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條據 >細則 >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通用17篇)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通用17篇)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1

牽頭單位:鎮紀委、司法所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通用17篇)

四、工作步驟

活動分為學習動員、自查整改、實施提高、總結考評四個階段。

(一)學習動員(1月1日——2月底)

召開全鎮“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提升年活動”動員大會,對活動進行動員部署。

各村委、鎮直各部門認真組織學習動員大會精神,並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對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提升年活動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成立由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活動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

要通過學習動員,進一步明確開展“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提升年”活動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內容和方法步驟,充分認識開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搞好活動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二)自查整改(3月1日——4月31日)

各單位要通過自己找、羣眾提、領導點、社會評和民主生活會等方式,集中查找在作風效能上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分析根源,提出政治對策,研究整改方案。

(三)實施提高(5月1日——10月31日)

各單位要明確提升年活動各項重點工作任務,緊密結合實際,創新活動載體,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提升年活動取得明顯成效。

我鎮將組織聯合檢查組對各單位作風建設、效能建設情況進行集中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和查實的問題,嚴格責任追究。建立並實施責任倒查制,出了問題要層層追究,形成良性的責任導向。

(四)總結考評(11月1日——12月31日)

以本方案確定的四個方面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為主要內容,制定量

化、便於操作的考核方案,認真組織考核。對活動開展好、落實力度大、工作有創新、各項工作取得全面提升的單位進行表彰,並將整個活動的組織開展情況及實際效果作為各單位各

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和獎懲的依據之一。活動領導小組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交流經驗,表彰先進。

五、保障措施(具體做法)

1、加強組織領導。鎮機關作風效能提升年該活動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協調,切實發揮領導、指導、協調作用。領導小組要加強自身建設,改進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各村、各單位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其他領導分工負責,辦公室、紀委組織具體承辦的責任機制和工作格局,並保證充足的工作力量。鎮成立了高規格的機關效能建設活動領導小組,馬書記任組長,趙鎮長和人大主任王慧為副組長,紀委、辦公室等班子成員為成員。主抓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提升年活動。 2、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如《村級工作考核獎懲實施細則》、《班子成員聯繫點制度》、《領導帶班制度》、《考勤簽到制度》、《會議制度》、《工作調度制度》、《督查制度》、《村幹部管理制度》等

3、強化督促檢查,由鎮人大牽頭,紀委、辦公室參與,對幹部日常簽到、在崗出勤、中心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做好督查記錄,堅持每月一通報,一季度一兑現獎懲並張榜公示,切實解決出勤不夠、出勤

不出力、懶散軟作風不實、工作落實不到位等方面的實際問題,努力形成人人思工作,人人努力抓工作的局面。

4、中心工作量化到人,考評到人。堅持經常性會議研究有關工作,提醒、提示班子成員所分管工作及中心工作的進度及落實情況,階段任務完成情況,計入年度綜合考評。

5、 班子成員根據《值班制度》,值班班子成員做好來訪接待並妥善處理來信來訪,監督其他幹部簽到等工作。書記、鎮長親自帶班,隨機督查幹部出勤情況及夜間班子成員輪流帶班情況。

6、人大、紀委每半年對各站所、村委會進行民主評議一次,並將結果報鎮黨委,同時以書面形式將結果報評議站所的主管局。

7、認真執行工作日午餐嚴禁飲酒的規定,堅持厲行節約,確保全日制為民服務工作得到有效落實。

請各村、各單位認真實施,確保我鎮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活動取得實效。

中共河東鎮委員會

河東鎮人民政府

20xx年3月10日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2

根據集團《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作風效能建設的實施方案》的總體部署,為進一步轉變公司幹部員工的工作和學習作風,加強企業管理與執行效能建設,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確保公司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治懶促勤政、治散正風氣、治庸提能力、治浮抓落實、治拖促高效、治貪優環境、治奢促節儉為目標,嚴剎“四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懲治“懶、散、庸、浮、拖、貪、奢”等不良風氣,創新思想,提升效能,改進作風,廉潔自律,全面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

二、範圍對象

公司全體幹部員工。

三、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作風效能建設領導小組 組 長:

成 員:公司領導班子成員。

四、實施階段

(一)思想教育階段——提升道德思想(20xx年11月啟動,按要求實施)

結合集團狠剎“四風”,積極開展幹部員工道德思想教育活動的相關部署安排,具體做好以下工作:

1.通過影片宣傳、黨務企務公開欄、oa轉發作風建設專題文章 等方式,加強幹部員工道德思想教育,遵守廉潔紀律,嚴肅自我管理。

(1)嚴禁在辦公區域、項目工地等場所參與賭博活動;

(2)嚴禁在高檔娛樂會所消費。

2.建立學習型組織,加強理論知識學習,提升思想認識。

(1)組織領導幹部實地參觀學習活動,現場感受先進企業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和優秀嚴謹的管理模式,參觀後及時總結心得體會。

(2)做好員工業務培訓,做實基礎性工作。加強業務交流,與互動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崗位體驗交流等多種形式,提高學習的實效性。

3.及時更新“公司黨務企務公開欄”,保證重大事項的透明公正。

(二)監控檢查階段——規範行為管理(20xx年12月啟動,按要求實施)

嚴格考勤,嚴明紀律,營造認真高效的工作環境,具體如下:

1. 結合《公司關於加強員工工作紀律的通知》要求,不定期進行考勤檢查和辦公紀律的監督監控。

(1)嚴禁上班期間遲到、早退、脱崗、串崗、擅離職守,以及非特殊工作需要在工作日中午飲酒、借工作之機大吃大喝;

(2)嚴禁工作時間利用電腦、電話和手機等從事上網聊天、觀看影視(集團在線學習除外)、玩遊戲、炒股票基金、上網購物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3)嚴禁對平行部門、項目工地、合作單位態度冷漠、作風蠻橫、言語粗暴,刁難怠慢服務對象;需加強相互支持力度,擴大彼此互動交流空間,及時解決問題。

2.明確會議與會人員提前5-10 分鐘到場,嚴禁遲到、早退、交 頭接耳、手機響鈴,不遵守會議現場要求。

3.鼓勵員工考取與崗位對應的執業資格證書或職稱,給予一定獎勵措施等手段,實現人崗匹配。

(三)整改優化階段——營造工作氛圍(20xx年12月啟動,按要求實施) 優化辦公環境,加強制度執行,具體如下:

1.緊盯集團重點督辦、一般督辦項目的完成情況,做到事事有反饋,執行有結果,每月對督辦未完成事項形成專項報告上報集團。

2.結合5s檢查,不斷提升企業辦公環境,並對錶現好的提出表揚,建立學習模範標杆。

3.不定期進行突擊檢查,如上班着裝不規範、下班不關電腦、打印機、重要文件未妥善放置等。

4.不定期抽查領導幹部在休假期間的電話暢通情況。

(四)總結反思階段——固化作風建設模式(啟動後,每半年總結完善)

結合上述內容,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公司作風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每隔半年總結作風效能建設工作的實施過程,通過對照反思和參照檢查,尋找彼此差距,及時歸納問題、提出解決思路、改善管理方式、逐步完善實施方案。

公司企業作風效能建設初期以階段性步驟開展實施,後期逐步進入常態化管理運作,最終建立起長效的管理機制,形成積極主動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此項 工作,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實施,切實推進我司作風效能建設。

(二)注重培養樹立先進典型。各部門要認真總結作風效能建設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注意發現典型,樹立典型,推廣典型,促進作風效能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強化督導檢查。公司作風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就各部門的作風效能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將結果作為員工業績評定、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3

為了確保政令暢通,切實加強行政管理,提高行政交效能,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強化依法行政、廉潔從政、服務大局的意識,樹立嚴明、勤政、廉潔、務實、高效的機關形象,根據區委、區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區委四屆八次會議提出的各項工作目標,切實解決機關幹部身上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增強機關幹部的服務意識、大局意識,提高工作效能,推進行政機關和執法部門依法行政、秉公執法,創造優良經濟發展環境,為加快打造“首善之區”、建設“和諧愛輝”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和行政效能建設,切實解決機關幹部身上存在的“庸、懶、散”問題和工作作風不紮實的問題。建立辦事高效、運動協調、行為規範、依法行政、

清正廉潔、不斷創新的行政管理體系。確保區委四屆八次會議確定20xx年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三、行政效能監察的範圍和內容

(一)加強對局機關落實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監察。檢查是否緊緊圍繞衞生事業發展這個中心,在思想和行動上,與區委、政府保持一致。着重檢查對重大決策部署以各種理由頂着不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為了個人利益損害全系統乃至全區利益的行為;自行其是,各自為政,甚至陽奉陰違,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無政府主義行為;其它影響政令暢通的行為。

