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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制度(通用14篇)

會計制度(通用14篇)

會計制度 篇1

一、

會計制度(通用14篇)

總體銜接程序及應注意的問題

《銜接規定》對事業單位如何結束舊賬、建立新賬以及編制首個年度的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做出了具體而明確的規定。

結束舊賬環節:該環節的操作要領可概述為:根據原賬編制20__年12月31日的科目餘額表,並依據《銜接規定》編制部分科目的餘額明細表,作為新、舊賬之間銜接的依據。其中,部分科目的餘額明細表是新舊賬銜接過程中的關鍵節點,且主要針對的是新舊制度之間會計科目名稱相同但核算的具體業務事項有所區別或相同的業務事項分別由不同的會計科目予以核算的情形,這些情形恰恰也是新舊賬銜接過程中的難點所在,實務操作中要確保相關明細餘額的準確。

建立新賬環節:總體而言,各事業單位應結合自身業務以及新制度來確定新賬建立時應採用的會計科目,至於各會計科目在首次執行日的餘額,則需要依據《銜接辦法》所規定的新舊會計科目的對應關係及舊賬相關科目的具體數額來加以確定。

關於首個年度的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編制:首次執行日的資產負債表應依據20__年1月1日新賬的財務會計類科目的餘額來編制。需要強調的是,財務會計類科目在首次執行日的餘額,除了來自於《銜接辦法》所界定的舊賬的相關對應會計科目外,還有可能源自於首次執行日原未入賬事項的補充登記以及依據新會計制度對部分會計科目原核算結果所作出的相應調整。

此外,《銜接辦法》規定,首次執行日的資產負債表中僅需填列各項目的“年初餘額”,即無需填列比較數據。由於《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以下簡稱《新制度》)與原《事業單位會計制度(20__)》(以下簡稱《老制度》)在技術層面的差異較大,為簡化首個執行年度相關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編制,《銜接規定》規定:20__年度財務報表中的淨資產變動表各項目的“上年年末餘額”應當依據20__年1月1日財務會計賬套的各財務會計科目的餘額填列;20__年度預算會計報表中的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的“年初預算結轉結餘”項目和財政撥款預算收入和支出表的“年初財政撥款結轉結餘”項目分別依據20__年1月1日預算會計賬套的各相關預算會計科目餘額填列。

二、

新舊賬相關會計科目之間的銜接關係及應注意的問題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舊賬的相關會計科目是與新賬的財務會計賬套的相關會計科目發生銜接關係,新賬預算會計賬套的相關會計科目是依據平行記賬機理直接加以登記的,且直接登記過程中所涉及的核心問題是如何準確把握相關預算結轉結餘類科目與“資金結存”科目的對應關係。

1. 財務會計賬套相關會計科目的新舊銜接

新賬財務會計賬套的建立主要涉及與老賬相關科目的對接、原未入賬事項的登記、相關會計科目餘額的調整三個環節。

(1)關於新老會計科目之間的對接

①資產類會計科目的對接

資產類會計科目的對接可以區分為直接對轉、分拆和名稱有別但核算內容基本相同三種。其中,直接對轉的科目包括:“庫存現金”“零餘額賬户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無形資產”;分拆的科目包括:“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在建工程”。名稱有變但核算內容基本相同的科目包括:“累計攤銷”和“待處置資產損益”。

②負債類會計科目的對接

負債類會計科目的對接可以區分為直接對轉、分拆和合並三種。其中,直接對轉的科目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其他應付款”;分拆類的科目包括:“應繳税費”;合併類的科目包括:“應繳國庫款”和“應繳財政專户款”。

③淨資產會計科目的對接

淨資產會計科目的對接相對要複雜一些,為便於讀者較好理解和把握相關對接關係,現加以具體分析:

綜觀《新制度》中相關會計科目的使用説明,不難發現,收入類、費用類和淨資產類科目經過轉賬處理後,財務會計賬套的淨資產類科目中只有“累計盈餘”“專用基金”和“權益法調整”三個科目會留有餘額,因此原賬的結轉和結餘科目的餘額應分別圍繞上述三個留有餘額的科目而展開。其中,原賬“事業基金”“非流動資產基金”“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餘”“非財政撥款結轉”五個科目的餘額均轉入新賬財務會計賬套的“累計盈餘”科目;原賬的“專用基金”科目的餘額轉入新賬財務會計賬套的“專用基金”科目;原賬的“經營結餘”科目通常應無餘額,如果事業單位的經營業務在首次執行日因存在累計虧損而使得“經營結餘”科目存在借方餘額,則應轉入新賬財務會計賬套的“累計盈餘”科目;由於原賬的“事業結餘”和“非財政補助結餘分配”科目年末無餘額,這兩個科目無需進行轉賬處理。

