各地要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的關係,以《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__版)》為監督檢查重要依據,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不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三違”現象突出等問題,加大處理處罰力度。情節惡劣的企業,要列為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監管對象。各地安委會辦公室落實情況於5月31日前報省安委會辦公室。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12

一、有限空間的定義及其特點:

1、有限空間的定義:

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2、有限空間的特點:

2.1、空間有限且與外界相對隔離;

2.2、進出口首先,但人員能夠進入進行指派的工作;

2.3、未按固定工作場所設計,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

二、有限空間分類:

1、密閉設備:

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2、地下有限空間:

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3、地上有限空間:

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三、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流程:

1、制定作業方案,明確人員職責;2、作業審批;3、安全交底;4、設備檢查;5、封閉作業區域及設置安全警示;6、打開井蓋自然通風;7、管道檢查、封堵、導流;8、氣體檢測與評估;9、機械通風;10、二次檢測;11、個人防護;12、安全作業;13、作業監護;14、連續檢測與通風;15、作業結束;16、應急救援。

四、有限空間作業方案:

1、有限空間電動強制送風呼吸器

電動送風長管呼吸器是利用小型送風機將符合大氣質量標準的新鮮空氣經無毒無味長管供給作業者,是一種保護人體呼吸系統安全的.防護裝備。

電動長管送風空氣呼吸器使用説明:

1.1、用處與使用範圍

本產品屬於作業型呼吸保護裝具,主要用來防禦吸入有害氣體、粉塵、煙霧等污 染物質,並有效抵補缺氧危害。對化工、石油化工,製藥工業、煤氣廠、城建地下施工等行 業,在檢個塔罐、地下施工等作業環境,用作職工呼吸保護。

1.2、構造

長管送風呼吸器由:全面罩、腰帶、長管(10 米)、送風機組成。

1.3、特徵

1.3.1.產品是通過送風機不斷地給工作者提供新鮮空氣的呼吸器,

1.3.2.不受時間限制。

1.3.3.由於送風機不斷地給面部提供空氣,所以面部始終保持比大氣壓高的壓力(低壓)。從而使用時由於出現一點點的操作失誤,臉部與面罩之間出現氣密不好的地方也不會出現往處漏氣的現象。因此,有害氣體無法進入面罩內;

1.3.4.本產品使用 AC-220V的電源。

1.4、作用方法

1.4.1、送風式長管面具在使用前必須檢查各連接口,不得出現鬆動。以免漏氣而危害使用者的健康。

1.4.2、請將插入面罩一端的適當長度軟管先穿入安全腰帶上的帶扣中,收緊腰帶,使長管固定於腰帶上,防止拖拽時影響面罩的佩帶。

1.4.3、檢查整機的氣密性;用手封住插入送風機一端的接頭吸氣,感覺憋氣説明面罩的氣密性良好。然後插入送風機軟管插座,同時開啟送風機,將新鮮空氣輸入面罩供使用者呼吸。

1.4.4、送風機使用前應實現可靠接地。

1.4.5、每次使用後應將面罩、通氣管及其附件擦拭乾淨,並將長管盤起放入儲存箱內。儲存場所環境保持乾燥、通風、避熱。面罩鏡片不可與有機溶劑接觸,以免損壞。另外應儘量避免碰撞與磨擦,以免刮傷鏡片表面。男士在佩戴面具之前應將鬍鬚刮淨,以免鬍鬚影響面罩的佩戴氣密性。長管面具應由專人保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維修,必要時更換損壞的另部件。

2、有限空間三角架救援系統

2.1、救援三腳架簡述:

應用於有限空間的作業與救援

輕質高強度鋁合金 MILLER 三角架尺寸小,重量輕,強度高!腿長最大可至 2.1 米,跨度最大可至 1.5 米。可單人迅速提至使用地點並且快速進行安裝。

多功能的 MILLER 絞盤採用耐用的鋼結構,尺寸小巧。捲動裝置平滑順暢,易於控制。帶超速裝置和墜落指示器,機械效能 5:1,並帶自鎖裝置。集成支架可單人迅速安裝於 MILLER 三角架

組合適用於多種場合,包括:有限空間的進出,救援,定位和物品吊裝。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13

1.目的、範圍

1.1為了使作業人員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能夠更好的掌握相關操作規程及管理規定,熟悉現場安全作業條件,避免和預防作業人員發生觸電、燙傷、窒息、中毒、爆炸、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於獨山子區房屋建築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2.定義

2.1有限空間定義:是指進出口受限制但足夠容納人員進入並執行作業,或自然通風受限,空間狹小,不適於作業人員持續停留的空間。如進入或探入塔、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地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有毒氣體、可燃氣體有可能集聚的場所。

2.2非常規有限空間(或稱特殊有限空間):是指有限空間內的作業環境未達到或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能夠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觸電、爆炸等人身傷害的受限空間。

2.3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即為非常規有限空間作業(或特殊有限空間):

2.3.1氧氣濃度低於19%(V/V)或高於23%(V/V)的有限空間;

2.3.2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高於與空氣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間;

