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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罐區的安全管理,確保儲存安全和職工的安全健康,保證企業生產經營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庫及罐區的安全管理。

3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號591令);《常用化學危險品儲存通則》(GB15603-1995);《易燃易爆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腐蝕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毒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危險化學品儲罐區作業安全通則》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公安部令第6號)

4職責

4.1車間、倉庫、供銷科等各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危化品儲存的管理,落實本部門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安全職責。

4.2車間主任是倉庫、罐區管理的直接管理責任人,各崗位人員應經過崗位及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考核合格上崗。

4.3安環科對倉庫、罐區的灌裝、儲存、儲罐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和監督。

5工作要求

5.1通用要求

5.1.1倉庫、罐區設計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__)等標準的規定。

5.1.2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專用倉庫內,並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定的儲存方法、儲存數量和安全距離,實行隔離、隔開、分離儲存,禁止將危險化學品與禁忌物品混合儲存。

5.1.3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符合安全、消防要求,設置明顯安全標誌、通訊和報警裝置,並由專人管理。

5.1.4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應當進行核查登記,並定期檢查。

5.1.5倉庫、罐區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5.1.6倉庫、罐區巡迴檢查

(1)嚴格執行崗位巡檢制度,逐步實現智能巡檢、打卡巡檢,並納入計算機監控系統。

(2)巡檢人員應選擇責任心強,並有一定專業技術知識的人員擔任。

(3)應制定責任明確的巡檢規定,具體內容包括:人員、巡檢線路、時間要求和巡檢內容。

(4)認真填好巡檢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5.1.7劇毒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5.2倉庫的日常管理

5.2.1所有倉庫,應設專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5.2.2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5.2.3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5.2.4物資儲存應根據物品的性質配備消防器材等應急防護器材。專人保管,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效驗。

5.2.5倉管員每日應進行檢查,做好各類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做到帳、物、卡一致,保持倉庫內清潔、乾淨,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5.2.6倉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料的明細賬簿和台帳,必須熟悉所儲存的化學品的性質、危害、應急處置措施等。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倉庫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和疏散消防通道。

5.2.7公司必須根據生產計劃及庫存情況合理確定採購數量和儲存量。

5.2.8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儲罐區,必須由專人陪同方可進入。

5.2.9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得進行試驗、分裝、動火、動焊等作業。如因需要,要辦理相關的許可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5.2.10堆垛間距

a)主通道大於等於180cm;

b)支通道大於等於80cm;

c)牆距大於等於30cm;

d)柱距大於等於10cm;

e)垛距大於等於10cm;

f)頂距大於等於50cm;

5.3入庫管理

5.3.1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後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5.3.2物料入庫前,倉管員必須按要求對運輸危化品車輛進行卸車前的查驗核準手續,合格後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一書一簽辦理入庫手續。

5.3.3入庫儲存前,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驗收,根據進貨憑證資料詳細核對,防止互相牴觸的危險品混放。包裝有破損、泄漏等情況,嚴禁入庫。

5.3.4倉庫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庫存危險化學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並消除隱患。

5.4出庫管理

5.4.1危險化學品出庫前均應按領料單進行檢查核對,核對內容包括:質量、包裝、數量。

5.4.2裝卸、倒裝、清理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製、合金制或其他工具。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5.4.3在清查盤點過程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相應處理。

5.5分類管理要求

5.5.1易燃物品倉儲的管理

(1)倉儲區域嚴禁明火;電氣、防靜電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2)包裝容器留有容積空隙≥5%;封口要嚴,無泄漏;桶裝只容許堆三層,防止碰撞、摩擦起火;不宜露天堆放,夏季防止日曬;不得與氧化劑共存。(3)控制儲存温度。5.5.2毒害品倉儲的管理

(1)包裝封口必須嚴密,貼印標誌,避免露天存放,嚴禁與酸類接觸。

(2)裝卸作業穿戴防毒用品,嚴禁用手直接接觸毒害性物質。

(3)毒害品泄漏時用木屑、吸收劑吸收,小心收集到密閉容器中,地面加以清洗。

(4)作業場所應準備沖洗、中和、急救設備和藥品,瞭解急救知識。5.5.3腐蝕品倉儲的管理

(1)腐蝕品種類多,性質各異,應區別對待。

(2)有些腐蝕品易吸潮,與水反應可生成有毒氣體。包裝封口要嚴。

(3)酸鹼類腐蝕品具有強烈反應性,要有效隔離。

(4)腐蝕品對人體具有強烈化學灼傷性,作業人員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作業場所應準備沖洗、中和、急救設備和藥品,瞭解急救知識。5.6罐區安全要求:

(1)非罐區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擅自進入。

(2)機動車輛未經批准不準進入,不得在罐區內停放和修理。

(3)罐區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並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

(4)遵守罐區安全技術及管理規定。

(5)建立防凍、保温管理措施。

(6)保持消防安全設施完好,制定應急預案。

(7)儲罐區作業前應對全過程進行風險評估,制定作業方案、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8)作業前應確認作業單位資質和作業人員的操作能力、確認特種作業人員資質。

(9)應配備必要的安全可靠的機械、工具盒設備,並保證完好。

(10)外來人員在進入作業現場前,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組織進入現場前的安全培訓教育。

(11)安全監護人發現所監護的作業與作業票不符合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時應立即制止作業,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要求停止相關作業並立即報告。

(12)作業人員發現安全監護人不在現場,應立即停止作業。

(13)不得在未採取安全保障措施的情況下采用同一條管道輸送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介質。

(14)遇到雷雨、六級以上大風(含六級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檢維修和需人工上罐的作業。

(15)未經批准不得在罐區進行收貨作業同時進行任何檢維修作業。

(16)罐區內不宜進行不同的施工作業,如必要時應採取可靠有效地安全控制措施。

(17)液氯氣瓶的貯存安全:

(a)氣瓶不應露天存放,也不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設的棚架存放,應貯存在專用庫房內。

(b)空瓶和充裝後的重瓶應分開放置,不應與其他氣瓶混放,不應同室存放其他危險物品。

(c)重瓶存放期不應超過三個月。

(d)充裝量為500kg和1000kg的重瓶,應橫向卧放,防止滾動,並留出吊運間距和通道。存放高度不應超過兩層。

5.7裝卸作業5.7.1裝卸準備

(1)檢查設施設備是否處於良好狀態;

(2)認真核對車號、產品品名。檢查槽車技術狀況和鉛封情況。及時採樣、化驗、計量,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5.7.2裝卸作業

(1)遇有強雷雨天氣時,應暫停收、發、輸轉作業;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嚴守崗位,防止跑料、溢料、混料等事故;

(3)容器內應避免出現細長的導電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剝離,鐵路槽車卸油結束時,禁止打開鶴管透氣閥向鶴管內進氣;

(4)汽車罐車裝卸應有防靜電措施。靜電接地線應接地罐車的專用接地端子板上,嚴禁接在裝卸油口處;

