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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醫生績效考核細則

鄉村醫生績效考核細則

進一步明確鄉村醫生職責,切實加強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管理,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下文是鄉村醫生績效考核細則,歡迎閲讀!

鄉村醫生績效考核細則
鄉村醫生績效考核細則一

為明確鄉村醫生職責,確保各村醫療、公衞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紀律

1、衞生院每月對鄉村醫生進行考核,動態管理。

2、必須按時參加鄉衞生院例會,不得遲到、早退。對無故不參加例會者,對村醫一次20元,遲到、早退者5元。

3、對縣衞生局、疾控中心、婦幼保健站等上級單位臨時安排的各種培訓,要無條件準時參加,對接到通知後無故不參加者,村醫一次扣發200元。

4、愛護公共財產,衞生院應每半年清點一次村衞生室固定資產,丟失、損壞者照價賠償。

5、如發生突發事件,應無條件接受上級部門派遣,按時完成應急醫療工作,發生突發傳染病要按要求及時做好應急接種,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如無故推諉,不聽調遣者,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工資或取消村醫資格等處理,並上報衞生局。

二、新農合工作及門診報帳

1、村醫不得誘導參合農民無病消費、過度消費,嚴格控制按照生病產生的門診醫藥費才能享受報銷補償。

2、嚴格按照新農合有關規定比例補償門診。

3、規範門診報帳,在門診報帳時,要在《合作醫療證》上認真填寫拙記錄,做好報帳登記,報帳農民要在登記表和處方上簽字確認。處方留底備查;嚴禁開假處方。每半年鄉衞生院對村衞生站的進藥與銷售藥品進行查對,嚴禁虛開醫藥費用為參合農民報帳,發現套取基金,一次罰款100元,三次以上取消鄉村醫生資格。

4、按《處方管理辦法》正確書寫處方,中心衞生院或上級業務部門考核查檢中發現不合格處方在3-5張者扣除10元,超過5張者扣發30元,責令其在中心衞生院進修學習10天。

5、積極開展合作醫療知識宣傳,確保本村合作醫療知曉率達100%,抽查每下降5%,罰款100元。

三、公衞衞生管理

1、認真做好公共衞生服務,對轄區常用住居民建立健康檔案,以0-36個月兒童、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羣為重點。並協助衞生院為轄區內常住居民建立統一規範的健康檔案。

2、設置健康教育宣傳欄,定期舉辦健康知識講座。

3、傳染病管理:對本村各類傳染病(甲、乙丙類及其他重點監測傳染病)要及時發現與報告;結核病人按要求最少督導4次,記錄卡與藥品要相符,如發現傳染病漏報、瞞報、謊報者,一例扣除50元,情節嚴重者取消村醫資格,並承擔其法律責任;結核病人管理不到位,藥卡不符者,扣發其管理費,並視情節輕重扣除50-200元。

4、做好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各項目,衞生院按照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各項目考核標準對村衞生室進行考核,考核方式以積分制進行。對村衞生室的撥款以所得分數為準。

5、及時完成衞生院院所要求的九大公衞各種報表。

鄉村醫生績效考核細則二

為了加強鄉村醫生一體化管理,保證我市鄉村醫生一體化管理工作能正常、有序、高效的運作,依據《開封市規範鄉村衞生室創建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鄉村醫生績效考核意見,特制定臨安市鄉村醫生工作制度。

一、基本醫療工作

1、按照村衞生室(衞生服務站)的設置要求和聘用人員的執業資格依法規範開展各類基本醫療工作並與《醫療執業許可證》中的診療項目相符,病人就診時門診病歷、處方、日誌登記和書寫符合醫療文書的規範要求,對危、重、急病人的處理要做好充分的知情告知,對可預見嚴重情況發生的要及時轉診並做好轉診記錄。

2、要有安全防範措施,對不在本衞生室(站)就診的外配治療用藥原則上不能給予治療處理,遇特殊情況的必須加以説明並徵得病人同意後簽字。村衞生室(站)一律不得出診到家庭進行輸液或傷情清創縫合處理,對就地發生的危、重、急病人需現場搶救的,在按規範急救程序簡單處置後立即轉送上級醫療機構,不得擅自留觀,事後補寫急救記錄。

