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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21篇)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21篇)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1

1、材料倉安全管理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21篇)

(1)倉管人員應嚴格執行物資管理各項制度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自然災害事故“四防”工作

(2)倉庫範圍內嚴禁煙火,不準攜帶火種進倉。

(3)物資出入應做到存量、帳、物卡、資金“四對口”,庫內必須整齊、清潔。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檢查,離開倉庫時要關鎖門、窗,切斷電源。

2、備品、備件倉安全管理

(1)備品、備件倉內,嚴禁煙火。

(2)倉內的備品、備件應按不同類別分開存放,特別是不同化學性質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應分倉或分區單獨存放。

(3)倉庫內不準閒雜人員進入。

(4)員工領取勞動保護用品持單交倉管員領取,不得進入倉內。

(5)倉內要注意通風良好,温度不宜超過30℃。

3、儲罐區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室內儲存必須通風良好,室內温度不宜超過30℃,室內必須有乾濕計、温度計,隨時測量室內濕度和温度。

(2)露天貯罐夏天要有降温措施,地面温度太高,要定時噴淋。

(3)遠離火種、熱源、倉儲區及工作現場嚴禁煙火。

(4)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採用防爆電器,開關設在倉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裝堆垛不宜過大,應留牆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檢查走道。

(6)人員在倉內應注意穿戴防護用品。

(7)儲罐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並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工作人員嚴禁穿釘鞋上班。

(9)按照防雷規定倉儲區每年要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檢測,不合格的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裝或卸車時應注意流速,流速不應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2

1、目的

建立倉庫、罐區安全管理規定,防止因管理不善而發生事故。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倉庫、罐區的安全管理,及各部門的小倉庫和保管室。

3、責任

倉庫、罐區管理員嚴格按本標準執行。

4、內容

4.1倉庫、罐區管理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管理制度。

4.2倉庫管理員離開倉庫或罐區時,都要關好門窗,關好電源。

4.3罐區管理員離開罐區時要檢查儲罐有無異常,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要鎖好罐區大門。

4.4倉庫、罐區內嚴禁煙火,任何人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倉庫、罐區。

4.5倉庫、罐區內不準吸煙,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

4.6倉庫、罐區管內要有消防設施並嚴加管理:

(1)根據倉庫、罐區的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配置合格的滅火器材。

(2)倉庫、罐區管理員應學習消防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會使用消防栓。

(3)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變。

(4)所有消防器材每半年要檢查一次,滅火器每年年檢、換藥、維修一次。

(5)倉庫、罐區用照明設備應符合安全要求。

4.7每半年要對倉庫、罐區安全、消防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大節日前一週對倉庫、罐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制定相應措施。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3

第一條倉庫管理員必須每天檢查庫區温濕度計是否適宜貨物儲藏温度、庫區內產品擺放是否規範、打包工具是否齊全、輔料是否在規定區域!有任何意見或者問題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二條必須保持庫房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在通道、出口、放置或周圍堆放物品!

第三條在明顯的地方設立醒目的“嚴禁煙火”標誌,倉庫作業操作電、氣焊應嚴格隔離;嚴禁在庫區範圍內吸煙、使用電爐等,初犯者行政部對其進行思想教育,三次以上重犯者實施開除,如由此引起火災事故,公司有權追究當事人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四條對進入庫區的人員進行嚴格的管理,非庫區工作人員如因業務工作需要入庫,必須先做好出入庫登記,在倉庫負責人或倉庫管理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

第五條進入倉庫的任何人員一律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管理員有責任提醒進入庫區的其他人員遵守其安全規定。

第六條應根據庫區以及貨物情況對裝卸搬運工作提出指導意見,防止出現事故。行政部負責人員支持,庫房負責人負責指導流程及操作標準。

第七條在物資管理過程中,必須做好貨物信息的保密工作,沒有客户方的允許,不得將貨物的信息泄露給無關人員。

第八條倉庫負責人及倉庫管理員必須保管好倉庫鑰匙,不得私自將鑰匙交他人使用。

第九條下班前,倉庫管理員必須關好庫區門窗、關閉電源。

第十條對已發生的一切大小事故,嚴肅認真的進行處理,分析事故原因,使大家受到教育,提出並落實防範措施。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4

