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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文學社章程(通用5篇)

校園文學社章程(通用5篇)

校園文學社章程 篇1

第一章 總則

校園文學社章程(通用5篇)

第一條:xx國小校園文學社是以xx國小學生為主體的文學社團,是經學校批准的全校性組織。

第二條:文學社的活動由學校的“個性化作文實驗”課題組具體負責指導。

第三條:具體宗旨:

1、深化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發揮學生特長,培育文學新苗;

3、培養學生的寫作興趣,提高文學鑑賞能力;

4、拓寬學生的視野,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

5、推進語文作文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6、提高學校的社會知名度,突出學校教育特色。

第四條:文學社活動的基本原則是課內課外相結合,以課堂教學為載體,以文學社培訓為重點,以課外採風為延伸,實行聽、説、讀、寫四位一體,互相滲透,協調發展,逐步深入,全面提高。

第五條:文學社定期出版社刊。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凡我校愛好文學,有一定寫作基礎和創作熱情的學生均可申請入社。

第七條:學生入社需向文學社遞交申請及優秀作品,經文學社領導小組考核批准後,頒發證書,成為正式社員。全體社員享有同等權利。

第八條:全體社員必須定期參加文學社的活動,遵守學校及本社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社團聲譽。

第九條:文學社鼓勵社員積極進行文學創作實踐,並對取得優異成績、為校爭光的社員進行獎勵。

第三章 組織

第十條:文學社通過選舉產生社長,組織委員一名,宣傳委員一名,編輯一名,聘請有關的社會熱心人士擔任本社顧問

第十一條:文學社聘任總指導一名, 語文科組全體教師以集體名譽擔任指導老師。

第十二條:文學社社刊社總編一名,由本校校長擔任,主編一名,由總指導擔任,編委若干名,由骨幹教師擔任。

校園文學社章程 篇2

一、文學社宗旨

豐富鹽外學生校園文化生活,提高鹽外學生文學素養和寫作水平;繁榮校園文化,加強對外聯繫,使家長和社會更好地瞭解鹽亭外國語學校教育改革成果,成為對外宣傳鹽亭外國語學校的窗口。

二、文學社社員的權利

1、社員有權參加文學社和學校組織的有關文學方面的各種活動,包括各種徵文、辯論、競賽、聯誼、外出採風等。

2、社員在社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權通過社員大會選出能夠代表自己的社長、副社長、編輯等社團領導。

3、社員的各類作品在校報上有優先發表權,優秀作品向社會報刊推薦。

4、在校報發表文章的社員,發表的作品將被存檔。並直接進入學校網站和每學年編髮一期的校刊。

三、文學社社員的義務

1、社員必須在完成各項學習任務的基礎上,參與文學社的各項活動。

2、社員有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章制度的義務,凡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批評、警告、除名。

3、社員有按時向文學社交稿的義務,每月24日前上交稿件一篇,文體不限,兩次不交稿者取消社員資格。

4、社員有服從指導老師及社內各級幹部安排工作的義務;能按時參加社內活動,無故缺勤3次者作自動退社處理。

5、社員有在社外宣傳文學社,發展新社員義務。在校外積極宣傳學校,不做有損學校聲譽的事。

本社機構

本社的指導老師由文學社聘請學校有威望的老師擔任。根據我校實際情況設社長(全面負責各項工作,對外作為文學社的代表),副社長(協助社長做好各項工作),編輯部(負責社刊出版),網絡部(負責在網絡上宣傳工作)。

1、顧問:

2、社長:

3、副社長:

4、編輯部:

5、指導老師:王

6、網絡部:

文學社成員

正式會員(24人)

六、文學社社刊

社刊為,每月一期,是一份以刊登社員和學生的文學作品為主的文學期刊。她以文學社宗旨為指導,以宣傳和反映我校積極、健康、向上、青春的校園文化和學生精神風貌為主要內容。由文學社編輯部負責。

七、文學社活動

1、每兩週舉行一次文學講座或採風活動,由編委或特邀專家、語文老師主講。

2、每學年編輯出版出一期社刊。

八、加入文學社辦法

凡承認本社章程的本校的思想健康、行為端正的文學愛好者,有文學興趣和寫作特長的學生或在校報發表過一篇以上作品的學生, 經語文老師推薦,均可申請加入本社。

九、文學社經費管理

(一) 經費來源

(1) 向學校行政申請部分經費;(2) 由外界熱心人士或團體資助;

(3) 向社員收取會費。

(二) 經費主要用於開展得到學校批准的各項活動;

(三) 經費的具體管理由社長負責,校長監督,並對社員公佈收支情況。

十、文學社獎勵制度

本社每學年進行一次評優活動,評選優秀社員、 優秀作者、 投稿積極分子(後兩者包括非社員)等若干名,給予適當的獎勵。

十一、 違章處理辦法

對違反本社章程,損害、破壞本社名譽、利益的社員視情節嚴重分別給予警告、批評、撤銷社員資格等處分。

十二、 社團安全問題

每次外出活動前應對社員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安全意識,做好防範措施,並應有老師帶隊。

(最後,祝各位同學在文學社揚起文學的風帆,在這方文學熱土上揮灑汗水,辛勤耕耘,譜寫華章!)

