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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精選24篇)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精選24篇)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1

第一章 入職指引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精選24篇)

第一節 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 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 7.5 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30 為工作時間。

12 : 00 - 13 : 30 為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 8 : 30 - 12 : 00 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 1 )遲到或早退 30 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10 元。

30 分鐘以上 1 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20 元。

超過 1 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 2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 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 1 )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 30 分鐘內,即 8 : 30 - 9 : 00 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1) 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 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 、加班 (1) 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 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150 %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200 %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300 %

( 3 )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 4 )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 5 )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

( 1 )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 2 )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 3 )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 100 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 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並於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

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 ,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 .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六 . 1 及六2 .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第二章 行為規範

第一節 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 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着、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粧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復英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 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

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採納後具有成效者。

4.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通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對象

( 1 )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

( 2 )學習培訓機會。

( 3 )職務晉升、加薪。

( 4 )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

(1) 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

(2) 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

(3) 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 ,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 7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範本(四)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工程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項目工程費開支、所有税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項目工程費發票和税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工程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工程隊伍,項目經理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徵得總公司同意,並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註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工程業務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並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工程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文件,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工程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工程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彙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工程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税,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工程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項目工程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工程費。嚴禁私自收取工程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後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工程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工程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13.分公司管理費須按與總公司簽訂的合同要求按時交付給總公司,如不能付清,則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給總公司。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範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分公司的組織行為,保護總公司和各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各分公司規範、有序、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總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經營發展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分公司是指由總公司投資註冊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

第三條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下屬機構,總公司對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權。

第四條總公司對分公司實行集權和分權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重大投資決策(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投資等)、年度經營預算及考核等將充分行使管理權利,同時將對各分公司經營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進行授權,確保各分公司有序、規範、健康發展。

第五條加強總公司對分公司資本投入、運營和收益的監管,監控財務風險,提高總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資本運營效益。各分公司要依法自主經營,自計盈虧。在總公司的統一調控、協調下,按市場需求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活動,努力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提高員工的勞動效率。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六條總公司負責對分公司經營層的考核。

第三章 經營管理

第七條總公司將根據發展需要,對各分公司的經營、籌資、投資、費用開支等實行年度預算管理,由總公司根據市場及企業自身狀況核定下發各分公司,並將分公司的年度預算按月、季分解下達實施。預算在執行中如遇外部市場和企業內部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各分公司每半年能夠提出年度預算的調整申請,經總公司審核確認後適當修改其相關預算指標。各分公司應確保各項預算指標的實施和完成。

第八條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重大股權處置權、重大資產處置權、對外籌資權、對外擔保權和各種形式的對外投資權。各分公司處置資產須事先向總公司作出詳細的書面報告,經總公司批准後按有關規定處理。

如為經營活動需要,確需增加籌資、對外投資和自身經營項目開發投資及重大固定資產投資的,務必在事先完成投資可行性分析論證後,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查後提請總公司執行董事批准方可實施。

需增加籌資,實施時事先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並明確説明所需資金數量、用途、投向、用款進度,經總公司執行董事批准後由財務部協調解決。資金拆借務必遵循資金有償使用原則,收取資金使用費。

第九條各分公司務必依法經營,規範日常經營行為,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總公司規定從事經營工作。

第十條各分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管理和經營部門的職責,根據總公司的相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統而全面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並上報總公司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總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統都應納入本系統管理,務必按照真實、準確、及時、全面的原則反饋經營、財務、人事、資產、投(融)資等信息,為總公司的經營決策帶給科學的依據。

第四章 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條合作開辦的分公司,總公司依據合作開辦的分公司合同協議,委派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重要崗位人員,被委派人員,承擔相應的職責,並按總公司授權行使權力。

第十三條分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重要崗位人員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總經理務必對任職公司高度負責,務必具備充分行使職責和正確行使權力的潛力,確保分公司經營管理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被聘用人員和總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應明確聘用期限、職責、權利、義務及應享受的待遇和違約的處理等條款。

第十四條各分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總公司委派制。

第十五條在總公司定員範圍內,各分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需報總公司審查備案。

第十六條各分公司錄用員工一律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應制定員工的招聘錄用、辭退及日常管理辦法並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建立各分公司總經理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的定期報告制度。分公司的總經理務必每季度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進行一次全面詳實的經營狀況報告,每年向總公司執行董事或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進行一次述職報告。

第十八條分公司應制訂薪酬管理和獎懲制度,報總公司批准。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重要崗位人員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分公司部門經理及其他員工的薪酬由分公司總經理確定。分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併發放。

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根據國家法律和法規及總公司規定製定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報經總公司審查確認之後執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執行。

分公司總經理在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活動中理解總公司的監督和業務指導,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所在分公司的財務預、決算方案;

2、組織實施所在分公司的採購、銷售計劃;

3、組織制定所在分公司的財務管理、採購、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報總公司審批;

4、支持並保障所在分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5、在權限範圍內所在分公司日常財務收支及重大財務收支的審批;

第二十條各分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1、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2、固定資產購買、建造、重大改造及裝修和資產處置管理制度;

3、貸款及其他形式籌資管理制度;

4、預算管理制度;

5、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未經總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業和個人借支資金以及帶給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

第二十二條各分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務必依法、真實、準確、及時、規範,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虛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虛攤、不攤或少攤成本、費用。分公司企業所得税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申報繳納。分公司除企業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項税費均由各分公司財務自行申報繳納。

分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總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分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總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各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所構成的損失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2、分公司應當按照總公司編制合併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帶給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理解總公司委託的註冊會計師的審計。

第二十三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月編報會計報表並在次月7日前上報、按季編報完整的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報表説明)並在季末次月15日前報送總公司。

分公司向總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務必經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查確認後上報。分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要對本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六章 重大事項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審議程序,及時向總公司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層辦公會決議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並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執行董事審議或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分公司對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在發生後及時報告總公司執行董事:

1、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2、重要合同(借貸、委託經營、受託經營、委託理財、贈予、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3、大額銀行退票;

4、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5、遭受重大損失(包括產品質量,生產安全事故);

6、重大行政處罰;

7、關聯交易。

第七章 審計監督

第二十八條總公司設立審計部,對執行董事負責。各分公司理解總公司的審計監督,用心配合總公司審計部門完成總公司指令的各項審計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總公司審計人員依法執行審計任務,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第二十九條總公司審計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分公司進行審計。以便於總公司對各分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經營者的工作業績做出全面評估,並及時瞭解分公司的重大事項。

第三十條各分公司的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離任,務必由總公司對離任的經理或財務負責人在任職期間的工作狀況進行全面審計。

第三十一條各分公司對外洽談重大經濟合同務必報備總公司審計後實施,未經確認的重大經濟合同不得實施洽談,所有合同的簽署由總公司執行。重大經濟合同的洽談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1、固定資產購買、建造和裝修改造合同及預算和決算書;

2、對外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合同;

3、與其他投資人合作項目開發合同;

4、借款及其他方式融資合同;

5、任何形式的對外承諾、擔保、財產抵押和質押合同;

6、重大資產處置合同,包括重大財產轉讓、租賃等合同。

第八章 個性審批事項

第三十二條分公司發生下列事項須預先工作計劃的,事先務必徵得總公司批准:

1、購買或出售資產;

2、對外投資(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等);

3、帶給財務資助;

4、租入或租出資產;

5、重大經濟合同;

6、債券或債務重組;

7、研究和開發項目的轉移;

8、總公司認定的其它事項。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本制度規定認真履行有關事項的申請和報告職能,切實完善經營管理工作,並理解總公司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牴觸時,以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總公司制訂並修改,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總公司審議透過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總公司制訂並修改,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總公司審議透過之日起執行。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3

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現狀,經公司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下設開拓部、銷售部、財務部、後勤部四個部門。各部、處人員編制及其職責範圍如下:

一、各部門工作職責

1、總經理職責

1.1全面監管公司各部門日常工作。

1.2召集主持開總經理會議。

1.3主持部門經理述職會議,審批各部門工作計劃。

1.4促、檢查各部門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

1.5根據公司發展情況,制訂公司發展戰略,提出公司發展的具體戰略目標。

1.6簽發總經理令,規範公司在管理和經營過程中臨時出現的各種問題。

1.7監督、檢查財務人員對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1.8及時處理顧客意見和接受顧客的投訴。

1.9公司制度規定的其它職權。

2、市場開拓部的工作職責

2.1市場開拓部經理的工作職責

2.1.1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和戰略目標,制定市場發展,業務拓展,售後服務的規劃和招商計劃。

2.1.2定期舉行部門員工的各種經驗交流會和述職報告會。

2.1.3.收集市場反饋信息,並加以整理後向總經理彙報。

2.1.3瞭解和掌握本行業的市場發展態勢和運價情況,研究對策和方略,以在市場競爭中取勝。

2.1.4整體把握市場發展動向,總結在市場運作中出現的問題,調整經營策略。

2.1.5公司制度規定的其它職責。

2.2市場開拓部業務經理工作職責

2.2.1營業目標的擬定及達成情況的報告。

2.2.2市場資料的調查與反映。

2.2.3掌握並收集市場上其它產品的價格體系、性能、行銷方式,提出改進方案和措施。

2.2.4客户資料的建立與運用。

2.2.5新客户的開發。

2.2.6收帳及帳款的異常處理。

2.2.7新產品資料的報告。

2.2.8對市場開拓部經理負責,向其請示和彙報工作。

3、市場售後服務部工作職責

3.1市場售後服務部經理工作職責

3.1.1實施並完成總公司安排的促銷工作和駐店督導、技術服務、產品銷售、信息傳播。

3.1.2負責對客户的從業人員進行系統的產品技術培訓及銷售技巧培訓以及內部員工的培訓。

3.1.3負責講師團的組建工作。

3.1.4負責對講師、美導老師工作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3.1.5定期和終端客户保持聯繫,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3.1.6規劃促銷業績目標並分配。

3.1.7規劃各階段促銷策略以及統籌安排各顧客所申請的會議、活動並及時將安排通知綜合服務部。

3.1.8促銷業績統計及促銷情況分析。

3.1.9負責制定和實施經銷商促銷輔導計劃。

3.2品牌主管工作職責

3.2.1負責計劃組織實施監控全省市場售後工作;

3.2.2負責美導的工作安排管理及加盟店活動計劃、要求統籌;

3.2.3各種市場信息處理和售後的投訴和建議的處理;

3.2.4產品技術諮詢培訓、市場售後工作全面監控及培訓工作。

3.3客服部工作職責

3.3.1以顧客滿意為中心,時刻維護公司形象。

3.3.2從全局出發樹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禮貌大方地與顧客溝通。

3.3.3熟悉業務運作,掌握應酬技巧,以高度的熱情與責任感滿足來訪顧客的要求。

3.3.4負責顧客電話預約訂貨、顧客退換貨手續的辦理等。

3.3.5接受和處理顧客的投訴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反饋。

3.3.6定期向上級彙報工作情況。

3.3.7負責客户接待及電話諮詢、電話投訴及建議的處理。

3.3.8負責客户各種配送及返點。

3.3.9負責與廠家溝通及訂貨。

3.3.10負責各種會議申請及回覆。

3.3.11負責掌握和了解市場信息及公司售後服務狀況。

3.3美導老師工作職責

3.3.1擬定工作計劃,交售後服務部經理批准後執行

3.3.2負責從加盟合作伙伴的從業人員進行系統的產品技術培訓及銷售技巧培訓、心態培訓等。

3.3.3實施並完成公司安排的促銷工作和駐店督導、技術服務、產品銷售、信息傳播。

3.3.4收集客户意見,及時向部門經理反映,以便及時調整經營對策。

3.3.5定期與客户保持溝通,建立良好穩定的客户關係。

3.3.6與開拓部門密切配合,把售後服務工作跟進、優質。

3.3.7嚴格按照售後服務部工作大綱提供優質高效的售後服務。

3.3.8對售後服務部經理負責,向其請示和彙報工作。

4、後勤部工作職責

4.1後勤部主管職責

4.1.1人力資源管理:負責員工招聘培訓,離職及員工考核、制度政策的擬定工作。

4.1.2公司行政管理(負責客户、廠家老師的接待安排)

4.1.3配合銷售部做好後勤綜合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安排;

4.2行政人員工作職責

4.2.1負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監督及總經理辦公室決議的貫徹執行。

4.2.2做好來客接待。需食宿的客人,報財務人員負責安排。

4.2.3做好電話話務工作,及時向各部門傳達電話內容及信件的收發。

4.2.4負責公司專業書籍的借閲。

4.2.5負責公司銷售人員、美導的出差行程的統計及市場銷售的反饋信息統計。

4.2.6負責公司的公文、資料、信息及宣傳報道工作,溝通內外聯繫,保證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4

第一條 會議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公司會議室包括大會議室、小會議室。

第二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提前一天到辦公室申請使用會議室,並登記。

第三條 會議室內的設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如麥克風、音響、空調等,辦公室負責設備調試。

第四條 會議期間損壞設備,須由相關部門或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 會議必須要有紀錄,重要會議必須會籤確認。

第六條 做好會議的.貫徹執行工作,做到有佈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七條 公司重要會議、年度總結大會等,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分管副總、總經理請假。

第八條 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九條 開會人員應注意保持會議室衞生清潔,會後打掃衞生,關好門窗、空調,整理好會場後,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5

總公司對分公司的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範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分公司的組織行為,保護總公司和各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各分公司規範、有序、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總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經營發展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分公司是指由總公司投資註冊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

第三條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下屬機構,總公司對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權。

第四條總公司對分公司實行集權和分權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重大投資決策(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投資等)、年度經營預算及考核等將充分行使管理權利,同時將對各分公司經營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進行授權,確保各分公司有序、規範、健康發展。

第五條加強總公司對分公司資本投入、運營和收益的監管,監控財務風險,提高總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資本運營效益。各分公司要依法自主經營,自計盈虧。在總公司的統一調控、協調下,按市場需求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活動,努力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提高員工的勞動效率。

第二章考核管理

第六條總公司負責對分公司經營層的考核。

第三章經營管理

第七條總公司將根據發展需要,對各分公司的經營、籌資、投資、費用開支等實行年度預算管理,由總公司根據市場及企業自身狀況核定下發各分公司,並將分公司的年度預算按月、季分解下達實施。預算在執行中如遇外部市場和企業內部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各分公司每半年能夠提出年度預算的調整申請,經總公司審核確認後適當修改其相關預算指標。各分公司應確保各項預算指標的實施和完成。

第八條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重大股權處置權、重大資產處置權、對外籌資權、對外擔保權和各種形式的對外投資權。各分公司處置資產須事先向總公司作出詳細的書面報告,經總公司批准後按有關規定處理。

如為經營活動需要,確需增加籌資、對外投資和自身經營項目開發投資及重大固定資產投資的,務必在事先完成投資可行性分析論證後,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查後提請總公司執行董事批准方可實施。

需增加籌資,實施時事先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並明確説明所需資金數量、用途、投向、用款進度,經總公司執行董事批准後由財務部協調解決。資金拆借務必遵循資金有償使用原則,收取資金使用費。

第九條各分公司務必依法經營,規範日常經營行為,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總公司規定從事經營工作。

第十條各分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管理和經營部門的職責,根據總公司的相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統而全面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並上報總公司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總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統都應納入本系統管理,務必按照真實、準確、及時、全面的原則反饋經營、財務、人事、資產、投(融)資等信息,為總公司的經營決策帶給科學的依據。

第四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條合作開辦的分公司,總公司依據合作開辦的分公司合同協議,委派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重要崗位人員,被委派人員,承擔相應的職責,並按總公司授權行使權力。

第十三條分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重要崗位人員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總經理務必對任職公司高度負責,務必具備充分行使職責和正確行使權力的潛力,確保分公司經營管理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被聘用人員和總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應明確聘用期限、職責、權利、義務及應享受的待遇和違約的處理等條款。

第十四條各分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總公司委派制。

第十五條在總公司定員範圍內,各分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需報總公司審查備案。

第十六條各分公司錄用員工一律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應制定員工的招聘錄用、辭退及日常管理辦法並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建立各分公司總經理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的定期報告制度。分公司的總經理務必每季度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進行一次全面詳實的經營狀況報告,每年向總公司執行董事或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進行一次述職報告。

第十八條分公司應制訂薪酬管理和獎懲制度,報總公司批准。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重要崗位人員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分公司部門經理及其他員工的薪酬由分公司總經理確定。分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併發放。

第五章財務管理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根據國家法律和法規及總公司規定製定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報經總公司審查確認之後執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執行。

分公司總經理在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活動中理解總公司的監督和業務指導,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所在分公司的財務預、決算方案;

2、組織實施所在分公司的採購、銷售計劃;

3、組織制定所在分公司的財務管理、採購、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報總公司審批;

4、支持並保障所在分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5、在權限範圍內所在分公司日常財務收支及重大財務收支的審批;

第二十條各分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1、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2、固定資產購買、建造、重大改造及裝修和資產處置管理制度;