2.3.3CO濃度高於30mg/m3的有限空間;

2.3.4硫化氫濃度高於10mg/m3的有限空間;

2.3.5温度大於40℃的有限空間;

2.3.6從進入點計,距離超過20米的有限空間;

2.3.7當電氣設備採用超過24伏電壓的有限空間;

2.3.8夜間進行作業的有限空間;

2.3.9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新的危險有害因素或加劇原有危險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間,如塗裝、除鏽或清理尚有殘留物的反應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進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

3.職責

3.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開展工作危險性分析,制定並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措施,確定作業人員,指定監護人員現場監護,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證。

3.2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擬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人員、安全防護用品、工具、安全應急措施等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3.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4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工作危險性分析和有限空間作業票進行審批,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理。

3.5安全監理人員負責每天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上崗證進行確認,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動及相關記錄進行檢查,對作業許可證進行核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手續不全的,立即督促其辦理和整改。

3.6建設單位應當向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供供水、供氣、供電等地下管線和水文地質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並及時支付保證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督促其費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時,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未進行教育及嚴重安全隱患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間的潛在危險:

4.1.1有限空間內施工時採用或產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塵等危險。

4.1.2作業現場環境温度和作業時間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氧氣含量。

4.1.3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的用電設備和人員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線指示標識。

4.1.5其他作業可能給有限空間帶來的危險。

4.2進入有限空間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4.2.1有限空間作業共分為四級,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為一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為二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的為三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的為四級有限空間作業;其中一、二級有限空間作業為特殊有限空間作業。

4.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提前24小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證》。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24小時,特殊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8小時,如作業票已到期限,作業尚未完成,還必須重新申辦續票手續。

4.2.3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並根據現場作業存在的危險和所採取的措施負責對作業人員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14

一、編制説明

1.1本方案為為保證池內防腐人員安全、確保工程順利按期、優質高效地完工,特編制此方案。

1.2該方案主要體現保證工程安全措施管理,在施工中作到優質、安全、快速、環保。

1.3在該工程施工中,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提高素質,堅持安全第一;深化管理,確保不斷改進;嚴肅法紀,認真執行規範和標準;恪守合同,為用户提供滿意的工程和服務”。

二、編制依據:

2.1、現場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方針。

2.2、業主及有關部門相關文件要求及安全管理制度。

2.3、施工圖紙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要求

三、編制原則:

嚴格貫徹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履行合同中關於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做到“以人為本,建立文明和諧工地”。

四、安全管理內容與要求

4.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必須對監護人員和作業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業環境交底,內容應包括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及消減風險措施和應急預案;必要的安全知識和緊急救護方法等。

4.2、有限空間內施工如需進行分析應由化驗室有資質的`分析人員進行。

4.3、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照明應符合安全電壓要求,同時遵守用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

4.4、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

4.5、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逃生方法,作業過程中適當安排人員輪換。

4.6、保證有限空間內空氣新鮮,可採用自然通風或強制通風的方法(30KW軸流風機通風),採取自然通風措施時人孔或洞口等腰掛“此處禁止堵塞”的警示牌,採取強制通風措施時電源按鈕與配電櫃要掛“禁止斷電”的警示牌。作業人員可佩帶防毒面具等防護器具;佩帶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吸氣口應避免堵塞,施工時必須有監護人員定時進入有限空間內部檢查佩帶情況。

4.7、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嚴禁攜帶任何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有限作業空間內部不得堆放雜物,施工材料要隨幹隨清理,禁止將施工材料及工具留在有限作業空間內部。

4.8、高處作業所使用的工具、材料、設備,應嚴格按規定固定,保證不發生墜落。並設定安全警戒線,嚴禁閒雜人員進入警戒區域。4.9、易燃易爆物品應集中存放,妥善保管,並做好放火、防爆、防曬措施,同時做好消防準備工作。

4.10、嚴禁在非工作範圍內自由行走,嚴禁觸摸與防腐工作無關的機械設備、電器等。

4.11、安全員及監護人員現場督察施工,發現違章及時糾正、制止。

4.12、出現有施工人員出現意外情況,現場施工人員及監護人員需將

現場施工人員緊急疏散,並將患者及時從有限空間內部轉移至室外通風良好的地方採取應急救護措施,必要時及時送至醫院就醫。

五、施工安全職責

針對本工程的特點,採取組織、技術、經濟等安全生產控制措施。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組織分工,特設立現場安全管理小組、監護組及應急救護小組,明確各組職責保證工程安全有序進行。

5.1、監護人的職責

5.1.1、監護人應熟悉設備的工藝及作業人員情況,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得急救知識。

5.1.2、監護人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完善時,有權提出停止施工作業。

5.1.3、監護人應掌握進入有限空間的作業人員數量,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信號,並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繫,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並立即採取救護措施,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5.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職責

5.2.1、作業人員應熟悉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和應急計劃,掌握報警及聯絡方式。

5.2.2、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5.2.3、不見批准的“有限空間作業票”有權不進入有限空間內部。

