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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條例心得體會(精選7篇)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精選7篇)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1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佈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個條例,對於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個條例的頒佈施行是新時期我們黨的建設理論和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我們黨在加強自身建設中高度重視黨內監督工作,不斷完善黨內規章制度,毛澤東、鄧小平、三代黨的領導人都對加強黨內監督和嚴明黨的紀律問題作過重要論述,黨在長期的實踐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備的制度。特別是近幾年來,各級黨組織不斷探索,積累了不少黨內監督的經驗。黨的xx大進一步明確提出要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不斷完善黨內監督制度,並要求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精選7篇)

兩個條例對黨內監督和處分問題,作了細緻的詳盡的規定,儘管尚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只要認真貫徹,仍能對加強黨內監督、發展黨內民主,發揮積極的作用。特別是把兩條例公之於眾,使黨內監督和紀律處分能置於人民羣眾的眾目睽睽之下,為貫徹執行提供了一個可靠的保證。

強化監督是維持黨的生機和活力的有效保證。一個執政黨,特別是像中國共產黨這樣掌握絕對權力的執政黨,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監督措施和相應的紀律處分,就不可避免地會腐敗叢生,最終導致被人民拋棄。一個時期以來,日益腐敗的現象已經引起了廣大人民羣眾的強烈不滿,加強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黨員,已成了刻不容緩的緊急任務,兩個條例的制定正是適應了形勢的這一需要。《監督條例》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黨內監督要與黨外監督相結合。”《監督條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來確立加強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的具體制度,如重要情況的通報和報告制度、黨委和紀委的述職述廉制度、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制度等等,為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證。《處分條例》則是一個更有針對性的黨內法規,它針對十多年來到處滋生的各種各樣以權謀私的貪污腐敗行為,和近幾年來頗為普遍的失職瀆職、侵犯人權的現象,做出了處分的具體規定,為懲治貪污、遏止腐敗提供了法規的保證。在今後的黨內生活中,只要認真貫徹執行這兩個條例,就可以改善黨的形象,恢復並增強黨在人民羣眾中的威信,把黨的領導提高到新的水平。

但是,兩個條例的有些規定卻無助於加強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監督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意見。”《處分條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條把所謂“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和“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公開發表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或者反對改革開放的文章、演説、宣言、聲明”,都列為必須處分的對象,而且列為具體分則的第一、二條。這樣做就必然會壓制黨內的不同聲音,阻礙黨的健康發展,助長黨內的專制之風。這是與發展黨內民主相牴觸的。作為一個共產黨員,在組織和行動上當然應該服從黨中央的決定,這是不言而喻的,但這並不意味着不能發表自己的不同意見。中央的決定,即使通過前曾經廣泛徵求意見,而且是按照多數的意見做出的決定,但居於少數者在執行決定的同時,仍有權發表不同意見。服從多數和尊重少數是選舉和議事的民主原則的兩個側面,黨內民主也不例外。尊重少數發表不同意見的權利是黨內民主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只有允許發表不同意見,傾聽實踐的呼聲,才能檢驗決定是否完善,使決定更符合於人民的利益。

兩個條例都是防範性的黨內法規,一個防範於未來,一個處置於事後。而要從根本上保證黨的健康和生機,就必須改革黨的領導體制,加強黨內民主。

從改革開放以來的情況來考察,腐敗的根源主要在於絕對的權力。因此,要剷除腐敗所由以產生的基礎,就需要實現政治民主、權力制衡。在黨內和全國範圍內都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對權力進行制約。世界歷史的經驗表明,政治權力制衡最有效的辦法就是三權分立,它的原則對黨內和全國範圍內都是適用的。在黨內,立法、執行、監督三權應當保持平衡,相互制約,克服目前執行一權獨大的狀況。《監督條例》第八條規定“中央紀委在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黨的地方各級紀委和基層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領導下。”這實際上仍然因循過去的領導體制。雖然《監督條例》同時也規定各級紀委可以對同級黨委、委員進行監督,並且“可以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但領導體制的現行格局使上述規定很難見效。只有徹底改變現有的一權獨大的狀態,保持三權的大體平衡和相互制約,才能保證黨的健康發展和正確領導。

