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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進出管理規定(通用30篇)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通用30篇)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1

一、嚴格控制一切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可疑車輛進出學校,確需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履行學校門衞登記手續。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通用30篇)

二、禁止任何機動車輛在學生上學、放學前後30分鐘內進出校園。學生在室外活動期間,禁止機動車輛進出。

三、禁止機動車輛進入學校教學區、學生生活區等人員密集區。凡經允許進入的車輛,必須低速行駛,嚴禁鳴笛。

四、運送貨物的車輛應持有效證件到學校保衞部門辦理出入手續,按照學校指定時間進出。

五、禁止出租車、超高、超重等超限車輛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按照門衞執勤人員要求進入。

六、執行任務的消防車、工程搶修車和救護車等,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直接進入。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腳踏三輪車進出校門必須推車通過,校內禁止騎行。

七、學校教職員工的機動車輛由學校保衞部門統一發放出入證件,憑證件進出,並按學校要求停放。

八、除學校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在學校內過夜停放。學校只對特許車輛提供臨時停放的場地,不履行看管義務。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2

為了加強學校對食堂、商店、浴池送貨車輛及工作人員平時進出校門管理,預防意外傷害事故發生,維護學生安全和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現做出如下規定:

一、關於送貨車輛進出學校的規定

1、送貨車輛進校必須向輔警出示學校統一製作的送貨卡,在校門警衞室登記後方可進校。

2、超過2噸以上車輛禁止進校。

3、司機酒後禁止入校。

4、送貨車輛在學校規定時段即每天上午:8:55——9:40、下午:2:35——3:20允許進校。

5、課間學生在校園活動時間禁止出校。

6、送貨車輛在校園內必須緩速行駛,禁止鳴笛。

7、食堂泔水車進校時間為學生就餐半小時後,等待學生就餐結束方可收集殘食。

8、送貨車卸貨完畢須經購貨食堂、商店、浴池管理人員准許方可出校,下課時間不準出校。

二、關於工作人員進出學校的規定

1、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員進出校門必須向輔警出示工作牌。

2、工作人員晚上外出時必須於當晚學生就寢熄燈前(21:40)返校。

3、食堂製作早餐工作人員早晨入校時間為:4:00——4:30。

4、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員騎自行車到校門必須下車推行,騎摩托車和電動車的在校園要緩速行駛,停放在摩托車棚。

三、違章處理辦法

1、購貨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員對送貨車負有安全管理全部(文章轉貼自實用工作文檔欄目)責任。凡是送貨車在校園肇事的未經學校準許一律不準出校,根據肇事情節追究車主和購貨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員責任。

2、凡是頂撞輔警,無理取鬧的車主和工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違章強行進入者,輔警有權代表學校扣車、報警。

3、工作人員未經當日值班領導批准,不準帶其他人員入校。工作人員在校園內要檢點行為,為學生做出表率,發現言語過激、行為失當者隨時辭退。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3

為加強機動車輛進出校園的管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機動車車輛進出校園管理規定。

一、除學校公車、上級有關單位機動車輛和本校教職員工私人車輛外,其他機動車輛非必需不得進入校園停放。

二、外來機動車輛(非校內人員使用的車輛),未經學校領導允許不得入校。

三、任何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後,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五公里),禁止鳴笛,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下課期間不允許任何機動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四、食堂、超市等運送貨物的車輛憑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車輛年審合格證等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到校保衞處辦理進出校園通行證,方可在規定時間(早7:30之前,晚5:30之後)內入校。若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入校,則必須由要求送貨的部門派人到校門口接待,並在上課時間內進入校園。車輛入校後,必須在校內遵照學校道路交通指示標誌行駛,按位停放。

五、本校教職工的個人機動車出入校門時,必須將校內停車證放置在擋風玻璃右下角,進入校園後須將車輛按要求停放。在校園內若本校教職工違反本制度而出現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扣發全年獎金和當月績效工資並按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客運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特殊情況可由保安請示學校領導後方可進校。

七、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及時放行並指明路徑。

八、由學校相關部門組織的有校外人員參加的活動,組織部門應事前通知保衞處,將活動時間、地點和車輛情況提前告之,協助保安做好車輛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訪本校教職員工者隨行機動車輛請將車輛停放在校門西側停車場內,請教職員工告知探訪者。

十、如有違反學校《機動車輛進出校園管理規定》的行為,經勸阻教育不聽者,門衞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校園,並立即報告學校領導,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確保安全。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4

尊敬的香檳城業主:

你們好!

香檳城業主車輛刷卡迚入方式已經歷時五年多了,隨着時代的變遷和科技的發展,越來越感覺操作和使用跟不上時代的要求了。為更好的服務於廣大業主,經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總公司批准,決定採用新型藍牙感應迚入模式迚出車輛。20xx年11月1日正式啟動。在此,感謝香檳城業主委員會和徐州潤敏置業有限公司在此項目改造中給予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同時感謝南京九竹科技有限公司的全力配合。 新型的藍牙感應系統的有點:

1、 一車一卡,一迚一出的終端模式,保障小區車輛數量不會有誤。

2、 車輛管理更科學合理,人機對話,誤差率和防盜效果必將更科學。

3、 免去開窗刷卡的繁瑣過程,給廣大司機的操作更方便。

4、 感應距離進,不停車直接迚入的無障礙感覺,給您節約時間和停車起步的油耗。

各位尊敬的車主需要準備的材料:

1、 房產證或土地證

2、 車輛行駛證及駕駛證

3、 原先刷卡使用的IC卡

4、 地下車位的車主還需要準備好您的《車位購買協議》或車位付款收據。

您準備好以上材料後,到物業客服中心迚行IC卡更換藍牙卡,物業管理公司有專門的人員給您指導安裝,當然這一切都是免費的哦。

此次更換IC卡的重要意義:

1、 隨着科技的迚步,我們香檳城小區的部分系統也基本處於更換階段,車輛智能系統的更換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方面。

2、 香檳城的車位資源緊張,下一步物資局搬遷,小區門外停車位必將更為緊張,為了防止外來車輛佔用我們小區的資源,必須採取實名制迚入,而藍牙終端系統的一迚一出模式可以真正實現一車一卡,絕無浪費。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5

為切實加強小區物業管理,維護業主生活秩序,確保小區各種車輛進出停放有序和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車輛特指業主自行購置的機動車和業主帶回的需要臨時停放小區的機動車輛。

二、凡屬小區業主需要長期和臨時停放的各種車輛,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均應積極協調,儘量給予安排,最大限度為業主提供方便。

三、業主要充分理解小區條件受限的客觀實際,支持配合小區車輛的進出管理工作。

四、進入小區的各種機動車輛均應按規定的行駛路線限速行駛,不得逆行,不得擠佔人行道、綠地,不得在小區內按喇叭等,影響住户休息;不得在停車場和小區範圍內洗車、修車及清掃車上的雜物,人為製造垃圾影響環境。

五、停放車輛,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車輛前後左右的距離以防撞碰;自覺整齊停放並確保不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過。

六、為加強小區公共道路的管理和維護,小區內停放車輛需繳納車輛佔道費,業主可辦理包月卡,繳納車輛佔道費80元/月/車,臨時進出小區的車輛2元/小時/車。臨時停車按車輛進入小區時間開始計費,一小時之內免費停放,超出一小時,按照2元/小時/車收費,最高不超過10元/車/天。

七、根據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定,車輛秩序維護員負責維護小區車輛停放秩序,所收費用為車輛佔道費,物業公司不承擔保管義務。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6

一、進出小區的車輛必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

二、車輛進入小區要驗證發牌,並做登記。

三、車輛駛離小區時要驗證收牌,沒有交還存車牌號或存車牌號與車上牌號不符時,該車不得放行離開小區。對外來車輛要計時收費。

四、車輛應按指定路線行駛,進入小區後車輛不得高速行駛,或按喇叭。

五、進入小區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司機須按規定辦理停車手續,並把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

六、禁止超高、超重以及漏油、漏水等車輛進入小區。

七、在車輛進出高峯期間,管理人員還要作好現場的車輛引導、行駛、停放與疏散工作。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7

為了規範車間、廠區叉車的使用,特制訂《叉車使用管理規定篇》。具體規定如下:

一、責任人

1.叉車司機是叉車駕駛、維護、保養,併為公司提供叉車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2.叉車使用必須經過培訓,叉車駕駛必須指定專人擔任。未經叉車管理人員同意,除叉車司機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駕駛叉車。

3.叉車行駛中駕駛員應集中注意力,不得飲食,打手機和攜帶他人等。

二、叉車駕駛應注意的問題

1. 叉車啟動異常應立即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維修,嚴禁擅自拆修叉車。

2..車輛啟動前,必須檢查叉車的制動,貨叉,輪胎等,使之處於完好狀態。叉車啟動時應保持較低的啟動速度,駕駛員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並注意避讓。

3.行駛過程中切勿進行上下操作,不準任何人上下車。

4.叉車應平穩啟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或光滑的路面上轉向時須減速。

5.作業時嚴禁超載,偏載。

6.嚴禁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

7.嚴禁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嚴禁使用慣性裝載卸貨。

8.嚴禁貨叉上站人,嚴禁叉車載人。

9.嚴禁搬運未固定或鬆散堆垛的貨物。

10.叉車作業時貨叉下不得站人。貨叉載物升降時,以叉車為圓心半徑1M的範圍內不準有人。

11.叉車駕駛員損壞物品,設施或發現已損壞貨物、設施時要如實上報叉車負責人。

12.停車後禁止將貨物懸空。

13.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設施旁。

14叉車加油時必須將柴油機熄火關掉鑰匙嚴禁攜帶火源或靜電來源。加完油後,應該將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歸原處存好。嚴禁將有關工具隨意亂放。