3、村衞生室(站)要嚴格做好一次性醫療物品、醫療廢棄物、消毒隔離(紫外線、高壓滅菌鍋、污物桶)的使用情況記錄。對對醫療行為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醫療性廢棄物必須定期運送至衞生院集中處置,不得自行處理或出售,每年與衞生院簽訂醫療廢棄物處置協議書並按協議內容嚴格執行。

4、熟悉和掌握國家基本藥物用藥目錄,掌握對基本藥物的應用(包括藥理作用、不良反應、適應症、劑量和用法)。對抗生素、糖皮質激素、生物製品必須嚴格掌握適應症和用藥劑量,不得濫用,處方中用藥要與疾病相符並按農保規定病種用藥量比,不得超量用藥。除藥品零利率外的治療性費用必須嚴格按照省市物價部門規定的統一收費標準執行,不得隨意亂收。

5、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間必須公示,上班時間穿戴工作乙卯並佩證,對2人以上的社區衞生服務站要合理安排好上班與休息時間並有交接班記錄。對一人一室的村衞生室人員在休息時需要在醒目處告示休息時間和聯繫電話,工作人員在休息時間連續三天以上的(包括三天)必須向衞生院負責分管人員請示後方可休息。

二、公共衞生

1、及時、準確、完整的按照衞生院的要求做好各項公共衞生工作,掌握自己轄區內各種基本信息數據的動態變化,加強與本村公共衞生聯絡員的合作和聯繫,協助衞生院開展兒童保健、婦女保健服務和計劃免疫工作,建立流動兒童、孕產婦管理名冊,及時調整數據的動態變化,按時下發轄區內兒童及流動兒童免疫接種通知單,做好流動孕產婦保健和7歲以下流動兒童保健,協助開展轄區內食品衞生監督,及時做好聚餐申報和指導工作,準確、完整的按衞生院的要求收集、統計、上報各類公共衞生相關信息數據。

2、做好傳染病防控工作,協助衞生院對可疑傳染病的排查和確診病人的居家隔離、隨訪和健康指導工作,對不明原因的發熱病人不得診治,在做好防護的基礎上及時轉診上級醫院,對發現疑似傳染病人在做好登記後,按照法定程序在規定的時限內逐級上報,不得瞞報、謊報或漏報。協助衞生院分管人員做好血防、精防、結防和其它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開展村域(轄區)內人羣健康管理工作。動態掌握人羣健康信息數據,開展健康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建檔工作,協助衞生院做好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檔工作。特別是加強對村域(轄區)內60隨及以上居民人口信息變化與健康基本情況掌握和開展規範化健康管理。協助開展死因監測。

4、做好村域(轄區)內慢性病、精神病隨訪管理工作。按照工作要求開展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病病人隨防管理,詢問病情,並對用藥、飲食等進行健康指導,及時更新健康檔案。按規定要求收集和上報相關數據。

5、負責做好村域(轄區)內公眾健康教育公眾。通過健康教育宣傳欄、牆體標語、宣傳畫等形式因地制宜地開展健康素養、疾病防治、優生優育等基本知識宣傳活動。健康教育宣傳欄每年更換內容不少於4次;及時發放健康教育宣傳材料。

三、藥品管理工作

1、嚴格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村衞生室(站)所有配備藥品必須是基本藥物所屬的品規,藥品和非藥品(衞生材料)的採購一律在規定的時間段內上報衞生院分管人員統一集中採購,不得私自採購,不得配備基本藥物範圍外的任何品規。

2、村衞生室(站)所配備的基本藥物一律按供應價實行零利率銷售,不得私自加成獲利銷售,對基本藥物以外的衞生耗材類可以按成本價的基礎上實行5%加成銷售,其他治療過程中的收費項目按照省市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3、衞生院統一集中採購的基本藥品貨到後,村衞生室(站)負責人必須對品名、規格、數量、批准文號、生產廠家、註冊商標、有效期、外觀質量、包裝情況、進價、總額進行認真仔細核對,有誤時當面對配送單位説明清楚,有必要時向衞生院負責採購人員也説明清楚,做到三方一致。