1、未經許可,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倉庫。

2、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準”、“五留距”、“一整齊”,即在倉庫內不準設火爐、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吸煙、不準點蠟燭、不準易燃物品或性質相牴觸的物品混存;貨場堆放要留牆距、柱距、頂距、垛距、燈距,堆放要整齊劃一。

3、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高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容器,不準穿帶釘的鞋進入庫內,在要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4、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的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必須裝置防火罩。蒸汽機車要關閉風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停留和清爐。進入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裝置。

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閃點在45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時,在夏天必須採取降温措施。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5

1.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管理制度。

6.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可入庫。

8.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並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牆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鬥、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6

一、庫區值班警衞人員必須由政治可靠身體強壯的人員擔任,要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覺悟、思想品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和嚴謹的工作作風。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明確職責、防患於未然。

三、庫區應設立崗哨,實行24小時保衞巡迴制度,夜間警衞人員實行雙人雙崗制度,嚴禁脱崗、睡崗、串崗,嚴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對民爆器材倉庫的門窗、通氣孔、監控系統、紅外線報警等設施進行一次巡查,對庫區圍牆、排洪溝進行檢查,並認真記錄。

五、倉庫管理必須嚴格執行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庫;煙火、移動通訊裝置不準入庫;不準在庫區動火及架設臨時電線;確需動火時,需辦理動火許可證。

六、夜間不準產品出入庫。夜班應一小時在庫區內巡邏檢查一次,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處理。

七、嚴格出入庫登記手續、查驗制度,對外來人員必須查驗其身份無誤登記後,方可進入庫區。

八、在天氣晴好打開門窗通風換氣時,應有專人守衞。

九、倉庫必須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對活動在庫外可疑人員及時盤查,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公司及公安機關彙報。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7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衞生工作,切實保障廣師生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校制訂安全衞生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如下:

一、負責安全衞生教育的政教處、負責安全衞生工作檢查的。總務處必須重視安全衞生工作,把此項工作放在講的高度來認識,配合學校抓好安全衞生工作,做到安全衞生工作萬無一失。

二、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定期對學生、家長進行安全衞生教育。

三、政教處做到每天對衞生工作一小查,每週對安全衞生工作一查。總務處堅持每週對學校建築設施、供水、供電設備檢查一次,每遇到風、下雨、下雪天氣,臨時增加檢查次數,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採取措施。

四、堅持每天檢查學校環境衞生的同時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認真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五、要求全體師生增強安全意識,注意觀察發現學校各種異常現象,如果發現,立即同學校領導取得聯繫。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8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2、庫房內要保持乾淨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准,報安環科備案,並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廠安環科審批後,辦理“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庫房內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定》。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9

1.加強消防管理,嚴禁倉儲罐區有明火現象的發生,嚴禁煙火。

2.保護消防器材設施的完好和良好的使用狀態。

3.倉儲罐區的各種設備必須專人使用、專人管理。

4.各儲運車輛必須停穩後方可作業,作業時必須掛接地靜電導鏈,操作中必須防止物料外溢,操作中人員不準離開。

5.加強罐體安全維護,日常要觀察罐體、管線是僻腐蝕穿孔、滴漏,如有發現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及時向上級彙報。

6.為保證安全,倉儲罐區必須限量存放物料。天氣炎熱時,必須打開噴淋設施,保證物料存放安全。

7.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8.倉儲罐區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9.不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不準進入其崗位。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10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產品、設備免受火災危害,保衞公司財產安

全及公司員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有關消防安全規定,結合公司倉庫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倉庫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接受公司安全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 公司倉庫貯存着大量產品,是防火重點區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

全工作擺到首位,與各項工作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第四條 倉庫部門領導對所屬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倉庫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

