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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規章制度十篇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十篇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 篇1

一、管理制度的制定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十篇

1、組織圖表

組織圖表表示了崗位和職責的基本分類和關係,是組織形式的機構圖,但有某些侷限性,如各層次的職權範圍和職責,地位相同的兩個職員之間的非直線關係或不同部門的職員之間的間接關係皆不明顯。由於這個原因,各種工作的描述和組織手冊是對組織圖標的重要補充説明。

2、工作種類

工作,種類是反映所需技能和職位職責的説明。對員工的定向培訓,對完成工作評估,對制定工資等級,對確定職權和職責的範圍都有幫助。工作種類説明包括鑑定數據、工作概要、指責和要求。

3、工作規範

工作規範是陳述一項工作要達到的標準,它包括工作責任、工作條件、個人資格等。

4、工作時間表

工作時間表是員工要完成的工作的概念,附有工作過程説明和時間要求,是經理與員工交流的一種方式。有三種基本的工作時間表,即個人時間表、日常時間表和組織時間表。工作時間表的內容包括:姓名、工作時間、職務、受誰監督、由誰換班、休息日、用餐時間、休息時間、各段時間要做的工作內容等。

現代廚房已不像過去那樣只有一個房間。它以拓展為若干個房間(工作區域):製作熱菜區、供應區、製作冷菜區、製作麪包與糕點區。有利於洗滌各種餐具的洗槽儲藏設備和存貨的倉庫;有辦公室、更衣室及刷洗室。

廚房地工作就是加工製作食品。如果食品不能吃,那就沒有意義了;烹調食品必須具有誘人的特點,如令人愉快的味道、香氣和外觀。要使廚房能夠順利、有效、安全運作,就必須將廚房設計好、佈置好。一般來説,廚房並不是一個安靜的地方,它常常處於緊張的氣氛之下,這種氣氛是由於員工在營業期間工作忙而造成的。即使有現代空調設備,廚房也很熱。如果一個廚房設計不好或管理不善,那沒它會出現這樣的場面:忙亂、噪音、熱、混亂。這就是為什麼要將廚房不同的工作分開並劃分成若干各區域的原因。

廚房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食品生產管理,就是説要有一整時套的生產程序,包括操作程序、時間表等等;同時要體現出生產標準,即產品標準(質量),時間標準(效率)及成本標準(利潤)。

1、每月25號各部門(班組)上報下月工作計劃,培訓計劃。

2、每月2號前上報各部門(班組)上月總結。

3、每月2號前上報各部門(班組)員工上月考核表員工考勤表,物品盤點表等。

4、領班負責每月召開二次班前會,主管每天召開一次所管轄的全體員工會議。

5、經理每天早晨召開主管晨會,每週召開一次全體人員大會總結工作得失,表揚先進,講述下月計劃目標,佈置工作,參加酒店召開的各種例會。

6、領班,主管參加晨會以彙報工作。需要協調的工作為主,提出合理化改進建議。

7、領班檢查率100%,主管檢查率80%,經理抽查率60%。(抽查區內達到80%),並做好記錄。

8、班前會內容要求以表揚為主,總結昨日工作,佈置當日任務。

9、定期召開員工座談會,班組內每週一次,各部門每月二次,經理每週分部門與員工談心,瞭解情況。

10、每月召開一次前後台交流會,加強前台與後廚的溝通。

11、廚房部安排每週至少一次菜品培訓。

12、各部門班組每週至少安排二次專業知識,企業文化的培訓。

13、實行層級管理制,違反以上任何一項,對責任部門責任人按規定進行處罰,直接領導負管理連帶責任。

14、每月進行一次民主評議,作為考核管理人員的依據。

15、各部門(組)每週舉行一次小的娛樂活動(遊戲)活躍員工氣氛。

16、部門每月舉行一次演講或知識競賽,各班組選派優秀選手參加。

二、餐廳交接班制度

為保證餐廳營業的正常延續,使二班次在人員,物品方面做好交替,保管,對各級服務和酒店財產物品的妥善交接,各班組人員應遵循並執行此制度。

1、人員交接:接班人員按規定時間上崗,不遲到;上崗前到主管或領班處報到,儀容儀表達標,隨身三帶齊全。距交班人員下班前10分鐘,交接班雙方進行工作交接,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工作情況和有關注意事項。特別是客人用餐情況及客人的需求,雙方人員在《工作交接與值班表》上簽字認可後,交班人員離崗。