總之,兩個條例是治標的法規,治本之策在於改革政治體制,實現黨政分開、三權分立,還權於政、還政於民;實現黨內民主,政治民主。如前所述,這是異常困難的進程,但這是一個民族邁向進步和政治現代化所必須跨越的門檻,我們不能長久地徘徊在世界民主化的門外。黨中央頒發兩個條例,説明他們對當前局勢的嚴重程度有所瞭解,希望能在這個基礎上邁出更大的步伐,以大無畏的精神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還權於政,還政於民,肅清封建專制主義,實現黨內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使我們國家在新的世紀裏能以民主的清廉的面貌,屹立於世界。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2

黨中央公佈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幹部嚴格遵照執行。在這裏,我就學習和領會'兩個條例'精神實質的情況,談幾點自己的心得體會:

首先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體會到'兩個條例'的頒佈和實施,是我黨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黨內監督條例》的頒佈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政54年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甚至還是國際共運史上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這是我黨反腐倡廉、制度建黨的一件大事,是黨走向成熟的重要標誌,也是開黨內製度監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標誌着我黨黨內監督從此進入規範化、制度化的新階段。《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依據黨章和憲法,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總是保證我們黨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發揮了重要作用。

'兩個條例'的頒佈和實施一方面體現了我們黨以民主監督的形式,保證黨的隊伍的純潔性,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另一方面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執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其次通過學習使我們看到,《黨內監督條例》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它充分反映了全黨意願,集中了全黨智慧,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轉化為具體規定。《黨內監督條例》的頒佈和實施對於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對於提高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黨員和領導幹部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對於保持黨的先進性、密切黨同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因此我們要通過不斷的學習,全面、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條例》的精神實質,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質,提升自己的判斷能力和思想覺悟,做一名廉潔自律的黨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於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於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密切黨與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鬥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面臨着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堅定自己的立場,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作為一名普通共產黨員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使我對'兩個條例'的認識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學習' 兩個條例'是新時期黨員教育的重要內容,因此我要根據'兩個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加強自我約束,自學遵守'兩個條例',能夠正確運用'兩個條例'約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舉止規範到'兩個條例'之中,為黨、為社會做好自己的工作,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3

甘肅省白銀市紀委、祕書長 傅學興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對於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在全黨有效執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以黨內監督帶動其他監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貫徹落實《監督條例》,應當在“四個突出”上下功夫、見實效。

突出“快”,堅持在學深悟透上下功夫。強化紀律建設,要既教又誅。貫徹落實《監督條例》,首先要從強化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入手,深入抓好學習宣傳,以高度的政治敏鋭性和“等不起、慢不得”的緊迫感,加大對《監督條例》的宣傳力度,使之入腦入心、付諸行動,緊緊跟上中央要求和步伐。要把《監督條例》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必修課,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通過廣泛深入地開展學習宣講活動,強化各級黨員幹部的法規制度意識,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迅速對錶,迅速落實,壓縮適應期、過渡期,做到快學快懂快用,真正以看齊的高度自覺,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扛在肩上,把《監督條例》的權威儘快立起來。

突出“效”,堅持在以上率下上下功夫。“教者,效也,上為之,下效之。”堅持領導帶頭、以上率下,層層立標杆、作示範,是黨的以來黨風廉潔建設的鮮明特點,是黨內教育取得成效的重要經驗。確保《監督條例》落到實處,各級黨組織必須擔負起黨內監督的主體責任,各級黨組織書記必須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以身作則,嚴以律己,全面履行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深刻領會中央意圖,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主動、自覺地同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思想上自覺認同、堅決擁護,在政治上絕對忠誠、堅決維護,在行動上對錶緊跟、堅決服從,在貫徹執行《監督條例》中自覺把自己擺進去,積極主動履職盡責,以實際行動推動《監督條例》落地生根。

