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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衞管理制度十篇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十篇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十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人員、車輛和物品出入的管理,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安保人員。

第三條權責

行政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保安人員按照相關內容嚴格執行。

第二章工作時間及主要工作內容

第一條工作時間

公司保安人員每日工作實行兩班倒工作制,每班12小時(早班:08:00-20:00;晚班:20:00-08:00)。每班配置2人(門衞崗、巡邏崗各1名)。

第二條主要工作內容

執勤期間嚴格執行我司各項規章制度,對人員、車輛和物品的出入嚴格管理,對發生在當班期間、執勤區域內的不法侵害及時制止並採取控制措施,對發生的颱風暴雨等突發性自然災害事件,應及時上報行政部並協助處理。同時根據巡邏相關規定日夜不間斷對廠區內部各點進行巡邏,做好防火、防盜、防災等工作。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章崗位職責

第一條崗位職責

(一)保安隊長的崗位職責:

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協助行政部嚴格管理公司內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各項規定,及時把每天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具體如下:

1、負責維護公司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繫聯防工作。隊長與隊員一樣輪崗值班,履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等立即報警,並迅速公司行政部聯繫。

3、熟悉公司範圍內的大小、廠房編號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繫,每天不定時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範的行為。每日查勤內容:保安儀容儀表;值班日誌、交接班記錄、巡邏記錄;物件簽收記錄;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5、完善安全防範措施,檢查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正常使用。

6、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7、做好對保安人員的管理、訓練與考核。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做好保安人員的值班安排,出勤統計,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8、做好保安工作期間各項文件記錄資料的整理歸檔;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9、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事項。

(二)保安人員的門崗崗位職責

1、熱情接待來訪人員並做好來訪登記工作。人員到訪保安人員應起立主動上前諮詢其來意及受訪人等相關信息,並電詢受訪者得到確認後由受訪者將人員帶入廠區。對送貨到公司的商家或司機要熱情接待,與庫管人員確認後引導進入倉庫待檢區待驗收。

2、負責檢查、登記進入廠區人員和車輛,凡發現有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攜帶污染性物品人員或車輛的,一律嚴禁駛入廠區(有公司特殊批文除外),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門禁等相關制度。

3、負責報刊、書信的簽收工作,並及時送至辦公室。

4、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消除隱患,防患未然。

5、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6、加強防火活動,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熟悉公司內部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定期對職責範圍內消防栓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異常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照明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7、負責門衞室日常清潔衞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8、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工作交接,以飽滿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三)保安人員的巡邏崗崗位職責

1、不定時對廠區進行巡邏,多看、多聽、多問,發現疑點仔細追查並及時報告和記錄,發現警情應立即上報公司行政部或報警,並協助處理。

2、對廠區消火栓、雨水井蓋、安全警示標誌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設施、設備進行巡查,發現有缺失、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況應及時上報並做好安全檢查工作記錄。

3、輔助廠區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對廠區用電用水、辦公安全進行不定時巡邏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等安全檢查與防控工作。對廠區內外進行巡檢,對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並上報行政部,杜絕治安及安全事故的發生。

4、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消除隱患,防患未然。

5、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6、加強防火活動,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熟悉公司內部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定期對職責範圍內消防栓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異常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照明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7、負責門衞室日常清潔衞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8、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工作交接,以飽滿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第四章行為準則

第一條儀容儀表

1、統一工作服裝,且乾淨、整潔,沒有異味;

2、頭髮前不過眉、旁不觸耳、後不觸領,不留古怪髮型、剃光頭或染彩色頭髮;

3、口腔無異味且在上班時間不吃帶有異味的食物;

4、保持指甲乾淨且不留長指甲、不配戴體現個人個性的裝飾品(戒指、手鍊、項鍊);

5、上衣口袋不應裝東西,上衣領子不亂別徽章,衣袋中不裝太多的物品,腰上不掛鑰匙鏈、指甲刀等物品;

6、不穿高領內衣,鈕釦應扣好,不敞開外衣或捲起褲腳或衣袖,服裝筆挺、不歪斜鬆垮;

7、 精神飽滿、樂觀向上、大方,面帶微笑;