3、貸款及其他形式籌資管理制度;

4、預算管理制度;

5、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未經總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業和個人借支資金以及帶給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

第二十二條各分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務必依法、真實、準確、及時、規範,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虛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虛攤、不攤或少攤成本、費用。分公司企業所得税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申報繳納。分公司除企業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項税費均由各分公司財務自行申報繳納。

分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總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分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總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各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所構成的損失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2、分公司應當按照總公司編制合併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帶給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理解總公司委託的註冊會計師的審計。

第二十三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月編報會計報表並在次月7日前上報、按季編報完整的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報表説明)並在季末次月15日前報送總公司。

分公司向總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務必經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查確認後上報。分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要對本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六章重大事項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審議程序,及時向總公司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層辦公會決議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並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執行董事審議或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分公司對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在發生後及時報告總公司執行董事:

1、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2、重要合同(借貸、委託經營、受託經營、委託理財、贈予、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3、大額銀行退票;

4、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5、遭受重大損失(包括產品質量,生產安全事故);

6、重大行政處罰;

7、關聯交易。

第七章審計監督

第二十八條總公司設立審計部,對執行董事負責。各分公司理解總公司的審計監督,用心配合總公司審計部門完成總公司指令的各項審計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總公司審計人員依法執行審計任務,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第二十九條總公司審計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分公司進行審計。以便於總公司對各分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經營者的工作業績做出全面評估,並及時瞭解分公司的重大事項。

第三十條各分公司的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離任,務必由總公司對離任的經理或財務負責人在任職期間的工作狀況進行全面審計。

第三十一條各分公司對外洽談重大經濟合同務必報備總公司審計後實施,未經確認的重大經濟合同不得實施洽談,所有合同的簽署由總公司執行。重大經濟合同的洽談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1、固定資產購買、建造和裝修改造合同及預算和決算書;

2、對外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合同;

3、與其他投資人合作項目開發合同;

4、借款及其他方式融資合同;

5、任何形式的對外承諾、擔保、財產抵押和質押合同;

6、重大資產處置合同,包括重大財產轉讓、租賃等合同。

第八章個性審批事項

第三十二條分公司發生下列事項須預先工作計劃的,事先務必徵得總公司批准:

1、購買或出售資產;

2、對外投資(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等);

3、帶給財務資助;

4、租入或租出資產;

5、重大經濟合同;

6、債券或債務重組;

7、研究和開發項目的轉移;

8、總公司認定的其它事項。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本制度規定認真履行有關事項的申請和報告職能,切實完善經營管理工作,並理解總公司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牴觸時,以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總公司制訂並修改,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總公司審議透過之日起執行。

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總公司制訂並修改,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總公司審議透過之日起執行。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6

一、主任辦公會制度

1、會議人員由管理辦主任、副主任、紀檢組長組成,祕書科長、負責主任祕書工作的同志列席會議並負責記錄,根據議題應參會的同志列席會議;會議由管理辦主任主持,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2、主任辦公會原則上每二週召開一次,遇有重大事項可隨時召開。

3、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貫徹市委和市政府關於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的有關指示、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

(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任務,制訂年度工作計劃,討論研究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

(3)討論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報告、工作彙報、請示以及印發的重要文件;

(4)討論和審議有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關管理辦法、措施等;

(5)討論研究管理辦機關年度財務預算安排和財務支出事項;

(6)研究市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目標考評和表彰、獎勵等事項;

(7)臨聘人員的吸收和辭退;

(8)研究討論中心管理辦行政、事務、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9)需要提交主任辦公會議討論的其他重要事項。

4、會議的議題,由各科室報分管領導同意後提出。各科室如有需上會的議題,應及時向分管領導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在會議召開前兩天將議題和有關材料送交祕書科彙總,報主要領導審定後統一編排議程。

5、各科室提交會議討論的事項,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情況、資料、數據要準確無誤,要有自己的明確意見,一般不臨時動議。

6、主任辦公會議由祕書科負責會務準備工作,並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會後要督促檢查各科室落實會議議定事項,並定期向主要領導彙報。

二、周例會制度

1、參會人員為管理辦機關全體幹部職工;會議由當月值班領導主持召開。

2、周例會每週召開一次,週一上午9:30分為固定會議時間,遇有其他事項需要調整例會時間時,由值班領導確定,祕書科負責通知。

3、會議主要內容

(1)點評機關上週工作完成情況,明確本週工作重點;

(2)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及重要文件精神;

(3)通報管理辦黨組會和主任辦公會作出的重大決定;

(4)聽取管理辦階段性(或專項工作檢查、調研)情況彙報。

4、會議內容由各科室負責提供,祕書科負責彙總,報值班領導審定。

5、各科室提交會議傳達、學習的事項,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文件、資料要及時提供,周工作報表必須於週五下午3點以前報祕書科彙總。

6、會務工作由祕書科負責準備,並做好會議記錄,會議明確的事項由各科負責落實,落實情況列入督查。

三、科務會制度

1、科務會由各科組織,科室全體人員參加,科長主持;管理辦分管領導參加所分管科室的科務會議,並根據科室工作職責和工作重點,提出工作指導意見。

2、科務會每週召開二次,分別於週一上午周例會之後和週五上午召開,遇有其他工作不能按時召開,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後作出調整。

3、科務會主要內容

(1)對管理辦提出的工作任務進行分解,將工作目標明確到位、任務到崗、責任到人;

(2)彙總本週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下週工作重點;

(3)對本科完成工作情況進行逐一分析,針對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

(4)組織學習與科室業務相關的政策、法規、制度以及專業知識。

4、科務會制度列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科室要明確專人負責,健全會務檔案,重點工作要有案可查。

四、系統工作會議制度

1、系統工作會議,由管理辦主任會議確定,管理辦主任主持,各縣(市、區)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主任參加會議,根據會議內容,確定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是否參會;管理辦科室負責人列席會議。

2、系統工作會議原則上半年組織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的最後一週召開,年底結合總結表彰大會召開,遇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動需要部署時,可臨時增加。

3、會議主要內容

(1)聽取縣(市、區)行政服務工作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與管理工作彙報;

(2)聽取縣(市、區)對系統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指示及會議精神;

(4)總結上半年系統工作情況,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務。

4、會議議程由主任辦公會研究確定,各科室負責提供會議素材,祕書科彙總,經分管領導審核,報主任審定後,由祕書科下發會議通知。

5、管理辦後勤組負責會務的服務與保障工作。

五、總結表彰大會

1、總結表彰大會,由管理辦主任辦公會議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召開。各縣(市、區)分管領導、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主任、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市本級窗口單位領導、窗口首席代表、分中心負責人和管理辦領導、機關科室負責人蔘加。會議由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主持,邀請市政府分管領導到會作重要講話。

2、會議每年組織一次,一般在春節前召開。

3、會議主要內容

(1)總結和部署全市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年度工作;

(2)表彰獎勵年度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

(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

(4)市政府領導講話。

4、會議材料由管理辦統一安排,各科室負責準備,分管領導負責把關,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

5、會務工作由祕書科牽頭組織,後勤組負責會務的服務保障工作。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7

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8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20xx〕號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

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

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鈎,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四、考核辦法

(一)月考勤獎

1、工作人員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內的,每次扣發50元,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無故曠工的,扣發當月全部月考勤獎;

2、當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每個工作日扣發50元,當月請病假10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當月請事假3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

3、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月考勤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月績效獎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25%:

①當月遲到或早退達到6-10次的;

②當月事假累計達4-6個工作日的`;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50%:

①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10次的;

②當月事假累計達到7-10個工作日的;

③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全額扣發當月月績效獎:

①當月事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的;

②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④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⑤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後果的。

4、經批准請病假的,按病假日數比例,扣發月績效獎;

5、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三)年度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績效獎。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發當年年度績效獎。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績效獎部分基礎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計事假超過60個工作日、病假90個工作日的全額扣發年度績效獎。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四)其他績效獎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終先進獎勵,按規定係數比例進行統籌發放。

五、其他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被市級(含市級)以上效能告誡或通報的;

3、表現很差、羣眾意見很大的。扣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國家法定的假期(如探親假、婚假、生育假、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規有規定的,按相應規定處理。

六、其它事項

本方案XX月XX日經職工大會表決通過,於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9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維護社會治安;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服從各項工作分配,聽從指揮,服從管理。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自我崗位職責。

二、遵守職業道德,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和名譽及利益,思想健康,態度端正積極,講文明,懂禮貌,尊重他人,團結友愛,真誠互助。不得粗言穢語,不得誹謗、嘲笑、蔑視、排斥他人。

三、勤奮學習,努力向上,工作積極認真,刻苦鑽研工作技能,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積極、超額完成工作任務。

四、堅持原則,不謀私利,見義勇為,敢於檢舉一切違規、違法等不良行為者。

五、熱愛公司,敬業愛崗、勤儉節約,提高經濟效益為根本。不得偷竊、破壞公物。樹立主人翁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綜合素質素養,爭做公司綜合業務工作楷模。

六、注重自我綜合素質培養,加強工作責任感,愛護公司公共財物,保證銷售ㄍ工作質量與效率。

七、認真做好工作前期準備工作,經常性檢查、保養各種辦公設備。

八、工作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保持工作環境乾淨整潔,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提高工作效率。

九、未經公司批准,不得私自索取公司一切財物作為私人使用。

十、嚴格執行工作流程和質量標準,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改動。彙報所有工作、提交報告報表等,必須準確無誤,不得謊報、虛報等不良工作行為。並努力完成銷售ㄍ工作指標和各項工作任務,不得消極怠工、惡意藉口推諉。

十一、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指揮調動。

1、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隨意竄崗、閒聊。

2、上班時間不準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紙、雜誌等,不得嬉戲追逐打鬧或高聲談話,嚴禁吃東西、喝飲料。不得將電腦、軟盤、U盤內的商業機密、公司文件、客户資料等祕密故意泄露他人或其他公司。

3、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工作,嚴禁辦私事、打私人電話聊天、會見私人親朋好友。嚴禁使用電腦玩遊戲、上網聊天等。

4、嚴禁無理取鬧或聚眾起鬨,工作中如有意見分歧,應及時上報上級協商解決。

5、因客觀條件停工時,應積極主動配合上級部門工作,服從其它臨時工作分配,並有責任、有義務協助公司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十二、員工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即每天正常工作9小時,逢週日休息ㄍ輪休。如有加班ㄍ值班,具體時間由相關部門主管自行安排通知。

上午08:00――12:00 下午:13:00――18:00

2、考勤打卡、報餐規定(各員工每天正常考勤四次):

注:① 若因公外出或突發情況未能按時打卡,務必於2天內持有上級簽名的《未打卡説明》上交人力資源部補卡,否則將依照公司考勤制度(遲到、早退、曠工等)處理。

② 若未曾按時報餐者,飯堂有權不予供應飯餐,須由本人自行解決。

③ 遲到、早退10分鐘之內,每次罰款5元。超過10分鐘未到30分鐘,每次罰款10元。超過30分鐘未到1小時,每次罰款20元。超過4小時作曠工半天處理,並罰款30元。超過三天未曾請假而不上班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④ 請假至少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時間、事由,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存檔,方可有效。特殊情況急需當天請假的,人事文員憑有效請假單放行,並於次日統一上交人力資源部。請假3天內由部門經理審批執行,超過3天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辦批准後即時生效執行。

⑤ 累計1個月內無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工者,享受每月全勤獎50元。

⑥ 員工因公務出差,必須提前寫好出差申請,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後,將審批單交予上級部門備案,方可出差。出差返回當天,須及時到人力資源部籤核出勤工卡。

⑦上班時間需臨時外出公幹必須填寫《放行條》,經部門經理審批後交予人事文員。否則,人事文員一律不予放行。

十三、嚴禁攜帶食品、飲料進入工作場所。公司禁煙範圍內嚴禁吸煙,必須維護公眾利益與公德,有利身心健康。

十四、樹立“工作績效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崗位職責,堅決貫徹績效管理各項工作要求。同時,必須權責分明,分工明確。對工作績效判定結果,需負最終責任。

十五、嚴禁私自帶領個人親朋好友進入辦公區、工作區。不得聚眾賭博,不得在辦公區、工作區、休息區私拉亂接電線、網絡寬帶等安全隱患的違規違法行為。

十六、,違者按章處罰。同時,工作證ㄍ胸卡僅限於公司內部員工崗位識別之用途,不得借與他人使用。

上班時間,出入公司必須正確佩戴工作證ㄍ胸卡,遺失者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補辦(收取工本費20元/張),不得借與他人使用或偽造或作為非公司業務工作用途。工作時間必須按公司要求穿着工作服,嚴禁上班時間穿拖鞋、奇裝異服、濃粧怪發上班。同時,上下班應積極配合糾察人員臨時例行工作檢查,並尊重、配合糾察人員執行公務。

十七、在職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打架鬥毆或偷盜財物、  十八、在職員工,連續曠工3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並不予結算一切工資待遇,同時,由人力資源部即時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切行為與本公司無關。

十九、新進員工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相關證件,借用或偽造證件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同時,新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合格轉正後需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至少3年以上。並統一領取公司工作服,其費用分冬夏兩季計價收取,工作滿2年以上,公司全額退還服裝費。

二十、員工辭職須本人提前30天、經理級以上人員需提前45――60天提交《員工辭職申請書》,經公司批准後,在離職當日須向公司相關人員交接辦公、工作物品,並提交《離職人員工作交接明細表》,由相關部門審核確認、人力資源部核准後,一併提交至財務部方可結算工資。否則,財務部有權不予結算工資。其離職人員工資發放時間,一律按財務管理規定執行(即每月正常發放工資日為準)。離職後,如有遺漏、仍未交接清楚的工作,其離職者應在15日內,無條件即時返回公司繼續交接相關工作,直至交接清楚無誤為止。否則,原剩餘工資公司有權不予結算。

二十一、公司每月20號為上月工資正常發放日,特殊情況由公司另行通知。

二十二、有關公司各部門另行相關管理條例,均為公司批准執行方案,與本《公司管理制度總則》具有同等的行政執法效力!

二十三、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總則》和各部門另行相關管理條例。如有違反,公司將嚴格遵照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條例等進行嚴肅行政處罰措施。

希全體員工嚴格遵照執行!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10

經董事長批准,現將《X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予以印發,請認真學習,貫徹落實。

1、為了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各級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和臨時工),特殊崗位制度另行規定。

員工編織:公司各部門用人實行定崗、定編、定責、定員、定薪管理辦法。

各部門根據企業發展戰略結合本部門用人需求情況,部門需要增加用人的,必須填寫增編計劃或補員申請,經公司領導逐級審批後,交報辦公室人事部門備案,再進行統一招聘。公司招聘錄用員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各部門用人應嚴格控制在編制範圍內,出現空缺崗位時原則上首先在本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對公司內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員工,優先選拔、晉升,如不能滿足崗位要求再進行社會招聘。

由人事管理部門負責,將批准的補員(增編)計劃進行分類,開始設計招聘方案,撰寫招聘簡章併發布招聘信息。招聘簡章內容應包括公司簡介、招聘崗位、人數、素質要求、聯繫方式等,必要時應寫明薪資待遇。

人事管理部門對招聘統籌安排,對符合條件者集中安排面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面試測評分為初試和複試:初試由人事管理部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素質考核;對初試合格者,人事管理部門將入選的複試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送交用人部門,由用人部門負責複試,進行專業考核。

人事管理部門和申請聘用部門依據候選人測評綜合結果共同進行篩選,並確定待聘人選。

新聘員工由人事部辦理入職報到手續,上崗當日均須如實填報《員工錄用審批表》,並提供所有必須的證明材料,以備審查。若員工提供虛假的個人信息,公司有權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公司將保存員工最新的家庭地址、聯繫方式、婚姻狀況、健康狀況、子女等相關資料,在上述內容發生變化時,員工須在一星期內通知人力資源專員就相關材料進行及時修正。

員工應在試崗當日向人事部門提交相關人事資料,具體報備材料如下:

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技能證書等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由人事部歸檔)

公司員工的錄用和調配等相關工作均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全權執行。新員工直屬上級領導負責指導培訓新員工的業務,教會新員工制定周工作計劃以及考評。

員工試用期滿須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交由直屬上級領導進行逐級審批。轉正員工審批通過後,由人事部填寫《員工轉正通知單》通知該員工轉正並做員工轉正全體通告。如待轉正員工未通過考核,人事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辭退或延長試用期申請,由人事部辦理相應手續。

如果新進員工在試用期內事假超過3天(含3天),其轉正時間自動順延;若事假超過10天,作自動離職處理。原則上試用期員工的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最長不得超過半年。

試用期合格,經雙方同意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簽約後員工將可享受公司為正式員工所提供的各項福利待遇;合同期滿,如員工與公司雙方一致同意,可對《勞動合同》進行續簽。

勞動合同式樣統一使用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本。公司高管由董事長安排組織簽訂,公司部門主管及普通員工由行政部組織簽訂。