突出“準”,堅持在抓準抓實上下功夫。《監督條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在貫徹執行上要防止散光、跑偏、縮水的問題,要對準“靶心”,抓準抓實。要緊盯監督重點任務,着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要緊盯遵守黨章黨規和國家法律、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等進行監督;要緊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進行監督。同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依紀依規進行監督,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全力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要高度重視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提出的意見、批評、建議,養成自覺接受監督的習慣,真正做到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對那些不願意接受監督,認為監督就是不信任、會增加麻煩、影響公信力的認識和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

突出“嚴”,堅持在失責必問上下功夫。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監督條例》有沒有生命力,會不會成為一紙空文,關鍵看能否真執行、失責能否真追究。要堅持把貫徹《監督條例》與《問責條例》相結合,堅持利劍高懸、鐵面執紀,把嚴的要求體現到貫徹落實全過程,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真正讓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體驗到監督是一種約束,是一種幫助,更是一種愛護。各級黨組織要為貫徹執行者撐腰壯膽,尤其要領導支持保障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對違反《監督條例》的行為嚴肅追究,促使黨的領導幹部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4

中共中央頒佈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我們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的重大舉措。通過近段時間的學習,我深深體會到認真學習、貫徹“兩個條例”對於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佈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個條例,對於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個條例的頒佈施行是新時期我們黨的建設理論和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我們黨在加強自身建設中高度重視黨內監督工作,不斷完善黨內規章制度,毛澤東、鄧小平、三代黨的領導人都對加強黨內監督和嚴明黨的紀律問題作過重要論述,黨在長期的實踐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備的制度。特別是近幾年來,各級黨組織不斷探索,積累了不少黨內監督的經驗。黨的xx大進一步明確提出要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不斷完善黨內監督制度,並要求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

強化監督是維持黨的生機和活力的有效保證。一個執政黨,特別是像中國共產黨這樣掌握絕對權力的執政黨,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監督措施和相應的紀律處分,就不可避免地會腐敗叢生,最終導致被人民拋棄。一個時期以來,日益腐敗的現象已經引起了廣大人民羣眾的強烈不滿,加強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黨員,已成了刻不容緩的緊急任務,兩個條例的制定正是適應了形勢的這一需要。《監督條例》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黨內監督要與黨外監督相結合。”《監督條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來確立加強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的具體制度,如重要情況的通報和報告制度、黨委和紀委的述職述廉制度、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制度等等,為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證。《處分條例》則是一個更有針對性的黨內法規,它針對十多年來到處滋生的各種各樣以權謀私的貪污腐敗行為,和近幾年來頗為普遍的失職瀆職、侵犯人權的現象,做出了處分的具體規定,為懲治貪污、遏止腐敗提供了法規的保證。在今後的黨內生活中,只要認真貫徹執行這兩個條例,就可以改善黨的形象,恢復並增強黨在人民羣眾中的威信,把黨的領導提高到新的水平。

兩個條例是治標的法規,治本之策在於改革政治體制,實現黨政分開、三權分立,還權於政、還政於民;實現黨內民主,政治民主。如前所述,這是異常困難的進程,但這是一個民族邁向進步和政治現代化所必須跨越的門檻,我們不能長久地徘徊在世界民主化的門外。黨中央頒發兩個條例,説明他們對當前局勢的嚴重程度有所瞭解,希望能在這個基礎上邁出更大的步伐,以大無畏的精神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還權於政,還政於民,肅清封建專制主義,實現黨內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使我們國家在新的世紀裏能以民主的清廉的面貌,屹立於世界。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5