校園文學社章程 篇3

第一章 總則

一、網絡文學社隸屬經濟學院校團委社團聯合會,是介於科研與文學之間的一個非營利性的學生團體。

二、網絡文學社以適應新時代要求,培養大學生自主操作能力和文學素養的基本目的,以實踐、創新、充實、提高為根本宗旨。

三、網絡文學社特約李凌春老師為我們的指導老師。

第二章 社團活動

一、教學活動,教授主頁設計基本操作方法。

二、上機操作,着手對自己的主頁進行設計和編輯。

三、交流活動,上機操作活動過程中每隔兩週進行一次交流大會,交流操作計算機的心得和對主頁設計的看法及建議。

四、講座,聯繫本校教授或校外計算機專業人士組織講座。

五、評優活動,社團將在x年三、四月間舉行評優活動,由評委公選主頁設計大賽一、二、三等獎,並頒發獎品。

第三章 機構管理

一、會長一名,副會長2-4名。

二、活動部、外聯部、財務部、組織部、教學部、宣傳部等部門設部長一名,幹事至少兩名。

第四章 部門職責

一、會長(副會長)定期召開會議,商定活動發展方向。

二、活動部:負責活動開展方式,並對大型活動進行策劃;

三、外聯部:負責對外籌備經費,拉贊助;

四、財務部:掌管財務,要求帳目清楚,定期核對與公佈;

五、組織部:組織開展活動;

六、教學部:協助老師搞好教學工作和解答會員上機過程中的難點;

七、宣傳部:負責通知的書寫與張貼;

第五章 幹事的產生及權限

一、幹事的產生可由會長或副會長直接任命,也可採取自我推薦的方法,並由評委進行評審,優秀者直接任命;

二、對所有新干部、幹事設考察期一個月,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四、開會時所有幹部、幹事不得隨意缺勤,有事者須預先請假。對缺勤過多者不予任用。

第六章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會員的權利:

1、會員憑會員卡可參加社團舉辦的活動;

2、會員有對會長及幹部、幹事監督的權利;

3、會員有選舉與被選舉為幹部、幹事的權利;

4、會員有自主加入社團的權利。

二、會員的義務:

1、交納會費的義務;

2、自覺維護本社團利益的義務;

3、監督會長及幹部、幹事的義務;

4、遵守社團紀律的義務。(社團紀律:上機過程中自覺遵守機房紀律,不得玩遊戲,查看不健康網頁)

第七章 財務管理

一、會員按規定交納會費;

二、財務部對會費及其他資金進行管理,要求帳目清楚,並定期公佈。

三、社團財務接受經濟學院校團委社團聯合會管理。

第八章 附則

一、本章程自x年11月11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網絡文學社。

校園文學社章程 篇4

社團特色:飛揚文字,暢響網絡。

社團宗旨:以文字為媒介,以網絡為平台,傳播健康向上的個性化文學作品,全面提高會員的文學素養和網絡知識。

社團活動原則:民主、平等、交流、互動、社團內部人人平等,重大事項會員民主表決,日常活動以交流、互動為主,倡導發現性學習。給每位會員鍛鍊口才的機會。

努力創建和諧、友愛、團結的社團文化氛圍,會員之間要多溝通了解,在平日學習、生活中應相互幫助,把社團建成大家共同的家。

會員表現實行量化管理,評優標準公開、公平、公正。

社團鼓勵原創作品。

校園文學社章程 篇5

為深化素質教育,關注學生成長,培育文學新人,樹立班級形象,培養及發揮廣大同學的文學愛好與特長,提高同學的文學鑑賞水平與寫作能力,豐富校園文學氣氛和學生文化生活,做好文學社的各項工作,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 總 綱

第一條:作為一個文學性團體,其基本宗旨在於為廣大文學愛好者服務,為本校文化建設出力,為增強本校文化氛圍努力。

第二條:本着為同學們提供一個文學自由發展的舞台,促進同學之間的文化交流,提高同學們的文化素養,形成活潑、嚴謹的文風,從而提高文學愛好者的寫作水平。

第三條:我們的口號是:辦好文學社,開展好一切活動,全體成員共同努力打造品牌。

二 任務

第一 每學期編輯出版兩期以上校報,優先發表文學社社員作品,好作品向全國報刊雜誌推薦發表;

第二 創建“校報”博客網站,電子郵箱:;

第三 每學期舉辦一屆詩歌吟誦會;

第四 每學期組織一次以上社員採風活動;

第五 不定期舉辦文學創作知識講座、主題徵稿與競賽等活動;

三. 社員

入社的方式及要求

第一條:凡本校喜愛文學、熱愛寫作的學生,個人提出書面申請,並交一篇有一定質量的習作,經文學社指導老師認可,即可入社。

第二條:社員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檔案並保存。

第三條:社員要自覺遵守社團章程,執行社團決議。

第四條:參加社團活動,完成社團任務。

社員的權利

1. 優先在校報發表作品;

2. 優先在吟誦會吟誦作品;

3. 參加文學社組織的一切活動;

4. 對文學社工作提出合理的批評和建議;

社員的義務

1. 遵守文學社的規章制度;

2. 積極參加文學社組織的一切活動,無故不得缺席;

3. 積極為校報投稿、組稿;

4. 為校報的健康發展出謀獻策;

四. 組織

文學社成立社務會,領導和負責文學社工作。社務會設社長、副社長、祕書長各一人,分工合作,共同負責文學社日常工作;

1. 社 長:

2. 副社長 :

3. 祕書長 :

文學 社下設校報編輯部,負責刊物的組稿、編輯、出版工作,編輯部設主編、副主編、編輯部主任各一人,分工合作,共同負責校報日常工作;

1.主 編 :

2.副主編 :潘

3.編輯部主 任:

聘任陳志華校長為文學社名譽顧問,校報聘任副校長、副校長為名譽顧問。

附 則

第一條:本章程由文學社制定,大前中學團委會對其有解釋權。

第二條:本章程自頒佈之日起實施,一切準則皆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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