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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的管理制度十篇

社團的管理制度十篇

社團的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社團的管理制度十篇

1.本社是在學校領導下的學生業餘團體,遵守學校各項章程及社團工作,執行學校相關決議,為學校服務、為學生服務、為課堂服務。

2.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堅持我國方針政策,在團委的領導下把握時代脈搏,開展有益的文化活動,豐富學校文化生活,營造學校文化氛圍,推進學校文化的發展。

3.深化素質教育,團結和組織文學愛好者,豐富學生的課外生活,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全面提升社員的文學鑑賞本事和寫作水平。

第二章組織

1.文學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本社會員必須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並維護學校和本社的利益和榮譽。

2.根據文學社的實際需要,文學社下設指導教師一名,負責全面工作。社長1名,副社長1名,正副祕書長各一名,策劃部部長1名,網宣部部長1名,修改部部長一名,文學部部長一名。實行分工負責制。

第三章各部門職責

1.本着團結協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職。

2.在自我的職權範圍內工作出了問題,其負責人應付全部職責,並出具書面説明。

3.社長職責:負責上傳下達,以及文學社重大決策的制定;廣泛徵求會員意見,瞭解會員的思想狀況;負責召開文學社的'內部會議,管理幹部隊伍;負責管理文學社網站;其它事項。籌辦每學期的徵文比賽。

4.副社長職責:協助社長,監督好各部門的工作;理解社長的委託,能夠代行社長的部分職務。

5.祕書長職責:負責下發各種通知,申請教室

6.副祕書長職責:協助祕書長進行工作,會議出席登記,申請加分

7.修改部及文學部職責:帶領部門成員做好文學創作、徵稿、投稿、審稿和出版刊物報紙等工作;負責協助社長搞好徵文比賽。

8.策劃部,承擔一切活動策劃。

第四章會員的產生、權利以及義務

凡我校學生,承認本章程,參加本社活動熱愛文學,有必須的寫作本事,有強烈的職責心、嚴明的紀律觀念的學生,由本人申請,經教師批准,均有機會成為本社會員。

1.有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和文學社紀律、嚴格執行文學社決議。

2.應進取向外宣傳文學社、及時維護文學社形象的,每個月至少向社刊投稿兩篇以上。

3.虛心學習,自覺進行課外閲讀和創作實踐,並進取向公開發行的文學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我的文學鑑賞和文學創作的本事,陶冶自我的藝術情操,提高自我的文學修養。社員所交稿件不得抄襲,否則作嚴肅處理。

4.每次開會或講座都必須遵守會場紀律,不得大聲喧譁,僅有討論時方可暢談。

5.開會、講座或其他活動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遲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預先請假。遲到、早退2次當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動(或強行)退社。

1.凡我會會員均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會員有權參加本社組織的一切活動

3.享有向文學社提出提議、監督文學社內工作的權利。

4.享有向文學社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文學社的權利。

5.享有向文學社推薦社外學生優秀作品的權利。第五章活動開展

1.每學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獎懲

1.三週內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動離社處理。對嚴重影響文學社聲譽者或受學校紀律處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員資格。

第七章:附則

1.本章程從頒佈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3.本章程與學校規章制度衝突之處以學校規章制度為準。

4.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屬於文學社。

社團的管理制度 篇2

一、指導思想

為了進一步豐富學校文化生活,增強學生文學素養,提高學生習作水平,鍛鍊學生自主創新本事,全面推進我校開心作文教學順利進行。應全校師生強烈要求,由語文課題組申請,經學校行政批准,特創立漢傑國小“長禾”文學社。“長禾”文學社是全校文學愛好者的組織,它以“團結文學愛好者,提高會員寫作本事和文學鑑賞本事,豐富和弘揚學校文化,推動學校精神禮貌建設”為宗旨,在遵守法令、法規和校紀校規的前提下,開展各項文化活動,各社員必須嚴格按照《文學社章程》,合法活動。

二、文學社機構設置

“長禾”文學社是校內文學愛好者的合法組織,直接理解各級領導部門的監督。學校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負責指導文學社的正常活動,對文學社的活動性質、資料、參與人員以及其他各項工作進行行政指導。

社長:王中傑

顧問:張偉

執行社長:張瑞雪程磊磊

修改:高李飛

張瑞雪代表文學社,全面主持和指導社內的工作,負責制訂活動方案、整理文件,向社員傳達通知。招募、培訓和管理社員。

程磊磊協助社長的工作,定期召開例會,對各部門工作計劃進行審定,重大活動提交社委會討論決定;負責網頁美工,畫報及宣傳資料的設計;負責建設與維護文學社網站的相關工作、把文學社優秀文稿向全國各類紙質刊物推薦;負責學校廣播工作。

高李飛負責文學社的供稿、審稿、定稿、社刊的修改;認真挑選社員來稿,將優秀稿件報社長批閲;負責加強本社海報的製作和本社形象宣傳;負責與其他有關社團的溝通合作。

修改部全體語文教師都是修改部成員,彙集本班稿件,及時報送文學社,並督促本班小記者認真工作。

記者站每班一名小記者,負責學校的新聞收集和整理,對班級的優秀作文進行報送,並及時寫成通訊或者報道遞交到社刊修改部。

三、欄目設計

1、刊首扉頁,卷首語,刊登短小精美的勵志類的散文、小説,或觀點新穎的指導學生作文類文章。

2、菁菁學校抒寫學生對學校生活的思考,展現漢傑學子的風采。下設三個子欄目:學校寫真再現七彩學校生活,記載發生在學校裏的真人真事,弘揚真善美,謳歌新時代。青春旋律刊登學生成長中點點滴滴的感悟,張揚孩子個性,呈現別樣生活。心靈牧歌刊載勵志、感悟人生、哲思、修養類文章或有關親情、友情、社會萬象類文章。

