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專題 >熱點專題 >

國小規章制度(精選16篇)

國小規章制度(精選16篇)

國小規章制度 篇1

根據《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衞生部對中國小生“因病缺課監測網絡直報”工作的要求,依照省、市、區、旗教育主管理部門的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力度,提高師生防病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及時發現情況並及時處理,防止傳染病的發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晨檢制度。

國小規章制度(精選16篇)

一、晨檢人員

班主任( 任課老師)、值周校領導、安全、衞生管理人員

二、晨檢等級

我校每日晨檢(常規)和(疫情流行期)兩級,平時、疫情流行期或特殊時期由學校通知家長及時帶學生到旗醫院就診。

1、常規每日晨檢,實行有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的班級由其班主任報告衞生辦公室。

2、疫情流行期每日晨檢,實行零報告制度(無病例也要報告衞生辦公室以利統計、上報)。

三、晨檢報告、操作細則

1、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並嚴格按照有關法規處理學校衞生工作。

2、常規晨檢“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日統計報表”報告由班主任(任課教師)統計並報告學校衞生辦公室,班主任每天早晨8;00前(重大情況第一時間)送旗醫院,實際情況彙報校領導、並按照“奮鬥國小突發衞生事件防控應急預案”應急處理。

3、班主任出差時晨檢相應工作由學校臨時指定的教師代理(具體由教導處安排)。

4、師生髮現學生身體不適,通知其到醫院檢查,並立即通知其家長送醫院就診。

5、學生患水痘、麻疹、風疹、腮腺炎等傳染病必須回家隔離治療,不得帶病上課,直至病情痊癒憑病癒證明經校醫複查後回班級上課。

6、學生患有氣管炎、胃腸炎等常見病、慢性病在發病時期,以學生身體健康為主,應勸其回家休息治療,堅決不帶病上課,以免貽誤病情。

7、晨檢時應認真、細心,通過一看:仔細觀察學生的面色(紅潤,尚可,一般,差)、精神狀態(好,較好,一般,差),發現學生面色和精神狀態不佳時,要及時通知其到醫務室採取相應的措施,必要時班主任通知家長帶學生到附近的醫院就診,隨時和學校保持聯繫;二聽:聽患病學生、其家長和同學的闡述;三問:每天瞭解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的家庭情況,家中有無成員發熱,是否有疫情接觸(不可隱瞞),有疫情接觸學生(有醫療和家長證明)要在家觀察兩週才可到學校上課,並上報;四聯繫:對沒來校的學生,班主任要打電話瞭解情況並登記,如有發熱學生要及時和醫務室聯繫。

8、每日晨檢情況要做好記載,班主任早讀時間要檢查本班人數及學生身體情況,特別對異常情況更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內容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聯繫電話,異常情況紀要等。

9、嚴格執行疫情日報告制度。實行追蹤隨訪制,由班主任分別對患病的學生進行每日追蹤電話隨訪,及時瞭解其診治情況。居家隔離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上班、不上課、不外出。

10、行政值周領導督促各班級的常規晨檢及“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日統計報表”工作。

11、安全辦公室每天統計學校患病學生人數及情況,認真貫徹《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加強疫情報告,建立健全疫情報告程序,確保有疫情立即報告。同時要及時通知總務處做好清潔消毒、切斷傳染途徑,及時對疫源地進行消毒處理。

12、安全辦公室要加強對學校小賣部、飲用水衞生安全檢查。

13、教導處做好學生預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級、班級做好晨檢工作;做好任課教師的預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課教師在課堂上發現情況要及時通知班主任。

15、安全辦公室嚴格按照學校消毒制度按時消毒。

16、本制度自發布起實施,做到經常、安全,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國小規章制度 篇2

建設一支思想過硬、業務過硬、作風過硬的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是實現學校辦學目標、推進素質教育的核心工程。為此,學校為了深入貫徹《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新的《義務教育法》以及寶安區教師從教“十堅持十不準”的要求,特制定本細則,用來規範教師的行為。全校幹部、教師都要認真執行本細則,全員參與,互相監督。

一、德育處管理考核部分

1、思想端正。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遵守社會公德。2)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3)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決議。

2、熱愛學校。1)積極營造學校和諧氛圍,維護學校聲譽,以學校大局為重言行不能有損學校聲譽、利益。2)愛護並自覺維護學校公共設施。

3、維護團結。1)嚴禁教師在公共場合謾罵、爭吵、打架,有矛盾以協商方式解決。2)不造謠惑眾,不撥弄是非誣陷他人,不拉幫結派,破壞團結,干擾學校工作。

4、廉潔從教。1)不向家長索取或變相索取錢物,不準收受家長財物、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或其它商品。2)不利用師生關係、家校關係和職務之便謀取私利。3)不準開展任何形式的有償家教等營利性活動。

5、敬業愛崗。1)工作盡職盡責,原則上服從學校的分工與安排,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文體競賽活動,可以採用合理的方式向學校提出意見和建議。2)在各自己職責範圍內嚴防安全事故發生,在校內遇到學生違紀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危險現象須主動及時加以制止。3)協助學校、班主任及其他科任老師處理意外突發事件。4)值日教師必須遵守花二莊國小值日教師規定,履行值日教師職責。5)班主任按時參加德育工作會議。

6、為人師表。1)衣着整潔,舉止端莊,同事間及遇客人應主動問好,學生問候須熱情答禮。2)舉止文明,禮貌待人,不準在校園公共場所吸煙、講教育教學禁忌語。3)嚴禁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傳看黃色書刊或音像製品等違法行為,嚴禁吸毒等違法行為。 4)作風正派,生活檢點。

7、勤學修身。1)積極參加各種政治、業務學習和各種形式的繼續教育以及學校組織的各種有意義的活。2)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政治理論水平,更新教育觀念和專業知識,提高教書育人的技能。3)加強自身修養,保持身心健康。力戒不思進取、滿足現狀、自以為是等不良思想情緒。8、班務管理。1)認真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2)每學期至少組織四次主題班會活動,定期召開班幹部會議。3)樹立良好的班風、班紀,班內無逃學、偷竊行為,無傷害事故發生。4)科任要協助班主任管理好班級事務。

9、學習、活動。 1)關心學生各學科學習情況,做好睏難生的思想教育工作。2)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支持學生參加校內外各類活動。3)培養學生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督促學生做好"兩操"。4)加強與家長進行聯繫溝通,家訪到家要達到50%,電訪、信訪達100%。做好個別學困生的學習、生活情況的跟蹤記錄並整理歸檔。

二、教學處管理考核部分

1、必須保質保量地參加國家、省、市、區、街道組織的繼續教育學習、各類培訓或進修活動,依《深圳市寶安區借聘教師管理暫行規定》之規定:不參加繼續教育的,或沒有完成培訓學時的教師,學校不得續聘。

2、為人師表,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按時上、下課(含早午讀、二課培優補差),不隨意停課、缺課和調課,不斷堂、拖堂和在課堂上閒聊。不允許出現不備課、不批改作業、坐着上課現象,無特殊情況不得接打手機,對課堂上發現的不良行為,學校應採取恰當的方法予以制止,並對教師施以處罰。

4、 按要求執行備課、作業批改、試卷批改分析等常規教學管理要求,並及時上交各類材料,將其表現計入教師年末總評範疇。

5、一學期內青年教師(20xx年教齡以下)聽課至少20節;中老年教師(20xx年教齡以上)聽課至少15節,參加校內大型教研活動至少1次,參加科組內教研活動至少2次。

6、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半天以內向級組長請假,並報知教學處。1至3天需書面報知主管教學副校長處,並在教學處備案,3天以上請假需主管校長批示。

7、教師外出聽課、培訓需妥善處理好自身業務工作,特別緊急的外出事務由教學處處理。

三、辦公室管理考核部分

1、每位教師都必須遵守學校頒佈的所有制度,特別要遵守考勤制度,嚴格按規定上、下班,上、下課,不隨意遲到、早退、離崗,不允許曠工。請假須有書面申請報校長室或主管領導批准,並報辦公室備案。