5.2.4、監護人不在現場不得作業。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15

為貫徹落實《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督總局令第59號)、《湖南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20xx–20xx年專項整治工作計劃》(湘應急辦函﹝20xx﹞2號)文件要求,督促和引導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工貿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夯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基礎,有效防範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市應急管理局決定利用2年時間,深入開展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條件確認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工作),夯實和提升全市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基礎和能力水平,全面提高企業防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和事故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益陽市應急管理局成立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建華為組長,孫薊湘、張學禮為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市的專項整治推進工作。各區縣(市)要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和方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地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對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覆蓋、不留死角。必須嚴格工作標準,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對隱患整改不力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嚴格處罰,要選擇典型企業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降低其誠信等級並予以公開曝光,以儆效尤。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地區和部門,市應急管理局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二、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有效防範和遏制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為目標,以辨識到位健全台賬、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作業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開展安全培訓與應急演練等六個內容為重點,嚴格保證有限空間作業工作,堅決做到七有,即有宣傳、有辨識、有台賬、有審批、有培訓、有裝備、有預案,深入開展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以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為有力抓手,督促涉及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規範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和安全管理,鞏固和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成效,推動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三、專項整治範圍

(一)涉及作業人員進入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不能長期在內工作、自然通風條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間或場所。

(二)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含附屬污水處理系統)。

四、工作任務

(一)摸清底數

1.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在原摸底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摸清轄區內工貿行業企業底數。

2.按照有限空間的定義以及“凡工貿企業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間”的基本原則,進一步摸清轄區內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底數。

3.按照“存在有限空間的企業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原則,對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進行有限空間再辨識,摸清轄區內企業涉有限空間作業點位底數。

(二)消除隱患

1.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健全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及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台賬,並及時更新。

3.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誌,並進行安全風險告知。

4.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落實作業審批制度,未經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審核,負責人批准,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對涉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含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開展針對性安全知識、技能和應急處置培訓教育。

6.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制定科學有效應急方案,備齊應急物資和器材,定期組織演練,防止親屬盲目參與作業和應急救援等情況。

7.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規範作業現場管理。一是作業前要開展安全交底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條件再確認工作;二是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原則,並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三是作業現場要進行在崗監護和安全管控。

8.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根據有限空間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9.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不得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資格的承包方;發包給具備國家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承包方,要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職責。

10.消除其他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工作步驟

按照“輕重緩急、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總體原則,20xx年在鞏固近年來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重點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輕工行業以及存在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工貿企業。20xx年進一步鞏固20xx年專項整治工作成果,重點整治機械、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和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基礎仍然較差、安全風險仍然較高以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

(一)動員部署階段(每年1-2月)

1.制訂實施方案。各區縣(市)(含工業園區)安監(應急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印發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3月底前,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將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上報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縣級有關部門負責將本縣《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傳達到屬地每一家工貿企業,着力讓工貿企業充分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性和重要性,督促企業深化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2.宣傳發動。各區縣(市)要通過印發宣傳資料、以案説法等多種形式以及廣播、電子屏、板報、報刊、告知(警示)牌、手機短信(微信)等多種傳媒介質進行廣泛宣傳,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做到宣傳進鄉村、到農户,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輿論氛圍,強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防範意識。

(二)培訓教育階段(每年3-4月)

1.各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年度整治重點,組織安全監管人員、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安全知識的專題業務培訓。

2.各有關企業和相應主管部門應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每年組織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防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實戰演練、應急處置以及檢測檢驗和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等方面的專項教育培訓,確保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並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掌握應急救援方法。專項教育培訓要進行專門記錄,參加培訓的人員要簽字確認,並存檔備查。

(三)自查自糾階段(每年5-6月)

1.凡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及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安全管理台賬;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通風、檢測、防護設備;作業程序及履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及演練等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並對查出的各類問題和隱患必須真實有效的申報和整改,並填報《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1)。

2.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凡企業自檢自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進行徹底整改或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並承諾合理期限予以整改。

3.各有關企業於每年6月30日前將《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1)、《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台賬》(附件2)簽字蓋章後報送至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

(四)執法檢查階段(10月底前)

1.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逐一對照《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執法檢查表》(附件3)內容,按年度工作重點逐户嚴格開展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鼓勵監管人員和技術能力偏弱的地區通過購買專家服務的形式強化安全監管執法。

2.市應急管理將在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全面執法檢查的基礎上,按照不少於年度工作重點30%的比例隨機執法抽驗部分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開展專項行動情況,並將情況以安委辦的名義通報各區縣(市)。

(五)督導檢查階段(11-12月)

1.嚴格監管執法。省應急管理廳將組成若干個執法組,採取明察暗訪、專項執法、交叉執法等多種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抽查(至少抽查每個市州2個區縣(市),2個鄉鎮街道,4家企業),要通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治情況,發現問題、完善舉措、推動工作,特別是倒查各地各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及時總結和通報。各區縣(市)要及時將每個階段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並通報整治情況。並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彙總表》(附件4)於本年度9月15日前報市應急管理局工貿科。聯繫人:張學禮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16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有分佈範圍廣、事故發生呈現季節性等特點,每年3月至10月為事故易發高發期,春夏兩季尤為突出。近年來,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時有發生,20xx年7月30日,中天會展城B區至南廣場地下污水管網清理淤泥發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充分暴露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存在盲區、死角,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屢禁不止,突發事件發生後盲目救援情況突出。為進一步深化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有效防範有限空間中毒窒息、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貴陽市貴安新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範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強化有限空間事故應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確保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