3、長禾風鈴是學生情感創意的搖籃,展現學子的詩情畫意。下設兩個子欄目:青春詩箋長歌短吟,刊登短小的詩歌,尤其重視歌頌友情、夢想、青春等題材的短詩;七彩散文另類生活,刊登遊記和豐富多彩的課外生活的散文。

4、思緒承載領悟百味人生,寄寓筆者情絲。下設兩個子欄目:三悟論壇生活感悟,我看時事、慧眼論文;書香一瓣(讀書札記,刊登名著讀後感,最喜歡的詩文賞析類的文章。

5、海闊天空喚起筆者心中意象,笑談萬般人生。下設兩個子欄目:夢幻天地想像作文,登載童話、寓言及異想天開的科幻類作品;小説世界迷你小説,登載體裁多樣、風格各異的小小説。

6、百家爭鳴此欄目特為漢傑教師而設,是教師發揮才情的沃土。教學感悟,人生情思等等都可彙集於此。

7、書海拾貝在浩淼的知識海洋中,讓我們倘佯在思想者的思想中,獲取養分。

8、世説新語此是活動專欄,讓排版中的小塊空白充滿小幽默、小笑話。

以上所設欄目,母欄目是綱,不變動,子欄目可視每期稿件資料稍作調整。

四、文學社會員章程

凡學校文學愛好者,可自願到教務處報名,然後經過指導教師的直接面試,合格後,入文學社成為會員,並由社團發給《會員證》,擔任相應的職務,履行各自的義務和職責。

1、每班設一名小記者。小記者要加強思想修養,提高寫作本事,推薦發展新會員,協助文學社刊物的發行。

2、文學社會員,每期投稿量不得少於二篇,形式、資料不限。嚴防抄襲等不良行為。

3、會員憑證參加文學社舉辦的文學講座和其他系列活動。

4、以自然班成立文學小組。語文教師負責指導,學生會員每班5人,由小記者任小組長。

5、小記者負責本班稿件的收集、彙總,及時將稿件遞交修改部。

6、文學社負責刊物的發行,每期各班都能獲贈若干期刊。

7、選拔和培養學生修改人員,暫定學生修改3人,負責刊物的宣傳、修改及座談會的組織紀律等,並協助文學社組織和管理小記者。

五、工作安排

六月:創刊宣傳,制訂計劃,籌備文學社成立相關事宜

九月:1、招收新會員。召開文學社全體指導教師會議,制定新學年的工作計劃,佈置任務。2、文學社會員培訓

十月:1、文學社會員培訓。2、配合“漢傑國小第七屆學校文化藝術節”出一期宣傳校刊的《長禾故事》。

十一月:1、文學社社員培訓2、配合“家長開放日”出好第七期宣傳校報。

十二月:1、召開總結大會,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計劃。2、迎新年,迎新人活動。

文學社具體活動安排:

文學社安排活動,活動場地一般定為多媒體教室,時間是每週三午時第三節(特殊情景另行通知),三至六年級每兩週培訓一次,依序進行。

六、文學社員的退出

凡在我校六年級畢業的原文學社社員或因其他原因轉出我校的原文學社社員,視自動退出文學社;根據《文學社章程》清除文學社的同學,自清退文件下發時起,自動退出文學社;如因文學社社員本人自願申請退出文學社的,根據指導教師意見,可自動退出文學社。

七、文學社活動時間文學社活動方式

文學社活動時間採取社團統一安排和社團自主安排相結合。其中,每週星期三午時第三節課外活動時間為文學社統一活動時間,其活動地點,由文學社根據活動資料自主安排合理的、安全的活動場所。

文學社以校報《長禾風》和訂閲號《長禾風》為創作基地,開展各項創作活動,其活動形式多樣,資料豐富。

八、文學社的其他工作

“長禾”文學社的其他未盡事宜,均按《“長禾”文學社章程》進行。

九、其文學社的解釋權歸屬文學社團組織

社團的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為加強我校學生社團管理,深化學生社團學習與育人功能,促進學生社團的健康發展,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大學生社團工作的意見》和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相關規章制度,參照民政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條例。

學生社團是在共同的興趣、愛好、志向和責任感的基礎上自發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學生組織,按照其章程在學校內部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組織。學校鼓勵和支持社團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開展健康、有益的校園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幫助廣大學生擴大知識視野,陶冶情操,培養能力。

二、社團組織

(一)各社團必須在學院黨委領導下,在團委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社團的名稱,應根據名實相符的原則,由申報者提出,由團委核准確定。

(三)社團的基本任務是根據廣大同學的興趣愛好開展各類活動,進行全校性的相關知識的宣傳,增加學生的知識,提高自身的素質。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學習活動,為廣大同學提供開展活動的場所、時機和各種條件,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四)學生社團的成立,需遵循專業性質相似或相近的原則,並有一位以上校級指導教師。指導教師對社團活動予以指導,並對重要活動予以把關。

(五)凡在校的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年齡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個社團。

(六)社團成員對本社團工作有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有遵守社團章程、執行本社團決議的義務和積極參加本社團活動的義務。

(七)各社團由社團理事會負責管理,社團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理事組成。會長、副會長、理事均通過公開選拔產生,由校團委負責監督和批覆。

(八)社團理事會成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熱心社團工作並具有與社團性質相關的特長和才能;學習成績良好;班主任、家長支持其參與社團活動;在校期間無嚴重違紀行為、末受過任何處分。

