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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行業員工守則(精選5篇)

餐飲行業員工守則(精選5篇)

餐飲行業員工守則 篇1

一、十要

餐飲行業員工守則(精選5篇)

二、十不要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1.要微笑,以發之內心的微笑為顧客服務;

2.要整潔

3.要禮貌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閒、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調查屬實給予解僱:

1.藉端聚眾罷工、怠工煽動工潮者。

2.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3.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4.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5.竊取公物者。

6.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7.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8.在店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9.威脅店長及在職員工者。

10.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11.在店內賭博者。

12.破壞團體名譽或散佈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店內材料,製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誣控同事者。

15.疏於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三.福利.培訓及請假

1.員工工資均按月支付,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2.新進員工工資,由店長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總經理核定。

3.新進員工工資不得高於同一店內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4.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5.員工加工,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6.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課程,員工不得無故拒絕參加。

7.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癒後方準復職。

8.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9.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10.員工出差,填寫員工出差籤派單,呈經店長核准後,交總經理。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請示店長補準。

11.員工於星期例假日、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12.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逾限一年後尚未痊癒無法復工者,規定予以解僱。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3日,子女得喪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四星期,流產並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13.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店長核准後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店長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總經理核辦。

14.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而於事後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須經店長核准。

15.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證明必須休養者,申報店長給予公傷假。

16.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17.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店長指定代理人,員工離開前應將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

餐飲行業員工守則 篇2

為了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加強管理制度,達到較高的工作效率,保持優質的服務質量,特制訂此員工管理細則。

1.工作時間為早班9:00—14:00,晚班16:30—22:00,不允許遲到早退,遲到五分鐘以上十分鐘以內,罰款5元;遲到十分鐘以上一小時以內,罰款10元。

2.員工必須穿戴本店統一服裝,保持衣着乾淨、整潔,女生以化淡粧為宜,不允許留長指甲染指甲,如有違反,罰款5元。

3.餐前檢查衞生時間為,每天上午10:40、下午17:40,如發現不合格,根據情節的輕重予以相應的處罰。週一大掃除,如有不合格,每人每次罰款5元。

4.每天上午11:30站位,下午17:40站位,站位時不允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工作時間不允許打電話,吃東西。

6.同事之間,要互相團結,不允許吵架,如有異議下班時再溝通,決不允許在客人面前爭吵,經領導勸解無效者罰款5-100元,重者開除並扣除三天工資。

7.對領導要堅決服從,如有不同意見可下班後提出,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8.服務員要以熱情、微笑、文明、禮貌的態度對待顧客,如被投訴,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三次以上予以開除,並扣除當月工資。

9.服務員要節約、愛護本店用品,包括(水、電、餐巾紙、方便筷、等小物品),如有浪費現象的發生,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工作餐吃多少打多少,杜絕發生浪費現象,如果發現浪費,每次罰款20元。

10.服務員不允許在工作時間吃客人吃剩的東西,如被發現,給予警告。

11.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如有特殊情況須同領導打招呼,經同意後方可離開。

12.如果因服務員點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客人退菜情況,所退菜品由服務員按賣價自己買單,酒水若有落單者同樣按賣價賠償。

13.在酒店內住宿的員工每晚23:00之前必須歸宿,不歸宿者出現任何意外酒店概不負責。

14.工作時間決不允許服務員之間分瓶蓋,影響工作,如被發現沒收瓶蓋,並罰款10元。

15.週末、訂餐、過節都不得請假、休假(特殊原因例外,並需領導批准)請假一天扣一天工資,請霸王假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未經領導批准私自離開超過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並扣除當月工資。

16.服務員每月公休兩天,本月未請假、遲到、早退者為滿勤,給予滿勤獎30元。

傳菜員

1.所有小料由傳菜員統一配備,收回、保存,如因失職造成損失,由傳菜員負責按照賣價賠償,並額外罰款10元。

2.時刻保持傳菜口衞生,包括調料盒的調料衞生,備足調料,廚房窗户衞生、衞生間衞生。

收銀員

收銀員由於工作失誤造成落單,收銀時出現錯誤,由收銀員按損失賠償,並額外罰款10元。以上所有員工如有辭職需提前一個月交辭職報告,如有違反,扣除當月工資。離職時必須把本店給配備的所有衣物毛巾等物品洗乾淨返還本店,如有違反,按店購置物品金額扣除。

獎勵制度

1.對本店做出傑出貢獻或對本店發展提出合理建議的員工,本店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2.受到客人書面表揚的,每次給予服務員100元現金獎勵。

以上制度是為了本店能有更好的發展前景,請各位員工支持!