二、整治範圍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範圍

此次專項整治範圍為污水處理、市政工程、環保工程、城鎮燃氣、物業管理、農業(沼氣池、化糞池、青儲室)、電力、通信等行業以及工礦商貿企業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

(二)責任分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原則,切實履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職責,督促指導行業領域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房屋、燃氣、城市排污等網管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按職責分工對電力網管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負責對市政工程建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燃氣、電力、城市排污等網管、房屋、市政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2.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生產、維修、保養、使用、拆除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3.應急管理部門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4.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環衞、市政及城市園林綠化、所屬公園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5.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城市軌道交通、公路水路建設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6.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長輸油氣管道設施、電力設施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7.教育部門負責各類學校、幼兒園、教學培訓基地(機構)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8.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煤礦、民爆物品生產和經營、儲存、工業和工業園區、通信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9.民政部門負責殯葬、收養、救助服務、社會福利機構及其他社會養老場所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0.水務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水利設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污水處理廠建設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1.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業(沼氣池、化糞池、青儲室)生產、漁業生產、農藥使用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2.商務部門負責成品油等專業性能源及汽車加油站、加氣站、燃料加註站、商貿企業、各類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報廢汽車、二手車行業、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3.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文旅行業(包括旅行社、星級飯店、景區、文物保護單位、經營性文化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等)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4.衞生健康部門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各類醫療衞生機構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5.林業部門負責林場、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木材加工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6.人防部門負責人防設施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7.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涉及放射性物品、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8.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其監管範圍內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9.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貴安新區各鄉(鎮)、大學城街道籌建委員會。負責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轄區內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20.生產經營單位(社會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並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台帳;強化作業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嚴禁未經培訓合格上崗作業;配齊並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充分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嚴格執行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制度,強化全過程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

三、整治內容

(一)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台賬。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並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類型、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教育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應急管理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對外協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齊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速差自控器(防墜器)、三角架等防護設備。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等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一是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由單位技術負責人員審查通過後,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作業。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範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須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五)強化全過程安全管理。一是必須設置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繫,不得在作業期間離開現場。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採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作業點(處)空氣流通,禁止採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於或者氧含量濃度低於標準規定限值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

(六)做好作業後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後,作業人員必須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設備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後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七)強化和規範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後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20xx年9月底前)

1.再動員、再部署。當前正處於夏季和汛期,各地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認真落實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責任,在20__年貴陽市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基礎上,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動員一切實力量對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進行真查實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確保不漏一家。

2.進一步全面調查摸底。涉及有限空間的企業以深入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為契機,對有限空間重新開展一次系統辨識,確認風險並登記建檔,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台賬。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有限空間管理第一責任人。企業要對產生風險的各個因素進行精準辨識和評估分析,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制定專門管控方案和應急預案。

3.開展現場指導。各地、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計劃。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開展調查摸底的同時,組織人員開展現場指導,切實解決好安全監管最後“一公里”問題,確保企業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填寫《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安全管理台賬》(附件1),報各地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彙總後,報各地安委辦彙總填寫《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彙總情況表》(附件2),各地安委辦於20xx年9月30日前將附件1和附件2一併報市安委辦。20xx年9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信息台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台賬更新工作,以後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即日至20xx年9月30日)

1.對標自查自改。各企業對照專項整治重點內容,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責任和時限,組織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細緻排查隱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企業,要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制訂整改方案、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各企業將自查自改情況報所在地安委辦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業要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3.配齊安全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20xx年9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單位實際,按規定配齊快速檢測、強制通風、應急照明、應急通訊報警、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護等裝備、用品。

4.強化教育培訓。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簡便易行的作業手冊,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及應急救援知識、技能後,方可上崗作業。20xx年9月底前,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項培訓、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至少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培訓。

5.深化“雙控”體系運用。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其中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制定針對性強的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並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20xx年9月底前,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運用好“雙控”體系系統。

6.加強應急管理。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20xx年9月底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三)全面總結階段(20xx年10月至11月)。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專項督查和檢查,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市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於20xx年11月30日前報市安委辦。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紅線”意識,將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行政綜合執法、水務、農業農村、住建、工信、市場監管、應急管理、電力、通信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嚴格執法,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企業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列入隱患治理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有限空間安全宣傳教育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針對有限空間的管理特點和廣大作業人員文化低、流動性大、管理鬆散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同時,要加大新聞媒體曝光力度,及時將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並建立舉報渠道,鼓勵企業職工舉報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嚴厲問責,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安委辦將加大對各地、有關部門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明查暗訪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地區、部門,進行約談通報。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的企業,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厲處罰。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並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對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對外包單位疏於管理髮生事故的以及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的,要依法從重處理,並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市安委辦把專項整治情況列為20xx年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的內容。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17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落實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主體責任,規範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着力解決我縣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基礎薄弱、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政策法規知識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現場危險辨識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實不力、應急處置演練不夠、審批制度執行不堅決以及各項防護裝備不足等問題。以三項制度為抓手,建立全員參與、持續改進、層層落實的有限空間作業機制,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基礎得到明顯改善,安全水平得到顯著提升,堅決杜絕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二、整治範圍和場所