4、藥房人員要對藥品加強管理,藥品必須存放在通風、乾燥之處,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對藥品要求低温存放的必須存放冰箱,需避光的存放在陰暗處,定期檢查有效期,同時做好防蟲、防黴、防鼠措施,定期清查盤存,做到賬物相符。

5、藥房發藥時必須嚴格仔細執行操作規程,要認真核對,要向患者提供書寫用法,不得口頭傳達。同時,按照農保政策控制處方用藥量,不得串換藥品,每日做好藥品的進銷存,保證現金、藥品、賬目一致。

四、財務管理工作

1、村衞生室(站)人員必須按照《臨安市鄉村衞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實施方案》(臨政【20XX】69號、《臨安市鄉村衞生服務一體化管理村衞生室(站)醫生聘用辦法》、(臨衞疾【20XX】158號)等文件精神,嚴格按照所屬衞生院進行“六統一”管理。

2、村衞生室(站)必須每日對收支情況進行結算上報,並對收入按衞生院指定賬户按時上繳,不得扣繳、少繳或不繳,衞生院指派專人負責對每個衞生室(站)的收支情況進行立賬建冊,對村衞生室(站)由於急用的支出(辦公用品、水、電等)可以通知衞生院負責人後進行暫時列支,但必須提供收據或發票、經手人電話、收費項目、收費金額等以便日後做賬。

3、村衞生室(站)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和獎勵性工資,參照衞生院制定的經費分配方案和績效考核細則執行。衞生院要加強對鄉村醫生一體化管理工作各項經費的管理,實行專款專用,規範財務制度,嚴肅財務紀律,不得將鄉村醫生一體化管理工作中的各項補助經費挪作他用,也不得隨意剋扣。

4、村衞生室(站)在醫療服務過程中涉及所有收費項目的(包括外出上門服務)必須開具發票,實行一人一病歷、一登記、一處方、一發票,每日下班結算做到現金、處方、發票數額一致。

5、村衞生室(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範財務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收費、不得藥品加成出售、不得擅自提高其他收費標準,衞生院負責人要加強對各衞生室(站)的收支情況監管、定期檢查,對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鄉村醫生要嚴肅處理,酌情扣除獎勵性工資,情節嚴重的上報市衞生局備案。

6、各村衞生室(站)對醫療服務過程中的業務收入要做到日結月清,衞生院負責人代理賬目必須與代管各村衞生室(站)賬目款額相符。

五、學習培訓工作

1、衞生院加強對下屬村衞生室的各類業務指導,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途徑和方法提高他們的專業服務技能,不斷提高醫療服務綜合水平,特別要注重基層全科醫生培訓工作,配備護理人員要鼓勵參加社區護士崗位培訓。

2、對轄區內符合參加全科醫師培訓和社區護士崗位培訓的鄉村醫生,衞生院要合理、科學安排好學習與上班的關係,做到學習與工作兩不誤,為了提高個人專業技能和村衞生室(站)的發展,對參加全科醫師和全科護士崗位培訓的人員,在取得畢業證書的給予以1000元的補助,並作為今後福利普升的重要依據。

3、衞生院對所轄的鄉村醫生每年不少於6次的培訓例會,一般二月一次,例會培訓內容包括:各類專業和非專業知識的學習培訓,傳達衞生信息和上級文件精神,提出工作思路,佈置落實任務、提出建議、交流商討和解決工作中的問題,評估工作績效、總結經驗、改進不足,同時能夠使衞生院與各村衞生室(站)之間。各村衞生室(站)之間經常性的保持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促進基層衞生服務發展。

4、參加例會培訓的鄉村醫生要妥善安排好工作,認真做好每次例會內容的記錄,建立相應的台賬資料,及時、準確、完整的完成衞生院下達的各項任務,每半年做一次總結評估,衞生院要把培訓例會納入鄉村醫生績效考核指標。