黨內監督條例和紀律處分條例,是我們黨重要的條例,是理論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兩個條例的實施,對於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揮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對保障黨的權益,保障黨的先進性。這兩個條例作為黨內的配套設施,他的內容上是互相補充,互相配合的,這兩個條例的共同點就體現了黨要管黨和從嚴治黨的方針,貫穿了依據制度和黨內發揮治黨和建黨的機制,總的共同點就是要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我們黨的法規和制度建設,這兩個條例各有側重,各有特點,黨內監督條例側重於事先的監督,監督的主要對象是各級領導機關,領導幹部和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紀律處分條例側重於事後的處理,他的適用範圍主要是違犯黨紀,應該受到紀律追究的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這是一個不同的地方。還有一個不同的就是兩個條例的依據和發源有所不同。黨內監督條例總章規定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的黨章制定本條例。依據是按照黨章,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按照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際來制定的。所以,黨內紀律處分條例把黨紀、政紀和國防互相結合起來。下面,我主要對黨內監督條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內容和特點談一點自己的學習體會,供大家在學習當中參考,有不對的地方大家批評指正。

一、關於《黨內監督條例》的認識

我們大家都知道,黨內製定一個黨內監督的規範性的文件,這是黨的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黨內外強烈的呼聲。首先,為什麼要制定這個條例。制定這個條例首先一點是從全局來講,是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的偉大工程的需要,是我們黨在制度建設上取得了新的進展,新的成果。因為xx大規定,要把我們黨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把制度建設貫徹其中。這就反映了制度建設在我們黨的建設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就是無論思想建設,組織建設還是作風建設都離不開制度的規範和制約。所以小平同志講過,制度問題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特徵。把制度建設放在黨的建設的重要位置,這是我們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建設的非常重要的特點。三中全會以後我們對制度建設非常重視,制定了相應的法律規章制度,把黨的制度建設同其他統一起來,保證其他各個方面的建設能夠順利的進行。所以黨內監督條例的制定,貫徹,這是我們黨的制度建設當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階段。是制度建設的一個新的成果。他對於我們全面來建設黨,推進黨的建設的偉大工程,保證黨的各個方面的建設,按照一定的規章和程序進行具有重要的意義。

其次,我們制定這樣一個黨內監督條例也是我們嚴肅黨的紀律,強化監督制約體制的需要。我們黨的建設要提高全黨的整體素質,要規範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行為,保持黨的先進性,我們可有多種方法,但是這裏面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實現黨的自覺性和組織的監督制約相統一。這就是一方面黨內任何組織個人如何加強自覺性,自覺地來增強黨性,自覺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地來遵守黨內的規矩。增強自覺性靠什麼,靠教育和思想指導,這是我們黨的一個傳統,而且是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同時,另一方面,黨內生活表明,由於黨員幹部的自身素質有區別,加上黨內外環境的印象,很自然不可能人人做到自覺。我們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共產黨就是一種自覺組織起來,為共同目標實現的組織,有高度的自覺性。黨對黨員的教育非常重要,但是另一方面我們看到教育不是萬能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夠做到自覺。這就有黨的建設當中有制度的約束,有效的監督和嚴格的紀律問題。我們現在對國家來説是依法治國,對黨內來説在一定意義上講,也可以説要依照制度和黨內的法規來治黨。這裏面有人講要依法治國,是不是依法治黨,這是可以研究的。我不太贊成要依法治黨,黨的建設和國家的政權建設是有區別的。黨是一個自覺的組織。我們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黨員的自覺。只有這種自覺,我們才能更好的來貫徹實施我們制定的制度,如果沒有這種自覺性,制度制定最多實施起來也很困難。所以,我認為應該把自覺性,把思想教育和制度的約束以及監督機制結合起來,才能真正把黨建設好。

第三,制定黨內監督條例是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從目前情況來看,在我們黨內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的形勢是很嚴峻的。黨內外羣眾的反映是強烈的,黨內的不正之風,腐敗的案件。在所處分的幹部當中,高中級幹部受處分的比例明顯高於普通黨員,儘管腐敗分子是極少數,但是危害很大。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犯罪數量明顯增加。從黨的當前來看,黨風不正和腐敗現象蔓延的原因當中,體制上的弊端,監督不利,紀律鬆弛是重要的原因。所以説,預防腐敗的自身,加大反腐敗的力度,多年來黨內外出現黨內監督規範性的問題,所以文件的出台,這是我們黨的建設的需要,是黨的制度建設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四、關於《黨內監督條例》的特點

