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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管理規定(通用12篇)

公司車輛管理規定(通用12篇)

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1

為規範公司車輛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車輛,節約車輛使用成本,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車輛管理規定(通用12篇)

一、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屬公用車輛。

二、 使用管理

1、由公司銷售部指定車管專員負責公司所屬車輛的日常管理;財務部負責備用鑰匙的保管和對相關發生費用的審核控制。

2、車輛管理部門負責日常公用車輛的使用審批、安排調配、油卡管理、保養維修等。

3、員工辦理公司緊急且重要的外出公務,方可申請用車,各部門負責人須嚴格審批,如辦理公司一般性事務公司員工可領取公交IC卡出行。

4、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派車單》並須提前半天交銷售部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5、按時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後及時通報銷售部,並將鑰匙當面交由車管專員,填寫出車記錄表。

6、銷售部在安排出車時儘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7、因公駕車外出,原則下班前需將車輛交回公司;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交回,必須在下班前,電話通知銷售部。若無通知而私自駕車不還者,給予100元罰款。

8、如有不經申請私自出車,費用自理(每公里2元),並罰款100元。

三、車輛保養維修

1、按照擇優、可靠、經濟的要求選擇保險單位,定點維修保養原則上在規定的4S店進行。維修保養事先申請,辦公室審批上報後安排時間、人員。

2、 車管專員應及時保養、維護好車輛,並確保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3、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辦公區域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4、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5、如在行車途中,發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再進行維修。

6、駕駛員因個人原因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7、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並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

四、油料管理

1、公用車輛的用油由銷售部按照每月實際行駛公里數做好車輛用油的摸底調研工作,實行一車一卡的形式進行車輛用油管理。

2、由財務部根據銷售部提供的基數負責油卡充值,由銷售部負責油卡使用管理,詳細統計每車每卡每月用油情況,分別登記造冊,每月與財務部門進行油量和油費核對工作。

3、本公司一律持卡加油(特殊情況除外),出車前應檢查油量,如需加油向銷售部領取加油卡,並填寫加油登記表。

4、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由規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財務報銷規定進行作業。

5、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向辦公室申請,並報公司核准後才可購買。

本規定自20xx年 月 日正式實施,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2

第一條 車輛管理

1.單位公務車的證照及稽核等事務統由辦公室負責管理。由辦公室負責人指派專人調派,車管專人負責維修、檢驗、清潔等。

2.本單位人員因公用車須於事前向車管專人申請調派,填寫《派車單》;車管專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不得派車。

3.每車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抽查一次。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領導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並停止其借用權利。

4.每車設置“車輛使用記錄表”,由會計於每次加油及修護時記錄,以瞭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表一併轉辦公室稽核。

第二條 車輛使用

1.公務車不得借予非本單位人員使用。

2.使用人於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後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後果負責。

3.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則

4.駕駛人不得擅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受罰。經單位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9時者例外。

5.車輛應停放於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6.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註明“私用”,並經領導核准後轉財務部會計稽核。

7.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後並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8.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於扣除理賠額後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第三條 車輛保養

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註明行駛里程,核准後方得送修。

2.車輛應由指定各廠牌保養,特約修護廠維修,否則修護費一律不準報銷。可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500元時,應與車管專人聯繫請求批示。

4.如由於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或車管專人負擔。

第四條 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因公務經特批的情況除外)。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並即與辦公室及領導聯絡協助處理。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單位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單位經協商後共同負擔。

關於車輛使用的規定

公司的車輛專供於公司的業務,一切為公司服務是司機的天職,為真正起到這一作用,特做如下規定:

公司的高檔轎車只供公司中高層以上領導公出使用。

普通轎車供公司採購、業務、現場服務等使用。

其他工作人員因公務需用車時,必須由公司統一安排,司機方可出車。 個人私事一律不準動用公車。

司機不得擅自用車,不得用公車為自己或他人辦私事。

擅自用車一經發現輕者扣當月工資的50%,重者當場解聘。

汽車司機要作好汽車的養護工作,按使用説明保養汽車。

在本市一律用油卡加油(包括近郊區縣),如未經批准者用現金加油,產生的費用自付。

如因工作失誤使車輛損壞,由司機本人負責修理,所有費用由本人承擔。

規章制度的解釋權歸企業管理部

渤冶科聯(北京)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七月

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3

為規範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合理調度和有效管理使用車輛,保證車輛行駛安全以及及時保養和維修,特制定本規定。