2、講究衞生,辦公室、桌面、坐椅保持清潔整齊,辦公室的窗台不允許擺放物品;在校園內不亂丟紙屑等不文明行為。辦公時間內不得利用電腦從事娛樂活動的(如玩電腦遊戲、看電影等等)。

3、遵守開會紀律,按指定座位就座(按座位人名進行考勤登記),手機需開震機,不得影響正常會議。認真作會議記錄。

4、愛護花草樹木,愛護公共財物,愛惜教具,節約紙張文具,節約水電,嚴禁偷竊公私財物或故意破壞公物。各辦公室由級組長負責安全、衞生、水電的使用管理工作,各功能室由功能室負責人負責。不經允許教師在工作日晚7:00及休息日不得在辦公室逗留,人走後要關掉所有電器;紙張打印要採用雙面打印,儘量採用無紙化辦公。嚴格按照《花二莊國小創建綠色學校節能管理措施》考核執行。

5、加強宿舍的衞生、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公共環境及宿舍內部衞生,講究公共道德,垃圾不能放在走廊或空中拋物,宿舍樓頂以及走廊公共空間不允許放任何物品,否則一律無條件清除;注意用電、用汽安全;加強宿舍居住人員管理,在校教師的直系親屬需在宿舍居住的,必須到辦公室登記備案,不是直系親屬的不允許在校居住;在職在崗教師堅決杜絕有償補課,校園區域內嚴禁各種形式的有償補課。教師家屬及子女在學校工作時間內,無特殊情況不得在教學區、辦公區和活動區逗留和玩耍。加強車輛管理,教師車輛必須放到停車區內,校內車輛行駛不得超過5公里。

對違反上述細則的考核情況,每月由分管考核的部門進行公佈,對違反細則的教師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同時對違規人數多的年級組、學科組以及個人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嚴重的予以解聘。

本細則自經教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之日起開始執行。教師如果對上述細則有異議請向教工代表提出,以便提交教工代表大會討論。

國小規章制度 篇3

第一條為了鼓勵和規範公民舉辦民辦中國小,保障民辦中國小及其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民辦中國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關聯法規:

第二條公民個人單獨或者合夥自籌資金,面向社會舉辦的全日制普通國小、普通中學)(簡稱民辦中國小),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民辦中國小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民辦中國小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四條民辦中國小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並接受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的依法管理、督導、評估和審計。

第五條民辦中國小及其教師和學生依法享有同公辦中國小及其教師和學生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第二章 民辦中國小的設立

第六條申請舉辦民辦中國小的公民個人,應當具有合法的身份證明和經濟擔保。

第七條設立民辦中國小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擬任校長應當遵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5年以上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經歷以及與其辦學層次相適應的學歷水平,並經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

(二)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辦學章程;

(三)有適應辦學規模、相對穩定、具備任職資格、結構合理、能夠勝任教學和管理工作的專兼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專職教師不低於教師總數的40%,達到退休年齡的教師不得超過教師總數的50%。

(四)自有教學場所和設施達到當地同類公辦中國小辦學場所和設施標準,辦學設計規模應達到同類公辦中國小最低班型標準;

(五)有與辦學設計規模相適應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其中自有辦學資金不低於50%。

關聯法規:

第八條設立民辦中國小,必須與公辦中國小統籌規劃,合理佈局。

設立民辦高級中學(含完全中學),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民辦初級中學,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設立民辦國小,由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申請舉辦民辦中國小,應當向有審批權的教育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辦學申請書;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任學校董事會成員和校長以及擬聘任教師的資格證明文件;

(四)擬辦學校的資產及經費來源的證明文件;

(五)擬辦學校的章程和發展規劃;

(六)擬定學校的名稱和內設機構情況;

(七)自有教學場所的合法證明;

(八)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申請舉辦民辦中國小的,審批機關於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於第二年4月底前以書面形式答覆。

審批機關對批准設立的民辦中國小,發給《辦學許可證》。

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中國小,應當依法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一條民辦中國小應當有獨立規範的學校名稱。學校名稱不得冠以“中華”、“中國”、“國際”和“遼寧”等字樣。

第三章 辦學與管理

第十二條民辦中國小可以設立校董事會。設立董事會的學校在董事會領導下,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校董事會人員的組成、推選、聘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校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選舉與罷免董事長;

(二)聘任與解聘校長;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

(四)決定學校經費的籌集方案,審核學校的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管理學校的經費與資產;

(七)修改學校的章程;

(八)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民辦中國小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從師範院校和非師範院校師範專業應屆畢業生中選聘教師;也可以從辭職、退休的中國小教師和社會其他人員中自主聘任具備教師資格的人擔任教師;聘任外籍教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民辦中國小應當與受聘任教師簽定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內容應當包括聘任期限、職務、職責、工作條件、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及違反聘任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

第十六條民辦中國小按照所在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招生的規定,面向當地自主招生。

民辦中國小不得設立分校或者校外辦學點。

第十七條民辦中國小的招生廣告(含招生簡章,下同),必須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取得證明,方可刊登、播放、張貼、散發。

出具證明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證明文件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民辦中國小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課程計劃和教學大綱實施教育、教學,選用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省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教材。

第十九條實行寄宿制的學校應當在學生入學前,與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就學生人身安全、保健等問題簽訂合同。

第二十條民辦中國小應當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並按照中國小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賬簿。對學校中的國有資產、舉辦者投入到學校的資產和學校辦學積累的資產,應當分別登記建賬,並按照規定建立會計報告制度,接受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

舉辦者不得在學校成立後抽逃資金。

第二十一條民辦中國小應當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門和物價部門制定的不同類別、不同條件學校每年對學生收取的學雜費標準,根據自身情況提出執行標準,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及物價部門核定,領取收費許可證。

民辦中國小按照學期或者學年收費,不得超收;不得向學生收取建校費、儲備金、辦學基金及其他不合理費用。

民辦中國小因發佈虛假招生廣告造成學生退學的,應當退還收取的全部費用;因其他情況需要退費的,按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退費辦法和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民辦中國小應當確定各類人員的工資福利開支佔經常性辦學費用的比例,報審批機關備案。

民辦中國小的積累只能用於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辦學條件,不得用於經商辦企業或者其他校外投資。

第二十三條民辦中國小的生活設施、儀器設備、圖書等配備必須達到《遼寧省中國小辦學設施標準化標準》規定的標準。由政府支持徵用的土地及建造的校舍不得改變用途。

第四章 保障與扶持

第二十四條民辦中國小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縣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按照公益事業用地辦理,並可以優先安排。

第二十五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民辦中國小財產,不得擾亂和破壞民辦中國小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二十六條民辦中國小的教師資格確認和職稱評定工作,納入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管理。

第二十七條民辦中國小從師範院校和非師範院校師範專業畢業生中聘任的專職教師,合同期滿後,經本人申請,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以調轉到公辦學校工作。

第二十八條民辦中國小的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由學校依法予以保障。

民辦中國小學生學籍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第五章 解散與變更

第二十九條民辦中國小不能實現教育目標,或者因故無法開展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應當解散。

民辦中國小解散,應在一個學期結束之前提出申請,由原審批機關核准。

審批機關對核准解散的民辦中國小,應當收回《辦學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民辦中國小解散的,應當依法到原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民辦中國小解散時,所欠債務由學校和舉辦者承擔,提前收取的學費應當退還給學生,退還後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民辦中國小在進行資產清算時,應當首先留足安置學生的費用;其次支付所欠教職員工的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償還學校所欠的債務。對清算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舉辦者的實際辦學投入予以返還。

第三十一條民辦中國小解散時,舉辦者應當妥善安置在校學生。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中國小解散時,審批機關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安排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繼續就學。

