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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考核細則

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考核細則

鄉村醫生是我國農村醫療衞生事業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為改變農村的看病雉,看病貴發揮着獨特作用,是建立農村衞生預防保健體系組成部分。下文是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考核細則,歡迎閲讀!

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考核細則
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考核細則一

為進一步加快全區農村醫療衞生事業的發展,提高對農村廣大居民的公共衞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水平,優化村醫隊伍結構,徹底打通醫療衞生服務最後一公里,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基層醫療衞生體制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決定公開聘用52名醫學類高校畢業生,充實農村醫療衞生隊伍。

一、聘用範圍及條件

1、醫學類專業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2、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後出生),朔州市户籍。

3、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公民道德規範和醫師職業道德規範;熱愛農村醫療衞生事業,自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規定的義務;無違紀違法行為。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聘用程序

1、發佈聘用公告,公佈報名條件、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確定聘用、公示,簽訂聘用協議。

2、招聘工作在區衞計局統一領導下,由聘用領導組具體組織實施。

3、招聘工作委託第三方負責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等工作。

三、聘用辦法

1、發佈聘用公告

在朔城區人事人才網及相關媒體公佈。

2,、公開報名

⑴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提交身份證、户口簿、畢業證的原件、複印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者提交原件、複印件;

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4張,報名費60元。

⑵報名時間、地點以公告為準。

3、資格審查

在聘用領導組統一領導下,按照本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4、組織考試

試題總分為100分。試題內容為醫學公共基礎知識和衞生法律法規、公共衞生管理等。考試方式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長為120分鐘。

整個考試過程嚴格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考試程序組織進行。

考試命題、制卷、閲卷、登分工作全部聘請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涉考保密管理參照人事考試相關要求。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確定聘用

1、擬定聘用

依據本人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定擬聘人員。末位出現並列名次,先以學歷比較,高者優先。學歷相同則以執業醫師資格比較,高者優先,取得者優先。成績不及格者不得聘用,缺額不再遞補。

2、考核考察

按照相關規定執行。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3、公示

擬聘用村醫名單在朔城區人事人才網、朔城區衞生局公示欄公示七個工作日,無異議後,確定正式聘用。

4、崗位確定

由本人從高分到低分自主選擇。如出現並列名次,按照本項第一款中的優先辦法確定自主選擇順序。

5、崗前培訓

正式聘用的村醫在上崗前由區衞生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

五、管理辦法

1、實行村醫鄉管原則,即由鄉鎮衞生院與村醫簽訂協議,區衞計局註冊備案,納入村醫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所聘鄉鎮衞生院負責。

2、聘期五年,每年考核,合格繼續留用,不合格解聘。

六、福利待遇

享受國家規定的村醫待遇,外加完成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的工作補貼。

七、組織領導

為了切實加強領導,嚴密組織,確保聘用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成立聘用領導組,領導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魏立山(區衞生和計生局局長)

副組長:賈小軍(區衞生和計生局副局長)

成 員:劉金蘭 譚志茹 劉 樑 張 財 李曉虹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衞計局,辦公室主任由賈小軍兼任。

八、此方案僅限於本次村醫聘用。

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考核細則二

為不斷完善醫療衞生服務網絡和城鄉衞生服務體系,切實保障廣大農村居民基本醫療和公共衞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新政辦發〔20xx〕87號)精神,結合和田實際,特制訂如下實施細則。

一、目標任務

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全面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明確鄉村醫生職責,改善執業場所條件,實現村衞生室和鄉村醫生全覆蓋;合理規劃配置鄉村衞生資源,逐步實現鄉村衞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將村衞生室納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門診統籌實施範圍,完善鄉村醫生補償、養老政策,健全培養培訓制度,規範執業行為,強化管理指導,提高鄉村醫生服務水平,為農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衞生服務。

二、重點內容

(一)界定鄉村醫生職責。鄉村醫生(包括在村衞生室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下同)主要為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衞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其職責有:

1、提供公共衞生服務。在專業公共衞生機構和鄉鎮衞生院的指導下,按照服務標準,規範開展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參與或協助專業公共衞生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按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處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等。

