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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衣工牌管理制度(精選3篇)

工衣工牌管理制度(精選3篇)

工衣工牌管理制度 篇1

為維護物業管理處整體形象,便利員工正常工作,提高服務質量,落實崗位責任制,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工衣工牌管理制度(精選3篇)

一、員工工牌編號原則

1、員工工牌編號為四位數,第一位為部門代碼,後三位為序號。

2、員工工牌的質地與規格統一由行政辦公室確定製作,負責登記發放。

3、部門代碼規定如下:

1)行政辦公室

2)物業部

3)保安部

4)工程部

5)財務部

6)保潔部

二、員工工牌佩帶及管理規定

1、員工工牌編號為終身編號,行政辦公室負責對員工佩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員工上崗須佩帶工牌,工牌要戴在左胸前,不得歪戴,插入兜內,更不允許轉借。

3、因職務或崗位變化,員工應到行政辦公室辦理更換工牌手續,交回舊牌,制發新牌。

4、員工工牌丟失後要及時寫出書面檢查,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後報行政辦公室補發,補發費10元。員工工牌丟失、轉借期間造成一切損失,由員工本人負責。

5、員工離職須將工牌交回行政辦公室,方可辦理其它手續。

工衣工牌管理制度 篇2

為規範公司員工工牌標準,樹立公司的統一形象,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牌組成:員工工牌由公司logo、公司名稱、個人照片、姓名、部門、職務、編號、簽發日期七部分組成,並依順序編號,與員工工卡對應。

二、工牌識別:統一貼免冠1寸照片、蓋公司行政人事部章後(工牌背面)生效。部門經理以上(含部門經理,厂部生產部經理)採用紅色吊繩皮質吊牌;厂部(生產部、品管部、工程部、倉庫、採購部)主管、辦公室職能部門(財務部、行政人事部、研發部、業務部)工作人員、厂部(品管部、工程部、採購部)工作人員採用藍色吊繩皮質吊牌;厂部生產部組長、領班,員工採用白色卡套(因考慮實際情況後,厂部倉庫員工、厂部生產部五金絲印組領班、員工採用藍色吊繩白色卡套)。

三、辦理流程:新員工入職手續辦理七個工作日後將配發員工工牌,員工工牌中員工編號由行政人事部依據員工序號與工卡同步編制。

四、管理要求:

1、工牌屬卡套的一律配戴在左胸前、屬吊牌的一律佩帶在胸前,不得掛於腰際或以其外衣遮蓋,違者以未配工牌處理;

2、上班時間(包括外出),員工必須配戴工牌;

3、員工離職時工牌應繳回,否則將賠償20元;

4、工牌有遺失或損壞,應通知行政人事部補發,每個扣繳工本費10元;如為故意損壞,並記小過一次。因公損壞時應報請部門經理簽證後,交行政人事部補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分、解僱或者移交司法機關:利用工牌在外作不正當的事情者;將工牌借給非本公司同仁,在外破壞本公司名譽或肇事者。

6、各部門負責人應督促所屬員工配戴工牌,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追蹤考核工作,未配戴者每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罰款5元,第三次(不含)以上者,除罰款外,每次記申誡一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處分。

7、公司外來人員(包括客户、供應商、快遞公司人員、送貨人員、退貨人員等)進入公司統一到前台領取臨時工牌或者貴賓卡佩帶,採用誰接待誰負責的原則(追查不到個人由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外籍客户除外。違者以未佩帶工牌處理。

8、除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免於佩帶工牌外,凡屬公司員工一律佩帶工牌上班。

執行日期:本規定20xx年從8月6日--9日開始試行,從20xx年8月10日開始執行。以前管理規定、制度、規章與本辦法有牴觸的地方以本辦法為準,沒有牴觸的繼續遵照執行。

工衣工牌管理制度 篇3

為理順工牌流程,規範員工工牌的日常管理,特制訂本規定,本規定所指工牌指所有員工的.工號牌。本規定適用於所有部門。

一、職責分工

(一)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工牌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工牌的製作和各項目工牌的管理。

(二)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工牌的管理。

(三)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員工工牌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二、工牌的製作及分發

(一)工牌製作流程圖

製作名單工牌發放

(二)具體要求:

1.各部門將需製作工牌的人員名單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名單內容包括製作人數、員工姓名、所在部門及崗位)。

2.根據公司確定的工牌樣式和各部門提供的人員名單,公司人事行政部進行工牌的製作(工號牌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員工照片、工號)

3.公司行政人事部製作完畢,分發至各部門,並形成製作記錄。

4.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工牌發放,形成《工牌分發/回收記錄》,並上交於行政部。

三、工牌的管理

(一)工牌的使用

1.工牌只限於員工本人使用,要珍惜、愛護、妥善保管,不得轉借、送人等。

2.工作期間須佩戴工牌,佩帶於工服左上方。

3.嚴禁出現亂戴及損壞現象。

4.使用中發現問題,及時向行政人事部反饋。

(二)工牌換髮/補充

1.工牌遺失或損壞的,由部門負責人籤批意見確認後,到行政人事部登記,給予更換;工牌遺失的需繳納10元工牌成本費後方可辦理新的工牌。

2.各部門每月回收及新增發放的工牌需形成記錄,各部門每月對本部門遺失、損壞、新增工牌數量進行統計,將名單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為其更換、發放新的工牌,並做好記錄。

(三)離職員工工牌管理

員工離職時,需將工牌交行政人事部,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並做好記錄。如果出現工牌遺失的需繳納10元工牌成本費。

(四)回收工牌的再利用

回收的工牌需重複使用,部門回收的工牌由部門回收後,統一上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妥善保管。

四、工牌的更換

(一)使用年限

根據工牌使用情況,使用年限為2年。

(二)到期工牌更換程序

根據工牌使用年限,到期後,破損嚴重,以致影響對客服務質量時,各部門可提出工牌更換申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後,經物業領導審批,由行政人事部負責進行工牌的更換。

五、工牌的檢查及處罰

(一)行政人事部每月對各部門員工工牌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二)對員工進行檢查時,發現未佩帶工牌且經提醒之後仍然多次未佩帶工牌給予20元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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