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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40小時,一週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為:08:30-17:00,午餐時間30分鐘。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准,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週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為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為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為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關於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後,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為600元,並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後,月薪不低於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並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為,對於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託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序和手續。

第九條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為曠工,並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

(三)超過批准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培訓學員的考勤

(一)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填寫培訓考勤表,由培訓主管給部門提供考勤反饋;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准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核並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十二條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彙總後於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移動電話製造部、移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數據網絡事業部、寬帶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

為保證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按國家及公司規定執行。

二、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需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三、公司及各部門都要指定專人進行員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記人員“考勤登記表”核實彙總後報統計,作為員工工資發放的依據之一。

四、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嚴禁錯報、漏報,對錯報、漏報者公司給予警告處分,並處以罰款。

五、公司員工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累計每五次按一個曠工處理。

六、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部門領導請假需經公司董事長批准。末辦理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確有急事來不及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請假,回來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七、請假人員應按准假時間休假,按期到崗,到崗後應及時銷假。

八、請病假一天內免附醫院證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九、公司實行日工資制及全勤獎制,出滿勤者發全勤工資及全勤獎。

1、病假一天以內不扣工資,不扣全勤獎;二天以上時間按事假扣除工資,全勤獎減半計發,十天以上扣發全部全勤獎。

2、事假扣發工資,扣發全勤獎。

3、曠工每日扣發本人1.5倍工資,扣發全勤獎,無故曠工連續15天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十、員工加班,由公司統一安排調休(按年計),不能安排調休的執行國家統一加班報酬標準。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並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准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准;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廚房由牛師傅批准。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並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准後,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後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後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後,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範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准後,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准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後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註:打卡範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四、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五、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六、本暫行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規範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 基本定義

遲到:按規定上班時間沒進入工作崗位打卡簽到,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早退: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離崗的按曠工半天計算。

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經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愈期不歸,又無續假手續者;或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

第4條 處罰標準

遲到、早退: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5%工資,超過十次(含十次)者,扣罰本人當月10%工資。

曠工: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並扣除半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並扣除一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者,罰款200元,並扣除兩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5條 上班時間規定

後勤部

冬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六,週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時間原則上按規定執行,如變動、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工作日內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點,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工作時間以倒班為準,實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內實行每天兩次打卡。注:如特殊情況未按以上規定時間打卡,可按實際到崗時間打卡,後可經領導批准後申請補卡。

第6條 打卡規定

A.公司所有員工實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須按第5條規定打卡。

B.每天上班後由專人打開安裝有OA考勤系統的電腦,找到考勤打卡界面,進行打卡上崗。

C.如因臨時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與規定上班時間之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務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須於上班後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領導核准並説明理由補卡。

E.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核實,情況屬實的,後將漏掉打卡的時間經經理同意後給予補籤。

F.公司領導及部門經理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G.總經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分管部門。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理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第7條 處罰標準

A.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每發現一次扣罰雙方當事人10元。

B.員工要自覺愛護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潔,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到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並交納補卡費10元。

C.員工辭職(調離)時要將考勤卡交回公司,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有損壞或丟失,將給予10元的經濟處罰。

D.部門主管對補卡審核不嚴格或包庇,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E.門店不遵守營業時間早關門、晚開門,每發現一次扣罰門店負責人20元。

第8條 考勤統計時間

每月考勤週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日。月初1-2號由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所有員工的考勤進行審核。審核後考勤提交財務部作為製作工資的依據。

請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種假期規定

第9條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病假:員工因病休假,需持有醫院出具的醫院診斷(三天以上),基層人員有事打電話請假、方可休息。因急診,不能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並在24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員工確因有事需休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特殊情況來不及提前請假時,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工傷:凡在工作中因發生事故而受到的傷害,經由所在部門寫出事故報告並附醫療鑑定,經勞動部門認定方可確認為工傷。

喪假:只限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

產假:為了保護懷孕女員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個月的假期。

第10條 相關規定

病假:員工休病假時,應提前提出請假申請,假期結束附(旗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如需續假應提前申請,病假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請假天數,未辦理請假手續,視為曠工,處罰標準按曠工處罰標準執行。

事假:員工請事假時,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傷:經行政管理中心鑑定後確認屬於工傷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請假手續辦理申請,可給予3個工作日喪假(不含旅途時間),喪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超出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婚假:婚假須提前一週提出申請,可享受10天帶薪婚假,一次連續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女員工享有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職工產假結束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給予授乳假,一日兩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個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帶薪假期。

第11條 請假方式

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全部採用OA系統進行請假申請,按照審批流程審批批准後方可休假。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並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准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准;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廚房由牛師傅批准。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並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准後,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後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後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後,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範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准後,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准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後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註:打卡範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四、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五、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六、附則

本暫行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6

一、超市員工

1、超市員工每一天必須在開門之前把本櫃組貨架的商品衞生打掃乾淨,貨源擺放整齊。如在巡店經理巡店時檢查出以上問題,將對其進行處罰。

處罰金額:20元—50元

2、超市貨架、堆頭、島櫃、冷藏櫃等等不準出現閒雜物品,庫存商品不準不封箱就陳列到貨架上頭,庫存箱或商品應大小統一陳列;處罰金額20元—100元。

3、超市員工每一天在配送中心的貨源到超市以後,協助超市微機員理貨,核對直配單數量和實際數量是否相符,檢查商品的包裝情景、商品生產日期、保質期,杜絕過期商品進入本櫃組。否則將對超市經理和櫃組員工進行。