第三十二條民辦中國小與其他學校合併或者需要變更學校名稱、性質、層次,應當報審批機關批准;變更其他事項,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民辦中國小變更的,應當依法到原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擅自舉辦民辦中國小,或者設立民辦中國小分校、校外辦學點,或者採取隱瞞、虛報、偽證等手段騙取《辦學許可證》的,由審批機關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學校成立後抽逃資金的,由審批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應出資金額或者抽逃資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不確定各類人員的工資福利開支佔經常辦學費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規定的比例執行,或者將積累用於經商辦企業及其他校外投資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六條違反有關規定亂收費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多收的費用,並由物價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七條濫發文憑的,由審批機關宣佈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頒發證書資格。

第三十八條管理混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未達到標準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教育行政部門限期整頓,給予警告;情節嚴重或者經整頓仍達不到要求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九條擅自發布招生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拒不改正或者因發佈虛假廣告造成影響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

第四十條生活設施、儀器設備、圖書等配備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由審批機關責令限期達到標準;拒不執行的,責令停止招生。

第四十一條侵吞、私分、攜款潛逃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佔有辦學經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擅自拆除、變賣、出租校舍和房產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二條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行政部門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或者對民辦中國小疏於管理,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擾亂和破壞民辦中國小教育教學秩序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執行。

關聯法規: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對掛靠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自籌資金,面向社會舉辦的普通國小、普通中學的管理,可以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條例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國小規章制度 篇4

為了全面高貫徹黨的教育方正,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端正辦學思想,提高課堂教學效益,不斷轉變與更新教育觀念,嚴格執行國家的課程標準,改革課堂教學方式與方法,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倡互動和操控性學習,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做到把學生平時的學習成績與綜合發展水平結合起來,把對學生的評價與對教師的評價結合起來,遵循教學規律,因材施教,幫助學生樹立科學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逐步培養學生的終生學習能力。為此特制定以下教師管理制度。

一、指導思想

全體教師必須認真學習各種法律法規,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路線;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及鄧小平理論,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熱愛祖國、熱愛學生、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遵紀守法,為人師表,以師德八條嚴格規範自身行為,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二、管理制度

全體教師必須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不斷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業務能力,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道德建設的實施意見》,培養學生良好的道德行為及遠大的共產主義理想。認真鑽研教材,認真備課,認真書寫教學筆記,認真批閲作業,耐心輔導後進生,做好後進聲的轉化與鞏固工作,不得歧視學困生,努力培養雙優生。各位教師必須依法治教,以德行教,杜絕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狠抓班級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積極推進素質教育、不斷加強教學研究,積極進行教改,繼續喊響“三個口號”:向管理要質量、向教師要質量、向45分鐘要質量。

三、管理方案

1、要求教師有事必須請假。

2、為了保證學生的安全,教師不準無故地遲到或早退要求全體教師星期天晚上返校,星期五下午放學後,學生全部離開學校,教師檢查沒有問題並安排好守校事宜後方可離開學校。星期天不返校一次扣20.00元(特殊事情除外)。遲到或早退3次算一個缺席,一個缺席扣20.00元,並且在遲到、早退或缺席期間,所教班級出現不安全的事故,由該教師承擔一切責任。

3、故意不完成學校領導交給的任務或不按時完成任務的,發現一次,當年考核不能評優,二次以上者,當年考核為不合格。

4、不填寫或不認真填寫校務日誌、班務日誌的值日教師,發現一次扣50.00元,並對該教師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當年考核定為不合格,情節嚴重的上報鎮中心校處理。

5、不按時打鈴的值日教師,發現一次算一個缺席,並扣該教師20.00元,經批評教育不改,情節嚴重的上報鎮中心校處理。

6、發現備課不認真或者不備課就上課的教師,一次扣10.00元,並對該教師進行批評教育。

7、發現不批改作業或者不認真批改作業的教師,每次扣10.00元。

8、發現所教班級的教室、衞生區出現髒、亂、差現象的,每次扣10.00元,並對該教師進行批評教育。

9、教師在學校內部吵架、打架,每人每次扣500.00元,情節嚴重的上報鎮中心校處理。

10、發現在社會上做有損學校名譽之事的教師(如打麻將、鬥地主、酗酒鬧事等)學校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上報鎮中心校處理。

11、教師要隨時保證衣着整潔大方,不穿拖鞋進教室上課。發現每次扣10.00元。

12、上課時不講普通話的,發現每次扣10.00元,並對該教師進行批評教育。

13、班主任及任課教師每學期家訪不少於全班人數的1/3,並做好訪談記錄。

14、公派外出學習、辦事、開會的教師,負責人必須提前安排好該教師的一切工作,否則出現誤工、誤課及安全事故的,扣負責人10.00元,並且由負責人承擔一切責任。

15、教師每學期至少聽8節課,少聽一節扣10.00元。

以上制度望全體教師認真遵守執行,否則一經核實,罰金當場結清,並追究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教師辦公室管理制度

一、教師辦公室是教師處理教育教學業務的公共場所,每一位教師都有保持辦公室文明、整潔、舒適的義務。教師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教研組長全面協調,其他教師協助。

二、辦公室隨時保持整潔衞生,教師辦公桌椅、門窗每週至少擦洗一次,確保無泥跡、墨跡、灰塵、地面無廢紙雜物,保持室內空氣清新。

三、明確辦公室教師值日製度,每一位值日教師要積極履行職責,認真做好辦公室的打掃和整理工作,

四、辦公室內要注意整潔。辦公桌椅要擺放整齊,辦公桌上只准擺放教學相關物品,物品的擺放要有條理,私人物品一律放入小櫥內。作業架上的作業本要擺放整齊。廢舊物品要及時處理。

五、辦公室內除張貼牌外,牆壁上不應有其他張貼物。

六、教師個人衣物要在衣架上掛整齊,不允許搭在椅背上。

七、辦公室內講話做事要講文明、講團結。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相互關心,相互幫助。

八、教師離開辦公室時要將辦公桌物品及座椅擺放整齊。

九、每個教師要自覺愛護辦公室辦公、教學等用品,辦公室用品不得移作別用。放學後要注意關鎖門窗。每天最後離開的教師要分別關好電腦的顯示器、主機和電源。

十、教師不得在辦公室吃零食、就餐。開水須由教師親自沖泡,嚴禁讓學生代教師沖泡開水。

教師辦公室管理制度

教師辦公室是是教師辦公和開展活動的場所,教師辦公室的工作由教師辦公室負

責人具體負責,各位教師應在團結、合作的前提下,共同完成學校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一、按學校上下班要求按時上下班,辦公時間偶然必須短時間外出,1小時之內應到教務處請假,1小時以上的到校長室請假,並登記外出時間。回校後及時到教務處登記回校時間。由教務處有關人員簽字確認,同時當事人應向辦公室負責人彙報外出情況,由室負責人作好具體記載。

二、平時上課及早早讀、晚自習、雙休日補課時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隨便離開教室,不隨便提前下課,晚自習值班不得隨便調動。

三、辦公室辦公期間認真工作,不宜大聲+嬉笑、高聲談論,不吃零食,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辦公室,不參與上網聊天、打遊戲等網絡娛樂活動。

四、營造健康向上的辦公室文化,為人師表,不説粗俗的話語,學生及家長在場時尤其注意對來客來賓有禮貌、熱情接待。

五、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經常做好辦公桌的衞生工作,辦公桌物品擺放有序,保持牆壁整潔,不亂掛衣物,不亂張貼。

六、健全值日製度,值日教師在每天上班前做好辦公室的衞生工作,並負責整天的辦公室衞生工作。

七、愛護公物,節約用電,不開無人燈、無人扇、無人空調。

八、不得將辦公室鑰匙交給他人,不得擅自將單個學生留在辦公室。放學或集會時最後離開辦公室的老師應關閉電燈、電扇、空調、飲水機,並鎖好門窗。

九、辦公室負責人應對本室教師的出勤、辦公、衞生工作等情況,每天做好記載,每週末將記載表交教務處檢查。

十、學校根據《文明辦公室評比條例》每月評一次文明辦公室,授予“文明辦公室”稱號,並給予一定的獎勵。

十一、本制度從20xx年十月起執行。

附一

文明辦公室評比細則

一、上下班遲到、早退、中途外出(1小時之內)每人每次扣1-2分,不請假離崗或不上班每人每次扣15分,事假每人每半天扣2分。

二、平時到課堂上課有遲到、中途離開教室、提前下課的每人每次扣4分,早早讀、雙休日補課出現上述現象的扣8分。

三、晚自習值班應按安排表認真值班,原則上不許調換,確有事的應書面請假,准假後方可調換,每月調換次數超過應值班次數1/4的,每次調換扣5分。晚自習遲到、早退、中途離崗扣8分。