(二)加強作風建設情況的監察。檢查是否存在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搞形式主義、工作不紮實的問題,樹立求真務實、真抓實幹的作風;重點檢查有無遲到早退現象,上班時間是否存在串崗聊天、遊戲、打盹、中途離崗、灑後上班等現象,着重治理責任心和執行力不強,不求上進不思進取,作風渙散、不恪盡職守、互相址皮、效率低下、拈輕怕重、“虛、浮、懶、散、慢”等問題。樹立紀律嚴明、辦事高效的作風。

(三)加強行政成本支出情況的監察。主要檢查局機關日常經費開支情況。一方面檢查各項支出是否符合財務

制度,是否合理,是否必要,有無講排場、鋪張浪費,有無用於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尤其要看成本支出與完成的業務工作總量之間的比例大小。提高行政資金的利用效益,要牢固樹立行政成本觀念。

(四)加強政務公開和制度建設情況的監察。加強制度創新,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制度管人、制度管事。要不斷探索並推行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新制度、新辦法。重點檢查政務是否公開、是否接受社會的監督,包括政策公開、收費公開、程序公開等,是否實行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失職追究制等制度。

(五)加強對局機關履行職能及開展業務情況的監察。重點檢查職工辦事、辦證、辦文等是否及時,程序是否規範有序,有無拖拉推諉、吃拿卡要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現象,業務數量和辦理質量是否與之相匹配,完成任務進度是否符合目標考評的要求。

(六)加強對局機關行政執法情況的監察。檢查機關辦事人員是否依法行政,是否有違反規定耍特權,搞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行為;是否存在緩作為、亂作為、不作為現象。 (七)強化行政決策情況的監察。重點檢查局機關重

大事項是否按制度辦理,做到民主、公開、公正;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政府決定命令,明知故犯的錯誤決策行為;是否存在不調查研究、不民主協商的主觀盲目、主觀武斷、暗箱決策行為;是否存在當斷不斷貽誤時機或因私廢公造成重大損失的決策失職行為。

(八)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嚴肅追究責任人。重點查處商業賄賂案件,是否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招投標制度。是否存在隱瞞不報、瞞案不查、查而不究的問題,堅決糾正不正當交易行為。

四、行政效能監察的方法與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份,衞生局按照此次開展的行政效能監察內容和範圍,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組織發動單位職工進行學習討論,制定實施方案,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羣眾監督。全面啟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並將實施方案於7月30日前報區紀委監察局執法監察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8月—9月,衞生局將按照行政效能監察實施方案的檢查內容,對今年工作運行情況進行認真梳理,徹底自查,不留死角。深挖本單位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認真整改糾正。對羣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社會影響大易引發羣體事件的問題要及時發現

及時整改。自查自糾階段結束時,形成局面報告,將自查及整改情況於9月30日前報區監察

局執法監察室。

(三)監督檢查階段。衞生局紀委組織有關人員通過明察暗訪、組織座談、聽取羣眾意見、重點抽查、接受舉報等方式對本單位實施監察。對工作不認真,查擺問題不細緻、不徹底,不認真進行整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人員,進行行政問責並按照目標管理責任制進行考核,對問題嚴重的要採取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兩種手段進行責任追究,典型事件要在全系統範圍內通報。

(四)總結提高階段。10月1日至30日,認真總結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中的做法、經驗和舉措。使整改成效得到鞏固,工作作風根本改善。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並形成書面材料報區紀委監察局。 五、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局機關要充分認識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工作機構;要把行政效能監察納入行政管理的議事日程,並向社會公佈投訴電話,受理、協調、處理本單位行政效能投訴問題。

(二)認真組織學習,抓好落實。局機關要組織人員 認真學習《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使機關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熟悉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內容和要求。為實現加快衞生職能轉變,改變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率,確保政令暢通,羣眾滿意,社會穩定的目標,狠抓落實。把工作做細、做精。不走過場,不擺花架子。

(三)要加強信息溝通,及時上報情況。局機關要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及時解決在開展行政效能監察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按時間、按要求、按階段的工作任務,及時上報實施方案、自查清理報告、總結報告等相關材料。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4

為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做好我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保障農民合法權益,根據《中共池州市貴池區委辦公室、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農委等部門<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貴辦發【20xx】17號)、《貴池區秋江街道辦事處<關於印發秋江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秋辦字【20xx】81號)要求,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目標任務

今年,貴池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在全區範圍內鋪開,到20xx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確權登記頒證任務。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實現承包面積、承包合同、經營權登記簿、經營權證書“四相符”,實現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邊界測繪登記、承包合同簽訂、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四到户”,依法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以確權登記成果為基礎,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檔案,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管理系統,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管理的規範化和信息化。

二、基本原則

(一)保持穩定。在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係穩定的前提下以已經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為基礎,按實際測量面積確權登記頒證。要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妥善化解土地承包遺留問題,避免產生新的矛盾和後遺症,保持農村和諧穩定。嚴禁藉機違法調整和收回農户承包地。

(二)依法規範。嚴格按照《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開展確權登記頒證。

(三)民主協商。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充分動員農民羣眾積極參與,確權登記頒證中的重大事項均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討論決定,不得違背農民意願,強行推動。

(四)分工負責。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由村黨總支、村委會統籌安排,各村民組密切配合,共同落實,確保確權頒證任務順利完成。

三、主要內容

(一)清理核實土地承包檔案。要集中時間,組織專門力量,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全面組織清理土地承包檔案,着重解決土地承包方案、合同、台賬種類不齊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二)準確界定承包地塊面積和空間位置。在對土地承包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的基礎上,以已經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發放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成果為依據,因地制宜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勘測,準確界定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和空間位置。堅持以確地為主,確地到户。從嚴掌握確權確股不確地的範圍。不得違背農民意願,強行推動。對確權確股不確地的,要按照規定程序報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切實保障農民土地承包權益。

(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根據這次確權登記頒證完善後的承包合同,以承包農户為基本單位,按照一户一簿的原則明確每塊承包地的範圍、面積及權利歸屬,區、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規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進一步充實完善承包地塊的面積、“四至”、地類和空間位置等內容。推廣應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系統,將登記信息錄入計算機,實行信息化管理。

(四)開展農村土地承包承經營權變更、註銷登記。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的基礎上,開展土地承包合同變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註銷等工作,並及時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進行完善。

(五)進行公示並集中頒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將農户現有的承包地實際測量面積、權屬登記情況在當地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並經承包人簽字確認後,以街道為單位報區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審核,經區政府依法批准予以確認。由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填寫區政府統一印製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召開村民大會,集中頒證。

(六)規範登記檔案管理。在檔案管理部門的支持指導下,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文件資料的歸檔工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檔案由村民委員會和街道、區兩級土地承包經營權經辦和登記機關分別進行分級管理、分類歸檔、集中保管,並依法按期移交區檔案館。

四、操作流程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基本步驟包括: 成立組織→宣傳動員→培訓人員→調查摸底→農户申請→製作調查工作底圖→現場調查指界→問題修補→製作宗地圖及相關資料→農户確認→結果公示→結果審核→建立登記薄→頒發證書→建立數據庫→資料歸檔→成果驗收。

(一)成立組織

成立由村黨總支、村委會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組織,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確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順利開展;成立由村、組幹部、老黨員和村民小組農民代表組成的工作組,做好土地確權登記頒證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二)宣傳動員

廣泛宣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意義及重要性,營造輿論氛圍;召開動員會議,組織宣傳發動;發放致農民的一封信,把政策交給羣眾,奠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基礎。

(三)培訓人員

培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隊伍,培訓內容重點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相關政策和實務操作知識。

(四)調查摸底

以村民組為單位,全面組織清理土地承包檔案,對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帳不齊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要做好完善工作;對二輪承包遺留問題,要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同時,要根據情形,做好土地承包合同變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註銷等工作,進一步完善二輪土地承包關係,為開展確權登記頒證奠定基礎。

(五)農户申請

由村組織發放全省統一格式的農户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申請表,由承包户(户主)進行填寫。要保證同一户承包申請的唯一性,申請表所填寫家庭户籍信息必須要與户口薄、身份證信息相一致。申請表由街道、村工作小組根據二輪承包合同和户籍信息進行審核,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彙總,並形成小組彙總表,按規定的時間報街道農經管理部門備案。

(六)製作調查工作底圖

採用全省統一的測量調查方法,以國土資源部門的航空攝影資料為基礎,由專業技術隊伍採集農村土地承包地塊圖斑,把經解譯糾偏後的航空影像圖作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調查底圖,形成村民小組地塊圖,提供給街道、村和村民小組,供農户現場指界。

(七)現場調查指界

由街道、村工作小組人員共同組成農户承包地指界小組,與申請農户或其委託人現場共同指界確認承包户所屬地塊。所指認地塊的承包户姓名要與承包户填寫的申請書姓名相一致。現場指界後,由工作人員標註上圖,並由承包户或其委託人、村、組負責人在工作底圖上簽字確認。

(八)問題修補

在現場指界的過程中,發現現狀與解譯的調查工作底圖不符;或街道、村工作小組對各村民小組地塊圖及指認結果進行審核,發現地塊圖與實際出入較大、承包農户有疑問的,要依託專業隊伍如實進行野外作業修補測,運用GPS、全站儀等測量工具進行修測完善,最終形成與現狀一致的村民小組地塊圖。