(5)儲罐儲液不得超過安全高度;

(6)裝卸作業現場應設置監護人員,不可離開現場,加強監督檢查,制止“三違”作業。

5.7.3裝卸泵管理

(1)嚴格執行泵操作規程,定期檢查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嚴禁帶故障運行;

(2)加強泵的日常維護與保養,做好泵運行記錄;

(3)新安裝的泵和經過大修的泵,應進行試運轉,經驗收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4)泵及管組應標明輸送液體品名、流向;

(5)泵聯軸器應安裝便於開啟的防護罩。

(6)管道穿過防火堤處應嚴密填實。罐區雨水排水閥應處於常閉狀態。閥的開關應有明顯標誌;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確保公司倉儲物資安全,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倉儲部門。

3、職責

3.1保衞處、安環科為本制度的管理單位。

3.2供應處、基建科、淨化車間、合成車間為本制度的實施單位。

4、工作程序

4.1一般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4.1.1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項,並會正確使用該倉庫的安全設備和消防器材。

4.1.2倉庫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消防知識方面的教育。

4.1.3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拉門必須採取防倒措施,檢修時應採取防倒措施。

4.1.4庫內存放的物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物品分類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和損失。

4.1.5庫內物品不得擅自堆得過高,應規定庫內安全容量,並經常檢查,防止自燃。

4.1.6庫內保持良好的通風,必要時可裝設通風設備。

4.1.7庫內不得混放互相起牴觸作用或相互影響的物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物品。

4.1.8庫內不得擅自搭建更衣室。

4.1.9各庫的避雷針,應按時聯繫有關部門及時做好檢修工作,以免失效。

4.1.10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施要經常檢查,按時更換,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和種類、放置地點,須經消防人員同意。

4.1.11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庫門上要設禁火標誌。

4.1.12庫內外需檢修施工動火時辦理“動火許可證”。

4.1.13倉庫保管人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均應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常現象,如有可疑情況及時聯繫有關部門,以便追究處理。下班時應注意關閉電源。

4.1.14倉庫保管員要建立交接班日誌(包括安全、防火設施、滅火器材等),交接班時一定要相互交待清楚。

4.1.15外來人員未經直屬處室及保衞處批准,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消防檢查人員在倉庫管理人員陪同下可入內檢查。

4.1.16入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任何人不得將火種帶入倉庫內。機動車輛入庫,排氣管必須裝上阻火器,禁止穿着有鐵釘的鞋子進入易燃易爆庫房。油漆、氧氣等房區內的雜草要定期鋤鏟乾淨。

4.1.17倉庫管理人員負責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消防器材的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在拿取物品時,禁止從中抽拆,亦不得從一邊抽拆。防止垛堆倒塌。

4.2藥品試劑倉庫安全規定

4.2.1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存放的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熟悉精通,並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措施。

4.2.2部門主管領導應經常對倉庫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並定期進行考試。

4.2.3倉庫內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室內應設置温度、濕度計以測定室內的温度及濕度變化。並按國家試劑倉庫的要求存放物品。

4.2.4倉庫周圍要保持整潔,不得亂堆放其他雜物,道路保持暢通無阻。

4.2.5庫內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並備有事故應急照明燈。

4.2.6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設備必須是防爆型的並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4.2.7倉庫應在避雷裝置保護區內,並督促有關部門定期測試保證好用,並存有測試記錄。

4.2.8倉庫必須備有適當的消防設施。

4.2.9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要排列整齊,要分類保管,不得將性質不同的和有牴觸的藥品試劑放在一起。

4.2.10搬運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損的應立即處理。

4.3木材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4.3.1木材庫、木工房等場所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

4.3.2禁止在木材庫、木工房燒火取暖動用明火、吸煙等,用明火熬膠要在安全的地點進行。

4.3.3工作中留下的鋸屑、刨花和其他廢料,要及時消除,保護整潔。

4.3.4庫內暖氣散熱片上要加保護罩,禁止在散熱片上蒸汽管線上烤抹布、工作服、木料及其他可燃物質,半成品和材料不準堆放在散熱片附近0.5米內的地方。

4.3.5木材庫和木工房內嚴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和各種油漆等物品。

4.3.6在鋸材過程中要注意控制電鋸、軸承和電動機的轉動磨擦部分的温度,不要使用鈍鋸和彎鋸的鋸片,以免強烈磨擦生熱。機器的轉動部分要勤檢查,勤注油,電鋸片的冷卻劑應當用水,不得用油。

4.3.7禁止在電動設備附近積存一切可燃物,並定期對電動設備進行清掃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4.3.8對成品塗漆、噴漆要按漆工防火規定進行操作。

4.3.9管理好各種電動設備,操作時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停止使用時電源一定要關閉。

4.3.10木料的堆放與工作台、電氣設備的間距不得小於1.5米,木材垛與牆壁的距離不得小於0.2米,垛與垛的間距不得小於1.3米。

4.4罐區安全規定

4.4.1甲醇儲槽、液氨儲罐液位計、壓力計、温度計、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

4.4.2甲醇儲槽、液氨儲罐和管線的安全梯、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4.4.3甲醇儲槽、液氨儲罐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季降温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置在遠離防護堤外,不準將電器開關設在防護堤內。

4.4.4甲醇儲槽、液氨儲罐區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採用跨越防護堤方式鋪設。

4.4.5甲醇儲槽、液氨儲罐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按照《石油庫設計規範》等有關規定執行,定期檢測。

4.4.6槽罐區工作人員具備處理突發事故能力,正確使用現場配備的消防、防毒設施及器材;應堅守崗位,認真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4.7槽罐區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對私自進入者一經發現應立即制止並向保衞處報告,由保衞處進行處理。

4.4.8槽罐區為禁煙禁火區,嚴格執行動火及用火的管理規定。

4.4.9槽罐區防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並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加強消防管理,嚴禁倉儲罐區有明火現象的發生,嚴禁煙火。

2.保護消防器材設施的完好和良好的使用狀態。

3.倉儲罐區的各種設備必須專人使用、專人管理。

4.各儲運車輛必須停穩後方可作業,作業時必須掛接地靜電導鏈,操作中必須防止物料外溢,操作中人員不準離開。

5.加強罐體安全維護,日常要觀察罐體、管線是僻腐蝕穿孔、滴漏,如有發現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及時向上級彙報。

6.為保證安全,倉儲罐區必須限量存放物料。天氣炎熱時,必須打開噴淋設施,保證物料存放安全。

7.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8.倉儲罐區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9.不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不準進入其崗位。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衞生工作,切實保障廣師生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校制訂安全衞生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如下:

一、負責安全衞生教育的政教處、負責安全衞生工作檢查的。總務處必須重視安全衞生工作,把此項工作放在講的高度來認識,配合學校抓好安全衞生工作,做到安全衞生工作萬無一失。

二、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定期對學生、家長進行安全衞生教育。

三、政教處做到每天對衞生工作一小查,每週對安全衞生工作一查。總務處堅持每週對學校建築設施、供水、供電設備檢查一次,每遇到風、下雨、下雪天氣,臨時增加檢查次數,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採取措施。

四、堅持每天檢查學校環境衞生的同時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認真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五、要求全體師生增強安全意識,注意觀察發現學校各種異常現象,如果發現,立即同學校領導取得聯繫。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消防法》頒佈的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頒佈的時間是1998年9月1日。

2、假報火警是犯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條規定:擾亂公共秩序、妨礙公共安全,尚不夠刑事處分的,要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假報火警是擾亂公共秩序、妨礙公共安全的行為,理應受到處罰。以往一些假報火警者都曾分別受到行政拘留、罰款、警告等處罰。

3、單位和公民有哪些基本的消防義務?