(2)關於原未入賬事項的登記入賬

由於政府會計主體的財務會計賬套需要以權責發生製作為計量基礎,而《老制度》是以收付實現製作為主要計量基礎的,事業單位原來已經發生的業務事項就有可能存在依據收付實現制原則而未登記入賬的情況,從技術層面而言,在新舊銜接過程中就需要將原未入賬的事項加以登記入賬。依據《銜接規定》的相關規定,事業單位就需要將20__年12月31日前未入賬的應收賬款、應收股利登記計入新賬。登記新賬時,按照確定的入賬金額,分別借記“應收賬款”“應收股利”科目,貸記“累計盈餘”科目。

此外,由於在首次執行《新制度》時,我國已經發布並實施了相關資產類具體會計準則,事業單位如果在20__年12月31日之前存在尚未入賬的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化文物資產、保障性住房,則需要將這些未入賬的資產記入新賬,並相應貸記“累計盈餘”科目。

由於《新制度》強化了對在途物品的管理與核算,事業單位如果在20__年12月31日之前存在尚未入賬的在途物品,同樣需要將其記入新賬,並相應貸記“累計盈餘”科目。

事業單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如果20__年12月31日前存在尚未入賬的盤盈資產,也需要按照新制度規定記入新賬。登記新賬時,按照確定的盤盈資產及其成本,分別借記有關資產科目,按照盤盈資產成本的合計金額,貸記“累計盈餘”科目。

由於《新制度》依據權責發生會和穩健原則要求核算預計負債,事業單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應當將20__年12月31日按照新制度規定確認的預計負債記入新賬,並相應借記“累計盈餘”科目。

由於《新制度》要求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進行財務會計賬套的確認與計量,如果事業單位在20__年12月3日前存在應付質量保證金,同樣需要將其記入新賬。登記新賬時,按照確定的未入賬應付質量保證金的金額,借記“累計盈餘”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扣留期在1年以內(含1年)]“長期應付款”科目[扣留期超過1年]。

(3)關於新賬相關會計科目計量基礎的調整

由於財務會計賬套需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進行確認與計量,《銜接辦法》對指定事項做出了追溯調整要求。具體而言,要求對事業單位收回後無需上繳財政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補充提取壞賬準備、補記長期債券投資的應收利息、補記長期借款的應付利息金額、補提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補提無形資產累計攤銷,並按照相關科目應調整的金額,貸記或借記“累計盈餘”科目。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由於《老制度》對長期股權投資只要求採用成本法進行後續計量,而《新制度》要求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進行後續計量,《銜接辦法》對此相應作出了追溯調整的要求,並要求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下專門設置“新舊制度轉換調整”明細科目來加以記錄。首次執行日,依據被投資單位20__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的所有者權益賬面餘額,以及單位持有被投資單位的股權比例,計算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新舊制度轉換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累計盈餘”科目。

2. 預算會計賬套相關會計科目的登記

由於原賬相關會計科目的餘額已經對接到新賬的財務會計賬套,新賬預算會計賬套相關科目的首次執行日的餘額,就需要依據平行記賬機理並結合新老制度之間計量基礎口徑之間的具體差異情況加以具體分析計算後來予以確定。現將《銜接辦法》確定的預算會計賬套相關會計科目首次執行日餘額的確定規則加以具體解讀。

(1)“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的確定

由於政府會計主體採用了“雙系統”“雙基礎”“雙報告”的技術模式,預算會計賬套必須嚴格按照收付實現制來加以處理,但《老制度》基於過往管理的實際需要所實際採用的並非是嚴格意義上的收付實現制,因此在確定新賬預算會計賬套相關科目的餘額時,就需要對原賬所對應的相關會計科目的金額加以必要的調整。

①“財政撥款結轉”科目期初餘額的確定原則

如果原賬中存在尚未支付財政資金但已計入預算支出或已經支付財政資金但尚未計入預算支出的事項,就不應將原賬“財政補助結轉”科目的餘額直接轉入新賬預算會計賬套的“財政撥款結轉”科目。正確的做法應當是對原賬的“財政補助結轉”科目餘額進行逐項分析,加上各項結轉轉入的預算支出中已經計入預算支出尚未支付財政資金(如發生時列支的應付賬款)的金額,減去已經支付財政資金尚未計入預算支出(如購入的存貨、預付賬款等)的金額,按照增減後的金額,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

②“財政撥款結餘”科目期初餘額的結轉原則

由於原賬的“財政補助結餘”科目不直接對應相應的收入和支出類科目,進而就不會受到核算口徑差異的影響,因此可以依據原賬“財政補助結餘”科目餘額直接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

③“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期初餘額的確定原則

如果原賬的“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存在餘額,則意味着原賬的“財政補助結轉”和(或)“財政補助結餘”科目的餘額並非全部以貨幣資金形態存在,因此新賬中與“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餘額相對應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的數額就需要採用軋差的方式來確定。為此,《銜接辦法》規定:按照原賬“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餘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借方;按照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貸方餘額合計數,減去新賬的“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借方餘額後的差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借方。