(九)製作宗地圖

由參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專業隊伍根據修測完善後的村民小組地塊圖,製作承包農户承包地塊宗地圖,作為土地確權登記的重要成果記載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和檔案。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5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的發展,學生的發展為目標,更好地落實《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及《馬嶼鎮小國小生文明禮儀教育讀本》,把學校的文明禮儀規範評分標準和班級的班規結合,促進良好的班風,學風,校風的形成。

二、實施方案

總負責: 班主任

分管人: 班級八個組長。

評分標準:以學校的文明禮儀規範達標標準進行打分為標準,再進行班級同學的評議。

具體操作方法:

1、把評分標準表發到各組長處,由組長對組員進行評分和管理,評分嚴格遵照上面的分數。

2、路隊管理、體操管理、晨讀管理、課前管理、衞生管理由專門的組長負責,各組長把當天的分數打好,掛在中隊角,每個組長再把自己組員的分數打好。

3、八大組長,實行全班同學互相監督,認真負責得打好分數。

4、建立獎罰制度:

獎勵: (1)每個星期五組長將自己組的分數統計好,彙報給班主任,分數在98分以上的評為文明禮儀優秀的隊員。評上班級文明禮儀的同學,可在班級五彩繽紛欄裏表揚一次,獲得一個大蘋果和一些學習用品。

(2)在班級文明禮儀優秀隊員中評選出一名推薦到學校參加評比,並且能在兩個星期裏能為班級,同學做好事的同學,優先推薦。

懲罰:分數在60分以下的同學接受教育批評,並告知家長,一起進行教育。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6

市局機關各部門、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根據《無錫市工商局機關部門績效考核管理和作風建設考核辦法》考核結果運用中關於“考核結果與市政府績效獎勵掛鈎”的要求,現就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獎勵辦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獎勵原則

實行機關部門績效考核管理和作風建設考核結果與市政府績效獎勵掛鈎,建立壓力傳導機制和以提升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和激發部門和幹部職工的工作熱情和創新創優動力,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

1.堅持“績效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獎勵性績效考核獎金分配以年度工作任務和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創新、創優工作業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獎金在分配過程中實行陽光操作,獎勵依據和結果在OA辦公系統公示,全程接受廣大幹部職工監督。

二、獎勵辦法

(一)增發績效考核獎金的情形

1.年度創新、創優工作獲得市級考核認定併為全局加到分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增發績效考核獎金。其中,獨立(自主)完成加分項目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視加分情況增發20xx—5000元;由牽頭部門完成加分的,牽頭部門工作人員視加分情況增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2.部門工作符合創新、創優條件,因申報限額未予申報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可視情增發績效考核獎金。

3.有其他符合增發績效考核獎金項目的由市局部門績效考核小組彙總並向局長辦公會報告。

(二)扣發績效考核獎金的情形

1.部門工作扣分影響單位總成績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扣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2.部門工作不到位被追責,有負面影響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扣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3.因工作人員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影響單位考核成績的,當事人全額扣發績效考核獎金,所在部門領導扣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4.有其他扣發績效考核獎金情形的由市局部門績效考核小組彙總並向局長辦公會報告。

三、其他事項

市局領導按工作分工,按就高原則,參加分管部門績效考核。

增發或扣發績效考核獎在市財政核定獎勵總量內先行發放或扣減,餘額按比例、按人兑現獎勵。具體增發或扣發績效考核獎金數額由市局部門績效考核小組向局長辦公會提出建議,由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7

根據政辦(20xx)10號【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歙縣機關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和經縣車改辦批准同意的《岔口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歙縣公務用車租賃暫行收費標準》文件精神,結合本鎮機關實際,本着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不解決出行方式,只保障出行費用的原則制定本細則。

鎮機關差旅費實行憑據報銷與定額包乾相結合的辦法。

一、黃山市外(不含黃山市)出差的城市間交通費憑據報銷(因對外招商、維穩應急以及其他特殊情況需租車的,經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後,原則上使用自備車,按照公里數核報油費、憑票據實報銷過境費),市內交通費有發票的按60元/日/人以內,無發票的按20元/日/人包乾使用. 伙食補助費有發票的按100元/日以內,無發票的按20元/日包乾使用,住宿費按政辦(20xx)10號文件執行。

二、黃山市內(含黃山市)其他區縣出差的城市間交通費費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有發票的按40元/日/人以內,無發票的按20元/日/人包乾使用. 伙食補助費有發票的按65元/日以內,無發票的按10元/日包乾使用住宿費按280元/日/2人以內憑據報銷(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為單數的,其單數人員可以住一單間或標準間)。

三、到縣內(含縣城)其他鄉鎮出差的,城市間公共交通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按50元/日包乾使用(出差人去縣參會,如會議安排伙食,出差人按縣規定自行支付伙食費)。縣城沒有住房而需要住宿的,經主要領導同意後,可在規定限額內(100元/晚/人)憑據報銷。

四、鎮機關工作人員到3公里外村組下村工作的,需填寫下村出差申請單,經分管及主要領導審批後,按核定的交通費(具體標準見附表)報銷。因工作需要不能回鎮機關食堂就餐的,按每天10元的標準補助伙食費,用於支付接待單位。當月縣內出差及下村發生的交通費及伙食補助 ,下月初由辦公室統一彙總、由鎮紀委書記、鎮主要領導審核後交財政所打卡發放。

(一)、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前,應將出差申請單(包括下村)交黨政辦,黨政辦據實登記“考勤表”。機關公務員不得借下村工作之際干與本人身份不符或與工作無關事情,沒有出差申請單而下村出差的,不得報銷費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租社會車輛或自備車,租車費用實行總額控制(具體標準見附表):

1.搶險救災,完成急難險重任務,處置突發事件和羣體性事件。

2.因特殊情況夜裏下村工作的。

3.計劃生育等部門因服務對象確需租車的。

4、其他需要的事項。

五、出差審批。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到縣及市內其他區縣、市外出差的,需填寫“出差申請單”報分管領導審核後,一般及中層幹部呈鎮長審批,領導班子成員呈書記審批。

六、工作人員縣外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內交通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會議、培訓費由本單位開支的,按照本細則第一、二條執行;往返當天,按本細則的標準報銷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

七、鎮紀委和財政所、黨政辦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差旅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相關領導、財務人員等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對於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差旅費的由鎮紀委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違規資金應予追回,並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報請縣紀委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八、本細則(試行)未盡事項參照政辦(20xx)10號處理,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本細則由鎮黨委、政府負責解釋。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8

班主任工作績效分配方案

根據遂船府辦發[20xx]1號及遂船教發[20xx]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1、實施範圍和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在曉蘭希望國小從事班務工作的正式教職工中執行班主任績效工資,包括班主任和聯繫人。

2、班主任績效工資的總量

曉蘭希望國小全體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5%;

3、班主任績效工資的分配

(1)班主任:本人班主任績效考核得分÷全部績效考核總分×班主任績效工資總量

(2)聯繫人:本人爭創先進班級得分÷全部績效考核總分×班主任績效工資總量

4、特別説明

因20xx年是第一年並且在年底才執行績效工資考核辦法,按如下方法執行班主任績效工資:

首先將全年班主任績效工資總量一分為二,上下兩期各佔一半。

上期的按原方案計分:班主任滿分為270分,包括公物50分、鞏固率50分、班隊工作考核170分;聯繫是滿分為30分,按爭創先進班的等級評分。然後按以上第3項的分配公式計算各自津貼。

下期按新的考核細則、分配方案執行。

曉蘭希望國小教師專業成果評分細則

1、教學技能(指賽課、教學基本功、綜合素質等比賽獲獎)

一等獎:全國級120分,省級60分,市級30分、區級15分、校級8分;

二等獎:全國級80分,省級40分,市級20分、區級10分、校級5分;

三等獎:全國級40分,省級20分,市級10分、區級5分;

2、論文經驗

(1)凡在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或主辦的刊物)中,論文獲獎或發表均按以下標準計分:(其中“論文發表”均算該級別的一等獎)

一等獎:全國級35分,省級20分,市級12分、區級6分;

二等獎:全國級 25分,省級15分,市級 8 分、區級4分;

三等獎:全國級 15分,省級10分,市級5分、區級2分;

(2)各類關於學校的信息報道被刊載(以作者姓名為依據),按以下標準計分:

局、區級3分,市級6分,省級10分,國家15分。

3、榮譽稱號(憑證書原件)

(1)個人榮譽稱號 指“先進個人”、“骨幹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職稱優秀級”等。