(一)整治行業: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四大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單位。

(二)整治場所:企業涉及作業人員進入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不能長期在內工作、自然通風條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間。區分為:一是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清理漿池、沉澱池、發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庫、糧倉、料倉等。涉及有限空間內容見《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

三、工作重點

(一)健全安全管理

1.企業要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安全審批管理。

2.企業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場所進行充分辨識,全面掌握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對有限空間風險和有害因素的類別、數量和狀況登記建檔,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基礎台賬,並及時更新完善。

3.企業應建立完善培訓制度,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員、檢測人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安全操作規程、檢測儀器和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等,並有完整的培訓記錄。

4.企業應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保證作業和施救人員掌握相關應急預案內容和救援技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二)規範作業現場

1.企業應在有限空間出入口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保持出入口暢通,並告知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2.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至少有一名監護人員。

3.企業應按規定保證安全投入,根據有限空間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通風設備、呼吸器、通訊設備、安全繩索等應急裝備和器材,並定期檢測維護。

4.委託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應當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管理制度,嚴格審查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要進行安全交底,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對作業安全負主體責任。

(三)落實條件確認

1.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原則,履行審批手續。

2.作業前必須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並將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應急措施告知作業人員。

3.必須對有限空間的氧濃度、有毒有害氣體(如一氧化碳、硫化氫等)濃度等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合格後,方可作業。

4.作業過程中應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繫。

四、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3月—4月)。各企業要建立專項整治工作制度,做好安排部署工作,要通過會議、發佈公告、媒體宣傳等形式,使企業瞭解和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政策措施、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要摸清有限空間作業企業的基本情況,建立“一企一檔”,明確分級分類監管職責。確保每一家企業、每一個有限空間均納入監管範圍。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5月—7月)。企業要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檢查(自查)表》(見附件2)內容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查出的問題應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明確責任人,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並及時將本企業執行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情況和存在問題及整改計劃落實情況整理彙總備查。

第三階段,檢查督查階段(8月—10月)。各科室按照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對企業自行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特別對涉及冶金煤氣管道、水泥窯爐、紙漿池、釀酒池、醃漬池、污水池、電解槽等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及時瞭解掌握整改情況。認真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檢查(自查)表》、《工貿企業附屬污水處理系統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表》(見附件3),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採取有效措施,督促相關企業限期整改,各科室和於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5日前將《冶金等工貿行業重點監管工作(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季度統計表》及時上報經信委安全辦。

第四階段,總結驗收階段(11月-12月)。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並分別於6月18日前、11月18日前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報縣安監局安全監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整治工作,我委成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形成職責明確,分工協作、責任到人的監管機制,明確檢查範圍、實施步驟和工作重點,落實工作措施,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的有序推進。

經信委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監督、指導,督促系統工業企業開展工作。

(二)加大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傳媒作用,通過事故現場會、培訓班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危險性及有關規定的宣傳力度,提高企業職工防範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爆炸事故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消除因施救不當、盲目施救導致傷亡擴大或引發次生事故。

(三)堅持統籌兼顧。各企業要把有限空間作業違規、違章行為作為“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點之一,要抓住企業有限空間事故易發、多發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突出重點部位、場所和重點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治,要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建立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創新安全監管體制機制。

(四)嚴格責任追究。通過檢查、暗訪抽查等方式,加大對有限空間作業的檢查力度,將有限空間作為日常監管的重點,對不認真開展專項治理的,要公開予以通報;對存在違法行為整改不力的,要依法從嚴處罰;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嚴肅追究企業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18

1事故風險分析

1.1作業現場風險

有限空間是指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和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有限空間的空氣中的氧氣濃度低於 18%或者存在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時,可能造成中毒事故、缺氧窒息事故。

1.2事故徵兆

1.作業人員缺少個體防護用品。

2.作業前未採取送風設備對有限空間送風。

3.雖送風但未檢測有限空間氧氣含量而進入作業。

4.監護人員與作業人員未約定或缺少聯絡方式。

5.未配戴防護用具搶救。

1.3地點或裝置名稱

在生產、管理和維修的過程中,由於有限空間本身具有進出口受限制、密閉狹窄、通風不良、潮濕等特點,其作業環境易出現缺氧和有毒有害物質造成中毒,在有限空間環境下作業是危險的。可能發於前處理清洗池、污水池、消防水池、電梯井道、隧道烤爐;化糞池委外清理,同時不允許下池作業,故不列入。