三、社團組織的管理

(一)社團的管理部門和組織建設

團委是全校所有社團的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所有社團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註冊、更名、註銷、備案;協調、指導社團開展活動;幫助社團解決困難,提供條件並對社團考核評比等。

2 .每個社團必須安排固定的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

(1)社團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應積極參與,切實加強對社團工作和活動的指導。

(2)指導單位應是學院各處室、教研組、年級組。指導老師熱愛學生工作、有專長和責任心強的專業教師。

(3)指導教師統一由團委和指導單位選聘校內專任教師、專業教師或其他對該社團能夠給予指導的人員擔任,採取一年一聘制度,學校對選聘的指導老師計算兼職課時量。

(4)指導老師因故無法繼續擔任,學校應聘請新的指導老師,並暫停學生社團活動,學生社團因故被註銷,其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自動解聘。

3 .學校為學生社團活動的正常開展提供必要的場所及物資保障。

學校教職工指導學生社團活動列入教職工年度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考核內容。

(二)社團的成立

1 .凡學校在籍、在讀學生,均可發起成立學生社團。

2 .成立社團應有10名以上學生髮起成立,其中主要發起人不少於3人。

3 .社團成立流程

(1)發起成立社團的.主要負責人向學生處提交基礎材料(基礎材料包括申請報告,社團章程,社團負責人簡歷,指導老師關於推薦成立社團的報告)

(2)團委對其進行審核考察,審批通過後,通知申請社團主要負責人領取並填寫(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登記註冊表)一式兩份,履行正式審批登記手續。

(3)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過後一週內,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公開招募社團會員。

(4)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過後兩週內,以公開會議形式宣佈社團成立,並在會上公開選拔產生社團理事會,由團委負責監督和批覆。

(三)社團換屆

學生社團每屆理事會原則上任期一年。

理事會任期屆滿,應在每年6月份左右進行換屆選舉,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學生社團,需經團委同意。

社團理事會換屆,社團理事會候選人公開選拔由團委負責全程監督,當選的社團理事會成員報團委審批通過後上崗。

社團理事會候選人產生程序及規定。

(1)由上一屆理事會成員集體討論,提名。

(2)由上一屆理事會領取並填寫社團幹部候選人提名登記表,填好表後交學生處。

(3)由團委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級,班級徵求意見。

(4)由團委將無異議提名候選人交與該社團上一屆理事會主要幹部共同確定正式候選人,(社團候選擇人人數應多於理事會幹部人數的20%)

(5)召開社團成員大會,實行差額選舉。

(6)在團委組織下召開新一屆理事會幹部會議。

(四)社團成員的招募、管理

各社團每學期公開招募社員一次,招募時間(原則上為開學前三週)地點等由團委確定後通知各社團,各社團需制定詳細招募社員方案,報團委審定後實施。

各社團需在公開招募社員前一週在指定位置張貼醒目招募廣告,招募廣告需經團委審定通過後方可張貼。

各社團招募的社員需認真填寫(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社員登記註冊表)交團委註冊後,由各社團負責存檔。

社團理事會需嚴格按照社團章程對該社社員進行管理,社員在活動中出現違反校規校紀行為,除按照該社章程進行處理外,情節嚴重者需移交團委、學生處處理。

無團委的審定批准,各社團理事會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紹、帶領社員到校外參加任何性質的活動、學習、比賽等,也不得擅自邀請校外人員到校內參與任何形式的活動,一經發現,由團委解散該社團,並通報全院。

(五)社團活動管理

1、各社團活動必須在不影響課堂學習,不違反學校紀律的前提下進行,一般每月不少於一次。

2、各社團活動開展流程

(1)各社團在開學後兩週內將該期活動計劃(包括活動構想;活動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聘任指導教師等)上報團委。

(2)團委對所有社團上報活動進行審批並報黨辦備案。

(3)根據社團活動學期計劃表安排,在活動開展前十天,該社團理事會將活動方案(包括具體計劃、指導老師安排、經費預算等)以書面及電子文檔形式上報。

(4)團委對活動方案進行審批,安排好指導教師,確定指導教師課時量,社團理事會按照批准後的方案活動,團委將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程監管。

(5)活動開展結束後,社團應將活動新聞稿、活動照片以及活動總結(包括活動成果、經費使用情況等)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報團委。

3、各社團需在每次活動前一月內推出活動宣傳畫,經團委社聯部審定後張貼在公告欄。各社團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團委審定後報黨辦批准後方可印刷。

(六)社團經費管理

1、各社團應本着勤儉、節約、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開展社團活動;

2、社團經費包括會費、拔款等。

3、社團的經費一律由社團理事會安排專人負責管理。

4、社團如確定需要收取會費,必須向團委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批同意方可收取,但每學期只收取一次,會費不得超過30元/人。

5、舉行大型活動需學校拔款的社團,須提前向團委提交活動方案及經費預算申請報告。

四、學生社團的獎懲

(一)定期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評選出校級“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活動”、“優秀社團幹部”。

(二)對違反本制度的學生社團、團委將視情節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銷等處分,對情節嚴重的將按《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受勒令整改處分學生社團,經考核合格,團委審核通過後,方可重新開展社團活動,若經考核仍不合格,則解散。

(四)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者,團委有權將其解散。

實際會員不足10人。

社團末按照規定進行註冊。

社團連續3個月沒有組織活動且機構癱瘓、管理混亂。

不接受指導處室、指導老師和學生處的指導、管理和監督,不及時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

