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通用14篇)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通用14篇)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篇1

一、總則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通用14篇)

1.1目的: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後、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為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範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1.3原則: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1.4權責規定:部門主管經理為獎懲事由核實與操作的負責部門;行政人事為獎懲的終審部門,併為獎懲申訴的接口部門;董事為獎懲申訴的最終評判機構。

二、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包括獎懲有據原則,獎懲及時原則,獎懲公開的原則和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等原則。

2.1.1獎懲有據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1.2獎懲及時原則:為及時地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並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後。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對於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採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實後提出處罰建議,並與當事人溝通後雙方簽字確認,下達《(責任)過失單》;若當事人對處罰有所疑異,則由總辦作為終審部門,重新對處罰事項進行核實並提出終結意見。

三、獎勵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3.1獎勵的目的在於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為行政獎勵、經濟獎勵。

3.3行政獎勵包括通報表揚。

3.4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他物質獎勵,由行政人事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二種獎勵可分別實行,也可合併執行。

3.6.1評優年會中進行現場頒發獎金500元及獎狀;

3.6.2通報表揚當日發100-500元;

四、懲戒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4.1懲戒的目的在於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並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務;懲前毖後,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寫《(違紀)過失單》;

4.2.2考查員工(崗位描述)(崗位説明書等)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寫《(責任)過失單》。

4.3懲戒的方式有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

4.4行政處分分為輕度違規發警告信、嚴重違紀(辭退)。 4.5經濟處罰即為罰款。

4.6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併施行。

4.6.1(輕微)違紀行為,視情況嚴重情況給予10-5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需負賠償責任;

4.6.2警告處分,警告通報全公司,同時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並需負責賠償責任;

4.6.4嚴重違紀行為,予以開除,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通報全公司,並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具體獎懲內容

(一)工作態度和思想素質類

(二)任職能力和工作業績類

5.18獎懲結果的其它應用:

5.19.1獎懲結果將作為員工日常考核的參考數據之一,將與員工在公司的晉升調薪息息相關;

5.19.2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備者還可破格提升;

5.19.3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將並處予降職或撤職處分,由人事部重新考核定崗;

5.20獎懲過程的其它注意事項:

5.20.1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單》。獎勵的核實由人事部負責,獎勵實施的辦理見《員工獎懲流程》。

5.20.2員工造成公司財物損壞和丟失的,由主管/經理責任人進行調查認定,根據具體的情況,酌情處理。

5.20.3員工被處罰時,根據其直接上級領導責任大小,給予直接上級連帶責任處罰。

六、獎勵的投訴和懲罰的申訴

6.1行政人事部在發佈獎勵通告後一週內接受全體員工的投訴;若發現獎勵當事人有弄虛作假的行為時,將撤回相關獎勵,並按情節嚴重程度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6.2行政人事部需對投訴員工進行保密,若提供信息查實準確,可根據提供信息重要程度給予相應的精神或物質獎勵;若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按本制度的相關規定作誹謗處理。

6.3人事部在發佈懲罰通告前應與當事人確認,以簽字認可為準;若當事人對懲罰有異議,可提出申訴,由行政人事副經理派專人重新核實,重新確認懲罰事項;若當事人對重議後的懲罰仍有異議,可由人事部向董事提出申訴,以董事的最後判決為準。

6.4人事部將獎懲的相關文件歸檔,作為員工年終考核的證據之一。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篇2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獎勵辦法

第五條 本公司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 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 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 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 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為公司採納;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5. 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蹟突出;

6. 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 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有以上表現,公司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 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 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 董事局或總經理批准。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准;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 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 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 警告;

2. 記過;

3. 降級;

4. 辭退;

第十二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 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工作守則;

5. 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 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 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衞或管理人員查詢;

11. 破壞環境衞生。

第十三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 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 在禁煙區吸煙者;

7. 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分利益;

8.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

9.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卧、睡覺者。

10. 塗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 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 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 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4. 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 違反公司規定帶進出物品;

6.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9.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10. 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

12.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 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 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3.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 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6. 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祕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7.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 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 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 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 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 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 泄露公司祕密,把公司客户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 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 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 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

20. 在廠區範圍內賭博;

21. 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為;

22. 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

23. 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24. 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 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

第十六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1.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 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九條 監察部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局批准後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關部門執行並通知受處分人。

第二十條 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二十一條 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二十二條 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於處分決定後七日內,陳訴理由申覆之,並以申覆後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後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二十三條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佈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人事課制定,經呈總經理、董事長核准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員工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實施獎懲制度,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反制度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提倡與反對

1、工作態度方面

1.1提倡績效,反對權謀;

1.2提倡嚴謹,反對懶散;

1.3提倡創新,反對守舊;

1.4提倡奉獻精神,反對斤斤計較;

1.5提倡認真執行,反對紙上談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對將個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門協作,反對工作推諉;

2.2提倡踏實細緻,反對粗心大意;

2.3提倡團隊精神,反對個人主義;

2.4提倡危機意識,反對安於現狀;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對工作無計劃;

2.6提倡工作講方法,反對工作無序混亂。

3、為人處世方面

3.1提倡真誠,反對虛偽;

3.2提倡務實,反對浮誇;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對錶裏不一;

3.4提倡艱苦奮鬥,反對鋪張浪費;

3.5提倡謙虛謹慎,反對驕傲自滿;

3.6提倡嚴守公司機密,反對竊密與泄密。

第三章 獎勵

第四條 本公司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五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六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獎金另行規定):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採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蹟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長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 有第六條中的表現,公司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八條 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領導提名;

2、人力行政部門審核;

3、董事長批准。

第四章 懲罰

第九條 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罰款或降級;

4、辭退。

第十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衞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衞生。

第十一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煙區吸煙者;

7、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不當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提供偽證或製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卧、睡覺;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二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罰款(罰款數額另行規定)或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務上的機密;

5、違反公司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損毀公物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第十三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共財物;

2、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祕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產,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公司祕密,把公司客户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重擾亂公司秩序;

20、在廠區範圍內賭博;

21、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為;

22、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

23、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

第十四條 員工有第十三條中的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五條 員工有第十三條中的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第十三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並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門報董事長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五章 懲罰程序

