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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規章制度範文3篇

酒店規章制度範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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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辦公室規章制度

酒店規章制度範文3篇

酒店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喝茶、看報和閒聊。值得注意的辦公細節

1、進入他人辦公室

必須先敲門,再進入。

已開門或沒有門的情況下,應先打招呼,如“您好”、“打擾一下”等詞語後,再進入。

2、傳話

傳話時不可交頭接耳,應使用記事便籤傳話。

傳話給客人時,不要直接説出來,而是應將事情要點轉告客人,由客人與待傳話者直接聯繫。

退出時,按照上司、客人的順序打招乎退出。

3、會談中途上司到來的情況

必須起立,將上司介紹給客人。

向上司簡單彙報一下會談的內容,然後重新開始會談。

辦公秩序

1、上班前的準備

上班前應充分計算時間,以保證準時出勤,作為一名社會人,一名酒店員工,應以文明行為出現於社會、公司。

如有可能發生缺勤、遲到等現象時,應提前跟上級聯繫(最好提前一天)。

計劃當天的工作內容。

2、工作時間

(1)在辦公室

不要私下議論、竊竊私語。

辦公枱上應保持清潔和辦公用品的整齊。

以飽滿的工作態度投入到一天的工作中。

離開座位時,將去處、時間及辦事內容寫在留言條上以便他人安排工作(離開座位前應將機密文件、票據、現金和貴重物品存放好)。

離開座位時,將辦公枱面整理好,椅子放回辦公枱下。

(2)在走廊、樓梯、電梯間

走路時,要舒展肩背,不要彎腰、駝背。

有急事也不要跑步,可快步行走。

按照右側通行的原則,如在反方行走遇到迎面來人時,應主動讓路。

遇到客人找不到想要去的部門時,應主動為其指路。

在電梯內為客人提供正確引導。

3、午餐

午餐時間為 。

不得提前下班就餐。

在食堂內,要禮讓,排隊有秩序。

飯菜不浪費,注意節約。

用餐後,保持座位清潔。

4、在洗手間、茶水間、休息室

上班前、午餐後等人多的時間,注意不要影響他人,要相互禮讓。

洗面台使用後,應保持清潔。

不要忘記關閉洗手間、茶水間的水龍頭,以避免浪費,如發現沒有關閉的水龍頭,應主動關好。

注意保持洗手間、茶水間、休息室的清潔、衞生環境。

5、下班

下班前將下一天待處理工作記錄下來,以方便第二天工作。

整理好辦公枱上的物品、文件(機密文件、票據和貴重物品要存放好)。

離開公司後,每個人都要記住自己是一位酒店員工,出去的一言一行,代表着酒店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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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下班

1、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規定的班次按時上下班。工作班次由所在部門經理決定,員工應服從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自行調班。如需要調班必須提前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調班;如未經部門經理同意私自調班,當事人雙方均扣30分處理;如造成工作崗位無人,正班人員參照有關制度執行處理。

2、員工上下班將實施簽到、點名制度,員工上下班時間以到達或離開工作崗位為準。

3、員工下班後在工作區域不得逗留超過30分鐘,超過者又無正當理由,扣30分。

4、員工遲到或早退30分鐘內,作警告處理(扣10分、罰款20元);30分鐘至60分鐘者,部門扣30分,員工罰款30元;超過60分鐘者,部門扣40分,員工罰款50元。

5、員工上班後應堅守崗位,不得串崗、脱崗(員工當班期間進餐時間超過30分鐘者,視為脱崗)。每串崗、脱崗一次,在30分鐘以內作警告處理(扣10分);30分鐘至60分鐘,扣半天工資;超過60分鐘扣一天工資。

二、請假

1、員工請假不論時間長短,一律須提前出示請假條,按審批規定權限,經批准後方有效,電話請假無效(除特殊情況如急病等,可電話或設法通知上級領導,但必須在一天內補假條,並出具相關手續,否則,視為無效,按有關制度處理)。假滿應及時銷假,未經批准不得超假(未經批准超假者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的批准權限和請病假的規程,應按酒店請假制度辦理,否則視為無效。

3、員工請假如需續假,須經批准後方為有效。

4、員工所有請假單由各部門考勤員統計,並與每月25日連同考勤表、過失單一起送交總經辦。如當月有員工離職,需將其考勤表、請假單、過失單等及時送交呈總經辦。

5、總經辦按規定掌握和記錄所有員工假期。

三、曠工

1、員工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私自離開工作崗位達半天者,作曠工半天處理(扣40分),並扣一天基本工資及當月全勤獎;離崗達一天者,作曠工一天處理(扣60分),並扣二天基本工資及當月全勤獎。以此類推。