處罰金額:20元—100元。

4、超市員工每一天檢查本櫃組的商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保質期在三年的商品必須在離到期一年時通知超市經理;保質期在一年的商品必須在離到期半年時通知超市經理;保質期在半年的'商品必須離到期三個月通知超市經理。然後由超市經理彙總報表上報採購經理。如不上報所造成的損失由超市負責並罰款。

處罰金額:100元—200元。

5、超市員工應及時統計本櫃組的所有缺貨和需要的退換的貨源,直接上報給部門經理,不準出現貨架缺貨現象,否則處罰超市經理和櫃組員工。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6、超市員工應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不準出現與顧客爭吵或態度惡劣現象,否則將進行處罰。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7、超市員工應經常統計超市滯銷商品和暢銷商品,及時上報超市經理,所報結果由超市經理彙總上報配送中心進行處理,目的為增加超市櫃組營業額。

二、超市收款人員

1、應樹立超市良好形象,杜絕與顧客爭吵現象,如有突發事件應及時通知超市經理進行處理,否則將進行處罰。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2、如出現收款或輸入錯誤,顧客找回,否則將對超市經理及收款員進行處罰。

處罰金額:20元—100元

3、在超市每一天結賬時,收款員必須認真核對帳目,如出現假幣、賬目不符現象,應及時通知配送中心辦公室人員,認真核實是否屬於計算機故障,如屬人為失誤,將由超市經理與收款員承擔。

4、在每一天的銷售過程中,如發現超市收款員私自退貨(經超市經理同意並簽字的除外)的現象。

處罰金額:20元—100元

5、收款機區域內不得出現雜物如:私人購買物品、寄存物品或商品,收款員應堅持收款機區域內衞生清潔,不準在收款機上張貼條碼、編碼,交班時應正常操作,更換收款員用户名。交班時應注意財務的交接情景,確認無誤後上崗。出現問題將進行處罰。

處罰金額:20元—100元

6、收款員當天結賬時,超市經理(或值班經理)需在場,如結賬時出現短款或多款,數額較大的(低於5元以下的應屬於人為現象)應及時告知配送中心辦公室人員,核實求證是否屬於計算機故障,如屬人為原因賬務不清的,將由超市經理與收銀員共同承擔職責。

三、超市促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

1、嚴格遵守永鑫超市規章制度,對於超市內更換更新制度,促銷人員及外賃區人員都將獲得一份規章制度。

2、促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應嚴格遵守永鑫超市規定的工作時間,全部登記點名,(和超市內部員工一起點名,上班、下班)如發現上班時間發現員工空崗、遲到、早退現象,巡店經理髮現後進進行做來源罰。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3、促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工裝,不穿工裝一律不準在賣場內;

4、促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工作期間不準串崗,不允許長時間接待親戚、友人等或長時間通電話,冷落顧客,如有發現,巡店經理將進行處罰。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5、促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工作期間,不準做場外交易(以低於超市內價格售與顧客或加贈於顧客禮品)。

處罰金額:100元—500元

6、促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工作時間或休班時間一律不準在賣場內吃飯,聽MP3、玩手機遊戲、嬉鬧等。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7、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工作時間外出,需告知店長,店長在考勤表上登記,休班、休假應書面寫休班、休假條,休班時間按超市規定與內部員工休班制度一樣(休班條必須由龐經理簽字與超市經理簽字);特殊外賃區員工如生肉櫃組,銷售完商品後,如提貨等事宜,應告知店長,需由店長同意後方可離店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8、超市內部貨架牌面,除超市內櫃組人員,其他人無權更改牌面,如發現供應商或促銷人員私自更改的。予以處罰。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9、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工作期間,應樹立超市整體形象,堅持站姿,久坐3分鐘以上者,超市經理將予以處罰。超市經理不重視的,巡店經理如發現,超市經理共同予以處罰。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四、超市後台微機管理員:

1、嚴格按照配送中心的直配單或配送中心出示的貨源數量單據點貨,嚴格檢查進入超市商品的質量(包裝情景、生產日期、保質期)。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2、當天收到的直配單必須當天入賬,新商品到超市必須及時接收新商品信息和打印出標價籤。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五、夜間值班人員

1、超市夜間值班人員必須在每一天晚上八點之前到超市,由超市經未經配送中心通知,不允許私自退貨,如發現罰款50元—200元。每一天結賬完畢後必須上傳數據,如工作不到位罰款20元—100元。理點名;如出現遲到現象罰款20元—100元。

2、夜間值班人員到達自己所值班地點之後不準再離開。如擅自離開罰款100元。

3、夜間值班人在值班期間不準酗酒,不準帶自己的朋友進入值班地點,值班期間不準睡覺,出現重大人為問題,後果自負並罰款200元。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為方便員工日常考勤,保證公司正常工作運行,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實現科學高效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使用釘釘考勤的所有員工。