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前提條件是必須保證與其他單位不再有任何勞動關係。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的內容須以書面形式重新簽訂。

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公司可變更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崗位和待遇。變更的內容以書面形式重新簽訂。

員工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文本的存檔由行政部負責保存。勞動合同文本存入員工檔案長期保存。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

3)經培訓、指導後,仍不符合公司要求或不服從公司安排的;

1)員工考核分為新員工試用期滿錄用考核、月度業績考核、年度業績考核、專業技能等考核。

試用期滿考核內容為理論知識、實際學習能力、公司制度、責任心、執行力等;

月度業績考核內容為工作完成量化標準、工作執行力、創造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等;

年度業績考核內容為主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作完成量化標準、工作執行力、創造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等;

專業技能等級考核內容為:理論知識、實際工作能力、平時工作表現、責任心等。

3)考核管理體系為:直接領導考核下屬員工,直接領導的上級領導對考核結果予以審核。

5)公司所有考核結果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可靠資料,用於調動、晉升、提薪、獎金分配、培訓、續聘、解聘等方面作為參考。

①試用期間不合格人員;

②考核不合格員工;

③員工對所承擔的工作不能勝任的;

④不服從公司領導工作安排的;

⑤在工作中出現多次失誤的;

⑥搬弄是非,不能與員工和睦相處的;

⑦謾罵領導,打架鬥毆的;

⑧其他行為公司認為應該辭退的。

2)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開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相關責任:

①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②其言行損害公司形象的;

③偷竊公司財、物的;

④品德惡劣的;

⑤吸毒者;

⑥其他行為公司認為應該開除的。

3)在合同期間,員工因特殊情況需要辭職時,應該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報部門主管和總經理,核准後應該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重要崗位應該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報部門主管和總經理核准;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應60天以書面形式報請總經理核准。離職員工根據公司規定時間領取工資。

4)員工離職不辦理離職手續或不配合交接以及交接不清的,公司有權要求離職員工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5)員工擅自離職,公司將不發給任何證明;若因缺崗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予以追究。

員工在職期間必須維護公司名譽,不得從事任何有損公司名譽的活動。

1、鑑於公司的實際運營需要,公司實行八小時標準工作制度,各部門、各崗位根據崗位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時間,特殊部門除外。

一般夏秋季節為8:30-12:0014:00-17:30,冬春季節為8:30-12:0013:30-17:30。客服部實行每週單休制度,每月可倒休4天。其餘部門實行每週雙休。

員工早晨上班如在8:30分到達公司,出勤考核均以打卡為準。

忘打卡、無指紋打卡記錄且無請假單據的,必須填寫《未按時打卡説明書》,由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否則視為曠工。

因公外出或約見客户應在外出前打卡;外出歸來後再次打卡,若無法回公司打卡,應提前向本部主管或經理請示,並於24小時內填報有關表格或寫電子郵件出書面説明,説明書上需要上級主管或部門經理簽字。

員工每月有三次機會不記為遲到,但如果該月第四次8:30後到達公司,則直接記為遲到一次。時間均以打卡為準。

員工遲到/早退在10分鐘以內的,記遲到一次,一次扣30元。

遲到/早退10分鐘—30分鐘以內的,一次扣60元。

超過30分鐘的,記為曠工半天;如確實由於員工自身不可控的原因造成遲到30分鐘以上的,員工應立即電話告知直接上級主管,到達公司後應立即填寫請假單,部門主管簽字認可後,交人資部備案,作為月底核算工資依據,否則視為曠工。

員工曠工1-2天的,每天按2天工資扣發,並給予警告處分;連續曠工3-5天的,扣發半月工資,並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連續曠工6-10天的,扣發1個月的工資,並給予記大過處分;全年累計曠工11-14天的,扣發1個月工資並予以解聘。

公司根據員工從事工作的職位、責任、能力、貢獻確定薪資標準,正式員工工資不低於石家莊市最低工資標準,並按月計發,員工應對個人工資狀況予以保密。

如實際運營需要,公司可要求員工做超時工作(即加班),員工須予合作。

公司統一安排的加班由辦公室負責統一通知並統計相應員工考勤;特殊情況的部門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後提交上級主管領導逐級審批簽字。屬於加班的,可在當月其他工作時間安排調休。不能在正常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休息的,將在其他正常工作日調休。

鑑於公司營銷部門的實際運營需要,執行輪值請假休息程序。

員工因有私事必須親自處理者可請事假,請假應提前一天申請並填寫《員工請假單》,由本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並向人事部報備。一天以內請假須經部門經理批准,二天(含二天)以上請假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經理)請假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所有請假條須應在本部門考勤員處存管,次月5號前同考勤彙總表一併上交至人事部。

遇突發事件無法及時請假,應先電話告知,回公司當日提出補假申請,經部門領導或人事部人員查明屬實後可准予補假。

員工因病不能上班,須提前通知部門經理或上一級主管領導,並在辦公室備案後方可執行。員工病假扣發當日工資。

遵守國務院有關放假規定,由行政部安排後通知執行。(特殊情況除外)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

當員工通過試用期後,屬首次結婚的,可以享受帶薪婚假。

婚假可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連休;不可補休。婚假期間遇有公休日,則不再重複計算。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去世時,員工可享受4天帶薪喪假。

凡在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連續工作滿18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

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家法定的產假天數為98天,晚育增加30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

無論是休什麼假,對自己手頭的工作均需有安排或交接,部門領導負有監管和重新調整安排的責任。員工計劃休假,須提前一週向直接主管及人事管理部門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以便根據工作情況安排休假具體事宜。任何人不得強行休假。

公司範圍內所有設施、設備、用品、器具、貨品等都是公司的公共財物,都需各級員工加以愛護。

公司範圍內員工工作區域內、外的衞生均屬於公司的公共衞生範疇,都需要各級員工定期系統地維護和清潔。衞生區的劃分、設備用品的提供和定期的檢查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完成。

各部門辦公區域和區域內的走廊及階梯,須每日輪值清掃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衞生的垃圾、污垢或碎屑。

各辦公區域內嚴禁隨地吐痰,辦公地面隨時保持清潔,洗手枱、廁所及其他衞生設施,必須保持清潔。

①公司所有鎖具均登記造冊,鑰匙分發保管,實行專人負責制;

②公共區域下班前,由當日值班人員檢查門窗是否關緊、鎖閉,電源是否關閉,有否易燃隱患或危險品,辦公室內是否留存大量現金或貴重物品,重要文獻資料是否歸檔入櫃,區域內其他用品遺留等,如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責任人或其部門負責人到場解決,直接責任人擔負相應責任;

③發現陌生人進入工作區域,公司所有人員均有責任進行必要的安全盤查和合理應對;

辦公設備、用品以部門為單位,每月25日以前提出下月度需求申請,並報辦公室統一備案,經總經理批准後統一進行購置並驗貨。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室建立領用備查登記。

公司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使用,不得移作他用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辦公電話、傳真要有所屬部門人員負責保管,不得個人隨意使用,任何人未經電腦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電腦,使用人在離開前應退出系統程序或關機。除電腦保管人或硬件維護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所使用的電腦或相關的電腦設備。要求各電腦保管人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所用的電腦及外部設施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各使用人必須經常檢查所用的電腦及外部設施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法人印章由公司辦公室指定專人保管並負責日常的使用登記管理。

2)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保管,財務部應指定人管理,非財務人員不得使用。

3)公司《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資質由財務部統一保管。

4)使用印章應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由業務經辦人員認真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後,連同需用印章的文件一併交印章管理人員。

5)因工作需要必須將印章帶出公司辦理有關業務手續的,要由印章管理人員隨同前往或詳細登記外出和印章歸還時間,事前事後均按要求辦理,防止印章管理失控。

6)任何人嚴禁在空白紙張和空白介紹信上加蓋公司印章。

①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支票或現金。

③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①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後的《借款單》按批准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②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輔助材料費、辦公費、週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週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③各項借款金額超過3000元應提前3—5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④借款實行“前款不清,後款不借”原則,員工在財務部有借款餘額或上次借款尚未歸還或核銷的,除非有特殊情況(總經理特別批准),否則不允許再次借款;費用報銷時,應先歸還借款,當年12月31前的借款尚未核銷的,如無特殊情況,一律從工資或獎金中扣回。

①原始單據必須合法、真實、有效,且發票背面或單據背面必須有經辦人簽名。

②原始單據不得塗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字跡清楚。發現發票有誤,應當退回重開。

③原始單據用膠水分類、整齊地粘貼在報銷粘貼單上,防止原始憑證在傳遞過程中丟失。

④原始單據抬頭與公司名稱應一致,並具有規定印章(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等)。

⑤財務部門有權拒收不合法不合規的票據,應當扣留虛假票據,並及時通報相關責任人。

②報銷事項的內容、用途説明必須清晰準確,並註明費用歸屬(屬於哪個單位或項目,便於分類核算或轉賬),必要時附清單詳細説明。

③凡是費用需要在公司和各單位之間分攤或工程項目之間分攤的,報銷人應該根據原始憑證抬頭與費用歸屬關係,分別歸集後,填寫相應的報銷憑證,確不能歸集應給予適當分配比例。

④施工或生產過程中需要的輔助材料,需事先按實際需要情況報告項目負責人並遞交《材料申請單》交採購部核實後統一購買,特殊情況可自行先墊資購買,但自行購買無報告無申請單的,財務部有權不予報銷。購買後的材料申請單應留底一份財務部,以便核實。

⑤原則上不允許報銷項目負責人與工人的就餐費用,需徵得總經理批准方能辦理報銷手續。

⑥報銷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不得塗改,不得使用鉛筆、圓珠筆、紅色墨水筆填寫。

⑦財務在審核時按相關制度規定有權去除不符合要求的票據(如白條、不符合要求的發票等),可以核銷報銷金額;審核金額超過原報銷金額時,應退回經辦人重填或按申報金額報銷。

③申請先由公司預付支票的,經辦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拿回相應發票按此報銷流程辦理簽字核銷手續,否則視同個人借款,按相關規定處理。

①經辦人:根據本單位實際業務需要,在費用事項發生後,按照報銷流程管理要求分類粘貼原始憑證,填寫報銷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經辦人對其發生費用的真實、合理、合法、完整性負責,嚴禁虛報、假公濟私。

②部門負責人:按管理及責任權限對本部門發生費用的真實性、合理性負責審核並簽字,對費用是否符合部門計劃、預算承擔責任。對審核不通過的予以退回。

③財務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或授權主辦會計)對報銷憑證的相關內容,根據財務制度要求、標準進行審核,並複核報銷的金額、是否有備用金或其他借款,是否從報銷款中扣回相關借款;根據本單位的各項具體管理制度對票據的合法、合規性負責審核簽字,對審核不通過的予以退回。

④出納:審核報銷單是否完成上述簽字流程,是否本人簽字,對審批簽字手續不全的堅決予以退回。對報銷金額再次複核,複核金額(付款金額)只能小於等於報銷人申報金額,對複核金額大於申報金額的,予以退回給經辦人重新辦理(或按申報金額辦理)。報銷費用衝抵借款的部份,出納應開具收據;收回多餘的現金,收據中的一聯應作為憑證附件。

為了協調公司對內、對外的業務工作安排,方便員工費用報銷,財務部將報銷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①財務報銷:公司財務部每週三全天、週六上午為財務報銷日。若當月的最後一個報銷日在該月的28日以後,為了便於財務部集中時間月末結賬,該報銷日停止財務報銷。

②若員工為本單位其他職員代為辦理報銷或借款手續,報銷人應填被代辦人,並按被代辦人的職別進行審批,同時在報銷單上註明由代辦人代辦。員工借款在領款時必須由本人親筆簽字確認領款。

1)為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維護公司和客户的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的商業祕密是關係公司以及客户的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4)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5)對保守、保護公司的商業祕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技術研發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及相關技術文檔、技術方案、技術指標、研究開發報告、實驗數據、實驗結果等。

3)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4)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6)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是各類信息;

7)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和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8)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1)絕密級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事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受到嚴重損害;

3)祕密事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利和利益遭受損害。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工資收入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祕密級。

1)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公司總經理委託專人執行;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祕密須加密處理。

2)對於機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公司研發人員從事研發活動記錄的相關文字信息整理歸檔,統一存放,無需保存的文字內容、保存電子文檔的信息在沒有存檔必要時同意銷燬,不得直接丟棄。

公司員工不準攜帶祕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祕密事項和交接祕密文件。

非經運營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應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1)公司員工在司期間,必須遵守和履行公司的保密制度。公司的保密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公司員工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並保持公司的商業祕密。

2)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3)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可將商業祕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於經營目的的用途;

4)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接受訪問或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公司商業祕密的內容;

5)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瞭解商業機密;

公司員工承諾,在離職後仍然有對悉屬公司或者雖屬於他人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公司機密信息的保密義務。

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使公司祕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使公司祕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範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元的罰款:

泄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已泄露公司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4)因本保密制度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公司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公司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根據公司實際運營以及相關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獎懲,獎懲工作由員工的直接上級或相應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執行。

公司對員工的獎勵分為嘉獎、記功、授予榮譽稱號和晉級等形式,並結合一定的物質獎勵,直至晉升工資。獎勵工作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分階段進行。

①職業品行、操守一貫良好,足為同仁表率,並有具體事蹟的;

②其他有利於公司或公眾利益的行為,有事證或經總經理提名的;

①對公司經營管理、服務質量和增收節支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經實施在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取得顯著成效者;

②擔任臨時重要任務,不畏艱險,不惜犧牲個人利益,克服困難,如期完成,並達到公司預期目標者;

③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制止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發生,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利益者;

④為公司爭得榮譽,獲市級以上榮譽稱號或被市級以上媒體報道者;

①管理或業務能力一貫表現突出,長期為公司創效業績卓著者;

③由於個人特殊貢獻,使公司贏得市級以上或行業內榮譽稱號者;

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範圍內一切不依照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和一切有損於公司利益的行為都屬過失行為。過失行為分為:輕度過失行為、較嚴重過失行為和嚴重過失行為三種;公司對不同的過失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罰,處罰分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四種。

1上班遲到、早退或不按照假事規定操作之行為;

2工作時間或在工作地點不按要求着裝、佩證或衣冠不整、言語不雅、行為不端,有損公司形象,但未造成嚴重後果之行為;

3對同事不禮貌,在工作區域內喧譁、口角之行為;

4帶與工作無關的人進入工作區域,未給公司產生損失之行為;

5帶眷屬、小孩在工作時間、工作區域有礙正常秩序之行為;

6未在指定區域吸煙或在工作區域內隨地亂拋雜物或隨地吐痰之行為;

8不愛惜公司財物,損壞花木、公共設施,未造成嚴重後果之行為;

9工作時間內看與工作無關的報紙、雜誌和相關電子信息之行為;

10不聽從指揮或不按照操作規範操作,造成一般後果之行為;

11工作馬虎、不認真,使工作內容出錯,造成一般後果之行為;

13對犯“較嚴重過失”者知而不報、報而不罰、視而不見;

5對直接領導的工作指令有不同意見,未予合理説明,而擅自不服從、不執行之行為;

6對本職工作不負責,延誤工作或使工作發生偏差和出錯,使公司受損之行為;

7工作不認真,馬虎從事,使工作內容出錯,造成嚴重後果之行為;

9丟失公司物品、資料,未產生嚴重後果之行為;

10在公司內賭博或進行有傷風化、不道德之行為;

12不遵守保密規定,造成公司或個人資料失密、泄密,未造成嚴重後果之行為;

13不遵守公司防火、防盜、防竊、值班等保安制度,造成危險隱患之行為;

14傳閲黃色圖片、照片、書刊、光碟或電子信息之行為;

15不按照公司規定的工作流程運轉,造成較嚴重後果之行為;

16指揮不當或督導不周,致使下屬工作發生較大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之行為;

17工作時間或班間時間飲酒或飲含酒精成分的飲品以及酒後上崗之行為;

18對犯“嚴重過失”者知而不報、報而不罰、視而不見;

1無故曠工兩日以上,或一個月累計曠工三次以上之行為;

4不按照公司規定的程序運作,造成嚴重後果之行為;

5向外泄漏公司機密以及違反公司競業禁止條例規定之行為;

6未經公司允許,私設、私挪公司設備、物品、商品以及款項之行為;

8利用職務便利作交易,為私接收任何禮品、禮金或貴重物品之行為;

9未經公司許可,動用公司運輸工具,機械設備等造成嚴重後果之行為;

10具有不誠實或欺騙行為,包括呈交偽造的假事單、報銷單之行為;

11擅自偽造、塗改公司記錄或文件,提供虛假商業情報之行為;

12體外循環、虛假退貨以及違反公司銷售管理之行為;

13私留商品,私留、截留、冒領促銷獎券、獎品、贈券之行為;

14在公司範圍內亂塗亂畫,影響公司形象之行為;

15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損害公司形象和利益之行為;

