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院檔案圖書資料報刊管理制度
-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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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規範檔案圖書報刊的管理,提高報紙、雜誌的利用率,充分發揮教學檔案在教學管理,教學改革與建設中的作用,根據國家和我校有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我院工作實際,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檔案員具體負責整個檔案工作。檔案員要認真做好各類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鑑定,統計,利用,保護等項工作。
二、各類工作人員均應遵守檔案保密制度,違反保密制度者,要按《檔案法》和保密規定論處。
三、借閲檔案要嚴格履行檔案借閲程序,必須辦理審批登記手續。
四、各部門和有關個人經手的材料要按存檔要求及時送交檔案室存檔。
五、檔案的銷燬,必須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續。
六、資料室的圖書只限教職工借閲,一次借閲最多不得超過五本。
七、教師借閲與本學期所任課程相關的專業書或專業參考書,借期2 個月,到期未看完者,須辦理續借手續。
八、為保證絕大多數讀者的權益,請按規定的借閲期限歸還所借圖書。超過借閲期限,歸還圖書時須交納逾期費。
九、讀者要愛護圖書,不得污損、撕毀、批註和丟失,如有上述情況應按制度賠償。對於違章的讀者,在未辦妥有關賠償手續前,暫停其借閲權利。
十、書刊遺失,儘量購買原版本圖書賠償 ,否則以書刊價格的1~20倍賠償。將所有罰款與賠書款,全部納入購書經費。
十一、收發員對報刊要做好收發、登記工作,要做到無丟失、無差錯。
十二、報刊要及時分類、整理上架。
十三、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紙攜帶出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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