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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圖書管理規定(精選12篇)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精選12篇)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 篇1

為營造公司良好學習氛圍,豐富員工業餘生活,提高圖書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精選12篇)

一、圖書途徑

公司購置,員工可捐贈圖書,保證圖書至少7成新。

二、圖書閲讀、借閲對象

僅限本公司內部員工。

三、圖書管理

*部門為圖書的責任及管理部門,負責圖書採購、保管、借閲、催還等工作

1、根據公司各部門圖書需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員工業餘愛好等,定期統一報批採購相關圖書。

2、新購圖書,圖書管理員應在2日內完成書籍的備註、編號、台賬、分類、陳列等工作;

3、圖書枱賬應詳細記錄圖書書名、出版社名稱、作者、冊數、出版日期、購買日期、金額等相關信息;

4、圖書管理員應定期公示並更新圖書目錄,方便員工查閲;

5、圖書庫管規則:新購圖書登記及台帳,按照圖書的:issn編號,書名、作者、購買日期、單價進行登記。

6、員工憑工作證件借閲圖書,圖書管理員在圖書借閲登記表上對圖書借閲人姓名、工作部門,借閲日期、書issn編號、書名,歸還情況等進行詳細登記,並由借閲人和圖書管理人簽字。

7、圖書陳列應做到分類清晰、方便查閲、標示明顯。

8、圖書保管應做到“八防”,即防塵、防潮、防光、防火、防黴、防蟲、防鼠、防盜。發現破損,要及時裝訂、裱糊。

9、圖書管理員定期進行圖書盤點,對圖書遺失、破損等情況進行統一報批處理。

四、圖書借、閲

1、圖書管理員負責公司圖書借閲手續的辦理;

2、公司閲覽室於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開放,員工可在本時間段內瀏覽相應區域的圖書,一般書報雜誌可隨意閲覽,閲畢應歸回原外,不得私自攜帶出圖書室或撕剪。

2、其他時間看書,或將書帶出閲覽室,須在圖書管理員處辦理圖書借閲手續,並在30日以內登記歸還。超期務必辦理續借手續,但以續借一次為限。

3、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閲兩冊。

4、員工需愛護圖書,不得批改、圈點、畫線、折角、拆散、剪貼、塗寫。

5、員工所借圖書,如遇清點或公務上需參考時隨時通知收回,借書人須儘快配合辦理還書。

6、員工還書時應先對圖書進行自查,圖書管理人員對所還圖書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完好無損後,在《圖書借閲登記表》上完成歸還流程,按規定放置圖書。

五、罰則

1、逾期30日未歸還圖書,視為圖書自動出讓,按書價的原價賠償,由公司財務代扣;

2、故意損壞或未經允許撕剪圖書,按雙倍書價賠償;

3、不愛惜圖書,隨意批改、圈點、畫線、折角、拆散、剪貼、塗寫的,處以罰款5-10元/次。

4、未辦理圖書借閲手續,私自將圖書帶出閲覽室,給予通報批評並處以罰款10-1000元/次。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圖書管理工作,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圖書是指公司為滿足各部門生産工作需要而購置的圖書資料,包括各類工具

第三條 本公司圖書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規定辦理。

第四條 本公司圖書由總經辦檔案員負責管理,並於每年6月、12月下旬各清點一次。

第二章 圖書購置

第五條 需購置圖書(雜誌)的品種和數量,應廣泛徵求有關部門的意見,由總經辦檔案員彙總,總經辦主任審閲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 凡個人提出購買圖書資料的應先徵得本部門經理同意,並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辦理。

第七條 有關人員在購回圖書後,應及時送至檔案室驗收歸檔,並由檔案員在單據上簽字後,方可按正常審批程式到財務部報銷。

第三章 圖書保管

第八條 新購圖書應按順序編號,將書名、出版社名稱、着作者、冊數、出版日期、購買日期、金額及其他有關資料詳細登記於“本公司圖書登記總簿”並填製圖書卡插放於圖書之末頁。

第九條 本公司圖書由總經辦檔案員編制目錄卡供員工查閲。

第十條 檔案員對所保管的圖書資料,應做到防潮、防黴、防蛀;對損壞的圖書資料應及時修補、保證其完整性;對各類期刊要按年度裝訂成冊。

第四章 圖書借閲

第十一條 員工借書分為個人借書與部門借書兩種,部門借書係指屬部門專用圖書,由部門經理簽名借用。

第十二條 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閲各類圖書,但必須辦理借閲手續,其借還手續比照本辦法第

