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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考勤管理規定(精選16篇)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精選16篇)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1

1、目的:加強商場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精選16篇)

2、考勤範圍:

2、1商場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商場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衞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衞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託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説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後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衞。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並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後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閒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後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週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幹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後<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衞後方可離開商場,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籤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幹部需經副總經理批准。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衞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採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籤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温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温州三區及各縣)春節 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温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幹、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温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後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商場總經理批准;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衞監督,商場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後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5、9本制度20xx年2月9日修訂,20xx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2

1.總則

1.1考勤是本商場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商場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並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彙總考勤結果,並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彙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彙總報商場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於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商場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商場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商場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商場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商場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商場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准,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緻殘,持醫院診斷證明並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鑑定後,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週歲、女24週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後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週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週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係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後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後,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商場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准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准並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准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商場領導批准。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商場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商場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3

為了員工能明確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上班時間:

員工上班時間一般為兩班,分為早班和中班,一個星期倒一次班,上班時間為:

星期一 ~ 星期六:早班:8:00~12:00 17:00~23:00

中班:12:00~17:00 18:00~23:30

星期天:早班:8:00~11:00 12:30~16:30 17:30~23:30

中班:8:00~12:30 14:00~17:30 18:30~23:00

二:打卡:

1;員工上下班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2;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打卡或委託他人打卡,違反此規定者,代打卡者罰款50元。

3;員工考勤以打卡為依據。若因特殊情況未能打到卡,如加班、請假、外勤、工休、打卡機出現異常情況等,當天或隔天必須經主管證實上下班時間並簽名,若無主管簽名事後一律視作曠工處理。

4;如有因遲到或早退而故意不打卡者視為曠工。

5;如證實無遲到或無早退而未打卡者當天必須找主管簽名,每個月不得超3次,第4次起視同曠工。

三:遲到:

1;遲到半小時以內者按遲到處理。

2;遲到超過半小時者按半天曠工處理。

3;每月累計遲到達20分鐘者不予處罰,累計超20分鐘者,第21分鐘起每分鐘罰款2元,

四:加班:

1;除每日規定工作時間外的上班時間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商場業務繁忙或人員不足時則需要加班。

2;實際加班數未滿0.5小時不予計算,滿0.5小時以上者以每加滿0.5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費以工資表中規定為基準,法定節假日為平常加班費的1.5倍。

3;如需加班而不願加班者,罰款20元。

五:曠工:

1;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批准不上班者視為曠工。

2;曠工一天罰款80元,法定節假日、星期天曠工罰款150元(注:上全班共3個班次,一個班次罰款50元)。

3;兩人以上集體曠工每人每天罰款200元,情況嚴重商場將予以開除。

4;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商場將予以開除。

六:請假:1;因故無法正常上班的員工,應提前1天書面向上級主管提出請假申請,突發狀況的應於當日9:00前電話通知直接主管,事後補單;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均視為曠工;

2;請事假、病假需填寫《請假申請單》,註明時間、事由,經主管同意並簽名後方能生效。

如果當天因特殊情況未能填寫《請假申請單》,則事後必須補填《請假申請單》,以做為請假和結算工資的依據。

3;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請假;

4;請事、病假按請假天數扣除100%工資。

5;請假事由必須充分、真實、不可捏造,如經調查發現請假事由不符將視為曠工處理。

6;《請假申請單》中“事由”一項必須註明請假具體事項,只填“有事”一律不準批假。

7;請長假必須在假滿後準時上班,不準廷長請假時間,如在假滿後不準時上班者視為曠工。

8;若因商場業務繁忙、人員不足或因請假事由不充分、不真實,商場有權不批准其請假,若商場不同意請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將視為曠工。

9;節假日、星期六、日不允許請假(病假除外),如需請假者扣雙倍工資。

10;每月每人請事假不可超3次。

11;除緊急事情、生病,其他事項一律不準電話請假。

12;請假須由本人向主管申請,請同事代為請假無效。

七:全勤:一個月內無遲到、無早退、無請假、無曠工者視為全勤,全勤者獎勵30元/月。

八:辭職

1;由於員工原因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勞動合同期未滿,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雙方協商一致後解除勞動合同,此類情況稱之為辭職。

2;員工辭職應提前1個月向商場提出辭職申請,並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以便商場增聘人員填補其崗位空缺。

3;《員工辭職申請表》經商場主管批准後生效。

4;如員工即時辭職或辭職申請未滿1個月而辭職,員工應向甲方賠償200元作為經濟損失的補貼

5;辭職申請期間員工必須正常上班,勤勞工作,服從管理,不得怠工。

九:辭退、開除

如員工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及商場規章制度行為者,商場予以開除處理。商場對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按規定予以辭退

1;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不適應或不能完成本職工作的,經培訓後仍不能勝任的;

3;因商場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以致人員多餘的;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5;不服從商場正常工作分配或不服從轉崗安排的;

6;偷竊或貪污公、私財物,有具體事、證者;

7;屢次違紀,經處分、教育仍不能改正的;

8;一年三次嚴重過失處分的;

9;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有損商場形象,造成嚴重後果的。

十:法定節假日: 元旦:1月1日至2日

春節:農曆一月七年級至九年級

勞動節:5月1日至2日

國慶節:10月1日至2日

十一:促銷人員:商場促銷人員必須遵守商場的考勤制度,如有遲到、早退、請假、曠工,商場將按以上規定進行處罰,罰款將從其供應商貨款中扣除。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4

第一條:為加強商場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7:30-17:45

第三條:商場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第四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填表,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填表。

第五條:商場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填表,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商場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核表。

第六條:營業人員須先到公司填表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七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遲到一次扣10元,遲到累計3次以上者每次扣20元。

第八條:病,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請病,事假須提前一天報請,並安排好工作.請假理由不充足或影響公務的主管可不予准假,及不予請假。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場時間,否則按外出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鄞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達1次者扣發全勤獎10、0元,達3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雙倍扣除工資,單月連續曠工3天者,按自動離職並不給於發放工資。

第十三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100元。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5

第一條 為加強商場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商場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或參照執行或另行規定,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必須由商場規範化管理委員會審核長簽發。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點;中班——15:00~23:00 點;大夜班——23:00~次日7:00點。

第四條 商場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1次的處分。

第六條 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

第八條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場時

第九條

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

第十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無故曠工達7天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一條 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祕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繫。出差

人員應於出差前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6

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廠區、車間、辦公場所、設備使用等各類標示,使各類標示處於良好狀態並充分發揮其警示、提示及教育作用,進一步規範及保障安全生產。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廠區、車間和辦公場所、設備使用等。

三、職責

1、企業管理部負責聯繫標識牌的製作、核對和取回,確保標識的合理使用。

2、ISO辦確認標識製作標準,監督標識的現場保管情況。

3、安環部負責對安全環保類標識的使用規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各類標示的使用和保管及更新

5、公司辦負責標識牌申請製作的審批。

四、工作程序

1、標識牌的申請製作

國標類安全警示牌(PVC材質)統一採取採購申請,對外製作的標示牌嚴格按《申請製作作業指導書》要求申請製作,能夠採用自制的統一用A3以下紙張打印過塑張貼。

2、標識牌的管理

1)標示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後,看不見安全標示。標示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2)現場安全標示的佈置要先設計,後佈置。

3)現場安全標識,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更換場地時,須報ISO辦備案後進行更換。

4)市場上購買或視野製作到廠的標識標牌由ISO辦和企管部現場確認後錄入金蝶K3系統形成區域物品管控

5)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各類標示的保管與維護,市場部採購或視野製作的標識標牌保管期限為6個月,公司自行製作過塑的標識標牌保管期限為1個月,各部門標識標牌在以上規定期限內出現破損、變形、褪色、丟失等情況按照本條處罰規定執行。

6)各部門區域物品現有的標識標牌出現破損、變形、褪色、丟失憑藉標識標牌申請表進行申請,ISO辦對現有標識牌規定使用期限進行核實後進行依舊換新,ISO辦做好各類標識的使用、發放、回收的歸口管理並記錄,作廢回收的標識,儘可能地再利用,由ISO辦負責人確認不能利用的,可按《固體固廢物作業管理》文件要求進行處理;新購買或製作的標識牌按照《標示牌製作指導書》流程執行。

7)在“6S”檢查時應對現場的標示牌進行確認檢查,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通報責任部門及時整改。

3、處罰規定

對所有檢查發現標識標牌出現污損、丟失等情況,按原價的130%賠償並予以50元/處的罰款。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六、相關文件

——《申請製作標示牌作業指導書》 MR/ZX-553/02-ISO ——《公司標識標準手冊》

七、相關記錄

——《標識牌製作申請表》 MR/ZX-553/02-02

標識牌製作申請表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7

一、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貴重物品(電視機、照相機、DVD、投影儀、電腦(含筆記本電腦)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貴重物品能夠運行正常,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職責:

1、行政部信息管理員負責公司內貴重物品設備的申購、安裝、維護和管理,確保貴重物品的正常運行。

2、各貴重物品使用人負責該物品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3、行政部負責監督貴重物品維護保養實施情況。

三、管理規定

1、本公司對電視機、照相機、DVD、投影機、筆記本電腦、解碼儀、診斷儀等貴重儀器設備,應指定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

2、公司所有貴重物品設備統一由信息管理員負責安裝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裝硬件和軟件,如果自行拆裝發生問題造成經濟損失由拆裝人負擔。

3、各部門貴重物品由指定專人負責使用和保管。使用和保管者應保持設備的清潔。如果發現設備有不正常運行的現象,應及時與信息管理員取得聯繫。

4、在設備操作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報告信息管理員,待問題解決後方可使用,不可擅自處理。

5、管理員如發現設備損壞不能維修,需要購買或外部維修,應及時提出申請,按相應審批權限審批後方可購買。

6、未經公司負責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將上述物品轉借給他人或帶回自己家中使用。

7、貴重物品要設專櫃保管,專人使用。

8、存放貴重物品的專櫃和房間應離人落鎖,鑰匙不準轉借給他人使用。

9、貴重物品的存放應遠離火源和化學物品。

10、貴重物品存放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落實防範措施。

11、如果是筆記本電腦,則不得安裝遊戲程序及與工作無關的軟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計算機打遊戲和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12、貴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彙總記錄表→保管人員登記表→使用人填寫領用登記表(貴重物品領用登記表)→部門負責人簽字→保管人員簽字→領用設備→歸還時間→保管人填寫設備情況。

13、若有違反將處予50分以上處罰直至開除。如無故損壞,則責任人必須照價賠償相關損失。

四、本規定從頒佈之日起正式執行,其它相關未盡事宜可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1:《貴重物品領用登記表》

