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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及其例文

決議及其例文

一、概説

決議及其例文

決議是經過國家重要會議討論通過,並要求貫徹執行的重要事項使用的文件。《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指出:“經會議討論通過並要求貫徹執行的重要決策事項用‘決議’。”它的適用範圍與決定相比,相對而言比較小些,只有國家的高級會議才可以作出決議,發佈文件,使下級機關或全體公民遵守。

二、決議的種類和特點

會議決議有會議通過文件的決議和會議批准通過問題、事項的決議兩種。從會議討論的問題上劃分,可有:

關於批准事項的決議;

關於批准工作活動的決議;

關於專門問題的決議。

從會議討論事項上劃分,可有:

批准法規文件和重大決策的決議;

批准工作報告的決議;

總結歷史經驗的決議;

工作性的決議;

決議有下列特點:

(1)權威性。決議都是國家重要會議或國家權力機關通過的,本身就有權威力量。決議一經頒佈,全體公民和下級單位必須執行,不能違背和抵制。

(2)決議通過的觀點和對事物的評價,具有指導意義。關於歷史問題、個人功過的決議,做的結論應成為黨和國家工作的指導思想,全黨必須遵從,做為決策、立法和編撰教科書的依據。

(3)決議必須是與會人員經過充分討論的產物,在合乎規定人數通過後才能成立。它是與會人員觀點、思想的表現,會議的意志表現。

(4)標題由會議名稱、事項和文種(決議)組成,並在決議下面圓括弧內寫清會議名稱、年月日通過字樣。

(5)關於具體事項的決議。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恢復《義勇軍進行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撤銷本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1978年3月5日通過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定。

中共河北省委關於開除劉青山、張子善黨籍的決議

——一xx一年十二月四日河北省委員會通過,

並經中共中央華北局批准

劉青山,前任天津地方委員會書記,河北省安國縣人,僱工出身,現年三十五歲,一九三一年入黨。張子善,現任天津地方委員會書記,前天津專區專員,河北省深縣人,學生出身,現年三十七歲,一九三三年入黨。

劉青山、張子善參加革命鬥爭均已二十年左右,他們在國民黨血腥的白色恐怖下,在艱苦的八年抗日戰爭和三年多的人民解放戰爭中,都曾奮不顧身地為黨的事業和人民羣眾的解放,進行過英勇的鬥爭,樹立過功績。他們本是可以繼續給黨、給國家、給人民做更多的事情的。可是,他們卻在全國勝利後兩年多的和平環境中,經不起資產階級自私自利思想作風的侵蝕和引誘,墮落蜕化了。他們完完全全變成黨、國家和人民的無可饒恕的叛徒了。

劉青山、張子善為貪圖可鄙的不正當的個人享受,為滿足其極端腐化的生活需要,竟憑藉職權,不顧國法黨紀,不管人民疾苦,盜竊機場建築款、救災糧、治河款、幹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及剝削剋扣民工工資、騙取銀行貸款等共達一百五十五億四千九百五十四萬元的鉅額,藉機關生產名義,進行違法經營,並交送四十九億鉅款給奸商張文義倒賣鋼鐵木材,瓦解國營廠礦,任其投機倒把,擾亂金融,使人民資財損失達十四億元之多。

劉青山、張子善等在獲取非法暴利、大量貪污後,則任意浪費揮霍,過着可恥的腐化生活。劉青山吸食毒品竟至成癮,據他們現在自供,劉、張二人開支及送禮即達三億多元。為消滅貪污罪證,張子善並親手一次焚燬單據三百七十八張。

劉青山、張子善這種違法亂紀的非法罪惡行為,自然會遭到一切忠誠的共產黨員和正直的政府工作人員的指責和反對的,因此,這些人們就成為劉青山、張子善等貪污罪犯極端痛恨的眼中釘。劉、張二人為遂行其貪污揮霍的卑鄙企圖,就採取了敵對分子的手段來對待黨的組織和人民幹部。首先,他們在政治上極力造成一個“唯我獨尊”和“揮霍有道”的空氣。劉青山説“老子們拼命打了天下,享受些又怎麼樣!”“老子們打天下,小子們來享受!”張子善則説是天津地委內只能有“一個頭”、“一個領袖”。有一個無恥之徒竟在“七一”紀念大會上高呼“向我們英明的領袖張專員致敬”,“在英明領袖張專員領導下前進”,而張則對人説:“應向這個同志學習”。其次,他們在組織上除極力壓抑民主、取消批評與自我批評、施行其家長制的統治外,凡是堅持黨的原則,維護人民利益,對劉、張所為提出不同意見和反對他們的同志,莫不遭受其打擊與排擠;凡是意志薄弱和他們氣味相投共同作弊的分子,則大肆拉攏,造成一個公然行盜的小宗派集團。這個小集團在思想上和組織上又是和資產階級分子千絲萬縷地結成了不解之緣。這就是劉青山、張子善等反黨的“組織”原則。再次,劉、張“作賊心虛”,為了掩蓋其罪惡勾當,則在上下左右之

間公行賄賂,到處拉人下水,惡風所及,邪氣上升,以達其腐蝕黨的組織和人民幹部的目的。

由此可見,劉青山、張子善已不僅僅是兩個普通的貪污罪犯,兩個普通的竊盜,而是像黨的二中全會所預見的,他們是經不起敵人糖衣炮彈的攻擊,向敵人投降了的,並很快地實際上成為反動分子在黨內的代理人,肆無忌憚地從內部來腐蝕黨和瓦解黨。劉青山、張子善公然責令幹部,要動員黨的組織—一無產階級的先鋒隊,“保證完成”他們剝削民工三十億元的“任務”。他們要把天津地區的黨變成貪污罪犯們的馴服的工具,這就是劉清山、張子善貪污事件的特別嚴重的地方。這一點,也正是曾經是一個革命者的劉青山、張子善身敗名裂、背叛黨和背叛人民的根本原因,正是河北省的黨組織必須把劉、張貪污事件作()為重大教訓的意義所在,正是我黨必須堅決把劉清山、張子善開除出黨並交政府依法制裁的理由。

在黨中央和華北局的正確領導下,河北省黨代表會議終於揭發了劉、張的罪行,並把他們開除出黨,這是河北黨的組織的一大勝利!希望河北全省同志,接受這一痛心的教訓,為開展全省規模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肅清資產階級的腐化影響,在黨中央和毛主席的英明領導下,為進一步從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鞏固河北黨的組織而奮鬥。

 

——原載 xxxx年xx月xx日《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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