第十六條 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四章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人力行政部門報告;員工也可向人力行政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七條 人力行政部門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經董事長批准後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人力行政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董事長批准,交有關部門執行並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八條 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

取得證據,經過會議討論,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十九條 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二十條 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於處分決定後七日內,陳述理由進行申訴,並以申訴後的核定作為公司最終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二十一條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佈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集團辦公室制定,經呈董事長核准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篇4

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的員工予以表彰、獎勵。

一、 員工聘用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系統所有員工分為兩大類: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的主體,享受本公司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兼職員工、臨時工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用期滿後,若願意繼續受聘,淨本公司同意後,可與本公司續簽聘用合同,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

應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第三條本公司需特聘員工時,提倡公開從社會求職人員以及從事本專業的在職教師或在職員工中擇優錄用,也可由內部員工引薦,內部引薦人員獲准聘用後,引薦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四條 從事管理和教學工作的正式員工一般須滿足下述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歷;

(二) 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三) 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特殊情況不超過55歲;

(四) 計算機、設計等與崗位相符的專業,計算機和設計專業老師

需有相關的職稱資格或豐富的工作經驗;

(五) 無不良行為記錄;

特殊情況人員,應屆畢業生等人員需經經理批准後方可考慮聘用。

第五條 所有應聘人員除經理特批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一到兩個月的試用期後方可考慮聘為正式員工

第六條 試用人員必須呈交下述材料

(一) 由公司統一發給並填寫招聘表格。

(二) 學歷、職稱證明。

(三) 個人簡歷。

(四) 近期照片2張。

(五) 身份證複印件。

第七條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待遇規定如下:

(一) 基本工資待遇。

(二) 試用人員不享有保險、生活補助等待遇。

第八條

試用人員經使用考核合格後,可轉為正式員工,並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確定後,享受正式員工各種待遇;員工轉正後,試用期計入工齡,試用不合格者,可延長期使用期限或者決定不予聘用,對於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 崗位責任制度

1、 保質、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每天堅持寫工作日誌及心得

2、 熱誠、謙遜、耐心地服務於學員及家長。

3、 維護公司設備、財產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 隨時整理客户信息文檔、資料及電腦內存文件,確保不丟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處理,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應有責任賠償或從工資里扣除。

5、 及時彙報工作進程及學員情況。

6、 領導交派的任務應盡力完成,如上班時間完不成的應主動加班完成。

7、 因個人原因給工作的下一環節造成影響,相關人員有義務馬上到位予以解決,同事之間互幫互助。

8、因教學培訓工作的特殊性,開課期間,員工休息日為輪流作息,每週休息一天,其休息日需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的安排。嚴格請假制度,員工因病或有重要事情需要處理,需提前向公司請假,以便公司及時調整課程及代課老師的安排,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三、 工資制度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支付能力及社會物價漲跌情況,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調整工資金額。

(一)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全勤獎+績效工資

(二)教學及宣傳獎:根據個人能力,通過對教學質量的考核以及學員的反饋,制定教學獎,金額0000/月;根據日常個人宣傳和招生的情況,給予每招生一個學員50-200元的獎勵。

(三)工資發放時間: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如發薪日正好趕上休息日或者節假日,工資會提前或延後發放。如對當月工資有異議者,應當及時提出。為了便於管理,公司採用壓薪制(半月工資),待員工合理離職以後,予以退還。員工有以下情形者,不予退還:

1、離職時,為提前半月提出,影響公司人員分配;

2、擅自離職,手頭工作未交接,影響全局工作;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或有不法行為者,追究法律責任。

四、 福利待遇

1、各項社會保險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現,個人檔案、身份證明齊全,公司根據員工的績效考核、業務水平、出勤率等綜合因素考慮。

2、員工轉正後發放伙食補助。

3、根據節假日不同,發放福利物品或者補助。

五、 人事考核制度

第一條 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範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要通過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

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找出並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而促進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

第二條 考核範圍

(一)人事考核——對職工的上班下班時間進行考核和評價

(二)態度考核——對職工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三)能力考核——通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四)成績考核——對職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第三條 考核執行機構人事考核由公司的指紋考勤機執行,其他考核由人事負責人負責考核的統計與執行事務。

第四條 考核者的原則立場

為了使人事考核公正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下列各原則:

(一)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二)必須清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做出評價。

(三)不對考核期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四)考核者應該根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五) 考核等級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羣級)。

(二)A——滿意,不負眾望(優秀及)。

(三)B——稱職,令人心安(較好級)。

(四)C——有問題,需要注意(較差級)。

(五)D——危險,勉強維持(很差級)。

對於連續兩個月考核成績為D的,將給於警告處分,警告後考核成績依然為D級的,可予以開除。

六、 員工獎罰規定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時間必須打卡,每天三次,分別為:早上上班時間、下午上班時間及下班時間),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上課時,需做好安排並經領導同意,員工因私事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因病請假需出具醫院證明,請假員工事畢後,需向批准人銷假,上述均應採用書面形式,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 上班時間為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

上班時間開始後30分鐘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如遇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正常上班時間30分鐘內可不算遲到,如遇其他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班的情況,需向公司電話説明,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論處。

第三條、 全勤獎100元。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者,扣發一天工

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兩台你工資;累計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四條、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每月曠工一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並給於一次通報批評;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並給與嚴重警告一次;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和獎金,並給予留用查看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領導找其談話,不能改正者,堅決予以辭退。

第五條、 每個月進行評選優秀員工,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本職工作上表現優秀)。

第六條、 衞生為輪流制,輪流期間,衞生不清潔扣罰10元/次。個人衞生,工作完畢以後未整理乾淨者扣罰10元/次。

第七條、 上班時間不得有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打遊戲等影響本公司形象的行為。違者扣罰10元/次。

第八條、 透露公司機密(公司運行機制、學生信息、工資待遇等),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獎金及工資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四、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五、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於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是集團員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子公司實施集團公司下發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檢查評估子公司執行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況;

(四)、事後審核子公司的《工資發放表》(附件一)和《工資發放彙總表》(附件二);