四、辦公期間有吃零食、做私事、無故亂串辦公室、上網聊天、玩遊戲等違反辦公紀律現象的,視情節輕重,每人每次扣5-10分。

五、辦公室地面、牆壁、辦公桌等衞生情況較差的,每次扣1-3分。

六、辦公室有開無人燈、無人扇、無人空調等浪費能源現象的,每次扣5分。

七、辦公室負責人每天應如實對本室情況做好記載,記載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每次扣15分。

八、評比資料來源:通過個人自查、各室互查、檢查組人員抽查等資料

九、每月初由檢查評比小組對上月各辦公室進行考核評比,獲得“文明辦公室”稱號的全室人員可得獎金100元,室負責人另獎50元。

教師辦公室電腦管理制度

辦公電腦是為了方便教師更好地應用現代教育技術進行教育教學活動,如查閲資料、電子辦公、學生管理、家校聯繫及瞭解國內外時事動態等。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備,為保證電腦的正常使用以及校園網的安全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與維護

1.辦公室電腦由學校統一安裝下發至辦公室,使用人即為日常直接管理與維護人,有保持辦公電腦正常工作的責任和義務。

2.辦公電腦的主要用途為查閲資料、電子辦公、學生管理、家校聯繫等,工作時間不得利用辦公電腦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如網絡遊戲、網上聊天等)

3.禁止在電腦運行時非法插拔電源,下班後應拔掉電源插座。長時間不用時應開啟屏幕保護或關閉顯示器電源(統一預設)。

4.辦公電腦軟件為統一預裝,使用人不得擅自安裝、卸載,不得擅自修改相關設置(如ip地址等)。

5.各辦公室教師不得擅自拆卸電腦組件,如因失誤操作造成電腦硬件損壞,將視具體情況予以一定的賠償。

6.教師應及時、定期備份個人重要資料至第三方存儲空間(u盤、mp3播放器、網絡存儲空間、自有電腦等),養成良好使用習慣。

二、故障處理

1.教師在日常使用中遇到任何問題可向信息技術老師諮詢。

2.因信息技術老師有日常的教育教學工作,故不能保證迅速及時處理故障電腦。如需急修,請事先聯繫,並將電腦主機搬至電腦機房。

3.故障電腦維修過程中,不保證機內數據的完整,所以教師重要資料請定期備份在其他空間。

三、其他事項

1.由於不遵守上述相關制度而引起的相關問題及後果,責任由相關使用人自負。

2.辦公電腦均可訪問國際互聯網,使用人在網絡瀏覽過程中的行為與責任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計算機及互聯網規定的法律和法規,責任自負。

國小教師辦公室電腦管理制度的延伸閲讀——學校管理制度的寫作要點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衞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後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並辦理好有關手續,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國小規章制度 篇5

一、本室用於美術教學,美術教師應充分發揮室內器材的作用,保持美觀、安靜,做到專室專用;

二、保持美術室清潔衞生,每次課後均需做好值日工作;

三、愛惜美術室的財物,不在美術室牆壁及工作台面上亂寫亂劃,物品或工具輕拿輕放;未經許可不得將美術室的各種器材帶出美術室;

四、進入美術室,不得大聲喧譁打鬧;

五、對所有設備進行登記造冊,一學期一清理,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如有丟失、損壞要責任到人;

六、對所有儀器、設備使用後,要做好記錄,對設備的完好率和使用情況作出説明;

七、美術室管理人員不得將美術室鑰匙外借(含學生),發現未經過學校同意鑰匙外借一次罰款30元。不得將食品帶進美術室,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元;室內器材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使用;移動借用後要立即放回原處。器材人為損壞,要照原價的1—3倍賠償。

國小規章制度 篇6

第一條 根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 學校

第三條 學校性質:自願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四條 辦學宗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諧育人,打好基礎,培養能力,發展學生個性和特長。

第五條 學校自願接受 教育局、 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學校地址: 。

第二章 辦學機構

第七條 辦學規模:學校佔地面積 m2;建築面積 m2。

第八條 辦學層次:九年一貫制學校。

第九條 辦學形式:招生對象為國小適齡兒童和國中學生,國小生的學習期限為六年,國中學生的學習期限為三年。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十條 學校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屆三年,董事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董事會成員 人:由 組成,其中 均從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條 董事會成員熱心教育事業,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三條 首屆董事、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董事長的更換由董事會投票選舉,全體董事半數通過。更換董事由董事長提名,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通過。

第十四條 董事每屆任期為三年。董事期屆滿後可連任。

第十五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聘任和解聘學校校長;

(二) 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 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批准年度工作計劃;

(四) 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結算;

(五) 決定教職工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 決定學校分立、合併、終止。

第十六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召開臨時會議。

(一) 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

(二)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組成人員提議時。

第十七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 ;副董事長2名,分別是

第十八條 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副董事長代其行使權利。

第十九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權利:

(一) 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

(二) 落實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 代表學校簽署有關文件;

(四) 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有關權利。

第二十條 董事會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當贊成票和反對票相等時,由董事長作出最後決定。但討論以下重大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組成成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

(三)制定發展規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併、終止等其他重要變更事項。

第二十一條 召開董事會議,董事長或者指定人員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並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等一併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議。委託書必須指明授權範圍。

第二十二條 出席董事會的人數須為全體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夠二分之一時,通過的決議無效。如經缺席的董事追認的人數超過二分之一時。其決議有效。

國小規章制度 篇7

麥田九年制學校晨午檢工作制度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力度,提高師生防病意識,保障師生身體健康,防止各類傳染病的發生,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結合當前防疫形勢及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晨檢制度。

一、學生晨午檢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學生進班後及午餐後,由班主任作為檢查人負責進行檢查工作。主要採取詢問、觀察、觸摸等形式,如發現學生身體不適,特別是出現發燒、咳嗽、咽痛等流感樣症狀以及不能確定的其他症狀時,立即通知衞生負責組及學生家長,同時將學生送醫院進行檢查確診。

2、對未到校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電話聯繫,問清原因並儘量與學生通話,以確定學生的真實情況。如果學生有病要問明病情及去向,如實登記到晨午檢統計表及因病缺勤缺課學生情況登記表上,並做好過程跟蹤瞭解,直至學生痊癒。

3、班主任填做好檢查並記錄,安全負責人如實填寫彙總表。每日於7:20及12:50做好晨午檢工作,要做到認真、細緻,無遺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學生及家長宣傳工作,提倡學生之間相互督察。告知學生在家或校外出現發燒、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狀或其他不明症狀時不能到校,應儘快報告學校併到醫院診斷治療。

5、病情痊癒,持鄉鎮衞生院以上醫院痊癒證明到學校衞生室開具返校通知單方可回校上課。

二、教職工晨午檢工作制度:

1、高度重視教師晨午檢工作,指定專人承擔晨檢檢查和信息報表等有關工作。

2、教師晨午檢工作應在每天早上第一節課及下午第一節課前完成。

3、教師應積極主動配合協助部門檢查人的晨午檢工作。出現發燒、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狀或其他不明症狀時,不能進課堂,應立即報告負責人,儘快到醫院診斷治療。教師在校外出現病情症狀時不能到校,應及時請假並儘快到醫院診斷治療。

4、對生病請假的教師要問明病情及去向,如實登記到晨午檢統計表上,並做好過程跟蹤瞭解,直至痊癒。

20__年9月

範文4:學校傳染病預防晨(午)檢制度學校傳染病預防晨(午)檢制度1、嚴格遵守《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衞生法律法規,認真做好學校學生晨檢、午檢工作。

