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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規規章制度(通用13篇)

廠規規章制度(通用13篇)

廠規規章制度 篇1

為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防止嫌疑,加強職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產車間的廠務公開工作,根據《公司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廠規規章制度(通用13篇)

一、車間廠務公開的項目

1、生產車間與公司總部及生產車間之間簽訂的承包合同兑現情況,每年公開一次;

2、年度生產經營指標及完成情況,產品銷售和盈虧情況,每季度公佈一次;

3、安全生產情況(包括各類事故、障礙)和勞動保護措施,每季度公佈一次;

4、車間管理費用開支情況,每季度公佈一次;

5、貫徹落實公司職代會決議,車間內部用工和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方案,車間重要規章制度(包括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制定及執行情況,車間制定的工作計劃和完成情況及時公佈;

6、職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情況、獎罰原因和數額明細情況,每月公佈一次;

7、職工獎金福利分配、內部津貼補貼的發放情況及時公佈;

8、物資採購制度執行情況包括價格、數量、質量、廠家、責任人等,每季度公佈一次;

9、職工年度考核的辦法和結果,評優評先的程序、標準和結果,每年公佈一次;

10、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每年公佈一次;

11、其他需要公開的項目按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的內容及時公開。黨建工作總結辭職信

二、車間廠務公開的主要形式

1、建立固定的廠務公開欄進行公開並做好記錄歸檔備查;

2、召開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座談會或班組長會,報告廠務公開的項目內容。

三、車間廠務公開的有關要求

1、各車間黨支部要提高對廠務公開工作的認識,把廠務公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認真執行廠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主動做好站車間廠務公開工作;

2、車間黨支部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本車間廠務公開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認真把好審核關,保證公開的內容客觀、真實。

3、公開時間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開的項目要及時、具體、清楚,讓職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徵求職工對車間廠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研究整改;

5、每年進行一次廠務公開的自查總結,並於12月20日前將本車間廠務公開工作總結報公司工會。

廠規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現代化管理機制,使內部管理走向科學化、系統化、規範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違章可究,從而督導全體員工遵紀守法,共同維護、保障公眾生活及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訂本管理章程。

第二條 在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領導下, 本廠最高領導權力屬於總經辦 , 並由以總經理為首的辦公室領導機構開展具體工作, 聘用職工解僱職工和開除職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條 凡屬本公司職員都必須遵守和執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關條款,同時享有本章程所規定的一切權益。

第四條 凡違犯本章程的職員,由有關部門依有關制度為準繩,按程序公正處理。

第五條 各部門可依據本章程有關指導原則,根據本部門實際具體情況,制訂相關的管理細則,報公司審核批准生效。

第六條 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當經常教育所屬人員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條 對違犯本管理章程的行為者,任何人都有勸阻和投訴的權力。

第八條 本章程由頒發之日起生效,凡與之相牴觸的舊條款,一律作廢。

第九條 本章程經公司擴大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公司總經理簽署生效,其解釋權及修改權歸本公司。

第十條 本章程於20xx年九月一日正式頒佈實施。

第二章 員工守則

第一條 員工守則是職員在公司從業期間,所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

第二條 努力學習科學知識,認真鑽研生產技能、工藝技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做一名現代化企業有用之才。

第三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做遵紀守法的優秀社會公民和企業員工。

第四條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和分工,樹立團結協作、積極奉獻、顧全大局的集體主義精神。

第五條 嚴禁參與煽動他人怠工、罷工、打架鬥毆及違犯廠規和任何危害社會安定的違法行為。

第六條 樹立關心、互助、團結、文明、禮貌、尊重同事工友的處世作風,嚴禁拉幫結派、損人利己、破壞公司集體凝聚力的各種不良言行。

第七條 熱愛公司、忠於公司、忠於事業,以廠為家,樹立“廠興我榮、廠衰我貧”的正確創業觀念,反對“淘金”庸俗思想,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公司聲譽,積極為廠的各項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議。

第八條 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勤奮工作,對工作認真負責,對技術精益求精,按時、保質、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做公司出色員工。

第九條 加強個人品德、職業道德修養,嚴禁偷竊公司和同事的財物,以及聚眾賭博的一切道德品質敗壞的行為。

第十條 遵章守紀、服從大局。嚴禁任何人以個人理由抗拒、威脅、恐嚇、毆打執行公務人員。

第十一條 積極配合公司各項管理工作,出入車間大門和倉庫等公共區域都必須自覺規範佩戴工作證(廠牌),要自覺維護公共區域的環境衞生,不亂吐亂扔,並服從執勤保安人員的檢查、監督,自覺維護公共區域整潔環境。

第十二條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無故缺勤,自覺遵守簽到制度。未經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親友和外賓

第十三條 工作時間內,員工嚴禁看報紙雜誌、閒談、竄崗、打鬧、大聲喧譁,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有事應長話短説,以免擾亂工作秩序。

第十四條 公司提倡勤儉節約,能源、用品及各種材料,不損壞公共財物、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十五條 每天生產操作之前先檢查機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後或下班後收好各種文件、資料、工具、零件、產品、關好門窗、水、電、氣源。按規定位置擺放工具及物品。每個星期三、五、日為清潔日,搞好個人及集體衞生,經主管檢查後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六條 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任務,不得藉故、拖延、敷衍、推委。嚴格按照安全規格操作,嚴禁違章操作,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 在廠員工必須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和調動,如有異議應及時與領導商議,無理由不服從主管調動者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第十八條 各部門主管,必須注意自身涵養,以身作則,與公司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熱情,團結協作精神。

第十九條 本廠員工均有責任和義務保守本廠經營祕密,維護本廠利益,未經領導書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廠所有祕密,否則作盜用和侵權行為論處,本廠將追究違反者的經濟責任。未經批准,不得帶外來人員到處參觀。