1公務車輛的調度

1.1 公司公務車輛分為三種情況:領導配車、部門優先用車和普通公務用車,公司所有車輛均歸公司綜合辦管理和調度。

1.2 領導配車是公司為主要領導配備的公務用車,領導配車自己管理,自己駕駛,違章自負,保養及油耗報綜合辦,車輛接受綜合辦的定位管理。

1.3 部門優先用車是公司為方便職能部門出行方便,綜合辦可優先安排使用的車輛,在部門業務不忙或有緊急任務時接受綜合辦調度;

1.4 普通公務用車由綜合辦調度。部門優先用車和普通公務用車均由綜合辦駕駛員駕駛,綜合辦對其進行定位管理,日常保養及油耗由綜合辦管理。

1.5 各部門用車必須由部門主管提前申請,在車少任務多的情況下,發生用車衝突時,由綜合辦按任務的輕重緩急統一協調安排。

1.6 董事長配車不適用本調度規定。

2 駕駛員管理規定

2.1 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增強服務意識,聽從車輛管理人對車輛的調配和指揮。工作積極主動,不得無故缺勤,不得疲勞、酒後駕駛車輛,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公車私用。不服從調度指揮的,扣安全、表現獎100元。

2.2 為確保行車安全,保證生命和財產不受損失,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所駕駛車輛的違章及罰款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2.3 行車時必須注意力集中,不允許撥打電話、調音響、點火吸煙等做有礙駕駛的小動作。

2.4 駕駛員對駕駛證、行車證等行車手續的有效性負有責任,應提前對年審、保險等到期的及時上報辦理。如因工作失誤造成證件、規費過期,應追究責任人承擔損失並扣安全、表現獎100元。

2.5 愛護車輛,每天早上上班後要檢查車況、清潔車輛,每日認真填寫車輛運行記錄表,定期對車輛進行檢修、保養。及時彙報車況故障,由綜合辦事前審定後,駕駛員按指定地點認真進行車輛維修、保養工作,保證車輛的儘快使用。

2.6 駕駛員必須穿工裝上崗,注意儀表儀容。嚴禁在客人面前爭吵、鬧情緒等,嚴禁做損害企業形象的事情。損害企業形象的扣安全、表現獎100元。

2.7 駕駛員為領導駕車時,嚴禁插話及傳播領導談話,做到不聽不傳不擴散。

2.8按交規要求,嚴禁酒後駕車。若違反規定,除接受交警處理後,駕駛員承擔所有交通事故責任及經濟賠付,公司還將處罰款20xx元、扣安全、表現獎,並視情況做出辭退決定。

2.9 無特殊情況,車輛不允許在外過夜,未經允許車輛在外過夜的對駕駛員罰款500元;未經批准公車私用的對駕駛員罰款1000元。車輛未經允許在外過夜、公車私用和酒後駕車情況下造成的所有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3 駕駛員補貼

3.1 月度安全、表現獎200元。駕駛員所駕車輛未發生交通事故及剮蹭等安全事故的,安全獎隨當月工資發放;

3.2 出遠發補助。出遠發補助是指綜合辦派到濱州以外地方出車情況下的補助,省內一日(或一次)10元;省外一日(或一次)15元;在外住宿按公司值夜班計發值班補助10元/晚。月終彙總隨當月工資發放。

4 車輛及駕駛事故處理

4.1 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員要立即報警、報險,並保護現場,同時將事故向公司領導、綜合辦彙報,綜合辦主任要及時到達現場,瞭解事故經過,處理善後工作,並辦理報險理賠手續。

4.2 因公出車發生交通事故產生的所有費用,經財務部門審核後,按以下規定處理: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後,剩餘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95%,駕駛員承擔5%;駕駛員負一半責任的,報險公司理賠後,剩餘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90%,駕駛員承擔10%,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報險公司理賠後,剩餘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80%,駕駛員承擔20%。

4.3 因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理賠後,其他部分費用,由駕駛員全部承擔,另處公車私用罰款1000元。

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4

為保證公司正常的辦公生產秩序,完善公司安全管理措施,公司將加強對外來車輛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1.

