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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對賬管理制度(精選3篇)

財務對賬管理制度(精選3篇)

財務對賬管理制度 篇1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户服務意識。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財務對賬管理制度(精選3篇)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採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9、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税金。

10、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結算,參與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1、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後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__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裁審批後,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於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裁批准後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於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並由總裁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説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繫,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財務部總監崗位職責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協助財務總監組織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及程序。

3、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指導和數據管理體系,以及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4、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5、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6、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決議。

7、負責全公司財務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學習的工作,合理協調各崗位工作,並考核財會人員工作業績,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

8、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

9、負責會計監交工作。

財務部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部人員構成等。

2、理解並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税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並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3、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核對上月計劃執行情況。

5、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並制單入帳。

6、準確把握各項材料採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8、工程完工後,準確核算出工程成本,編報工程成本表。

9、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綜合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2、全面瞭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鈎稽關係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出納員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週一填寫貨幣資金週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簽發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納員一人保管;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6、完成財務總監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財務基礎工作規範

財務基礎工作規範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 票據

1、 票據的種類: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 票據的報銷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户名稱(填寫陝西藝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後附出差火車、船、飛機等票據、住宿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總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於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後,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於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彙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二、 憑證

1、 憑證的編號:憑證統一使用記帳憑證,按時間發生先後順序統一編號,編號要求使用號碼打印機。

2、 憑證的編制人員:憑證執行誰負責誰編制,編制後應及時簽章,各項目工地由專職會計進行具體分工。

3、 憑證的填寫要求:要求用楷書書寫,字跡要清晰,摘要欄要求詳細、逐行填寫,不得省略,各級科目統一使用,整個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4、 憑證的審核:對於會計人員編制的憑證,實行交叉審核;最終由財務負責人進行最後審核。

憑證的審核必須及時,以防因記帳不及時造成核算控制的滯後,原則上所有憑證必須在編制後的第二天審核完畢,第三天登帳完畢。

5、 憑證的保管:憑證統一由一名財務人員進行裝訂、保管,此人對憑證的總體情況負責。

三、 帳簿

1、 由於會計核算均使用電算化,大部分帳簿由電腦自動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帳簿:總帳、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應付帳款明細帳、工程施工明細帳、工程材料明細帳。

2、 以上各帳簿由相應負責人進行記錄。

3、 以上各帳簿的記錄應使用楷書,書寫清楚,按月合計,按季度進行累計。如果有填寫錯誤應使用劃線更正法或紅字衝消法,並由經辦人蓋章。

四、 報表

1、 報表分為對外報表和對內報表。

2、 對外報表為向各主管機關報送的報表,主要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其他報表。

3、 對內報表為公司內部要求填制彙總的各種報表,內部報表有:按部門分類的管理費用表,按區域、人員分類的經營費用表,按工程、供應商進行分類的進貨付款表,按工程分類的項目管理費用表,按供應商、工程進行分類的應付帳款表,按工程、分包隊伍進行分類的預付帳款表,以上報表為按月填報;工程成本分析表,在工程完工時,結合預算、結算、實際使用情況進行統計的報表。

4、 以上報表由指定會計負責進行編制。並建立相應的編制審核程序。

五、 主要科目解釋

1、 預付帳款:此科目用來核算所有分包隊伍的付款情況,因此凡是分包隊伍的付款均使用此科目進行核算。

2、 應付帳款:此科目用來核算所有供應商的進貨和付款情況,因此凡是供應商的進貨和付款均使用此科目。

3、 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科目用來核算所有工程的直接成本,按照二級科目工程項目名稱,三級科目工程成本明細項進行核算。

4、 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用來核算公司各部門,常發生的各項費用,按照二級科目部門,三級科目具體明細項目進行核算。

5、 經營費用:經營費用科目用來核算業務部門的所有費用,按照二級科目人員,三級科目具體明細項目進行核算。

六、 應付帳款的確認原則:

應付帳款的確認直接關係到工程的直接成本以及公司的欠款,因此應付帳款的確認應遵循謹慎性原則

1、 用經過工程現場相關人員簽字的原始入庫單原件和供應商的發貨清單確認應付帳款和工程施工,以降低因傳真不清楚而造成的錯誤。

2、 使用經過採供部、財務部要求的會簽單確認應付帳款和工程成本。

3、 對於應付帳款已經確認需要調整的情況:如果是現場入庫錯誤應由現場出具調整説明,並結合材料部門的定料單,財務部門才能予以調帳;如果是因為材料人員對材料價格等計算錯誤的情況,應由材料

人員出具調整説明,並需附原書寫錯誤的入庫單複印件,財務部門才能予以調帳。所有調帳必須經材料部門和財務部門最高主管領導簽字。

處罰辦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户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財務對賬管理制度 篇2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維護財政法規、財經紀律,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2、根據財務監督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出納、財產管理員崗位。

3、會計人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建立會計賬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4、學校的經濟活動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財務人員協助校長管理學校日常財務工作,在上級財務部門的領導下,統一處理各項財務工作。

5、編制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財務計劃,擬定學校具體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單位預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6、學校出納人員要認真管理好學校的現金、票據、保險箱。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及報銷手續,認真履行出納崗位制度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7、財務人員應當認真做好學校各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認真審核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各種憑證內容必須真實完整。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業務,不做假的賬單,不設賬外賬,不設小金庫。

8、做好財務檔案工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傳閲、複印會計資料,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資料。

9、認真執行財產管理制度,並制定本單位財產管理辦法,不擅自購買控購商品,執行政府採購制度。

10、在財務會計工作方面取得顯着成績者、在維護財務制度或財經紀律有成績者、在財務管理理論有創見並促進學校財經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防止損失浪費有成績者給予獎勵。不遵守財務制度,工作失職,造成學校經濟或其它損失者,予以懲處。

財務對賬管理制度 篇3

一、學校食堂必須設立專賬,設一名兼職或專職會計和一名兼職出納,對學校的食堂財務進行核算和管理。

二、學校學生食堂設立專用銀行存款賬户,學生食堂所有收入必須按時繳存學生食堂賬户,超過1000元現金必須開票入賬。

三、所有的支出必須有票據,會計憑票入賬。購物一次超過100元以上須報請學校校長審批,並由2人同時採購。發票必須有售貨人或單位簽章及經辦人員、校長簽字後才能入賬。

四、實事求是核實食品成本,嚴格實行零利潤原則,確保國家財政補助資金100%用於學生營養午餐,不得剋扣、截留、擠佔和挪用專項資金,確保食堂正常運轉,千方百計為學生服好務。

五、規範食堂的貨源渠道,糧油實行政府採購配送,蔬菜、調料、肉類等自行採購,大宗物品採購由學校行政會提議,提交校委會或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後方可採購。

六、學校不得將雜費、招待費等放在學生食堂報賬,禁止侵佔學生利益。

七、學校食堂財務做到日清月結,每月按時公示相關內容,接受師生和羣眾的監督。

八、學生食堂的賬務憑證不得隨意銷燬。

九、各校每月及時向中心完小報賬,中心完小也要接縣局要求按時報賬。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6

為加強大學學生社團財務管理,深化學生社團財務制度改革,使學生社團財務公開,保護社員權益,逐步完善全校學生社團財務,並使之走上制度化、正規化的軌道,擴大社團聯合會會的監督範圍,提高監督效能,根據《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和《大學學生社團管理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一、經費來源

第一條學生社團活動經費原則上由社團自籌解決。在學生社團聯合會統一組織的招新時收取相應的會費(會費標準由學生社團聯合會統一制定)。

第二條各社團可以接受贊助或贈送等其他方式獲得經費。社團需及時將經費情況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三條社團的日常活動不得向會員(包括自願繳費者)收取任何形式、任何名義的活動費用(門票、車票費等除外)。