單位和公民基本消防義務有:一是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二是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慌報火警。三是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4、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設置有哪些規定?

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必須設置在城市的邊緣或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應當設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原有的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不符和上述規定的,有關單位應當採取措施,限期加以解決。

5、哪些場所在使用或開業前要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申報?

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以及具有上述功能的綜合性場所等公眾聚集的場所,在使用或開業前應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申報。

6、什麼是消防監督檢查?

消防監督檢查是公安消防機構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的行政執法行為。消防監督檢查的內容一般包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建築防火管理情況和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管理情況。

7、哪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8、哪些單位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

核電廠、大型發電廠、民用機場、大型港口;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質的大型倉庫、基地;除上述以外的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企業;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築羣的管理單位,都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

9、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時,現場工作人員應履行那些義務?

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有組織、引導在場羣眾的義務。因為公共場所人員集中,一但發生火災,如果現場工作人員不利用對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建築消防設施、器材等情況熟悉的優勢積極疏散在場羣眾,自顧逃生,在場羣眾由於缺乏引導,造成驚慌和混亂,極易造成羣死羣傷的嚴重後果。所以,再法律上規定,公共場所工作人員有義務組織、引導在場羣眾進行有序的疏散是十分必要的。

10、發生火災的單位有哪些義務?

發生火災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火災撲救後,要按照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實的情況。

11、公安消防機構在統一組織和指揮火災的現場撲救時,火場總指揮有權決定那些事項?

使用各種水源;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管制;利用臨近建築物和有關設施,為防止火災蔓延,拆除或者破損毗鄰火場的建築物、構築物;調動供水、供電、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協助滅火救援。

12、撲救特大火災時,地方人民政府有何職責?

撲救特大火災時,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人員,調集所需物資支援滅火。

13、消防隊撲救火災是否可以收取費用?

公安消防隊撲救火災,不得向發生火災的單位、個人收取任何費用。對撲救外單位火災的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所損耗的油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依照規定予以補償。補償的具體辦法,各地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作出規定。

14、公安消防機構在火災事故調查中有那些職責?

火災撲救後,公安消防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認定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15、《消防法》設定了哪些行政處罰?

《消防法》設定了警告,罰款,沒收非法財務和沒收非法所得,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拘留等行政處罰。

16、違反《消防法》的規定造成的火災應如何處罰?

根據《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對由關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有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或由其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17、《消防法》為什麼沒有規定罰款的具體數額?

《消防法》對罰款的數額作出具體規定,主要是從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而且目前以有二十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消防法規對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規定了具體的罰款數額來考慮的。罰款的具體數額依據有關的規章或地方性消防法規確定。

18、對營業性場所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的行為,應給予什麼處罰?

營業性場所對火災隱患不及時清除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可以並處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

19、埋壓、圈佔或者損壞消火栓,經公安機關通知不加改正的如何處罰?

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一百元以下罰款或警告。

20、對電器產品、燃器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範的行為,應給予什麼處罰?

電器產品燃器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

21、對違反《消防法》規定行為的處罰,由哪個機關裁決?

對違反《消防法》規定行為的處罰,除給予拘留的處罰外,由公安消防機構裁決。

22、公安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對其違法行為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公安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消防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失,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不符合國家建築工程消防技術標準的消防設計、建築工程通過審核、驗收的;

二、對應當依法審核、驗收的消防設計、建築工程,故意拖延,不予審核、驗收的;

三、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改正的;

四、利用職務為用户指定消防產品銷售單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築消防設施施工單位的;

五、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產品驗收與入庫:

(1)產品到貨後,收貨人員應合理安排卸貨;審核送貨單據和實物的數量、狀態及規格是否合符採購要求,如符合,簽單並搬運到指定的區域。

(2)統計員及時打印條碼,交與收貨人員貼,標籤須與賬、物相符。

(3)將供應商的送貨單轉換成本公司的入庫單,入庫單要有倉庫主管和保管人簽字;並及時交與統計員,及時入賬,在入庫的當日辦理相關入庫手續,將入庫單財務聯傳交財務;(統計人員及時通知審核人員審核系統單據,入賬)

(4)通知質檢人員對物料進行檢驗。

(5)產品經檢驗後,庫管根據質檢簽署的意見進行分類歸整:

①不合格品歸整後統一放置在一起,與合格品進行完全隔離,做好標識,並彙總後上報;並開出移庫單,並交接單據,由統計員做系統移庫。

②合格品放至相應的庫位。

(6)產品入庫後,上報數量給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做淘寶上架及發佈入庫通知。

2.與其他部門銜接:

(1)新品與產品部:倉儲部收到的新品應及時辦理相關入庫手續,辦完手續的當天由倉儲部主管及時通知產品部取樣拍照。物流部準備好拍照樣品,並填寫好調撥單(提貨人及倉儲主管簽字)(附一,調撥單註明日期、款號、尺碼、顏色、數量、是否延期等內容,調撥單倉管員及統計員各一聯),統計員系統做系統移庫。同時倉儲部測量尺寸(附二,一式兩份,一份提供產品部,一份倉儲部留底),保證貨物能儘快上架。

(2)拍照樣品的回收:產品部拍照完後須儘快歸還提取貨物,做好貨品交接工作,並由產品部做系統移庫工作,倉儲部統計員做系統移庫審核。超過7天,需要辦理延期手續,否則,倉儲部要求收回產品。

(3)清理囤貨:為了提高貨物的週轉速度,倉儲部應定期清理銷售為客户預留的貨物,如銷售無特殊説明,囤貨超過7天則視為放棄處理,所囤貨物進入正常銷售流程。統計員每天對系統前7天的所以有出庫單進行清理,刪除。並把清理單據的數據補上架。

3.貨物存儲與防護:

(1)應提供符合要求的場所和環境貯存產品,要求通風、乾燥、防塵等,並配備適量的防火設備。

(2)產品要按定要求整齊擺放,分類別、狀態、批次進行管理,標識應清楚規範,貨物同一款原則上只允許一箱(包)打開。必須確保現場物料包裝完整無損。所有人員必須在庫房人員確認的情況下,方可將產品取離庫房現場。

