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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超市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管理規整制度是超市常見的制度,小編為大家蒐集了一篇“超市員工管理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超市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一、 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超市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超市設立如下激勵項目:

1、 最佳團隊獎:每年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部門內及與其他部門間的協作溝通等指標進行考核,全面達標的團隊,獲得最佳團隊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0元

2、 優秀管理者獎:根據超市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審核標準,參考績效考核成果,年終評出優秀管理者,予以獎勵。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0 元

3、 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積累,當年出勤情況較好,全優完成各項指標,無糾紛,無事故,無投訴,貢獻突出者,由部門經理推薦至行政部,經總經理審批後授予優秀員工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50元。

4、 舉報獎:超市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超市內部嚴重失職、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超市總經理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10—500元。

5、 特殊貢獻獎:為保衞超市財產、人身安全、忠於職守者;開發新項目有詳細實施方案,且實施後獲得顯著效益者;為超市解決排除社會上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總經理授予特殊貢獻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一定數量的獎金50—1000元。

二: 其他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超市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獎勵方式:月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元

2。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獎勵方式:年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50元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200元

4。積極向超市提出合理化建議,為超市採納;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500元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50元

6。維護超市利益,為超市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0—500元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元

8。節約資源,節儉費用,為超市降低明顯損耗;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20元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20元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20元

11。其他對超市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員工有上述表現符合《晉升制度》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三: 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部門主管,店長助理審核;

3:總經理提名

四、 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超市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實行懲罰積分與罰款並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時罰款1元的辦法,積分以半年為一個期限,半年期限尚未達到50分者,可以撤銷其積分底數,半年中積分滿50分或超過50分者,均以處名論處。半年積分超過100分予以辭退。

1、 對下列違紀行為一次扣5分及相應罰款5元: 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超市形象者 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上班時間串崗、扎堆聊天者 在超市或客户面前大聲喧譁或指手畫腳者 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 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書刊者 上班時間未經允許從事娛樂活動者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辦公用品碼放凌亂者 接聽電話不規範或傳達文件不到位者在超市內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地面衞生貨架衞生經多次檢查仍不乾淨者

2、 對違反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扣10分及相應罰款10元 未經領導批准中止工作,擅離崗位者 工作時間幹私事,睡覺者 利用超市設備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者 發現有損超市利益的言行,不上報或不及時制止者 對非本職工作但有利益於超市的工作不予協助者 不服從主管領導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對客户、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團隊及同事團結者 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户投訴者

3、 對下列行為一次扣20分即相應罰款20元 對各級反饋的情況,經查屬實拒不簽字承認者 在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超市組織的娛樂性質的集體活動除外) 上班時間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禮物者。 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因過失泄漏超市機密者 違反規定私自動用超市辦公設備及車輛者 知情不舉,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為者

4、 對下列行為一次扣罰50—500分,並予以辭退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經濟損失。 在工作場所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對客户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後果者 蓄意破壞超市財物者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超市機密者 因嚴重失職給超市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有盜竊行為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者 散佈對超市不利言論,或從事損害超市形象、利益之行為者

5、 受懲罰的員工可根據其表現,經研究給以留職察看處分者

6、 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超市損失 員工損壞超市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非故意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 員工丟失超市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其它造成超市損失者,視情節予以賠償

7、 懲罰的實施 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部門經理對上述過失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經行政部核查後予以處罰; 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罰分,凡主管和部門經理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脱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的罰分;

8、 違紀罰款的繳納: 對於員工違紀的處罰,部門經理應督促員工按照處罰額及規定的時限上繳 部; 罰款必須在罰單下達後2日內繳納,逾期未交將加倍處罰; 對拒不繳納罰款的人員將予以辭退處理;

9、 員工申訴 認為超市處罰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總經理提起申訴,在總經理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履行處罰。

五:員工考勤制度

1、 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每日6次,上班前和下班後,不得無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須有部門領導批准簽字,把備忘錄交考勤員處;

2、 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罰款10元,違紀三次以上除罰款外,給予書面警告並記入個人考核檔案;

3、 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5分鐘扣2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10次扣半個月基本工資,15次停發當月工資,20次以上(包括20次)降工資一級。遲到早退半小作曠工半天處理;

4、 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不登記,作曠工處理。曠工2倍扣除當月工資。連續曠工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0天者,超市予以辭退;

5、 凡遇特殊重大自然災害,未在規定上下班的時間內到達,不予罰款,災害解除員工必須照常上班;

6、 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人事部領取統一請假條,正確填寫,報有關領導簽字後,送人事部處備案。具體程序如下:

01:請假20分鐘—60分鐘由部門主管批准後交與部門經理

02:請假半天或一天時間,由部門經理批准後交予總經理

03:員工請假不能在週六週末,以及國家法定假日內。

04。 員工在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終福利、獎勵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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