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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數據管理規定(精選3篇)

公司數據管理規定(精選3篇)

公司數據管理規定(精選3篇)

公司數據管理規定旨在防止數據的非法生成、變更、泄漏、丟失與被破壞,確保電腦數據的有據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保密性。下面是公司數據管理細則,歡迎參閲。

公司數據管理規定範文1

公司數據備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1 目的

為規範公司數據備份及管理工作,合理存儲歷史數據及保證數據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斷電、病毒等因素造成數據的丟失,保障公司正常的數據和技術資料的儲備,物制訂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有電腦使用權限的員工

第二章 備份制度和要求

2.1 根據公司情況備份的數據分為一般數據和重要數據兩種: 一般數據主要指:個人或部門的各種信息及辦公文檔、電子郵件、人事檔案、考勤管理、監控數據等;

重要數據主要包括:財務數據、服務器數據等;

2.2 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把電腦內的不可外泄的數據進行加密,設置10位以上的密碼,密碼3個月要進行更換;

2.3 除臨時的文件外,其他文件要用文件夾的形式分類存放,即先建立好文件夾,然後把相應的文件放到不同的文件夾中;

2.4 網絡管理員將在服務器上為每個有電腦的員工建立文件夾,並分配用户名和密碼(每人都有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碼),員工在自己電腦上通過網絡,輸入自己用户名和密碼即可看到屬於自己的文件夾,打開此文件夾後把自己電腦內整理出的文件夾全部拷貝到此文件中,拷貝的週期是每週至少一次;

2.5 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如發現不及時上傳資料、故意隱瞞資料等,將進行嚴肅處理;

2.6 網絡管理員會抽查員工備份數據的日期,如發現一週以上未上傳數據將進行警告,一個月未上傳數據的將進行問責; 網絡管理員把員工上傳的數據進行備份,備份到另外介質,如硬盤、移動硬盤、光盤等;

2.7 系統工程師負責ERP、OA數據的每日備份,備份數據的副本會保存到安全介質中;

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信息部。如有未盡事宜,報請公司總經理後執行。

根據公司要求:

所有員工電腦內重要的文件都要進行備份,

公司數據管理規定範文2

為規範備份管理工作,合理存儲歷史數據及保證數據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斷電、病毒等因素造成數據的丟失,保障公司正常的知識產權利益和技術資料的儲備,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 所有服務器、交換機及其他系統主要設備均由企業管理部負責數據管理和備份。

二. 根據公司情況將數據分為一般數據和重要數據兩種。一般數據主要指:個人或部門的各種信息及辦公文檔、電子郵件、人事檔案、考勤管理、監控數據等。重要數據主要包括:財務數據、技術部門圖紙、商務部標書、服務器數據等。

三. 一般數據由各部門每月自行備份,部門經理負責整理歸檔後刻盤,系統管理員每半年對一般數據資料進行選擇性收集歸檔。

四. 重要數據由系統管理員負責,具體細則如下:

1. 財務部每月底將當月電子帳、表格等數據統一整理,系統管理員負責刻盤,由財務部保存。

2. 技術部門已定稿的圖紙、商務部標書須在每月底前,由各部門的文件管理員上傳至PDM系統,由系統管理員做備份保存。

3. 服務器的ERP、PDM、CRM等數據由系統管理員在硬盤做每日備份,並在每週六下午統一刻盤保存。

五. 當服務器、交換機及其他系統主要設備配置更新變動,以及服務器應用系統、軟件修改後均要在改動當天進行備份。

六. 備份數據所使用的刻錄機、光盤均由系統管理員保存,當刻錄機故障或光盤不足時應及時聯繫維修或購買,確保備份工作的正常進行。

七. 所有數據備份工作由系統管理員進行詳實記錄,並建立檔案。

八. 如遇網絡攻擊或病毒感染等突發事件,各部門應積極配合系統管理員進行處理,同時將集體情況記錄到備份檔案中。

九. 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如發現不及時上傳資料、故意隱瞞資料或沒有及時執行備份任務的,將進行嚴肅處理。