(3)相關的庫管應有計劃的進行產品循環盤點,及時瞭解庫存情況,將貯存過程中發現損壞的產品立即從庫房中剔除、隔離,並報填寫相應的單據進行處理。(盤點單,移倉單,撥廢單)

4.貨物調撥:

根據產品銷售情況是時對倉庫物料進行合理調撥。

(1)A倉管員是時根據銷售需求,合理安排A庫存,然後按庫存需求開出調撥,通知B倉管員調貨。

(2)B倉管人員收到調撥通知後,及時按單調撥物料。立時調撥到A倉庫,並跟A倉管員進行物料交接,並雙方簽名確認。

(3)調撥單據A、B倉管員各一份,一份交統計員,統計員及時根據調撥單及時在系統做倉位調整。

5.產品發放

(1)打單員審核客户付款情況,確定已經付款,打單員打出快遞單和出庫單。

(2)庫管員發料,應保證認真、及時、準確的態度,做到到見單作業,嚴格按單發貨,發完後立即完善發料手續,與統計員進行單據交接,統計員並於當日內進行對系統單據進行審核,做到日清日結,保證帳實一致性;

(3)發料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由此來杜絕因發放產品程序不規範造成產品產生質變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6.退貨與換貨

(1)銷售過程中,因質量問題、規格型號、顏色與訂單不符等客觀原因,需要退換貨物的,可憑發貨單及實物辦理退換手續,退換貨物須經質檢核查及倉儲部主管審核確認;若非質量原因,由客户人為造成的損壞恕不退換。

(2)貨物收回後,倉庫人員(統計員)需及時將貨物歸位。所有次品退貨由收貨人員,統一集中退回給相應的供應商,開次品退廠單,並及時與統計員進行單據交接,統計員及時做系統退貨。(生產廠家送貨的,做到一日一清,採購的零星貨物做到一星期一退)。

7.賬務處理:

(1)為保證帳務處理的及時性、規範性、準確性,確保帳務相符,要求帳務必做到日清日結;

(2)所有有效單據必須是按規定的各貨物環節的人員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帳務處理;

(3)單據填制必須清晰、明瞭、規範,保證準確性,填寫好的信息一般不允許更改,確須更改只能採用劃改(能辨別改前信息)並由更改者簽署全名及更改日期;

(4)各類單據須及時歸集並安全保管,每月月底相關做帳人員需對當月的單據進行清理彙總,裝訂成冊,妥善保存,便於核查和追溯。

8.補貨計劃:倉儲部根據發貨量及倉庫備貨量,每日提出補貨計劃,提交總經辦或採購部審批。

9.補貨到貨通告:總經辦或採購部對補貨貨物一下訂單,就在公司內部羣裏立即通知銷售部及倉儲部。倉儲部收到補貨貨物,清點無誤後,辦理相關入庫手續,上架銷售,同時在公司內部羣裏通知產品部和銷售部。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倉庫必須設立一名防火、防盜安全管理責任人,責任人必須認真學習安全防範及消防安全知識,同時要學會使用各類滅火器材。

2、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即貨物進倉檢查制度,明火管理制度、安全用電制度、安全防盜、防火值班檢查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等。

3、倉庫除保持必要的通道外,同時要注意頂距、牆距、燈距、柱距和堆距,貨物分類,庫房保持清潔,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更衣室,不準住人,閒人不得入內。

4、倉庫物品應分類存放,易燃品、有化學相互作用物品應分庫擺放,倉庫應通風良好,包裝破損應及時處理,並留出主通道寬1—1.5米,貨物與房頂、燈之距離不小於0.5米。

5、倉庫電器設備周圍及開關下禁堆物品;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燈應裝在通道上方;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插座、碘鎢燈、電爐、電烙鐵、電水壺等加熱設備;存放易燃品倉庫電器及排氣系統均須為防爆型,並不得設休息室;總開關應置放在庫外。

6、物品入庫禁帶火種,堆積一年以上的物品要採取翻推清倉,防止自燃。

7、夜間值班保衞人員應堅持查庫,防止事故。

8、違反上述規定,給予罰款50—200元,造成嚴重後果者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9、倉庫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資的性質,參加消防業務知識培訓。

10、倉庫管理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2) 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 電線要穿管、敷設;

(4) 下班要切斷電源;

(5) 對電器設備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

五不準:(1)不準在倉庫使用碘鎢燈或大於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築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使用日光燈;

(2) 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 不準使用不合規定的保險裝置;

(4) 不準在倉庫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 不準在化學危險品倉庫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11、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倉庫吸煙及動用明火,倉庫應設立禁火標誌。

12、下班時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並作一次檢查。

13、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消防法規所造成經濟損失,給予責任者批評教育或懲處,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 負責出、入庫物資質量和數量的檢驗核準工作。

2、 負責對出、入庫物資按規定程序和要求當即辦理出庫、入庫手續、不準對出、入庫物資打“白條”。

3、 負責倉庫物資登記、統計工作,做到賬物相符,物卡相符。

4、 按現場管理標準要求,負責庫存物資分類、分區存放,對碼整齊,建立標識,便於存取和清點。

5、 負責庫存物資防雨、防潮、防腐、防火、防盜工作,對庫存物資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6、 倉庫物資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拆件零發,特殊情況需經廠長批准。

7、 負責倉庫物資的定期盤點和經常性盤點工作,發現物資盈虧立即向主管領導書面報告。

8、 負責倉庫區域環境衞生、庫房衞生及庫存物資的衞生清整工作。

9、 掌握各類物資存儲的技術標準,性能要求和相對應的存儲常識,減少庫存物資自然損失和存儲不當損失,降低倉儲成本。

10、 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

11、按庫房管理制度保管好庫內物品,物料分類排放整齊,庫房乾淨整潔;

12、跟採購員清點採購物品,依據採購物資的'《進貨質量檢驗單》辦理採購物資入庫手續;

13、熟悉相應物料品種、規格、型號及性能,並在物料卡片或電子帳上註明;

14、搞好庫房的安全管理,檢查庫房的防火防盜設施,及時堵塞漏洞;

15、負責辦理庫內的領用及出庫手續,物料卡及出入庫手續字跡要清晰;

16、配合財務進行固定資產核查,盤點庫存物資,確保帳、卡、物相符;

17、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及低於庫存要求提出採購需求;

18、隨時掌握庫存狀態,保證物料及時供應,充分發揮週轉效率;

1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範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 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

(2) 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倉庫物資的入庫

第三條 對於業務人員購入的貨物,保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名稱是否與貨單相符,對於實物與貨單內容不符的,辦理入庫手續要如實反映。

第四條 對於貨物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現象,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處理。

第三章 倉庫貨物的出庫

第五條 對於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發貨,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四章 倉庫貨物的保管

第六條 倉庫保管員要及時登記各類貨物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第七條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員要對當月各種貨物予以彙總,並編制報表上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八條 保管人員對庫存貨物要每月月末盤點對帳。發現盈餘、短少、殘損,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寫出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九條 做好倉庫與運輸環節的銜接工作,在保證貨物供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力求減少庫存量,並對貨物的利用、積壓產品的處理提出建議。