(2)“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的確定

與“財政撥款結轉”科目期初餘額的確定原則相類似,同樣不能直接依據原“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的餘額來登記新賬“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的餘額。如果原賬存在尚未支付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但已計入預算支出、已經支付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但尚未計入預算支出或者已經收到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但尚未計入預算收入、已經計入預算收入但尚未收到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的事項,就應當對原賬的“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餘額進行逐項分析,加上各項結轉轉入的預算支出中已經計入預算支出尚未支付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如發生時列支的應付賬款)的金額,減去已經支付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尚未計入預算支出(如購入的存貨、預付賬款等)的金額,加上各項結轉轉入的預算收入中已經收到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尚未計入預算收入(如預收賬款)的金額,減去已經計入預算收入尚未收到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如應收賬款)的金額,按照增減後的金額,登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同時,按照相同的金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借方。

(3)“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的確定

①“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期初餘額的登記原則

需要指出的是,原賬的“事業基金”實質上反映的就是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業務的累計結餘,雖然《新制度》中不再設置“事業基金”科目,但“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實際上反映的也是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業務的累計結餘,因此,《銜接辦法》規定:在新舊制度轉換時,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原賬的“事業基金”科目餘額,借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

②對新賬“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資金結存”科目餘額調整規則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銜接辦法》規定直接依據原賬“事業基金”科目的餘額來登記與新賬“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相對應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的餘額。如果執行《新制度》之前事業單位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等往來性質的會計科目存在期初餘額,從會計核算原理中不難判定,這些往來業務是基於權責發生制原則而予以確認的,此類業務的發生必然影響到對應的各年度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業務的相關收入或支出類科目的發生額,進而也會影響到原賬“事業基金”科目的餘額以及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的期初餘額。有鑑於此,《銜接辦法》則要求對依據原賬“事業基金”科目餘額直接結轉到新賬“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的期初餘額要加以相應的調整,具體調整辦法《銜接辦法》已有明確規定,在此不再贅述。

依據《老制度》的相關規定,“存貨”科目與“事業基金”科目之間存在着相應的對應關係,如果 20__年12月31日“存貨”科目存有餘額,就意味着原賬的“事業基金”科目的餘額中就有相應的金額不是以貨幣資金形態存在的。此外,依據《老制度》,購買存貨所支付的貨幣資金並未記入支出類賬户,從收付實現制的視野來判定,就必然虛增了新賬“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的期初餘額。有鑑於此,《銜接辦法》中就明確規定:單位應當對原賬的“存貨”科目餘額進行分析,按照使用非財政補助非專項資金購入的金額,借記“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貸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

由於《新制度》 的預算會計科目中設有“投資支出” 和“債務預算收入”科目,按照《新制度》所規定的相關轉賬流程,這兩個科目最終要影響到“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的餘額。此外,預算會計賬套的“投資支出”和“債務預算收入”與財務會計賬套的“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券投資”以及“短期借款”“長期借款”分別存在平行記賬關係。如果20__年12月31日事業單位的“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科目存有餘額,在新舊賬銜接過程中必然要考慮對新賬“非財政撥款餘額”科目期初餘額的調整。具體調整辦法《銜接辦法》已有明確規定,在此不再贅述。

(4)“專用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的確定

《老制度》設有“專用基金”科目,其中的職工福利基金來源於各年度非財政補助結餘的分配,由於《新制度》用“專用結餘”科目替換了《老制度》的“專用基金”科目,因此,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應當按照原賬“專用基金”科目餘額中通過非財政補助結餘分配形成的金額,借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新賬的“專用結餘”科目。

(5)“經營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的確定

新老制度均設有“經營結餘”科目,且兩者對該科目的使用説明完全一致。如果20__年12月31日原賬的“經營結餘”科目存在借方餘額,新舊轉換時則應按照原賬的“經營結餘”科目餘額,借記新賬的“經營結餘”科目,貸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

會計制度 篇2

1、《企業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制度》由財政部以財會〔20__〕25號文發佈,根據財會〔20__〕25號的規定,《企業會計制度》於20__年1月1日起暫在股份有限公司範圍內執行,它所替代的是1998年發佈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財會字〔1998〕7號,已廢止)。

《企業會計制度》第二條規定的適用範圍較廣,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下同),執行本制度。

從建安企業收入確認模式來看,該制度規範的內容,與《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下稱建造合同準則)沒有任何差別。

2、《企業會計準則》

我國現行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由基本會計準則、具體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準則解釋以及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組成,自20__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範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

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中有兩項與收入有關的準則,一是《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下稱老收入準則),二是《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

20__年7月5日,財政部修訂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__〕22號,下稱新收入準則),其具體適用範圍和最晚適用時間為:

(1)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2)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3)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4)同時,允許企業提前執行。

財會〔20__〕22號同時指出,執行新收入準則的企業,不再執行老收入準則和建造合同準則,以及老收入準則應用指南。

3、《小企業會計準則》

20__年10月18日,財政部以財會〔20__〕17號文發佈了《小企業會計準則》,自20__年1月1日起在小企業範圍內施行,鼓勵小企業提前執行。

《小企業會計準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__〕300號印發)所規定的小型企業標準的企業。

