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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首鋼工會組織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首鋼工會組織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首鋼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打造“三個首鋼”,提升綜合競爭力中的作用,結合北京鋼鐵主流程停產,機構整合及深化改革、完善管理工作,開展了對工會組織建設情況的調研,情況如下。

關於首鋼工會組織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一、工會組織建設的基本情況

據統計,截止到XX年末,北京及遷秦地區有職工60840名職工,有工會會員59927名。子公司及廠級以上基層工會133家(總公司工會直管的有42家),工會分會762個,工會小組4647個。有工會幹部158名。其中,專職工會幹部115名,兼職工會幹部43名。35歲以下的有9名,佔5.7%;36至50歲的有70名,佔44.3%;50歲以上的有79名,佔50%。具有大學以上文化的有96名,佔60.8%;大專文化的有53名,佔33.5%;高中、中專及以下文化的有9名,5.7%。具有高級職稱的有41名,佔25.9%;中級職稱的有40名,佔25.3%;初級職稱的有23名,14.6%。

近年來,首鋼工會系統認真貫徹全國總工會“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把加強基層工會組織建設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工會組織建設不斷得到加強。

一是積極吸收職工入會,工會會員隊伍不斷壯大。截至XX年底,北京及遷秦地區工會會員已達到59927名,佔職工總數的98.5%。二是工會組建工作不斷推進。隨着“一業多地”建設的展開,遷鋼、首秦、順義等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相繼投產,本着先組建後規範原則,這些單位先後建立了工會組織,開展工會工作。三是堅持民主選舉工會主席。據統計,僅XX年全公司有11位工會主席、副主席,由於工作需要在任期未滿的情況下崗位發生變動,有關工會都能夠依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規定,通過召開工會委員會會議進行補選,保證了工會組織健全。四是建立健全工會工作制度。先後建立了《首鋼工會工作職責》《首鋼工會辦公會基本職責及議事制度》《首鋼工會信訪工作制度》《首鋼工會信息工作細則》等,這些制度的制定與實施,使工會組織羣眾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設落到實處。五是落實工會職能,發揮黨聯繫職工羣眾的橋樑紐帶作用。圍繞北京鋼鐵主流程停產人員分流安置,工會擔當職工利益訴求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反映者”,為首鋼全面完成搬遷調整和停產職工分流安置提供了有力支持。圍繞企業經營生產目標任務,發揮職工主力軍作用,開展“實現兩個一百目標,全面提升競爭能力”勞動競賽;推動職工創新工作室建設,為職工搭建經濟技術創新實踐平台;開展創最佳等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圍繞提升民主管理水平,發揮職工代表作用,堅持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夯實廠務公開工作,組織職工代表開展民主監督。圍繞提高職工隊伍素質,發揮勞模先進榜樣作用,開展勞模評選、職業技能競賽、職工之家建設。圍繞建設和諧勞動關係,發揮職工權益保障作用,紮實開展送温暖工程建設,開展幫困救助、勞動爭議預防和調解、職工互助保險及安康杯競賽工作。圍繞首鋼大家庭文化建設,發揮文體活動聚合力作用組織開展了第十屆職工藝術節活動,組隊參加全國冶金行業歌手賽等文化體育活動交流等,為推進首鋼集團和諧“大家庭”文化建設奠定了基礎。

二、工會組織建設中存在的薄弱環節

通過調查,發現基層工會的組織建設在以下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

一是有的單位工會未能按時換屆。《中國工會章程》規定,工會基層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具體任期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決定。任期屆滿,應當如期召開會議,進行換屆選舉。在特殊情況下,經上一級工會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舉行。據初步調查,總公司工會所屬基層單位當屆工會任期為5年以內的有礦業公司工會、首自信公司工會、首建集團公司工會等極少部分單位,大部分單位當屆工會任期已滿。另外,隨着首鋼實施搬遷調整,分流安置工作,一些單位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成員變動較大,未能及時進行補選。