及時反映到公司,切實加以整改。如對已經發現的火險隱患熟視無睹,對防火工作指揮不當,造成火災事故,應當追究主管單位領導的責任。

第五條 倉庫部門領導為倉庫防火負責人,建立安全小組,倉庫負責人為安全小組負責人,並確定一名保管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工作,並保持相對穩定。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11

一、所有樓層倉庫,應設樓層安全員,負責各樓層倉庫的日常管理,特別注重防火、防盜、防潮、水問題。

二、倉庫應建立完善的消防組織架構,明確各環節負責人和組員。

三、所有物料、貨品,無論是新進出倉,還是二次進出倉,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四、倉庫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保持地面乾燥。

五、倉庫內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工作需要進出必須登記管理,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六、倉庫內外禁止吸煙,如特殊要求確要動用明火必須經倉庫(經理)主管以上批准,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七、倉庫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倉庫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八、倉庫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倉庫 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 的保險裝置。

九、倉庫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

十、貨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庫位間距不小於1米,貨品與牆間距不小於0、5米,主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

十一、倉庫管理員應根據貨品保管要求,採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貨品存儲環境(如温度、濕度等)符合規定。

十二、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以及其它液體。 十三、倉庫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貨品狀況,應定期組織盤查。

十四、倉庫(經理)主管應對倉庫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工作要重點關注和執行,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12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健全採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黴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釐米、離牆10釐米存放於貨櫃或貨架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要用機械通風或空調設備通風、防潮、防腐,保持通風乾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衞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並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供應商提供)。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於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貼有明顯標誌(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肉類、水產類分櫃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櫃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應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設備,並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 正常運轉。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設施,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13

一、倉庫日常管理

1、倉庫保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資和產品的明細賬簿和台賬。原材料倉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材料的性質、用途、類型分明別類建立相應的明細賬、卡片;半成品、產成品應按照類型及規格型號設立明細賬、卡片;財務部門與倉庫所建賬簿及順序編號必須互相統一,相互一致。

2、做好各類物料和產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存物資定期進行檢查盤點,並做到賬、物、卡三者一致。對重要防汛工具,如柴油發電機組、電機、割草機等,倉庫保管員必須定期進行核對並記錄,如有變動及時向財務部門映,以便及時調整。

3、各單位必須根椐防汛任務及倉庫庫存情況合理確定採購數量,並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庫存量,有條件單位逐步實行零庫存;倉庫保管員必須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按月編制報表,報送分管領導及財務人員,財務物資部門對本單位的各類不良存貨必須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加以處理。

二、入庫管理

1、物料進倉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辦理入庫手續;如屬回用物資應憑回用單辦理入庫手續,拒絕不合格或手續不齊全的物資入庫,杜絕只見發票不見實物或邊辦理入庫邊辦理出庫的現象。

2、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資處理放在待檢區域內,經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一律退回,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必須在短期內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

3、入庫物資在未收到相應發票前,倉管員必須建立貨到票未到材料明細賬,並根據檢驗單等有效單據及時填開貨到票未到收料單,在收到發票後,沖銷原貨到票未到收料單,並開具材料票到收料單,月底將貨到票未到材料清單上報財務。

4、收料單的填開必須正確完整,供應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並與發票單位一致,如屬票到抵衝的,應在備註欄中註明原入庫時間。收料單上必須有保管員及經手人簽字,並且字跡清楚。

三、出庫管理

1、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採用先進先出法。根據工程技術人員制定的施工計劃,做到限額發放。

2,領料人員必須持有主管領導鑑字的`領料單,方可領取。領料員和倉庫保管員應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狀況,核對正確後方可發料;倉管員應開具領料單,經領料人簽字,登記入卡、入帳。

四、報表及其他管理

1、倉庫保管員在月末結賬前要與財務部門做好物料進出的銜接工作,各相關部門的計算口徑應保持一致,以保障防汛物資核算的正確性。

2、必須正確及時報送規定的各類報表,收付存報表、材料耗用匯總表、積壓物資報表等,並確保其正確無誤。

3、庫存物資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需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序經領導審核批准後才可進行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發現物料失少或質量上的問題(如超期、受潮、生鏽、老化、變質或損壞等),應及時用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彙報