有三類小企業除外:

(一)股票或債券在市場上公開交易的小企業。

(二)金融機構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質的小企業。

(三)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稱企業集團、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義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相同。

根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建築業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6000萬元以下,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從建安企業收入確認模式來看,小企業準則也是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但是小企業會計準則賬務處理流程較為簡單,不設「工程結算」和「合同結算」科目,確認收入時,直接確認應收賬款。

會計制度 篇3

近日,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20__年10月24日印發的《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相關問題(財會〔20__〕25號,以下簡稱《制度》),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文中對政府會計制度的調整、《制度》採納及未採納建議、《制度》與現行制度相比有哪些重大變化與創新、政府各部門單位如何貫徹實施《制度》等幾個方面為大家進行詳細解答。

東奧小編第一時間對大家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詳細解讀。

問題一:《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收付實現制”將變成“權責發生制”,二者有何區別?

小奧解答: 在20__年之前,我國大部分企業採用的是權責發生制,而政府部門普遍採用收付實現制。20__年開始,財政部相繼出台了《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等6項政府會計具體準則,至20__年10月《制度》經部內相關司局會籤後由部領導正式簽發,20__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權責發生制是按照收益、費用是否歸屬本期為標準來確定本期收益、費用的一種方法。收付實現制是按照收益、費用是否在本期實際收到或付出為標準確定本期收益、費用的一種方法。二者最大的區別,是收入和費用歸屬於本期還是實際的區別。同樣,無論是權責發生制還是收付實現制,都有它自身的優點和缺點。

權責發生制的優點是科學、合理、盈虧的計算比較準確,但缺點比較複雜;收付實現制的優點是處理手續簡便,缺點是不夠科學,對盈虧計算不夠準確。此項《制度》的實施,將解決現行政府會計領域多項制度並存,體系繁雜、內容交叉、核算口徑不一等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問題二:制定《制度》中遵循了適當簡化原則,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有何影響?

小奧解答: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存在多種制度並存的問題,各項收入和支出等核算方式不統一,在編制財務報表的過程中會出現彙總方式複雜、核算時間較長等問題。因此,在制定《制度》過程中,在會計科目設置、核算口徑和方法、計量標準、賬務處理設計、報表設計和填制等方面,新的《制度》力求做到貼近實務、方便操作、簡便易行。既做到統一核算標準,又提高了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者的工作效率,一舉兩得。

問題三:《制度》在財務會計核算中全面引入了權責發生制,是對財務會計功能的一種強化嗎?

小奧解答:確實如此,《制度》全面引入權責發生制核算方式,是對政府會計核算中財務會計功能的一種強化。例如:《制度》中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計提折舊或攤銷,引入壞賬準備等減值概念方式;增加了收入和費用兩個財務會計要素的核算內容,並原則上要求按照權責發生制進行核算。在編制政府財務報告時,《制度》將報表分為預算會計報表和財務報表兩大類。

對新的核算內容和要求對報表結構進行了調整和優化,對報表附註應當披露的內容進行了細化,進一步完善財務報表體系。由此可見,《制度》與現行制度相比有多項重大變化與創新,大大強化了財務會計功能。

問題四:《制度》發佈後,事業單位財務工作者如何提高自身能力?

小奧解答:財務工作者有兩種方式可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首先,在貫徹落實《制度》過程中,積極參與省、市內學習培訓工作,全面、準確理解《制度》制定背景、制定原則、變化與創新,全面掌握《制度》各項規定。

第二,積極參與會計繼續教育、初級會計職稱等考試、會計實操能力教育等社會活動,保持財務工作人員應具備的持續學習能力,努力做到個人實務水平與理論水平雙重提高,在20__年1月1日《制度》全面實施之際,將自身工作能力與權責發生制完美適應。

問題五:事業單位財務工作者報考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對工作有什麼幫助?

小奧解答:從近年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命題方式來看,專家小組越來越趨向於面向實際工作,尤其是對財務工作中固定資產折舊、財務報表編制等方面的考核分數佔比相對較高。而這些內容正好是20__年《制度》正式實施後,事業單位會計需要面對和解決的新問題。因此,事業單位會計報考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百利而無一害。

這裏要特別提醒一下,想要進入事業單位財務部的各位朋友們,你們更應該積極備考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早考早受益嘛!20__年初級會計報名工作正在緊張而有序的展開中,截止日期為11月30日。無論您是即將踏入會計工作的新人,還是從事多年會計工作的“老司機”,千萬不要錯過這次報名的良機哦。

會計制度 篇4

一、新舊制度銜接總要求

(一)自20__年1月1日起,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新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

(二)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做好新舊制度銜接的相關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根據原賬編制20__年12月31日的科目餘額表,並按照本規定要求,編制原賬的部分科目餘額明細表(見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設立20__年1月1日的新賬。