2、晨檢、午檢工作由學校校醫室羅向榮老師、班主任和值日教師密切配合。堅持每日晨檢、午檢,防止患病學生進入學校,保證集體兒童身體健康。3、晨檢、午檢時間為早晨8:00及中午2:30,由各班班主任負責對本班在校學生進行檢查。

4、晨檢、午檢工作的基本內容包括:

摸:感覺學生有無發熱現象,可疑者測量體温;

看:觀察學生面色等精神狀態,傳染病的早期表現,咽部、皮膚有無皮疹等;問:在家飲食、睡眠、大小便、有無咳嗽、腹瀉等症狀;

查:根據傳染病流行情況對易感兒童進行檢查,同時檢查有無可能造成外傷的物品、器械攜帶入校。

5、晨檢、午檢人員發現有疑似患病人員,應立即向學校衞生員或校領導報告,學校衞生員或校領導經過複檢決定是否允許可疑者入校。

6、晨檢、午檢中發現傳染病患兒或可疑者,應拒絕其入校,由家長帶到醫院去確診,或留隔離室觀察。對一般小傷病,可不予限制兒童活動,對確診為傳染病患兒的所在班級,應進行醫學性檢疫和消毒處理。

7、晨檢、午檢後,學校衞生員應將晨檢、午檢中發現的異常情況進行登記,並關注當日情況,如有異常情況,通知家長帶患兒去醫院診治。

8、是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在治癒或排除前一律停課,不得來校。學生因傳染病停學者痊癒後要出示醫院相關證明並經學校同意方可回校學習。9、學校校醫室負責每天晨檢、午檢記錄的彙總工作。校長負責每天晨檢、午檢彙總記錄的檢查工作,每週檢查一次,傳染病流行期間,每天檢查一次。10、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上級要求,及時上報。在疫情流行時,按上級要求每天上報。

相關文章:

1.

國小規章制度 篇8

為了確保住宿生活的需要,創造一個整潔優美、良好的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衞生習慣,培養良好的思想情操和道德修養,使住宿生身心得到更好的發展,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才,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每個宿舍推選室長一個,負責管理本室公共設施,安排值日生,督促值日生完成值日任務。帶領本室同學執行宿舍規章制度,協助宿管教師和班主任彙報本室發生的重要問題,搞好團結,協調同學之間的關係。

2、學生宿舍的房號和牀位由宿管老師編定,編定後寄宿生不得隨意調整,以免混亂。

3、寄宿生應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睡覺,按時起牀,周內必須在校就寢,睡覺時不準講話,喧譁或做其他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妨礙他人休息經教育不改者,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4、 起牀後整理好個人內務,被子統一疊成方塊,一律放在牀的中間位置,枕頭放在被子上面,被子牀單,枕巾無污垢,擺放整齊、平整,牀上牀架一律不得放其他物品。

5、 室內一切大小物品。設施擺放整齊。無灰塵,宿舍佈置文明、美觀、大方、高雅、有特色。

6、認真完成值日生工作。注意個人衞生和公共衞生,不隨地吐痰,不隨意扔果皮或廢紙,不隨意從樓上倒水,倒剩飯菜等其他雜物,保持走廊和宿舍生活環境的整潔衞生。

7、 愛護公物,嚴禁故意損壞公物。嚴禁亂接拉電線,安裝插頭。電爐、電熱器等,不得在宿舍吸煙、點蠟燭,違者給予紀律處分,對造成火災,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不準帶外人留宿,遠道家長來校探視,必須事先向宿管老師登記,由門衞審查批准。

9、男生不準到女生宿舍,女生也不要到男生宿舍,有特殊情況須經過宿管老師同意,才能能進入宿舍,違者給予嚴肅處理。

10 、嚴禁在宿舍內鬥毆。賭博、盜竊、吸煙、酗酒、看黃色書刊,違者給予紀律處分。

11 、寄宿生從星期一 至星期五下午放學,無故不得出校門,若需外出,要寫好請假條,班主任簽名,並經門衞同意後,方可出校門。否則以硬闖校門論處。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12 、寄宿生因故不在宿舍就寢,辦理好請假手續以外,要到宿管老師處登記,否則以夜不歸宿論處,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13 、自覺管好宿舍門窗,做好防盜工作。不帶貴重物品進校,確需帶來須寄存在宿管教師處,否則遺失不予負責。

14 、不得私自或結伴遊泳或遊玩,違者一經發現取消寄宿資格,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15 、嚴禁攜帶或存放管制刀具及不健康讀物、影像等資料,違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20xx年9月

國小規章制度 篇9

教師集體備課有利於發揮集體的智慧,彌補各位教師備課過程的不足,取長補短,提高教學的整體水平;可以將集體的智慧與個人的特長有機地結合起來,共同提高。為確保集體備課活動的正常開展,特制定集體備課制度:

1、學校建立健全年級學科備課組,負責集體備課的組織實施,每年級僅一名任課教師的學科,跨年級或學科成立學科備課組。每個年級備課組由一名責任心強、組織能力強的教師任備課組長,制定具體的集體備課活動計劃,建立活動記錄。集體備課時間學校根據學校作息時間確定,學校統一安排好集體備課的活動場所。

2、每週三下午進行集體備課,先集中在五(3)教室點名,然後分組活動,每次活動時間不少於30分鐘,活動過程中督查一次,保證備課組活動正常開展。

3、年級備課組要在學期初做好單元集體備課的計劃安排,做到“三定”:定時間、定內容、定主講人;“三有”:有講稿、有討論、有記錄。

4、嚴格按照“個人初備——集中輔導——集體討論——修改完善——個人備課”的單元集體備課步驟進行。中心發言人參加集體備課之前要認真轉眼教材和課標,科學確定教學目標,明確重點難點,寫出詳細的教案,併發到各成員手中。

5、備課時主講人就教案的教學思路做框架式的説明(解決重點難點的措施方法等關鍵部分詳細説明),其他教師結合自己的備課思路提出看法與意見,進行認真研討、確定一個最優化的教學思路,備出符合本班實際情況的有個性的教案。其中語數學科的中50%的共享教案制定出來以後,要由一名教師提前上課供觀摩研討來驗證集體備課所形成的統一思路是否可行,先導課後要組織簡單的再討論,以完善集體備課。

6、學校如有統一佈置的內容,即按學校要求組織學習,學校若無統一要求,則按各備課組學期初擬訂的計劃組織活動。

7、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開展集體備課活動,備課組長應提前通知本組成員,另行確定活動時間和地點,併到教導處進行備案。活動中備課組長認真做好備課組活動記載。備課活動記錄,每月檢查一次,檢查情況將作為備課組考核和教師考核的重要依據。

8、每學年進行一次優秀備課組考核,學校對優秀備課組進行適當獎勵。

9、集體備課的記錄、主講人發言稿、集體備課教案等資料要及時存檔。

國小規章制度 篇10

一、凡住校學生須經學校批准,手續完備,方可入校住宿。

二、寄宿生入校後必須嚴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宿舍公約,服從值周老師及寢室長的管理。

三、寄宿生實行集體食宿制,全體住宿同學必須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團結一致,努力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四、學校設立文明宿舍評比制度,每週對各宿舍的學習、生活、衞生、紀律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對優勝集體將頒發流動紅旗。

五、寄宿生必須嚴守作息時間,早鍛鍊、上課及自修時間不得在宿舍逗留,晚自習應上足、上好,保持安靜,午休及晚上熄燈後不得在宿舍講話或弄出聲音,影響他人休息。早晨按時起牀,參加早鍛鍊,不遲到,不缺席。

六、寄宿生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除學校規定的假期外,均應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將假條交生管老師備案。晚自習時間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須徵得值班人員同意履行有關手續,無故不參加晚自習者以曠課論處。