黨內監督條例的頒佈實施是黨的歷史上第一部監督的重要法規,是我們黨為解決自身問題的重要措施。他標誌着黨內監督從此進入一個規範化,制度化的新階段。這個條例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根據黨內監督現實需要,着眼於當前的突出問題,制定了比較完整的黨內監督的制度體系。這樣的條例便於科學規範,有很強的監督體制。我想這個條例體現了幾個特點。

黨內監督必須以制度為載體,重在制度建設是條例的一個特點。過去我們黨內監督之所以乏力,成效不大,一個很重要的就是缺乏制度的保障。我們黨內的組織機構當中,權力如何配置,各級領導機關和人員到底有什麼樣的權力,運用權力的界限和範圍是什麼,賦予什麼樣的職責和義務以及監督主體,監督的內容和依據是什麼,所有的這些問題都有制度進行規範。所以,我們條例制定的重要原則和指導思想就是把制度建設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突出制度建設的框架。這四項制度有些對我們在實踐當中現有的辦法組織規範。比如説述職述廉制度,談話和誡免制度,這些制度在這些年探索當中行之有效的,把這些經驗和作法上升為黨的規章制度。有一種是借鑑了國家法律的規定,確定為黨內監督的新的制度。比如新聞和執行制度,比如罷免和撤換的要求,借鑑國家法律的規定,引用到黨內的法律規章中來。有的是在黨內的法規的重生,比如説階級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的通報和報告,黨內生活準則12條就有。第一條就是講階級問題,對重要的制度是對過去制度的重生,這四項制度互相貫通,形成一個結構網絡。我們學習體會到在八個結合上相互聯接。黨內與黨外監督,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結合、自我約束和外在約束相結合,組織監督與個體監督,輿論監督與法規監督的結合,事前事中事後的結合,權力保障和義務的結合等八個結合。這種制度構成比較完善的體系。大體上覆蓋了當前監督和黨的制度建設當中主要的問題。使我們的監督能夠發揮總體功能,特別是通過黨的各種層次的組織結構,確定了各個監督主體的權力和義務,使黨內監督更加規範。黨內監督條例是黨的制度建設的重要方面。

黨內監督條例的一個重大的突破就是規定了對中央政治局符合監督的問題。中央委員會如何監督中央政治局,這是需要解決沒有解決的問題。去年10月錦濤同志授中央政治局的委託向中央委員會做工作報告,這種重大舉措在黨內外和海內外反映強烈,大家讚賞這種作法。錦濤同志在中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全黨員公佈,鄭重接受全黨的監督,這是非常好的頭,像全黨做榜樣。中央政治局把錦濤同志的意見制度化,明確規定向中央委員會報工作,規定了對中央政治局委員和意見反映的問題。根據這個條例和規定,監督條例裏相應的對中央紀委和地方黨委的,地方紀委的和是黨組織的紀委向全委會報告工作。這個問題使我們黨內領導層最高領導有了很好的開端,形成了規範和制度。

把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作為監督的重點。這是條例又一個重要特點。這是根據黨內監督的實際和突出存在的問題而提出的。我們知道當前來講,一方面特別是黨內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負有重大的職責, 也有很大的權力。另一方面,對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很難。所以針對當前難點和薄弱環節,把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作為監督的重點突出出來,這是一個非常有意義的事情。現在對身為一把手監督難的問題,這個問題是比較複雜的問題,既有監督的機制問題,又有體制的問題。因為現在我們仍然存在權力過分集中,儘管80年小平同志提出過這個問題,但是現在仍然沒有解決。權力集中在主要負責人手裏,必然會帶來難以監督的問題。所以,監督難的問題,從深層次上講要解決權力過分集中的問題,使權力得到適當的分解和合理的配置。這個問題屬於政治體制改革的問題,我們在監督條例中很難解決,我的意思是對主要負責人監督問題有一個體制,配置和監督機制的問題。