二十三條、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外單位借閲有關圖書的,須持單位介紹信,並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但須嚴格限定借閲時間,一般不超過兩週。

第十四條 辭典、珍貴圖書或被指定為公共叁考圖書(如詞典類)只供查閲,原則上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人員,可酌情給予配備。

第十五條 專業性強的工具書經研究可以長期借用。一般技術圖書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閲兩冊,借閲時

第十六條 一般書報雜誌得隨意閲覽,閲畢歸回原處,不得擅自攜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廣告、公

第十七條 員工所借之圖書,如遇清點或公務上需叁考時得隨時通知收回,借書人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 公司員工在解僱、辭職時,須將所借圖書歸還。

第五章 借書時間、借閲期間與冊數

第十九條 借書時間限辦公時間內上午10點30至11點,下午3點至4點,其他時間概不受理。 第二十條 借書期間一律不得超過一個月,到期應即歸還,倘有特殊事由需續借者,務必辦理續借手

第二十一條 借書冊數以兩冊為限。

第二十二條 部門借書期間與冊數不受前二條的限制,但遇調(離)職應將借用圖書全部歸還。

第六章 借還書手續

第二十三條 員工借書應先查閲圖書目錄卡片,填寫借閲單向檔案員取書,檔案員將圖書交予借書人應

先抽出圖書卡由借書人簽字後,一併與借閲單妥為保管。

第二十四條 員工還書時應將所借圖書交予檔案員收訖,檔案員除將借閲單歸還借書人作廢外,並應將

第七章 處罰

第二十五條 員工借出圖書不得批改、圈點、畫線、折角、拆散、剪貼、塗寫,如有損壞或丟失等情況,

第二十六條 員工借書期限屆滿,經通知仍不還書者,或遇清點期而仍不還書者,除停止其借書權外,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總經辦擬訂報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20xx年 月 日實行。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 篇3

第一章 通則

1、目的:為公司經營業務研究提供資料和提升公司學習氣氛,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增長知識。

2、範圍:本公司圖書的購進、保管、整理、外借與歸還等管理業務均按本制度處理。

3、制定與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綜合部提議,再由公司領導決定。

第二章 收集與購買

1、收集與購買:綜合部按照第1條規定,負責收集各部門需要的圖書。購買圖書由綜合部根據“購買圖書計劃”以及各部門的申請要求進行。並對各個環節進行控制與檢查。

2、購買計劃:綜合部每半年做出《圖書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圖書購買計劃。圖書採購人員按照計劃實施採購任務。

3、購書:如果購進圖書,結清圖書數款,並注意控制預算,不得超支,開具發票。

4、贈書:對員工或外部機構捐贈圖書應表示致謝,感謝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統一規定,並在接收圖書時開具收納憑證。

第三章 圖書的整理與登記

1、按圖書的分類科目進行分類整理與編號,凡新購進的圖書應貼上標籤,進行編號,並

2、圖書保管員:設圖書保管員,管理員對圖書進行分類、整理與借閲登記及圖書室的管理工作。

3、圖書登記冊:所有新進圖書,都必須在登記冊上做好登記,寫明新進圖書日期、著作名稱、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項目。

4、加蓋印章:所有圖書都必須在封面、目錄和第一頁上,以及在圖書中間的兩、三處,加蓋公司圖書室管理印章。

5、丟失:如果圖書丟失,或者需要捐贈與處理,必須填寫報廢損單,向綜合部部長做出報告,討論是否需要重新購買。

7、圖書總目錄:圖書保管員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圖書總目錄,提供給各部門主管,並且按月把新進圖書情況同志各部門。

第四章 圖書借還管理

1、借閲工作:圖書室管理工作由綜合部主管指定人負責。

2、借書範圍:圖書原則上只借給本公司員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來往貴賓,經部門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閲。)借出圖書不得轉借其他人。

3、外借冊數:每人每次限借3冊(整套書超過3本者,也不得超過3本借書數量)

4、外借時間限制:外借期限為3個月。與本人專業有關的圖書,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帶書來館辦理續借手續,以續借三次為限,其中小説不能續借;凡逾期圖書不得再辦理續借。