五、保管員工作職責

1、保管員必須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公私分明。努力學習、鑽研業務知識,做到四懂二會:懂汽、規格、型號、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識,懂業務手續,懂消耗規律;會保管維護,會利廢節約代用。

2、準確地做好材料進出倉庫的帳務工作和各種報表。

3、嚴格按照材料的驗收要求做好材料驗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堅決不予驗收。

4、認真做好倉庫材料的分類擺放和保管工作。

5、認真做好倉庫安全防範及倉庫衞生工作。

6、保管員必須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及時準確地記好物資賬目,隨時映庫存變化情況,在規定時間內辦好核算、結賬和有關報表。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倉庫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實。

3、倉庫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酒店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並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後,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內不準會客,不準帶人到倉庫範圍參觀。

4、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奇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試用試看倉庫商品物資。

6、倉庫範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進倉。

8、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並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保證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牆、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2、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標明性能名稱。

3、倉庫的總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4、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後,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4、倉庫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14

1.0目的

建立有效和完善的倉庫安全管理辦法,採取各種措施,持續滿足國家安全法規要求,嚴格控制倉庫運作過程中的安全風險,預防和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2.0範圍

招商局物流集團南京有限公司各倉庫的安全管理

3.0引用文件

4.0職責

按公司運作安全管控體系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各自職責

5.0工作程序

5.1庫區用電管理

(1)倉庫照明原則上必須使用節能燈,且庫內的節能燈使用功率小於60w。

(2)庫區內的照明系統每天由各庫區倉管員負責開啟和關閉,嚴禁非庫區用電管理責任人員及外來人員開啟和關閉庫內照明系統開關。

(3)原則上以保證庫區內作業為主,當庫內光線充足,在不影響庫內作業,就不需開啟照明;當庫區光線不足時,應開啟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庫內照明燈;當庫內光線弱及夜間作業時,應開啟全部庫內照明燈。

(4)庫區內在執行具體作業時,應開啟照明燈,其它不涉及作業的區域不開啟照明燈,在完成作業後,應及時關閉作業區域照明,僅留髮貨口照明供發貨作業使用。在停止作業時必須關閉所有照明。

5.2庫區辦公用電管理

(1)庫區內的辦公室在不辦公時,必須關閉照明燈;辦公室內的辦公設備(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空調等)在停止辦公後,必須統一關閉,不得待機過夜,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需向部門主管申請,待主管同意後方可使用。

(2)特殊辦公設備(機房、主機等)用電管理參照集團信息中心it設備的管理要求執行。

(3)庫區用電工具及設備維修管理庫內照明及用電設備的維修工作只能由技安部進行,其餘任何人員不得開展此項工作。

5.3倉庫用電考核

(1)庫區用電管理由庫區內各區域倉庫主管作為直接考核人,辦公用電管理由單證主管作為直接考核人,倉儲領導負直接管理責任。

(2)由各項目參照以往用電費用或操作量用電指標,在原基礎上下調比例,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指標進行考核,低於考核指標獎勵考核人和倉儲業務責任領導,高於指標處罰考核人和倉儲業務責任領導(用電管理獎懲制度由各項目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制訂)。

5.4倉庫用電安全管理

(1)各倉庫應配備專職或兼職電工,負責單位用電安全,也可以委託有資質的機構或人員提供用電安全服務,但安全生產的責任仍有本單位負責。

(2)建立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崗位用電的操作規程,重要崗位的用電安全責任制。

(3)建立安全用電技術資料檔案,包括:1)高壓系統圖,低壓佈線圖,架空線路和電纜線路佈置圖;2)重要設備、設施的檔案資料,產品説明書、出廠實驗記錄、安裝試車記錄;3)檢修和實驗記錄;4)設備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記錄。