2. 與生產有關的車輛必須由西門進出。與生產無關的車輛由南門進出。 所與生產無關的外來車輛必須停放在南門外指定的停車場內,併到門衞處辦理登記。

3. 如有車輛因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公司,需由車主與相關部門負責人聯繫,由部門負責人通知門衞放行。

4. 門衞值班人員須嚴格執行外來車輛登記並檢查登記是否詳細、真實,同時對入內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合格後予以放行。

5. 門衞應文明待人,對不予進入的外來車輛當事人要耐心解釋、積極疏導;如遇當事人無理取鬧、態度蠻橫並無正當理由拒絕登記,引起大門內外秩序混亂的,門衞應立即向辦公室報告,必要時可報警。

6. 所有外來車輛需遵守行車秩序,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指揮,嚴禁搶道行駛、超速行駛(入廠內車速不應超過20km/h),以免阻塞交通、造成交通事故。司機需將車輛整齊的停放到停車格內,不允許胡亂停放,以免妨礙他人。

7. 嚴禁外來車輛在公司內亂扔垃圾,一旦發現處以每次20的罰款。外來車輛在公司內損壞設備、破壞花草等的,按照原有價值賠償。

8. 公司內如遇突發事件,消防、救護、工程搶險等執行特殊公務的特殊車輛可允許不進行登記直接入內。

此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有限責任公司

×年×月×日

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5

一、 管理總則

1、目的: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做到公司車輛統一安排、統一管理,並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凡本公司駕駛員管理、車輛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車等均按本制度執行。

3、可使用車輛:

1)公司車輛。全順車、試乘試駕車;

2)有油補的私家車。在公司車輛不夠用且公司有較緊急的事情要辦理時,可派用私家車。

4、權責:車輛由行政部主管、用車部門或用車人監管。

5、全順車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由銷售部車輛管理員管理。

二、 駕駛員管理辦法

1、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必須服從行政部統一調配並做到及時出車。如有出車任務應立即執行。否則,每一次處罰50元,連續三次予以除名並扣除當月工資。

4、無出車任務時應做到如下幾點:

1)做好指定車輛的清潔、維護、檢修、保養及安全檢查等工作,以確保出車行駛安全;

2)做好油料準備工作;

3)準備工作做好後、一律在指定位置裏待崗;不得到處遊走、串崗,以影響公司形象或影響他人工作;不得在車內、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聲聊天、飲酒等;

4)不得藉故隨意外出;

5)協助行政部做好其它事務;

6)不得私自藉故或無《派車單》時將車輛開出公司;

7)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8)以上條款如有違反則每次處罰20元;一月累計違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響嚴重的予以辭退,並扣除當月工資。

5、車輛完成任務後不得將車輛停放家中或它處,必須停放公司或指定的位置。否則,每次處罰50元或車輛發生任何毀壞,均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6、不準公車私用、不準擅自借車給他人使用、不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不準中途帶人帶貨搞收入。否則,予以辭退。

7、車輛所有手續、證件、工具、鑰匙和附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否則,後果自負。

8、要隨時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衞生。

9、車輛連續行駛4小時時,必須休息20分鐘。

10、要講文明、講禮貌,要時時處處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要嚴守公司祕密。

11、上下班均應打卡。如公務在外或接送領導確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後應填寫《未打卡説明表》,並由用車人簽證。

三、車輛使用辦法

1、下列情況下可申請用車:

1)員工因公務外出時;

2)財務部門外出取款、存款、轉賬、結賬或報税時;

3)員工本人結婚喜慶時;

4)其它特殊情況時。

2、車輛申請和使用程序:

1)凡用車應由行政部統一調度,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用車部門或個人到行政部填寫《派車單》,由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派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先電話報批行政部出車,回司後填報派車單;

2)全順車鑰匙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鑰匙由銷售前台指定專人管理;凡領用車鑰匙均需登記;

3)用車人用車人憑《派車單》到鑰匙管理人處領鑰匙後,將《派車單》交指定的司機;司機見有效的《派車單》發車,否則有權拒絕;如未經許可鑰匙管理人擅自給鑰匙的或司機擅自出車的,每次處罰50元;用車人回公司後,應及時將鑰匙交與鑰匙管理人;