2、提供基本醫療服務。使用適宜藥物、適宜技術和中醫民族醫藥方法為農牧區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及轉診服務。

3、開展衞生保健、宣傳教育、計劃生育宣傳指導,並協助做好新農合籌資等工作。

4、受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委託,填寫統計報表、保管有關資料等。

(二)完善村衞生室設置。根據自治區衞生廳等11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鎮)衞生院、村衞生室建設指導標準(暫行)的通知》(新衞農衞發〔20xx〕11號)要求,縣級衞生行政部門根據區域衞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綜合考慮服務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條件等因素,本着方便羣眾和優化衞生資源配置的原則,合理規劃村衞生室設置。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設置1所村衞生室,對村型較大,人口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設;鄉鎮衞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則上可不設村衞生室。村衞生室業務用房面積為45-60平方米,室內佈局合理,分設診斷室、治療室、處置室(觀察室)和藥房,各室相對獨立。

村衞生室由政府或集體籌建,屬公益性、非營利性的醫療衞生機構,其資產所有權歸屬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各縣市要加大對村衞生室建設的投入力度,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以及對口支援省市支持並落實配套資金,確保20xx年底前實現標準化村衞生室建設任務。

(三)合理配置鄉村醫生。鄉村醫生執業地點在村衞生室,由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考核確定,原則上服務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衞生室配1名鄉村醫生;服務人口在500-1000人的,配1-2名鄉村醫生;服務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配2-3名鄉村醫生。鄉村醫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歲。要積極採取定向培養、委託培訓、鄉鎮衞生院派人駐點等多種形式,引導大中專醫學專業人員到村衞生室執業,力爭在20xx年年底前實現每個村衞生室都按要求配備鄉村醫生。

(四)加強規範管理,提高鄉村醫生綜合服務能力。

1、嚴格鄉村醫生執業資格。鄉村醫生必須具有鄉村醫生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並在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註冊獲得相關執業許可。在村衞生室從事護理等其他服務的人員也應具備相應的合法執業資格。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准入管理。《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頒佈實施後新進入村衞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對暫時達不到要求的鄉村醫生應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村醫生執業註冊管理辦法(試行)》(新衞農衞發〔20xx〕12號)相關規定執行。嚴禁並依法打擊不具備資格人員非法行醫。村衞生室登記的診療科目為預防保健科和全科醫療科,提供中醫民族醫服務的村衞生室應同時將中醫民族醫科登記為診療科目。原則上不得登記其他診療科目。

2、全面推行鄉村衞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要將鄉村醫生和村衞生室納入管理範圍,並委託鄉鎮衞生院對鄉村醫生進行技術指導,對村衞生室的業務、藥品器械供應和財務管理及績效進行考核。

(1)人員統一管理。

加強村衞生室崗位管理,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對村衞生室實行定崗。鄉村醫生實行聘用制,並納入鄉鎮衞生院統一管理。村衞生室須有醫療機構許可證,實行鄉村衞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村衞生室,其法人代表為鄉鎮衞生院院長,村衞生室負責人由鄉鎮衞生院選定。

各縣市要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鎮衞生院和村衞生室績效考核實施意見(暫行)》(新衞農衞發〔20xx〕4號)要求,加強績效考核,每年組織一次鄉村醫生考核。考核結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並作為補助經費核算和對村衞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進行動態調整的依據。縣市衞生行政部門要建立鄉村醫生績效考核獎懲制度,對考核結果確定為優秀、合格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全額撥付核定的補助經費;對考核不合格的鄉村醫生,扣減相應補助經費,扣減部分全部用於獎勵考核優秀的鄉村醫生。對考核結果優秀的要在全縣範圍內給予通報表彰,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具體獎懲辦法由各縣市自行制定。

(2)業務統一管理。

一是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衞生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業務技術流程,做到門診有登記,發藥有處方,收費有收據,轉診有記錄,疫情有報告。加強服務質量管理,採取積極措施,預防醫療差錯和事故,確保醫療安全。村衞生室要按照相關要求,運用適宜技術和基本藥物,為農牧民羣眾提供規範的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協助專業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衞生項目。