3.按照本規定要求,登記新賬的財務會計科目餘額和預算結餘科目餘額,包括將原賬科目餘額轉入新賬財務會計科目、按照原賬科目餘額登記新賬預算結餘科目(行政單位新舊會計制度轉賬、登記新賬科目對照表見附表3),將未入賬事項登記新賬科目,並對相關新賬科目餘額進行調整。原賬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規定設置的會計科目。

4.按照登記及調整後新賬的各會計科目餘額,編制20__年1月1日的科目餘額表,作為新賬各會計科目的期初餘額。

5.根據新賬各會計科目期初餘額,按照新制度編制20__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

(三)及時調整會計信息系統。單位應當按照新制度要求對原有會計信息系統進行及時更新和調試,實現數據正確轉換,確保新舊賬套的有序銜接。

會計制度 篇5

(一)“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

新制度設置了“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按照新制度規定將原賬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計入預算支出的,應當對原賬的“財政撥款結轉”科目餘額進行逐項分析,按照減去已經支付財政資金尚未計入預算支出(如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等)的金額後的差額,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按照原賬的“財政撥款結餘”科目餘額,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

單位應當按照原賬的“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餘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借方;按照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貸方餘額合計數,減去新賬的“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借方餘額後的差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的借方。

(二)“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

新制度設置了“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按照新制度規定將原賬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計入預算支出的,應當對原賬的“其他資金結轉結餘——項目結轉”科目餘額進行逐項分析,按照減去已經支付非財政撥款專項資金尚未計入預算支出(如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等)的金額後的差額,登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同時,按照相同的金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借方。

(三)“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

1.登記“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餘額

新制度設置了“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應當按照原賬的“其他資金結轉結餘——非項目結餘”科目餘額,借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

2.對新賬“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資金結存”科目餘額進行調整

單位按照新制度規定將原賬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計入預算支出的,應當對原賬的“其他應收款”科目餘額進行分析,區分其中預付款項的金額(將來很可能列支)和非預付款項的金額,並對預付款項的金額劃分為財政撥款資金預付的金額、非財政撥款專項資金預付的金額和非財政撥款非專項資金預付的金額,按照非財政撥款非專項資金預付的金額,借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貸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

(四)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

由於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年初無餘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無需對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進行新賬年初餘額登記。

單位應當自20__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設置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科目並進行賬務處理。

單位存在20__年12月31日前需要按照新制度預算會計核算基礎調整預算會計科目期初餘額的其他事項的,應當比照本規定調整新賬的相應預算會計科目期初餘額。

單位對預算會計科目的期初餘額登記和調整,應當編制記賬憑證,並將期初餘額登記和調整的依據作為原始憑證。

四、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新舊銜接

(一)編制20__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

單位應當根據20__年1月1日新賬的財務會計科目餘額,按照新制度編制20__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僅要求填列各項目“年初餘額”)。

(二)20__年度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編制

單位應當按照新制度規定編制20__年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在編制20__年度收入費用表、淨資產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和預算收入支出表、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時,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較數。

單位應當根據20__年1月1日新賬財務會計科目餘額,填列20__年淨資產變動表各項目的“上年年末餘額”;根據20__年1月1日新賬預算會計科目餘額,填列20__年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的“年初預算結轉結餘”項目和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財政撥款結轉結餘”項目。

五、其他事項

(一)截至20__年12月31日尚未進行基建“並賬”的單位,應當首先參照《新舊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財庫〔20__〕219號),將基建賬套相關數據併入20__年12月31日原賬中的相關科目餘額,再按照本規定將20__年12月31日原賬相關會計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相應科目。

會計制度 篇6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税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税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税。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繫,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⑸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台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衝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户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台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⑵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台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説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會計制度 篇7

(一)將20__年12月31日原賬會計科目餘額轉入新賬財務會計科目

1.資產類

(1)“庫存現金”、“零餘額賬户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受託代理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庫存現金”、“零餘額賬户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受託代理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賬的上述相應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單位應當將原賬的上述科目餘額直接轉入新賬的相應科目。其中,還應當將原賬的“庫存現金”科目餘額中屬於新制度規定受託代理資產的金額,轉入新賬“庫存現金”科目下的“受託代理資產”明細科目。

(2)“銀行存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科目,原制度設置了“銀行存款”科目。轉賬時,單位應當將原賬“銀行存款”科目中核算的屬於新制度規定的其他貨幣資金的金額,轉入新賬的“其他貨幣資金”科目;將原賬“銀行存款”科目餘額減去其中屬於其他貨幣資金金額後的差額,轉入新賬的“銀行存款”科目。其中,還應當將原賬“銀行存款”科目餘額中屬於新制度規定受託代理資產的金額,轉入新賬“銀行存款”科目下的“受託代理資產”明細科目。

(3)“其他應收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其他應收款”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單位應當將原賬的“其他應收款”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其他應收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在途物品”科目,單位在原賬的“其他應收款”科目中核算了已經付款、尚未收到物資的,應當將原賬的“其他應收款”科目餘額中已經付款、尚未收到物資的金額,轉入新賬的“在途物品”科目。