第二條禮節禮貌

1、站姿:挺胸、收腹、緊臀、頭部端正,下頜微收;兩臂自然下垂,兩手伸開,落於腿側褲縫處或兩手握於背後或兩手握於腹前,右手握住左手,兩腿繃直,呈外“八”字45度角展開;微笑,目視前方,表情親切,有親和力;禁止:雙手卡腰;抱在胸前或將身體東倒西歪的靠在牆上或腳右搭左等;

2、坐姿:端正,雙腿自然平放;禁止:前仰後合、搖腿晃腳、翹腿等不雅之舉;

3、敬禮:舉手禮。要領:上體正直,右手取捷徑迅速抬起,五指併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約2釐米處(戴無檐帽或者不戴軍帽時微接太陽穴,與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張(約20度),手腕不得彎曲,右大臂略平,與兩肩略成一線,同時注視受禮者。禮畢時,將手放下,成立正姿勢。

4、規範用語:您好、請問、請進、請講、請稍等、請您出示證件、請您把車停好、請您登記、請問您找誰、抱歉、對不起、謝謝、再見等。

第三條工作態度

1、對工作所具有的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對待客户或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第四條日常行為規範

1、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第五條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64號】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參與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公司商業祕密。

7、儀容不整,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説報紙,打瞌睡,吃零食等。

9、對羣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其他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脱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

11、執勤時間內,電話、對講機私用,影響勤務。

12、非保安人員進入保安室。

13、未經許可擅自調班,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五章人員及車輛出入門禁管理準則

參照車輛及人員出入管理規定嚴格執行。主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條員工及攜帶物品出入公司

1、員工進入公司不得攜帶槍、刀具、毒品及一切危險品和違禁物品。

2、員工上班期間出入放行條未經主管核准,不得隨意進出。

3、所有員工出廠不得攜帶公司產品、文件資料、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一切公司所屬財產。

第二條業務人員及貨物、車輛的管理規則

1、業務人員來訪洽談,應在門衞室辦妥登記手續並經受訪部門前來接洽才可進入。

2、來賓車輛進入公司須按規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3、貨運車輛進入公司時,需出具送貨證明並辦理相關手續,保安方可放行,並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4、貨運車輛駛出公司時,應出具出門放行條,並有倉管員審核:保安人員查驗一切合於規定後,方可放行。

第三條訪客人員的管理規則

對於外來人員及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絕進入廠區。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和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顯帶有惡意的人員。

3、推銷產品、商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公人員和車輛且拒絕登記和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第四條門禁管理注意事項

1、車輛及人員進出按公司相關規定嚴格執行。

2、外來人員進入廠區,受訪部門全權負責跟進,嚴禁擅入未經許可的禁止區域,若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的受訪部門應負連帶責任。

3、離職人員按程序辦完手續後,相關部門開具放行條,物品搬至保安室查驗,無問題後方可離開。

第六章每日安全事項巡邏主要內容

第一條廠區巡邏

1、防盜紅外系統報警系統和報警聯絡裝置及巡更系統的使用。

2、速遞快件的簽收事宜。

3、人員、貨物和車輛出入管制稽核。

4、 異常人員、事件的巡邏檢查。

第二條消防系統檢查

1、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和壓力是否足夠。

2、消防栓是否供水。

3、明火管制稽核。

4、消防通道的通暢、疏散方向和防火標誌。

第三條安全專案檢查

1、防爆燈和應急燈的檢查。

2、車輛出入檢查。

3、員工下班後的門窗和水電的檢查。

第四條秩序的維護

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行政部處理。

第七章交接班及保密管理

第一條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應在當班下班前,接班上班前10分鐘進行,接班人員提前到崗,提前交接。

2、交接班內容應儘可能詳細,包括上一班的待辦及注意的事項,人員車輛進出、巡邏、警械安保器材等情況,接班人員必須瞭解清楚,並在交接班表上簽字確認,方可完成交接。

3、接班人員未到達交接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4、交接的對講機及其他其器材必須當面檢查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級領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的問題清,物品、器械清。

第二條保密管理

1、在工作期間,按照公司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公司機密、客户信息以及公司明確要求保密的事項等涉密信息。