公司數據管理規定範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集團信息化發展要求,充分利用數據資源為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服務,保證各類信息合理、有序流動和信息安全,確保集團信息化建設快速協調有序安全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集團信息安全管理辦法》(中平„20xx‟188號)、等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各職能部室,直屬和特設機構、專業化公司、事業部、區域公司及其所屬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二章 管理範圍

第三條 本辦法管理範圍包括:各單位與生產、經營、辦公、安全等相關的應用系統和數據,以及為其提供支撐的基礎設施資源、計算存儲資源和辦公終端資源等。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

第四條 集團信息化領導小組是集團數據資源管理體系的最高層,負責審定集團有關數據資源管理的規章、制度、辦法,負責審核有關標準、規範、重要需求等。集團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集團信息辦)負責集團數據管理的監督、檢查和考核,指導集團數據管理工作,查處危害集團數據安全的事件。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數據的採集、傳輸、使用、安防、備份等管理

工作。中國平煤神馬集團平頂山信息通信技術開發公司(以下簡稱信通公司)作為技術支撐及運維部門,負責集團數據中心的運維和運營工作。

第四章 數據分級管理

第五條 根據數據在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結合有關保密規定,按照集團級應用系統和數據、廠礦級應用系統和數據、區隊(車間)級應用系統和數據分別制定管理標準。

第六條 集團級應用系統和數據,技術管理由集團信息辦負責,業務管理由相關業務處室負責,運維管理由信通公司負責。廠礦級應用系統和數據由各單位信息管理部門管理,集團需要利用的管理數據和生產數據要同步上傳到集團數據中心。區隊(車間)級應用系統和數據由各單位信息管理部門管理和維護。

第五章 數據標準管理

第七條 集團信息辦負責集團數據編碼和接口標準的統一規劃和標準制定,負責對集團及各單位應用系統的數據標準管理進行引導和考核。各單位新建應用系統應嚴格執行集團下發的數據編碼和接口標準,在用應用系統應根據自身實際逐步按照集團標準進行完善。

第八條 數據編碼和接口標準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數據編碼應能夠保證同一個對象編碼的唯一性及上下游管理規範的一致性;

(二)接口應實現對外部系統的接入提供企業級的支持,在系統的高併發和大容量的基礎上提供安全可靠的接入;

(三)提供完善的數據安全機制,以實現對數據的全面保護,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防止大量訪問,以及大量佔用資源的情況發生,保證系統的健壯性;

(四)提供有效的系統可監控機制,使得接口的運行情況可監控,便於及時發現錯誤並排除故障;

(五)保證在充分利用系統資源的前提下,實現系統平滑的移植和擴展,同時在系統併發增加時提供系統資源的動態擴展,以保證系統的穩定性;

(六)在進行擴容、新業務擴展時,應能提供快速、方便和準確的實現方式。

第六章 數據資源管理

第九條 基礎設施資源集中管理。為了避免信息機房等基礎設施資源重複投資建設,造成資金浪費、設施利用率低等問題,各單位應充分利用集團數據中心資源,集團信息辦負責統一協調集團及各單位的基礎設施資源。

(一)各單位未經集團批准不得私自新建、改建、擴建信息機房。

(二)集團數據中心要按照《集團機房建設技術規範》建設,滿足各單位應用系統及數據統一到集團數據中心所需的各項使用要求。

(三)各單位現有機房自行管理、統一管控。各級信息管理部門作為主要責任部門,要保證信息機房各項運行指標達到集團要求。

第十條 計算存儲資源集中管理。為了消除“信息孤島”,實現集團數據共享和集成,提升數據安全防護等級,各單位所需計算和存儲資源,要統一使用集團數據中心的雲計算資源,做到資源集中、高效利用。

(一)現有的集團級應用系統及數據(安全監測系統除外)、各單位應用系統及數據(直接用於生產安全、自動化控制和監測監控的系統除外)要按照在用服務器、存儲的服務年限和系統生命週期科學制定遷移到集團數據中心的計劃和方案,並報集團信息辦批准後實施。

