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店鋪管理制度

店鋪管理制度

一、店鋪考勤制度

店鋪管理制度

1、工作時間:

①、店長工作時間:中間班12:30—20:30,星期二休息。

②、領班、導購工作時間:上下午倒班,每兩星期休一天。

上午班8:00—14:00下午班:13:50—20:30

③、週五、週六時間延長至22:30。

實際情況需要調整時,公司確定通知後方可執行,專櫃依據商場的實際情況執行。

2、考勤記錄:

①、店長每月3日前將審核完畢的上月店鋪考勤表交於上級主管。

②、店長每月29日前將下月店鋪排班表交於上級主管。

③、助店執行考勤制度,店長進行監督。

④、考勤表要規範記錄,店鋪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上級主管批准後方可執行,否則視為無效。加班單需註明加班人、加班時間。

⑤、遲到期:

1》遲到時間在10分鐘內,每次處罰5元。

2》遲到時間在20分鐘內,每次處罰10元。

3》遲到時間在30分鐘內,每次處罰15元。

4》遲到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資處罰。

⑥、早退:

1》早退時間在10分鐘內,每次處罰5元。

2》早退時間在20分鐘內,每次處罰10元。

3》早退時間在30分鐘內,每次處罰15元。

4》早退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資處罰。

3、擅自離崗:

未經准假而不到崗者以及遲到、早退時間在1小時以上者均以擅自離崗論處,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資的三倍予以罰款,連續擅自離崗三天(含)以上或月累計擅自離崗達五天者,可予以除名處理。

4、事假:

(1)員工事假必須提早一天向店長申請,一日事假扣除基本工資與銷售提成的5%,員工請事假日數超過2天以上,由店長報請區域主管處,並安排好工作,找好代理人,批准後生效。

(2)請假如果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公務時,各級主管可不予准假或暫緩准假。

5、病假:

(1)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的,須到工作地醫保管理機構約定的醫院就診。

(2)在上班時間就診的,應當選擇上班地點就近醫院,休息時間就診的,應當選擇居住地就近醫院就診,特殊情況在其他醫院就診,應當有充分的理由和證據。

(3)特殊情況不在公司所在城市就醫並需請病假的,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和病假證明。

(4)女員工懷孕後和產後與生育相關的就診與病假,應當出具同一個的產前檢查醫院的就診和病假證明。因其他疾病需要就診與病假的,

(5)員工須憑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單》、住院證明等申請病假休息,需要申請病假的,一般應當在病假休息前申請。

(6)病假期內員工應告知本部門及人力資源部保證能聯繫上的聯繫方式,使公司能及時瞭解、關心其健康狀況及安排後續工作事宜。

(7)視情況需要,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出具病歷卡、掛號單、檢驗化驗單、醫藥費用單、社會保險卡(醫療卡)等資料,公司需要員工提供上述資料核實病情和病假時,員工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供,無正當理由拒絕者或無法提供齊全資料,視為病假無效,病假一律按擅自離崗處理。

(8)公司如對員工就診醫院診斷和證明持有疑問,可到該員工就診的醫院調查核實,也可要求員工在公司人員陪同下去公司指定醫院複查或前往區、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員工無正當理由拒絕者,視為請假無效,一律以擅自離崗處理。

(9)弄虛作假,採取欺騙行為或與醫生勾結得到非正常病假單等,經查實,除病假期間按擅自離崗處理外,公司可以按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處分,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10)職工在病假期間兼職或從事有報酬的勞動、工作,除病假按擅自離崗處理外,公司可以給予其他處理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加班:

(1)如果加班時間安排在休息日,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補休或支付不少於正常基本工資200%的加班費用。

(2)如果加班時間安排在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補休或支付不少於正常基本工資300%的加班費用。

7、調(代)班:

調(代)班必須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店長批准,方可調(代)班,在崗期間發生問題責任,由代班正者承擔。

8、用餐時間:

中午11:30~13:00,下午17:30~19:00,由店長/助店視實際情況安排(錯開營業高峯期),但用餐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且嚴禁在賣場內用餐,如被發現用餐者請主動辭職。