三、維護

1.發現叉車有不正常現象,應當立即停車,並及時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檢查。

2.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保養。嚴禁擅自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的行為。定期嚴格按照叉車廠家的《叉車整車的維護使用手冊》進行維護保養。

擬定 : 審核: 批准: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8

1、 用餐員工應做到文明就餐。不得赤膊進入餐廳,餐廳內嚴禁吸煙、大聲吵 鬧、説粗話、敲打餐具;餐廳內嚴禁賭博,嚴禁打架鬥毆。

2、 用餐時一律使用刷卡,無飯卡的要經領導批准後方可用餐。

3、 所有用餐員工應自覺排隊打飯,每人一卡,不得插隊。

4、 用餐員工應愛護公物不準隨意挪動餐桌、餐椅及餐廳的一切公共設施。

5、 為確保員工人身安全,用餐人員一律不準動用餐廳專用設備。

6、 嚴禁在餐廳的牆壁、餐桌上亂寫亂畫。

7、 用餐員工應保持餐廳的清潔,不準隨地吐痰,亂扔雜物。剩菜剩飯等物倒 入專用桶內,不可留在餐桌上。

8、 用餐後沖洗餐具應節約用水,隨手關閉水龍頭。

9、 用餐後及時離開,無事不得在餐廳逗留。

看了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9

一、單位應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應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值班人數應不少於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經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二、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以及消防巡查、發現問題處置、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三、發現消防設施運行故障問題時,應及時採取措施並報告主管負責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五、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火警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同時報告部門主管。

六、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保存完好。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10

1.財務會計人員要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業銀行賬户。

2.出納人員簽發支票時須以有關人員辦理的手續齊全的有關憑據為依據,不得私自簽發支票、空白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影響公司信譽。

3.“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月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發現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企業賬面與銀行賬面的餘額相符。

4.“銀行存款日記賬”要按月結清,月底,貨幣資金餘額明細賬必須與總賬核對相符,會計、出納要在日記賬與總賬上交叉加蓋本人印章,做好對賬記錄。

5.出納員對個人借支未及時還清者,有權催收和拒絕辦理新的借款手續。

6.集團公司內各單位銀行賬户的開立本着“合理佈局、統一規劃、履行審批、統一管理”的原則。

7.各公司、厂部的銀行賬户開設,一般情況下在集團公司指定的銀行金融系統範圍內辦理。特殊情況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其它金融機構開設,但須經集團公司財務總監批准。

8.集團各公司及下屬單位銀行賬户的開設必須是在公司指定的銀行金融機構內。下屬單位一般情況下在銀行開立賬户數不得超

9.各公司及下屬單位的資金餘額實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據各公司、厂部的經營規模、業績水平、資產狀況核定其流動資金。對超過公司核定流動資金限額以上的,各單位不得佔用並及時劃撥回集團公司財務部指定的賬户。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11

1 目的

為加強起重作業安全管理,預防、控制起重作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提高起重作業隱患排查、風險控制、事故防範能力和管理水平,確保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細則。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起重作業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及承包商均應遵守。

3 引用文件及關聯文件

3.1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標準》(GHFD-06-TB-08)

3.2 《特種設備管理標準》(GHFD-06-TB-09)

4 專業術語

4.1 起重設備:本規定所指起重機械包括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裝卸橋、纜索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鐵路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桅杆起重機、升降機、電葫蘆及簡易起重設備和輔具(如吊籃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機、礦山井下提升設備、載人起重設備。

4.2 起重作業:指運用各種力學知識,藉助各種起重吊運工具、設備和地形場地,根據起重物(或者負載)的不同結構、形狀、重量、重心和起重的要求,採取機械起重吊運或手工起重搬運的方式和方法,將物體(或者稱負載)從地面起吊(或推舉)到空中,放到預定需要的位置和方向的過程,如設備的吊運、鍋爐鋼結構吊裝、主變拖運等。

4.3 起重作業人員:指從事起重指揮、起重操作、起重司索等作業的人員。

5 執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5.1 起重作業須具備與所從事的起重作業相適應的起重機械、工器具及其具有相應資質的起重作業技術人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司索和安全監督管理人員;需具備與起重機械要求相適應的作業場地,適宜存放起重機械、工器具的場所。

5.2 新購置(進口)的起重機械,其生產廠家必須是國家主管部門指定並核發合格證(進口許可證)的專業製造廠,其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完備,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使用、維護、保養説明書。

5.3 設計、製造、改制、維修、安裝、拆除起重機械(包括臨時、小型起重機械)時,需取得國家授權的部門頒發的許可證。

5.4 對於非人力驅動且起重量大於0.5噸(含0.5噸)的各類起重機械,應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建立技術檔案。

5.5 使用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標準規定對起重機械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每天作業前檢查、經常性安全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檢查(每年至少一次)。對在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起重設備,必須進行檢修處理,並保存檢查檔案。

5.6 自制、改造和修復的吊具、索具,必須有設計資料(包括圖紙、計算書等),並應有存檔資料。

5.7 起重機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動應符合使用説明書及操作規程的規定。

5.7.1 手拉葫蘆的使用:

使用手拉葫蘆與電動葫蘆前必須進行外貌檢查,確認葫蘆結構是否完整,無損壞等現象。葫蘆運轉部分是否靈活、安全可靠,能否正常轉動。以及充油部分時候有油等,防止發生幹磨、跑鏈等不良現象;

吊掛葫蘆的繩子、支架、橫樑等,應絕對穩固可靠;

葫蘆吊掛後,應先將手拉鍊反拉,讓起重鏈條倒鬆,使之有最大的起重距離,然後慢慢拉緊起吊物件;

接近泥沙工作的葫蘆,應採取墊高措施,避免泥沙帶進轉動軸承內,影響使用壽命;

使用3個月以上的葫蘆,須進行拆卸檢查、清晰和注油,對於缺件、失靈和結構損壞等,一定要修復後才能使用。

5.7.2 電動葫蘆的使用:

在使用前,應進行靜負荷和動負荷試驗;

檢查制動器的制動片上是否粘有油污,各觸點均不能塗潤滑油或用銼刀挫平;

嚴禁超負荷使用。不允許傾斜起吊或作為拖拉工具使用;

操作人員操作時,應隨時注意並及時消除鋼絲繩在捲筒上脱槽或繞有兩層的不正常情況;

盤式制動器要用彈簧調整至是物件能容易處於懸空狀態,其制動距離在最大負荷時不得超過80mm;

電動葫蘆應有足夠的潤滑油,並保持乾淨;

電動葫蘆不工作時,禁止把重物懸於空中,以防零件產生永久變形。

5.7.3 鋼絲繩的使用: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必須經常檢查其強度,一般至少6個月就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或做強度試驗;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嚴禁超負荷使用,不應受衝擊力,在捆紮或吊運重物時,要注意不要使鋼絲繩直接和物體的快口稜鋭角相接觸,在它們的接觸處要墊以木版,帆布、麻袋或其他襯墊物以防止物件的快口稜角損壞鋼絲繩而產生設備和人生事故;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長度不夠時,須採用卸扣連接,嚴格禁止用鋼絲繩頭穿細鋼絲繩的方法接長吊運物件,以免由此而產生的剪切力;

鋼絲繩穿用的滑車,其邊緣不應有破裂和缺口;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特別是鋼絲繩在運動中不要和其它物件相摩擦,更不應與鋼邊的邊緣斜拖,以免鋼板的稜角割斷鋼絲繩,直接影響鋼絲繩的使用壽命;

在高温的物體上使用鋼絲繩時,必須採用隔熱措施,因為鋼絲繩在受到高温後其強度會大大降低;

鋼絲繩在使用一段時間後,須加潤滑油,一方面可以防止鋼絲繩生鏽,另一方面,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它的每股子繩之間同一股中的鋼絲與鋼絲間都會相互產生滑動摩擦特別是在鋼絲繩受彎曲力時,這種摩擦更加激烈,加了潤滑油後就可以減少這種摩擦;

鋼絲繩存放時,按上述方法將鋼絲繩上的髒物清洗乾淨後上好潤滑油再盤繞好,存放在乾燥的地方,在鋼絲繩的下面墊以木版或枕木,必須定期進行檢查;

鋼絲繩使用過程中,尤其注意防止鋼絲繩與電焊線相接觸,以免鋼絲繩會損壞,影響作業的順利進行;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必須經常注意進行檢查有無斷裂破壞情況及其是否使用,或需調換新繩,確保安全。

5.8 起重指揮人員、司索人員(起重工)和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屬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學習並接受安全技術培訓,經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門簽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從事指揮和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5.9 禁止使用起重機械移送人員。在必須使用固定後的吊籃等進行施工作業的情況下,應在作業前制定詳細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

5.10 起重作業可按工件重量劃分為三個等級,大型:100噸以上;中型:40噸至100噸;小型:40噸以下。

5.11 大中型設備、構件或小型設備在特殊條件下吊裝應編制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並按重要程度報有關部門審批,施工中未經審批人許可不得改變方案。

5.11.1 施工方案經過有關部門審批後,在起重作業前由技術人員向參加起重吊裝的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交底記錄應存檔。

5.11.2 進行起重作業前應組織檢查。

班級自檢:

(一)檢查吊鈎、鋼絲繩、環形鏈、滑輪組、捲筒、減速器等易損零部件的安全技術狀況;

(二)檢查電氣裝置、液壓裝置、離合器、制動器、限位器、防碰撞裝置、警報器等操縱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術條件,並進行無負荷運載試驗;

(三)檢查地面附着物情況、起重機械與地面的固定或墊木的設置情況,劃定不準閒人進入的危險區域並派人看護;

(四)檢查確認起重機械作業時或在作業點靜置時各部位活動空間範圍內沒有在用的電線、電纜和其他障礙物;

(五)檢查吊具與吊索是否選擇適當及其質量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部門複檢:吊裝準備工作完成後,在自查整改的基礎上,進行復檢。

在自檢、複檢合格後由安健環監察組織聯合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施工技術方案及技術措施;

(二)施工機、索具的實際配備是否與方案規定相符,如不相符,説明原因並有審批見證;

(三)設備基礎地腳螺栓是否符合質量要求;

(四)基礎周圍回填土夯實情況,施工現場是否平整;

(五)機具、隱蔽工程(如地錨、桅杆地基等)吊裝保證措施的落實情況和自檢記錄;

(六)待安裝的設備或構件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七)人員分工與崗位責任制;

(八)施工用電必須保證整個吊裝過程正常供給;

(九)天氣預報情況;

(十)施工機具維修使用情況;

(十一)施工人員、指揮人員指揮的資質和熟練程度;

(十二)其他方面的準備工作。

5.11.3 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由項目或工程公司負責人組織落實、整改,直至合格為止。

5.11.4 安健環監察部對以上起重作業及相應級別的檢查進行監督確認。

5.12 在起重作業時必須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鮮明的標誌或特殊顏色的安全帽。

5.13 在採用兩台或多台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施工前,應使所有參加施工人員清楚地瞭解吊裝方案;儘量選用相同機種、相同的起重能力的起重機械併合理佈置;明確吊裝總指揮和中間指揮,統一指揮信號。

5.14 起重作業中,起重指揮應嚴格執行吊裝方案,發現問題應及時與方案編制人協商解決。起重指揮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5.14.1 必須按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

5.14.2 及時糾正對吊索和吊具的錯誤選擇;

5.14.3 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地錨受力情況,發現問題應先將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後重新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5.14.4 吊裝過程中,任何崗位出現故障,必須立即向指揮者報告,沒有指揮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14.5 指揮吊運、下放吊鈎或吊物時,應確保下部人員、設備的安全。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弔裝索具;

5.14.6 作業前需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採取預控措施。

5.15 起重作業中,起重機司機(起重操作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5.15.1 必須按指揮人員(中間指揮人員)所發出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由何人發出,均應立即執行;

5.15.2 當起重臂、吊鈎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得進行起重操作;

5.15.3 嚴禁使用起重機或其它起重機械起吊超載或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體;

5.15.4 在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鈎螺母防鬆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情況下禁止起重操作。

5.15.5 吊物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吊物稜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時不得進行起重操作;

5.15.6 無法看清場地、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重操作;

5.15.7 起重機械及其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和吊物不應靠近高低壓輸電線路,必須在輸電線路近旁作業時,必須按規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能滿足時,應停電後再進行起重作業;

5.15.8 在停工或休息時,不得將吊物、吊籠、吊具和吊索懸吊在空中;

5.15.9 在起重機械工作時,不得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維修,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5.15.10 下放吊物時,嚴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5.15.11 用兩台或多台起重機械吊運同一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機械所承的載荷不能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80%;

5.15.12 遇6級以上大風或大雪、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時,不得從事露天起重作業。

5.16 起重作業中,司索人員(起重工)應遵守以下規定:

5.16.1 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並及時報告險情;

5.16.2 根據重物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吊具與吊索;不準用吊鈎直接纏繞重物,不得將不同種類

或不同規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載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過安全負荷,起升吊物,應檢查其連接點是否牢固、可靠;

5.16.3 吊物捆綁必須牢靠,吊點和吊物的重心應在同一垂直線。捆綁餘下的繩頭,應緊繞在吊鈎或吊物之上;多人綁掛時,應由一人負責指揮;

5.16.4 禁止隨吊物起吊或在吊鈎、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況進入懸吊物下方時,必須事先與指揮人員和起重機司機(起重操作人員)聯繫,並設置支撐裝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機運行軌道上;

5.16.5 吊掛重物時,起吊繩、鏈所經過的稜角處應加襯墊;吊運零散的物件時,必須使用專門的吊籃、吊斗等器具;

5.16.6 不得綁掛、起吊不明重量、與其他重物相連、埋在地下或與地面和其他物體凍結在一起的重物;

5.16.7 人員與吊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放置吊物就位時,應用拉繩或撐竿、鈎子輔助就位。

5.17 起重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做好以下工作:

5.17.1 將吊鈎和起重臂放到規定的穩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應放到零位,對使用電氣控制的起重機械,必須將總電源開關切斷;

5.17.2 對在軌道上工作的起重機,應將起重機錨定住;

5.17.3 將吊索、吊具收回放置於規定的地方,並對其進行檢查、維護,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要及時更換;

5.17.4 對接替工作人員,應告知設備、設施存在的異常情況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5.17.5 對起重機械進行維護保養時,切斷主電源並掛上標誌牌或加鎖。

5.18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 職責

6.1 制度負責人:由公司安健環監察部主任工程師擔任,負責本標準的制定和修改,並確保標準的有效性。

6.2 制度執行人:各生產部門安全專業經理擔任,負責本標準的執行及收集對本標準的反饋意見,並定期提出修改意見。

7 檢查與評價

7.1 公司各生產部門每年對本制度的管控情況進行評價。

7.2 公司安健環部每年對本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8 附則

8.1 本標準由公司安健環監察部負責解釋。

8.2 本實施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看了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12

項目部各施工班組:

為響應建設單位控制吸煙的有關規定,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保障項目施工的順利完成,根據公司會議相關指導精神,本項目部特制訂如下禁煙管理條例:

一、目的

為了貫徹企業項目部禁煙、禁火管理,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展示企業項目形象,維護項目部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範圍及要求

(一)全體員工要提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認識,自覺禁止吸煙,以企業項目形象為重,嚴格遵守項目部禁煙管理制度。

(二)項目施工現場圍擋內區域均屬禁煙區。例如:施工現場、辦公室、接待室、會議室、衞生間、倉儲室、公共通道等。以上區域內為全面、二十四小時禁煙區域。

(三)在禁煙區內有禁煙標誌,不設煙具,不允許任何人吸煙,發現在禁區內吸煙應及時予以處罰。

(四)在接待外來人員時不敬煙、不接煙,並主動提醒外來人員項目部的禁煙規定,外來人員等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放在門衞後方可進場

(五)外來協作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前必須由項目部責任部門向施工方具體負責人闡述禁煙規定,併到項目部交納1000元吸煙抵押金。

三、處罰

(一)、凡在施工現場有吸煙和攜帶煙火者,一經發現對其本人處罰500元/次、並解除勞動合同;

(二)、為加大禁煙工作力度,項目施工現場實行作業班組禁煙責任區劃分,凡在作業責任區內發現煙頭、煙盒或火柴桿等均視為違章吸煙,對施工班組責任人處罰1000元/次,並對其班組人員警告和再教育;

四、禁煙區的管理工作的責任和負責人

公司項目部作為職責部門,由項目部負責實施禁煙管理,負責定期對施工區域、公共場所進行檢查,對違禁者實施處罰。各班組負責人予以配合。

各施工班組禁煙工作及處罰由各班組負責人負責處理,每位員工都有監督、勸阻的權利和義務。

五、本條例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中億建業集團有限公司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13

為加強對空調的使用管理,確保空調安全運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本着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能降耗的原則,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空調使用實行“部門專人負責制”,由部門指定現場責任人全權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空調使用的條件

1、使用空調時應根據室外實際温度進行開啟,即夏季室外最高氣温達到30℃以上,方可開啟空調製冷,製冷温度設置不應低於26℃;冬季室外氣温低於5℃以下的,方可開啟空調製熱,制熱温度設置不應高於20℃。

2、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3、辦公人員離開或辦公區無人預計一個小時以上的,應關閉空調,嚴禁室內長時間無人情況下開啟空調。

4、下班要提前30分鐘關閉空調。

三、空調使用的安全規定

1、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2、空調使用中不得隨意改變風葉方向,不得覆蓋出風口,因為人為因素造成空調設備或遙控器損壞的,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損壞人承擔。

3、注意用電安全,發現電路或空調故障要及時停止使用並向辦公室報修,不得強行使用。

4、長時間不用空調,應將插頭拔下,將遙控器內電池取出,同時做好室內和室外機的保潔工作。

5、定期清洗消毒過濾網,保持空調衞生乾淨

四、空調室內嚴格禁止以下不文明行為

五、違反本規定的處罰

1、凡有違反上述“空調使用的條件”開啟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30元/次。

2、凡有違反上述“空調使用的安全規定”的處以罰款50元/次。

3、凡有上述任一不文明行為的處以罰款30元/次。

4、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現場責任人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14

為積極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保障羣眾基本用藥,減輕醫藥費用負擔,根據衞生部《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對全院醫師、護師、藥師進行合理使用基本藥物相關知識培訓。內容包括《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及醫保、新農合補助藥品的實際應用方法。