2、物品交接:交接人員將工作區域內的擺台用品,服務用品等當面向接班人盤點交接,並在《工作交接與值班表》上做好書面記錄。

3、交接班記錄:交接雙方必須將工作交接情況認真,真實地填入《工作交接與值班表》中。體現出當時的客人情況,餐廳設施,器具狀況等,接班人員下班前應將本工作情況在《工作交接與值班表》中予以體現。

4、餐廳結束營業後,當班人員應做好擺台工作和衞生清理。使枱面器具完善,衞生,餐廳內無酒瓶,垃圾等物品,所有物品擺放有序,要關閉所有電器開關,檢查有無安全隱患之後與值班保安人員進行交接,做好交接記錄,餐廳人員離崗下班。快餐廳與夜班人員交接,

5、午餐臨近結束時,值班經理應到大堂副理處與相關人員做好工作交接,進入值班狀態期間應注意對後期服務做好監督,有客人不滿或投訴時及時處理,如遇不能解決的問題應立即向上級彙報,做好電話訂餐的記錄工作和員工小時加班的記錄工作,客人離店後檢查水電關閉情況,設施設備運行狀況。值班結束後填寫值班記錄並與接班人員做好交接。

三、客人損壞餐具賠償制度

為了更好的節約費用,控制餐具損耗,減少酒店損失,特制訂制度如下:

賠償:

1、客人在就餐中損壞餐具,應賠償。

2、服務員應及時為客人換上新的餐具,迅速清理現場。

3、委婉地告訴客人需要賠償,如是主賓或主人應顧及客人的面子,在適當時機再委婉告訴客人。

4、客人無異議時及時通知吧枱損壞餐具數量,品名,賠償價格,房間號或(桌號)客人姓名。

5、賠償金額按財務規定執行,一般按進價的120%進行賠償。

6、閉餐後及時上報領班進行登記並申領新餐具。

免賠:

1、當客人是老顧客時,不願賠償可以免賠。

2、當客人拒不賠償時,可以免賠。

3、破損餐具在5元以下時,領班有權免賠;10元以下時,主管有權免賠;30元以下時,經理有權免賠;50元以上時應上報總經理。

4、免賠原則是堅持酒店利益,照顧客人面子,能賠償的更好;最後達到雙方滿意。

5、立即做好登記,填寫免賠單,在帳單上以未扣形式出現,當事人,管理人員雙方簽字生效。

6、寫在值班記錄上,例會時彙報上級

四、餐具管理獎罰制度

為了加強管理,提高員工技能,增強愛店意識,節約酒店費用,特制訂制度如下;

賠償:

1、員工在工作中不慎損壞餐具,應立即上報領班進行記錄並申領餐具,此時可不立即賠償,可先記錄月底,根據餐具損耗率進行一次性賠償。

2、員工如是故意(因工作態度不好)損壞餐具物品,領班有權當場開賠償單,賠償金額為進價的一倍。

3、所有賠償以罰款形式上報餐廳和財務,並做好記錄。

4、賠償金額10元以下主管籤批;50元以下餐廳經理籤批;50元以上部門經理籤批。

5、餐具損耗率按比例分配到各樓層班組,月底盤點在損耗之內的樓層班組,可以不對員工進行處罰。超過損耗率時,按餐具進價賠償。

6、樓層班組餐具損耗率超過部分按進價進行平攤處罰,管理人員負有連帶責任。

獎勵:

1、如樓層餐具損耗率在控制範圍內,日常處罰餐具所得用來獎勵餐具保管好的員工,並授予愛店天使稱號。

2、酒店按餐具損耗率節約部分的50%拿來對節約樓層班組進行獎勵。

3、每月評比愛店如家流動紅旗。

洗刷:

客人走後由服務生把除玻璃器皿外的全部餐具送至洗刷間,領取同樣數量的餐具,填寫領送表。

或者第二天去洗刷間領取同樣數量餐具,

洗刷間負責保管清理全部餐具。

樓層領班負責協助發放。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 篇2

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確保就餐者身心健康,加強防範,提高食堂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到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後有據可查,責任分明,食堂應認真堅持食品留樣制度。