(2)獎勵辦法: 全國級30分,省級20分,市級15分、區(縣)級10分、局級6分、校級3分

(3)個人單項獎(指在某次活動中獲得的榮譽,如“優秀教案”、“優秀師德論文”等)按以上獎勵辦法的一半計算。

4、交流展示

(1)由學校或主管部門安排,教師承擔校級及以上教研課、觀摩課、示範課等,展示課堂教學水平,但未評等級(或未發證書)的,每次“教學技能”的一等獎加分,即校級5分、區級10分、市級20分、省級30分、國家級50分。

(2)由本人獨立備課、撰稿並擔任某專題的培訓、交流的(必須是上台發言),每次均“教學技能”的一等獎加分

(3)在學校迎接檢查、驗收工作中,被挑選來參加測試、座談且表現良好、為校爭光的,根據重要性和難易度,每人次加2—5分。

(説明:“專業素養”的所有項目的級別均以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或主辦為準,即船山區、遂寧市、四川省、中國等各級教育局(部)及教科所,其餘部門的分別按降一級計分。)

5、輔導學生

(1)由學校安排教師輔導並帶隊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的比賽(訓練輔導不再算加班費)。

A、以團體排名次時:以本次比賽同類學校(如城區學校)參賽隊伍的支數為依據,排名居中(雙數時以靠前一名為中)時,給輔導教師加30分;每上升一名加5分,每下降一名減5分;不管參賽隊伍支數多少,凡排名第一均給輔導教師加60分。

B、以團體給等級獎:一等獎50分,二等獎30分,三等獎10分。(如清楚排名的具體情況的,按A項操作)

C、未以團體排名,只有學生個人獎時:區級每人2分,市級及以上級別每人5分;一次比賽的個人獲獎累計最高不超過50分。

D、在一次參賽活動中,既有團體、也有學生個人獲獎時,就高不就低,不重複記分。

(2)經常學校同意,教師輔導學生在非主管部門參賽獲獎、發表作文的,以輔導教師的獲獎證書(或刊物註明)和學生的證書(或發表刊物)為依據,為校爭得團體獎者,獎輔導教師20分;如只有學生個人獲獎或發表,每人加2分,一次活動最多不超過20分。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9

為激發和培養學生學習興趣,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行為習慣。大幅提高孩子學習成績,我們數學輔導班特擬訂本制度。

一、師資隊伍

我們幾位教師均為國家“211工程”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的研究生。

二、數學輔導班目的

1、輔導學生首先完成教師整理的試題,教師批改並講解

2、輔導家庭作業,讓孩子牢固掌握當天所學課堂內容,避免出現課本知識的漏洞。

3、提高學習成績,在完成作業基礎之上,結合學生特點查漏補缺,進行鞏固深化提高。

4、培養良好學習習慣,通過互動和訓練逐步糾正孩子不良學習習慣,培養孩子學習興趣,增強交往能力、情緒調節能力、挫折應對力等。

三、學生守則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需家長提前請假。

2、尊敬老師,團結同學。

3、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

4、學生到班後必須按照老師的要求寫作業,不得隨意走動或外出,不準隨意吃東西或做其它與學習無關的事情;更不得在班大聲喧譁、追逐打鬧。老師輔導家庭作業及其他額外課程時,要集中注意力,認真聽講,不得東張西望及做其他影響學習的動作。

5、作業寫完後交由輔導老師檢查,並聽從老師安排進行相應的預習和複習,達到相應的考核標準後方可離校。

本制度,所有學員必須嚴格遵守,若違紀三次以上,並與其家長溝通過仍不改正者,取消其輔導資格。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衞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 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 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安全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 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 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繫。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 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繫。

第二章 保安勤務工作職責

第一條 責任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第二條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 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 崗位職責

(一)保安隊長的工作職責:

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全景區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保安隊內部各項規定,及時把每天所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 具體如下:

1. 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繫聯防工作。隊長與警員一樣輪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 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衞制度。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等立即報警,並迅速與消防隊、治安辦部門聯繫。

3. 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衞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4. 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5. 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保安隊長對保安崗哨堅持不定時的查崗及查夜,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範的行為。 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內容:

5. 1 保安儀容儀表;

5..2 當班保安值班日誌及巡邏記錄;

5. 3 物件簽收事宜;

5..4 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6. 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7. 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並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8. 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9. 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10. 負責對本組保安人員的管理、督導訓練與考核。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11. 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12. 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13. 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事項。

(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及注意事項

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執行公司的安全、門禁等相關制度並填寫相關報表、異常事件的彙報。

1. 保安人員必須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2. 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保安違章處罰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3. 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4. 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尤其時對夜間送貨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廠驗收貨物。

5. 在規定的站崗時間段內,必須服從保安隊長安排按要求站崗。

5.1 站崗時間為上午8︰00—下午18︰00 ,每兩小時換一次崗

5.2 站崗要端正,不得缺崗、誤崗(遲到和早退),在崗台上的執勤保安不得下崗、蹲崗,隨意走動,不能東倒西歪、説話打鬧,也不得有其他的小動作,非遇緊急情況不得走下崗台。

5.3 保安人員站崗和執勤時,須穿公司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

6.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7. 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應熟記景區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8. 保安應該負責門衞室日常清潔衞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9. 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情況。

11. 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12. 保安人員必須每月八號下午16:00進行訓練,非特殊情況,不得缺席。

13. 保安值班時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第三章 保安人員行為準則

第一條 保安禮儀

(一)儀容儀表

1. 儀表:

1.1 乾淨、整潔,沒有異味

1.2 前不過眉、旁不觸耳、後不觸領

1.3 不留古怪髮型、剃光頭或染彩色頭髮

1.4 清潔、乾淨、不留鬍鬚;口腔無異味且在上班時間不吃帶有異味的食物

1.5 保持指甲乾淨且不留長指甲、不配戴體現個人個性的裝飾品(戒指、手鍊、項鍊)

2. 服飾

2.1 乾淨、整潔無污漬

2.2 上衣口袋不應裝東西,上衣領子不亂別徽章,衣袋中不裝太多的物品。腰上不掛鑰匙鏈、指甲刀等物品。

2.3 不穿高領內衣,鈕釦應扣好,不敞開外衣或捲起褲腳或衣袖

2.4 工牌、標誌等統一佩戴

3. 整體精神面貌要求:

3.1 精神飽滿、樂觀向上、大方,面帶微笑

3.2 服裝筆挺、不歪斜鬆垮

(二)禮節禮貌

1. 站姿

1.1 挺胸、收腹、緊臀、頭部端正,下頜微收

1.2 微笑,目視前方,表情親切,有親和力

1.3 兩臂自然下垂,兩手伸開,落於腿側褲縫處或兩手握於背後或兩手握於腹前,右手握住左手,兩腿繃直,呈外“八”字45度角展開。

1.4 禁止:雙手卡腰;抱在胸前或將身體東倒西歪的靠在牆上或腳右搭左等

2. 坐姿

2.1 端正,雙腿自然平放,男士雙腿間距可容一拳

2.2 禁止:前仰後合、搖腿晃腳、翹腿等不雅之舉。

3. 敬禮

3.1 舉手禮。要領:上體正直,右手取捷徑迅速抬起,五指併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約2釐米處(戴無檐帽或者不戴軍帽時微接太陽穴,與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張(約20度),手腕不得彎曲,右大臂略平,與兩肩略成一線,同時注視受禮者。禮畢時,將手放下。

3.2 注目禮。 要領:面向受禮者成立正姿勢,同時注視受禮者,並目迎目送(右、左轉頭角度不超過45度)。禮畢時,將頭轉正。

第二條 保安工作守則

(一)工作態度

1. 對工作所具有的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 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 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 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 對待遊客或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二)日常行為規範

1. 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 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3. 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 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三)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 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 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 參與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 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 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公司商業祕密。

7. 儀容不整, 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 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説報紙,打瞌睡,吃零食等。

9. 對羣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其他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 脱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

11. 執勤時間內,電話、對講機私用,影響勤務。

12. 非保安人員進入保安室。

13. 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14. 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四章 門禁管理規定

第一條 員工及攜帶物品出入景區的管理規則

1. 員工進入景區不得攜帶槍支、刀具、毒品及一切危險品和違禁物品。

2. 員工未經主管核准,擅自帶客參觀者,不得進入辦公區區。

3. 所有員工出廠不得攜帶公司產品、文件資料、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一切公司所屬財產。

第二條 業務人員及貨物、車輛的管理規則

1. 業務人員來訪洽談,應在門衞室辦妥登記手續並經受訪公司部門同意才可進入。

2. 來賓車輛進入景區須按規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3. 貨運車輛進入景區時,需出具送貨證明並辦理相關手續,保安方可放行,並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4. 貨運車輛出景區時,應出具物品放行單,並清除填寫需放行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等,並有承辦人或部門主管簽章:保安人員查驗一切合於規定後,方可為其辦理出入手續。

第三條 訪客人員的管理規則

對於外來人員及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絕進辦公區。

1. 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和車輛。

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顯帶有惡意的人員。

3. 推銷產品、商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 非洽公人員和車輛且拒絕登記和檢查者。

5. 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6. 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第四條 門禁管理注意事項