七、寄宿生必須注意宿舍的安全工作,衣物要妥善保存,貴重物品、現金鎖入櫃、箱。宿舍鑰匙要細心保管,離開宿舍要關鎖門窗,睡覺時應關緊、關好大門。

八、寄宿生必須按指定牀位就宿,不得隨意挪動牀位,物品排放應有序,宿舍內不得留其他同學或來客住宿,攜帶物品出校須有生管老師簽發的出門證。

九、愛護公物,不準在牆上、門上亂塗亂畫,不準在室內亂貼紙張,亂拉繩帶,損壞公物者要照價賠償,故意損壞公物者,要加倍賠償。

十、注意節約水、電。宿舍內不得亂拉電線,亂接電燈及電器設備,水龍頭用好後要關好。

十一、搞好公共衞生,宿舍內每天安排值日生進行衞生值日,整理內務。認真做好週末宿舍衞生大掃除工作,不得亂倒垃圾、污水,禁止向水池及便池內亂扔雜物,不在宿舍內吃零食。

十二、注意個人衞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髮,個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內懸掛衣物,不能將書籍堆放在牀上,努力做到淨、齊、美。

十三、按時用餐,服從就餐管理,協助食堂搞好衞生,做到不浪費糧食,不得將飯菜帶入宿舍區,禁止亂倒剩飯剩菜。

十四、嚴禁在宿舍區內進行體育活動,宿舍區嚴禁帶入打火機、火柴、電瓶燈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宿舍內禁止點蚊香。

十五、注意食品衞生安全,寄宿生不得在校外購買無證攤販的食品。

十六、寄宿生應堅決服從生管教師和室長的管理,接受生管教師和室長的檢查,不得頂撞、辱罵生管教師和室長。

十七、以上條例,全體寄宿生必須遵照執行,凡違反者,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處分或取消住宿資格。

國小規章制度 篇11

一、班級裏保證經常具備幾支體温計,供學生測量體温使用。晨午檢時間,班主任一定要親自過問尋查,班級內有無因病缺席的同學,缺席的同學一定要聯繫他的家長,弄清楚到底患的是什麼病。學生在家是否有發熱、咳嗽、咽痛、頭痛、肌肉痠痛等症狀。

觀察詢問每位同學的身體狀況,有同學感覺不舒服,出現發熱、咳嗽、咽痛、出皮疹、出水痘、兩腮疼痛腫大、腹瀉等傳染病症狀時,為其測量體温,如果同學出現發熱(體温≥37.5℃)(≥38℃),要及早向醫務室報告,校醫重新為其測量體温,做好登記,然後離校,去醫院就醫。

晨午檢時,班主任要把班級當時因病缺席和在校發熱學生的情況填在《中國小生晨檢記錄表》上或通過電子信箱或電話報告學校,在規定時間之前必須報到學校,填寫《中國小生晨檢記錄表》時,一定要寫清報告時間、班級、有無缺席者、患者姓名、病名、有無發熱者、發熱者的姓名和體温度數、患病日期、患者聯繫電話(儘量多部電話)、

家庭現住址、填報者,最後班主任要簽名,班級沒有情況的也要寫上無,進行零報告,證明你班做了晨午檢,填寫的時候一定要規範全面,不要落項,一定要班主任自己簽名,不能讓班長代簽,班主任自己簽名證明班主任已經親手進行了晨午檢。班主任決不能把晨午檢工作只交給班長而不去過問。晨午檢工作千萬不能流於形式,要真正落實到位,班主任要認真對待,親手去抓,看到晨午檢的重要性。認真做好晨午檢,就能夠及早發現患傳染病的學生,及早隔離,及早採取有效措施,才能把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不至於大面積流行蔓延。

二、班主任老師對因病沒來上學的同學要隨時與之聯繫,追蹤該學生的患病情況,如患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要及早向醫務室報告,返校時也要持醫院診斷證明。

三、病癒返校規定

痊癒返校時必須持醫院診斷證明,先到學校,交診斷證明,測量體温,體温正常後才能回班級。

對發熱同學返校的要求:按照疾控規定,發熱超過38度(含38度)的同學,自發熱之日起7天后(第八天)才能返回醫務室測體温、登記,(交診斷證明),最後才能回班,請班主任老師把住關。

四、做到早發現(隨時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

國小規章制度 篇12

一、作息制度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

2、上課及晚自習時間內不得在宿舍內逗留。

3、宿舍內休息不許合鋪,不得帶非寄宿人員進宿舍就寢,寄宿生在上課 期間不得隨意進入宿舍。

二、紀律制度

1、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講文明、不打架、不講粗髒話、不偷竊、不破壞公物。

3、要節約用水,洗刷完畢要及時關緊水籠頭。

4、不允許隨意購買零食吃,包裝袋、紙張不能隨手拋棄地上,要丟到指 定位置。

5、不允許在宿舍內點蠟燭,意外情況由生管教師統一安排。

三、衞生制度

1、各宿舍每日要指派值日生,按時清掃本舍衞生。

2、各宿舍不得往舍外或走廊上潑水,不能往窗户外丟垃圾。

3、在餐廳規定地點用餐,不得到宿舍用餐,清洗菜罐飯盒要做到清潔衞 生。

4、宿舍內物品擺放要整齊,講究個人衞生整潔。髒衣、褲、鞋、襪要及 時清洗。

四、財產製度

1、愛護宿舍公共財產,保持財產衞生。

2、各宿舍每學期的財產進行登記管理。

3、各生要看好自身的財物,不能亂翻、亂拿別人的物品,貴重物品可交 給生管教師保管。

五、安全制度

1、保證人身安全,不得下河游泳。

2、不藏匿攻擊性和傷害性的器物在宿舍內。

3、各宿舍要加強安全意識,做好安全防範,堅持與不良行為作鬥爭。

4、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鍋爐房,以防燙傷。

5、發生安全事故或出現病情要立即向生管教師報告。

六、交通安全制度

各宿舍學生週末回家,應向值日教師及生管教師登記,並在乘車地點向 生管教師彙報所乘坐的車輛;不得乘坐三無車輛、超載車輛;不得坐車頂,否則後果自負。

國小規章制度 篇13

國小教師工作考核制度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使學校管理工作規範化、科學化,通過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有效結合,更好地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對象

桃元國小教師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間不扣分),以此累計。

3、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一節扣5分,遲到、早退,隨意停課,擅離崗位者酌情扣分。

4、請假超出一定天數者,除扣完本項以外,其餘按教文體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師德(10分)

1、言行不檢點,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的,每次扣5分;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重的每次扣5分。

3、鬧不團結,無理取鬧的,每次扣5分;

4、對偶發事件未處理或視而不見者,造成學校聲譽受影響,影響教師整體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嚴重違反師德情況的酌情扣分。

6、本項總分10分,扣完為止。

(三)工作常規考核(10分)

1、備課、上課、改作、家訪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視情況酌情扣分;

2、教師在本人職責範圍內,或學校佈置的工作,未及時履行職責,或未及時完成,造成學校工作受嚴重影響者,每次扣5分;

3、實驗課開設率每低於1個百分點,扣1分;

4、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如到校時間、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項各條酌情扣分情況由校委會討論決定。

(四)教育教學能力(60分)

1、教學成績按《教學成績分計算方案》執行。按總分折40分的方法,計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師獲各級先進、榮譽稱號的,區級記3分,市級記5分,省級記7分,國家級記10分,以文件公佈之日為準。

3、教職工本人蔘加由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或批准同意的各類競賽獲獎,加分標準如下:

4、教師輔導學生參賽獲獎,按如下加分。

5、文娛會演和運動會等團體獎名次參照教師個人獲獎計分(1—4為一等獎;5—8為二等獎;9—12名為三等獎;13—16名為鼓勵獎)。

6、業務論文在正規教育雜誌報刊上發表的,且有署名“xx鄉中心國小”的記2分。

7、教育科研課題成果按個人獲獎4倍計分(執筆人佔50,其餘教師共佔50,由課題組長平均分配)。

8、積極參加少年宮輔導活動,活動有成果。加分封頂10分。

8、一個年度內一名教師教育教學能力(2—7項)加分封頂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計算方案》執行,該方案未制定出來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計10分。