二、店鋪財務管理

1、分店每日要認真仔細做號銷售日報表的數據傳輸,並將各項開支費用、營業額及實存銀行金額明確寫明,銷售日報表必須絕對準確。

2、營業款必須於次日11:00前由助店存入制定銀行,店長進行監督,如因特殊情況而不能存入,必須在11:00前電話上報公司財務部,並説明原因。

3、分店若當日白天收受的營業款較多,為保證安全,須將這部分營業款當日存入銀行,並上報公司財務部。

4、店鋪工作用品除公司批准可私自採購,一般均由公司統一採購並於每月25日按標準統一進行發放,超過標準由店鋪自行承擔。

5、店鋪支付水電費、電話費等,必須取得正規發票,及時傳真公司財務部。費用需控制在公司標準以內,超額部分視情況由店內自行承擔。

6、公司任何人員下達店鋪,未經公司批准,店長不得經任何方式借付資金給任何人。

7、分店廢品(如舊紙箱等)賣掉所得可作為店鋪資金。

8、營業收現金時,必須加強識別,防收假幣及破損貨幣,出現以上情況由責任人承擔賠償,收銀交接時要驗收清楚,交接後的現任由後來者承擔。

9、店鋪的營業備用金為500~1000元,由助店負責保管。

10、店鋪每天存營業款時,必須在銀行換好零錢。

11、店鋪的飲用水由公司指定送水公司負責,但不得浪費及愛護飲水設備,否則公司一經查明,將從重處罰。

12、放置營業款現金的抽屜鑰匙,收銀員(店長)必須隨身攜帶,若發生當天營業款和實收現金不符,誤差部分由負責人承擔賠償,收銀交接時驗收清楚,交接後的責任由後來者承擔。

13、店長對不明清楚的財務疑難,應及時上報公司財務部,不得自以為是,自作主張。

14、店鋪要加強防偷盜行為發生,尤其是特賣期間,店長應分配好專門導購防偷盜,月底出現少貨情況,具體處理為正價商品按零售價7折賠償,打折期間如銷售低於7折,按最低銷售價賠償。具體賠償方式為:

(1)專賣店店長賠償額為員工賠償的1.5倍。

(2)專賣店助店賠償額為員工賠償的1.4倍。

(3)專賣店賠償額為員工賠償的1.1倍。

(4)專賣店導購賠償額為除掉(店長、助店)已賠償金額後,總導購人數的平均賠償額。

(5)店鋪所有貨品的串款差異為店鋪總庫存數千分之五件,超出千分之五件的差異,每超一件罰款10元,依次內推。

(6)流失貨品與串款貨品在金額上可以衝抵,衝抵後金額為負數的,按金額的7折賠償,衝抵後出現正數的,按金額7折可以保留到下月進行衝抵(每季度為單位)。

(7)由員工工作失職出現的丟貨情況,經店長查證後,由該員工自行承擔。

15、促銷等活動時,贈品應如實登記發放,必須在當日銷售日報上註明,不得延誤。不得虛報假報,否則公司一經查明,將從嚴處置。

16、低於店鋪貨品正常折扣的特殊折扣,只權限於公司總經理,購物小票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後轉交財務部。

17、特價打折期間,店裏必須嚴格按照公司通知售價售貨,並標明特價打折價位,如弄虛作假,公司一經發現定從嚴處罰。

三、店鋪的衞生要求

1、店鋪衞生管理注意事項:

(1)門頭

①為保持門店衞生整潔,店鋪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門面清潔。

②除此外,平時也應不定期進行維護、清潔。

③要求門面無灰塵、無污漬、有亮度,字體不脱落不模糊。

(2)地面

①地面由店長安排值日衞生表,天天拖洗。

②地面無雜物、污漬,乾淨通暢。

③下雨天,地面要注意經常拖幹,以防顧客小孩滑倒。

(3)貨架道具

①貨架道具螺絲、接口等必須緊固。

②愛護貨架,小心利物將其刮傷刮破。

③貨架道具無灰塵,無污漬。

④玻璃上不要堆放重物

(4)收銀台

①收銀台上只准放置工作日用品,不準放置私物。

②收銀台每天擦洗,確保整潔。

③收銀台上物品放置須整潔有序,不得亂堆亂放。

(5)垃圾箱

①垃圾箱內垃圾12點、14點、17點、20點及時清理倒掉,垃圾不能過3/4處或發出異味。

②垃圾箱同樣需天天清洗,保持乾淨。

(6)其他

①店內其他物品不得隨意亂堆放,須保持整潔形象。

②試衣鏡保持明亮、乾淨、沒有污點,試衣間內要保持整潔。

③試衣鞋每星期二結束營業後清洗。

2、隨手清潔

保持賣場的乾淨的乾淨整潔是店長日常管理中一些很重要的內容,除早晚、交接班集中做衞生外,店長要依據店鋪的實際情況,對店鋪衞生做隨時的監控,店鋪員工應養成隨手清潔的良好習慣。