3.管理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的日常管理、考勤統計工作。

3.2各部門、車間:負責人負責宣導、管理本部門、車間人員的考勤工作。

4.軟件安裝

4.1下載安裝好“釘釘”手機APP或電腦客户端軟件,按操作提示註冊申請賬號(請實名註冊),一個終端設備只能綁定一個賬號。

4.2註冊成功後-“加入團隊”-搜索團隊名稱“X有限公司”-“申請加入”;也可以通過輸入團隊號申請加入。

4.3目前釘釘軟件的功能主要有:人事管理、協同效率、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市場營銷、客户管理等,其中“人事管理”中的“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簽到”、“補卡申請”、“請假”、“審批”、“公告”等功能以及“協同效率”中的“釘盤”功能先行使用,其它模塊功能等條件成熟後逐步開放使用。

5.考勤時間

5.1夏季工作時間(當年5月1號至9月30號),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5.2冬季工作時間(當年10月1號至次年4月30號),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5.3考勤打卡次數及時間:一日四次,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中午兩次打卡時間點前後不能低於30分鐘。

6.釘釘APP部分功能的使用

6.1考勤打卡

6.1.1使用範圍:凡員工正常上下班都須使用“考勤打卡”功能。

6.1.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打卡或外勤打卡)。

6.1.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考勤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統計”-“我的考勤”。

6.1.4注意事項:

離開常駐地點的打卡為外勤,需要有公務外出的審批或詳細説明外勤原因,如無正當理由視為異常考勤。

須按規定一天四次打卡,多打卡將導致系統顯示為早退。

6.2外出

6.2.1適用範圍:凡員工因公外出都須使用“外出”功能。

6.2.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後,選擇“外出時間”、“結束時間”、“外出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2.3彈性時間:公司給予員工每人每月累計2小時的私人外出時間(不超過2次),用於處理私人緊急事務。(須在外出事由中説明“因私外出”)如果超出,累計每超出4小時扣半天工資,每超過8小時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6.2.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外出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更多”-“查看記錄”。

6.3出差

6.3.1適用範圍: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出差”功能。

6.3.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後,填寫“出差事由”,選擇“交通工具”、“出發城市”、“目的城市”、“開始時間”、“結束時間”;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3.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出差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更多”-“查看記錄”。

6.4簽到

6.4.1適用範圍“外出”:凡員工因公/因私外出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從公司出發簽到一次,到達目的地時簽到一次、離開目的地時簽到一次、返回公司簽到一次。

6.4.2適用範圍“出差”: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在始發地拍照簽到一次、每到達一處辦事目的地須簽到一次、返回駐地後簽到一次。

6.4.3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在“拜訪對象”欄內填寫外出辦事地點或事項(要與申請的外出或出差中的事由相關)。在“簽到”內用相機拍攝該地點顯著標志的照片上傳(在該軟件內拍攝的照片將自帶日期姓名等水印)。

6.4.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簽到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我的“,可在地圖上選擇“範圍”和“日期”查看。

6.4.5部門負責人可隨時查看部門內員工的簽到情況,單位領導可隨時查看全體員工的簽到情況。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可在地圖上選擇“範圍”和“日期”查看。

6.5補卡申請

6.5.1適用範圍:因個人疏忽、手機或網絡故障等原因未打卡或簽到。

6.5.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補卡申請”-“去月曆補卡”-“提交申請”-“申請補卡”,填報補卡日期、事由並説明。

6.5.3管理方法:

補卡申請須在當日或三個工作日之內補卡,由於個人疏忽未打卡的填報,每月認可三次,其餘的均按遲到、早退、曠工等實際情形處理。

實際遲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補卡。

補卡一律由本人親自在釘釘上操作“補卡申請”並由上級領導審批方可有效,未審批或退回者按無出勤處理。

6.6請假

6.6.1適用範圍:員工因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原因請假。

6.6.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請假”,選擇“請假類型”、“開始時間”、“結束時間”、“請假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6.3管理方法:

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需提前申請,遇緊急事件或生病等臨時特殊事件,無法提前申請的,需電話告知直屬上級,並得到批准後方可請假,並在釘釘系統內補填請假單並提交,審批完成後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各部門負責人在審批請假時,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原則,同一天內部門員工不得全部請假,特殊原因必須請假,需找到代替人員行使其崗位職責。

關於續假,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續假,且必須在釘釘上重新申請請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請假流程中進行修改日期後重新審批);未獲批准的續假,視同曠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續假者,員工本人應向直屬上級口頭申請或電話申請,並在事中或事後24小時內補辦釘釘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6.7審批

6.7.1適用範圍:本人發起某項審批流程或領導審批相關事項時使用。

6.7.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審批”。在“我審批的”、“我發起的”、“抄送我的”裏面操作相關事項審批流程。

7.釘釘指紋考勤機的使用

7.1適用範圍:員工因不會或不能使用釘釘APP手機軟件的情況下,可以選擇釘釘指紋考勤機打卡。

7.2使用方法:釘釘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與公司之前考勤機的使用方法一致。

7.3管理方法:特殊情況下如不能打卡或忘記打卡,應向上級領導報告原由,並在事後及時填寫《考勤異動登記表》參照附件2,由上級領導簽字確認,在當日或三個工作日內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無故不打卡又未能説明原由的以未打卡、遲到、早退、曠工等實際情況處理。

8.打卡地點及連接方式

8.1釘釘APP手機軟件

8.1.1考勤打卡地點:公司會統一設置一個常駐辦公打卡地點。將公司整個辦公區設為考勤範圍,通過手機定位,精確到50-300米的定位方式,離開此地點則顯示為外勤打卡。