第二十條 任何員工在其上班時間及廠內出現突發性的個人疾病、非本職業引起的職業病、打架傷亡等非因工受傷均與本廠無關的疾病一律不負任何責任與費用. 本廠工人與外人打架, 在廠外偷竊等犯罪行為, 均屬刑事犯罪, 本廠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條有關規定者追究責任,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並做開除出廠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廠不有任何的歧視行為存在,即;

本廠在僱用、薪酬、升遷、訓練機會、解僱或退休事務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於種簇、社會階層、國籍、宗教、殘疾、性別、性別取向、工會會員資格或政治關係的歧視行為。

本廠不可干涉員工遵奉信仰和風俗的權利,和滿足涉及種族、社會階層、國籍、殘疾、性別取向和工會的信條、政治需要的權利。

本廠不可允許帶有強迫性、威脅性、凌辱性或剝削性的行為,包括姿勢、語言和身體的接觸。

第三章 員工薪酬制度

第一條 公司採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為18:30-21:00。

第二條 本廠員工分計時和計件兩種, 如發現計時員工在主管未做登記的情況下幫計件員做事, 將計時與計件雙方皆須1天扣3天工資.

第三條 公司薪酬發放採用隔月結算制,即當月月底發放上月工資, 一般情況下廠方及時發工資, 特殊情況需延時的, 最多不能超過15天。

第四條 每月加班時間平均不能會出36小時。工廠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給予:

月工資

—————————— = 加班薪酬 (元/小時)

30(天)×8(小時)

(計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貨緊急必須加班時,部門主管會提前通知員工加班,希望員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貫徹“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預防方針,認真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則。

第二條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所使用的機械設備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訂出安全操作規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條 學徒應在師傅、新工應在組長的指導下,依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機電設備和危險工種。

第四條 作業員應嚴格學習、遵守本部門有關安全細則,並做好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機械安全性能正常穩定。

第五條 非機電操作人員,不準私自使用機電設備;非專業機電維修人員,嚴禁私自拆卸、安裝機電設備。

第六條 危險機電設備或工種,必須經培訓熟悉本崗位機電設備性能和本工種安全規程後,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七條 各機電操作者在作業前,要檢查機電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各種保險設施是否齊整牢固,確認正常方可作業。

第八條 機電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立即關閉電源,並報部門負責人及時維修,禁止使用帶故障的機械設備。

第九條 嚴禁安排帶有妨礙安全性疾病的人員從事機電操作作業、酒後人員及過度疲勞者、精力不集中的狀況下操作機電設備。

第十條 嚴禁任何人或單位私自拆卸、破壞各種安全標識和其它安全設施。

第十一條 各部門機電設備應制訂安全檢查制度,指定安全維護人員和實行安全監護責任人制度。

第十二條 安全監護人有權依章監督作業,對本安全區域內的違章作業人員不聽勸告者,監護人應向人事部申報執罰和當即中止違章者作業。

第十三條 安全監護責任人發現員工違章作業應及時制止,安全監護責任人失職者,應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員工違犯本章有關條款,造成他人傷殘的視情節《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序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如發現有遺失情況,必須立即上報部門主管及經理部作處理措施:對所生產產品進行嚴格檢查及金屬檢測並對場地進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節 員工的招聘

第一條 各部門因生產需要增員時,應由部門組長口頭申請或者填寫《增員申請表》,報部門部門主管核定生產量情況批准後,再經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

第二條 普通員工由人事部按規定核實身份證等有關證件,已便安排適當的工作,再進行技能測試。

第三條 技術人員、文員、各級管理人員的招聘,除進行上述普工考試程序合格後,報總經理或經理面試批准。

第四條 年齡不滿 18 週歲的為童工,本廠不允許招請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請或使用童工。

第五條 凡來應聘人員須真實填寫應聘申請表,本廠會先對所填寫內容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後才可錄用。

第二節 員工的錄用

第一條 凡被我廠聘請的職員工必須有本人的身份證及複印件、年滿18週歲, 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張、清楚瞭解我廠的廠規並無任何異議後方可辦理入廠手續。

第二條 被錄用的員工,憑人事部的錄用通知書到人事部領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續

第三條 新錄用的員工一律採用試用制,普通員工的試用期為二個月,技術人員、文員、各級管理職員試用期為三個月,並簽訂試用合同。

第四條 試用期滿合格者,員工可繼續留廠工作者,必須與廠方簽訂勞務合同。

第五條 被公司開除的員工,未得到公司總經理的特許,一律不準重新錄用。

第六條 辭職員工要求重新回廠工作的,由部門主管同意後,報公司或人事部批准,並按程序重新辦理入廠手續;從本廠辭工次數達兩次及兩次以上者一律不得錄用。

廠規規章制度 篇3

1、公司員工應忠於職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服從各級主管的合理安排。

2、經理是公司最高負責人,經理及其直屬部門主管有權安排和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

3、公司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4、公司員工因事需請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書面手續,允許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每人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特殊情況經經理批准者除外。

5、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打牌、亂丟垃圾、看小説、書報、打瞌睡者罰款20元,工作時間生產車間內嚴禁吸煙。

6、在工作時間內飲酒上崗者,初次發現罰款100元並給予警告;第二次發現給予開除處分,當月工資全部作為罰款。

7、未完成當天工作任務而拒絕加班或不服從主管合理指揮者首次罰款20元、第二次辭退。

8、屢次遲到、早退,經多次教育未改正,嚴重者作開除之處理。

9、在工作埸所喧譁、吵鬧、勸阻而不聽者罰款20元。

1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罰款200元。

11、私自拆裝車間、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使發生危險者罰款200元。

12、 凡動手打人,出手幫兇,打架時造成對方身體傷害者,使用武力或攜帶凶器威逼恐嚇他人安全,實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為者給予罰款500元,作開除之處理,並送司法部門。