1. 車輛及人員進出景區請按本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2. 人員進入辦公區,除洽談部門外,嚴謹擅入未經許可的禁止區域或其他部門,否則受訪部門應付連帶責任。

3. 離職人員按程序辦完手續後,物品搬至保安室查驗,財務部門結算工資後方可離開。

第五章 每日安全事項巡邏內容

第一條 保安巡邏

1. 保安儀容儀表。

2. 當班保安日誌。

3. 防盜系統報警系統和報警聯絡裝置。

4. 速遞快件的簽收事宜。

5. 人員、貨物和車輛出入管制稽核。

6. 異常事件的處理。

第二條 消防系統檢查

1. 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和壓力是否足夠。

2. 消防栓是否供水。

3. 明火管制稽核。

4. 消防通道的通暢、疏散方向和防火標誌。

第三條 安全專案檢查

1. 防爆燈和應急燈的檢查

2. 車輛出入的限速

3. 每天下班對門窗和水電的檢查

第四條 景區秩序的維護

1. 保安每天要加強巡邏力度,景區內不得亂扔垃圾。

2. 景區內不得有人在禁煙區吸煙,如有發現應立即制止。

第五條 主管交辦其他事項的稽核。

第六章 緊急或意外事故的處理

第一條 火警事故

1. 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並注意兼顧廠房安全,否則立即向119火警台報案,且通知部門主管和並做好相關工作。

2. 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

3. 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應:

3.1 火速打電話至119,並集合各部門義務消防員或請求支援。

3.2 同時通知景區內人員或其他重要幹部集合員工救火,發揮消防編組功能。

3.3 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

3.4 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

3.5 通知派出所協助交通,管制事宜。

3.6 火勢熄滅後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並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3.7 注意警方處理時,亦不能破壞現場,以免影響保險公司的認定理賠。

3.8 若於下班時間發生火警,馬上撲滅並上報,若無法撲滅。立即通知119與相關人員。

第二條 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如員工停止上班,則景區內的安全維護除防守的防護小組人員外,警衞人員應完成以下事項:

1. 關閉所有門窗及照明電源。

2. 將散置於室外易於被風吹或吹損壞的物品移於室內或予以固定處置。

3. 注意接聽員工電話,轉達公司規定的事項。

4. 遇有災害或須支援時,立即報警求援並報告主管。

第三條 打鬥事件

1.打鬥或對公司人員逞兇,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主管或警察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2. 打鬥現場若有其他人員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譟起鬨或使現場複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3. 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4. 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鬥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5.對公司人員逞兇時,應立即電請警察局派出所辦理。

6. 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保安隊長及值班幹部;有安全之慮時,即刻電請派出所協助。

第四條 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1. 管制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2. 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訊滋事。

3. 通知值勤人員和景區主管前來支援處理。

4. 認清來着容貌、特徵、人數、有無攜帶槍支、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5. 將狀況報告並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後應立即通知派出所並電話聯絡主管。

第五條 打劫被盜事件

1. 發現可疑人物,應與班長或與警衞人員聯繫並一人監視。

2. 發現景區物資被盜,急按報警器和警鈴,及時與保衞部門聯繫。

3. 保持被盜現場。

第六條 意外事故

1. 景區員工或外來人員打架鬧事,值班人員應及時制止勸導,避免事態擴大。

2. 員工急病,即刻通知人力資源部或救護員,及時派人送醫院治療。

3. 請救護車隨帶醫生。

4. 及時報備主管。

第七章 勤務制度

第一條 交接班的制度

1. 上下班人員均實行列隊管理,按時交接。交班值班員(班長)在站隊時,必須瞭解治安員交接情況,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予以解決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2. 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3. 接班值班員(班長)在站隊時,要向各保安員講明交接班注意事項,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

4. 接班人員到工作崗位進行交接,交班人必須向接班人詳細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瞭解上一班執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辦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點明。

5. 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的問題清,物品、器械清。

6. 交接的對講機及其他其器材必須當面檢查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辦公室,值班人員做好記錄,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7. 交接時要做好記錄並簽名。班長(隊員)之間必須相互協調做好交接工作,並做好交接記錄。

8. 當班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移交給下班人員,事情要繼續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協助完成。

第二條 請示報告制度

1. 保安員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上級領導和主管等有關部門請示、報告。

2. 對上級領導和主管等部門有關處置緊急情況的工作報告,要立即、堅決執行,執行結果要及時反饋,並做好詳細記錄。

第三條 勤務登記制度

1. 勤務登記由當班人員負責記錄。

2. 勤務登記的內容:主要記載上級指示、通知、交辦的事項及值班期間發生和處理的問題。記錄必須清晰、準確、全面,不得隨意塗改,並妥善保管。

第四條 保密制度

第八章 警衞室管理辦法

第一條 警衞室紀律

1. 警衞室是保安工作場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衞室內吸煙、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 行處罰。

2. 保持警衞室內的環境衞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衞室。

3. 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4. 無正當理由,警衞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第二條 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 制度並做詳盡記錄。

第三條 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 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 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2.1 製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説明書和使用方法。

2.2 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3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推進縣商務局黨組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指“三重一大”事項是指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局黨組研究決定本單位的“三重一大”事項。

第四條 局黨組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必須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實行集體議事。必要時可進行會議表決。

第五條 局黨組書記是該單位實施“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第一責任人,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局黨組其他成員,對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負有向局黨組書記主動建議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重要領導責任。紀檢組長負有實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監督責任。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項議事範圍

第六條 需要局黨組會議的集體研究討論的重大決策事項包括:

(一)研究決定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學習傳達上級重要會議、決定、決議、文件和指示精神,並結合本單位實際,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方案、措施。

(二)審定全系統黨的建設、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機關工作作風建設及優化發展環境等方面工作的部署和落實。

(三)調整制訂涉及全局性的工作方針、指導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措施以及實施方案,制訂年度工作報告和工作要點

(計劃)。

(四)單位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和調整,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原則,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和審批分配安排。涉及羣眾、單位幹部職工切身利益事項的研究決定。

(五)向上級請示重要問題的報告,重點工作總結和工作報告的審定。

(六)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的調整。

(七)重大項目評估,固定資產投入,各類國有、集體資產的處置。

(八)重大榮譽稱號的授予和全局性的獎懲事項。

(九)事關全局和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突發事件的處理。

(十)領導班子認為應當集體決定的其它重要問題等。

第七條 重要人事任免事項

(一)幹部的推薦、提名、調整、任免、考核、獎懲及處理處分。臨時人員的聘用和解聘。

(二)黨員的發展。

(三)各類表彰的確定。

第八條 重大項目安排事項。

(一)屬本單位職責、權限範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投資項目、重大活動安排,民生及其它社會事業建設項目。

(二)本單位設備、大宗物品等資產的購置及使用安排。

(三)上級批准的重大或集體考察學習活動、羣眾文體活動、賽會經費的支出。

(四)其它需要領導班子集體決定的重要項目安排。

第九條 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

(一)大額度資金使用,機關涉及金額5000元以上的支出,系統涉及金額30000元以上的支出。

(二)單位確定的符合制度規定的各類獎金髮放。

(三)各類專項資金使用安排。

(四)其它大額度資金的安排使用。

第十條 研究決定職責範圍內的其他需要局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

第三章 決策機制及程序

第十一條 集體決策的機制。“三重一大”事項必須通過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在提交會議決策之前,應當進行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事項,應當進行專家論證、技術諮詢、決策評估。對與人民羣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應當實行社會聽證和社會公示制度。幹部的調整任免,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參與集體決策的範圍。參與集體決策的為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其中,討論人事任免的為黨組成員,其他事項根據工作需要,可安排相關科室的負責同志及有關專業人員列席會議。

第十三條 集體決策規則。

(一)“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必須符合規定人數,要有計劃地進行,無特殊情況,不討論臨時動議議題。

(二)決策前根據工作計劃,做好調研、論證,相關法律諮詢和必要的事前審計。

(三)決策時要集體討論,各抒己見,集思廣益,少數服從多數,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形成的決定需要送審的履行規定的送審程序。

(四)決策後的“三重一大”事項要明確責任人、責任科室或者專職人員負責落實,並配套相應的督辦落實和監督檢查措施。

(五)“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情況,包括決策的參與人、決策事項、決策過程、決策結論等,要以會議記錄、紀要、決定等形式留下書面資料,並存檔備查。

第十四條 集體決策的程序。

(一)確定議題。由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根據分管領導或機關各科室、所屬單位的建議,確定領導班子集體研究議題。

(二)準備材料。會議所需文件、材料,包括事先調研、論證、相關法律諮詢和必要的事前審計等資料由單位分管領導組織相關科室(單位)提前準備。

(三)醖釀意見。領導班子成員可以通過適當形式對有關議題進行醖釀,但不能代替集體決策。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參會人員,會議材料會前送達。與會人員要認真熟悉材料,醖釀意見,做好發言準備。