5、借閲人應在規定還書日或之前歸還所借書籍,如有特色情況不能及時歸還書籍,應在規定還書日內到圖書管理員處辦理續借手續。

6、圖譜及期刊按規定僅供室內閲覽,概不外借。

7、讀者應按期歸還圖書。保證歸還的圖書完好無損。借書時應當面檢查,發現有污損、殘缺,或與書名內容不符等情況,須立即向管理人員聲明。否則,在還書時發現以上情況,應由借書人負責。

4、書籍的保護

(1) 圖書和報刊資料屬公司財產,全體職員工都要樹立愛護公司財產的好思想,愛圖書,保持圖書整潔。

(2) 不得在所借書籍或報刊資料上勾畫、做題、圈點、評論、剪裁、撕頁折角和污染浸濕等。

第五章 圖書借閲時間規定

1、圖書館借書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中午13:00——14:00,借閲者可以在這段時間辦理借書、還書手續。

圖書館閲覽時間:週一至週五晚上 19:00——21:00,這段時間不辦理借書、還書手續。

2、圖書館設有閲讀區,員工可在開放時間在室內閲讀,如在指定時間不能閲讀完的書籍不能帶出閲讀室,必須在閉館前辦借書手續方可。

3、閲後請自覺將書放回原處,不要私自攜帶出館。

4、閲讀者必須遵守《圖書室管理條例》。

第六章 書籍賠償處理條例

1、書刊賠償:凡借閲的書刊,如有塗改、損壞,撕頁等情況,應賠償原書。

2、丟失圖書:丟失圖書,不論何種原因,均要進行賠償;

(1) 首先購買原書進行賠償;

(2) 如買不到,一般書按原書價兩倍賠償;

(3) 不經同意,不得用其他書頂替;

(4) 整套書丟失其中一本,按全套價賠償。

第七章 圖書室管理條例

1、圖書室內禁止吸煙,禁止大聲喧譁;

2、員工文明用語,嚴禁粗言穢語、罵人、打架;

3、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和垃圾;

4、閲讀者可以抄摘書籍上的內容,但不得在書籍上勾畫、做題、圈點、評論、撕頁折角等。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 篇4

根據實際管理需要,對《保安管理制度》中有關“人員與車輛出入管理”作出詳細的管理規定,以確保園區員工人身、財物安全,車輛、物品及人員等管理有序。 本管理規定適用於所有進出園區的人員、車輛。

保安部門衞值班人員值班人員按本制度做好監督、檢查和管理。

一、人員出入管理

1、公司員工

A員工上下班,應佩帶工作證胸卡(卡上有工作單位、照片、編號)。門衞應要求陌生的員工出動出示工作證。

B 上班時間因公外出辦事的,應攜帶該部門主管領導簽發的出門證,交給門衞才可放行。

2、施工人員及園區臨時工

項目承包商及其僱用人員:由公司項目主管人員與工程承包管理人員到保安部辦理施工人員的“臨時出入證”、憑臨時胸卡出入公司。施工人員離職或工程項目結束時由公司項目主管人員將胸卡交回保安部。

3、一般來訪人員:憑有效證件在門衞登記,經被訪部門人員同意後,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或《訪客登記單》,必要時被訪者到門衞引領。被訪者要在《訪客登記單》上簽字,訪客離去時要將《訪客登記單》交還門衞。門衞應嚴格監督檢查,履行職責。

4、國家機關等人員:警務人員、消防人員、急救人員、搶險人員等進入公司,門衞簡要問詢後放行,並根據需要引領路線,報告上級領導聽取指示;建設局、質監局等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來訪或執行公務時,上級提前打過招呼的門衞問詢後或憑其出示的有效證件與被訪者聯繫後即可;媒體記者來訪,須出示證件,同時報告上級領導。

