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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精選29篇)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精選29篇)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1

為切實加強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個有關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時重申以下管理意見。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精選29篇)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採購無衞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籤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製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

四、設立獨立的食品庫房,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櫃、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髮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後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淨,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掃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衞生。

十一、完善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定期開展除四害活動。 馬家堰中學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2

一、學校建立食品衞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衞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學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後方可開辦。

三、學校食堂實行後勤社會化、承包(託管)經營等形式的,應當選擇具有有效營業執照和食品衞生許可證的餐飲企業提供餐飲服務,並與其簽訂合同。如不能達到安全和衞生要求的,學校應當予以更換。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並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衞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搞好個人衞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採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採購實行領導負責制,指定專職採購、驗收人員。並實行組長負責制。

2)採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採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衞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採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採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並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採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菜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並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覆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保存48小時,並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範、整潔、有序。

8)餐具要有專人負責,做到安全衞生,使用前必須進行消毒。

9)食堂應當保持衞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蓋嚴、並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脱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

六、飲水衞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學生的飲用水由學校衞生教師負責管理。

2)提供給學生的飲用水和飲水設備必須具有衞生許可證。

3)由總務處負責,衞生室監督,每月定期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

4)要求學生每天帶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食堂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為了提高食堂管理工作更好地為項目部職工服務,根據公司對職工食堂管理標準要求,結合本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及項目部制訂的各項食堂管理制度,爭創“文明食堂”。

2、食堂管理人員搞好食堂的經濟核算工作。

3、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規和公司“七項食堂衞生制度”及有關制度,檢驗和監督食堂有關人員把好食品、環境、個人衞生關。

4、合理安排好食堂工作人員的工作班次,保證廣大職工的正常就餐,並根據施工特點,做好現場職工的就餐。

5、據貨源情況做好菜、飯、點心品種規格的協調管理工作,使職工吃到品種多、味道好、經濟實惠的飯菜及點心

6、積極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思想工作,搞好業務素質,努力培養新手,提高炊事員的烹調技術。

食堂工作人員勞動紀律

1、上班不遲到、早退,遵守紀律。

2、上班時間內不準幹私活,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擅自離崗而 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本人負責。

3、無故不得請假,確需請假者必須提出申請,經管理員批准後, 方準請假。

4、炊事人員必須服從管理員安排,不準擅自更換班頭,否則造成後果均有更換者自行負責。

5、食堂工作地點不準吸煙,不準喝酒,更不準假公濟私、損公利己,以及有偷盜事件發生,違者將嚴肅處理 。

6、炊事人員上班時間一定要做到“三白”,否則不準上崗 7、不準賭博、鬥毆、酗酒。

8、炊事人員要顧全大局,急工地所急,想工地所想,把工作做好做細。

炊事人員衞生制度

1、上班應穿戴整齊,工作衣和飯裙必須乾淨。烹調與出售飯菜時必須做到“三白”。(即:白工作衣、白工作帽、白口罩)

2、要做到勤剪指甲、勤理髮、勤洗澡。進入熟菜間工作,須用消毒水洗手後用專用毛巾揩淨,方可進入操作。

3、每年一次定時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和衞生培訓合格證方可從事炊事員工作。

4、在烹調操作時,品嚐菜餚口味應用小碗或菜盆。品嚐後的餘汁一律不準再倒入鍋中。

5、嚴禁在操作時吸煙,食物用具要清潔衞生。

食品衞生有關制度

一、四不制度:

1、採購員不買腐爛變質的原料。 2、保管員不驗收腐爛變質的原料。 3、加工人員不加工腐爛變質的原料。 4、炊事員不出售腐爛變質的飯菜、食品。

二、四隔離制度: 1、生菜與熟菜分開。 2、成品與半成品分開。 3、食物與雜物分開。 4、生盆與熟菜盆分開。

三、三過關制度:

餐具和盛器的清洗、消毒、保潔要過關。

四、廚房衞生四定製度:

定人、定時、定物、定質量,計劃包乾分工負責。

五、四勤三白制度:

1、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換衣服。 2、三白:白帽子、白衣服、白口罩。

食堂衞生消毒制度

1、當天收回的餐具,當天清洗消毒,不隔天隔夜。

2、清洗消毒的餐具,按一刮、二洗、三過、四消毒、五保潔的順序操作,對油漬的餐具先用温水或洗潔精洗淨。

3、對用蒸汽消毒的餐具,温度一定要達到要求。一旦漏汽要及時維修,保證消毒温度不低於95度,時間不少於15分鐘。

4、對用化學消毒法進行消毒的,濃度和消毒時間要達到所用消毒液(粉)的使用要求和規定。消毒完畢取出餐具後要瀝盡消毒液,不得用揩布揩乾,以免再污染。

5、對已消毒完畢的餐具應放入清潔櫃內,防止再污染。

6、冰箱必須每月清洗一次。

食堂飲食衞生管理七項制度

一、驗收制度:

執行制度要嚴格,變質食品拒不收,入庫驗收保質量,做好記錄不能忘,倉內經常保清潔,先進先吃防黴變,驗收把關執行好。

二、切配製度:

菜不新鮮不加工,揀菜必須揀乾淨,盛菜籮筐要清潔,洗菜定要洗乾淨,葷菜加工按規格,生熟盛器定分清,熟菜切配先洗手,刀具砧墩消毒清,成品遮好防灰塵,刀具防鏽要保養,工作完畢落手清。

三、燒菜制度:

羣眾口味要常想,花色品種要多樣,燒熟煮透保質量,現燒現吃味道香,調味作料放適量,味道要用碗來嘗,生熟盛器分清爽,隔頓小菜要回鍋,工作完畢落手清,食物中毒要防止。

四、留樣制度:

留樣盛器要洗清,三餐留樣切勿忘,樣品保留一週天,備於檢查保存好。

五、供應制度

“四勤三白”要做到,洗手消毒不能忘,生拌食品不進間,變質食品不出售,點心要用食品鉗,開飯要用專用箱,揩布定要分清爽,保持整潔不能忘。

六、消毒制度

盛器消毒不能忘,蒸汽温度要達到,密封間設消毒水,必須頓頓換清爽,收進菜券要消毒,羣眾利益記心上。

七、個人衞生:

“四勤三白”要做到,操作不能抽香煙,隨地吐痰更不準,手帶戒子不衞生,男性長髮欠雅觀,人人衞生保健康。

預防食物中毒制度

一、不出售腐爛變質的食品,如發現食品有異味、發酵、液體混濁,一律不準出售。

二、入口食物一律要燒熟煮透:

1對肉類食品切塊不要太大,燒煮時要上下翻動; 2、不貪圖生嫩;

3、不做到外焦裏生,油炸或燒烤食品(如:面拖魚、炸豬排等)要防止大火過旺。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3

一、學校食堂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衞生管理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和《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監督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學校食堂必須在取得《食品衞生許可證》,100%食堂從業人員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開業;食堂採購要有相對固定的食品採購單位,採購時要索證索票100%(“票”是指進貨憑證,“證”是指供貨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食品合格檢驗證),及相關的檢驗合格和化驗單;蔬菜殘留農藥檢測、記錄率100%;飯堂食物留樣率100%。

二、學校小賣部

小賣部主要是銷售飲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學校食品衞生安全隱患的一個重點部位。學校要加強對小賣部承包者的資質審查和日常管理,確保校內小賣部依法經營,學校小賣部持證率100%(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並要建立食品進貨台帳(台帳到工商分局購買)制度。證照不齊全或者發現違法經營或超範圍經營的,要立即整頓,甚至停辦。

三、學校飲用水(包括自備水及二次供水設施)

保障飲水安全,首先要從源頭抓起,有二次供水設施的學校,要向供應商索證索票,建立定期的檢測制度,發現水質有問題的,要立即停止向師生供水。購買飲用水的學校要建立台帳制度,向有資質的供應商購買飲用水,並且要100%索證索票。

四、學校食品安全責任追究

要明確校長作為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教師在自己負責的工作崗位上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若管理缺位,導致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嚴格按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另外,在發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後,要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4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衞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衞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關興國小 20xx年8月28日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5

為切實加強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個有關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同時重申以下管理意見。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採購無衞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籤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製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

四、設立獨立的食品庫房,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櫃、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髮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後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後存入冰箱內,並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淨,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掃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衞生。

十一、完善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定期開展除四害活動。

20xx年8月25日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6

一、 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防止“病從口入”,保障就餐者的

身體健康。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經營。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體檢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凡有傳染病者堅決予以辭退。

二、 進入食堂的各種原料,全部實行定點採購,確保食品質量。

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即不買腐爛變質原料;保管員不收腐爛變質原料;加工人員不用腐爛變質原料;售食品人員不賣腐爛變質食品。

1、 成品存放實施“四隔離”;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品、藥品隔離;食物與天然冰隔離。

2、 用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

3、 環境衞生採取“四定”辦法: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乾負責。

4、 個人衞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勤換工作服。

5、 定時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實行“五隔離”;即主食與副食,生與熟、成品與半成品、食品與雜食,食品與鼠藥、農藥隔離。

三、 放置食品的櫥櫃、貨架應當保持清潔,無黴斑、鼠跡、蒼蠅、蟑螂;倉庫應當通風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食品應當分類、隔牆、離地存放,並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四、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洗淨;蔬菜與肉類、水產類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五、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盤、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並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六、 沖洗灶具、地面、清洗水池,每星期大掃除一次,防塵、防蠅、防鼠設施齊全,食堂無污染、無雜物雜物。

七、 經常對從業人員進行營養、衞生、職業道德和法制紀律教育,努力提高從業人員業務水平,樹立愛崗敬業精神。

八、 學校相關領導要經常檢查飯菜質量,抓好衞生制度落實。保證學生就好餐。嚴禁閒雜生人進入食堂。

九、 學校行政人員每天檢查食堂管理、環境衞生、個人衞生、後勤服務等工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改進工作。每天有人組織學生有序安全地就餐。