(四)充分討論。會議由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主持,議題由分管領導或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陳述,與會人員就議題展開討論,發表明確的意見,主持人在充分聽取意見後綜合各方面意見作出決策。如有必要,採取投票表決方式進行決策。

(五)逐項表決。一次會議有多項議題應實行逐項表決。根據不同內容,表決可採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遇出席會議人數無法達到應參會人員的三分之二,且需審議的“三重一大”事項又有時限要求而無法通過會議審議時,主要領導可通過電話徵詢方式徵詢領導班子及其他成員的意見,當贊成意見達到全體成員的二分之一以上時,主要領導即可作決策,但必須在召開下一次審議“三重一大”事項會議時予以追認。

(六)作出決策。會議主持人蔘考表決結果,作出最後決定。意見分歧較大的可暫緩決策或將討論情況報告上級領導機關,由上級領導機關決定。

(七)形成紀要。會議指定專人負責會議記錄,重大問題應形成會議紀要、決定等,經主持人審核簽發。

第四章 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局黨組會議後應及時形成《黨政辦公會議紀要》,由局黨組書記或其委託的黨組成員簽發,並向局屬各科室、二級機構發出決定事項的通知。

第十六條 局黨組會議作出決定後,應明確落實決定的責任及實施監督的辦法,由班子成員按職責範圍和工作分工組織實施。

第五章 紀律監督與責任追究

第十七條 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則的各項規定,並遵守以下紀律:

(一)不準以傳閲、會籤或個別徵求意見等形式代替黨組集體議事和會議表決。

(二)不準在局黨組會議上臨時動議。

(三)不準在機構變動和主要負責人工作調動、職務任免時,突擊研究人事調整、財務報銷、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經局黨組會議集體研究作出的決定,班子成員必須堅決執行,個人無權改變。因特殊情況確需改變的,由局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局黨組成員的個人意見被否決後,允許保留,但在沒有作出新的決定之前,必須認真執行黨組會議集體作出的決定。

第十九條 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會議紀律和保密規定,在討論同與會人員及親屬有關的議題時,本人應主動迴避。除經組織同意公佈的以外,不得向外傳播或泄露會議內容,對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一)本實施細則的執行情況要列入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議題,並作為領導班子年度工作總結、述職述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及對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重要內容。

(二)、局紀檢組長要加強對“三重一大”事項風險防控情況的加強監督檢查。要把局領導班子落實“三重一大”決策事項風險防控的情況,作為監督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定期向縣紀委進行專題報告。

(三)、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重大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對領導班子決策失誤或涉嫌違紀違法的,應在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分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凡屬下列情況,要追究相應責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決策程序,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的。

(二)未經集體討論決定而個人決策。

(三)未向局黨組會議提供真實情況而造成錯誤決定的責任人。

(四)執行決策後發現可能造成損失,能夠挽回而不採取措施糾正的。

(五)其它因違反本實施細則而造成失誤的。

第二十二條 責任追究主要依據本人職責範圍,明確集體責任、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主要領導責任。

第二十三條 對給國家、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嚴重政治影響的責任人,根據事實、性質、情節應承擔相關責任,依紀依法追究。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所涉及的內容,凡黨和國家政策法規另有規定的,服從其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12

為鼓勵先進,激勵廣大教職工立足本職多做貢獻,學校特制定教師節表彰獎勵方案如下:

一.學校成立表彰獎勵評審領導組:

組 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 員:全體行政和年級組長、教研組長

辦公室主任:人事幹部

二.表彰時間:教師節 三.表彰獎勵形式:榮譽證書、獎金(或獎品)。

四.申報辦法:全體教職工對照條件自行申報(表彰類型中的(一)

(二)(四)(五)(六)不必個人申報,由學校根據評比條件並結合考核結果或羣眾推薦結果確定),不申報者不表彰。9月2日下午16:00前,各部門(年級組或教研組)在個人申報的基礎上根據評選條件向人事幹部上報推薦名單和材料,領導組集體研究確定。推薦表可自行復印。

申報人(或年級組、教研組)必須如實填寫申報表,並附有關獲獎證書的複印件,所獲榮譽必須是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間獲得。

原則規定,本次獎勵不重複(如一人獲幾項獎勵,可發幾個證書,但只發一份獎品。班主任量化獎勵除外)。

五.表彰類型及參評範圍、評選條件:共分十類,具體要求如下:

(一)上學年第二學期班主任量化獎勵獲得者

1.參評範圍:上學年度第二學期全體班主任。

2.評選條件:按班主任量化考核獎勵方案執行。

(二)優秀教師

1.參評範圍:上學年度全體專任教師。

2.評選條件:

按前學期末頒佈的優秀教師評選方案執行,原則上每個年級根據選票多少結合評比條件表彰3名(上學年九年級根據情況可適當增加1個名額,已受鎮級表彰的不再重複表彰)。

(三)教學優勝獎:

1、參評範圍:上學年度全體專任教師

2、參評條件:所任教學科在學年末的統考中超市均分或比上學年進步較大。

以教研組為單位進行推薦,語、數、英三個學科每學科可推薦2—3名,其它教研組各推薦1—2名。

(四)教學目標達標獎

1、參評範圍:上學年度全體專任教師。

2、評選條件:按照教導處制定的教學目標達標獎勵辦法執行。

(五)會考優勝獎:

具體標準和條件另行制訂,在會考總結會上表彰。

(六)先進教育工作者

1、參評範圍:上學年度在崗的非教學一線人員。

2、參評條件:按前學期末頒佈的優秀教師評選方案表彰3名,另臨工表彰3名,(已受鎮級表彰的不重複表彰)。

(七)班級工作先進集體

1、參評對象:上學年度的所有班級(班主任、任課教師組成的班級工作集體),每個年級組可推薦1個班級。

2、參評條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方可推薦:

(1)班級工作集體成員之間能夠密切協作,無不團結現象。 (2)本班學生沒有嚴重違紀現象和嚴重安全事故; (3)學年家長有效投訴為零;

(4)本班上學年末進行考試班級人均總分排年級前6名(八年級年

級排年級前8名者)。

(八)先進教研組和年級組:

1、參評對象:上學年度的各學科組和年級組

2、參評條件:按已經公佈的條件執行,教研組全校評選3個,年級組根據實際評選。

(九)先進備課組:

1、參評對象:上學年度各備課組,

2、參評條件:按公佈的評選條件執行,全校評選3個。 説明:本方案所説的年級、教研組是指20xx—20xx學年度的年級和教研組。

(十)教育創新獎

按低湧中學教育創新獎勵實施辦法執行,20xx年x月x日

交表形式:申報人(或年級組、教研組)打印紙質表格後上交至學校辦公室

截止時間:9月2號下午4點,過期不候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13

一、學校衞生工作人員在校長的領導下,根據《學校衞生條例》開展工作,為全體學生服務,每學期初制定學校衞生工作計劃,期末作出工作總結。

二、熱情為全體教師、職工和每個學生服務;定期組織學生體格檢查,對學生髮育和健康狀況做出比較評價分析,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檔案。

三、有目的有計劃的向學生進行衞生知識宣傳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衞生習慣,做好衞生員的培訓工作。

四、加強傳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控制蔓延,負責學生預防接種和組織工作。

五、做好教學、體育、勞動、設備、環境、飲食、飲水及個人等各項衞生監督監測。

六、非醫務室人員進入醫務室後保持安靜,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動及器械或藥品;保持室內整潔、整齊,任何人不得在室內吸煙。

七、做好學生常見疾病和一般外傷的治療救護和轉診工作。

八、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定期購置常用藥品和必備器械,以便實施簡便治療;定期檢查藥品,注意失效期,醫用器械消毒求及時,防止交叉感染。

九、借用醫務室物品,使用完畢應及時歸還,如有損壞酌情賠償。

十、做好學校衞生檔案內容的分類、統計、分析、報表工作。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我縣社會救助制度,全面規範臨時救助工作程序,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xx〕47號)及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臨時救助,是指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者其他社會救助制度覆蓋救助之後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

第三條 臨時救助工作原則

(一)堅持救急難,確保困難羣眾都能救助有門,並按規定得到及時救助;

(二)堅持適度救助,着眼解決基本生活困難、擺脱臨時困境,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

(三)堅持公開公正,做到政策公開、過程透明、結果公正;

(四)堅持制度銜接,加強各項保障、救助制度的有效銜接;

(五)堅持資源統籌,促進政府救助、社會幫扶、家庭自救有機結合。

第四條 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縣民政局負責城鄉困難羣眾臨時救助的實施和管理。

縣財政局負責臨時救助資金的籌集、管理和核撥工作。

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範圍予以協調配合。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臨時救助申請的接收、審核、調查和臨時救助資金的管理、審批、發放等工作。

村(社區)民委員會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調查核實、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及主動發現、應急救助等工作。

第二章 救助對象和標準

第五條 救助對象分為家庭對象和個人對象。

(一)家庭對象。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重大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低收入家庭。