(五)、檢查或審核《員工異動審批表》(附件三)和《員工轉正定級審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併發放集團公司員工工資;

(七)、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二、子公司辦以室是子公司員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本公司各部門實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併發放員工工資;

(四)、填制、審核上報《員工異動審批單》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見附件五);

(五)、辦理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佈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第五條:工資

本公司員工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基準工資、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等若干部分。

第六條:基準工資釋義與分類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工資是指公司為每個職位設置的若干個職等中分設的每個薪級,在某一考核週期內不包括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的工資計發基數標準。

二、基準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的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中的基準年薪和月薪制工資中的基準月薪兩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相對固定應發的基礎工資(基礎年薪或基礎月薪)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績效工資(績效年薪、基礎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七條:基準提成工資釋義與構成: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提成工資是指按子公司制訂的已報集團公司事業發展部,人力資源部備案有效的《工資提成計算辦法》為部分員工計提的一項工資計發基數;

二、基準提成工資分成應發基礎提成工資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提成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八條:津貼

本制度中的津貼是指特殊崗位的津貼和路救服務補貼等。

第九條:獎金

公司設置的獎金主要包括年終績效工資、超額利潤提成獎和突出貢獻獎三類。

第十條:福利

公司設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兩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條:年薪制的釋義

年薪制是以年度為考核週期,把經營管理者工資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鈎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第十二條:年薪制員工範圍

本公司實行年薪制員工的範圍為:集團公司領導、集團公司部門負責人、子公司領導、子公司部門負責人

第十三條:年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年薪制員工工資構成的內容只包括基準年薪、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和津帖,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其中,基準年薪分為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

第十四條:基礎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基礎年薪是按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資,是年薪的預支部分。

第十五條:績效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年薪是基準年薪減去基礎年薪後的剩餘部分。績效年薪的實際支付金額,要根據年薪制員工個人年度績效得分來計算,具體計發辦法,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基準年薪與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的構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員不同的經營管理責任,按領導職務層級設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條:基準年薪標準

基準年薪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本集團年薪制員工所有職位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十八條:年薪制員工試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員工試用期是指公司為聘任在實行年薪制職位上任職的新員工設置的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過內部招聘、選聘,為職位晉升(含從基準年薪低檔職位向高檔職位調動)員工設置的一至三個月的考察期,還包括考察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而再設置的一至三個月的延長考察期。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月薪為其所任職位基準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計發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職位晉升員工在考察期間和延長考察期間的薪酬維持晉升前職位標準不變。經考核合格的,從考察期滿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職位的基礎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計發基礎月薪,計提績效年薪和計發超額利潤提成獎。

試用期、考察期的時間可依據聘用條件或任職需求作適當調整,必須在任職前約定。

第十九條:子公司總經理、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內容和合格標準:

一、考核內容。為被考核人所負責公司在試用或考察期間的公司績效。公司績效的考核指標為該公司的《經營責任書》所確定的,並分解在試用、考察期間應實現的目標。

二、合格標準。按集團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和《經營責任書》中約定的考核辦法實施考核,獲得75分(含)以上的為合格,75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公司副職領導、總助、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以下同)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對被考核人的新任職位實施考核,個人績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為合格,9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條:月薪制的釋義

月薪制是以月度為考核週期,把員工的工資收入與個人月度績效掛鈎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為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兩種。

第二十二條:標準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標準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辦公室(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人員)、財務部、客户服務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員工,集團公司總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三條:提成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銷售部和售後服務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四條:標準月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標準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加班工資、津貼等,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基準工資只是計發基數,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相對固定的部分,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浮動部分,為基準工資的20%)

第二十五條:提成月薪制員工工資構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加班工資、津帖等。基準工資和基準提成工資只是計發基數。

基準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為基準工資的20%。

基準提成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提成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80%。

二、提成績效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20%。

第二十六條:月基準工資標準

月基準工資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員工所有職位薪級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二十七條:績效工資基數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工資基數是提成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與提成績效工資之和。

第二十八條:應發績效工資的計算:

本制度所稱應發績效工資數,是指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實施考核後,依據員工個人月度績效分數所對應的績效工資係數乘以標準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數或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所得的工資數。

第二十九條:月薪制員工在試用期的月薪

公司對通過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崗位上工作的新員工,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的月薪按其擬任職位職等薪級基準工資的80%計發,試用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第三十條:學徒工的薪酬

學徒工的薪酬按學徒協議規定支付。

第三十一條:實習生的薪酬

實習生在公司實習期間的薪酬按集團公司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規定支付。

第五章獎金

第三十二條:獎金的種類

公司設置年度績效獎、超額利潤提成獎、突出貢獻獎和其他獎。

第三十三條:年度績效獎

一、獎勵範圍:十二月份工資發放名冊中的月薪制(包括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員工。

二、獎金額度:以公司為單位,計提獎金總額,計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為:公司獎勵範圍內員工十二月份的的基準月薪乘以獎勵範圍內員工在集團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數除以12乘以倍數1.5、依總裁辦公會議提議,經董事長批准可以調整倍數。

公司年度績效獎應發總額為: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乘以公司績效(KPI)考核得分對應的年度績效獎係數。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篇6

全體員工均為公司物業轄區的管理人員,無論其工作崗位、分工,需共同遵循以下制度。

一、接待來信來訪來電投訴制度

為了實現“管理無盲點,服務無挑剔,業主無怨言”的管理目標,不斷完善管理體系,提高員工素質,不斷改進服務質量,嚴格認真對待業主(住户)反饋的每一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首問責任制”,公司每一位員工,無論其部門分工,均有義務接受業主的任何來訪來電、投訴,統一傳遞到辦公室。屬於自己職權範圍內或能夠給予解決的,應當場予以解決;不屬於自己職權範圍內或不能予以解決的,不得任何理由推託、迴避,應將業主(住户)反應的問題當場予以接待,而後轉告相應部門。第一接待人負責跟蹤這項服務建議處理的情況直至客户滿意為止。