每位員工下班之前必須做好自己的收尾工作前堂檢查爐灶是否關閉、桌椅擺放是否整齊、並在客人走出餐廳後關閉所有電源。廚房配菜師在下班之前必須把廚房物品歸類,菜品放入保鮮櫃並檢查冰箱是否通電,搞好廚房衞生。洗碗工要做到輕拿輕放,把前堂收回的餐具洗乾淨、歸類,清潔洗碗池、殺魚台及牆壁,各處衞生搞好方能下班。

希望各位員工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謝謝配合!

餐飲行業員工守則 篇3

一、環境衞生制度

1、食堂、火鍋廚房保持整潔、美觀,做到無灰塵、無蜘蛛網、無臭味、無污漬。

2、不在食堂、火鍋廚房內外亂堆放垃圾雜物,不隨地吐痰。

3、堅持每天兩小掃,每週一大掃的制度。

4、餐具、廚具等一切用品、物品擺放要整齊、美觀,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和更新。

5、非火鍋廚房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火鍋廚房。

二、火鍋店食品衞生制度

1、堅決執行食品衞生法,切實做到生、熟食品分開擺放。

2、生熟食品用的刀具、砧板、框架要嚴格分開使用,不能混合使用。

3、一切食具、炊具必須嚴格進行清洗清毒,未經消毒的器具不準使用。

4、一切食品要做到三防(即防蠅、防蟲、防污染),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5、凡是超過食用日期或變質的食品不準食用。

6、新鮮蔬菜要保持乾淨,必要時要進行水泡,以防農藥中毒。

三、火鍋廚房工作守則

1、凡是火鍋廚房工作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體檢。

2、每位廚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堅守崗位、樹立為家人服務的思想,做到熱情周到,積極主動改善出品質量。

3、遵守勞動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有事要請假。

4、愛護公共財物,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和一切燃料。

5、克己奉公、不徇私情,不多吃多佔。廚房一切用品,未經負責人同意不能借出和私用。

餐飲行業員工守則 篇4

(一)獎勵

酒店對於表現傑出、成績顯著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公告表揚、獎金、書面嘉獎、記功、晉升榮譽,並以“獎罰令”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1、獎勵等級

獎金:每次獎20元至50元。

書面嘉獎:獎勵獎金100元並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視同一次記功。

記功:獎勵獎金200元並公告,副本歸該員工的人人檔案,一年內有五次記功者自動晉升一級。

員工凡籤《處罰通知單》者,取消評選A級工資標準,季度優秀員工,凡犯有嚴重過失者取消一切評選資格。

員工在工作中因服務質量好,而得到客人的書面表揚兩次者,可衝減一次輕微過失《處罰通知單》。

2、獎勵性質:

◇獎金

1.拾金不昧者;

2.熱心服務並有具體事實者;

3.提出有益於酒店發展規律的意見和建議的員工‘

4.有顯著的善行佳話,為酒店爭創榮譽者;

◇書面嘉獎

1.季度優秀員工(包括:銷售冠軍、禮儀形象大使、服務標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對酒店服經營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節約酒店各項資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災難,勇於負責,處置得當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酒店利益者;

7.保護賓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財產者,見義勇為勇敢獻身者;

8.以現職守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者;

9.對於酒店臨時組織的、非本職工作範圍內的工作,能按時並出色完成任務者;

10.檢舉飛單現象,經確認情況屬實後,給予該員工書面嘉獎;

11.及時發現隱患,並予以妥善處理,避免酒店遭受損失者;

◇記功

1.拾金不昧且金額較高並受客人表揚者;

2.技術、業務考核成績特別優秀者,獲市、區級先進稱號,為酒店贏得聲譽者;

3.維護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增收節支方面做出成績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妥善處理,有效避免人身傷害或減少損害者;

6.其它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3、獎勵評選

1.酒店每月給員工做一次等級工資考核,注:連續三個月拿A級工資才可參加“季度優秀員工”評比;連續拿二個“季度優秀員工”者可參加“者可參加”“年度優秀員工”評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評選優秀員工,標準按部門人員編制情況而定;