二、做好基本藥物目錄的遴選、採購、配送工作。醫院臨牀應用的基本藥物全部從吉林省基本藥物招標採購平台採購,由市衞生局指定配送企業負責配送,並做好基本藥物的入庫驗收、在庫養護。

三、按照國家相關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嚴格執行藥物的零差率銷售制度。

四、鼓勵臨牀醫師優先合理使用基本藥物。截止到20xx年末,院內所有經營的藥品均為國家基本藥物和吉林省增補藥物品種。

五、臨牀藥師參與臨牀藥物治療,發揮規範臨牀用藥行為的作用,為藥物治療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六、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和合理用藥督導小組要加強對醫院基本藥物臨牀應用的監測與評價,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抽調處方和醫囑對基本藥物的應用進行點評。對使用比例不達標的科室和嚴重不合理用藥的醫師進行通報批評,並由業務院長對醫師和科主任進行誡勉談話。

七、加強基本藥物質量安全監管各臨牀醫師和藥房工作人員要對基本藥物在應用過程中產生的不良反應及時報告。要加強基本藥物進貨、驗收、儲存、調配等環節的監管,加強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建立健全藥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保證基本藥物質量和用藥安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基本藥物制度是一項重大的制度創新,是緩解羣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有效途徑。全體醫務人員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紮實推進,確保目標任務的實現。

(二)加強協調配合。要主動作為,自覺把各項配套措施及時落實到位,動態跟蹤制度實施情況,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建立各環節配套銜接、有效運轉的合理機制,確保基本藥物制度取得實效,人民羣眾得到實惠。

(三)強化監督評估。各科室要按職責認真做好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工作的培訓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工作。要建立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評價制度,加強信息收集彙總培訓指導,保證上報的監測評價數據科學準確。對在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中違反政策規定的機構和人員,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強化政策宣傳。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各類媒體和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藥物知識,轉變不合理用藥習慣,正確引導羣眾合理用藥、科學用藥、安全用藥。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15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運行設備的巡迴檢查,及時發現設備異常,防止設備事故,保證設備安全經濟穩定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檢修、運行人員對設備系統進行巡迴檢查的管理職能、管理與要求、定期巡視設備的規定、檢查與考核等內容。

本制度適用於設備系統的巡迴檢查工作。運行、檢修人員均應通曉本標準。

三、規範性引用文件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彙編》

四、定義、術語及縮略語

(一)公司

國電電力內蒙古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五、職責與權限

設備巡迴檢查在站長的領導下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運維人員具體負責本電站所轄設備巡迴檢查。

六、管理內容與要求

(一)巡迴檢查

巡迴檢查是生產人員對生產現場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設備異常,防止設備事故,保證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必不可少的主要措施,巡迴檢查的內容包括:

1、交接班檢查;

2、定期巡迴檢查;

3、預防性檢查;

4、特殊情況檢查。

(二)巡迴檢查的要求

1、各類檢查均應由能獨立工作的生產管理人員、檢修、運行人員進行,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部批准。

2、巡迴檢查人員必須遵照本電站制定的巡迴檢查規定,按照所規定的時間、路線和項目進行檢查,做到檢查嚴、細、無遺漏。

3、巡迴檢查時必須攜帶必備的檢查工具。

4、巡迴檢查中不允許隨意拆除檢修安全措施、挪動和跨越遮欄,以及亂動正在運行的設備等。

5、巡迴檢查時應思想集中,做到“五到”,即:腿要跑到、眼要看到、耳要聽到、手要摸到、鼻要嗅到。

6、需要重點檢查的設備有

(1)過負荷及長期滿負荷運行的設備。

(2)處於異常運行及有缺陷的設備。

(3)剛操作或調整完畢的設備。

(4)新投入運行的設備(包括檢修後投入運行的設備)。

(三)巡迴檢查週期及內容

1、變電站巡視檢查每天一次。巡視內容包括變壓器、六氟化硫開關、刀閘、電容器及高壓開關櫃等設備運行是否正常等。

2、場內集電線路每天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杆塔傾斜、橫擔歪扭及杆塔部件鏽蝕變形、缺損情況;導線、地線鏽蝕、斷股、損傷或閃絡燒傷情況;拉線鬆緊情況;避雷器及電纜有無異常情況;金具、絕緣子是否完好等。

3、箱變檢查每月一次,具體時間與風機外表檢查相同。檢查內容包括聲音、温度、油位、狀態指示及是否有打火放電現象等。

(四)值班人員定期巡視檢查

1、值班人員巡迴檢查按電站規定的檢查路線和內容進行。

2、值班人員在巡檢中如發現危及設備或人身安全時,除按有關規定採取緊急措施外,立即彙報值長。

3、巡檢人員必須做好巡檢記錄,並將巡檢中發現和處理的設備缺陷記入設備缺陷登記簿內,暫時不能處理,且不影響安全運行的缺陷列入設備大、小修計劃處理。

七、檢查與考核

(一)電站應按本標準不定期對設備巡檢情況進行檢查,並根據檢查結果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二)對因由於違反巡迴檢查管理制度而使設備發生事故或公司管理人員發現值班人員沒有按規定進行巡迴檢查或檢查不到位,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16

一、 對晚上加班的規定:

1、 每週一、三、五晚上加班的規定不變。

2、 晚上加班由部門主管在每天下午17:30下班前書面提報《加班申請》交部門經

理審批後才可,《加班申請》需註明加班原因、加班人員名單、工作內容等。部門主管在每天下午17:30下班前通知當晚需要加班的人員或在部門公告。《加班申請》於第二天上午09:30交行政部備查。

3、 凡沒有經過書面申請並經部門經理批准,晚上擅自加班的,不計考勤。

4、 根據工作需要,凡要求加班而擅自不加班的,按曠工處罰;如安排晚上加班但

因個人特殊原因無法加班的,要事先寫書面《請假條》交部門主管籤批,不允許口頭請假、事後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罰。部門主管要對人員加班監督到位。注:按廠規,曠工1小時處罰2小時工資。

5、 行政部每天要查核前一天晚上加班出勤情況,對加班曠工人員有權責直接作出

處罰。

二、 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要在公休日白天加班的,需提前一天由部門主管書面提

報《加班申請》交部門經理審批,《加班申請》需註明加班原因、加班人員名單、工作內容等。《加班申請》交行政部備查。凡沒有經過書面申請並經部門經理批准而擅自加班的,不計考勤。

三、 因機加、安裝車間另有加班管理制度,本制度不再針對機加、安裝車間。

四、 以上規定從20xx 年8月起執行!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17

1、目的:為有效使用及管理計算機軟件資源,並確保公司計算機軟件之合法使用避免人員因使用非法軟件,致觸犯著作權法、知識財產權,影響公司聲譽或造成計算機病毒侵害,影響日常工作之進行,故訂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軟件使用之相關信息管理。

3、管理辦法

3.1 管理單位:

3.1.1 文件信息管理科負責公司所使用之原始合法軟件保管及安裝。

3.1.2為確保公司計算機軟件之合法使用,各單位對該部門的每台計算機應指定保管人,共享計算機則由單位指定人員保管,並將名單交由文件信息管理科備案,保管人對計算機軟、硬件具使用、保管及合法軟件使用之責。

3.1.3各部門應指派專人管理監督該部門軟件使用及授權情形,以確保該部門軟件的合法使用,若發現使用之計算機存在來歷不明之軟件,則應移除或連絡文件信息管理科協助移除。

3.2 計算機軟件安裝及保管:

3.2.1公司之各類計算機軟件統一由文件信息管理科負責安裝保管,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盤點。各單位因業務需要需使用時可提出申請,由文件信息管理科依該軟件之授權使用範圍進行安裝。

3.2.2嚴禁個人私自於公司計算機安裝軟件。未經文件信息管理科授權或同意,使用者不得私自將公司計算機軟件信息透露給任何個人或機構,擅自透露者信息管理科有權做出處罰。

3.2.3公司擁有之相關計算機軟件,若有人員要安裝則必須先提出申請並經單位主管及副總級以上主管同意後,文件信息管理科人員則依據申請單位提出之申請內容,安裝至各計算機之內。

3.2.4軟件保管人對軟件負保管之責,軟件之使用者如有使用不當,造成毀損或遺失,應負賠償責任。

3.2.5各部門軟件分配使用後,保管人或使用人職務變動或離職時,應移交其保管或使用之軟硬件,並辦理交接。

3.3軟件使用之權利及義務:

3.3.1 禁止員工使用非法軟件,或私人擁有之計算機軟件安裝使用於公司計算機上,亦不得將公司合法軟件私自拷貝、借於他人或私自將軟、硬件帶回家中,如因此觸犯著作權者,則該員工應負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責任,並依公司制度進行懲處。

3.3.2為確保公司計算機軟件之合法使用,各計算機使用人,以負責管理該設備所使用之軟件,若發現使用之計算機存在來歷不明之軟件,應連絡文件信息管理科協助處理。

3.3.3 軟件保管人或使用人,對於保管或使用之軟件不可盜賣、循私營利或其它不法行為,違者除提報主管及依公司規定懲處外, 如因此觸犯著作權者,則該員應負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責任。

3.3.4為尊重知識財權,於公司內務必使用合法軟件,而由網絡上所存取之任何資源,僅限其個人使用,並禁止下載有版權之音樂(尤其是MP3)、影片及非法軟件。

3.4 軟件稽查:

為使軟件在計算機中發揮應有之效用,並避免非法軟件流入公司,文件信息管理科可定期或不定期稽查,並依據下列原則辦理:

3.4.1 由文件信息管理科人員採定期或不定期檢視計算機內相關軟件或信息。

3.4.2 為確保公司計算機軟件之合法使用,文件信息管理科可不定期檢查公司各單位所使用的軟件是否合法,如發現使用非法計算機軟件者,除提報與主管外,並追究責任。

4. 本辦法自公司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由文件信息管理科負責實施細則和相關工作。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18

為加強工廠安全的管理,保護員工福利設施合理使用,現就員工儲物櫃管理規定如下:

1、公司向每位員工提供儲物櫃。

2、員工的儲物櫃由行政部及部門主管/經理負責管理。

3、入職十天後,由行政部發放,離職時退還行政部。

4、員工需保持儲物櫃的清潔與整齊,儲物櫃只能放衣物、工作所需物品、餐具等,不得存放貴重物品、現金、食物、腐爛品、危險品等。

5、公司可隨時指派保安人員及主管/經理檢查儲物櫃的清潔和安全。

6、鑰匙要妥善保管,如遇丟失及時與行政部聯繫。未經行政部批准,不得私自加鎖或換鎖。

7、儲物櫃外面不得亂掛、亂貼其他雜物。不得故意損壞儲物櫃,故意損壞者,按破壞公共財物論處,必須照價賠償,並予以紀律處分。

8、嚴禁私自調換儲物櫃,每人的儲物櫃編碼與姓名相吻合,已在行政部登記備查。如特殊原因需更換,可到行政部申請。

9、物櫃不得藏有任何屬於公司的物品,否則公司有權沒收,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10、嚴禁私撬他人儲物櫃,一經發現視為偷竊,按公司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送當地公安機關。

11、離職時需到行政部辦理退櫃手續,並把鑰匙交回,不及時交回的從工資中扣除20元賠償金。

12、違規處罰細則:①私自更換儲物櫃,處罰xx元;②丟失鑰匙,扣取配鑰匙費xx元。③存入危險物品,按情節輕重處罰xx元-xx元;④私自加鎖或換鎖處罰xx元;⑤檢查發現不符合衞生規定,處罰xx元-xx元;⑥私藏公司物品處以xx元-xx元罰款;⑦故意損壞櫃子處以-xx元罰款;⑧發現偷盜儲物櫃財物者,除賠償財物損失額外,處以xx元-xx元罰款。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19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真正發揮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規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薪金結構

本公司薪金結構如下

第三條 薪金支付種類

薪金計算包括下列4項:

1. 月薪制:員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時,依規定不得扣除缺勤額;

2. 日結月薪制:員工因休假而缺勤時的薪金,應從薪金中扣除當日缺勤額;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該月薪金;

3. 計時制:依員工工作時間來決定其支付標準,不上班則不支付薪金;

4. 日薪制及計時制薪金工作,原則上是以基準內薪金除以工作天數或工作時數的金額為基準。

第四條 支付方法

1. 薪金支付通常以匯入事先告知的個人銀行賬户內;但在特殊情況時可,由人事部申請以現金直接支付;

2. 員工死亡時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屬帶相關證件領取。

第五條 扣除額

下列規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 個人薪金所得税;

2. 勞動保險費;

3. 工會協議的事項;

4. 其他法令所規定事項。

第六條 薪金計算期間及支付日

1. 採用月薪制的薪金計算期間,從每月18日開始到次月17日為止並於當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時,可提前發放;

2. 採用日薪制及計時制的薪金計算期間,則以制訂的工作天數作為計算基準;薪金支付日應與月薪制相同,於當月月底發放;

3. 薪金計算期間遇年度調薪時,調薪日前後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第七條 缺勤扣除

員工無故以欺騙或不正當事由來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時,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

第八條 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

1. 薪金支付原則上依附表的有關規定作為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的依據;

2. 工作時間的單價計算公式如下:

時間單價 = 基準內薪金(不含撫養津貼)/一個月平均規定的出勤時數

第九條 調薪

調薪包括定期調薪及臨時調薪兩大部分,其規定如下:

1. 凡具有調薪資格者,應於10月31日前將材料送人事部審核,並於12月31日前根據個人考績給予定期的調薪;定期調薪以每年調整一次為原則;

2. 中途聘用人員、停薪留職者、試用期工作人員及兼職人員均不屬於定期調薪的範圍內;

3. 臨時調薪的相關事項,另行制定;

4. 受行政處分的員工,不予以調薪;

5. 有調整的必要時,則依下列公式計算平均薪金的標準:

平均薪金 = 薪金的結算日前3個月的薪金總額/90日

(三)獎金

第十條 獎金計算期間及支付對象

獎金包括定期獎金及結算獎金兩大部分,其規定如下:

1. 定期獎金的計算期間每年分兩次在6月及12月分別支付給在職員工;

2. 定期獎金由基準獎金、級別加算及連續工作年限等構成;

3. 基準獎金的級別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資及責任津貼為基礎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 基準獎金的支付率以公司業績及其他變動因素的衡量而決定;

5. 級別加算及支付率的規定;

6. 出勤比率的計算根據下列公式:

出勤率:1-[(0.007請假日數+0.0035帶薪休假的調換天數)+(0.0025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數)+(0.0035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數)];

7.連續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滿 每年加發300元;

5年~20xx年未滿 每年加發350元;

20xx年~20xx年未滿 每年加發400元;

20xx年以上 每年加發450元;

8.結算獎金是依據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規則,以前年度進入公司且於獎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為支付對象。

(四)臨時津貼

第十一條 臨時津貼支付的對象及支付額

凡具有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支付臨時津貼:

1. 因公務而受傷須長期休假者,可支領平均薪金3個月;但已申請勞保災害補助及團體意外險補助時,須從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額;

2. 其他經由公司認為有必要者。

(五)特別事項

第十二條 特殊職務津貼

凡從事特殊職務的員工,可依下列規定支付津貼:

1. 特殊職務的資格:

(1)酒店服務人員;

(2)兼職性質的員工;

(3)洗碗工、清潔工。

2. 以上津貼,凡適用於公司的薪金規定者例外;

3. 獎金可視其績效不定時發放;

4. 不支付獎金時,可採用不同的獎勵方式。

(六)附則

第十三條 本規章自年月日起實施。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20

一、日常考勤管理

1、安裝三台指紋考勤機。在三樓辦公室的入門口,為內部所有職工考勤使用。

2、根據縣委辦公室相關文件及縣紀委要求,指紋考勤次數界時間界定為:工作日每天指紋考勤4次,即上午2次、下午2次。在7:10-8:10、13:40-14:40(夏季作息時間14:10-15:10)時間段內系統分別只能記錄1次指紋信息;8:10-13:40、14:40-19:00(夏季作息時間15:10-19:30)時間段內系統可分別記錄2次指紋信息,第一次為指紋簽入信息,第二次為簽出信息。

3、正常上下班界定。7:10-8:10、13:40-14:40(夏季作息時間14:10-15:10)指紋簽入為正常上班;11:50-13:40、17:20-19:00(夏季作息時間17:50-19:30)指紋簽出為正常下班。

4、違規行為界定。違規行為包括遲到、早退、曠工,按每人每半天1次計入考勤信息。

(一)8:10-11:50、14:40-17:20(夏季作息時間15:10-17:50)指紋簽入的為遲到;

(二)有指紋簽入信息,無指紋簽出信息的為早退;

(三)7:10-11:50、13:40-17:20(夏季作息時間14:10-17:50)無指紋信息的為曠工。

5、臨時外出辦事界定。上午指紋簽入後在11:50之前,或下午指紋簽入後在17:20(夏季作息時間17:50)之前指紋簽出的為臨時外出辦事。

6、公差界定。公差包括出差、開會、中心工作、其他公務。

(一)因工作需要到縣外執行公務、接洽工作、調研考察或學習培訓的為出差;

(二)在縣內外參加相關會議的為開會;

(三)經單位領導研究決定指派參加兩天以上的重點工作為中心工作;

(四)因工作需要由單位安排外出開展其他工作的為其他工作的為其他公務。

7、請假界定。請假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

(一)因患病等身體原因一段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工作的請假為病假;

(二)因其他私事一段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工作請假的為事假;

(三)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為年休假。

8、加班界定。工作日下午19:00(夏季作息時間19:30)之後以及非工作日全天指紋簽入簽出的,為加班。

二、指紋機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於指紋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平按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採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機出現"嘀"的提示音並且綠燈閃爍、顯示屏顯示指紋號碼和"確認成功"表示指紋簽入簽出成功,指紋機出現"嘀、嘀"的提示音、紅燈閃爍、顯示屏顯示"請重新按手指"則需重新操作。

2、若手指皮膚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者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綜合辦公室反應,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處脱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備採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綜合辦公室。

6、公司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沙礫等物質留在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

7、指紋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問題(如手指指紋破損)可到綜合辦公室找管理處理,個人不得擅自擺弄機器。

8、公司員工上午下班簽出、下午上班簽到時擺弄連續打卡,如出現此類情況按照打卡一次計算。

三、異常未錄指紋考勤處理辦法

1、指紋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為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加班、公差、調休、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必須填寫相應審批表單,由領導審批後及時交到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處留存備查,然後由單位指紋考勤系統操作員在系統中直接錄入考勤信息,期間當事人不需要錄入指紋信息。不請假又不錄入指紋者將按照曠工處理。

