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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聞感悟:老師是否懸樑自盡,真相真的重要嗎

教育新聞感悟:老師是否懸樑自盡,真相真的重要嗎

近日,關於茂縣鳳儀國小夏老師體罰學生受到處罰,並於4月17日懸樑自盡的消息在網上迅速流傳。而5月11日,事件翻轉,茂縣教育局公開闢謠,夏老師正在新單位安心工作,“夏老師懸樑自盡”一事純屬謠傳。

教育新聞感悟:老師是否懸樑自盡,真相真的重要嗎

一時輿論譁然。

顯然,這個事件不會像前段時間雷洋事件那樣真假難辨。畢竟,大家到茂縣去看一看即可真相大白。但我忽然想,就這樣一個引起社會輿論的事件而言,夏老師是否真的懸樑自盡,真相有那麼重要嗎?

夏老師錯了,這個毋庸置疑。儘管有對中國孩子的憂心忡忡,有對教育懲戒權的大聲呼喚,有對中國教師已成高危行業的疑慮,但這並不能掩蓋夏老師在這個事件中做錯了事。4月6日的體罰,直至4月9日晚上何X臀部仍然皮下淤青,4月10日仍診斷為皮下軟組織損傷,力度可見一斑。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錯了就要承擔責任,錯了就要接受懲罰,這點無可辯駁。就像殺人了就要償命,偷竊了就要坐牢一樣。但關鍵問題是,夏老師犯下的錯,誰來懲罰?以什麼為依據來懲罰?顯然,茂縣教育局作為夏老師的主管單位,義不容辭地承擔起了懲罰的責任。於是有了如下的處罰:

一是給予夏老師記過處分;二是將夏老師調離鳳儀國小,到偏遠鄉鎮國小工作;三是責令夏老師對錯誤行為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向學生家長當面道歉,並承擔何XX醫療費用;四是夏老師20xx年度年度考核不下結論(取消當年教師績效及年度目標考核獎勵)。

工資扣了,工作調離了,處分背上了,書面檢查,當面道歉,醫療費用也承擔了(數額不清,如果僅是三七片肯定用不了幾個錢,但從通告所説的校長已經墊付三萬元,可見數量應該很客觀)。從名聲、到金錢、到工作變動對家庭生活的影響,對一個國小老師而言,這無疑算得上滅頂之災。

那麼,錯誤性質與處罰方案之間匹配嗎?就像當年嚴打一樣,有人偷了一口豬,竟然被槍斃了,是否有草菅人命的嫌疑?

或者換句話説,茂縣教育局本是夏老師的主管部門,他們不僅做了裁判,而且“鐵面無私”,痛下殺手,他們的裁判公平嗎?

我想,這正是有人主動將“夏老師”懸樑自盡且謠言能夠迅速傳播的重要原因。

因此説,夏老師是否自殺,真相併不重要。重要的是,很多人認為,這樣的情況下,夏老師應該可以“懸樑”了。

茂縣教育局裁判的標準是什麼?

茂縣教育局在通告中給出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或許是筆者理解力不夠,翻遍這個暫行規定,也很難將夏老師的行為與其條款真正對應。也就是説,這個依據稍顯牽強。倒是《教師法》第三十七條有如下表述: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這裏面的確提到了“體罰學生”是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的,但有一個前提是“經教育不改的”。可是我們看看夏老師在這個事件前後表現如何呢?

4月9日晚上,何X家長髮現何X臀部皮下淤青。當晚,家長與夏老師取得聯繫,進行溝通;夏老師知道自己的錯誤行為後向家長進行道歉。

接到情況反映後,縣教育局及學校高度重視。縣教育局局長、副局長第一時間趕到學校,與學校班子一起與家長協調並作出承諾:一是要求學校對何X積極醫治和進行心理輔導;二是要求夏X老師對自己的錯誤行為向家長道歉並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三是教育局對夏X老師的錯誤行為將給予嚴肅處理並要求夏X老師承擔何X醫治所產生的醫療費用。

從“通告”內容看,夏老師不僅沒有“經教育不改”,而是第一時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進行道歉。既然如此,後續的相關處理與《教師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也有了衝突。

那麼,茂縣教育局的標準到底是什麼?