(二)個人對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導致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特困供養人員;因遭遇火災、交通事故、突發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難,暫時無法得到家庭支持,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個人。其中,符合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由縣民政部門救助管理機構按有關規定提供臨時食宿、急病救治、協助返回等救助。

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需要開展緊急轉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屬於疾病應急救助範圍的家庭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臨時救助標準參照我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執行,一年內救助時間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單次救助金額不超過5000元。超過救助期仍需繼續救助的應轉介到其他社會救助制度。對申請臨時救助的家庭和個人,按符合救助條件人數給予救助。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按當年全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乘以家庭人口數乘以需救助時段(月)之積計算。

臨時救助實行一事一救。同一申請家庭或申請人同一事由的,一年內原則上只救助一次。特殊情況經縣級民政部門認定,一年內最多給予再次救助,且第二次救助金額不得超過首次。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實施臨時救助:

(一) 危害國家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共安全以及參與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組織活動導致個人生活困難的;

(二)家庭有就業能力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不自食其力的;

(三)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人且有贍養(扶養、撫養)能力而未履行義務的;

(四)拒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調查,隱瞞或不提供家庭或個人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五)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依法認定不應給予救助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救助申請、審核和審批程序

第八條 臨時救助辦理程序按照居民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的程序實施。根據需要縣民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

第九條 受理。凡符合救助條件的城鄉居民家庭或個人均可以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臨時救助申請;因病殘、年老體弱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請的,當地村(社區)民委員會或其他單位、個人可代為提出臨時救助申請。對於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當地居住證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特別重大緊急情況縣民政局可直接受理,對於上述情形以外的,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其向縣民政部門的救助管理機構(救助管理站)申請救助;

申請臨時救助,應按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無正當理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不得拒絕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或被委託人補齊所有規定的材料。申請材料包括:

1、户口簿(户籍證明)或居住證;

2、身份證複印件(原件查驗);

3、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導致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相關證明材料;

4、委託申請的,應説明委託原因,介紹委託人基本情況、聯繫方式、承擔委託責任。因情況緊急無法在申請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先行受理,後補齊材料。

第十條 審核審批

(一)一般程序

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臨時救助工作審核責任主體,負責臨時救助申請對象的審核工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村(社區)民委員會協助下,開展入户調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視情組織民主評議。經核查符合救助條件的家庭,在其所在村(社區)民委員會或居住地公示3天,無異議的及時審批或上報資料。

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是臨時救助工作審批責任主體,負責全面審查相關材料,並按不低於10%的比例入户抽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批准給予臨時救助的,應同時確定救助方式和金額,在10個工作日內實施救助;不予批准的,應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理處)書面或口頭告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獲得臨時救助居民的情況,應當在救助對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社區)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

救助金額在20xx元及以下的,縣級民政部門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鄉鎮人民政府應將審批決定按季報縣民政部門備案。縣級民政、財政部門根據各鄉鎮常住人口按一定比例下撥委託審批的臨時救助資金。

對於未持有當地居住證的非本地户籍人員,縣民政部門救助管理機構按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有關規定審核審批,並提供相應救助。

(二)緊急程序。對於情況緊急、需立即採取措施以防止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或無法改變的嚴重後果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部門應先行救助,並在救助之後15個工作日內補齊審核審批手續,救助情況在救助對象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社區)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

第四章 救助方式

第十一條 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可採取以下救助方式:

(一)發放臨時救助金。縣民政部門應全面推行臨時救助金打卡發放,將臨時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對象個人賬户,確保救助金足額、及時發放到位。應急救助等必要情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直接發放現金,但未經受助人委託嚴禁由他人代領。

(二)發放實物。根據臨時救助標準和救助對象基本生活需要,可採取發放衣物、食品、飲用水,提供臨時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對於採取實物發放形式的,除緊急情況外,應嚴格按照政府採購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提供轉介服務。對給予臨時救助金、實物救助後,仍不能解決臨時救助對象困難的,可分情況提供轉介服務。

臨時救助以現金救助為主,實物救助、服務救助為輔。

第五章 救助資金籌集和管理

第十二條 縣人民政府將臨時救助資金和臨時救助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臨時救助資金來源包括:

(一)上級財政補助和縣級財政預算安排的臨時救助專項資金。

(二)城鄉低保結餘資金。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如有結餘,可安排部分資金用於城鄉低保家庭臨時救助支出。

(三)福彩公益金。縣民政、財政部門每年應安排一定比例的福彩公益金作為臨時救助。

(四)社會捐助資金。鼓勵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向民政部門或受民政部門委託的慈善機構為臨時救助提供資金捐助。

第十三條 臨時救助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年度結餘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年度預算資金不足應依法及時追加,確保實際需要。

第六章 社會力量參與

第十四條 充分發揮羣眾團體、社會組織尤其是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志願者隊伍等社會力量資源豐富、方法靈活、形式多樣的特點,通過委託、承包、採購等方式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鼓勵、支持其參與臨時救助。動員、引導具有影響力的公益慈善組織、企業等在民政部門的統籌協調下有序開展臨時救助。

第十五條 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企事業單位、志願者隊伍等社會力量可以利用自身優勢,在對象發現、專業服務、發動社會募捐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補貼、減免等政策。

第七章 主動發現和急難救助機制

第十六條 臨時救助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人民政府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行“主動發現”和“急難”救助包保責任制,安排專人負責辦理業務工作,明確幹部職工的包保區域、單位和時段等內容,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

第十七條 建立臨時救助和救急難工作主動發現機制。相關部門要按各自職能組織開展經常性排查,並建立分析研判制度,鄉鎮和村(社區)委會要分別實行每月或每週1次排查,全面摸清轄區內困難羣眾,尤其是特困供養對象、低保對象、重病、重殘人員、空巢老人以及留守兒童的實際狀況,及時核實因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難羣眾情況。主動報告、主動幫助,必要時可代為提交救助申請,做到早發現、早救助,防止發生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事件。

公安、城管、民政和衞生等部門在執行公務時發現身處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動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應主動採取必要措施,幫助其脱離困境。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部門以及救助管理機構接到有關部門、社會組織、公民個人報告救助線索後,應主動核查情況,對其中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應協助其申請救助並受理。

第十八條 依託全縣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鄉鎮(街道)政務大廳設立統一的社會救助申請受理窗口,落實專門人員,負責社會救助工作申請的受理、審核、資金髮放等工作,讓困難羣眾“求助有門”。

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條件的,社會救助受理窗口要協助其申請,需要分辦、轉辦的,應明確辦事流程和辦理時限,建立處理急難問題的“綠色通道”。

對需要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通過慈善項目、發動社會募捐、提供專業服務、志願服務等形式給予幫扶的,社會救助窗口應及時轉介。

第八章 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建立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監督檢查機制,做到救助對象、救助標準、辦理程序“三公開”,申請原因、核查情況、審批結果、救助金額“四公佈”,切實維護公眾知情權和監督權。

第二十條 民政、財政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將臨時救助制度落實情況作為督查督辦的重點內容,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財政、審計、監察部門應加強對臨時救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擠佔、挪用、套取等違紀違法現象發生。

第二十一條 對提供虛假證明、採取欺瞞手段騙取臨時救助資金的申請人,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救助資金,可以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對因失職瀆職、徇私舞弊、優親厚友、濫用職權違規辦理臨時生活救助的經辦機構和人員,應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責任人,應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實施辦法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自20xx年5月5日起至20xx年5月4日止。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15

一、活動主題

本次安全警示教育的主題是:“汲取教訓、警鐘長鳴、促礦井安全、保平安奧運。”

二、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吸取往年的經驗教訓,做到警鐘長鳴。教育活動面向基層、企業和職工,重點警示我市煤礦近年來發生的傷亡事故,剖析案例,汲取教訓,宣傳安全生產方針,學習安全生產知識,增強幹部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奧運會、殘奧會期間全市煤礦安全穩定。

三、組織領導

為開展好安全警示教育活動,市煤炭局成員由陳增科局長任組長,馬兆騰副局長、張學斌主任、徐德威大隊長為副組長,安全、生產、辦公室、

工會、培訓中心等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各煤礦(公司)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制定具體活動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教育活動順利開展。

四、活動時間

本次教育活動時間為8月1日至9月20日,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8月1日至15日為宣傳發動階段,主要是制定方案,收集事故資料,製作警示教育宣傳材料局召開安全警示教育動員會議等。

第二階段:8月16日至9月10日為集中宣傳教育階段,主要是由市煤炭局和各煤礦(公司)分別召開安全警示教育會,組織警示教育報告團,巡迴各企業和培訓中心,進行報告演講,同時配合漫畫展覽、安全警示口號發放、安全知識學習等活動。

第三階段:9月10日至9月20日為抽查、驗收、總結階段,主要是各企業對各自活動進行自查總結,然後由市煤炭局進行評比檢查,同時做好迎接棗莊市煤炭局抽查準備工作。

五、活動形式

活動形式主要是召開安全警示教育會議,包括警示教育演講,組織漫畫、黑板報、事故剖析牌版展覽,製作發放安全警示宣傳材料,放映事故警示教育幻燈片,播放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影視片等。