5、鄉村醫生要按時參加各級衞生部門和鄉村醫生協會組織的各種培訓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能力,認真工作,積極進取,為轄區羣眾提供優質、高效的社區衞生服務。

鄉村醫生績效考核細則三

為進一步貫徹“以農村為重點”、“以預防保健為主”的衞生工作方針,進一步明確鄉村醫生職責,切實加強我鎮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管理,加快促進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均等化,確保我鎮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及國家醫改政策的順利實施,結合我鎮實際,經院辦公會討論,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紀律

1、我鎮鄉村醫生是指經縣衞生行政部門註冊,並在村衞生室所轄範圍內向農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和基本醫療服務的衞生技術人員,是農村三級醫療保健網最基層衞生機構中的衞生專業技術人員,是國家醫療衞生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所從事的基本醫療和預防保健工作屬社會公益性事業,應受到社會的支持和尊重,並受法律保護。由衞生院統一動態管理,衞生局負責監督。

2、全體鄉村醫生必須服從衞生院的統一分工安排及管理,積極配合和完成衞生院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對不服從衞生院的統一分工安排及管理,每次扣工資200元;不積極配合和完成衞生院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者每次扣工資100元,一年累計不服從統一分工安排及管理,不積極配合和完成衞生院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3次(含3次),給予取消鄉村醫生資格並書面請示上報衞生局。

3、每月20號必須按時參加鄉醫例會,不得遲到、早退,如遇特殊情況,及招急來,不得無故缺席,無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請假,如確實因重要事情不能參加例會的需向衞生院分管領導或是防保科長請假並説明事由再附以請假條,經核實無誤後給予簽字同意請假,事後必須按時按質完成本次例會所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但對謊言編造理由弄虛作假借故不參加例會者一經查實從重處罰,給予扣除當月工資100元。對不經請假而無故不參加例會者,缺席一次扣工資200元,並給予嚴重警告,一年缺席累計超過三次,給予取消鄉村村醫生資格並書面請示上報衞生局。例會遲到、早退者,超過一小時以上一次扣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不到一小時一次扣工資30元,半小時以下一次扣工資20元。

4、如有事外出不在本行政村超過6日者必須報請防疫科科長同意,分管領導批准,衞生院院辦備案後方可外出。否則每次扣工資100元,年累計超過3次(含3次),給予取消鄉村村醫生資格並書面請示上報衞生局。所在村衞生室應保持室內外整潔並應經常在崗,以方便人民羣眾看病就診,並及時獲取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各項信息。

5、對縣衞生局、疾控中心、婦幼保健院、皮防站、衞生院等上級單位臨時安排的各種培訓及工作任務,要無條件準時參加和完成,對接到通知後無故不參加者,不完成的,不參加者一次扣工資100元,未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一次扣工資200元。

6、愛護公共財產,鄉衞生院每年清點一次村衞生室固定資產,丟失、損壞者照價賠償。

7、不按要求登記和上報傳染病每次處罰50元,若因瞞報、遲報、謊報傳染病或因工作不力造成傳染病暴發流行的一次處罰600元,並承擔處置疫情的各項工作經費,造成嚴重後果的取消鄉村醫生資格,觸犯刑律者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如發生突發事件,應無條件接受上級部門派遣,按時完成應急醫療救治工作,發生突發傳染病時要按要求及時做好傳染病的上報及應急接種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如無故推諉,不聽調遣者,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工資或取消村醫資格等處理,並上報衞生局。

9、加強疫苗管理,堅決杜絕疫苗積壓浪費,造成疫苗疫苗積壓浪費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10、嚴格冷藏設備的使用管理,每次冷鏈運轉結束,必須將冷藏包清洗乾淨交回防疫科統一管理;已配備冷藏冰箱的衞生室,必須保持冰箱乾淨整潔,24小時電源通暢、並做好冰箱內温度記錄和使用記錄,冰箱內嚴禁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發現冷藏包不乾淨1次處罰10元;冷藏冰箱不乾淨整潔,無温度記錄和使用記錄每次處罰10元;發現冰箱電源不通暢每次處罰20元,並扣除當月30元的電費補助;發現冰箱內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次處罰100元並扣除當月電費補助。