13、 盜竊同仁或公有財物價值在人民幣拾元以上者給予罰款200元,作開除之處理,並送司法部門。

14、有曠工人員:曠工半天扣當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如令廠方生產有所延誤造成損失嚴重者,另加處罰。以示警告。

15、凡正式僱員辭職者,需提前十五天提出申請,經各級主管核實,送交辦公室簽署後方可生效,離職時,員工必須辦齊離職手續,經部門主管籤核後,工資結清離廠。

16、未經批准擅自離職,或連續曠工三日者,以自動離職論處,員工無條件放棄工資及任何費用,,放棄任何申訴權,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將追究法律責任。

17、通過多次培訓後不能勝任工作及工作表現不佳者被公司辭退,公司將提前通知本人辦理離廠手續,發給被辭退人員在廠期間出勤工資。

18、凡嚴重違反廠規廠紀而被公司開除者一律當天辦理離廠手續, 按規定結算工資,不得停留在廠,若有損壞物品或材料浪費需照價賠償。

19、以上所有條款公司具有最終解釋。

20、凡我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遵守以上各條款。

中交二航局西寶客專項目指揮部RPC蓋板場

廠規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1. 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 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 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則。

2. 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 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也應自覺遵守本規則 (本規則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 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 將提交本廠高級行政同事商討。 如果還無法解決, 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 合同期定為一年, 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 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 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 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 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 如每月 1號發工資, 而1號是休息假期, 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天。

第二章 廠規守則

1. 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 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 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 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 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 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 不得越級呈報, 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 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 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 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項目, 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 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 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 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 員工不得攜帶槍、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 員工未經批准, 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 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放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 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 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閲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 講衞生, 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衞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 嚴禁代人打卡或籤咭。(除加通宵卡鍾打不到除外, 可到辦公室籤咭)

13. 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機械設備必須每天保養, 如果出現故障, 應立即切斷電源, 請機修工來修理或

2. 主管, 不能私自亂動。

3. 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 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 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4. 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5. 遵守財務制度, 不得侵佔和虧欠公款。

6. 遵紀守法, 文明用語, 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7. 嚴禁煙火, 不準在車間內抽煙: 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 嚴禁留客住宿。

8. 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 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 不可跨越其它部門。(除臨時調動安排下)

9. 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於自己使用的機器設備, 如損壞設備和造成其它後果, 一切責任自負。

10. 保持車台整潔, 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台、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11. 所有工序均要清楚上自己的工號。 不籤工號者, 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資。 如有自行塗改, 故意製造亂飛, 將作嚴肅處理。 所有改飛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 僱用、調動

1. 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 並經審查核定才得僱用, 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 試用期間, 經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 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1. 訂立勞動契約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 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2. 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3. 新進員工經核准僱用後, 應於接到通知後, 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 並繳驗下列資料:

4-1. 人事資料卡。

4-2. 習經歷證件、居民身份證的複印件。

4.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得以民法有關規定訴訟賠償。

5-1. 侵佔或虧欠款(物)者。

5-2. 不法毀損公物者。

5-3. 擅自越權處理事務, 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5-4. 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5. 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 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6. 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 終止勞動契約。

7-1. 歇業或轉讓時。

7-2.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7-3.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7-4. 從業人員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1. 員工欲終止契約時, 依本規定預告本工廠, 並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休息

1. 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 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 工作時間: 早上8:30 到12:00

中午12:00 到17:00

晚上19:00起至22:00 (加班)

3. 遲到

2-1. 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2-2. 上班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以後遲到者工者, 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3. 早退

3-1. 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2. 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4. 請假

4-1. 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滯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 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 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 工資

1. 本規則所稱工資, 依(勞動契約)規定辦理。

2. 員工工資採取先勞動後領工資, 每月發給。

3. 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 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 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 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4-1. 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4-2. 津貼。

4-3. 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4. 全勤獎: (i) 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 全月沒請假會發給$30.-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

第六章

1、①.新進員工招聘的基本條件:男女不限,籍貫不限,國中以上文化,年齡18~35週歲,誠實守信,能夠吃苦耐勞。 新員工應聘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張,經面試合格後將身份證暫押於生產綜合部事務科,公司安排7天的學徒期,學徒期間不計工資

②.學徒期滿後,由本人填寫《職工登記表》,事務科將暫押身份證辦理暫住證後交還於員工本人,公司即安排其3個月的上崗操作考核期,考核期間實行計件工資制(可當面協商)。

③.新員工試用期滿後,公司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為1年(特殊工種的合同期限可以延長),合同期滿,雙方根據意願可以續簽。

4、新員工一經錄用,應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按規定統一着裝,不得着奇裝異服、拖鞋、背心等進入廠區,男員工不得留長髮,女員工不得化濃粧;不得言語粗魯,打架鬥毆。

5、新員工一經錄用,應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工作安排,熟練掌握兩個崗位工種以上的操作技術,嚴格執行產品工藝文件不斷提高崗位操作水平。

6、新員工一經錄用,應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個人衞生及勞動防護,不得違章操作,野蠻操作。

7、所有崗位操作工一律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計件工資制(特殊崗位除外)。新員工第一、二個月內可暫支生活費,具體事宜參照《關於員工暫支生活費的規定》。

8、所有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因故需要提出辭職申請的,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工段或車間的直接領導遞交《辭職書》⑤,《辭職書》經工段及部門領導批准後,可以在批准離廠日到事務科辦理資料、工具、宿舍財物⑥等移交手續及水電費清算,經事務科籤批後,再按順序到勞資統計科、公司辦公室、財務部辦理離廠手續。

9、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辭職的,屬於違約行為,公司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的規定給予相當於其1個月工資的違約處罰金⑦。員工連續無故曠工超過3天的視為自動離職,其處理方法同上。員工因故被公司辭退的,根據情況處理⑧。

