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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橋區民營企業的環境行為與環境管理

路橋區民營企業的環境行為與環境管理

路橋區民營企業的環境行為與環境管理

路橋區民營企業的環境行為與環境管理

1 引言

民營經濟在我國的出現是改革開放後的新生事物。它是指是指除國有、國營或集體經濟以外的所有的所有制形式和經營方式的總稱。其中,在所有制形式上,它包括國有和集體經濟中的民營部分、集體經濟、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等,即除國有經濟中的國營和集體經濟以外所有的經濟形式;在經營方式上,它包括除國營和集體企業部分以外所有的經營方式。

二十幾年來的實踐充分證明民營經濟是符合我國實際國情的,得到了各級政府以及人民羣眾的認可。同時,有着“草根經濟”之稱的民營經濟也得到了長足發展,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基礎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許多地方的經濟發展主體,成為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力量。據統計,截止到2003年底,我國民營企業已超過300萬家,遍佈全國各省、市、區,全國共有個體工商户2300多萬户,從業人員達4600多萬人,民營經濟創造的產值已經超過了整個國民經濟的三分之一(不包括港澳台地區)。

民營經濟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它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但其實質是百姓經濟,涉及到億萬羣眾的切身利益,它對於解決就業、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和維護區域穩定、增加地區財政收入、推進科技創新投入及其成果的轉化、培養科技人才以及加強國際經貿往來等都有重要意義。但任何事物都是辯證的,都具有兩面性。不可否認,民營企業創造了驚人的社會財富,但由於其分佈過於分散,總體規模又不大,佔用了大量的土地等戰略資源,同時,盲目的單純追求經濟利益至上,而忽視了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由此造成了資源和環境的極大浪費和破壞,對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構成了嚴峻的現實威脅和壓力。

2民營企業及其生態環境影響

2.1 路橋區經濟概況――以民營經濟為主導的經濟形式

路橋區的經濟發展首先得益於商貿業的發展,曾有過“買全國、賣全國”的輝煌歷史,近年來工業化與城鎮化進程加快,廢舊金屬的拆解業與汽車製造業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2003年,全區國內生產總值130.4億元,同比增幅達15.1%,人均國內生產總值31419元,均位居浙江省前列。

在所有制方面,民營經濟占主導地位(表2.1),而國有和集體經濟比重很低。本區民營經濟主要由商貿經濟、股份合作制經濟等組成,其特點是“民資、民辦、民享”。據統計,目前本區共有以中國日用品商城為龍頭的各類市場76家,民營企業3.45萬家,已經形成了一個以摩托車及其配件、模具及其塑料製品、空調器及製冷配件以及農業機械等四大主導產業的龐大民營經濟系統,是台州市乃至浙東南重要的商貿中心。

表2.1 500萬元以上規模企業工業中各所有制經濟的比例(%)

年份

總計

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

民營企業

外商及港澳

台投資企業

其它

2001

100

4.2

77.4

15.8

3.6

2002

100

4.1

75.4

16.7

3.8

2003

100

3.9

74.6

16.1

5.4

然而,路橋民營企業經濟規模又偏小(表2.2),其中規模以上企業的工業增加值無論在全區規模企業工業產值還是在全區企業工業增加值中的比率都是明顯偏低的,僅在1/5與1/4左右。另外,全區平均每平方千米約有民營企業117家(面積按照內陸274km2與淺海灘塗21.33 km2之和計算)。這些數據顯示了本區民營經濟的分佈呈現出“量大、面廣且規模小”的特點。

表 2.2近4年全區工業增加值、規模以上企業產值

以及規模企業工業增加值(單位:億元)

年份

規模企業工

業增加值

全區企業工

業增加值

所佔比例

全區規模企

業工業產值

所佔比例

2000

10.54

45.18

23.0

55.06

19.1

2001

13.13

50.18

26.2

63.51

20.7

2002

15.72

58.6

26.7

80.84

19.4

[注]規模企業是指年產值超過500萬元以上的企業。

2.2 路橋區生態環境現狀分析

目前,雖然路橋區加快“生態區”建設的步伐,加大了環境保護與管理的力度和深度,但由於其原有生態基礎條件不好,再加上經濟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大量“三廢”污染物的累積放大作用,本區生態環境質量仍然不容樂觀,尤其是農村環境污染十分嚴重。

其中,水體污染最為嚴重,2003年全年排放工業廢水317萬噸。區內淡水水資源十分緊缺,水環境容量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工業污染和生活廢棄物污染更加劇了這種緊張形勢,全區所有河段甚至包括金清水廠和長浦水廠(地下水)等水質類別都在v類和劣v類之間,均不能滿足一般水域功能要求,主要超標因子有溶解氧、氨氮以及石油類等,屬於典型的有機污染。同時,海域的富營養化日益突出,赤潮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海洋水產業以及海岸灘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土壤環境功能顯著下降,有機質含量低,cu、zn、pb、ni等重金屬污染嚴重。全區2003年僅拆解業的固廢排放量就達到了40000噸,對土壤造成了深遠的負面影響。