(4)單位的電路、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驗收必須有有資質機構的檢驗報告。

5.5安全用電檢查

5.1檢查內容:

(1)安全用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電器設備的安裝是否合格、安裝位置是否合理;

(3)電器設備的絕緣情況;

(4)設備裸漏帶電部分的防護裝置,漏電保護裝置;保護接零和保護接地措施;

(5)電器滅火設施、器材的配備;

(6)違章使用電器、私拉亂接電線現象。

5.6安全用電檢查至少每月應進行一次。

(1)對於變壓器、配電設備,要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交接班制度。

(2)對於使用中的電器設備、線路應定期測定其絕緣電阻。

(3)對於各種接地裝置,應定期測定其接地電阻。

(4)對於安全用具、避雷器、隔離變壓器及其他保護電器應定期檢查測定或進行耐壓實驗。

5.7安全用電培訓

(1)新進人員應接受職前安全用電知識培訓。

(2)把安全用電知識納入日常安全培訓和考核的內容中。

(3)操作用電設備的人員除應懂得安全用電的一般知識,還應懂得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

6.0支持文件

7.0相關記錄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15

一、設備物資的驗收入庫

1、物資到公司後庫管員依據清單上所列的名稱、數量進行核對、清點,經使用部門或請購人員及檢驗人員對質量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

2、對入庫物資核對、清點後,庫管員及時填寫入庫單,經使用人、信息部主管簽字後,庫管員、財務部各持一聯做帳,採購人員持一聯做請款報銷憑證。

3、庫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

a) 未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准的採購。

b) 與合同計劃或請購單不相符的採購物資。

c) 與要求不符合的`採購物資。

4、因生產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庫的物資,庫管員要到現場核對驗收,並及時補填"入庫單"。

二、物資保管

1、物資入庫後,需按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分類分區碼放,做到"二齊、三清"。

a) 二齊:物資擺放整齊、庫容乾淨整齊。

b) 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標識清。

2、庫管員對常用或每日有變動的物資要隨時盤點,若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並更正,其佘物資定期進行盤點,時間為每月進行一次。

3、庫存信息及時呈報。須對數量、文字、表格仔細核對,確保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三、物資的領發

1、庫管員憑領料人的領料單如實領發,若領料單上主管或總經理未簽字、字據不清或被塗改的,庫管員有權拒絕發放物資。

2、庫管員根據進貨時間必須遵守"先進先出"的原則。

3、領料人員所需物資無庫存,庫管員應及時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寫請購單,經總經理批准後交採購人員及時採購。

4、任何人不辦理領料手續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庫內拿走物資,不得在貨架或貨位中亂翻亂動,庫管員有權制止和糾正其行為。

5、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的領用,領用人先填寫“領料單”由所屬部門經理審核,信息部確認簽字後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以壞貨換新貨;領用的各種工具均要上工具卡,並由領用人簽字。

四、物資退庫

1、由於工作實施方法更改引起領用的物資剩餘、未用時,應及時在退庫並辦理退庫手續。

2、廢品物資退庫,庫管員根據"廢品損失報告單"進行查驗後,入庫並做好記錄和標識。

五、物資採購

每月28日前,由倉庫員根據本月部門物資設備的領發記錄制定下月《信息部物資設備需求計劃表》,扣減本月庫存數量後進行物資的補倉。補倉數量不高於最高限量。設備物資的申購於每月28日至30日在物流系統提交,經總經理審核批准,然後交信息部統一採購。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16

第一章倉庫建築

第一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倉庫建築設計,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和驗收。

第二條倉庫、貨場、生活區、維修工房必須分開佈置。

第三條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與煙囱、明火作業場所、架空電力線等的安全距離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第四條儲存易燃物品倉庫地面,應當採用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的材料。

第五條庫區的加工間和倉庫管理員辦公室應當單獨修建或用防火牆與倉庫隔開。

第六條倉庫區域內應當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車通道。

第七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貨場應當根據防雷的需要,裝置避雷設備,並請有資質的管理部門監測合格後,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儲存管理