①嘉獎一次,予以100元現金獎勵;記功一次,予以200元現金獎勵;授予榮譽稱號一次,予以500元現金獎勵。

②輕度過失行為,將被處以警告處罰,予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金;較嚴重過失行為,將處以記過或降職處罰,必要時可以並處,並根據實際情況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金;嚴重過失行為,將處以開除處罰(無補償解除合同),並根據實際情況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金,同時根據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③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對下屬員工進行管理;員工的輕度過失行為和較嚴重過失行為,處罰通過《獎訴單》完成,經公司綜合辦公室複核判定後提交營銷總監確認後執行。

員工對其領導的工作指令或處罰不滿或認為受到不公正待遇,可按照以下途徑投訴:

書面形式向公司分管領導投訴;

員工入職後,先要認真學習公司制度,作為入職後的第一個企業培訓內容;在職員工每一年都要再次學習公司制度,並參加相應的企業內部考試,合格後方可繼續崗位供工作,不合格要繼續學習,參加補試直至合格,兩次補試不合格公司將不予繼續錄用。

所有員工在上崗(含新上崗、調職、升值等)前都必須接受不同程度地上崗培訓,培訓不合格不得上崗。培訓工作由部門經理負責組織,每一名管理人員都是其下屬的培訓師,通過專題專業培訓、業務技能培訓、練兵、比賽等形式對員工進行在崗培訓和學習。

根據實際運營和發展的需要,公司不定期組織在崗員工參加外聘專業講師授課或公司統一階段性外出拓展訓練等形式的培訓。

所有培訓成績將作為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的一項工作記錄在案,同時也是任用、晉級、加薪等項工作的重要依據之一。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11

一、目的

本制度制定了公司叉車運行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安全運行。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全公司的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三、主要內容及要求

1、車輛和司機資格要求。

⑴車輛必須經過檢測,取得車輛使用證並在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⑵車輛駕駛員必須經國家相關部門培訓並取得駕駛操作證後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駕駛車輛。

2、駕駛前後檢查

⑴上車前,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後大燈、反光鏡和插腳是否完好。

⑵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完好,保證無泄漏。

⑶檢查燃油、齒輪油、發動機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是否符合標準,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後方可使用。

⑷車輛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温度是否正常,嚴禁超温、超壓行駛⑸車輛使用完畢後應將車輛停穩並進行安全檢查。

2.2.6每天車輛使用完畢後,司機必須對當天車輛的運行、修理狀況記錄到特種設備運行台賬,並做好車輛交接班記錄。

3、駕駛規定

⑴嚴禁司機酒後駕車,嚴禁車輛帶病運行。

⑵嚴禁車輛超載,嚴禁車輛載人,嚴禁車輛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⑶車輛要使用專用鑰匙,不準司機使用其他非車輛鑰匙或其他方式啟動車輛;車輛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

⑷車輛進入防火區域應按規定配帶阻火器材。

⑸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障礙後,先鳴笛後起步,運行速度不能超過場內限速標準。

⑹車輛在載物起步時,必須緩慢平穩啟動,駕駛員應首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穩固。

⑺轉彎時如果附近有人或車輛,應先發出信號,放慢速度,禁止高速急轉彎。

⑻車輛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⑼嚴禁司機將所屬車輛借給無證人員駕駛。

4、車輛的管理

⑴車輛必須經過檢測,取得車輛使用證,並在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⑵根據車輛運行的需要,部門要配備一定的車輛配件,有設備部申報給採購部購買,部門設立單獨存放場所,並且有專人管理。

⑶叉車司機要對自己所開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維護,在日常的巡檢中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向叉車班長反饋,並在設備運行記錄上進行登記,叉車班長在平常的工作中要對部門內部的叉車進行定期全面檢查。

⑷車輛在日常的運行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需要維修,部門有配件的情況下,自己進行更換,如果內部處理不了,聯繫外。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12

各科室:

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規範工作,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現將經單位幹部職工討論通過的十項規章制度予以下發,本制度從4月1日起實行,請全體幹部職工自覺履行,相互監督。

雲和縣殘疾人聯合會

二〇XX年三月三十一日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係,加強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支持、指導和管理,促進各子公司按現代企業制度規範運作,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保障股東的權益,提高投資回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適用範圍: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實際控制權的子公司。

第三條企管信息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務的專業職能部門,負責子公司信息歸口管理和協助母公司行使控股股東的權利。

第四條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其他職能部門、子公司相關人員應當自覺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子公司遵守執行本制度的情況將作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員的績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權管理

第六條子公司應當依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和運作制度。建立起相應的經營計劃、風險管理程序。

第七條子公司應當加強自律性管理,並自覺接受母公司工作檢查與監督,對母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提出的質詢,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和説明原因。2

第八條子公司對改制改組、收購兼併、投資融資、資產處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項,需按《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進行,並須事先報告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祕書。

第九條子公司應當及時、完整、準確地向母公司提供有關公司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和經營前景等信息,以便母公司董事會進行科學決策和監督協調。

第三章股東會

第十條子公司股東會議分為年度股東會和臨時股東會。年度股東會議應於會計年度完結之後的四個月內舉行。子公司每年應當至少召開兩次股東會會議和兩次董事會會議、一次監事會會議,股東會會議、董事會會議和監事會會議應當有會議記錄和會議決議,且須由到會股東、董事或監事簽字。子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的決議應在作出2日內報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祕書。

第十一條子公司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並結合自身情況,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單獨制定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四章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十二條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外,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提出董事會會議提案;

2、提請召開董事會會議和股東會會議;

3、盡職參與董事會會議,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權利和職責;

4、關注、質詢子公司經營管理情況;

5、及時審閲子公司報送文件和生產經營信息;

6、配合董事長撰寫董事會工作報告

7、參與撰寫派出高級管理人員評價報告、制訂派出高級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案;

8、分析子公司經營運作狀況,提出增資、減資或清算建議;

9、分析、參與制訂子公司戰略規劃及投資規劃,研究改制、融資等可能性;

10、根據子公司戰略規劃,與子公司經理層、其他董事討論確定子公司年度生產經營計劃;

11、與合作方股東、董事進行溝通和協調。

第二節董事會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其中一次應在每年年底之前3召開,主要審議下一年度經營目標和預算計劃;另一次會議(年度會議)應在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三個月內召開。

第十四條董事應將董事會會議內容提前10日通知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祕書,以便企管信息部作相應的資料和會議準備。

第十五條子公司應根據《公司法》並結合自身情況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單獨制定董事會議事規則。

第五章監事會

第一節監事

第十六條子公司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外,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提請召開董事會會議和股東會會議,列席股東會會議;

2、檢查子公司財務和內部控制制度;

3、監督子公司董事和經理的經營行為;

4、提交監事會或監事工作報告;

5、盡職履行子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和職責;

6、參與撰寫母公司派出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評價報告、制訂派出高級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案;

7、通過子公司經理層和監事會、董事會將母公司的建議、評價和要求落實;

8、與合作方股東、董事、監事進行溝通和協調。

第二節監事會

第十七條有三名以上監事的子公司每年至少應召開一次監事會議,並向股東會提交監事會或監事工作報告。

第六章高級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母公司派出高級管理人員(下稱“派出人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派出人員必須向企管信息部提交定期書面經營述職報告,至少每半年一次;

2、派出人員必須根據母公司預算編制及調整流程,及時做好本公司預算編制和調整工作;

3、及時向我方董事、監事和企管信息部、董事會祕書彙報子公司發生的重大事項如鉅額虧損、資產損失、嚴重違法經營、行政法律處罰、主要人事突然變動等,發現上述情況應在五天內報告企管信息部。

4、除母公司派出到子公司財務人員之外,其他人員原則上隸屬於子公司自行管理。

第七章績效考核

第十九條應推進子公司董事會進行績效考核,並體現以下關鍵績效指標:

1、董事會經營目標完成情況;

2、財務方面: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淨資產收益率、主營業務收入、經營性現金流量等;

3、市場開拓方面:市場佔有率、主營產品在行業中的地位等;

4、內部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實際執行情況等;

5、研發方面:新產品數量、自主開發含量、自主開發產品佔銷售收入的比重;

6、服務方面:用户滿意度、投訴和訴訟情況等;

7、執行《子公司管理制度》情況,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內部審計情況;

8、企管信息部認為應作為績效考核的其他指標。(根據子公司具體情況,可以選取全部或部分關鍵績效指標)

第二十條對關鍵績效指標的權重分配,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相對重要原則。八大類指標一般按子公司董事會經營目標完成情況、財務、市場開拓、研發、內部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服務相對重要程度遞減排序分配;

2、個案原則。鑑於不同子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同,權重按個案原則確定;

3、子公司董事會經營目標完成方面的指標權重一般不少於50%。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績效考核執行程序如下:

1、考核組織。企管信息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母公司主管領導等分別對子公司年度經營績效作出獨立評估,在此基礎上採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權方法得到統一的評估值。此評估值提交子公司董事會,作為評價子公司管理層經營業績的依據之一。

2、確定、調整考核指標和權重。每年年度子公司董事會召開之前,子公司董事、監事、母公司主管領導與子公司管理層充分溝通,就考核指標、權重的調整取得一致,並報董事會和母公司總經理審核。

3、母公司董事會確定考核目標值。

4、下次年度子公司董事會召開之時,母公司董事會根據目標值和實際完成業績情況評價子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的經營績效。

5、母公司董事會根據子公司經營績效評價結果,確定對管理層整體獎懲方案。

第二十二條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考核模型和指標,原則上參考母公司考核體系。

第二十三條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執行程序如下:

1、考核組織。企管信息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主管領導、母公司相關部門、子公司相關部門等分別對子公司高管人員個人上年度業績作出獨立評價,在此基礎上採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權方法得到統一的評分值。此評分值作為子公司董事會評價子公司管理層個人經營業績的主要依據。

2、確定、調整考核指標和權重。企管信息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主管領導、母公司相關部門、子公司相關部門等根據各子公司實際情況,審議確定考核指標和權重,報子公司董事會和母公司總經理審核。

3、子公司董事會根據個人目標值和實際完成業績情況,評價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上一會計年度的個人業績。

4、子公司董事會根據對管理層獎懲方案,結合高級管理人員個人的績效考核結果,制定具體獎懲方案。其中總經理和財務總監的獎懲方案由子公司董事長提議,母公司董事會通過;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案由子公司總經理提議,子公司董事會通過。

第八章子公司財務管理

第二十四條子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税收政策,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和完整;合理籌集和使用資金,有效控制經營風險,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項資產,加強成本控制管理,保證公司資產保值增值和持續經營。

第二十五條子公司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開展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第二十六條子公司應遵守母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及其他財務制度,執行統一的會計制度。子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一)母公司按照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遵循謹慎、有效防範和化解風險的原則,制訂並經母公司董事會批准實施的關於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準備的內部控制制度,子公司應按規定執行,並在會計報表中予以如實反映。

(二)子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母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

(三)子公司應當按照母公司編制合併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提供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接受母公司委託的註冊會計師的審計。

第二十七條子公司應定期向母公司提供季度(月度)報告,包括營運報告、產銷量報表、資產負債報表、損益報表、現金流量報表、向他人提供資金及提供擔保報表等材料。子公司應當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財務部提交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

第二十八條子公司財務部接受母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監督,母公司審計部有權不定期對子公司實施內部審計。內部審計結果作為對子公司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二十九條為有利於資金調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母公司有權對各子公司的閒置資金實行統一調劑管理。

第三十條未經母公司或子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對外擔保、對外借款、資產抵押、債券發行、資產處置、變賣、清理等。子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向外融資、投資、資產處置,需在其董事會批准的額度和權限內,並抄送企管信息部和母公司財務部。

第三十一條子公司要嚴格資金管理,各類款項的支付、劃轉均需由子公司負責人籤批後執行;要嚴格生產成本、費用管理,建立健全生產成本、費用管理制度。

第九章內部審計監督

第三十二條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對子公司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三條內部審計內容主要包括:經濟效益審計,工程項目審計,重大經濟合同審計,制度審計及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子公司董事長辭職要進行離崗審計。

第三十四條子公司在接到審計通知後,應當做好接受審計的準備,並在審計過程中應當給予主動配合。

第三十五條經母公司董事會批准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子公司後,該子公司必須認真執行。

第三十六條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適用子公司內部審計。

第十章投資管理

第三十七條子公司在報批投資項目前,應當對項目進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論證,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的投資方案,必須是可供選擇的可行性方案。

第三十八條子公司發展計劃必須服從和服務母公司的總體規劃,在母公司發展規劃框架下,細化和完善自身規劃。

第三十九條子公司在具體實施項目投資時,必須按批准的投資額進行控制,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預期投資效果,及時完成項目決算。

第四十條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實施中的對外投資項目,應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報告實施進度。項目投運後,應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統計達產達效情況,在會計期間結束後的十天內書面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情況報告。

第十一章信息制度

第四十一條子公司應當履行以下信息提供的基本義務:

(一)及時提供所有對母公司形象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

(二)確保所提供信息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三)子公司董事、經理及有關涉及內幕信息的人員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內幕信息;

(四)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重要信息,必須在第一時間報送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祕書;

(五)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須以書面形式,由子公司領導簽字,加蓋公章。

第四十二條《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適用於子公司。

第四十三條子公司與企管信息部共同確定專人(稱為“信息責任人”,一般應為辦公室主任或財務負責人)負責與企管信息部的信息接口工作。

第四十四條母公司通過企管信息部傳送的信息,送達子公司信息責任人即視為送達子公司。子公司送達企管信息部即視為送達母公司。

第四十五條企管信息部是各子公司信息彙總部門。企管信息部、母公司各職能部門與子公司之間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文件傳送程序須遵循以下原則:

1、母公司各職能部門需要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資料,及下達文件、通知等信息予子公司,其中涉及到工商登記資料、重大合同、公司重大決議等的,同時應報企管信息部備案,或通過企管信息部來轉達。

2、母公司管理支持、技術研發、市場銷售、生產製造等部門若需要母公司下屬子公司的合作、幫助或提供信息,企管信息部應協助和子公司相關負責人聯繫接洽。

3、子公司向母公司其他部門提出要求合作、支持、信息提供等,企管信息8部應協助協調和溝通。

4、子公司重要信息涉及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內容的,須同時向母公司董事會祕書備案。

第四十六條子公司與子公司派出董事、監事及母公司其他主管領導的文件、彙報制度如下:

1、子公司向派出董事、監事報送文件(包括董事會會議文件)、信息,應統一報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備案,企管信息部並協助轉送;

2、派出董事、監事返回的有關文件、信息也應報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備案,企管信息部並協助傳達;

3、企管信息部應就子公司報送、請求審閲或表決文件中某些議題,向董事、監事作出解釋和説明,必要時提請董事會祕書組織召開我方董事、監事預備會議。

第四十七條子公司應當向母公司財務部定期報送以下文件:

1、月度財務報表;

2、月度經營情況説明;

3、季度經營情況報告;

4、季度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

5、中期和年度財務分析報告;

第四十八條子公司應當就發生的以下重大事項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祕書提交臨時報告:

1、收購和出售資產行為;

2、對外投資行為;

3、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4、重要合同(借貸、委託經營、委託理財、贈與、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5、大額銀行退票;

6、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7、遭受重大損失;

8、重大行政處罰;

9、《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子公司定期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至少每季一次,討論、分析、確定子公司重大經營事項,製作會議紀要,並及時報送企管信息部。子公司認為是重要事項的,應邀請企管信息部派員列席。

第五十條企管信息部定期對子公司進行實地調研,子公司應當予以積極配9合。如對生產經營情況有疑問,企管信息部應書面提出,子公司應予明確書面解釋。

第十二章母子公司之間的相互關係

第五十一條子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計劃、組織和管理,對外投資項目的確定等經濟活動,除在滿足市場經濟條件的前提下,還應滿足《上市規則》的規定和母公司經營總目標,長期規劃和發展的要求;各子公司的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母公司的總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母公司總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五十二條子公司的經營活動、內部管理、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應接受母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五十三條母公司與各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業務,應按照《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子公司在日常的經營活動中和對外投資過程中,對涉及重大對外投資、重大損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經營活動,應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收集資料,履行報告制度,以確保母公司對外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真實、完整。

第五十五條子公司制訂的戰略規劃、預算需經過母公司董事會審批通過,子公司自行制訂的管理制度、業務管理辦法需先經母公司企管信息部預審、預審通過後經子公司董事會通過。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各職能體系:市場、採購、財務、人事、質量、研發等系統要根據此管理制度分別制訂子公司業務管理規定報企管信息部備案。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適用於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

第五十八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母公司董事會。

第六十條本制度自母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14

保密

由於競爭的存在以及對公司的職責,每個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這種保密的義務,不僅僅限於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內,而且還應注意無論是退休或離職後,都將承擔這種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帶給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數據;

3、對非本人職權範圍內的公司機密,應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4、發現了有可能涉密的現象應立即向有關上級報告。

員工遵守的行為準則

1、務必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2、務必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3、務必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用心進取;

4、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5、不得利用工作時光從事第二職業;

6、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物;

7、務必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務必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第四章 薪金