3.評選程序:優秀員工由部門推薦、報行政辦公室審核備案,總經理批准;其它形式的獎勵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提名,並寫出主要事蹟和具體意見,報行政辦公室核實後,由行政辦公室推薦並報總經理行政辦公室會議批准;

4.晉升按酒店規定的崗位級別設定辦理。

二、員工懲罰制度:

(一)處罰等級

(1)輕微過失

處罰10-50元,並籤第一次《處罰通知單》,籤滿3張《處罰通知單》,酒店將給予辭退。

(2)過失

處罰50-100元,並籤第一次籤《處罰通知單》,籤滿3張《處罰通知單》,酒店將給予辭退。

(3)嚴重過失(並籤第二次《處罰通知單》)

扣除當月工資的50%(當月工資不夠扣除者,從下月工資中繼續扣除,依次順延,或從服裝製作費中代扣),並處停工留職察看7天。

(4)開除

扣除工資,服裝製作費。

(二)處分權限及程序

(1)解除勞動合同以下處分,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直接處理;書面警告的,經違紀員工本人簽名,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報行政辦公室存檔:凡拒絕在違紀單上簽名的,處罰上升一級。

(2)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報行政辦公室,行政辦公室按規定辦畫理解除合同手續。

(3)開除的員工,由部門、保安部、行政辦公室立即聯合辦理並清除酒店。(特殊情況可直接辦理)。

(4)凡涉及部門經理以上(含部門經理)員工違紀,由有關職能部門書面報總經理或總經理行政辦公室,由總經理報董事會批准後,由行政辦公室辦理處分手續。(本條款也適用於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

(三)處分有效期限

凡犯輕微過失籤書面警告第一次者二個月內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個月內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內撤消(含嚴重過失且籤第二次《處罰通知單》者)。員工犯有上述過失後,確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現良好,經部門經理提出,行政辦公室核准,報清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辦公室備案,可提前撤消。

(四)過失性質

輕微過失(第違反以下次,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1.一個月內遲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門簽到,或上班時間不經允許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進出;

4.不按規定的時間站立或站位時倚靠其它倚靠物;

5.對客人服務有按規範標準服務或見客、見上司、同事不問候者;

6.因工作失誤,忘錄消費單者(總單金額不超過100元以內),並由個人賠償;

7.未經部門經理批准,下班後在酒店無故逗留15分鐘以上;

8.不按規定着裝,衣着不整潔,不佩戴工號牌;

9.擅自離開本崗位,但尚未離開本酒店(串崗)未釀成事故;

10.違反安全操作規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後果;

11.未經部門經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就餐;

13.在工作時間到衞生間吸煙或吸流動煙;

14.未經部門負責幹部和行政辦公室同意帶親朋參觀酒店;

15.未經部門經理同意進入或參觀酒店其它部門;

16.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打私人電話或用內線電話聊天;

17.在酒店內行為不檢點,如大聲喧譁,追逐打鬧;

18.工作時間洗澡、吃零食、聽收音機、看書報雜誌;

19.工作時間扎堆閒聊,影響服務質量;

20.撥弄是非,影響員工團結;

21.擅自變更辦公室、更衣櫃,牀位擅自更換鑰匙或加鎖;

22.違反銀川市政府關於建設文明城市的有關規定;

23.區域衞生檢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將食品帶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滌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燙衣服;

26.由於工作過失,造成酒店財物損失200元以內;

27.廚房員工穿工作擅自進入非工作區;

28.工作時間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規定時間關閉各種設備設施;

30.不按規定折兑浴區內的洗浴用品;

31.瞭解其他員工犯有嚴重過失行為知情不報者;

32.給服務技師亂點鐘者;

33.穿便服在營業區走動者(特殊情況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內線電話閒聊;

35.交接班事項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區域內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規定時間開關設備或使用設備。

38.在夜間執班時穿個人衣物執班;

39.到員工洗澡間洗過失(每違反以下條例者一次,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1)曠工一天;

(2)私吃、喝客人食品,飲料(同時按食品、飲料零售價的10倍罰款);

(3)私自在營業場所打電話、看電視或使用客用衞生設施及其他設施;

(4)工作時間打牌、下棋、瞌睡或幹私活;

(5)工作時間飲酒、吸煙;

