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企業員工手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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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企業員工手冊 篇1
第一章 勞動條例
一、 招聘
餐廳以任人唯賢為基本原則,凡有志於餐廳服務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對照餐廳招工簡章,報名參與。餐廳將通過考核面試體檢等必要的程序擇優招聘員工。被錄用者需按不同工種交納相應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證金。
二、 試用期
員工需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後正式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者將終止試用。
三、 勞動合同
凡被正式錄用者,餐廳將簽訂聘用合同,通常為一年。
四、 個人檔案
A 所有職工在應聘前及時提交有關簡歷、學歷證明等。填寫包括個人簡歷、家庭成員情況等在內的登記表。
B 對於家庭住址、婚姻狀況等情況的變更應在五天內告知辦公室門。
五、 工作時間
A 參照有關法規,結合本地情況和餐廳工作特點編排工作日和工作時間。
B 對加班超時的員工給予合理的補償。
六、 發薪方式
每月未發放工資。如遇周未或法定假期,工資將提前一天發放。
七、 崗位變更
根據工作需要,餐廳有權在內部調整員工崗位。
八、 員工辭職:
員工辭職必須(試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後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餐廳批准方可離崗。
九、 解聘:
(1)員工無任何過失而自動辭職,符合餐廳規定程序,獲准後,餐廳將退還保證金併發給當月工資。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餐廳有權解除合同,不再退還受聘員工保證金。
A 不遵守勞動紀律,玩忽職守,嚴重違反餐廳規章制度。
B 曠工3天以上,偽造病假、事假。
C 服務態度惡劣,責任心不強,營私舞弊,給餐廳信譽帶來嚴重影響者。
D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 違反計劃生育規定,造成不良後果者。
第二章 有關權益
一、 假期。
1、國定假:
按國務院規定,員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三天、國慶節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員工加班,餐廳將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假期或薪金補償。
2、病假:
員工生病必須在市級以上的醫院就診,憑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並於當日通知所在部門主管(病情嚴重者,可由家屬代請)方屬有效。病假期間的工資將工資考勤制度執行。
3、事假:
無充分理由,員工不得請事假。事假不發薪。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無薪請假,必須提前二天申請,經部門主管、辦公室、總經理批准。
4、店內培訓:
店內培訓主要有:業務技巧、工作態度、語言訓練等。員工必須根據安排參加培訓,課程結束時要進行考試,成績合格,將發給結業證書,成績在分數線以下要扣浮動工資或獎金,無故缺課,按失職處分。
二、 業餘學校學習:
A 目的
餐廳採用報銷學費的方法來鼓勵員工參加外語學習或與工作有關的業餘學習,以便他們提高與賓客的會話技能或為擔負起更大的責任、獲得更好職位作準備。
B 執行方法:
*不能佔用工作時間。部門主管在編制上班時間表時,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應適當照顧員工的學習時間。
*申請人必須報名前經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經理批准。
*要求報銷學費的員工應在學習結束後三個月內把學費收據、結業證書或有關證件呈交人事審核。
*選擇課程範圍:
1、 任何得到承認的電大、夜大.
2、 商校、技術學院、中等專業學校、專業團體或類似團體主辦的符合本方案的文化或職業課程。
3、 培訓部認可的函授學校。
C 報銷:
*學費報銷金額最高不超過150元/學年。
*考試成績在80分以上的員工或報銷150年。
*考試成績在60-79分的員工可報銷75元。
*考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予報銷。
*受到嚴重違紀處分、停職、請長病假或曠工的員工一律不予報銷。
三、 員工餐:
1、每個工作日餐廳負責免責供應員工一餐工作餐,只 準員工本人用膳。
2、未經部門經理許可,員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口和餐具帶出員餐廳。
3、工作餐時間為半小時,用膳時間表由辦公室門經理統籌制訂。
4、 員工憑餐券用膳,加班加點員工將由辦公室另外發給餐券。
5、 不準在員工餐廳內喝酒和浪費飯菜。
第三章 員工守則
一、 工作態度:
1、按餐廳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説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餐廳。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打電話到各部門辦公室。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員工通道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 制服及名牌:
1、員工制服由餐廳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員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攜帶工作衣離店,將受到失職處分。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幣10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名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2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辦公室,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 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div>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男色皮鞋、深色襪,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 拾遺:
1、在餐廳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保安部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餐廳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 餐廳財產:
餐廳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餐廳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餐廳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 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4級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3 員工上班下班忘記打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月5%效益工資。
4、嚴禁替他人打卡,如有違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酒店企業員工手冊 篇2
一、 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説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打電話到各部門辦公室。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名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員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攜帶工作衣離店,將受到失職處分。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幣10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名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2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人事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男色皮鞋.深色襪,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 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 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 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保安部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4級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打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月5%效益工資。
4.嚴禁替他人打卡,如有違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則應由部門主管報總經理批准。
7.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卡。
8.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櫃:
1.員工衣櫃的配給由人事部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櫃。員工衣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人事部配給衣櫃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櫃,則須賠償,並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櫃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人事部和保安部可隨時檢查衣櫃,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櫃,並把鑰匙交回人事部,不及時交還衣櫃,酒店有權清理。
八. 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不負重情況下不得使用服務電梯,禁止使用客用電梯。
2.後台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客房,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填寫出門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後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保安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簽發出門許可證,離店時主動將出門許可單呈交門衞,由保安部存案。
十、電梯故障:
當電梯出故障,客人關在梯內時,一般來説,裏面的客人會按警鈴。當前廳主管/行李員聽到鈴聲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工程部,立即採取應急措施,設法解救電梯內客人。
(2)和關在裏面和客人談話,問清楚以下事項:
A 關電梯裏多少人;
B 如可能,問一下姓名;
C 有無消息要帶給(領隊/隊裏的成員)同伴。
酒店企業員工手冊 篇3
一、總則
(一)適用範圍
本守則適用於本公寓樓所有員工。包括合同工、零散工、臨時工。
(二)宗旨
本公寓樓將通過嚴格的管理、高效率的工作、一流的服務,為賓客提供舒適方便的生活享受。“賓客至上,服務第一”是公寓樓的宗旨。
(三)目標
把公寓樓具辦的有中國風格和國內一流水準。
(四)要求
1.熱愛祖國,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外事紀律。
2.熱愛集體,關心企業,嚴守職責,熱愛本職工作,講究職業道德,熱情待客,文明服務,為本公寓樓建立良好的聲譽,樹立良好的形象。
3.領導層要嚴守職責權限,以身作則,尊重下級。
4.鑽研業務技術,努力學習科學文化,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外語水平,不斷提高為賓客服務的水準。
二、規定
(一)員工如有下列事項變更應呈報人事部
1.住址和電話。
2.婚姻狀況。
3.生育子女。
(二)儀容
1.儀容要端莊大方。上班要穿工作服,佩戴工號牌,服裝要整潔,衣服要洗淨熨平。不得裸背敞胸,不得穿短褲、背心,不得卷褲腳;不準穿拖鞋、水鞋、涼鞋到餐廳,穿皮鞋的要擦亮。
2.頭髮要梳理好,不準留長髮、怪髮式。男士不準留大鬍子,不準留長指甲。女士不準濃粧豔抹、染指甲,不準戴其他飾物。
3.坐、立、行姿勢要端莊,舉止要大方。坐時不準將腳放在桌、椅上,不準蹺腳、搖腿;站立時姿勢要自然大方,兩手垂放或自然彎曲在背後或胸前,不得兩手插口袋,不要呆板不動、倚牆、靠壁或倚椅靠櫃;行走時不能搖頭晃腦、拉手、搭肩、奔走追逐。
(三)禮節禮貌
1.對待賓客態度要自然、大方、穩重、熱情、有禮。做到笑面迎客,用好敬語。不以膚色、種族、信仰取人。
2.與客人相遇要主動讓路,會見客人時主動握手,特別是女賓,若客人先伸出手來和你握手時,應面帶笑容與客人握手,握手時,姿勢要端正,腰要直,上身向前傾,用力要隨對方的表示,不能用左手與客人握手。
3.與客人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究禮貌,不左顧右盼、低頭哈腰或昂首叉腰;用心聆聽客人的談話,不與客人搶話,不中途插話,不與客人爭論,不強詞奪理;説話要有分寸,語氣要温和,語言要文雅。
4.不要詢問客人的年齡,特別是對女賓;不要詢問客人的履歷、工資收入、
衣物價格;對奇裝異服或舉止奇特的人不圍觀,不交頭接耳;對傷殘和有缺陷的人士不歧視,服務要周到。
(四)勞動紀律
1.按時上、下班,上、下班要走職工通道,乘職工專用電梯,不曠工,不擅離職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調班,需要調班時必須找好調班人員,徵得經理同意後方可調班;不準串崗。