為了吸引和留住最優秀的人才,我們帶給在同行業中具有競爭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同時在公司內部我們有科學與公正的薪酬機制,令表現優秀的員工得到相應的回報。

1、工資:試用期和轉正工資按各個部門的標準計算;

2、獎金:銷售提成,根據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3、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放全勤獎金100元;

4、工資發放日期為每月10號;

5、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繫;

6、季度獎金和年終獎將根據考核成績和公司的業績來確定;

7、當季度考核成績表現為優異或是極差時,底薪也將相應進行調整。

社會保險

試用期後公司為員工繳納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假期

1、國家法定假日,所有員工能夠按國家規定享受以下帶薪假日

元旦一天

春節七天,調休上班日期1月26日(週日)、2月8日(週六)

清明節三天

勞動節三天,調休上班日期5月4日(週日)

端午節三天

中秋節三天

國慶節七天,調休上班日期9月28日(週日)、10月11日(週六)

其中女員工還能夠享有三月八日的半天假期

年休假

公司鼓勵你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休假以調節和振奮自我,為此,公司給予員工每年最少五天的帶薪年休假。

請你參考以下的標準休假:

服務滿一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此後每增加一年的工齡年休假也相應增加一個工作日,但最高不能超過10個工作日,一年實行一次性休假。

婚假

員工在加入公司後登記結婚的,可享受以下連續天數的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1、婚假一般為三天,晚婚者(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可享受15天假期。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12個月內休完,逾期不補。根據員工本人申請,由總經理確定員工婚假的起止日期;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員工產假的標準:

1、產假: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妊娠十二週以後能夠享受每月一天產檢假;

2、哺乳時光:哺乳期自產假開始起時光為一年,期間不安排加班。哺乳時光為上下午各半小時,計出勤。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一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光;

3、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陪產假

1、正式男員工為公司服務一年(含)以上的可享受陪產假;

2、男員工合法結婚的可享受陪產假:一般陪產假10天;

3、男員工須憑配偶的醫院證明、出生證明、病例等相關證明資料,否則,按事假處理。

喪假

如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不幸亡故,公司給予3天的假期。需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員工自理。

女員工計劃生育假

1、安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准予休假三日,手術後七日內不得安排從事重體力勞動;

2、輸精管結紮的,自手術之日起准予休假七日;

3、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

年休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與計劃生育假需滿一年才能享有。公司會全額發放基本工資。

第五章 獎懲

獎勵

公司設有"優秀員工獎",在每個年度結束後,我們組織評選活動,對全年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感謝他們對公司付出的熱情和有創造性的工作。有以下之一的優秀表現,將得到及時的褒揚並有機會參加先進表彰的評選。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合理化推薦,得到採納實施,並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作為員工表率;

7、忠於職守,用心負責,不斷改善工作,業績突出。

懲罰

我們相信每一位員工都能有條理地、高水平地從事自我的工作,規章制度不能完全概括或代替員工們的良好決定和合作。但是獲得一流的管理,紀律也是不可少的保證。出於對公司和員工利益的需要,公司制定了規章制度和規定。如果違反了規定,產生有損於公司、客户和其他員工利益的行為,公司將進行懲罰。

懲罰包括批評、記過、降級或降職、辭退。

批評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光未經批准離崗或竄崗閒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公司秩序,情節輕微;

4、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光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5、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6、工作時光外出辦私事。

記過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記過:

1、玩忽職守,致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

2、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

3、考核不公正,經查明屬實;

4、故意不服從主管、上級的工作安排;

5、累計受批評三次;

6、其他違反公司規定,情節嚴重。

第六章 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設備使用

下班務必關掉電腦、風扇、空調、門窗、燈等才能離開。

辦公檔案管理

1、人事檔案、合同、請假條、出差單等由人事保管。

2、報銷票據等由財務保管。

物品領用

領用物品要到財務處登記。

報銷

員工支付了運費、採購貨物和辦公用品的費用,小額的可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負責登記,月末把報銷狀況和現金流動狀況上報給總經理。

衞生管理

1、不能在辦公室亂扔垃圾、亂吐痰,違者處罰。

2、每一天安排員工輪流打掃衞生,週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大掃除,每個員工都要參加。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15

(一)加班管理

1、按國家法定工作時間規定,周內累計工作時間在48小時以內(包括48小時)者,視為正常工作,不以加班計。

2、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若上班時間未能按時完成,公司不確認為加班;只有員工在辦公時間之外協助其他部門工作,或進行特別專項業務的,方可批准加班。

3、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按計劃順利完成公司所分配的任務,不能以此作為加班處理。

4、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期間加班。

5、為了加強加班管理,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提前申請辦法。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申請加班的員工名冊、加班內容及工作時間,則實際加班時間視為無效。

6、加班審批

(1)確因工作需要或臨時額外性工作安排方可批准加班;

(2)部門員工申請加班,首先應註明預計加班工作量及預計完成時間,報本部門經理核定,並報執行總經理批准;

(3)各部門安排員工週六週日加班,必須在週五下班之前提交休息日值班表。經部門經理核准,報執行總經理批准,並報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7、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

(3)週末和節假日的加班依據休息日值班表確定,表上需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除非有特殊情況,實際加班時數計劃能相差太運,部門經理和主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二)加班程序

1、凡需加班者,均須填寫'加班申請表'申請加班,經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後方能加班。

2、員工加班開始及結束要在考勤機上打卡,加班時間的.計算將按加班考勤卡和加班申請單日批准時間對照計算,無效加班時間將不享受加班費補貼,加班卡和考勤卡分開,由個人保存。

3、每月綜合管理部統計加班情況,在員工工資中支付加班費。

(三)加班補貼計算

1、平日加班。平時加班公司按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加班補助。

2、雙休日加班。雙休日加班為當月日平均工資的2倍。

3、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加班為當月日平均工資的3倍。

4、綜合管理部司機在工作時間之外接送客人按加班計算,其享受如下補貼:送站一次補貼10元;接站一次補貼20元,具體接送時間及內容事前或事後要及時到綜合管理部填寫登記表,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四)調休

1、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2、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經理和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審批,副經理及經理級以上人員加班須經執行總經理審批並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3、調休時間以半年為最小單位。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1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使11公司系統的辦公工作實現規範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強管理和協調,明確辦公程序,提高辦公效率,保障和促進11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及各項業務的發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條總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監督。

第二章 經理辦公會議

第三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分為管理工作會和業務工作彙報會。

第四條每月第一、二、四周的週一上午8:40分召開管理工作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其他總公司領導)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及各管理部門正副職總經理(主任)參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項,如經營戰略、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規章制度;決定重大投資或貿易項目、重要對外關係、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經理辦公會議討論研究的其它事項。

第五條每月第三週週一上午8:40分召開業務工作彙報會,由總經理(或指定副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各部門、各專業公司負責人蔘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業務工作彙報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建設情況、職工思想狀況和具體業績、業務發展情況等。彙報單位應於會前認真準備,屆時全面彙報。

第六條各部門及各專業公司需要提請經理辦公會研究的事項,應在會議召開的上週五前以書面形式提出並附背景説明,送辦公室彙總篩選後,報總經理確定會議議題。議題確定後,由辦公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會前準備(包括會議材料等)。

第七條經理辦公會議對議定的事項形成相應決議或決定,總經理有最終集中決策及決定權。

第八條辦公室指定專人作好經理辦公會議記錄,並整理存檔。重要決議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印發有關單位或人員。辦公室對需貫徹落實的事項進行催辦、督察並反饋情況。

第九條總公司領導會議由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參加,不定期召開,必要時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和督促會議議決事項的協調落實。

第三章 公文處理

第十條各部門原則上不得以部門名義對11公司系統外的單位制發正式文件。

第十一條國務院各部委及國務院扶貧辦來文(包括各部門收到或代領的),均應交由辦公室統一登記、傳閲和歸檔。有關文件經辦公室同意,部門可複印留存。

第十二條凡以總公司名義發出的公文、函件及用總公司印章的,辦公室對內容和文字有權審核,並負有把關責任。

第十三條辦公室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並負責指導全系統的文檔工作。 第十四條辦公室負責制定總公司_條例並指導全系統的_。

第四章 內部呈批

第十五條總公司各部門、11各專業公司、子公司等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領導彙報工作或請求批准有關事項,須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的呈批件,由該部門直送分管領導,領導籤批後直接退該部門辦理。屬於分管領導權限之外的,必須交由辦公室呈報總經理閲批,批後經分管領導閲後退呈報部門或根據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七條專業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報內容自行送交相關管理部門或分管領導。需報總經理審批的,應交由辦公室負責呈送,批後按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八條呈批件由總公司領導籤批後,原件交辦公室歸檔存查,呈報單位必要時可留複印件。

第十九條辦理呈批件必須打印,按規定填寫,規範用表,由承辦人及呈報單位負責人簽字;如有附件應齊全有效。一般應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報時應附上次批示意見。

第二十條承辦部門要認真負責,收、交、轉、送要做到快速、準確、交接手續齊備,應建立收發文和交接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登記和存檔。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及各專業公司應指定一名正式職工作為聯絡員,負責聯絡工作。包括籤領文件、接聽通知並向本單位領導及人員傳達、報迭呈批件及其他相關事務。

第五章 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條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協議、對外承諾、擔保、資產轉移等事宜的法律文書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須經法規室審核,報總經理籤批後用印。

第二十三條呈送國務院扶貧辦及各部委的文件,須由辦公室主任核稿,報總經理籤批後用印。

第二十四條涉及總公司領導具體分管業務的一般性函件、報表、證明等,由辦公室祕書處審核,經分管領導籤批後用印。

第二十五條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紹信或其他事由等,由辦公室主任批准後用印。

第六章 機要文書

第二十六條機要室主要負責總公司文件和有關材料的打印。打印內容須經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審核簽字。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需制發的業務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應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條辦理複印、傳真等應填寫“機要室業務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送機要室辦理。每季未由辦公室統計費用後轉財務本部,計入部門費用。

第二十九條一般業務性外發傳真由部門負責人簽字;重要傳真件外發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字。

第三十條收到傳真件應及時通知收件人簽字領取。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及個人的郵件自行發送或領取,屬於總公司領導的,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七章 接 待

第三十二條凡客人來訪的,登記後由被訪單位派人接見並引入。

第三十三條總公司領導的客人來訪由辦公室接待員負責接待,其他來訪客人由被訪單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條業務談判需用會議室或談判間,應提前與辦公室聯繫,由接待員負責安排。

第 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五條處以上幹部每隔週六上午8:30一一11:30應到公司集體議事。臨時有事或有病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各專業公司正副職以上(含)領導每日應於晚六時下班、臨時有事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對各專業公司、子公司實行歸口管理,每季度未各專業公司、子公司相應的機構或相對固定的人員向歸口管理部門彙報工作、呈報報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各專業公司、子公司在貫徹執行本制度的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總公司辦公區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辦公區的管理,創造文明的辦公環境,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辦公效率,有利於公司各項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職工應嚴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門職工上下班須打卡)。上班時間:8.30;下班時間:17:00午午休時間:11:30一13:00。班車發車時間:17:15。

第三條上班打卡後不得外出吃早點或辦私事。

第四條午休後應準時於13.00上班。

第五條不得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公司。

第六條班車按規定路線、停車地點和時間運行,乘車職工不得隨意提出變更要求。乘車時應注意維護車內衞生,不得在車上吸煙、飲食、嚼口香糖。

第七條各類車輛要服從保安人員指揮,按指定車位停放。自行車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亂放。

第八條公司職工上班時須衣着整潔、得體。除午休時間外,男士一律着西裝、系領帶。女士不得穿着牛仔服裝、過於豔麗花哨或過於暴露的服裝;不得穿着運動服裝、T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着外套;不得穿軍靴、露出腳趾及後跟的涼鞋及其他不適宜的裝束。男女職工不準穿着與工作環境不相符、不協調的服裝和配戴不協調的飾物上班。

第九條辦公時間不得因私會客;午休時間不得在辦公區內搞文體娛樂活動;因私打電話必須簡短。

第十條辦公區手機、尋呼機均應關閉,或設定在靜音狀態。

第十一條辦公區嚴禁大聲喧譁、嘻笑打鬧、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語言。

第十二條辦公區及公共區域應保持環境整潔,辦公用品擺放整齊,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擺放鞋、雨傘及其他私人雜物;嚴禁隨地吐痰。

第十三條公司辦公區域、公用區域、樓前廣場及機動車內嚴禁吸煙。

第十四條按規定時間到食堂用餐,不得飲酒。午餐時間:11:30一13:00。

第十五條下班或辦公室無人時,須關閉所有電器,公文、印章、票據及貴重物品、現金等須鎖人保險櫃或抽屜內,關窗、鎖門後方可離開。

第十六條遵守保密紀律,保存好各種文件及技術資料,不得泄露公司機密。

第十七條各樓層談判間、會議室及大會議廳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條牆壁不得亂刻亂畫、加釘。自己打開水時嚴禁亂潑亂倒,剩茶水只准倒入開水間內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礦泉水機應管理得當。

第十九條文明用廁,注意保潔。 第二十條辦公區內除小隔斷間外,不得擺放沙發。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室和有關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對違反規定者,辦公室將會同人事本部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罰款100元至500元、通報批評等處罰。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司固定資產,發現損壞應及時報修,無法修復的應註明原因申請報廢。因故意或使用不當損壞公物者,應予以相應賠償。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總公司辦公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細則

第一條為貫徹總公司有關辦公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總公司全體職工。

第三條為對全公司辦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的監督和檢查,總公司辦公室獨自或召集其他管理部門或專業公司人員組成檢查小組對總公司各部門、各專業公司的衞生保持、遵守辦公秩序、文件管理、印章使用、車輛維護保養、大樓物業管理等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檢查。

第四條各單項檢查具體內容如下: 衞生保持情況,包括桌面、地面的潔淨等。遵守辦公秩序情況,包括物品擺放、手機與呼機的使用、遵守禮貌和着裝要求、執行辦公區域有關規定等。

文件發放情況,包括文件是否齊全、是否按要求組織學習、貫徹落實清況等。

印章使用情況,包括是否按規定及印章使用程序使用印章。

車輛維護保養情況,包括車輛清潔情況、車內設備維護、保養情況。大樓物業管理情況,包括公共場合的衞生整潔和保持、樓內設備的維護與保養、維修是否及時、食堂衞生等。

第五條檢查實行打分制,設立好、較好、一般、較差、差五個等級,分別對應為5分、4分、3分、2分、1分。

連續4次保持單項平均5分者,予以全公司通報表揚,一年內始終保持單項平均5分的單位,提請人事本部給予物質獎勵。單項平均分數在之分以下的第一次給予警告,全公司通報批評;第二次處罰當事人的100元;第三次處罰當事人500元;四次以上者,提請人事本部給予降職、降工資級別的處分。確屬各單位領導教育不力、管理不嚴的,按照總公司人事管理規章制度有關獎罰的規定辦理。第六條各單位制定衞生值班制度,每日一人;負責本單位當日桌面衞生並負責保持本單位工作環境的衞生整潔。

檢查當日如出現之分以下情況,追究衞生值日人員的責任,視為當事人。

第七條各單位使用的車輛應指定專人管理,負責維修、保養車輛,並負責保持車輛內外清潔。檢查當日出現之分以下的情況,追究指定負責人的責任,視為當事人。

第八條各單位未制定衞生值日製度,未指定專人負責車輛清潔和維護保養者,按照總公司有關職工獎罰的規定追究各單位負責人領導責任。

第九條本細則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總公司公文處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使11公司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提高公文處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質量,根據《總公司辦公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的公文是總公司實施有效管理的公務文書,是上呈下達,用以傳達貫徹總公司領導的意圖和決策,發佈規章,請示和答覆問題,指導、佈置和商洽工作,報告情況,交流經驗的重要工具。

第三條總公司辦公室是全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管理機構,主管總公司並負責指導各專業公司及子公司的公文處理工作。

第四條各專業公司和子公司應當設立辦公室或配備專人負責公文處理工作。文祕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具備有關專業知識。

第五條在公文處理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總公司_條例》,確保公司祕密的安全。

第二章 公文種類

第六條總公司的公文種類主要包括。

(一)條例:由總公司制定或批准,規定公司重大事項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帶有規章制度性質;

(二)規定:對特定範圍內的工作、業務及其他事務制定帶有約束性的措施:

(三)制度:在一定時期,對一定範圍的工作實行的慣例性做法;

(四)通知:發佈規章制度,傳達總公司領導指示及要求各所屬單位周知、辦理或執行的事項,人事任免、調動及其他事務性內容的傳達;。

(五)通報: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事項或情況;

(六)請示:下級向上級就某一問題或事項請求指示與批准;

(七)報告:下級向上級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建議,答覆上級的詢問;

(八)批覆:對請示事項予以答覆;

(九)會議紀要: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及主要議定事項;

(十)函:同級或與業務往來單位相互之間商洽工作,資詢答覆問題,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示等。