二、車輛出入管理

1、公司和公司員工車輛

公司領導用車、公司班車、公司公務車免辦手續直接出入大門。

員工私用車輛(含轎車、麪包車、商務車)應到門衞登記備案,取得《車輛通行證》,

並按規定位置停放。

2、施工人員車輛及工程用車

施工人員車輛及工程用車(卡車等),由主管施工的管理人員到門衞辦理車輛出入手續,憑《臨時車輛通行證》出入施工現場。

施工用材料和設備運出,須憑《貨物進出單》等相關手續需施工方負責人簽字才可以放行。

3、其他外來車輛

特種車輛如警務、消防、急救、搶險車輛等緊急時可直接進入園區。

前來公司執行公務、商談業務、郵遞等辦事的臨時車輛,憑有效證件在門衞登記《車輛進出登記表》,經相關部門同意後允許出入公司,並在規定位置停放車輛。

固定業務單位往來頻繁的,憑證件可以辦理《臨時車輛通行證》。

提貨車輛及貨運人員在門衞登記後,經發貨方人員同意後進入園區。出門時,憑《貨物進出單》經門衞檢查符合要求才允許出門。

其它載貨車輛包括小型車輛,須憑貨物使用部門上級分管領導簽字的出門憑證才允許放行。

拉廢舊物資的車輛,出門時憑出門證明,需要時電話確認後,並經門衞檢查無誤才允許離開。

三、注意事項

1、外來人員檢查:憑被訪者簽字的《訪客登記單》放行。

2、車輛檢查:

進入園區內的上級領導車輛以及政府行政機關、急救、警務等特種車輛出廠時可直接放行。

進入園區裝卸貨物、運送工具材料、工程作業車輛及一般業務車輛,外出時可以檢查後備箱、車廂等。公司員工小型載人車輛、摩托車可直接放行。

3、門衞人員接待訪客或查驗證件時,必須文明禮貌,説話和氣,無論對方態度怎樣,不得與訪客發生正面衝突。如遇故意刁難、無理取鬧、惡意違規者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協助解決。

不服從檢查車輛,當班門衞應對其解釋、勸導;對解釋、勸導不服從者及時報告主管領導處理、對強制衝門者登記其車號,必要時報警。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 篇5

一、 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公司危險品的管理,嚴防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二、 定義

本制度的危險品指的是根據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規定的分類標準中的爆炸品、壓縮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七大類。

公司危險品管理由企業管理中心統一領導,各部門主管負責自己管理範圍內的安全預防、具體檢查工作。

三、 職責

1.採購人員負責危險品的採購、運輸和裝卸,並索取相應的危險化學品供應商的資質證明和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MSDS);

2.庫管人員必須經過相關的培訓後,能夠正確地、合理地、安全地儲存、發放和管理危險化學品;

3.庫管人員必須根據供應商提供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MSDS),出庫時隨物品同時下發;

4.生產部門和實驗室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合格的培訓後,才能領取、搬運、儲存、使用、廢棄和處理危險化學品,並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應急處理過程;

5.安全員或體系管理員負責庫房安全的檢查和特殊事情(過程)的審批。

四、 具體管理辦法

1.購買申請

1.1公司各危險品的採購,必須首先填寫“申請表”,詳細寫明品種、數量和用途,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由採購人員到相應的採購地點採購。

2.危險品的購買、運輸和裝卸

2.1採購人員必須按照國家關於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註冊登記的規定比價選擇擁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的供應商,具體參照《採購控制程序》;

2.2供應商供應危險化學品時必須提供“安全技術説明書(MSDS)”採購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包裝上是否張貼安全標籤,並要求供應商提供應急服務電話;

2.3供應商必須選派有上崗資質的運輸人員,使用符合國家安全要求的運輸車輛,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將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到公司內,在運輸過程中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保護用品;

2.4供應商在距離庫房1.5米外停車裝卸,裝卸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進行裝卸,裝卸時必須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卸完物品後應徹底清掃現場,並在裝卸現場放置必要的防範器材。

3.庫房管理

3.1入庫

3.1.1公司各危險品採購入庫時,庫房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檢查採購手續是否齊全,產品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和公司的採購要求,全部符合要求後庫房管理人員辦理產品入庫手續;

3.1.2在領取危險品前,領料人必須先學習該危險品的MSDS,並瞭解其性質和應急措施,領取時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

3.1.3在領取的過程中,領料人必須嚴格檢查標籤,確認所領用的物品正確無誤,以免錯領造成危險;

3.1.4危險品的領取必須嚴格執行兩人共同管理,經領導批准後發放,領取雙方當場交收等規定,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堅決不領貨和發貨;

3.1.5搬運危險品時必須嚴格遵守規定,輕拿輕放,嚴禁與其它貨物混裝,在搬運的過程中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3.2庫房統一管理

3.2.1危險品在入庫前,必須嚴格檢驗登記,入庫後每月定期檢查各危險品;