10、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緊急或意外等任何原因需要請假並暫支工資的,在獲得部門領導的籤批後,可將扣除一個月預留工資後的剩餘工資結清,如超假3天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獲得批准仍未到崗者,視違約行為。

11、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應服從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內部崗位調動,自覺參加公司統一安排的勞動。如在公司非常時期故意刁難提出辭職或不服從管理,在職工中造謠聲勢,搞小集團,聚眾鬧事,罷工、怠工,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員工,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12、員工因故需要請假的,應提前向所在工段或部門的直接主管領導請示,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未經批准擅自休假的,視為曠工,連續曠工超過3天的,按自動離廠處理。春節期間,未按規定放假時間而提前離廠或拖延返崗的,按曠工30元/天的規定處罰,連續超過3天的視為自動離職,視違約行為給予處理處罰。

13、員工請假期間沒有工資。

14、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應愛崗敬業,自覺維護公司形象,保守公司商業及技術祕密。

15、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其表現突出,為公司做出一定貢獻的,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質獎勵;表現惡劣,為公司造成一定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公司將給予嚴肅的處罰。

①、在本公司因故辭職、自動離職、被公司開除的,重新應聘的,不予錄用;合同期滿離廠後重新應聘的,根據其之前的一貫表現決定是否錄用。

②、根據張家港市勞動局有關文件規定。

③、對於表現優秀的員工,公司可以提前在考核期內與其簽定書面《勞動合同》。

⑤、在《辭職書》未正式籤批之前,員工如有收回辭職申請,繼續留下來工作的意願並得到批准後,應出具書面保證,承諾不再出爾反爾,若再次提出辭職的,公司將給予加重處罰。凡未按規定與公司簽定書面《勞動合同》的員工,如超過3個月試用期仍留在公司工作的,屬於事實合同,若其中途辭職,按違約規定給予相當於其1 個月工資的違約處罰金。

⑥、“宿舍財物”包括宿舍基礎設施、房門鑰匙、電器電路(電風扇、電燈、電話等)、牀鋪、桌椅板凳等等。

⑦、“相當於其1個月工資的違約金”指以該員工離廠前的一個月的工資為標準,一般不低於600元。

⑧、因公司裁員等原因辭退的,一般不予罰款;因員工個人原因辭退的,根據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廠規規章制度 篇5

1)必須遵守機牀工一般安全規程,高速切削時要戴好防護眼鏡。

2)裝卸卡盤及大的工、夾具時,牀面要墊木板,不準開車裝卸卡盤。裝卸工件後應立即取下扳手。禁止用手剎車。

3)牀頭、小刀架、牀面不得放置工、量具或其它東西。

4)裝工件要牢固,夾緊時可用加長套筒,禁止用榔頭敲打。滑絲的卡爪不準使用。

5)加工細長工件要用頂針、跟刀架、車頭前面伸出部分不得超過工件直徑的20~25倍,車頭後面伸出超過300毫米時,必須加托架,必要時裝設防護欄杆。

6)用銼刀光工件時,應右手在前,左手在後,身體離開卡盤。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應比照用銼刀的方法,成直條狀壓在工件上。

7)車內孔時不準用銼刀倒角。用砂布光內孔時,不準將手指或手臂伸進去打磨。

8)加工偏心工件時,必須加平衡鐵,並要緊固牢靠,剎車不要過猛。

9)攻絲或套絲必須用專用工具,不準一手扶攻絲架(或扳牙架、一手開車。

10)切斷大料時,應留有足夠餘量,卸下砸斷,以免切斷時料掉下傷人。小料切斷時,不準用手接。

廠規規章制度 篇6

1、學生在進入實習部或實驗室(簡稱部室,下同)前2周,必須進行預約,經主管領導批准,管理和指導人員做好設備和所需材料準備工作,並通知學生後,方可進入。

2、實驗前必須有詳細的實驗或實習設計方案,涉及精密儀器或貴重設備的必須有實驗指導書。

3、實習時注意安全,嚴禁吸煙,杜絕火災,實習完畢關閉電源,將儀器設備排列整齊,並協助管理人員和指導人員認真負責地進行安全和故障檢查,無誤後經批准方可離開。

4、使用各種物品必須注意節約,使用貴儀器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發現故障立即報告,並做好儀器設備使用登記。

5、儀器損壞時,應如實向管理人員報告,認真填寫損壞儀器登記表,聽候處理。

6、室內一切物品,未經管理人員同意嚴禁帶出室外,若需借用儀器設備物品等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7、室內不得大聲喧譁、打鬧,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或指導人員的管理。

8、各種儀器設備使用前必須得到管理人員同意,在熟悉操作方法後方可使用,否則,由於違章操作造成的損壞或人身事故由當事人負責。未涉及的設備儀器物品等不得亂動。

9、學生在各開放部室所做的實驗或產品製作,必須撰寫報告,並對實驗或製作結果、收穫和體會認真進行總結,不上繳報告或撰寫不認真者,將取消再次進入各開放部室的資格。

10、開放時間:通常為正常上班時間。若需要在晚上或法定節假日進入實習工廠各部室,須預先和指導人員協商,形成書面申請報告並由指導人員報工廠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批備案。

廠規規章制度 篇7

為搞好企業現代化管理,健全公司組織、樹立經管制度、提升企業文化,使員工儘快熟悉工作環境,能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凡公司人員都應遵守本規章之各項規定,對錶現優良者給予嘉獎,小功,大功獎勵,對違規亂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小過,大過,降職或記過開除處理.

1. 公司員工應忠於職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服從各級主管的合理安排.

2. 總經理是公司最高負責人,總經理及其直屬部門主管有權安排和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

3. 公司員工應按時上下班,親自打卡,不得遲到早退或礦工.

4. 公司員工因事需請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書面手續,允許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5. 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吃零食,吸煙,亂丟垃圾,看小説、書報、談笑、打瞌睡者記警告(20元).