受到大量的會員或其他人員投訴並查證屬實。

造成重大責任事故。

社團成員三分之二以上社員解散。

五、附則

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本章程解釋權歸團委。

社團的管理制度 篇4

為了更好的促進湖村中學學生的社團活動,增進同學之間的協作能力,社團本着以娛樂休閒為主,和諧交流技術為宗旨;社團通過平常訓練和定期的比賽來加深社員之間的溝通和友誼,培養社員的團隊意識,提高大家的乒乓球技術水平;社團是學生交流的平台,希望乒乓球社團能為同學之間帶來歡樂,同時提升我們自身的技術水平。

1.本社團活動由主持教師郭修福、指導教師彭軍兩位組成。

2.職責:負責社團整體工作,整體規劃建設社團;其中:主持教師負責社團日常工作,組織協調集體活動;指導教師:管理球隊的訓練和比賽,制定球隊活動方案,安排組織比賽;負責指導隊員日常訓練,提高隊員技術水平;組織協調各項活動。

3.制度要求:所有社員參加活動時秉承以“安全為最高標準,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社員參加活動時,請自備球拍;社員參加活動時,要保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

4.大家要積極參加社團活動,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參加活動,請與主持教師或指導教師聯繫;會員需服從社團安排,如有異議,共同協商解決;

5.活動:每週儘可能安排進行適當訓練,然後進行比賽;活動中隊員以安全快樂為主,技術較量為並存;活動中主持教師和指導教師積極配合隊員完成活動;

本規定未涉及事項,可由社員提出議案,報指導教師和主持教師同意後執行。本規定解釋權為乒乓球社團。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社團的管理制度 篇5

總則

為完善社團組織機構,便於社團管理及遠景規劃,根據有關規定製定此章程。

第一條社團名稱:律動音樂社

第二條社團性質:本社團為學生當代音樂文化傳播及交流組織,自願結成。

社團宗旨:“讓所有喜歡音樂的人共同享受音樂帶來的樂趣。”活躍校園音樂藝術文化氛圍,倡導原創精神,為有夢想、愛音樂的青春構築一個交流的平台;瞭解當代音

樂藝術知識,加深對音樂與社會歷史文化之間關聯的認識與理解,傳播多元音樂文化。

第三條本社團接受梧州職業學院團委的領導,在學生會社團部的具體指導和管理下開展工作。

第一章關於社團

第一條律動音樂社是梧州職業學院團委、學生會社團部直接領導下音樂愛好者自己的組織,是學生第二課堂的重要組成,是大學生髮揮藝術水平的殿堂,是大學生陶冶藝術情操的搖籃;

第二條:音樂社以豐富大學生課餘文化生活,提高大學生文化素質與藝術修養為己任,以提高學生綜合文化素質,繁榮校園文化,創建文明校園為目的;

第三條:本社團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梧州職業學院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音樂社將積極配合梧州職業學院工作,努力與其他兄弟社團合作,共同營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關於會員

第六條:音樂社會員以音樂學習交流,探討切磋,共同進步並最終提高綜合文化素質為目的;

第七條:梧州職業學院在校正規註冊生,思想健康,熱衷於藝術追求,均可以申請加入本社團;

第八條:會員入會程序:

1、申請入會;

2、填寫入會情況調查表;

3、社長及各部門審核通過;

4、交納會員會費,並填寫有關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關部門頒發會員證;

第九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會員有向社團提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2、會員有對本社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3、會員遞交申請報表後,有自動退會的權利;

第十條:本社會員檔案由本社妥善存檔;

第十一條:提前退出的社團成員酌情退還部分社費;

第十二條:會員使用本社會員證,須嚴格遵守本社會員證使用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新學期的前兩週為會員登記、註冊時間;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本社幹事商議,可予以強行取消會員資格;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部門職權

第十五條:本社主要負責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健康;

2、熱心學生社團工作,對社團會員負責;

3、有組織管理能力和創新意識;

4、學習刻苦努力,綜合素質高;

5、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第十六條:社團負責人從本社團成員中產生,本着個人自薦與民主推薦的原則,選出候選人經過社團管理委員會上報團委審批;

第十七條:社團各主要負責人任期一年(特殊情況與社團利益嚴重影響者須有大部分會員通過,酌情延期);

第十八條:各部門職權:

社長: 1、帶領社團沿着正確的方向發展,負責社團整體的組織管理,協調各部之間有序開展活動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3、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4、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5、協調組織各種重大活動;

6、具有決策權和監督權;

副社長:1、協助社長領導各部門,執行會議後各幹部的決議;

2、注意學員會員的態度,掌管好所有學員會員的名單

3、負責社團的公假事務;

4、配合好社長的工作,與社長相輔相成;

策劃部:負責活動的計劃和組織;

外聯部: 1、負責與其它社團及活動中心溝通各項事宜;

2、負責與其它同性質社團聯繫;

3、負責與商家接洽廣告贊助之事宜;

4、負責各項活動的對外聯絡及邀請事宜;

宣傳部: 1、負責活動海報、邀請卡的設計、製作及張貼;

2、負責設計社員資料卡;

3、製作宣傳資料;

4、協助活動部佈置活動場地;

第十九條:音樂社最高領導為社長。副社長積極配合和幫助社長處理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年度計劃並協調各分支機構開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長做出總結,

並向社長彙報,最後討論做出決定;

第二十條:各部部長全面負責所在部的各項工作,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各部設立幹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長提名,報理事會審核通過後產生;

第二十二條:各部的幹事須聽從部長的安排,協助部長完成各項工作;

第二十三條:各部成員須團結一致,積極努力做好各項工作;

第四章紀律

第二十四條:本社團處分分為警告、取消會員資格等兩種;

第二十五條:無故不參加本社團各項活動及會議的,年度累計三次為警告,四次取消會員;因故不能參加本社團各項活動及會議的,須事先向有關部門請假,經允許後,方按請假辦理;