(6)工作時間擅自離開酒店,但未造成後果;

(7)擅自使用酒店各種設備、設施(包括車輛、用品、物品等);

(8)未經保安部同意,擅自將消防安全設備、設施移作他用;

(9)違反安保制度,拒絕安保人員職責範圍內的檢查;

(10)發現酒店財物或財產丟失損壞時,不向上級彙報;

(11)拾取客人遺留的一般物品,不按規定上繳;

(12)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或員工餐廳、浴室管理制度者;

(13)在酒店內出售或推銷私人物品;

(14)未經總經理同意在酒店內進行任何形式的募捐活動;

(15)對客人無禮貌、藐視、騷擾客人私事,沒造成後果;

(16)未經保安部同意使用明火或各類器具;

(17)故意損害同事物品;

(18)唆使、挑撥員工、從而引起鬥歐,造成輕微後果的;

(19)由於工作過失,造成酒店財務損失價值200元以上(1000元以內);

(20)瞭解其他員工犯有重大過失行為而知情不報;

(21)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服務時,不開消費單者,並處其本人賠償消費金額;

(22)在員工宿舍或下班後到其它場所賭博;

(23)服務員與技師發生戀愛關係;

嚴重過失(每違反以下一次,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1.一個月內曠工二天;

2.在更衣櫃或辦公桌上、抽屜裏藏有酒店財產;

3.未經行政辦公室批准私配酒店內部鑰匙或工作調動後私留原崗位鑰匙;

4.不配合保安部進行案件調查,提供假情況或作偽證;

5.泄露酒店機密文件或資料未造成後果;

6.當值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離崗位、睡覺、沒有造成後果者;

7.由於工作過失,造成酒店財務損失價值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並處其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8.瞭解其他員工犯有開除行為面知情不報;

開除 (扣除工資、服裝製作費)

1.連續曠工三天或半年累計曠工三天;

2.非“同事”式交往,並在員工中造成影響的;

3.用污言穢語侮辱同事或上級;

4.公然頂撞上級,不服從指揮或藉故怠工;

5.故意損害賓客財物,損失在20xx元以下的,並處其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6.唆使、挑撥員工,從而引起鬥毆,並造成影響;

7.向客人索要小費或禮品(尚未造成客人嚴重投訴人);

8.私自調換客人處幣和套匯;

9.玩忽職守,給客人或酒店造成損失達20xx元以內的,並處其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10.拾到賓客遺忘的貴重物品隱匿不報的;

11.偷竊賓客、同事、酒店財物;

12.對客人無禮貌、窺視、騷擾客人私事,造成嚴重後果;

13.用非法手段塗改原如始記錄,偷竊帳單票據,利用客人已付賬單,再向客人收取錢財從中謀取私利;

14.與客人或客户私下交易,行賄受賄;

15.利用工作職務之便收受好處,使酒店利益受損;

16.泄露酒店內部機密文件,資料,數據,使酒店蒙受損失;

17.玩忽職守,給客人和酒店造成損失達20xx元以上的,本人除賠償損失外,酒店保留進一步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

18.威脅上級,侮辱客人或在客人面前吸煙;

19.在酒店內聚眾鬧事,毆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架,造成嚴重後果;

20.私藏私用公安部門規定的違禁品;

21.觸犯國家法律而被公檢法機關拘審;

22.犯有其他嚴重錯誤;

23.員工凡累計籤3張《處罰通知單》者; 衣服;

餐飲行業員工守則 篇5

第一部分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記錄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交到財務部,負責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財務部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5—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休假未經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採取3倍罰款辦法。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

准假權限:

(1)員工在8:00—17:00之間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理批准。

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目的: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規範管理和控制辦公用品的採購和使用,特制定辦公用品管理辦法如下:

第一條。辦公用品的範圍

1.按期發放類:稿紙本、筆類、記事本、膠水、曲別針、大頭針、訂書釘等。

2.按須計劃類:打印機碳粉、墨盒、文件夾、檔案袋、印台、印台油、訂書器、電池、計算器、複寫紙、軟盤、支票夾等。

3.集中管理使用類:辦公設備耗材。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採購

根據各部門的申請,庫房結合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由保管員提出申購單,交主管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發放

