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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的企業員工手冊內容(通用3篇)

專業的企業員工手冊內容(通用3篇)

專業的企業員工手冊內容 篇1

一、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專業的企業員工手冊內容(通用3篇)

二、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職責

三、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四、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五、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七、電梯維修保養制度

八、定期報檢制度

九、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十一、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了規範電梯駕駛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在進行電梯操作時的行為,防止由於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和設備事故,提高其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1.2範圍

規定了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的職業行為規範。

2、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2.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2電梯作業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3電梯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2.4熟悉自己操作電梯的性能、原理、構造、用途。

2.5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自身的技術水平。

2.6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誌或安全標誌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註冊登記的電梯。

2.7不擅自離崗,做到文明服務。

2.8正確處理電梯運行中突然出現的停車、失控、衝頂、蹲底等情況

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職責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保證電梯正常可靠地運行,降低電梯故障率,防止電梯事故的發生,規範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的行為。

1.2範圍

1.2.1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是負責本單位所用電梯的日常性事務管理和督促、協調對外聯繫電梯管理有關工作

1.2.2電梯作業人員是指負責電梯駕駛和日常性電梯檢查、維護保養工作的人員。

2、職責

2.1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

2.1.1熟悉並執行電梯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方法,不斷完善電梯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電梯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1.2熟悉電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監督電梯作業人員認真執行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1.4編制電梯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並監督執行。

2.1.5負責按國家規定要求向政府部門申請定期監督檢驗。

2.1.6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電梯作業人員參加政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2.1.7組織、督促、聯繫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電梯事故隱患的整改。

2.1.8負責組織電梯一般事故的

調查分析,及時向政府部門報告電梯事故的情況。

2.1.9負責建立、管理電梯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2.1.10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2.2電梯駕駛人員

2.2.1熟悉並執行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

2.2.2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持證操作,定期複審。

2.2.3有高度責任性和職業道德,愛護設備。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2.2.5協助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維護。

2.2.6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與故障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不開故障電梯。

2.2.7負責作好當班電梯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2.2.8保持電梯轎廂與地坎清潔、衞生。

2.3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

2.3.1熟悉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認真按照電梯日常檢查表的要求逐項檢查,不漏檢,誤檢。

2.3.2熟悉電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據電梯使用維護説明的要求實施日常性的維護。

2.3.3根據國家規定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2.3.4嚴格遵守《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2.3.5對發現的電梯事故隱患及時報修、及時處理。

2.3.6發生電梯事故應立即向上級部門或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3.7認真做好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記錄,認真填寫報修單。

2.3.8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3.9參與電梯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

專業的企業員工手冊內容 篇2

一、儀容儀表

員工的儀容儀表關係到公司的形象和聲譽,同時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

(一) 員工應以飽滿的工作熱情進入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內應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語言文明,舉止端莊;

(二) 上崗時員工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不得留過長的指甲,身體及口腔不得有異味(上班前不得飲酒及用刺激性氣味食品)

(三) 員工工作時間必須講普通話;服裝要時刻保持清潔平整,男員工不得穿拖鞋、露腳趾涼鞋在辦公時間內進入辦公區。

(四) 員工髮型要大方端莊並梳理整齊,頭髮要保持清潔,不得留怪異髮型。

二、行為規範

為保證工作秩序,員工應遵守下列行為規範

(一) 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簽到;

(二) 員工在崗期間,不準在辦公室抽煙,喝酒,一經發現處以200元的罰款;

(三) 接聽工作電話,語氣要温柔,言語要有禮貌並簡潔明瞭,嚴格執行崗位規範,對於本部門其他員工或其他部門的電話有義務轉達和告知;

(四)員工在崗期間,不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串崗、脱崗;嚴禁長時間打私人電話,嚴禁因私打長途電話。除規定人員外,其他人不得輕易在公司上網,如特殊需要,需經經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員工須按規定及時上交在公司內拾到的任何物品;愛護辦公設備,節約辦公耗材、下班之前應及時關閉電源(包括電腦、電燈等),關好門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違反此規定的,酌情罰款;