(一)食堂的食品留樣,實行食堂(餐廳)經管理責任制。

(二)日常的具體操作,應指定專人負責。

(三)凡經食堂加工、代銷供應的各類品種,應按規定的內容、數量( 100克)留樣,不得缺項少兩。

(四)各類留樣品種,應存放在專用容器內,並加蓋保鮮膜。留樣食品達到規定的存放時間,需週轉使用容器時,容器必須認真清洗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五)各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存放在專用的冷藏櫃內,温度應調控為0 ℃左右,並保存48小時。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 篇3

(一)製作前,必須對製作原材料進行檢查。

(二)加工麪食品的機械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後應及時清洗乾淨,面板使用後不得有殘留物。

(三)烘烤食品受熱均勻,使用的添加劑必須符合國家衞生標準。

(四)麪點成品放在經消毒的清潔容器內,並存放在專用熟食櫃內,應當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麪點加工人員根據當天點心加工量,每天刀食品倉庫領取麪粉等原料,加工後剩餘原料放在容器內,加蓋保存。

(六)麪食製作人員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操作前必須仔細洗手,勤洗頭、洗澡,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製作食品。

(七)工作結束將刀、砧板、容器、用具、枱面、發酵麪缸等食品製作設備洗刷乾淨。

(八)工作時間不得吸煙,個人物品不得帶入操作間。

(九)有滲出性皮膚病員工不得從事麪點加工工作。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 篇4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執法過程中快速檢測方法的使用,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管理,確保快速檢測工作的科學、公正和有效,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是指具有快速、簡便、靈敏等特點,用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相關項目初步篩查的檢測手段。

第三條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堅持科學嚴謹、公開透明和公正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工作,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採取審評專家主審負責制進行技術審評。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具體承擔全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形式審查和技術審評工作。

第二章認定

第五條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範圍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實際需要確定,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條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請人向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提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認定申請,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請材料和樣品並做出説明;提供材料不全的,出具補充材料通知書。

(二)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組織審評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評。審評專家根據所申請快速檢測方法的特性,提出技術參數驗證試驗方案。技術審評應在3個月內完成。

(三)根據審評專家的驗證方案,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指定相應檢驗機構進行驗證試驗。驗證試驗應在3個月內完成。

(四)審評專家根據驗證試驗的結果,對申請的快速檢測方法的技術參數等進行審評,將書面專家意見提交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五)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根據審評專家提交的書面專家意見提出技術審評意見,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六)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提交的技術審評意見進行審核認定。未通過審查、審評和認定的快速檢測方法,由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七)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列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名錄,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公告。

第七條

申請人提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認定申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申請的方法所必備的儀器、試劑等應當定型並通過鑑定,該申請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生產能力;

(三)申請的方法應符合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

第八條

申請認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認定申請表;

(二)申請人法人資格證明材料;

(三)相關鑑定證書或技術證明材料;

(四)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驗證檢測報告;

(五)用户使用意見或相關材料;

(六)有關部門提供的與申請方法密切相關的證明材料(如環保許可證、環境評價證明、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用國際或國家標準證明等);

(七)其他材料。

申請人提供上述申請材料一式六份、申請表的電子版本及申請方法必備的儀器、試劑等樣品六台(套)。

申請人對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

審評專家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家庫中選取,除應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家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相應專業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較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

(二)身體健康,原則上年齡在65週歲以下,能按要求承擔和完成審評工作;

(三)本人不在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相關企業任職和兼職。

第十條

申請人所在機構人員和直接參與方法研究的人員,以及有可能對審評公正性產生影響的利益相關人員不得參與審評。

第十一條

技術審評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方法技術性能(如重現性、再現性、靈敏度和穩定性等)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用户要求的技術指標;

(二)方法及方法所必備的儀器、試劑等技術產品是否符合環保、安全和衞生等有關規定;

(三)方法及方法所必備的儀器、試劑等技術產品結構是否合理,性能是否穩定,是否有應用價值。

第十二條

申請人對審評結果存在異議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異議申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定其他專家對異議申請進行審核,並在1個月內作出相應答覆或重新組織開展技術審評。