十、 如發現食物中毒事故,及時上報領導,採取積極措施,並保護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分調查和處理。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7

一、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餐飲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二、定期協助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三、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檢查餐飲服務環節中的食品安全狀況並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五、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六、對本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七、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八、所在餐飲服務單位發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時,協助單位及時報告衞生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九、協助所在餐飲服務單位定期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上交本單位的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綜合自查報告;

十、與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8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症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9

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於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10

一、制定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衞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經營場所衞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經營設備和工具清單

烤箱2個

冰櫃2個

展示櫃1個

櫃枱1個

燃氣灶3個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11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餐飲安全管理,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相應的規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學校校長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學校食堂必須取得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營業,《餐飲服務許可證》應懸掛於醒目處。

3、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有效《健康證》並隨身佩戴上崗。

4、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製售工作。學校要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5、應建立統一規範的食品安全管理檔案,落實監督整改意見,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6、專職(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督促並落實從業人員衞生規範、清洗消毒操作規範、食品採購索證、進貨驗收和台賬記錄、庫房管理規範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和相關法律法規,並做好記錄。

7、工作人員上班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並保持個人衞生。

8、做好食堂內外環境衞生,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

9、餐飲用具每班用後應洗淨,餐飲用具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

10、食品原輔料必須到持有有效證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採購,並向供貨方索取本批次產品合格的衞生檢驗(疫)報告書和供貨票據。並建立食品原輔料採購索證登記台賬,對所購進的食品及基原米進行詳細登記,做到索證資料齊全,登記台賬清晰。

11、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的食物。

12、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顯標記、分類存放,不得混放。

13、搞好操作間衞生,冷藏配餐所用工具必須專用,並有明顯標誌。

14、保持庫房整潔,食品應做到有分類、有標誌、離地隔牆保管。

15、及時處理好垃圾,垃圾桶應有蓋和標記,搞好“三防”(防塵、防蠅、防鼠)工作。

16、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體健康物質,或用回收食品為原料加工食品。

17、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信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12

一、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衞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衞生條件。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衞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採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衞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籤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衞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衞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並做好記錄。

六、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進銷台帳,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燬。

八、經營生鮮食品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生鮮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後才能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櫃進行促銷,並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櫃、下架、銷燬、結算、建檔等事宜。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13

為了保障食物的衞生安全,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制定本餐飲部食品衞生檢查制度,請各位員工嚴格遵守。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計劃,全面檢查與抽查、自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各餐飲部的衞生管理組織負責本部的各項衞生檢查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一次衞生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衞生檢查記錄備查。

3、廚師及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衞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衞生操作習慣。

4、酒店質檢管理人員及衞生管理員每週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14

為認真履行《食品安全法》,保證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食品經營店負責人 :全面負責食品安全管理,並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教育;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管理,查驗並檢查食品的安全性。

第二條 食品經營人員不能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消化道傳染病和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必須取得健康證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並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第三條 進貨時向供貨人索取有效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流通)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查驗其是否合法、有效。同時索取進貨單據,並保存進貨單據至少2年。

第四條 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如實記錄進貨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對批發的食品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如實記錄所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進銷貨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第五條 經常檢查食品是否污染、變質、是否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

第六條 購進食品時:

(一)不從無主體資質的供貨單位或個人進貨;

(二)不購進食品質量資質證明不齊全的食品;

(三)不購進質量不合格食品和有問題的食品;

(四)不購進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無合格證食品、劣質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

(五)不購進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並承諾不銷售上述食品。

第七條 保持店鋪內外清潔、衞生。不與非食品混放,防止污染。

第八條 發現不合格食品時,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做好登記,並通知相關供貨人和消費者。

第九條 所銷售的食品引發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對涉嫌食品下架、登記,通知供貨人,並主動配合職能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經營者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15

食品經營過程從食品採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節以及現場加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衞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一、食品經營衞生管理要求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境、設施設備、人員滿足食品經營衞生要求。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食品安全進行承諾。經營單位應設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經營衞生管理。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經營單位應建立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衞生管理制度。

二、採購應建立食品採購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採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食品採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衞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並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文件,並存檔備案。採購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 QS 標誌。

三、運輸應建立食品運輸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於車輛衞生、食品衞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採用符合衞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污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食品衞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一定的保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免內部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食品應該具備符合安全衞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食品的運輸可採用冷藏車、保温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情況下,允許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種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並備案。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並做好標識;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應存放。

四、銷售應建立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明確銷售人員在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場所應佈局合理,與生活等區域分開。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設備。食品銷售有温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櫃)、冷凍(庫)櫃等設施設備。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設備。照明設備安裝在食品的正上方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備。與食品表面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黴、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複清洗和消毒的材質製造。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衞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櫃)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清洗、清除異味,温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食品應按食品標籤明示的温度進行控制,超出温度、濕度規定應及時採取措施。應當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的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食品必須嚴格控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併為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銷售預包裝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後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燬,並記錄。應建立食品銷售台賬,記錄銷售食品的基本情況。

五、設備與工具衞生要求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於保證食品衞生、易於清洗消毒、易於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於設備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於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16

主要內容: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並複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