二是加強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鄉鎮衞生院要制定村衞生室從業人員培訓計劃,通過採取例會、病例討論、業務培訓等方式,加強對村衞生室的業務指導。鼓勵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支持村衞生室人員參加在崗醫學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三是轉變服務模式。注重公共衞生服務,實行上門服務、主動服務,逐步為轄區內農牧民建立健康檔案。通過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有效掌握當地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病人、職業病病人、精神病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羣的健康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健康教育等服務,減少疾病發生風險。

四是加強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設。將村衞生室信息化網絡管理平台納入當地醫療衞生信息系統的建設範疇,整體規劃,整合資源,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對村衞生室的服務收費、藥品使用、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門診統籌補償、居民健康檔案、公共衞生服務等實行統一規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3)藥械統一管理。

一是規範藥物配備使用範圍。鄉鎮衞生院、村衞生室全部配備和使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基本藥品目錄》(20xx年版)(以下簡稱《新農合基本藥品目錄》)內規定級別的藥品。

二是藥物的購銷方式。以自治區為單位統一招標配送,並執行統一的藥品價格。村衞生室要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銷、驗收記錄。嚴格禁止村衞生室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

三是藥物使用基本要求。按照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的要求,規範、合理使用基本藥物,其中鄉村醫生須在《新農合基本藥品目錄》內開具規定藥品處方,不得擅自擴大用藥範圍。

四是醫療器械管理。村衞生室配備所需器械設備由自治區和地區各級財政採購下發,所屬鄉鎮衞生院統一驗收入庫,進行固定資產登記,並及時分發到村衞生室投入使用。村衞生室應確定人員加強器械設備的管理,保證正常運行。

(4)財務統一管理。

一是設置財務管理組織。縣市衞生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一體化管理財務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收支審計,鄉鎮衞生院對村衞生室實行“三管一統”(即:管賬冊、管藥品、管藥價,統一賬務核算)的財務管理辦法,加強對村衞生室的財務監管。

二是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村衞生室要做到收費有票據,收支有賬目,規範財務行為,實行財務收支定期結報制度,嚴禁截留、坐支收入資金,防止資金流失。村衞生室要公開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及其價格和藥品價格,並實行統一的收費標準、收費收據,做到收費價格公開、票據齊全。

(五)加強制度建設,將村衞生室納入相關制度實施範圍。

1、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將村衞生室用藥全部納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各項政策,全部配備使用《新農合基本藥品目錄》規定級別藥品並實現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執行集中採購,統一配送。

2、開展新農合門診統籌。將符合條件的村衞生室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範圍開展門診統籌,並根據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將一般診療費和普通門診醫藥費納入門診費用補償範圍。

(六)完善補償政策,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

1、合理核定鄉村醫生補助標準。根據鄉村醫生提供服務的數量和質量,通過多渠道予以補償,提高鄉村醫生財政補助標準。將鄉村醫生的補助由目前的500元(持鄉村醫生證書)和800元(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分別提高到800元和1200元;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補助;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通過新農合基金補償和個人付費給予補助;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鄉村醫生,按照服務人口,政府給予專項補助;縣級衞生、財政部門根據以上項目核定鄉村醫生補助標準和村衞生室公用經費(包括水、電、燃料等正常運轉支出)。

2、建立激勵機制,逐步解決鄉村醫生身份問題。積極探索解決鄉村醫生身份問題,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並在崗的鄉村醫生逐步納入鄉鎮衞生院正式人員編制進行統一管理,激勵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建立在鄉村兩級醫療衞生機構合理流動的用人機制,逐步解決鄉村醫生身份問題。

3、積極解決鄉村醫生的社會保障問題。

(1)對取得鄉村醫生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並與鄉鎮衞生院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崗鄉村醫生,參照靈活就業人員政策將其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

(2)對已不在崗的鄉村醫生,納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按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新農保政策,享受政府補貼。進一步穩定鄉村醫生隊伍,提高生活水平,解決後顧之憂。