第二十六條:對敗壞社團聲譽,破壞會員團結,違反社團章程的會員,社團有權對其進行取消會員資格處分;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七條:社團各項比賽活動將設立物質、精神等各種獎勵政策;

第二十八條:每學年末對社團成員進行綜合評定;

第二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社團主要負責人可考慮評選“優秀社員”:

1、工作積極負責,認真執行社團章程;

2、對社團的發展有卓越貢獻;

3、以本社團會員的名譽在各大報刊雜誌上發表學術性文章或作品,為社團爭得榮譽的;

第三十條:本社每年評選一次“社團積極分子”和“優秀社團成員”,評選由各部門推薦人選,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後產生;

第三十一條: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考慮評選“優秀社團成員”:

1、積極認真地參加社團活動、會議的;

2、為社團的發展積極獻策獻計,且確實起到積極作用的;

3、代表本社團參加有關比賽、活動,併為社團爭得榮譽的;

4、對社團發展有傑出貢獻的;

第三十二條:對於違反校規校紀及社團章程的社團成員,或學習成績較差的會員取消其本年度評優及提名資格,對於無不正當理由不參加社團各項活動、會議的會員

取消其本年度評優及提名資格;

第六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社團經費的主要來源: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各企、事業單位及公司的贊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四條:本社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所定範圍內的活動和和社團自身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本社的資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則,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全面、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本社團經費必須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資產來源於專項資金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社團中心的財務審計,本社團經費,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七條:社團的資金主要用於各種活動的組織、宣傳、獎勵及其它日常開支;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有權按照本規定報銷有關開支,但報銷前須向社長申請,經同意後,持有關發票,社長簽字後,予以報銷;

第三十九條:財務組要做到總帳明細,帳單清晰,並定期公開,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

第七章會員證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本社會員證正面為“音樂社團”字樣,會員姓名等;

第四十一條:會員證經本社蓋章,註冊後有效;

第四十二條:會員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塗改、轉借、頂替使用;

第八章社團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社團的各類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校社聯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四條:各部門的組織活動及會議,須事先寫好活動或會議計劃;

第四十五條:社團開展活動或召開會議時組織部須做好點名記錄工作,其他部門開會或開展活動由部長安排,認真作好點名登記工作,每月月底上報祕書部審核;

第四十六條:各部門每學期須做好工作計劃,學期末須寫好工作總結,上交社團接受社團和校社聯的審核;

第九章終止程序

第四十七條:本社團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本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終止提議;

第四十八條:本社團終止提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指導老師審查同意;

第四十九條:本社團終止前,須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章程經20xx年12月1日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音樂社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所有;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與有關規定相牴觸之處,須服從規章制度;

社團的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本辦法根據我院學生社團實際情況,由學生社團聯合會制定。

第二條:會員證分級管理:

1、社團聯合會為全院各個學生社團會員證頒證單位,主要負責會員證的頒發、補發、註冊和回收工作。

2、各個學生社團主要負責頒證前的統計工作、頒證後的發放工作和活動記錄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條:會員證的使用:

1、會員證為協會會員的身份證明。

2、會員憑藉會員證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3、會員憑藉會員證參加“優秀會員”的評選,活動記錄作為評選的`主要依據之一。

4、會員可憑藉會員證享受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定優惠。

5、會員可優先參加社團聯合會所舉辦的全校性學生社團活動。

第四條:會員證的頒發:

1、經本人自願,承認本學生社團章程,加入淮北師範大學信息學院的學生社團,成為其會員。

2、各個學生社團負責頒證前的統計工作並統一領取本社團會員證。

3、由會員自行填寫好會員證後,連同一張一寸照片上交社團負責人。

4、由各個學生社團負責對本協會會員證進行統一編號後,上交社團聯合會資格審查部部加蓋社團聯合會公章,進行統一的認證。

5、會員證認證後由各社團統一領取和發放。

第五條:會員證編號:

會員證具體編號規則如下:

第1、2位數字代表年級;

第3、4位字母代表學生社團名稱縮寫;

第5、6、7、8位數字為會員的數編號

第六條:會員證註冊與註銷:

1、會員證有效期為一年,每一學期註冊一次。

2、註冊期限為一個月,超過期限者不再給予註冊,未註冊者視為自動退會處理。

3、會員參加本協會的活動必須超過本協會總活動的60%,否則將被作自動退會處理,會員證由社團理事會收回註銷。(以活動記錄為準)

4、會員退出協會時須退還會員證,並進行註銷。

5、會員在學年內受社團內部警告以上處分或受校紀校規處分的取消會員資格,會員證由社團聯合會收回註銷。

第七條:會員證注意事項:

1、會員證不得轉借和私自塗改,有塗改現象視為作廢。

2、會員證如若遺失,須向本協會理事報告,待處理後再行補發。

3、會員證中活動記錄內容作為大學生素質拓展證書填充依據。

5、會員證不具備身份證明,抵押等用途,此類行為均視為無效。

6、會員證蓋章有效。

第八條:本細則由社團聯合會制訂並負責解釋。

社團的管理制度 篇7

吉林華僑外國語學院

辯論協會社團章程

一、名稱和宗旨

名稱: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辯論協會

宗旨:“關注熱點,追求真理,鍛鍊口才,發展自我”

二、學生社團登記類別

興趣愛好類

三、活動範圍和活動方式

活動範圍:在本校、其他大學以及組織參加各大型辯論賽事

活動方式:

1) 在校團委指導下組織、舉辦社團內部的大學生辯論賽,促進校社團發展;

2) 完成校團委下達的各項任務;

3) 每週開展與口才相關的活動,培養會員對辯論的興趣,鍛鍊和提高會員的辯論口才。

四、組織機構及權限

本協會下設機構有:指導老師、會長、副會長、祕書處、組織部、宣傳部、財務部 各機構權限:

【指導老師】

積極指導協會具體活動;

組織相關講座;

擁有全程監督協會各項事宜的權利;

【會長】

每月末進行一次協會活動總結;

與協會輔導老師保持溝通,積極聯繫其他高校進行社團聯誼賽,關注各大相關賽事; 有要求祕書處發放協會通知的權利;

要求組織部對各大賽事宜進行組織、監督的權利;

要求宣傳部進行相關宣傳的權利;

擁有支配財務的權利;

受副會長、祕書處、組織部、宣傳部、財務部的監督。

【副會長】

擁有監督會長、祕書處、組織部、宣傳部、財務部的權利;

應及時與會長保持意見溝通。

【祕書處】

及時發佈協會通知,並轉達給會長、副會長最終結果;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組織部】

對各賽事保持較高敏感度,組織各類賽事相關事宜;

協調會員之間的矛盾;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宣傳部】

對協會相關活動進行積極有效的宣傳;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財務部】嚴格核對協會內部支收明細,每月末向會長説明詳細情況;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五、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會員的權利:

會員對本協會有批評、建議、諮詢和監督的'權利;

會員擁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會員有獲得通知,優先參加本協會各項活動的權利;

會員有自由退會的權利;

會員享有本協會其他權利。

會員的義務:

會員有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的義務;

會員有積極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的義務;

會員有維護本協會利益和名譽、為本協會服務的義務;

會員有本協會規定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負責人的職權,內部機構建設

負責人職權:詳見第四條【指導老師】【會長】【副會長】權限

內部機構建設:

1、選舉任命:選舉制(由上屆全體會員投票選出下任會長、副會長)或推薦制(由上任會長推薦新會長名單,並公示以徵求意見,並由新會長委任副會長名單,公示之);

2、選舉罷免:協會領導機構的選舉與罷免必須經過民主表決過程,以民主集中制原則為指導,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制度;

3、人員構成:協會將在每年面向新生,公開納新,擇優錄取。嚴格選拔表現優異的辯手為正式隊員,並在特定時間內完成辯論協會領導機構的交接和隊員的更新,以使論協會不斷延續;

4、協會規模:協會的人數將控制在100人內,辯論協會規模擴大或有特殊需要時可適當增加隊員人數,具體增加人數由會長和提案,副會長各部門集體協商決定;

5、管理方式:協會在校團委領導、社團聯合會監督、統一管理;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由各部門機構自主管理;

6、協會紀律:

A.每名正式會員自加入本辯論協會之日起必須服從管理和各項有效決議,遵守本辯論協會的有關紀律,對於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違反紀律的相關責任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B.會員必須準時參加辯論協會的每次正式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會、延遲到會或提前離會的,應提前請假。對無故缺席、遲到及早退者將提出會內批評,三次無故缺席或多次無故遲到及早退視為自動退出本協會;

C.會員必須服從協會的日常決議和管理。在堅決服從管理和執行決議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意見,並且可以向領導機構提出建議。但是不得以意見分歧或其他原因抵制或煽動抵制決議及管理,對違規者將提出隊內批評,對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將予以除名;

D.會員須以正當方式對協會活動提出個人要求或建議,但具體實施要服從決議和組織安排,對不經批准擅自行動者將提出會內批評,對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將予以除名;

E.會員須積極維護協會團結和利益,維護學院的整體利益,不得搞個人小團體以及任何分化協會的行為。對破壞隊內團結,損害協會利益情節輕微者將提出會內批評,對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將予以除名。對於其他以任何行為或方式損害學院利益者,直接除名,並上報校團委及社聯。

7、獎勵措施:

對於為協會做出重大貢獻的、在大型活動中(如校內外大型比賽、大型學術活動)表現優異並取得較好成績的以及在辯論協會中一貫表現突出的回暖員,協會將給予一定的精神表彰或物質獎勵。

七、財務的會計制度及審核制度

1、本協會對每屆新會員收取會費(20元/人,每人只收一次),作為以後的活動及各項費用。經費開銷由各部門向會長提出申請,經財務部門同意。事後須提交相關票據,由財務部門核對保管;

2、比賽獎金或商家贊助的收入應記入財務支出中,用於協會往後的活動;

3、財務部門應確保賬目準確,財務公開,並定期向校團委、校社聯審計查對。

八、會長的選舉制度及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會長的選舉制度:詳見第六條內部機構建設1(選舉任命);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詳見第六條內部機構建設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經過會員大會三分之一以上的會員同意通過;

本章程解釋權歸屬協會負責人及祕書處。

十、章程實施的日期和其他需要註明的事項

章程實施日期:20xx年9月~20xx年9月

其他注意事項:無

十一、社團終止程序

本協會提出註銷登記申請、社團負責人簽名、經成員大會通過的註銷申請書;

由校社聯組織對協會財務進行檢查(檢查期間協會不再開展任何活動);

協會自檢查十日內向社聯辦理註銷登記;