二、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台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佈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 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 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衞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主要內容:

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五、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六、食品事故報告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責任人,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衞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並複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釐米以上的平台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並符合標籤標註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誌(食品專櫃)並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衞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衞生管理,衞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衞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並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衞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台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佈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 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 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並複印備查);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衞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三、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衞生管理,衞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衞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並保存。

四、食品貯存和銷售標籤標註管理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釐米以上的平台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並符合標籤標註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誌(食品專櫃)並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做好銷售標籤標註工作,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衞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六、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七、食品市場的開辦者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管理責任制度

主要內容:

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市場開辦單位應當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許可證進行審查,確定相關許可證是否真實有效。對未取得相關許可證的,不得允許其入場經營。對取得相關許可證的入場食品經營者,市場開辦單位應當與其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市場開辦單位就制定食品安全檢查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

八、食品市場開辦者定期檢查公共衞生和入場經營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

主要內容:

市場開辦單位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並對檢查情況進行記錄。檢查和記錄的內容包括:食品經營者是否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許可證,經營內容是否與許可範圍一致;相關人員是否取得健康證明,是否受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是否建立和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經營條件和過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要求;經營的食品是否屬於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是否有其他違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對檢查中發現的總是應督促入場經營者及時採取整改措施,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市場開辦單位應負責處理涉及食品安全問題的羣眾投訴,並主動向有關監管部門舉報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違法案件。市場開辦單位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九、食品市場開辦者的賠償連帶責任制度

主要內容:

未履行規定義務,本市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本市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給消費者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的,市場開辦單位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可以要求市場開辦者承擔全部和部分民事責任,也可要求食品經營者承擔全部或部分民事責任。

十、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台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佈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 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 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17

品採購索證驗收制度

1、餐飲行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採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採購食品原材料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採購食品的,宜簽訂採購供貨合同。

3、應當建立台賬(採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發票。

4、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後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於2年。

5、採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籤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製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籤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18

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或衞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應用範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中規定的品種。

2、不得因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劑而降低了食品質量和安全要求。餐飲經營單位加工經營食品為現售模式,儘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確須使用的,應在限量範圍內使用。

3、採購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等食品添加劑包裝簽上應註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食品添加劑的具體標籤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條的規定。

4、購入食品添加劑時,須索證索票並登記台賬。應索取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須取得省級質監部門發放的食品生產許可證。

5、嚴禁違法使用硼酸、硼砂、罌粟殼、離棄信用油脂、工業用料等非信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6、麪點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鋁膨鬆劑,應嚴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鋁含量超標;應首選使用不含鋁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劑,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鈉等防腐劑。

7、餐飲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國。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配備專用稱量工具,嚴格按限量標準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劑,必須做到專櫃、定位存放、並上鎖,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不得與非信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須有使用記錄。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19

一、為了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嚴把食品上市質量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加強對食品進貨、入庫、保管、上櫃銷售等環節的全程管理,嚴格審驗經銷食品的質量及相關身份證明,確保所經銷的食品質量安全、可靠。

三、對採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質量和標籤,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同時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做好記錄、保管和備查工作,批發經營部和連鎖超市要運用信息化手段並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對經進貨審驗發現食品明顯存在質量問題或標識不規範、標註不真實等情況的,應拒絕進貨,並及時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行政職能部門反映。

五、對供貨方不能或拒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問題的,及時與食品上標註的生產廠家進行聯繫查對,經查對情況不實的,拒絕進貨,並及時將情況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

六、經營者應加強對上櫃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櫃前,由負責上貨人員進行感觀檢查,凡發現已過保質期、黴變或包裝破損的食品應立即撤櫃,不得對外銷售;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及時發出警示,妥善處理,保質期屆滿一律撤櫃,不得對外銷售。

七、有條件的經營者自備技術設備對進貨食品實行進貨檢驗,對不具備條件的,對進貨食品質量有疑義的應當送檢。

八、經營者要配備專職進貨驗收人員或其他質量管理人員,日常加強對內部員工的食品質量檢驗技能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業務培訓,要積極參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培訓學習和考試。

[篇四: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一、本市場(超市、商場)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自我檢查管理制度,自覺履行食品質量管理職責。建立食品質量管理機構,配備檢測儀器,設立食品質量管理崗位,指定有業務水平的人員擔當食品質量管理工作。

二、根據季節變化、消費者投訴反映的熱點和相關行政部門要求,及時制定檢測工作計劃,調整和規範檢測的品種、數量、批次。

三、每日營業前對蔬菜、水發食品、醃製品、米、面、豆製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二氧化硫、亞硝酸鹽、殘留農藥等指標重點檢測。檢測品種、數量、項目、結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檢測資料妥善保存,檢測結果及時登記台帳,台帳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四、通過對食品質量進行常規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同時通知櫃枱暫停銷售,經確認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應及時移交工商部門處理。

五、對經抽檢判定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協助工商部門追查進貨源頭。對已經銷售的食品,應迅速採取措施召回。

六、有計劃地邀請法定檢驗機構,對場內儀器進行抽樣檢驗、質量判定,公佈食品質量信息,指導消費。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20