4)用車人要做好用車期間的監督管理,要如實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與司機一道不得在用車期間辦理私事。如用車期間沒管好車子,要追究用車人為第一責任人,並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5)司機每月彙總一次《車輛使用情況月報表》交行政部經理;

6)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將不定時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按規定處罰。

四、油耗管理辦法

1、車輛用油由部門按預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行政文員負責保管、充值和費用報銷。

2、加油由行政人員與司機或用油部門指定專人一道加取。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後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加油後司機或用油人要在相應部門的《加油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如發現行政人員、司機或用油人有作弊行為,除賠償相應損失外,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3、車輛出差用油為差旅用油,不計入部門預算用油之列。原則上先加滿油再出差,回公司時加滿油交還相應的車輛管理人員。出差加油必須由用車人在發票上籤證,回公司報銷。

4、車輛耗油量應與行駛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計算方法為:實際行駛里程×車輛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行政部核實計算。行政部要建立各車的油耗及各部門的油耗台帳,對每次行駛公里和油耗量進行登記。如耗油量與行駛里程不符,則要查明原因。如為車輛原因,則要檢修;如為司機自身原因,則要追究相應責任。

6、各車、各部門的油耗台賬每月由行政文員統計一次,報與相關部門和財務部。

五、因私用車管理辦法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應適當收費,收費標準為 1 元/公里,公里數核算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交財務部。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負。 4、高層管理人員上下班用車為指定的試乘試駕車,其用油不在部門用油預算中。油耗由行政文員每月統計一次,報與用車人和財務部,在其油補中衝減。

六、其它

本制度經總經理籤核後,自20xx年4月15日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6

1.1 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支出等事項統一由財務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專人負責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下班以後公車停到指定位置,車鑰匙放到前台。

1.2 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總經理申請調派,總經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予派車。公車非緊急事件,非現金支取業務,不得使用。

1.3 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1.4 未經總經理批准,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1.5 費用報銷

1.5.1 公務車油料由財務部發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機代付,回公司憑發票實報實銷。

1.6 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註明行駛里程,經總經理核准後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及時報告。

1.7 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總經理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1.8 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徵得總經理批准。

1.9 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1.10 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堅決杜絕酒後駕車。

1.11 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雙方承擔比例。

1.12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公司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1.13 發生人為原因造成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3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1.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公司承擔相應維修費用。

1.15 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16 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17 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1.18 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後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1.19 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1.20 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後行李箱後加鎖。

1.21 出發前後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衞生,確保整車乾淨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接貨時應仔細清點所裝貨物內容,做好交接記錄,送達目的地後應準確發放所需物品,並與接收人做好交接登記工作,不得擅自挪用運送貨物,如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1.22 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衞生;

b.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車內禁止吸煙;

1.23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户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1.24 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1.25 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1.26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定、批准後發佈施行,行政部對其負有解釋權。

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7

一、 管理總則

1、目的: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做到公司車輛統一安排、統一管理,並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凡本公司駕駛員管理、車輛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車等均按本制度執行。

3、可使用車輛:

1)公司車輛,豐田凱美瑞;

2)有油補的私家車。在公司車輛不夠用且公司有較緊急的事情要辦理時,可派用私家車。

4、權責:車輛由行政中心主管、用車部門或用車人監管。

二、 駕駛員管理辦法

1、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必須服從行政中心統一調配並做到及時出車。如有出車任務應立即執行。

4、無出車任務時應做到如下幾點:

1)做好指定車輛的清潔、維護、檢修、保養及安全檢查等工作,以確保出車行駛安全;

2)做好油料準備工作;

3)準備工作做好後、一律在指定位置裏待崗;不得到處遊走、串崗,以影響公司形象或影響他人工作;不得在車內、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聲聊天、吸煙、飲酒等;

4)不得藉故隨意外出或無《派車單》時將車輛開出公司;

5)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6)以上條款如有違反則每次處罰20元;一月累計違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響嚴重的予以辭退,並扣除當月工資。

5、車輛完成任務後不得將車輛停放家中或它處,必須停放公司或指定位置。否則,每次處罰50元或車輛發生任何毀壞,均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6、不準公車私用、不準擅自借車給他人使用、不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不準中途帶人帶貨搞收入。否則,予以辭退。

