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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會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思考的調查報告大綱

關於社會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思考的調查報告大綱

做好社會工作,建設一支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對於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但目前,一方面對社會工作和社會人才隊伍建設的研究滯後於形勢發展,另一方面黨委政府、人民羣眾對社會服務和社會人才的需求又顯得十分迫切。筆者認為,研究社會工作和社會人才隊伍建設可以從以下基本問題和思路入手,尋求破題。

關於社會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思考的調查報告大綱

一、準確把握社會工作、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定位

按照官方和學術界比較認同的定義,社會工作是以助人自助為宗旨,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理論和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羣體、組織和社區,整合社會資源,協調社會關係,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的專門職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主要分佈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保障、社區建設、司法矯正、教育衞生(心理疏導)等領域,專門從事困難救助、矛盾調處、權益維護、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工作。按“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標準”的界定,社會工作者是遵循助人自助的價值理念,運用個案、小組、社區、行政等專業方法,以幫助機構和他人發揮自身潛能,協調社會關係,解決和預防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公正為職業的專業工作者。很明顯,這裏的“社會工作者”就是我們所説的社會工作人才。

xx屆六中全會提出,要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這裏的“社會工作人才”,應當屬於黨政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三支隊伍”之一的專業技術人才的範疇,指的是專業化的社會工作者,這跟我們通常工作實踐中所説的“社會工作者”有着明顯的區別,工作實踐中所稱的“社會工作者”不能混同於社會工作人才。“社會工作者”必須走專業化、職業化的道路,才能轉化為社會工作人才。

二、嚴格界定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外延

結合工作實踐,筆者認為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外延應當涵蓋:長期從事社會工作實踐,並做出貢獻的社會工作者(包括公共服務部門、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社區工作者,公益性協管崗位、各類志願者);通過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評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專門從事社會工作管理、教學和研究,具有初級專業技術以上職稱或執業資格的人。

三、充分認識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

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現實要求。當前社會,不和諧因素很難用傳統行政、法律或思想政治工作手段來化解,需要大量“社會工程師”來協助黨和政府做好化解矛盾、解決問題。造就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是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社會管理體制的重要舉措;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是解決社會問題、維護社會安定有序的有力手段;是建設和諧文化、營造誠信友愛良好社會氛圍的重要保障;是創新黨的羣眾工作方式、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的迫切要求。

四、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現狀和問題

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三大表現:

一是“職業不專業,專業不職業”。所謂“職業不專業”,是指長期從事社會工作實踐的社區工作者,絕大多數沒有接受過專業學習,缺乏價值理念、工作手段和方法有限,往往無法兼顧服務對象的各類利益需求,只憑主觀經驗,採取簡單説服教育式,很難提供個性化、多樣化、系統化的服務,無法有效應對和解決新的複雜社會問題。所謂“專業不職業”,是指每年專業培養的大學生非常有限,全國僅1萬多人,遠遠不能滿足社會需求(老年人、殘疾人、城鄉貧困人口、青少年的現實需求),由於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部門,如民政、人民團體沒有配備社會工作專門人才和設置社會工作崗位,加之民辦社團、社會服務機構不發達,大部分難以就業,改行做其他工作。

二是“行政半專業,志願不專業”。所謂“行政半專業”説的是,非專業化、職業化的社會工作者其實早已存在,長期以來社會工作由政府部門和社會機構來擔負,特別是民政、勞動保障部門、街道、羣團組織承擔了主要工作,但這種服務主要是依附在行政系統上的半專業服務,強調以“行政管理為本”而非專業的“以人為本”、“以服務案主為本”,缺乏“助人自助”的核心價值理念。所謂“志願不專業”説的是,社會工作具有專業的價值理念、理論知識和方法技巧,是社會工作人才區別傳統助人者和志願者的重要方面。參與社會志願服務的羣眾越來越多,但由於很多志願者只有一腔服務熱情,缺乏專業培訓和機制激勵,難以形成持續化、常態化、專業化的社會服務;而有專長的志願者,由於社會分工的細化決定了一個人很難在多個崗位上長期兼職,提供的服務難以令人滿意,更難長遠。

三是“無名無利難留人”。社會工作者的地位和待遇相對較低,贏得社會認可和尊重遠遠不如其他專業技術人才。

五、培養宏大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對策

圍繞培養、評價、儲備、使用、激勵下功夫。在人才培養和評價上,堅持行政與專業結合、以專業為主。要大力普及社會工作知識,加強教育培訓。專業培訓主要依託三峽大學、職業技術學院等院校開設社會工作專業。職業培訓主要通過設置培訓基地,採取進修、短訓等方式,對現有社會工作者採取有計劃、分層次、大規模培訓,制定政策,鼓勵其參與職業水平評價,通過職業水平考試,提高職業素質和專業水平。在人才儲備上,堅持專職與兼職相結合、以專職為主。積極探索志願者培訓和評價機制,培養互助精神,為社會工作吸納儲備一批社會工作人才,最終促進其轉化為專業化、職業化的社會工作人才。在人才使用上,堅持部門與社區相結合、以社區為主。社會工作人才的使用應首先傾斜基層。做到“四個一批”:即社區考任選舉吸納一批,政府購買公益管理服務崗位招聘一批,部門設置崗位充實一批,羣團組織招募註冊一批。在人才激勵上,有崗位、有待遇、有地位、有發展才能吸引更多的社會工作人才。

主要採取四大措施:一是輿論宣傳提升地位,普及社會工作、宣傳先進典型、開展職業道德教育等。多元投入提供保障,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機制、“以錢養事”機制,扶持民辦非企業和公益社團組織。二是落實政策增加實惠,保障工作經費,社區工作者評定職稱、提高工資待遇等。四是部門主導強化羣團。在黨委領導下,建立組織部門綜合協調,人事、民政、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司法、衞生等有關部門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在工青婦殘等負有權益保障、社會救助職能的羣團組織,適當增設專門社會工作崗位,配備專業社會工作人才,更好地指導基層的社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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