11、加強醫學理論、政策、法律法規、免疫程序學習,一經提問或考試不合格者,每次處罰20元,併到衞生院跟班學習3個月,費用自理。

二、基本公共衞生均等化服務工作

1、自20XX年起國家為了提高人民羣眾的健康水平,滿足人民羣眾的健康需求,在原來防疫保健工作的基礎上增加了為全體居民建立健康檔案、開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衞生監督協管等工作內容,和防保工作一起統稱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共計三類十一大項。鄉村醫生必須在我院均等化辦公室、防疫、保健人員的領導和指導下為自己轄區範圍內居民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至少完成年度目標工作任務並每月按時參加例會按時上報各類報表及數據。年終實行績效考核,考核標準參照“廣南縣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績效考核辦法”和我院均等化辦公室、防疫、保健、院辦等相關規定執行。經考核指標達標的鄉村醫生或社區(村)衞生室給予兑現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經費,對未完成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鄉村醫生或社區(村)衞生室進行行政問責或取消鄉村醫生資格。考核為優秀的給予獎勵。

2、具體防疫工作細節由我院防疫科安排部署,並另行補充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3、具體婦幼保健工作細節由我院保健科安排部署,並另行補充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三、醫療工作

1、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醫改政策,按照我院一體化管理實施方案開展基本醫療服務工作,滿足村民的基本醫療服務需求,並做到長期在衞生室執業,如夜間因患者病情需要出診者,應隨叫隨到,並做好相應記錄。

2、嚴格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禁止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省補充藥品目錄以外的其他藥品,實行零差價銷售,嚴禁私自抬高藥品價格,藥品差價由財政按照相關政策統一補貼,不實行零差價銷售的一經發現處以所售藥品金額的10至50倍罰款。社區(村)衞生室使用藥品由鎮衞生院與上級指定中標供應商通過平台採購統一配送,禁止私自進藥,第一次發現沒收藥品並扣發當月工資,第二次發現取消鄉村醫生資格。每月按照我院財務管理和一體化管理要求按時繳存所購進藥品款、業務收入款,按要求統籌上報用藥計劃。不按時繳存藥品、業務收入款將按1%的滯納金進行處罰,給衞生院管理工作造成管理不便或障礙者,取消開診資格。每半年必須清倉盤點一次庫存藥品。

3、按《處方管理辦法》正確書寫處方,由衞生院醫務人員給予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

4、開展基本醫療服務時,嚴格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及醫療技術操作規範,杜絕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發生。不得違法、違規和違反技術操作規範開展診療活動,對違法、違規及違反技術操作規範開展診療活動造成的後果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5、嚴格按照醫療廢棄物處置、院內感控有關要求和消毒隔離處理工作規範處理好醫療廢棄物,不得將使用後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等醫療廢物變賣,每發現1次處罰1000-20XX元。因醫療廢棄物處理不當,院內感控、消毒隔離不力造成環境污染和醫源性感染將承擔相關的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四、合作醫療工作

1、嚴格執行我縣合作醫療管理的各項政策,按規定開具合作醫療門診統籌處方,並做好相關登記、簽字手續,健全檔案,按時將已報銷處方交衞生院統一管理,發現開具虛假處方、重複錄入處方套取國家合作醫療基金,一次罰款200元,二次以上取消鄉村醫生資格。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積極開展合作醫療知識宣傳,確保本村合作醫療知曉率達95%以上。

3、其它未例項目參照我縣合管辦下發的鄉村醫生管理辦法執行。

五、獎勵辦法

1、鄉村醫生年底履職考核與衞生院職工同等,按優秀、稱職、不稱職確定等次,工作業績突出者,作為優秀鄉村醫生或先進個人呈報條件,衞生院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獎勵。對年終履職考核不稱職者扣發600元績效工資,並予警告處分。連續兩年履職考核不稱職者取消鄉村醫生資格。

2、鄉村醫生應積極參加國家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對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衞生院給予優秀聘用。

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制定的制度與本制度有衝突者以本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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