附件2:《貴重物品責任人彙總表》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8

1 目的

進一步加強各項管理措施的落實,促進員工遵章守紀,防止事故的發生,保障生產正常有序進行。

2 範圍

明確值班管理職責,規範值班程序,適用於公司各級值班人員。 3 職責

3.1公司值班領導負責夜間各級值班人員的管理工作及考核。

3.2根據各級工作職責範圍,做好夜間生產管理,行使生產調度職能,負責夜間生產的組織、落實,負責生產、設備故障的組織、搶修和對外工作聯絡。

3.3負責生產、設備、質量、安全等事故的指揮、組織、處置,並逐級上報。期間有權調度公司人力、物力等資源。

3.4加強夜間巡查,全面掌握生產運行狀況,督促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規程和勞動紀律,糾正違章違紀並進行考核。

3.5對值班過程發現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暫時不能處理的做好防範和監控,確保安全生產。

3.6與崗位員工交流、溝通,瞭解員工的思想動向,宣傳公司文化及經營理念。

3.7調度會上通報值班期間出現的各類問題。

4 值班體系

4.1公司級值班領導一名。

4.2部(工段)級值班人員一名。

4.3電儀維修、機械維修工員各二名。

4.4高壓電力運行工一名。

4.5物資供應及倉庫值班各一名。

5 值班時間:

當天白班下班至次日8:00。

6 值班巡檢頻次

6.1公司級:白班下班—23:00;凌晨1:00—4:00;凌晨4:00—7:00;在生產系統範圍內各巡檢一次。

6.2部、工段值班:每運行班全面巡檢至少兩次以上;主控室、丙酮貯槽區等重點區域、部位,每運行班至少進行一次專項安全巡檢。

6.3機械、電儀維修工:生產系統範圍內每運行班至少巡檢二次以上。

6.4高壓運行工:生產系統範圍內,每運行班至少巡檢二次以上。 7 管理人員值班規定

7.1 值班巡檢應持“巡檢卡”逐崗巡查,並由崗位操作工在值班巡檢卡上簽名確認。

7.2發生生產異常情況,視具體情況該上報應迅速上報有關領導。

7.3做好值班日誌的填寫,並將值班情況彙報至單位主要負責人。

7.4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值班的,由單位負責人安排其他人員代替。

7.5值班期間禁止離開廠區,因故需離開必須經公司值班領導批准。 8 維修人員值班規定

8.1電、儀、機械維修人員,做好巡檢發現問題的記錄和處置記錄。

8.2每晚10:00前值班人員在生產現場或維修室,10:00後可到宿舍休息。

8.3電儀、設備出現故障,由值班長負責通知相關維修人員,維修工10分鐘內必須到達檢修現場。

8.4高壓運行值班人員做好職責範圍內巡檢、保障、服務工作。

8.5物資供應和倉庫人員夜間值班,隨時做好物資供應或領用準備。 9 考核

9.1未盡值班管理職責,導致生產受到影響,給予50—200元處罰。

9.2未按值班規定要求,給予10—50元處罰。

10 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考核,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9

隨着公司的快速發展和不斷壯大,為方便市場部業務經理更好地開展工作,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從20xx年4月起公司統一給市場部業務經理配備辦公手機及手機卡(業務經理在公司工作滿半年)。為了規範管理,有效工作,現將公司辦公手機使用管理規定3範文如下:

一、手機的所有權 辦公手機及手機卡屬公司辦公物品,持有人只有使用權和維護權。

二、手機的使用保管 使用人要愛護和妥善保管手機,按正確的操作程序操作,凡是人為損壞的,一律由本人負責。

在使用期間,保修期內的硬件故障由手機生產商提供維修。

如發生手機丟失,則由使用人賠償。賠償標準如下:使用半年以內按原價賠償,一年以內的按原價的50%賠償;使用一年以上的按30%賠償。

三、手機的業務使用 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公司隨時安排抽查,如出現撥打不通或不接電話現象,一次罰款50元。

辦公手機只用於公司的業務開展,不得撥打私人電話或與工作無關的電話,不得隨意產生惡意欠費現象,違者視情況酌情處罰。

四、手機的上交回收 辦公手機使用人如調整工作崗位或無論何種原因離職,使用人必須將手機及手機卡上交公司綜合辦公室,凡不交者按手機原價(1000元)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五、此規定自20xx年2月1起正式執行。

附件:手機、手機卡領用登記表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各企業銀行賬户管理,保證資金安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層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 集團公司財務與產權管理部為銀行賬户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企業銀行賬户的開立、變更、撤銷、使用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銀行賬户為各企業在商業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户、一般存款賬户、臨時存款賬户和專用存款賬户。

第二章 銀行賬户審批權限

第五條 集團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直屬企業開立的銀行賬户,須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集團公司審批;原有銀行賬户的變更或撤銷,須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六條 分公司管理企業、子公司所屬企業開立的銀行賬户,須以正式文件形式報上一級企業審核後統一上報集團公司審批;原有銀行賬户的變更或撤銷須由各分公司、子公司統一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七條 上市公司銀行賬户開立、變更及撤銷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三章 銀行賬户開立、變更、使用和撤銷

第八條 開立銀行賬户只限於國有商業銀行和集團公司認可的其他金融機構,同時須滿足集團公司結算中心和財務公司銀行賬户體系和資金管理的要求,不得在非認可的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銀行賬户。

第九條 銀行賬户必須由本企業財務部門統一開户,統一管理,嚴禁違反規定多頭開户,嚴禁出租和轉讓賬户。

第十條 各企業原則上只可開立兩個賬户:一個基本賬户(即支出户);一個一般賬户(即收入户)。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有特殊規定的可以申請開立專用賬户。需要設立臨時機構、異地臨時經營和註冊驗資,可以申請開立臨時賬户。

第十一條 基本賬户和一般賬户均統一納入集團公司結算中心和大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管理。為滿足結算要求,須選擇同一家銀行開立基本賬户和電(熱)費結算一般賬户。網上銀行可以選擇中國工商銀行或者中國建設銀行。

第十二條 銀行賬户核算內容

(一)基本賬户用於核算各企業的支出;

(二)一般帳户(收入賬户)用於核算各企業的電(熱)費收入;

(三)納税、還貸等專用賬户用於規定的用途,不得存放其他資金;

(四)臨時賬户只能用於核算臨時機構的支出。

第十三條 銀行賬户開立程序

(一)申請開户。以正式文件提出申請,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新成立企業需要提供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文。

(二)審批賬户。集團公司根據各企業的申請進行審批。

(三)開立賬户。各企業按照批覆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四)辦理網上銀行登記。

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對各企業銀行賬户實行年檢制度,每年年底,各企業對截至上年12月31日保留的所有銀行賬户填寫《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户年檢申請表》(見附表1),集團公司根據審核情況簽發年檢結論和年檢處理決定。

第十五條 集團公司財務與產權管理部將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各企業銀行賬户存款限額。

第四章 銀行賬户管理責任和監督

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建立銀行賬户管理檔案制度,統一管理各企業銀行賬户開立、變更、銷户情況,並對各企業銀行賬户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七條 各企業主要領導、主管財務領導、財務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要對本企業的銀行賬户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本辦法的規定,作好銀行賬户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 各企業須明確銀行賬户管理直接責任人,直接責任人須具備會計人員從業資格,並依照本辦法規定,正確辦理賬户開立、變更、銷户、年檢手續,建立健全本企業賬户管理檔案。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作以下處理:

(一)責令限期糾正錯誤;

(二)給予通報批評,並結合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對違紀單位給予經濟考核或行政處分;

(三)有關人員如有循私舞弊、貪污受賄、縱容違法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考核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財務與產權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20xx年6月10日發佈的《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户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附表1.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户年檢申請表

2.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銀行賬户開户審批表

3.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網上銀行申請表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11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税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了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現作如下規定。

一、黨費收繳

第一條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税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作、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第二條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税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第三條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四條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個人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五條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第六條 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第七條 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第八條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第九條 黨員一般應當向各其正式組織關係所在的黨支部交納黨費。持《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外出期間可以持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第十條 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第十一條 黨員自願多交黨費不限。自願一次多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第十二條 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託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脱黨處理。

第十四條 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繳黨員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每年按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5%上繳中央。上繳中央的黨費應當於次年4月底前匯入中央組織部黨費賬户,不得少繳或拖延。

第十六條 鐵路、民航系統黨的關係在地方的黨委,每年按照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10%向所在地方黨委上繳黨費。中國人民銀行的地市級分支機構和中央其他金融機構的省級分支機構黨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統黨員全年實交黨費總數的5%向所在地方黨委上繳黨費,其他派出機構和下發單位黨委不再向地方黨委上繳黨費。

二、黨費使用

第十七條 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

第十八條 使用黨費要向農村、街道社區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第十九條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範圍包括:(1)培訓黨員;(2)訂閲和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第二十條 使用和下撥黨費,必須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人説了算。

第二十一條 請求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黨費管理

第二十二條 黨費由黨委組織部門代黨委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承擔黨員教育管理職能的內設機構承辦。

第二十三條 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內設的財務機構或者同級黨委的財務機構代辦。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管理,參照財政部制度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 黨費應當以黨委或黨委組織部門的名義單獨設立銀行賬户,必須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得存入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户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於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第二十五條 黨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黨費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黨費管理工作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黨費管理工作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要作為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黨的基層委員會和各級地方委員會應當在黨員大會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上,向大會報告(或書面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員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各級地方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每年向同級黨委和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同時向下級黨組織通報。黨支部應當每年向黨員公佈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第二十七條 黨的地方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可以留存黨費。具體留存單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解放軍總政治部,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留存比例應當向基層傾斜。

第二十八條 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向中央組織部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是: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二十九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每年要檢查一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三十條 對違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第三十一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黨組織收繳、使用和管理黨費的辦法,由解放軍總政治部參照本規定製定。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過去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12

工作進展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 計劃原則

(一) 工作計劃必須完整,不能缺項和漏項;

(二) 工作計劃必須確保先進性,不能瞞報和虛報;

(三) 工作計劃必須準確,條理清晰,節點明確。

二、 計劃構成

計劃主要包括計劃內容、責任主體、完成時間和考核標準。

(一) 計劃內容:是指具體工作內容,要求描述具體、明確,與實際一致,不得含糊其辭;

(二) 責任人:每項具體工作必須有明確的責任人;

(三) 完成時間:每項工作均應有明確的完時間,完成時間必須與公司總體工作節點一致;

(四) 考核標準:每項工作必須有明確可考核的標準,不得模稜兩可。

三、 計劃節點

(一) 年度計劃:

公司在每年11月20日以書面形式發佈次年公司年度計劃,各部門據此編制部門次年度工作計劃,編制時間為每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年度計劃考核週期為每年12月26日至次年12月25日止。

