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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店員管理制度

服裝店員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

服裝店員管理制度

1、員工上下班實行簽到制度(收銀台處),嚴禁未簽到或找人代簽者。

2、上班時間:根據店鋪地理位置進行制定。

3、上班期間嚴禁遲到或早退,一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三次,以曠工一天標準計算;若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4、當班期間不得離崗3次以上,每次不能超過15分鐘。

5、員工嚴禁未經店長同意而私自換班或代班。

6、員工一個月可向店長申請調換班2次休息,調班休息時必須提前申請,與同事做好工作的交接。

7、員工請假/休假事宜參見請假制度(暫行)規定。

二、儀容儀表

1、員工進入工作崗位前應按要求着統一工裝、戴工牌(左胸上方)。

2、畫淡粧,頭髮後不蓋耳,女生長髮需盤起;男生不留長髮、不留鬍鬚。

3、指甲修剪整齊、不留長指甲;

4、口腔保持清新,班前不吃生葱、生蒜等食品。

5、嚴禁在顧客前交頭接耳、指手畫腳,不可有摳鼻、挖耳、抓頭、瘙癢等小動作,需對顧客需使用禮貌用語。

三、日常行為規範

1、上班期間手機統一保管,方可銷售。

2、員工無論上、下班都嚴禁在專櫃賣場區域內抽煙、打牌、下棋、賭博等情況。

3、員工在上班時間內不準吃零食,不準看報紙、雜誌、寫信或打盹等。

4、員工在休息時間內飲食、喝水、補粧等需避開顧客。

5、員工上班時間嚴禁私自外出。

6、員工工作時間嚴禁打鬧嬉戲、聊天、説笑等做與工作無關緊要的事。

7、員工要及時整理和維護賣場的貨品陳列,各負責區的商品不能反掛、掛鈎朝向不一致、商品間距不一致。

8、員工在新款到貨以後三天內要及時熟悉商品知識、貨號、價位、庫存、面料、風格、顏色等。

9、員工未接到店長同意私自出貨,將店鋪衣服外借、打折或去零頭。

10、嚴禁員工在培訓、轉正、晉升等考試過程中有舞弊。

11、收銀員要及時登記顧客資料、嚴禁資料不完整、少登漏登並未妥善保管維護好顧客檔案情況。

12、員工要主動及時處理顧客售後投訴。

13、收銀員要管理好賣場的電話、電腦等相關收銀設備。

14、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利用店鋪電話進行私聊,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一經查實,個人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

15、員工要注意保持賣場內的環境衞生,做好店面及倉庫衞生,開票台上不得隨意亂放東西(水杯、手機、雜誌、報紙等),倉庫物品需歸類疊好直接放入包裝袋,私人物品不得隨處亂丟。

16、員工要愛護專櫃賣場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倉庫門銷、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即時申請維修,嚴禁擅自拆裝。

17、員工必須把店內貼心服務傳達給我們接待的每一位顧客,提供給顧客的貼心服務(如:茶水、糖果、水果等)員工當班期間不得享用。

18、公司員工要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嚴禁頂撞上級。

19、員工對店長安排的重要、緊急工作完成後應及時反饋,要執行及反饋。

20、員工要對本店鋪同事的家庭住址、工資收入等私人信息進行嚴格的保密。

四、會議、培訓管理

1、員工在參加會議及培訓前,一律不準遲到,早退或缺席,否則曠工處理。

2、員工在會議及培訓期間一律實行簽到制度,一律不允私下低聲交談(自由討論除外),不允許看報紙、雜誌,不允許翻看手機、接打電話、私下離場等其它與會議內容無關的,不允許擾亂會議秩序

3、員工在會議中對工作安排有意見時,請直接將意見或建議私下當面提出或直接向領導反映,嚴禁私下相互埋怨、指責,嚴禁會上爭吵辱罵、打架鬥毆及私自離會場等情況,情節嚴重者直接給予以開除處理。

五、其他

1、嚴禁員工利用店鋪活動套取顧客積分或套現等行為。

2、員工未經允許而動用他人私人物品者或發現偷盜行為。

3、員工在往各店鋪送貨途中如有遺失或因店鋪原因造成貨品丟失,丟失商品一律按吊牌價的7折賠付。

4、員工在賣場內發表虛假、誹謗的語言及與同事、顧客爭吵、打架鬥毆的,經發現予以開除。

5、員工要對屬於店鋪商業機密的信息進行保密,嚴禁向他人透露,凡違規者直接開除。

6、員工聘用時提供或填寫虛假資料、證明及證書是虛假的,可直接給予辭退處理。

7、員工提出辭職規定:試用期員工須提前7天申請,正式人員須提前1個月申請。未按正常手續辦理離職手續的除了扣除當月工資外,不給予退還押金。

8、員工因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店鋪蒙受損失者,承擔所有經濟損失,並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9、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請假制度(暫行)一、目的為了完善考勤制度,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打造一支有組織有紀律的一流商業團隊,特制定本制度。

六、請假程序和方法

1、員工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經店長審批簽字備案後方能請假,否則以曠工論處;請1天以內的假(含1天),必須提前一天申請;1天以上3天以下(含3天),必須提前二天申請;3天以上的假,必須提前三天申請,否則可不予審批。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辦理請假手續者,應使用電話方式請假(不得利用短信留言),並於假後上班兩天內補辦相應手續(星期六、日及節假日不能調休、換班、請假)。

2、批假權限採用層級制,即按職務高低進行審批,店長審批權限為一天以上三天(含三天)以下;

3、凡未按請假程序辦理者以曠工論處。

七、請假的注意事項:

1、員工及領班平時請假(除婚假、喪假、生育假外)無論節假日(週六、日、法定日)、事假按照:扣當天底薪150%、病假按照:扣當天底薪、曠工按照:扣當天底薪工資200%;店長以上扣繳:當天底薪(病假除外)。

2、不准許連請休5天以上,凡超5天以上屬於自動離職,無工資;連續曠工2天或在30天內無故曠工總計達3次者屬於自動離職,無工資。

3、辦公室人員晨會、店長會、月會、代表會等遲到前打招呼,不打招呼者按遲到處罰的雙倍進行處理

標籤: 管理制度 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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