3.2.2危險品必須統一存放在公司的庫房中(如有特殊情況或原因儲存在其它地方,要向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申請並妥善處置),庫房的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院規範的安全要求和公安部爆炸物品管理規則的規定,設有明顯的“嚴禁煙火”和“有毒”的標識和安全圍欄,庫房管理人員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曬、調濕、消除靜電等安全措施,庫房中嚴禁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器設備,必須使用防爆燈照明和防爆開關,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3.2.3庫管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危險品的MSDS,危險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要保持安全距離,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應達到規定的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

3.2.4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潮濕和低窪容易積水地點存放;

3.2.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和桶裝、灌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3.2.6化學性質或防火、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3.2.7對有揮發性的液體、有毒氣體或液體要保證封口的完好,並定期檢查封口的完好性;

3.2.8對所有危險品庫房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庫房管理制度,在辦理出庫手續時嚴格控制出庫和記錄出庫情況。

4.各危險品的具體管理

4.1液化氣的管理

4.1.1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加鎖鐵櫃或單獨房間內)具體到每個液化氣罐要明確安全責任人,食堂用液化氣由企業管理中心負責,生產車間用液化氣罐由研發中心負責,同時生產用氣罐不準用大罐;

4.2.2不可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瓶使用時與明火距離不得小於10米;

4.2.3化學性質相抵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要分開存放;

4.2.4不得使用過期未經檢驗的氣瓶。各種氣瓶必須按期相關檢驗部門申請進行技術檢驗: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氣瓶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或損傷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4.2.5氣瓶內的氣體不能用盡,必須保留有剩餘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餘壓力應不小於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於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餘氣體;

4.2.6氣瓶的瓶帽要保存好,充氣時要戴好,避免在運輸裝卸的過程中撞壞閥門而造成事故;

4.2危險化學試劑的管理

4.2.1公司危險化學試劑指的是酒精、乙醚和丙酮等易燃或有毒的試劑;

4.2.2危險化學試劑由部門安全員統一領用,實行誰領用誰負責的原則;

4.2.3安全員領用危險化學試劑時,庫房管理人員要做好發放記錄,並且對安全員進行MSDS培訓;

4.2.4對於暫時沒有用完或沒有用完的危險化學試劑,不得遺留在生產區域或辦公室,要由安全員統一鎖在鐵箱裏。

4.3印刷物質的管理

4.3.1公司的印刷物質指的是油墨、亮油、稀釋劑和洗網水等易燃或有毒的物品;

4.3.2印刷物質僅限定為操作工領取,車間內指定統一地方存放,存放量要有限制,並且配有必要的消防措施;

4.3.3停機時要及時清理現場,現場不得遺留印刷物質。

4.4機物料管理

4.4.1機物料由技術研發中心統一管理;

4.4.2對於潤滑類用油,由使用人現用現領,其它類機械類用油,由安全員統一領用、管理;

4.4.3 對於所有的機物料,使用剩餘時由使用人退回庫房或者由安全員統一鎖在鐵箱裏,確保安全存放管理。

5.危險品的使用

5.1操作人員在工作前必須做就業前體檢,確認無任何禁忌後方可上崗;

5.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操作;

5.3操作人員在使用危險品的過程中必須穿戴必須的防護用品,應保持操作現場空氣流動,操作結束後應將現場清理乾淨;

5.4操作人員在使用的過程如發生意外情況,應採取必要的救急措施。

6.剩餘處理

6.1對於當時沒有使用完的危險品,使用人要交由相關技術人員保管或退回庫房,確保剩餘的物品不能危及到人身安全和健康,生產現場不得遺留任何化學危險品;

6.2危險化學品容器如原料桶、油桶等,需交給供應商進行回收處理;

6.3危險品的外包裝如包裝器皿、包裝袋等必須由相關人員經過預處理後方可交由供應商統一回收,嚴禁亂扔;

6.4生產實驗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腐蝕性的化學品殘液必須經過預處理後方可排放到相應的排水管道中。

7.預防檢查

7.1公司每季度由安全委員會組織全面大檢查,部門內部要每月進行檢查,力求公司不違規使用或使用過期的危險品,確保各種危險品的安全使用;

7.2各部門要指定至少一名人員要定期檢查自己部門的各項安全情況,並且及時向部門主管彙報,做到以預防為主;