2應急工作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本現場處置方案的應急自救組織機構設置如下:成立現場應急小組,由現場負責人、班組長和工作人員組成,由部門負責人或現場負責人任現場應急小組組長,班組長任副組長。現場負責人不在現場時,班組長為現場應急小組組長。

2.2工作職責

(1)工作人員職責

①發現有限空間事故發生,應立即高聲呼叫求救;

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停止設備設施運行;

③立即執行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④報告班組長或現場負責人;

⑤接受並執行本應急小組的指令。

(2)班組長職責

①接到工作人員報告後,應立即到現場進行確認;

②組織本班組員工,按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進行應急救援;

③立即上報現場負責人;

④接受並執行本應急小組組長的指令。

(3)應急小組組長職責

①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本應急小組成員;

②組織本應急小組成員,按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進行應急救援;

③如果傷者傷情嚴重需送醫院治療時應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④接受並執行應急指揮部的指令。

3應急處置

3.1應急程序

1)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後,第一發現人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嚮應急救援指揮部彙報,應急處置人員到現場救援。

2)有限空間作業事故一旦產生,該方案即啟動。

3)有限空間作業事故進一步擴大時由現場指揮員或理級主管宣佈啟動應急響應升級

3.2應急處置措施

(1)搶險救援:

1)現場應急指揮員和應急人員首先對事故情況進行初始評估。根據觀察到的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範圍和擴展的潛在可能性。

2)搶險人員要穿戴好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正壓式或長管或空氣呼吸器、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工作鞋、安全繩等),繫好安全帶,以防止搶險救援人員受到傷害。

3)使用檢測儀器對有限空間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和氧氣的含量進行檢測;也可採用動物(如白鴿、小雞、鴨子等)試驗方法或其他簡易快速檢測方法作輔助檢測。

4)加強通風換氣等相應的措施,確保整個救援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5)發現有限空間有傷害人員,用安全帶繫好被搶救者兩腿根部及上體妥善

提升使患者脱離危險區域,避免影響其呼吸部位。

6)搶險過程中,有限空間內搶險人員與外面監護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暢通並確定好聯絡信號,在搶險人員撤離前,監護人員不得離開監護崗位。

(2)傷員現場救護:

中毒急救

1)呼吸道中毒時,應迅速離開現場,到新鮮空氣流通的地方。

2)經皮膚吸中毒者,必須用大量清潔自來水洗滌。

3)眼、耳、鼻、咽喉粘損害,引起各種刺激症狀者,須分別輕重,先用清水沖洗,然後由醫生處理。

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離現場,將窒息者移到通風處新鮮空氣。

2)視情況對窒息者供氧,或進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時嚴重者速送醫院處理。(打 120 電話)

4注意事項

1.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適時,迅速撤離現場,呼吸新鮮空氣,同時檢查呼吸器問題及時更換合格呼吸器。

2.充分自用救援器材,不得冒險蠻幹。

3.對所有中毒、窒息事故休克者,不管情況如何,都必須從發現開始持續進行心肺復甦

搶救。

4.作業過程保持連續監測,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時,立即撤離所有作業人員。

5.進行心肺復甦救治時,必須注意中毒、窒息者姿勢的正確性,操作時不能用力過大或頻率過快。

6.進行人工呼吸前,施救者應注意首先清除中毒、窒息者口中的異物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19

一、概況

本方案針對本公司有限空間場所的檢查、維修等作業方案及相應的措施。

二、有限空間作業程序

1、作業申請

本公司內有限空間作業均必須按要求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具體的辦理程序如下:

向安全部門申請有限空間作業申請→安全部門根據作業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安全部門檢驗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是否合格→辦領《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2、作業方案

作業班組辦理好《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後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遵循以下程序:

作業部門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驗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符合要求→作業人員作業。

三、有限空間作業準備工作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包括空間作業場所的名稱、作業單位、作業的負責人及作業人員、監護人、簽發的日期及作業時限、作業內容、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能造成的危害、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和應急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檢查防護是否安全,應確保出入口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3、作業環境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

4、每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監督人應檢查管溝防護措施是否正常

四、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作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②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③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④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⑤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作業、檢修、清理作業的,作業單位應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負責人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標識,並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明確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

①作業負責人職責: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授權批准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②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③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單位委託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範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生產經營單位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實施臨時作業時,應嚴格遵照本規範要求。如缺乏必備的檢測、防護條件,不得自行組織作業作業,應與有關部門聯繫求助配合或採用委託形式進行。

7、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後,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沒有條件開展培訓的,應委託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

8、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並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9、有限空間發生事故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五、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技術要求

1、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作業單位應根據現場情況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2、防護設備

作業部門應該對其要進入作業的有限空間進行防護,出入口兩側禁止堆放物品

3、應急救援裝備

作業部門應配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六、應急預案

1、作業安全

(1)進入作業場所前,要詳細瞭解現場情況,對作業現場進行危害識別和評估,並有針對性地做好檢測與防護器材;

(2)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配備監護人員和救援人員;

(3)強化安全意識,嚴格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審批制度。

2、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離現場,將窒息者移到有新鮮空氣的通風處。

(2)視情況對窒息者輸氧,或進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時嚴重者速交醫生處理。(打120電話)。