(4)“存貨”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庫存物品”和“加工物品”科目,原制度設置了“存貨”科目。轉賬時,單位應當將原賬的“存貨——委託加工存貨成本”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加工物品”科目;將原賬的“存貨”科目餘額減去屬於委託加工存貨成本餘額後的差額,轉入新賬的“庫存物品”科目。

單位在原賬的“存貨”科目中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規定的政府儲備物資的,應當將原賬的“存貨”科目餘額中屬於政府儲備物資的金額,轉入新賬的“政府儲備物資”科目。

(5)“固定資產”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科目。單位在原賬“固定資產”科目中只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規定的固定資產內容的,轉賬時,應當將原賬的“固定資產”科目餘額全部轉入新賬的“固定資產”科目。單位在原賬的“固定資產”科目中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規定應當記入“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科目內容的,轉賬時,應當將原賬的“固定資產”科目餘額中相應資產的賬面餘額,分別轉入新賬的“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科目,並將原賬的“固定資產”科目餘額減去上述金額後的差額,轉入新賬的“固定資產”科目。

(6)“累計折舊”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累計折舊——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單位已經計提了固定資產折舊並記入“累計折舊——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的,轉賬時,應當將原賬的“累計折舊——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累計折舊——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單位已經計提了公共基礎設施折舊並記入“累計折舊——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科目的,轉賬時,應當將原賬的“累計折舊——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科目。

單位在原賬的“固定資產”科目中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規定應當記入“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科目的內容,且已經計提了固定資產折舊並記入“累計折舊——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的,轉賬時,應當將原賬的“累計折舊——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餘額中屬於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的金額,分別轉入新賬的“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科目。

(7)“在建工程”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在建工程”、“工程物資”和“預付賬款——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科目,原制度設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轉賬時,單位應當將原賬的“在建工程”科目餘額(基建“並賬”後的金額,下同)中屬於工程物資的金額,轉入新賬的“工程物資”科目;將原賬“在建工程”科目餘額中屬於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的金額,轉入新賬“預付賬款”相關明細科目;將原賬的“在建工程”科目餘額減去工程物資和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金額後的差額,轉入新賬的“在建工程”科目。

(8)“累計攤銷”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累計攤銷”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單位已經計提了無形資產攤銷的,轉賬時,應當將原賬的“累計攤銷”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

2.負債類

(1)“應繳財政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政府補貼款”、“其他應付款”、“長期應付款”、“受託代理負債”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應繳財政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政府補貼款”、“其他應付款”、“長期應付款”、“受託代理負債”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賬的上述相應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轉賬時,單位應當將原賬的上述科目餘額直接轉入新賬的相應科目。

(2)“應繳税費”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應交增值税”、“其他應交税費”科目,原制度設置了“應繳税費”科目。轉賬時,單位應當將原賬的“應繳税費——應繳增值税”科目餘額轉入新賬“應交增值税”科目中的相關明細科目;將原賬的“應繳税費”科目餘額減去屬於應交增值税餘額後的差額,轉入新賬的“其他應交税費”科目。

(3)“應付賬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應付賬款”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賬“應付賬款”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但是不再核算應付質量保證金,應付質量保證金改在新賬的“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轉賬時,單位應當將原賬的“應付賬款”科目餘額中屬於尚未支付質量保證金的餘額,轉入新賬的“其他應付款”科目;將原賬的“應付賬款”科目餘額減去其中屬於尚未支付質量保證金的餘額後的差額,轉入新賬的“應付賬款”科目。

3.淨資產類

(1)“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其他資金結轉結餘”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累計盈餘”科目,該科目的餘額包含了原賬的“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其他資金結轉結餘”科目的餘額內容。轉賬時,單位應當將原賬的“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其他資金結轉結餘”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的“累計盈餘”科目。

(2)“資產基金”、“待償債淨資產”科目

依據新制度,單位無需對原制度中“資產基金”、“待償債淨資產”科目對應的內容進行核算。轉賬時,單位應當將原賬“資產基金”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新賬的“累計盈餘”科目貸方,將原賬的“待償債淨資產”科目借方餘額轉入新賬的“累計盈餘”科目借方。

4.收入類、支出類

由於原賬中收入類、支出類科目年末無餘額,單位無需進行轉賬處理。自20__年1月1日起,單位應當按照新制度設置收入類、費用類科目並進行賬務處理。

單位存在其他本規定未列舉的原賬科目餘額的,應當比照本規定轉入新賬的相應科目。新賬科目設有明細科目的,應當對原賬中對應科目的餘額加以分析,分別轉入新賬中相應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

單位在進行新舊銜接的轉賬時,應當編制轉賬的工作分錄,作為轉賬的工作底稿,並將轉入新賬的對應原賬户餘額及分拆原賬户餘額的依據作為原始憑證。

(二)將原未入賬事項登記新賬財務會計科目

1.在途物品、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

單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應當將20__年12月31日前未入賬的在途物品、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按照新制度規定記入新賬。登記新賬時,按照確定的在途物品、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初始入賬成本,分別借記“在途物品”、“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科目,貸記“累計盈餘”科目。