(二) 月度計劃:

1、 每月25日 前公司以書面形式下達各部門次月重點工作內容,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公司的工作計劃制定部門的工作計劃,於每月的28日完成,交分管總經理審批,被修改一項扣1分,增加一項扣2分;

2、 各部門員工根據部門負責人的月度工作計劃制定工作計劃,於每月29日前報部門負責人審批;

3、 工作計劃審批後,主管級(含)以上在每月最後一天將計劃交行政人資部,以便監督落實和考核;各部門員工由部門統一存檔,行政人資部實行抽查;

4、 每年的二月份,月計劃的發佈和提交日期均提前2日。

(三) 節點計劃:

項目於公司確定之日起5日內,由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和行政人資部通過會議形式制定倒計時計劃,報公司批准後執行。

四、 計劃編制

(一) 公司實行部門計劃和個人計劃相結合的管理形式,公司所有人員均需要制定個人計劃;

(二) 部門負責人計劃等同部門計劃;

(三) 工作計劃採用統一的格式編制(見附件)

(四) 工作計劃必須按以下要求編制:

1、 主要內容: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分解及項目節點計劃,公司階段性重點工作,部門(崗們)職責內容,公司會議決議所形成的工作事項,上級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事項;

2、 完成日期:指預計完成某項工作事項的具體日期,跨月度的工作事項要明確本月應完成比例;

3、 責任主體:工作計劃中必須明確各項工作的責任主體,落實到個人;

4、 目標設定:重點工作事項必須設定達成目標,跨度工作應設定階段目標,並在工作總結中對目標達成情況進行彙報;

5、 工作計劃必須根據月計劃的重點內容,年度工作計劃中的重點工作應在月工作計劃中具體體現,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五) 在編制月工作計劃時,上月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須納入下月工作計劃。

五、 計劃調整

(一) 由於公司經營計劃、重點工作、經營策略發生調整,各級人員相應進行工作計劃的調整;

(二) 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工作計劃的,應書面報請計劃審批人批准同意,並將審批文件交行政人資部備案。

六、 管理職責

行政人資部負責監督各部門計劃制定與實施,各部門負責人分解、監督本部門計劃的實施與考核。

(一) 行政人資部主要職能

1、 負責督促實施、跟蹤各部門重點工作,及時向相關領導反饋信息;

2、 負責建立公司工作計劃管理和評價體系,並對各部門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彙總、考核。

(二) 部門負責人職責:

1、 負責組織編制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

2、 負責與公司保持工作計劃銜接關係,並接受公司的指導和監督;

3、 負責組織跟進、協調、落實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協調、落實公司重點工作計劃的實現;

4、 負責建立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管理,並對部門工作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總強、分析和評價;

5、 負責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的上報與計劃執行情況的總結。

七、 計劃考核

(一) 考核方式:上級領導對直接下級月度工作計劃進行考核,與每月5號前將考核得分報與行政人資部;行政人資部對各部門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並對重點工作進行抽查,對各部門月底考核得分情況進行復核,一旦發現弄虛作假進行雙倍扣除部門負責人及當事人得分;

(二) 考核標準:

1、 工作未完成,該項工作得零分;

2、 本項權重分數,扣完為止。

八、 計劃得分直接與績效工資掛鈎,每月計劃得分也將做為年度考評重要參考依據。

九、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由行政人資部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執行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如有特殊情況,報請總經理審批後按特例執行。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13

中小企業公司管理制度

目錄

第一部分:綜合辦管理制度

第一節、綜合管理辦公室職責

第二節、綜合辦公室管理制度

第三節、公司人員的聘用

第四節、職務任免

第五節、職、辭退

第六節、教育與培訓

第七節、考勤辦法管理

第八節、員工請假管理辦法

第九節、物品採購、入庫、出庫、歸還管理辦法

第十節、獎罰制度

第十一節、檔案管理

第二部分 財務部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部的職能及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

第二節、財務工作管理

第三節、資金管理

第四節、會計檔案管理

第五節、結算與審批制度

第六節、出差管理制度

第七節、財務紀律

第三部分 銷售部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二節、銷售部崗位職責

第三節、銷售人員管理制度

第四分、公司考核制度

第一節、核目的、原則和實施

第二節、合辦工作考核標準

第三節、務室考核

第四節、目部考核標準

第一部分:綜合辦管理制度

第一節、綜合管理辦公室職責

一、綜合管理辦公室主任的崗位職責

1、 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主管行政、人事、後勤、財務、文祕、檔案、保衞並負責公司辦公財產的調用、管理等工作。

2、 主持綜合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領導公司本部員工做好本職工作。

3、 負責對公司領導的決策、決定和工作部署的督辦、落實、協調、完成。

4、 代表總經理負責與各部門簽訂目標管理責任狀,並監督、檢查、落實目標管理完成情況。

5、 協助總經理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全面管理。

6、 負責組織開展對新員工的招聘工作,對公司員工的工作進行檢查、考核、評定。

7、 負責公司的來訪接待工作,並將接待情況及時向總經理彙報。

8、 制定並實施行政管理費用計劃,力求節約開支,講究實效。對各部門申報辦公用品購置計劃進行審核。

9、 認真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二、辦公室幹事崗位職責

1、 建立健全人事檔案,按照人事檔案管理的範圍,實行一人一檔制,隨時向主管提供人事檔案資料。

2、 協助部門主管做好辦公室日常工作。

3、 協助部門主管做好新聘員工的招聘工作。

4、 認真做好公司內員工的技術等級評定等有關人事的具體事務。

5、 配合相關人員做好公司員工的年度考核及獎懲工作。

6、 做好各類物品材料的交接、建檔、保管工作。

7、 做好公司的文祕、打印等工作。

8、完成部門主管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第二節、綜合辦公室管理制度

一、印鑑管理

1、 本公司印鑑由綜合辦主任負責保管。

2、 綜合辦要對需蓋印籤的介紹信、證明及對外出具的任何公文,都要仔細核實,並有詳細的登記記錄。

3、 公司內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需要開具時,應經綜合辦主管簽字後方可開出。

二、辦公財產管理

1、 綜合辦要嚴格審查、核定各部門申報的辦公用品購置計劃,嚴格控制辦公費用支出。

2、 辦公用品由綜合辦統一購置、保管,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購置(特殊情況例外)。

3、 綜合辦嚴格執行辦公用品領用手續,厲行節約,遵循領用定時、限額、限量原則。領用者應妥善保管並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4、 各部門要由專人負責領取物品,並在領取單上簽字,由綜合辦登記造冊保管。

5、 各部門辦公用品或財產要認真管理,實行部門領導負責制,辦公財產在保修期內如有損壞由保修單位負責維修,保修期後如因部門原因或個人原因損壞、丟失,由部門或個人負責。

6、 單位任何辦公用品及財產不得流失或據為己有,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 因工作需要配備給個人的用品,在工作調動或離崗之前,必須歸還單位。

8、 綜合辦要將公司所有財物分類記入台帳,定期盤點、核查,並將核查情況彙總上報總經理。

三、會務管理

1、 綜合辦須及時發出會議通知,並向與會者明確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會議內容、目的以及與會人員須攜帶的文件材料和其它相關事項。

2、 綜合辦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並做到會議結束後的文件退收工作,會議文件的立卷歸檔,會議文件彙編,完善會務工作。

3、 對相關部門執行會議決議情況進行督辦,並將其執行結果註冊歸檔。

4、 內部會議必須做到保密。

5、 若舉辦大型會議,必須事先開好工作人員會,讓其明確與會者的各自分工,以便各負其責,相互銜接,密切配合,保證會議順利進行。

6、 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任何人不得將會議室的桌椅、茶具、煙缸等財產帶出去。

四、公司日常支出的核準

1、各部門辦公費由綜合辦嚴格參照年初預算支出計劃中的數額核定,差旅費用標準依據《財務管理制度》中的規定執行。

2、各種費用的報銷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會計審核票據,然後由綜合辦主任核准、簽字,最後由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支付。

五、公司小車的使用規定

1、對車輛使用的要求:

(1)凡提供公司使用的車輛必須是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車輛,駕駛員

必須持有相應車型的駕駛證,並由專職司機駕駛。

(2)、車輛必須車況良好,手續齊全。必須參加第三者責任險和司乘險。

(3)、員工購買車輛不準以公司的名義領取牌照。

(4)、綜合辦每年需要在車輛使用開始時,對車輛的手續、保險費等加以確認,並記錄車輛的總里程錶讀數,作為車輛支出計算的基準數據。 2、小車司機的費用報銷:小車司機只能報銷本人的旅差票據。

第三節、公司人員的聘用

一、 填寫本公司新聘職員履歷表。

二、 各部門在年初須將人力資源計劃表、部門年度增員計劃説明表上交綜合辦主任,綜合辦整理綜合後,將人員招聘計劃表上報總經理。

三、 應聘人員應有應聘人員登記表、面試記錄表、甄選報告及招聘錄用通知單。

四、 新員工應有職前介紹書,員工試用表,試用協議書,試用人員任用單的留存。

五、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因情況特殊經總經理核准者外,不得任用。

1、 剝奪公民權利尚未復權者。

2、 受有期徒刑公告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3、 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4、 身體缺陷、患傳染病或健康欠佳者。

5、未滿十五歲者。

第四節、職務任免

一、各級主管任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兩種。

二、職務的任免:各管理層的任免由總經理依照應聘上崗制度任命並簽發相關文件,交綜合辦備案。

三、職務委派經核定後,自任職之日評定工資後加發職務工資,數額依照《公司薪金規定》執行。

第五節、辭退和辭職

一、為加強本公司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增強公司的活力,促進公司的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二、公司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之內記過三次者。

2、連續曠工4日或月累計曠工4日及以上者,全年累計曠工14日者。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酬金者。

4、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違抗命令,擅離職守,情節嚴重者。

6、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生產秩序者。

7、仿效上級主管人員簽字,盜用印鑑或塗改公司文件者。

8、有破壞、竊取、譭棄、隱匿公司設施、財物及文件資料等行為,使公司業務遭受損失者。

9、品行不端、行為不檢,屢教不改者。

10、擅自離職為其它公司工作者。

11、違背國家法令或公司規章,情節嚴重者。

12、泄露業務祕密,情節嚴重者。

13、為個人利益虛報工單、冒領各項費用者。

14、年終考績不合格者。

15、工作期間因受刑事處分者。

16、員工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17、嚴重損毀公司形象,影響惡劣者。

三、本公司辭退員工時,應於事前七日內告之,並由其所在主管向員工出具《員工辭退通知書》。

四、被辭退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和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報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綜合部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登記《員工調整通知單》。