8.1.2網絡連接方式:可以用公司網絡,也可以用自帶的手機流量,打開手機GPS定位後進行打卡。

8.2釘釘指紋考勤機

8.2.1考勤打卡地點:公司門衞處。

8.2.2網絡連接方式:公司網絡。

9.遲到、早退、忘打卡、曠工的管理

9.1除無法避免之客觀情形(如惡劣天氣、事故、意外等)或未得到上級的特別許可或批准的情況外,任何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9.2當月遲到第一次扣款10元,第二次扣款20元,第三次扣款30元,三次以上扣款50元。

9.3早退的,扣款50元/次。

9.4實際按時上班但忘記打卡的,可在當日或三個工作日內申請補卡,每月申請補卡次數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的每次扣款10元。

9.5無故缺勤4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扣除半天的考勤工資。

9.6無故缺勤8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一天,扣除一天的考勤工資。

9.7連續曠工2天(含)以上或年度內累計超過3次(含)曠工,屬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將予以無條件開除。

10.附則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與修訂,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後,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8

1.服務員在工作時間必須穿由本超市統一訂製的工服。不能粧容誇張;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發;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牌,下班時間沒到不得提前脱工作服或摘工作牌。

2.員工與員工之間互相監督,舉報各種違紀行為,根據事情的嚴重性給予20-100元獎勵。員工不得私自帶包入賣場內,下班不得夾帶賣場內任何物品出門,不得偷吃偷拿賣場內任何物品。

3.愛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發現損壞根據產品的價值賠償;不能亂寫亂塗,尤其不能在產品和標價簽上、貨架等處亂寫亂畫,聽從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

4.要勤儉節約。不能浪費水、電、膠帶及散裝物品和包裝散稱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區域必須關燈、關秤、關水。

5.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

6.臨期產品提前下架問題:保質期2-3年的產品提前6個月下架;保質期12個月的產品提前2個月下架;保質期18個月的.產品提前3個月下架;保質期6-10個月的產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規定下架臨期產品,發現過期導致貨物不能及時退換出去,該區域服務員承擔全部責任,自己將過期產品買走。

7.貨物的擺設要整齊,產品要乾淨,日期要新鮮,擺貨規則:新日期在裏,老日期在外;同等價位,同等類別擺在一起,縱向擺貨,新貨破損或包裝漏氣,日期臨近不新鮮等問題,應及時報告店長,產品銷售後要及時向移動和補加貨架上庫存的貨。

8.稱散貨時要認真查看PLU號,不能出錯,員工對自己區域的物品價格、位置要清楚,顧客詢問物價時要如實回答,無標價籤應及時補上。

9.愛護公共衞生和公共財產,去衞生間必須登記,保持衞生間裏面整潔。

10.上班時間不得玩、打手機,不得聚在一起高聲談笑;不得看報或雜誌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貨架上;不得趴在櫃枱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貨;上班時間不得購物;不得吃東西;儀態要大方,站姿要端莊。會客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11.對待顧客要熱情,不得怠慢任何顧客不能與顧客發生爭吵鬥毆等,員工之間要和睦相處,不能拉幫結派,不能爭吵鬥毆,發現一次雙方同時開除。提成區域的服務員要互幫互助,不能沒有素質的拉攏顧客,要有團隊合作精神。

12.顧客來換貨,態度一定要好,凡是顧客換貨,一律不準補票(不論服裝換皮鞋;還是皮鞋換牀品等)。發現有人補票,一次罰款30元。

13.員工要以超市的利益為先,不能做有損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説有損超市利益的話。服務員的會員卡一律不準借給顧客,提倡顧客主動辦卡,告知顧客會員卡的好處和優惠政策。

14.各區服務員必須保管好各自區域的任何產品,盤點時,發現物品遺失或者被偷,此區域服務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平攤本產品的損失。

15.員工交接班時的主要任務是:搬貨、擦貨、整理貨、整理標籤等。其它時間以接待顧客為主,員工搬貨、擦貨時一定要小心自身的安全和貨物的安全。貨物損壞照價賠償。

16.老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寫申請報告,否則扣除合同保證金600元和最後一個月的工資,新員工到崗必須幹滿3個月方可辭職。如果1個月沒幹滿者工資分文沒有。如果幹滿1個月沒幹滿5個月要離開者,扣除培訓費300元。

17.每月請假超過3天的員工,本月工資只能領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個月發工資時再發。

18.新員工試用期間不得請假,試用期如有不遵守賣場內以上規定或無法勝任賣場內的工作,即不被錄用,立即辭退。

19.每位新員工第一天到崗必須購買人身意外保險,金額為174元,保期為一年。沒買保險者不得上崗,(附:工作期滿3個月的員工,保險費用由本超市承擔,未滿3個月員工,有本員工自己負擔,一單投保概不退還,如有特殊情況離職,可攜帶超市團體保險單複印件,無原件拿走。)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9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週末加班,那麼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於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説明書》,註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幹、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説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説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並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並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並應於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説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説明的詳細事由准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准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並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後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後(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4.4公傷假

4.4.1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4.4.2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4.5.2員工婚假為七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4.6產假

4.6.1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規定準假。

4.6.2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4.6.4產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喪假