單位對於登記新賬時首次確認的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應當於20__年1月1日以後,按照其在登記新賬時確定的成本和尚可使用年限計提折舊(攤銷)。

2.受託代理資產

單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應當將20__年12月31日前未入賬的受託代理物資按照新制度規定記入新賬。登記新賬時,按照確定的受託代理物資成本,借記“受託代理資產”科目,貸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

3.盤盈資產

單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應當將20__年12月31日前未入賬的盤盈資產按照新制度規定記入新賬。登記新賬時,按照確定的盤盈資產及其成本,分別借記有關資產科目,按照盤盈資產成本的合計金額,貸記“累計盈餘”科目。

4.預計負債

單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應當將20__年12月31日按照新制度規定確認的預計負債記入新賬。登記新賬時,按照確定的預計負債金額,借記“累計盈餘”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科目。

單位存在20__年12月31日前未入賬的其他事項的,應當比照本規定登記新賬的相應科目。

單位對新賬的財務會計科目補記未入賬事項時,應當編制記賬憑證,並將補充登記事項的確認依據作為原始憑證。

(三)對新賬的相關財務會計科目餘額按照新制度規定的核算基礎進行調整

1.補提折舊

單位在原賬中尚未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公共基礎設施折舊(攤銷)的,應當全面核查截至20__年12月31日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的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並按照新制度規定於20__年1月1日對尚未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補提折舊,按照應計提的折舊金額,借記“累計盈餘”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科目。

單位在原賬的“固定資產”科目中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規定應當記入“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科目內容的,應當比照前款規定補提公共基礎設施折舊(攤銷)、保障性住房折舊,按照應計提的折舊(攤銷)金額,借記“累計盈餘”科目,貸記“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科目。

2.補提攤銷

單位在原賬中尚未計提無形資產攤銷的,應當全面核查截至20__年12月31日無形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並按照新制度規定於20__年1月1日對尚未攤銷的無形資產補提攤銷,按照應計提的攤銷金額,借記“累計盈餘”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

單位對新賬的財務會計科目期初餘額進行調整時,應當編制記賬憑證,並將調整事項的確認依據作為原始憑證

會計制度 篇8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企業財務制度》、新《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進一步發揮財務管理工作在公司運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會計工作必須在加強戰略控制和運營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法紀,旨在提高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全方位提高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加速踐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中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主體上,服務於各項戰略制度;細節中,勤儉節約、高效務實,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把控運營監控,降低費用消耗、增加積累、靈動籌資、科學投資。

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三條 公司設置財務部,並設置主辦會計、成本會計和出納等會計崗位。

第四條 財務部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税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税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憑證、賬簿、財務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制定財務計劃,參與監督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積極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國家機關的溝通和聯繫;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一)相關成本項目憑證、賬簿的編制,如,原材料、產成品等;

(二)進行產品成本分析,編製成本報表,參與項目生產管理;

(三)規範監督公司材料領用情況,複核監督倉庫期末盤點,監督相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四)對職責範圍內的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為規範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議方法解決方案;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現行的《現金管理辦法》,對本公司現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認真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的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領用登記簿,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及時與銀行溝通,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其他財務人員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關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閲公司的財務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進一步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核算辦法及細則

第九條 會計年度按公元紀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主管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並及時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年一次。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內部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本公司嚴格執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行政法規,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主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助理、主管副總經理或指定專人監交。

其他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主管監交。 第十九條 本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共分為五大類:

(一)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二)生產設備(生產線、設備);

(三)電子設備(如計算機、複印機、打印機等);

(四)運輸工具;

(五)其他設備。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及建築物20xx年;

(二)生產設備20xx年;

(三)電子設備3年 ;

(四)運輸工具5年;

(五)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3%-5%作為淨殘值率,採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當其購入下期計提,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後各期不計提。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税負等費用合計作為原值(税法規定用於生產的固定資產進項税額可抵扣);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材料及人工費;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處連同其他職能部門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條 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後勤部編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 建立健全採購、銷售與倉儲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各方的權、責、利,切實提高購銷存等各環節的管理效率,實現企業財務管理智能化。

三、現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支票由出納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

填寫“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填列,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三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人員簽字)、主管人員審批。填寫金額要準確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二十四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二十五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及時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二十六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須由銀行審核的,以最總審核數為準),超額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借

據),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其他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一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二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下月初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三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賬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收支,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四、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

(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五、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 賬簿;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四十條 公司其他各部門和職員在辦理財務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後續將發佈實施細則,指導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會計制度 篇9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企業財務制度》、新《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進一步發揮財務管理工作在公司運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會計工作必須在加強戰略控制和運營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法紀,旨在提高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全方位提高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加速踐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中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主體上,服務於各項戰略制度;細節中,勤儉節約、高效務實,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把控運營監控,降低費用消耗、增加積累、靈動籌資、科學投資。