一、食品採購

經營單位採購食品,須按國家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採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1、禁止採購以下食品:

(1)禁止採購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清混有異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衞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3)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規範規定的定型氣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二、貯存

1、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2、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儲存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3、用於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誌。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櫃存放。

4、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堂的炊事員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不得 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

心温度不低於70度。

3、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4、不得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有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堂從業人員衞生要求

1、食堂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衞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 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3、食堂從業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症狀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愈後方可重新上崗。

4、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加工食品時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五、剩飯剩菜的處理

1、食堂管理人員應精確預測就餐人數,合理安排當餐飯菜的數量,飯菜儘量少剩或不剩。

2、食堂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温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食用。

3、對剩飯剩菜的保管、處理,要有專人負責,並作詳細記錄。

4、食堂負責人要嚴格對待剩飯剩菜的處理情況做好食堂衞生安全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六、食堂留樣要求的記錄

1、食堂對外供應的所有食品、成品應安排專人負責,進行留樣。

2、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100克。

3、對留樣食品的時間、菜名等其他留樣情況進行詳細登記、造冊,負責人簽字。

4、留樣人員要切實重視食品流樣工作的重要性,對留樣的記錄情況,食堂負責人檢查、簽名,相關記錄至少保存12個月。

七、食品清洗和消毒

1、各食堂應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證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洗衞生,防止食品污染。

2、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符合GBl4930.1《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衞生標準》和GBl4930.2《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消毒劑衞生標準》等有關條款和標準。

3、採用化學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觸面。

4、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持設施內定位存放且有明顯標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做好餐具消毒的記錄工作,對消毒的器具數量及其它情況進行記錄,負責人簽字。

八、庫房衞生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

2、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庫房的構造應以無毒,堅固的材料建成且易於維持整潔,庫房內應設置數量足夠的物品存放架,其結構及位置應能使儲藏的食品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釐米以上,以利於空氣流通及物品的搬運。

4、除冷庫處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或條件。

九、食品處理區(後堂)及餐廳的衞生要求

1、食品處理區地面應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不易積垢的材料鋪設且應平整、無裂縫。

2、粗加工、切配、餐具消毒等需經常沖洗場所,易潮濕場所的地面應易於清洗、防滑並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高度。

3、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於操作、清洗、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

4、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原料加工中需配植物性和動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

5、涼菜專間內應當由專人加工製作,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6、涼菜操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更換潔淨的工作衣帽,並將手洗淨,消毒,工作時宜戴口罩。

7、生產加工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態。

8、餐廳內桌、椅、台等應保持清潔。

9、廢棄物至少應每天清除一次,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21

一、為了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嚴把食品上市質量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加強對食品進貨、入庫、保管、上櫃銷售等環節的全程管理,嚴格審驗經銷食品的質量及相關身份證明,確保所經銷的食品質量安全、可靠。

三、對採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質量和標籤,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同時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做好記錄、保管和備查工作,批發經營部和連鎖超市要運用信息化手段並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對經進貨審驗發現食品明顯存在質量問題或標識不規範、標註不真實等情況的,應拒絕進貨,並及時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行政職能部門反映。

五、對供貨方不能或拒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問題的,及時與食品上標註的生產廠家進行聯繫查對,經查對情況不實的,拒絕進貨,並及時將情況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

六、經營者應加強對上櫃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櫃前,由負責上貨人員進行感觀檢查,凡發現已過保質期、黴變或包裝破損的食品應立即撤櫃,不得對外銷售;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及時發出警示,妥善處理,保質期屆滿一律撤櫃,不得對外銷售。

七、有條件的經營者自備技術設備對進貨食品實行進貨檢驗,對不具備條件的,對進貨食品質量有疑義的應當送檢。

八、經營者要配備專職進貨驗收人員或其他質量管理人員,日常加強對內部員工的食品質量檢驗技能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業務培訓,要積極參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培訓學習和考試。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22

為了進一步建立規範、有序的學校食堂衞生安全管理機制,預防食品中毒等突發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和食堂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狀況,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採購制度

一、鮮菜、鮮肉、鮮魚、鮮蛋必須定點採購。

二、採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和規定。

三、禁止採購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3)超過保質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衞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四、採購食品車輛專用,盛裝容器清潔衞生,生熟分開,運輸過程採取防蠅、防塵、防曬、防雨措施;裝卸食品輕拿輕放,講究衞生,食品不直接接觸地面,不在人行道、路邊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採購肉類食品等必須索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採購蔬菜,要向菜農瞭解農藥噴施情況;對所有食品進貨建立記帳制度,寫明採購食品及其原料名稱、時間、地點、數量、人員,並對採購食品及其原料記錄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等。對所有食品留樣和做好記錄。

六、採購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證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採購大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同批次食品衞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購物發票和《衞生許可證》複印件。

2、採購小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3、採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時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和形態等感官性狀檢查,並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4、索取的食品衞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憑證與採購食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相一致。

5、不採購無法提供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購物憑證等證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堂餐廳、環境衞生保潔制度