接待服務建議時應對處理時間做出適當的承諾,儘量在最短的承諾時間內處理完畢,因故未能在承諾時間內處理的應及時通知對方,爭取取得理解。但不得出現同一件事情有兩次推遲處理的情況。承諾時間最好控制在1~2天,一般不超過一週,特殊情況除外。處理完畢後,由處理人與對方交代清楚,需要讓對方簽字確認的應該留簽字記錄,並告知第一接待人。

2、每一位員工都有責任收集來自業主(住户)關於小區管理的看法、建議、意見等。

3、公司員工接聽所有來電時,第一句必須為:“您好,靖宇縣建築公司物業”。

4、受理投訴時,必須熱情接待,主動詢問,面帶微笑,不得推諉、無理拒絕,並做到一視同仁。

5、當被投訴者受理投訴時,受理者必須如實記錄,不得提出迴避。

6、對投訴內容要認真記錄,及時派人處理或向主管彙報並在24小時內予以解決或答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迴音。

7、凡由市政設施如水、電、氣、道路、郵電、通訊等所引起的住户投訴,應努力做好解釋工作,積極同市政有關部門辦理交涉,儘早為業主排憂解難,決不允許推託了事。

8、員工應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積極為業主提供滿意的管理服務,減小投訴,把矛盾消滅在投訴之前。

9、對業主的投訴應及時進行分析總結,對反覆出現的問題,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深入探討並找出解決辦法,防止重複發生。

10、對投訴要記錄,投訴資料要存檔。

二、員工文明服務要求

1、熱愛本職工作:

①要樹立幹好服務工作的職業志向,熱愛本職工作。

②刻苦學習,不斷完善和提高管理和專業技術水平。

③待業主如親人,熱情服務,盡職盡責做好工作。

2、文明管理:

①儀態端莊:衣着打扮端莊、整潔,給業主有一個美的感覺,使人感到親切、和藹。

②語言謙遜:在接待業主過程中,語言要力求文雅、謙恭準確,務必做到“四個不講”即:“不講低級庸俗的口頭語、不講髒話、不講諷刺挖苦話、不講與管理無關的閒話”。不能取笑人、不能訓斥人、不報復人。

③主動熱情:在服務過程中要做到:“三個一樣”即:“對待生人與熟人一個樣,大人與小孩一個樣,忙時閒時一個樣”。

④優質服務:對業主負責就是對公司負責,處處應多為業主着想,為業主提供各種便民服務。

⑤講誠信:誠信無欺是公司每一位員工應有的工作作風,也是我們經營管理中職業道德的一個重要內容,為此在工作中要實事求是,做到言而有信,嚴守信用。

三、員工廉潔工作制度

1、在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2、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守法紀。

3、不以權謀私,不利用工作之便佔公司和業主的便宜。

4、不在上班時間幹私活,不用公司通訊設備進行私人活動和聊天等。

5、業餘時間,不利用公司機具、材料向業主承攬私活。

6、不亂收費或收費不開收據。

7、不利用工作的特殊性質,對流動、外來人員進行敲詐勒索。

8、不以次充好,弄虛作假,欺騙業主,賺取物價差額。

9、維護公司利益,遵守公司機密。

10、不利用公款拉私人關係請、吃、喝。

11、不挪用、拖欠和侵吞公款。

12、不索取或收受賄賂、好處,要潔身自好。

13、節約用水、用電,不浪費公司用品,堅持勤儉節約。

1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要求享受商業網點提供優惠服務和物價。

15、不在報銷憑據中作假、謊報、多報。

16、不利用工作之便和業主對公司的信任,私下向業主推銷產品,賺取外快。

五、對外服務工作管理制度

1、思想面貌:細心、周到,要體現本公司高尚的精神面貌。

2、上班紀律:上班時間根據公司工作安排,每天必須先到公司報到,然後外出工作;工作結束後,必須及時到公司簽到;上班時必須佩戴工作證,以便接受業主、住户監督。

3、服務質量:根據客户的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以保證業主、住户滿意。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四不準原則:不喝業主的水,不抽業主的煙,不吃業主的飯,不接業主的禮品。

4、工作檢查:公司將不定期的進行工作檢查,聽取業主、住户反映,如業主、住户反映該工作人員不能勝任時,公司通過核實後,將作辭退處理。

5、工作人員如損壞住户財產,視損壞程度,扣獎金或照價賠償。

6、凡業主、住户付給服務費一律交公司,並開具發票,若私自收取小費者,一經發現,扣工資或獎金,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7、管理要分工劃分區域,落實到人頭,包乾管理,作為年末考核標準。

8、新建工程要提出合理建議(如繪製水暖電佈置圖),並如實反映各施工維修情況。

9、建立小區實際規劃圖。

10、對小區外網管線井,重新繪出平面圖,給維修施工做好基礎和參考。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篇7

公司員工福利制度

一、目的

為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改善和提高員工的生活水平,特製度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使用於公司所有員工,部分福利僅適用於正式員工。

三、職責部門

本制度由人資部制定、修改、實施,報總經理審批。

四、修訂原則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發展需求,本制度以儘可能思考廣大員工利益為修訂原則。

五、福利的發放領用狀況由人資部進行登記,記錄。

第二章福利結構

本制度的員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1。法定性福利:指企業為滿足國家法定性要求而為員工帶給的福利。包括:社會保險、法定節假日、勞動保護、教育培訓等。

2。通用性福利:指企業針對全體員工所實行的帶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生日禮金、結婚賀禮、慰唁金等。

3。職務性福利:企業根據各職務工作的性質二實行的具有針對性的福

利。包括:通訊補助、餐補、出差補助、商務招待費等。

4、激勵性福利:企業為鼓勵員工在公司的長期工作,而對優秀員工所帶給的一種帶激勵性質的福利。包括:旅遊活動、羣眾活動和其它福利。

第三章法定性福利

一、社會保險

1。為保障員工的利益,公司根據《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社會保險。

2。歸口辦理:社保統一由人資部辦理。

3。社保購買辦法:由人資部為其辦理參保手續。

4。社保繳費管理:社保中屬於公司應繳費的數額從公司福利費中扣除;屬於員工應繳部分,從員工工資中扣除,由單位為其代繳。

5。社保種類: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金。

二、法定節假日

1。種類: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年假、病假等。

2。以上具體的執行辦法見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以及國家相關規定。

三、勞動保護

公司根據《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帶給貼合規定的辦公環境、辦公用品、勞動防護用品等。