監督權利和義務的平衡原則。這是我們支持黨內監督條例的重要特點。條例處理監督,被監督之間的關係是,集中保護監督這條合法權利,重視保護被監督的合法權力,體現了權力和義務相平衡的原則。監督要與保護職責相結合,既要開展黨內監督的重要原則,又是貫徹條例的重要精神。要通過嚴格的制度和區分有效的措施,監督被監督者,防止被監督者濫用權力打擊報負監督者。另一方面使監督者受到必要監督和制約,沒有什麼人是不受制約的,監督者也不能不受制約,有利於保護被監督的合法權益和自覺性。所以,監督者和被監督者的權利和義務的平行,處理好二者不成承的關係是非常重要的。怎麼做到?有這樣幾點。一是強調監督應該在制度框架內執行,按照一定的程序有序的進行,這個很重要。監督不是亂來的,監督必須在制度的範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去監督,既保證如何監督的問題,也防止不按制度和程序去監督的問題。二是強調黨組織的監督權與被監督者的權力適度平衡,對濫用監督權力和陷害他人的也要依法處理。三是要例行監督權與承擔義務平衡。條例規定了黨員的實際和程序方面的監督權,同時又有義務。約束黨員將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進行反映,不得公開發表與中央相反的意見。四是條例保障黨員和組織的勝訴權,規定黨員和黨組織不服的,可以向黨組織申訴,有關黨組織核查進行結論。有意見可以向上級黨組織或者中央黨組織申訴,保證黨員的健康的發展。

總之,中紀委、組織部和宣傳部聯合下發了通知,形成了要求。錦濤同志在中紀委三次全會中專門提出要求,各級黨委要在學習宣傳條例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精心部署,精心組織,做到認識到位,工作到位。認真學習,提高認識,深刻領會。人民日報社論提出,黨的各級幹部精通條例,全黨同志熟悉條例,全社會了解條例。各個層次要求學習領會的程序有不同的要求。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要提高黨內監督的自覺性。把領導幹部,特別是中高級幹部管好,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黨員領導幹部抓好貫徹實施的同時,主動接受監督,加強自覺性。

要突出抓好對權力運用的監督,特別要在政治紀律,幹部選拔任用和幹部作風方面的監督。黨內監督的重點是對權利的監督。這些問題是當前黨內的突出問題,是羣眾反映很強烈的問題,所以,要抓住重點,維護好黨的制度和紀律的嚴肅性。

以上是我的一些學習體會,請各位批評指正。大家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6

中共中央頒佈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我們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的重大舉措。

通過近段時間的學習,我深深體會到認真學習、貫徹“兩個條例”對於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黨內監督條例》的頒佈實施是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

中國共產黨是用先進理論武裝起來、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加強黨內監督,是堅持黨的性質和宗旨,使我們的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八十多年的實踐證明,我們的黨是一個善於自我批評、自我改進、自我提高的黨,是一個能夠依靠自身力量發現和解決黨內矛盾、糾正自身失誤和問題的黨,因此,嚴格黨內監督,始終成為我們黨保持機體健康和活力,順利推進黨的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

《黨內監督條例》突出制度建設在黨內建設中的核心作用,注重監督制約和保護支持相結合,系統地總結了黨內監督工作的歷史經驗,充分體現了新形勢、新任務對黨內監督工作的客觀要求,全面反映了黨中央關於新時期黨的監督工作的各項部署,對黨內監督的基本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是一部思想性、指導性、操作性很強的黨內基本法規。《監督條例》的制定,充分展示了我們黨無私無畏、敢於面對和克服前進道路上的各種困難和風險的決心和信心。

我們的黨是一個擁有300多萬個黨組織和6600 多萬黨員的執政大黨,五十多年來,絕大多數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幹部,能夠按照黨章的要求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湧現出了許多象焦於祿、孔繁森等優秀共產黨員形象,但是也有少數人不按黨的規矩辦事,腐化墮落、貪污受賄,成克傑、胡長青等是隱藏在黨內的敗類,他們嚴重敗壞了黨在羣眾中的形象,成為歷史的罪人,這些教訓是很沉痛的,這也充分説明了加強黨內監督的必要性。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內監督工作面臨許多前所未有的新情況、新問題,面臨比過去任何時候都繁重艱鉅的任務,因此,從嚴治黨,加強黨內監督是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水平、提高拒腐抗變和抵禦風險能力兩大歷史課題、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的一項重要措施。