在協會註銷後第10-15天內,社聯將予以註銷公示,至此,社團終止。

社團的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協會名稱:乒乓球協會

第二、協會性質:社會體育娛樂類

第三、協會宗旨:傳承國球文化,豐富xx人生活。

第二章細則

第四、入會程序

(一)xx縣或長期居住、工作在中國公民。

(二)正直無私,積極向上,對自己認真負責。

(三)由協會不定時,不定點點招收新會員,公民自願加入協會。

(四)入會者需要填寫乒乓球協會人事檔案表一份。

(五)每位新會員需上交300元的入會費,作為以後的場地、訓練、活動等經費。

第五、會員退會

(一)協會秉承“入會自由,退會自由”的原則,在協會第一次例會召開後的15日內,會員均可申請退會。申請批准後,由協會回收會費發票,退還會員所交的會費。

(二)在協會第一次例會召開的15日以後要求退會者,不予退還所交會費。

(三)凡參加例會的次數不足總次數的一半時(不足一次仍以一次計算),將予以除名,不退還所交會費。

(四)凡違反協會規定,嚴重損害乒乓球協會形象,或與協會宗旨相違背者,將予以除名,不退還所交會費。

第六、會員證的發放

(一)會員證由社團部統一辦理,本協會統一發放。

(二)參加相關活動,會議時,要求佩戴會員證時,必須佩帶會員證。

(三)會員證不能與其他證件混淆使用。

第七、會員的權力

(一)會員對本協會有關工作者有討論,建議,批評的權力。

(二)會員有享受協會每週提供的免費使用活動場地的權利。

(三)會員享有參加協會活動的權力。

(四)會員可以參加協會,縣體委舉辦的各項推優評比工作。

(五)會員享有自由退會的權利。(入會後第一次例會召開後的15日內)

第八、會員的義務

(一)自覺遵守本協會章程,嚴格執行本協會做出的決議。

(二)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服從協會組織管理。

(三)保護本協會的權益不受侵害。

(四)把自己的競技水平,學習經驗,進取思想提供給本協會。

(五)履行本協會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九、機構設置

協會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理事長一名。下設裁判組,宣傳部,組織部,外聯部(一)會長職責:領導本協會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計劃,主持如開乒協會員會議,管理,協調,督促各部門的工作。負責本協會大型活動的開展與其他重要事務的處理。

(二)副會長職責:協助會長做好上述工作,副會長實行分工負責制,指導分管部門開展工作。會長不在時,由副會長主持工作。

(三)理事長職責:執行協會制定的工作計劃,組織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協會的內部管理。及時收集會員對協會的建議以及對開展活動的要求。掌管文書,向院團委提交各項事宜書面申請和協助會長處理工作事物,以用檔案管理。管理財務。

(四)各部門職責:

1裁判組:組織會員練習裁判的技術。在協會組織相關乒乓球活動時,由裁判組負責比賽的裁判工作。

2宣傳部:負責協會的形象宣傳,以及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宣傳。

3組織部:負責策劃和組織協會內外的符合本協會宗旨的各項活動。如:協會內部乒乓球技術交流賽或與外校的友誼賽。

4外聯部:行使對外職能,負責對外聯繫各項活動,以及聯繫活動的贊助。

第十、經費管理

(一)經費來源

1.會員入會時,每人收取300元的入會費。

2.社會贊助費。

3.向學校相關部門申請經費。

4.其他合法經費。

(二)經費的使用

1.協會經費由理事長統一管理,記賬明確,並定期接受會長的檢查。

2.開展各種活動需要經費時,必須先經過預算,並報會長審核批准後方可使用,每次支出經費必須出示買賣收據,核對準確後方可報銷。

3.協會經費屬本協會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挪用協會經費。協會經費必須嚴格管理,以節約為本,堅決反對浪費。

第十一、活動原則

(一)培養體育意識,提高競技,享受健康和快樂。

(二)堅持公平實效的原則。

(三)活動中應積極改變活動形式,以培養同學的團結合作意識。

第十二、對積極參加協會工作,並取得突出成績者,協會予以一定物質和精神獎勵,對違反章程者,可給以批評,勸退,除名等處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三、章程的修改與補充需經乒協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通過並報社團部審核通過。

第十四、協會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違反協會章程。

第十五、換屆時,所有檔案,資料移交下一屆。

第十六、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乒乓球協會所有。

社團的管理制度 篇9

為了加強對社團檔案資料的管理,規範社團的建設,提高工作水平,根據檔案管理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校社團聯合會檔案的管理工作由祕書處具體負責、專人管理,保證檔案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各社團應根據本制度制訂相應的檔案管理條例。

第二條檔案的分類管理:對校社團聯合會所有資料包括各社團上交的資料,進行統一整理和分類,校社團聯合會自身的各種資料按類別、性質分檔,各社團上交的資料按社團類別分檔。

第三條資料的存檔:按資料的性質、類別存檔、編號,統一入檔,每週對新資料進行一些清點,由專人負責分類存檔在年底統一上交校團委:

(1)每學期開學初:各社團負責人存以下資料:社團註冊表、社團成員登記表、社團負責人登記表、社團學期工作計劃、社團會費收費情況及使用範圍。(合指導老師和掛靠單位意見)

(2)學期末存如下材料:社團工作總結、社團材料彙編、社團成員、個人小結、社團負責人總結及建議;社團活動申請登記表、社團的活動圖片及社團其他主要成果、財務帳目報表;

(3)以上材料應以打印稿留存,所有材料應客觀、公正、真實。

第四條檔案的查閲。需要查閲相關資料的按以下要求進行:

(1)校社團聯合會所有成員都有權查看資料,辦公室成員可自由查閲,其它成員需查閲的,要經辦公室副主任或檔案管理負責人的許可。

(2)各級社團成員,如需查閲相關資料的,應説明理由報請校社團聯合會組委會批准。

(3)任何查閲人員,必須保證檔案的完整性,查閲後要恢復原狀,不得亂扔亂放,同時未經特別許可不得在其上塗改,或帶出,或複印,或其它非法形式使用,若有任何失誤,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五條檔案的更新:每學期期未對全部檔案清點整理一次,根據實際情況或需要作以調查、更新,使之日趨合理化、科學化

附: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解釋權東華理工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