從總體上看,路橋區大氣環境質量基本穩定且有所好轉,達到甚至優於國家二級標準,屬清潔水平。但汽車尾氣、廢舊拆解、露天焚燒以及建築工地等產生的塵類、co2、so2和no2等污染仍不容忽視,近年來酸雨問題較為突出。2002年全區工業co2和工業煙塵排放量分別為574噸和194噸。

2.3 以拆解業為核心的區域產業結構

路橋區雖然重化工等重污染企業只有2家造紙廠,3家印染廠,10餘家電解廠,但遍佈全區的“低、小、散”的民營企業的工業點源污染、商貿產業的中間物污染以及居民生活的面源垃圾污染等問題卻非常嚴重,尤其是拆解業所造成的大氣與固體廢棄物污染及其水土污染已對區域的可持續發展以及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構成了嚴重威脅。

路橋區拆解業是建立在20多年的廢舊物資市場的基礎之上的,其本身已經形成富有自己特色的渠道和網絡,具有從廢棄物收購、拆解、銷售、運輸及其加工的完整產業鏈。拆解業及其衍生產品的區域內部服務功能比較突出,其產品直接或間接供應到區內及台州市的其他相關企業,有着台州“市場之源”的美譽。2003年,從行業上看,廢舊資源和廢舊材料回收加工業、電氣機械及器材製造業對規模以上工業的貢獻最大,分別達到了18.8%和16.2%。但另一方面,拆解業所造成的“三廢”污染也是十分突出的。據統計,到2003年,路橋區累計拆解的廢舊物已經達到了620萬噸,共產生約12.5萬噸拆解垃圾,如此龐大的“垃圾”(主要是源自日美歐的“洋垃圾”)產生了大量的“三廢”污染物,其污染物積累及其放大作用所產生的環境後效是很難評估的。

此外,區外污染物轉移對本區的環境質量也有重大影響,特別是周邊地區重化工工業污染更加劇了本區的大氣污染,上游地區水污染加重了本區的水環境污染,海正藥業等醫藥化工企業引起了沿海灘塗的污染。全區資源和環境的容量近乎達到了極值限度,已經到了不得不正視面對的地步了。

2.4 本研究的意義

路橋區2003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超過了3000美元,達31419元,而且發展勢頭仍然強勁(表2.3),年均增長都在12%以上,正處於經濟快速發展的工業化中期階段,三次產業構成表現為“二三一”的型式,且第一產業呈萎縮的趨勢,而二三產業則穩中有升(表2.4)。這一趨勢對本區未來發展的自然生態基礎又加大了一定的環境壓力,迫切需要加強當前區域生產活動的環境效應研究。其次,區內企業“重經濟、輕生態”的現象較為突出,具有世界其它地區經濟發展軌跡的普遍規律。另外,通過上述分析可知,這些經濟系統都是或多或少的圍繞其富有特色的“拆解業”來展開的,其生態環境效應具有極強的地域特點。因此,基於上述認識,我們認為對路橋區民營經濟環境行為及其管理的研究與分析既能就事論事,解決本地的實際問題,又能為我國其它典型地區生態環境的建設與管理提供可資借鑑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表2.3 路橋區2000~2003年經濟發展狀況

年份

國內生產總值(億元)

比上一年增福(%)

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元)

2000

87.53

12.2

21663

2001

96.43

12.1

23650

2002

111.2

14.8

27.39

2003

130.4

15.1

31419

表2.4 路橋區2000~2003年三次產業構成(%)

年份

第一產業

第二產業

第三產業

2000

8.2

56.3

35.5

2001

7.5

56.4

36.1

2002

5.8

55.5

38.7

2003

5.0

55.8

39.2

3 路橋區居民和民營企業的環境意識及其環境行為特點

環境意識是指行為主體對其自身或者其他主體行為活動的環境效應的認識與態度。而環

境行為是指人們或各種社會實體與團體為了達到為我所有的目的而對資源和環境所採取的行為。根據行為主體對環境倫理的認知程度和認識水平來分,一般可將環境行為分以下三種:一是不知法者,這是那些對自身所產生的外部不經濟性根本沒有認識的一種無知的環境行為;第二種是“知其違法而為之”,這主要是為了達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顧別人的極端自私的惡意環境行為;第三種就是介於前面兩者之間,它是目前最為常見的一種環境行為。

據國家環保總局和教育部1998年進行的全國公眾環境意識調查報告,在觸及“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關係的抉擇時,行為主體往往更傾向於選擇後者,但對於別人的“惡劣”環境行為則是樂於橫加評論的,具有典型的“嚴於律他、寬於律己”的特點。當然,路橋區也不例外。