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三條 公司設置財務部,並設置主辦會計、成本會計和出納等會計崗位。

第四條 財務部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税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税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憑證、賬簿、財務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制定財務計劃,參與監督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積極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國家機關的溝通和聯繫;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一)相關成本項目憑證、賬簿的編制,如,原材料、產成品等;

(二)進行產品成本分析,編製成本報表,參與項目生產管理;

(三)規範監督公司材料領用情況,複核監督倉庫期末盤點,監督相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四)對職責範圍內的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為規範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議方法解決方案;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現行的《現金管理辦法》,對本公司現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認真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的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領用登記簿,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及時與銀行溝通,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其他財務人員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關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閲公司的財務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進一步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核算辦法及細則

第九條 會計年度按公元紀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主管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並及時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年一次。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內部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本公司嚴格執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行政法規,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主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助理、主管副總經理或指定專人監交。

其他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主管監交。 第十九條 本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共分為五大類:

(一)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二)生產設備(生產線、設備);

(三)電子設備(如計算機、複印機、打印機等);

(四)運輸工具;

(五)其他設備。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及建築物20xx年;

(二)生產設備20xx年;

(三)電子設備3年 ;

(四)運輸工具5年;

(五)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3%-5%作為淨殘值率,採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當其購入下期計提,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後各期不計提。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税負等費用合計作為原值(税法規定用於生產的固定資產進項税額可抵扣);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材料及人工費;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處連同其他職能部門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條 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後勤部編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 建立健全採購、銷售與倉儲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各方的權、責、利,切實提高購銷存等各環節的管理效率,實現企業財務管理智能化。

三、現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支票由出納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

填寫“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填列,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三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人員簽字)、主管人員審批。填寫金額要準確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二十四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二十五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及時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二十六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須由銀行審核的,以最總審核數為準),超額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借

據),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其他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一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二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下月初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三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賬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收支,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四、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

(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五、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 賬簿;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四十條 公司其他各部門和職員在辦理財務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後續將發佈實施細則,指導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中國*有限公司

財務部

二0一*年**月**日

會計制度 篇10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户服務意識。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採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税金。

9、參與業務項目結算,參與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12、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代理人到財務部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

3、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4、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5、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7、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説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繫,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財務部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週一填寫貨幣資金週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瞭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鈎稽關係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

13、理解並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税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並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並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採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參與業務項目、採購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基礎工作規範

財務基礎工作規範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 票據

1、 票據的種類: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 票據的報銷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户名稱(填寫陝西藝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後附出差火車、船、飛機等票據、住宿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總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於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後,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於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彙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附 則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會計制度 篇11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税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税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税。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

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繫,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⑸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台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衝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户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台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⑵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台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説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會計制度 篇12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繫,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⑸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台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衝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户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台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⑵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台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説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會計制度 篇13

第一章 財務部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採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税金。

9、參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2、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第二章 財務部綜合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2、全面瞭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鈎稽關係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部出納員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週一填寫貨幣資金週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不得將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非工作原因不得攜帶公款;

收繳的公款及時入庫或存入銀行;違規造成公司資金或財產損失的,責任人負全責;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簽發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納員一人保管;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6、完成財務總監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一)借款制度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繫,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後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4、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並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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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費用報銷的審批: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繫,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3、日常費用報銷,由總經理初審簽字,再由董事長(執行董事)審核簽字後予以報銷。無董事長(執行董事)審核簽字的費用報銷單一律不予以報銷。

第五章 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的保管制度

1、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董事長(執行董事)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由會計負責保管,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2、 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户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第六章 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都江堰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主管領導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 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及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 伙食補貼每人30元/日;

○3交通費標準按照路程和選用的交通工具報銷;

4辦公費用或招待費用根據具體工作安排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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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第七章 公司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2、 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第八章 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2、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按本制度第四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3、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九章 工資的發放

1、根據公司的《出勤管理制度》規定,完成財務審核、工資表制定及核算、工資及福利發放等工作;

2、每月8日前核算完成員工工資、各類補貼、獎金等,交由總經理簽字審核,9日報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審核,每月10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順延);所有工資、補貼、獎金等必須有公司領導簽字的憑據,否則不予以核算;

3、嚴格按照考勤表審核上月工資,對有疑問的,要求綜合部予以明確,並補齊相關材料;

4、員工工資通過網上轉賬形式支付,統一收集公司員工工資卡號碼,及時更新;

5、員工轉正或離職,必須有相關領導簽字文件,按照規定核算工資;

6、離職員工在辦理完成所有交接手續,經總經理簽字審核後,予以結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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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違反制度處罰辦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但未造成公司損失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或罰款的處罰:處罰金額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予以100-500元不等的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予以賠償,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不按照規定審核各項報銷費用;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但及時歸還的;

(四)利用帳户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十一章 附 則

1、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會計制度 篇14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税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税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税。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繫,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⑸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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