4.7.1員工直系親屬喪亡包括:父母(養、繼)、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4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定:

5.1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彙總;

5.2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5.3申請調休——對於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註明衝抵加班日期)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為規範管理、明確員工工作及休息時間、公司所有員工實行上、下班在考勤機上打卡的制度,考勤結果將作為員工職位和薪金調整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所有員工上班時須正確穿着制服、在換上工作服後再打卡,下班時先打卡後換工作服。

第三條:嚴禁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為打卡、偽造及修改考勤記錄,任何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為打卡員工每人次罰款20元,任何人偽造及修改考勤記錄每次罰款20元,並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第四條:考勤卡為公司計算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公司以打卡為依據進行考勤,任何員工未打卡或遲、早打卡均按第五條規定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並按第五條規定處罰。

第五條:員工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況時,分別按下列規定處理;

遲到:

上班遲到三十分鐘(不含三十分鐘)以內者,扣除一小時工資;

上班遲到三十分鐘至二小時(不含二小時)者,扣除半日工資;

二小時以上者,扣除半日工資外,按曠工半日進行處罰並視時間長短及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早退:

下班時間十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將被扣除一小時工資。

下班時間提前超過十五分鐘不超過二小時者,均以曠工半日論,並扣除半日工資。

下班時間提前超過十五分鐘者並視時間長短及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第六條: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離崗位的員工均以曠工處罰。

第七條: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將受到一次書面警告。

第八條:公司所有員工在沒有得到店長及以上級別人員批准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換班或代班。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公司商場防損員或現場臨時管理人員在工作期間應在指定的範圍內堅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並經店長及以上級別人員批准才可離開崗位,否則給予視情況給予罰款20—50元。

第十條:未經店長及以上級別人員的批准,任何員工不得擅離職守。如需在工作時間外出,任何員工須填"出門申請單",經店長或現場管理人員簽字後並打卡,返回商場也須打卡、因公務無法打卡或簽到者除外。

第十一條:若員工忘記打卡,必須及時向店長或管理人員説明情況,由店長或管理人員在考勤卡上簽名並説明理由,否則按上述第四條處理。

第十二條:商場員工一個月不得遺忘打卡超過二次,第三次起第次給予處罰10元,因公務無法打卡或簽到者除外。

第十三條:對嚴格執行公司上、下班打卡制度並全勤的員工(除管理人員外)每月獎勵30元。

第十四條:以上制度之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修改變動,員工執行修改變動的`的人事考勤制度。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確保工人生命財產安全,推行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消除事故隱患,必須加強各項管理,為提高經濟效益,特定以下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規範規定,嚴禁違規指揮和冒險作業。

二、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領導安排,有時提前請假,不請或無故礦工者,每次扣罰所作的'工日2個。

三、上班時間集中,不拖拖拉拉,超過規定時間每次罰款10元。

四、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得將非施工人員帶入現場,擾亂工人正常施工,違者一次罰款100元。

五、上班時,嚴禁穿拖鞋、硬底鞋、高底鞋和帶釘易滑鞋,禁止赤膊、赤腳、穿短褲,違者罰款10元。

六、高空作業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嚴禁、向下拋擲物體及一切料具,違者一次罰款20元。

七、單項工程根據技術交底必須達到驗評標準,不合格二進行返工的材料用量,根據工程量追究材料人工款。

八、團結友愛,尊師愛徒,相互幫助,不得有生氣打架,違者有理無理一次先罰款200元,在進行處理直到辭退。

九、愛護公共財物,工具使用必須辦理借用手續,自行保管,丟失、人為損壞公物,必須照價賠償。

十、堅持文明施工,杜絕浪費現象,施工現場作到隨作隨清,工完場清,不定期進行評比,獎罰落實分明(注:指主體,裝飾期間現場,澆注砼當班現場)。

十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不得亂拉亂接,機械等電器用品及時修理、保養,不準帶病運行,非專業人員擅自動用機械電器,損壞照價賠償後,再作處理。

十二、上班時不準説笑打鬧,不準看書報雜誌,不準酒後作業,禁止推癟輪胎,違着一次罰款10元。

十三、嚴禁攀登井架和乘吊欄上下,不準在吊場下停留或行走,違者罰款20元。

十四、禁火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有意違反者罰款20元。

十五、故意破壞安全設施者,根據情節酌情罰款。

十六、注意成品保護,樹立人人有責的思想,違者根據情節罰款處理。

十七、嚴禁偷拿個人或集體財物,如發現罰其價款5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清退或送司法機關。

十八、發現事故苗頭,採取果斷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有關人員,一次性獎勵100元。

十九、能夠提出合理化建設,且採納後能夠取得顯著生產、安全、經濟效益者,一次性獎勵100元。

未盡事宜,隨後補充,以上制度,希望認真執行,願所有的工人在不同的崗位上,為本人和施工隊的效益,不辭辛苦,盡職盡責,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幹一項工程交一方朋友,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准,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並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於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後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後儘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並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准,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於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癒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xx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説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交行政部備案。假後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後,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全體員工的職業行為和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及項目部駐地外聘、臨時施工人員。

第二章作息時間

第三條基地管理人員實行每週五天標準工作制: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為午餐休息時間。夏季、冬季調整工作時間時,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製度。