綜合而言,路橋區居民和民營經濟的環境意識和行為具有以下鮮明的特點:

1、環保意識不強,法制觀念薄弱,環境認知不足。

許多工人(包括有的企業主)和民眾直接生活在各種企業所產生的污染影響之下,身心健康受到了極大威脅,民眾的環境利益和環境權受到了嚴重侵害。但他們環保意識不強,並沒有認識到其危害所在,而缺乏環境法律法規知識,未能充分利用這些法律武器捍衞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另外,一些企業主及其員工因受到經濟利益的迷惑與推崇,對環境危害的認識不夠,或者知其危害而為之。

2、盲目樂觀與“堅決取締”兩種看法並存。

一方面,企業主以及普通工人普遍持較為樂觀的環保態度,認為與前幾年相比本區環境質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觀,原來的隨處濫焚、亂燒等現象已大大減少,甚至難以遇見了。因此,他們對目前自己企業的環境行為和自身所處環境的變化表示極大的理解與認可。然而,通過我們所進行的實地訪談以及間接詢問與瞭解卻發現,各種廢氣、固體垃圾和廢水等未經處理則直接排入周圍的環境之中,對人們的人居環境條件構成了嚴重的威脅。這種盲目樂觀的態度是值得我們值得認真思考的,它反映了環保教育的不足以及居民環保知識的欠缺。

另一方面,居民羣眾以及人大和政協官員等則持有不同的觀點與看法,認為路橋已經具備了進行產業轉移和產業結構升級換代的經濟基礎。因此,隨着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本區的各類拆解業及其與之相關的各種小冶煉、小電鍍等嚴重污染本區生態環境的企業的發展均應該得到限制甚至取消。這反映了普通民眾和政協人大對民營經濟環境行為的監督意識逐步提高,但同時,也顯示了他們對區域產業結構和民營經濟的環境行為的不滿和無賴。

3、缺乏自律以及強有力的協調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

首先,企業本身缺少具有約束力的行業規範或行業協會的統一管理,各民營經濟主體對環保認識與態度的不同很難在採取統一的行動方面達成一致。因此,在採取減排措施、加大環保的技術投入與資金投入等方面積極性不高,往往擔心自己的個別投入會加大產品成本,進而降低其市場競爭力,因而鋌而走險,選擇成本較低的違法行為。相反,企業卻對產品的“綠色壁壘”和“綠色消費”的前景熟視無睹,這顯然是一種的短視的觀點與做法,缺少長遠的企業戰略。究其原因,最為重要的一點就是企業規模較小,投入環保的資金和技術能力有限,同時其市場狹小,對產業長遠戰略缺乏考慮與重視的現實需求。

其次,許多企業缺乏自律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環境倫理低下,往往置環保法規與政策於不顧,頂風違紀案件時有發生,而且許多企業多次被區環保局行政處罰而成為了有名的“無賴企業”。比如,擅自擱置污水、污物等處理設施,擅自焚燒電纜或拆解舊電機等(見表3.1)。同時,企業有時刻意隱瞞或虛報其環境信息,拒絕完全公開他的產量、產值、人員及污染物排放數量,有時甚至通過某些宣傳誤導人們對這些環境危害程度的認識,企圖騙過環保部門以及附近居民的盤問與調查。從表中我們不難看出,路橋區民營和私營企業缺乏環保自律的意識的現象較為嚴重,“非法”、“擅自”、“閒置”等字眼顯示了本區某些企業對環保法令的無知或輕視。同時,表3.1也反映了區環保工作所取得積極效果,總體上來看,各種典型的污染現象都得到了一定程度遏制,表現為其違規比例總體上呈下降的趨勢。

表3.1:台州市環保局路橋分局行政處罰案件比率一覽(1997-2002年)(%)

年 份

非法電鍍或小冶煉

非法焚燒

閒置三廢處理設施

或三廢直排

其 他

總計(件)

1997

48.9

31.9

4.3

14.9

47

1998

22.1

20.0

3.2

54.7

95

1999

22.6

39.6

9.4

28.4

53

2000

28.6

44.4

3.2

23.8

63

2001

7.0

38.8

3.9

50.3

412

2002

19.2

13.0

5.3

62.5

208

總之,居民以及企業的環境意識可以直接決定其環境行為。先進的環境意識能夠促進人

們形成良好的環境行為,最終為恢復、保護生態環境提供思想意識支撐;相反,落後的或者是錯誤的環境意識則會對環境的破壞起着放大作用。但我們還應看到,環境保護是以經濟發展為條件和基礎的,任何一味否定經濟發展或一味贊成環境保護的極端行為都是不切實際的。對於路橋區而言,更是如此:我們既要認識到本區產業結構的特色,承認其環境污染,但是更應看到這種產業在本區社會經濟發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這是因為環境問題是在區域發展的過程中產生的,當然也得藉助於發展在發展的過程中進行解決。這是研究本區生態環境問題所必須注意的一個方面。