一、明確食堂工作人員的衞生職責,每天做好食堂內外環境保潔工作。

二、有專人負責餐廳、環境衞生的打掃,保持廚房、餐廳內外清潔衞生,水溝暢通,洗手設備運轉正常。

三、採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的條件,廚房、餐廳、倉庫、涼菜等專用間視野內無、蒼蠅、老鼠。

四、餐廳地面、牆壁、門窗、燈具、桌椅等清潔整齊,室內無有害昆蟲、老鼠。

五、加工用設施、設備和工具清潔,廚房地面無食物殘渣,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牆壁、天花板清潔工、無黴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結束後,全體食堂工作人員要將食堂工作區域(含餐廳的地面、枱面、和桌椅)打掃清理沖洗乾淨,不留一點殘渣,做到清潔衞生,防止蚊蟲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蓋,廢棄物容器密閉,外觀清潔,並有明顯標識,垃圾、廢棄物及時清除。

八、廢棄油脂、泔油脂水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每次長假,全體食堂工作人員提前1天上班,打掃清理食堂內外衞生,並將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進行消毒。

食堂設施、設備與環境衞生制度

1、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2、食堂的佈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3、 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8㎡以上)。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製成的牆裙(1.5m以上)、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3)、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於清洗與排水;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衞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5)、 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黴、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牆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4、 食堂應當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製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採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 2個以上的水池,並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並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5、 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飲具貯存櫃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6、 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衞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櫃),並有明顯的標記。

7、 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8、 學校食堂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學校不得開辦食堂;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並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監督。

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有餐具用具專用洗刷設備(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設備(消毒櫃、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潔設施(碗櫃、碗櫥)。

二、餐具用具嚴格執行一洗、二衝、三消毒、四保潔制度。熱力消毒按除渣→洗滌→清洗→消毒程序進行;化學消毒按除渣→洗滌→消毒→清洗程序進行,並有三聯池(一洗、二消、三衝)。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鐘,電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鐘,紅外線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鐘。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開存放,並有明顯標識。消毒過的餐具用具放在專用的保潔櫃內或清潔櫥內。做好防蠅防塵。

五、餐具用具實行專人清洗消毒,並做好記錄,使用洗滌劑和消毒劑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衞生標準和要求,並專人負責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畢,廢棄物及時清理,做好洗消間的清洗衞生。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晨檢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二、建立員工健康檢查花名冊及檔案資料,員工《健康證》實行統一保管,並隨時接受衞生監督執法部門對從業人員的健康抽查。

三、嚴格控制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發現員工咳嗽、腹瀉、發熱、嘔吐、手部皮膚破損、燙傷、皮膚濕疹或化膿、疥瘡、咽喉疼痛等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者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檢查從業人員的穿戴是否規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六、檢查從業人員個人衞生:指甲(不留長、不塗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制度

1、員工上崗前進行食品衞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衞生知識培訓,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每年組織員工員工兩次以上衞生知識培訓,進行《食品衞生法》、食品衞生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素質。

3、建立員工培訓檔案資料,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內容、對象、授課人員和考試或考核資料等。

4、每年制定員工學習和培訓計劃,包括經常性教育和有計劃組織培訓,單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學習時間不少於20學時,食堂專職管理員不少於50學時,員工不少於15學時。

5、員工熟悉崗位衞生制度,經常抽查員工的衞生知識知曉情況,並作為考核、續聘員工的條件之一。

食堂人員個人衞生守則

一、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應當用自來水洗手。

二、堅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換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行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廚師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嘗味。

五、服務員穿整潔統一的工作服,廚房操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應梳理整齊並置於帽內。

食堂食品切配管理制度

一、切配前必須認真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腐敗變質、不鮮或有毒有害原料不切配。

二、切配用刀、砧板、案板、盆、盤等用具、容器用後洗刷乾淨,做到刀不生鏽,砧板不發黴,加工枱面、抹布乾淨。

三、切配過程生熟食品分開,生熟用具、容器分開,嚴防交叉污染。

四、切配水產品的刀、砧板,刮洗乾淨後再切配其他食品。

五、工作結束後,地面、枱面沖洗乾淨,廢棄物及時清除,做好切配場所的清潔衞生。

食堂食品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必須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調食品燒熟煮透,中心温度達低於70℃以上,烹調後食品至食用不超過2小時。凡隔餐、隔夜、外購熟食回燒後供應,熟製品應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三、調料符合衞生要求,盛裝調料的容器清潔衞生,使用後加蓋。食品不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四、碗、盤、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開,烹調後的熟製品使用消毒過的餐具、容器盛裝。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湯汁用消毒過的布或餐巾、餐紙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發現顏色變深或有異味的油脂廢棄不用。

六、工作結束後,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枱面洗刷清掃乾淨,做好烹調加工場所的清潔衞生。

食堂食品配餐管理制度

一、配餐間間使用前進行室內空氣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時。

二、員工進入配餐間進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間內不得存放任何雜物和個人用品。非配餐間員工不得擅自進入配餐間。