第三章 公文辦理

第七條公文一般由發文單位、祕密等級、緊急程度、發文字號、標題、主送單位、正文、附件、印章、發文時間、抄送單位等部分組成。第八條發文時間以領導簽發的時間為準;聯合行文的,以最後簽發單位領導的簽發日期為準。第九條公文辦理分為收文和發文。收文辦理一般包括簽收登記、分發傳閲、收回存檔、銷燬等程序;發文辦理一般包括擬稿、審核、簽發、用印、登記、發迭、原件歸檔峙肖毀等程序。

第十條公文簽收應由專人負責。簽收時須對來件嚴格檢查,明確無誤後方可簽字或蓋章。

第十一條收文拆封後應對文件進行認真清點,按內部或公開文件分類登記,註明收文日期、標題(簡要內容)、來文單位、密級等並編號。

第十二條總公司辦公室收文,存檔一份,另一份呈送總公司領導,根據總公司領導批示送總公司有關部門或專業公司傳閲,必要時轉發有關子公司。

所屬企業上報總公司各部門的正式行文應同時抄送總公司辦公室。

文件傳閲應堅持文不橫傳的原則並建立傳閲登記制度。

第十三條因業務需要查閲某文件須經辦公室同意,必要時須報有關領導批准。涉及密級文件,按照《總公司_執行條例》。

第十四條密級高的文件,應鎖在保險櫃內,不得鎖在辦公桌抽屜內過夜。

第十五條總公司正式文件須經總公司總經理簽發。總經理離京時,~般事務性行文報請臨時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酌定;凡涉及資金轉移、資金挪用、聯營參股、下設機構等重要事宜且需急辦的,由辦公室電話請示總經理後,報臨時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簽發。

第十六條總公司正式文件的撰寫、制發由辦公室負責。

第十七條各部門以總公司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業務性文件,需將打印稿送辦公室審核後製文,按上條規定簽發。

第十八條各部門在本身職能和工作範圍內下發的業務性通知,經分管領導同意,可以自己名義發出,但應送辦公室進行文字審核。

第十九條會議通知、轉發有關文件的通知、一般性或臨時性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限於11公司系統內)經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同意,以辦公室名義發出。

第二十條發文的密級按《總公司_條例》有關規定確定。

第四章 公文歸檔和銷燬

第二十一條公文辦理完畢,應及時將公文定稿(包括領導的修改或批示稿)、正本和有關材料立卷歸檔。

第二十二條調取、查閲存檔公文須經總公司領導或辦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條沒有歸檔和存查價值的公文,經過鑑別和辦公室主任批准後,可以定期銷燬。銷燬祕密文件,應當進行註銷登記,由二人監銷,保證不丟失、不漏銷。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專業公司、子公司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總公司其它有關公文處理的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_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保守國家和公司祕密,加強公司的業務管理,確保公司文件、業務資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公司祕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總公司辦公室是公司_職能部門,負責總公司並指導下屬公司的_,進行保密教育,調查處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條11系統每個職工均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第二章 保密範圍和密級劃分

第五條公司保密範圍劃分的原則是: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將會對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後果的各類事項,均屬公司祕密。

(一)損害公司經濟利益;

(二)損害公司聲譽;

(三)損害公司對外關係;

(四)妨害公司業務的開展;

(五)妨害公司有關規定、制度、計劃的實施;

(六)危害公司祕密業務情報來源的安全。

第六條密級劃分:公司祕密文件的等級劃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1、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經濟損失或特別嚴重不良影響,如總公司的戰略發展策劃、總公司的長遠規劃、重大項目的決策、整體財務情況以及總公司領導的變動等。

2、機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如總公司領導會議的決定、總公司的年度規劃、總體經營狀況、機構調整和部門、專業公司負責人的人事變動等。

3、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指第1、第2項以外的公司內部規定、計劃、經營、財務、人事等情況。

第七條公司各類文件、資料密級由起草部門或專業公司提出密級建議並由有關總公司領導確定,由辦公室印製時加蓋“絕密、機密、祕密”字樣的印章。如辦公室有異議,可商有關領導改變密級。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和情形變化,密級可以變更或解除,其審定權限與確定密級權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條知曉範圍:第六條所定內容除總公司領導有權全部知曉外,絕密級只限總公司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為必須知道的人員知曉,祕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第十條備份: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能摘抄或複印,確需摘抄或複印者須經總公司總經理批准,機密級資料需經總公司分管領導批准,祕密級資料須經所屬部門或公司的負責人批准,交由辦公室複印並登記,複印者應詳細填寫清單,並註明複印件份數及去向用途,原則上年終應交回辦公室銷燬。

第十二條_的基本要求:

(一)不該説的話不説;

(二)不該問的事不問:

(三)不該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祕密不記;

(五)不攜帶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隨便談論保密事項;

(七)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筆記本。

第十二條如發生或發現泄密情況,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和所在單位負責人,以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章 獎 懲

第十四條對於模範遵守本條例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表揚,對於制止他人泄密行為或發現他人泄密及時報告、使公司能及時採取措施補救的職工,將視情況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十五條對於違反本條例,玩忽職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損失者,給予處罰。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有過失及時報告並積極協助採取措施補救的,可酌情減輕處罰;對造成泄密後故意隱瞞不報的,將予以從重處罰。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各專業公司、子公司應參照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本條例怕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11公司系統的檔案管理,實現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更好地為11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總公司辦公制度》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總公司各部門、專業公司(下稱各單位)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必須按規定定期向總公司機要檔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為已有。

第三條各單位的領導應重視本單位文件資料的管理和文書立卷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條11公司系統的文書立卷工作和檔案管理工作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歸檔範圍

第五條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公文、電報、傳真、圖表、書信、報刊、錄音、錄像、盤片J員片等)均屬歸檔範圍。

第六條上級機關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上級機關頒發的需要公司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二)黨和國家領導人及上級機關有關領導視察、檢查公司工作時的重要指示、講話。題詞、照片和有特殊保存價值的錄音、錄像等聲像材料及登載相關內容的報刊。

(三)代上級機關草擬並被採用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

(四)其他文件材料。

第七條公司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公司頒發的(包括轉發及其他單位聯合頒發的)各種正式文件的簽發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請求與上級機關的批覆文件,各部門、各專業公司、各子公司及其他各所屬企業的請求與本公司的批覆文件;

(三)公司及各部門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四)公司召開的各種會議的全套文件以及會議形成的聲像材料;

(五)公司領導公務活動形成的重要文件、電報、電話記錄,從外單位帶回的與公司有關的文件材料;

(六)公司領導或各部門有關負責人代表公司對電視台、廣播電台及報刊記者的新聞發佈稿和聲像材料、撰寫專題文章及在外單位重要講話的稿本;

(七)反映公司經營和管理的專業文件材料,如實業投資項目、房地產開發、貿易、證券、信貸、租賃、世行貸款、轉貸等業務中產生的各種文件、資料、合同、樣票等;

(八)公司或公司彙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包括計算機盤片等);

(九)公司及各部門、各專業公司成立、啟用印章及其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等文件材料;

(十)公司及各部門、各專業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十一)公司的歷史沿革(包括公司簡介)、大事記、年鑑,反映公司重要活動、事件的剪報、聲像材料,榮譽獎勵證書,有紀念意義和憑證性的實物及展覽照片、錄音、錄像等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編印的公司要聞、簡報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編輯出版物的定稿、樣本;

(十三)公司及各部門、各專業公司幹部任免、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職工的錄用、轉正、定級、調資退職、退休、醫療、扶恤、死亡、獎懲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幹部、工人、黨員、團員名冊、報表;

(十五)公司幹部、工人轉移工資、行政、黨、團關係的介紹信存根;

(十六)公司外事活動中形成的請示、報告、計劃、考察總結、重要簡報、會議紀要、會談記錄、聲像材料、有參考價值的材料、互贈禮品清單、工作來往文件等;

(十六)公司解決法律糾紛問題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八)公司或部門、專業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十九)公司固定資產登記,財產,物資、檔案等移交憑證;

(二十)公司購置大型設備和基建工作中形成的憑證、協議合同、圖紙文件材料。

第八條同級機關和非隸屬機關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同級機關和非隸屬機關頒發的非本公司經營範圍但需要執行的法規性文件;

(二)有關業務機關檢查本公司工作形成的重要文件;

(三)同級機關和非隸屬機關與本公司聯繫、協商工作的來往文件。

第三章 立卷歸檔要求

第九條公司各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以前將上年度辦理完畢、需歸檔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總公司辦公室移交。

第十條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歸檔制度,不得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還需使用,也應先按立卷歸檔後再辦理借閲手續。

第十一條各單位向總公司辦公室移交檔案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

第十二條歸檔案卷的總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繫,區別不同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下述幾點:

(一)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歸檔的項目檔案應包括如下文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批覆、項目評估報告、批准項目文件、協議、合同、營業執照(複印件)、章程、項目人員任兔文件,有關項目業務的各種意向書、紀要、備忘錄、電話記錄、請示、報告、批覆及其它有關項目業務的音像製品、計算機盤片等。

(二)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全在一立卷。

(三)卷內文件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

(四)卷內文件材料應按排列順序依次編寫頁號或件號。裝訂的案卷,應統一在有文字的每頁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寫頁號;不裝訂的案卷,應在卷內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編號,圖表和聲像材料等也應在圖表上或聲像材料的背面編號。

(五)永久、長期和短期案卷必須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對文件材料的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應擬寫題名,有的雖有題名無實質內容的也應重新擬寫:沒有責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證清楚,填入有關項內;卷內文件目錄放在卷目。

(六)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攝像或錄音的對象、時間、地點、中心內容和責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門及各專業公司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內文件目錄表由總公司辦公室統一發給。

第四章 檔案保管期限

第十三條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長期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為十

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四條確定公司檔案保管期限的原則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公司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動,在較長期時間內對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長期保管。

(三)凡是在較短時間內對公司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短期保管。

第五章 檔案的鑑定與銷燬

第十五條公司辦公室祕書處對所保存的檔案定期進行鑑定,對於保存期限已滿的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銷燬。

第十六條檔案鑑定工作由辦公室主持,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被鑑定的檔案進行逐件審查,提出存毀意見。

第十七條檔案材料鑑定小組審定,並經公司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銷燬。

第十八條銷燬檔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並在指定地點進行監銷,監銷人要在銷燬清冊上簽字。

第六章 檔案的借閲

第十九條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閲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需經本部門領導批准,然後到公司辦公室祕書處機要室填寫檔案借閲單,方可借閲。

第二十條公司各部門借閲非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須經檔案所屬部門同意或公司領導批准。

第二十一條借閲檔案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歸還的檔案要進行檢查、清點,並在登記薄上註銷。

第二十二條借閲檔案的同志,不得泄密、塗改、折散、轉借複印和攜帶檔案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轉借或攜帶檔案外出時,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條借閲的檔案用完後,應及時歸還,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十天。

第二十四條借閲人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如有遺失,按本制度第七章第三十一條進行處罰。

第二十五條凡借閲的檔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複印,如工作需要,應按公司有關保密規定辦理。

第七章 罰 則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單位凡違反制度第三章第九條,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文件材料的,一經發現,限期上交,經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責令其文件負責人和單位領導寫出書面檢查外,各罰款100元~5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七條公司各單位凡違反制度第六章第十四條,泄露祕密,按《公司_條例)進行處理。對塗改、拆散或未經辦公室領導批准轉借、複印或攜帶檔案外出的;視具體情況,對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各罰款500元~10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單位凡違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五條,不按借閲期限歸還的,限期歸還並責令其當事人寫出書面檢查。

第二十九條公司各單位凡違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六條,遺失檔案的,應立即報告。因遺失檔案,泄露祕密的,按《公司_條例》進行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各子公司應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三十二公司以往的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印章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11各專業公司和總公司各部門(以下簡稱11各單位)印章的管理,保證印章的絕對安全和正常使用,防止產生不良的法律後果,根據《總公司辦公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印章是指11各單位的正式印章作風公章和部門章)、專用印章(即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海關報關章等)、手章(即各專業公司負責人用於文件、報表、票證等的個人印章)。

第三條11各單位應確定印章管理人員,負責本辦法第二條所述印章的保管並按有關制度和程序使用。印章管理人員應是11正式職工。如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出差或因病請假時,11各單位負責人應指定臨時人員保管。臨時保管人員也必須是正式職工並應相對固定。

第四條印章保管人員接到印章後,必須進行登記,登記項目包括印章名稱、收到日期、原保管人姓名、批准人簽名、保管人簽名等。如指定臨時人員保管時,也應辦理上述交接手續,做到職責分明。

第五條印章的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原則上所有的印章均應置於保險櫃內,並注意隨時鎖好,以免發生意外。

第六條未經11各單位負責人或總公司主管該單位的副總經理批准,不得將印章拿出公司或交由他人代管。

第七條需用印時應先填寫(使用公章申請表》,經11各單位負責人簽字批准後,連同經審核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管理人員用印。

第八條用印文件文稿(包括合同、介紹信)等應複印,以留存備查。

第九條不得在空白介紹信和空白紙上蓋印。

第十條用印登記項目包括:用印時間、用印編號、用印事由、批准人、經辦人等(詳見附件《使用公章申請表調》)。

第十一條合同用印應按照總公司有關合同管理的規定執行必要的法規審核程序。

第十二條未履行用印登記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員和11各單位負責人。

第十三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員的責任外、還將追究該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總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保證工作和業務用車,確保安全行車和車輛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及專業公司的車輛及全體駕駛人員。

第二章 車輛調配

第三條根據工作需要,由辦公室請示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對車輛進行統一配備和調整。

第四條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車輛的日常使用、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執行規章制度情況有管理責任。

第五條總公司外事用車、總公司會議及較大活動用車,辦公室有權臨時調度各單位車輛,各單位應服從協調調度。

第六條除總公司領導臨時安排外,總公司車隊不為業務部門及各專業公司出車。

第七條原則上各單位不得相互借用車輛,特殊情況須經總公司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准。

第八條24小時內長途用車(單程150公里以上的),須經總公司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准,24小時以上的,需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九條任何車輛外借必須經總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配備車輛均屬工作用車,應嚴格服從辦公室車隊的統一收車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根據車隊的安排參加交通安全學習,提高駕駛技術,保證車輛完好,杜絕事故發生。未經批准不參加安全學習者缺席一次罰款100元。

第十二條總公司安委會和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交通安全學習並實施安全管理監督。

第十三條出現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經濟責任,按事故損失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處罰:損失額5萬元以上的,罰個人6%;損失額1~5萬元的,罰個人5%;不足一萬元的,罰個人500元。非專職司機各降10%比例。最低罰款為保險公司的免賠數額。未經批准私自出車或私事出車,按上述比例各加罰一倍。

第十四條對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經濟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停止駕駛、降薪等處理。

第十五條專職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發生過交通事故和造成經濟損失的,對駕駛人員給予表彰並頒發安全獎,可按季核發。

第四章 油料管理

第十六條各管理部門配備車輛所需油料由車隊統一按核定預算辦理購進,按單車每月定額標準發放,超出不補;節餘歸部門使用。定額標準由辦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預算節餘部分提取30%作為車隊節油獎勵基金。

第十七條車隊設專人負責油票發放,造冊登記,司機簽字領取,每月上報辦公室審核。

第十八條各專業公司的耗油採用總額控制,集中購買,定量使用的原則,各專業公司財務部應按照排氣量2.0以下車輛每月210公升,其它車輛(排氣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標準作出費用預算,納入本公司的總預算。在預算限額內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購買油票,作為有價證券由各公司財務部專人保管,建立規範的領用制度,任何個人不得自行購油,集中購油不得突破限額。

第五章 維修保養

第十九條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檢修保養,並須按照預算執行。車輛維修按規定填制申請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車隊技術審驗,辦公室主任審籤,到指定修理廠維修,專人結算,超過審批預算的不予報銷。

第二十條業務部門及專業公司維修保養車輛參照第十七條規定自行負責。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及車隊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內容包括:本規定執行情況、車輛內外衞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當事者及所屬單位領導分別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停駛。

第六章 駕駛人員管理

第二十二條總公司領導及部門總經理配備工作專車,持有效駕照可由本人駕車;無駕照需配司機的,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第二十三條專職司機應嚴格按規定條件由辦公室商人事本部統一招聘。各部門無權自行聘用司機。

第二十四條業務部門及各專業公司臨時聘用司機,須經辦公室車隊考核並簽字同意後,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條臨時聘用的司機應服從車隊的統一管理,不出車時一律到車隊休息,不得在辦公區內滯留。

第二十六條其它工作車輛需要持有駕照的11職工駕車的,由各單位指定專人並商辦公室同意,但嚴禁擅自交他人駕駛,違者收回車輛。

第二十七條對於實際駕車經驗不足一年或持實習證照的,需經車隊技術考核合格並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後方準單獨駕車。

第二十八條各單位副職以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的,應於每日下午五時前將車輛停到指定地點,鑰匙交至車隊,待下一個工作日上班時,到車隊領取鑰匙。