項目駐地施工人員作息時間視工程進度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第三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基的滿勤為當月扣除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的剩餘天數,按照22天/月計算;工程部人員按照自然月的天數計算。

公司基地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打卡時間:上午9點至9點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兩次。

項目部、庫房等地沒有安裝考勤機的,由考勤員統一填寫員工考勤表,主管領導簽章後每月末上報綜合管理部。

第五條基地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打卡異常記錄表上填寫原因,並由部門領導簽字,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七條各部門和項目部應於每月的2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情況進行如實彙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後報綜合管理部彙總。

第八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等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早退:比規定時間晚上班,視為遲到;比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下班,視為早退;

2、曠工: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申請批准,擅自不上班的;

2)未經申請批准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視為遲到1小時,60分鐘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

3)未經批准擅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4)員工在上班期間因吵架、打架、嬉鬧致傷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視為曠工,並按照不工作的時間計算天數。

5)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6)脱崗時間界定:無正當理由的,沒有履行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離開公司辦私事超過30分鐘者,視為脱崗。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4

一、考勤制度是考察員工出勤、工時利用、勞動紀律以及支付勞動報酬的重要依據,為了加強考勤管理,充分利用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訂本規定:

一、凡公司範圍內所有員工均執行本規定;

二、各作業所領班(主管)為專職考勤記錄員,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出,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直至開除;領班(主管)應在此月初上交上月考勤記錄及各種有關假條,材料申請單等到管理部門辦公室;

三、各作業所員工每天工作時間,原則上為8小時(吃飯時間除外),由於各作業所的具體情況不一樣,各作業所甲方(客户)的實際作息時間確定上、下班時間;

四、無論實行何種工作制,各作業所應當保證員工每月休息兩天,如趕上甲方放法定假日,員工有薪休假;

五、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六、員工請假,非特殊情況,一律事前辦理請假手續,經領班(主管)批准後方可休假,休假一律扣除當日工資,請假與排休不替換;

七、員工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按規定程序請假或未經批准擅自不到崗位上班的;

2、遲到早退累計1小時以上 ,又無正當理由辦理補假手續的;

3、員工請假逾期不歸,又未辦理續假手續的;

4、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或從事與工作無關活動的`;

5、申請辭職未獲管理部經理批准,擅離職守的;

6、偽造、塗改各種請假證明的;

八、事假:員工請事假由作業所主(領班)批准,管理人員請事假須經理批准同意,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事假一律以請假條為準,未批准而不到崗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

九、病假:

1、員工請假一律憑醫院開具的證明,由本人即時向領班(主管)申請請假,確因情況緊急來不及申請請假的,時候須1日內補辦有關手續,不具備上述條件按曠工處理;

2、急診病人可由家人代請假,時候由本人憑醫院的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不具備上述條件按曠工處理;

十、當月病假、事假合計超過十天者,作自動退職或公司勸退;

十一、公司行政管理人員:領班可批員工一天假期、主管可批員工三天假期、三天以上必須由經理批准同意。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5

員工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一、關於統一工作時間規定:

1、一週六個工作日2、作息安排:上午:8:30—12:00(中午安排值班)下午:14:00—18:00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上午:9:30—11:30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時間下午:12:00—19:00

二、關於上下班簽到制度規定:

1、鑑於目前各售樓部簽到形式各異,現統一格式:需具體體現:上午:上、下班時間中午值班人員下午:上、下班時間2、員工上班時間後到達現場均視為遲到:①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每次扣10元②遲到或早退10—30分鐘內,視為事假一天③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④每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罰50元,並作警告處分,連續二個月斟情做出處理。

三、關於外出登記的規定:

所有員工外出均填寫外出登記表,詳細填寫外出時間、外出理由、預計返回時間,返回時需填寫返回時間。另外:售樓經理外出、返回時需用售樓電話向銷控部報到。若發現上下級互相庇護,雙方當月滿勤獎取消,並加罰100元。

四、關於排班表規定:

所有售樓部必須於每月月底之前將次月的.排班表報送公司,若有調班,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經銷控部同意後方可調班。否則經理和售樓人員各罰50元。五、關於請假規定: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銷控部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處理。2、病假:需持區級以上的醫院證明,方可請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3、計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資100%計扣;病假按日工資50%計扣,曠工按日工資200%計扣。備註:凡遲到、早退、請假、自行調班、外出未登記一次者,滿勤獎取消,並按相關條款計扣工資。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6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治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部員工必需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

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依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詳細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治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以下狀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准參與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經批准外出參與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詳細放假時間按國家公佈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依據實際狀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需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治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後,照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展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治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治理的監視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視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訂正,並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視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工程部或出外公幹不能準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狀況説明書》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未打卡狀況説明書》必需在2天內報總經辦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遺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説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因工作需要到各工程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需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勱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團隊負責人,下同)、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應親自打卡,丌得幫劣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劣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弽作為年度喪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

一、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星期天為休息日;

二、星期六下午作為公司的彈性活勱時間,包括户外運勱、業務講座、技能培訓、業務自習等,活勱的內容亍每週三公示告知,各位員工可根據喪人的愛好選擇參亍;

三、工作日上班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第八條考勤辦法

一、員工實行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打卡制度,夜間加班、非工作日加班和節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特殊情況下未能打卡或忘記打卡的,次日應向行政部説明情況並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統補籤,忘記打卡的在3天內申請補籤方有效,超過3天未申請補籤而無正弼理由的作為曠工處理。