第一條倉庫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於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牆距、樑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第二條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建築設計和消防防火規範》有關規定。

第三條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牴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並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四條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佈置在温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並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温。

第五條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第六條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條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温措施。

第八條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第九條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庫或歸垛。

第十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倉庫、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安環部和分管領導批准,並採取安全措施,由安環部派信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管理員,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應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員,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進入工作現場。

第十二條倉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第十三條在倉庫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雜物。

第十四條庫區和倉庫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倉庫院內,倉庫,嚴禁吸煙。油庫、炸藥庫院內,嚴禁開手機和帶靜電物品進入庫區。

第十六條認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發揮技防監視器的作用。並認真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章裝運管理

第一條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並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第二條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並不準進入倉庫。

第三條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第四條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乾淨。

第五條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倉庫內停放和修理。

第六條倉庫、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第四章電源管理

第一條倉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和消防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條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第三條各類倉庫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倉庫外,引進倉庫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倉庫通道的上方,與物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倉庫房頂架電線。

第四條倉庫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第五條倉庫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安環科和公司領導批准,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第六條每個倉庫單獨安裝開關箱,並設在倉庫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第七條在庫區及倉庫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第八條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或更換。

第九條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倉庫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條庫區內嚴禁吸煙、用火。

第二條門衞金屬火爐距可燃物不應當小於一點五米。金屬煙囱距可燃牆壁、屋頂不應當小於七十釐米,距可燃屋檐不應小於十釐米,高出屋檐不應小於三十釐米。煙囱穿過可燃牆壁、窗户時,必須在其周圍用不可燃材料隔開。(公司應沒有火爐)

第三條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火爐附近不準堆放木片、刨花、廢紙等可燃物。

第四條不準靠近火爐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爐應有人負責管理。

第五條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後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第六章消防設施

第一條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有關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第二條倉庫、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並佈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條消防器材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設備採取防凍措施。

第四條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信號報警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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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了加強倉庫安全管理,保障生命財產免受危害,特制定本細則。

2適用範圍

所有倉庫及施工現場露天存放材料的管理。

3職責

是本細則的主管部門;各單位倉庫保管員應接受並積極配合工程部的安全檢查。

4管理要求

a)庫區內嚴禁吸煙、用火。

b)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公司級倉庫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於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牆距、柱距、樑距。每個庫房必須規定儲存限額。

c)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物品的露天堆垛應備有篷布。

d)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庫房、露天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進行這些作業,事先必須經批准,並採取安全措施,調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現場監護,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後,應當對現場認真進行檢查,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後,方可離開現場。

e)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超過一百瓦以上的燈泡。燈頭與物品應當保持安全距離。

f)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總公司專職安全員批准。使用臨時電線的時間不應當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g)庫房、料場應當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並佈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

h)氧氣、乙炔、油料等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與其他物品混放,並嚴格進出庫制度。

倉庫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範本 篇18

1、庫房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庫房安全制度,嚴禁將火種帶入庫內,無關人員不準隨意進庫。

2、庫房人員實行全天值班制度(週六、日除外),並經常巡迴檢查庫內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清除。

3、易燃、易爆物品,如煤油、油漆、香蕉水、汽油等,不能與其它物品混放在一起,做到勤檢查,嚴防隱患。 4、庫房內應有防火、防盜設施。

5、定期整理倉庫,保持庫內清潔、整齊,要注意開門通風,及時檢查翻曬物品,防止黴變、蟲蛀。

6、每月及時將入庫單、領物單彙總,做部門分類賬,報給會計。

7、在每個季節交換前,及時做到充分準備工作,以免脱節,主動做好被服交換、週轉工作。

8、定期檢查倉庫安全設施,庫內不準會客吸煙,庫內配置防火、防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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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和範圍

為了加強對倉庫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責任事故,保障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倉庫的安全管理。

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廠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試行)》制定本制度。