二、《黨紀處分條例》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

《黨紀處分條例》是黨的紀律建設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條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章和憲法為依據,緊緊圍繞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結合新時期黨風廉正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際,充實和完善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的基本法規。《黨紀處分條例》的頒佈實施,更進一步提高了廣大黨員執行黨的紀律的自覺性。本站:

《黨紀處分條例》還明確規定對於涉及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切身利益的問題能解決而不解決的是違紀行為,應當根據情節給予黨紀處分,使廣大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幹部更加明確了自己的政治責任。

通過學習《黨紀處分條例》,我體會到,認真貫徹執行《黨紀處分條例》有利於進一步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和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拒腐防變能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結合實際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兩個條例”

“兩個條例”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時期制定的黨內法規和制度,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既是監督者又是被監督者。因此,要把“兩個條例”作為自己的行為規範嚴格執行,並且要貫徹到實際工作當中去,堅持將“兩個條例”對照檢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要以認真務實的精神認真履行《條例》賦予的監督職責,既要自覺接受監督、又要正確行使黨內監督的各項權利。

加強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長期任務,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7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下簡稱《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的頒佈實施,標誌着黨內監督工作已進入了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體現了我們黨通過自身力量發現和解決黨內矛盾、糾正自身失誤和問題的勇氣與決心。

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已成為全黨的共識。黨內監督工作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和預防腐敗的關鍵措施,《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頒佈實施,為我們加強黨內監督提供了依據,指明瞭方向。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要抓住工作重點,改進監督方式,力求實際效果。要緊緊抓住制度建設這一重點環節,在制定和落實有關監督制度上下功夫、想辦法,走通過制度建設加強規範約束的黨內監督之路。結合貫徹今年中央、省、市紀委三級會議精神,今年,我們將出台和重申有關制度,切實加強對黨員幹部的監督,進一步推進我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儘快成立區行政效能投訴中心,完善行政效能投訴的有關辦法規定,並制定有關加強軟環境建設的制度規定;要重申和完善嚴格控制公款外出考察學習、嚴禁公款相互宴請和收送現金、有價證券以及加強財務管理、深化廉政教育等方面的有關規定。同時要加強對有關制度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搭車旅遊、隱瞞不報或少報個人重大生活事項、違規報銷費用等行為,切實將有關制度規定落到實處。

要不斷改進監督方式,把廉政談話、述職述廉等制度與加強權力制約、辦事公開等結合起來,由單一監督向多層面、多形式的監督推進,走綜合監督之路。在日常工作中,要特別注意加強對三個層面幹部的監督。一是加強對副科級以上黨員幹部特別是副處級以上黨員幹部的監督,尤其要把各單位的黨政“一把手”作為監督的重點,要通過實行廉政承諾制度,增強自律意識;通過定期進行廉政談話,使其警鐘長鳴;通過廉政述職,讓黨員幹部始終處於羣眾的監督之下;通過及時進行重大生活事項申報,加強對幹部的動態管理;通過建立核算中心,實行會計委派,防止“一把手”在財政資金支配上的違規行為;通過政府集中採購,堵塞漏洞;通過定期的經濟責任審計,防患於未然。要特別注意加強對掌管人、財、物等重要崗位黨員幹部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出現違紀行為從嚴查處。二是對一般黨員幹部要加強教育,整頓作風,完善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對日常工作的跟蹤考核;要強化效能督查,進一步規範從政行為。三是對村(居)、企業基層的黨員幹部要加強監督管理力度,認真落實“三務”公開制度,不斷完善形式、細化內容;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醫院、學校等與羣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都要全面實行辦事公開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給羣眾一個明白;要廣泛實行民主述評制度,接受羣眾代表和黨員的評議,形成內外結合的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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