三、上班時間後10—60分鐘到達視為連到,下班時間10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連到6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四、如遇到惡劣天氣、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到班的,應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或行政主管人員,可丌按連到處理,但每月丌超過四次,超過四次以上的'按事假處理。

五、公司每喪月給每一位員工4小時的工作日休息時間,用亍必須在工作日處理的私人事務,但必須合理安排並事先提出申請得到批准。

六、以月為計算單位,每次連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

七、每月無故連到早退累計四次以上的給予口頭警告,超過五次以上的給予書面警告,連到早退情節特別嚴重屢教丌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記過、扣除職能工資、直至解除勞勱合同處理。

第九條加班

一、為了鼓勵員工迚行良好的時間管理,公司原則上丌提倡加班。

二、加班分為因工作迚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項目負責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臨時加班和員工自由加班等三種。

三、加班時間規定:員工一天內在公司的停留時間超過12小時,即可視為加班。

例如,某員工早上9:00到公司上班,第2頁共9頁

如果晚上加班超過21:00,那麼這喪時間就將被認為是該員工弼天加班的起始時間,加班時間以丌低亍1喪半小時為準。

四、工作日夜間加班或週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打卡後,還需迚行加班打卡,以此記弽加班的時間。

加班前或加班後給行政部留加班條交代事由,提出推連次日上班的時間或者安排調休。

五、加班給予餐補,標準為20元/人/次,如加班時間至深夜公交停運後而需乘坐出租車的費用採用實報實銷。

六、非公司安排或處亍計劃內的加班視為自行加班,丌享受加班餐補和交通費報銷。

七、國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項目負責人採用一對一調休方式作為補休。

如果能補休的,工作日及雙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費用,在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丨秋、國慶)加班費可享受基本日工資兩倍的待遇。

第十條公務外出和公務出差

一、工作時間丌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員工如需外出辦公的應填寫《公出申請表》,報項目負責人批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存檔,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員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務出差的,應填寫《出差申請表》送行政部備案。

三、臨時外出公務或公務出差未能事先填寫申請表的,返回公司後應補回申請表送行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請假和銷假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表》送相關負責人審批,經審批的《請假申請表》送行政部備案;

一、事假1、員工因處理喪人事務且在丌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請事假;

2、請事假原則上應提前一天書面申請,請事假一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下同)審批,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由公司負責人審批;

3、遇丌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口頭或電話請示公司負責人如實説明原因,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4、員工請事假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電話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並申請延長假期,同時通知行政部備案;

5、假期結束返回公司後應立即往行政部銷假,未及時銷假的以考勤記弽為準;

6、請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7、請事假扣除事假期間的工資,扣除工資的標準=工資總額/30天/7小時。

二、病假

1、員工本人因病丌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請病假;

2、病假一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超過一天的報公司負責人審批;

3、員工請病假兩天以上的須憑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病假弼天如本人能弼面向公司負責人請假的,可委託親友在上午十時前電話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

4、急診者事後應提交有關醫院簽發的病假單,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作病假處理。

5、員工請病假後未能提供醫院病假證明單的以事假處理,年休假可衝抵病假。

6、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員工手冊相關條款執行。

三、年休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則上安排在非繁忙季節,員工必須提前十天書面申請,報公司負責人審批,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體辦法按員工手冊相關條款執行。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8

1.目的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規章制度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3.1.工作制度3.1.1工作時間:每週工作六天,週一至週六上班,週日休息。

上午8:00 —12:00上午8:30 —12:00下午13:00—17:00下午13:00—17:30,按此工作時間制員工需提前報財務辦公室且由總經理審批後方才生效。

3.1.2打卡制度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

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忘打卡考勤:一個月內,忘記打卡在2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填寫《異常刷卡饋單》後,不扣工資;從第3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或者是:一個月內,忘記打卡者在2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每次扣5元,從第3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遲到:公司允許每位員工每月遲到兩次機會,分別為兩次5分鐘內或一次5分鐘和一次10分鐘內的遲到,在此允許範圍外,每遲到一次10分鐘內扣5元;一次20分鐘內扣10元;一次30分鐘以上扣30元,超過30分鐘的

温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參考本制度3.51條款執行。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週日順延)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因停電、卡鍾(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後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籤申請表》,由考勤管理人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

外派員工的考勤:如員工到工廠實習及外出培訓學習等,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

3.2加班管理3.2.1定義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後,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

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

部門經理或負責人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

温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時達到要求。

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説明理由,報主管部門和總經理審批。

B.公司淘寶人員的加班或值班,應由當事人根據工作需要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並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報財務辦公室備案,相關值班或加班工資由總經理辦公室規定執行。

C.考慮到公司部分淘寶人員上班的特殊性,在休假上公司給予相應的靈活性,當一個月或15天內的一個週期可以累積一起連休,但需提前向部分負責人提出休假申請,由部分負責人統一安排協調,原則上不得影響淘寶部門工作的正常進行。

體假時間不得超出應休的天數,如超出應休的時間且在先前沒有請假,一率按曠工處理。

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後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 。

《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同意,財務辦公寶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有效。

《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內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週內上報至總經理批准。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自願加班。

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部門人負責人或總經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當月有效,視情況也可以順延至下個月,如累計有多餘未休的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後補休。

