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行政公文 >意見 >

平安創建實施意見

平安創建實施意見

縣平安創建基層基礎工作深化年活動的實施意見

平安創建實施意見

創建平安華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實現我縣建設陝西強縣目標的要求,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是推進平安創建、實現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進一步加強和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努力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組織做強、把基層工作做實,全面提升“平安華縣”水平,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全縣深入開展平安創建基層基礎工作深化年活動。特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及原則: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動員組織各方力量,大力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強基工程,以強化基層組織、完善基礎設施、健全工作機制為重點,以落實領導責任制為抓手,以深化基層平安創建為載體,全力保障人力、物力、財力基層傾斜,全面夯實基層維護社會穩定的堅實基礎。具體工作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協力推進的原則。

工作目標:全縣基層綜治隊伍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基層軟硬件防範設施及裝備建設突出加強,基層綜治工作制度日趨規範,基層創安活動不斷深入,平安建設各項措施在基層全面落實,各種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和隱患在基層及時化解,維護社會穩定長效工作機制在基層得到建立和完善,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邁上新的台階。

二、時間及活動範圍

平安創建深化年活動在全縣各鄉鎮、各部門中開展進行,從XX年3月開始,至12月底結束。

三、主要工作和任務分解

(一)健全機制,整合資源,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組織建設。

1、切實加強鄉鎮綜治委、綜治辦建設。鄉鎮綜治委主任由黨委書記擔任,綜治辦主任由黨委或政府副職擔任,設專職副主任1名,配備2-3名綜治專職幹部,確保綜治工作有人管、有人幹。調整充實鄉鎮綜治委工作力量,吸納轄區內重要企事業單位、學校、駐軍等參加綜治委工作。加強以綜治辦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綜治工作中心建設,進一步整合資源,強化力量,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平安建設的積極性,擴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覆蓋面。(責任單位:縣綜治辦,縣編辦)

2、鄉(鎮)綜治辦要突出抓好以下幾項工作:排查調處轄區內的矛盾糾紛和社會不安定因素,協調處置各類突發性、羣體性事件;開展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積極參與開展專項鬥爭;落實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措施;統一組織開展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和對社區矯正人員、吸毒人員、“xx”分子等重點人員的幫教管控,加強對社區閒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員子女、農村留守兒童、流浪兒童等青少年羣體的教育、管理和服務、救助工作;協同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法律援助、安全生產監管、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全面掌握轄區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形勢,向黨委和政府提出工作建議。(責任單位:縣、鄉(鎮)綜治辦)

3、加強鄉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中心建設,健全領導和工作機構,充實工作人員,整合基層派出所、司法所、民政、信訪、法庭等基層維護治安、維護穩定工作的資源和力量,構築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協作聯動的工作平台,使大量的矛盾糾紛在基層得到有效化解。(責任單位:縣、鄉綜治辦)

4、鄉鎮各綜治成員單位,要定期向綜治委(辦)彙報各自履行職責情況。綜治委(辦)要加強對各綜治成員單位履行職責情況的檢查考核,整合基層綜治成員單位力量,努力實現職能上的融合,力量上的整合,工作上的配合,網絡上的組合,信息上的匯合。要建立健全各綜治成員單位協作聯動工作機制,實現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聯合調解、重點工作聯勤聯動、突出問題聯合治理、基層平安聯合創建。(責任單位:縣、鄉綜治委)

5、組織、綜治、政法、民政部門要把村(社區)治保會、調委會等基層綜治組織建設與加強村(社區)黨支部和村、居委會建設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着力提高村(社區)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村(社區)要明確1名負責人主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村(社區)要普遍設立綜治工作中心,健全治保會和調委會,實行村(社區)綜治中心、警務室、矛盾排查調處中心“三辦”合一。村(社區)綜治工作中心主任由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兼任,並增配一名副主任主抓綜治工作,全面整合村(社區)警務室、治保會、治安巡邏隊等資源力量,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治安防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法制宣傳教育、反境內外滲透活動、反奸防諜、禁毒等工作。(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綜治辦、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各鄉(鎮))