2、確因工作外出、臨時業務原因等外出者,需及時向科室負責人或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説明情況,然後再進行指紋的簽出,無論返回與否均不需再錄入指紋信息。事因當天或次日主動填寫《異常考勤簽到登記表》,公司員工需各科室主任簽字,然後報分管負責人簽字,分管負責人需經總經理簽字,以此確認未考勤異常事因的真實性。無負責人簽字者,按公司的考勤制度處理。

3、因個人原因需要外出的,需按照規定填寫《請假審批單》或者《外出審批單》,經批准後交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憑獲批的審批單方可放行,並無需在考勤機上進行指紋的錄入簽出,由考勤操作員直接錄入考勤信息。

4、綜合辦公室考勤員於每週一12:00之前將上週簽字證明的《異常考勤簽到登記表》進行統計核實,確認無誤後交由公司領導簽字審批。

5、公差、請假考勤信息一經錄入,無法刪除或更改。

四、考勤系統操作員工作職責

(一)確保本單位指紋機24小時運行、指紋考勤專用計算機無其他無關軟件和資料、確保單位指紋考勤數據實時上傳;

(二)依據權限及時、如實錄入工作人員出差、開會、中心工作、其他公務、請假等特殊情況的考勤信息;

(三)及時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彙報指紋考勤的相關情況;

(四)每天檢查指紋考勤系統、指紋考勤專用電腦、指紋機、攝像頭等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單位分管副責任報告;

(五)保管好單位指紋考勤系統登錄賬號和密碼,嚴禁向他人泄露;保管好單位的考勤資料。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21

1、嚴禁在樓道、樓梯及出口處堆放車輛或雜物,保證樓道暢通無阻

2、上、下樓時要遵守規定,堅持輕聲慢步禮讓的原則,上下樓梯要靠右行。

3、在樓道及樓梯上嚴禁追逐打鬧、推搡他人、勾肩搭背、拉手插兜、攀爬欄杆、高聲喧譁。

4、集中下樓時要分樓層分時間段進行,中午放學時,星期一、三、五單號樓層先下樓,間隔10分鐘雙號樓層下樓;星期二、四、六雙號樓層先下樓,間隔10分鐘單號樓層下樓。下午晚上放學時,星期一、三、五單號樓層先下樓,間隔5分鐘雙號樓層下樓;星期二、四、六雙號樓層先下樓,間隔5分鐘單號樓層下樓。

5、每逢學生回家、上晚自習停電或遇突發事件時,須等候學校值班室通知下樓,並由上該班本節課的教師負責該班的學生疏導工作,併到樓口指揮學生有序下樓,避免因推搡擁擠而發生意外事故。

6、課間操、國旗下講話或大型集會等大型活動中學生下樓時,由上該班本節課的教師負責該班的學生疏導工作,併到樓口指揮學生有序下樓,避免因推搡擁擠而發生意外事故。學生解散時必須依次按要求退場,U型樓各樓梯退場順序均為使用本樓梯的四樓班級、三樓班級、二樓班級、一樓班級;綜合教學樓退場順序均為使用本樓梯的五樓班級、四樓班級、三樓班級、二樓班級 、一樓班級。

7、學生在升旗、課間操、大型集會時,已經上樓的學生須待所有學生上樓後,方可出班活動,防止學生有上、有下發生擁擠現象。

8、集中上下樓時,必須走本班固定的樓梯及樓道口,嚴禁逆行,嚴禁串樓道口。

9、圖書樓報告廳上下樓,原則是 誰使用誰負責。由使用報告廳的教師負責上下樓秩序。

10、所有教師必須準時到崗,認真負責。 11、U型樓各班學生使用樓梯規定:

U東樓中廳樓梯(中廳樓梯兩側兩個班及北樓東側兩個班)

U北樓梯(北樓西側三個班)

U東南角樓梯(南樓東側兩個班)

U西南角樓梯(南樓西側三個班) 綜合教學樓(共用一個樓梯)

12、綜合教學樓上班級教室靠近走廊的窗户不宜開得過大,以免因佔用空間過大而發生碰傷學生的事故。

13、冬季時間,嚴禁在過道、樓梯等地面灑水,以防因結冰而使學生滑倒受傷。

14、教學樓上班級的學生不得將身體探出欄杆或窗外,謹防不慎發生意外墜樓的危險。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22

1、物業服務收費必須遵守省市頒佈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2、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六個原則:等價交換原則、誰受益,誰出錢的原則、差別原則、優質優價原則、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公開原則。

3、服務收費的標準依據:一是合同的約定;二是法律的規定。

4、服務收費項目包括:

(1)綜合服務費,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養護費、垃圾清運費、物業員工工資、福利、保險費、辦公費、培訓費、維修費固定資產折舊、社區活動費。

(2)公眾代辦性服務費,為業主代繳水、電、煤氣等;

(3)專項服務費,對業主的房屋的自用部分及自用設備的維修和小區內停車管理服務等服務的費用;

(4)特約服務費,房屋裝修、家電維修、家庭衞生、代購商品、搬運等。

5、服務費的收取標準:依據業主房產證標明的建築面積收取。

6、服務費收取的方式:採取包乾制。

7、服務費的收繳和追討程序:

(1)發送收費通知單(按季度收繳);

(2)首次追繳,第二季度發送第一季度的催繳通知單;

(3)再次追繳,發催繳通知單,並上門收取;

(4)按法律程序處理。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23

1 總則

1.1 為適應分公司信息化發展要求,充分利用信息資源為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服務,保證各類信息合理、有序流動,保證信息安全,遵循總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2 信息資源是分公司的重要資產,是企業進行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的重要基礎,必須加強管理,使信息的採集傳輸、日常維護、信息平台建設、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各方面,以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設“五統一”原則為指導,不斷提高信息資源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1.3 本管理辦法所涵蓋的信息資源範疇,主要是指分公司內部有關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信息(以下稱內部信息)。[cjh1] 管理的對象主要是由信息系統形成的信息、使用計算機編制的信息、專業系統採集的原始信息等,包括各類文本信息、數據庫信息、web頁面信息、圖形圖像信息、多媒體信息等;印刷品作為信息的主要載體之一,儘可能進行電子化的處理,也納入信息資源管理之內。

2 管理體系

2.1 分公司信息資源管理體系依照信息化管理“一個整體,兩個層次;歸口管理,分工負責”的方針建立,信息中心歸口管理,各業務部門專業管理。

2.2 分公司信息工作領導小組是分公司信息資源管理體系的最高層次,負責審定分公司有關信息資源管理的規章、制度、辦法,負責審核有關標準、規範、重要需求等。

2.3 信息中心是分公司信息資源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信息資源的組織、協調、採購、服務等日常管理工作,主持信息平台、信息整合等系統建設工作,負責有關技術支持工作。信息資源管理業務工作接受股份公司信息系統管理部的指導。

2.4 各級業務部門既是信息資源的使用單位,也是專業信息資源的主要管理單位,負責本部門業務範圍內有關信息資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同信息中心全面開展信息資源的管理工作。

3 內部信息的管理

3.1 信息中心負責分公司內部信息的管理,組織各業務部門進行內部信息的需求分析,各業務部門依據業務職責提出各種內部信息需求,並分別按本部門形成和管理的信息(下稱“部門內自管信息”)、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信息分別彙總,確定信息內容、信息提供時間和信息提供方式等。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重要信息由分公司信息工作領導小組予以審核確認。

3.2 信息中心組織彙總各業務部門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信息,並進行歸類,對各部門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信息歸納為部門間共享信息(下稱“部門間共享信息”),理順信息來源和信息使用渠道,並分別反饋給各部門核對認可。

3.3 部門間共享信息源由信息中心協調信息需求部門落實,實施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只滯留在部門或個人的現象,任何個人和部門無權獨佔信息資源。

3.4 各級下屬單位的內部信息除供本單位內部使用外,按要求及時提供給上級相關部門及領導。

4 外購信息的管理

5 信息整合和統一信息平台

5.1 信息整合是對分散在各部門的信息資源進行物理或邏輯的集中存儲、整理、分類、分級和發佈,並提供相應的授權訪問,從而發揮信息資源的最大效用。信息整合的主要內容包括各部門確認的結構化信息、非結構化信息及web頁面信息。

5.2 建立統一信息平台是實施信息整合、進行有效信息資源管理的基本策略。統一信息平台是各部門發佈、訪問、共享信息資源的工作平台。信息中心負責建立統一信息平台,將各部門內自管信息、部門間共享信息、外購信息全部接入信息平台,並實施信息整合。各部門有責任支持和配合統一信息平台的建設工作。

5.3 統一信息平台的建設除包含針對結構化數據的數據整合和非結構化數據的內容整合外,還包含應用系統的應用整合和業務流程的業務整合。統一信息平台的建設首先要完成數據整合和內容整合工作,提供信息集成和管理、個性化信息服務、針對互聯網和企業內部網的信息搜索功能等。

5.4 信息中心負責統一信息平台的運行和維護,及時實施信息整合、信息分發等處理,保證信息的暢通交流和充分共享。

6 信息的分級和授權

6.1 根據信息本身在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結合有關保密規定,按部門內自管信息、部門間共享信息、外購信息分別制定信息分級標準。

6.2 部門內自管信息按a1、a2、a3三級分級。a1級信息提供給本部門所有人員訪問;a2級信息提供給相關處(科)室人員訪問;a3級信息提供給相關處(科)室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訪問。

6.3 部門間共享信息按b1、b2、b3、b4四級分級。b1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所有人員訪問;b2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相關處(科)室人員訪問;b3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相關處(科)室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訪問;b4級信息提供給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公司負責人訪問。