4 路橋區民營企業環境管理特點及其政策分析

4.1 路橋區民營經濟環境行為的管理特點

狹義的環境管理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既要追求利潤,又要關心和保護環境,

通過管理控制其對環境的影響,以實現企業與環境的和諧發展。它是管理學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企業實現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達到“雙贏”的重要途徑。而廣義的環境管理則是指包括企業自身、政府部門、環保團體、普通民眾等共同參與下的環境行為的管理和監督。本研究取其廣義的理解。

縱觀路橋區社會、經濟和生態等方面的發展,我們可以看出,其社會、經濟和生態等三

大效益之間呈現出重經濟效益而輕生態和社會效益的典型發展特點,最終使得區域在獲得巨大的經濟收入的同時,卻為本地區的生態環境以及社會綜合服務功能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昔日的碧水藍天和蓊鬱的森林綠地被“遠看五彩斑爛,近看污穢不堪”的污水溝、焚燒點和垃圾場以及採石場所形成的各種“傷疤”等所代替,生態系統的整體服務功能及其環境容量急劇下降或喪失,有的甚至威脅到了區域內外居民的身心健康,人居環境質量呈現逐年下降的態勢。

近年來,隨着國內外環境保護宣傳力度的加大,人們對生活環境質量要求的提高以及各級政府部門所採取的一系列環境管理措施與政策,本區生態環境惡化的態勢已經基本上得到了遏制,正朝着有利於人類生產和生活活動的方向發展。但總體上,其形勢仍不容樂觀。各種小冶煉、小電鍍以及濫焚亂燒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還是較為嚴重的。這些都與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與發展要求極為不相適應。

歸納起來,路橋區民營經濟環境管理呈現以下幾個鮮明特點:

1、加大了環境違法案件的行政執法力度和經濟處罰力度,有效地遏制了環境持續惡化的基本態勢。據統計,近3年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600多件,其中取締30多家非法電鍍點,搬遷和關停40餘家污染企業,而在經環保審批的691項建設項目中,有60個影響環境的項目被否決。

表3.1中,可以明顯的看出,每年的重點專項打擊力度是不同的,非法電鍍、非法焚燒等基本上是每年都是環境整治的重點對象,尤其是2001年到2002年處罰案件的數目有了明顯增加。而圖4.1顯示出,2002年與2003年羣眾的舉報的比例呈下降的趨勢,相反,執法大隊的執法巡檢的比例卻大幅度上升,反映出行政干預程度的提高。同時我們還發現,從2003年起,涉案金額絕大部分在3,000元以上,最高達50,000元。經濟處罰力度的加大對小規模私營經濟的環保違法行為是極大的打擊,起到了明顯的震懾作用,效果也十分突出。

2、與企業關聯小或者是沒有經濟關係的普通羣眾的環保參與意識逐漸增強,羣眾舉報、羣眾監督的職能得到了較大程度的發揮(見圖4.1),一個公眾廣泛參與的環境管理局面正在路橋區形成。區環保局執法大隊還設立了專門的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熱線,併成立了獨立的信訪接待辦公室。這些都為全社會的共同參與提供了必要基礎。

3、懲罰與獎勵措施並存,並逐漸向以獎勵為主的階段過渡。路橋區“十五”發展規劃以及許多其它相關文件都將建設生態區、生態鎮、生態村等先進性為列為獎勵對象,且針對其條件不同都作出了相應的詳細規定,反映了本區環境管理政策的重大轉變,也符合企業切身利益。實施有獎舉報制度,對於激勵公眾監督環保工作,提高公眾環境意識,鞏固工業污染源達標成果,改善環境質量,鍛鍊環保隊伍,完善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等多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

圖4.1:台州市路橋區環保分局2000年與2003年行政處罰案件緣由比較

4、大中小企業一律平等。我們在翻閲路橋區環保局行政處罰卷宗時發現,不同規模等級的各類企業都根據其違法程度的不同給予了相應的懲罰規定。環境保護惠澤千家萬户,全社會都要重視環境保護。個體、私營企業的發展也不能忽視環境保護工作。環保部門對個體、私營企業與國有企業都必須一視同仁,要扶持、引導其遵紀守法、公平競爭,共同發展。這種平等對待的觀念,給區域企業實體在環境管理方面提供了一個公平的競爭機會,為實現全區企業自覺遵守環保規定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和法律基礎,有利於發揮政府環保的社會服務職能,促進個體、私營企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區域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

5、政府主管部門的主導作用加強。從圖4.1中,我們可以看出,區環保局執法大隊的主動性增強,執法巡檢無論在其絕對數量上還是在其相對比例上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體現了積極擔當環保責任、努力為社會服務的良好態勢。