三、配餐所用的勺、盤、盆、碗、碟等餐具經消毒後使用,並做好餐具保潔。

四、配餐剩餘尚需使用的熟製品存放於專用冰箱內冷藏,冷藏時間不超過24小時。不加工經營賓客、員工、學生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結束,及時處理配餐剩餘食品,並做好配餐間的清潔衞生。

學校食堂食品(涼菜)留樣制度

一、製售涼葷涼菜有明顯標誌的留樣專用冰箱,留樣冰箱實行專人負責。

二、建立涼菜留樣記錄,包括日期、餐次、當餐經營涼菜名稱、留樣涼菜名稱、留樣數量、留樣人等。

三、有專人負責涼菜留樣,用已消毒過的用具取樣,每種涼菜取樣不少於250g樣品,放入消毒過容器內蓋好或用食品級包裝袋密封后置於專用冰箱內冷藏。

四、涼菜留樣冷藏保存24小時以上,以備查驗。

學校食品衞生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一、明確各部門、各工作人員食品衞生安全崗位職責。

二、分析事故發生原因,根據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各項制度,不同崗位職責,追究相應的責任。

三、根據事故情節不同的嚴重程度,學校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對有關工作人員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執法機關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學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度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衞生安全的防範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並立即向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衞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班主任或課任教師和醫務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課任教師和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衞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衞生防疫機構報告。

四、按病人的情況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協助衞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七、全校教職工齊心協力做好學生家長工作,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南寧市上堯國小飲用水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衞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依據《食品衞生法》、《生活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認真執行有關衞生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堅持滅“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規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飲水安全。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衞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乾淨和衞生。

(二)電熱開水機提供師生飲用的開水須保證達到100℃。提供給師生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温到60-70℃後存入保温桶,確保師生安全。

(三)飲用水管理工作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型肝炎、活動型肺結核以及化膿性、滲出性皮膚病,不得從事飲用水管理工作。

(四)注意安全、節約用電。當天工作、學習結束後必須關閉房間所有電源,包括飲水機電源。嚴禁學生自行拆卸飲水機,如有故障及時到總務處更換。

(五)學校應制定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並自覺接受當地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23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據世界衞生組織的定義,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公共衞生問題”。食品安全也是一門專門探討在食品加工、存儲、銷售等過程中確保食品衞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隱患,防範食物中毒的一個跨學科領域。

一、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衞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衞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二、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繫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台賬。食品進貨台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閲進貨台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枱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如實記錄。

四、 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

五、食品銷售衞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六、食品展示衞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衞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七、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衞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九、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十、衞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衞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衞生檢查記錄備查。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十一、農村食品安全監管

一是受消費水平及消費觀念的影響,農村市場假冒偽劣商品現象較為普遍,多數農民屬於低水平消費羣體,購買能力有限,所以他們購物時多圖便宜,而且識假辨假能力差,因而為成本低、價格低的假冒偽劣商品提供了市場。

二是經營主體的素質相對較低,他[1]們大多數是農民,文化程度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識和守法經營觀念。個別經營者往往只求經濟利益,不管商品質量,更不會去考慮人們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惡果。所以,即使是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質食品,為了不讓自己虧本,甚至是有利可圖,經營者也會想盡一切辦法將商品銷售出去。

三是在農村,小賣部、食品商店等零散食品經銷商大量存在,他們經營規模小,廣泛分佈在農村的各個角落。這些狀況滿足了農村的消費需求,但不利於監管。

四是農民消費者自我權益保護意識較差。遇到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不能正確運用法律維權,多是自認倒黴。還有的是礙於同鄉的情面,不主張自己的權益,因而使違法經營長期得以生存。

五是維權成本較高。為幾元錢的食品,費錢投訴很不合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樣例)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我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制度

(一)負責人職責:對本單位食品安全負領導責任,負責規範本單位食品經營行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落實,對經營人員的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培訓,身體健康檢查等工作。

(二)管理人員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對日常銷售和存儲食品的質量及狀態進行檢查,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監督和檢查經營人員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衞生工作,確保食品銷售、存儲符合相關條件及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

(三)技術人員職責:依照法律、法規採購、銷售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情況和保質期,發現超過保質期、外觀異常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立即下架,並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一)採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或該批次檢查合格報告,查驗其它與食品包裝、標籤宣傳內容有關的證書等;向供貨者索要進貨商品的銷售票據,並通過複印、存檔等方式,記載查驗情況。

(二)採購食品後,在台賬上對採購的食品如實做好購入食品的記錄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票據,按照供貨商或進貨時間等標準,將載有記錄內容的票據統一規範裝訂成冊或者粘貼在台賬上,台賬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於2年。

(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銷售食品時,向購貨者開具並保留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的清單或“票證通”銷售票據。

三、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定期檢查經營場所或庫存的食品是否符合其規定儲存條件,配套的冷藏、冷凍設施及其它防護設施是否工作正常,預包裝、散裝食品其包裝和標識是否符合規定,外觀是否有異常,檢查和清理臨近保質期的食品,並做明示,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三)在運輸時間時,用於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四)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對食品質量的抽樣檢驗,適時向有檢測資質的部門送檢可能有問題的食品,檢測不合格的食品立即下架退市,並按有關規定通知相關銷售單位和監管部門,並將檢測結果裝訂保存歸檔。