6、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民營企業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以下簡稱“兩新組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力量建設,建立企業治安法人責任制,推動規模民營企業、“兩新組織”設立內部治安防範管理機構或綜治工作站,在規模較小的民營企業、“兩新組織”設立綜治聯絡員,進一步擴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覆蓋面。(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工商聯、縣鄉企局、縣民政局、縣工商局,縣綜治辦)

(二)規範管理、探索創新,積極發展壯大羣防羣治隊伍。

7、加強專職巡防隊伍建設。城區配備100名以上的專職巡特警,鄉鎮組建20名以上的的專職平安巡防隊,村(社區)組建5-10名的專職巡防隊,專門擔負治安巡防任務。(責任單位:縣綜治辦、各鄉鎮)

8、按照社會化市場化、職業化、規範化的總體思路,增加社會公益性崗位,積極吸納離退休幹部、共青團員、民兵、低保人員、下崗職工等羣體參與社區和村的綜治工作。大力推廣平安志願者羣防羣治新形式,努力探索平安志願者長效工作機制,加強指導,完善管理,有效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社會治安防控、社會穩定信息收集、法律宣傳服務等基礎工作,全面提高羣防羣治工作水平。(責任單位:縣綜治委、社保局)

9、在社區和居民小區積極發展治安樓(院)長、治安信息員、綜治協管員等多種形式的羣防羣治隊伍,廣泛動員各方面力量,共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責任單位:縣綜治辦、縣公安局)

10、在農村大力推廣治安中心户長和家庭治安代表人的做法,嚴格管理,落實責任,加強培訓,着力提高治安中心户長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多渠道、多形式解決治安中心户長報酬問題,提高其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治安中心户長綜合素質得到全面提高,達到“四員”標準,即:鄰里糾紛調解員、治安防範檢查員、法制教育宣傳員、情況收集信息員。(責任單位:縣綜治辦、縣公安局、各鄉鎮)

11、抓好村(社區)治保會、調委會隊伍建設,在基層黨組織的有力領導下,大力組織開展羣眾聯防聯治,採取季節性巡邏、治安承包、產業聯防等形式,發揮好治安積極分子的作用,組織聯保户自防自治。(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司法局、各鄉鎮)

12、大力發展保安服務業,進一步規範保安服務市場,加強保安隊伍建設,提高保安人員素質,充分發揮其在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中的積極作用。要規範和完善社區、居民小區保安管理,強化治安巡邏,落實治安防範措施。公安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社區、居民小區保安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督促檢查的力度,維護好區域的治安秩序。(責任單位:縣綜治辦、縣公安局)

(三)積極防範,認真排查,強勢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礎工作。

13、繼續深入開展排查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及安全隱患工作。在加大打擊犯罪力度的同時,要加強治安管理的整治,增強排查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確保實現由亂到治,由治到安。要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和社會治安形勢分析研判,廣闢信息來源渠道,及時掌握社情民意和治安動態。廣泛開展創建“三無”鄉鎮活動,進一步完善排查工作機制,堅持村(組)每半月,鄉鎮(街道)每月排查工作制度,實現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治安問題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經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要進一步完善幹部駐村、包村制度,在基層開展“兩個排查”工作,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實效性。積極推行“鄉村説事日”、“巡訪”等有效辦法,認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堅決防止矛盾激化。要不斷完善責任制,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治安問題和安全隱患,明確領導、人員、責任、措施,限期解決問題,有的要掛牌督辦,必要時實行領導包案。各鄉鎮綜治委要充分發揮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職能作用,着力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緊密銜接,聯調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責任單位:綜治辦、信訪局、公安局、司法局、安監局)