二、經費管理和使用

第四條各社團社長(主席)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各社團祕書長管理本社團財務,祕書長如實管理帳目,及時上報財務用度情況。

第五條各社團自成立之日起,即應建立經費收支帳目和社團內部的財務制度,並且做到帳、款分離,專人管理。

第六條各社團祕書長每月月末向本社團內部理事會遞交一份詳細的財務收支表,經理事會審查屬實理事長簽字後,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

各社團報帳統一時間、地點。暫定定每月第三週週五中午12:00—14:00在學生社團聯合會議室。

第七條各社團在舉辦活動前必須進行詳細經費預算,並制定一份書面經費預算,由主席簽字,經社團內理事會同意後方可進行活動。活動結束後活動總結必須附帶詳細清楚地經費使用情況(日期、數額、用途、經手人)且由主席和理事長共同簽字。

第八條社團支取(報銷)日常費用或活動開支在50元以下者,由社團主席簽字祕書長給付,100元以下由社團內理事長簽字同意,100元以上必須經社團聯合會祕書長、主管常任理事簽字,社團部備案。

支取(報銷)同時要攜帶相應的發票,使證明材料齊全,經核實後方可支取(報銷)。

第九條各社團的帳目必須定時、如實向各社團會員公佈。並隨時接受會員監督。

第十條各社團每學年支取的資金必須小於總會費的80%。

三、經費監督

第十一條共青團大學委員會授權的學生社團財務監督和管理機構是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社團聯合會組織成立社團自律監督小組,對社團財務進行監督。社團自律監督小組設組長一人由社團聯合會祕書長兼任,組員為各社團代表(部長以下社員)擔任。

社團自律監督小組定期(每年四、六、十、十二月)對社團財務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學生會社團部不定期對社團財務進行抽查,抽取比例15%(學術、實踐、文娛、愛心2:2:2:1)。

第十三條學生社團聯合會將於每學期末向外公佈各社團學期財務狀況。

四、違規處理

第十四條社團財務狀況納入“十佳學生社團”及“優秀社團負責人”評比標準。對帳目模糊、管理混亂的社團取消其評優資格。

第十五條對嚴重存在財務問題的社團,一經檢舉發現,給予以下處理:

1、取消該年度評優資格;

2、暫停活動審批,責令限期整頓;

3、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善的,由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學生會社團部進行強制清算整頓,發現有重大問題的經學生社團聯合會全體會議通過,上報校團委註銷該社團。

第十六條對違章社團的相關負責人免除其在社團中的一切職務,並向其所在院系及全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另行處理。

五、附則

第十七條各個社團的財務制度必須以本制度為指導,但可以有自己的特殊規定。

第十八條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社團聯合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十九條本辦法中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由社團聯合會協調解決。

第二十條本制度至頒佈之日起執行

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7

一、學生社團為非盈利組織,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進行盈利性活動。

二、學生社團自成立時即建立財務收支賬目,並由專門人員負責。

三、社團負責人不能兼任財務人員,不能干涉財務人員的工作。財務人員須在社團中擔任副社長或相當職務。

四、學生社團活動經費大部分需自行籌集,對於大型活動學生社團可尋求社會贊助,但具體事宜須向社團部提交申請,並由院團委批准後方可實施。學生社團的經費只能用於內部管理和活動組織。

五、社團財務人員須履行以下職責:

1、將資金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並有相應原始憑證。

2、定期向學生社團成員彙報財務狀況,並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3、在學生社團主要幹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六、社團部將對各社團財務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為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的社團,社團部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停止其活動直至撤銷該社團,並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具體處罰條例參考《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學生社團處罰條例》)

七、社團財產為學生社團集體所有,任何成員不得擅自處理;學生社團終止時,其財產歸屬在院團委指導下處理。

八、會費標準

1、會費上限為20元。

2、視社團性質和需要,如增加會費,需向社團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社團部會議通過並上報主管書記批准,方可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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