四、以下情況屬於一票否決,定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違反政紀國法而受上級有關部門處分者;

2、因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嚴重受傷、死亡、殘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處刑罰者。

4、其他因受處分,明確被定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補充事項

1、本制度由教代會通過後生效,細則修改由校務委員會提出,經2/3代表簽名同意後生效;

2、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相沖突者,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國小規章制度 篇14

校園內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個與之相配套的衞生預防措施。學校的每日晨檢制度就是一項重要的預防措施。事實證明,學校是羣體集聚的場所,一些羣體性傳染病的流行,往往是個體傳染患者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因此,學校每天晨檢制度,讓學生做到健康上學,對於確保校園內的衞生安全,關係重大。根據上級有關要求,修訂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晨會課任課老師負責在上課前對每位學生進行身體一般狀況的詢問檢查。如有學生髮生不良身體狀況如發熱、紅眼睛、水痘等要及時報告衞生室。

(二)、各班主任負責每天班內因病缺課同學的聯繫工作,如有因傳染性病缺課,要將情況報告衞生室,並作進一步的家庭聯繫。

(三)、各班衞生委員負責每天的班內因病缺課的統計,如有發熱、紅眼睛、水痘等缺課的學生要及時報告衞生室。

(四)、告知學生每天晨起後感到不適,要及時測量體温。如有發熱、出疹等可疑傳染病情況,應要求家長及時處理,不可在原因不明情況下帶病到校課

(五)、班主任對邊治療邊要求上學的同學及家長要做好説服勸止工作,在家中治療休息。在校期間如有不適要及時與家長聯繫。在家就醫的要將就醫結論報告學校,並實行傳染病復學醫學診斷報告制度。

(六)、衞生室對因病缺課報告進行統計,並按要求上報有關部門。

國小規章制度 篇15

為加強中國小教師管理,保持教師隊伍穩定,嚴肅工作紀律,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一)加強對教師德、能、勤、績的考核考評,嚴把考核標準和條件。對一年內擅自離崗累計超過15天以上、不滿30天的,除扣發離崗期間工資外,年度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或不稱職),2年內不予晉升工資、不予晉升職稱;對連續擅自離崗15天以上或一年內擅自離崗累計超過30天的,一律作除名處理。

(二)嚴格請銷假制度。學校教師因故請假,應辦理有關手續並按期銷假。請假3天以內的,由所在學校審批;請假3天以上、一週以內的,由中心學校審批;請假一週以上、15天以內的,由本人提供有關證明,中心學校同意後,報縣教育局審批。縣直學校教師請假一週以內的,由學校審批;一週以上、15天以內的,由本人提供有關證明,學校同意後,報縣教育局審批。請假期滿,應及時銷假。對超假人員以曠工處理,組織上應敦促本人及時返回。如本人堅持不回的,從超假之日起扣發工資;連續超假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假30天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各學校當月考勤結果和工資花名冊在下月1日進行公示(不少於3天),公示後報中心學校審核。

(三)禁止中國小教師不經過批准在外兼課。

二、教師脱產進修

(一)各中國小要根據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結合本學校實際,科學合理地安排在職教師脱產進修。教師脱產進修須經學校同意,報縣教育局批准,並與學校簽訂協議。脱產進修學習期滿應及時回原單位上崗,否則以擅自離崗和協議規定條款處理,並償還進修期間的工資、福利及有關培養、管理費用。

(九)未經批准擅自脱產進修的,以擅自離崗論處,給予除名處理,其人事檔案等有關材料轉至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被除名人若外轉檔案材料,須償還培養費及管理費。

三、教師流動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抽調、借用教師。因學科課程崗位需求,須調配解決的,在縣政府下達的教育編制內進行調整,並辦理相關手續。

四、教學管理

教學工作是學校工作的中心,是檢驗學校工作的重要標準之一,為此特制訂教學工作實施細則如下:

備課

(一)備課是搞好教學工作的基礎,是上好課的前提。教師應根據教學大綱和本學科的目的要求,首先應認真通讀教材,掌握知識的系統性,明確教學的重點、難點和關鍵,探討教學方法。

(二)劃分章節、課時,要從教材實際和學生實際出發,博覽教學參考資料,擇取所需,不生搬硬套,照章抄襲。

(三)個人備課和集體備課相結合,允許不同意見的爭論和不同教法的試驗。

(四)經常儲備一週的課時,不許教一節備一節,不準上無準備的課,每節課都要寫出教案。

(五)對佈置的作業,教師應先作一遍,以便輔導學生和掌握分量。

(六)實驗課前要做好充分準備,上實驗課時,要教育學生遵守操作規程,注意人身安全。

(七)認真選擇教法,精心設計教學程序,做到備教法、備實驗、備教具、備板書、備作業。

(八)教案書寫要工整、乾淨、細緻,要做到六到位:即課時劃分到位、目的要求到位、重點難點處理到位、教學過程到位、體現教法到位、佈置作業到位。

(九)要統一教材,統一內容,統一進度。

(十)教務處協助學校領導定期檢查教案,一般情況下,每學期組織每月檢查。平時不定期隨時抽查教案。

上課

(一)上課是提高教學質量的中心環節。課堂教學的總要求培養能力,發展智力,拓寬思路。

(二)對每一堂課的安排,要精心構思。做到:加強基礎,反覆鞏固,重點突出,詳略得當;難點抓準,分步克服;例題精選,講述正確;密度合理,分量適中。

(三)提倡啟發式,廢止注入式。引導學生通過分析、綜合、對比、推理、判斷等思維過程,探索問題的答案,吸收知識營養。提倡學生髮言,搞活課堂氣氛。

(四)講究教學藝術。教師上課時儀表要端莊,教態要親切,聲音要宏亮,舉止要恰當,幽默不失分寸,嚴肅切忌呆板。教學語言要規範簡練,邏輯性強,生動形象,富有感情。板書要簡明工整,設計科學,佈局得當。教具使用恰到好處,演示實驗操作正確。

(五)重視課堂練習。各科課堂教學要有講有練,通過練習啟發較好的學生,推動中等生,督促差生,實現教學均衡,避免兩極分化。促進後進變先進的轉化過程。

批改作業

(一)批改作業,是鞏固和檢查教學效果的重要方式,是促進學生對所學知識的消化和鞏固的手段。要求學生必須認真作好作業,教師必須認真批改作業。

(二)佈置作業要精選,分量要適當。要指導學生完成作業的方法,部分試題要作適當提示。要嚴格要求學生正確、整潔、按時、獨立完成作業。

(三)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要求是:收發及時,批改量夠,整潔認真,批語具有指導意義,並且要留有批改記錄。

(四)檢查作業批改情況。教務處、學校領導要定期不定期檢查學生作業,檢查的內容主要是:作業次數,每班本數,實批本數和次數,作業質量和批改質量。

輔導

(一)瞭解學生,分類指導。教師必須瞭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從雙基、能力、學風、方法諸方面衡量學生的素質,參考考試成績,分類排隊,因材施教,針對不同程度的學生,用不同的方式及時進行有計劃的輔導。

(二)注意培養拔尖學生。對基礎紮實、智商較高、學習成績突出的學生,要發揮其特長。在學好各門課的基礎上, 能在某一個方面成為出類拔萃的尖子。

(三)做好差生的轉化工作。教師應針對學習成績較差的學生的性格特點、弱點進行具體幫助和教育。以端正學習態度,加強學習紀律,培養好的學習習慣,克服自卑心理,增強學習信心,幫助他們掃除學習上的障礙。加強基礎,剖析難點,疏通思路,指導方法,使他們逐步跟上學習較好的同學共同前進。

考核

(一)考核是檢查教學質量,評定學生成績,督促學生認真學習的重要措施。教師應採取多種形式做到經常考核。如:提問、板演、小測驗、單元練習等。期中、期末考試是每學期按規定時間進行的兩次大考,要認真組織。