加班可按1:1的比例衝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加班申請表》在財務辦公室處領取,加班統計週期為當月1日至31

温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日。

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

財務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

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報財務辦公室。

填寫並履行完審批手續後交由財務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保管。

負責考勤人員負責檢查、複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並在每月的1-15日彙總交總經理辦室,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3.2.4倒休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並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

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辦公室考勤人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後,交部門負責主管及總經理籤批。

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無加班批准記錄而批准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准人,曠工天數為批准員工倒休天數。

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任何補償。

3.3各類假期規定3.3.1病假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

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負責人及財務辦公室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温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

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鑑定,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3.2事假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後方可休假。

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3.3節假日每週日為休息日。

法定假日參考國家規定。

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係,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3.4工傷假

温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

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准後,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3.5公司年假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

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説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後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

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並報相關主管部門。

3.4請假制度3.4.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3.4.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

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温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3.4.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4.4請假的核決權限天數1天(含)以下3天以內人員一般員工(固定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部門主管(含)以上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總經理4天(含)以上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3.4.5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後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後再作相應處理。

3.4.6《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本部門考勤員(文員)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後,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存並通知本人。

當月27日前連同考勤表一起交相關主管部門備案。

3.4.7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

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相關主管部門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3.4.8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3.5缺勤規定3.5.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

温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本制度的條執行,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算. 3.5.2曠工扣款規定: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一至三倍扣款。

凡曠工未及時説原因且嚴重影響工作者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3.6其他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9

一、因公出差要嚴格履行由領導同意和告知辦公室的制度。凡請公休假、探親假、事假、病假等一天以上的,事先要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可口頭或代請假,但事後必須説明情況並補寫假條備案,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二、一般幹部職工請假,一日內科長(所長)批准,兩日至三日由分管局長批准,三日以上由局長批准;科長(所長)請假,一日內由分管局長批准,兩日以上由局長批准;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准。請假期滿,必須向批准休假的履行銷假手續。

三、探親假、公休假,按照《國務院職工探親假期待遇》和山東省政府《關於國家機關幹部實行公休假制度的規定》執行,婚、喪及計劃生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因私事推遲上班或提早下班都應請假,不請假的按遲到早退論處。

五、請銷假作為國家公職人員考評、考核的內容之一,並作為年度考核、評比的一項重要依據。請銷假情況列入督查通報內容。

六、無故曠工或經常遲到早退的,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0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剩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1

1、目的:為提高工作效率,以確保餐廳經營目標的有效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西番紅全體員工。

3、術語或縮略語:無

1 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各種假期的申請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凡未經批准的,缺勤,遲到,早退等都將受到公司的處分。

2 打卡或簽到,本店所有員工上下班應打卡或簽到。

3 主管以下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和簽到,未按規定時間提前離崗的視為早退。

4 當月上班遲到10分鐘(含10分鐘)之內不予處罰,超出10分鐘(無全勤獎)

5 遲到30分鐘以下按每分鐘一元計算、遲到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處罰60元,遲到超過1小時不足4小時的扣發當日工資(除每次的罰款外、還扣當日工資)。

6 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罰工資10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按60元處理,早退超過30分鐘的扣發當日工資(除每次的罰款外、還扣當日工資)。

7 病假必須出示假條最多請假兩天,醫院證明方可生效(病假含全勤獎)否則按事假處理,(事假無全勤獎)。

8 一個月內三次忘記打卡必須由領班簽名方可生效,領班卡必須由主管簽名方可生效(三次以內有全勤獎,三次以上無全勤獎)。

9 每月籤卡不得超過三次(未打卡,事假,都在三次內,三次以上者視為無效)休息屬於正常籤卡

10 不得偽造指紋打卡,如非本人指紋打卡違者:罰300元。

11 公休:每月公休三天,由部門領導統一安排,不得私自排休;原則上不予連休,需部門 領導簽字同意,店長審批後,方可執行。

12 請假權限:每月請假超過兩天者,需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店長審批後方可生效。

13 事假:原則上先排公休後請事假,當月不在崗10天以上(含10天)取消當月公休。

14 曠工:員工無故曠工不上班或遲到,曠工超過四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曠工一日按平均 工資三倍扣發,(當月無全勤獎)

15 當月連續曠工三天者或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工作天數清零)。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祕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繫。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規範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週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 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 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 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 員工於上班時間後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後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 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後,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總經辦批准,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准,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 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棄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 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三天。

第十三條 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 、商場,工業園,參照本規定製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關於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4

一、考勤制度

1目的

為了建立統一的考勤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獎優罰劣,保證工作順利進行,並給員工考核考勤提供依據。根據多勞多得,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歸口部門

2.1公司業務室為考核考勤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3考勤管理

3.1作息時間

3.1.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

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2:00、下午16:00—19:30

3.1.2如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3.1.3實行每天7.5小時工作制。

3.2考勤須知

3.2.1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扣罰工資10元。月累計3次以上者按缺勤1天處理。

3.2.2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4小時以內者以曠工0.5天計算。

3.2.3曠工處罰規定

1)曠工0.5天—3天者扣罰實際曠工天數的三倍日基本工資。

2)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者員工自動離職.

3)連續曠工時間15天(含)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公司有權予以除名。

3.3考勤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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