6.4 外購信息分級主要考慮和外部信息公司所籤合同,按c1、c2二級分級。c1級信息在分公司範圍內使用;c2級信息在本單位內使用。

6.5 按以上信息分級標準對各類信息進行分級,並形成信息的分級屬性。部門內自管信息由本部門實施分級,部門間共享信息和外購信息由信息中心會同有關業務部門實施分級,並由信息工作領導小組確認。

6.6 依據部門管理職責和個人崗位職責,結合信息分級屬性,對部門和個人進行信息授權,保證信息準確送達和安全使用。個人的信息授權列表由部門負責人審查。

6.7 個人崗位或職責發生變動後,必須及時更改信息授權,避免信息授權不當的風險,並報信息中心備案。

7 信息資源的安全

7.1 為保證信息資源的安全,分別建立相應安全控制策略:管理員權限管理策略、用户權限管理策略、信息資源授權策略、信息資源存儲安全策略、信息資源傳輸安全策略等。

7.2 管理員權限管理策略,根據統一信息平台系統管理的不同功能,建立相應的管理員角色,包括系統管理員、負責用户管理的管理員組、負責信息資源目錄管理的管理員組,以及相應的二級管理員組。

7.3 用户權限管理策略,普通用户可以查看被授權的信息,並能將自己的信息與其他特定的用户或用

户組進行共享。只有負責用户管理的管理員組有權完全管理和維護系統的用户信息,相應的二級管理員操作文件 zsgz-94-2200-04.04 共4頁 第3頁

只能管理和維護所管部門的用户信息,用户可以維護自身的用户信息。

7.4 信息資源授權策略,對於普通受控信息採用用户組共享方式授權或針對單個用户直接授權的方式,對於高度受控信息只能採用針對單個用户直接授權的方式。

7.5 信息資源存儲安全策略,根據信息資源不同的安全級別和對訪問效率的不同要求,對信息資源的存儲進行非加密存儲、部分加密存儲或者完全加密存儲。

7.6 信息資源傳輸安全策略,根據信息資源不同的安全級別和對訪問效率的不同要求,對信息資源的傳輸進行非加密傳輸、部分加密傳輸或者完全加密傳輸。

8 內部網站管理

8.1 內部網站為滿足企業內部信息共享和保密的需求而建立的公用信息平台,主要用於發佈企業內部生產經營管理信息及有關市場、經濟信息。

8.2 內部網站目前仍是分公司內部共享信息的平台,現階段須按建設統一信息平台的要求加強管理,待條件成熟,逐步向統一信息平台過渡。內部網站在技術及內容上必須考慮與統一信息平台的兼容。信息中心負責分公司內部網站的管理,負責統一規劃,負責網站的設計,根據分公司公用信息平台、網絡安全管理規定及信息保密規定監督、考核網站的建設和運行,並提供技術支持,實現對內部網站的統一管理,保障內部網站的運行安全。

8.3 內部網站信息資源管理,遵循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兼顧的原則,保證信息及時準確,保證使用安全可靠。發佈的信息內容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得違反國家、股份公司及分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

8.4 內部網站要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嚴格內容發佈程序和訪問權限控制,同時做到內外網嚴格分離,防止未經授權的非法訪問。

8.5 內部網站在滿足分公司信息使用的同時,須對總部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訪問通道和鏈接,保證總部能夠及時瞭解分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 8.6 內部網站上的信息發佈需經各業務部門業務領導、保密領導小組確認,內部網站的信息,未經授權,禁止對外披露、發佈。擅自對外泄漏內部信息,影響企業經營業務或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嚴肅追查,並對相關責任人員或部門追究其違紀責任。

9 源信息的維護

9.1 分公司各單位內自管信息由各單位負責源信息的維護,信息管理部門予以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9.2 部門間共享信息由信息提供部負責源信息的維護,按要求適時更新信息,保證共享信息的時效性。信息中心予以配合和督促,並與企管部共同負責信息共享的監督與考核。

9.3 各源信息維護部門在維護信息時應標明信息的類別、級別等必要標識。

9.4 信息中心根據相關管理制度組織源信息上網共享和加密,並對源信息的更新維護進行監管和考核。

10 信息質量管理

10.1 為了保證信息資源管理的科學性,保證信息的提供的準確、及時性、便於利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必須建立、健全信息質量反饋制度,以保證分公司信息資源的質量。信息中心是信息質量的考核單位,各業務部門有義務監督其它業務部門所提供信息的質量是否符合準確、及時和規範性要求,將信息質量反饋也納入各部門信息考核當中。

10.2 信息中心負責組織有關信息質量反饋意見的收集,信息使用部門負責提出關於信息準確性、時效操作文件 zsgz-94-2200-04.04 共4頁 第4頁

性和一致性的意見,由信息中心彙總並分別送達各信息提供部門,協助和督促信息提供部門不斷提高共享信息的質量,同時不斷完善信息平台的性能和功能,並定期檢查跟蹤反饋記錄。

11 附則

11.1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1.2 本辦法由分公司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24

1 目的和範圍

為規範公司禮品的接收及贈送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於。

2 定義

禮品:外部單位或個人因工作關係贈予我公司個人或部門的物品,我公司因工作需要贈予外部單位或個人的物品。

3 管理職責

3.1 經理室是公司禮品的歸口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a) 對各部門接收的禮品進行登記、分配、處理等;

b) 監督公司各部門禮品的接收及上繳情況;

c) 對各部門購買的對外贈送禮品進行登記、保存。

3.2 經理室祕書負責公司對外贈送禮品的採購。

3.3 各部門負責將各自因工作關係而接收的禮品繳於經理室,負責本部門對外贈送禮品的採購申報。

4 管理內容

4.1 接收禮品的管理

4.1.1 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得接收業務關聯單位的非法酬金或禮品。對於業務關聯單位給予的酬金或禮品無法推辭時,接收人一律自收受之日(出差人員回公司)起三個工作日內上繳公司經理室,並在QG/HX19.05表1《禮品收受、處理登記表》中進行登記。

4.1.2 對於應登記上繳的禮品、禮金,相關人員如在規定期限內不登記上繳或不

如實登記上繳,責令退回收受禮品、禮金外,經理室將視情節給予負激勵100~1000元,並通報批評,嚴重者可辭退,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1.3 公司禮品由經理室統一建立台帳,詳細記錄禮品名稱、數量、來源、接收日期、接收部門、處理方式、處理人等,並對禮品實物的收入和支出情況進行登記。

4.1.4 對於各部門上繳的禮品,如果是實物(飾品、食品等),價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經理室直接進行處理;價值在200元以上的,由經理室提交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處理;如果禮品是現金或相當於現金的禮券等,則交由財務部處理。

4.2 外送禮品的管理

4.2.1 禮品購買

常規禮品指如煙、酒、銅工藝品、茶葉等。常規禮品購買:當禮品需要增補時,由經理室祕書填寫QG/HX19.05表2《工作聯繫單》,經主管經理批准後,由經辦人負責採購。經理祕書負責對禮品驗收,填寫QG/HX16.06表1《入庫單》入庫並加入存貨分類賬。

非常規禮品(常規禮品之外的禮品)購買:由相關部門提出,經總經理批准後,交由經理室祕書購買(特殊情況下,各部門需自行購買禮品的,也需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購買後交經理室統一登記、辦理出入庫手續、保存。

4.2.2 各部門在領用禮品時應出具相應的聯繫單,單次領取禮品價值在1000元以下,部門主管審核,經主管經理審批後可直接領取;單次領取禮品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需主管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領取。

4.2.3 禮品領取時,需填寫領料單,經理室祕書應如數登記,並註明領用人、領用批准人及其他相關內容。

4.2.4 各部門領取的禮品發生結餘時,應及時退回經理室,由經理室重新進行登記保存。

4.3 經理室需定期對禮品進行清點核查,確保禮品帳物一致。

4.4 經理室祕書每月月末對本月禮品領用填報各部門禮品費用匯總表,報財務部審核。

5 檢查與考核

本規定由經理室組織檢查及考核

6 本規定自20xx年04月01日起實施。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25

為進一步加強校風、學風建設,保證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優化育人環境,使學生在德、智、體、美等各方面全面發展,根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紀律,積極參加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組織的活動。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註冊報到手續,因故不能報到註冊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學生上課、實習、勞動、軍訓、社會實踐等都應當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按規定請假,否則以曠課論處。凡未請假、請假未經批准超過兩週不註冊或未請假、請假未經批准、未批准超過請假期限連續兩週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三條 學生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離開南寧市區外出活動,以及晚間因故不回校住宿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第四條 因故不能按時上課者,需提前請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請假者,應電話向任課老師(班主任)口頭請假,並事後補假。

請病假者應提供有資質醫院的診斷書及建議休假的證明,因公請事假者應提供有關證明,因私請假者應寫明理由及請假時間。

第五條 學生經選拔代表學校參加文體、科技等比賽活動而不能上課必須請假的,應由組織單位按照相關要求出具請假證明,並協調辦理請假手續,學生應及時按要求向任課教師出具請假單及證明材料。

第六條 學生請假期滿必須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處。

第七條 學生考勤工作由任課教師、班主任、班幹部協同進行,專任教師全面負責上課、實 習、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的紀律考勤工作,班主任、班幹部負責其他環節的考勤工作。學生考勤一律記入各班考勤本。

第八條 學校正常上課時間,學生曠課按學生應選課程的實際授課時間計算,畢業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每天按5學時計算。