7.3對於相關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器具,要及時向公司申請報廢,確保公司所有器具合格使用;

7.4對於已經到期的危險品,庫房管理人員要及時向部門主管申請報廢,對其進行安全處理,確保每一種危險品在出庫時是合格的產品。

8.安全管理

8.1當發現公司危險品有潛在危險時,公司員工有責任和義務向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彙報,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

8.2公司相關負責人工作過程中與政府相關部門密切聯繫,關注國家在危險品方面的要求和動向,做到與國家要求及時吻合;

8.3公司定期組織人員到國家相關部門參加培訓,使得公司技術人員及時補充自己的不足,做到業務熟練,持證上崗,加強公司的管理能力。

9.應急措施

9.1當發生少量危險品泄露時,要按照危險品安全技術説明書處理,並採取措施防止泄露加劇,造成環境污染;

9.2如發生危險品大量泄露,對環境造成污染、釀成火災、發生人員中毒或灼傷等事故時,應按照《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執行應急行動,並按照《改進、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進行糾正和預防;

9.3對危險化學品中毒、灼傷等事故可按照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MSDS)中的救急措施來進行;

9.4未涉及內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的相關內容執行。

五、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執行。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 篇6

遵照上級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工作性質、任務及具體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警車必須依照規定噴塗標準的外觀標識、按警車牌證手續申辦相應牌證並符合保險、年檢要求方能投入使用。

二、非警務活動期間,大隊機關各科、中隊、所及大隊領導使用的警車,一律集中大隊院內停放。各中隊按此遵照執行,原則上達到統一管理,嚴禁警車私用,警車不得作為個人通勤工具。

三、嚴格執行外出派車單申辦制度。因工作、警備需要離開本縣(不含九江市轄三區)轄區的,需填寫《警車派車單》報請大隊領導批准,出省警車呈請縣公安局分管領導批准。回單位後,派車單交回大隊政祕科存檔備查。

四、全部警車必須隨時保持良好的車輛機件安全狀況,保持整潔的外觀,使之能適應警務工作的需要和樹立人民警察規範化建設的良好形象。

五、駕駛警車必須按規定着警服、攜帶有效的駕駛資格證件及車輛行駛證件,不準無證駕駛。非警務人員必須持業經審核後辦理下發的《警車準駕證》,方准予駕駛。

六、駕駛警用車輛執行勤務時,要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規定,不準超速以及其他違反交通法律規定的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七、非警務需要,不準隨意鳴警笛,使用警報器,夜間確因警務需要時,儘可能開警燈,少鳴或不鳴警報警笛,以免擾亂羣眾安寧生活秩序。

八、執行緊急、特殊警務而產生的交通違法記錄,可以按規定依程序消除。警車交通違法記錄消除程序:警車使用單位填報《警車免予交通違法處罰申請表》,交市局警務督察部門審核後,報交警部門予以免予處罰。

九、嚴格遵守“五條禁令”的相關規定,不準酒後駕駛以及將警車停放於不得停放的場所。

十、警車規定使用人以及車輛所有單位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實施本制度。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涉案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所稱涉案車輛,是指在辦理公安交通行政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中,依法扣押的與案件有關的機動車輛。

第二條 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需要對涉案車輛採取扣押措施的,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履行相應的法律手續,出具有效的法律文書。

第三條 涉案車輛管理工作實行辦案與保管相分離的原則,就依法扣押的機動車輛,一律及時送交大隊指定的停車場所(修理廠),由專人保管,並與保管人員理移交手續,登記造冊,建立台帳。

第四條 因易寶需要,辦案人員可以向保管人員調取涉案車輛,但應嚴格履行調取、歸還手續,登記調取理由及歸還時間,並簽名或蓋章。辦案人員不得藉故調取、使用涉案車輛。

第五條 依法返還涉案車輛時,應當製作發還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領取人,一份附卷。

第六條 辦案人員違規借用、挪用涉案車輛的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應領導責任。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 篇7

一、員工車輛停放指定車位及區域:

員工食堂正面、側面停車位,1#、2#倉庫旁停車位,c棟宿舍區停車位及球會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右側順序停放。

二、管理細則: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各部門及時更新車主、牌照後以書面形式交物業管理部備案,獲准後方可停放車輛。

2.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免費停放使用,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不負責車輛保管。如停車區域發生被盜、車損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關損失的,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車輛進入球會後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並遵照管理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誌線行進。