4、實行鄉村醫生人才隊伍建設優惠政策。實行鄉村衞生服務管理一體化,在村級醫療衞生機構工作的衞生專業技術人員在晉升副高職稱時,繼續執行學歷、工作年限、繼續教育、衞生專業知識、計算機考試成績標準及職稱外(漢)語和論文撰寫不作硬性要求等傾斜政策;繼續實施村級衞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執業(助理)醫護資格考試降低分數線的政策。

(七)採取有效措施,加大鄉村醫生培養力度。

1、加強鄉村醫生的培訓。地區衞生部門要研究制訂並落實和田地區鄉村醫生培訓規劃,通過選派鄉村醫生到縣級醫療衞生機構或醫學院校接受培訓,不斷提高鄉村醫生的專業能力和水平。同時,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對在村衞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每年免費培訓不少於兩次,累計培訓時間不少於兩週,鄉村醫生崗位培訓率達到80%以上。結合醫療服務需求,組織和支持鄉村醫生積極參加地、縣衞生部門、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組織的相關業務知識培訓。鼓勵和支持鄉村醫生參加學歷教育,逐步實現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到20xx年,全地區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佔鄉村醫生總數的25%;到20xx年,全地區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佔鄉村醫生總數的65%。

2、加強鄉村醫生後備力量建設。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要摸清並動態掌握本區域內鄉村醫生執業情況,科學編制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規劃,建立鄉村醫生後備人才庫,從本地選派人員進行定向培養,及時補充到村衞生室。有條件的地方要制定優惠措施,吸引城市退休醫生、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畢業生到村衞生室工作。各地要結合探索建立全科醫生團隊和推進簽約服務模式,積極做好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的銜接。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鄉村醫生在基層醫療衞生服務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將鄉村醫生隊伍建設作為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配套政策,確保順利實施。地區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承擔起統籌協調的責任;地區衞生部門要具體組織實施,並抓好落實;地區發改、財政、人社、編制、教育等部門要按照各自分工,切實履行職責,強化協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導力度,確保各項工作紮實推進。

(二)落實資金投入。各縣市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將完善鄉村醫生補償、村衞生室建設等方面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並及時撥付到位,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擠佔和挪用。自治區將進一步加大對困難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並對在村衞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給予必要補助。嚴禁以任何名義向鄉村醫生收取、攤派國家規定之外的費用,為鄉村醫生創造良好的執業環境。

各縣市要按照本實施細則,細化工作任務,明確目標,確保各項政策措施有效落實。

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考核細則三

各中心、鎮衞生院(醫院),防保所,縣直各醫療衞生單位:

為進一步深入開展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工作,轉變村衞生室服務模式,促進全縣分級診療制度的建立與鞏固,提升羣眾健康服務獲得感,根據省衞計委《關於大力實施“三個一”工程的意見》(蘇衞綜合〔20xx〕18號)和《射陽縣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射衞發〔20xx〕11號)要求,決定從20xx年開始在全縣範圍內全面開展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簽約服務、促進規範履約,引導鄉村醫生提升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推動建立村級首診制度;強化基本公共衞生服務,提升項目均等化水平;完善績效考核,建立優績優酬分配機制;加大特色專科建設力度,拓展簽約後續服務項目;提高羣眾滿意度,全縣所有參合羣眾簽約率達80%以上,羣眾對村醫履約情況滿意率達90%以上。

二、具體實施

村衞生室是鄉村醫生簽約服務的供方責任主體,簽約鄉村醫生為簽約服務第一責任人。鎮衞生院通過健康管理服務團隊為鄉村醫生簽約服務提供技術支撐,並按職責承擔管理責任。服務對象作為需方主體,原則上以户為單位與村衞生室及明確選定的鄉村醫生簽訂服務協議,明確供需雙方權利、義務,細化簽約服務具體內容,確定相關服務事項收費標準及補償優惠政策等(簽約服務協議格式文本見附件1)。服務對象根據實際需要從中選擇部分項目作為約定提供的服務內容。服務協議一年一簽,期滿後可以續約、終止或另選簽約醫生。