2、員工連續曠工兩天或當月曠工累計達到3天者,一律以開除處理,當月無工資,並扣還培訓等有關的費用。

四、考勤管理

1、考勤工作由各部門經理指定人員負責,一律實行簽到,由員工三天無薪試用後第四天到部門進行簽到,開始考勤。由總經辦進行考核和檢查。如有特殊情況考勤者,須由本人書面報告、部門經理籤認可,否則扣30分處理。

2、對在考勤工作有弄虛作假,欺騙酒店行為的員工,總經辦根據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扣30分)。

3、對考勤制度管理不嚴、勞動紀律鬆懈的部門(注:員工遲到、早退、串崗、脱崗、曠工等違紀事件當月累計次數不得達到所在部門總人數的考勤天數的 10%),由總經辦考核,報總經理批准,扣罰部門經理月基本工資的20%;對考勤制度三個月管理不善,無改進的部門經理,報請總經理予以解聘。

五、儀容儀表

酒店員工每日上班前對照以下各項檢查自己的儀容儀表,如有違反者,每條扣10分。

1、按工種崗位着裝,要求整齊統一,符合相關崗位要求。

2、制服要保持清潔、挺括、無褶皺、平整、線條輪廓清楚。工作服衣褲口袋不允許放雜物或塞得過滿。

3、員工不得着便裝進入工作場所。

4、工牌要端正地掛在左前胸,工牌不許有破損和污跡,不準佩帶他人的工牌。

5、穿規定的襪子、鞋、不準赤腳穿鞋。(注:鞋為黑色,要乾淨、光亮、無污跡、襪子(男士)深色。)

6、服裝的鈕釦要整齊,無脱落,在公眾場合,必須繫好風領釦。

7、服裝無破損、開線處。

8、穿西服必須系規定的領結或領帶。襯衣、領口、袖口必須保持乾淨、整潔、內衣要勤換洗。

9、襯衣外不允許穿毛衣、毛背心等;內衣的領口、袖口不得超出襯衣的領口、袖口。

10、不準穿背心、短褲或不穿衣服進入公眾場所。

11、不準光腳或穿拖鞋進入公共場所。

12、不準敞懷、披衣、搭衣進入公共場所。

13、女員工穿裙子一律穿規定的襪子(規定為高筒肉色襪子,且襪口不允許露出裙邊。)

14、男性頭髮要短(後不過領、側不過耳)。

15、男性不留鬢角,不蓄鬍須。

16、女性短髮不許過肩,長髮束起,劉海不能超過前額。

17、頭髮要保持清潔、整齊、大方、不許佩帶豔麗的髮夾或頭飾。

18、男女頭髮都不許着色、染色、擦重味頭油、髮型要美觀。

19、指甲修剪整齊,不露出指頭以外。

20、指甲內無污垢。

21、不塗指甲油。

22、手上保持乾淨。

23、工作時間不戴戒指、手環、手鐲、手鍊等。

24、工作時間不裝假睫毛。不戴耳環、項鍊等。

25、女員工上崗要化淡裝,工作時間不擦香水,不塗顏色怪異的口紅。化粧與工種、服務場所協調,不濃粧豔抹、無輕佻、妖豔和引起客人反感現象發生。

26、班前整理個人衞生,做到整潔、乾淨、無異味。

六、禮儀標準

同第五條儀容儀表一樣,如有違反每一條扣10分。

1、與客人談話必須站立,姿勢要正確,直腰挺胸,站姿優美。(兩手自然下垂或在體前雙手交叉,兩腳呈“v”(女性)或與肩同寬(男性),身體正直平穩,不東倒西歪。)