4.員工車輛必須按規範一車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停放在車位上車輛,車頭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會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車輛,須沿道路右側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若有違規停放,經查獲或舉報核實,物業管理部將對違規停車車輛進行處罰。

5.員工車輛嚴禁停放在小巴停車場,大吧停車場優先保障客用車輛停放,在客用車輛較多或球會舉辦賽事活動時禁止停放。

6.車輛停妥後,在離開前,請再檢查停放是否適當,並確認車窗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管理人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7.進入停車區域內的車輛,如對球會設施設備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請勿在停車區域內抽煙,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煙蒂、火柴等應確認已完全熄滅,方能丟棄在指定處,以免造成災害。

8.嚴禁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區域,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9.停車場內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乾淨。

10.停車區域嚴禁喧譁、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1.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如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後方能離開。

三、違規處罰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物業管理部。

2.物業管理部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車位上或指定區域內,亂停亂放或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物業管理部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物業管理部對處罰車輛採取貼條通知方式,並每天在球會內網上予以公佈。

4.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物業管理部辦結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物業管理部將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雙倍處罰。

四、其他:

本管理規定從XX年7月1日實施。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 篇8

項目部各施工班組:

為響應建設單位控制吸煙的有關規定,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保障項目施工的順利完成,根據公司會議相關指導精神,本項目部特制訂如下禁煙管理條例:

一、目的

為了貫徹企業項目部禁煙、禁火管理,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展示企業項目形象,維護項目部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範圍及要求

(一)全體員工要提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認識,自覺禁止吸煙,以企業項目形象為重,嚴格遵守項目部禁煙管理制度。

(二)項目施工現場圍擋內區域均屬禁煙區。例如:施工現場、辦公室、接待室、會議室、衞生間、倉儲室、公共通道等。以上區域內為全面、二十四小時禁煙區域。

(三)在禁煙區內有禁煙標誌,不設煙具,不允許任何人吸煙,發現在禁區內吸煙應及時予以處罰。

(四)在接待外來人員時不敬煙、不接煙,並主動提醒外來人員項目部的禁煙規定,外來人員等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放在門衞後方可進場

(五)外來協作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前必須由項目部責任部門向施工方具體負責人闡述禁煙規定,併到項目部交納1000元吸煙抵押金。

三、處罰

(一)、凡在施工現場有吸煙和攜帶煙火者,一經發現對其本人處罰500元/次、並解除勞動合同;

(二)、為加大禁煙工作力度,項目施工現場實行作業班組禁煙責任區劃分,凡在作業責任區內發現煙頭、煙盒或火柴桿等均視為違章吸煙,對施工班組責任人處罰1000元/次,並對其班組人員警告和再教育;

四、禁煙區的管理工作的責任和負責人

公司項目部作為職責部門,由項目部負責實施禁煙管理,負責定期對施工區域、公共場所進行檢查,對違禁者實施處罰。各班組負責人予以配合。

各施工班組禁煙工作及處罰由各班組負責人負責處理,每位員工都有監督、勸阻的權利和義務。

五、本條例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中億建業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 篇9

為了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給在食堂就餐的職工提供一個良好的就餐環境,根據國家、省、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精神,結合公司職工食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就餐人員的範圍:原則上為公司在冊員工本人。

二、由於接待能力非常有限,同時考慮到公司人員的公共衞生安全,禁止將食品帶出餐廳。

三、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就餐,午餐12:00—12:40;晚餐6:00—6:40。因工作原因提前或延遲就餐時間,需要提前與辦公室聯繫,以便通知食堂準備和安排。

四、一人一卡,刷卡就餐。

五、公司員工食堂餐費標準暫定為每餐10元。公司以就餐卡的形式給予每位員工每月400元的用餐補助,可在公司員工食堂及小賣部消費。用餐補助以一季度為週期,每季度清零。長期外出培訓暫不發放用餐補助。