四、店鋪的設備管理

1、計算機

(1)做好電腦設備衞生工作,保證所有設備(如:主機、顯示器、鍵盤等)表面乾淨、清爽。

(2)做好環境衞生工作,保證桌面清潔、整齊。

(3)做好保密工作,對電腦內的所有數據及文件不得隨意告知、轉借他人。

(4)做好數據管理工作,保證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使之真正成為你不可缺少的幫手。

(5)不得無故損壞公司財產,如敲打鍵盤、鼠標等一些外部設備。

(6)不得隨意安裝軟件、插裝電腦、打印文檔、使用遊戲光盤或來路不明的光盤、軟盤。

(7)不得隨意讓他人操作電腦,除店長/助店、收銀員外。

(8)所有設備如出現純屬人為造成的軟、硬件故障,由店長負責賠償。

2、空調

(1)按規定方法操作(視各廠牌、機種手冊而定),只能由店長/助店開啟。

(2)定期維修保養,使用期內空調之過濾網每週清洗一次。

(3)室內温度以25度為宜。

(4)注意店鋪用電負荷。

3、音響

(1)為確保店鋪氣氛的統一性,音響只准播放總部規定的歌曲,不準播放其它非公司規定的歌曲。

(2)音響設備註意合理使用,音量調節不要過大或過小。

4、照明設備

(1)店長視賣場實際情況,調節照明亮度,白天保證店內明亮即可。

(2)店長下班前須仔細檢查照明開關,尤其是外打燈,不要忘關。

5、電源

(1)店內任何員工都要知道總電源開關之所在位置,出現意外情況先關掉總電源。

(2)總電源應經常注意查看維護,防止出現意外。

6、電話

(1)電話為公司與店鋪聯絡的重要通訊工具,店鋪必須絕對保證,營業時間內電話鈴聲響起3聲內有人接聽。

(2)店長應注意店鋪的電話管理,標準用語“您好,三彩××店!”

(3)店裏任何人員嚴禁撥打私人電話,電話費絕對嚴格按總部標準執行,超過部分店裏自行承擔。

7、卷閘門

(1)卷閘門開、關要注意愛護,保持平衡,不要太過用力或蠻拉蠻關。

(2)卷閘門鎖關上後,要再檢查一遍是否確實關上。

(3)不得用力敲打、撞擊卷閘門。

以上設備使用情況在每月月底盤點並交公司工程部。

五、紀律考核

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將以以下條款進行處罰:

a類條例

1、非休息時間不得隨意更換工作服、梳頭、化粧、照鏡子等。(5元)

2、營業時間必須按規定穿着統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號牌,並保持其整潔、乾淨。(10元)

3、在營業前要將店內衞生打掃乾淨,並整理好營業用具。(5元)

4、不準將衣服、鞋子等私人物品放在收銀台內。(5元)

5、上班時間不準佩戴手機。(10元)

6、女員工在工作時間儀容儀表必須符合公司《個人形象篇》標準,飯後及時補粧。(不記任何理由)(5元)

7、不準將頭髮染成過分誇張的顏色。(5元)

8、男店員頭髮前不過眉、後不蓋領、側不遮耳;女店員不準長髮披肩或側遮臉。(5元)

9、手部要保持乾淨,指甲長度與指尖肉平齊,使用無色指甲油。(10元)

10、營業期間不準佩戴過分誇張首飾,如下垂的耳環等,手戴戒指不得超過兩枚。(5元)

11、接電話時,態度和藹、親切,使用禮貌用語,在未得到允許的情況下不要擅自使用店內電話,更不允許打私人電話。(5元)

12、上班時間不準幹私活、吃零食、吸煙等。(不記任何理由)(20元)