6. 未完成當天工作任務而拒絕加班或初次不服從主管合理指揮者記警告(10元).

7. 屢次遲到、早退,經多次教育未改正,嚴重者作開除之處理記小過處分(20元).

8. 在工作埸所喧譁、吵鬧、勸阻而不聽者記小過(20元).

9.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者記大過,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對於工作安排若有單方面不公正意識時,必須先服從後報備.

10.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記大過(50元).

11. 造遙生事,散播謠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記大過(50元).

12. 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使發生危險者記大過(100元).

13. 初次帶人打卡或委託人代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記大過(50元).

14. 凡動手打人,出手幫兇,打架時造成對方身體傷害者,使用武力或攜帶凶器威逼恐嚇他人安全,實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為者給予罰款並送司法部門.

15. 盜竊同仁或公有財物價值在人民幣拾元以上者給予罰款並送司法部門.

16. 員工必須親自打卡,嚴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違者一律記小過論處。

17. 有曠工人員: 曠工半天扣當天, 曠工一天扣三天, 如令廠方生產有所延誤造成損失嚴重者, 另加處罰, 以示警告.

18. 凡正式僱員辭職者,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請,經各級主管核實, 送交人事部簽署後方可生效, 離職時, 員工必須辦齊離職手續, 經部門主管籤核後, 工資結清離廠.

19.未經批准擅自離職,切連續曠工三日者,以自動離職論處,員工無條件放棄工資及任何費用,,放棄任何申訴權,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將追究法律責任.

20.通過多次培訓後不能勝任工作及工作表現不佳者被公司辭退,公司將提前通知本人辦理離廠手續,只發給被辭退人員在廠期間出勤工資.

21. 凡嚴重違反廠規廠紀而被公司開除者一律先記大過, 當天辦理離廠手續, 並結算工

資, 不得停留在廠, 若有損壞物品或材料浪費需照價賠償.

22.我司的薪資制度為計時,請假事宜:所有請假人員必須填寫請假單,經組長,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事假視其它生產任務而定,病假須出示醫療證明;員工入廠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員工辦理離職申請,需要提前一個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到期結算工資,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急辭工者,須扣除半月工資.新進員工試用期為7天,如試用期員工不合格者,工廠給予辭退處理,工廠不給予任何其它賠償或補貼.

23.上下班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加班:18:00

特殊情況需要離崗者,在組長處領取離崗證,到前台登記離崗.離崗時間不超過半小時.

25.上班時間不得接聽,玩弄手機,不得聊天或隨意在車間走動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26.所有工人進出車間都必須穿着工衣,佩帶廠牌,進車間必須更換工作鞋。

27. 如果發現他人故意損壞公司設施罰款50元.

28. 不許將公司的用具物品帶回宿舍..

29,.以上所有條款公司具有最終解釋.

30.凡我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遵守以上各條款.

注:凡有特殊情況者必須經過有關部門領導批示.

立制人 批准人 日期X年1月1號 X公司行政部

廠規規章制度 篇8

一、總則

為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加強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規範全體職工的質量工作行為,使

員工儘快熟悉工作環境,能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凡公司人員都應遵守本規章之各項規定,對錶現優良者給予嘉獎,小功,大功(100-500)獎勵,對違規亂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小過,大過(100-1000),降職或記過開除處理。

二、管理要求

1、員工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嚴謹務實的作風做好本職工作,辦公講求效率;

2、工作期間,不幹私活,不打鬧嬉戲、高聲喧譁和爭吵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3、公司員工應按時上下班,親自打卡,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4、公司員工因事需請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書面手續,允許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5、講究禮貌,注重儀容儀表,員工服裝整潔、大方;

6、聽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監督,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對於工作安排若有單方

面不公正意識時,須先服從後報備;

7、工藝管理人員應經常對車間工藝裝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在產品設計中,由於結構、尺寸、技術參數等不合理,造成產品質量不可靠,滿足不

了顧客的要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給予一定的處罰;

8、凡嚴重違反廠規廠紀而被公司開除者一律先記大過, 當天辦理離廠手續, 並結算工資,

不得停留在廠, 若有損壞物品或材料浪費需照價賠償;

9、員工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

三、月、年度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範。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四、考勤管理

1、我司的薪資制度為計時,請假事宜: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病假並附上相關證

明,在特殊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告知總經理,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員工入廠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2.1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請假而擅自離崗者;

2.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

2.3不服從工作安排及調動,不按規定時間到新崗位報到者;

2.4遲到或早退達到曠工程度者。

3、曠工的處罰標準:

3.1曠工1天,扣罰當月平均日的三倍工資;

3.2曠工2天,扣罰本人月工資標準的50%,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一次,該年度績效考評結

果下調一檔;

3.3全年累積曠工5天者,按規定扣罰本人當月工資,給予記過處分一次,該年度績效考

評結果下調一檔;

3.4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積曠工6天者,視作自動離職,公司予以辭退。

各崗位工作職責

廠長的工作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公司的生產運營,負責指揮、協調公司的整體運作;

2、組織各項產品的生產、監督、控制及執行,負責對公司各種夾具的設計與製作,對新產品的開發研製及試樣;

3、密切配合公司的業務訂單,確保訂,定產品合同交貨期與相關條例的履行,負責制定車間生產計劃、材料採購計劃;

4、負責抓好生產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生產的控制,實施,嚴格執行安全法規,生產操作規程,即時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5、負責組織生產現場管理工作,乾淨整齊有序,重視環境保護工作;

6、督導工廠各部門的日常生產活動,定期召開有關會議,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生產線正常運轉;

7、組織公司員工共同參與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廣泛聽取員工意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8、處理、協調員工的內部矛盾,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提高工人的工作積極性;

9、完成總經理交給的其它任務。

崗位要求:

1、8年以上機械五金行業或生產製造企業的高層管理經驗;