六、愛護食堂的公共設備、設施,不得在桌椅、門窗、牆壁上有意塗畫,不得扔、踢、踏、踩食堂餐飲用具及公用設施。對於損壞餐具及公共設備、設施者,照價賠償。

七、在食堂就餐時,要講文明、用語禮貌、相互謙讓。養成自覺排隊的良習慣,自覺維護食堂的就餐秩序,不喧鬧、不爭吵、不擁擠、不插隊。做到文明就餐。

八、保持食堂環境衞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潑髒水,不亂扔廢

棄物,將剩菜、剩飯倒入指定地點,保持食堂環境乾淨、整潔。

九、各部門需安排專人統計本部門用餐人數。3月9日之前報送辦公室。

十、根據自己需要領取食品,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意識。 十一、職工就餐時可自帶餐具,就餐後應自覺將所用餐具清洗乾淨並放到指定地點。

十二、未經食堂工作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出食堂工作間、操作間及庫房。

十三、尊重食堂職工的勞動,理解食堂職工的工作,積極配合食堂共同做好餐飯工作。

十四、對食堂工作和菜品有意見、建議,可向辦公室提出,以便使食堂不斷提高飯菜質量、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 篇10

一、燃氣表間及管線管理

1、定期對管線及表間進行巡視檢查,認真填寫巡檢記錄。

2、保持燃氣表間通風良好,定期除塵清理。

3、燃氣管道不得作為負重支架或者電器設備的接地導線 。

4、 不得在安裝燃氣計量儀表、閥門及燃氣蒸發器等燃氣設施的專用房屋內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二、餐飲單位燃氣使用管理

1. 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學習,掌握安全操作氣灶的基本知識。

2. 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現漏氣不準進行操作,不準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修。

3. 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於室內的天然氣。

4. 點火時,必須執行“火等氣”的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火柴,再打開點火棒供氣開關,點燃點火棒後,將點棒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後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5. 各種灶具開關,必須用手開閉,不準用其他器具敲擊開閉。

6.灶具每次用氣完畢後,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每餐結束後,•值班人員要認真檢查各供氣開關是否關閉好,每天工作結束後要先關閉廚房總供氣閥門,再關閉各灶具閥門。

7. 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8. 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並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9. 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 篇11

第一條

為加強小區寵物豢養管理,保障小區業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管理規定所述寵物,包括小型犬、貓、鳥等動物;

第三條

本小區准予豢養上述寵物,不準飼養家禽家畜(包括:雞、鴨、鵝、羊、豬、兔、牛、馬等);

第四條

其他寵物豢養規定。參照以下養犬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章法律依據

第五條《市犬類綜合治理實施意見》;

第六條《市犬類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第七條《市關於依法加強犬類管理的通告》;

第八條《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辦法》;

第九條《市限制養犬規定》

第三章小區內養犬條件

第十條

凡本小區內飼養犬類的養犬人必須持有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的《動物健康免疫證》;

第十一條

養犬人必須到公安機關辦理登記註冊,領取《養犬登記證》,並保證每年檢查一次;

第十二條

養犬人必須持《動物健康免疫證》和《養 犬 許 可 證 》到小區物業管理處進行登記

備案,否則視為無證豢養行為。

第四章小區內養犬規定

第十三條

園區每户只准養一條觀賞犬(體長標準:成年犬一般不能超過50cm),禁止飼養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養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四條

養犬人應為所飼養犬隻進行一年一次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小區管理處應做好督促、檢查;

第十五條

合理飼養和管理所養犬類避免飼養犬隻狂吠影響他人。家中無人時,應將犬隻妥善安置。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 篇12

一、食堂按學院規定時間供應飯菜,用餐者須按時就餐,不得提前在窗口聚集起鬨。

二、遵守餐廳秩序,購買飯菜應當依次排隊,嚴禁插隊,每人每次限購兩份。如發生糾紛,應當服從糾察和有關人員調解。

三、用餐者應當以節約為榮,浪費為恥,愛惜糧食,講究衞生,不隨地吐痰,吃剩的飯菜和殘渣等應當倒入泔水桶內,不得亂扔亂倒。

四、用餐者須愛護公共設施,愛護購餐憑證,保持整潔。嚴禁撬他人的飯格子,不準在餐廳內進行球類、溜冰或者其他體育活動,嚴禁在餐廳內猜拳行令、砸酒瓶。

五、尊重服務人員、 糾察人員, 服從管理, 不得無理取鬧。

六、外來人員來本院食堂用餐,必須經飲食服務中心同意,並收取搭夥費, 本院人員不得為外來人員代購購餐憑證。

七、未經食堂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餐廳擺攤或者進行其他經營性活動。

八、違反本規定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九、本規定由學生生活管理處負責解釋。

十、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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