2、與客人談話時,兩眼平視或注視客人、不斜視客人或東張西望或死盯客人。

3、與客人談話時,要暫停工作,注意聽客人談話。

4、與客人談話時,表情要自然、要保持微笑,用清楚、簡明的語句回答。

5、工作時間必須將普通話。

6、不得在客人背後做鬼臉、相互擠眉弄眼、議論客人或與客人開玩笑。

7、遞交或接到客人的物件應雙手奉上。

8、工作時間不得大聲喧譁或竊竊私語。

9、不翹腳、不搓泥垢、不抓頭癢、不修指甲、不照鏡子等。

10、不可因個人的情緒不佳而影響工作,要精神飽滿、自然大方、隨時為客人提供優質服務。

11、行走時姿勢美觀,動作文雅、面帶微笑,自然大方。

12、在公共場所不可跑動,但可快步行走。

13、行走時兩眼平視,正對前方,身體保持垂直平穩。

14、工作時間不得閒談、聊天、開玩笑,要思想集中,更不準將粗話、髒話。

15、引導客人行進時,主動問好,指示方向,走在客人右前方1.5——2步距離處,身體略為側向客人。

16、行進中與客人交談,應走在客人側面0.5步處,或基本與客人保持平衡,轉彎時用右手先向客人指示方向。

17、不隨地吐痰、亂扔煙頭或雜物,並制止別人亂扔,發現被亂扔的雜物等隨手拾起。

18、注意做到走路輕、説話輕、操作輕。

19、當客人或領導對面走過時問候並點頭致意,並側身讓路或慢步隨後。

20、工作時間嚴禁看書、看報、吃東西、抽煙、辦私事等。

21、走指定的員工通道,禁止隨意進出前廳。

22、工作時間不得接、打私人電話,不許在工作崗位接待自己的親友。

23、對客人提出的一切要求和意見,要迅速答覆,如自己不能處理,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不得自作主張。

24、在客人面前要避免説“不”,要設法為客人提供熱情、周到、合理、滿意的服務。

25、工作時間不準帶小孩和私人物品進入工作崗位。

26、堅持站立服務,敬語服務,微笑服務。

27、上班和出入公共場所前,忌諱吃大蒜、韭菜、葱等有異味的食物。

28、在公共場所走路,不準摟腰、搭背、牽手、抱肩,不要兩人並立聊天,要處處表現訓練有素。

29、服務工作對客人禮貌,態度和諧,説話親切,待客誠懇、一視同仁。

30、不準與客人爭吵,監守“客人總是正確的”信條。

31、堅持禮貌服務用語“十條”,在對客服務中應有“歡迎聲”、“歡送聲”、“致謝聲”、“問候聲”。

七、招工規程

1、酒店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由部門經理擬訂招工計劃,經總經辦審核,總經理批准,由總經辦(人事部)負責具體組織。

2、領班,及其以下人員的錄用,由部門經理提出意見,總經辦核定;部門副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的錄用,由部門經理及總經辦考核推薦,總經理決定。

3、錄用人員就職時,應持以下證件到總經辦(人事部)報到。

4、凡新錄用的員工到部門後,都必須經過崗前培訓:(a)由人事部負責培訓酒店功能、酒店簡介、禮節禮貌、《員工手冊》及酒店管理制度;(b)由部門負責培訓崗位職責、崗位業務知識、部門內部制度等,才能上崗試用,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後,由部門及總經辦對其進行具體考核工作,如考核合格,由部門根據考核情況及工作表現定出星級工資,報總經辦核定;如不合格,由總經辦提出辭退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試用期內,對員工的違紀行為均不實施記分處罰,未經培訓上崗或因培訓不力而造成員工違反各項規章制度的,視情節輕重,對部門管理人員處以50——200元罰款。

5、員工在轉正後,如因工作等方面的原因,達不到所在部門經理的要求,部門經理有權提出辭退處理意見,但必須上報總經辦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

八、能源節約

各部門必須注意能源節約,樹立“節約為榮,浪費可恥”的觀念。如有違反下列情況者:

1、超出規定時間30分鐘,公區照明燈未關,每人每次扣30分;

2、客人離開,衞生做完後照明燈、音響等電源設施未關者,每人每次扣30分;

3、用完水後,水龍頭未關好者,扣30分;

4、浪費新鮮肉食、蔬菜及各種食品原料者,扣30分;

5、用氣崗位者,做到用後即關、嚴禁空燒,如有違反者,扣40——60分;

6、對無人在崗,水、電、氣設施空燒,或空用,一經查實,當事人扣60分,並扣發當月工資的10%。

九、其他懲處條例

對違反下列情況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扣10分)、嚴重警告(扣30分),記過(扣40分),記大過(扣60分)和留用查看、辭退、開除處理。

1、讓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崗位者,每次扣10分;

2、不講文明禮貌,出言不遜、高聲叫喊者,每次扣10分;

3、在工作崗位或辦公室內吃東西者,每人每次扣10分;

4、非因工作關係,員工着工裝、佩帶工號牌出酒店者,每人每次扣10分;

5、員工非因工作需要,不得使用客用電梯,違者每人每次扣10分;