第二十九條特殊情況需在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交車時間內使用車輛的,須由用車單位領導簽署書面申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交車隊備案。違反規定私自用車的,予以停駛或收車等處理。

第三十條11職工報考駕駛證,按規定程序報批,本人申請、部門領導同意,報公司安委會批准,學車人員一律用業餘時間自費學習。不準用公司車輛學車練車。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車輛的保險、養路、驗車、牌照、停車場等手續,屬於總公司的由辦公室車隊辦理,所需費用按財務預算分別人帳;屬於專業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辦理,費用自負。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總公司司機人員文明禮儀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總公司業務的不斷開拓與發展,更好地體現總公司的形象,建設一支高素質、講文明懂禮貌、規範化的司機隊伍,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車隊及各專業公司的所有在崗專職司機。

第三條總公司司機應嚴格遵守《總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規定》和(中國11發展總公司駕駛員守則)。

第二章 文明札儀規範

第四條為了使司機人員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同時也為了更好地向外界展示公司的形象,公司所有司機人員應按有關規定佩戴胸卡上崗。胸卡上印有中英文對照的本人姓名、所在公司名稱及公司標誌圖案。

第五條司機人員應加強自身精神文明建設,不講髒話粗話,衣着應隨時保持整潔。皮鞋經常擦油,在車內不準脱鞋。

第六條司機人員應經常對所保管車輛進行清洗,按期打亮油,做到晴天停車後無灰塵,雨雪停車後無泥點。前後風擋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土。車內經常保持清潔,座套要勤洗、勤換,方向盤、儀表要擦淨無塵土。車輛平時應停在指定的地點,不要亂停亂放。

第七條司機人員應加強公關禮儀方面的學習,熟悉不同場合的禮儀規則。對待客人要有禮貌,主動向客人打招呼並作自我介紹,然後打開車門將客人讓進車內,關車間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如果客人有行李物品,自己應主動上前提供幫助,不要坐在車內旁觀。行車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應徵得客人同意,聲音不要大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客人之間談話,不得隨便插話,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開車送人應儘量送到門口,等人時不能只顧自己睡覺或看書,而應隨時注意客人是否已出來。如客人在門口等車,應主動開車到門口接客人上車。遇大型活動車輛無法在近處停放時,應提前到門口或剛散場即到門口主動向客人打招呼,請其稍等,回來開車去接。如車輛堵塞,也可引導客人步行至停車處上車,不要讓客人到處找車。客人離別時,司機人員應主動向其道別並祝客人一路平安。

第八條在涉外活動中,司機人員對待外賓既要彬彬有禮又要不卑不亢,態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對方主動打招呼,可按一般禮貌同其握手、交談。如果本人外語水平有限,可向外賓明確表示自己不會講外語。此外,司機人員在涉外活動中不得向外賓索要禮品或示意索取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後應上交辦公室統一登記,按規定處理。

第九條為了保持和進一步提高總公司司機人員的精神面貌,總公司辦公室將配合人事本部對公司所有司機人員進行比較系統的精神文明和涉外禮儀方面的培訓。

第三章 考核與獎懲

第十條為了確保上述規定能認真貫徹執行,使總公司司機人員的總體素質能有顯著的提高,總公司辦公室將對所有在崗司機人員進行文明、禮儀方面的考核。

第十一條考核採取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本部門考核與用户考核相結合的辦法,考核的內容包括儀態儀表、個人精神文明建設情況以及公關禮節等方面的知識。

第十二條對司機人員的文明禮儀考核分為優秀、達標和不及格三個檔次。對在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的司機人員,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的司機人員,公司將作為,‘文明禮儀”標兵通報表揚,並提請人事本部給予獎勵、工資晉級等。對沒通過考核的司機人員,應給予工資降級或有關主管部門領導應安排其下崗,進行培訓。如仍不能達標,轉人事部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三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計劃生育工作規定

第一條根據《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及《北京市計劃生育獎勵實施辦法》等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正式職工(不含試用人員)。

第三條對響應國家號召晚婚晚育者,公司給予一定的優待與獎勵。

第四條女年滿二十二週歲、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後初婚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後初育為晚育。

第五條結婚符合晚婚條件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三天外),可另在年內享受獎勵假七天。

第六條晚育(包括雙、多胞胎的)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三十月)外,給予獎勵假30天。

第七條晚育的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後,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

女職工產假期滿後上班,每天在工作時間內給一小時的哺乳時間,視為出勤,多哺乳一個嬰兒多給三十分鐘。

第八條已婚育齡婦女(年滿49週歲以下)上節育環者,除醫院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可另享受獎勵假三天,一次發營養費50元。

第九條育齡夫婦做絕育手術的(不含婦女因病做子宮摘除術者),除醫院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另給獎勵假十天,一次性獎勵100元。

第十條育齡婦女計劃外生育第二胎的,徵收5000元以上到50000以下的社會撫育費。

第十一條凡符合國家有關生育第二胎規定條件者,需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生育,未給批准生育者按計劃外生育處罰。

第十二條對計劃外懷孕者,第一次做人流手術的假期按病假處理;第二次以上做人流手術的假期按事假處理。

第十三條對第一次做人流手術者,術後上環或做絕育手術的,一切待遇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執行。

第十四條本規定所涉及各類假期的工資收入發放按《考勤制度》執行。其他相關事宜的規定與《考勤制度》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外事審批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總公司外事審批管理,根據中央外事領導小組·和國務院對派遣臨時出國人員出國(境)和邀請國外人員來華的有關規定,結合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中國11發展總公司外事審批工作實行統一領導,逐級負責,歸口管理。

第三條總公司外事辦公室是負責總公司、專業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人員臨時出國(境)審批工作的職能部門,承辦出國(境)任務批件,辦理出國(境)人員的護照、簽證和辦理國外人員來華邀請事宜。各部門、各公司應設立機構或指定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外事工作,外事人員應相對穩定。

第四條總公司外事辦公室負責指導各部門、公司的外事管理工作。

第五條總公司人事本部是負責總公司各部門人員、專業公司人員和子公司正副總經理(人事檔案關係在總公司)的政審工作的職能部門,承辦上述人員出國(境)政審批件。沒有人事部門的專業公司和子公司要指定專人負責辦理本單位人員出國(境)政審事宜。

第六條各地子公司需組團出國(境)訪問,原則上應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申辦。必要時總公司可根據子公司的申請報告向當地有關部門出具委託書或任務通知書。

第七條總公司出國(境)任務主要包括:出國考察、出國展覽、參加經貿會議、技術交流、經濟貿易談判、財務結算、進口貨物和設備的驗收、簽訂協議或合同以及勞務輸出、短期或長期外派工作等。邀請來華事項主要包括:邀請國(境)外人員來華進行技術交流、經貿洽談、簽訂協議或合同等。

第二章 外事審批程序

第八條出國(境)和邀請來華工作政策性強,總公司各部門、專業公司和各子公司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各項手續。

第九條出國(境)工作程序為:呈報出國(境)任務申請報告;下達任務批件;辦理政審手續並下達政審批件;辦理護照和簽證。

(一)出國(境)任務申請報告由有出訪任務並負責組團的部門和公司自行撰擬上報。內容包括:出訪國家、出國任務、旅行路線、往返時間、出訪人員、費用支出等,出訪人員不得擅自繞道、增訪國家或地區,如確屬業務必須,需事先請示總公司外事辦公室報總經理批准。

(二)出國(境)任務報告由外事辦公室審核(必要時同有關部門會籤),報總公司領導審批後向有關單位下達出國(境)任務通知書。如出訪團組中有外單位人員,由外事辦公室按授權範圍和規定負責向該單位下達出國(境)任務通知書。

(三)出國(境)人員單位應對擬派出人員的政治立場、業務素質、思想作風、近期表現。身體狀況及家庭情況等進行如實填寫,實事求是地寫出審查意見後報人事本部進行政審。

(四)凡人事檔案關係不在總公司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辦理政審批件和出國護照;子公司人員、借調人員和聘用的離退休人員,須由原所在單位辦理政審批件和出國護照。

(五)出國(境)人員政審(複審)合格後由人事本部辦理政審批件。

(六)出國(境)人員持政審批件交外事辦公室,由外事辦公室統一辦理護照和簽證手續。

第十條邀請來訪工作程序

(一)總公司有關部門、專業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出邀請來訪報告(內容應包括來訪者的國家或地區、來訪人姓名、身份、人數、來訪目的、日程安排、接待方案等),報總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下達邀請來訪任務批件。

(二)總公司外事辦公室負責向來訪者發邀請函,並通報中國有關駐外使(領)館發入境簽證。

(三)邀請單位負責制定來訪接待計劃(通報外事辦公室備案),並組織實施。

(四)如請總公司領導出席會見、會談、宴請等活動,邀請單位應事先將會談方案、接待計劃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

第三章 出國(境)手續辦理

第十一條出國(境)人員政審

(一)按外事政審管理規定認真填報出國(境)人員審查表。審查表是關於出國(境)人員政治思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身體狀況的審查報告,是進行政審的依據。

(二)初次出國(境)人員填寫(初次出國人員審查表)一式二份,再次出國(境)人員填寫(再次出國人員審查表)一份,當年再次出國(境),可免填審查表。

出國(境)審查表,所有派出單位負責人要簽署審查意見並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三)以下人員不得派出

1.試用期或實習期未滿人員;

2.有政治或經濟問題尚在審查或尚未結案的人員;

3.受各種處分不滿一年的人員;

4.身體患嚴重疾病或懷孕的人員;

5.與出國(境)任務無關的人員;

(四)隨外單位團組出國(境)的審查程序同上。審查合格後由總公司人事本部開具政審批件,外事辦公室辦理護照,送交組團單位辦理簽證。

第十二條出國(境)護照

(二)因公普通護照是由外交部發給出國(境)人員的證件。辦理需要提供正面、免冠、黑白、平光、小二寸相片四張,填寫護照申請表和申請卡片各一張,並將照片背面寫上姓名,用曲別針別在申請表上,不要粘貼。

(二)出國(境)人員在外期間,護照要隨身妥善保管,不得污損,不得塗改,不得遺失。憑護照辦理簽證,購買機票和車船票。

(三)臨時出國(境)人員應在回國境後15天內、駐外人員奉調回國後應在30天內將護照送交總公司外事辦公室,不得無故拖延期限甚至無故不交。如有丟失,應寫出書面檢查,送總公司外事辦公室審核,報總公司領導審批後辦理註銷手續。

第十三條出國(境)簽證:

(一)辦理簽證需要提供出國人員的護照、簽證申請表、邀請函電、團組名單和照片(照片規格與護照片要求相同,數量根據各使(領)館要求而定)。各部門、各公司應認真填寫簽證申請表,有問題時可向外事辦公室查詢。

(二)出國(境)人員的簽證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統一送外交部或有關國家(地區)駐華使(領)館辦理,辦理簽證因各國情況不一,所需時間和費用也有所不同,出國人員不得擅自向有關使(領)館催辦,違者將受到嚴肅處理。

對涉及敏感問題及赴敏感、熱點國家或地區(以外交部通知為準),由外事辦公室按規定及時發電徵求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同意方可辦理簽證。

(四)對去免辦簽證國家(地區)的持護照出國(境)人員,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開具出境證明,並使用“中國11發展總公司”印章;隨團的外單位人員由所在單位開具出境證明。

第四章 外事審批權限

第十四條出國(境)任務審批報告由總公司總經理根據國務院外事辦公室的授權範圍審批(如總經理出差在外,可由指定人審批)。

第十五條臨時赴香港的團組按規定要提前一個季度上報出訪計劃.經總公司領導審批後,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辦理手續。

第十六條派往港澳地區常駐人員及多次往返人員經總公司領導審批後,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報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審批。在審批後的一年內,需再次赴港澳的,由總公司自行審批,不計入赴港澳控制指標。

第十七條總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出國(境)或總公司人員出國(境)從事經貿以外的活動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後,再報農業部審批。總公司各部門和專業公司人員以及子公司正、副總經理及其他人員出國(境)從事經貿活動,由總公司審批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邀請外國司局級(含)以下人員來華,由總公司領導批准;邀請外國副省部級(含)以上人員來華,由總公司上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並農業部審批。

第五章 外事教育

第十九條加強對出國(境)人員的外事教育,出國(境)團組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外事紀律和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出國(境)人員外事教育按外事管理權限,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負責,主要學習出國常識、外派人員規定、外事紀律、保密規定等。

第二十一條對初次出國(境)人員,由總公司人事本部和派出單位主管領導談話,做好外事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條11系統職工單獨或組團出訪回國後,應在兩週內寫出出訪報告,內容應包括業務和遵守外事紀律情況,交總公司外事辦公室。在國(境)外訪問期間,對有違犯外事紀律的行為或現象,團組負責人應及時制止,並在回國(境)後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和總公司外事辦公室、人事本部彙報。對情節嚴重的,要上報總公司領導給以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

第六章 出國(壕)經費管理

第二十三條出國(境)團組應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和總公司制定的出國經費使用標準,提倡節儉,反對浪費。

第二十四條出國(境)人員制裝補助標準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出國(境)人員憑出國(境)任務批件在出國(境)人員工資關係所在單位領取制裝補助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由總公司經理辦公會決定後加以補充。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負責解釋。

因公出國人員護照管理規定

第一章 附 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因公出國人員護照的管理工作,防止因護照散失在個人手中而可能發生丟失、被人利用等問題、根據外交部《關於因公護照管理的暫行規定)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所有通過總公司外事辦公室(下簡稱外辦)申辦護照的因公出國人員。

第二章 護照的統一保管

第三條總公司外事辦公室作為公司的外事職能部門負責統一保管本公司所有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包括外地公司人員由總公司外辦申辦的因公護照。

第四條護照由專人保管,建立嚴格的護照登記制度,每半年清理一次,保管人員定期向總公司外辦主任彙報清理情況。保管人員調離時應交接清楚。

第五條本公司因公出國人員應在回國後15天內將所持護照交回總公司外辦統一保管。因公出國人員再次出國時,憑出國任務批件或出國任務通知書(參加外單位組團出訪)從外辦取回護照。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上交的,應寫出書面申請,經本單位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外辦審核,呈總公司總經理批准。無故逾期不交者,每過一天罰款100元(於當月發放工資時兑現)。

第六條領取護照後因故未出境者,持照人應在得到不再出國通知後一週內將護照交回外辦統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規定第五條規定處理。

第七條常駐國外機構人員臨時回國,如果停留時間不超過15天,護照可由持照人自己保管;超過15天者,所持護照應交回外辦統一保管。常駐人員任職期滿回國內後,應在30天內將所持護照上交外辦統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規定第五條規定處理。

第八條持辦有多次往返簽證護照的本公司因公出國人員,在簽證有效期內每次出境回國後,應在7天之內將所持護照交回外辦統一保管,下次出國憑出國任務批件取回護照。逾期不交者,每過一天罰款200元(於當月發放工資時兑現)。

第九條護照交外辦統一保管後,個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得索回。需臨時借用護照的,應由所在公司或部門出據證明,由總公司主管領導批准並限期交回。對逾期不交者,按本規定第五條規定處理。

第十條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離開公司的人員,在辦理有關調離手續時,應將其所持護照交回外辦。外辦將按規定將護照上交發照機關注銷。對拒不交回者,總公司人事本部將不為其辦理調動手續。

第三章過期失效護照的銷燬

第十一條護照過期失效後,由總公司外辦填寫《銷燬護照清單》,報總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由專人(二人)予以銷燬,並報發照機關備案。

第十二條外辦將對銷燬的過期失效護照登記造冊。

第四章 護照遺失、被竊的處理

第十三條護照為出國人員出入我國國境和在國外停留的主要證件。護照一旦遺失、被竊,在國外,持照人應立即書面報告我駐當地使、領館、處,由有關館、處將護照具體情況通報並請示總公司主管領導後,由外辦向發照機關辦理註銷手續並通知公安邊防部門。

第十四條外辦將每年對遺失、被竊護照及其處理情況進行一次彙總,向總公司主管領導彙報。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17

為了加強公司渣土運輸管理,促進公司和諧發展。根據貴陽市《貴陽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貴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辦法》、《貴陽市城市管理局關於加強中心城區建築工地、建築物料運輸管理的通告》,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渣土是建築垃圾的一種。建築垃圾是指房屋裝飾裝修和新建、改建、擴建、拆除各類建築物、構建物、道路、園林、廣場、管網等在建設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城區、開發區內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的排放、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的管理。

第三條認真遵守市容環衞管理部門核准的時間、路線將建築渣土運送至市政部門指定的消納點。杜絕亂倒、亂卸的現象發生。

第四條認真執行建築方提供的渣土排放計劃,並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渣土承運任務。

第五條即時做好渣土承運、消納處置量的統計工作,如實填寫相關記錄、統計報表並報市容環衞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按照公安交通、市容環衞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路線、時間運行,不得於早上7時至晚上8時在城區中心運輸渣土。