3.職責

3.1危險化學品庫車間負責對廠家物資入庫、貯存和車間的廠區過程和廠家。

4.工作程序

4.1.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並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4.2.在倉庫、堆垛設立廠區的車間等級標誌,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3.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4.4.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公司《倉儲管理程序》進行。

4.5.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4.6.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採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廠家進入廠區的車間車輛廠家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廠家,選用經國家指定的廠家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車間電氣產品。

4.8.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車間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倉庫管理制度,做好記錄。

4.9.儲存易燃和車間物品的廠區、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批准,採取安全措施後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後,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4.10.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5.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6.記錄

6.1安全檢查記錄。

6.2出入庫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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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明火(火源)存在;

2、安全用電,防止超負荷、短路、絕緣老化等;

3、對易燃易爆物品嚴格加強管理

4、按規定配置維護消防設備設施(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安全通道等);

5、庫房外要有消防車通道和有效的防範措施;

6、加強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素質,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7、根據倉庫的實際情況作以補充完善要求。

倉庫防火要注意:

1、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2、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4、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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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倉庫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倉庫運營管理相關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中國通信集團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屬各倉庫(以下簡稱“倉庫”)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三、中X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分為省、市二級,省公司採購物流中心負責省級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並對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則負責其所屬的市級各倉庫(含縣、區分倉)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則

四、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必須樹立“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總體觀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五、各級物流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員、物品出入登記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範管理;做好燃氣及相關設施、發電機油庫、各類配電用房、高壓鍋爐、氣體防護區、危廢品(如廢舊蓄電池等)存放區等各類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防護準備和引導;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等情況;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準備。

六、各級倉庫必須設置安全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學習各項安全防範規定,組織開展日常應急預案演練,熟悉各項應急準備方案。

七、如通過外包方式由合作方開展倉庫各項管理的,應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關安全協議,明確合同雙方安全工作職責。

以下按照不同專業和內容,分章節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定。

第四章庫區人員、物品出入管理

八、倉庫工作人員憑有效工作證件進出。

九、各級倉庫對提貨、送貨、來訪人員以及各種車輛實行出入證准入和放行條管理制度,出入證和放行條由各級倉庫發放。

十、倉庫出入證和放行條必須專人(車)專用,一人一證(條)、一車一證(條)。

十一、提貨、送貨、來訪人員需憑有效證件,在倉庫設置的傳達室或登記處進行登記,領取出入證後方可進入倉庫庫區。離開倉庫時須登記離開時間,並交還出入證後方可離開。

十二、放行條由中X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開具,並在倉庫現場備案。放行條須填寫具體清晰的放行物資內容,並由中X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加蓋公章。

十三、提貨、送貨人在庫區等候提貨、送貨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庫區,如因故需進入倉庫庫區,需經倉庫現場主管批准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庫區。

十四、非提貨的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庫區,需經中X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倉管主管批准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區。

十五、所有車輛進入倉庫時,如車內已載有貨物並需攜帶出去的,須自覺在傳達室處詳細登記攜帶貨物的詳細情況,以便門崗進行查驗。車輛離倉庫門口時須接受門崗的開廂登車檢查。

十六、凡有車輛出庫,不管有無攜帶倉庫內倉儲物資離開的,須憑倉庫出具的放行條進行核對,核對無誤並記錄離開時間後方能放行。

十七、辦公、來訪自行車、摩托車、小汽車只可停放在庫區指定的停放區域,禁止進入庫區。

第五章庫區安全及消防管理

倉庫必須遵循明確的安全及防火規定,具體如下:

十八、倉庫的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安全及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須張貼於倉庫明顯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賃倉庫必須至少符合丙二類消防等級安全要求,並按照有關規範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須滿足每班2人的值班規定,並實現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持證(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頒發建(構)築物消防員證)上崗。

二十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作業人員在庫區內必須身穿工作服,所有進出倉庫存儲區的人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物資堆放較高及多層貨架區域(托盤散件物資需用打包膜纏繞後才能上架)必須配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管理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過消防業務知識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性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護、知物資管理制度。