6、對客人服務不及時,造成使用客用電梯,違者每人每次扣10分;

7、對客人服務不及時,造成客人投訴者,每次扣30——60分;

8、酒店庫房、服務枱等鑰匙亂丟亂放者,每次扣30分,丟失鑰匙扣60份,並賠償有關損失;

9、餐具、卧具、茶具等不衞生,引起客人投訴或部門衞生檢查不合格者,每人每次扣30分。如因衞生不好被衞生防疫部門處罰,部門負責人處以200元以上罰款,直接責任人扣180分處理;

10、盜用別人密碼私開授權電腦,一經發現,每次扣40分;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承擔賠償直至開除;

11、上班時間規定不允許睡覺的崗位員工,如發現睡覺根據崗位每人每次扣20——40分;

12、挪用酒店或客人物品者,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13、盜用酒店或客人物品者,一經查實,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對盜竊行為知情不報的員工,將按偷竊行為處理;

14、各部門設備、庫房、吧枱物資管理不嚴,帳目不清,不按規定進行清點、交接、發放,出現丟失,短缺現象,個人或共同照價賠償,並每人每次扣30——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15、各部門的設施設備不能正常運轉,在不是完好無損的情況下,未經請示而對客人進行接待,給予當事人扣30——40分;

16、拾獲客人或同事的遺留物品不交,一經查實,除退還原物或照價賠償外,予以辭退或開除處理;

17、各崗位交接班手續是否完善,做到無互不銜接、互推責任現象發生。如有違者,一經查出,每人每次扣10分;引起客人投訴或造成損失者,扣30——60分,並負責全額賠償;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18、在酒店內吵架,打架者,不問理由,一律扣60分,嚴重者予以開除處理。

19、掛零你人員包庇、縱容違紀員工者,一經查出,扣60分,情節嚴重者,給予降職、撤職、解聘處理;

20、部門管理不嚴,工作不副迮,造成服務質量下降,扣部門管理人員60分,情節嚴重者,給予降職、撤職、解聘處理;

21、各崗位的職責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反者,扣10——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

22、各對客服務現場如有需要維修事項,值班人員不及時報修,扣當班人員10分,工程部接到緊急維修通知後,十分鐘內到達現場搶修,否則,扣當事人20分,情節嚴重者,扣40分處理;

23、私用公物者(如茶具、餐具、冰箱、電視等),除補交費用外,每次扣30——60分,用酒店設備設施幹私貨者,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24、不按酒店有關規定開房讓客人入住,予以留用查看、辭退處理,並賠償有關損失;未經客人允許擅自進入客房者,予以留用查看、辭退處理;

25、凡與客人發生爭吵者,不問理由每人每次扣60分。有意挖苦、諷刺、謾罵、刁難客人,扣180分處理;

26、向客人索要或變相要小費,除沒收小費外,每次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

27、不按規定操作,造成設備故障直至損壞或業務交接手續不清,導致酒店經濟利益受損,除視情況賠償外,另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

28、上級管理人員在崗情況下,擅自越權處理事務,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者,除賠償外,另扣60份,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29、不按正常渠道反映情況,有意搬弄是非、製造矛盾、誹謗他人,經查實每次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30、部門之間要相互支持、互相尊重,不得代行其他部門經理職權,不得在同級或下級面前議論、損害同級或上級的形象。更不允許在會上或公眾場所頂撞上級,否則,立即給予除名;

31、在員工面前樹立領導形象,處事公正、公平,講究領導藝術,並鼓勵員工按正常渠道提意見和建議,講真話,對於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和打擊報復者將給予降職、撤職和除名處理;

32、無病裝病或弄虛作假,欺騙上級者,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33、違反安全規則者,每次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34、拒絕酒店總經理授權職能部門人員正常檢查者,扣180分處理;

35、嚴守保密制度,不許向外界傳播或提供有關酒店資料,違反者,扣180分處理;

36、因工作不負責而引起客人嚴重不滿者,扣60分,並賠償有關損失,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37、因工作失誤,手續不全,防範不嚴的原因,發生盜竊、刑事案件、處理情況不當,給酒店造成極其惡劣影響或經濟損失,扣60分,並賠償有關損失;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處理,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38、不服從領導安排,違者每次扣60分,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39、故意破壞酒店設備、設施者,一經查實,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扣180分處理;

40、對擅自挪用消防裝置、器材、設備,玩弄報警按扭,違反消防法規,一經發現,將給予扣180分處理,若情節嚴重,造成一定後果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遣送公安機關處理;