第三章再評價

第十三條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對認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每兩年進行一次再評價。

第十四條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再評價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請人對每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生產和使用情況進行彙總,於當年11月30日之前將《認定方法生產情況報告》、《認定方法使用情況報告》和《認定方法投訴及處置情況報告》等再評價材料報送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二)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每年本轄區內日常監督檢查中使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情況進行彙總,於當年11月30日前將相關材料提交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三)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組織審評專家對認定滿兩年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再評價材料進行審核,形成再評價報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十五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再評價報告,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名錄進行調整。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認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出現重大技術或生產質量等問題的認定方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停止使用,並向申請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節嚴重的,撤銷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並在兩年內不再受理該方法的申請。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撤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

(一)方法申請人自行要求撤銷其認定的;

(二)方法申請人發生重大生產質量、安全事故的;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已認定方法存在重大技術問題的;

(四)申請人或其方法所必備的儀器、試劑等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

(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為需要撤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申請人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技術成果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撤銷其已認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情節嚴重的,將交由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

參與認定工作的審評專家、相關工作人員和參與驗證試驗人員應嚴格保護申請認定方法的技術祕密。在審評工作中因徇私舞弊、收受賄賂而對申請認定方法作出錯誤鑑定的,或者剽竊、泄露申請認定方法中技術祕密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其本人所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 篇5

一、餐廳服務員工作安排

1、作為一個前廳服務人員要及時瞭解當天的餐桌預訂狀況及餐廳服務任務單,並落實安排好餐桌。

2、理解客人的臨時訂座。負責來餐廳用餐客人的帶位和迎送接待工作。儀容整潔,不擅離崗位。根據不一樣對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們喜歡的餐位。

3、解答客人提出的有關飲食、飯店設施方面的問題,收集有關意見,並及時向餐廳主管反映。

4、保證地段衞生,做好一切準備。在餐廳客滿時,禮貌地向客人解釋清楚。並熱情替客人聯繫或介紹到隔壁天源酒店就餐。

二、服務員崗位職責:

1、按照規格標準,佈置餐廳和餐桌,做好開餐前的.準備工作。

2、確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潔、衞生、明亮、無缺口。桌布、餐巾乾淨、挺括、無破損、無污跡。

3、按服務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協助客人點菜,向客人介紹特色或時令菜點。

4、儀容整潔,不擅自離崗。

5、勤巡台,按程序帶給各種服務,及時收撤餐具,勤換煙盅。擅於推銷酒水飲料。

6、開餐後,搞好餐廳的清潔衞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資料,如:食品的製作方法等。

8、做好餐後收尾工作。

三、跑菜員崗位職責:

1、做好營業前潔淨餐具、用具的衞生入櫃工作,保證開餐時使用方便。

2、準備好開餐前各種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並主動配合廚師出菜前的工作。

3、瞭解菜式的特點、名稱和服務方式,根據前台的時間要求、準確、迅速地將各種菜餚送至前台。

4、協助前台服務員做好餐前準備、餐後服務和餐後收尾工作。

5、協助廚師長把好質量關,如裝盤造型、菜的冷熱程度等。

6、協助前台服務員,溝通前後台的信息。

四、餐飲服務員管理制度

每次來新的服務人員時,老服務員有義務為新來服務員義務培訓,在培訓過程中,我們要求她們,首先樹立正確的事業觀、人生觀,要以平常心去對待工作,端正工作態度,嚴格遵守餐廳的各項管理制度。在服務工作中要講究技巧,“微笑”可向客人傳遞我們的歡迎,良好的着裝和精神面貌,能使顧客對服務員產生信任感,對不一樣性格的顧客採取不一樣的方式進行溝通。

五、紅海椒餐飲公司服務員基本禮貌用語

1、迎客——"您好,歡迎光臨!"

2、拉椅請座——"先生/小姐,請坐!"

3、斟茶——"先生/小姐,請用茶。"

4、問酒水——"先生/小姐,請問喜歡喝些什麼酒水呢?"

5、斟酒水——"先生/小姐,幫你斟上酒水好嗎?"

6、收茶杯——"先生/小姐,幫您把茶杯收走好嗎?"