社團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名稱和宗旨

名稱: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辯論協會

宗旨:“關注熱點,追求真理,鍛鍊口才,發展自我”

二、學生社團登記類別

興趣愛好類

三、活動範圍和活動方式

活動範圍:在本校、其他大學以及組織參加各大型辯論賽事

活動方式:

1) 在校團委指導下組織、舉辦社團內部的大學生辯論賽,促進校社團發展;

2) 完成校團委下達的各項任務;

3) 每週開展與口才相關的活動,培養會員對辯論的興趣,鍛鍊和提高會員的辯論口才。

四、組織機構及權限

本協會下設機構有:指導老師、會長、副會長、祕書處、組織部、宣傳部、財務部 各機構權限:

【指導老師】

積極指導協會具體活動;

組織相關講座;

擁有全程監督協會各項事宜的權利;

【會長】

每月末進行一次協會活動總結;

與協會輔導老師保持溝通,積極聯繫其他高校進行社團聯誼賽,關注各大相關賽事; 有要求祕書處發放協會通知的權利;

要求組織部對各大賽事宜進行組織、監督的權利;

要求宣傳部進行相關宣傳的權利;

擁有支配財務的權利;

受副會長、祕書處、組織部、宣傳部、財務部的監督。

【副會長】

擁有監督會長、祕書處、組織部、宣傳部、財務部的權利;

應及時與會長保持意見溝通。

【祕書處】

及時發佈協會通知,並轉達給會長、副會長最終結果;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組織部】

對各賽事保持較高敏感度,組織各類賽事相關事宜;

協調會員之間的矛盾;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宣傳部】

對協會相關活動進行積極有效的宣傳;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財務部】嚴格核對協會內部支收明細,每月末向會長説明詳細情況;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五、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會員的權利:

會員對本協會有批評、建議、諮詢和監督的權利;

會員擁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會員有獲得通知,優先參加本協會各項活動的權利;

會員有自由退會的權利;

會員享有本協會其他權利。

會員的義務:

會員有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的義務;

會員有積極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的義務;

會員有維護本協會利益和名譽、為本協會服務的義務;

會員有本協會規定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負責人的職權,內部機構建設

負責人職權:詳見第四條【指導老師】【會長】【副會長】權限

內部機構建設:

1、選舉任命:選舉制(由上屆全體會員投票選出下任會長、副會長)或推薦制(由上任會長推薦新會長名單,並公示以徵求意見,並由新會長委任副會長名單,公示之);

2、選舉罷免:協會領導機構的選舉與罷免必須經過民主表決過程,以民主集中制原則為指導,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制度;

3、人員構成:協會將在每年面向新生,公開納新,擇優錄取。嚴格選拔表現優異的辯手為正式隊員,並在特定時間內完成辯論協會領導機構的交接和隊員的更新,以使論協會不斷延續;

4、協會規模:協會的人數將控制在100人內,辯論協會規模擴大或有特殊需要時可適當增加隊員人數,具體增加人數由會長和提案,副會長各部門集體協商決定;

5、管理方式:協會在校團委領導、社團聯合會監督、統一管理;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由各部門機構自主管理;

6、協會紀律:

A.每名正式會員自加入本辯論協會之日起必須服從管理和各項有效決議,遵守本辯論協會的有關紀律,對於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違反紀律的相關責任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B.會員必須準時參加辯論協會的每次正式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會、延遲到會或提前離會的,應提前請假。對無故缺席、遲到及早退者將提出會內批評,三次無故缺席或多次無故遲到及早退視為自動退出本協會;

C.會員必須服從協會的日常決議和管理。在堅決服從管理和執行決議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意見,並且可以向領導機構提出建議。但是不得以意見分歧或其他原因抵制或煽動抵制決議及管理,對違規者將提出隊內批評,對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將予以除名;

D.會員須以正當方式對協會活動提出個人要求或建議,但具體實施要服從決議和組織安排,對不經批准擅自行動者將提出會內批評,對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將予以除名;

E.會員須積極維護協會團結和利益,維護學院的整體利益,不得搞個人小團體以及任何分化協會的行為。對破壞隊內團結,損害協會利益情節輕微者將提出會內批評,對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將予以除名。對於其他以任何行為或方式損害學院利益者,直接除名,並上報校團委及社聯。

7、獎勵措施:

對於為協會做出重大貢獻的、在大型活動中(如校內外大型比賽、大型學術活動)表現優異並取得較好成績的以及在辯論協會中一貫表現突出的回暖員,協會將給予一定的精神表彰或物質獎勵。

七、財務的會計制度及審核制度

1、本協會對每屆新會員收取會費(20元/人,每人只收一次),作為以後的活動及各項費用。經費開銷由各部門向會長提出申請,經財務部門同意。事後須提交相關票據,由財務部門核對保管;

2、比賽獎金或商家贊助的收入應記入財務支出中,用於協會往後的活動;

3、財務部門應確保賬目準確,財務公開,並定期向校團委、校社聯審計查對。

八、會長的選舉制度及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會長的選舉制度:詳見第六條內部機構建設1(選舉任命);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詳見第六條內部機構建設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經過會員大會三分之一以上的會員同意通過;

本章程解釋權歸屬協會負責人及祕書處。

十、章程實施的日期和其他需要註明的事項

章程實施日期:20xx年9月~20xx年9月

其他注意事項:無

十一、社團終止程序

本協會提出註銷登記申請、社團負責人簽名、經成員大會通過的註銷申請書;

由校社聯組織對協會財務進行檢查(檢查期間協會不再開展任何活動);

協會自檢查十日內向社聯辦理註銷登記;

在協會註銷後第10-15天內,社聯將予以註銷公示,至此,社團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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