第九條 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班主任批准;請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週以內由班主任簽署意見,並註明去向、家庭地址、個人和家庭聯繫電話,由學院學生工作組審批,並登記備案;請假一週以上由學院學生工作組審批,報學生工作處備案(經批准的假條由審批部門存查)。

第十條 學生宿舍實行寢室長晚點名制度,學生應在每天23︰30以前回宿舍就寢。在23︰30以後不回校住宿的,寢室長或宿舍成員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向學院學生工作組報告,並設法查明學生去向。

第十一條 學生因病經有資質醫院診斷,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學期請假、缺課超過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須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二條 違反以上考勤規定者,學校將根據《廣西大學學生處分規定》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解釋。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相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廣西大學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26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

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經濟嘉獎並通報,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詳情如下:

1、全月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出色完成工作任務,獎勵15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2、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採納實施,並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獎勵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3、品德端正,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者,獎勵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二、懲罰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批評,詳情如下:

(1)上班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2)上班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3)上班遲到10分鐘至3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4)上班遲到30分鐘至60分鐘以上按30元扣除

(5)上班遲到6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准離崗或竄崗、閒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着裝。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備註:

1、業務人員業績第一名者,按底薪3倍發放,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2、業務人員業績第二名至第四名者,按底薪一倍發放,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3、事假、病假扣除當天100%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的300%,譬如聊QQ、看電子書、煲電話粥等),將予以重罰處罰如下:

第一次(處罰100元)

第二次(處罰300元)

第三次(處罰1000元)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27

公司出差費用規定

一、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出差費用的管理,嚴格控制費用支出,達到節約高效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報銷原則

1.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私發生的費用嚴禁報銷。 2.原則上要一人多差,減少多人出差。 3.公司採用在核準的標準內實報實銷原則。

二、出差實施細則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1.出差前3日內應該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部門主管負責人視情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序審核。

2.出差人依實際情況憑核准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門暫借一定數額的備用金,返回後7日內填寫“費用報銷單”,並結清備用金。

3.出差人員返回後,須在7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門報銷,逾期不予報銷。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時的應及時請示,不得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延時期間費用不予報銷。

第五條:出差後必須每日向部門負責人以郵件形式彙報當日工作情況。

第六條:出差返回後,3日內向主管負責人彙報出差的工作情況。 第七條:出差費用分為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

三、 出差人員費用報銷標準

第八條:住宿費、伙食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住宿費要在規定的範圍內憑當日的住宿發票按實報銷,高出標準部分原則上自理。如屬特殊情況,出差人員應在報銷單據上註明超標事由,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按費用報銷程序審批後,財務部門給予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給予免費部分,不得報銷費用。 3.參加各類會議、培訓期間,由會議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會議通知或學習證明,據實報銷。會議及培訓未統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補助標準執行,超過會議安排天數的住宿及其他費用不予報銷。

4.陪同領導及業務單位有關人員外出辦公,經主管領導批示後,按照核定標準執行。

5.出差人員提供的住宿票、餐票必須和出差車票、出差日期吻合,不能使用其他發票衝抵,經財務審核的發票一律不得報銷。

6.公司同行兩人同時出差的,須合住一個房間,出差住宿標準為公司核准住宿標準的50%。

7.出差人員需在公司指定酒店住宿(待定)。 第九條:交通費報銷標準:

1.外出辦公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交通工具,乘坐飛機要嚴格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的,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

2.出差人員在出差城市要首選公共交通,如有特殊情況需註明詳實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籤批後,財務部門審核後給予報銷。

3.出差人員乘坐的火車票、輪船票、長途汽車票據實報銷,車、船票與住宿發票時間必須吻合。

4.出差人員帶公車出差及到外地參加會議、學習、參觀、培訓期間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第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28

一、攜帶規定: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彙報學生科。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遊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繫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後交到學生科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説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學生科,手機問題處理後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後,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並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4.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學生保證書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29

一、適用範圍

公司在冊採用公休制上班的員工需加班時,適用本規定。

二、原則

1、儘量限制加班,保障員工休息、休假等權利。

2、職工應認真履行職責,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高勞動效率。

三、加班申請及監督

1、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由戰線或者主要領導指派需要完成的工作,可以申請加班。

2、加班須以部門名義申報,經戰線或者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加班,部門領導的加班應由分管戰線領導安排。

3、需加班部門,提前報勞資科備案,並填寫《加班情況登記表》。

4、工作日加班的由當日值班人員對加班情況進行監督,休息日加班的由當日黨政辦公室值班人員對加班情況進行監督。

5、加班完畢後,將《加班情況登記表》交於勞資科,

由勞資科統一交主要領導批示給予加班補償。

6、加班前無備案、加班後未按時提交《加班情況登記表》的將視為自願加班,公司將不給予任何加班補償。

四、加班補償計算方法

1、加班補償按照集團有關規定辦理。

2、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4小時/天,休息日、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8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3、以4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即4小時為0.5個工作日,4小時以上至8小時為1個工作日,依此類推。

五、本辦法與國家和上級規定有牴觸的,按國家和上級規定執行。

六、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生效,原頒發的相關文件與本辦法有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七、本辦法解釋權歸ⅩⅩⅩ站。

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篇30

為統一規範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管理工作,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1條:總則

1、為了統一、規範管理員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項,特制訂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以及所屬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2條:出差類型: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⑴當日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⑵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報總經理核准按遠途出差辦理。

⑶當日出差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殊情況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須由總經理審核批准。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⑴遠程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⑵遠途出差在其區域有公共交通工具直達目的地的,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時間緊急或其他原因須經總經理批准後可乘坐出租車,或自行承擔費用。

3、自備車輛出差者,公司予以適當補貼油費,不再另外報銷交通費;

4、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車輛外,以利用火車、公共交通工具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公司總經理核准後方可利用空運交通工具。

第3條:出差籤核程序

一、個人申請出差

1、出差人員應提前2-5日辦理出差申請,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以下核決權限逐級核准後方可執行:

2、分公司經理/總部部門經理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通過郵件報請核准);

3、分公司部門主管出差,報請分公司經理審批;

4、業務或其他人員出差,報請分公司經理/部門主管(總部業務人員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或分公司經理、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單位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寫《外派單》,並按照本制度執行出差費用申請、核銷事項;

三、其他規定

1、員工出差時限由綜合管理部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通訊方式請示並經批准,出差後補辦手續。

3、出差員工(總經理及以上人員除外)在出差前須到綜合管理部或所屬分公司考勤執行人處辦理考勤登記。

4、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主管領導審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主管領導並在出差結束後提供相關證明;經其調查確實後批准另給付出差旅費。

第4條: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一、出差時間核算:

1、出差當日12:00以前出發按1天計算;

2、出差當日12:00以後出發按半天計算;

3、出差當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計算;

4、出差當日12:00以後返回按1天計算;

5、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滯後2小時為準。

二、出差費用標準

公司出差費用標準

項目

職位

交通費用

油費補貼

住宿標準

(雙人標間)

出差補貼

公共交通

飛機:經濟艙

遠途出差

當日出差

遠途出差

當日出差

公司/部門經理

實支

實支

實支

80元/天

實支

50元/天

30元/天

分公司部門主管

實支

實支

實支

40元/天

20元/天

業務或其他人員

實支

實支

實支

30元/天

10元/天

備註:1、上述出差補貼標準(含餐飲、通訊等費用)均為交通費用或油費補貼以外的補貼項目;2、出差補貼標準包含路程時間

第5條:出差費用預支、核銷程序

一、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預支出差費用的,憑核准的《出差申請單》至財務部門按規定辦理費用預支,預支金額為核准金額的80%。

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後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二、出差費用核銷程序

㈠核銷規定

1、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複報支。

2、交際費用額度由總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核准,未經核准費用自理。

3、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4、當日出差者不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未經核准出差時間超過審批時間的,停留期間的涉及補貼、交通費按3折給付,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准後予以全額報銷。

6、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准後方可報銷;

7、若出差應報銷住宿費無相關憑證者,則按相應住宿費標準的50%支付。

8、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總經理批准並由綜合管理部複核後,可酌情安排補休。

㈡核銷程序

1、員工須在出差結束後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差旅費的報銷工作。

⑴從財務部領取《報銷單》後,依財務單位規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

⑵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後,呈報核決權限逐級核准:

A:分公司/部門經理出差報銷單據須經公司總經理核准;

B:分公司部門主管出差報銷單據須經分公司經理核准;

C:業務或其他人員出差報銷單據須經所屬單位經理/部門主管核准;

2、財務部複核程序

⑴財務部人員按照本制度規定,複核單據的規範情況,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的張貼、金額核實、主管領導核准簽字、報銷時間等;

⑵經其複核確認後,予以辦理涉及人員的出差費用報銷事項;

⑶對於出差費用的超標部分不得報銷;

⑷涉及超出規定時間進行費用報銷的,出差費用按照標準的60%支付;

3、出差人員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差旅費支出、報銷説明:

⑴出差小組中須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人員差旅費的支出、報銷工作,其他人員仍須簽字證明;

⑵《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發補貼金額;

⑶出差期間發生的費用中,如有公司不予報銷項的支出額,由出差人員(除董事長、總經理外)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攤;

4、凡隨同董事長、總經理出差的所有員工,其出差補貼只能享受其標準的50%;

5、所有員工出差所發生的差旅費,均分列入項目成本;

6、借款及報銷原則為:前款不清,後款不借。

第6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後亦同。

3、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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