另外,為深化固體廢棄物整治,路橋區還投資6.2億元興建了進口固廢拆解園區,積極引導40多重點家企業進園拆解。同時,大力興建金屬再生園區和大特色園區,促進循環經濟及其產業的發展,全面推行焚燒爐技術,還取消了村級臨時拆解場,建立拆解垃圾專用填埋場,統一組織拆解垃圾清運,集中處理,並實行定量管理。區環保局、區城市規劃局、農林局等部門還多次召開農村環境整治、居民小區以及水環境污染整治等會議,並形成了一系列符合本地要求的環保規定。

最後,政府主導的環境科技研發投入有了大幅度增加(表4.1),其中,財政投入科技經費2003年比2002年增加了582萬元,增幅達57%,而科技三項費用也增長了近60%。

表 4.1 2000~2003年財政收入以及財政科技投入

年份

財政總收入(億元)

財政投入科技經費(萬元)

科技三項費用(萬元)

r & d支出

(萬元)

科技人員(人)

2000

6.16

603

378

暫缺

暫缺

2001

8.13

782

442

暫缺

暫缺

2002

10.23

1021

520

1870

723

2003

12.77

1603

830

3620

933

6、企業的環境自律行為有所加強。區內湧現出了一批諸如台州齊合天地金屬有限公司

等既守法,又結合自身實際積極主動的投入環保中的優秀企業。這對其他企業的帶動作用和影響是極為明顯的,其環境行為應該得到積極肯定並廣泛推廣。

4.2路橋區環境管理存在的問題

路橋區之所以在經濟高速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之後仍然存在着數量眾多的污染性小企業,是有其社會經濟歷史基礎的。一是路橋的廢舊物拆解業開始於20世紀80年代初,之後如燎原之火蓬勃發展,並逐漸成為了台州經濟的“市場之源”。即使到了如今,眾多諸如吉利汽車、錢江摩托等企業仍然離不開這些拆解業相關產業所提供的原材料。另一方面,許多企業主和工人已經積累了大量的廢舊物收集、拆解和銷售的經驗,而後者已經成為了他們日常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經濟來源和就業機會都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的。二是由於民間投資具有周期性強、波動性頻繁的特點,所以民營經濟的產業結構不盡合理,往往投資予一些投資小、見效快且技術性不強的一般競爭性企業,即那些勞動密集型產業,造成了嚴重的低水平重複投資和無序的惡性競爭,導致了嚴峻的生態環境外部不經濟性。

4.2.1 環保法律法規不健全、不完善,支持力度不夠。

相對於發達國家,我國環境立法滯後且量刑偏輕,行政上存在政企不分,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的弊端,再加上環境立法在立法體系中還屬新領域,在立法體系上還存在許多空白,某些現行的法律並不適用,法律責任不夠明確,在實踐中難以執行,而且環境管理嚴重滯後於環境管理實踐。

4.2.2 企業經營理念落後,缺乏環保意識,環保技術及資金投入都不夠。同時,企業員工、消費者整體環境素質偏低(見表4.2和表4.3),環境保護缺乏強有力的社會基礎。

長期以來,“資源無價”的經營理念,把保護生態環境和經濟增長對立起來,結果是環境保護的基本國策難以得到保證,對路橋區的生態環境的整體功能造成了極大地損失。同時,本區許多企業的經營目標仍然停留在追求產品數量的增加而忽視產品質量和公共利益的粗放經營階段。而另一方面,民營企業的規模較小,技術力量也較為薄弱,環保科技投入有限或者沒有投入,這些都限制了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的順利推行,嚴重製約了企業的環境管理。

雖然路橋居民飽受了生態環境惡化的各種後果,而且已經充分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但區域的經濟文化水平參差不齊,總體而言,整體素質偏低。從表4.2可以看出,國中及其以下的涉案人員佔到了統計數據的90%以上,而表4.3則反映了本區在崗職工的文化素質狀況,可以看出,也是以中專及其以下人羣為主。

同時,消費者長期形成的“渾濁消費”意識還根深蒂固,綠色消費和環境保護意識仍十分薄弱,有相當一部分消費者不知道什麼才是綠色產品、綠色消費。即使對綠色產品、綠色消費有所瞭解,因受制於較低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經濟收入水平,無力承擔由於生產綠色產品而帶來的綠色成本的上漲,因而大多數消費者對綠色產品的需求成為“心有餘而力不足”的“空中樓閣”,從而決定了本區“綠色市場”規模狹小,難以對企業造成環境污染和破壞生態平衡的行為進行強有力的監督和制約。

表4.2 台州市環保局路橋分局2000年行政處罰涉案人員文化程度統計表

文化程度

人數

百分比(%)