二是有的單位工會組織不夠健全。《中國工會章程》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等基層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工會組織。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成立工會基層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工會基層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工會基層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或者工會主席一人,主持基層工會工作。近年來,隨着新組建單位的增多,一些單位未能按照全總“哪裏有職工,哪裏就要建立工會組織”的要求組建工會。如:京西重工、一些改制企業所屬基層單位及一些子公司各作業部等。除此,在工會主席產生的環節上也不夠規範,將沒有經過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的工會負責人直接任命為工會主席。如:鐵區、軋區留守處、動力廠。另外,還有些黨委書記兼任工會主席的單位,未能按規定配備專職工會副主席。如;維檢中心、實業公司、鐵合金廠等。

三是有的單位將工會併入其他部門合署辦公。《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善黨對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領導的通知》明確指出,黨組織應當支持工會按照法律和章程,執行上級組織的決議,獨立自主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不得把工會的機構撤銷、合併或歸屬於其他工作部門。XX年1月,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出通知要求,要堅決糾正撤銷工會組織、合併工會工作機構的錯誤行為。目前,首鋼有的單位工會仍然與黨的部門或其他部門合署辦公,劃歸黨羣工作部或其他部門管理。

四是有的單位工會幹部配備與當前工會所承擔的任務不適應。《企業工會工作條例》規定,基層工會要向職工進行思想和理想教育,加強法制教育和職業責任、職業道德、職業紀律的教育;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組織職工民主管理企業;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評選宣傳先進;維護職工的學習權利;開展有益職工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開展職工互助互濟活動,搞好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參與調處勞動爭議;維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參加安全檢查和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發展會員等九項基本任務。在工會幹部的配備方面規定:工會專職工作人員一般按不低於企業職工人數的千分之三配備,具體人數由上級工會、企業工會與企業行政協商確定。目前,首鋼有的子公司工會副主席與專職幹部為2人(首自信公司、國際工程公司),有的僅為1名工會專職幹部(中首公司、實業公司等),使工會工作受到影響。

工會工作存在以上薄弱環節的原因,認為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有些領導對工會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在進行企業機構改革、改制過程中,一些領導和部門對工會的認識還未從過去的所謂“工會工會吃飽就睡,睡醒了收會費”的偏見中解脱出來,為了降低成本對工會的編制能壓就壓,能擠就擠,雖然《企業工會工作條例》已作出“工會專職工作人員一般按不低於企業職工人數的千分之三配備”的規定,但仍不能從適應新時期工會的地位和任務的角度去考量,並出現工會與其它部門合署辦公的局面。

二是系統對基層工會的指導不到位。在思想認識上,對基層工會組織建設的重要性、長期性、艱鉅性認識不足;在工作部署上,未能把全面加強基層工會組織建設與落實工會重點工作有機的結合;在工作的指導上,未能結合企業機構變化與基層工會組織形式變化的實際,探索研究新的運行機制和活動方式;在制度制定上,缺乏創新精神和加強基層工會組織建設的有效措施。

三是工會組織的影響力和對職工的吸引力還不夠強。基層工會發揮作用不夠明顯,工會會員的權力沒有完全落實,會員對工會組織的信任感和依賴度還不高。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和工會合法權益的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力度不夠,影響了工會組織在職工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四是工會幹部能力未被認知,工作的主動性、能動性受到影響。從上到下工會幹部與組織宣傳幹部相比較,工會幹部職務晉升的機率似乎為零,工會幹部的獎金也為三類科室三類員,極大地挫傷了工會幹部的積極性,對工會的組織建設構成了消極的影響。