(3)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適時,迅速撤離現場,呼吸新鮮空氣,同時檢查呼吸器問題及時更換合格呼吸器。

3、報警程序

事故發生情況救護電話119、120。電話內容:報告事故地點、事故類型、事故大小、發生時間、明示行車路線,並派專人到村口或路口迎接救援車輛。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範文 篇20

1範圍

本制度彙編規定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相關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本制度彙編適用於本公司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

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3.1主要負責人職責

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a)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b)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c)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d)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e)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f)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g)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2)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3)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後,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

3.2作業負責人職責

a)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b)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授權批准作業;

c)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3.3監護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能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

c)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e)應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和熟練使用配備的應急救護設備、設施、報警裝置等,並堅守崗位。

f)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g)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應攜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見附件1)並負責保管、記錄有關問題。

3.4作業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c)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嚴格按照“安全審批表”上籤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

e)作業前應檢查作業場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f)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

g)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報警聯絡方式。

3.5承包管理

a)委託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範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b)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c)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利於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對檢修、處理臨時設備故障時對安全防護措施等內容進行有效把關,對不合格事項在作業前能夠及時調整,從而保障作業人員安全。負責有限空間作業的相關部門應按制度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4.1《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

a)進入有限空間的作業負責人向有限空間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中的申請欄內容並簽字;

b)部門作業負責人接到申請後,與作業單位負責人共同對作業進行風險識別並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欄填寫有關內容(如果作業安全許可證中列出的綜合安全措施不能滿足時可增加補充措施)並確認後簽字。同時,安排有關人員落實安全措施,並對有限空間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

c)部門領導應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核對,確認無誤後,向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交底,並在審批欄內簽字,批准作業。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確認合格後,在安全措施落實欄內簽字;

d)該安全許可證至少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安全部門存檔,一份由施工人員保存作為有限空間作業的憑證以備檢查,另一份由主管部門兼職安全員保存,許可證不得塗改且要求存檔時間至少一年;

e)未經審批,任何人不得獨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2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時,應注意以下要點:

a)設施名稱:填寫詳細,應寫到具體設施、設備,任何人無權擴大或更改作業對象;

b)作業內容:指作業的具體內容,如對作業對象進行清理、檢修、電焊、塗刷防腐塗料等作業種類,任何人無權更改作業內容;

c)作業人員:指直接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人員姓名,有幾人就填寫幾人,進去幾人,出來幾人,要相互一致,必須本人簽名;

d)監護人員:

1)監護人員自始至終必須在作業現場,對作業前必須落實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然後簽字確認;

2)作業中密切注意作業安全狀況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和溝通;

3)作業後清點人員和器材,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4)按事故應急救援,攜帶好相應的救援器材,以備急用;

5)進行有限空間氣體檢測時必須詳細的填寫檢測時間、檢測地點、氣體名稱、檢測結果,並對檢測的氣體的代表性和準確性負責,然後簽字確認。

e)作業負責人:作業負責人應為現場作業負責人,對整個作業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自始至終在現場直接指揮、參與作業。現場作業負責人應對安全措施給予確認,有權補充完善。

5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1職責

5.1.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管理。

5.1.2化學供水組負責取樣分析及數據填報。

5.1.3作業現場所屬部門負責制定安全措施,填寫並審批《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5.2管理範圍

包括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

5.2.1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未辦理許可證,嚴禁作業。

5.2.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見《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5.2.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24小時。裝置全面停車檢修期間,經全面檢查合格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72小時。

5.2.4作業期間如果安全措施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後,方可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2.5在有限空間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有限空間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等工作。

5.2.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a)《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審批人應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業環境交底,內容應包括:

1)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及應急計劃;

2)必要的安全知識、救護方法;

3)便攜式檢測儀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b)對所進入的有限空間要切實做要工藝處理,所有與有限空間相連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質(含氮氣)系統,必須用盲板與有限空間隔絕,不得用關閉閥門替代,盲板應掛牌表示;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必須有可視的明顯斷開點,配電室電源開關應掛有“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並設有監護;

c)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分析。應保證有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含量不超過該介質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體積)。有毒有害物質含量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部門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氧氣濃度在19.5%—23.5%(體積)之間,容器內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複查一次(特殊情況下,根據實際確定檢測頻率),如有一項不合格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如不符合上述條件而必須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時,應由作業單位與有限空間所在部門共同制定作業方案,採取特殊防護措施,並在作業前組織模擬演練,確認安全可靠後,經公司分管生產領導批准方可作業。分析結果報出後,樣品至少保留8小時;

d)分析合格1小時後作業,應再次分析,確認合格後方可作業;

e)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電壓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用火應辦理“動火動焊許可證”,不得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代替;

f)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內作業,作業前要對放射源進行處理,保證人員作業時接觸劑量符合國家要求;

g)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應暢通無阻,不得有障礙物;

h)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捲揚機、吊出設備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單位安全部門批准;

i)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結束後應清點,以防遺留在作業現場。作業人員超過3人時,應對人員進行登記、清點;

j)有限空間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繩索等急救器材;

k)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和方法。作業時,應視作業條件實施安排人員輪換作業或休息;

l)為保證有限空間內空氣新鮮,可採用自然通風或強制通風等方法通風。必要時,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防護器具。佩戴長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要採取防止長管被擠壓的措施,吸氣口應置新鮮空氣的上風口處,並有人監護;

m)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進入有限空間,同時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報告工作。