四、教育培訓

1。種類:內部培訓(讀書會、在崗技能培訓)和外部培訓(高管培訓、

公開培訓課)以及相關資格的考取。

2。以上相關辦法見會在培訓中不斷完善。

第四章通用性福利

一、生日禮金

逢公司員工生日,公司對員工表示完美的祝賀。人資部應為公司員工購買生日禮物,價值150元左右;或者舉報各種生日活動。

二、慰唁金

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配偶、子女、父母),公司將一次性給予慰唁金500元。(只適用於正式員工)

三、結婚賀禮

1。條件:在公司工作滿一年,憑結婚證在人事行政部領取。

2。工作年限滿一年不到兩年,公司給予賀金500元;滿兩年不到三年,給予1000元;三年以上給予1500元。

四、高温補貼

1。條件:公司正式員工

2。每年的6-9月發放高温補貼,每月100元。

第五章職務性福利

一、種類:通訊補助、出差補助、餐補、商務招待費、加班費等

二、具體相關執行辦法按照公司管理規定。

第六章激勵性福利

一、羣眾活動

公司將適時組織各種娛樂活動,豐富員工生活。

二、旅遊活動

在一年內公司將組織一到四次旅遊,以更好激勵員工的用心性。

三、年終獎

在一年的結束,公司將為優秀員工頒發“優秀員工獎”以資鼓勵。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並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白天(6:00-19:00)乘車超過6小時(含),夜間(19:00-6:00)乘車超過4小時(含)可乘坐硬卧,低於上述時間應乘坐硬(軟)座席位。(2)遠途(時間超過6小時)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卧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3)差旅期間應儘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機場和市區之間如無緊急情況應乘坐機場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車,必須在報銷時註明原因,該部分交通費隨同機票一起報銷。

(4)出差人員在出差地根據需要,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以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三章 出差人員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短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因工作需要離開工作常駐地前往國內其他地區,一個月以下的出差稱之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員工每人150元住宿標準,同性別員工超出兩位出差時,應入住雙人或三人標間,有特殊情況報除外,但需先向總經理彙報並取得答覆。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區出差午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第四條長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個月(含)以上的人員,稱之為長期出差。對於長期出差的人員,為節約住宿費開支應在當地租房住宿。

(2)長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當月),可自行購買牀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給予每人300元的標準,憑票據報銷,以後產生的相關費用則由個人承擔。

(3)長期出差期間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30元標準。

(4)長期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給20元差旅補助,與誤餐補助合併一起發放。(5)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6)長期出差期間如外出辦事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四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五條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後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並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鈎,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第六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範粘貼“差旅費報銷單”→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財務領款報銷。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七條 出差報道

(1)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後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總經理批准。

(2)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後的經總經理批准後可不來公司報到。

第八條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總經理同意後方可;

第九條 市外出差:

(1)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證每天工作時間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六章附 則

第十條 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户製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篇9

薪金保密制度

一、目的:

1、1、規範員工薪資保密行為,保證薪資作業過程的保密性,確保薪資資料不泄密。

二、範圍:

2、1、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工的薪資操作過程;

2、2、本辦法適用於監督全體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

2、3、本辦法適用於薪資泄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三、定義:

3、1、薪資作業人員:指參與薪資確定、調整、核算、發放、調閲的各部門負責人及人事、財務人員。

四、權責:

4、1、〈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審批——總(副)經理

4、3、〈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執行——全體職工

4、4、〈薪資保密管理辦法〉監督——總(副)經理及財務部

五、具體資料:

5、1、薪資保密的整體要求:

5、1、1、薪資操作過程的保密性;

5、1、2、全體職工不打聽別人的薪資水平;

5、1、3、全體職工不向別人透露自己的薪資水平;

5、1、4、任何職工發現薪資泄密狀況都能及時彙報,相關部門處理及時有效。

5、2、確保薪資保密的總體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資保密管理辦法》,並由財務部監控其實施狀況;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體職員宣導薪資保密制度,並實時監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專人用專櫃、專匙保存薪資資料,確保薪資資料保存過程不泄密;

5、2、4、加強薪資作業人員及薪資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程不泄密。

5、3、為保證薪資的保密性,對薪資作業過程作以下規定:

5、3、1、薪資作業過程包含但不限於,新進職工定薪、職工調薪過程、薪資資料保存過程、薪資核算過程、薪資發放過程、薪資資料查閲過程等;

5、3、2、新進人員經權限主管確定薪資後,須在第一時間將薪資資料交於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處;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接到新進人員薪資資料後,將薪資資料保存於薪資資料專用櫃;

5、3、4、調薪資料(包含轉正調薪、週年調薪等)經核准後,應由薪資核算員統一保存於薪資資料專櫃中;

5、3、5、各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調閲本部門人員薪資資料時,須經總(副)經理核准,否則,人事專員有權不予受理;

5、3、6、除總(副)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閲其他部門人員薪資資料;

5、3、7、財務人員在發放薪資時應保證薪資保密。

5、4、為規範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現作以下規定:

5、4、1、各部門負責人在與新進人員確定薪資時,應及時宣導薪資保密意識;

5、4、2、新進人員入職後,由人事行政部在職前培訓中宣導薪資保密制度,必要時要與員工簽訂薪資保密協議;

5、4、3、人事行政部應對全體在職職工進行薪資保密制度的培訓工作;

5、4、4、人事行政部會不定期到職工當中瞭解薪資保密狀況;

5、4、5、公司制定薪資泄密舉報制度,歡迎廣大職工參與檢舉薪資泄密狀況,並對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5、5、為確保公司薪資保密制度得以實施,現作以下規定:

5、5、1、凡因薪資作業人員行為造成薪資泄密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

5、5、2、薪資作業人員主動造成薪資資料泄密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即時開除處理,必要時可追加經濟職責賠償;