(六)員工應絕對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經經理批准,不得將公司的技術、資料、計劃、決定等商業機密向其他非相關人員甚至公司以外的員工透漏、複製或者發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於情節和後果嚴重者,公司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七) 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應迅速趕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務;如聯繫不上,並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於警告、罰款等處罰。

(八) 員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崗上班,須提前按公司規定的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九) 員工下列個人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部門經理和辦公室;

1、住址和電話。

2、發生事故和特殊情況時的任何聯繫辦法。

(十) 公司員工個人收入、各種報銷、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則公司予以除名處理。

(十一)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和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十二)嚴禁員工在外兼職,如有發現公司保留隨時辭退的權利,且該員工不享有兼職期間的工資和獎金。

三.考勤規定:

(一)、每週工作時間為:星期一——星期(五,六)

(二)、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按規定簽到。

(三)、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即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即為早退,早退當天按曠工處理。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均以考勤記錄時間為準。

(四)、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在徵得直接主管領導批准的情況下,由直接主管領導簽字,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視為曠工;如果直接主管領導出具虛假證明則將承擔連帶責任,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與處罰。

(五)、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申請,經理批准後報人事部備案。事假、病假屬無薪假,即員工請假期間,不計工資;

(六)、遲到早退的處罰規定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罰款10元,30分鐘—60分鐘以內罰款20元,一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2、凡每月遲到或早退超過五次者,依情節輕重給予提醒、警告、張榜等處分,屢教不改者除名

四、曠工的處罰規定

1、沒有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准離崗1小時以上者及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依曠工論處;

2、遲到或早退半天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

3、員工無故曠工一次扣人民幣50元,兩次扣人民幣200元,連續礦工兩日,或一月曠工累計三日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4、凡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並報辦公室,特殊原因電話通知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5、如需外出提前向辦公室説明外出原因,否則視為早退。

※ 部門主管違反規定按上述標準加倍處罰

五、請假規定

除非特殊情況,員工請假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到辦公室領取《請假申請單》,並依人事權限給予審批後方為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1、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請假一天以內者,應補辦請假手續;

2、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傷請假超過一天者,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連續病假3天以內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級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准。

3、員工到醫院看病視為病假,以實際離崗時間填報病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4、員工醫療期自病假之日起計算。

六、衞生規定

一、中午在公司用餐者,餐後應第一時間處理好就餐後留下的飯盒及雜物;

二、積極參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掃除,平時要保持個人辦公枱和電腦桌的乾淨整潔,嚴格杜絕紙張、雜誌、工具書等物品亂堆亂扔;

三、公司內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專業的企業員工手冊內容 篇3

一、錄用

1. 用工部門根據人員現狀,本着“德才兼備,任人唯賢,合理利用人力資源”的原則,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送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向社會公開招聘或內部調配。

2. 聘用程序:

行政部門面試並審查有關證件→根據需要做工作性測驗或專業知識的測試→相關用人部門面試、筆試→特殊人員由總經理室審查或複試→資料送回行政部。

3. 面試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按公司規定日期到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並交驗下列資料,否則視為拒絕受僱,報到通知因而失效。

3.1 身份證。

3.2 學歷證書、培訓經歷證明。

3.3 職稱證。

3.4 最後工作單位離職證明(由公司視實際崗位需要而定)。

3.5 一寸照片三張。

3.6 年內有效體檢合格單。

3.7 勞動手冊。

3.8 其它經指定應校驗的文件。

4. 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者外,其餘人員均應試用六個月(含受訓期)。試用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5. 凡試用人員經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用:

(1) 國家法律政府規定不得僱用者。

(2) 發現通緝在案者(正式錄用亦同)。

(3) 經公司指定醫院實施體檢不合格者或發現有傳染病者。

(4) 不能勝任工作、不接受合理指揮或不遵守公司規定者。(即違反勞動合同條款約定者)