第十條 根據各種貨物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貨物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貨物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十一條 對於易燃、易爆、劇毒等貨物,應指定專人管理,並設置明顯標誌。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制度。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貨物財產的安全。

第十四條 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檢查”,確保財產貨物的完整。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第十五條 嚴格遵守倉庫保管紀律、規定,倉庫保管紀律內容規定:

(1)嚴禁在倉庫內吸煙。

(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3)嚴禁塗改賬目。

(4)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5)嚴禁在倉庫內存放私人物品。

(6)嚴禁在倉庫內閒談、談笑、打鬧。

(7)嚴禁隨意動用倉庫消防器材。

(8)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行政部制定,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庫區值班警衞人員必須由政治可靠身體強壯的人員擔任,要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覺悟、思想品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和嚴謹的工作作風。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明確職責、防患於未然。

三、庫區應設立崗哨,實行24小時保衞巡迴制度,夜間警衞人員實行雙人雙崗制度,嚴禁脱崗、睡崗、串崗,嚴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對民爆器材倉庫的門窗、通氣孔、監控系統、紅外線報警等設施進行一次巡查,對庫區圍牆、排洪溝進行檢查,並認真記錄。

五、倉庫管理必須嚴格執行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庫;煙火、移動通訊裝置不準入庫;不準在庫區動火及架設臨時電線;確需動火時,需辦理動火許可證。

六、夜間不準產品出入庫。夜班應一小時在庫區內巡邏檢查一次,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處理。

七、嚴格出入庫登記手續、查驗制度,對外來人員必須查驗其身份無誤登記後,方可進入庫區。

八、在天氣晴好打開門窗通風換氣時,應有專人守衞。

九、倉庫必須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對活動在庫外可疑人員及時盤查,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公司及公安機關彙報。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是社會各單位內部全體人員在消防安全方面應該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它豎家消防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在社會各單位的延伸和具體化。

根據部六十一號令第七條要求社會各單位為了使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實處,必須結合本單位的規模和特點,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體上包括總則、組織領導體系、逐級消防責任制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幾部分內容。

一、總則

總則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政方針方面的制度。總則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工作方針;

2.明確指出本規章制度的制定依據、制定目的以及適用範圍;

3.制定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全面落實措施,明確指出在本單位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4.明確規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五同時”管理規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體運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組織領導體系

組織領導體系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有關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組織領導體系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防火安全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主任(或組長)以及成員的名單;

2.確定本單位消防保衞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和負責人以及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衞人員的名單;

3.確定本單位下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4.確定單位下屬班組或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5.確定義務消防隊以及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名單等。

三、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對各級領導、各級組織和全體職工規定消防安全職責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各級領導和各級組織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還應當包括全體職工的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防火安全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保衞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領導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以及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防火責任制度還應當同本單位的經濟承包制度以及獎懲制度結合起來,使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的消防安全工作優劣狀況同經濟利益和榮譽直接掛鈎,把本單位每個人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職權、工作義務和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四、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會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應當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內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要充分利用壁報、黑板報、有線廣播、標語、安全標誌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

(2)對新進入單位的職工(包括季節工、臨時工、外包工等)通常要進行單位、科室(車間)和班組三級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對特殊工種還應當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當制度化,單位每月可以確定1-2天作為消防安全活動日,分析消防安全情況,學習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

(4)義務消防隊應當在年初、年中或開業、使用前進行必要的消防演習活動,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考核;

(5)應當向外來人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應當主動同鄰近單位和當地居民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6)發生火災後,應當適時組織召開火災現場會,進行現場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通常應當規定單位領導每月檢查、部門領導每週檢查、班組領導每日巡查、崗位職工每日自查;

(2)檢查之前應當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

(3)檢查結果應當有記錄,對於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

(2)按規定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4)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誌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保證完整、好用;

(5)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於開啟狀態,閉門器必須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門操作人員,並實行時值班制度;

(2)消防系統的操作維護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常見故障排除方法,並持證上崗;(3)控制室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設備的動態;

(4)消防控制室操作維護人員對本建築物內的各種消防設備進行監視和應用,作好日常的技術管理;

(5)作好各種情況記錄,及時提供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

(6)根據當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消防機構佈置的工作任務,接受消防機構的檢查。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3)滅火藥劑失效以後應當及時更換新藥劑;

(4)消火栓不得埋壓,道路應當暢通無阻;

(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誌等。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消防機構彙報;

(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消防機構彙報,並拿出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整改完畢後,應及時向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確定廠區內的用火管理區域範圍;

(2)對於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

(3)規定火爐取暖場所和吸煙場所的具體防火要求;

(4)劃分動火作業級別,規定動火作業審批權限和手續,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准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護人員不動火、風天不在户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

(2)規定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

(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4)規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根據消防法律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

(2)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領導,業務上接受當地消防機構的指導;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當地消防機構會同單位的主管部門商定;

(3)企業專職消防隊的消防人員列入生產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的保險、工資、獎勵和福利待遇;

(4)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可以分為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5)單位應定期組織培訓班,對隊員進行防火、滅火常識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各組成員應當分工明確,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相互協凋;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3)單位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

(4)單位應當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5)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

(2)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通常要求切斷電源;

(3)能夠產生靜電易引起火災的場所,必須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和採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4)遭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並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

(5)危險場所應當遵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安裝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

(6)對於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對於消防工作制定具體的獎懲條件和標準;

(2)對於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規定具體的評獎標準和方法;

(3)對於違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下屬單位和個人,除由司法機關、機關依法進行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之外,單位應當規定具體的內部行政處分標準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主要有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內容包括:

(1)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①積極協助消防機構保護火插、調查火災原因;②對於火災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具體的防範措施和改進措施;③實行火災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亦即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過,單位領導和火災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以及單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⑵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致包括:汽油庫、汽車庫、變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崗位等。這些重點部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重點工種致包括:警衞值班員、電焊工、氣焊工、油漆工、倉庫保管員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險物品崗位上的操作工等。這些重點工種及其所在崗位也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工作職責和防火管理制度。

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完畢,要下發所屬各部門討論修改後,以單位正式文件印發。通常還要裝訂成冊以便於查閲,並在有關場所懸掛相關的規章制度掛板以便於有關人員隨時對照執行。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管理制度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人倉登記手續,並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後,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內不準會客,不準帶人到倉庫範圍參觀。

4、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試用試看倉庫商品物資。

6、倉庫範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倉庫內將電線私拉亂接。

7、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並做好防火工作。

8、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倉庫內保證貨架與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牆、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9、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應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有標籤並標明品名、規格、性能、進價。

10、倉庫的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11、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後,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2、庫房內要保持乾淨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准,報安環科備案,並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廠安環科審批後,辦理“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庫房內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定》。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我公司是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濟南市有關消防規定而制定,嚴格執行:“關於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規定”確保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2.適用範圍有限公司

3.職責:

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總經理為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生產部經理為副組長,財務部經理、各車間主任、行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為消防安全小組委員。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生產經營一起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組組長和消防安全委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各車間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並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2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4.3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入廠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作業,發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熟練掌握消防規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組織演習,提高員工的消防觀念,鍛鍊員工的消防技能。

4.4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佔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4.5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標誌和事故照明設施。

4.6車間內嚴禁吸煙,點火,吸煙可到吸煙室或其餘指定地點,煙頭及火柴餘灰要隨時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種易燃物品,設備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

4.8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4.9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4.10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火警電話119,並關閉電閘,迅速離開着火地點。

4.11各車間分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清潔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組不定期抽查車間消防安全設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每月對班組、機台、車間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發現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廠、車間、班組、機台要形成一張嚴密的安全防火網絡,哪個部門和環節出現問題將嚴厲追究。

4.13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

4.14由消防安全小組負責組織檢查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和《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崗位要求

1、 生物工程、醫學檢驗或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 熟悉ISO等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及醫療器械生產和註冊等相關法規;

3、 熟悉體外診斷試劑(化學發光吖啶酯平台)生產工藝及流程,2年以上工作經驗;

4、 具備一定的鑽研和學習能力,責任心強,務實肯幹,職業素養好,溝通及協調能力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工作職責

1、 負責產品的研發試驗;

2、 組織產品及技術的質量評估、設備驗證等工作;

3、 負責產品生產工藝及流程的制訂與完善;

4、 協助完成新產品的註冊工作;

5、 協助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倉庫物資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由倉儲部負責制定、解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二章 倉庫安全保障措施

第四條 倉庫安全保衞工作是倉庫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要求採取一切措施,提高警惕,防止事故的發生,保衞倉庫及儲存物資的安全。倉庫中必須安裝防盜監視、自動報警設備。倉庫應設置專門的安全人員,由其全面負責倉庫的保衞工作。

第五條 設立安全保衞機構。

(1)倉庫的保衞工作是倉庫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到整個倉庫人員、財產及物資的安全。為了有效實施倉庫的保衞工作,企業應當根據倉庫規模的大小、倉庫作業的特點、所儲存物資的重要程度,成立專門的保衞組織,全面負責倉庫的保衞工作。

(2)倉庫安全保衞組織的工作應該在本公司行政部的領導下進行,業務上受公安機關和上級保衞部門的雙重領導。

第六條 明確工作職責。安全保衞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嚴防破壞盜竊事故,預防災害性事故的發生,維護倉庫內部的治安秩序,保證倉庫及庫存物資的安全。具體來説,倉庫保衞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做好警衞及保衞工作。

(1)做好警衞工作。倉庫安全管理員要負責倉庫日常的警戒,做好倉庫的守衞工作。

①守衞倉庫大門,掌握出入庫人員的情況,並對出入庫人員進行登記。

②阻止非倉庫人員進入倉庫,嚴禁火種、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被帶進倉庫。

③核對出庫憑證,檢查出庫商品與出庫憑證是否相符,並做好相應記錄。

④日夜輪流守衞倉庫,防範破壞活動,確保倉庫的安全。

(2)做好保衞工作。倉庫安全管理員還要做好倉庫的防災工作,預防並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①對倉庫中的設施、人員及存儲商品的安全負責任,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保倉庫的安全。

②負責在本倉庫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倉庫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③全面落實防颱風、防汛、防暑降温、防寒防凍等工作,以保障倉庫及存儲物資的安全。

④配合消防部門進行消防訓練和消防安全競賽。

⑤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和公安機關交辦的各項治安保衞工作。

⑥定期對倉庫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提出改進意見。

第七條 倉庫安全管理員應遵守崗位職責,堅守崗位,文明上崗。

(1)遵守崗位規範。安全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崗位規範,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①遵守作息時間。一是倉庫安全管理員必須嚴格遵守倉庫保衞制度,堅守崗位,工作時間不得隨意離開倉庫。有事外出時,必須請假並獲得批准。二是為保證安全管理員的休息,倉庫可設立專供安全管理員休息的保衞室,並採用三班輪休的方法。

②遵守檢查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員應熟悉倉庫的工作人員、證件和出庫手續,並嚴格按照制度進行各項檢查。一是對外來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對商品出庫憑證及出庫商品進行詳細核對。二是對倉庫安全進行定期檢查,並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③保護倉庫安全。倉庫安全管理員還要熟悉倉庫附近的社會情況和地形,當發現不法分子行竊、破壞時,應堅決制止,並及時報警抓捕。

(2)做到文明上崗。安全管理員除了要履行自己的主要職責外,還要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員的文明崗位規範。

①安全管理員當班必須着裝整齊、統一標識、儀容整潔、堅守崗位。

②安全管理員當班必須熱情服務、舉止文明、禮貌待人、語言規範。

③安全管理員要文明站崗執勤,及時指揮車輛、人員的進出,保持倉庫通道暢通,停車擺放整齊。

④安全管理員必須保持保衞室的清潔。

⑤保衞室不得兼作其他場所,不得放置無關物資,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衞室內閒談。

第三章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八條 安全管理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倉儲部安全保衞的各項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防火、防盜、防汛、防工傷事故等工作。

第九條 本着“誰主管誰負責,宣傳教育在前”的原則,堅持部門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做到制度上牆、責任到人,逐級把關,不留死角。

第十條 庫區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一條 非倉庫管理相關人員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庫房,對不聽勸阻者,記下工牌號碼,上報有關部門,按過失處理。

第十二條 各種危險品及易燃品、易爆品等嚴禁進入庫區。

第十三條 倉庫區域內嚴禁煙火和明火作業,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按安全保衞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做好來賓登記工作,嚴禁夜間留宿。特殊情況須報公司行政部保衞科備案。

第十五條 倉庫管理員下班前要關閉水、暖、電源的開關,鎖好門窗,消除一切安全隱患,上班後如發現庫房內有被盜跡象,要保護現場,並儘快通知相關部門。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1.目的:

為了加強配送中心中西藥倉庫的安全管理,保護人身、財產安全,做好防火、防電、防盜、防機械安全事故、防資料信息泄密等預防工作,確保所儲存藥品質量穩定,避免藥品發生質量問題,特制定本規定。

2.依據: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範圍:

物流配送中心所有倉庫。

4.內容:

4.1倉庫防火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1.1倉庫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2倉庫範轉不準吸煙、點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攜帶火種進入倉庫。

4.1.3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4.1.4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貯存物品的名稱、危險特性、滅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維護,嚴格執行倉庫的有關制度。

4.1.5倉庫應根據貯存物品的危險特性和數量,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並保持長期有效。

4.1.6倉庫內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現場必須有人監督。

4.1.7倉庫應定期每週檢查防火設施,做好《消防設施安全檢查記錄表》。

4.2倉庫防電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2.1倉庫內除了固定的照明燈具外,不允許使用其他電器。個別存放特殊物資的倉庫確實需要使用抽濕、降温、排風設備,應單獨設置。