5、5、3、全體職工不得詢問其他職工的薪資狀況,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4、全體職工任何時候都不得泄露自己的薪資資料,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5、職工主動散播自己的薪資資料造成惡劣影響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立即開除處分,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5、6、公司歡迎廣大職工揭發、檢舉薪資泄密事件,凡檢舉薪資作業人員違反薪資保密制度,造成薪資泄密的,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記小功一次;凡檢舉職工有散播自已薪資資料或詢問他人薪資資料者,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嘉獎一次。

六。制定、變更與作廢:

6、1、本辦法為公司薪資保密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編寫,經總(副)經理審批後公佈實施,修改、廢止時亦同;

6、2、本辦法自x年x月x日起實施。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篇10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根據有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

第三條、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保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落實。

第四條、公司應當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第五條、公司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第六條、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第七條、公司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

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

第八條、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條、本公司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的週期一般為一年。

第十條、公司應當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

第十一條、公司應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十二條、公司當按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十三條、員工有權查閲、複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篇11

第一章

第一條總則為加強員工歸屬感,體現人文關懷,進一步推動陝西文化產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企業文化建設,形成良好的企業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據集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關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福利待遇是集團在崗員工除工資和獎金等勞動報酬之外給予的報酬,是集團薪酬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據國家規定及集團自身經營情況而定。

第四條集團本部正式員工適用於本制度,集團各下屬公司可參照制定本公司福利制度。

第二章

第五條福利待遇的種類集團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國家規定執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據集團自身條件設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條按照國家政策和規定,參加統籌保險的有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第七條集團根據自身經營條件設置的福利項目包

括:節慶福利、假期福利、生活福利、培訓福利、工會福利及補充養老、醫療計劃、意外傷害保險及其他福利。

第三章

第八條法定福利

(一)社保保險

1、集團依法為所有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員工試用期轉正後,人力資源部負責為員工辦理,繳費起始時間為員工入職日期。

3、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根據集團上年度經營狀況,結合西安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由人力資源部每年對集團員工統一進行調整。

(二)取暖費、降温費

1、發放標準:按管委會或上級主管部門當年相關文件執行,如未發文明確,將參考省政府當年文件標準執行。

2、發放方式:按月與工資合併發放。

第九條補貼福利福利待遇的標準

(一)節慶福利

1、每逢元旦、春節、中秋節、勞動節、國慶節、端午節,為集團員工發放過節慰問品。

2、標準為元旦20__元/人,春節20__元/人,中秋節300元/人,勞動節及國慶節分別500元/人,端午節300元/人。

3、每年3月8日,為女員工發放300元/人。

4、每年6月1日,為有14歲以下兒童的獨生子女員工發放300元/人。

(二)假期福利。

集團為員工提供國家法律規定的假期福利,具體享受內容及休假方式見集團《考勤、請銷假及因公外出制度》。

(三)生活福利

1、餐費補貼

(1)集團為員工提供一日三餐免費工作餐,不再發放現金形式餐補。

(2)其他臨時進入公司人員,以人力資源部書面通知為準,可酌情享受此項福利。

2、交通補貼

(1)當月的交通補貼於次月1號至5號憑票(公交卡充值發票、油票、停車票、出租車票等)報銷,不允許跨月累積報銷,在標準之內的實報實銷,超出標準的按標準報銷。

(2)集團高管層、總經理助理,不享受此項福利,部長級管理層、員工200元/月。

3、通訊補貼

(1)當月的通訊補貼於次月1-5日憑票報銷,原則上不允許跨月累積報銷,按各職級所享受的標準,標準內的實報實銷,超出標準按標準上限報銷,報銷金額與當月工資合併發放。

(2)集團高管層、總經理助理實報實銷,部長級正職、各部門主持工作部長級副職500元/月;各部門不主持工作的副部長、部長助理300元/月,主管級員工、專員、輔助崗位150元/月。

4、工裝福利

集團依據實際需要每2年為員工配發工裝(春季、冬季)。標準為高管5000元/套;部長級管理層、員工2500元/套。

5、年度常規體檢及醫療卡

(1)集團每年組織員工集體體檢一次。

(2)體檢費用標準高管、總經理助理1000元/年;其他員工600元/人。具體發生費用,以當年領導批示的具體體檢項目及費用為準。

(3)員工年度醫療卡標準800元/人。

6、勞保用品

(1)此福利是公司人本管理的一種體現。

(2)勞保以季度為單位進行發放,形式為:超市卡、

購物卡等,不以現金形式發放。標準為:高管500元/季度;總經理助理400元/季度,中層、主管及專員300元/季度,輔助崗位150元/季度。

7、觀影卡

(1)此福利是為豐富員工文化生活而設立。

(2)以年度為單位進行發放,形式為:影院團體卡,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度觀影卡標準為800元/人。

(三)培訓福利:

集團根據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以使員工的知識、技能、態度等方面與不斷變動的經濟技術、外部環境相適應。

培訓福利包括:員工在職或短期脱產免費培訓等。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四)工會福利

1、員工本人因病住院、生育(或其他需要人文關懷的事項)人力資源部、工會聯合組織慰問,禮品費用標準不超過300元。

2、員工直系親屬去世,集團人力資源部、工會聯合組織慰問,慰問費標準不超過500元。

3、員工結婚,集團人力資源部、工會聯合組織慰問,慰問費標準不超過500元。

4、員工生日慰問:集團高管層(含總經理助理)據實報銷,中層、員工生日費用標準300元/人,由人力資源部組織配送鮮花和蛋糕進行慶祝。

5、文娛福利:集團為促進員工的身心健康,豐富員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業餘生活,培養員工積極向上的道德情操而提供的福利,如定期組織聚餐或出遊、開展文化活動等。具體實施根據集團實際情況而定,由發起部門進行組織。

(五)補充養老計劃

1、此福利為企業年金,是為集團為司齡滿1年的員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具體享受根據年出勤情況按月折算。

2、具體標準:總經理25000元/人;副總經理22000元/人;總經理助理20000元/人;部長級正職15000元/人;部長級副職10000元/人;部長助理8000元/人;主管6000元/人。