(二)考前要組織學生複習所學課程,注意知識的系統性,把握教材,歸類綜合,突出重點、難點、疑點,要指導學生複習的方法,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和應變能力。

(三)認真做好命題工作。每門學科應根據大綱要求,有計劃地安排,努力建立學校各級段、各學科的試題庫。試題要求既能考查學生掌握知識的情況,又能考查學生的智能情況。要注意試題的思想性、實踐性、啟發性、廣泛性。覆蓋面要大,難易適當,題型多樣,力戒偏題、怪題出現。

(四)認真做好監考工作,督促學生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以求實、求真的考風,推動勤奮多思的學風。

(五)認真做好閲卷評分及講評工作。閲卷評分要堅持標準,力求客觀地評定學生成績。要做好學生學習質量分析,肯定成功方面,正視缺漏現象,及時向學生反饋考試情況。

國小規章制度 篇16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寄宿生的規範化、制度化管理,創建平安校園,為廣大寄宿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依據縣教育局關於寄宿學校管理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細則。

一、組織管理

1、成立寄宿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員長:唐健

副組長:張朝輝(負責學生思想與紀律教育)張賤華(負責寄宿生生活設施設及全安排杳)

成 員:段小霞、 唐小云、周燕、馬水文 譚秋萍 譚秋蘭(寢室管理員)

2、建立兩條管理系統:

①教師系統:校長、值日行政領導 、早晚自習輔導教師 、值周老師、寢室管理員。

②學生系統:寢室長

3、建立詳細寄宿生花名冊。總冊(分班冊、男女生冊)、寢室點名冊,同時附家長的聯繫電話。家長聯繫方式要備兩種以上途徑、以防急用。

4、建立寢室室長監督報告,值周老師檢查管理,值日行政負總責的寢室管理制度。

5、為便於統一寄宿生的學習和生活,學校對寄宿生編制“寄宿生早晚活動”進行管理,配齊、配優晚自習輔導教師,確保寄宿生的學習活動質量得到保證。

二、隊伍管理

1、寄宿生的宿管老師,必須服從學校領導分配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做到雷歷風行,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2、宿管員具體負責寄宿生的日常生活指導和管理工作。對學生必須富有愛心、童心和責任心。平時要深入寄宿生中,充分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況、身體狀況和思想動態,幫助低齡和生理、身體有缺陷的寄宿生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3、宿管員要定期召開室長會議,並做好組建寄宿生督導隊,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和增強自我服務意識。

4、宿管員要做好寄宿生牀位安排和調換工作。

5、值周老師必須24小時在崗,嚴格履行崗位職責,未經校長、值周領導批准請假不得離開學校,如遇學校寄宿生突發事件必須迅速到崗。

6、值周老師要督促學生按時起牀、上課、就寢,上課期間,做好宿舍清查工作,不得讓學生無故在宿舍區逗留。

7、值周老師做好宿舍區設備、安全、衞生三項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學校。

8、如遇寄宿生有生病等困難時宿管員、班主任、值老師要主動幫助學生,讓學生體會到學校、老師的温暖,同時指導學生合理安排生活。

三、思想管理

1、注重人文關懷,多為學生着想,多為學生解憂,大力倡導“有困難告訴老師,有疑惑告訴老師,有矛盾告訴老師”的服務承諾。

2、定期召開寄宿生會議,對學生進行專項教育、學習寄宿生有關制度要求及行為教育,並做好詳細記錄。

3、緊緊圍繞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對寄宿生開展集體主義、愛校尊師、勤奮學習、遵紀守規、行為規範、關心他人、勤儉節約、艱苦樸素、愛護公物、清潔衞生、交通安全、飲食安全、衞生保健、孝敬父母等專題教育。

4、班主任及教師要深入學生家庭生活,通過家長會、座談會、個別談話、經常詢問家長等途徑瞭解學生實際。各班、各宿舍要設立室長,及時向班主任、宿管員反映同學動態,以便及時教育,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5、建立家校聯繫卡制度,班主任要經常保持與家長聯繫,爭取家長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教育好學生。必要時要入户進行家訪。

四、衞生管理

1、宿舍衞生要做到無屋漏,無蚤蝨、無蛇鼠、無蛛網、無危險品,勤開窗户,保持通風。並定期噴藥消毒。

2、養成良好習慣,做好室內外衞生保潔工作,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宿舍內外要打掃乾淨,保持無米、無菜、無果殼、無紙屑及其他一切廢品污物,並保持乾燥。

3、被褥摺疊方正,排列整齊,經常晾曬,保持清潔,口杯、盆、毛巾要 擺放整齊。

4、講究個人衞生,勤洗臉、洗腳、刷牙、洗澡,衣服、鞋襪要經常換洗。並經常檢查督促。

5、對尿牀、生疥 、有傳染病的學生要及時發現,並督促家長及時治好。發現傳染病要及時隔離,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6、養成文明就餐習慣,愛惜糧食,節約水電。

五、宿舍紀律

1、嚴格按作息時間表作息。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作息者應先向室長報告,再由室長報宿管員老師批准。

2、按時起牀、晨煉、進餐、上課,每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洗漱和個人衞生的清理,迅速就寢,保持宿舍安靜。不講話、不大聲吵鬧。

3、休息時間不準做有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下晚自習回寢室不得高聲談笑、追跑。

4、不隨便到別的宿舍亂串或長時間逗留,更不準隨便進入異性宿舍,有公事經宿管老師同意,方能進入。

5、未經批准不能擅自調房間或牀位。未經本人同意,不準亂動他人物品。

6、上課、晚自習時間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如特殊情況需要經夜班值周教師和晚自習輔導老師共同批准方可。

7 講究衞生, 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廢物,在公共設施上亂塗亂畫。嚴禁往窗外、走道倒水、扔雜物、摔東西。

8、同宿舍同學應和睦相處,提倡文明、團結、互助的風氣.。嚴禁在宿舍講粗話、打架、鬥毆、鬧事。嚴禁在宿舍打撲克、抽煙、喝酒。

9、上鋪同學在指定的位子禮貌上牀,上牀時下鋪的同學不得做出妨礙舉動,確保安全。嚴禁學生多人在上牀玩耍、跑跳。

10、愛護宿舍區設施,不得損壞公共財產,發現損壞現象要及時向宿管老師報告,凡丟失、損壞的宿舍物品應照價賠償。

六、安全管理

1、建立雙休日寄宿生回校後的清點制度,及時掌握學生的到位情況。所有住校生週日下午3:30至5:30準時到校,值周老師清點人數。對未按時到校的學生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弄清原因。

2、實行住校生週末回家清點,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後工作,確保寄宿生全部離開學校並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區域站隊排隊,不準在路上逗留,未經父母同意不準在親戚、同學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別。

4、寄宿生在學校教育教學時間內,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離校;若確需離校,必須持有班主任簽名的請假條,經宿管員同意並簽名後才能離開學校。其他人無權批准。

6、建立宿舍學生到位情況登記表,每晚由晚自習輔導老師,值周老師核實簽字備案。

7、住宿生未經宿管員批准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帶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帶外人進入宿舍。

8、每晚息燈後,做好查鋪、點名工作,寢室長要向宿管員彙報本宿舍同學到位情況。對學生私自離開宿舍的情況應立即向校值周老師、值日行政領導彙報,並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同時追查落實學生私自離開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體情況,對違紀寄宿生要及時處理,並填寫處理意見。

9、住宿生因突發疾病、打架鬥毆、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員滋擾、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應採取應急救助措施,並及時向班主任和值周老師、值日領導彙報。

10、加強對女生的生活指導,每學期每人至少開一次對女生的專項教育,關心、指導女生的學習、生活及自我安全防範常識。

11、定期召開寄宿生會議,對學生進行專項教育、學習寄宿生有關制度要求及行為教育,並做好詳細記錄。

12、嚴禁玩火,不準將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內點蠟燭、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電線和使用違章電器。

14、宿管人員和值周行政要加強夜間巡邏工作,確保校內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

六、本細則從二0xx年三月起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uanti/redian/zknvme.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