六、公司各部門辭退員工必須經綜合辦備案,總經理審核批准方可執行。

七、本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應首先向綜合辦索要《辭職申請書》,填寫後交上級主管簽發意見,再送綜合辦審核。

八、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崗位繼續工作一個月。

九、員工辭職申請被核准後,在離開公司前應填寫《移交清單》,辦理移交手續。

十、員工辭職申請被核准後,綜合辦應向其發出《辭退通知書》並及時填寫《人員調整登記表》。

十一、員工辭退、辭職手續未按規定程序辦理,公司有關部門應視其情況,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否則由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六節、教育與培訓

一、 本公司舉辦各種定期或不定期的業務教育與培訓,為公司打造高績效的團隊。

二、 有關教育與培訓,其參加人員、課程、時間、地點等按《公司員工培訓計劃》辦理。

三、 本公司為了教育與培訓的順利執行,需指派有關人員擔任講師,被指派者不得藉故推諉,而應認真備課,認真講解。

四、 員工培訓分為:

1、職前培訓: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培訓,由綜合辦統籌辦理,具體內容為:

(1) 公司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的講解。

(2) 業務特點、作業規定及工作需求的説明。

(3) 指定有經驗的專業人員輔導作業。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各級主管應隨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視業務需要,挑選優秀幹部到各職業培訓機構接受專業培訓。回公司後就“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提交書面報告,開課講授,使本公司同事共享其利;或邀請專業學者來本公司做系列專題講座,以增進員工專業綜合素質。

五、 員工培訓待遇及義務

1、公司委派專職人員學習,其學費、旅差費按公司規定給予報銷。

2、凡參加各類短期培訓者,需由本人向公司綜合辦公室提出申請,根據公司需要,由總經理批准方可參加。

3、員工參加培訓其計劃表、記錄表、考核表如實填寫後存檔。

第七節、考勤管理辦法

為了使本公司員工養成守時出勤的習慣,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公司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凡本公司員工的出勤管理,均依照本辦法之規定執行。

一、公司員工工作日上下班時間規定:

公司本部員工: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00——17: 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00——17:00

二、公司員工周工作天數規定:

1、公司員工每週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少與40小時。

2、公司本部員工周工作天數需根據公司的工作情況而定,通常為五天制。特殊情況下具體工作天數由綜合辦公室擬定,呈報總經理核准後執行。

三、一般出勤規定:

1、遲到:上班後十五分鐘內未進行指紋簽到,視為遲到。上班後半小時未到視為曠工半天。有偶發事件遲到需報主管部門核准,辦理請假手續。遲到次數的計算以月為限。累計遲到三次(不含三次)不滿六次按曠工半天計,累計遲到超過六次按曠工一天計,以後每遲到三次按曠工半天計。

2、早退:下班前十五分鐘內進行指紋簽退。提前二十分鐘指紋簽退,視為早退。月早退累計超過三次,未滿六次按曠工半天計,累計超過六次按曠工一天計,以後每遲到三次按曠工半天計。

3、曠工:請假未批准或假期已滿未續(續假需請部門主管呈報總經理批准)而擅自不到者,視為曠工。員工曠工一天扣發當日工資,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加倍扣發。連續曠工四天或全月累計曠工四天以上者解聘。員工曠工不滿半天按半天計。

四、公司員工加班:

員工每日應辦事項,應當日完成。如遇特殊情況或緊急事務,必須在上班時間外完成,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並在下班前半小時送交辦公室主任處,經審核同意後方可加班,且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如不按要求送交《加班申請單》視為自願無償為公司服務。因故不能加班者,應填寫請假單,事先徵得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各部門對所屬人員的加班申請事項應認真核實。員工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且完不成任務,除不核發加班費外,還要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加班結束後,要在加班單上註明加班時間內的工作內容。公司員工在國家法定日加班,由總經理酌情考慮。

五、哺乳期間女員工上下班規定:

哺乳期間女員工上下班時間:上班前可晚半小時簽到,下班前可提前十五分鐘簽退。

六、公司所屬員工的考勤,從已聘用並通知上班之日起開始,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呈報總經理,總經理核准簽字後交財務主管,依公司相關規定辦理。

第八節、員工請假管理辦法

為了使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化、制度化,使公司員工請假時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凡本公司員工請假,均依照本辦法之規定執行。

一、請假手續

公司本部員工請假,先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員工請假單》,填妥請假日期、請假事由及相關項目,報請部門主管核准,綜合辦公室記載、彙總、存檔。工程項目部員工請假到項目經理處領取《員工請假單》,填制完畢後,項目經理批准後方可請假離開工作崗位。項目經理需將員工請假單存檔。

二、請假權限

公司本部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之內 部門主管批准,四天及四天以上向總經理請假,總經理批准後到綜合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

三、請假須知:

1、 公司本部員工請假單交由綜合辦公室存檔管理,公司員工如遇急重病或突發事故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必須在當日委託同事或以電話口頭請假,假滿返回後補辦請假手續,不得超過兩天。

2、 員工請病假五天以上,必須附有醫院證明於當日或次日交部門主管並呈報總經理處,辦理病假手續。

3、 員工請假若理由不充分或妨礙工作開展,部門主管可酌情不予准假、延期給假或縮短假期。

4、 請假未核准而先行離開或假期已滿且不到勤者,以曠工論處。

5、 員工若發現請假記載有誤(只限當月),應即時向部門主管查詢更正。

四、請假管理:

1、 公休假依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如期休假或推遲休假。

2、 事假需本人親自辦理,提前申請,一般一次不超過三天,全年一般不超過二十天。超過規定期限按曠工論處,且假期內不發工資。

3、 工傷假:因公受傷,經醫院證明確實無法工作者,準請工傷假。

4、 婚假:公司員工結婚,給假十五天,假期內工資照發。

5、 女員工分娩,給假1個月,特殊情況適當延長假期,假期內工資照發。

6、 員工本人或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一般給假五天,假期內工資照發。超過五天後的時間段,工資停發。

合辦,憑此結算薪資。

第九節、物品採購、入庫、出庫、歸還管理辦法

為了切實使公司在物品採購、使用方面節省支出、降低消耗、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物品的採購:

1、 凡公司購買的工作所需用品,原則上均納入公司年度購物計劃,並填制年度購物呈報表,經綜合辦主管核准,報總經理批准備簽字後,方可購買。

2、 臨時急需購買之物品,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價格要低於或等於市場價,不得以高於市場的價格購買物品。公司本部物品採購人員在購買物品前要填寫購物呈報表,經綜合辦主管核准,報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購買。項目部採購人員採購物品,也要在採購前填寫購物呈報表,報經項目經理、綜合辦核准,呈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並作為到財務部報賬的原始憑證之一。

3、 物品的採購原則上由物品採購人員和出納(會計)一起購買,不得由一個人購買。

4、 如所購物品屬瑕疵產品或偽劣產品,由採購人員負責退貨,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由採購人員照價賠償。

二、物品的入庫與出庫:

1、 採購人員將物品購回後要填寫物品入庫單,憑銷貨發票和入庫單到財務部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入庫單上必須要有經辦人、物品保管人、項目部負責人簽字和綜合辦主管的認可簽字。物品入庫後,保管、會計要及時填寫台帳。

2、 出庫:物品出庫時,項目部經理或綜合辦主任簽字後,物品保管員和領用人員要在物品出庫單上同時簽字。領用耐用品,要在出庫單上註明出庫物品的品牌、規格、型號及新舊、完好程度等情況,同時註明領用事由,歸還時間等內容。領用消耗品數量較大時,物品保管員和物品領用人員均需在物品消耗單上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並簽名,公司本部報綜合辦主管簽字認可;項目部報項目部經理簽字認可。

三、物品的歸還:

1、 領用人將所用的物品歸還時,物品保管員要對物品的完好狀況,損毀程度仔細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計入物品歸還記錄單,報綜合辦主管或項目部經理複檢,同意入庫後方可入庫。

2、 如果所歸還的物品損毀情況嚴重超出正常使用時磨損、折舊的範圍,物品保管員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有權要求物品領用人做出相應的賠償,並將情況上報綜合辦主管或項目部經理。

四、如領用之物品價格昂貴,物品損毀程度嚴重或丟失,要將情況如實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做出處理。

第十一節、獎罰制度

一、獎勵機制

公司每年年底將成立評選小組,評選本年度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及有特殊貢獻者,並在全體職工大會上進行表彰。部門或員工獲得的獎勵將記錄存檔。

1、先進集體

1)評選範圍:公司內的職能部門、項目經理部。

2)評定原則:

(1)能夠圓滿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工作。

(2)部門內部員工工作協調,員工團結、互助、友愛,員工行為文明禮貌。

(3)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節約財資等方面做出貢獻的。

(4)在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的成績,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5)辦公環境清潔、整齊、文明。

(6)與上級管理部門及公司各部門工作關係配合和諧。

2、先進個人

1)評選範圍:公司內部全體員工。

2)評定原則:

(1)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工作質量、節約財資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績的。

(2)在工作、生產過程中有發明、技術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成績的。

(3)在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4)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他人的利益免受損失的。

(5)長期遵守紀律,有帶動作用的。

(6)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救人,事蹟突出的。

3、其他獎勵

1)獎項內容:傑出貢獻獎、發明創新獎、勤儉節約獎、勞動競賽優勝獎、合理化建議獎、精神文明獎、見義勇為獎、進度獎、質量獎、管理獎、。以上各單項獎由部門提名申報,辦公室評定。

2)評定原則

(1)工作中對公司或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得到社會或公司認可的。

(2)有發明創造的、被社會或公司認可並能產生經濟或社會效益的。

(3)在工作中能廉潔奉公、積極負責、節約能源的。

(4)參加社會或公司內部競賽獲獎者。

(5)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的。

(6)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獲得社會或公司認可的。

(7)見義勇為、捨己救人,得到社會或公司的認可的。

(8)能夠提前完成任務,在質量和管理上獲得公司或業主嘉獎的。

二、懲罰機制

1. 違紀過失

1)評定原則: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違反公司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名譽或經濟上損失的。

2. 處理辦法:

(1)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送交當地司法部門處理。

(2)違反公司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名譽上損失的,罰當事人200元。

(3)違反公司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上損失的,罰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10%。

(4) 凡在公司證實有偷盜行為的,視其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5) 凡在公司酗酒失態者,罰款50元並按曠工一天處理。