3、專員與工勤人員不享受此福利。

(六)補充醫療計劃

集團為消除員工後顧之憂,化解用工風險為員工辦理補充醫療保險,標準為1000元/人。

(七)意外傷害保險

集團為防止員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員工補充辦理的本保險,標準為高管層、總經理助理400元/人,其他員工均200元/人。

(八)其他福利

集團根據年度自身經營狀況,由總辦會審議或經有關領導批示,年末可適時增補年底雙薪、獎勵基金等其他福利項目。

第四章

第十條

工資中扣除;

第十一條享受假期福利的員工,其工資待遇按集團福利待遇的給付統籌保險由集團統一繳納,個人應繳納部分在《考勤、請銷假及因公外出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試用期員工享受福利待遇標準,參考《試用期管理辦法》執行相應標準。

第五章

第十四條

改時亦同。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

附則本制度經集團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施行,修

起施行。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篇12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員工的入住公司宿舍,須經公司同意,並在公司進行備案,方可由公司後勤事務管理人員辦理入住,為其增加相應的住宿配套設施。

二、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或在外租房時不得擅自帶走公司宿舍配套設施,在員工離開公司時辦理物品交接後經後勤事務管理人員核實後方能離開。在外租房員工若發現擅自帶走宿舍設施時勒令其速歸還,不歸還者將除以100-500元的罰款。

三、宿舍為入住員工提供桌、凳、牀、牀墊、櫥子、飲水機、蚊帳等宿舍配套設施一套。入住員工應服從公司的安排,愛護宿舍物品(包括門窗),對宿舍內的設施負責。大家應相互監督,正確使用,以保障公司財產完好。對造成損壞、遺失的,由損壞人按價進行賠償。如損壞人無法確定,則由該宿舍內的所有住宿人員平均承擔賠償公司財產損失的責任。

四、員工宿舍的桌、凳、牀、牀墊、櫥子、飲水機、蚊帳等宿舍配套設施一套,除掃把、拖把每年發放一次,每個宿舍各一把外(由公司後勤事務管理人員發放),其它設施經由公司一次性配齊後不再發放。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注意用電安全。

2、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3、個人棉被、墊被起牀後須疊齊。

4、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5、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6、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0、宿舍衞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各宿舍值日安排表帖在門背面。

11、節約用水、用電等,用畢隨手關閉開關。

12、員工嚴禁在宿舍酗酒、聚眾打麻將、打架、盜竊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司視情節給予5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予以開除。

七、對員工宿舍,公司每週不定期抽查一次,發現設施損壞、丟失的,應及時配發新的,相關費用從造成損失人員或該宿舍人員的工資中扣除;發現違反規定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處罰金從違規人員工資中扣除。對每週抽查情況公司將公開通報。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篇13

考勤管理細則

一、目的:

為使考勤規範化管理。

二、適用範圍:

全體員工。

三、考勤依據:

員工用考勤卡打卡作為出勤記錄。

四、考勤規定:

1、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在考勤鍾處打卡,出差期間考勤按有關規定辦理。

2、所有員工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

上午8:30——12:00

午餐12:00——13:00

下午13:00——17:30

3、公司員工一人一卡,每天打卡兩次,打卡時間為:早晨8:30前,下午17:30以後(如需加班待加班完畢再打卡)。

4、無故未打卡者以缺勤論處;因故忘記打卡者,應在一天內提交“漏打考勤卡確認單”,由直接主管籤認後,交人事行政部補報出勤記錄,逾期每次扣10元,一個月內累計超過二次漏打卡的,從第三次起每次扣15元。

5、遲到或早退規定

因交通情況每月允許遲到3次,但每次不得超過15分鐘;凡遲到或早退15-30分鐘,每人每次扣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扣除半日基本工資及相關補貼;因偶發事故遲到,又無法及時通知上級和人事行政部,經查明屬實者可准予補辦請假,補假時間為到崗一天內。

6、曠工一日扣罰三日薪資。曠工確認:

員工未經批准擅自缺勤,事後無正當理由補假;員工謊報、偽造證明,以不正當手段騙取假期;員工不服從或違反工作安排,消極怠工;上下班未打卡的且未提報“漏打考勤卡確認單”。

7、所有考勤扣罰在當事人當月薪資中扣除。

8、考勤卡每人一張,應妥善保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上交人事行政部。

、各部門應認真進行外出登記,外出登記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後,月末報人事行政部以與考勤卡核對,並確認各部門外出登記是否有誤。商務部因見客户而不能刷卡者應在部門內做好登記,如果外地拜訪客户,時間為一整天以上者應到行政部登記;後台外出見客户不能刷卡者,應在行政部登記。

、部門經理負責核准核實外出記錄,如有外出虛報者,當事人記為曠工,部門經理扣除一日薪資。

1、嚴禁代打卡,一經發現打卡者與被代打卡者以扣除半日薪資處理,一月內累計三次者,給予警告一次。

1、為鼓勵員工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人事行政部將考慮對一季度考勤無異常且規範打卡的員工設立全勤獎,由人事行政部發放全勤獎品或獎金。

五、加班管理規定

1、加班的涵義

加班是指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因業務需要而延長的工作時間。

2、加班控制原則

(1)所有員工應儘可能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

(2)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加班量,視實際工作需要准許員工加班,但每人每天加班時間,每人每月加班時間皆不得超出國家規定標準。

3、加班核准權限

員工加班由部門主管核准,部門經理加班需經總監或總經理核准,方為有效。

4、加班申請單送交時間

核准後的加班申請單于加班當天16:00之前送人事行政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遞交的,必須在加班次日10:00之前遞交,逾期視為加班無效。

5、加班考核

(1) 加班第二天部門主管應核實加班內容,如實填實際加班情況表,人事行政部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加班時數。

(2)員工加班離開時需打卡,以便人事行政部最後確認加班時間。

6、加班登錄統計

人事行政部接到有效的加班申請單後,根據打卡記錄和實際加班情況表,應做好核對確認,登錄統計工作。

7、有效加班時數,可安排調休,原則上不計薪。當年的加班當年有效,每年11-12月的加班時數可延至次年的3月底前使用,過期作廢。

8、加班申請程序

(1)加班者填寫《加班申請單》。

(2)《加班申請單》經直接主管核准後,報人事行政部。

(3)《實際加班情況表》經直接主管核准後,報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登錄統計有效《加班申請單》。