2、對監控設備與系統形成的影像資料和報警記錄,不得向外擴散,不得隨意複製、傳播、查閲,不得供無關人員觀看,不得向媒體提供,更不能通過網絡等途徑對外擴散。

3、對於公司的安防系統、工作規律、崗位設置、防控措施、管理規程等涉及到安全管理及機密的事項須嚴守祕密,不得與任何無關人員談論。

4、在工作中要注意保守來訪人員登記的個人信息或單位信息,不能私自保留,不得隨意談論和泄露。

5、不得私自開拆信件、快遞。

第八章信件包裹的管理

第一條保安室值班人員只對行政部指定的:掛號信、發票、重要文件,在查看收件地址是否正確、外包裝是否有損壞,無誤後簽收。

第二條個人包裹及快遞,將由快遞公司自行聯繫收件人,由收件人自行至保安室門衞處驗收並領取,若收件人不在園區無法領取的,可聯繫同事代其驗收領取,或與保安員溝通確認後由保安室代收做暫時保管,但不對包裹做驗收簽收責任。

第三條保證信件包裹安全存放,嚴禁私自拆閲他人信件。部分特殊郵件門衞室通知收發管理員統一處理。

第四條信件包裹簽收後應及時在《快遞包裹收發記錄表》中做好記錄,公告於公告欄,並通知收發管理員和各部門相關負責人員進行簽收領取,及時發放。不得積壓,不得造成信件延誤或遺失。

第五條如信件包裹沒有收件人或收件人不祥的快件,保安室門衞處可拒絕簽收,由快遞公司自行按照相關投遞制度進行處理。

第九章保安室管理

第一條保安室紀律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場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入內。

2、禁止在保安室內吸煙、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玩手機、看電影、聽歌等,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保持保安室內的環境衞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4、室內衞生由當班保安員負責清掃,時刻保持乾淨整潔。

5、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6、無正當理由,保安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第二條保安器械的保管及交接

1、由當班保安員負責保安器械的管理和使用,嚴禁在未發生不法侵害時使用管制器械。

2、保安器械實行誰當班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當班人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3、保安員交接班時,對保安器械應清點檢查清楚。有異常及時記錄並上報行政管理部門。

4、保安器械的使用,應嚴格按照使用説明書和使用方法進行操作。

5、保安器械歸公司所有,任何人員不能帶離公司。

6、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私自使用器械,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第四條門前三包

“門前三包”是指包衞生、包綠化、包秩序。

1、包衞生,做到門前無垃圾雜物、無污水、無污垢、無油漬或嚴重積塵。

2、包綠化,即協助清潔員管理好門前花草樹木和綠化設施,及時清理門前花壇內的垃圾雜物,不得在樹幹樹枝上釘釘子和亂掛雜物等

3、包秩序,即禁止亂掛曬、亂佔道、亂堆放、亂張貼等影響市容秩序的行為,對其他行為人的亂停、亂靠、亂擺、亂挖掘等行為進行監督、勸説和舉報的責任等。

第十章緊急或意外事故的處理

對緊急突發事件,參照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安排及時響應處理。如:

第一條火警事故

1、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並注意兼顧廠房安全,否則立即向119火警台報案,且通知部門主管和並做好相關工作。

2、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應:

2.1火速打電話至119報警,並上報公司應急小組負責人,火速啟動應急事件處理程序。

2.2協助、引導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

2.3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

2.4派人至大門處等待消防車,引導消防車輛至火災現場。

2.5火勢熄滅後按相關領導部門安排,清查人員及物品情況,封鎖現場,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2.6注意警方處理時,亦不能破壞現場,以免影響保險公司的認定理賠。

2.7若於下班時間發生火警,馬上撲滅並上報,若無法撲滅。立即通知119與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條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如員工停止上班,則公司的安全維護除值班人員外,保安人員應完成以下事項:

1、關閉所有門窗及照明電源。

2、將散置於室外易於被風吹或吹損壞的物品移於室內或予以固定處置。

3、注意接聽員工電話,轉達公司規定的事項。

4、遇有災害或須支援時,立即報警求援並報告主管。

第三條打鬥事件

1、公司員工或外來人員打架鬧事,保安應及時制止勸導,避免事態擴大。

2、打鬥或對公司人員逞兇,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主管或警察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或致電公安部門處理。