(6) 凡在公司吵架,多次調解後不改,雙方罰款50—100元。

(7) 凡在公司打架者,雙方罰款100—200元。

(8) 凡單方打人、罵人,對方不還者,對其罰款200—300元。

(9) 凡在社會上打架者,罰款200元。

(10) 凡在公司沒有請假者而不上班者,每有1日扣1天考勤。

(11) 凡在公司請假,未獲批准而不上班者,每1日扣1天考勤。超假無特殊原因而不回者,每1日扣其2天考勤。

(12) 嚴禁在公司做私活,發現將按市場價雙倍對當事人處罰。

(13) 嚴禁將公司的財產據為私有,發現後將追回並對當事人罰款100-500元。

(14) 對於貪污受賄,徇私舞弊,吃回扣,剋扣工人工資,將錢財據為己有者,發現後,除了將其所得追回,還要視情節輕重,由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決定給予其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15) 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對當事人處以損失的10%的罰款。

(16) 對於在開工卡、收料、購物、伙食採購或其他結算中加方加量的,除追回同等金額贓款外,罰當事人2倍於贓款的金額。

(17) 對於虛擬工卡或收料卡、購物收據的,除退回贓款外,並罰2倍於贓款的金額併除名。

(18) 對於招待、差旅、購買原料中所發生的同類事情也適用於以上條款。

(19) 凡其他責任過失者,公司根據責任過失輕重進行處罰

第十二節、檔案管理

一、 檔案管理要由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二、 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許可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若按照規定銷燬,必須由綜合辦主任請示總經理批准後,填寫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第二部分 財務部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部的職能及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部的職能: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 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管理,反映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認真執行財務紀律。

3、 積極為公司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 合理使用資金,厲行節約,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5、 對政府財務、税務、審計、銀行等部門及有關部門,如實反映情況。

6、 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堅決抵制不合理、不合法支出。

7、 完成公司交予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的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日常核算、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定期報帳,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及時交主管審核,主管審核完交總經理。

2、科學地設置會計核算程序,正確使用會計帳簿,合理運用會計科目,按時完成記帳,結帳,報帳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內容真實,帳面整潔,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款相符,帳物相符,日記月結。

1、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國家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監督,對不合理的未經批准的單據,弄虛作假的單據不予開支與報銷。

2、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並及時整理入檔,不得隨意亂扔或丟失。

3、 把好報支關,報支手續不健全一律不予支付和進帳。

4、 幫助各工地保管建立健全實物台帳,定期進行盤查。

5、 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不得泄露財務室的機密。

6、 加強支金的管理,負責對出納的監督,定期對庫存現金,銀行帳户金額進行盤查,寫出盤查表報總經理審核。

7、 每月、每年度終結時,及時、準確、完整的編制會計報表,並且對費用,成本進行分析,寫成書面報告,報總經理審閲。

10、經常聯繫項目部,準確核算施工單位的各項費用,應撥工程款項,以及各施工隊的計價工作。

11、與項目部,材料管理部門緊密聯繫,協助項目部做好材料管理工作,嚴把成本、質量控制關。

12、每月按期申報税金,負責處理好有關税務方面的關係。

13、對不符合國家《會計法》和公司規定的有權拒絕執行。

14、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出納的崗位職責:

1、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根據財務會計審核簽字的收付款憑證辦理款項收付手續,在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加蓋“收訖”“付訖”章,並登記後將收付款憑證返回會計處。

2、 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3、 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在負責日常款項的的支付時,把好報支關,對不合法、不合規章制度的票據,一律不予支付。

4、 每日終了時,對所發生的業務進行登帳,對結出餘額與庫存現金進行核對,以保證帳款相符,月終與會計的總帳進行核對,以保證帳帳相符。

5、 每月末向銀行索取銀行對帳單與銀行日記帳核對,如有未達帳項,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並寫出對帳單交會計處,同時附銀行對帳單。

6、 定期編制簡易現金流量表報公司總經理。

7、 對已付的款項,需要報帳的必須及時督促有關人員報帳,需要入帳的必須及時交會計辦理入帳手續,不得積壓票據。

8、 加強資金管理,對企業的資金要做到心中有數,定期報告總經理企業的資金情況。

9、 為了企業的正常運行,當企業資金不足時,要及時上報總經理。

10、 每次支付款項時,必須做好財務報銷登記,必須有經辦人簽字。

11、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應妥善保管原始票據,日記帳,票據報銷記錄等不得隨意亂扔或丟失。

12、 未經總經理同意本企業銀行帳户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13、 保守公司財務祕密。

14、 對不符合國家《會計法》的規定有權拒絕執行。

15、 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二節、財務工作管理

一、財務管理制度。

1、 會計年度自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及其它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 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4、 財務人員要按規範化進行建賬、記賬、結算等業務,會計應按月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和有關部門。

5、 財務人員對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票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6、 財務人員應及時核兑賬目,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

7、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會計、檔案保管、債權債務處理等工作。

8、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接交手續,辦理接交手續由部門主管監交。

第三節、資金管理

一、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及各項目部必須在國家合法銀行中開設賬户,不得以個人名義公款私存,開户及銷户按銀行規定執行。

2、任何人不得擅自借用公司賬户,不得利用公司賬户替其他單位或個人進行經濟擔保,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3、由銀行支出的資金應有經理和財務負責人審批的原始憑證或書面通知。

4、支票由出納員管理,財務印鑑應由出納和會計分別保管(會計保管部門主管印鑑,出納保管財務專用章)。支票使用時必須有“支票領用單”,由領導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薄上簽字備查,不得簽發空頭、空白、遠期支票。

5、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經手人辦理有關審核簽字手續後到出納員處報賬,並在登記薄上註銷。

6、財務人員月底時憑“支票領用單”轉記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人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不足者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二、現金管理

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現金必須限額存放,如遇特殊情況,財務人員應請示部門主管,妥善保管。

2、嚴禁坐支現金和以白條抵庫。

3、現金收支一般限於職工工資結算,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旅差費,個人勞務報酬,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能轉帳或能以其他方式結算的,不準以現金支付。

4、支付現金:必須附有合法的、審批完備的原始憑證。由出納人員核實金額、數量無誤後,填制現金支出憑證,收款人簽字方可支付。如代人辦理取款業務,應由經辦人在取款憑證上同時簽字。

5、由銀行提取較大數額現金時,應有2人以上同往,必要時請求領導提供專車,委派保衞人員。

6、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庫存現金,做到賬款相符。

第四節、會計檔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及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存盤。

二、會計憑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年度、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字蓋章,歸檔保存。

三、會計賬簿和報表按年歸檔,專人保管。

四、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節、結算與審批制度

一、管理費和財務費的報銷

1. 財務人員按要求將所報票據粘貼整齊,由部門分管領導簽字。所有的報銷憑證最後應有總經理的簽字。

2. 由會計審核下列內容:

(1) 重審票據的合法性、真實性。、

(2) 對數量、單價進行核對,並核對票物的相符性,負責人對會計意見有異議時,應同會計協商後再更改,如無異議,應簽註“同意”並簽名。

(3) 不符合規定,手續不全的,會計和負責人不予審批。

二、人工費及材料費結算

1、 項目負責人負責收集各施工人員開具的工卡、運卡、料卡等,同時在財務聯簽字。由生產副經理定期開具“施工結算單”,經技術員、項目負責人簽字後交核算員進行核算,核算完的票據及時交財務部門進行賬務處理。

2、 外購材料要根據收料卡或發票結算。

3、 如發生工、料、運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根據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

4、 外購材料根據收料卡或發貨票同上辦理。

5、 民工組每五天填記錄單,每月彙總記錄單,並由施工員、項目經理檢查核準。

三、借款及其它

1、 公司職員私人借款原則上不予,如發生父母疾病或去世、子女患病,本人婚事等情況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調查情況屬實,可借給適當金額。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後,需綜合辦主任簽字,總經理審批,但最高限額為5000元,不得突破。借款從本人工資逐月扣除。

2、 業務人員必需的備用金,由項目經理、會計審批後借給,審批人應根據業務性質核准金額。

3、 對夥管員、小車司機、採購員等人員實行流動資金定額限制,各項目部及公司財務人員不得兼任採購員,必須做到錢物分開。

4、 借款人應在辦完事後5日內報帳,否則不予二次借款。對於長期借款不清者,從借款之日起一個月後至年底期間計息,利率2%,扣發借款未還一個月後的後幾月工資,直至借款扣清為止。

5、 民工借生活費,由施工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會計審批後方能辦理,審批人應根據借款人所完成的工作量和單位資金情況審批,發生超借情況,由審批人員負責償還。

6、 員工工資調整、人員福利、獎罰及其它政策性的支出,由綜合辦主管審核造冊,總經理審批後發放。

7、 項目經理的報支,應由總經理審批。

8、 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下列支出:

公司各部門的業務費及招待費。

(1) 由公司決定購入的價值較大的固定資產。

(2) 外部有關單位借款及各項預付款數額較大的。

(3) 其它計劃支出金額較大的。

第六節、出差管理制度

一、 為加強出差管理,根據我公司業務性質特制訂本制度,本公司職員出差依據本制度報銷旅差費及補貼費。

二、 公司本部員工出差,每日補貼工作餐費50元,住宿費一百元,不得超標準食宿,超出部分自負。

三、 因公出差宴客,費用應先徵得部門主管同意,上報總經理批准,憑票據報銷。

四、 如系投標、高級會議出差,因業務需要提高住宿標準,報總經理批准後,可據實報銷。

五、 由公司派遣出差的職工,可以依據公司外派時的具體規定報銷汽車票、火車票、飛機票及相關票據。

第七節、財務紀律

財務人員應加強學習,提高政治思想和業務素質,自覺遵守和執行《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成績顯著者公司給與表揚和獎勵;對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的給與必要的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本人1個月工資。

1. 超出規定限額範圍使用現金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的。

2. 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 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給他人資金或支付存款的。

4. 利用賬户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進行套取現金的。

5. 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6. 其它較嚴重違反財務管理辦法的。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或提交虛假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文件資料的。

3.編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薄的。

4用職務便利,虛報、冒領、收取賄賂的。

5.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公司財務祕密及挪用公款的。

6.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

7.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的。

第三部分 銷售部管理制度

總 則

一、根據公司加強部門內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銷售部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制定的原則是:公正、公平、對己對人、對上對下。

三、本制度的內容包括:銷售部組織架構及崗位職責、行為規範、資料管理、合同管理、銷售指標管理、銷售回款管理、銷售工具的使用領用管理、銷售提成制度,銷售人員的績效管理方案。

四、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規範工作流程,使每個人的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五、本制度為試行草案,尚有不盡完善與不盡合理之處,在正式制度出台之前,銷售團隊成員必須服從和遵守。

六、本制度適用於銷售部全體員工

七、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銷售部崗位職責

一、銷售部崗位職責

(一)銷售副總崗位職責

1、業務職責

(1)參與制訂公司營銷戰略。根據營銷戰略制訂公司營銷組合策略和營銷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負責重大公關、促銷活動的總體、現場指揮。