7、車輛所有手續、證件、工具、鑰匙和附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8、注意職業禮儀,要時時處處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要嚴守公司祕密。

9、上下班均應打卡。如公務在外或接送領導確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後應填寫《未打卡説明》,並由用車人簽證。

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8

(1) 本公司的辦公用車由行政部統一進行管理。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需提前到行政部門做出車輛使用申請,填寫 《車輛使用登記表》 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根據情況具體安排用車。

(2) 車輛駕駛人每次出車前需認真填寫 《車輛使用登記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預計返回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公里數等記入登記表。

(3) 車輛行駛前須進行安全檢查並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車輛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進行修理。

(4) 車輛的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車使用人妥善保管。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並加滿油。用車結束後需將機動車行駛證及備用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

(5) 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説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6) 公司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車。

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9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範化、秩序化,特制定此辦法。辦公室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生費用審核控制。

一、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並須提前半天交辦公室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二、 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到辦公室申請,登記後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三、嚴格按規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後及時通報辦公室,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四、 辦公室在安排出車時儘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五、 有駕駛執照的部門負責人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相應手續: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後應及時交還。

六、 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辦公室作適當及時調整。

七、 車輛保養

1、 駕駛員應及時保養、維護好車輛,並確保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辦公室,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2、 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內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3、 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八、 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

1、 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規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進行報銷。

2、 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申購單”經總經理審核,並報辦公室核准後,填寫“維修保養記錄表”,事後開票附申購單經辦公室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辦公室後,再進行維修。回公司後必須迅速補上相關手續。

3、 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4、 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並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開除處分。

5、 出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如屬於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須承擔肇事責任並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駕駛人員將給予處分。

九、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按以上規定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10

為了加強車輛費用考核,明確責任,使公司車輛使用更加透明,完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現對公司各類車輛使用補充規定如下:

一、 目的:為了加強本公司的車輛管理和保養,特制定本規定。

二、範圍:本公司兩輛車

三、職責: 司機負責車輛的定期檢查和保養,並憑《用車申請書》出車。

四、車輛管理:

4.1車輛出車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車輛行車途中應安全行駛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視具體情況而定)

4.2 公司用車原則:市內貨少不出車

4.3車輛出車任務結束後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專用車位內,不得擅自將公車私用,否則追究司機責任。

4.4 車輛的各類證件要保管完好,行駛證、車匙不得放在車內,以防盜竊。

五、司機管理:

5.1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5.2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有故障的應及時報告行政部,經批准後送汽修廠維修。

5.3 司機應清楚瞭解車輛的保養時間和各季度的審核工作,如因證件不齊全或過期失效的,後果由司機負責。

5.4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駕車、不準酒後駕車。如因故意違章或以上原因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5.5 上班時間未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在辦公室內應協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必要時協助其它部門工作。

5.6 未經批准不得將車輛隨意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

注:1、其他人員用車必須經過司機同意並填寫《用車申請書》(車內放置筆記本,用做行車記錄,以便司機隨時查詢)

2、車輛鑰匙由司機負責,車內衞生每週由各部門循環負責(循環打掃)

3、每天下班前由司機或最後使用人員為車輛補油(加油需用油卡)。

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11

第一條目的為切實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使用,進一步規範公司車輛的管理,整合資源,優化配置,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種車輛,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後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有效、有序運行。為加強駕駛員管理,規範其行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所有機動車輛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車輛的管理:

1、公司所屬各種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指派駕駛員出車。駕駛人員私自出車造成交通、車輛機械等事故,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並無條件離崗。

2、公司所屬車輛均由辦公室負責對其的安全檢查和保養保修,並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3、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餘均由辦公司負責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並將車輛的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4、公司各部門所用車輛應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辦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情調整修理。

5、未經公司同意,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違犯者,如發現一次即扣除當天薪金,發現三次者自動離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負全部責任。

6、車輛需要購置附件及物品,均由辦公室負責購買,確需駕駛員購置的應報公司待批覆後,再行購置,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7、各類車輛駕駛員應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堅持安全第一,文明駕駛,優質服務,增強工作責任感。

8、車輛行駛當中,如遇突發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公司報告,並就近安排維修(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交公司驗證)。