(5) 提供不實個人資料者。

(6) 曾經受有期徒刑以上處罰者。

6. 員工在試用期間,每月由部門負責人對員工當月工作表現在《員工試用期評核表》上記錄,員工對自己在試用期間的表現進行總結並簽字確認後上交行政人事部存檔。試用期滿,行政人事部經理及相關部門經理對其做出考核鑑定,並填寫《員工轉正審批表》,報請總經理批准後,行政人事部及部門/車間負責人與員工面談確認轉正事宜。

7. 員工在試用期間休假累計超過十天(不含休息日),其試用期時間作相應延長。

8. 試用期間,公司與員工均可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但需以書面形式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對方。員工離職後,如再重新加入公司,需填寫《復職申請表》交行政部,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辦理入職,其工齡按最近一次加入公司的時間計算。

9. 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自員工入職之日起計算,勞動合同一經確定,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人事檔案

1. 員工檔案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建立和保管。主要內容包括:勞動合同、培訓記錄、個人資料、升遷記錄、工資福利、表彰及處分記錄等。員工離職後,此檔案留存本公司。

2. 員工入職時需真實地填寫《員工登記表》,對於提供不正確或虛假情況者,視為違反公司誠信原則,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考慮作為解僱的理由。

3. 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的全部考勤、晉升、調動、降職、調薪、培訓、獎懲、績效考核與評估等,都將記錄保留在員工檔案資料中,直到勞動關係結束或終止。

4. 若有以下事項發生變動時,員工應立即填寫《個人情況更新表》並向行政部報告,同時將相關資料送行政部備案,否則公司將會認為員工虛報資料,將按照情節輕重給以處分。

(1) 本人聯繫電話、住址發生變化時

(2) 新取得某種學歷、資格、職稱時

(3) 婚姻狀態發生變化時

(4) 發生意外或病痛時的聯繫人

(5) 本人的姓名

(6) 其他應告之的事項等

5. 除工作所需,員工不得私下打聽他人的個人情況。

三、工作時間

1. 公司按法律規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和標準工時制。員工如因工作需要須在假日加班工作的,公司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加班費,具體參照《加班管理制度》。

2. 所有加班必需由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審批,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批准後由行政人事部相關人員錄入考勤系統。沒有批准的加班為無效加班,不予支付加班費。

3. 在法律規定允許的範圍內,因公司生產需要加班,僱員應以公司整體利益為重,並配合

公司的安排。

四、考 勤

1. 打卡手續:

1.1 員工每日上、下班均須打卡。

1.2 員工上下班如有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經理證明,並經行政人事部核准在考勤卡上籤注,其餘一律視同曠工處理;因任何原因漏打卡者,每月三次以內及時由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核實簽字後方可有效。每月未打卡超過三次按照遲到、早退、缺勤制度處理。

1.3 員工因事需早退或公出,離開公司且當日不再返回者,應打卡後方得離開公司。否則視為未打卡處理。

1.4 考勤卡必須保持完整清潔,如因考勤卡記錄不明而影響薪資核算者,除有正當理由不得要求重新核算。

1.5 本公司員工打卡,如有以下情節之一者,均以曠工一日計

1.5.1 委託他人代打考勤卡或代打考勤卡者(若有誤打他人考勤卡者,因立即向行政人事部申請更正,否則以代打卡記);

1.5.2 偽造或塗損考勤卡者;

1.5.3 有遲到早退情節,而故意不打卡者。

1.5.4 下班時間未辦理手續無故早退者,超過30分鐘視為曠工一小時;

1.6 員工上班不得遲到,下班不得無故早退,否則按公司考勤制度處罰:遲到、早退每分鐘處罰2元,每月超過3次以上,按4元/分鐘扣款。超過30分鐘,視作曠工。曠工一天扣罰3天工資,累計曠工滿3天,作自行離職處理。

1.7 員工工作時間中因公外出或因公會議需填寫公出單,未填寫公出單者視為曠工。

1.8 丟失考勤卡,須申請補辦,並扣罰款10元。由此而影響人事部門核算工資的後果自負。丟失門禁卡、工作證,須及時到行政部補辦,並支付20元成本費。

2. 公出

2.1 員工因公外出一律事先填寫《公出單》,註明公出時間、公出地點、公出事由,並由部門經理簽字批准,部門經理公出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2.2 《公出單》在員工離廠時交當值保安後予以放行;