第七條渣土運輸車輛駛離現場時須沖洗乾淨車身及輪胎,保證車輛不帶泥土上路。

第八條渣土運輸車輛採用封閉式,裝載適量,保證在運輸路線中不泄漏、遺撒。杜絕揚塵污染。

第九條運輸車輛須隨車攜帶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文件

第十條安排專人對工地現場管理措施的落實、運輸車輛行駛安全、道路污染等情況的全程監管。防止違法、違規問題的發生,出現問題及時向公司報告以便進行應急處置。

第十一條運輸車輛不得私自非法運輸建築渣土。

第十二條以上條款請自覺遵守,如有違反相關條款。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罰。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18

為深入貫徹公司關於強化內部管理、倡導厲行節約、反對奢侈浪費的精神,現就公司招待和費用開支管理做如下規定:

一、招待事由

(一)上級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前來視察、檢查、指導、接洽工作等;

(二)業務單位及有關單位考察、學習、聯繫處理業務等;

(三)來公司協助工作的有關人員;

(四)其它特殊情況。

二、招待及費用報銷管理

(一)招待就餐原則上實行對口接待,公司領導誰分管、誰陪同,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即哪個部門業務由哪個部門到行政部領取、填寫《招待就餐審批表》,向分管領導請示,並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就餐;

(二)《招待就餐審批表》各內容必須真實、全面填寫,填寫不全者不予批准;

(三)安排招待餐,要嚴格控制參加陪同人數,用餐標準應本着節約、適度的原則,堅決制止浪費行為;

(四)所有招待餐,中午一律不準飲酒;

(五)公司內部人員,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外,一律不準藉故公款用餐;

(六)所有招待煙、酒均到行政部領取,招待費報銷不報煙、酒,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後方可報銷。

三、招待結算

(一)實行定點招待、定時結算的原則,一般一季度一結算;

(二)結算髮票必須附有公司審批的《招待就餐審批表》和所就餐飯店的就餐菜單,由經辦人、部、室領導、分管領導和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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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公司員工及承接工程管理

(一)員工管理

1、主管

從事本行業兩年以上,應具備物業管理和專業清潔知識,掌握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有獨立工作和分析判斷能力,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有效地安排和協調本部門的工作。

我方派出機構負責人,就執行合同事宜與貴方保持聯繫,授權負責以下工作:

1)負責派出機構的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2)按合同的要求制定和實施清潔服務計劃,實現管理目標;

3)及時解決有關清潔服務方面的投訴。

2、領班

能熟練掌握專業清潔保養知識,具備一定的管理水平,協助主管完成區域內工作,檢查監督屬下班次的工作情況和質量。

1)以身作則帶領班組員工完成各項日常清潔工作。

2)實施對員工進行定期的崗位和實操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

3)嚴格要求和指導員工按工作程序、操作規程作業,確保安全作業。

3、保潔員

派駐保潔員工,必須接受公司崗位專業技術培訓,能掌握多項清潔工作程序和規程,並能通過嚴格試用期考核,方能派駐小區作業。

4、根據所在小區的特有性質,加強對員工進行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方面的教育,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有義務協助小區'四防'工作。

5、在小區內進行清潔工作的員工必須穿着整齊的公司制服,佩戴附有姓名及相片的工作證,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6、所有派駐清潔員工應當遵守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管理部門人員的監督管理。

7、員工應注重儀容儀表、講究禮貌,做到衣冠端正,文明服務。

8、員工除工作之需要或接獲批准之外,均不得擅自進入任何地方或逗留。

9、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相牴觸或不相關的其它工作。

10、積極協助.管理工作,明確全體員工有義務愛護和維護小區內的各類設施、設備的安全,並及時申報公共區域設施、設備損壞情況。

(二)工程管理

1、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清潔工作程序和細則,制訂一份計劃工序表,詳細列明各清潔項目及時間。並定期向客户申報已完成的項目,接受客户檢查。

2、為確保清潔有質量和工作效率,必須要求管理人員和員工按需要填寫'投訴處理單'、'工作簽到表'等,完善管理制度。

3、在內的一切清潔工作必須按照工作程序、操作規程進行規範作業,愛護小區內的公共設施設備,節約使用水電資源。

4、日常或已獲客户同意的清潔項目外,所有的清潔大項目如洗地等有礙正常秩序的工作,應在正常的服務時間以外進行,保障小區內的正常秩序。

5、有特別需要(可預見災害如颱風、暴雨)應協助做好預防措施。如遇特發災害事故(爆管、水浸等),應及時協助調派足夠的員工、機器到現場幫助解救工作。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20

1、苗圃是園林公司培植苗木、花卉、製作盆景的綠化基地,貫徹以綠養綠方針。

2、苗圃必須為本公司園林工程服務,同時也要為社會綠化活動服務。

3、苗圃應充分利用自身條件,開展新品種選育和引進。

4、苗圃的所有名貴花木必須建立賬冊,詳細記明品種、規格、數量、價格、出入苗圃時間、去向等情況。

5、苗圃不準存放私人花卉。

6、苗圃工作人員嚴禁私自將各類苗木、花卉、盆景等帶出苗圃,違者處以原價五至十倍罰款。

7、苗圃負責園林公司綠化工程所需各種優質、珍貴和美觀的頂級苗木及花卉的選購、定植、展示、養護和營銷。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21

第一條總則為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會議分類及組織1.全公司會議歸納為三類:

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董事(擴大)會,公司領導層會議、全公司職工大會,全公司技術人員會議以及各種代表大會。

應分別報請公司董事會、公司辦公室批准後,由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由分管公司領導批准,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2.上級或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公司級業務會一律由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第三條例會的安排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

例行會議安排如下:1.公司董事辦公會: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公司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總結評價每月行政工作情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主管以上幹部大會(或全公司職工大會):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彙報、分析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矛盾,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彙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彙報總結前季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7.技術工作會彙報、總結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佈置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部門會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第四條其他會議的.安排:凡涉及多個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各種會議,均須於會議召開前兩日經部門或分管公司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五條凡公司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公司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

未經公司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六條對於準備不充分、或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七條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辦公室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八條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公司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衝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九條會議的準備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作好有關準備工作。

(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等提前半天提交給有關負責人。

第十條會議祕書的安排1.公司級會議由辦公室主任擔任會議祕書,負責安排會議紀要工作,辦公室人員配合會場服務;2.專業會議級部門會議由領導指定會議祕書;3.公司副總以上參加的會議,由自己擔任會議祕書,會議主持人指定人員做會議紀要;4.會議紀要應於即日或隔日下發並存檔。

第十一條會議現場規定

1、進入會場前,必須簽到,否則視為缺席;

2、必須按時到會,不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做到有事須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席;

3、開會期間內,必須手機、傳呼機等所有通訊工具;

4、進入會場內不得大聲喧譁,嚴禁吸煙;

會議期間,不得交頭接耳,隨意聊天;

5、參加會議必須攜帶記錄本,做好會議記錄。

6、會議精神需要傳達的,要做到及時、準確。

7、無故缺席者,按考勤制度執行。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篇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各項事務的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採用橫向聯繫、縱向整合、豎向協作等經營方式,真正實現個人經濟提高創收,公司經濟基礎不斷髮展壯大,並使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規定和決定、紀律。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各項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物業管理、勞資管理、工程項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四條、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公司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規範、標準圖集、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紀錄、決議;聘任書、協議合同、項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2、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閲: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閲非密級檔案,可通過管理人員辦理手續,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借閲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4、借閲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用要摘錄或複製的,密極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准,一般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複製。

5、公司所聘員工的相關技術職稱及各類證書,屬公司無形資產,由公司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保管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藉口,外借其他經濟組織和團體使用,對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聘人員,向公司索要證書的,必須經總經理批准,由本人賠付公司為此證件支出的培訓費、工資等相關費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間領用的用具用品等,若當事人在工作期間曾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對拒不進行賠償,而又情節惡劣的,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辦公室和業務、財務部門分別保管。

2、印鑑的使用一律經公司總經理許可,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允許後方可加蓋,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鑑的介紹信、説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六條、文印管理

1、文印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確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資料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由具體打印人員將原件、廢件全部收回交辦公室集中處理,嚴防泄密,如違反此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七條、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庫房由材料設備股負責管理。

2、庫存、入庫材料設備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鏽蝕,並應統一編號、分類、排放。

3、公司各股室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採購。

4、各股室應按實際需用量領取,不得私用、浪費。

5、各股室配備的電腦等高檔辦公用品的採購、更換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指定專人負責。

6、辦公電腦使用人員要保持用品乾淨、整潔;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如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第八條、公司資質及職能股室

1、公司所屬業務股、辦公室、資料室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2、公司所屬機械設備、場地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3、公司允許有信譽的單位或個人掛靠,但須收取1—3%的管理費用,所發生的税金、人工工資、質量、安全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均由掛靠人負擔。但介紹人或推薦人應對信譽户進行詳細調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負責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凡有要求陪標、標書製作、工程資料等服務的單位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並收取費用,費用額以市場價為基礎

第九條、報刊及郵發管理報刊徵訂、文件郵發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徵訂,但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條、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本財務管理內容屬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各股室、項目部及各職能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降低風險、加速週轉、提高效益、減少壓佔。

第十三條、為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屬各部門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一般不超_______元,備用金的支取必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備用金的支取必須註明用途、金額。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以任何藉口坐支或挪用營業收入款,否則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章程、制度的規定予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由公司提起訴訟,依法索賠。

第十五條、各項目部、廠應經常和客户保持聯繫,按期進行賬款催收,由主管副經理和財務部門監督。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應進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為固定資產的增減提供準確依據。

第十七條、支票管理嚴禁簽發空白支票;持票人應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支票印鑑應由專人分別保管。

第十八條、信貸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税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税金及員工“兩金”、職工醫療保險等。

第二十條、參加工程的決算會議。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要求股東及員工極積學習《合同法》、《建築法》、《招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

第二十二條、業務部門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分析、記錄、總結。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據。

第二十三條、業務部門對合同的文本應逐字逐句進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絕漏洞;杜絕含有模糊不清、模稜兩可的'條款詞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施工合同由業務部門(預算股)統一負責保管。

第二十五條、公司內部項目承包合同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物業管理部門簽訂的合同,由物業部門負責保管,但應轉辦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檔。

第二十七條、材料設備部門簽訂的採購合同由材料設備部門負責保管,並轉財務股一份作為記賬憑證。

第二十八條、預製廠簽訂的供銷合同由預製廠設專人負責保管,並轉財務股一份以備查存。

第五章:物業管理

第二十九條、本物業管理是指公司所屬財產、房屋、樓院及配套設施、設備、場地管理。物業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秩序。

第三十條、物業管理部要與業主依法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必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服務內容,合同要求詳盡、實用。

第三十一條、物業管理部門應就本公司的物業管理範圍內財產、設施設備等建立台賬,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條、物業管理應設立專門銀行賬户、賬表、合同,獨立核算賬目,分別設立會計、出納做到錢賬分離,嚴禁一人統收統管。

第三十三條、物業管理部門應對物業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及時進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總經理彙報。

第三十四條、及時掌握彙總業主、市場反饋信息,為物業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詳實可行的原始資料。

第六章:勞務和工資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及各項目部、預製廠用員工應本着精簡的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第三十六條、公司所聘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政策,做到依法辦事。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聘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公司聘用人員嚴禁私自對外提供專業服務。

第三十九條、公司所聘人員不得使用公司財產、用具、圖片、圖書、資料、檔案等領人情。

第四十條、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定聘用合同。

第四十一條、公司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製,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

第四十二條、公司聘用的人員,凡實行年薪制的“兩金”按比例上繳,實行計件制、計時制人員,按考勤自然天數計繳。

第四十三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獎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四十四條、公司執行董事會批准實施的工資系列。

第四十五條、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第四十六條、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參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標準為員工的基本工資。

第四十七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四十八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四十九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____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五十二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為了對公司發展有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以及對不良行為者給予懲處,進而促使全體員工努力工作,奮發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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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1、目的:為規範公司各類工具的保管、領用、以舊換新、移交、報廢程序,以避免工具的浪費、超標領用及調任無交接等現象,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我公司員工所使用的辦公傢俱、操作工具、辦公用具、資訊工具的領用、退庫、交接、報廢等事項的管理。

第二章工具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

1、辦公傢俱、辦公用具發放標準,辦公用具最低使用期限由行政部制定與調整;

2、資訊工具由總經辦負責制定與調整發放標準;

3、操作工具的領用標準與最低使用期限由技術部統一制定與調整;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1、工具卡(附表1)中設不同登記頁:辦公傢俱、辦公用具、操作工具、資訊工具。領用各類工具時在相應登記頁上登記。

2、工具卡由各部門內勤保管,領用人領用工具時,到內勤處取卡,與領料單一起送行政倉庫或業務倉庫領用。倉庫發料人員應在相應登記頁填寫領用工具的名稱、型號、數量並讓領用人簽字後返還內勤處。

3、工具的保管應該責任到人。部門應專設一卡,登記公用工具,並確定工具保管責任人。各責任人負責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損壞後換領等工作,並對工具的限期內損壞、遺失等負責。

4、行政及業務倉庫應專設工具帳目,對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的工具領用情況進行統計,以便和部門之間核對。

5、勞保用品的登記納入“工具卡”,其它管理參照“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四章工具的領用、更換及退還

1、工具領用條件:

a、操作工具首次領用,必須是在領用標準範圍內;換領必須以舊換新。

b、辦公用具首次領用,必須報計劃申請;換領必須以舊換新。

c、資訊工具首次領用,必須有部門報告並經總經辦批准,資訊據之調整標準。

d、辦公傢俱由行政統一配置,如需增加,必須具報告經部門經理與行政部批准。

2、工具領用程序:

a、工具為首次領用時,領用部門填寫“領料單”,註明用途和保管責任人,交部門負責人籤準後,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門內勤處取“工具卡”,一併交倉庫人員領料。倉庫人員填寫工具卡並由領用人簽名後交內勤。

b、以舊換新領料時,使用部門應填寫“領料單”,取“工具卡”及原舊工具到倉庫換領。倉庫人員在其工具卡上註銷舊工具並簽名確認,同時登記新工具並由領用人簽字確認,方可發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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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章制度範本

目 錄

一、總則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適應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提高本公司科學化、制度化管理,增強江西分公司的總體素質,加強企業的管理體系,為今後江西分公司能適應組建行業集團公司開拓性的發展需要,體現企業制度管理和自我約束力,根據江西分公司的章程,並結合公司的實際及相關法律規定,特製本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務必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出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用心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職責制,不斷壯大公司的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帶給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用心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推薦。

6。公司實行“績效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帶給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為員工帶給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職責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與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羣眾合作和羣眾創造精神,增強團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務必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擬稿,文件構成後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

2。 業務文件已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經理審核簽發。

3。 以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一樣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4。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資料,報送日期,部門,接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送結果。

5。 經簽發的文件原件送辦公室存檔。

6。 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簽收,並於接見當日,按領導批准的要求送交有關部門,文件閲亦部門和個人,對有閲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狀況反饋至辦公室,不能辦理的應向辦公室説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項。

2。打印所有文件務必經總經理簽署意見,方可打印,各部門擬草的文件、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統一打印,打印文件、傳真均須逐次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務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重時因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核對清楚按時完成。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1。 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寫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各部門和人員所需領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冊表出庫辦理簽字,對部門用品需部門負責人填報購置表,報辦公室統一購置,由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購置並使用。

2。辦公用品購置後,由行政部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購置發票,清單入庫,出庫手續齊全到財務室予以報銷,手續不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取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失或外借,工作調動離職時務必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員工務必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光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或報總經理。

2。工作時光按雙休制,假日由總部統一安排。

3。嚴格請假、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後向批准人銷假,批准假條報辦公室。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假超過一天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4。上班時光開始後十分鐘至三十分鐘內到達,按遲到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下班提前三十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者,扣發五天工資,累計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發十天工資,累計達十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工資,每月累計曠工一天者扣發五天工資,並給予一次性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兩天者扣發十天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發所有工資和待遇,每月累計曠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光禁止打牌下棋網上聊天,玩任何遊戲,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8。參加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體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務必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光內未到達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請假時務必憑有關證明材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只發月工資的70%,工傷除外。

10。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求秉公辦事,公司實行統一考勤辦公室每月統計報告一次,對有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如實上報,按公司制度執行扣款,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進行處罰。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就應與公司簽訂聘用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為合同關係,雙方都就應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責,其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決定。

4。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等狀況綜合思考決定其工資。

5。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6。員工務必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者經教不改,公司有權與其解聘辭退。

7。辭退員工,務必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者。

8。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9。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聘用者在離開公司以前務必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文件及業務資料,否則辦公室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職責。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僅限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差旅費的員工。

2。出差費分膳食費、住宿費兩項。

①膳食費每一天40元。

②住宿費每一天120元。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報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回到後應立即辦理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①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②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③出差人回到後,填寫差旅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止地點、工作資料、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報銷時沖銷預之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以總經理批准同意後進行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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