9、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均由辦公室統一辦理。駕駛員要主動配合辦公室辦理車輛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工作。車輛年審以行駛證期限為準,不得延誤,如因延遲年審發生的滯納金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10、公司一般員工辦事,辦公室原則上不予安排車輛。特殊情況,辦事人員應事先填寫《用車申請表》報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籤批後,辦公室方可派車。

11、堅持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車輛實行擇優送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查,修制維護的全過程綜合管理。

第四條車輛的使用

1、車輛的使用按先上級,後下級;先急事,後一般;先

涉足特殊用車,後其它事務的原則安排。

2、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申請,説明車輛使用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

3、外單位借車,必須經公司領導人批准後,辦公室方可安排,並做好用車(派車)記錄。

4、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駕駛員負責在出車前搞好車輛安全檢查及車輛的衞生。

5、車輛收班後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場所,並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6、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後,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後方可執行。

7、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合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裏程與公里耗油標準核算油料,並做好每月核對無誤。

8、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須報公司領導批准。

第五條車輛的保養

1、日常保養、檢查、維護,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響動,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立即補充或更換。

2、駕駛員應每週進行一次保養,每月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請結和有效工作能力。

3、對車輛表面附着物要及時清洗,清理髮動機罩,車門邊緣和所有蓋板上的所有接逢處時應用海綿仔細擦洗,並沖洗幹。

4、車輛車窗應及時清除橡膠痕跡,油類等,風窗刮水片應定期清洗並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調換。

5、定期保養合金輪殼,長期保持合金輪殼的漂亮外觀,光亮整潔。定期檢查汽車底盤,及時修補及重塗保護層,以保護車輛免受腐蝕及損傷,定期更換機油,定期清洗空氣濾清器濾芯。

6、保持車內無浮塵,無異味,腳印和雜物、頭墊、椅墊及腳墊平整清潔,車內應保持空氣清新,行李廂整潔,工具擺放有序。

7、車輛每行駛到規定公里數時,應根據車輛使用説明書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

第六條車輛的費用管理

1、車輛的油費實行"總量控制"包於使用的辦法。辦公室根據用車業務量的多少,提出具體的用油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公司非專人用的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補胎等費用,公司據實報銷,因私出車所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的修理保養費用由辦公室統一彙總,經財務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因私修理費用自理。

4、當月行車產生的費用,須在次月五日前整清(節假日推延)如過期,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5、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年檢,及養修費用由公司彙總後統一支付。

6、車輛行駛當中,所有的違章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7、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佈"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8、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後方可辦理報銷。

9、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10、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准後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負責結算維修費用。

第七條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於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負擔損失,並予以罰款200元每次或免職處分。

2、違章停車、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

人員自行承擔。

3、各種車輛如在行車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並迅速與公司聯繫,接受公司指示,及時向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積極配合處理好現場。如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後向公司報告。

4、在執行公務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外,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在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視責任具體處理。

6、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謹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八條獎懲辦法

1、對模範執行車輛規章制度,工作成績顯着地駕駛員給予獎勵。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後,實施獎勵。

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2.1凡發生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調離崗位直待開除公司。2.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2.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2.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50元,造成損壞,由駕駛員承擔,並追究其責任。2.5未帶齊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得,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2.6酒後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2.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2.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第十條附表

附表一公司派車單

附表二車輛回場單

附表三車輛報銷單

附表四車輛行駛記錄表

附表五車輛使用記錄表

附表六燃油效率及耗油量結算表

附表七車管流程圖

附表八行駛事故處理報告

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12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經研究結合車輛的實際情況做出以下補充條款:

1、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由辦公室負責購買,保險購買後通知車輛專管人員到辦公室領取保險卡及交強險標籤。

2、個人專管車輛年檢到期前,專管人負責到車管所進行車輛年檢,年檢所需的相關材料由辦公室提供。如專管人忘記車輛年檢日期,漏檢所導致的後果由專管人承擔。

3、個人專管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由專管人自行撥打保險卡上的服務報案電話處理交通事故。

4、公司車輛在XX市範圍內維修的,必須到公司指定的維修點維修。 指定維修點: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5、各部門車輛專管人有發生變動的,要辦好車輛移交手續,包括在車輛年檢時,由於前專管人行車違章所造成的罰款、扣分,車輛前專管人必須配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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