結論似乎只有一個:那就是穩定。就是不出亂子,就是息事寧人,就是家長不再折騰,就是大家的烏紗帽戴得穩穩當當。如果不是何X家長不依不饒,大鬧學校,並不斷向上“反映問題”,處理結果會是如此嗎?

在虛假的“平安無事”面前,公平、正義、真相都不重要!

穩定壓倒一切。

這似乎是當下中國一個顛撲不破的“真理”。

但這個“穩定”,付出的代價是什麼?

分享幾個筆者親歷的事,引發一點思考:

1.若干年前,我所在的名校樹大招風,被某報紙記者盯上了,向學校公開索取利益未果,於是給學校潑髒水,刊登了一篇純屬捏造的“羣眾來信”。結果怎麼樣?級級領導千叮嚀、萬囑咐,不能出事,趕緊花錢消災。於是,我親手把一個碩大的紅包塞進了記者的書包。誰會去問真相?現在,自媒體時代了,誰都可以不負責任地發聲,怎麼辦?各部門、各單位都有輿情監督員,發現不良信息,不論真偽,趕緊想辦法買平安,於是,社會上多了一批專門吃這一口的不良媒體、不良記者。

2.朋友拆遷,談好條件就簽字了。結果後來才知道,旁邊那間跟他情況一樣的“釘子户”,最後獲得的補償遠遠高於他。他感到不公,多次找拆遷辦無果。這下子激起了他的火兒,開始到處告狀,結果很靈,“穩定壓倒一切”,立馬有人接待了,告訴他一切好商量。他得出了一個結論:這個社會活得最滋潤的就是蠻不講理的人。你成了不穩定因素,你就立刻受重視了。村子裏那些告狀釘子户,一到全國開會,就是他們最幸福的時候,市裏、區裏、鄉里,層層派幹部,一天二十四小時伺候着,要什麼都好説。

3.一個老師朋友告訴我,最近她不用上班了。原因呢?她説縣城修路,老百姓不同意。縣裏出了規定,凡是吃公家飯的,只要跟拆遷對象沾親帶故,一律不準上班,入户去做工作,無條件同意政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做不通工作,開始扣發工資。其中有一户,是她的一個遠方親戚,幾乎不怎麼來往,也被查出了底細,因此她也開始去“蹲點”了。大家無可奈何,無處講理。而她們學校,因為就在拆遷區旁邊,一下子走了六七個老師,學生連正常的課都沒法上了。校長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

這真是一個“奇葩”的時代,沒有“最奇葩”,只有 “更奇葩”。大家可以辯論摔倒的老人“扶不扶”,因為訛人沒有成本,但扶了就可能傾家蕩產;電動車撞了汽車,汽車就活該倒黴,因為你比人家有錢,責任在誰根本不重要,不然你就歸公,保證你“更倒黴”;病人死了,那就可以打砸醫院,殺害醫生,反正在你這死了就不行,要不你就拿錢,否則讓你醫院開不了張,誰管你是不是真的醫療事故?

“流氓文化”橫行,“無賴文化”風起,這是不爭的事實。學校也不再是淨土:1月5日,江西寧都郭老師被家長彭某暴打;4月8日下午,湖南常德鼎城區段老師被家長鄭某率隊暴打;4月18日,山東臨清市張老師被家長李某率隊暴打;5月2日,河南永城年僅25歲的美女教師豆某某被家長徐某殺害……事後媒體披露的案情顯示,這些老師都很冤枉。整個社會,就像一輛跑偏的車,危險隨時可能來臨。

為了“穩定”,可以損失公平,損失真相,損失道義,損失善惡是非,誰又在乎一個小小的夏老師是死是活呢?

寫這篇文章不是為了傳播負能量。聽到夏老師還“好好活着”,正在新崗位上“正常工作,並利用自身學科教學經驗,指導所在學校教師學科教學”,真是欣慰。就要好好活着,否則,真的懸樑自盡,還得被打上“心理太脆弱”的標籤,不值。

羅曼•羅蘭説得好: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每個人都好好活着,每個老師都好好活着,這個世界依舊是陽光燦爛,我們的孩子依舊非常可愛。每一次地心靈震盪之後,我們不是心灰意冷,而是更加強大,無堅不摧。

祝福夏老師!

【本文作者:王福強(微信公眾號:王福強的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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