2、熟悉工廠生產運作和管理,擁有豐富的和平管理,成本控制,質量管理方面的經驗;

3、瞭解ISO9001質量體系和5S現場管理;

4、有較好的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高度的責任心,分析判斷能力強,執行能力強;

質量經理的工作職責:

1、在總經理與廠長的領導下,負責主持質量部的全面工作,組織並督促各相關人員全面完成本部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

2、負責組織質量檢驗標準,參與內部質量體系審核、過程質量審核、產品質量審核;

3、負責統籌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的實施及組織實施後的跟蹤和驗證;

5、負責建立和完善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組織對不合格品的判定和處理,並跟蹤記錄處理結果;

6、組織供應商生產過程的質量指導和監督;

7、組織測量和監控裝置的校準及偏離校準狀態時的追蹤處理,組織編制內部校準規程;

8、組織和指導檢驗設備和器具、計量設備和器具,協助廠長對新產品的開發及試樣並協助各種夾具的設計及製作,協助安排生產及監督生產;

9、負責組織公司質量事故的處理,參與由於產品出廠引起質量異議、退貨、索賠等質量事件的調查處理,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向領導彙報;

10、負責組織建立和健全質量崗位責任制。明確各崗位職責、權力和義務;

11、按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崗位要求:

1、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機械五金行業產品質量管理實踐經驗;

2、熱愛公司,有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

3、堅持原則,廉潔奉公,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

4、熟悉本公司產品工藝流程,瞭解和掌握質量檢驗和管理知識。

保管員職責制度:

1、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

2、物質入庫親自同交貨人交接手續,核清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

3、送貨人與領貨人必須在交接本上簽字,保證數量、質量無誤。

4、驗收貨物發現商品、貨物價格變動、貨款少收等,立即向廠長彙報,並與經辦人核實後發貨。

5、倉庫貨物排列整齊、檢點方便、過目見數。

6、所保管物質未經廠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經同意借出必須有借貨人簽字。

7、倉庫嚴格保衞制度,未經保管員許可不可擅自進入。

8、發料必須與領料人和出條人辦理交接,當面點清,防止差錯。

9、發料憑證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10、保管帳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月報及時。

11、保管如調動,辦理好交接手續,帳目清晰,列出清單,雙方簽字,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報檔案室存檔一份。

12、完成好廠長安排的其它有關工作。

附表1 員工請假單

員工請假單

看了

廠規規章制度 篇9

一.實訓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和工廠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實訓學生必須按照工廠的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為:上午7:40~11:50下午1:40~5:00,遲到兩次者,取消其實訓資格。

二.每天早上7:40全體實訓學生召開晨會(週一在工廠門口列隊集合,統一校服,面朝旗杆,待升旗儀式結束後進行),由實訓指導教師點名,實訓組長髮放當日實訓工作日誌,次日晨會前組長彙總講評,統一收交;每天下午5:00召開當日實訓總結會,由組長對當日實訓情況進行小結。

三.為更好落實實訓學生管理工作,實訓組長實行輪換制,即按照點名冊順序每日順延,組長負責督促及監督本小組當日工作情況、發放和上交工作日誌、講評、協助實訓指導教師工作等。

四.統一校服進入指定工作崗位,服從師傅及指導老師安排,認真聽取指導,不準擅自離崗、串崗,有事應向當日指導教師或工廠負責人報告,同意後方可離崗。

五.實訓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愛護設備,不準任意啟、停設備,不準亂動車輛。如發現設備有故障或異常現象,應立即報告實訓教師或師傅。不準亂動廠方物品,不得將學校及廠方物品私自帶走。

六.在廠區,不準吃東西、嘻鬧、奔跑、玩手機、聽MP3、看小説等從事與實訓無關的一切活動,一經發現取消其實訓資格。

七.要維護工作場所清潔衞生,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要主動做好工作場所的清潔衞生工作。

八.嚴禁與實訓無關的人員靠近各實訓工位,實訓學生如發現應主動勸其離開,如招引非實訓人員來工位串崗,一經發現,一同取消實訓資格。

九.對於取消實訓資格的學生,本學期學校將不再安排新的實訓崗位,並將作出相應的紀律處分,實訓成績以零分計。

十.實訓學生在實訓期間尊敬師傅、服從管理,有事與實訓教師聯繫,若無理取鬧,將對其作出相應的處分。

實訓學生要愛崗敬業,積極主動鑽研實訓中的有關問題,按要求完成各項實訓內容。在師傅與實訓教師幫助下,做到思想上有提高,技術上有進步,圓滿完成實訓任務。

廠規規章制度 篇10

(一)目的:規範全體員工勞動紀律,預防傷亡事故發生。

(二)責任

1.安全科、人事科負責執行本制度;

2.各車間、部門必須履行本制度。

(四)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人員。

(五)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規定

1、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範,不準進入作業場所,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2、禁止在手、身體或衣服、鞋襪潮濕的情況下,從事有觸電危險的操作,不要用左手操作電器開關,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應佩帶絕緣防護用品。

3、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4、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5、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處放置貨物;

6、不準在機器設備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7、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8、嚴禁擅自動用他人操作的機器設備、車輛、閥門、開關。

9、嚴禁在易燃易爆生產、儲存區內禁止吸煙;

10、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1、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2、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藉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行冒險作業;

13、作業中,特別是設備運轉時,嚴禁嬉笑打鬧、讀書閲報、下棋玩牌、閒聊睡覺,嚴禁酒後上崗操作。

14、自行車、三輪車、摩托車等,應停放在車棚內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地點,不得進入工作現場或在道路上亂停亂放。工房內、辦公室嚴禁停放各類車輛。機動車、非機動車都必須遵守各項交通法規。

(六)生產區安全管理規定

1、開始工作前應檢查設備、工具和作業環境,發現設備故障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先排除或報告,不得冒險作業。