14、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羣結合、依靠羣眾的方針,全面整合防範資源,構建覆蓋全面、整體聯動、防範嚴密、控制有效的治安防控體系。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警務進村、進社區工作,構建以公安民警為骨幹、專職治安巡防隊和保安人員為主要力量、其他羣防羣治隊伍為補充的網格化巡邏防控格局,提高轄區社會面巡邏防控能力。通過努力工作,使村、社區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逐年下降。(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15、大力推進技防設施建設,加強治安防範的科技含量,提高社會治安防範信息化水平。按照“綜治委牽頭組織、電信建設維護、公安管理使用、政府分級負擔”的運作模式,規範城鄉視頻監控體系建設。在中心城區、重點集鎮、主要街區、交通幹線、繁華地段、專業市場、公共複雜場所和易發案部位,建立治安動態視頻監控系統,覆蓋面達到95%以上。要廣泛動員單位內部、各中國小校、商場、賓館、飯店等場所安裝視頻監控和報警系統。新建住宅小區要根據有關規定和建設要求安裝視頻監控等安防系統。繼續推進“平安之聲”大喇叭、警鈴入户、紅外線報警器等技防設施,利用科技手段提高農村防範能力。(責任單位:縣綜治辦、縣公安局)

16、強化對重點羣體的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着力抓好以出租房屋為重點的流動人口落腳點管理,落實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治安責任,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打擊流竄犯罪。加強對特殊人羣的管理,重點抓好閒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農村“留守少年”的教育、服務、救助和管理。加強對高危人羣的管理,動員和依靠社會力量,加強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減少重新違法犯罪;加強對xx分子、監外執行人員和吸毒人員的管控,防止其失控危害社會。加強對“社會人”的管理,充分依託社區組織,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實現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我管理有效銜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動,把“社會人”納入社區管理之中。加強對“虛擬社會”的管理,依法打擊、查處互聯網、娛樂、遊藝等文化經營場所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推進娛樂場所“陽光工程”建設和平安文化市場建設。(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工商局、縣文體局、縣司法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各鄉鎮、縣委610辦、團縣委、縣婦聯)

17、深化基層平安創建活動。要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有目標地推進基層平安創建工作,規範創建標準,提高創建質量和覆蓋率。繼續深入推進基層系列平安創建活動,拓展創建領域,豐富創建內涵、創新創建形式、提高創建實效。重點抓好平安鄉(鎮)的創建,擴大鄉(鎮)平安創建達標面,深化“平安村(社區)”、“平安校園”、“平安醫院”、“平安市場”、“平安單位”、“平安家庭”等創建活動,營造人人共創平安,人人共享平安的濃厚氛圍和工作局面。(責任單位:縣綜治辦、各鄉鎮、各部門)

18、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工作規範化建設。各鄉鎮、各部門要從規範基層綜治工作機構、職責、制度、流程和機制入手,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工作規範化建設,做到有專職工作人員、有專門辦公地點、有統一規範的工作資料,機構、職責、任務、制度上牆,工作流程規範。(責任單位:縣、鄉綜治辦)

(四)幾點要求:

1、加強領導。開展平安創建基層基礎工作深化年活動要求高、涉及面廣是一項長期任務,也是一項緊迫任務。各鄉鎮、部門要高度重視,提高認識,成立領導機構,制定工作意見,強化活動措施,制定專人負責,周密實施,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

2、落實責任。各鄉鎮、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要強化“第一要務抓發展、第一責任保穩定”意識,自覺擔負起本地區、本部門平安創建深化年活動工作政治責任,對此項工作負總責。黨政“一把手”是深化年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對此工作負首要領導責任,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對此項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切實加強工作領導,親自協調指揮,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

3、狠抓落實。平安創建基層基礎深化年活動能否達到預期目的,關鍵在落實。各鄉鎮、各部門要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從存在的突出問題抓起、從具體事情做起。對現實各項工作任務一件一件研究部署、一項一項抓好落實。要把平安創建基層基礎深化年活動與創建“三無鄉鎮”“三無部門”、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舉措緊密結合起來,與全縣工作大局緊密結合起來,整體推進、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4、強化檢查。縣綜治辦要加強深化年活動的組織領導,督導檢查,定期深入一線瞭解和解決活動開展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推動整個活動健康有序開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標籤: 平安 意見 實施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xingzheng/yijian/p8ypox.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