3、打鬥現場若有其他人員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譟起鬨或使現場複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4、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5、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鬥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6、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保安隊長及主管,有安全之慮時,即刻電請公安機關請求幫助。

第四條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1、保安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2、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訊滋事。

3、認清來着容貌、特徵、人數、有無攜帶槍、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4、將情況報告行政部主管人員並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後應立即通知派出所並電話聯絡主管。

第五條打劫被盜事件

1、發現可疑人物,應立即聯繫行政部主管人員,並一人監視。

2、發現公司物資被盜,立即報警並及時與行政部聯繫。

3、保持被盜現場。

第六條意外事故

1、員工急病,即刻通知人力資源部或救護員,及時派人送醫院治療。

2、遇意外事件時,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組織語言簡要説明現場情況,請救護車隨帶醫生。

3、及時報備主管或行政部。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為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區域內的安全保衞及來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保衞工作由事務部歸口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或委託保安公司進行公司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當班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出入管理

一、員工出入廠區,應佩戴胸卡(出入證),對於未佩戴胸卡人員,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二、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事務部開具放行單放行。

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三、職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麪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四、公司車輛拉運物資出門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或出庫單,出門證明由該部門主管出具,出庫單由物資採供部出具,憑上述單據查驗無誤後登記放行。

五、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造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會見後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六、外來人員約見公司領導的,保安人員在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辦理進入手續。

有上級領導來訪或領導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員和大廳接待員應陪同引導至領導辦公室,領導不在時應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事務部負責臨時接待。

七、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生產區域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八、有長期業務關係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辦理臨時通行證,臨時通行證應每年更換,並將車主車牌信息在事務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九、攜帶易燃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十、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保安人員應對公司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一、保安人員應根據安環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廠區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廠區倉庫、辦公樓周圍、生產區域和消防配電等重點部位加強巡查。

二、保安人員在廠區及周邊進行巡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領導或者值班人員彙報並做好相關記錄。

三、保安人員應對公司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查看,間隔時間不大於小時。

四、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五、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部門:

(一)在廠區、工作區域或宿舍區聚眾鬧事、打架鬥毆、酗酒、吸毒、聚眾觀看或傳播黃

(二)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

(三)私自啟動或關閉廠區、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

(四)在廠區內亂寫亂貼標語,塗改、撕毀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五)亂扔亂倒垃圾、雜物,破壞、污染環境衞生的行為。

(六)巡查過程中發現路燈、門窗、封條等有缺損的。

(七)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

(八)外界人員聚眾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並立即向事務部報告。

(九)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向事務部經理或值班人員報告,並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後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門衞檢查時應注意:

一、不可觸及人身。

二、主要檢查有無公司材料設備、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

三、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説明並請其諒解。

四、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第九條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一、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二、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或訓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四、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五、值班期間要穿保安服並保持儀容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展現公司良好的形象。

六、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七、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原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八、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九、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第十條委託保安公司進行安保服務的,應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全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條公司自聘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事務部負責解釋。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為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區域內的安全保衞及來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保衞工作由行政部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進行公司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出入管理

一、員工出入廠區,應及時進行相應的登記記錄,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二、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行政部開具放行單放行。

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三、職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麪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四、公司車輛拉運物資出門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或出庫單,出門證明由該部門主管出具,出庫單由物流部出具,憑上述單據查驗無誤後登記放行。

五、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到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會見後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六、外來人員約見公司領導的,保安人員在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辦理進入手續。

有上級領導來訪或領導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員和接待員人員應陪同引導至領導辦公室,領導不在時應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行政部負責臨時接待。

七、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生產區域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八、有長期業務關係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及時登記,並將車主車牌信息在行政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九、攜帶易燃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十、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保安人員應對公司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一、保安人員應根據安環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廠區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廠區倉庫、辦公樓周圍、生產區域和消防配電等重點部位加強巡查。

二、保安人員在廠區及周邊進行巡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領導或者值班人員彙報並做好相關記錄。

三、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四、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部門:

(一)在廠區、工作區域或宿舍區聚眾鬧事、打架鬥毆、酗酒、現象等。

(二)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

(三)私自啟動或關閉廠區、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

(四)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

(五)外界人員聚眾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並立即向事務部報告。

(六)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向事務部經理或值班人員報告,並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後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一、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二、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四、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五、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原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六、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七、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第八條公司自聘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第九條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第十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4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確保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公司安全保衞制度如下:

一、堅持門衞值班制度。辦公大樓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制,做到堅守崗位、履行職責、熱情服務、確保安全。對來往的陌生人員要主動查詢,有效制止與工作無關的人員上樓。全體員工必須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發現可疑人員要主動盤問,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向行政綜合科報告。

二、做好內部防範工作。各科室應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辦公室內務,關好門窗、電燈、空調和辦公自動化設備,要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和印鑑,妥善保管好貴重物品。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嚴禁現金留放在辦公室。非工作人員不準配製辦公室鑰匙,調離人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科室負責人處。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日下班後,本公司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入辦公大樓的,實行登記制度。其他人員無特殊情況謝絕入內。

三、嚴格公司大院的車輛管理。上班時間機動車輛、自行車等進入大院,應按規定有序停放,嚴格控制外單位車輛亂停亂放。

四、加強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財務科、檔案室、服務大廳進一步明確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責任,各科室要監督內部安全工作制度的執行,對安全事務進行日常檢查,對安全漏洞落實整改,切實增強防火意識,注意安全用電、用氣。

五、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各科室負責人是本科室安全防範工作的主要責任人,每位員工對安全防範工作都負有直接責任。因防範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人和責任人的安全責任,且直接影響本年度科室目標考評。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要認真進行安全培訓,執行“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

六、雙休日、節假日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做好記錄,落實日常安全措施和負責對意外事故的及時報告或處理。值班時間不準擅離職守,因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嚴肅查處。對損失現金的,由責任人個人全額賠償。值班期間必須保證值班電話和手機通訊暢通。

七、加強內部安全的硬件設施建設。完善單位的圍牆、鐵門等外部設施;對重要辦公室、檔案資料室、貴重設備和電器存放室、材料庫房完善防盜門窗、報警器材的設置;完善收費櫃枱的安全防護設施;完善現金、財務票據、機密絕密文件、卷宗資料的保險設施;配備消防滅火器;及時檢修、更換損壞或陳舊的用電線路、開關及照明燈具。

八、加強與街辦、綜治辦在治安安全工作上的協作,加強與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聯繫,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嚴格執行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報告制度,協助公安機關查處與本公司有關的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九、本規定由公司行政綜合科負責解釋。

十、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行,以前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與本規定有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為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區域內的安全保衞及來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 安全保衞工作由綜合管理部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進行公司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 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 出入管理

一、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行綜合管理部部開具放行單放行。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二、員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麪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三、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到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電話聯繫,會見後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四、外來人員約見公司領導,保安人員在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辦理進入手續。有上級領導來訪或領導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員和接待員人員應陪同引導至領導辦公室,領導不在時應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臨時接待。

五、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區域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六、有長期業務關係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及時登記,並將車主車牌信息在綜合管理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七、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八、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 保安人員應對公司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一、白天保安人員應負責整個公司附近安環部規定巡邏線路進行安全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辦公樓周圍、消防配電等重點部位加強巡查。

二、保安人員在廠區及周邊進行巡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領導或者值班人員彙報並做好相關記錄。

三、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四、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部門:

(一)在工作區域或集體宿舍區聚眾鬧事、打架鬥毆、酗酒、賭博現象等。

(二)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

(三)私自啟動或關閉公司、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

(四)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

(五)外界人員聚眾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並立即向事務部報告。

(六)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 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向事務部經理或值班人員報告,並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後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 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一、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二、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四、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五、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原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六、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七、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第八條 公司自聘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第九條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所有機關、廠礦、企事業單位、團體、家庭和個人,都要非常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防火、防盜、保衞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企業的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責任人,部門經理是本部門責任人,各部門應把安全、防火、防盜、保衞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企業的安全、防火、防盜、保衞工作負全責。

第三條公司下屬及各部門成立安防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防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解決。

第四條公司設保安消防部(保安幹事),負責消防和安全保衞工作。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設專職或兼職的消防和安全保衞人員,切實擔負起安防責任。

第六條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和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要認真執行“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進行安防培訓。

第七條各企業所有的固定資產應按保險要求購買各種保險,確保固定資產安全。

第八條認真落實防火措施:

1.辦公室、工廠、倉庫和宿舍樓都應設置專用消防栓,並不得用作他用。各單位部門企業應定期檢查和保養消防栓,平時絕不疏漏,遇急用上有效。

2.辦公樓、工廠、倉庫和宿舍樓要按消防規範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消防栓、消防砂、消防斧、消防鏟、消防繩、消防梯、消防水等各種消防器材,並按規定期限準時保養、維護、更換各種消防器械、藥物和材料,以備應急救火救災,萬無一失。

3.易然、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範要求完善存放,並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4.工廠、倉庫末訂立消防制度,未落實消防措施的,不得開工、使用。

5.在禁火場地,如果要進行明火作業(如電焊等),應先報領導批准,取得動火證書,同時落實各項必要的防護措施,確保絕對安全,才允許動火。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7

為切實加強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衞工作,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製本制度。

第一條、每逢節假日、休息日安排機關幹部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做好值班登記,熱情接待來人來訪,及時處理相關突發事件。

第二條、各領導、各科室下班時,注意檢查關閉照明、飲水機等有電源的辦公設備和用品,防止引發火災,杜絕安全隱患。各領導、各科室要在離開辦公室時關好窗,鎖好門,防止盜竊事件發生。門衞安保人員每晚9:00檢查辦公樓安全情況後,鎖好辦公樓防盜門,防止夜間盜竊事件發生。

第三條、門衞安保人員負責辦公大樓24小時安全保衞工作,做好外來人員登記和詢問工作,禁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小賣小販、閒雜無關人員入內。

第四條、門衞安保人員負責對外來人員攜公物外出盤問檢查,查驗有關科室證明後方可放行。否則,暫扣公物報局辦公室處理。

第五條、門衞安保人員負責監督節假日、休息日及夜間車輛外出返回登記工作。不允許外單位車輛在機關大院內停放過夜。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8

1.員工出入保衞

1.1凡本公司員工均應熟讀“員工守則”,自覺履行各項義務。維護公司正常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紀守法,樹立自我防範意識,增強主人翁責任感。

1.1.1不得攜帶各種違禁品、危險品和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廠區和工作、生活場所。

1.1.2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熟人進入生產區參觀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帶公物出廠變為己有。

1.1.4上下班按時打卡,並主動接受門衞保安人員的安全監督和檢查。

1.2外來人員:值勤保安對待外來人員,應做到笑臉迎送賓客,善用文明禮貌語,樹立企業第一形象,並主動為來訪人員提供必要的服務,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詢問來意,填寫“來訪人員工作通知單”然後電話聯繫或引薦對口接待部門或接待人。來訪結束後回收“來訪人員工作通知單”並存檔備查。

1.2.2來訪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進入生產區參觀、考察或學習時,應由接待部門填寫“非生產人員進入潔淨區審批單”,經審核批准後並按“生產區外來人員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進出。未辦上述手續的,門衞保安有權制止進入。

2.公司財產保衞

凡公司員工均應遵循“愛廠如家、惜財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於未然的思想,切實做到:機開勤護理、下班必停機、機停關電源、鎖門才離開等,並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災防護

2.1.1倉庫、車間及辦公場所內嚴禁吸煙或擅自攜帶引火物品。

2.1.2危險品週轉庫存放的各種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險品不得超出一週用量,並經常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態。

2.1.3各車間用於消毒和生產的酒精應控制在日用量範圍。

2.1.4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並放在明顯容易取用的地點,並定期檢查,應保持隨用狀態。

2.1.5電器及線路不得使用過大的保險絲,電器設備使用後,應關閉電源。

2.1.6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必要時遷移。

2.1.7食堂使用的爐灶、煤氣應防滲漏,下班時應關閉各閥門。

2.2盜竊防範

2.2.1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文件,下班後應放置於安全的櫥櫃中。

2.2.2值勤保安人員應隨時注意進出人員。夜間值勤的保安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公司內巡邏。

2.2.3未經批准,不得攜帶各種物品出廠,否則保安人員不得放行。

2.2.4竊案發生後,應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有關單位偵察。

3.保安值勤保衞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員,除自覺遵守“員工守則”外,均應熟悉本制度,為維護公司秩序,認真履行下列義務。