2、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設備及其附件的結構、性能和工作範圍。

3、沒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4、禁止超速度、超負荷使用設備。

5、人體必須與正在運轉的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得在設備上登、靠、坐、卧。嚴禁從設備的運轉部位上跨越或在其下方鑽過。

6、禁止超負荷、超速使用起重機,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登上吊物或在吊物下行走、停留。

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9、停機修理後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10、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11、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2、作業場所必須保持整齊、清潔,及時消除垃圾、油污和積水。各種物品的放置應整齊、穩固,保證操作和通行安全。未經安全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建築物的結構及性能。

13、生產區和一切工作場所,都必須設置品種、數量足夠,性能可靠的滅火器材或消火栓,並且擺放整齊有序。

14、嚴禁違章駕車、違章乘車和超高、超寬、超長等違章運載。車上物品必須裝載穩固,嚴防運輸過程中物品移位、傾覆、散落、飛濺、滴漏。

15、車輛駛速限制:在生產區道路上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道路交叉和拐彎處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工房內及其出入口不得超過3公里/小時。

16、每天工作結束後,應認真檢查和清理工作現場,按有關規定慎重處理危險物品,關閉水、電、氣、汽開關,鎖好門窗。

廠規規章制度 篇11

執行. 廠 規 廠 紀 為了加強本廠的管理,促進各項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以確保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廠規,本廠的員工必須嚴格遵照

一、 熱愛集體,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愛崗敬業自覺遵守廠規廠紀。

二、 愛護財物,節約利用,嚴禁損毀、浪費,按照規定要求操作,保養和使用機器,設備及相關設施。

三、 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嚴禁違章作業,懂得火災預防知識,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自亂接電線,嚴禁在廠內禁煙區吸煙,堅決杜絕火災隱患。

四、 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員工之間在工作上有矛盾,交管理人員處理,嚴禁爭吵,打架,無理取鬧。

五、 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上班時間不準以任何藉口離崗。病事假必須持書面請假條,由管理人員審查批准。

六、 作息時間規定為:夏季: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注意:過膠組:提前一小時上班壓機組:以壓完當天的產品為準。

七、 員工做好清潔衞生工作,保持崗位清潔,注意着裝要求,女員工不得披頭散髮上班。

八、 按照各工種的質量要求及生產計劃,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九、 來本廠工作的員工,經考核合格,試用1—3個月,試用合格正式錄用,一經錄用之後,若中途辭工,需持書面辭工報告,並提前一個月申請,交廠長批准。

十、 工資以計件形式管理,多勞多得,每月十五號發上個月工資(如遇節假日往後推延)。

十一、 獎懲措施:

(一) 獎勵部分

鼓勵在職員工參與管理,對提出合理化建議,為企業產生效益和貢獻的給予20——1000元不等的獎勵,對有損本廠利益的行為進行舉報,一經查實,給予舉報人30——300元的獎勵,併為其保密。

(二) 懲罰部分

1、 未能按生產計劃,質量要求,完成生產任務的,給予警告,批評、限其改正,不聽管教的,降低計件單價或給予辭退。

2、 未厲行節約,浪費材料能源,損壞財物者視情節輕重酌情賠償損失,以至辭退。

3、 私自亂接電線,在禁煙區吸煙者,引起火災,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情節嚴重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 未做好安全防範工作,造成產品損壞,財物丟失的賠償全部損失,對盜竊者扣發全部工資,開除出廠,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 遲到、早退當月累計3次計曠工一天,曠工3天以上,視為自動離廠,扣發全部工資。

6、 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安排,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令其改正,拒不聽勸者,做開除辭退處理。

7、 吵架,打架,無理取鬧,不聽勸阻者,開除出廠,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 未按規定辭工者,視為自動離廠,扣發全部工資。

9、 本廠規自公佈之日起執行有效

吉鴻模板廠

20xx年9月20日

廠規規章制度 篇12

一、本廠職工必須準時上下班。門衞人員必須對遲到或早退人員在進出廠門時進行登記,任何人員在上班中途時間進出廠門,均應按《行政後勤人員考勤制度》主動配合門衞進行查驗或登記;對拒絕登記者,不得放行進出廠門。任何人均不得刁難門衞,對不聽勸阻者,處以10-50元的罰款。若故意肇事,與門衞人員發生衝突辱罵、毆打門衞執勤人員者,依據情節輕重處以20-100得罰款,屬本廠職工的,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二、本廠職工必須佩戴出入證進出廠上崗工作。門衞人員有權對進出廠的任何人員進行詢問,查驗證件。若發現不佩戴出入證者可給予每次10元的罰款。任何人員在進廠時必須主動出示證件,不得刁難滋事,若不聽勸阻、故意肇事,按第一條規定處罰;

三、長期與本單位有業務往來單位的人員(含現場服務人員)必須辦理並佩戴出入證(10元/個)進出廠,由保衞組對該類人員建檔管理;外來人員,應自覺到保衞組辦理臨時出入證(交押金10元);總公司人員來廠公幹,允許其佩戴公司出入證,若不能出示總公司出入證者,必須在入廠時辦理臨時出入證。

四、因公來廠人員,憑單位介紹信或其他有效證件(工作證或身證)在入廠時填寫會客單,且在門衞人員徵得接洽部門同意後方可進廠接洽工作,進廠接洽工作人員出廠時交回會客單經門衞核對註銷後方可出廠。公司人員來廠公幹,憑其公司出入證即可放行進廠,不能出示公司出入證者,仍按前規定執行。

五、本廠拒絕小孩進廠。無論本廠職工子女或外來小孩,均不允許放行進廠。若發現有小孩在廠區遊逛,對當班值勤門衞和小孩監護人分別罰款30元/次。若不能追究到小孩監護人的,對當班值勤門衞加倍處罰。