文 盲

5

7.94

小 學

28

44.40

初 中

24

38.10

中專或高中

3

4.80

大專以上

3

4.80

總 計

63

100

表4.3 2001~2003年在崗職工素質統計表

年份

研究生

大學本科

大專

中專

中技及高中

國中以下

2001

25

1546

3339

3164

3104

3597

2002

30

1876

3951

3271

2850

3120

2003

35

2610

4321

2948

3427

3077

[注]本數據是全區的在崗職工數據。

4.2.3 缺乏強有力的跨部門和跨區域的環境管理和諮詢機構,環境管理制度滯後於環境管理實踐。

環境問題通常會涉及到區工(商)業局、區工業經濟局、區環保局、區農林局等諸多部門,部門之間在環境管理上存在許多着交叉與重複的地方。同時,彼此間交流也不夠,缺乏提供環境管理信息服務的諮詢機構和有效地協調機制,這更加導致了管理部門與企業間信息的不對稱性,加大了問題的處理難度。另外,環境問題具有很強的空間特性,往往不受行政轄區的限制。比如,路橋區水資源本身就十分緊缺,但是上游黃巖等地重污染企業又造成了區域水資源的進一步不足,並由此引發了土壤污染、食物安全等重大問題。這就迫切需要加強地區間的合作與交流。

我國現行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排污收費制度等,都是在實行末端控制、濃度控制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與目前推行的清潔生產(即全過程污染控制)及污染物排放的總量控制制度,就明顯不適應。另外,環境評價與“三同時”這兩項制度,都着眼於分散治理,這與推行污染集中控制制度本身就存在一定矛盾。如何協調一致,就必須從制度本身上來解決。還有,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立足於超標收費,已明顯不符合當前形勢,排污收費應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如果超標那就是違法,理應受到重罰。對於以污染嚴重的拆解業為基礎的路橋區而言,國家現行的環境管理制度更顯得不入時。因此,路橋區在探索適合自身特色的環境管理制度時應大膽嘗試,勇於創新,一定要拿出當初搞股份制經濟時的“吃螃蟹”的精神,敢為天下先,為區域環境管理提出更適合實際操作的政策制度。

4.2.4 環境整治與管理的形象工程較為嚴重。

對於貪大、求洋的大型廣場、主題公園以及廠區綠化工程等普遍存在着與當地景觀極不協調的生態建設現象,多則幾十萬元一株的大樹、古樹以及各種從外地引進的物種既不符合當地自然條件,有浪費了大量的財力和物力,表明該地對生態建設的誤解。另外,雖然路橋區在峯江、蓬街等地實施了企業的園區統一化管理,然而經調查發現,這樣對於三廢物的集中收集、統一處理以及環保部門的統一管理確實大有好處,但是由於企業數量龐大,佈局過於分散,仍然有許多企業沒有能夠進入園區。因此,實際操作起來仍然有很大的困難,而污染排放也很難有較大程度的改觀。

4.2.5 政府環保部門人員配備不足,執法權限有限,缺少協調各利益主體關係的職能機構。路橋區民營企業數量龐大,而且分佈較為分散,屬於遍地開花型的佈局結構,而環保局

只有十幾人的人員編制,相對於約3.5萬餘家企業而言的民營經濟尤其顯得無能為力。同時,執法大隊的權限不明確,處罰力度不夠,所有這些都為民營經濟的環境違法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

4.3 對策與建議

4.3.1 遵循的原則

對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環境行為的管理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涉及到諸如政策、法律法規、社會風俗、人們的文化水平及其(環境)道德修養等各個方面,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肯定會遇到許多困難。比如,在環境治理和管理中,不僅會出現“政府失靈”,而且還會出現“市場失靈”,因此,需要不斷進行管理制度的創新。這就要求路橋區環保主管部門加大力度保障其環境規劃和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統一性和連續性,逐步建立一個動態的、有着完善體系的環境管理系統。但歸根結底就是在進行生態環境建設時切勿一時衝動,或者急功近利,而應沿着生態規劃既定的正確方向一直持續下去,給各行為主體一個充分思考與調整的時間,以保障環境管理與整治目標的順利實現。

鑑於路橋區自然資源尤其是土地資源和水資源短缺、生態環境質量不高、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較高但產業結構不合理、技術水平低下等實際,對於路橋區民營經濟企業的環境影響的整治或規劃工作要遵循以下主要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這就要求在進行企業環境管理時對各種經濟性質、不同規模等級的違法企業都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來辦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執法必嚴,對違法行為決不姑息。

2、保障民眾的環境權的原則。民眾的環境權包括知情權、索賠權、議事權和監督權,保障居民的這些權力可以對環境管理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

3、污染付費原則。承擔相應的環境污染費用是污染企業必盡的義務與責任,但同時,對於那些污染嚴重的企業則該停產的就停產或勒令其進行環保工藝改造,而不能僅僅給予罰款或收費。