4.2.2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設備必須是防爆型,並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缺。

4.2.3倉庫人員不準私自架設臨時電源線路。

4.2.4倉庫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內,電源應設總閘和分閘。

4.2.5倉庫的電線、電路改裝必須由相關專業電工人員進行操作。

4.2.6倉庫管理人員下班前應巡視庫房,關掉電腦、風扇、空調、飲水機的電源開關方可下班離開。

4.3倉庫庫存防盜、防資料、信息泄密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3.1庫房防盜設施,防護欄、門、窗、鎖等牢固完好,並定期檢查。

4.3.2特殊藥品庫必須執人雙人雙鎖管理,並安裝防盜報警設備及安裝防盜報警系統並與當地公安局聯網。

4.3.3倉庫系物資保管重地,非庫房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儲存作業區,儲存作業區內的人員不得有影響藥品質量和安全的行為。

4.3.4倉庫範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職工更不準圍聚閒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範圍參觀。

4.3.5因業務、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

進倉要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倉。

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進倉人員不準攝像、拍照。

4.3.4倉庫無用的賬務單據要及時銷燬處理。

4.3.5倉庫值班人員下班前應巡視庫房,消除隱患,關好門窗。

4.4倉庫防機械交通安全事故基本規定管理;

4.4.1配送貨車外出送貨必須遵守交通法則。

4.4.2機動車輛要按法律要求定時機檢。

4.4.3駕駛員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要求才能駕駛車輛。

4.4.5廠內叉車駕駛員必須要持有叉車駕駛證。

4.4.6叉車每天必須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表。《叉車點檢表》

4.4.7發現叉車有異常問題,要及時提報維修。

4.4.8除叉車司機外,其他倉管不得開動,所有倉管不得站在手動叉車上滑行。

4.4.9貨車和叉車司機不得酒後、超速駕駛,搬運、卸貨必須輕拿輕放。

4.5倉庫藥品儲存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5.1倉庫根據藥品的質量特性,按藥品性質進行分類、分批號儲存。

藥品與非藥品分庫存放。

性質互相影響容易串味的藥品亦分區儲存。

內用藥與外用藥應分庫或分區存放。

處方藥及非處方藥分區存放。

品名或外包裝容易混淆的品種,應分區或隔垛存放。

固體藥品、半固體藥品、液體藥品分開存放。

二類藥品,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藥品應專庫或專櫃存放。

不合格品及退回品存放於專庫,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及時處理。

4.5.2藥品堆碼規定管理;

按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整齊牢固堆垛五距,合理利用倉容,色標明顯。

五距:垛間距不小於10釐米;垛與牆的間距不小於30釐米;垛與屋頂(房樑)間距不小於30釐米;垛與地面的間距不小於10釐米;垛與照明燈間距小於30釐米.

貨垛堆碼須牢固、整齊、傾斜角小於15度,藥品不得倒置儲存。

對於包裝不牢固或過重的,不宜堆碼過高,以防下層受壓變形。

藥質較重、體積龐大而又不需久儲的藥品,應堆放在離裝卸地點較近的貨區,以便於搬運;藥質較輕者可堆放在中心貨區,可儘量堆高;若同種藥品規格相同而包裝箱體積大小不一,應將大件放在下層,小件放在上層。

4.5.3藥品堆碼順序規定管理;

按藥品批號的順序分層堆垛,不允許不同品種、不同規格、不同批號的藥品存於同一貨位。

為保證藥品的先進先出,近期先出,易變先出,後進藥品的存放不得防礙先進藥品的出庫。

夏天每隔1個月,冬天每隔2個月,對所有藥品進行翻垛通風,即垛底藥品翻到垛面。

藥品距效期僅有1年時,由庫管員按月填報《效期產品催銷表》,催促銷售部加快銷售,以免過期損失。

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出庫使用,不得流入市場,及時填寫《不合格藥品報損審批表》報損、銷燬。

4.5.4倉庫藥品儲存區域色標管理;

合格品——綠色;待驗品、退貨藥品——黃色;不合格品——紅色;

4.5.5藥品的狀態標誌規定管理;

藥品按《狀態標誌管理程序》均應有合格、不合格、待驗等相應的狀態標誌。

二類藥品,蛋白同化製劑及肽類激素藥品的專庫、專櫃應設立對專用標籤。

4.5.6特殊藥品儲存規定管理;

二類藥品、蛋白同化製劑藥品執行雙人雙鎖管理,專庫或專櫃存放。

二類藥品、蛋白同化製劑藥品設立專用賬目,專人登記,定期盤點,做到賬物相符。發現問題,立即報告當地藥品主管部門。

藥品入庫前,應執行雙人開箱驗收、清點、雙人簽字入庫。

嚴格執行出庫制度,發貨時要有專人對品名、數量、質量進行核查,並有第二人複核,發貨人、複核人共同在單據上簽字。

由於破損、變質、過期失效,而不可供藥用的品種,執行《不合格藥品管理程序》。

4.5.7倉庫庫存環境及衞生要求;

常温庫:庫房的温度控制在0—30℃內,相對濕度控制在35%~75%以內。

陰涼庫:庫房的温度控制在不高於20℃,相對濕度控制在35%~75%以內。冷庫:庫房的温度控制在2—10℃內,相對濕度控制在35%~75%以內。

所存放物品無鼠咬、蟲蛀、吸潮、發黴等現象,

工作場所幹淨衞生,無積灰、積水及其他雜物。

隨時檢查倉庫温濕度,及時利用排風、降温除濕設施,調節倉庫温濕度,防止藥品吸潮、發黴。

進行庫房檢查,填寫《庫房巡檢記錄》。問題及時向倉庫主管及質量管理員報告。

4.5.8根據藥品的儲存要求,按藥品性質進行分類儲存。

注射用藥品零散貨的儲存,有特殊儲存要求的除外,無特殊説明的統一按陰涼條件儲存,擺放在零散貨陰涼庫房內。

藥品的不同劑型,除單一品種的特殊要求外,常見劑型貯存條件如下:略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1. 做好倉庫進出物料的核算工作。

2. 嚴格按照材料驗收要求進行材料驗收。

3.不合格或不合格的材料不予接受。

4. 做好倉庫季度報告和項目竣工資料的結算單。

5. 認真整理和保管庫房內的物料。

6. 做好倉庫安全衞生工作。

7. 做好倉庫的物料分配工作。材料發放原則:按現場主管簽署的材料領用發放;材料交倉門交接(重貨除外);先進倉庫先發貨,舊廢料按實際情況合理應使用。

8. 小心翼翼地返回材料。退貨原則:不合格的材料應及時退回供應商,並及時向財務部彙報;在施工現場完成的剩餘材料應及時交回倉庫保管。

9. 仔細監控每個施工現場的材料使用情況。避免重複採摘和物料浪費。

10. 做好手工工具和機器的借用和登記工作。

11. 保護材料價格。未經允許,不得向競爭對手或無關人員透露公司的材料底價和材料供應商。

12. 嚴格儲備材料,並報告採購情況。材料員應仔細審查的材料由倉庫購買,並指定產品名稱、等級、規格、數量、顏色和質量所需的材料,和到達時間限制(如果有必要,樣本,原理圖和材料商店名稱也可以提交)給買方,以便防止買方把,把,在購買和購買,甚至導致公司的損失。