二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設備(空調、配電箱、應急燈、抽風換氣設備、電動閘門以及各類開關電源等)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電工必須持證(相應高、低壓電工證)上崗。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於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築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二十五、制定防火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員工逃生、自救和滅火技能。

二十六、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並放置在明顯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他物品,並須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貫徹執行《通信集團XX公司消防設施維護實施細則》,做好消防設備日常維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並登記備案;維保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任何時候消防設備、設施都是完好、有效運作。

二十八、倉庫物質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則,堅決執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煙及使用明火;

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

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牴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區域中,不得隨意亂放,存放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險性並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類廢舊蓄電池必須劃定專區集中保存。廢舊蓄電池必須正放,不能疊放,做好防短路、防滲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陽光暴曬。各類廢舊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場或半封閉臨時建築內。

三十一、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煙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和逃生標誌;庫區因施工需動用明火時,須到物流管理部門辦理臨時施工審批手續,並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離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有專人監護,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施工期間要及時清理現場。

第六章庫區治安防範管理

三十二、倉庫必須有明確的庫區治安防範管理規定,規定具體如下:倉庫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治安防範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治安防範的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日常治安防範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倉庫須根據環境安裝必要的安全防範設施,如監控攝像頭、紅外報警等裝置,監控錄像保存時限必須滿足一個月內可查閲要求。

三十四、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對庫區內門、窗、鎖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員下班後,應將鑰匙交到專職值班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是倉庫主管或者倉管人員,需7x24小時值班)。

三十五、倉庫要做好庫區安全防範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並登記備案;安全防範設施的維護保養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安保實施運轉正常。

三十六、倉庫必須制定治安防範應急預案,發生治安防範事件時按預案處理,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七章各類應急預案管理

三十七、倉庫要根據相關預測做好颱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監控和應急工作,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八、倉庫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周邊環境及形勢的評估,制定具體防恐應急預案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九、倉庫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檢查情況要向X公司物流管理部門進行彙報;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四十、倉庫如發生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並根據相關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處理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八章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庫區內貨物運輸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發前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貨物裝卸要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嚴格按規定裝卸,嚴禁超載。對易燃、易爆產品須按規定做好防護措施,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四十二、庫區電梯應按設計標準使用和維護,使用單位應按時對電梯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並嚴格按時聘請勞動安全技術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

四十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操作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則,加強對叉車日常維保和操作前檢查,叉車維護、保養及檢查情況要登記備查。

第九章食品衞生安全管理規定

為支持倉庫園區開展連續生產工作,倉庫園區可根據情況設置合理生活配套設施,如食堂、餐廳等。如相關生活配套設施日常運營屬於物流部門負責管理,則相關設施除應嚴格執行前述各項安全規定外,還應嚴格執行相關食品衞生安全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四十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衞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並標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種物品不得隨意亂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類置放,有咳嗽、腹瀉、發燒、嘔吐等疾病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食堂工作崗位,防止傳染、中毒。飯食需留樣存放冰櫃保存三天。

四十五、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廚房等重要部位須安裝攝像裝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規定放置,燃氣管道、用具須安裝泄漏報警裝置並配置足夠消防器材(面積在100平米內配置泡沫滅火氣瓶3個,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個)。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員離開廚房前,必須將廚房內各種食品放置好,關好門窗,並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爐灶煤氣等設施。

四十七、應制定食品中毒應急預案,一但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須及時採取各項搶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各級系統操作人員應按權限進行操作,並保護好各自賬號,嚴禁賬號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嚴禁使用系統或設備等進行與物流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十、倉庫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人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人員)嚴禁私自下載、留存、篡改、買賣、交換與倉庫生產運營有關信息。

五十一、對離職、離崗人員要及時進行權限調整或刪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訓和檔案歸檔管理

五十二、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X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專業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培訓教育結束後要本人簽名確認。

五十三、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規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門、班組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等有關工作檔案並進行歸檔,對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簽到、圖片、總結等資料也需妥善歸檔。

第十二章附則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省公司採購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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