六、無論因公因私的進出廠人員,原則上不允許攜帶與本公司類似物資進廠,若隨身攜帶有與本公司類似物資確需進廠,必須主動出示給門衞人員,並讓接洽部門到門崗處與門衞共同核實後,填寫“物資出(入)門條”,方可進廠,出廠時,所帶物品必須到接洽部門完善出門手續後方可出廠,若發現帶物出廠,而手續不全者,將對攜帶者給予50-100元罰款;若查實屬攜帶本廠物資出廠,交保衞組按盜竊行為處理。

七、凡機動車輛進出廠門,必須停車接受門衞人員的檢查,門衞人員有權對任何進出車輛進行檢查(包括檢查駕駛室,或後備箱),駕駛員應自覺接受檢查,不得刁難。凡隨車自帶物品,原則上不準帶進廠,確需進廠,必須主動出示給門衞人員,並讓接洽部門到門崗處與門衞共同核實後,填寫“物資出(入)門條”,方可進廠,出廠時,所運物品必須到接洽部門完善出門手續後到門衞交驗物品,方可放行出廠,若發現出門手續不全者,將對出門條項目籤批負責人和車主分別給予50-100元罰款。若駕駛員不聽從執勤門衞人員的指揮,違令駕車強闖廠門,給予200元罰款;門衞發現出廠產品與出門條上標識品種、狀態或數量不符的情況,應立即報告保衞組,保衞組有權對業務員或駕駛員給予200-1000元的罰款,並按本廠相關規定處理;同時按罰款金額的20%給予保衞組獎勵,按罰款金額的10%給予值班門衞個人獎勵。

廠規規章制度 篇13

一、總則

為了規範公司員工行為,創造一個秩序井然的管理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試用員工)。

三、辦公室管理制度

1.簽到

1.1員工必須親自簽到,由他人代簽,一經發現,按曠工論;

1.2員工簽到以簽到時間為準,發現有填寫不實者,按曠工論;

1.3遲到1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

1.4遲到15分鐘至一小時,每次罰款20元;

1.5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1.6對於曠工員工第一、二次,每次罰款50元以示警告,如發生第三次,則做勸退處理;

1.7未簽到,一次罰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辦事不能按時簽到者,須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時間

2.1早8點45分—晚17點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節假日除外);

2.3辦公室晚上20點30分關門。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

3.2《加班申請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3.3員工加班時應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儘早完成,以保證自己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員晚上20點30分以前必須離開辦公室。

4.請假

4.1員工因故不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應事先請假。

4.2假別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傷或其他生理原因請假,為病假。請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相關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論;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2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務原因請假,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5天,各部門經理應嚴格控制。

4.2.3婚假

員工因本人結婚請假,為婚假。婚假准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過10天,且不得分次請,婚假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結婚證明。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4產假

女性員工因生育請假,為產假。產假為三個月,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4.2.5喪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請假,為喪假。喪假准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過7天。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6工傷假

員工因從事公司安排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發生意外受傷需要請假,為工傷假。工傷假期根據醫療期而定,工傷假為有薪假。

4.3請假程序

4.3.1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公司將予以辭退;

4.3.2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4.3.3員工請假需先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及行政部部經理審批;

4.3.4請假半天,經部門經理批准;請假一天,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批准;請假一天以上,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總經理批准;

4.3.4《請假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4.3.5員工在外請假的,回公司一個工作日內須補交請假單到行政部備案。沒有請假單或假期到期沒有按時出勤者,有薪假按無薪假論,無薪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響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視其加班情況予以適當調整。

5.出差

5.1員工因公司事務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為出差。

5.2員工出差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一個工作日以內經部門經理審批;一個工作日以上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備案。

5.3如遇緊急情況不能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返回公司後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補交到行政部,沒有或超過一個工作日按事假計。

6.網絡管理

6.1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遊戲等;

6.2不允許藉助公司名義登陸收費網站,一經發現,除費用自理外,公司要嚴肅處理;

6.3員工凡公司事務必須使用nar統一郵箱,不得使用私人郵箱,並且公司郵箱管理員可以瀏覽相關工作內容。

6.4下班後離開辦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關掉電腦。

7.行為舉止

7.1在辦公區要着裝整潔、得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準在公共辦公區吸煙、喝酒及大聲喧譁;

7.3保持周圍環境衞生,不得隨意亂扔垃圾等雜物。

四、電腦的管理

1.公司為每台電腦進行編號、備案,每個人負責維護好自己的電腦;

2.電腦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維修、維護。

五、電話的管理

1.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如有特殊情況,月底要主動索取電話費清單,承擔私話費用。

2.員工打電話,用語應儘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3.總機接外線電話時,電話鈴聲響不應超過兩次,要儘快接起;

4.總枱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____公司”當對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説“請稍等!”,如分機佔線,説“電話佔線,請稍後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枱!”,其他內容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範、簡潔、禮貌。?

5.員工要使用好自己的內線電話機,接聽電話時要輕拿輕放,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行政部維修;如果純粹個人因素導致電話機的損壞,要按價賠償。

六、宿舍管理制度

1.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衞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傳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統由宿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3.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户。

3.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風雨)。

4.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門:

5.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5.2留宿親友者。

5.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5.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6.員工對所居住宿舍,要愛護公共設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7.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8.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9.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並呈報行政部議處:

9.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9.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9.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9.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9.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9.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9.8有偷竊行為者;

10.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七、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為了使辦公用品的採購工作能夠規範、有序的進行,各個部門須在週五前將所需辦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購買;如有緊急需要,須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後方可購買;

2.辦公室用品用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4.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部經理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報總經理批准後始得購置。

5.辦公人員領用辦公用品,必須按實際需要領用,親自籤領,不得代領。

八、辦公設備的管理

1.辦公設備登記、編號辦公設備購買後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設備的使用

2.1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設備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瞭解的情況下隨便使用。

2.2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設備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2.3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設備,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設備的維護、維修

3.1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3.2辦公設備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3.3由於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設備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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