2.員工上班前不得飲酒,吃生葱、生蒜等食品。上班時不準抽煙,不準吃零食、口香糖;不得剔牙齒、摳鼻孔、挖耳朵、打飽嗝、伸懶腰、打哈欠、打噴嚏;不隨地吐痰、丟雜物、修指甲、搔癢、摳腳趾。
3.上班時間不準做私活、會客、洗衣服、洗澡、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友到公寓樓公區場所、餐廳玩耍、聊天;不準開收錄音機、電視機;不準哼唱歌曲、小調。
4.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調度,按時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拒絕或終止工作。
5.前台人員要站立服務,面帶笑容,做到“請”字當頭,“謝”字不離口,賓客至上,熱情周到。
6.嚴格遵守外事紀律,不私自套換外匯和處理客人遺留、遺棄、贈送的物品、紀念品;不準與客人亂拉關係;公寓樓允許收的服務費要繳公。
7.愛護公寓樓裏的財產,愛護一切工作用具,注意節約原材料,節約用電、用水、用氣、用油;注意設備的維修、保養;不私拿公家的物品。
(五)工作考勤
1.每個員工上、下班時必須簽到。嚴禁代人或委託人簽到,違者給予處罰。
2.穿好工作制服後,應向領班或經理報到。
3.如因公差、外勤、加班、病假、事假等原因未能簽到,應向領班或經理報告,應備有病、事假條等,以備核查。
(六)制服與制服櫃
1.公寓樓視不同崗位的職務發給不同的制服,員工上崗工作時必須穿着制服。所穿制服必須保持整齊、清潔。
2.下班後必須將制服存放在制服櫃裏,員工不得將制服帶出公寓樓。
3.公寓樓將定期給員工更換新制服。若有損壞或遺失,將按有關規定辦理。員工離開工作單位時,必須將制服交回有關部門。
4.員工制服櫃專為放制服而設,不得存放食物或其他物品,並應保持整潔。
5.領導或有關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員工制服或制服櫃。
(七)工作證與工號牌
1.凡在本公寓樓工作的員工均發給每人工作證和工號牌。員工當值時應佩戴工號牌和攜帶工作證。部門領導及保安部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2.工作證、工號牌、制服櫃鎖匙如有遺失、被竊,應立即向本部或人事部、保安部報告,並由本人賠償損失後補發。因使用時間太長而引起損失者可免費更新。
3.員工離店時,應將有關證件交回人事部。
(八)檢查攜帶的物品
1.員工上班時不得將包裹及其他物件帶進公寓樓寄存,更不得將有害的物品或禁止閲讀的書刊帶進公寓樓,下班時不得將公寓樓任何物品攜帶出公寓樓,保安人員有權檢查,任何人不得拒絕。
2.員工若需將公寓樓物品或私人物品拿到公寓樓外,需持有關單位領導簽署
的放行條或證明。
3.檢查人員不得有傷害被檢查人員人格的言論和行動。
。 三、員工請假
一、曠工
按下列情況之一曠工
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
不服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打架、鬥毆至傷不上班者。
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者。
其它應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另加罰款100元,扣除當月全勤獎;曠工予以開除。
二、病假
員工因病休假,填寫病假申請表,出示區級以上醫院病假通知書,經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批准後,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急診:員工如遇到緊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醫院就診,急診在三小時內通知部門經理,24小時內病假請明交到部門,填寫病假申請表。
病假證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郵寄(病假證明中註明發燒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如無開病假證明者,將按曠工處理,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病假一天扣當天工資。
三、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須提前二天向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來不及到公司請假時,應用電話通知部門,經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四、其它假
如喪假、婚假等等,根據本人情況領導研究酌情處理。申請方法:向部門申報及主管總經理審批。
五、請假及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請假:各種假期不論時間長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寫“請假條”,按規定的批准權限批准後效。
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部門經理有權批假一天,二天以上報總監批准。
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休假。
休假有關規定
員工休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報辦公室(人事部)備案,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休假,報主管總經理審批後生效,報辦公室備案。
員工休假期滿後,須主動到本部門和辦公室(人事部)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以曠工論處。
所有請假方式必須以書面材料於第一時間內報人事部。
每人每月三天假。
(二)教育培訓
為了提高員工的管理水平、服務水準、知識水平、技術水平,員工必須接受教育培訓。培訓方式可以在公寓樓內進行,亦可以送學校直至國外留學。受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內要為賓館服務,否則必須賠償為培訓所支出的有關培訓費用。
四、表彰
本公寓樓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表彰條件
1.努力鑽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成效顯著者。
2.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創造優異成績者。
3.努力拓展業務、積極開展市場銷售,對公寓樓營業有特殊貢獻者。
4.在為賓客服務中,深入細緻、熱情周到,使賓客深感滿意而受到讚揚、感謝者。
5.嚴格開支、節省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6.防患於未然,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有特殊功勞者。
7.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上交或歸還失主者。
8.幫助賓客解決危難,妥善處理客人病、傷及受到客人表揚者。
(二)表彰方式
口頭表揚;
通報表揚;
授予獎狀;
授予獎品;
授予獎金;
加薪晉級。
(三)表彰程序
由基層班長、經理報告部門經理;部門經理報告總經理批轉人事部;工會或班長、經理、部門經理執行權力範圍內的表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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