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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財務資產管理制度大綱

教育學院財務資產管理制度大綱

為了落實學校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管好、用好院裏資金,規範全院各項經濟活動和經濟核算,根據學校有關財務管理規定製定學院實施細則

教育學院財務資產管理制度大綱

一、財務管理原則

1、帳目和現金管理分別由專人負責,做到帳目清楚,現金無短缺。

2、各種經費專款專用,不得隨意挪用。

3、購買一切物品,必須先徵得主要領導或行政辦公會同意,方可購買。

4、任何財務經手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務管理規定,按規定程序使用資金。

5、一切從簡,厲行節約,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資金。

二、財務管理審批規定

1、本院一切財務費用開支由院主管領導負責,即院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2、院裏財務重大決策由黨政聯席會集體討論決定。

3、院主要負責人要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財務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把審批關,力爭院資金合情合理使用。

三、收費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物價局批准的各類收費項目標準進行收費,凡無收費項目而需要辦的各類短期培訓班,必須向校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收費。

2、學院總體負責社會服務工作,院以下系、教研室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進行任何經濟活動。

三、報帳制度

1、借款的規定:根據財務制度的規定,公款不得私借。院系教師出差及臨時性公務借款,由借款人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經院財務主管領導審批,院辦公室審核無誤後,方能辦理借款手續,領取現金。

2、借款報銷的規定:凡借款人必須在當月將需要報銷的原始憑證(税務部門出具的正式發票)由經辦人、院主管財務領導簽字,經院務辦公室審核後,方能報銷。出差人員在返回後10天內,按上述要求履行報銷手續。

3、購置教學設備、辦公自動化設備、辦公傢俱等大宗用品必須實行政府採購,需寫出書面購置項目申請報告,報院裏批准,送校資產處。由學校統一辦理購置。 確有必要而學校不能解決的,由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院務辦公室負責採購。

4、零星開支的報銷:各種零星開支須經院務辦公室批准後報院長同意,經辦人簽字、院長簽字,方能報銷。

四、資產管理制度

學院辦公室負責學院固定資產的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各種物資進行盤點清查,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如有問題及時處理,對當年新增或報廢的固定資產列出明細表,以便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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