5.2.7其它非生產區域的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6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6.1總則

6.1.1為加強和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防範傷亡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6.1.2所有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都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限空間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6.1.3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有限空間作業。

6.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6.2.1凡新調入有限空間作業班組職工或離崗三個月以上返崗等人員都必須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經閉卷考試80分以上,考核合格後才能參與有限空間作業。

6.2.2有限空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

b)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c)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d)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e)有關事故案例等。

6.2.3每年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將培訓教案、考勤、試卷、成績、評估等相關材料定期歸檔保存。

6.3有限空間安全教育常識

6.3.1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3.2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6.3.3有限空間分為三類:

a)一是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b)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c)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6.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4.1檢測

a)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

b)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範圍內),易燃/可燃

3氣體濃度(應<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0mg/m);

c)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d)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e)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於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6.4.2危害評估

a)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

b)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c)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6.4.3通風

a)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採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b)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6.4.4防護設備

a)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

b)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c)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6.4.5呼吸防護用品

a)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

b)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6配備應急救援裝備

a)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b)應急通訊報警器材;

c)現場快速檢測設備;

d)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

e)應急照明設備;

f)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7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

7.1應急組織機構

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總

副組長:安全部門負責人、生產技術部負責人

應急救援組名單:見附錄B

7.2職責

a)組長:

1)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

2)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每年組織演練;

3)對應急救護組員進行培訓;

4)指揮現場救護。

b)副組長:

1)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2)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c)組員:

1)參加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預案演練;

2)瞭解救援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3)禁止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4)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有限空間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7.3預防與預警

7.3.1危險源監控

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由各主管部門兼職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7.3.2信息報告與處理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信息報告,做好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處理。

7.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應急救援組長→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7.3.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瞭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7.3.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流程圖見附錄C。

7.4應急響應

7.4.1應急響應行動由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按照應急預案進行響應實施,同時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支援。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政府通知有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應急增援。

7.4.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7.4.3及時向公司及當地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7.4.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7.5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7.5.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後,項目部門配合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7.5.2醫療衞生救助: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衞生處置工作。

7.5.3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7.5.4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項目部門與工程所在地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

b)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序。(現場人員突發事故疏散路線圖)

7.5.5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工程項目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6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鑑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以後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7.7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後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後撤離。

7.8信息發佈

應急救援組長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社會進行公佈,向上級進行彙報。

7.9後期處置

7.9.1善後處置:

項目部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7.9.2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由安委會牽頭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措施如下:

a)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b)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髮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c)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d)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e)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f)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7.10應急物資

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

7.11培訓與演練

7.11.1培訓:

應急小組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b)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c)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d)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留存記錄,有參加人員的簽字確認。

7.11.2演練

根據有有限空間作業特點,應急救援小組長組織應急小組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及時進行總結經驗並對預案進行評估,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7.12獎勵與責任追究

7.1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依據法律、項目部及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a)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b)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c)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d)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1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處分:

a)屬於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由公司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b)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c)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8.1按照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凡要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事先測定其氧氣、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進入。在未準確測定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前,嚴禁進入該作業場所。

8.2確保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現場的空氣質量。氧氣含量應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氣體、可燃氣體、粉塵容許濃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要求。

8.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進行過程中,應加強通風換氣,在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危險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或連續檢測。

8.4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照明應使用安全礦燈或36伏以下的安全燈,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8.5發現可能存在有害氣體、可燃氣體時,檢測人員應同時使用有害氣體檢測儀表、可燃氣體測試儀等設備進行檢測。

8.6檢測人員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嚴禁使用氧氣呼吸器;

8.7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所有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等,必須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要求的防爆型產品。

8.8對由於防爆、防氧化不能採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並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8.9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前和離開時應準確清點人數。

8.10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事先規定明確的聯絡信號。

8.11如果作業場所的缺氧危險可能影響附近作業場所人員的安全時,應及時通知這些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

8.1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並應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誌。

8.1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搶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以便在非常情況下搶救作業人員。

8.14在密閉容器內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

8.15當作業人員在與輸送管道連接的密閉設備(如油罐、反應塔、儲罐、鍋爐等)內部作業時必須嚴密關閉閥門,裝好盲板,並在醒目處設立禁止啟動的標誌。

8.16當作業人員在密閉設備內作業時,一般打開出入口的門或蓋,如果設備與正在抽氣或已經處於負壓的管路相通時,嚴禁關閉出入口的門或蓋。

8.17在地下進行壓氣作業時,應防止缺氧空氣泄至作業場所,如與作業場所相通的設施中存在缺氧空氣,應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氣進入作業場所。

四、有限空間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五、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告知牌

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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