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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村級幹部隊伍建設的調查與思考範例

當前村級幹部隊伍建設的調查與思考範例

XX年,我州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開展了“村改委”的工作。今年上半年,又將進行村級換屆工作。村級體制改革,給農村村級組織的建設提出了新的課題。筆者就雙柏縣村級體制改革後幹部隊伍建設情況作了一些調查,對今後怎樣加強這支隊伍建設談幾點看法。

當前村級幹部隊伍建設的調查與思考範例

一、全縣村級幹部隊伍現狀

現在,全縣有85個村級組織(其中村委會83個,社區2個),選配村幹部(三職)255人。在這支隊伍中,黨員181人,佔71%,黨外人士74人,佔29%;少數民族118人,佔46.3%;婦女26人,佔10.2%;大專文化5人,佔2%;中專(高中)文化60人,佔23.5%;國中文化151人,佔59.2%;國小文化39人,佔15.3%。平均年齡36歲,最大的52歲,最小的21歲。從總體上看,與村改委以前相比,年齡下降,文化上升,少數民族和婦女比例提高,結構漸趨合理,綜合素質明顯提高。村委會是羣眾性的基層自治組織,可以這樣説是新生事物,運行三年來,有成績有經驗,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二、村幹部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村幹部的思維觀念不適應形勢發展需要

一是村民“自治”意識不強。通過村級體制改革,村民委員會已成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但村幹部普遍都沒有樹立“自治”意識,沒有很好履行“自治”職能,依然按照計劃經濟的基層行政體制運作,屬於村民自治範圍內的事項不敢管不去管,或者帶管不管,存在村幹部依賴思想突出,鄉鎮包攬干預過多的現象。二是法治觀念淡保隨着依法治國方略實施,村民自治、治村需要由人到法的轉變,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現存在的問題是:有的村委會組織選擇村民小組領導班子,限制有選擇權的村民參加選舉;有的開展公益事業活動,不找羣眾商量解決;有的村務不公正,財務管理混亂;有的以權謀私,嚴重違法違紀等。羣眾意見大,影響很壞。三是工作方法簡單。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拿不出新辦法,找不到新門路;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形不成規模,上不了檔次;農產品銷售市場領域中出現的問題,只會用行政手段去幹預,不會用經濟手段去解決。遇到了“老辦法不管用,新辦法不會用”的難題,工作打不開局面。

(二)村幹部的管理水平不適應黨政職務一肩挑

全縣在85個村級領導班子中,實現村支書、村主任兩職一肩挑的68人,佔80%。經對8個鄉鎮黨委調查,能適應或基本適應一肩挑工作的33人,佔48.5%,不適應一肩挑工作的35人,佔51.5%。不適應的表現:一是文化偏低,國中文化的佔88%;年齡偏大,平均年齡高出村幹部8歲。二是工作能力和精力有限,一部分村支書忙於應付日常事務,放鬆了黨建工作,使村黨支部出現了支部活動難開展、黨員教員難集中、青年黨員難發展、黨的政策難宣傳到羣眾中的“四難”現象。三是在經濟發展方面,過去在“村建”工作中制定並提出的工作思路和發展目標,沒有得到很好落實,“等、靠、要”思想突出,經濟發展緩慢。

(三)村幹部的管理機制不健全不完善

村級體制改革以後,一是取消了過去可以從村幹部中破格提拔擔任鄉鎮副科領導幹部的激勵機制,村幹部覺得沒有奔頭,上進心和進取心不強,思想很不穩定。二是沒有建立工作目標考核責任制,工作積極性不高,幹多幹少,幹好幹不好,都不影響個人利益,工作上拖得過去就拖,拖不過去的做上一兩件。三是因報酬偏低,工作沒有積極性,平時除有一人值班外,大多數時間回家勞動,把村委會的工作當作稍帶活,農村工作基礎薄弱。

三、解決問題的幾點思考建議

(一)切實加強培訓學習,努力提高村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今年村級換屆以後,縣、鄉(鎮)兩級都要分別對村委會三職幹部進行輪訓,鄉(鎮)要對“兩委”班子成員及村民小組長進行輪訓,培訓經費由財政承擔。通過培訓學習,使廣大村幹部明確實行村民自治以後的職能和任務,增強村民“自治”意識,充分發揮自治組織的作用。明確當前農村工作所面臨的兩大轉變(即農村經濟發展由數量增長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農村事務管理由依靠政策治理向依法治理轉變),樹立市場競爭意識和民主法制觀念,拓展思維空間,創新工作方法,更好地為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

(二)從黨支部實際出發,因地因人制宜地解決好一肩挑問題

關於“一肩挑”問題,不宜“一刀切”去推廣,要從黨支部的實際,從黨員隊伍狀況出發,以此確定工作方針。具體講可以分三種形式運作;對黨支部黨員隊伍中有黨建、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人選的,可以實行支書、主任兩職一肩挑;黨員隊伍中很難推選出理想合適人選的,就不宜實行一肩挑;極少數黨支部就推選支部書記也十分困難的,應允許在就近支部選派人選去擔任支部書記。這樣做有利於加強村級黨建工作,有利於加強村級行政工作,有利於培養村級中青年幹部。

(三)建立完善激勵機制,調動村幹部的工作積極性

一是建立完善逐級篩選機制。選舉前,應自下而上地推薦出一定數量的後備幹部作為“兩委”成員候選人,逐級篩選,確定“兩委”成員候選人。改革一個候選人只能競爭一個崗位的做法,允許主任落選者,參加副主任崗位競選,儘可能把有能力、有魄力、會辦事的人選上領導崗位。二是建立完善逐級選拔機制。村委會換屆除選配少數民族和婦女進班子外,應重點考慮具有中專(高中)以上文化的中青年,為他們創造條件參加國家公務員招考,對廣大羣眾公認、工作實踐證明是優秀的村支書、村主任應破格提拔擔任鄉(鎮)副科級領導幹部,每屆可以按3-5%的比例提拔使用。三是建立完善工作目標考核責任制。要把黨建、經濟和社會事業、社會治安幾大方面作為年終考核內容,把工資與工作任務掛鈎進行考核,實行獎懲責任制,進一步解決幹多幹少一個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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