13、上班時間不準聚堆聊天、高聲喧譁,空餘時間不能直立於賣場無所事事。(5元)

14、上班時間不準看書報、雜誌、聽隨身聽、吹口哨或唱歌、哼小調等。(10元)

15、在營業場所必須站姿標準,不靠貨架、不靠牆等,須使用規範言語,不使用歡迎用語的。(5元)

16、賣場內不準放茶杯等私人物品。(不記任何理由)(10元)

17、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紙屑和雜物,不得提前、超時用餐,且店員用餐時要經過店長許可。(5元)

18、賣場衞生不乾淨,未按要求做到位的罰款5元一次。(不記任何理由)

19、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不得隨意離崗。(10元)

20、在賣場移動速度緩慢、拖拉、打哈欠等罰款5元。

21、不準使用禁語、忌語。(5元)

22、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工作,不準在賣場或收銀台前打鬧、説笑。(5元)

23、在離開店鋪時,不讓店長檢查隨身物品。(5元)

24、未經批准不準擅自調班、換班。(10元)

25、顧客試穿後而未選購的商品,店內員工要及時收回,不能遺留或遺忘在賣場中。(5元)

26、發現遺失或缺少的財物必須及時報告上級。(10元)

27、工作時會客時間不超過5分鐘,有急事時要及時向店長或公司請示(5元)

28、收銀員不使用收銀禮貌用語,罰款5元。

29、收銀台不整潔,收銀物品不按要求擺放的罰款5元。

30、收銀員靠在收銀台。(5元)

31、內倉不整潔,貨品未及時整理好罰款10元一次。

32、內倉貨品未套袋5元一次。

33、內倉未將殘次品按規定擺放,每次扣5元。

34、無關人員在內倉的。(10元)

35、上班時間不得利用店鋪的電腦進行任何其他的非工作事宜。(20)

36、不得在上班時間登陸除公司網站外的任何其他網站。(30元)

37、不得進行任何網絡遊戲和軟件的下載。(30元)

38、不得私自外傳公司商業數據、文件及資料。(30元)

39、在沒有公司許可的情況下,不允許私自提前結束營業。(30元)

40、工作時間未經公司許可,不準無故串崗、串店。(30元)

41、未經上級允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店鋪開門時間。(20元)

42、不準在工作時間睡覺。(30元)

43、工作時間擅自離崗幹私事。(30元)

44、遇顧客投訴,沒有及時處理或逐級上報,而將事態擴大,造成惡劣影響。(30元)

45、未經批准或辦理手續,不準私自外借公司財物。(10元)

46、不準搬弄是非,誹謗他人。(20元)

47、未經批准私自動用,外借店內服飾與商品。(30元)

48、不得肆意破壞店內公共財物。(30元)

49、拒絕執行上級在權限範圍內的工作指令。(30元)

50、增強業務技能,fab抽查每款貨號、面料、價格、六大方面敍述,任一項沒有回答對,一款扣2元。

51、擅自開具發票。(50元)

52、營業結束時,如仍有顧客選購商品,拒絕接待。(50元)

53、不得因工作問題而在顧客面前或賣場中發生口角。(50元)

54、犯類似以上行為者:

違反以上店鋪的操作制度,將以現金的方式進行罰款,所得款將作為店鋪的活動資金,及店鋪對優秀員工的獎勵資金,為促進員工之間的互進互促,所有條款同班員工有義務監督權,對其當場指出及改正,所有的條例同班次員工有一位員工違反制度,將視情況對該班次的員工進行連帶責任的統一罰款。

實習及試用期員工有兩次改正機會,正式員工有一次的改正機會,在一次機會未改正錯誤的情況下,所有的懲罰條例生效,若犯同樣的錯誤第二次的雙倍罰款,第三次將以第二次的倍數罰款,依此類推。

無論是否處罰,所有違規行為店長都應填寫違紀處罰單,由當事人簽字,如發現店長未開單或未將罰單及時上交,將對店長處間的互進互促,所有條款同班員工有義務監督權,違反員工按以上規定進行處罰,店長、助店承擔連帶責任,同樣處罰。

無論是否處罰,所有違規行為店長都應填寫違紀處罰單,由當事人簽字。

標籤: 管理制度 店鋪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po6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