四、食品退市召回、銷燬制度

(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有關生產者或政府部門通知要求召回的食品,按照通知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好食品召回工作,並記如實錄好召回食品處理情況。

(二)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下架退市,按有關規定銷燬,做好記錄並通知工商部門。

五、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健康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並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食品從業人員及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從業人員自覺遵守衞生制度,做到以下要求:

⑴衣容整潔衞生;

⑵定期理髮,不留長鬍須,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錶,手鐲;

⑶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後洗手消毒;

⑷工作時嚴禁吸煙,隨地吐痰,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⑸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⑹不準對着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二)食品經營場所及貯存衞生管理要求:

⑴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存放的食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10CM,離牆1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⑵場所內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整治,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⑶配套必備的冷藏、冷凍設施,採取防護措施,防止食品發生黴爛,軟化發臭,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⑷每天清潔室內衞生,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⑸食品經營、貯存場所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二)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記錄培訓情況,以備查驗。

八、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在經營場所指定專職人員負責消費者對有問題食品的投訴,查清情況,分清責任,合理解決消費者訴求,本單位沒有責任的,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不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的投訴;若消費者對處理有爭議,請工商部門等行政部門處理,本單位給予積極配合。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24

(一)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公司保健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公司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公司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3、負責簽發保健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質量文件,負責處理重大質量事故,定期組織對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負責對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批,對公司購進的保健食品質量有裁決權。

5、負責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在公司內部的貫徹實施。

6、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二)食品衞生管理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公司的質量和衞生管理的規章制度,對保健食品的衞生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衞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公司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建立並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衞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温濕度在規定的範圍內,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5、保證保健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發現可能影響保健食品質量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總經理報告。

(三)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公司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採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採購人員應根據公司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採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公司或廠家進貨。

3、對購進的保健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衞生許可證》、《工商執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證書》、《檢驗合格證》,對保健食品逐件驗收。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質期內,並應定期檢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質管部報告。

5、銷售時應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羣、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誇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6、營業員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温濕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7、營業員應經常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當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向主管負責人報告。

8、營業員應熱心為顧客服務,隨時聽取顧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工作並向上級領導反饋信息。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25

第一條 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審核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五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實行購銷掛鈎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鈎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26

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包括: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醬油、醋、鹽、八角等各種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4、採購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要專店採購、專賬記錄、專區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並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採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籤不規範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27

食品進貨與供應商檔案相對應制度 採購食品要向供應方索取廠家的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或者檢驗報告、經銷商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採購鮮(凍)肉類時,應當索取畜產品檢疫證,出入境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建立索證索票檔案,按時間順序存檔管理。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者複印件。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食品經營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建立從業人員衞生檔案,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定期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經營的食品應當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食品,立即下架處理,停止銷售,並在經營場所通過媒體發佈召回公示;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由有關部門監督進行無害化處理;對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稱、規格、退市原因、處理情況等都要做詳實的記錄,退回批發商或者生產企業的,要由批發商或者生產企業負責人在退市登記台賬上簽字。

食品貯存運輸制度 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食品倉庫應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食品運輸應按照運輸要求進行,運輸工具必須清潔無污染,保持貨物安全,不得與其他有度污染物同車運輸。由工廠送貨運輸時,運輸單位必須經條件確認,即運輸資格、運輸衞生、運輸質量要求等,並有運輸合同。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 食品銷售應設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食品用具、容器應符合有關食品安全標準,無毒無害,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現場製售食品管理制度 食品現場製售要保持加工原料來源證明、加工製作記錄和公示牌相一致:

1.查驗並保留原輔材料有效憑證及檢驗合格證明;

2.建立《熟食加工記錄台帳》,按要求記錄加工熟食名稱、加工時間、保質期、原輔材料名稱及數量等;

3.填寫食品公示標牌,內容包括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等,公示標牌上食品的來源、成份、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要與《熟食加工記錄台帳》完全一致;

4.使用添加劑的要對食品添加劑實施單獨建立進貨、使用記錄,並在醒目位置公示使用的添加劑品牌、名稱、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信息;

5. 現場加工場所應保持整潔,容器、加工工具應當清潔,防蠅、防塵設施有效;

6. 從業人員服裝整潔,按規定着工作服、帽、口罩、手套進行操作。

申請單位:

負責人:

年 月 日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28

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淨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施,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材料、拖布等混用。採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4、《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辦法》應張貼上牆,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法、清水衝、熱水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應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並注意要徹底清洗乾淨,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5、消毒後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着物,並符合有關消毒衞生標準。

6、清洗消毒後的餐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櫃(間)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櫃內潔淨、乾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7、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潔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衞生,做到內外清潔。

8、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採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定時做紫外線消毒,做好《餐飲具消毒及檢查記錄表》記錄。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篇29

一、食品進貨台帳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並複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

二、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台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佈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 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 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衞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主要內容:

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五、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六、食品事故報告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責任人,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衞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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