13. 做好物資採購工作。買方應仔細審查的購買需求採購訂單(材料供給人顯然不明白,問),和購買材料回倉庫嚴格按照採購需求,以避免延誤項目進度由於長期的工程材料的失敗。採購材料應儘量與代理商打交道,這有利於返廠工作,減少公司的損失。採購材料的一般原則是:將貨物與三家公司進行比較,材料相同,價格優質的公司中標。

14. 嚴格控制材料驗收標準。倉管員應根據採購訂單和參考樣品,仔細核對材料的名稱、等級、規格、產地、單價、數量、性能、質量和期限。確保倉庫物料符合要求。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貨物與董事會不一致,則不應進行驗收簽字,並應及時向買方報告情況。

15. 倉庫人員、材料人員、採購員對一定時期內材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彙總。材料價格出現問題時,應及時通知設計人、預算員或公司,防止公司在向潛在客户報告項目預算價格時對公司造成嚴重損害。

16. 第12條、第13條、第14條的相關人員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如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公司將追究各方的責任。

17. 倉庫人員應及時向公司財務部門報告公司辦理退貨的具體情況,避免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18. 各項目完成後,倉庫應存放並保管剩餘的材料,以便於售後服務。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一、倉庫是商品和物資保管存放重地,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倉庫。

二、因業務、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並要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倉。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三、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揹包、手提袋等物進倉。

四、倉庫範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員工更不準圍聚閒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範圍參觀。

五、倉庫範圍不得生火,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批准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七、任何人員,除驗收需要外,不準把倉庫商品物資試用試看。

八、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並接受保安部的檢查、監督。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1、目的

建立倉庫、罐區安全管理規定,防止因管理不善而發生事故。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倉庫、罐區的安全管理,及各部門的小倉庫和保管室。

3、責任

倉庫、罐區管理員嚴格按本標準執行。

4、內容

4.1倉庫、罐區管理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管理制度。

4.2倉庫管理員離開倉庫或罐區時,都要關好門窗,關好電源。

4.3罐區管理員離開罐區時要檢查儲罐有無異常,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要鎖好罐區大門。

4.4倉庫、罐區內嚴禁煙火,任何人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倉庫、罐區。

4.5倉庫、罐區內不準吸煙,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

4.6倉庫、罐區管內要有消防設施並嚴加管理:

(1)根據倉庫、罐區的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配置合格的滅火器材。

(2)倉庫、罐區管理員應學習消防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會使用消防栓。

(3)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變。

(4)所有消防器材每半年要檢查一次,滅火器每年年檢、換藥、維修一次。

(5)倉庫、罐區用照明設備應符合安全要求。

4.7每半年要對倉庫、罐區安全、消防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大節日前一週對倉庫、罐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制定相應措施。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1、未經許可,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倉庫。

2、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準”、“五留距”、“一整齊”,即在倉庫內不準設火爐、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吸煙、不準點蠟燭、不準易燃物品或性質相牴觸的物品混存;貨場堆放要留牆距、柱距、頂距、垛距、燈距,堆放要整齊劃一。

3、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高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容器,不準穿帶釘的鞋進入庫內,在要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4、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的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必須裝置防火罩。蒸汽機車要關閉風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停留和清爐。進入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裝置。

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閃點在45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時,在夏天必須採取降温措施。

大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1、物品驗收

(1)倉管員對採購員購回的物品無論多少、大小等都要進行驗收,並做到:

①發票與實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不相符時不驗收;

②發票上的數量與實物數量不相符,但名稱、規格、型號相符科按實際驗收;

③對購進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鮮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對購進的物品已損壞的不驗收。

2、入庫存放

⑴驗收後的物資,除直撥的外,一律要進倉保管;

⑵進倉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⑶堆放要有條理、注意整齊美觀,不能擠壓的物品要平放在層架上;

⑷凡庫存物品,要逐項建立登記卡片,物品進倉時在卡片上按數加上,發出時按數減出,結出餘數;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與抽查

⑴對庫存物品要勤於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黴爛變質,將物資的損耗率降到最底限度。

⑵材料會計或有關管理人員也要經常對倉庫物資進行抽查,檢查是否帳卡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4、領發物資

1.領用物品計劃或報告:

①凡領用物品,根據規定必須提前做計劃,報庫存部門準備;

②倉管員將報來的計劃按每天發貨的順序編排好,做好目錄,準備好物品,以便取貨人領取。

2.發貨與領貨

①各部門各單位的領貨一般要求專人負責;

②領料員要填好領料單(含日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用途等)並簽名,倉管員憑單發貨;

③領料單一式三份,領料單位自留一份,單位負責人憑單驗收;倉管員一份,憑單入帳;材料會計一份,憑單記明細帳;

④發貨時倉管員要注意物品先進的先發、後進的後發;

3.貨物計價

①貨物一般按進價發出,若同一種商品有不同的進價,一般按平均價發出;

②需調出以外的單位的物資,一般按原進價或平均價家手續費和管理費調出

5、盤點

5.1倉庫物資要求每月月中小盤點,月底大盤點,半年和年終徹底盤點;

5.2將盤點結果列明細表報財務部審核;

5.3盤點期間停止發貨

6、記帳

6.1設立帳薄和登記帳,帳薄要整齊、全面、一目瞭然;

6.2帳薄要分類設置,物資要分品種、型號、規格等設立帳户;

6.3記帳時要先審核發票和驗收單,無誤後在入帳,發現有差錯時及時解決,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帳;

6.4審核驗收單、領料單要手續完善後才能入帳,否則要退回倉官員補齊手續後才能入帳;

6.5發出的物資用加權平均發計價,月終出現的發貨計價差額分品種列表一式三份,記帳員、部門、財務部各一份;

6.6直撥物資的收發,同其他入庫物資一樣入帳;

6.7調出本企業的物資所用的管理費、手續費,不得用來衝減材料成本,應由財務部衝減費用;

6.8進口物資要按發票的數量、金額、税金、檢疫費等如實折為單價人民幣入帳,發出時按加權平均發計價;

6.9對於發票、税單、檢疫費等尚未到的進口物資,於月底估價發放,待發票、税單、檢疫費等收到、衝減估價後,在按實入帳,並調整暫估價,報財務部材料會計調整三級帳;

6.10月底按時將材料會計報表連同驗收單、領料單等報送財務部材料會計;

6.11與倉管員校對事物帳,每月與財務部材料會計對帳,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7、建立檔案制度

7.1倉庫檔案應有驗收單、領料單和實物帳薄;

7.2材料會計的檔案有驗收單、領料單、材料明細帳和材料會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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