1.員工入職時每人發放圓珠筆1支,筆芯以舊換新。

2.每個部門每月發放1本原稿紙。

3.部門負責人每人半年發放1本記事本,員工3個月發放1本記事本。

4.膠水和訂書釘、曲別針、大頭針等按需領用,不得浪費。

5.辦公用打印紙、墨盒、碳粉等需節約使用,按需領用。

員工配發個人物品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司根據員工不同崗位,發給不同崗位的制服

第二條。公司為因崗位所需的員工提供行李、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條。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均發給員工號牌和《員工手冊》。

第四條。員工每人須交納服裝、行李保證金500元,在工資中逐月扣除。

第五條。員工離職市時須填寫離職單,將所有個人領用物品交齊後方可離職。

第六條。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服裝、牀上用品等清洗乾淨交回庫房。

員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必須在員工食堂就餐,嚴禁在宿舍、走廊,辦公室等地就餐,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二條。食堂操作間,除食堂工作人員外,其他閒散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三條。就餐要排隊打飯,不得擁擠、打鬧和大聲喧譁,做到吃多少打多少,嚴防浪費。

第四條。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室內衞生,不隨地吐痰,不準亂扔髒物,嚴禁在食堂內吸煙。

第五條。就餐員工要養成愛護公物的習慣,不準損壞餐具、餐桌和餐椅,損壞要按原價賠償。

第六條。如有倒飯現象一經發現罰款50元。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必須保持環境清潔。

第二條。員工實行輪流值日,對員工宿舍進行日常清理。

第三條。在員工宿舍不得大聲喧譁,違者罰款20元。

第四條。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電爐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違者罰款20元。

第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第七條。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將給予罰款或開除。

第八條。男女員工不得混居一經發現,將開除處理。

第九條。未經他人同意不得翻動他人物品,違者處20-50元罰款。

第十條。不得損壞宿舍內備品,違者按價賠償。

第十一條。值日衞生清理不乾淨,將處20元罰款。

員工洗浴管理規定

第一條。員工淋浴時間為每週三,在康樂部淋浴室進行。

第二條。洗澡的具體時間根據營業的時間詳細通知。

第三條。員工洗澡時自帶浴品。

第四條。員工洗浴結束後共同將浴室衞生清理乾淨。

八、關於對講機的使用規定

第一條。對講機作為酒店辦公用通信工具,只限在工作場所使用

第二條。對講機只允許在接待服務過程中使用,不能做為個人聯絡使用

第三條。使用對講機時必須用耳機,且音量要降到最低

第四條。對講機必須妥善保管,保證使用通暢

第五條。在工作交接時,必須將對講機、耳機上交庫房。

第六條。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對講機破損或丟失,由使用人按價賠償。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目的:加強財務管理,有效控制資金的使用,降低公司支出,節約成本。

一、財務借款及核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 借款人首先要填制借款憑證寫明借款用途,由部門主管簽字,主管會計審核,交孫總經理批准簽字後,到財務部領款。

第二條。費用發生後,持報銷票據到財務報帳。

第三條。報銷票據要提供合法報銷單據(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條。提供零星多張小單據,需將多張單據以階梯方式貼在一張空白紙上,並結出金額合計,需要入庫的要附上入庫單。

第五條。報銷一律用碳素筆,寫明報銷日期並附審批人孫總的簽名。

第六條。財務部要對報銷單重新審核,確認金額與審批人簽字無誤後方可付款,並加蓋付訖章。

第七條。借款人因公借款辦事,要本着當日借當日報的原則,特殊情況必須在借款三日內進行核銷。

二、會計核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採用借貸記帳法。

第二條。會計年度採用歷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條。記帳的貨幣單位為人民幣。憑證、帳簿、報表均用中文。

第四條。會計科目執行國家制定的行業會計制度,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

第五條。會計憑證。使用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種。

(1)自制原始憑證指:入庫單、出庫單、旅費報銷單、費用支出證明單、請購單、收款收據、借款單等。

(2) 外來原始憑證指:我單位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業務、勞務關係時由對方開給本單位的憑證、發票、收據等。

(3) 會計憑證保管期限為十五年。

第六條。會計報表,依財政、税務部門和集團總公司財務部的要求及時填制申報。

三、成本核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營業成本的計算應根據每項業務活動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如材料、物料、購進時的包裝費、運雜費、税金等應在該原料、物料的進價中加計成本。