(一)基礎包內容

包括基本醫療服務、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健康綜合服務和新農合補償優惠四個方面。

1、基本醫療服務。簽約醫生承擔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和治療,疾病康復指導。幫助簽約對象選擇適宜就醫路徑,協助預約上級醫院,引導羣眾實施逐級轉診制度。

2、基本公共衞生服務。提供12類45項基本公共衞生服務中涉及家庭和個人的服務,保證服務的真實性、規範性和及時性。

3、健康綜合服務。簽約醫生通過定期巡診掌握簽約家庭各個成員的健康狀況,開展健康評價、健康諮詢、健康指導等健康綜合服務。

4、新農合補償優惠:服務對象在簽約村衞生室就診或經簽約村衞生室轉診至鄉鎮衞生院門診就診的,發生的醫藥費在原補償比例基礎上浮5%。經鎮衞生院轉診至縣人民醫院住院的,新農合報銷起付線將進行累計。

(二)個性包內容

根據羣眾需求,增加中醫康復型,繼續開展以老年人、高血壓和糠尿病患者為重點人羣的健康綜合管理服務,根據患者健康狀況,制定個性化的健康服務內容。各單位在特色專科建設的基礎上,結合居民健康個性需求,為簽約對象提供針對性的診療服務,提高簽約服務的效果。

三、相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充分調動簽約羣眾參與熱情。要統一基層醫務人員的思想認識,提高簽約服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進一步規範簽約流程、服務形式、個性服務等簽約服務行為。要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宣傳引導,豐富宣傳形式,積極宣傳簽約服務的目的和意義,通過簽約服務協議內容的講述,讓羣眾明白簽約後能享有更完善、更優化、更專業的醫療衞生服務,引導羣眾自願簽約,並積極主動參與反饋、監督等工作。要及時客觀迴應輿論關切,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深化服務內涵,不斷提高簽約服務實施效果。以“醫生知人人,人人知醫生”為簽約目標,簽約醫生按照簽約協議認真履行職責,讓簽約羣眾真切感受到簽約服務帶來的實惠。通過開展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進一步增強羣眾對簽約服務的獲得感和信任度;積極開展連續的巡診、上門服務、選擇就醫路徑和出院後康復護理等基礎醫療服務,重點加強對高血壓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開展健康諮詢、用藥指導和行為干預等,並根據患者健康狀況制定健康評估、康復計劃等個性化健康綜合管理,有效控制和減少併發症發生,進一步深化服務內涵。積極引導患者有序就醫,實現村級首診、雙向轉診等分級診療制度的落實,切實轉變村衞生室服務模式。

(三)落實保障措施,切實增強簽約服務業務能力。切實加大村衞生室標準化建設力度,進一步優化村生室人員配置,切實加強鄉村醫生進修培訓,進一步提升服務能力,逐步擴大村衞生室用藥目錄,積極推廣簽約服務試點經驗,確保簽約服務工作順利開展。統籌協調上級專家開展簽約服務工作,強化健康管理團隊在簽約服務中的技術支撐作用,基本滿足羣眾個性化的健康需求。積極落實簽約服務補助資金,充分調動基層醫務人員參與簽約服務工作的積極性。

(四)加強督導考核,建立健全簽約服務補償機制。各鎮衞生院、防保所要通過健康管理服務團隊,每月定期下村,協助鄉村醫生開展簽約服務,並對村衞生室進行業務督查指導,提高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能力、公共衞生服務能力等業務技術水平;要根據《射陽縣鄉村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求,圍繞簽約率、村級門診服務率、村級首診率、村級轉診率、簽約對象滿意度等核心指標,至少每季度對村衞生室進行一次考核;要將每個鄉村醫生簽約服務情況納入日常百分制考核,每月上報考核結果;要將簽約服務績效考核結果與村衞生室一般診療費補償、實施基本藥物補助和鄉村醫生獎勵性績效掛鈎,真正發揮績效考核“獎優罰劣、優績優酬”的導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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