3.1.1服從總經辦的命令,接受行政辦的管理和監督。

3.1.2待人接物須謙恭有禮不得怠慢。

3.1.3值勤時態度宜嚴肅且精神煥發。

3.1.4處理各種工務必須公正廉潔。

3.1.5不得泄漏公司機密。

3.1.6不得酗酒、滋事。

3.1.7應明確公司的組織、環境及各級人員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員的職責:

3.2.1有關人、物、車輛進出的登記、通知、檢查、核對。

3.2.2預防盜竊、火災及其他危險事項。

3.2.3維護廠風廠紀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內警戒警備事項。

3.2.5廠區綠化環境的日常維護管理。

3.2.6倉庫所有進出物品的裝卸及監督檢查。

3.2.7公司大門值勤。

注意公司員工及外來賓客的出入。

各種報刊郵件的簽收登記。

人員攜帶出廠的包裹檢查。

防止不良分子進廠擾亂。

注意進出員工的服裝是否整齊。

監督打卡並協助行政辦整理員工每天出、缺勤情況。

飲水機護理及換水。

3.2.8巡邏值勤

值勤保安應堅守崗位,特別是對財務、倉庫、職工食堂等重要地段,應實行24小時監控,負責維護公司安全

巡邏時應認真檢查不得做其他事務或與其他人閒談。

遇有意外事故時應立即報告上級處理或報警。

巡邏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廠區內外有無盜匪潛伏。

廠內和廠房周圍門窗及水電開關是否關閉或損壞。

風雨雷電是否殃及公司財物。

有無火種發生之跡象。

有無在公司內酗酒、或在禁煙區吸煙和其他傷風化事項。

分爭或聚眾喧譁的防止與取締。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 安全保衞工作特指公司辦公區域內的防盜、防火及其他保護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二條 行政管理部負責公司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衞工作,辦公時間(上午8:30—17:30)由前台祕書負責來賓的接待引見工作,非辦公時間(17:30—次日8:30及節假日)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衞工作。

第三條 公司實施門進管理系統,非辦公時間職員應使用門進卡進人辦公區域,職員應妥善保管門進卡,如門進卡丟失要照價賠償。

第四條 公司實施節假日值班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監督工作,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並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各部門對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落實。

第五條 行政管理部夜間值班人員負責每日的開門和鎖門,每日晚上值班人員在鎖門前必須認真檢查辦公區域內的門窗是否鎖好,電源是否切斷,保證無任何安全隱患。

第六條 辦公區域內的門鎖鑰匙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保管,並每日早晚按時將辦公室的門打開、鎖好。一般職員不得隨意配置門鎖鑰匙;計劃財務中心的鑰匙由本部門保管。

第七條 公司職員應將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將抽地及文件櫃鎖好,切斷電源後方可離開。

第八條 公司行政管理部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公司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第九條 公司所屬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應在信息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備份一套,行政管理部須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

第十條 公司物品運出辦公區域需填寫《出門證》,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搬離。

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10

一、營業人員必須按時到達工作崗位,堅持雙人臨櫃,監守工作崗位,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二、營業人員到崗後,要檢查營業場所周圍環境及室內有無不安全跡象,自衞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報警器、閉路監控設備是否開啟,將營業大廳大門開啟後要反鎖固定,關好後門(側門)。

三、營業人員要熟悉相關業務,熟悉安全制度、報警電話和各種防範應急措施,時刻保持警惕,嚴格按規定程序接受上級、公安機關的安全檢查,不得放外人進入營業櫃枱內(特殊情況的如電路維修、機器設備維修、聯動門維修等,但必須登記營業間外來人員登記簿,並由行長批准後方能進入)。營業人員進出後門時,要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即開即鎖,嚴防外人尾隨進入營業室內。

四、營業人員要增強防範意識,不得接受外來人員贈送的藥物、香煙、食品、飯菜等食用品。

五、營業人員要保管好辦公桌(櫃)鑰匙,隨時鎖好存放現金的業務保險櫃。營業終了按安全規程將現金、有價證券、重要憑證、業務印章、編壓機、壓數機、電腦盤入庫保管。

六、在發現可疑情況或遇到突發事件時,全體工作人員要密切配合,沉着機智地按照應急防範預案處置各種情況,確保資金和職工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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