4、企業參與環境管理的原則。企業既是政府、團體進行環境管理的對象之一,同時其本身又是環境管理的主要實施者,因此,需要加強企業在環境管理中的作用。

5、依靠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集約各種生產要素(包括水土等緊缺資源),走循環經濟和生態經濟的原則。繼續加大產業園區和生態園區的建設力度。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是當今社會經濟發展的主流方向,但這是以科技為支撐的。

4.3.2 對策與建議

要解決路橋區民營經濟在環境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依據上述原則,從宏觀到微觀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來推動企業的環境管理。基於前文的分析,目前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出努力:

政府方面

政府作為環境管理的主管部門,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儘快摸清路橋區資源基礎和環境容量的本底值。包括水環境容量、土壤環境容量、大氣環境容量以及森林環境容量等,它是今後進行區域資源開發與規劃的基礎工作,也是環境規劃和生態區建設的科學依據,而環境規劃又是組織社會經濟生產的指導思想。總之,今後全區的一切經濟、社會和自然活動都必須以該區的資源基礎和環境容量為根本。

2、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和經濟干預力度,嚴格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條例以及路橋生態區建設要求,將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有機結合、共同運用於企業環境管理之中。正如前文所説,近年來經濟處罰的程度有所提高,但經濟手段並不是終極的,更不是唯一的,可以考慮對守法企業進行經濟獎勵和表彰。而對於違法企業,必要時行政和法律手段則更能起到震懾的目的。

3、加快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步伐,加大水泥場地、污水處理設施、焚燒爐、隔油池、垃圾填埋及其再利用等環保公益事業的興建力度。根據生態區規劃中的生態功能規劃方案,合理佈局產業,積極引導民營經濟進行產業集聚,做到企業“有園可進、有園必進”,規範其環境行為。

4、增強政府的主導作用和協調作用。

如表4.1所示,2000到2003年全區財政科技投入雖有大幅度增加,但其比例相對於其國內生產總值還是相當的小,其中2003年財政投入科技經費和科技三項費用分別只佔全區國內生產總值的1.2%和不足0.6%。

區政府應該在公眾環保知識和了綠色消費理念的宣傳教育、民營企業環保科技投入、積極構建企業行會(協會)以及協調行會內部及其與政府之間的相互關係。同時,政府還應積極優化區域產業結構、推行先進環保技術以及加強環境質量監測技術的提升。

民營企業自身方面

企業是環境行為的直接實施者,同時又是環境管理方面最具有積極主動性的一方。結合路橋區民營經濟的特點及其存在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 實施企業環境管理戰略。

企業環境管理可以有效地保護自己,並從許多方面改善自己的形象,使企業及其產品更

容易進入市場,更多地被消費者所接受。因此,必須把環保思想,諸如“無廢無污”,“無不良成分及副作用”等貫穿於整個經營活動之中,促進企業、消費者、生態環境三者的協調發展。

環境管理包括五個原則(“5 r”原則),即:研究(research):把環保納入企業的決策要素之中,重視研究本企業的環境對策;減消reduce):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減少或消除有害廢棄物的排放;再開發(rediscover):變傳統產品為綠色產品,積極採取“綠色標誌”;循環(recycle):對廢舊產品進行回收處理,循環利用;保護(reserve):積極參與社區的環境整潔活動,開展環保宣傳,樹立綠色企業形象。

總之,改善環境最好的方法是來源於企業內部的,而同時,環境的改善將切實提高企業的效率和獲利水平,這才是一種真正的“雙贏”。

2、認真落實貫徹環境標誌認證制度。

環境標誌制度是一種非強制性的制度,它是企業自我環境行為的手段。它的建立可以推動企業的內部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立, 有利於深化企業的環境管理,促進企業經營由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的轉變。同時,它可以引導消費者選購產品時參與環保活動,也可以使環境標誌同價格、質量一樣成為重要的市場競爭因素。因此,本區民營企業應該而且必須主動了解有關環境標誌方面的信息,積極努力爭取適合自己企業發展戰略的環境標誌。同時必須隨時注意並持續追蹤世界環境標誌制度的發展變化,努力生產符合環境標誌的拳頭產品,為“路橋製造”立足中國、衝向世界奠定堅實的綠色基礎。

3、重組企業區位佈局,擴大企業規模。

小規模的企業是造成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難以實現的最大障礙。基於路橋區民營企業數量多、規模小的實際,而本區股份合作制又較為發達優勢,可以嘗試將一系列類似的個體私營企業或規模較小股份企業進行更大規模的股份制重組,這樣既提高了企業的整體競爭力,避免了同類無序的過度競爭,又有利於企業投資於清潔生產的技術研發和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的投入。另外,可以嘗試建立一系列地方性的民營經濟商會或行會組織,依靠企業之間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提高企業自己對環保的自律性和他律性。對於待審批的企業,一定要以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的理念予以嚴格要求。同時,提高其註冊資金的門檻,提高企業應對環境壁壘的經濟能力。