7、上湯——"這是湯,請慢用。"

8、上菜——"這是菜,請各位慢用。"

9、更換骨碟——"先生/小姐,幫您換骨碟。"

10、撤換茶碟——"請問,這個茶碟能夠收走嗎?"

11、上水果——"這盤生果是我們酒店趙經理送的,是本酒店的小留意意,請慢用。"

12、飯後茶——"請用熱茶。"

13、結帳——"請問哪位買單?我們酒店某某菜品是送的,水果是免費的、應付n元其餘零錢免收等讓客人感受到酒店的優惠"。送客——"多謝光臨,歡迎下次在來,拜拜!"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 篇6

為加強食堂管理,規範食品原料粗加工操作程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食品衞生知識和操作技能,規範粗加工操作程序;

(二)食品原料在粗加工前,必須進行感官檢查,發現變質、腐爛的原料不能加工;

(三)原料粗加工時必須按先洗後切的原則進行操作;

(四)對易吸污的原料,如:肉類、水產類、家禽類等葷菜原料必須按規定存放在底部密封的容器內;

(五)原料清洗時,必須按分設的水池(蔬菜池、葷菜池、水產池)內清洗,不能葷素混洗;

(六)清洗後的原料必須按規定的容器內存放,瀝盡水分,放入淨菜貨架待加工;

(七)原料切配時,必須將砧板、刀具、切配枱面清洗乾淨,以免交叉感染;

(八)嚴格按切配要求進行加工,確保切配質量;

(九)蛋類原料在加工時,必須先將外殼清洗乾淨;

(十)粗加工後的原料嚴禁着地存放,預防地面污染;

(十一)食品盛放器皿用後應沖洗乾淨,葷素食品分開盛放;

(十二)廢棄物應置於帶蓋垃圾桶內,並及時清倒;

(十三)加工結束後將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掃洗涮乾淨。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 篇7

為了保障就餐者利益,促進食品衞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餐廳組建衞生管理小組,由餐廳經理親自負責食品衞生檔案管理工作。

(二)食品衞生檔案要符合法規要求,必須做到以下工作的檔案登記:衞生知識培訓和體檢情況登記、涉餐飲採購索證情況登記、餐具洗消記錄、菜餚留樣記錄、隔夜飯菜處理等各類台賬記錄

(三)各項記錄留樣要屬實,符合要求。

(四)中心不定期檢查檔案管理情況,對檔案管理不善,制度落實不力的進行處罰。

(五)各餐廳於學期結束後需把本餐廳食品衞生檔案整理後上報中心綜合辦存檔,留存期為一年。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 篇8

為規範餐飲服務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二、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採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淨並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複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四、餐飲具做到當餐回收,當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頓、隔夜。

五、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溶液洗、清水衝、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溶液洗、清水衝、消毒溶液泡、清水衝、保潔的.順序操作,並注意要徹底清洗乾淨,防止藥物殘留。

六、消毒後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着物,符合相關衞生標準。

七、消毒後的餐飲具及時放入保潔櫃密閉保存備用。盛放消毒餐飲具的保潔櫃要有明顯標記,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保潔櫃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採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營業執照複印件、消毒合格憑證;清洗消毒餐飲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地面、水池衞生,及時處理泔水桶,做到地面無積水,池內無殘渣、泔水桶內外清潔。

十、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採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專人做好餐飲具清洗消毒及檢查記錄。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 篇9

餐飲服務中心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廢棄油脂是指廚房在食品製作過程中產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動、植物油脂。為使廢棄油脂流入正常的回收收渠道,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與國家認可的回收企業建立正常的合作協議。

(二)在食品製作過程中產生的廢棄油脂必須倒入專用桶。

(三)盛裝廢棄油脂的專用桶,必須保持加蓋,並由雜工專人負責。

(四)廢棄油脂盛入專用桶後,由定點人回收,必須作廢料使用,不準再提煉食用油脂,作好逐日登記。

餐飲服務規章制度 篇10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留樣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學校食堂、集體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應對食品進行留樣,以便於必要時檢驗。

二、留樣的採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留樣的食品樣品應採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製作。

四、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製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五、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污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於100g。

六、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籤,待留樣食品冷卻後,放入專用冷藏箱內,並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七、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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