(3)定期對市場營銷環境、目標、計劃、業務活動進行核查分析,及時調整營銷策略和計劃,制訂預防和糾正措施,確保完成營銷目標和營銷計劃。

(4)根據市場及同業情況制訂公司新產品市場價格,經批准後執行。

(5)負責重大營銷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6)主持制訂、修訂營銷系統主管的工作程序和規章制度,經批准後施行。

(7)制定營銷系統年度專業培訓計劃並協助培訓部實施。

(8)協助總經理建立調整公司營銷組織,細分市場建立、拓展、調整市場營銷網絡。

(9)負責分解下達年度的工作目標和市場營銷預算,並根據市場和公司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和有效控制。

(10)定期和不定期拜訪重點客户,及時瞭解和處理問題。

(11)代表公司與政府對口部門和有關社會團體、機構聯絡。

2、管理職責

(1)組織建設

①參與討論公司部門級以上組織結構;

②確定下級部門的組織結構;

③當發現下級部門的崗位設置或崗位分工不合理時,要及時指出問題,作出調整,並通知人事管理部門。

(2)招聘及任免

①用人需求

Ⅰ 提出直接下級崗位的用人需求,並編寫該崗位的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提交給總經理確認;

Ⅱ 確認直接下級提交的用人需求(含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並提交總經理確認。

②面試

Ⅰ 進行直接下級崗位的初試;

Ⅱ 進行直接下級的直接下級崗位複試,並做最後確定;

Ⅲ 組織參與面試的人員。

③不合格員工處理

Ⅰ 提出對不合格直接下級的處理建議,提交總經理確認;

Ⅱ 確認直接下級提出的對不合格員工的處理建議,提交給人事部。

(3)培訓

①提出對直接下級的培訓計劃,提交總經理確認;

②確認直接下級提出的培訓計劃,提交人事部門。

(4)績效考評

①提出直接下級的績效考評原則,提交總經理確認;

②根據總經理確認的績效考評原則,與人事經理商討並確定績效考評方法;

③對直接下級進行考評,並進行考評溝通。將考評結果提交人事部。

(5)工作溝通

①彙總工作報告,並與總經理進行信息溝通,同時將這些信息傳遞到直接下級;

②負責將公司的政策、原則、策略等信息,快速、清晰、準確地傳達給直接下級;

③確定書面的交互式的工作通報制度,與直接下屬進行溝通。

(6)激勵

①提議下級部門和直接下級的激勵原則,提交總經理確認;

②根據總經理確認的激勵原則,與人力管理部門商討並確定激勵方法。

(7)經費審核與控制

①依據財務制度審批下級部門的各項花費,並確認支出的合理性;

②監督並控制下級部門的費用支出,並向總經理進行費用月報。

(8)工作報告

①定期將自己的各項工作及下級部門工作以書面的形式向總經理報告。

(9)表現領導能力

①指導、鼓勵、鞭策下級,使下級能努力工作;

②有辦法提升下級的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

③能為下級描繪公司的戰略意圖和遠大前景。

(二)銷售部門主管崗位職責

(1)負責國內市場開發及公司產品銷售

(2)負責國內部行政管理,組織協調國內部各項日常工作。

(3)負責本部門工作時間管理、人員安排,管理、監督本部門工作紀律。

(4)負責本部門員工工作行為、形象規範管理。

(5)制定各階段銷售目標,根據市場狀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及銷控計劃,策劃組織實施各項銷售工作。

(6)組織安排銷售動態分析,分析項目的市場、廣告、客户等回饋信息,為公司決策提供依據。

(7) 根據企業年度銷售計劃,制定詳細的營銷策略,並組織實施。

(8)協調配合銷售代表與客户的談判,監督接待、談判簽約等銷售進程,促進成交,審核合同條款。

(9)組織每週銷售例會,總結銷售情況。

(10)負責組織業務培訓及考核。

(11)制定並組織銷售業務流程、監督實施。

(12)負責促銷活動的組織與管理工作,並對促銷效果進行評估

(13)制定並組織填寫各類銷售統計報表,監督建立客户檔案管理。

(14)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5)負責銷售工作的具體推進,並監督檢查銷售計劃的執行

(16)負責銷售回款的管理,確保銷售回款及時

(17)負責組織銷售渠道的拓展與維護工作

(18)負責根據銷售計劃制定銷售費用預算並進行銷售費用控制

(19)負責組織客户關係管理工作

2、銷售代表崗位職責

(1)遵守公司一切管理規章制度,通知,通告,辦法和工作程序。

(2)維護公司利益,樹立公司形象,在於客户交往中保持誠實可靠,不亢不卑的態度。

(3)義務實誠信的工作態度從事本職工作,認真及時完成公司領導和銷售部經理下達的任務和計劃。

(4)根據銷售部經理整體工作安排和銷售計劃,科學,合理制定每週,每月工作和銷售計劃,努力實現和超越預定目標,並及時做好相應工作總結,以便改善下一階段工作。

(5)嚴格按照銷售部經理制定的拜訪頻率走訪客户與客户保持良好的客情關係,在工作中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和談判技巧。

(6)根據銷售部經理要求積極開拓新市場,縮小產品覆蓋的盲區,不斷完善產品的銷售網絡。協助經理確保完成計劃銷售額,並確保項目利潤率。

(7)在銷售部經理規定的時間內,將產品銷入所轄區域各級市場,各種渠道,並深度分銷。

(8)密切關注所轄區域客户的經營狀況和資訊情況,並及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經營風險和供應商風險。

(9)做好所轄區各級市場的維護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做好產品陳列工作,協助經理確保每月的項目回款、發票正常收回,並根據產品銷售狀況和客户回款狀況控制好發貨數量。

(10)明確所轄區域對賬,結款流程和賬期,並將變更情況及時反饋給供應商,準時對賬,結款,做到準確無誤,避免供應商出現少款現象。

(11)與客户簽訂合同時要謹慎,不要因出現文字上的漏洞而造成不必要的合同損失。

(12)在與客户洽談業務時,應嚴格遵循公司價格政策,不得自作主張超越公司制定的標準,以免出現市場價格混亂和衝貨現象。

(14)根據市場情況向經理提出促銷申請和方案,在得到批准後,認真做好促銷的執行和管理工作,以免造成公司營銷資源的浪費。不折不扣的完成公司和區域促銷計劃,並把效果反饋給上司。

(15)不得泄露和出賣公司業務機密。

(16)協助部門經理完成標書製作。

(17)積極完成新產品推廣任務。

(18)做好銷售合同的簽訂、履行與管理等相關工作,以及協調處理各類市場問題。

(19)彙總與協調貨源需求計劃,以及制定貨源調配計劃。

.(20)接待來訪客户,以及綜合協調日常銷售事務。

3、銷售助理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銷售合同及其他營銷文件資料的管理、歸類、整理、建檔和保管工作。

(2)負責各類銷售指標的月度、季度、年度統計報表和報告的製作、編寫,並隨時答覆領導對銷售動態情況的質詢。

(3)負責整理、歸納市場行情、價格,以及新產品、替代品、客源等信息資料,配合銷售代表完成產品分析報告,為部門銷售代表、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4)協助銷售代表做好客户的接待和電話來訪工作;在銷售人員缺席時,及時轉告客户信息,妥善處理。

(5)負責客户、顧客的投訴記錄,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6)協助部門經理做好部門內務工作。

(7)妥善保管電腦資料,不泄露銷售祕密。

(8)負責錄入銷售人員員工檔案信息並及時更新,隨時更新本部門員工的聯繫方式。

(9)配合人事部門做好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

(10)完成銷售部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11)將合同中的相關資料及時、準確的錄入電腦(同時作複核),以便能隨時查到某客户的姓名、性別、聯繫方式、價格等資料;同時還應在財務的協作下將客户的交款情況錄入電腦,便於銷售部在掌握客户的應交、已交款情況後及時催款。

(12) 完成合同結束前的所有準備工作,如:設備説明書、合格證、相關鑑定報告、各種附件資料等。

4、跟單員崗位職責

(1)在公司業務流程運作過程中以客户定單為依據,跟蹤產品(服務)運作流向並督促定單落實的情況,

(2)嚴格把握“報價單”,精確地報出產品國際銷售價格。如發現報價單上有疑問時,應及時上報。

(3)負責定單在企業內部計劃、生產、包裝、運輸等過程的跟蹤;

(4)生產過程應跟蹤、驗貨,做到質量保證。

(5)能夠獨立製作整套單據和相關的檢驗證明等,做好租車,申請開證,催交裝運,辦理保險及接貨驗收等,並獨立聯繫貨代,將貨物安全送入倉庫

(6)及時通知客户和貨代有關貨物裝運的情況

(7)在接到客户需求後及時安排好生產打樣工作。要按照客户的要求,並以書面的形式詳細列出打樣明細單。打樣單上應嚴格註明打樣的貨號、原料、包裝要求、彩印要求、顏色搭配、產品圖片、等。

(8)如打樣需新購原料或輔料,應書面通知採購部申請購買,,需要總經理簽字同意方能答應客户。(總經理不在時,由總經理指定人員簽字)。

(9)樣品完成後,應仔細審核樣品,寄出前,必須先拍照存入電腦檔案。做好產品留樣工作。如果是新客户,樣品是否向客户收費、收多少、快遞費是預付還是到付,都需要按照公司規定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決定。

(10)積極主動與客户保持聯繫,促使客户及早下訂單。樣品寄給客户之後,應及時查詢客户是否已經收到樣品,確認客户樣品收到後,應立即和客户聯繫,非常客氣地詢問客户對樣品的評價,詢問客户是否有下訂單的可能。

(11)對客户在銷售和使用過程中提出或出現的問題 ,應做好記錄,接收客户的投訴信息。幫助或聯繫有關部門妥善解決,以保證客户滿意。

(12)催收應收回的款項。

(13)退税核銷要及時,將所需全套資料送給財務辦理

(14)掌握、瞭解市場信息,開發新的客源,做好售後服務。

第四分、公司考核制度

第一節 考核目的、原則和實施

一、考核的目的:為了長期、穩定、規範地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並使之行之有效的貫穿於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中,不斷提高企業內部管理水平,防遺補缺,逐步形成企業自身獨有的管理體系和文化精神,全面提高企業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考核評定的結果將用於以下各方面:1、教育培訓;2、晉升提薪;3、獎勵與處罰;4、合理配置人力資源;5、福利待遇;6、其它關係員工利益的事項。

一、 考核的原則

1、 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情況的觀察,瞭解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 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社會背景、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各種顧慮,客觀公正地作出評價。

3、 不對職務工作之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4、 考評成員對和自身有利益關聯的事件應予以迴避。

5、 考評成員對未做定論的工作內容公佈前,應嚴守祕密。

6、 考核標準必須符合各規章制度的規定。

7、 考核標準以外的具體共性問題由考核小組另行評定。

二、 考核的實施:

1、 公司成立考核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成員由總工程師和綜合辦主任擔任,對公司各部門的部門主管和普通員工進行考核。

2、 公司實行部門內考核與考核小組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對部門主管和員工進行綜合考核。

3、 部門內考核由部門負責人負責,由3人組成部門內考核小組,按層次考核。

4、 考核依據考核表內容進行考核,不同的員工適用不同內容的考核表。

5、 公司考核小組根據公司需要對部門及員工每年進行不定期考核,由部門負責人負責配合考核小組的全面工作。部門內部對員工的考核定期考核,每月底一次,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排定時間,完成考核工作。

6、 考核結果由考核小組負責整理、彙總、 審核。

7、 考核成績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

8、 考核為優秀的獎 元,良好的獎 元,合格不獎,不合格的處罰。

9、 公司員工對考核小組的工作有監督權和舉報權,對考核工作可提出個人的建議和意見。

第二節 綜合辦工作考核標準

一、工作考核(100分)

1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各級各類部門崗位職責定位準確,表述簡潔、清楚、準確。(10分)

2、負責公司各類文件、材料的起草和各部門上報材料的彙總、上報。根據公司需要,以公司名義簽發有關文件,並做好審核、修改、校對和發送等工作。(10分)

3、祕書應負責公文的及時處理,負責建立文書檔案管理工作,堅持編寫公司大事記。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公司印章和介紹信、專用信紙、信封等。(5分)

4、負責辦公設備的管理。負責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發放、使用和離職回繳。負責各類辦公用品、公司本部固定資產的保管,倉庫要定期清點,年終盤存、統計存檔。(10分)

5、負責考勤、各類通知的發送;安排迎來送往;負責文件、郵件、報紙收發;負責公司保衞工作;負責公司保潔工作。(5分)

6、負責公司辦公設備、辦公品、勞保用品等的採購工作。負責公司信紙、信封、名片、業務禮品和企業形象所需的印製工作並確保質量和時間要求。(5分)

7、向有關部門申報、年檢、申領各類證照、完成批文手續。(5分)

8、負責公司所有牽扯法律事物的工作安排。開展法律諮詢,完成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有關的國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規的收集、備查工作,參與公司規章制度的起草並對其合法性負責。(5分)

9、負責公司會議的安排,明確規定各類會議的時間安排,固定人員安排及臨時列席人員的安排,會議地點的安排。公司主要會議有全體員工大會、總經理辦公會、部門協調會等。(5分)

10、根據經理的指示,編排工作活動日程表,做好重大活動的組織和接待工作;嚴格控制行政辦公經費的支出。(5分)

11、負責電話管理,每月按時定額充值。(5分)

12、鑰匙管理,應隨員監督,不得遺失,不得隨意借給外人。離職時鑰匙應交回綜合部。(10分)

13、建立公司保密工作制度,對保密文件應嚴格按規定進行發送傳閲,不得擅自複印、摘抄、轉借或損壞。發現泄密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儘量避免或減少損失。(5分)

14、公司所有的小車,按照公司規定時間抄報里程,核定各車的保養維修費用和油耗等。每輛車需有車輛檔案、各項指標詳實細緻,能夠如實反映每輛車的情況,便於公司考核瞭解。(5分)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10分)

二、機關事務(共100分,每項10分,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酌情給分)

1、辦公場所需有良好的工作秩序,所有員工應衣着整潔,行為舉止端莊,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任何人不得攜帶危險品、寵物進入公司,不得隨意向窗外拋擲物品和垃圾。

2、員工應保持辦公場所的整潔、舒適,辦公室裝飾美觀,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未經許可不準張貼廣告、宣傳畫、標語、不準堆放或懸掛物品。

3、辦公場所的分配、佈局、裝潢風格符合公司統一規劃,不準隨意改變辦公室佈局,挪動辦公桌或辦公設備。

4、員工入住集體公寓手續應齊全,使用的公司財物應有明細清單,並有領用手續,僅限員工個人使用,不得留宿外人 ,每月要不定期檢查。

5、室內不能燒烤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接裝電器,宿舍按時就寢,不準大聲喧鬧影響他人。

6、員工要保持宿舍的良好衞生,有衞生作息制度,洗曬物品按指定位置晾曬。

7、公司應有明確的衞生規範,不能有下列情形發生:隨手亂仍紙屑、果皮垃圾,垃圾盛放有死角,公共場所亂塗亂畫,飲水不衞生,有灰塵刺激性氣味,個人儀容不整不淨,廁所衞生髒亂差,使用不舒適 ,玻璃、內外強、辦公設施不潔淨。

8、對職業病危害有專門規定。對有毒、有害氣體、液體、固體物質的散發採取措施,保潔人員的工作安排有書面的規定,不能影響公司正常工作。按照地方衞生防疫部門的的要求做好流行病、傳染病的防疫治理工作。

9、號召勤儉節約,對水電使用進行人性化管理,利用各種人性化方式進行節水、節電宣傳,提出限時、限量指標,並努力做到。

三、人事工作(100分)

1、應有明確的人事管理制度。對人員的招聘錄用、任免、解聘、職前培訓、教育培訓、考核評定、員工福利、獎懲資金、臨時工、人事檔案等均有明確規定,缺少1項扣一分。(10分)

2、依據業務需要,經公司辦公會批准,按照明確的職位、崗位職責和學歷、經歷、技能、年齡的要求進行人員招聘。負責招聘的人員應有書面的聘用意見書,未按規定聘用的人,可隨時停用並處分當事人。負責為被聘用的人員建立個人檔案。(10分)

3.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決定內部人事任免,分為實授和代理兩種。由總經理籤任(免)令,任免令必須存檔,送達被任免人員,從任職之日起調整薪資和其它相應的待遇。(10分)

4、辭退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准,並有直屬主管的辭退意見書。辭退理由和程序必須符合規章制度的規定。辭職員工應持直屬主管簽字的《辭職申請書》經綜合辦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辦完交接手續,方可辭職。員工的辭職、辭退須謹慎處理,不得損害公司的利益。(10分)

5、員工按崗位描述的內容開展工作,不畏難規避、互相推諉、無故拖延。部門主管應給予員工明確的分工,創造相應的工作條件;員工應明確的知道自己受誰領導,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從事什麼工作以及對自己工作質量的評價標準,相應的責、權、利等。(10分)

6、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僱傭臨時人員,應填寫《人員增補申請書》,註明工作內容、時間、報酬,經總經理批准後,到綜合辦辦理相關手續。綜合辦應有書面的審核意見書,要符合公司對臨時僱工的條件要求。特殊情況僱傭的從事與管理經濟有關的工作人員,須有擔保人的書面擔保。終止僱傭,應有臨時人員填寫的離職申請單,報綜合辦批准並據此付薪。(10分)

7、要有嚴格的考勤制度。正常上班,全員考勤。員工考勤由各部門負責,幹部由綜合辦負責,每月底由綜合辦彙總。員工按規定的權限請假,應有書面的請假手續,工地加班執行調休制度,有書面的登記表。如有違反規定的員工,綜合辦應有書面的處理意見,按公司的規定進行處理,必須保證處理結果的公正性。(10分)

8、綜合辦派一員工參加公司考核小組。綜合辦應配合考核小組完成對本部門的工作考核,力求提供的資料真實可靠,對本部門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10分)

9、凡公司內由獎懲機制運行產生的結果,均報綜合辦統計彙總,公司內評選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及各單項獎材料、鑑定表,均有綜合辦存檔,並計入公司大事記。凡違反公司制度造成損失被處分員工的違紀過失單、責任過失單、處理意見書,均由綜合辦統一存檔。(10分)

10、公司員工的培訓與教育必須經公司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總經理批准。綜合辦應根據各部門內部培訓計劃,制定每年的員工培訓計劃表。應根據有益於公司利益和企業形象的原則,進行培訓。所有參加培訓的員工,由綜合辦按照總經理的批示簽署培訓通知並下發。(10分)

四、綜合辦得分按行政、人事等評分的平均值計算。

第三節 財務室考核

一、組織機構、崗位職責(20分)

1.按照國家有關財務工作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並完成制度的貫徹與落實,保證財務工作合法、準確、細緻、縝密的開展。(3分)

2.編制部門財務計劃,按照公司總體預算方案,執行嚴格的財務管理,保證預算方案的順利實施,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3分)

3.與財政、税務、工商、審計、銀行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瞭解各部門的辦事程序,熟悉他們的組織機構及人員職責,確切地掌握他們的權限、責任、義務,積極配合他們的工作,向他們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3分)

4.做好財務室員工的考核工作,按公司規定填報工作報告,內容詳實,建議合理,反映問題真實、準確,財務工作上下貫通,渠道順暢,管理體系正常運轉。能夠有效的執行財務制度。(3分)

5.堅決抵制不合理、不合法支出。使用資金,厲行節約。及時上交應繳的税費及各級管理費用。(3分)

6.每個崗位有明確的崗位職責,並且能夠按照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2分)

7.對公司資金進行管理,負責財產的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貸款結算、債權債務工作以及財務報表的審核等。所有業務一定要做到手續完備、資料準確、處理及時,對領導交辦的財務事務必須按催辦的時間辦妥回覆,並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公司財務機密。(3分)

二、規範化工作(60分)

1.嚴格執行公司財務工作規範化管理的規定,各項簽字必須齊全,原始票據必須合法、有效,原始憑證必須準確完整。出錯,每例扣1分。(6分)

2..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做好內部審計,財務人員不得兼職、對規定的稽核科目、稽核對象、稽核手續,進行審計,必須有準確的書面材料並提出稽核意見,否則扣分。(5分)

3.公司帳户必須合法,不得替其它單位或個人進行經濟擔保,公司資金按資金管理制度使用。凡不符合資金管理規定的,每發生一例扣2分。(5分)

4.會計檔案是有保存價值的公司財務資料,應嚴格執行財務檔案管理的規定,不得攜帶外出,不得擅自查閲、複製、摘錄。凡不符合規定的,每發生1例扣2分。(6分)

5.嚴格執行行政費用支出的報帳程序,按逐級審核逐級簽名完成報。誰的審核內容出了錯,除按規定處理外,要扣2分。(5分)

6.嚴格履行工料費用結算的程序,按逐級審核、逐級簽名完成結算。誰的審核內容出了錯,除按規定處理外,要扣2分。(6分)

7.嚴格控制私人借款,確由公司批准的借款,應從工資報酬中扣回,業務員、小車司機等實行流動資金定額限制。凡公司內發生挪佔公司資金的情況,每發生1例扣1分。(6分)