3. 曠工

3.1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

3.2 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一日論處。

3.3 員工曠工時間不滿半日的以半日計算。

3.4 員工曠工按【(基本工資+技能工資+工齡工資)/工時】的三倍予以扣除。

3.5 無故連續曠工滿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三日,予以無補償解僱。

4. 員工的出勤情況為員工表現評估的內容之一,與績效工資或獎金掛鈎。

5. 加班考核規定

5.1 所有加班必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為有效,沒有批准的加班為無效加班,公司不予支付加班費。

5.2 在法律規定允許的範圍內,因公司生產需要加班,僱員應以公司整體利益為重,並配合公司的安排。

5.3 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部分)支付辦法按國家規定給付。

5.4 員工每日應辦事項,應於當日規定上班時間內完成,如確因公司訂單必須在規定上班時間外加班完成者,應事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始得加班。

5.5 員工因故不能加班者,應事先徵得部門經理同意,方得離開。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亦按公司制度處罰。

5.6 加班結束後,應於加班單上註明加班時間內之工作內容。

5.7 出差員工除暫調外不得請領加班費。

6. 假 期

6.1 員工休息及其休假,原則上依國家勞動政策法規實施。

6.2 請假規定:

員工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內)、喪假、工傷假、公假、年假等。

6.3 請假程序

6.3.1 員工請假,需填寫《請假單》,並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時應於事前由本人以書面形式敍明請假理由及天數,辦妥請假手續及工作移交手續,並報知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緊急情況應先徵得上級同意,在事後補寫《請假單》,並向行政人事部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6.3.2 請假天數在三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請假天數在三天以上七天以內(含七天),由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後,報部門經理批准;請假天數在七天以上,經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報總經理批准。請假工資按(基本工資+技能工資+工齡工資)予以扣除。

6.3.3 除有緊急情況,員工請假三天以內的,應至少提前一天申請;請假在七天以上十五天以內的(含十五天),至少提前三天申請;請假在十五天以上的,至少提前七天申請。

6.3.4 請假時數最低計算單位及累進單位:最少以半天為計算單位及累進單位。假期未滿而提前上班者,本人須於上班當天親自到行政部銷假,否則不作出勤記錄,並按預先請假時數計算。請假時數在8小時以內的,不得辦理銷假手續。

6.3.5 假期已滿而因故未能按時上班者,必須最少提前一天與公司取得聯繫並徵得同意,同時請他人代續假,否則以曠工論。

6.3.6 事假,病假之累計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6.4 事假:事假為無薪假,每月不得超過7天(含雙休日、法定假),全年不得超過14天。

6.5 病假:員工請病假除需填寫《請假單》外,必須提供請假當日,鎮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以事假論。如因急病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者,必須事先徵得主管同意,到勤後補辦手續。外來員工返鄉期間因病未能上班者,須提供當地鄉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方能以病假論。病假工資支付按相關法律規定。

6.6 婚假:員工初婚可按法律規定享受婚假,但應向公司提交結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和存檔。婚假應提前一個月申請,並在領取結婚證後3個月內休完,逾期不補。婚假須一次申請用完。

6.7 產假:女性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而生育的,按國家法律相關規定執行產假;男性員工配偶生育時,按國家法律規定給予相應天數的產假。申請休產假時,必須提供行政人事部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

6.8 喪假:員工請喪假應附死亡證明及與死者關係之證明文件,並按下列規定給假。

6.8.1 直系親屬,如員工之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者,給予喪假三天。

6.8.2 非直系親屬,員工之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同胞兄弟姐妹,給予喪假二天。

6.8.3 喪假工資按照月工資的70%計算。

6.9 工傷假:員工因工受傷時,由所在單位主管立即向行政部遞交報告,經工傷鑑定委員會鑑定,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

6.10 公假:

6.10.1 依照政府法令應給公假者,憑有效證件辦理。公假期間,工資照給。

6.10.2 員工奉公司指派參加進修,考察,開會等,可持出差申請單按實際需要向直接主管請公假。

6.11 年假:

6.11.1 工齡滿5年的員工享受年假7天,以後每滿1年增加1天年假,直至14天。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人員年假14天。

6.11.2 不定時工作制人員試用期滿後即可每年享受14天年假,年度內年假可衝抵事、病等假。

6.11.3 年假為全薪假,年假請假3天(含3天)以上者需提前3天辦理請假手續。

6.11.4 年假不得跨年度累積,逾期未休者,公司不會給予薪金補償並視為自動放棄處理。

6.11.5 僱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除法定假期及週六、日外,公司給予僱員帶薪休假超過該僱員可享受的年假天數者;

(2)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xx年的職工,請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職工,請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xx年以上的職工,請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注:以上所謂“天”是指工作日(請假日期連接週六、日需向直屬主管報備)。

7. 薪金福利

7.1 本公司員工薪資按工作繁簡難易,職責輕重及所需專業技能,工作經驗,崗位要求等要素支付,支付標準由員工與公司於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時議定。員工薪資於次月十五日發給,實行先工作後付薪。如員工對工資有任何疑問或異議時,應及時向相關人員諮詢。

7.2 薪資以八小時為一日計算。延長工作時間的,以生產流程卡、加班申請單以及打卡記錄上登載為準。無加班申請核准,或各項記錄記載不清,或逾越核准權限部分均不予計算。延長工作時間計算單位按三十分鐘進計(小於30分鐘不計,大於30分鐘小於1小時按30分鐘計)。

7.3 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部分)的支付,按不同工作崗位規定,分別以綜合計時、不定時等工作制的有關規定給付。

7.4 各部門一線員工加班費用結算當月統計,次月調休未完的隨下月工資發放時一同發放。

7.5 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部分)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時制計算薪資的員工除外),本守則所稱法定節日加班工資計算,按勞動部門有關規定給付。

7.6 個人所得税由公司據有關規定代為申報,納税金額將直接從僱員當月薪資中扣除。

7.7 員工嚴禁泄露自己或他人的工資, 嚴禁打聽他人薪資狀況。違反者一經查出, 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或解僱處理。

7.8 本公司福利項目下設愛心基金、生日基金、員工活動基金三項。

7.8.1 愛心基金:通過公司每月提留+員工愛心捐助+臨時募捐的形式設立愛心基金,用以扶助思彤公司特困員工。公司成立愛心基金審核小組,用以審批並處理愛心基金運作各項事宜。員工愛心捐助自願,需捐助或退出者請直接到行政人事部登記。

(1) 特困員工的定義:係指上海思彤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職員工,因某種原因致自身或直系親屬面臨困難,需要資助者。

(2) 特困範圍的界定:

1)員工自身或直系親屬身患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卻又無力籌措資金治病者。

2)員工自身或家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難(如水災、火災、地震等)而致無法維持基本生活者。

3)員工子女因資金問題而無法繼續學業者。

4)其他經愛心基金審核小組認定可以視為特困的情況。

(3) 特困補助的申請:

1)員工根據自身困難的需要,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2)審核小組接到申請後,在兩個工作日內召集會議。該會議以小組成員80%出席率為有效。審核小組對申請進行討論並作出決議。

3)情況緊急者經總經理同意後可另案處理。

4)審核小組有權向申請員工要求提供必要的證明資料,員工不得推託抗拒。

(4) 特困補助的執行:審核小組將審核決議上報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人事部執行。行政人事部負責向審核小組及總經理報告執行情況。

7.8.2 生日基金:公司在職員工,生日當月可獲得生日禮金及賀卡一張。

7.8.3 員工活動基金:通過公司每月提留+特殊申請的形式,設立員工活動基金。

(1)員工活動基金的定義:指用於員工各類有利於樹立企業文化、樹立團隊精神、增強企業凝聚力的活動。

(2)員工活動項目的申請及執行:員工活動項目由各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或由行政人事部按需發起組織。行政人事部對活動申請審核並預算經費後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行政人事部負責向總經理報告活動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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