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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收優惠細則出台

2021年税收優惠細則出台

作為今年保監會重點推進的三大政策保險之一,税收優惠型健康險的落實走在前列。8月20日,中國保監會印發了《個人税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意在通過税收這個槓桿,撬動健康險行業的發展。

2021年税收優惠細則出台

強調被保險人利益

這次税收優惠型健康保險試點產品僅限於醫療保險,一方面是希望保險公司能夠介入醫療行為的管控中,降低不合理的醫療費用,推動醫改;另一方面,也是考慮到市場需求。當前,排在首位的保險保障需求就是醫療保險,且醫療保險的賠付概率比其他健康險要高,能夠最大限度地調動市場的參與度。產品採取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户積累兩項責任。

作為醫療改革大背景下催生的税收優惠型健康險,和其他政策性保險比,如交強險、大病保險、農業險等相類似,更注重保險帶來的社會效益,因此《個人税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的諸多規定,都強調了保險公司“保本微利”的經營原則以及對被保險人的保護。

比如,根據《辦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按照長期健康保險要求經營個人税優健康保險,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這一規定突破了商業健康保險的一般規則;醫療保險的保險金額不得低於20萬元人民幣。對首次帶病投保的,可以適當降低保險金額;被保險人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醫療費用的自付比例不得高於10%;醫療保險簡單賠付率不得低於80%;醫療保險簡單賠付率低於80%的,差額部分返還到所有被保險人的個人賬户。

對於這些規定,保監會的解釋是,“一是基於公平性,因為國家的税收優惠政策是針對所有納税人的,所以保險公司不能拒絕帶病投保;二是國家給予保險業税收優惠政策,實際上是將一定的財政收入讓渡給保險業,所以保險業應主動承擔基於行業的社會責任。”

這些規定是否會帶來逆向選擇問題,從而約束保險公司的盈利空間,打消保險公司的積極性?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總經理孔迎紅向新金融記者表示,這樣的擔心有一定道理,但是保險公司有一定的靈活選擇空間。據他介紹,人保健康的税收優惠型健康險產品已經上報保監會,正在審批中,預計不久將會有一批税收優惠型健康險產品上市。

“儘管帶病投保不受限制無形中增加了保險公司所需負擔的風險,這就使得它不像一般健康險產品那樣,具有符合精算原則的合理利潤。但《辦法》同時賦予險企自主調節費率的權利,讓險企在實際操作中進行風險把控。”同時,他認為,作為經營機構,更看重的是產品運營後帶來的客户資源。

除了對税收優惠型健康險的產品設計和理賠做出了規定,《辦法》還對保險公司的運營條件提出要求:除專業健康保險公司外,其他人身保險公司應設立健康保險事業部;要具備相對獨立的健康保險信息管理系統,並與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對接;要配備專業人員隊伍,健康保險事業部具有健康保險業務從業經歷的人員比例不低於50%,具有醫學背景的人員比例不低於30%。

改善外部環境

目前,國內有100多家保險公司開展商業健康保險業務,備案銷售的健康保險產品涵蓋疾病險、醫療險、護理險和失能收入損失險四大類,2300多種產品。在政策的催化下,去年以來,國內的健康險產品保費收入增長迅速,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實現商業健康保險保費收入1245.88億元,同比增長39.53%。

儘管如此,但是健康險發展簡單粗放的行業整體現狀並沒有得到真正改善,這與健康險長期以來在監管中處於尷尬的地位、市場的認知度不高以及受制於醫改進展緩慢等多種外部因素有關。

因此,改善健康險發展的外部環境是保監會一直以來的工作重點。據一位保險業內人士向新金融記者透露,目前保監會已經口頭承諾,將降低健康險的監管費,同時還將與國税總局等相關部門協商,降低保險公司健康險業務的營業税,一旦落實,這將是繼提供個人税收優惠激勵後健康險的另一大利好。

健康險的發展離不開醫療改革體系的大背景,增強保險公司在醫療行為中的話語權至關重要。因此,《辦法》鼓勵、支持保險公司積極參與醫療行為管控,希望健康險公司成為醫療改革的外部監督和激勵機制。比如,與醫療機構加強合作,依據診療規範和臨牀路徑等標準或規定,通過醫療巡查、駐點駐院、抽查病歷等方式,做好對醫療行為的監督管理;對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進行審核給付,及時將發現的冒名就醫、掛牀住院、過度醫療等違規問題報告投保人和政府有關部門。

當然,上述行為取決於保險公司、醫療機構以及基本醫療等多方的博弈,將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但是當下,從技術層面上,實現商業健康險與醫療、社保機構的信息系統對接,才是繼續推動税收優惠型健康險的當務之急。

據孔迎紅介紹,目前公司正在建立的信息系統平台將會實現健康險直接與醫院聯網刷卡結算,但是目前在許多城市以及廣大農村,很難實現。這也意味着,税收優惠型保險接入基本醫療保險的安排會受到當前社會保障體系統籌層次參差不齊的制約,而且還涉及與税務部門信息系統平台的技術接入。

因此,從試點城市向全國更大範圍的推廣,還有相當長的距離,這一方面要依賴於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統籌層次提高的節奏,也有賴於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進度。因此,保監會也明確,下一步的工作是繼續加強與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的溝通、協調,以三部門名義印發通知,明確試點開始的時間、試點城市、經審批後的試點產品等,共同推進全國的試點工作。

但是無論如何,税收優惠型健康保險已經看到了行業發展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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