4、建立嚴格的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制度及其與之相適應的環境監督機制。

積極引入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制度這種先進的環境管理制度,籌措建立企業環境行為數據庫,儘快形成“一廠一檔”制度。同時,還應通過建立各種形式的企業協會或行會,加強民營企業自身的環境行為自律和相互監督和制衡作用。

5、大力倡導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

清潔生產能夠從源頭上杜絕企業環境污染行為的產生,這一理念與傳統的“末端控制”有着本質的區別,更加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環境管理觀,是環境管理工作中最為重要的一環。另外,循環經濟理念可以起到減少污染與綜合利用資源的雙重作用。這是路橋的廢舊物資拆解業及其產業鏈的必然要求,也符合當今的發展潮流。

6、積極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加大科技投入,推進產業結構升級和換代。

路橋區應該以興建吉利汽車工業城等高新技術產業區為契機,儘快建立起以汽摩配件和塑料膜具及塑料製品等為主的完整的產業鏈,提升自身的科技含量,推進環境污染少、資源利用效率高的產業的發展,逐步改造傳統的產業結構,最終構建一個集約型的新型路橋生態經濟區。

針對民營經濟是路橋區經濟的主體,而民營企業的科技比較薄弱的特點,應該發揮各種積極因素,動員多方力量共同參與,開展創造地工作,把增強企業自主技術創新能力,積極培育高新技術企業作為重要工作來抓。具體而言,應儘快構建以政府資金為引導,企業自主投入為主體,金融投入為支撐的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為科技創新提供財力保障。

民眾方面

普通民眾是介於政府與民營經濟之間而對環境信息最為敏感的一個方面。一方面,他們具有環境法規定的環境權益及其權力,必須得到法律保障,而不容侵犯;另一方面,其自身的環境認知程度和法律知曉水平又對其維護自身權益產生了一定的制約作用。為此,民眾應該主動去了解環保知識與法律,同時,還應積極配合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通過環境違法舉報熱線、上訪等手段與政府主管部門一道行使環境監督的職能。

上面按照行為主體簡單的列舉了一些今後路橋區加強民營經濟環境管理的對策和建議,然而環境管理是一項複雜而精細的系統管理工作,三者是緊密聯繫的,在實施過程中應該相互結合,綜合作用,而並不能截然分開。比如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都需要政府部門在思想上、政策上和技術上進行積極引導與大力扶持以及企業本身的主動認可並付諸行動之中;而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制度和環境標誌認證制度則需要政府、企業以及民眾的共同監督才能夠得以順利實現。

因此,政府應強調並擴大公眾的參與性,倡導企業與公眾採取環境保護的自覺行動,引導政府和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建立夥伴關係,保障廣大民眾充分享有環境信息的知情權、參與權、索賠權以及議事權。通過政府機構改革,把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由分級管理改革為統一的垂直管理,以保證環境政策的連續性和統一性,並通過成立各種企業行會加強民營企業的環境自律行為,進一步完善“政府-企業-民眾”等各方相互制衡的環境監督與管理機制。

5結語

從總體上看,在浙江建設“生態省”的背景下,路橋區似乎更加看到了自己前進的方向,而在大力推進本區生態環境建設的過程中,在具體實施各種環境管理政策時,也有了強有力的政策依據與法律保障。

據統計,2003年,全區城市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達2.83億元,其中污染源治理投資總額為418萬元,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生活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為88%、74%和66%,同時三廢綜合利用產品的產值也達到了1816萬元,初步顯示了環保產業的巨大“投入-產出”效益。

必須承認,路橋區的大多數民營經濟並非不重視環境保護,他們也有着追求美好的生產

環境的願望。然而受其規模小、分佈廣以及效益不高等限制,往往難以承擔高額的環保成本投入。因此,政府在財政傾斜、科技政策、科學知識普及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和引導作用就顯得十分重要了。

總之,路橋區應該在打造“製造路橋”、“商貿路橋”、“開放路橋”、“人文路橋”、推進工業化與城鎮化的同時,合理解決環境問題,積極營建“生態路橋”,通過民營企業的產業結構轉型以及升級來緩解本區的環境壓力,通過城市功能區劃與優化以及產業集聚降低環境治理成本和減少污染排放成本,通過加強民眾的環保教育和積極引導綠色消費構建民營企業的廣闊市場空間。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儘量通過環境外部不經濟性的內化來減少企業對生態環境等公共資源的破壞與污染。其中,加快摸清本區生態環境質量現狀及其環境容量的調查研究,充分了解自然、生態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特點,強調民眾的廣泛參與則是現階段必須開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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