(5)人事行政部在考勤鍾採集加班打卡記錄並批准有效加班記錄。

(5)人事行政部根據員工需求安排調休。

六、請假規定

1、休假

(1)節日假:員工享受下列國家法定假日:元旦、勞動節、國慶節、春節。

(2)病假

①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休假為病假。

② 員工請假必須由公司認可的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單。

③ 員工休病假時間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

④ 超過當月或當年累計病假天數的,視為缺勤。

(3)事假

① 員工休事假,應提前1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如遇特殊情況,員工應在事假當日上班後2小時內通過電話請假。

② 事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事假未獲準,擅自不到公司上班的,按曠工處理。確因特殊原因超出次數按事假扣薪,應提前報請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審批。

③ 員工應利用年假處理私人事務。

(4)婚假:員工婚假為3天,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

(5)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夫妻雙方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公司給予員工3天喪假;

(6)產假:員工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工傷假:

① 員工工傷的核準範圍、認定、工資給付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②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所發生的傷害事故不屬於工傷;

(8)年假:

① 員工為公司服務滿一年後,可享受年假;年假按年度安排,不跨年累計。

② 連續工作滿1年,年假為3天;本公司工齡每增加1年,年假相應增加1天;年假最長不超過5天。

③ 員工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休完當年年假,請年假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④ 員工當年內病假及事假累計達25天的,自動喪失該年度原可享有的全部年假。

(9)員工請假應逐級批准:

① 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兩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或重要崗位員工請假由總經理審批。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② 總監請假,需提前報請總經理批准,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10)請/休假薪資發放標準:

① 節日假、年假、婚假、喪假、公假為有薪假期;

② 產假、病假髮基本工資的70%,補貼全額扣除;

③ 事假、缺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及補貼(每月按21天計算);

④ 曠工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每月按21天計算)外,根據有關處分條款處理。

⑤ 員工請休婚假、喪假、病假、產假,遇節假日不順延。

2、員工確因突發事件未能按規定手續事先請假的,應於當日公司上班半小時內告知直接主管,説明請假事由,員工上班後第一天2小時內應補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交人事行政部核准後才有效,當天往返的無須打卡,但離開與返回時需到前台確認,當天不返回公司的請假,離開時需打卡。

3、員工一個月內只准發生一次6.2條的情況,

4、如未經核准即無故擅自缺勤者以曠工論處。

5、加班請假

(1)有特別因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直接主管聲明,(未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委),否則一經派定即需按時到位加班,加班補休按公司規定執行。

(2)加班期間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應向直接主管或值班人員口頭請假。

6、申請三天以上一週以內假期者需提前一週申請,申請一週以上假期和申請年假者,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員工請假3天以上和請年假者部門主管核准後,需交上一級主管核准方有效。

7、員工請假前必須事先選定代理人,須經直接主管核准,如無合適代理人,則由核准人代理,核准人有義務關注代理人是否勝任。

8、員工請假每月不得超過5天,累計每年不得超過30天。

9、請假程序:

(1)請假人填寫《請假申請單》

(2)《請假申請單》加相關證明,經主管核准。

(3)經批准的《請假申請單》附相關證明,報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審核手續有效性,認可後核准。

(5)打卡離開公司。

(6)如提前結束休假,應及時到人事行政部銷假。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篇14

車間生產紀律是維護生產秩序正常進行有力保障,為了讓職工能夠在一個有秩序、整潔、安全的生產環境中工作,經考慮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間考勤:車間工人要服從車間主管安排的各項工作,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如上班鈴響打過卡而未到車間者,車間罰20元。請假3天以上必須由總經理批准,3天以內(包括3天)由車間主管批准,嚴禁未辦手續或電話請假後補假條(重要事情除外)。違反規定者按曠工處理。

二.安全生產:工人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工作,車間主管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的情況,應及時糾正並指導其按照正確操作規範進行操作,經教育後仍違規操作的,可暫停其工作並處於50元罰款,造成的相應後果及損失,應由其本人承擔,如果對其所為犯錯誤認識深刻,並能及時改正,車間負責人可視情況恢復其工作。

三.設備:工具管理施行專人負責制。銑牀、衝牀、電鋸、電鑽等生產設備和工具分配到個人,正常磨損可在車間負責人處以舊換新,如果因保管不當丟失的由其本人賠償。在每日生產任務完成後,應及時清理乾淨並給設備加油和進行其他的日常保養工作。其他人員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擅自動用設備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承擔。

四.職工應不斷提高質量控制認識。在產品質量控制過程中,生產人員應對每一件完工產品做自檢,如發現生產過程中由於設備或者原料造成的質量問題應立即停產並上報主管,待問題處理後方可正常生產。由於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造成原材料報廢、設備損壞等情況按成本的30%給予賠償,由於失誤造成的返工、窩工等情況責任人按公司已有的標準承擔相關責任。

五.車間生產任務由車間主管實行分活計件。車間工人必須按設計圖紙進行加工,任何人不得在設計圖紙上隨意改動,如有不懂的地方先向主管請教或由主管與設計人員溝通,工作量有車間負責人按其工作能力進行分配,嚴禁出現搶、佔、爭等事情發生,如果私自改動加工圖紙或者加工工藝,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裝車,外差,加班等任務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安排,如有怠工,拒絕服從或頂撞主管的,應給予警告、罰款100元,情節惡劣的可給予開除。

六.每天工作結束前10分鐘,工人應自覺的打掃車間自己工作範圍內的衞生,包括地面、工作台、設備等,生產工具擺放整齊,對重要的生產設備應按照保養手冊進行保養維護,下班及時關閉設備及工具電源。如發現操作人員離開現場而未關閉電源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七.職工宿舍應保持乾淨衞生。嚴禁亂扔垃圾,私接電線以及打擾別人休息等情況發生。公司將做不定期檢查,不遵守規定者經給予批評或20元罰款。此外,注意保持宿舍門口以及院內衞生。

以上制度,望廣大職工遵守並相互監督。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3dnzk4.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