三、解決工會組織建設薄弱環節的對策和建議

針對工會組織建設中存在的薄弱環節,認為應着力從以下幾方面做起,切實加強工會組織建設,發揮工會職能作用,增強工會組織的活力。

一是健全完善工會組織體系。《中共北京市委關於加強和改進工會工作意見》提出,要做好工會的組建和發展會員工作,至XX年全市所有規模以上企業應基本建立起獨立的基層工會。結合首鋼發展的新形勢,做到“三個抓好”。即:抓好新建單位的工會組建工作。凡經總公司黨委批准並已建立黨委的單位,總公司工會都要積極督促其依法進行工會的組建工作,選配好工會主席和工會領導班子,協調工會的機構設置,並適時派出人員協助、指導有關單位做好工會的組建工作。抓好基層工會的換屆選舉。根據《中國工會章程》規定和《北京市總工會關於實行基層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常任制的意見》要求,工會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或者五年。結合首鋼北京地區鋼鐵主流程停產整合及部分單位工會委員會成員變動的實際,依據全總、市總有關規定督促指導基層工會做好換屆選舉工作,以使基層工會組織健全,更好的組織和帶領職工在首鋼的各項建設中發揮主力軍作用。

抓好“職工之家”建設。開展職工之家建設,是企業工會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履行工會職能,推動工會整體工作的重要手段。堅持以建設職工之家為主要抓手,深入貫徹落實全總、市總關於建家工作文件,不斷創新建家思路,擴大建家工作領域,提升建家工作水平,使建家工作貼近生產、貼近實際、貼近班組、貼近職工,切實把基層工會組織建設成為名副其實的職工之家。

二是健全完善工會的工作機制。針對目前各級工會人員少、任務重、難度大的客觀實際,建立和完善各種工作機制,以保證工會重點工作落到實處。要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機制,不斷豐富和充實職代會內容,創新職代會組織形式,探索實現民主管理的途徑和方式。要健全和完善職工經濟權益保障機制,通過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加強對集體合同的履約監督,依法維護職工的經濟利益。要健全和完善工會與行政聯繫與溝通機制,進一步暢通工會與行政的溝通渠道,及時反映職工的意見建議。要健全和完善調查研究機制,深入基層和職工羣眾,讓工會的工作始終貼近實際、貼近職工,具有時代特色與活力。健全和完善工會工作評判機制,讓職工羣眾評説工會工作,以職工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作為衡量工會工作好壞的根本標準,推動工會組織建設上台階。

三是創新工會工作方法。工會工作要“求變”。結合當前首鋼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打造“三個首鋼”,提升綜合競爭力尋求最佳結合點,開展有工會特色的工作。工會工作要“做專”。當前,企業工會工作的內容和領域不斷擴展和延伸,要完成這些繁重而艱鉅的任務,必須加快工會幹部隊伍專業化進程,更好地把握工作的主動性,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工會工作要“依法”。工會要承擔起維護客觀上處於弱勢地位的職工羣眾的合法權益,必須運用法律武器,以法律為準繩,堅持依法建會、依法治會、依法維權。工會工作要“幹實”。工會工作要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牽牛鼻子”、抓關鍵點,集中人力、財力和時間,全力以赴,以達到最佳效果,幹黨政所需、職工所求、工會所能的實事。

四是不斷提高工會幹部自身素質。面對工會職能拓展、任務加重、難度加大的客觀現實,工會幹部必須提高自身素質,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解放思想,改變過去形成的封閉、保守的思維方式,培養開放、創新、務實的思維方式,用市場經濟的競爭觀念、效益觀念、法制觀念、信息觀念、人才觀念和權利義務觀念取代不合時宜的舊觀念。要勇於開拓創新,用創新的思維去解決問題,完成任務,把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有所創造、有所前進當作事業去追求。要熟悉和運用法律法規,做到言行依法合規,善於運用法律觀點分析問題、指導工作。在參與制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時,能夠及時、準確、科學合理地提出法律依據。

五是堅持深入職工調查研究。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要履行好這一職責工會就必須深入瞭解職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關心其疾苦。要認真調查瞭解不同職工羣體的實際情況,瞭解他們的思想動態、生活情況以及迫切需求,既要從宏觀上把握職工羣體的變化趨勢,又要從微觀上關注職工個體的具體狀況;既要關心職工不同的經濟利益,又要關心職工共同的政治權利,用多樣化的工作方式貼近不同職工羣體,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更好的發揮工會在企業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中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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