六、活動內容

1、開展安全生產方針宣傳活動。活動期間各企業要在開展二月份“安全警示教育”和六月份“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基礎上,進一步利用標語、

廣告等宣傳載體,緊緊圍繞活動主題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宣傳各級對安全生產的關心,要利用櫥窗、宣傳欄、畫廊開展安全生產常識、安全漫畫等宣傳活動,營造濃厚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動氛圍。

2、搞好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知識學習活動。各煤礦(公司)要在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基礎上,開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產知識競賽、安全技術培訓,區隊班組安全學習、崗位練兵、安全知識演講,舉辦安全講座等豐富多彩的安全生產知識學習活動,使廣大幹部職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主保安、業務保安能力。

3、組織安全生產事故宣傳牌板展示教育活動。各企業要把自XX年以來發生的具有典型教育意義的一般事故及較大以上事故發生經過、搶救過程、事故現場示意圖、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採取的整改措施等,製成圖片、幻燈片、書面宣傳材料、宣傳牌版(長1.4米,寬1米)等,由局統一組織送棗莊市局按照統一部署,巡迴各煤礦企業展覽,使職工受教育。

4、組織警示教育報告團進行巡迴演講教育,局在各煤礦公司搞好自身演講的基礎上,由演講人員組成報告團,在舉行首場報告會的基礎上,同時各煤礦(公司)要組織好局警示教育巡迴報告團的演講時間安排。通過活動開展要在全系統範圍內形成關注礦工、愛護礦工、關心安全生產的氛圍。

5、搞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活動。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好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搞好安全自查,查處違章違法行為,對不安全的做法迅速整改。

七、活動要求

1、各煤礦(公司)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專人負責,制定活動方案,認真組織協調,周密安排實施,確保活動開展既轟轟烈烈,又紮實有效。

2、各煤礦(公司)要在8月中旬將安全警示教育活動實施方案、製作的宣傳牌版等宣傳資料報局安全科以便上報棗莊市煤炭局。各單位在活動期間要以簡報的形式,及時上報活動信息,並在活動結束後認真進行總結,各企業總結報告於9月上旬前報局,以便作好棗莊市煤炭局檢查準備。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16

為鼓勵職工積極參加志願活動,傳播志願精神,構建和諧單位,現制定志願服務表揚獎勵措施。

具體細則如下:

1.每年年底志願者按活動小時數進行排名,前6名者可參與優秀志願者評選活動。

2.排名前1者獲得“志願服務之星”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品,並在年度綜合測評中加5分;排名第2至第3者獲得“志願服務標兵”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在年度綜合測評中加3分;排名4至6者獲得“優秀志願者”榮譽稱號,在年度綜合測評中加1分。

3.在各項志願活動中表現突出、發揮重要組織作用的個人,按照志願服務小時數排名,前2名獲得“志願楷模”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品,並在年度綜合測評中加5分。

志願者是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能夠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而奉獻個人時間、精力的人。以上獎勵措施旨在讓各位能夠更加積極地投入到志願者活動中,希望每一位志願者都能夠用真心幫助他人。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17

為貫徹執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推進廣大藥品經營企業的GSP改造,提高藥品經營企業素質,規範市場行為,保障人民羣眾用藥安全、有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印發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以下是有關人士對《細則》主要內容的解答。

問:《細則》對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質量領導組織的具體職能是如何規定的?

答:《細則》第五條規定其具體職能是:1.組織並監督企業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2.組織並監督實施企業質量方針;3.負責企業質量管理部門的設置,確定各部門質量管理職能;4.審定企業質量管理制度;5.研究和確定企業質量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6.確定企業質量獎懲措施。

問:藥品的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質量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答:《細則》第七條規定其職能是:1.貫徹執行有關藥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2.起草企業藥品質量管理制度,並指導、督促制度的執行;3.負責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質量審核;4.負責建立企業所經營藥品幷包含質量標準等內容的質量檔案;5.負責藥品質量的查詢和藥品質量事故或質量投訴的調查、處理及報告;6.負責藥品的驗收和檢驗,指導和監督藥品保管、養護和運輸中的質量工作;7.負責質量不合格藥品的審核,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8.收集和分析藥品質量信息;9.協助開展對企業職工藥品質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訓;10.其他相關工作。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應包括哪些內容?

答:《細則》第八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應包括以下內容:1.質量方針和目標管理;2.質量體系的審核;3.有關部門、組織和人員的質量責任;4.質量否決的規定;5.質量信息管理;6.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核;7.質量驗收和檢驗的管理;8.倉儲保管、養護和出庫複核的管理;9.有關記錄和憑證的管理;10.特殊管理藥品的管理;11.有效期藥品、不合格藥品和退貨藥品的管理;12.質量事故、質量查詢和質量投訴的管理;13.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的規定;14.衞生和人員健康狀況的管理;15.質量方面的教育、培訓及考核的規定。

問:《細則》對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質量管理機構有何規定?

答:《細則》第六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應設置質量管理機構,機構下設質量管理組、質量驗收組。批發企業和直接從工廠進貨的零售連鎖企業還應設置藥品檢驗室。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應按經營規模設立養護組織。大中型企業應設立藥品養護組,小型企業設立藥品養護組或藥品養護員。養護組或養護員在業務上接受質量管理機構的監督指導。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質量管理機構和質量管理工作的負責人,以及質量管理相關工作人員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細則》第九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質量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大中型企業應具有主管藥師(含主管藥師、主管中藥師)或藥學相關專業(指醫學、生物、化學等專業,下同)工程師(含)以上的技術職稱;小型企業應具有藥師(含藥師、中藥師)或藥學相關專業助理工程師(含)以上的技術職稱;跨地域連鎖經營的零售連鎖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人,應是執業藥師。

《細則》第十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質量管理機構的負責人,應是執業藥師或符合《細則》第九條的相應條件。

《細則》第十一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藥品檢驗部門的負責人,應符合《細則》第九條的相應條件。

《細則》第十二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從事質量管理和檢驗工作的人員,應具有藥師(含藥師、中藥師)以上技術職稱,或者具有中專(含)以上藥學或相關專業的學歷。以上人員須經專業培訓和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並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從事質量管理和檢驗工作的人員應在職在崗,不得為兼職人員。

《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從事藥品驗收、養護、計量和銷售工作的人員,應具有高中(含)以上的文化程度。以上人員應經崗位培訓和地市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並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細則》第十四條規定:藥品批發企業從事質量管理、檢驗、驗收、養護及計量等工作的專職人員數量,不少於企業職工總數的4%(最低不應少於3人),零售連鎖企業此類人員不少於職工總數的2%(最低不應少於3人),並保持相對穩定。

《細則》第十五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從事質量管理、檢驗的人員,每年應接受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從事驗收、養護、計量等工作的人員,應定期接受企業組織的繼續教育。以上人員的繼續教育應建立檔案。

《細則》第十六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在質量管理、藥品檢驗、驗收、養護、保管等直接接觸藥品的崗位工作的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檔案。

問:《細則》對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倉儲設施、倉儲條件有何規定?

答:《細則》第十七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應按經營規模設置相應的倉庫,其面積(指建築面積,下同)大型企業不應低於1500平方米,中型企業不應低於1000平方米,小型企業不應低於500平方米。

《細則》第十八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應根據所經營藥品的儲存要求,設置不同温、濕度條件的倉庫。其中冷庫温度為2℃~10℃;陰涼庫温度不高於20℃;常温庫温度為0℃~30℃;各庫房相對濕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問: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的藥品檢驗室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細則》第十九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設置的藥品檢驗室應有用於儀器分析、化學分析、滴定液標定的專門場所,並有用於易燃易爆、有毒等環境下操作的安全設施和温、濕度調控的設備。藥品檢驗室的面積,大型企業不小於150平方米;中型企業不小於100平方米;小型企業不小於50平方米。

《細則》第二十條規定:藥品檢驗室應開展化學測定、儀器分析(大中型企業還應增加衞生學檢查、效價測定)等檢測項目,並配備與企業規模和經營品種相適應的儀器設備。

小型企業:配置萬分之一分析天平、酸度儀、電熱恆温乾燥箱、恆温水浴鍋、片劑崩解儀、澄明度檢測儀。經營中藥材和中藥飲片的,還應配置水分測定儀、紫外熒光燈和顯微鏡。

中型企業:在小型企業配置基礎上,增加自動旋光儀、紫外分光光度計、生化培養箱、高壓滅菌鍋、高温爐、超淨工作台、高倍顯微鏡。經營中藥材、中藥飲片的還應配置生物顯微鏡。

大型企業:在中小型企業配置基礎上,增加片劑溶出度測定儀、真空乾燥箱、恆温濕培養箱。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tiaoju/xize/qoqr8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