第二條。餐廳的食品原料中,還應把加工和製造的各種食品產品時預計出現的損耗量之價值加入產品成本中。

第三條。對運動場所購進準備出售的商品所支付的運雜費和包裝費均應在費用項目列支,不得攤入成本。

第四條。客房部設備的損耗,客用零備品消耗等應做為直接成本。

第五條。車輛折舊、燃油耗用、養路費、過橋費可作為成本核算。

第六條。各業務部門在經營活動中所耗用的水點氣、熱能以及員工的工資、福利費應做為營業費用處理。

四、現金及流動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庫存現金額在集團財務及銀行同意下按一定額度留取。超過現額部分當天存入銀行,除規定範圍的特殊情況下支出以外,不得在業務收入的現金中坐支。

第二條。現金支付範圍:工資、補貼、福利、差旅費、備用金、轉帳起點下的現金支出。

第三條。現金收付的手續和規定:

在現金收付時必須認真,詳細審查現金收付憑證是否符合手續規定,審查開支是否合理,領導是否批准,經辦人和證明人是否簽章,是否有齊全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四條。在收付現金後,必須在發票、收付款單據或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

第五條。主管會計每天必須核對現金數額,檢查出納庫存現金情況。

第六條。流動資金即要保證需要又要節約使用,在保證批准供應營業活動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佔有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果。

第七條。要求各業務部門在編制計劃時,嚴格控制庫存商品,物料原材料的佔用資金不得超過比例規定,即經營總額與同期庫存的比例按2比1的規定。

第八條。超儲物資、商品除經批准做為特殊儲備者外,原則上不得使用流動資金,只能壓縮超儲的商品、物料,以減少佔用資金。

第九條。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集團財務和公司總經理的要求前提下,加速資金週轉,擴大經營,減少流動資金的佔用。

五、收取支票管理辦法

第一條。檢查轉帳支票上是否有法人名章及財務章,是否有開户銀行名稱、簽發單位及磁碼,不得有摺痕。

第二條。背面寫有持票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第三條。支票有效期為十天。

第四條。最低起點為100元。

六、盤點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使盤點工作處理有章遵循,並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盤點範圍

(一)存貨盤點:係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輔料、工程材料、零件保養材料等。

(二)財務盤點:係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

(三)財產盤點:係指固定資產、代保管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的盤點。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

2、代保管資產:系由供貨商提供,使用後結帳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購入的價值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條。盤點方式、時間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各管理部門、採購員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行全面總清點一次,時間為:年中盤點時間是6月30日、31日;年終盤點時間是12月30日、31日。

2、財務:由財務部主管會計盤點。

3、財產:由各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清點。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各部門及財務部實施全面清點一次,時間為每月30日。

第四條。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任命、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上報總經理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和實施。

(三)盤點人:由各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四)監盤人:由總經理派人擔任。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指派,負責會點並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六)協盤人:由各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相同。

第五條。盤點前的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由財務部於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盤點時間等,交總經理審批後,公佈實施。

(二)各部門將應用於盤點的工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

2、現金、有價證券等,應按類別整理並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產帳冊應於盤點前登記完畢,並將有關單據如:入庫單、領料單等裝訂成冊(一月一本)。

第六條。盤點實施要求

1、要求主盤人、盤點人、協點人等嚴格按照盤點程序進行,不得徇私舞弊。

2、盤點時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盤點結束時,要求盤點小組各成員均按職責劃分簽名確認。

4、盤點結束後,由財務部將盤點情況進行總結,上報總經理,特殊情況要着重指出,盤點結果進行存檔。

5、根據盤點情況,對盤虧盤盈等情況做出處理決定,並存檔。

七、出入庫管理辦法

第一條。出庫時間定為每星期一、三、五、日的下午三點至五點(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條。辦理出庫必須由總經理在內部直撥單或出庫單上簽字方可出庫。

第三條。內部直撥單用於營業、生產用週轉物品、消耗品;而出庫單用於後勤部門(工程、保安、辦公室、配送)領用物品。

第四條。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辦理入庫手續,並且要有入庫經手人的簽名。原材料中的菜品、純淨水生產原料要直撥入廚房和生產部,只需要辦理驗收手續即可。

第五條。固定資產購入驗收後直撥入使用部門,直接填制固定資產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寫入庫單。

第六條。保管員要對入庫物品保質期、外觀質量進行監督,發現問題應不與辦理入庫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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