8.員工出差,執行公司規定的住宿、交通補貼的標準,凡超標部分均自理。有隱瞞、虛報、冒領者,經查實後按規定給予處罰。財務審批人員也負有監督責任。每發生1例扣2分。(5分)

9.項目部財務人員由公司委派,定期報送財務報表,彙總後由財務室報總經理參考。未按期報送扣2分。(6分)

10.項目部的財務、財產管理,嚴格按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凡未按規定執行,每發生1項扣1分。(5分)

11.財務人員應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質,嚴格遵守公司財務紀律,凡違反此項規定,每發生1項扣1分,另按公司規定處理。(5分)

三、財產管理(20分)

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執行。到位後由使用單位驗收並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另交一份回單位保存。固定資產報廢必須按規定填寫“報廢出售單”,經批准後方可執行,手續逐項檢查。凡違反規定扣2分。(4分)

2.固定資產盤點,每半年盤點一次。由公司考核小組和使用單位負責人、保管及有關人員組成。盤點後填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移交財產管理負責人。每年年終,財產主管填寫“固定資產盤點盈虧表”並附書面説明,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後作為價值評估報告。逐物檢查打分。(4分)

3.流動資產應嚴格履行採購驗收、入庫、出庫、歸還、核算等手續,對於直接列支的財產,及時進行清點,填制“賬外財產清點表”,保管員每月應有明確的財產報告,報公司彙總。(4分)

4.對於不構成固定資產,又連續使用並一次列支的小型工器具、測量儀器、實驗儀器等,應加強管理,避免財產損失。保管員應有明確的“賬外財產明細賬”,做到賬物相等、手續齊全。凡未按規定辦理扣2分。(4分)

5.對於工作必須的手頭工具,實行一次性配給,當年丟失不再補發。按公司規定執行,不執行者扣1分。(4分)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14

公司手機發放及使用規定為進一步方便公司員工內部之間聯繫,節省因通訊網絡原因產生的不必要開支(如手機和公司座機之間通話費用、聯通號碼和移動號碼之間通話費用等),現公司特從電信辦理了一批天翼3G手機,以便於今後各位同事的工作和彼此之間的業務聯繫。該手機為天翼E319型號,市場價1100元,涵蓋音樂、3G、收音機、照相、電視、上網等多項功能,足以滿足平時的日常手機使用需求。該手機公司辦理的套餐為免月租費用,免費通話500分鐘,所有公司189手機及與公司電信座機之間通話免費。

該手機所有通話費用均為0.29元/分鐘(包括國內長途和市話),全國範圍內接聽免費,在外地使用無漫遊費,通話費用不變。

為了規範日後手機使用管理,現對公司統一配發手機作如下規定——1.所有配發手機均屬公司財產,使用人不得據為己有,所有手機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丟失或故意損壞手機者需照價賠償或到電信營業廳購買補給公司。

2.手機出現故障或其他異常時統一找公司行政部處理,私自維修者公司不予承擔費用。

3.所有手機公司原則上只承擔500分鐘通話費和基本月租、配發手機之間互打及與公司電信座機互打費用。特殊情況需由公司承擔超過多於500分鐘通話費用的需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4.所有使用配發手機人員今後原公司電話補貼取消,配發手機所有產生費用由公司代為支付。

5.凡是使用配發手機上網、看電視、使用其他3G服務等不屬於500分鐘通話範圍內產生的費用,由公司先代繳,之後在手機使用人的工資中扣取,具體手機費用清單和明細公司會給到使用者本人。

6.公司配發手機今後的通話賬單已經委託電信做分賬,即月租、組網互打套餐費、500分鐘通話(不區分長話或市話)費做一個賬單、其他費用(如上網費用、看電視費用、3G使用費、超過500分鐘之外的通話費用)將另外設立一個賬單,二者分開列清明細,由公司代扣代繳之後發放給本人。

7.所有領用手機者承諾嚴格遵守國家關於通訊及網絡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合理使用手機通訊資源。

8.所有手機使用者在行政部領取時需簽字登記,凡是在本規定上簽名者一經簽名即表明已閲讀和領會本規定所有條款內容並承諾能嚴格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15

一、 入庫管理

(一) 庫管員嚴格填寫《入庫單》;

(二) 庫管員接收入庫物資時,應與申請物資入庫人員共同核 實《入庫單》明細是否與申請入庫物資相符、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庫管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庫管員可拒絕驗收並通知有關責任人: 1、申請物資入庫人員未在入庫核對現場的;

2、所需入庫物資與《入庫單》標註明細不符的;

3、所需入庫物資存在質量缺陷或包裝損壞影響其使用的。

(三) 入庫物資清點完畢後,經申請物資入庫人員及庫管員雙 方簽字後,完成入庫手續。

二、 倉庫管理

(一) 物資入庫後,庫管員需按其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 分類、分區碼放,並做好入庫賬冊登記工作;

(二) 庫管員對常用物資要隨時盤點,對庫存物資每月進行一次 盤點,檢查庫存的餘缺、帳物是否相符;盤點時要保證盤點數量的準確性,書寫數據時要清晰、標準,保管好盤點表,嚴禁弄虛作假,虛報數據;盤點過程中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對發生變更的庫存產品要及時做好變更登記,保證帳物相符;對保質期臨近的庫存物資,庫管員應提前一個月將情況報告給辦公室主任;盤點需由包括庫管在內的兩名工作人員同時進行, 辦公室主任對月盤點情況進行抽查;

(三) 庫管員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四) 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五) 合理安排倉庫庫容、對不同物資採取合理保護措施,防止 物資因各種原因受到損壞;庫房內嚴禁吸煙,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三、

物資領用

(一) 物資領用實行出庫登記制度,庫管員嚴格填寫《出庫單》 並由領用人簽字確認,經由主管部門的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領用;

(二) 如遇物資需緊急領用時,領用人應電話請示總經理或主管 領導批准,庫管員核實後方可辦理出庫事宜,但事後領用人須補報領導簽字批准手續並交於庫管員;

(三) 庫管員根據物資入庫時間,遵守“先進先出”的出庫原則; (四) 已領出物資使用剩餘後,無論包裝是否完好,必須及時返 還倉庫,在經庫管員確認該剩餘物資不影響下次使用的前提下,庫管員填寫《入庫單》,將剩餘物資接收入庫進行統一管理。

附:1、《入庫單》

2、《出庫單》

3、《庫存明細單》

辦公室 20xx年9月13日

商場考勤管理規定 篇16

1.0 目的:為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達到消除危害、安全生產的目的。

2.0 範圍:適用於公司化學品倉庫管理。

3.0 職責

3.1 物控部:負責化學品倉庫管理和化學品倉倉管員的培訓。

4.0 內容

4.1 倉管員培訓

4.1.1化學品倉庫管理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對化學品的裝卸

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4.1.2倉庫的工作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

4.2 人員進出管理

4.2.1危險化學品庫只允許化學品倉管人員能夠出入,嚴禁其他人員在未經化學品倉管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化學品庫。

4.2.2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提供或領取化學品時,應通過倉管員,嚴禁供應商及生

產領料員擅自進入化學品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危險化學品庫。4.3 危險化學品標識

4.3.1危險化學品庫應有明顯的標誌,標誌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4.3.2符合條件的散裝危險貨物必須張貼警示標誌,標誌也必須遵守一定的要求,

如:標誌上必須提供正確的化學品名稱、危險類別標籤、次級危害標籤等信息。

4.4化學品入庫

4.4.1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其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等情況。

4.4.2化學品入庫後應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泄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

4.4.3 庫房温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記錄於《温温度記錄表》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4.5 化學品裝卸

4.5.1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5.2裝卸高毒類的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用品;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防酸鹼服,戴防飛濺面罩。

4.5.3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後,必須對車輛和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清掃乾淨,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

4.5.4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4.5.5保管員應詳細核對貨物名稱、規格、數量是否與託運單證相符,並認真檢查貨物包裝標誌的完整狀況,包裝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拒絕卸車。

4.5.6裝卸操作人員應根據貨物包裝的類型、體積、重量、件數的情況,並根據包裝上儲運圖示標誌的要求,輕拿輕放、謹慎操作、嚴防跌落、摔碰、禁止撞擊、拖拉、翻滾、投鄭。

4.5.7裝卸時必須做到,堆碼整齊、靠緊妥貼,易於點數;堆碼時桶口、箱蓋朝上,允許橫倒的桶口及袋裝貨物的袋口應朝裏。裝載平衡,高出攔板的最上一層包裝件,堆碼時應從車廂兩面向內錯位騎縫堆碼,超出車廂前攔板的部分不得大於包裝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4.5.8裝運高出車廂攔板的貨物,裝車後,必須用繩索捆紮牢固,易滑動的包裝件,須用防散失的網罩覆蓋並用繩索捆紮牢固或用苫布覆蓋嚴密,須用兩塊苫布覆蓋貨物時,中間接縫處須有大於15cm的重疊蓋,且車廂前半部分苫布需壓在後半部分苫布上;裝有通氣孔的包裝件,不準倒置、側置,防止所裝貨物泄漏或進入雜質造成危害。

4.5.9機械裝卸作業時,必須按核定負荷量減載25%,裝卸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指揮,防止貨物劇烈晃動、碰撞、跌落。

4.5.10不得用同一個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包括庫內搬運。

4.5.11裝卸時應做到輕裝輕放,重不壓輕,大不壓小,堆放平穩,捆紮牢靠。

4.5.12裝卸操作人員堆放各種固體原料及桶裝物料時,不可傾斜,高度要適

蘇大維格文控中心當,不準將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內。

4.5.13裝卸易燃可燃液體時,應在陰涼通風處進行,避免在陽光直射天氣炎熱的情況下裝卸。

4.6廢棄物處理

4.6.1禁止在化學品庫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

4.6.2如出現泄漏和滲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

4.6.3按化學品特徵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4.7 注意事項

4.7.1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現場需遠離熱源和火源。

4.7.2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裝卸的情況,以便於出現異常情況時,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4.7.3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開啟易燃易爆的桶裝物料的桶蓋時,應使用銅或者銅鋁合金的專業扳手。

4.7.4應熟練掌握裝卸過程中的一般事故處理方法和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應急措施。

4.7.5運輸、裝卸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7.6進入化學品裝卸作業區時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4.7.7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駕駛員應按有關安全規定駛入裝卸貨區。

4.7.8車輛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區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並不準堵塞安全通道。

4.7.9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攔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護,在保護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

4.7.10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和做其他與裝卸貨無關的事情。

4.7.11危險貨物運達卸貨地點後,因故不能及時卸貨,在待卸期間,行車人員應會同押運人員負責看管貨物;

4.7.12在裝卸點作業的司機及押運員不得擅自脱離車輛,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更不得進入公司其他的區域。

5.0 相關文件

5.1 MSDS

6.0 相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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