41、因工作失職,對火警未能及時報警以至釀成火災,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並追究法律責任。

42、聚眾賭博,予以開除,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43、在員工宿舍內男女混居者,一經查實,立即開除;

44、在酒店內不允許白吃、白喝、白住,違反者立即開除;

45、貪污、盜竊、索賄、行賄者,一經查實,予以開除,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46、組織及煽動罷工、鬥毆、聚眾鬧事者,予以開除,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47、凡嚴重違反酒店紀律或法律法規被開除者,當月工資、獎金、年終獎,全部予以扣除;

48、總經辦下達的政令,各部門須無條件遵守、執行,如有違反者,參照上述各條例執行,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開除處理。

49、以每四期(一個月)質檢通報為一小節,統計出各部門員工違反酒店規定扣分總額,凡每四期質檢通報各部門扣分總額達到或超出200分,部門經理罰款200元;凡每四期質檢通報中部門扣分總額達到或超出400分,部門經理罰款400元,以此類推。

十、獎勵條例

1、凡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將獲得200元的獎勵;

2、對改革服務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獎勵200元;

3、發現事故苗頭及時並妥善處理,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獎勵50—100元;

4、為保護公共財產及賓客生命財產挺身而出者,獎勵200—500元;

5、為賓客提供優質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多次受到賓客、領導表揚者,獎勵50—100元;

6、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獎勵50元;

7、積極向領導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者,獎勵100—300元,特殊貢獻者,另行獎勵;

8、拾金不昧者,每次獎勵20—50元;

9、凡是向部門經理或酒店總經理、董事長檢舉揭發他人貪污、受賄等違紀行為的,除為本人保密外,一經查實,給予重獎;

10、凡舉報他人違反工作管理條例者,根據扣罰違紀者分數的50%給予獎分;

11、為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促進員工的工作行為,增強員工對酒店的凝聚力,同時從酒店管理角度出發,與獎懲結合的原則,經總經辦研究決定:對員工在工作中因嚴重過失行為而被扣分處罰後,思想上如引起重視,在實際工作中表現突出,得到賓客或上級領導的表揚,由部門提出上報總經辦該員工的工作業績,經考核,確定在工作中的表現有所好轉,在四周內沒有再被扣分的員工,總經辦給予10—50分獎勵,衝抵所扣的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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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制度,僅供參考!

酒店為完善請、休、銷假制度,統一審批手續,特制定本制度:

1、員工請假和休假,必須履行當事人書面報批的手續,特殊情況,可事先口頭請假或來電電話請假,或委託人請假,經批准後休假,但必須在休假後立即補辦請假手續;

2、下列日期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1)元旦、春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3、員工請假分下列幾種:

(1)病假:因病假治療休養或住院治療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並申請病假,每年積計15天為限;

(2)婚嫁:員工結婚可請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含假期路途);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3)產假:員工生育可請假75天,小產7天,晚婚晚育加15天配偶生育可請假1天

(4)喪假: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3天;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3天;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喪家三天超時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時不計薪金,產假按工資標準計發50%薪金;

5、請假及核准權限

(1)休假一天以內,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交辦公室備案;

(2)部門經理請假,一天以內報總經理批准;

(3)產假、婚假、喪假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核准;全年事假、病假、小產假不得超過15天,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曠工三天以上予以辭退;

(4)輪休完後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合理安排

6、酒店員工因執行職務發生的危險導致傷病不能工作者,按醫療期規定以公假論,公假期間發基本工資;

7、凡未按規定請假和未辦妥書面請假手續的,均不得先行離職,除確因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情外,皆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9、請假者和核準者,必須將休假者離職期間的相關工作和經辦事務妥善安排和處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10、員工因病住院,必須到縣級以上的醫院治療並出具住院證明報酒店批准,病休需出具所治療醫院的病假證明和病歷本,否則作曠工處理;

11、休假完後及時到所在部門機辦公室銷假,如繼續休假,應按上述規定重新辦理休假批准手續,經批准後再行休假;

12、酒店員工依本制度所請假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可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直至辭退。

13、受到批准的請假均不計工資,扣發全勤獎。

酒店宿舍管理規章制度2018酒店規章制度(4) | 返回目錄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制度,僅供參考!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衞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衞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衞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衞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衞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衞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牀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工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衞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衞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複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衞生檢查規定:

1. 每週一14:00各部門派一名由後勤部主管統一安排衞生檢查相關事宜;

2. 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衞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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