(二)新建應用系統原則上不再購臵新的服務器和存儲,所需計算和存儲資源應使用集團數據中心的雲計算資源。各單位如有特殊生產要求,確需購臵服務器或存儲的,需報請集團領導批准,由集團信息辦備案後,按集團採購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三)對於當前集團網絡不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可向集團提出申請建設集團區域性數據分中心,並根據建設進度制定應用系統和數據遷移計劃。集團區域性數據分中心建成後,新建系統需要集中部署、分級管理。

第十一條 辦公終端資源集中管理。為了提高辦公效率、降低辦公成本、實現節能降耗,集團級應用系統要統一使用集團數據中心雲桌面,並在廠礦和區隊(車間)級應用系統中逐步實現全面使用。

(一)各單位新建系統所需計算機和新增辦公用計算機要使用集團數據中心雲桌面。

(二)原有集團推廣的應用系統所使用的計算機,以及各單位在用的計算機,分別由應用系統主管部門和各單位按年度提出雲桌面更換計劃,逐步完成雲桌面更換工作;集團信息辦負責協調和監督。

(三)各單位申請雲桌面使用,應與信通公司簽訂租用協議,由信通公司負責雲桌面運維,各單位信息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雲桌面管理。

(四)對於當前集團網絡不具備實施雲桌面替換條件的單位,應協同集團相關部門接入集團網絡或建設集團區域性數據分中心。在網絡接入後或集團區域性數據分中心建成後,按計劃完成雲桌面的部署工作。

第十二條 各單位使用資源應按集團規定支付相關費用。

第七章 數據分析管理

第十三條 數據分析是採取科學合理的方法,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對計算機應用系統生成的數據進行分析,充分發掘數據中藴涵的信息,用數據描述現狀,預測趨勢,規範生產行為,優化管理流程,加強經營監管,提供決策支持。

第十四條 集團信息化領導小組應加強對各單位數據分析的指導,鼓勵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自行組織開發業務選題和數據模型,組織經驗交流,提高分析水平。集團信息辦要做好數據分析引導和管理工作,為集團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服務。基層各單位要充分挖掘和利用現有數據資源,不斷探索和創新數據分析方法,規範數據分析程序,提高數據分析質量,做好本單位各項應用的數據分析工作。

第十五條 集團級數據分析、處室級數據分析和廠礦級數據分析分別由集團信息辦、相關業務處室和各基層單位負責策劃和實施,集團信息化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和考核。

第八章 數據應用管理

第十六條 數據應用是指利用數據分析的成果,查找存在問題,開展業務運轉狀況評估,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規避管理風險。

第十七條 各級信息管理部門應加強數據應用。集團信息辦負責代表集團對各單位以及單位之間數據共享應用的統一規劃並制定標準。各單位要嚴格按部門、按層級落實數據應用工作,對數據進行科學統計、分析、挖掘和應用,為各級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第九章 數據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 各級信息管理部門應建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及相關措施,主要包括:數據訪問的身份驗證、權限管理及數據的加密、保密、日誌管理、網絡安全、容災備份等。

第十九條 為統一規範操作權限,各單位應明確工作人員的錄入權限、訪問權限及維護權限的管理部門,任何人不得擅自設立、變更和註銷。

第二十條 各級信息管理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系統數據及介質資料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強數據庫的安全管理,制定和明確管理員用户和數據查詢用户的操作權限及規程。

第二十一條 對數據的各項操作至少要建立運行日誌,嚴格監控操作過程,對發現的數據安全問題,要及時處理和上報。管理員應掌握和運用數據庫訪問審計技術,實現對數據庫操作的監測和追溯。

第二十二條 各級信息管理部門要加強用户身份驗證管理、網絡安全管理,採取嚴格措施,做好計算機病毒的預防、檢測、清除工作,建立針對網絡攻擊的防範措施,保證數據傳輸和存儲安全。

第二十三條 各級信息管理部門要加強數據的容災備份工作,建立數據容災備份機制,保障系統應急恢復和數據溯源。重要數據要上傳至集團數據中心備份。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集團。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本文印發之日起執行。

標籤: 數據管理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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